公司给了offer,又突然不让你入职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因情况不同给出如下三种建议,希望能帮助到你。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
是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因为这个情况是属于缔约过失行为,所以是根本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HR不能决定,他转告主管,主管没说好之前,你问他没用,口头OFFER没什麼用,你在跟HR确认的时候,应该就没有录取了,我觉得跟薪资没关系,有录取他会约报到时间,
回答 首先,发了offer要同意接受,劳动关系才算成立。同时,要举证由于用人单位的违约造成了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
在办入职手续前,提前拒绝公司的入职,说明清楚自己的理由,只要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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