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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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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绪论: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中国古代小说最特别的地方应当是它具有文言和白话两种不可混淆的系统。文言起于先秦时代稗官杂记,是流行在街头巷尾说长道短的简短记录,是所谓的随笔文学。通俗白话的小说则是开始于唐宋时期说话人的话本,是对说话人口中丰富多彩的故事再加工、纪录,名清时期,更由于大量文士的积极参与而造成巨大的发展。形成了数种流派的小说,如历史演义、英雄传奇、神魔小说、人情小说、浪漫爱情等各方面。它们面对的,是广大的平民百姓。基本上来说,两种小说不论是文体、渊源、演变等各方面发展都有着不同的系统。一、最初的小说观念其实,小说在最初的阶段是早在先秦两汉时期就早已奠下的基础。第一次读到「小说」这个名词是在庄子的文章中:「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远矣。」《庄子_231;杂篇_231;外物》在这里,庄子把「小说」和「大达」做一相对比较,而其中小说指的是浅薄而不重义理的学说,这个观念和古代文人眼中的小说观念很类似。但是到了汉代,「小说」这个名词被用来作为古代和当代典籍的总称。东汉班固《汉书_231;艺文志》子布中就有列出『小说家』这个门类,并且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说巷语,道听途说之所造也。」其实,、这是相对应于帝王之道、政教得失等高士文人的话题。所谓的小说,只的应当是乡亲父老、食衣住行等和自己切身有关的话题罢了。二、小说的起源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到是有提到,小说起源于人们闲暇休息时所讲的神话故事。基本上来说,我是相信这个说法的,那是因为上股时代的人们,对大自然存着敬畏且恐惧的心,聘且一直认为宜切自然界的现象都听命于神的旨意,而这个「神」,无所不在,他在冥冥之中安排了一切。而后人所认为复杂的问题,在上古的人们看来,却都以「万物有灵」的这个说法给解释了。并且以自己和大自然艰苦搏斗的历程给形象化、艺术化了,塑造出一个英雄的形象。而在古代神话中则有着两类神话,一是英雄神的,令一则是自然神的。后者如雷公电母、风师雨伯,前者则是如后羿射日、女蜗补天等。其实在这里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神话被小说所吸收后,并没有保持原貌,这一点从西王母神话的演变历程就可以的到验证。《山海经》中的西王母『其壮如人,豹尾虎齿,善啸,蓬发戴胜』三分约人,七分似妖,可怕极了。且在《山海经》里我们无法断定西王母的性别。到了战国时期《穆天子传》中,西王母俨然成了一为人主。后来到了《汉武帝内传》中,西王母已成了『年三十许,修短得中,天资掩霭,容颜绝世。』的美人了。神话被改造的过程中常被后人一点一点的加入道德的教训、人生的哲理和人情世故,在此时,神话演成了历史,中国古代的神话资料长失其粗犷原貌,我想原因应是在此吧!三、先秦小说小说做为一种文体的名称虽然一直到汉代才出现,但小说书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了,但可惜的是,这些书早已亡佚。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山海经》、《穆天子传》等小说,都是在名清时期才得以逐步确立其地位的。《山海经》今存十八卷,晋人郭璞注。至于作者是谁,至今尚无定论。但从其内容上看来,应当是战国中后期巫祝方士采古代神话和地理博物传说而成的,一直到秦汉时期才被订为一书,名曰《山海经》。书中包含了很丰富的神话传说和山川博物等事迹奇怪的风格,相对的,其地理博物性质又使古人相信它是可靠的地理书。相同的,《穆天子传》也是如此。而《山海经》又被后世人认为是中国志怪小说的鼻祖。四、汉代小说《神异经》,成书于汉代,但作者至今尚不确定。此书是在《山海经》的影响下产生的,不论是在内容、笔法等各方面都有模仿《山海经》的部分,只是作者加入了神仙方术和儒家思想的观念。《汉武故事》,此书记汉武帝一生遗闻,叙述他求得成仙的部分尤其详细,由于《汉武故事》把历史和幻想结合在一起,并且所表现出来的文笔较幽雅,以成了较典型的志怪小说了。较为人所知的,应属《燕丹子》了吧!他的作者和成书年代至今仍无法正确推知,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其为汉代作品,应是肯定的。书中写的正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只是由于在那个年代的人们在「道听涂说」的过程中又加入了不少的内容和情节,使剧情愈加生动曲折,但却与史实愈来愈远,这正是基于民间的传说得基础上写的。五、魏晋六朝的轶事小说所谓的轶事小说又称叫志人小说(这是鲁迅根据志怪小说的命名推论而来的),而轶事小说首推应当是《世说新语》了,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集其门下客所共撰,刘孝标作注。分政事、德行、言语、文学等三十六篇,记载东汉到东晋的奇闻轶事,其内容虽然琐碎,带却真实的将魏晋士大夫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很生动的表现出来,并且写出了士人消极厌世,放浪形骸的风气。其中有许多故事是成为后代戏曲小说的题材。六、魏晋的志怪小说志怪小说的兴起渊源应起于《山海经》、《穆天子传》等先秦时代的志怪小说。其中《博物志》即是如此,与《山海经》相同,记载地理博物琐碎杂文的作品。志怪小说最高的成就作品应当是《搜神记》了吧!他和记地理博物的小说不同,他以记录鬼怪神仙的故事为主,同时也包括一些野文杂记。作者是晋朝的干宝,他作《搜神记》是有感于父亲之婢和兄长死而复生的神异经历,一方面『考先志于载籍』,另一方面则『收遗逸于当时』。干宝在写此书时,有滥收他书所造成的错误,亦有他自己的意见进行加工,当然还是会有一些的遗漏缺点,所亦鲁迅成他为『一部半真半假的书籍』。《搜神记》中,有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如「干将莫邪」、「东海孝妇」、「仙女下嫁董永」等故事,其中亦有不少作品都被改编成为剧曲了。七、唐朝五代的小说在唐代,坊间流行的小说有传奇和话本两种。唐代传奇,基本上是源自于魏晋六朝的志怪小说,但其用来写做的笔法则是用写使的传记方式来写的。在全盛时期则有《枕中记》、《李娃传》、《莺莺传》和《南柯太守传》这些较有名的作品。但反观唐代话本,宋明时期风行的话本小说的前身,它是讲故事的,它也有可能是由于当时,唐都城长安佛风盛行,不论在公理或民间都很盛行,而僧人对世间讲法时又有分僧讲和俗讲,僧讲当然是对出家人讲说佛经,而俗讲就是对世间人阐述佛法教义,同时亦兼具有化缘的目的。由于俗讲的对向适一般大众百姓,所以必须吸取民间的说话技巧,并且演化为形式完备、内容丰富的一项技艺了。这无疑是对宋元的说话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了。唐代小说,真正使传奇开始发光发热的应当是沉既济的《任氏传》。写的也是神话鬼魅因为相爱通过了层层的考验殉人相随的故事。但沉既济较为我们熟知的名篇并不是这一部,而是《枕中记》,歧视会发觉以前的小说写的都是具有正面的教化意义的小说,藉以讽谕那些热中富贵、权势的仕人豪强。用旧的题材加上些心的创意,在用上自己的想象力丰富情节,这实在是对后事的表演艺术影响很深的一件事,如汤显祖《邯郸记》即是如此。唐代传奇最伟大的作品,应当举白行简的《李娃传》。