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果0412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项新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作了调整,并将资产减值由四项扩展到八项,规范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该项改革措施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贯彻了“谨慎性”原则。新制度一经颁布,对于资产减值的一系列讨论就在会计界广泛展开,众说纷纭。本文围绕资产减值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展开讨论。 关键字:企业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 资产减值 Abstract: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was issued by Chinese Financial Department on December 29, 2000 and has been spread widely since January 1, 2001. The new system reviews the concept of Asset, expands the range of assets which should be shown on account of the declined value from four items to eight ones. This treatment is based upon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and will improve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nce the new system was issued, there are so many discussions over this section of asset in accounting field. The following is to discuss the keys to some questions of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 Key Terms: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正式颁发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措施,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与既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企业会计制度》在实体内容上进行了较多改动和变化。其中,对于“资产”这一章作了很大的改动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资产要素的军政府强调“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谨慎性原则,将提取减值准备的范围由原来的四项资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扩大到八项,增加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相应减值准备的计提。 财政部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替代了以前的定义“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更加强调了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本质。如此描述,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资产的定义趋于一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6号公告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特定主体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企业由于以往的事项的结果而控制的可望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三者对资产要素的表述,可以看出,持有资产的根本目的即为获取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就应当为企业要求得到的最低的可收回价值。否则,就不可能体现资产的这一本质特征。如果持有期间,由于企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减少,根据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就应当将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使资产以可收回价值表示,真正体现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若资产可收回价值提高,则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已计提的减值范围内进行冲销。因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反映,是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也进一步遵循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对于资产减值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就是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我国的统一会计制度则是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也就是说资产减值是在谨慎性原则下,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当中作出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 新颁布的统一会计制度中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针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讲师、计量、批露及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但是,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只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少数几项特殊的规定,并未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形成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标准,对一些财务处理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方法,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为此,有必要对资产减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 旧会计制度中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较窄,就出现企业就通过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来粉饰会计报表,隐藏不良资产,虚增盈利的现象。如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应收账款”换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置换进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生产经营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此举的目的是由于旧制度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能回避原“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新制度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要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具体列示了这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参考性条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进行了较充分的考虑。一方面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口径,同时缩小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来操纵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能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以提供更加稳健的会计信息,防范风险。 2.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规定存在的问题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对八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内容做了规定。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其具体问题如下: 2.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 2.2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正因为各项资产期末计价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产生了各种准备账户。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计价方法选择了不同的计量模式,现归纳如下: 计量模式 适用资产项目 (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短期投资、存货 (2)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3)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委托贷款 (4)应收款项与估计可收回款项孰抵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2)(3)中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以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和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概念内涵却又过于统一,欠缺灵活性,因而可操作性差。