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有关理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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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自觉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报告的主题,也是报告的灵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前,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最重要的就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一、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高度,自觉深化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认识
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一直在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的道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路子。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继续在实践中探索,在继承中发展。中央纪委向十七大的工作报告向全党昭示:我们党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适应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等新形势的必然选择,是应对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现阶段反腐败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局面的现实需要,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实践取得的重要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二、深入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把科学发展观放在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大背景中来认识和把握。中国共产党人理论创新的主线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理论创新的主题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开拓前进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深对“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理解,努力使我们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我们作出长时间的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更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要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入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研究问题、改进方法、推动工作,努力使思想观念、决策部署、工作方式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总目标,更加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三、加深对“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的理解,自觉贯彻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思路
十七大报告要求全党同志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并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四位一体发展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五位一体,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就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其中,坚持方针是核心,构建体系是目标,拓展领域是途径。更加自觉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深对“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的理解,自觉贯彻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思路。惩治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加强、两促进,决不能顾此失彼。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是以坚决惩治腐败为前提和条件的,我们不能离开惩治去搞预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惩防腐败的决心不能变,查办案件的力度不能减。只有在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更加自觉、正确地把握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使两者有机结合,形成相互促进的格局,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广。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重在预防、重在建设的理念,自觉体现“三个更加注重”的根本要求
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三个更加注重”核心在预防,要求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历代领导集体关于预防腐败的思想,加强对预防腐败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理念。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想问题、作决策、处理问题都有利于教育、关心、帮助、挽救干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上。要牢固树立重在预防的理念,坚持“万事防为先”、“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树立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的观念,坚持预防在先、关口前移、着眼防范,使我们的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要牢固树立重在建设的理念,把预防腐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做到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五、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探索,自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与时俱进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在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探索过程中,必然面临着困难、风险、干扰。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一切从实际出发,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探索,要求我们进一步养成学习的习惯、营造研究的风气、培养团队协作精神。我们要始终把学习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作为一种习惯、一种精神追求,不断加强和改进。要把学习与思考有机地结合起来,营造思考研究问题的良好风气。切实把调查研究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创新的伟大事业,我们只要努力培养学习的习惯、研究的风气、团队协作精神,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就会在改革创新中越走越宽广。
跪求 反腐倡廉 的文章
论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牢;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要在巩固廉洁自律有关专项治理成果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微观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问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增强巡视效果。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要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继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民愤民怨,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予以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加强执法监察,特别是要结合重庆实际加大对移民资金和移民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必须提高为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必须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通过严格执纪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建设和改革的问题,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环境,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始终把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作为重要职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查处违纪者、教育失误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强化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当前的监督现状,进一步提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既要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又要注重善于监督的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思路和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合力。