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文1314
五、对提高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对策和建议1.企业技术创新的战略定位首先要正确处理引进和创新的关系。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的目标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一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装备水平差距;二是对引入的技术装备做全面的消化和吸收,进行模仿创新,避免重复引进;三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从局部开始突破, 逐渐形成独有的专有技术。根据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状况,企业技术创新的战略可以定位如下:合理适量地引入先进技术和装备,重点消化、吸收已引进的技术,逐步建设和完善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2.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企业可以选择自主创新模式,也可以选择模仿创新模式。自主创新模式是指创新主体以自身的研究开发为基础,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获取商业利益的创新活动。但自主创新模式也有缺点。一是需要巨额的投入,不仅要投巨资于研究与开发,还必须拥有实力雄厚的研发队伍,具备一流的研发水平。二是高风险性,其开发的成功率相当低,如美国基础性研究的成功率仅为5% , 在应用研究中有5O% 能获得技术上的成功、30%f~获得商业上的成功,只有12%能给企业带来利润。三是时间长,不确定性大。四是市场开发难度大、资金投入多、时滞性强,市场开发投入收益较易被跟随者无偿占有。五是在一些法律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地方,自主创新成果有可能面临被侵犯的危险。模仿创新模式是指创新主体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方法,引进、购买或破译率先创新者的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改进的做法。模仿创新模式的主要缺点是被动性,在技术开发方面缺乏超前性。如果技术创新主要依靠模仿模式,从长期来看,这会进一步拉大同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并最终形成技术依赖。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少数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在某些有优势的领域选择自主创新,而在相对劣势的领域选择模仿创新。3.充分重视人力资本的作用 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对科技人员的管理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加强针对技术人员自我发展的晋升台阶和制度的建设,应给技术能力达到新一台阶的技术人员以相应的施展能力的舞台和空间。4.建立民主气氛浓厚的创新文化 “官本位”和民主气氛不浓的问题对国有企业亦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这涉及到管理体制、历史观念及企业文化等方面。解决的思路还是要从制度安排上着手,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权力下放到集体决策部门,从制度上削弱个人的权力。不能指望一个从制度上被赋了大量权力的“官”会自觉地克制自己的权力欲望, 因此权力下放必须是制度上的权力下放。这才是确确实实的权力下放,有利于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实践已证明技术人员的创新活动在民主气氛下更容易得到发挥。建议由技术人员、部分营销生产人员和相应管理人员投票选出职工代表组成技术创新员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提出并审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重大员工培训项目等;并选出技术创新执行委员会成员,负责组织一切重大创新活动和日常的员工培训活动。5.企业内部充分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 当前,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竞争和激励机制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所有从事技术岗位的科技人员中,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只占非常少数,而中间的大部分技术人员收入相差并不大,因此,激励的深度和广度都还不够,未充分拉开勤奋者与懒惰者、高能力者与低能力者的差距。第二,未建立竞争中失败者的惩罚和淘汰机制。竞争的本质和目的就是鉴别优劣并分别加以对待,而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人员,很少有人因竞争失败而被转岗或下岗。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良莠不分,其结果导致优者也会因为感觉与劣者差别不大而失去勤奋努力的动力。针对此,应进一步拉开激励差距,实行优胜劣汰;同时,针对科技人员回避高难度的理论研究课题的现象,应加大这方面的激励强度。6.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分散创新风险,进一步加强合作创新力度 合作创新是指企业间或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联合开展创新的做法。由于全球技术创新的加快和技术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技术问题的复杂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日益突出,依靠单个企业的力量越来越难以完成技At~,J新的任务。因此,利用外部力量和创新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已成为进行技At ~,J新日益重要的趋势。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短期化行为明显;而企业与学校、研究院所之间缺乏长期共同的利益是导致产学研短期行为的主要原因。解决的思路是建立企业与学校、研究院所长期的共同利益。具体建议如下:企业可长期聘用某些学校与研究院所的技术专家、长期资助其实验活动,而受聘的技术人员本身并不离开原单位,这样企业就等于长期租用了院校及研究院所的技术和设备,就费用而言比企业自己出资建立实验室和招聘专职技术人员要省得多;另外由于企业和院校、研究院所有了长期合作契约,将更有利于对研究项目的长期深入研究,从而克服短期化合作的弊端。参考文献[1]王其藩,杨文斌.论创造力的文化基础和“天人和合,以人为本”【J】.科技导报,2001(4),16—19[2]傅家骥等.技术创新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3]许庆瑞主编.研究、发展和技术创新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4]王学鸿.技术创新理论与技术生产力的实现【J].当代经济研究,2000(10),51~54[5]陈琪等.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与对策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1(3),19—21[6]国家发布全国R&D资源清查情况【J】.科技管理,2002(5),21—24[7]王其藩.高级系统动力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 -[8]卢长利。唐元虎.浅析企业创新机制【J】.软科学,2001(1),75—78
沐沐沐牧
