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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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类学差异和范畴差异论文
近几 十 年 来,社 会 生 物 学 (sociobiology)及 其 升 级 版 的 进 化 心 理 学 (evolutionarypsychology)正在改变我们对人心和人性的理解。人心不再被视为一块可由环境和教化任意型塑的白板(blank slate),它更像是一套被自然选择设计好的先天认知模块的集成。人性也随之从一个规范性概念转变成作为人类行为和社会文化背后固有的心理机制的描述性概念。我们于是被反复告知:你我的脑颅里装着石器时代的古老心灵,所谓文明不过是我们作为裸猿穿衣戴帽混迹于现代社会。人类所做的一切,卑贱或者高尚,无非是身体中携带的基因自我传播复制的无情手段。如果你对此感到惊诧,有人会这样安慰你:“得知这个结果,你无奈吗?你懊恼吗?你的道德感蠢蠢欲动吗?现在你所有的感觉也都是进化的产物。”①上述这幅理论图景当然不够精致,进化心理学的支持者也在批评质疑声中不断作出自我澄清和修正,②但是明眼人仍然担心,如果人类说到底只是基因和弥母(meme,“文化基因”)的载体,那么人之为人,或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独特之处是什么?“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我们通常相信伦理现象是人类独有的表现。生活中有人慷慨有人自私,从基因的观点看,两种行为模式都是生存适应的策略,而“慷慨”、“自私”之类的道德语词本质上也是无实指的虚幻观念。这种说法引发的后果对进化心理学的挑战远比想象的要严重。它的致命困难在于:两个人面对同样的处境会采取不同的策略,是因为他们对人对事有着不同的“想法”,那些构成“想法”的信念、经验和理解只在作为独立个体的人的层面上才能予以描述和解释。一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独特经验和理解构成了他的生存。③ 换言之,作为一门实证科学的进化心理学仅把人类当作一个自然类(natural kind)来研究,却遗忘了由之组成的具体鲜活的人类个体。用哲学语言来说,人类个体作为拥有自主性的理性能动者(autonomousrational agent)在进化心理学的框架中无法例示出来(instantiation)。
本文无意刻画和修补伦理学与进化论的理论张力,④也不打算把伦理现象作为人与动物的区分性特征进行考察。毕竟在现象层面上,可被当作“人之为人”的表现形态还有很多,语言、科学、艺术、宗教皆属其中。根据一种普遍认可的经典观念,唯有理性(rationality)才是“人禽之辨”的根本原则。然而在什么意义上理性使得人类区别于动物,则有两种截然对立的解释方式。自然主义者延续了进化心理学的进路,试图寻找理性能力背后的某种或多种认知机制。斯塔扎克(Tobias Starzak)把这套认知机制叫做“人类学差异”(Anthropological Difference),它们是人类额外拥有的、任何其他物种所不具备的。⑤ 哈佛大学的波义尔(Matthew Boyle)根据亚里士多德范畴学说及其形而上学思想,秉承了康德看待理性的态度,指出理性不是人类这种动物所具备的某种额外的特征,而是让我们具有心灵的特殊方式。换言之,理性能够转变我们一切已有的基本心理能力,因此使得人类的心灵在范畴上不同于无理性的动物。波义尔把理性称为范畴差异(Categorial Difference)。⑥ 本文任务有两项:一是分别阐述这两种关于理性的解释进路,凸显它们的差异;二是通过两者的对比指出,“人类学差异”不仅缺乏解释力度,也容易产生非充分决 定 的 情 况 (underdetermination),而 且 包 括 进 化 心 理 学 在 内 的 进 化 自 然 主 义(evolutionary naturalism)原 则 上 不 能 说 明 人 类 个 体 作 为 拥 有 自 治 能 力 的 理 性 能 动 者 何 以例示。
自然主义者侧重于把理性看作人类独有的认知技能,考虑到这种能力仅仅在最近的25万年随着智人的出现才产生,人类的心灵有很大一部分是与灵长类动物共有的,其研究目标旨在追问:是哪些因素使得人类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超越其他动物,最终结出了以科学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文明果实?由于这项研究的进路可以在理论起点、抽象程度、演变动态等维度上可以各有偏重,我们姑且简要择取托马塞洛(Michael Tomasello)和帕品纽(David Papineau)的方案来窥探“人类学差异”究竟如何实现。美国心理学家托马塞洛虽然没有对理性给出明确的界定,但事实上(de facto)现代人所显示出的各种令人惊异的认知技能,是人类以独有的方式进行文化传播的结果。⑦ 对于许多物种来说,困难不在于创造,而在于对以往的工具制造、符号交流和社会行为进行学习、改进和传播,从而产生文化累积的“棘轮效应”。这意味着人类具有一些认知能力使同物种的个体之间分享认知资源,而其他动物则不能做到。⑧ 这些认知能力包括:把他人理解为其自身拥有意图的个体,与其他人共享注意的联合注意能力(joint attention),以及模仿他人的能力。一旦发展出了这套认知技能,作为结果反过来构建了人类自身的社会—文化环境的生态位(niche),进而有效推动了文化传播的持续进行。⑨