此篇应见于《太平广记》中,故事中的三次转折让这故事紧紧的扣住人心,难怪会成为千古名篇,而李娃这女主角的塑造,亦表现了一个风尘女子的冷静和清醒,且她在看到荥阳公子悲惨际遇的时候,唤起的她的同情心,并且帮助他,而她比霍小玉更显伟大是在于她连八年夫妻都不要,在感情上更显洒脱,但她们有一个共同的地方,那就是门户之见造成了她们无法和心爱的人相结合,小说戏曲中常见到的「落难公子中状元」的熟套,就是滥觞于此的。唐代小说还有一部不可不提的,那就是影响最大的《莺莺传》,后代用它为题材写成的戏曲最多了。作者是元稹,有人说这是元稹自己亲身的遭遇,但众多考证说法不一,所以我就不加以阐述了,《莺莺传》和以往小说最大的不同即在于女主角是位知书达理的才女、名门闺秀,不同于以往尽是些妓女、妖精的角色。唐代传奇全盛时期最后一座高峰即是蒋防的《霍小玉传》。写的也是文人名士与妓女之间的爱情故事,不停于以往的只是由于霍小欲不甘心,而要求李益要等八年后才能另取名门,没想到李益翻脸无情,导致霍小玉死后化为厉鬼并且报复。爱恨分明的写实性个,直接脸出人性的脆弱,成为唐代传奇的代表作之一。唐代后期的作品就大不如前了,后期中较好的作品当推薛调的《无双传》和无名氏的《灵应传》。虽然两者都有在手法上创新求变,但在实质的内容上和前期的作品相比,逊色许多了。八、宋元时期的话本由于宋元的小说艺术发展并不在文言的部分,所以文言小说的成就并不如通俗小说。在唐、宋、元三朝丰富的文化洗礼和经济繁荣的推动下,各种来自民间极富特色的话本形式也就孕育而生了,并且在此时期奠下了坚固的基础。在宋代,有一门艺术叫「说话」。而表演的场地则称为「瓦舍」或「瓦子」,是一种有规模的综合游艺场,其中表演各种戏曲的地方叫做「勾栏」。当然「说话」最容易为平民百姓所接受,而其中众多题材当中最为百姓所接受的,应当是历史方面的故事了,其内容讲的多和朝代之间的兴衰、军国大政等有关的事,参考的史书中有《汉书》、《五代史》、《七国春秋》等,而其中最受人欢迎的无疑是《三国志》了。到了元末明初之际还有罗贯中的《三国志通俗演义》,且由此开启了中国历史演义体长篇章回小说的先河。而宋代亦由于国家政事的关系,百姓们喜欢听「士马金鼓之事」的内容,而其中即刻反映出宋代民族征战、平民起义、抵抗外侮入侵之事,讲的多是以英雄人物为主角,主要的代表即《杨家将》、《水浒》之类的科目最受欢迎,开创了英雄小说的先河。宋代还有另一类至今仍广受民间欢迎的体裁,那就是公案小说,其中表现出百姓对贪官污吏的不满和对「青天大老爷」的期望,「包青天」至今仍符合了人民对政府的期望。另一类白话短篇小说,即以冯梦龙的「三言」、凌蒙初的「二拍」为代表作,并无显著的成绩。在现存宋元话本中,爱情和公案这两类作品最多,成就也最高。爱情小说的代表作《碾玉观音》,表现出了小老百姓对爱情的坚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即使变成厉鬼也要表现的对追求自己幸福的坚决。公案小说叫具有代表性的是《错斩崔宁》。其中反映了南宋时期官吏问案的轻率、草菅人命,作者对司法弊端提出了疑义、批判。由于语词生动说话人每天面对的都是广大听众,所以熟悉平民所用的口语,且经由说话人的熟练,表现出了人物、对白的生命力,加入俗语、方言等,想必是此一时期的一大特色吧!九、明代小说明朝是中国小说蓬勃发展、走向成熟的时期。明代小说举四本当代表《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分别代表四个领域的小说,历史演义、英雄传奇、神魔志怪和人情小说。附带提到一点清朝人李渔江这四本书称为小说界的四大奇书。首先我先从历史演义这个方面开始说明。就其内容而言,历史演义大多是从正史当中取材,孙楷第先生在《中国通俗小说书目_231;分类说明》中有提到:「演一代史事而近于断代史者」和「通演古今事与通史同者」,这两点使我们觉得历史演义小说虽然取材自历史,但内容大多和史实不同,多加以改编,因文生事、虚构创作,以寄托自己的理想和希望。而宋代的说书业无疑是对三国故事的丰富和广泛的传播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由于三国至流传至今版本众多,现在看到的以清人毛宗冈的一百二十回本最为通行。由于成书的时间较其它书为早,所以他用的文体还是简易的文言文,而它的内容所以受到人们的欢迎,我想是因为罗贯中的「拥刘反曹」契合了他们的道的观念,并且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人物性格,非常容易引起民众的认同。英雄传奇小说当推《水浒传》,作者施耐庵,金圣叹他在《水浒传序》中有提到:「《水浒》所叙,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施耐庵以一心所运,而一百八人各自入妙者,无他,十年格物而一朝格物,斯以一笔而写百千万人,故不以为难也。」《水浒传》中人物都有鲜明的个性,武松、李逵、鲁智深、林冲等,个个颜色鲜明、精雕细琢,是人物塑造上显现笔力的地方。由于《水浒传》讲的是梁山泊一百零八条好汉的故事,草莽英雄的色彩严重,让人觉得富于生活的气息。神魔小说这个观念最早是由鲁迅先生提出来并且使用的(见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第五讲)。中国通俗小说发展到明代中期,其实神魔小说也应该要出现了。因为中国人对神仙鬼怪、灵异传说之事早在商朝即开始有此观念,因此民间神话发展至今,文人雅士也喜欢参与其中。而自卫进以来,志怪的小说就一直很兴旺,且由于中国式一个受宗教影响极深的国度,并且佛教、道教和一些西方文化入侵中国而来的宗教,相互融合、演化而来,在加上唐朝时即有「讲经」一家,所以到了明代中期通俗小说日趋成熟的时期,神魔小说的兴盛,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西游记》作者吴承恩,演绎自《大唐西域记》,数是内容其实我们都很熟知,在此不再多说。其实,在故事中不乏积极劝世的一面,鼓励人们要克服困难,积极向前,虽然有神力相助,但若没有灵活的头脑又如何能成事呢?人情小说的开山之作《金瓶梅》,虽然有许多人对它的印象仅止于是香艳色情的小说,但它以高妙的笔法写出的明代中后期社会的市井风情,真实的表现在具体的文字上。文中大量的运用了市井口语、俗语来表现人物的性格,让我们在阅读时格外的具有感情,因为其所应用的言语非常生活,更贴近读者的心灵。但其中间杂对于猥亵淫秽的描写,较为人所诟病,但毕竟这无法掩饰《金瓶梅》是中国通俗小说最重要作品之一的光芒,而且它也是小说界四大奇书之一呢!十、清代小说清代小说成就最高的无疑就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了,这是部言情的小说,写的当然不只爱情,尚有亲情、人情、厉害之情等,写进了曹雪芹的一生,用曹家的盛衰来写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更写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剧。其实这部小说在清朝干龙年间即广为流传,用的文体是白话的章回小说。清代尚有些不错的讽刺小说,如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刘鹗的《老残游记》。《儒林外史》是以平实的笔触加以课化当时文人士子追逐科场名利的堕落与矫饰。由于作者对八股科举制度极为厌恶,所以用描写世故人情的笔触描写,故多戚而能谐、婉而多讽,无肤泛之语、无淫秽之语。但由于多短篇衔接而成,是结构较松散的一部。《老残游记》虽名为游记,实属社会讽刺小说,而其中写的多和清朝官吏罪恶的揭发有关,当中写景的描述尤为独到,善于用具体的事物比喻声音这是他笔力精炼之处。另外提到清朝尚有一部文言短篇的笔记小说,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写的也是神仙志怪,但它虽文笔记小说,但却是有结构的,它是有系统的整理,编辑成册的。.....................。。。。。。。。。。。。(很多 关于古代四大名著的)要不?给你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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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33189次