国际贸易主要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劳务与商品的交换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际贸易方面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国际贸易惯例
一、引言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里经过长期反复实践而逐步形成的,得到各国普遍承认和实际运用的习惯做法和规则。国际贸易惯例具有“普遍承认”的特点说明其通用性,为世界各国或某一个区域、行业的厂商所熟知并共同遵守。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际贸易惯例是一座桥梁,学会运用国际惯例,能消除国内外合作者之间的不必要的误会,能在争议中找到共同的协商点。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贸易的发展及其工作的正常化,国际贸易惯例的运用将越来越突出,因此加强对国际贸易惯例的理解和认识十分重要。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表现形式
一般来说,国际贸易惯例是“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但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一些国际组织将实践中反复使用,业已证明行之有效的不成文惯例加以规范性的认定、完善和解释,编纂成文。这样,在当代国际贸易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惯例,几乎全都是成文的了。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国际经济组织收集编纂、制订的国际贸易统一条件,如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1994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这方面的内容是惯例成文化的表现,其目的是统一惯例的含义,克服因对惯例解释的不统一所带来的适用上的困难,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成文国际法。
2.国际经济组织制订的提供给当事人选用的标准合同。
3.一般交易条件。它一般是在没有交易的统一条件又没有标准合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选定的,即当事人发出要约或签订合同时,在报价单、价目表或合同上记载的交易条件,一经对方当事人认可,即为有效。
4.在某些行业中长期流行的惯例。如“纺织品一经开剪即不考虑赔偿”的原则,是国际纺织品贸易的一项惯例。
5.特定贸易方式下形成的一些习惯性做法。如拍卖中的“击槌成交方式”。
6.港口、码头惯例。世界主要港口在装运货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惯例,如果当事人在协商中未对有关风险、费用和责任等作出规定,一般按其相关港口、码头惯例处理。
7.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作出的典型仲裁裁决案例。
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
严格地说,国际贸易惯例并不是法律,但它具有准法律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并不当然地产生法律约束力,除极少数的惯例具有强制性外,绝大多数是任意性的,但它们在下列情况下产生法律约束力:
1.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按某项国际惯例办事。在当事人之间,如果事先约定按某项国际惯例行事,且在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那么该项国际惯例将对当事人各方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但这种约束力并不是来自国际惯例本身,而是来自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自于“约定必须遵守”的原则。例如:在一张来自于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已注明:除本信用证另有规定外,本信用证按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办理。如果受益人对此没有异议,这张信用证的所有各方当事人,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付款行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均受UCP500惯例的约束。
2.司法或仲裁实践中引用国际贸易惯例。这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如果当事人对某一问题没有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适用某一项国际惯例,在合同的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的司法机构或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如果此项判决或裁决是终局的,那么,被引用的国际惯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也不是来自于国际惯例本身,而是来自于判决或裁决。
3.国内法、公约或条约中准用国际惯例。如果某项国际惯例已被吸收进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法律或当事人所在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或条约中,则此项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中国的许多立法均明确规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予以适用,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
四、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法
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法,是指国际或国内的仲裁、司法机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争议的方法。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具体有两种方法:
1.明示认定方法。依照该方法,判断惯例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 “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 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默示推定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多使用于当事人有共同选择某一惯例的意向,但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情况。“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及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它以推定的形式适用惯例,排除当事人争执。适用这种方法的惯例一般应具备这样两个条件:第一,该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及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经常遵守;第二,这种惯例, 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即从交易开始,双方当事人就应该知道某一惯例适用于他们之间的贸易。
五、结束语
