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副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副主编
一、《社会学评论》对中国社会学的意义
学术期刊是学术成果展示的重要平台,也是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学的学术刊物数量相对较少,存在综合性期刊多,专业性期刊少的结构问题。所以,《社会学评论》的创办,对我国社会学的学科建设、学术发展意义重大,也是我国社会学界的一件大事。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说:“《社会学评论》的创办,为推动中国社会学学科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支点”。
教育部社科司徐青森说,今天虽是《社会学评论》的首发式,但不是零起点,它有中国人民大学的强大的学科支撑,因而可以预期《社会学评论》这本新杂志一定会有光明的前景。中国人民大学一直以来是我国社会学研究和教学的重镇,在连续几次的一级学科的评比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社会学都是全国排名第一。《新华文摘》总编辑喻阳认为,“《社会学评论》是在一个正确的时间、在一个正确的地点办了一本正确的杂志。”沈固朝教授说,“《社会学评论》是我国社会学领域新的航母。”
二、刊物定位和特色
刊物定位,就是要把一本学术刊物办成什么样的期刊,这是办刊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方向问题,也是特色问题。
为了能办好这本来之不易的新杂志,郑杭生主编表示《社会学评论》将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秉承“崇尚学术,追求真理、理论自觉,建设反思”的办刊宗旨,切实提高办刊质量,为推进世界眼光和中国风格兼具的中国社会学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副主编武京闽教授也认为,一个刊物首先必须明确自己的定位。正是在此基础上,刊物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避免“千刊一面”的现象。《中国社会科学》冯小双编审认为,目前我国社会学界三本专业性学术刊物要形成一个生态,每本刊物都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彼此互补。《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长姚申教授认为,《社会学评论》这个刊名是非常有含金量的,在国际社会学界也是有非常响亮的名字,所以刊物可以在“评论”二字上多做文章,多刊一些评论性的文章。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的高自龙总编辑表示,《社会学评论》在最初刊物名称的选择上,就侧重考虑了“评论”的架构,其中一个高位的目标就是期望促进学术争鸣、学术争论,避免自说自话、自娱自乐。
三、学术性与实践性
崇尚学术,是一本学术刊物的核心,也是《社会学评论》办刊的一个宗旨。然而,学术也不应该完全脱离实践,远离现实。
李培林认为,现在一些刊物确实存在过于“阳春白雪”的问题,很多有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文章发不了,从而导致了刊物内容远离当前国家政策。国家行政学院龚维斌教授认为,刊物要能从“阳春白雪”这个很高的殿堂“入世”,要能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北京大学王思斌教授也认为,《社会学评论》在这方面应该有所兼顾,既要有学术性,也要有实践性,这样对刊物的发展也有好处。
北京大学谢立中教授则认为,学术刊物还是要有一些“阳春白雪”的东西。因为学术研究往往做得比较超前,以至于没有几个人能看得懂。例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提出来后,很长时间也没几个人能看得懂。社会学中“阳春白雪”的文章,如果确实有水平的、有质量的,还是应该发。
四、制度化与灵活性
刊物制度化,是提高刊物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刊物未来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上海大学张文宏教授强调,一个好的刊物离不开制度化建设,现在很多刊物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然而,刊物过度依赖制度化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如果严格依赖匿名评审制度,就会出现原本很好的文章在匿审阶段可能被毙的问题。
谢立中教授也说,匿名评审制度是一把双刃剑。这种情况下,编辑部可以有一点自主权,对没有通过匿审的文章,要看评审专家提的是什么问题。如果是硬伤,当然不能发;如果是有争论性的问题,视情况还是可以发的。
《人口研究》副主编陈卫教授则认为,尽管刊物制度化会存在一些问题,但从编辑部的角度讲,规章制度的建设对提高刊物质量还是很重要的。从收稿到发稿,每个环节都应当有严格的制度,并且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这样才能有效保证刊物质量。
五、本土性与国际化
本土性与国际化的问题,是我国社会学未来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学术刊物具有很强的学术导向性,发什么,不发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为我国社会学的未来发展进行“导航”。北京科技大学时立荣教授认为,现在中国有很多现象、很多问题,值得中国学者去研究,而且是进行本土化的研究。本土化的风格应该在中国社会学领域获得更多的立足点。北京师范大学董晓萍教授说,现在的年轻学者讲创新,而老一辈学者则更讲坚守,即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坚守什么。今天,郑杭生教授创办这个刊物可以看出绝不只是“创新”二字,实际上是给了我们坚守的方向,即建立“中国学派”。
《社会学研究》执行主编张翼说,中国社会快速发展为中国社会学人提供了一个活的学术平台。只要我们力戒浮躁、立足国情,遵循严谨的学术精神,中国社会学的繁荣还是可期的,中国人自己的社会学学派将会更多一些,对世界社会学的贡献也会更大一些。《社会》编辑部主任路英浩教授则认为,就办刊物而言,还是需要一点兼容并蓄的传统,既要本土化的特色,也要有国际化的理论。
六、好稿源、数字化与影响力
好的稿源是立刊之本,也是刊物质量最根本的保证。清华大学刘精明教授认为,提高刊物质量的一个关键,就是稿源质量。在目前学术生态下,一个新刊物要想得到很好的稿源确实不容易。此时,刊物就应该充分发挥郑杭生教授在社会学界的强大影响力,多约一些高质量的稿件。王思斌教授认为,一个刊物要有引用率,引用率高,影响力才大。要想提高引用率,首先就是要有好的稿源。
中国社科院刘振喜则认为,刊物引用率和社会影响力,其实并不是一回事。引用率对新刊物来说,可能要从零做起。但是,社会影响力就不一样,从一开始就有的。例如,这次的刊物首发式在社会学界就有很大的影响力。同时,为扩大影响力,数字化出版也很重要。刊物应与国内各数据库以及网站结合,扩大读者和受众群体,这样对学界、对社会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总之,《社会学评论》的创办,无疑是我国社会学学科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希望有更多的社会学人去关注它、支持它。我们也坚信《社会学评论》这本新刊物会越办越好,能成为我国社会学领域的新航母。
作者简介:胡宝荣,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在站博士后,主要从事理论社会学研究。
臧峰宇的其他
