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小猫zz
一、现当代中小学书法教育概述
自古以来,汉字的认知与书写教育便一直是学子们的必修课程,在《周礼》《说文解字叙》《唐六典》中,对此相关内容俱有记载。强调以字书与正体学习为主,尊崇规范、齐整、美观是官方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清季,受西化影响而产生的新学制得到了行政机关的大力推行。1902年以后,从清行政机关陆续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
中可以看到,学习书法已被纳入到了“小学堂”?的教育之中。例如,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颁布的《钦定小学堂章程》第二章《功课教法》提到,高等小学堂第二年便有“习字”课程,内容包括“楷书、行书,兼习小篆”。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颁布的《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第二章《学科程度及编制章》明确要求,高等小学堂学生必须“习楷书,学官话”,教学内容系于“中国文学”科内。民国时期,革故鼎新,吸收西方的制度与理念成为一时的潮流。在这个大环境下,初等教育体制出现了全新的局面,书法教育也被更广泛地纳入到了新式学校中去,民国行政机关教育部对于书法教育的具体内容及目标均有详细的规定。比如,1913年教育部一出台的《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将书法课的教学目标设定为“日用文字及普通文之书法”,明确提出“书法教学是‘国语’教学的一部分”,“书法所用字体为楷书及行书”。在中学阶段,书法教学亦被纳入国文课中。1929年和1932年,教育部两次改定初中课程标准,其对于书法教育的具体要求是“书法指导:课内略微说明用笔、结体及书法源流大意等,课外及假期中临摹大小字,先求整洁,次及美观,笔记与作文簿均需缮写整齐,并制止使用破体字,随时予以考证指导”。从目前可见的大量资料来看,民国行政机关教育部无论从宏观的学制布局,还是微观的教学内容安排,均对中小学书法课程作了详细而全面的规划。只是可惜在政局动荡、国运危殆的年月里,这些规划很难实施下去罢了。其基本方思路还是延续了古代书学教育的理念,即书法课的基本定位为规范汉字的美化书写,教育目标也主要是为了致用于世。需要说明的是,从现有资料看,民国时期的中小学书法课并没有在“艺术性”方面有过多的要求,“整洁”与“美观”是其教育的主旨。
因此,让孩子们从小把字写好很重要。”这一指示得到了教育部的部分落实,为此教育部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小学生写字训练的通知》。《通知》下发以后,一些地区对写字课的训练是有所加强的。但是由于当时国内经济尚处于复苏发展时期,各地的文化教育基础也是良莠不齐,再加上教育行政部门缺乏持续有力的政策支持。因此总体而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状况并不乐观,其破冰之旅直到新世纪初方才起航。
二、教育部新政的出台
经济的繁荣是文化教育发展的重要前提。21世纪初,教育部没有正式发文之前,在广东、上海等经济发达的地区,书法课已经悄然得到局部普及与推广。地方成功的先行举措得到了越来越多高层人士对书法教育的关注与认可。2009年以后,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苏士澍、吴为山等委员数次对“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问题提出了强烈的呼吁。地方的试点与委员的议案最终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极大重视,在2011年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贾庆林明确指出了大力发展“中小学书法艺术教育”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此后,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更是将中央领导的指示落到了实处。