一、析鲁迅《孔乙己》的现实性与象征性(节选)(王润华)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孔乙己漫画作品(20张)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从前我用《故乡》中的故乡作为例子分析过这个象征结构之内涵。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咸亨酒店(15张)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鲁迅为孔乙己塑造的四座铜像 鲁迅在他的生活经验中,在众多相关的人物身上,整理出一些跟孔乙己这个旧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有关的特点,然后创造了一系列具有象征性的形象、场景和对话,就因为通过这个结构,这篇只有二千多字的小说才能产生强大的爆炸力。 我读《孔乙己》,首先是感触到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烈。鲁迅把孔乙己复杂的一生,把原来应该运用的叙述文字,节缩、提炼成一座座雕塑。孔乙己在小说中只出现四次,每次鲁迅都用一座塑像代替了许许多多的叙述文字。第一次,孔乙己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咸亨酒店的: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 第一个句子“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烂长衫是他忘记不了读书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内在意识的标志。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气)可以劳动,中了旧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 孔乙己“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涵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做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剧是双重性的,他一方面是旧读书人的悲剧,也是底层社会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 孔乙己第二次出现在小说里,是以这尊雕像出现的,他的身边多了一位小伙计: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当孔乙己在第三次出现时,更被一群孩子包围住,“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们。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内,还有一颗善良和恳切的心。他在咸亨酒店,品行比别人都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除了因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为众人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也悲叹年青一代居然也参加进入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快乐的群众队伍。他原来觉得成人社会的冷酷与无情,才转向小孩求取安慰,而他们也很现实(“眼睛都望着碟子”)、绝望(不敢企望能成为掌柜,因此不需学写字)和冷酷无情(“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时,鲁迅把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突然缩小成被打断腿,用手走路的乞丐: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现在站不起来了。因为偷了一些书纸笔砚,先后被吊起来打,最后腿也被打断了。鲁迅便以这尊雕像来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后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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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克2011