现有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有: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使用价值、市价等多个标准,在不同的准则中又各有表述,标准多,难掌握。 2.3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新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是,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原值还是按计提了减值准备后的价值在剩余年限内折旧和摊销?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 3.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 针对第二部分中新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处理的几点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 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 对于1.2中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不会显得标准多,难掌握了。 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公告第36号资产减值准则(1998年4月发布)中的规定:当一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其计量标准就统一为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对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销售净值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其中,使用价值则定义为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很好理解,对于某项资产项目的管理,应比较现在销售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销售净值)和持续使用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使用价值),从中选择较高者,才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实现该资产的最大效益。 笔者认为,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我国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2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制度仅规定,在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对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结转、摊销、折旧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相应会计处理方法提出以下建议: (1)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对于已按单项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在结转生产成本时,应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这样处理,反映了生产的实际成本,可据此考核生产部门的业绩。账务处理为借记“生产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原材料”等。 对于按类别或整体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跌价准备账户不作处理,待期末,一并调整入“制造费用”,再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录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制造费用”。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或者将其直接转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前一种处理比较简单,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直接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以后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可以不再考虑以前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存在两个缺陷:1)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规模已经失真(偏低)。2)会多交所得税。因为,企业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以后提取的折旧偏低,因而对企业不利。 后一种处理可弥补前者的不足。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真实,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提取折旧时,可以充分考虑以前的在建工程减值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这样做比较合理。 (3)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考虑,应当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扣去减值准备后)计提折旧,摊销剩余价值,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然而,若每期计提减值准备后都调整折旧额、摊销额,对以前的累计折旧及已摊销数额如何处理,将会非常复杂,会大大增加会计工作成本,缺乏可行性。因此,从实际会计工作出发。笔者认为折旧与摊销的基数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比较现实。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这样规定的:当无形资产因某种原因,“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而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则将减值计入“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可见,对无形资产的全额减值和部分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两种处理。 笔者认为,无形资产摊销,属于无形资产均衡减值,应列作“管理费用”科目。而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和全部减值作相同处理,列作“营业外支出”比较妥当。这样,可以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规定一致起来,并将无形资产的减值与摊销的会计处理区分开来。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记入投资收益,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会计实务中,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先冲减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而并非全额记入投资收益。当长期投资的价值得以恢复,则应先计入投资收益,冲减以前计提数后的多余部分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 4. 结论 以上是对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的思索与探讨。从中可以发现,我国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规定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但仍然存在着不足。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及时制定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同时,还需要中国企业的诚信程度增强,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提高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定也应跟上,以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3月 朱继军 浅议资产减值会计 河北财会:2001(5) 郭晓红 浅析新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河北财会:2001(9) 郭继宏 对新企业会计制度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和探讨 河北财会:2001(11) 李建民 张华伦 初探资产减值 财会月刊:2001(2) 何红渠 欧阳健康 论资产概念与资产计量的创新 财会月刊:2001(4) 陈少勇 浅述《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些不足 财会月刊:2001(22) 李明 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归属问题的看法 财会月刊:2002(22) 裴旺《企业会计制度》中“八项准备”之比较 财会月刊:2002(3) 目录 1.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2.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 2.1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2.2 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2.3 资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 3. 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 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 3.2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轻舞迷影