2011年8月,教育部正式向全国下发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要求在小学三至六年级的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书法课。与此《意见》相配套,2012年初,教育部出台了修订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简称《新课标》)。为了对《新课标》中有关书法的内容作出详细的说明,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还专门组织专家讨论并编写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简称《指导纲要》)。2013年1月,教育部正式发布了这一《指导纲要》。《指导纲要》对于当前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纲领明确阐释了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目标与内容,以及实施建议与要求,并对书法课上的法书范本作了细致的规定。仔细解读《指导纲要》,可见贯穿其中的四条基本教育理念:即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根基是汉字素质教育、强化书法的传统文化内涵、重视汉字书写的共性美,以及积极引导学生去体验书法美。这四条理念我们今后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理论支撑。
三、目前中小学书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教育部系列文件下达之后,各地中小学在现有基础之上,大多设聘了专任书法教师,并开设了书法课。和前二十年相比,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整体氛围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变化,关注并重视书法课的风气已经在全国普及开来。于此同时,全国近百家出版社也在“政策蛋糕”的吸引下,开展了中小学书法教材的编写工作。如此超大规模的教材编写,恐怕在中小学书法教育发展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但是通过较为广泛的调研,我们认为当前的中小学书法教育由于尚处于磨合研讨阶段,因而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客观存在着一些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必对将来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从硬件的角度来看,问题集中在师资、学习场地、学习材料等方面,其中师资的问题最为突出。
我们发现在文化经济发达的地区,师资的达标率(在岗人数与技术水准)较高,而经济欠发达、文化底蕴相对薄弱的地区,书法教师的达标率则较低。
为此,各地教育部门除了人员编制的扶持外,一些高等院校还纷纷承担起培养中小学师资的重任。
例如,首都师范大学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中心自2012年起,便开展了一系列的中小学书法教师的培训工作。经过多期的课堂教学、技术训练与理论研讨,数百位书法教师的专业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此外,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书法系、中央美术学院书法系等高校院系也有相应的举措,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客观而言,由于教育部政策下达的急迫而带来的人才培养与需求的不对等性,中小学书法教师的缺口将在近几年内一直存在,该问题也亟需得到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书法专业院系的重点关注。