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等权利,建立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实名举报。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贯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纪政纪规定,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正确运用纪律和法律手段,创新办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程序和要求,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针对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段的先锋队,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反对腐败,保持廉洁是其一贯主张和应尽天职。在70多年的光辉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开展了同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的坚决斗争,并在长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经受住了考验。回顾党反腐败的历史。总结党反腐败的经验教训,对推进当前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成立后,就对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直高度警惕,并在实践中坚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纵观党的反腐败斗争历程,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1、我们党执政以前的反腐败斗争
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我们党虽然在根据地和解放区内建立了政权,有了局部执政的经验,但总的来说,还处在被压迫,被围剿的无权状态,不具备权钱交易大规模发生的客观条件,再加上我们党在主观上注重从严治党,坚持反对腐败,所以腐败现象并不严重,廉政建设的任务比较轻,反腐倡廉的效果十分显著,建设起了与国统区的腐败政治形成鲜明对照的解放区廉洁政府。极大地争取了人心,成为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性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时期反腐倡廉的主要做法是:(1)注重思想教育。通过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克服党内的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增强党员、干部对腐败现象的免疫力,著名的延安整风即是这方面的范例。(2)注重法规建设,1922年4月,即建立了最早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1926年8月4日,又发布了我党最早的有关反腐败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规定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领导廉洁自律。在民主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广大党员干部,艰苦朴素,为政清廉,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建国初期的反腐倡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执政党的地位和和平建设的环境,一方面为我们党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便于我们党面临脱离群众乃至腐化变质的危险。为经受住执政考验,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我们党实行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措施:(1)加强反腐败法规建设。1952年3月,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决定》和《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物的规定》同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这一专项惩贪法规在以后多年的反腐败斗争中起了重要作用。(2)开展整风,整党。1950年下半年开展的全党整风运动,重点是解决各级干部的作风问题。1951年下半年到1954年春的整党,解决了包括贪污腐败在内的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各种问题。(3)开展“三反”运动。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日,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共查处了有贪污行为的干部120多万人,其中贪污一千元以上的10万多人。受到刑事处分的腐败分子有4万多人。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被处决。以上措施,有力地遏制了建国初期腐败现象滋长的势头,基本上实现了廉洁政治,从而使五十年代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成为党的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3、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反腐倡廉
从1956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是我们党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再加上逐步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以及同这种政治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个别党员,干部的以权谋私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有所滋长。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党中央采取了以下措施:(1)整党整风,这一时期为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整党整风,包括1957年的整风,1958年开展的整党整社,1961年的农村整风和“四清”运动中的整党。(2)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60年在农村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斗争,处理了农村部分干部中存在的贪污等违法乱纪的问题。但被查出的有一段“贪污和行为”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0%之多。有扩大化倾向。1963年2月,中央又决定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新五反”运动。1963年9月,中央在“新三反”的基础上,决定在农村搞“四清”,最初是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后来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实质上变成了一场遍及各个领域的阶级斗争,误伤了不少干部。毛泽东在“四清”运动中得出了农村三分之一的领导权已不掌握在健康分子手中的结论。
(3)建立干部定期参加生产劳动制度。1958年2月,中央发出了《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出现了干部下放劳动的热潮,密切了干群关系,但也开始出现形式主义和极端化的做法,从以上措施可以看出,我们党是重视反腐败斗争的,并把反腐败斗争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长,但由于缺乏经验,仍然简单沿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的老路子,并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认识和处理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因而存在反腐败扩大化的倾向。
