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太太
古代信仰民俗。即用以加害仇敌的巫术。起源于远古,包括诅咒、射偶人(偶人厌胜)和毒蛊等。诅咒在原始社会已很盛行,古人认为以言语诅咒能使仇敌个人或敌国受到祸害。!! 巫蛊之术从秦汉时期就有了,而且汉代的法律和唐代的法律都明令禁止过巫蛊之术。比如汉代的法律规定如果某个人家里饲养的蛊虫已经成形并且致人死亡那这个人要处以极刑,家人流放三千里。唐代也做过类似的规定,饲养蛊未成形者流放,成形者杀头。 追问: 巫蛊不是一个无形的东西吗 怎么成了有形的蛊 怎么讲??? 回答: 用蛊术害人的迷信方法:用木、土或纸布之类做成仇家偶像,暗藏于某处,每日诅咒之,或用箭射之,用针刺之,认为如此可使仇人得病身亡。 例子:汉武帝晚年,奸佞江充诈称武帝得病是由于巫蛊作崇‘以预先埋设的偶人诬害太子,结果造成太子及其家属全部遇难,连累而死前后共数万人的大冤案。《红楼梦》第二十五回及八十一回,赵姨娘买通女巫马道婆剪纸人和做木偶人陷害凤姐与贾宝玉,也属此类。 研究证明:说苗族有蛊,是一种谣言。请听听当事人、当地人、专家学者的说法,不要以讹传讹。具体请参见潘文献的硕士论文《苗人与蛊》,三苗网(苗族联合网)有全文: 苗人与蛊》 结语 尽管今天汉人社会常常想象苗人放蛊,但是,汉人关于蛊的观念却有更为悠久的历史。汉人社会内部的巫术想象和指控曾长期存在。清朝末年,正定府(在今天的河北境内)乡绅李凤阁著有《驱蛊燃犀录》。直到今天,在福建一些地区关于放蛊的想象和指控依然存在。 蛊往往与疾病原因联系在一起。作为对疾病原因的推测,蛊的观念反映了人们的认识方式。从一种的致病之虫,到一类泛义的致病邪毒,再到没有明确界定的病名,以后出现病名与证候名相分离的用法,[1]“蛊”含义的转变一直体现了一种想象、假想的基本特点。中医对蛊疾的诊断长期以来就没有能够摆脱想象因素的约束。中医的疾病诊断使得巫术指控被蒙上疾病事实的外衣。 巫和蛊原本具有各自的意义。巫蛊的连用被用来指黑巫术。后来更多的是指一种与使用蛊虫有关的黑巫术,或者说巫蛊是对一种用蛊的巫术的想象。 由于受到佛教和道教的影响,汉人社会的鬼神观念演变。对疾病原因的想象和对用蛊黑巫术的想象的被结合在一起。志怪小说在这一结合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医对“蛊疾”的治疗正是从对疾病原因想象和对黑巫术的想象这两个基础出发。这样一种关于邪恶的个人及其法术的观念也衍生出来。无论是在疾病理解上还是在巫术理解上人们都是对此感到恐惧。 疾病的压迫和想象中的邪恶者被联系在一起。这些邪恶者成了社会共同的敌人。无论是政府官员、巫师、医生、和尚、道士,还是志怪小说的编撰者、史书地方志的执笔人都将以自己的方式或控诉巫蛊者的邪恶和罪行,或抚慰诊治的人们病痛和猜忌,或传播预防的方式、应对的办法。他们如同畏惧鬼神一般畏惧邪恶的巫蛊。人们想象中有“蛊”的人被妖魔化。 明清以来汉人与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接触频繁。大量汉人移民从江南到达他们原来认为的蛮荒之地,面对不熟悉的自然环境和周围充满敌意的少数民族。他们遭受新的疾病和困难。中医对于这些疾病的解释和周围不友好的族群唤起了他们的历史上曾有的巫蛊信仰。他们用巫蛊观念来解释疾病,也用以实施针对少数民族的控诉和掠夺。李卉指出了这种关于少数民族的谣言的形成的一些原因。但是在细节分析上由于只能获得汉文文献资料,缺乏实地调查,不免有一些瑕疵。例如在论述瑶人蛊卦时作者不慎将瑶人巫术与巫蛊混淆。[2]这种不同正如《周易》中的“蛊卦”与我们定义的巫蛊风马牛不相及一样。 这种对苗人的巫术想象不仅发生在作为移民者的汉人那里,也发生在诸多的“土著”中间。汉化程度更高的壮人、布依人、侗人等对于居住于高山的苗人也进行着有关苗人邪恶的想象。无论是汉人的想象,还是壮人、布依人、侗人的想象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加强族界,保持族群距离的实际作用。壮人、布依人、侗人在想象苗人巫术危险的时候,自身在汉人的想象中也是危险的。[3] 王明珂先生在《羌在汉藏之间》描述到羌人中“一截骂一截”的现象。