在这个回路中,从调解因果性和意向性的力的角度来理解外部事物的能力,构成了“人类学差异”的关键要点。托马塞洛相信,一些灵长类动物可以初步理解外部事件的因果关系,但是,“对意向性和因果性的[完备]理解要求个体理解外部事件的调解力,这些调解力解释了‘为什么’某个具体的先后次序会如此发生,而这些调解力一般不容易被观察到。这种理解似乎为人类所独有,因此对于人类来说,坠落岩石的重量‘迫使’木材破裂;获取食物的目标‘迫使’生命体在木头下面寻找食物。重要的是,在这两例个案中,都可以存在其他一些先行的事件,只要有相同的调解‘力’参与,它们就能产生相同的结果。”瑏瑠炚庵秩现新技能使得个体能够预见和解释同类的行为,并且也被转移用来处理惰性物体的行为,于是我们能以创造性、灵活性和前瞻性的方式解决各种难题。尽管托马塞洛的研究焦点不是理性问题,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对因果性和意向性的“调解力”是人类理性的必要条件。他继续指出:“显然,在无生命的因果性和生命体的意向性中,这些力发生作用的方式是非常不同的,但推理过程的总体结构具有相同的一般性本质:先行事件>调解力>结果事件。”瑏瑡灷如,在“先行事件”风吹、同类攀爬、自己操控与“结果事件”果实坠落之间,唯有人类可以理解是树枝摇动这个“物理力”联结了二者。同样地,在“先行事件”岩石坠落、捕食者出现、噪音与“结果事件”受试主体逃跑之间,我们知道是因为受试主体的恐惧这个“心理力”导致整个事件发生。然而,托马塞洛并没有进一步阐释“协调力”这个富有隐喻意味的概念,最多只是用发展心理学的证据去解释以“联合注意”为要点的社会认知如何在人类婴儿9个月的时候开始出现。另一方面,在托马塞洛的研究中,被解释项(explannanda)仅仅是人类的文化社会现象,但人类之所以能够超越其他动物,正是由于我们在面对各种问题时,能够以符合逻辑和概率演算的思维方式形成精确的判断和信念。换言之,托马塞洛的理论可以说明文化何以累积、传播和改进,却不能说明诸如发现DNA或发明人造卫星这样的科学技术为何能够出现。而帕品纽关于理性进化的研究目标,则是直指这个问题。
首先,帕品纽注意到了人类认知绝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以符合逻辑规则的方式把追求真信念作为目标的。甚至多数情况下,我们输出的信念和判断的方式与哺乳动物类似,都是迅捷的、自动的和无意识的(系统1),不过一旦时间充裕且事关重大,我们倒是能以稍许缓慢、可控的和有意识的方式输出真信念或符合事实的判断(系统2)。当代心理学家亦有大量实验研究表明,人脑有两套不同的系统在处理问题,这被称为心灵的双系统理论(dual—system theory)。瑏瑢 有鉴于此,帕品纽试图刻画出我们能够抑制系统1的干扰而由系统2执行形成信念和判断功能的认知机制。在他看来,理性(即以可靠的方式追求真信念)能力的出现,主要基于进化出了两项能力:第一,我们能够把(在一个信念符合一个事实的意义上)“真”作为目标加以识别(identify theend of truth);第二,我们能以一般性的“手段—目的推理”(general means—end reasoning)实现这个目标。
就第一项能力而言,没人指望我们的祖先早在石器时代就已进化出了“真”这个概念,倒是有大量的心理学证据提醒我们,“真”概念从属于读心(mind reading)的范畴,而读心能力几乎是公认的人类特有的认知适应器。所谓读心,指的是我们能将不同的心理状态归属给他人,并以此预测和解释他人行为的能力。瑏瑶 这一点在托马塞洛的“联合注意”理论中也有提及。帕品纽对第二项能力的论述稍微复杂,手段—目的推理大体上是说:在表征(represent)外部世界时,(唯有)人类能够表征一般性的、显性的(explicit)因果信息(general causal information),加工这类信息将会产生新的行为。“新”之所谓,是指人类个体及其祖先此前不曾受益于这些行为,因此这种意义上手段—目的推理与旧有的刺激—反应联接认知系统相对立,后者是遗传所赋予的固有的心理配置通过联想主义的条件化实现的。灛伂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帕品纽对手段—目的推理能力的“一般性”和“显性”这两个特征的说明,实际上澄清了托马塞洛关于“调解力”的含混理解。强调一般信息旨在强调它与特定信息的区别,其表现形式有全称的析取/合取语句“所有As或者Bs”/“所有As和Bs”,或“所有As导致Bs”这样的类属因果信息。人类与简单动物的差别在于,我们的行动是通过对一般信息的使用来操控的,动物却只能使用与它们所处环境相关的特定信息,它们无法明晰地表征任何一般性的事实。具体而言,由于动物无法把握“物理力”或“心理力”,因此不能对某一因果类型下的诸多先行事件与相应的结果事件作出统一的综合判断。此外,一般性的信息表征能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相互组合,进而输出新的一般信息,这就是“显性”信息的根本要求。瑏灛 人类个体能够从“大风吹过苹果树”和“苹果树在摇晃”输出“苹果落地”这个内容,动物则无法达到这个推理水平,它们也许具身地(embodied)获取了一般信息,但是不能产生新的一般信息。动物的行为倾向所能做的,最多只能把一个特定的信息项(“此刻大风吹过这棵苹果树”)与作为驱动力的需求(“要食物”)联系在一起,以此产生一个“守株待果”的特定行为。