和硬件相比,中小学书法教育中的软件问题更为突出,这些问题涉及教育理念、目标、途径、方法等诸方面,从一定角度来讲,倘若软件问题解决不好,中小学书法发展前景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在认识层面,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书法课的定位。要做好教育工作,首先要解决目标定位的问题: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教育的目标与出口又在哪里等都需细致思考。从《指导纲要》的精神看,书法课与语文课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联系也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识字与书写的紧密联系。在古代,文字的“识”“书”教育是完整的。但在今天,由于现实环境中各种外因的影响,“识”与“书”这种原本很紧密的关系被割裂了。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就常会发现当前的语文识字教育与传统书法之间的不少尴尬——笔顺的问题就很有代表性。目前公布的汉字笔顺基本规则是“先横后竖”“先撇后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外到内”“先里头后封口”和“先中间后两边”,这一顺序的确立主要根源于汉字传统的书写方式,另一方面则与新中国成立后几次公布的简化字方案有关。由于文化传承的原因,书法创作中的绝大多数笔顺是与规范汉字相一致,但还有一些特例。比如“左”与“右”字,规范汉字是先横后撇,而在书法创作中,“左”是先横后撇,而“右”则是先撇后横;又如“方”字,规范汉字的末笔是横折钩,而书法则是一撇;再像“成”字,规范汉字起笔为横,而书法则是撇画。以上所举的还是楷书,如到行草书,笔顺的情况就更加复杂。在一些笔顺上,规范汉字与书法创作之所以会不一致,原因有二。其一,在书法创作中,古文字的传统精神还是得到了较好的保留,而规范汉字在这方面则要少了许多;其二,在书法创作中,艺术性是书家们孜孜以求的目标,因此在遵循汉字共性美(匀称和谐)的基础上,书家会力求展现汉字书写的独特美感。基于此,书法作品在笔顺、笔形、笔势、部件诸方面都会与规范汉字有一定的不同。以部件为例,欧阳询的《九成宫醴泉铭》中有个“泉”字,该字“白”部(在古文字中像岩石的形状)中一横,和左右两竖都挨不上,是孤零零的一个短横。这样的写法如果在出现在语文生字课上,那绝对是错字。汉字的艺术性处理只是“识”“书”联袂过程中的一个问题,而在书法作品中的众多异体字更是在讲究规范的语文课堂亟需规避的。文字异体对于我们研究汉字与进行书法创作是非常好的材料,但对于中小学(尤其是小学)书法教学而言,却未必是一件好事。在调研中,我们常会听到书法教师们的“抱怨”为什么“墓”字下面非要加上一个点?尽管在教材上已经对此做了“释字”说明,但如果学生在课堂上询问“加点”的问题,又需费多少口舌才能说清楚。还有一些书法教师(主要是语文教师兼任)向我们反映:上午语文课刚刚给学生讲了生字的规范写法,而下午的书法课上却出现了“尴尬”的例字,这实在是件棘手的事情。
这些“尴尬”其实完全可以从教育定位上加以规避。书法课(尤其是小学阶段)的主要目标是辅助和服务于语文教学。通过教学,学生能够书写出规范而有美感的汉字,这才是教学的主要任务。
所以,我们并不提倡在书法课上过度夸大汉字书写的艺术性与个性特色,这一点也与《指导纲要》的精神相违背。基于此,我们在编写书法教材,或是讲解古代法帖例字的时候,也务须紧紧围绕着教育部颁发的《新课标》中的《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和《常用字表》去入手。对于古代法帖中出现的大量异体字,建议在教学时最好慎用。但是,书法课也绝不等同于语文写字课。中小学书法课的教学目标是在强调汉字规范书写的基础上,兼顾汉字书写的艺术性。如果书法教师仅仅知道了规范与死板的美观,而对于汉字书写中的艺术性没有了解的话,那他的书法课一定不能达到规范与艺术兼顾的教学目标——上述笔顺以及“泉”字等问题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第二,强化范本的共性美。《指导纲要》明确提到了“适度融入书法审美”的要求,什么是“适度”?质言之,就是书法美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在《新课标》中,也曾提到了有关培养学生汉字修养的问题,其要求“初步让学生感受汉字的形体美”。
