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醉的猫咪
1.张明楷:周光权二位的刑法教科书;2.王安异:《刑法中的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研究》;3.陈家林:《不能犯初论》;4.周光权:《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刑法学的向度 行为无价值论的深层追问》;5.贾济东:《外国刑法学原理(大陆法系)》;6.Roxin:《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德国刑法学 总论》;7.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不移不惑献身法与正义》;8.Jakobs:《行为 责任 刑法——机能性描述》、《刑法总论》;9.何庆仁:《义务犯研究》;10.陈璇:《刑法中社会相当性理论研究》;11.方泉:《犯罪论体系的演变》;12.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13.冯军:《刑法问题的规范理解》;14.王政勋:《犯罪论比较研究》;15.贾宇:《死刑研究》;16.若干老师的论文;
有多久没见你
1、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一、二、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2、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3、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5、陈兴良著:《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6、陈兴良 周光权著:《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7、张明楷著:《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8、张明楷著:《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9、储槐植著:《美国刑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10、陈忠林:《意大利刑法纲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1、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12、李永升著:《刑法学的基本范畴》,重庆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3、[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版。14、[意]加罗法洛:《犯罪学》,耿伟、王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版。15、[意]龙勃罗梭:《犯罪人论》,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16、[意]杜里奥·帕多瓦尼:《意大利刑法学原理》,陈忠林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17、[意]恩里科·菲利:《犯罪社会学》,郭建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8、[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19、[德]汉斯·海因里希·耶塞克 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20、[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州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21、[日]西原春夫:《刑法的根基与哲学》,顾肖荣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22、[日]木村龟二:《刑法学词典》,顾肖荣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23、[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4、[日]大冢仁:《刑法概说》(总论)第三版,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25、[日]大冢仁:《刑法概说》(各论)第三版,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26、[法]卡斯东·斯特法尼:《法国刑法总论精义》,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特力小屋
你好你们刑法老师有点意思的,这个题目博士论文都不够写的,专著还可以写下。要写的话,步骤大致如下哈:1、图书馆借三本书。贝卡里亚的《犯罪与刑罚》,赵秉志的《刑法学》,张明楷的《刑法学》。把后两本的犯罪构成要件看一遍。2、根据你看来的收获,起个题目,着手写点感想。论文的结构可以分下:一是何为犯罪;二是犯罪认定的主体,犯罪认定的程序,犯罪认定的标准(即构成要件),可以主要说下后面两本书中的区别。(中间可以穿插一两个案例)三是从第一本书里找些有的没的的名言警句加到文章中,变成注释。这样论文就成了。估计2000字是没问题的。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yidiandian100
刑法正当防卫论文篇2 试谈刑法中的正当防卫 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权利和手段。本文主要分析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并对一般正当防卫跟特殊正当防卫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特殊正当防卫 现行《刑法》第20条第1款通过立法解释,明确地表述了正当防卫的概念,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地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明确指出正当防卫的概念和责任问题。 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构成正当防卫应具备四个条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并且侵害必须正在进行;2.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4.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1.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行为人只有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如果不存在这一前提条件,行为人致人损害的行为必然不是防卫行为,更不是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公民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行正当防卫。由此可见,行为人必须具有防卫意图是成立正当防卫的重要主观要件,那些只符合正当防卫客观方面的要件而不符合这一主观要件的行为,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3.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不法侵害者包括所有共同实施法侵害的人),而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第三者(尤其包括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者的家属、亲朋及其他关系人)造成侵害。面对不法侵害,为了阻止其实施,而对不法侵害者的家属、亲朋或其他亲系人实行“防卫”,来迫使不法侵害者本人停止侵害行为,是防卫行为在对象上的错误。如果对不法侵害者之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害,又不具备紧急避险的条件,那么应根据其有无故意或过失来确定其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4.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什么是“必要限度”,我国《刑法》无明文规定,《刑法》中所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笔者认为:(1)考察防卫行为正当与否,应当把防卫与侵害双方的性质、手段、强度、缓急、方法和后果等联系起来比较分析,并置于具体的案情中综合对照,而不应隔离开来单独考虑某一方面;(2)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必须相适应。这种必需的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之间的关系,不是你一拳我一脚似的对等式,我们应当考虑到,有时防卫行为可能在强度等方面超过不法侵害,只要不是明显超过为制止不法侵害所需之程度,均不宜简单地认为是防卫过当;(3)同时还要考虑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时所具有的主观心现状态,即防卫所产生的损害后果的发生是其所追求的还是出乎其意料之外的。如果防卫后果出乎防卫人意料之外,而这又是因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致,即使发生了不法侵害人伤、亡等严重后果,也不宜认定防卫过当;如果防卫行为非系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就应认定为防卫过当;(4)考虑防卫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状态。 不法侵害往往是突如其来的,防卫人常毫无思想准备,精神紧张,情况迫急,没有思索及选择的余地,很难立刻判明不法侵害的意图和危险程度,没有充分条件选择适当的方式,也难以预料其行为将会造成的后果的性质和程度,所以如果事后表明,当时的不法侵害并无防卫人所认为的那种程度,防卫强度也实际超过了不法侵害的强度,也不能简单地认定防卫人的行为就超过了必要限度;(5)面对不法侵害行为,防卫人可以躲避而未避开,径直实行防卫的行为,不宜认定防卫过当;(6)防卫人带凶器等或有前科,也不能作为其防卫过当的依据,因为他们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利。应当多加注意的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实质是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一体两面。“造成重大损害”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二、特殊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防卫的区别: 特殊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具备一般正当防卫的某些条件,两者存在联系,但是,特殊正当防卫又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起因条件的特殊性。特殊防卫一般只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不法侵害实施,这就意味着,如果不采取这种特殊的防卫方式,自己的生命、身体、性等权利就会受到极大的侵害。2.保护对象的特殊性。特殊正当防卫的保护对象通常只针对正在进行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侵害行为人进行。即特殊防卫所保护的权益通常只限于人身权益,而不包括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财产利益等其他非人身安全的权利。3.防卫限度的特殊性。对于一般的正当防卫而言,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防卫限度上有相当性,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对于特殊防卫而言,则不受限度条件的限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而,特殊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四、正当防卫的作用于意义: 法律的作用就是理曲断直,分清是非。正当防卫构成条件的正确界定,关键在于能否根据法律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做出合法合理的判定。对于正当防卫的界定,有利于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及时消除制止不法侵害,有效地惩治犯罪分子,保卫社会稳定。在当前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唤起公民踊跃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意识,积极鼓励、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这就更要求正确界定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努力为公民防卫权利的行使,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M] [2]高铭暄.刑法学(修订本)[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4.2 [3]姜伟.《新刑法确立的正当防卫制度》.《法学家》.1997.5期.P27 [4]高艳军.《论刑法中的特殊防卫》.《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期 猜你喜欢: 1. 有关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2.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 3. 刑法研究生论文 4. 刑法论文范文下载 5.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论文 6. 探究犯罪刑法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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