4、“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反腐倡廉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毛泽东的主观设想来说,是为了反修防修。包含有明显的克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愿望。毛泽东希望通过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的“文化大革命”的形式,彻底揭露党内的阴暗面,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理论,并过于夸大了阴暗面,采取了“大民主”式的群众运动的方式,因而使“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廉政建设不得不陷入误区。其基本失误是:(1)对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估计过于严重。发动“文化大革命”时,毛泽东认为农村中有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工厂企业里一个相当大的多数的领导权不在工人群众手里,党内已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这种对党内形势的严重估计,必然会使反腐败斗争扩大化。(2)用“大民主”的方式反对消极腐败现象,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认为以前那种由党委领导群众运动的方式已不能解决问题。需要搞自下而上的不要党委领导的群众运动。用这种不要党委领导的“大民主”方式反腐败,只会助长阶级斗争的扩大化的错误,不能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3)防腐不治穷,搞“穷廉法”。腐败现象的产生有思想、政治、经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要反对腐败,除了加强思想教育外,还要处理好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大力发展生产力,铲除腐败现象滋长的物质土壤。但“文化大革命”只治腐不治穷。并认为富则修,把富裕当作是腐化的物质基础,使反腐败带有严重的禁欲色彩。(4)一些廉政做法走向极端化。最典型的是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做法极端化,把它变成了造反派排挤打击异己的重要手段,失掉了廉政的本来意义。总之,“文化大革命”不仅是一场内乱,而且作为一场反腐败的实践也是失败的。尽管由于扩大化的阶级斗争的高温高压的作用,使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形式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抑制,但以“走后门”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和组织人事上的不正之风,却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普遍蔓延。
5、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反腐倡廉。
粉碎“四人帮”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的反腐倡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为遏制腐败现象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也会从体制上堵塞腐败现象滋生的漏洞,因此,从总体上说,改革开放有利于反腐倡廉而不是相反。但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政策上和法规上的漏洞和空隙,再加上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使得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比以前更为艰巨、复杂。在新的时期,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继承发展过去反腐倡廉有效做法的同时,摒弃以前的群众运动的做法,努力探索改革开放条件下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其主要做法有:(1)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恢复,并成立了各级行政监察机构,对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2)完善反腐败立法,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是一部惩腐的专项法律。1987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罪的补充规定》,标志着我国肃贪法律的完善化。(3)实行“从严治党”的方针,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加强自身建设的条例和规定,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等。(4)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82年4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后,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集中打击和解决干部索贿受贿,投机倒把,套汇、走私等问题,取得了较大成绩。198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额内自首坦白的公告》,监察部也发出了《关于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这两个《通告》发出后也开展了一场专项反腐斗争。
(二)
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到,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主要遵循的是这样一套路子,即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法制建设惩腐。这实际上是反腐倡廉的三项大思路,应该说,这三项大思路,仍然是我们今天反腐倡廉应该遵循和借鉴的。但我们在遵循和借鉴时,应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加以扬弃。
第一、不再搞运动,但要发动群众造声势。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在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中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要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但在发动群众的方式问题上,毛泽东简单沿用了在革命战争时期十分有效的发动群众搞政治运动的方式,事实证明,这种方式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把群众迅速发动起来,造成一种强大的声势,从而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产生明显的震慑作用,收到反腐倡廉的效果。然而,在社会主义时期,频繁而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会带来一系列消极后果,如助长无政府主义思想,削弱党的领导,混淆政策界限,挫伤群众积极性等,造成动机与效果的背离,历史经验证明,依靠群众运动的方式反腐败,不是正确的选择。因此,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明确提出,当经济建设遇到自由化思潮和腐败现象干扰时,“对待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再走老路,不能再搞什么政治运动”但反腐败时不再搞群众运动,并不等于不要发动群众参与。作为工作方法,仍然需要动员群众,把群众发动起来,造成一定声势,以达到彻底揭露和打击一切腐败现象,教育全体党员和人民的目的。这就需要运用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等多种手段,启发群众的觉悟,把群众动员起来,造成全社会反腐败的大气候,大环境,使腐败现象无法隐藏,都能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既要从严治党,更要有制度保证。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建设。重视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民主革命时期,正是由于我们党从严治党,高级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以身作则,大大推进了党的廉政建设。现在和今后的反腐败斗争,仍然需要加强党的建设,需要从严治党,需要高级干部的以身示范。但历史经验表明,单靠用惩治手段从严治党,从严要求高级干部,虽然可以起到必不可少的示范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和政府的反腐防变问题,也不能使党和政府长久地保持清正廉洁形象。要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腐败现象。关键是要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许多情况表明,有了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反腐败斗争就能够有章可循;领导者以身作则以及人民群众对领导人的监督,也就容易得到保证,因此,反腐败斗争必须逐步向法制化轨道:既治标更治本。这就要求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有效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使宪法监督、司法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有足够的权威和效能,每时每刻地发挥作用,对各种腐败现象予以铁面无私的查处。
第三,既要重视思想教育,也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将治贪与治穷相结合。通过整风、整党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地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既是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又是保持为官清廉的精神支柱。因此,在任何时候,加强思想教育防腐的优良传统都不能丢。但要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还必须消除腐败现象赖以滋生的物质匮乏的经济条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而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因此,新时期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使反腐败斗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前推进。