您好

[内容提要] :《儒林外史》客观公正地分析了社会众生相,精简典型地描绘了人生百态。其中的人物不仅是那个时代的人物,而且是人类世世代代都有的人物,只是不同地时代他们的游戏规则有所变化而已。本文将从胡老爹和匡超人这两个人物形象(一个是性格定型的世俗老人,一个是成长中的儒林青少)出发,去论证要客观对待小说中的人物的所作所为。

[关键词]:《儒林外史》;胡老爹;匡超人;客观评价

在《儒林外史》中,吴敬梓的笔触是不限于儒林的,“凡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于纸上,声态并作,使彼世相,如在目前”。①《儒林外史》是中国明清时期的一部《人间喜剧》。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尽管由于《儒林外史》风格的活泼与幽默,使它的文学价值不仅仅停留在写实主义上,但是如果我们将《儒林外史》当史书来读的话,或许更能客观地把握处在那种社会生活中的人物是怎样的一个状态,更能客观地评价小说中的人物形象。然而需要强调的,《儒林外史》中虽有“春秋”笔法,我们虽然可以把它当史书来读,但因为书中对崇高理想前景的暗淡描述,使作者自己的立场不能像孔子当年编《春秋》时那样坚定扎实、盛气凌人了。吴敬梓内心是一团难解之谜,他不写通俗小说中的英雄或恶霸,而取代以不明确的暧昧。中外文学史上少有作品在反讽上是如此暧昧不清,在作者用意上是如此难以琢磨。在中国文学里,没有一本书像《儒林外史》,在诠释上提出这么多问题。这些问题甚至不仅仅是一些时代性的问题,而往往在任何时代都会换着面目出现,所以就成了人类世世代代也摆脱不了的问题了。

“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人生富贵功名,虽是身外之物,但自古及今,没有一个是看得透的!小说楔子里的王冕形象虽则是一个钦崎磊落之人,但没有一个读者不会认为作者心中的理想人物的确只是一种理想而已!而全书写得最热闹的大祭泰伯祠,最终也只是昨日淮河,成为追忆。贤人已去,其业无继,“这些古事,提起来令人伤感”。人怎样活着才是个标准呢?作者在怀疑困惑的同时也在寻找出路。作为作者代言人的杜少卿的形象,也只是作者反抗的一种形式,他也并非说杜少卿那样才是绝对的好。吴敬梓的“千秋快士”也不是指那种是非不分的糊涂虫:“但凡说是见过他家太老爷的,就是一条狗也是敬重的。”他只是以此种荒唐的写法否定现有的体制与世俗,把人们从这事实中警醒过来罢了。

我们来看作者心中的理想人物虞博士的一段话:三山门贤人饯别之际,虞博士对杜少卿说:“我本赤贫之士,在南京来做了六七年博士,每年积几两俸金,只挣三十担米的一块田。我此番去,或是部郎,或是州县,我多则做三年,少则做两年,再积些俸银,添得两担米,每年养着我们夫妻两个不得饿死就罢了。子孙们的事,我也不去管他。现今小儿读书之余,我教他学个医,可以糊口,我要做这官怎的?”此临别一番见肺见腑的话,很值得玩味。首先,他对于以主祭泰伯祠为象征的礼乐兵农理想只字未提,表明他对它深深失望;其次,一仍“真儒”本色,不故作清高之语,出仕乃迫于生计,从中亦可窥见苜蓿生涯之清苦;再次,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重新规划子女们今后的人生道路——学医,而不是沿袭父祖辈走过的学而优则仕的老路。主祭泰伯祠的虞育德时至此际却置礼乐于不顾,只提教子孙学医,这种取舍,不正表明虞育德这样的“真儒”在生活实践中的感受么?连虞育德这样的“名贤”也要扬弃充满浓郁的封建气息的“礼乐”而另寻生计,这对当时的广大士子不是大有启迪意义吗?

所以对于科举考试,他更是以一种“看穿了”的目光,淡然地看待其形式方法上的缺陷和士子们的种种作弊现象,与其管制之,不如听之任之,这种漠视、超脱的态度站得比平常人要高,当他以一种“开玩笑”“不当真”的态度对待的时候,自然产生一种幽默,这是一种豁达乐观的气度,而他以德化人的宽厚仁爱之心,也让我们了解到了他豁达乐观背后的无奈。在六堂合考中,尽管严查禁绝,但仍有考生作弊应试,“带了一篇刻的经文进去”。这个考生十分糊涂,居然将“这经义夹在卷子里,送上堂去”,被虞育德发现,连忙将它取出“藏在靴筒里”,又抽便悄悄还给这个考生。事后该生来谢,他却“推不认得”。武书问其何以要否认,他说:“读书人全要养其廉耻,他没奈何来谢我,我若再认这话,他就无容身之地了。”呜呼!如此宽厚的处事态度实在是虞博士“没奈何了”才这样做的!