帕品纽的理性进化学说本身并非完美无瑕,尤其是当他对进化心理学报以同情的态度,支持集成化的心理模块假说时,他便很难把手段—目的推理机制恰当地安置在整个心灵架构之中。瑏灛 读心模块似乎无甚争议,但是这里说的手段—目的推理能力是一个单独的心理模块还是由几个不同的心理模块所实现?它与语言模块有什么关系?它进化出来的促成动力是什么?作为系统2的构成部分它是怎样抑制了系统1的信息输出?这些疑问都尚未解决。然而,不管是帕品纽还是托马塞洛,对于任何可能的“人类学差异”解答,波义尔提出了一个更严峻的质疑。诚如进化自然主义者所言,人与动物都在“进化树”上各居其位,在生物学的意义上并无本体论上的区别———除非你是笛卡尔那样的二元论者。但问题在于,一旦接受“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个论题,他们就不得不承认,人与动物———哪怕是黑猩猩这样的灵长类动物———不仅是有认知技能或认知架构上的差异,这个区别更是在类型意义上(in kind)来谈论的,好比植物与动物在类型上是两种不同的存在者。因此进化自然主义即使给出了各种“人类学差异”的细致描绘,仍然亏欠我们一个理由:为什么这些差异能够被当作人类的心灵从根本上区别于动物心灵的原则?瑏瑨 波义尔把这种提问方式叫做“经典观点”,它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并被托马斯·阿奎那精心阐述。根据经典观点,“人是理性的动物”意味着:1)“理性动物”用以说明人类的本质(essence);2)“理性动物”刻画了我们的形式(form);3)“理性”这个概念指称了我们区分于“动物”这个类属的特征(genus)。瑏灛 波义尔相信,经典观点即不过时也绝非可有可无,它能为心灵哲学带来不少理论红利。
顺着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思想,波义尔认为,理性是人类的“本质”。就“本质”而言,只有那个刻画了一个事物作为某个特定“实体”的谓词,才能属于该事物的本质。一个事物作为某种实体,意思是说,如果某个事物存在,它根本上必须是这个事物(what it must be if it is to be atall)。我是中国人,但你不能用“中国人”这个概念作为我这个个体的谓词去解释我之所是(我的实体)。你可以对什么叫“中国人”给出说法,比如“中国人就是一个出生且生长在中国的人”。只要某个个体(individual)实现了“出生且生长在中国”这个属性,他就是中国人。但是你不能站在个体的角度上,以同样的方式去说明“人类”或“哺乳动物”。某个花园里有三只哺乳动物,但只有因为这三个个体都从属于具体的哺乳动物物种你才能这样说。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任何一个人类个体都可以是“两足无毛”的动物,但由人类个体展现出来的两足无毛这个属性不能作为人类的本质。“人类”是我所是的那个类型的基本概念:我只有成为这个类型的东西才能存在。我作为个体,是一个中国人或者是一位学者,这些都得基于我是人类才得以可能,所以在经典观点看来,“人类”是一个不可还原的基础概念。承认这一点不是说我们就不能定义“人类”。说某个事物是人类,不是去描述那些使得一个个体被当作是人类的那些属性———这正是进化论自然主义所做的事,而是去刻画人类自身作为一个类别的实质。在给“人类”下定义时用到的那些谓词(例如“理性”),首先应用于人类这个整体而非具体的人类个体。
我们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展示亚里士多德本质学说的优势。设想在某个可能世界中,我不幸失去了双腿,从而不具有两足无毛这个属性。但我仍然属于人类,我有理性这个本质没有因此改变,只要是我作为人存在着,这个本质一直伴随着我。两足无毛的属性即便是人类独有的,不能充当人的本质。另一方面,正如自然主义者强调的那样,尽管多数人类个体在多数情况下或许是通过“方便快捷”的心灵系统1来思考和判断的,但他们本质上还是理性的存在者。我们也不会把一个缺乏基本推理能力的成人说成是一个普遍动物,只要他是人,实质上就拥有(潜在的)理性。无论如何,人类作为“理性”动物拥有一种本质形式,它使我们成为一种独特的存在类别。理性不仅仅是由于它碰巧涉及某些特征才把我们与动物区分开来,它牵涉到了我们以独特的方式拥有这些特征。
为了凸显人与动物在形式上的本质区分,波义尔举了植物与动物的例子来说明二者在什么意义上是不同的。大家承认植物不具有行动能力,至少不能在动物表现出行动能力的意义上说这话。但是,在某种层面上你也可以说一棵树是一个能动者(agent):一棵老树被伐倒了,到了春天它又长出新的枝叶,它的确是主动在“做”生长枝叶这件事,而不是说这件事被动地在它身上发生———虽然老树发新枝需要各种环境条件,但只有诉诸这棵树自身的性质才算真正解释这件事。我们甚至可以说,即使就一棵树而言,它也是具有目标导向的,但是这种目标导向的“行为”截然有别于动物。我们是在完全不同的意义上说动物是作为能动者拥有目标导向。这不仅仅意味着动物能够做一些植物所不能做的事,而是说,我们是以全新的方式来谈论动物的“做事”。你可以说植物的根系把石头缠住,但是更贴切的说法是,它的根系是以缠住石头的方式生长着。一块石头此刻出现在这里,并没有对植物的根系生长添入新的内容。但是动物的行为则与此时此刻的环境紧密关联,对当下环境的描述能够构成动物行为的内容。 同样地,无理性的动物和有理性的人类都是能动者和认知者,但动物却是在一种不完善的意义上作为能动者和认知者,我们是唯一能够按照意图(intentionally)去行动的物种,当我们在行动时,可以自主决定哪个目标值得追求以及如何追求,我们知道(knowingly)自己应该如何行事。因此,理性意味着“人类能力的全部配置”,这个配置决定了“我们的能力以一种极其不同方式去规导和展现”。这就是人类的理性作为区别于动物的“范畴差异”。