在巫蛊指控的族群链中,汉人想象和指控少数民族,特别是苗人施行巫蛊;而壮人、侗人尽管自身也被汉人想象放蛊,但是他们却也想象苗人放蛊。奇怪的是这种想象关系在族群间是单向的,汉人不会被想象成放蛊者。 明清以来,汉人大量地进入苗人居住的地区。在苗汉文化的交流中,汉人的巫蛊观念可能通过巫师和医术以及文学作品进入苗人社会,并被苗人内化。 巫蛊的观念由汉人巫师、医生、文人、以及受到此观念影响的苗人巫师(或者其他巫师)引入苗人社会,并与苗人社会原有鬼神观念结合。于是,形成了苗人社会的巫蛊观念。 从苗人社会的巫蛊传说的故事来看,它很可能是从汉人巫蛊观念转变而来。 那些房族小,社会关系差,声誉不好,迁居而来的人在苗人社会容易成为巫蛊指控的牺牲品。他们一般缺乏反击谣言的能力和条件。其中一些人则沦为备受排斥、指控的对象,并代代相传。苗人社会的巫蛊信仰形成了相关的婚姻禁忌。 苗人社会浓厚的鬼神信仰,对祖先的崇敬以及淳朴善良,嫉恨邪恶的性格使得巫蛊信仰长期地存在,不能得到清除。 关于“蛊妇”的传说常常被置于两个极端之上,一个是美丽;一个是丑陋。都是区别于常人的特征。通过强调这种特征,也能强调她们的他者身份。对于美丽的“蛊女”,往往有性别意识的影响。对于一些麻风女也有同样的传说。此外,“蛊女”的容貌可能还有一定比例是受到近亲结婚的影响。被谣言中伤的人家常常被说成男俊女美。由于这些家庭的规模比平常家庭要很多,因此,笔者斗胆推测,他们对残疾子女有杀溺行为。有限的资源被用于抚养健康、优秀者。这些被主要通婚圈排斥的男女都有相当容貌,在近亲结婚以后,容貌的特点被加强。所以,“蛊女”的美丽除了极大的想象成分以外,可能还有一定的现实基础。. 在次声明下 研究证明:说苗族有蛊,是一种谣言。请听听当事人、当地人、专家学者的说法,不要以讹传讹。具体请参见潘文献的硕士论文《苗人与蛊》,三苗网(苗族联合网)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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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证明:说苗族有蛊,是一种谣言。请听听当事人、当地人、专家学者的说法,不要以讹传讹。具体请参见潘文献的硕士论文《苗人与蛊》,三苗网(苗族联合网)有全文: 结语 尽管今天汉人社会常常想象苗人放蛊,但是,汉人关于蛊的观念却有更为悠久的历史。汉人社会内部的巫术想象和指控曾长期存在。清朝末年,正定府(在今天的河北境内)乡绅李凤阁著有《驱蛊燃犀录》。直到今天,在福建一些地区关于放蛊的想象和指控依然存在。 蛊往往与疾病原因联系在一起。作为对疾病原因的推测,蛊的观念反映了人们的认识方式。从一种的致病之虫,到一类泛义的致病邪毒,再到没有明确界定的病名,以后出现病名与证候名相分离的用法,[1]“蛊”含义的转变一直体现了一种想象、假想的基本特点。中医对蛊疾的诊断长期以来就没有能够摆脱想象因素的约束。中医的疾病诊断使得巫术指控被蒙上疾病事实的外衣。 巫和蛊原本具有各自的意义。巫蛊的连用被用来指黑巫术。后来更多的是指一种与使用蛊虫有关的黑巫术,或者说巫蛊是对一种用蛊的巫术的想象。 由于受到佛教和道教的影响,汉人社会的鬼神观念演变。对疾病原因的想象和对用蛊黑巫术的想象的被结合在一起。志怪小说在这一结合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医对“蛊疾”的治疗正是从对疾病原因想象和对黑巫术的想象这两个基础出发。这样一种关于邪恶的个人及其法术的观念也衍生出来。无论是在疾病理解上还是在巫术理解上人们都是对此感到恐惧。 疾病的压迫和想象中的邪恶者被联系在一起。这些邪恶者成了社会共同的敌人。无论是政府官员、巫师、医生、和尚、道士,还是志怪小说的编撰者、史书地方志的执笔人都将以自己的方式或控诉巫蛊者的邪恶和罪行,或抚慰诊治的人们病痛和猜忌,或传播预防的方式、应对的办法。他们如同畏惧鬼神一般畏惧邪恶的巫蛊。人们想象中有“蛊”的人被妖魔化。 明清以来汉人与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接触频繁。大量汉人移民从江南到达他们原来认为的蛮荒之地,面对不熟悉的自然环境和周围充满敌意的少数民族。他们遭受新的疾病和困难。