第四,既要重视专项斗争,也要重视经常性工作,努力把阶段性战役和长期斗争结合起来,纵观历史上的反腐败斗争,可以看出反腐败斗争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即经过一段时间腐败现象有所滋长后,即开展一次阶段性战役,打击腐败现象,过一段时间后再开展一次,这说明,腐败现象具有顽固性的特点,不是一两个阶段性战役就能消除的。而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反腐败斗争既要有紧迫感,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进行,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又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注重经常性的反腐工作,不间断地抓下去,不能中途歇口气,等到腐败现象严重后再来开展反腐败斗争。尤其是在日前新旧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某种无序状态会造成腐败现象的多发性,为了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更要把阶段性战役与长期斗争结合起来,掌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第五,要把反腐败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结合起来,力求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效应,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在新旧体制过渡时期,由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形成行政权力,计划权力对资源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再加上新的改革措施开始时不完善,漏洞较多,这就使以发展市场经济为名搞权钱交易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出后,可能诱发出一些新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如价格双轨制下出现“官倒”,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土地审批部门出现的大量问题,以及金融、房地产、期货市场上的一些经济犯罪现象,表明腐败发生的热点部位和表现形式会随改革进程不断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出台新的改革措施时,要根据腐败现象的动态性特点,同时考虑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对策,制止那些打着改革的旗号搞权钱交易的现象,取得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重效果。
当前,我们党正在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我们相信,只要认真吸取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并依据新时期的历史条件探讨和提出反腐败和对策,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就一定可以把消极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宋敬华
求清风杯 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 文章
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并作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五大建设之一。
作为基层企业党组织,在具体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中,应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积极围绕构建思想道德体系、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
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倡导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奢侈浪费,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实践中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本文结合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就企业深化反腐倡廉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
形成教育长效机制,就要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始终保持一个有影响度的反腐倡廉宣传声势。
1、内容上突出主题。以科学发展、企业和谐为中心,加强理想信念、道德修养、廉洁勤政教育。利用廉政党课、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让党员、干部能够和风细雨地经常听到反腐倡廉的声音,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党员,而重点对象是党员领导人员和关键、敏感岗位的党员。要以定期上课的形式,针对性地对一些重要岗位的党员进行廉洁勤政的专题培训,重点开展对新任领导干部廉政专题教育,对重点岗位人员的集中纪律教育。
2、形式上更加灵活。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贴近工作实际,更有吸引力,更具震撼力。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先进典型开展正面教育。综合运用社会上的案件通报、案例剖析、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利用干部会议场合,进行五分钟的现象点评、个别提示、侧面提醒,发挥上级“点”的作用。纪委在处理信访、干部考察中所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干部容易犯错的环节和时间,采取个别谈话、上岗前廉政教育等措施,和风细雨地帮助干部构建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干部内在的约束力和教育的有效性。
3、载体上更加丰富。进一步拓宽教育的覆盖面,让勤廉理念深入员工。把党风廉政教育同建设和谐企业文化,营造健康向上、廉洁从业、“廉荣贪耻”的企业廉政文化氛围结合起来。广泛依靠群众,开展喜闻乐见的勤廉文化活动。利用集团互联网, 将党员、干部学党章、学法律的体会在网上学习栏目上登载, 共同探讨廉政文化建设的途径与方法,促进互动交流,入耳入脑。以勤廉文化为重点,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筑防线,在行动上廉洁自律。
二、形成反腐倡廉教育企业特色
近年来,我们按照反腐倡廉的要求,在制度建设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的工作机制。主要有:
1、礼品登记上缴制度。
2、“三必谈”谈话制度。
3、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
4、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制度。
5、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中层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
这些机制的运行,从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加强了对干部廉政勤政的监督,规范领导人员的从政行为。
我们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明确要求,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央统一要求又具有企业特色的制度体系。
1、建立“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为重点,把廉洁从业要求寓于企业管理制度和流程中,实行对事权、财权、物权、人权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用权行为的约束,突出对权力规范运作的监督制衡。对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坚持集体研究讨论,避免与防止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偏袒、重要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无风险;完善资本运营、项目投资决策程序以及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重大投资管理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重要环节,制定集体决策操作规程,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细化管理规定 ,着力做到职权、事权明确,并按照制度流程操作。
2、完善廉洁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结合《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与企业自身工作实际,建立简明、清晰、便于记忆、针对性强,又便于操作的“管理人员职业诚信操守”。“管理人员职业诚信操守”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廉洁承诺、职务消费、业务招待费使用及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同时把执行“管理人员职业诚信操守”作为考察、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内容,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必须对照检查的重要议题。还要把“管理人员职业诚信操守”的主要内容纳入《员工职业行为规范》之中,就“违反“管理人员职业诚信操守”的行为” 单列一节。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各种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