那么波义尔所说的理性的配置又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引入康德的一个关键论题:“‘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因为否则的话,某种完全不能被思考的东西就会在我这里被表征出来,而这就等于说,这表象要么就是不可能,要么至少对于我来说就是无(B。131)。”波义尔花了大量篇幅精心阐释了康德这段话的要义。根据他的理解,一个能够有意识地 (self—consciously)反思自己信念的生物(creature)在拥有一个信念p时,则能将其自身置于这个问题:“我为什么认为是p?”而他是否持续相信p,取决于他能否为自己辩护这个信念。唯有当这个生物个体可以觉知(aware)到这个“为什么”的问题时———也就是“我思”伴随着这个信念———才能为他的信念p作辩护。根据一种隐喻的说法,康德不仅要“驱使”感性和知性充当“证人”,理性作为“自我指定的法官”,不是坐在一边旁观现场发生的一切,它要站在“法庭”前面,对它所调查的现象积极提出原则性的解释。没有这种“我思”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当然不同于“内在感知”———人类特有的知性能力、判断和理由就无从谈起。相比之下,动物当然可以感知到一个物体具有某些属性,可以根据自己的欲求和目的对这种感知做出恰当的反应,也可以把过去的感知保留在记忆中,甚至还能在某些情形下“表达”它的感知(例如被训练成会说话的鹦鹉),但是动物在表达自己的表象时并不伴随着理解性的断言(comprehending assertions),它们形成的表象不足以被称为“判断”(judging)。 因为判断一个命题p,就像陈述命题p那样,是一种特别的行动,这种行动是在批判性地反思自身信念的合法性,绝非简单地任由自身的信念得以形成或改变。瑑瑠 正如先前提到的动物与植物的本质区分一样,由于人类对自己的信念有着“我思”或自我意识的理性介入,我们可以“编织”(make up)自己心灵,因而我们是具有健全自治能力的理性动物。
行文至此,对比把理性作为人之为人的“人类学差异”和“范畴差异”,我们可以总结出三个结论。
第一,无论是托马塞洛说的“调解力”还是帕品纽说的读心机制外加手段—目的推理能力,人类学差异解释即使找到了人类拥有动物所缺乏的心理机制,但是这些只是理性的表现或“症状”(symptom),而范畴差异解释则刻画了“症状”背后的“病理”(pathology),后者的解释力度远非前者可比。
第二,人类学差异试图寻找和解释人比动物“多出来的”额外特征,范畴差异则要说明人类在本质、形式和类别上区别于动物的理由。前者始于对人类个体“理性表现”的经验观察,这种观察可以千差万别,得出的理论解释将是开放的(open—ended)。即使面对同一个经验证据,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对人类的进化图景、大脑的发育过程、心灵的架构及其运行模式可以采纳多种不同的理论承诺,因此用科学哲学的术语讲,人类学差异解释必然导致不充分决定的情况出现(underdetermined)。范畴差异解释基于亚里士多德对“本质”和“形式”等关键概念的理解,自上而下地说明了理性何以能够承担起人类排他性的、判决性的本质。
最后,无论是社会生物学、进化心理学或是把认知科学奉为圭臬的哲学学说,这些进化自然主义阵营下的种种理论,都是在亚人(sub—person)的微观层面上解释理性的起源。这条进路无非是说,人类这个物种作为一个整体,是遗传物质、自然环境、社会文化情境、脑神经回路等内在外在要素协同作用的产物,所谓理性,仍然是这个结果名下的某种属性或特殊表现。如此一来,人类个体作为自治性的能动者在这个解释框架下就被彻底遗忘了。正如进化心理学号称是一门研究人性的科学,但最终实现抽象人性的个体的人(person)却消失了。“人是理性的动物”,根据进化自然主义的解读,人首先是动物然后因为有了独特的认知机制才表现出符合逻辑推理的理性能力。但在波义尔这样的康德主义者看来,恰恰是“‘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的理性能力,把人类心灵配置中既有的、被动的、动物性的表征和行为模式,彻底转换成积极的、可反思的、可辩护的全新状态,人的能动性以及由之蕴含的人之为人的尊严和人生的意义据此得以保障。
人类起源与进化论文
人类起源之谜
欧洲,特别是西欧,曾一度被认为是人类的发祥地。
自从达尔文创立生物进化论后,多数人相信人类是生物进化的产物,现代人和现代猿有着共同的祖先。但人类这一支系是何时、何地从共同祖先这一总干上分离开来的?什么是他分离开的标志?原始人类又是何时、何地转化为真人的……
对于这一系列的疑问,古人类学家一直在努力寻找正确的回答。多数古人类学家认为:真人是以制造工具为标志,真人出现以前的人类祖先,科学家们称之为“前人”。直立是前人从人猿共祖主干上分离的形态学标志,他从主干分离的地区可谓人类最早的摇篮。真人不断演化发展,最后成为现代人,同时形成现代不同的人种,这个进化过程完成的地区便是人类演化最后的摇篮。
在探索人类起源时首先要确立一个前提,即人类是一个生物物种,他只能有一个祖先,不可能是多个祖先。不能说黑人有一个祖先,而白人又有另一个祖先。因为不同的物种之间虽能婚配,却不能生育后代,只有同种能育。如果我们主张人类多祖论,就会在生物学上犯常识性的错误,现在已证实了人类多祖或多元论是违背科学常理的。
人类从人猿主干上分离,究竟发生在哪一地区?是在非洲,然后走进亚洲,还是在亚洲?