中医对于这些疾病的解释和周围不友好的族群唤起了他们的历史上曾有的巫蛊信仰。他们用巫蛊观念来解释疾病,也用以实施针对少数民族的控诉和掠夺。李卉指出了这种关于少数民族的谣言的形成的一些原因。但是在细节分析上由于只能获得汉文文献资料,缺乏实地调查,不免有一些瑕疵。例如在论述瑶人蛊卦时作者不慎将瑶人巫术与巫蛊混淆。[2]这种不同正如《周易》中的“蛊卦”与我们定义的巫蛊风马牛不相及一样。 这种对苗人的巫术想象不仅发生在作为移民者的汉人那里,也发生在诸多的“土著”中间。汉化程度更高的壮人、布依人、侗人等对于居住于高山的苗人也进行着有关苗人邪恶的想象。无论是汉人的想象,还是壮人、布依人、侗人的想象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加强族界,保持族群距离的实际作用。壮人、布依人、侗人在想象苗人巫术危险的时候,自身在汉人的想象中也是危险的。[3] 王明珂先生在《羌在汉藏之间》描述到羌人中“一截骂一截”的现象。在巫蛊指控的族群链中,汉人想象和指控少数民族,特别是苗人施行巫蛊;而壮人、侗人尽管自身也被汉人想象放蛊,但是他们却也想象苗人放蛊。奇怪的是这种想象关系在族群间是单向的,汉人不会被想象成放蛊者。 明清以来,汉人大量地进入苗人居住的地区。在苗汉文化的交流中,汉人的巫蛊观念可能通过巫师和医术以及文学作品进入苗人社会,并被苗人内化。 巫蛊的观念由汉人巫师、医生、文人、以及受到此观念影响的苗人巫师(或者其他巫师)引入苗人社会,并与苗人社会原有鬼神观念结合。于是,形成了苗人社会的巫蛊观念。 从苗人社会的巫蛊传说的故事来看,它很可能是从汉人巫蛊观念转变而来。 那些房族小,社会关系差,声誉不好,迁居而来的人在苗人社会容易成为巫蛊指控的牺牲品。他们一般缺乏反击谣言的能力和条件。其中一些人则沦为备受排斥、指控的对象,并代代相传。苗人社会的巫蛊信仰形成了相关的婚姻禁忌。 苗人社会浓厚的鬼神信仰,对祖先的崇敬以及淳朴善良,嫉恨邪恶的性格使得巫蛊信仰长期地存在,不能得到清除。 关于“蛊妇”的传说常常被置于两个极端之上,一个是美丽;一个是丑陋。都是区别于常人的特征。通过强调这种特征,也能强调她们的他者身份。对于美丽的“蛊女”,往往有性别意识的影响。对于一些麻风女也有同样的传说。此外,“蛊女”的容貌可能还有一定比例是受到近亲结婚的影响。被谣言中伤的人家常常被说成男俊女美。由于这些家庭的规模比平常家庭要很多,因此,笔者斗胆推测,他们对残疾子女有杀溺行为。有限的资源被用于抚养健康、优秀者。这些被主要通婚圈排斥的男女都有相当容貌,在近亲结婚以后,容貌的特点被加强。所以,“蛊女”的美丽除了极大的想象成分以外,可能还有一定的现实基础
samantha427
蛊的传说由来已久。在众多充满神秘色彩的传说中,放蛊者大都是苗人。从武侠小说到电影电视,从正史、地方志到边地游记。蛊到底是怎么回事?多数材料上讲述的放蛊事实是不可信的,其中很多内容有相互传抄的嫌疑。因此,我倾向于认为巫蛊不过是某种汉人的类似鬼怪的传说,与苗人事实上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更不可能是一种释放毒物的技术。研究苗人的巫蛊问题的理论意义在于:第一,对巫蛊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巫术想象在建构族群之间和族群内部权力关系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第二,对苗人巫蛊的研究,有助于澄清问题,避免没有证据的想象和猜测。对于苗人社会中的巫蛊信仰背后存在的妒忌、社会排斥和利益冲突的说明,有助于揭示巫蛊谣言希望构建和改变的社会权力关系。就现实需要而言,此项研究至少有如下意义:首先,此研究有助于增加人们对巫蛊谣言的认识。人类学并不是摇椅上的学术,它长期以来的学术传统是面向社会面向现实的,不管其服务对象和对实际生活的影响怎样,人类学对我们增加对他乡社会现象的认识功不可没。我希望本文能增加人们对巫蛊谣言的认识。其次,此项研究有助于我们消除对于巫蛊及其类似内容误解和偏激想象,更加理智或则更加宽容地对待他人,而不是身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于我的很多被指认为有蛊苗族同胞来说这更为重要,他们遭受到太多的不公正的待遇。