3、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优势。企业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建,宣传部门主管,纪委组织协调,工会发挥优势,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企业勤廉文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勤廉文化建设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培育“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理念,营造反腐倡廉的氛围和环境,促进和保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谐文化、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创新反腐倡廉教育的高度,提高企业勤廉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制度建设,扩展廉洁文化成果,形成勤廉文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进一步推进企业厂务公开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与体现监管规律相一致,坚持有利于群众监督与便于资产监管相一致,坚持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与构建和谐企业相一致,坚持维护股东、企业利益与维护职工利益相一致。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手段,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要转变监管理念,提高资产监管工作透明度。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厂务公开方式。
5、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重温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并主动接受职工的监督,用实际行动树立在职工中的勤廉形象。
三、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约束体系
1、发挥企业两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党组织的监督主要通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如企业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投资、干部任免奖惩、奖金分配、职工生活福利等,广泛征求意见,经党委集体研究或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避免决策失误。
2、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企业的重大事项,参与有关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度,检查监督企业有关方面贯彻执行职代会有关决议的情况;坚持对企业管理层干部进行年终工作考核制度和中层助理以上干部责任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民主评议与工作考核相结合。加强群众监督,应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和质询。着重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3、发挥企业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要把效能监察作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的切入点。通过效能监察实现企业管理和监督的结合,督促改善经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效率。纪委要认真履行效能监察职能,强化依法行政监督。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加强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定期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这是反腐倡廉动态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手段。通过对相关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努力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整合监督人力资源,创新监督方式。
深化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企业党委一定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发挥好相关职能部门作用,把党委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以维护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如何 做一个优秀的纪检干部 征文
一、树立坚定的政治观念
政治观念,就是一个人的政治信仰,一名纪检干部只有坚定不移地相信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才会更加蓬勃的兴旺发展,才会更好的、更坚决的执行党的正确的政令。政治观念不坚定就可能在关键的时候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就可能在经济社会迷失方向,给我党的事业造成各种困难。所以要树立正确坚定的政治观念,这样我们的事业才能无往不胜。
因此,我要坚持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学习方法上,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在保证学习时间上,要坚持业余时间自学与单位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同时现代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和法律知识等相关内容的书籍、典型事迹等,使学习教育贯穿于政府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始终。
二、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念
这里我所理解的大局是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和谐、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 的第一要务,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我们要胸怀全局,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思考谋划工作,以全局的需要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用全局的眼光来审视和把握工作的走向,将全局的标准作为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尺。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确保提高各项工作的执行力,确保各项政令畅通无阻。
三、树立自己的责任观念
权利和责任相互依赖,有多大的权利,就在多大的责任,作为党的政令执行的监察机关,执行工作者,其权利我们是可以想像的,所以责任的观念是如何重要,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深知。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这里,我们不能因为长期监督别人而忽视了监督自己,不能因为长期接触一些阴暗面的东西而腐蚀了自己,不能因为长期要求别人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四、树立心中的群众观念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的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纪检干部不是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只有树立群众观念,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需,就是要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我们的工作才不会脱离群众。
五、树立自己的自律观念
现代社会是一个纷繁复杂的开放社会,是一个快速变化的信息社会,如何在这个充满各色诱惑的社会中开展好工作的同时,管好自己,做一名合格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有很好的自律观念,那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自己心里必须有规矩,因为只有很好的约束自己,才能不负党的重托,才能很好的监督党的政令贯彻执行下去。
坚持依法履职,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坚持忠诚履职,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坚持全面履职,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要敢于监督,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确保政令畅通;要善于监督,注重讲究方法、找准定位、提升本领,努力取得良好监督效果;要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执纪者要首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把功夫下在监督检查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严格按党的章程办事,按党的政策办事,按党的原则办事,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要严于律已,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作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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