非洲是人类的摇篮首先是由达尔文提出来的。他在1871年出版的《人类起源与性的选择》一书中作了大胆的推测。另一位进化论者海格尔则在1863年发表的《自然创造史》一书中主张人类起源于南亚,还绘图表示现今各人种由南亚中心向外迁移的途径。此外,还有中亚说、北亚说以及欧洲说。由于人类的摇篮随人类化石的不断出土,而摇摆于各洲。
欧洲,特别是西欧,曾一度被认为是人类的发祥地。从1823年到1925年就有116个个体,其中包括猿人阶段的海德堡人。而新石器时代的人骨发现得更多,有236起。因此,人们打开地图一看,欧洲布满了古人类的遗址。而当时除了爪哇猿人外,在亚洲其他的区和非洲还没有找到过古人类遗址。还有,最早发现的古猿化石也出土于欧洲,即1856年在法国发现的林猿化石。加上20世纪20年代“辟尔当人”的骗局喧嚣一时(辟尔当人被有些学者看作是最早的人,甚至称他为“曙人”。最后被揭露,所谓“曙人”,原来是来将一个新石器时代的人头骨和一个现代猿类的下颌骨凑合起来的假品),所以当时许多人认为人类起源的中心是在西欧。但随着亚非两地更多人类化石的发现,人类摇篮欧洲说才逐渐退出了舞台。
“北京人”的发现不仅拯救了爪哇直立猿人,也使中亚起源说更加风靡一时。
1887年,荷兰解剖学家杜布哇,抱着寻找早期人类化石遗骸的热望,来到印尼的爪哇岛,居然找到了原始人的化石。1890年,在一个名叫垂尼尔的地方,先是找到下颌残片,次年又发现一具头盖骨,这就是著名的“爪哇人”第一号头盖骨。1892年,又在不远处找到一根大腿骨。杜布哇研究了这些材料后,认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体,而且正是人们要寻找的人与猿之间的“缺环”。
爪哇直立猿人的发现使南亚说为之一振。然而杜布哇的发现却遭到许多人的反对,最强烈的反对来自教会。教会坚持说,人类的祖先应是亚当,怎么可能是猿人呢?
1911年,古生物学家马修在《气候和演化》一书中,列举种种理由鼓吹中亚高原是人类的摇篮。其理由,一是中亚因喜马拉雅山的崛起,致使自然环境变得不适宜生存,但对动物演化来说,受刺激产生的反应最有益处,所以这些外界刺激可以促进人类的形成;二是哺乳动物的迁徙规律常常是最不进步的类型被排斥到散布中心之外,而最强盛的类型则留在发源地附近继续发展,因此在离老家比较远的地区反而能发现最原始的人类。当时发现的早期人类化石如海德堡人和爪哇直立猿人,与这一假说正好吻合。
1927年,中国发现“北京人”化石,之后相继发现了“北京人”制作和使用的工具以及用火遗迹。
1930年,美国古生物学家刘易斯在印巴交界处的西瓦立克山到一块上颌碎块,该标本从形态上看有些接近人的特点,他便借用印度一个神的名字“拉玛”把它命名为“拉玛猿”。但由于当时他人言轻,这一看法未被首肯。到了60年代,古生物学家皮尔宾姆和西蒙斯对林猿类26个属50多个种作综合研究时,注意到拉玛猿形态上的似人特点,认为它可能是人类这一支系的祖先类型,并将它从猿科中转到人科中,人类起源南亚说再度兴起。然而随着非洲早期人类化石和文化遗物的大量涌现,使人类起源非洲说重新崭露头角。
在达尔文推测人类起源于非洲时,当时少见化石证据。这种情况在20世纪20年代发生了改变。在南非盛产金钢石的小城金伯利附近,有一个名叫塔恩的地方,那里有许多采石场,在采石时经常发现哺乳动物化石。1924年曾发现一具幼年猿类头骨,后经解剖学教授达特的研究,认为它人形态介于人和猿之间,遂将其命名为“非洲南猿”。1936年,在德兰士瓦地区斯特克方丹采石场发现一个成年个体的南猿化石,次年又在一名叫克罗姆特莱伊采石场找到完整的南猿下颌骨和头骨碎片,南猿逐渐引起学术界的认同和重视。但就它是“最接近猿的人”还是“最接近人的猿”,学术界仍有争议。解决争议的关键是南猿能否制造工具。虽然人们曾在发现南猿化石的洞穴和裂隙中找到了石器,但同时还有进步类型的人化石伴生,因此南猿是否是工具的制造者很难取得一致意见。此外,由于南猿化石出土层位不清,故南猿确切的生存年代还一时无法搞清。
正当人们左右徘徊时,东非的化石发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从1931年起,英国考古学家路易斯·利基就在东非大裂谷一个名叫奥尔杜威峡谷的分支部分进行发掘,找到了不少非常原始的石器。它们是用河卵石或砾石简单打制成的,年代是更新世早期。谁是这些工具的主人呢?利基夫妇在这里搜索了20多年,终于在1959年7月的一天发现了一具南猿头骨。它比南非粗壮南猿还要粗壮,学名为“鲍氏南猿”,一般称其为“东非人”。通过种种理化测年法测得他的生存年代为距今170万年。