试论新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对企业的影响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对于企业规避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着重要作用。但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在理论研究、具体规范还是在实际操作方面都很不完善。很多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备操控利润,发布虚假的会计信息,其报表信息缺乏可信度,致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能做出正确决策。基于上述考虑,本文选择资产减值会计研究为题,拟就资产减值会计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并对新颁布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如何在实务中得到有效实施进行评价,进而提出改进建议,以期对我国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有所借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并在上市公司中实施。拟从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问题入手,对其相关概念、理论基础进行探讨,并对新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可能会影响新会计准则实施的一些问题,最后提出了如何健全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几点建议。一、绪论(一)研究背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2005年7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征求意见稿)。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由此,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形成,并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2006年10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7年11月26日发布了解释公告第1号。这样,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在框架结构上也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能转出。主要是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有利于抑制上市公司利用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众多学者的实证检验让我们相信中国的上市公司很可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盈余管理的行为(这里特指利用资产减值),如陆建桥(1999)、赵春光(2007)、王建新(2007)等。新准则颁布和实施后,很多人认为一些利用资产减值的计提与转回进行盈余管理的公司在2006年底会有特殊行动。准则制定者也预期到了这种状况,在2006年末2007年初接连发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证券公司2006年年报审计及信息披露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企业不得在2006年年底前转回巨额减值准备,也不得随意变更资产减值计提方法,要求审计人员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警惕企业利用新旧准则的过渡期进行盈余操纵。(二)研究目的和意义1、研究目的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对于企业规避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着重要作用。但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在理论研究、具体规范还是在实际操作方面都很不完善。很多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备操控利润,发布虚假的会计信息,其报表信息缺乏可信度,致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能做出正确决策。基于上述考虑,本文选择资产减值会计研究为题,拟就资产减值会计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并对新颁布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如何在实务中得到有效实施进行评价,进而提出改进建议,以期对我国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有所借鉴。2、研究意义我国于2006年初正式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针对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计提巨额准备而后转回来操纵利润的问题,从2007年开始,“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不能中途转回,而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账面利润。而资产减值会计在现实应用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对资产减值会计应用问题进行研究,既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财务会计理论具有一定的意义,又对指导资产减值会计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二、新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具备特征(一)资产减值的涵义《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如果是这样,该资产应视为己经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21号准则公告也做出类似的规定。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资产减值是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从实质内容上看,我国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定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从理论的角度讲,如果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那么当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该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时,会计记录和反映这一笔资产减值就是合理的。(二)资产减值会计的涵义会计实务中上对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确认、计量、披露,这就是资产减值会计。从财务会计目标出发(反映受托责任,有助经济决策),资产减值会计就是将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历史成本、账面成本进行比较、修正的会计处理过程。正确计量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资产未来实现经济利益是资产减值会计的根本目标与任务。资产减值会计并不涉及物价变动等特殊业务,而大多是在企业正常可持经营情况下,对企业资产价值的重新估计。它不否定历史成本原则,却超出历史成本这一传统模式。即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金额不高于其现时价值时(现时价值一般是指资产的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金流入量现值等),以历史成本列示;当现时价值低于历史成本时则不再采用历史成本,而是直接按现时价值列示。这样不仅有利于外部利害关系人掌握企业的真实的财务状况,也说明了管理当局己对经营环境的变化做出了相应的调整[3]。(三)资产减值的会计计量会计计量是财务会计的一个核心和基本环节,是资产减值会计的核心问题。会计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采用历史成本,而后续计量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现行市价以及现行成本等计量属性。资产减值会计计量在后续计量的范畴内,即需要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等计量属性。 国际上主要存在以FASB和IASB两种方式评估:现行时点上资产的价值前者认为主要依赖于特定时点上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值计量中可收回金额表现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后者则引入了可收回金额的概念,表现为扣除出售费用的公允价值和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两种会计计量方式各有利弊,但在我国基本采用了IASB的观点。 1.可收回金额测试是为了确保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其未来产生的经济利益,即对于资产的可回收性思考要立足于特定主体的资产的未来现金净流量。通常而言,针对专用厂房及设备等,市场参与者对于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都小于企业所预期的,所以说,公允价值未必能确切反映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 2.若使用资产比销售产生的现金流量多,这就意味着理性的公司可能会对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建立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之上而产生误解,从而不愿意出售资产。 3.FASB认为一般而言,在没有获得资产的市场公开报价的情况下,现值技术是可获得的、估价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公允价值的最佳技术。并特别强调,在不需要成本和努力就可获得的用来估计公允价值的唯一信息就是主体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四)资产减值的会计办法1.销售净价销售净价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资源交易的双方在出售一项资产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但在现实操作中,销售净价几乎等同于可变现净值,这种做法也被广泛认同采纳。同时,可变现净值这一概念需要满足两个条件:①存货能容易地以已知的价格售出。 ②追加费用或成本是确定的或可以合理估计的。 2.