国际贸易惯例是历史的产物,是在商品交换和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国际贸易和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各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国家、经济组织接受并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大量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也获得了新的发展,一些国际组织对原有的成文惯例进行了修订,与此同时又出现了许多国际贸易新的惯例。国际贸易惯例在实践中发挥着的指导、协调和简化手续的作用。我国在加入WTO以后,必须了解和熟悉各种国际经济全球化的游戏规则,包括国际贸易惯例。
浅谈如何在国际贸易中有效地进行风险转移
摘要: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除了带来巨大的收益以外也带来了各种风险,如何进行对风险时间的界定成为一项重要课题,怎样有效地进行风险转移也引起了各国的关注,本文从风险转移的概念、发展过程和风险时间的确定三方面论述了这一焦点性问题。
关键词:风险转移 风险时间 国际贸易
风险是独立于人类意识的客观存在,任何事情都存在风险,国际贸易作为一项世界交易当然也不例外,面对风险我们不应该逃避,而是采取积极的行动降低风险,下面要探讨的是风险规避的一种方法,即风险转移。
一 、何谓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主要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劳务与商品的交换活动,因为距离的关系,无法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在商品由卖方发往买方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产生货物毁坏或者丢失的意外,这就是国际贸易中的风险所在。又因国际贸易所涉及的利益是巨大的,那么商品发生意外所带来的巨额损失应该由哪一方承担便成了一个问题,因此出现了有关风险转移的课题,即风险所带来损失的责任承担的转移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确切的关系到双方利益,所以引起了各国的重视。
二 、风险转移在实践中经历的三个阶段
任何事情都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在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各国在经历了两个不被接受的原则后终于找到了行之有效的第三种原则。
第一,以合同签订为根据进行风险转移。合同只要签订,不管货款是否到账,货物是否发出,风险已经转移,货物意外所带来的损失责任已经由卖方转移到买方,这样的原则忽视了保护买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使卖方过早丢掉风险包袱,不注意对货物的保管,以至于买方的利益受损,所以这种原则是不被各国接受的。
第二,以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为根据进行风险转移。假如货物的所有权在卖方手里,那么风险理应卖方承担,所有权只要过渡给买方,风险随之转移给买方。这样的原则在之前的贸易中是可以接受的,但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的货物所有权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所有权,只是海运提单转移了但是货物的控制权还掌握在卖方手里,所以这种风险转移也已经过时了,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已经远远不是这种原则可以应对的了。
第三,以交货时间为根据进行风险转移。这种风险转移原则很大程度上扯断了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的联系,将这两个问题进行区分,所有权转移与否对风险转移没有直接影响,影响风险转移的是具体的交货时间。这样一来,货物属于哪一方管辖,哪一方就要尽力对货物进行保护,风险转移的时间则由货物备受保护的角度来决定的。这样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会在自己对货物的管辖时间内尽自己所能保护货物,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也可以更好的对货物进行管理,降低货物的损失率,所以这个原则是国际上提倡的。
三 、有效的进行风险转移
我国现在对风险转移的确定是以交货时间为根据的,应该要明确风险转移有关于时间的规定,才能够有效的进行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时间的规定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牵涉到运输的风险转移
国际商品贸易因为距离的关系肯定离不开运输这一重要环节,而绝大多数的风险就是发生在运输的过程当中。那么,如果贸易双方在合同上没有规定交货地点,则货物只要交到第一承运人手里,风险就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如果双方规定了交货的特定地点,只有卖方在规定中的地点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才发生转移,卖方应该保存货物处置权所的单据,虽然单据在卖方手里,但是货物所有权不再是决定风险转移的根据,此举并不影响风险由卖方向买方转移。
2.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转移
路货买卖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买卖,双方已经签订合同达成协议,但是货物因为在运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不了解货物的真实情况,不知道货物是否安全,在运输过程中双方面临着相对较大的风险。在运输过程中,原则上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是假使路货买卖是凭借运输单据来交易的话,风险则是在把货物交给持有运输单据的人时进行转移。为了买方的利益着想,如果卖方故意隐瞒货物或将损坏的事实,那么这属于特殊情况,不以上述原则转移,货物的风险责任依然属于卖方。
3.与运输无关的风险转移
假如买方在卖方的所在地收货,自己安排运输,在承运人收到货物的那一刻起风险转移给买方,如果买方无理拒收,风险依旧转移。如果买方自己安排运输,但需要在卖方所在地之外的地点收获,货物完全交到承运人的手里风险开始转移,但如果在交货时间里在买方得知货物已到的情况下还没有收货,那么风险会自动转移给买方。
4.风险转移时间的缺点
虽然以交货时间为根据的转移方式得到多国的推崇,但是它也存在一些缺点。举个例子,在买方自己安排运输需要承运人的条件下,买方委托承运人前往卖方所在地或者指定货物所在地去接收货物,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而不是承运人。虽然承运人是买方委托的,属于买方的代理人,但是卖方一旦不控制货物无论货物处在谁的手里都将风险转移给买方也存在不公平的地方,因为当风险转移时,货物是处于承运人的控制下而非买方,买方并没有占有货物就承担了风险责任,相对而言还是对卖方有利,对买方不公平。
风险转移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贸易双方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虽然以时间为根据的风险转移是大多数国家的标准,但是因为此原则还是有些缺点,所以在实际交易中,可以根据具体问题再加以协商。风险转移是为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是将一切问题都摊开来谈,使双方都满意,避免在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引发纠纷,这样对双方都没有益处,有效的风险转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寿康、韩立余.国际贸易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吴志忠.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J]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