据目前所拥有的化石材料而言,人类的发祥地很可能在非洲,特别是东非地区。
“东非人”及“能人”的发现,不仅揭开了东非地区一系列重要发现的序幕,而且将作为“缺环”代表的南猿,由“最接近人的猿”,一下跃升为“最接近猿的人”或“人类的先驱者。”以利基夫妇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据此认为人类起源于非。
进入70年代,世界范围内古人类学的重要发现和研究获得了长足的进展。首先是在巴基斯坦波特瓦高原,之后又在匈牙利、土耳其、希腊、肯尼亚和我国发现了大量的古猿化石。虽然它们名称不一,但基本可分为大小两种类型,大的属西瓦猿型,小的为拉玛猿型,而且往往两者并存。经过各方专家的比较研究,发现它们并非不同的种属,而是雌雄个体而已。既然拉玛猿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种属,焉有人类祖先之说?人类的直系祖先曾一度因“拉玛猿”而明朗过,现在又迷茫了。
但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为人们了解自身起源的奥秘打开了一条新的途径。分子生物学,特别是分子人类学的发展,不仅从微观分子水平上展示了人与其他灵长动物,特别与大猿类密切的血缘关系,而且依据遗传物质的变异度,可以推算出它们分化的大致时间跨度。原先认为人和猿分离的时间大约为距今2000—2500万年间,而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的推算,只在距今400—500万年间!
鉴于此,新的人类演化概念产生了,由此也决定了探索人类的发祥地不能再依据旧说行事。由于非洲大量涌现的南猿和早期人属化石,人类早期阶段的复杂图景终于开始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自1924年找到首个幼年南猿头骨以来的70余年,在非洲有不下20个地点发现了最早阶段的人类化石。1974年,由美国古人类学家约翰逊领导的多国考察队,在埃塞俄比亚的阿法地区发现了一具保存40%遗骸的被称为“露西少女”南猿骨架,其生存年代超过300万年,以后被订名为“阿法南猿”。在阿法地区还曾发现一处埋有13个阿法南猿个体的骨骸,它提供了早期人类群居的证据,为此有人将之称为人类的“第一家庭”。
90年代,非洲的古人类化石重要发现接连不断。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的阿拉米斯发现距今440万年的南猿化石,最初被命名为“始祖南猿”,经过进一步发掘与研究,更名为“始祖地栖猿”。1996年,来自13个国家40多位科学家组成的考察队在阿法盆地的中阿瓦什地区,找到了距今250万年的南猿化石。由于它在形态上混杂着接近人和许多不同类型南猿的特点,被认为是连接阿法南猿和早期人属之间的一个新种代表,被订名为“惊奇南猿”。在肯尼亚图尔卡纳湖东岸的库比福拉地点,则相继发现了阿法南猿、鲍氏南猿,“能人”,以及曾被叫做“1470号人”的头骨化石。后者最后被订名为“卢道尔夫人”,距今年代为190万年,并被认为是人属中的最早成员;在湖西岸,1985年曾发现有一具距今250万年的头骨,被命名为“埃塞俄比亚南猿”,他是粗壮型南猿的祖先;1995年在西岸的卡那坡地点发现的距今410万年的原始类型南猿化石,被命名为“湖滨南猿”。令人瞩目的是,它们的下肢骨显示出直立行走的特点,而上肢骨却仍保留着上攀援的特点。这表明分子生物学所推测的距今500万年人与猿分道扬镳可能是对的。据目前所拥有的化石材料而言,人类的发祥地很可能在非洲,特别是东非地区。
大概在距今200万年至180万年左右,非洲的“能人”甚至“匠人”走出非洲进入亚洲和欧洲。
早在1907年发现的海德堡人,曾一度被视作欧洲的猿人或是向尼安德特人过渡的类型。1994—1996年,在西班牙北部阿塔普卡地区,发现了80多件人类化石,古地磁年代测定为距今78万年以上,被认为是海德堡人的祖先。而在之前的1991年9月,在格鲁吉亚东南边境一个名叫德玛尼西的地方,发现了一具保存完整齿列的下颌骨,形态呈直立人型。以后又发现比较完整的头盖骨化石。据古地磁年代测定为距今180万年,故德玛尼西人被认为是非洲以外已发现的年代最古老的直立人化石之一,也是迄今欧洲最早的人化石。
以色列出土的尼人类型的古人类化石也很著名,最近又以早期石制品引人注目。在以色列境内有一条约旦河谷,是东非大裂谷的北延部分。