结合这两个文件可以清晰地看到教育部对于汉字书写美教育的一个思路:从初步的汉字形体美到书法艺术的共性美,再到书法艺术的'高级审美(个性神采)。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不管是教材编写还是具体的教学中,我们都会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对于汉字基本知识的了解实在需要加强。文字素养是语文修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太学中,学生们仔细研习古籍经典之前,《说文》的基础是一定要打好的。研习《说文》,可以使学生了解汉字的形、音、义之美,进而有益于其进一步理解与研究文献。但在今天的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由于减负等原因,有关传统文字的不少知识已经不在语文课的讲授之列,绝大多数的中小学生对于汉字形体的“六书”常识,不甚明了,对于汉字形体演变的基本规律与形态,也是知之甚少。由于缺乏了这类基本的文字常识,我们的学生自然不能准确地了解汉字的形体美,进言之,又如何让他们去理解和表现书法艺术美呢?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寸”在“六书”中是一个指事字,作为指事符号的短线表示右手腕关节的位置,这个指事符号在隶书与楷书中变成了点画,但其位置依然要对着横竖相交之处,这才是“汉字的形体美”。
如果学生没有“六书”的知识,恐怕他们根本无法理解放置这一点画的意义。因此,我们建议在书法课教学内容中应该适度融入汉字基本知识的讲解。
其二,对于书法共性美的重视与认识还远远不够。《指导纲要》推荐了13件临摹的范本和30件欣赏的作品,其目的非常清楚,临摹范本强调的是书法共性美的重点学习,而欣赏作品则为了学生提供了书法个性美的体验。但我们仔细思考一下,《指导纲要》中提供的这13件临摹的范本,其实还是有可增减的余地,个别范本的个性特征还太鲜明,而一些颇具共性美特点的法书则没有列上(如颜真卿的《郭虚己墓志》等)。在书法课上,学生需要掌握的是书法的共性美,我们并不期望每一个学生将来都成为书法家,但一定要让他们知道汉字书写的基本的美感。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无论是教材的编写,还是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对这种共性美的认识与重视是远远不够的。以教材为例,我们都知道系统性和科学性是编写教材必需遵循的原则,它们分指这门学问的共通性与严密性。但是现在许多的中小学书法教材,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选取范本的共性典范不够、体例不尽一致、编写用语缺乏科学性等问题。教材尚且是如此,我们的基层教学情况就更可想而知了。
所以,我们建议在后续推出的教材或是教师用书中,一定要有一本类似“汉字书写基本原理”这方面的书。有了这样的教材,教师和学生才会扎实而全面地了解汉字书写的基本美感。
第三,从文化的角度阐释书法的个性美。书法的个性美是共性美的艺术升华,也最能展现书法艺术的多彩魅力,因此《指导纲要》推荐了不少作品让学生去欣赏,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学生对于书法艺术美的审美体验,进而使得学生深入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在编写教材与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我们为学生讲析这些作品一定不要专就笔画、结构去就事论事。倘若斤斤于此,对于缺乏书法艺术实践的中小学生而言,实在是一件费解的事情。在调研中,我们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有位教师为学生分析《张迁碑》的艺术美,他讲解得十分仔细,比如方笔、拙朴等。这些概念如果是高校书法专业的学生来听一定可以马上理解,但是坐在课堂下的中学生们肯定是一头雾水,他们根本不理解方笔到底好在哪里,拙朴又是什么。教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障碍在哪里?其实就是一个专业知识的背景差异。因此,我们主张要使中小学生理解书法的个性美,一定要从文化背景的阐释入手,要让学生知道正是由于文化因素的影响,才形成了书法艺术丰富多彩的个性美。这样的教学是一举两得的,既可以解决学生书法美的欣赏问题,又能够丰富他们的传统文化修养。
四、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模式