那谁家小二
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若干问题和对策 摘要: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伴随着我国加人WTO,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面临国外企业产品技术和价格的双重压力,企业只有通过持续的技术进步和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不断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质,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关键词:技术创新,,国有大中型企业,对策改革开放20几年来,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依然薄弱,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国际竞争力。人类正步人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创造力,世界经济发展的历程已经雄辩地证明技术创新是人类财富之源,是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伴随着我国加人WTO,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面临国外企业产品技术和价格的双重压力,企业只有通过持续的技术进步和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不断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质,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一、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1.国际环境(1)发达国家强有力地扶植企业技术创新在发达国家中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政府在技术创新中仍占有重要地位。如美国在2O世纪9o年代开始加大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并在1993年1月成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全面负责整个国家创新系统,促进政府参与民间科技开发。1997年美国政府与企业界投在R&D 上的金额高达2 056亿美元,超过了日、德、法、英、意5国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总和。在日本,政府也十分重视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积极的经济资助政策和组织协调政策;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包括技术指导、技术信息及技术培训;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支持。(2)国外大企业持续维持对技术创新的高投入为保持企业强有力的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国外大企业每年在R&D方面投人巨资,不断推出创新产品。世界百强企业的R&D投人一般占其销售收人的10% ,有的甚至高达15% 以上。以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为例,1992年该公司R&D经费高达51亿美元, 比我国同期R&D经费总投人(约25.37亿美元)高出1倍;到1997年,该公司R&D经费增加到73亿美元,而我国同期R&D经费总投人约58.27亿美元。(3)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增强的趋势进一步加强了科技人才的流动性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跨国公司对中国人才的争夺也日趋激烈。由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工资水平及整体工作、生活环境普遍远低于跨国公司的水平,因此,在留住和吸引人才方面,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将面临日趋严峻的挑战。(4)企业技术创新必须适应世贸规则 在我国加人WTO后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受到世贸规则的制约。根据中国加人WTO的协议,我国享有以下4个方面的权利: 多边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普惠制” 待遇及其他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充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参政议政”的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以下7个方面的义务:①削减关税;② 逐步取消非关税壁垒;③ 取消出口补贴,规范对研究与开发的补贴;④ 开放服务业市场;⑤ 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⑥ 调整外资政策;⑦增加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其中① ② ③ ⑤ ⑥ 5个方面均对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有着直接的影响。2.国内环境b(1)我国政府的职能尚处在转变和完善之中改革开放2O几年来,政府从直接组织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为主的方式已开始逐步转向宏观调控、创造环境和条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促进产学研3者合作为主的方式,但这些都还在转变和完善当中。(2)国内市场结构不完善。同行产品差异化程度低。价格竞争激烈美国经济学家卡曼和施瓦茨从市场结构角度对企业技术创新作了研究,并且提出最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是介于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的“中等程度的竞争”。我国市场结构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国内市场被人为因素不同程度地分割;企业缺乏具有市场力的垄断、缺乏有效竞争。这种市场结构既不利于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不利于技术创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市场集中度过低,即产业组织或企业规模结构不合理。一般而言,企业规模越大,创新努力程度越强,而我国“大而全,小而全” 的市场结构很难推进技术创新。二是规模经济效益较差。企业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规模条件,这是由技术创新过程和市场的风险或不确定性决定的。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使企业成本上升、缺乏较好的财务绩效,而且也不可能获得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等生产技术方面和销售、咨询等服务方面的规模经济。较大的企业规模,才能集中和利用自身优势,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三是我国同一产业的企业产品差别化程度较低。这一方面造成同业间的过度竞争,最终两败俱伤;另一方面则易造成较高的模仿率。四是企业进退壁垒较高。该破产的企业由于地方政府干预迟迟不退出市场,同时这也阻碍了优势企业的扩张。(3)现代企业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公司治理结构,由于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或行为不规范,致使企业仍然是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缺乏一套相对科学有效的激励一约束机制。其后果是,一方面使企业难以成为自主型的创新主体,缺乏创新的动力和压力,从表1中即可看出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并不明显;另一方面企业的产权愈加不明晰,滋生了经营者的“道德问题”。(4)教育科研体制落后于企业技术创新的需要我国教育体制相对落后,创新型人才短缺,教育、科研、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联系, 产学研脱节。一方面人才培养不适应技术、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技术、经济发展所需人才又不足。