1959年在这里发现乌贝蒂亚旧石器时代遗址。从该地上新世至早更新世地层中出土了大量哺乳动物化石和石制器,据古地磁法测得距今年代约在150万至100万年间。有些学者认为这个遗址是非洲之外最早的直立人文化遗址之一,它的主人可能是刚从“能人”演化而来的早期直立人。
我国在近半个世纪也发现了大量有关人类演化的化石材料。自50年代在云南开远发现古猿以来,70年代和80年代在云南禄丰和元谋又相继发现古猿化石,可分大小两种类型。有些学者认为大型者可谓西瓦猿型,小型者属拉玛猿型。拉玛猿作为人类远祖的论点其时在我国正风行一时,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人类远祖已在中国找到,便将小型古猿命名为“中国古猿”,以表达人类起源于中国的美好愿望。然而随着科学界对拉玛猿属性认识的变更,国内有些学者将云南不同地区的古猿归属到一个新属,即禄丰猿属之内。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它们只是云南西瓦猿中不同的亚种。
60年代,陕西兰田公主岭和云南元谋大那乌发现了直立人类型的兰田人和元谋人,他们距今年代超出100万年,后者甚至达到170万年,成为目前已知中国境内最早的人化石。但遗憾的是,元谋人化石目前仅限于2枚上内侧门齿,以及年代稍晚的一段胫骨,而在非洲发现的年代大致相同的却有完整的骨架。虽然曾经有人将湖北建始地区发现的几颗化石牙齿看作是与南猿类型接近的材料,但因材料太少未获得学术界的承认。
1989年在湖北郧县找到2具原始人头骨化石,一开始又将其归于南猿之列,修理后发现乃属直立人型。1980年在安徽和县及1993年在江苏南京也发现了直立人型头骨化石。虽然对于它们的年代说法很多,但均未超出50万年。
自1985年起,在四川巫山县龙骨坡出土了一批早更新世哺乳动物化石,其中包含像人的1枚门齿和一段下颌残块,同时还宣称出土了有人工痕迹的石制品。一开始它们被部分学者鉴定为直立人型,后来国外学者介入,认为与直立人形态差异大,而与非洲的“能人”和“匠人”相近,并进一步测定了其年代为距今180万年以上,甚至超过200万年。
进入90年代,非洲出土大量早期人化石,并且这些化石构成了一个相当完整的演化体系,而亚洲地区出土的化石很难与它相提并论。相较而言,非洲似更有条件作为人类的发祥地。古人类学的研究还表明:能人/卢道尔夫人具有较大的躯体和较重的脑量,故具有较强的体能和较高的智能,不仅已能制造工具,很可能还有较紧密的群体关系。加上新世时期古气候的变化,引起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哺乳动物的迁移,由此带动了古人类群的迁徙。这些研究成果在90年代后期汇成“走出非洲”的假说。部分学者提出:大概在距今200万年至180万年左右,非洲的“能人”,甚至“匠人”,走出非洲进入亚洲和欧洲。以色列的乌贝蒂亚、格鲁吉亚的德玛尼西、巴基斯坦的伯比山以及我国的“巫山人”诸遗址,均被看作是早期人类迁徙途中的遗迹。以后,非洲的能人/卢道尔夫人演化为匠人,而在亚洲则演化直立人。也有人构想出另一种过程,即非洲早期人类首先迁徙到亚洲,演化为直立人后,又返回到非洲,并迁徙到欧洲。不过“走出非洲”尚有另层意思,即现代类型的智人也是由非洲的智人迁移到各洲去的,时间大约在距今10多万年前,即所谓“夏娃说”。
发现早于200万年前的人类化石固然重要,但要使我国距今150—200万年的古人类能站稳脚跟,更是当务之急。
20世纪80年代,我国有些学者在发掘和研究元谋西猿时,认为在元谋盆地小河地区豹子洞篝发现的古猿伴有石器。能制作石器,岂不是人?故将之订名为“东方人”,并将其生存年代定在距今250万年前。而在同一地区的蝴蝶梁子发现的一具幼年头骨,鉴定为拉玛猿型,认为是人类的祖先,后来宣称在地层中也找到了“石器”,将之更名为“蝴蝶人”,其生存年代定为距今400多万年前,并进而构筑了“开远拉玛猿”——“禄丰拉玛猿”——“蝴蝶拉玛猿”(或“蝴蝶人”)——“东方人”——元谋猿人——昭通人(智人的早期代表)——西畴人、丽江人(智人的晚期代表)等相当完整的系列。鉴于此,有人提出滇中高原及其邻区是人类起源的关键地区。但遗憾的是,早在70年代后期,学术界已抛弃拉玛猿是人类远祖的观点。后经研究,所谓“蝴蝶人”的“石器”原来是天然石块;而“东方人”的石器,后来被证明是地表上拣来的,而且时代甚晚。
1997年,我国启动了寻找200万年和更早时期人类的“攀登项目”,投入了不小力量,但迄今收获甚微。后来在安徽繁昌发现了距今200—240万年的石制品和骨器,发现物出自早更新世裂隙堆积中。但那到底是不是人工制品在学术界曾引起很大争议。此外,光有石器还远远不够,它只是间接证据,关键是找到人化石。