作者对所谓偏正面人物的理想的怀疑,正是对他回归传统的道路的一种怀疑。他对自己的立场的不明确,是他面对所谓偏反面人物的时候,态度暧昧,使他内心的矛盾与疑问不能明确解答。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他只是把具体的事实用自己的风格写出来,以警醒世人,让世人自己去思考。他在小说中提出一个又一个问题,那种社会体制的千疮百孔若不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将会越来越荒诞下去。而在那种荒诞的社会里,人们的荒诞行为也应得到客观的评价,是社会给了他们太多荒诞的理由。我们将从胡老爹和匡超人这一老一少的事例中来说明这个问题。

胡老爹是一位可敬可爱的长者

胡老爹,作为《儒林外史》中的重要人物范进的配角,他的故事见于他的女婿范进中举的前前后后。广东南海人,在某集市上杀猪卖肉,人称胡屠户,晚辈中也有尊称他胡老爹的。在范进的故事中,他个性闪烁、夺目耀眼,给人印象最深。因他曾单手打过“文曲星”,又一把年纪了,这里我们就称他胡老爹吧。胡老爹先后登场三次,第一次出场是来为女婿考中秀才贺喜的,却全然没有一句美言赞许之词,满口的牢骚话语里,言辞带刺,字字钻心;第二次出场是范进向他借参加乡试的盘缠,把胡老爹从后场拉到前台来的,胡老爹非但没借给范进一文盘缠,反倒把女婿范进的相貌、才学数落了一番,甚至将范进中秀才、中举人的玄机都全数抖落出来;第三次出场是女婿范进中了举人,胡老爹前来贺喜,这次他的态度和前两次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把他的“举人老爷”和“贤婿”当“文曲星”来崇拜。

鉴于以上种种,在胡老爹的“个人档案”里历来就充斥了“粗俗市侩”、“投机善变”、“趋炎骄贱”、“鄙视贫贱”、“膜拜权贵”、“变色龙”等判词,尽管评论家对胡老爹的判词有失激烈,但是总体上还是一针见血有的放矢的,毕竟胡老爹以他出色的表演事实证实了这一切都是有的。然而生活在尊重个体、公正、权利的现代社会的我们这些文学读者,固然有大胆的阐发见解、甚至对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进行判别与裁决的权利,但也不能无视胡老爹是那个社会低层市民、一个很难摆脱世风习俗与偏见的寻常人这一“弱者”身份,特别是在对他的言行做出“判断”“评价”、或是予以道义上的谴责时,更应与之“对话”、“交流”,设身处地地体验他的生活境遇,了解他当时的所思,理解他当时的所为,在他无故遭指责、受委屈时,理应为他作合理申辩。我们申辩的结果认为,胡老爹虽然世俗,但是也算是一位可敬可爱的长者,从他嘴里吐出女婿的刺耳之辞,也并非无中生有。

首先,胡老爹对晚辈并无一丝恶意与坏心眼。范进才学有限、却不自知,对科举依然咬定科举不放松,得了“相公”,还盼着做“老爷”,不惜借盘缠也要去碰碰运气,胡老爹胸中对此是憋了一肚子怨气和怒气的。他生活在社会的低层,没有什么文化,说起话来是满嘴粗言,天生一幅直心肠,口直心快,肚子里没有弯弯道,当他看不惯女婿范进的所作所为时,“子不教父之过”的责任,使他不得不拿出长辈的架势,甚至采取刺耳的训斥与谩骂。“现世宝穷鬼”、“癫虾蟆想吃起大鹅屁”之言语虽然有点过激,但那种对晚辈的“爱之越切,恨之越深”、“恨铁不成钢”的焦虑心理,仍然是掩饰不住的。卧草堂回评说:“胡老爹之言未可厚非,其骂范进时,正是爱范进处,特其气质如此,是以立言如此耳。细观之,原无甚可恶也。”②我们从他主动替范进在自己行事里寻一个馆,赚些银子养家糊口这件事上,便能看出他的爱子之心,纵使他不是为范进着想,血脉相连的亲情使他割舍不下对自己女儿的关切。

其次,胡老爹不好高鹜远,很讲实际。为了维持生计,他以杀猪卖肉为业。多年来,起早贪黑靠双手挣钱,虽说他的经济收人比他的女婿范进要富裕些,可“一天杀一个猪,还赚不到钱把银子”,这对他来说挣钱确实不易。当范进向他借钱参加乡试时,他不借钱委实有他的道理与难处:范进考中的机会微乎其微,家境已经困窘至极,倘若此番科考再次不中,岂不如胡老爹所料,把钱往水里扔吗?把钱借给女婿往水里丢,他一家老小就得喝西北风了。倘若胡老爹很热心的借钱给范进去考试的话,那么对困守科举而不能自拔的范进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只会助长他的执着追求,这样下去,他的家境就更难想象了——白首穷经,却未搏得一第,生活困苦,落得个卖儿卖女的倪霜峰就是不中举范进的先例;也许范进的窘迫连倪霜峰都不及,毕竟倪霜峰还有五个儿子可卖,而范进则无一子一女可卖,难解燃眉之急。面对沉重的现实人生,范进是不会思考这些生存问题的,而生活在现实世界的胡老爹肯定会思考的,他便慢慢地养成了珍惜金钱的习惯,对此,人们大可不必对此说三道四,横加指责。