根据《指导纲要》的精神,并结合实际调研的成果,我们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模式有如下规划。在一、二年级阶段,由于学生认知水平与生理结构的限制,因此书法课应该与语文课(可由语文教师兼任)密切挂钩,用硬笔书写规范而美观的汉字是书法课的主要任务。书法课的范字可以采用方正字库的方正楷体GBK。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把教学的重点放在汉字结构的美观上,可以采用启功先生“黄金结字律”的原理去讲解例字,并初步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书写能力。在作业方面,教师可以结合语文课文中出现的成语,让学生用硬笔书法加以书写。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一、二年级与三、四年级的过渡与衔接问题。由于从三年级开始,学生需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教师可以提前为学生增加一些诸如介绍毛笔的使用方法、经典楷书的名家名帖以及临摹书法的基本方法等内容。
三、四年级也是书法学习的重要过渡阶段。《新课标》规定,三年级到四年级的学生不仅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还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由于涉及毛笔书法的临摹,我们建议在有条件的学校还是聘请书法专业毕业的教师作为专任人员。所谓“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实际上指的就是和一、二年级书法课的有效衔接,其“正楷字”可以仍旧以方正楷体GBK为标准。由于三、四年级的生字量很大,学生已经掌握了大量的常用汉字,在教学中,教师可以指导学生自主地运用汉字结构规律去书写美观的汉字,并可以加大作业的书写量(例如由一、二年级的四字词组扩展到一段文句等)。鉴于《新课标》中已经涉及了“毛笔临摹正楷字帖”的科目,那么选用什么字帖作为临摹范本就尤为重要了。从传统的楷书学习来说,人们大多一般会采用“颜柳欧赵”这四位楷书名家的法书作为临摹的范本。但我们建议,在对于三、四年级的学生来说,楷书临摹的范本应侧重于共性美,而不能从个性鲜明的作品入手,例如虞世南的《孔子庙堂碑》、颜真卿的《郭虚己墓志》、唐人写经等都是很好的选择。在临摹步骤上,我们主张从楷书结构的细致模拟入手,而后逐步增加对基本笔法的理解。由于方正楷体GBK更多表现出一种汉字形体的规范美,那么一旦学生接触到具有艺术美的正楷字帖,则常常会向老师质疑:到底是规范美好,还是艺术美好?因此,在教学设计中教师必须对这二者之间的差异有着清晰的理解,给学生的讲解也须强调二者之间在层级上的差异。
五、六年级是小学书法学习的高层次阶段。
《新课标》规定,五年级到六年级的学生“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体会其中精神,实际上是在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提高学生楷书的书写水平,其二,使学生具有一定书法美的欣赏能力,提高其人文素养。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在五、六年级的书法课中,教师需要着力做好两件事情。第一,学生在三、四年级阶段已经对楷书书法的共性美有了一定的基础,那么在五、六年级阶段则应该拓展其视野,不同的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各自的特点以及书法教师的专长,确定自己的主攻楷书经典碑帖。备选帖目主要有:《九成宫醴泉铭》《化度寺碑》《雁塔圣教序》《郭虚己墓志》
《颜勤礼碑》《神策军碑》《玄秘塔碑》《三门记》《胆巴碑》《妙严寺记》等。和三、四年级不一样,在学习过程中,五、六年级的学生不仅要会临摹,还要进行初步的楷书创作。书法创作是临摹的进一步提高,它可以有效地检验学生的临摹能力,《新课标》中所谓的“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应包括楷书临摹与创作两方面,教师在教学中应该逐步为学生讲授书法创作的相关知识。第二,五、六年级的学生也应初步具备欣赏书法艺术美的能力。教师须为学生介绍欣赏楷书美的基本方法与途径,并通过具体的经典作品加以说明。在教学中,教师还要重点培养学生感悟书法美的能力,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与人文素质。