1999年在河北蔚县上新世地层中找到了一件距今300万年的石器,这远远超过了非洲发现的不超出260万年的界限,并认为这是对人类非洲起源论的一次挑战。但该标本发现于1990年,事隔9年后才公布于世令人费解。
中国学者要挑战非洲起源论,就必须找出更多的早期人类化石。发现早于200万年前的人类化石固然重要,但要使我国距今150—200万年的古人类能站稳脚跟更是当务之急。就连目前所认定的我国最早的元谋人化石,国内外有些学者认为其距今只有60万年!我们必须找到更早时期的人类化石,而且这些化石能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使得非洲材料从属于这个体系才行。我国的古环境条件不算太差,既然已发现了丰富的中新世和上新世的古猿化石,这样的生存环境同样适合早期人类生存。我们并不完全排除人类起源亚洲的潜在可能性,但仅有设想和冲刺的良好愿望是远远不够的。具有说服力的化石材料才最具科学性。
人类共同的祖先是共同的!(300百万年前的南方古猿)
不同的肤色是与居住地有关,居住在非洲的因为阳光强烈,肤色变黑;欧洲因为阳光较弱,肤色就白;亚洲居中,肤色也居中。
不同的语言是自然形成的,因为语言实际上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不是与生俱来的。
不同的习俗是因为自然环境的结果,某地的习俗与当地的自然环境有必然的联系。
关於人类起源的神话传说,各民族都相当丰富,其中有些说法颇为相似,当然不同的也不少,在这些神话里头,很有趣的,我们可以发现有和进化论不谋而合之处。
归纳各种神话,人类的起源可以分为『呼唤而出』、『原本存在』、『植物变的』、『动物变的』和『泥土造的』五种,现就分别叙述。
《埃及神话》说人类是神呼唤而出的。自古以来,埃及一直是个神秘之地,她是所有古老国家中最自我封闭的,她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外在的文明很难对她发生影响,因此她的人类起源的说法也和别的民众不同。
埃及人认为远在埃及于世界上出现之前,全能的神就已存在,他创造了天地的一切,他呼唤『苏比』,就有了风;呼唤『泰富那』,就有了雨;呼唤『哈比』,尼罗河就流过埃及,他一次次呼唤,万物一件件出现,最后,他道出『男人和女人』,转眼间,埃及就住满许多人。
造物工作完成,努就将自己变成男人外形,成为第一位法老王,统治大地人类,开创安和繁荣景象。
人类原本就存在着的神话,散见於北美印第安人和纽西兰毛利人。印第安人神话中说到神创造天地,然后从地下带领人类上来,生活在大地上。毛利人的神话说『兰奇』和『巴巴』是天和地,是万物源头,当时天和地未分开,四下漆黑,其儿子渴望得到光明,便用力将天地推开,光明於是出现,一向藏在黑暗中的人类便被发现,原来他们也是天地所生。
认为人类是植物所变的为日耳曼神话,它说天神欧丁 (ODIN) 有一天和其他的神在海边散步,看到沙洲上长了两棵树,其中一棵姿态雄伟,另一棵姿态绰约,於是下令把两棵树砍下,分别造成男人和女人,欧丁首先赋予生命,其他的神分别赋予理智、语言、血液、肤色等,成为日耳曼的祖先。
人类是由动物变的之神话相当常见。在澳洲神话中说人是蜥蜴变的;美洲神话则说人是山犬、海狸、猿猴等变的;希腊神话也说某族人是天鹅变的,某族人是牛变的。
我们由这种『动物变人』的神话中,可以发现很接近进化论的说法,尤其是美洲神话中说人是猿猴变的,就完全与进化论相吻合,这种巧合,很耐人寻味。
我国神话论及人类起源的有数种,比较早的说法是《淮南子精神篇》:『有二神(阴、阳二神)混生,经天营地……类气为虫(混浊的气体变成虫鱼鸟兽),精气为人(清纯的气体变成人)。』这种说法并未受多大重视。
晚一点的说法则指盘古垂死化为万物之时,身上的寄生虫变为人类。绎史卷一引五运历年纪:『(盘古)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人)。 』此种说法也没有流传开来。
另一种说法是指人类由黄帝所造,然后由其他的神上骈和桑林赋予四肢五官,见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这种说法很有趣,和日耳曼所述的很相似,可惜上骈和桑林是什麽样的神,在其他古籍中并无叙述,徒留一个谜
有关人类学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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