小南子zzz
商会会议纪要范文
商会会议纪要要写哪些内容大家知道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商会会议纪要范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时 间:20xx年12月11日15:30
地 点: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友谊厅(四楼)
出席人员:杭州市永康商会全体会员、40多名省市副厅级领导和永康市府领导吕 群勇,陈慧瑛,胡联章等
主 持:吕金土
会议内容:杭州市永康商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
会议记录:刘 雯
一、大会开场播放了庄严而隆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国歌结束后,杭州永康商会一届理事会会长陈坚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陈会长首先回顾了过去三年商会的主要工作,肯定了首届理事会三年来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组织建设有待加强、运转机制有待规范、工作思路有待拓宽、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不足。最后,陈会长对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热心服务会员,进一步打响‘永商’品牌”的目标。
三、杭州永康商会一届理事会成员、监事会会长李唯嘉做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对三年来商会财务分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三年来财务工作进行基本评价:即保证了商会多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又扩大了商会在社会和会员单位中的影响。
四、杭州永康商会换届筹备委员会代表李振韶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筹备工作报告。筹备工作分:建立工作机构,确定换届大会主题;准备会议文件,加强会员联络沟通;依法提交审议,组织召开会员大会三步骤严谨、合法完成。
五、杭州永康商会换届筹备委员会代表吕金土宣读《杭州市永康商会章程》修改草案,同时对章程中14条修改条款进行说明,提请会员大会审议,并由大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
六、杭州永康商会换届筹备委员会代表吕金土宣读《会费收取和支出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同时对《办法》中9条进行修改的条款进行说明,提请会员大会审议,并由大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
七、杭州永康商会换届筹备委员会代表吕金土宣读《二届一次会员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会选举办法》,提请会员大会审议,并由大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
八、选举产生杭州永康商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并由大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略)
九、主持人宣布杭州市永康商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圆满结束。
时间:2016年09月03日(星期六)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新华报业大厦六楼
与会人员(13人):会长张正康,副会长张伟,无锡分会会长杨杰,常州分会会长赵新民,南通分会筹备委员会陈泰鑫、杨海乾,执行秘书长孙蕾,无锡分会秘书长王是评,副秘书长朱强、姬国军、李重龙、陈冬、徐子平。
会议内容:
1.南通分会筹备委员会陈泰鑫、杨海乾做分会筹备工作汇报。
南通分会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已搜集到在南通各界发展的甘肃籍人士百余人,下一步将尽快联系召集,以商会作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尽快着手成立江苏省甘肃商会南通分会。
同时,也就分会成立筹备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向大家寻求协助,诸如:有一部分热心商会发展的个人该如何入会?会长就此问题给予解答:可发展成商会的.荣誉会员,也可参照总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的形式,吸纳加入专业委员会。
2.无锡分会会长杨杰,常州分会会长赵新民,分别分享了各自分会组建成立的成功经验。
以上两个分会都是在原老乡会的基础上召集选举产生若干筹备委员,经过不断努力,积极争取各方资源,实地走访企业,联络感情,发展认同商会理念的会员,目前,会员企业仍在继续挖掘中,接下来,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大家有更多交流机会,同时也增强会员企业间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张正康会长授意南通分会筹备委员会陈泰鑫、杨海乾,表示南通分会成立的工作要抓紧,11月上旬择日开成立大会并现场授牌。
3.秘书处工作强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执行秘书长孙蕾做好秘书处工作的分配、跟踪、监督工作,全权领导指挥秘书处各副秘书长,做好统筹、协调、安排工作。
由副秘书长朱强负责商会财务工作和会费收缴工作。
由副秘书长李重龙和王继荣负责商会外联工作。
由副秘书长陈冬负责会员招募及沟通工作。
由姬国军和徐子平负责商会信息宣传工作。
4.近阶段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解决方案
1) 根据各副秘书长的工作汇报和建议,就新会员入会流程做如下安排:对有意向加入商会的会员,首先要求其填写《入会申请表》,同时提供企业相关材料,接下来由秘书处协商,先期由秘书处指派专人负责上门实地走访,结束后形成书面的汇报探访结果至副会长及会长处,经会长工作会议议事后定夺。
2) 2016年度的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已开始,请联系会员企业主动缴纳。
3) 商会的外联工作可根据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以及各秘书长的工作时间分重点的轮流参加,参加人员须做好图片及文字记录工作,以便传达商会各会员企业。
4) 商会与甘肃、江苏两省的经济招商活动,以及与其他各省份的兄弟商会的联络协作日渐频繁,商会也将做好此类信息传递及归集工作,便于我会会员企业对外交流。
5) 商会计划成立贸易平台,主要经营甘肃特产,由无锡分会秘书长王是评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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