第三,胡老爹满怀喜悦地对待范进仕途上的每一次进步。范进中相公后,他“手里拿著一副大肠和一瓶酒”;中举人,他“领着烧汤的二汉,提著七八斤肉,四五千钱”,前来贺喜。中相公时,他对范进教导了一番,别时是“横披了衣服,挺著肚子去了。”中举人后,口口声声称“贤婿老爷”,“我自己觉得女儿像有些福气的,毕竟要嫁与个老爷”,“见女婿衣裳后襟滚皱了许多,一路低著头替他扯了几十回。”有论者指出:“范进中举后,胡老爹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以前骂范进为‘现世宝穷鬼’,现在是‘贤婿’、‘老爷’;以前说范进‘尖嘴猴腮’,现在则说‘城里头那张府、周府这些老爷,也没有我女婿这样一个体面的相貌。’我认为尽管胡老爹言语有前倨后恭之嫌,但他内心深处望子成龙、恨铁不成钢的那份情结一直没变。倘若我们把胡老爹的送贺礼、称贤婿视为世故,那是不客观的—— 别忘了,他是唯一一位两次前来贺喜的人。只是范进中举后,周边邻居一个个都兴奋异常,“有拿鸡蛋来的,有拿白酒来的,也有背了斗米来的,也有捉两只鸡来的。”无亲无故的张老爷送来了五十两银子,还另赠送房屋;有些人竟然自甘情愿地做奴仆、佣人,外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胡老爹自己的“乘龙快婿”“半子”中举呢?由此观之,范进中举人,成就了一场“显亲扬名,光宗耀祖”的事业,胡老爹的喜悦、满意之情溢于言表,自豪、爱抚之态表露于行为,绝非“势利”所致,而是“人情”常理之使然。纵使言行举止上有什么乖觉、前后判若两人之处,也不足为怪!

事实上,吴敬梓在塑造这一人物形象时,也是紧紧围绕八股功名和封建理学精神侄桔使多少人天良丧失、人性被扭曲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把胡老爹放在宽广的社会背景上来写,把胡老爹作为社会的有机分子来写,把胡老爹的灵魂放在世俗生活的漩涡中来写,多角度地展示了胡老爹个性化的性格内涵和独特的生活态度,表现了其生活思想的本真的一面。我们完全可以在《儒林外史》人物中,给胡老爹颁发一个最佳世俗长者奖,想他以前招来的声讨给他心灵造成的创伤些许会抹平一些吧。吴敬梓对胡老爹的态度与他在《儒林外史》中所持的“秉持公心,指摘时弊”整个态度是一致的,吴敬梓是一个公正的社会道德批判者、裁决者。正是由于《儒林外史》在对胡老爹如实描摹、严峻评判的过程中,做到了反映生活的深度与塑造形象的客观性的有机统一,进而拓展了作品反映现实的广度和深度。

匡迥是能够用情有时有度的“超人”

如果说胡老爹的例子还不够的话,我们再一步一步来看匡迥的人物形象。匡迥,号超人,浙江乐清县人,“自小也上过几年学,因家寒无力,读不成了”,只好跟着一个卖柴的客人学做生意,不想客人消折了本钱,他也就流落他乡,靠拆字碗饭吃。此时由马二先生将他引出,才22岁。好在拆字是从《易》衍生的,《易》是儒家的经典之一,所以拆字也好算是儒学的实践,何况他在拆字之余还读书不倦呢,尽管不是孔夫子的原著,但却还是没有离开儒学之名,甚至他所读的替圣人立言的八股文还是取功名最快的一条途径呢。所以马二先生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对他产生了好感,遂对其谆谆教导,进行思想洗礼,并且从物质上促使其很快踏上读八股求功名的科举正道。后来匡迥运气好,遇到李本瑛而进学,又经景兰江等西湖斗方名士的熏染,找到了出名的“终南捷径”,再经潘三好友进行调教和训练,在一次次的实践中成就为那个体制中的心应手的“儒生”。也许是他“内行克敦”的品行,“才气极好”的文章,让昔日老师李本瑛难以忘怀,于是再缔丝萝提拔到了京城做内廷教习。而当他在书中下场的时候还不足30岁。

对于一个农家子弟,短短几年内,年纪轻轻的就出人头地了,真的是当时很多年轻人的榜样啊,甚至在今天来说作榜样对待也不过份。但是历来评者对匡迥的判词都使他这个榜样不能做下去。说他“一步步走向堕落,他吹牛撒谎,停妻再娶,卖友求荣,忘恩负义,变成一个衣冠禽兽。”③我不打算对匡超人的人物形象做概括地分析,只想依据事实,针对评者对他有微词的地方作一一解释,进而说明,虽然匡超人在进步的道路上做过一些打上时代烙印的事情,但在大的原则上,他并没有卖友求荣,也没有忘恩负义,变成不孝子,他不是以损人利己的方式进步的,他没有堕落,他没有对不起自己的亲朋好友,他一直在自强不息地学习奋斗着。他深深地知道:“只有自强才能强人,只有自达才能达人”。他一直在心里念叨着:“只有我自己今天好起来了,明天,我才有能力回报我的亲友。” 匡迥能够用情有时有度,决非平俗之人所能及,所以号曰“超人”。下面我们分他和亲友的关系来看他的行为。

(一)匡超人与其父。起初匡迥流落杭州之际,对马二说及“在家有病”的父亲时,“那眼泪如豆子大掉下来”,十分伤心。返家之后,乃父病体衰弱,大小便不能下床,他就设法让其父“安安稳稳”地睡在床上“自在”地大小便。他还从饮食、医药方面精心护理,使得乃父形体之病渐有起色。与此同时他又积极采取措施清除乃父内心之病。三房里叔子强买房子,他要乃父放心:“爹!这些事都不要焦心——三房里来催,怕怎的!等我回他。”村头失火,他连续三次翻入屋中救出父母和嫂子,还有他卖豆腐办杂货店,无不显出了他的孝心与个人能力。以上孝行一直受到评者的称赞。当然,到他父亲去世之前,匡超人除上府考试二十多天而外,一直对病父尽孝到底的。等父亲安葬之后,“匡超人逢七便去坟上哭奠”,是可见其心的。所以,匡超人对其父的孝行没有可辩的。