初中三年(七至九年级)的书法教育则是小学书法教育的延伸与拓展,小学书法教育着意于揩书字体的练习,初中三年则不能局限于此。《新课标》提到:七年级到九年级的学生能够“临摹名家书法”。其意图非常清楚,即学生应学会临摹除楷书以外的其它字体的名家书法。当然,在短短的三年,要使学生遍临诸体是不现实的事情,因此我们认为在初中的三个年级,应该分别为学生介绍三种与楷书(唐楷)有密切关联的字体。这样既可以巩固小学的楷书训练,又可以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在七年级,可以学习魏碑体书法,推荐作品有《元怀墓志》八年级则需学习行楷书,推荐作品为智永的《真书千字文》;在九年级,还可以接触一下隶书,推荐作品有《曹全碑》。在每一种经典碑帖的学习中,教师应该简明扼要地讲解这件作品在技法上的主要特点,并进而使学生对这种字体的基本特征有所了解。在作业方面,教师则应采用少而精,注重实效的方法,以免因为学习时间短,学习内容多,而达不到学习的目的。在初中三年的书法学习中,《新课标》还提到了“书法的审美价值”的观念,这是一个文化的问题。因此,我们主张不仅要给学生解析这些经典碑帖的艺术美,还需简要介绍产生这些美感的文化因素,诸如书写工具、书家轶事、书史要事等,使学生能够在轻松的文化之旅中感受书法艺术的魅力。
五、结语
中小学书法教育是当前很热的一个议题,在国家文化战略的背景下,深入研究其相关问题意义重大。面对着这么喜人的局面,我们的决策者和实际操作者们一定要有一个长远规划的意识,从扎实有效、实际可行的角度出发,积极落实教育部《指导纲要》的精神。我们期待着以此为契机,国民的书写水准能够得到全面的提高,汉字书写也将作为一个国家的文化符号展现于全世界。
一碗人间烟火
生拙天真 质朴无华——书法的拙朴之美 …………………………拙朴 , 主要指生拙天真、质朴无华的审美意味。拙朴之美历史悠久 , 对拙朴的追求体现在诸多审美形态之中。黄钺《二十四画品》有“ 朴拙” 一品 , 强调“ 大巧若拙 , 归朴返真。” 谢榛《四溟诗话》说 : “ 千拙养气根 , 一巧丧心萌” 。 他主张“返朴复拙 , 以全其真。” 诗、画的艺术创造中产生了许多以拙朴胜的佳作。在书法品评、书法理论中,显示出对拙朴之美的极大重视。南朝虞龢《论书表》中有关于“古质而今妍”的见解。唐代窦臮在《述书赋》中较多地用“ 拙”、“ 质”、“朴” 等标准论书。窦蒙在其《述书赋语例字格》中有“ 质朴” 与“ 拙” 两格 : “ 质朴 : 天仙玉女 , 粉黛何施。”“拙 : 不依致巧曰拙。”宋代黄庭坚主张 : “ 凡书要拙多于巧”( 《李致尧乞书书卷后》 ) 。明末清初的傅山喊出“ 宁拙毋巧” 的口号。在尚质尚朴的清代 , 人们对拙朴之美更进行了大力倡导。宋曹《书法约 言》说 : “ 熟则巧生 , 又须拙多于巧 , 而后真巧生焉。” 王澍《竹云题跋》称赞颜真卿“不使巧 , 不求媚……规绳矩削而独守其拙 , 独为其难。” 梁同书《频罗庵书画跋》 讲 : “ 唯真故朴 , 唯朴故厚。” 翁方纲在《〈化度〉胜〈醴泉〉论》中认为“ 拙者胜巧,敛者胜舒 , 朴者胜华。” 刘熙载《艺概·书概》评价钟书“ 大巧若拙 , 后人莫及。”从这些论述中 , 可看出古代书法审美创造对拙朴的追求与表现。——拙朴的审美意味 , 有着宁质毋文与知巧守拙、见素抱朴的儒、道思想根源。儒家虽然尚中庸 , 讲求“ 文质彬彬”, 但当文质只取其一的时候 ,他们是宁取质而弃文的。扬雄用形象的比喻说明质的决定作用 : “ 或曰 :‘有人焉 , 自云姓孔而字仲尼 , 入其门 , 升其堂 , 伏其几 , 袭其裳 ,则可谓仲尼乎 ?' 曰 :‘其文是也 , 其质非也。 ' ‘敢问质',曰 : ‘羊质而虎皮 , 见草而说 ,见豺而战 , 忘其皮之虎也'” ( 《法言·吾子》 )。儒家是从人的内在本质美 , 人的真诚朴实出发来看待质文关系的。他们主张的是“ 君子事之为上 , 而不尚辞。” 孔子曰 : “ 刚毅木讷近仁”,而“ 巧言令色 , 鲜矣仁。” 孔子门徒把对至诚至善的理想进一步发扬。《中庸》说 : “ 诚则形 , 形则著 , 著则明 , 明则动 , 动则变 , 变则化 , 唯天下至诚为能化矣。” 《荀子》曰 : “ 诚心守仁则形 , 形则神, 神则能化矣。” 至诚能化 , “ 充实而有光辉”( 《孟子》) , 因此 ,显诚见善的朴拙之美具有了极高的价值。老庄道家思想中对朴拙有更直接的提倡。他们以自然全美的哲学观点为基础 , 强调“ 见素抱朴” 、“ 知巧守拙” 。“ 朴” 之概念在《老子》中多次出现。它与“ 器” 相对 , 本义指未经人力加工的原木 , 借以指代自然之物。