可回收金额对于可收回金额,美国会计准则中可收回金额指公允价值;英国则将其定义为可实现净值与在用价值孰高;在我国,可收回金额的实际含义为未来现金流量的不贴现值。《企业会计制度》解释为:“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按照固定资产下列两个金额的较高者确定: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②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前一个金额,反映了固定资产以处置方式收回成本,后一个金额,反映了固定资产以使用方式收回成本。 三、新准则中资产减值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企业所处经济、法律环境以及企业管理惯例和管理水平不同等原因,新准则虽然规范了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存在一定的问题。(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难度较大资产减值的确认条件需要职业判断。虽然新准则对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给出了明确的标准,但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千差万别,准则不可能列出判断资产减值的所有迹象,所以对于准则所列举的若干迹象来要求企业根据这些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职业判断,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具备很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从这些迹象的本身看,有的过于笼统,比如判断资产减值的第一个条件是市价的跌幅明显高于预计的下跌,“明显高于”的界限是什么?这需要根据企业外部经营环境、法律、市场、技术的变化来判断,资料不易取得。【案例一】注册会计师李文审计大华公司会计报表时,了解到大华公司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熟低法,并按分类比较法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但审计中发现,在大华公司短期投资中其所持的H股票占整个短期投资的70%。 【分析】《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熟低计量,市面上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熟低时,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据此,大华公司选定以分类比较法计提跌价准备时,由于所持的H股票占整个短期投资的70%,应单独对其按单项比较法计提减值准备,其余各项再按分类比较法计提跌价准(二)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尽管在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是亮点但对其实施仍存不足,首先,公允价值具有主观随意性。其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难度大。目前我国要素市场不成熟,缺乏活跃的市场,公允价值往往难以取得。第三,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经济风险状况的变化以及企业自身信用的变化都会引起企业财务报表的波动,甚至可能误导报表使用者。最后,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使公允价值难达公允。从我国的一些已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来看,有明确回避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但现值计量却有明显的增加。然而,现值的确定本身就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如贴现率、未来现金流量以及风险因素等。【案例二】注册会计师吴生审计华为公司会计报表时,了解到该公司2001年度有关无形资产的状况及会计处理情况:1.专利权A:账面余额1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为零,该专利权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华为公司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专有技术B:账面余额6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为零,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华为公司经分析,认定该专有技术虽然价值受到重大影响,但仍有20万元左右的剩余价值,并计提了40万元的减值准备。 【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六十、六十二条的规定及认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条件,注册会计师对华为公司上述无形资产会计事项提出以下审计意见:1.对于专利A,因为只有无形资产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才能计提全额减值准备,而专利权A虽然已超过了法律保护期限,但仍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华为公司对专利A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将会使企业多计费用、少计利润。虚增了无形资产价值。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建议华为公司首先冲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客观地分析其剩余价值,聘请有关专家确认其价值,相应计提合理的减值准备。同时考虑该项调整对当期利润及所得税的影响。 2.对于专利技术B,由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在被新技术所代替时,如果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仅仅是其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影响而仍有一定价值时,则应当分析其剩余价值,认定其本期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所以,注册会计师应认可华为公司对专利技术B的的分析及会计处理。(三)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与实际不符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能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也可能高于资产的账面价值 ,这是市场经济中的“自然现象”。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种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也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这一规定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滥用资产减值,遏制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操纵利润。但是,计提资产减值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如果已计提减值资产的价值确有回升迹象,但是被硬性规定为不可转回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而且,也有可能迫使企业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折现率、现金流量的估计、时间分布等因素的不确定性尽量少计提或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计提会高估资产 ,与实际不符;而计提后不能转回 ,就是低估资产 ,同样与实际不符。最后,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目的来看,资产减值是为了防止高估固定资产价值,主要依据的是会计估计,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可视为对原先会计估计的一种修正。由此可见,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是必要的。【案例三】ST江纸(600053),2004年中期一举扭亏为盈而恢复上市。而ST江纸2004年中期报告显示,该公司实现净利润2,070万元,其中转回的减值准备高达8,847万元。显然,如果没有巨额的减值准备转回,该公司2004年中期将巨额亏损。而年报显示,ST江纸2004年度、2003年度、2002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1.05亿、-4.58亿、-3.32亿;2004年度转回减值准备3.24亿,2003年度、2002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分别为3.51亿、2.26亿。从中可以看出,ST江纸2003年度、2002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大额计提减值准备,而2004年度能够扭亏为盈的原因是转回了巨额的减值准备。如果不让减值准备转回,该公司会因2004年度巨额亏损而退市。由于2005年没有巨额的减值准备转回,该公司最近发布业绩预告,2005年中期业绩同比将下降50%以上。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弊端可见一斑。(四)资产减值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披露资产减值的原因、分类和影响,这些披露内容将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分析公司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目前,虽然不少上市公司披露了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计提方法、计提比例和计提金额,但其披露只是对制度中相应条款的重复,披露内容缺乏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各项资产减值情况的分析与判断过程,会计报表阅读人无法知晓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工作程序是否完备,提取比例与金额是否合理。因此,不利于报表的使用者清楚地了解造成资产减值的原因和资产的状况,从而也就无法知道企业是否利用资产减值会计进行盈余管理。1、重要的资产减值情况未能充分披露我国上市公司在资产减值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能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重要的资产减值情况,这是目前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信息披露中最为普遍的问题。