(二)匡超人与其母。如果说匡迥对其父的孝行没什么可弹劾的话,他后来很少回家看母,却被好多评者判为“孝衰”。这其实是冤枉了匡超人。在因李本瑛的风波去杭州避险的两年中,匡超人未曾回家,这是可以理解而且不用解释的。后来得知“他老师因被参发审,审得参款都是虚情,依旧复任。未及数月,行取进京,授了给事中。”寄书说“要照看他”。宗师按临温州,匡超人从杭城归来应试。考完送过宗师未曾返家,依旧回省。有人对这有说法,其实这是很应然的事情。匡超人被取一等第一,得先办妥杭城事情,再“回乐清乡里去挂匾,竖旗杆”呀。杭城有他的妻子女儿,还有三两年来的家当,朋友圈子也在这里,但温州什么也没有,总不能只身回家吧。所以他到杭州之后,与潘三商议,“到织锦店里织了三件补服,自己一件,母亲一件,妻子一件。又在各书店里约了一个会,每店三两,各家又另外送了贺礼”,这些都是必须走的过程啊。后来之所以未回的了,因“正要择日回家”,潘三事发,故而又面临一场官司,逃避京城应该是上策。再后来,他考取教习,从京城回杭州“取结”,等取定了结之后,他有得回京城找差事做,因为生计大事的安定才是长远之计,以免夜长梦多。而对于母亲来说,她身子并未不适,又有匡迥兄嫂照顾,杂货店里老二也一直在放本钱,生意也足够一家子支销。儿子儿媳孙女都在跟前,不会孤独,即使想二儿子了,可有个儿子在外边拼事业,做母亲的也会从内心里支持他的!虽则曾经做得梦中与儿子不得相见,但这时匡超人才不到30岁,日后衣锦还乡是肯定的事,更不象有些论者说:“终此一生,他未曾再与乃母相聚。”④那样恶毒的断语。如果把匡超人以后的生活写进小说里了,作者对社会的抨击力度肯定会减弱,故而作者让匡超人早早下场了。在封建社会中,当匡超人多年以后荣归故里,其母因子而贵的回报,比起两个儿子愚死母亲膝下如何?

(三)匡超人与其兄。匡二对匡大一直是“敬重到底”的,但关于一件事评者是有微词的。老二回杭州取结时见到其兄,他有这样一些话:“哥将来在家,也要叫人称呼‘老爷’,凡事立起体统来,不可自己倒了架子。我将来有了地方,少不得连哥嫂都接到任上同享荣华的。”由于在书中没写到将来,但是按照匡超人以往的表现,上面这些话不是只在哄他哥哥开心吧?“次日上街买些东西。匡超人将几十两银子递与他哥。”这些都是眼下的事实。关于“凡事立起体统来”正是匡超人之所以号叫“超人”的实证了,他做什么像什么,做了官了,当然哥哥也应该被人称为“老爷”了,让哥哥立起体统来竟被人说成对哥哥打官腔,真是愚人之见!

(四)匡超人与其妻郑氏的关系,牵扯到了封建社会的妇女问题,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

(五)匡超人与马二先生。马二先生对匡超人的好,我们不多叙。匡超人自始至终提起马二便说:“是弟的好友”,一直也没有忘记这个古道热肠的朋友。但当冯琢庵问起马二的选手如何时,匡超人有一句话得罪了天下有徒弟的学者:“这马纯兄理法有余,才气不足,所以他的选本也不甚行。”然而匡迥说得的确属实啊:“选本总以行为主,若是不行,书店就要赔本。”文如其人,马二的迂腐是有名的,当大家提起杜少卿的《诗说》时,只见马二先生道:“想是在《永乐大全》上说下来的”,何其迂腐也!再看书店里的人是怎样对比他和匡超人的:“向日马二先生在家兄文海楼,三百篇文章要批两个月,催着还要发怒,不想先生批得恁快(六天)!我拿给人看,说又快又细。这是极好的了!先生住着,将来各书坊里都要来请先生,生意多哩!”自己说出来叫“吹牛”,别人说了总是可信的吧!冯琢庵问匡超人的看法,他总不能失了专业精神吧?马二帮过匡二,算朋友,算兄长,但在专业问题上,我们也不能压抑后辈而令其一味虚捧前辈吧!

(六)匡超人与潘三。在潘三的事情上,当是评着冤枉匡超人最重的一处了。潘三对匡二的好我们也不多叙了,同时匡二一直也没有忘记潘三对他的好。潘三进监后,他当着蒋刑房的面肯定了潘三的豪杰行为。然而他不去监里看潘三,一直让多少世人想不通啊!有人说他“恶赛潘三”,其实这是很简单的一个道理,这也正是匡超人不寻常之处。匡超人这时正处在事业的紧要关头,时刻维护自己的清洁,时刻扮成忠于朝廷的样子,是他机灵的表现。他有句话说得很具体:“况且我在这里取结,院里、司里都知道的,如今设若走一走,传得上面知道,就是小弟一生官场之玷,这个如何行得!”潘三监狱已进,看也即刻看不出来,作为未进监者匡超人,他得把握全局,得更谨慎一些,万一连自己也搭进去了,以后凭什么回报潘三呢?他说:“可好费你蒋先生的心,多拜上潘三哥,凡事心照。若小弟侥幸,这回去就得个肥美的地方,到任一年半载,那时带几百银子来帮衬他,倒不值甚么。”用情有时有度,这才是真正的超人,若潘三了解他,会“凡事心照”的。匡超人作为一个精明人,绝对不会毁了他在省城杭州的声誉,日后绝对不会对潘三无情无义的。小说让匡超人匆匆下场了,读者切不可因为直接读不到他的日后行为就一味骂他忘恩负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多少评者说匡超人说的都是虚伪的话,其实他们完全是建立在以后匡超人永远不回浙江的基础上的吧,但这哪里可能呢!匡超人做事一向到位,能进能退才是真超人,这是匡超人的气度,怎能以儿女情长、就事说事的小节拘束之呢!