老子认为器之美都是朴之美受到人们破坏后的产物。因此 ,他主张“ 复归于朴” ,“ 去彼取此” 。庄子也说 : “ 夫残朴以为器 ,工匠之罪也”( 《庄子·马蹄》 ) 。他主张“ 既雕既琢 , 复归于朴”(《山木》 ) 。成玄英疏曰 : “ 雕琢华饰之务 , 悉皆弃除 , 直置任真 ,复于朴素之道也。” 在老庄那里 , “ 拙” 与“ 巧” 是相对的。老子说: “ 大巧若拙” 。宋人苏辙阐释说 : “ 巧而不拙 , 其巧必劳; 付物自然 , 虽拙而巧”( 见《老子本义》引 ) 。庄子进一步推演了老子的观点 ,认为人们的雕琢是“ 小成” 、“ 小巧”, 是真正的粗拙 , 而素朴自然之拙才蕴育着道之大美。——从人格精神来看 , 拙朴之美蕴含着真诚、淳厚的胸襟。袁枚说 : “ 熊掌豹胎 , 食之至珍贵者也; 生吞活剥 , 不如一蔬一笋矣。牡丹芍药 , 花之至富丽者也, 剪彩为之 , 不如野蓼山葵矣。味欲其鲜 , 趣欲其真 , 人必为此而后可论诗” 。他又说 : “ 以千金之珠易鱼之一目 , 而鱼不乐者 , 何也 ? 目虽贱而真 , 珠虽贵而伪故也”。(《随园诗话》 ) 虚假造作的矫情是与拙朴之美无缘的。傅山以“ 性拙”倡“ 书拙”, 反对矫揉造作 : “ ……才知我辈作字 , 卑鄙捏作 , 安足语字中之天。” 拙朴之中体现的率真、自然、不雕琢、不轻滑、不柔媚等特点 , 正是人格、气节的写照。——拙朴具有童趣、野趣 。这种童趣、野趣的主要审美价值在于显现出纯真之气。德洪《石门文字禅》载宋代僧人书家政禅师的言行∶“作意则不妙耳。喜求儿童字 , 观其纯气。” 李贽《童心说》云 : “ 童子者 , 人之初也; 童心者 , 心之初也。夫心之初曷可失也 ! ” 又云 : “ 夫童心者 , 绝假纯真 , 最初一念之本心也 , 若失却童心 , 便失却真心; 失却真心 , 便失却真义。人而非真 , 全不复有初矣”(《焚书》)。童子之心 , 不会雕琢 , 一任自然 , 天性真率。不装饰、不修美的朴野的景致 ,一片天然。童趣、野趣给人以独特的审美享受。——拙朴之美不雕琢、不精细、不华丽的风貌,具有勃勃生气。随着社会的发展 , 精熟的技艺被用来致力于刻意做作 , 过于规范的法则使一切产品都成为没有个性的复制品, 这对人们的审美生活来说, 丧失了众多富有生气的美的意趣。在这样的境况下 , 人的审美感受的视野会日益狭小, 生命的活力会变得麻木。这时 , 人们渴望孩提时分、荒野时代的那一份真情、率意。从书法的发展看, 初有书契 , 难于精巧 , 人们致力于技巧的探索、掌握、熟练 , 并为这种人工的美感到兴奋、欣悦。随着笔法、字法、章法的完备 , 各种技能的成熟 , 法的束缚出现了, 过于精巧的制作式的作品失去了勃勃生气。于是人们便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明清以后 , 这种要求更加强烈。随着甲骨、碑刻、汉简、画像砖、瓦当等古代文物的出土 , 人们又见到了一个朴茂古拙、真率天然的世界。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揖》中盛赞北碑书法“魄力雄强“,“精神飞动”,“兴趣酣足”,“结构天成”,“血肉丰美”。书家们从这些书迹中得到了审美启发,在艺术创作中焕发出自然率真的生气、生机。——具有高度审美价值之“ 拙”, 不是笨拙、粗拙、拙劣 , 而是大巧之拙。“夫拙者 , 巧之至也 ,非真拙也”( 刘大櫆《论文偶记》 ) 。审美创造一般都有由拙到巧、再由巧返拙的阶段。开始之拙 , 是生疏幼稚的真拙, 随着审美创造技巧的提高 , 进入精巧工细阶段 , 有了丰富的经验、功夫、素养 , 才能落尽繁华归于朴淡 , 进入大巧若拙的境界。没有深厚的功底 , 片面为拙而拙 , 只会粗陋低俗。戴复古说∶“朴拙唯宜怕近村”(《论诗十绝》 ) 。即使是巧后之拙 , 如果刻意于拙的外在形式 , 则又是一种造作 , 而失却其真率天然的本质。拙朴绝非粗率平庸之辈所能达到 , 它是审美创造高度成熟的标志。“ 诗惟拙句最难 , 至于拙 , 则浑然天成 ,工巧不足言矣”( 《四溟诗话》 ) 。拙朴最难 , 拙近天真 , 朴近自然 ,能拙朴则浑厚不流为夸侈 , 强烈不流为滞腻。拙朴之拙 , 是大巧 , 它不露人为的痕迹 , 使人不觉其巧 , 只觉其妙。在平实朴素粗散的形式中 ,蕴含着深厚的审美素养和丰富的情感意味。没有一定的笔墨功夫 , 片面追求“ 孩童体”, 突出粗服乱头的效果 , 只会流于粗俗浅薄 , 达不到自然浑化的拙朴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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