大多数上市公司只是对重要资产减值的金额和原因予以模糊披露,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对大额计提、不提、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均未作详细披露,对于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的信息,如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所依据的假设条件、折现率的计算方法、销售净价的计算依据等往往不进行相关披露,在披露重要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时过于笼统或缺乏实质性内容,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了解和判断公司的资产减值情况。【案例四】科龙电器(000921)2004年度前三季度盈利2.06亿元,到年终却亏损6000万元。根据科龙电器2004年年报、季报及有关公告可知,科龙电器2004年年末对华意压缩的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约7100万元,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总额约为4700万元,对第四季度坏账计提总额约为3000万元,三者合计约1.48亿元。由于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到年末才计提,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该公司业绩的判断。2、缺乏对盈余管理影响的披露要求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方面的披露在新准则中没有做出要求。针对企业在资产减值披露方面的模糊披露,甚至不披露相关信息,以达到掩饰操纵利润的目的,应加快制定强化信息披露的准则。会计制度制定减值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价值,防止资产高估。由于在减值金额的确定过程中,存在诸多主观估计因素,不免有些公司出于某种经济动机,利用这些主观因素进行盈余管理。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各自的目的通过利用计提或冲回巨额资产减值准备,来实现本公司的亏损或盈利。禁止减值损失的转回也可能导致滥用。例如,在某一年确认大量损失,导致在后期确认较低的折旧和摊销,并进而导致较高的利润。另外上市公司还可以利用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因为企业运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时,主要运用的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等,这些减值准备新准则依旧允许转回。此外,资产变现时同样产生巨额收益。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资产实际变现时,其原有的减值准备必须同时转回,抵减当期成本,增加利润总额。准则的做法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公司操纵利润的随意性,但无法控制公司在资产实际变现当期获取高额利润。以上种种利用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方面的披露,在新准则中并没有做出要求,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明晰资产减值信息披露。四、完善新准则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的建议针对新准则存在的不足 ,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有利于完善资产减值准则 ,更好地控制调节利润的行为 ,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好的决策信息。(一)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新准则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尽可能借鉴了国际惯例,这些规定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和趋同进程,缩小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际间存在的一些资产减值会计相关问题研究差异,在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二)合理的转会资产减值损失不允许固定资产减值转回并非权宜之计。从理论上讲,当有减值迹象表明资产己发生减值时应确认减值损失,那么当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己确认的减值损失已减少或不再存在时,企业重新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相应的转回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是合理的。在此问题上,笔者认为应以固定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损失时的账面金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转回的最高限额的作法,不仅更加符合谨慎性原则,而且可以防止高估资产而计提减值准备的目的。对不同减值采用不同的方法计量:若固定资产可能是由于折旧没有进行适当的调整而减值,应进行追溯调整;若固定资产可能是由于用途重大改变而减值,在与相关的计量标准进行比较后可将减值差额直接计入损益。虽然固定资产减值转回的政策在我国被严重滥用了,但作为一种实用的修正政策,它的存在能够提升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解决现存问题的关键,并非在于是否禁止转回,而是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同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法规来规范资产减值转回的使用。(三)加强减值准备信息披露我国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对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显得过于简单,致使会计信息使用者未能充分理解资产减值信息。因此,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必须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信息披露制度,在相关的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中、详细地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发生数、转回数、转销数及其在报表中的列示项目等增强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以达到制定资产减值政策的初衷。这样不仅扩大了其披露的空间,同时也减少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范围,有利于降低企业管理当局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告的可能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四)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除了应其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首先,最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其次,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新准则的基本内涵,具备应有的会计职业道德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如计算机、审计等相关技能,为提高专业判断能力提供必备的基础。再次,会计人员应掌握经济、法律、管理等相关学科知识,进而提高其分析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创新能力。最后,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公允价值资产减值确认基础及现金流量确定的相关技术等。(五)加强资产减值的独立审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以说是防止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目前已成为有些上市公司操控利润的重要工具,极大地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的审计风险,也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难度和审计成本。因此,应制定与减值准备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明确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审计程序,努力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来遏制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规范资产减值会计处理。这对于降低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防止审计失败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使注册会计师真正扮演好“经济警察 ”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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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下这些,参考下,这个应该对你有用,你多参考下,也可以按这些方面去写。 根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实施过程中,运用政策给予的选择空间进行有目的盈余管理的现状,
impairment of assets我有标准版的“FASB 144”号文件 US关于减值的标版规定[转摘]: 144 Impairment of Asset
资产减值会计论文:浅析资产减值在上市公司的应用摘要:我国上市公司由于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利润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在实践中合理利用并不断完善资
建议还是写第2、个吧。 不一定找一家上市公司,可以找同类的几家上市公司,通过资产减值数据,进行比对,找出差异,并沿着差异分析可能存在的差错或舞弊。 例如,利用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