由于“巫蛊”问题在苗人社会里隐蔽存在,它又不能公开谈论,更说不上争辩,不幸被想象和谣言中伤的人们有苦说不出。我们不能保持沉默,应当有人为他们说话。相关回顾尽管中国历史上关于巫蛊的记载众多,然而长期没有专门的研究。对蛊进行研究是在二十世纪之后才开始的,而且有西方学术的影响。巫蛊问题真正引起国内学术关注是抗战时期,由于大量汉人迁移到西南地区,关于少数民族的研究在这一时期得到重视。内迁至贵阳的大夏大学社会研究部的陈国钧在《苗族的放蛊》一文记述了与古籍资料相似的苗人防蛊的传说和防治之法。作者记述到许多汉人坚信苗人会放蛊,但是作者认为传言中不可思议的地方很多,所谓的“中蛊”可能是由于不卫生条件下的偶然中毒。陈国钧注意到汉人因为和苗人太隔阂又欺凌他们,因而惧怕苗人用蛊毒报复。作者没有与苗人交谈过。陈国钧开启了这方面的研究,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此后,李植人在《社会研究》第23期的《苗族放蛊的故事》。李植人通过对放蛊故事分析认为“蛊”的可能是人们对自然疾病的解释。作者指出长期轻视苗夷的观念存在,使得汉人故意夸张形容,将蛊传为一种苗族奇闻。李植人认为所谓苗人放“蛊”只是一种迷信。二者后来都收入了文通书局的《贵州苗夷社会研究》。它们都指出所谓苗人放蛊是汉人社会的迷信或传闻,而中蛊可能是人们对不卫生的条件所造成的一些疾病的解释。另外,他们的研究基本上没有明确地表明苗人的态度和观念。1960年《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九期刊发了李卉的《说蛊毒与巫术》一文。由于两岸分割,作者只能从历史文献的出发,以对文献资料的分析阐发了对巫蛊问题的看法。作者认为一些汉人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交往患上寄生虫病,又目睹西南民族的毒药制作,并耳闻那里的黑巫术之风,以致他们将这三者牵扯到一起,变成了书籍文字多有记载的巫蛊传说。李卉认为对西南少数民族使用毒药和黑巫术的恐惧,使得蛊被用以解释汉人遭受的寄生虫病。李卉认为所谓的巫蛊是对黑巫术的特定想象。黛曼(Norma Diamond )在1988年指出由于苗人与汉人间在宗教实践、婚姻、家庭组织或者生态等方面不可调和的文化的不同造成了汉族对苗族的怪异想象。也就是说,巫蛊是汉人针对苗人的一种谣言和想象。显然,黛曼深化了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1]但是,也有认为苗人的放蛊有可能存在。凌纯声、芮逸夫在《湘西苗族调查报告》报告了巫蛊传说和一个巫蛊案件,没有什么分析。当年协助二人调查的石启贵在后来编著的《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中“巫蛊辟谬”一节对凌纯声、芮逸夫作了批评。他认为由于苗人过于迷信,人们相信巫蛊谣言并对巫蛊感到恐惧。他指出,“今者社会,众口云云,该以愚多智少,寡不胜众,以故便成一人传虚,百人传是。”[2]石启贵先生注意巫蛊谣言的传播在形成巫蛊信仰中发挥的作用。张紫晨在《中国巫术》一书,高国藩在《中国巫术史》一书,邓启耀在《中国巫蛊考察》一书,袁定基在《论放蛊和防蛊治蛊习俗》一文中,都将巫蛊看成是一种巫术。其中,高国藩注意到“蛊道巫术”在历史上的传承和变化。而邓启耀实际上看到了巫蛊的想象性,即它仅仅是一种信仰——或则说是迷信,它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并形成社会内部的分隔。但是,由于他没有将巫术与巫蛊区分开来。因而不能摆脱巫术理论的影响。詹鄞鑫在《心智的误区》一书、黄世杰在《蛊毒:财富和权力的幻觉》一书中相信巫蛊是一种实在的巫术技术。但是,除了收集许多神奇的传说之外,他们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巫蛊确实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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