(七)匡超人与自己。匡二跟着潘三做了很多犯法的事,其中本质上来说只是潘三的工具而已,就是没有匡二,也不会影响潘三的生意,所以我们没必要探讨。而匡超人前后的变化最大处,也是他受人攻击最严重处,当属两年内学会了吹牛皮走“终南捷径”这门手艺。然而这门手艺其实也是匡超人适应当时社会所必须的能力,是社会逼得他选择这条路的:

当其避走省城,卷入杭州名士圈中后,名士们信口雌黄、拉帮结派、相互吹嘘的种种言谈行事,匡超人看在眼里,学在心里,很快达到了浦墨卿、景兰江等人信口开河、随便扯谎的境界,又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看浦墨卿是怎么说的:“这位客姓黄,是戊辰的进士,而今选了我这宁波府郸县知县。他先年在京里,同杨执中先生相与;杨执中却和赵爷相好。”然而在前文中我们可以发现,杨执中是湖州新市镇盐店管事,从未去过京城,也就不存在与黄进士相与之事;而且他也未到过省城,与赵爷相好的事也是无稽之谈。只因杨执中曾是娄府座上客,浦名士便一相情愿地把他们二人的大名联系在了一起。名士们的装模作样、依仗权势的真实生活状态便在他们的谎言中暴露无疑了。所以说做名士并不定要真有学问。名气是吹大的,他人吹固然重要,自己吹更是要紧。攀亲摆谱儿,贬低别人,自我标榜。别人不吹就自己吹。吹嘘的火候同脸皮的厚薄成正比。卫体善一说近来选事坏了,随岑庵马上就说:“前科我俩该选一部,振作一番。”他们到底选不选,选了能否振作,是没有人去追究的;支剑峰喝醉了酒,前跌后撞,被捉进了班房,却大叫“李太白宫锦夜行”。

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农村青年匡超人,只能去适应他所生活的社会环境,而不可能让社会环境因他而改变。当王冕之类的理想主义者,被《儒林外史》的作者送走之后,天可怜见,为了维持文运而降下的那批“星君”便该粉墨登场了。这一批人物,可不同你讲什么“为政以德”、“齐之以礼”,也不跟你谈什么温、良、恭、俭、让,更不管什么“其身正,不令而行”、“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或“无欲速,无见小利”这些教条,他们实用得多。如果说,儒家的典籍他们还记得并准备奉行一些的话,那么在个人出路上他们只记得‘学而优则仕”;在财富聚敛下他们只记得“富而可求也”;在对待达官贵人上只记得“鞠躬如也”;在饭食方面只记得“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而对于不同意见者则只记得“攻乎异端”这几个字了。不要过分怪罪他们的个人操守,那个社会的现实,时时都在提醒他们,没有权,没有钱,就寸步难行。要在这个社会寻找安身立命的场所,只有读书——做官,做官——弄权,用权——换钱,这一条“康庄大道”。

杜少卿等名士遵循儒家的处世原则可以,因为他们即使被骂作败家子也能生存下去,可匡超人不行,他忠厚的父亲被三房叔欺负的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难道他还要步他父亲的后尘吗?难道他不应该改变了吗?生存是一个人最基木的权力,这恐怕没有人会否认吧!为了生存,为了生存的好一点,匡超人跟社会保持同步且不做伤天害理之事,他错了吗?显然没有。在吴敬梓的笔下,匡超人是幸运者,也是聪明人。他遇到一个又一个热心帮助他的人,拥有一个又一个机遇,而且,他又都能迅速而又谨慎地抓住了这一切,不失时机实现理想。来之不易,他当然不想使拥有的一切变成南柯一梦。如鱼得水,匡超人成功了,他成功得不卑不亢。然而我们依然要重复的是,他并没有卖友求荣,也没有忘恩负义,没有变成不孝子,他不是以损人利己的方式进步的,他没有堕落,他没有对不起自己的亲朋好友,他一直在自强不息地学习奋斗着,并因此才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卧闲草堂本回评指出:“匡超人之为人,学问既不深,性气又未定,假使平生所遇皆马二先生辈,或者一不至于陡然变为势利心之人,无如一出门,即遇见景、赵诸公,虽不欲势利,当可得乎?蓬生麻中,不挟自直,苟为素丝,未有不遭染者也”。⑤这些话不仅适用于匡超人一个人,也不仅适用于儒林外史那一个时代。我们当把人物放到现实社会中去客观地评价。

[注释]:

①朱一玄刘毓忱. 儒林外史资料汇编[C].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10,476页。

②同上,258页。

③袁行霈. 中国文学史[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8,卷四341页。

④陈美林. 儒林外史人物论[M]. 北京:中华书局,1998.5,104页 。

⑤朱一玄刘毓忱. 儒林外史资料汇编[C].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10,265页。

[参考文献]:

①徐向顺.用新历史主义的眼光审视胡屠户——《儒林外史》的胡屠户人物论[J].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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