1、副主编《当代中国价值论与相关问题研究》,沈阳出版社,20082、《人生三思》,哈尔滨出版社2008年版;3、《人生三谈》,哈尔滨出版社2008年版;4、《改革开放与哲学创新——“改革的哲学与哲学的改革理论研讨会”综述》,《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2);5、《“改革的哲学与哲学的改革理论研讨会”综述》,《教学与研究》,2009:(3);6、《音乐是生命的寓言》,《音乐周报》,2008-02-06;7、《读书的时光》,《中国人民大学校报》,2009-05-04;8、《将来不再遥远》,《投资家》,2009:(11)
邵明的代表性成果
一、专著和教科书独著:《民事诉讼法理研究》(“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法律科学文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独著:《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独著:《正当程序中的实现真实——民事诉讼证明法理之现代阐释》(中国法学学术丛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合著:《民事诉权研究》(国家教委博士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台湾韦伯文化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合著:《民事诉讼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合著:《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版合著:《证据法原理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合著:《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发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合著:《中国检察制度宪法基础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研究项目),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合著:《证据法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博学·法学系列)(第一版和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副主编:《证据法学》(全国高等自学考试指定教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原理及案例教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硕士教科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合著:《民事诉讼法学》(全国高等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合著:《民事诉讼法专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研究生教学用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合著:《民事诉讼法》(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合著:《民事诉讼法》(第3版和第4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008年版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教材),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版二、学术论文“论社会主义法与利益分配正义”,《法商研究》1995年第5期“简论绝对豁免主义”,《法学杂志》1995年第6期“析撤销权的建立及其诉讼中的若干适用问题”,《安徽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试论比较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商研究》1996年第4期“程序公正及其在法庭辩论中的具体运作”,《政法论坛》1996年第5期“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成就及其发展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年第4期“当事人的程序利益”,《法制现代化研究》(第4卷)1998年“论诉的利益”,《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民事诉权理论与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比较民事诉讼法》(2000年卷)“诉讼标的论”,《法学家》2001年第6期“民事诉讼行为要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法制日报》2002年8月18日“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民商法前沿》(第1卷)“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论略”,《法学家》2002年第5期;“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法学杂志》2003年第2期“诉讼中的免证事实”,《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5 期“析自由心证原则”,《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23日“关于我国制定统一证据法典的思考”,《证据学论坛》(第8卷)2004年“我们需要一部什么样的民事诉讼法典”,《诉讼法学研究》(第8卷)2005年“论现代法治视野中的民事举证责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6 期“民事纠纷之行政解决方式”,《人民法院报》2006年1月23日“证据共通原理在普通共同诉讼中的适用”,《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民事之诉法理探微”,《东吴法学》(总第11卷)2006年“民事诉讼直接言词原则研究”,《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法领域的功能分析”,《学习与实践》2007年第7期“现代民事再审原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论我国和谐社会中的民事调解”,《学术界》2008年第2期“民事争讼程序基本原理论”,《法学家》2008年第2期“透析民事诉讼的正当性”,《法制日报》2008年6月29日“民事之诉的构成要素与诉的识别”,《人民司法》2008年第17期“《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述评”,日本《国际商事法务》2008年第9期“漫谈经验法则在诉讼中的适用”,《法制日报》2008年12月14日“民事诉权学说发展简史”,《团结》2008年第5期“论民事诉讼证据裁判原则”,《清华法学》2009年第1期“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制度之‘治’”,《中外法学》2009年第2期“论民事诉讼程序参与原则”,《法学家》2009年第3期“析民事证明责任的减轻技术”,《东南司法评论》2009年卷论法院民事预决事实的效力及其采用规则》,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10期“宪法视野中的民事诉讼正当程序”,《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析法院职权探知主义”,《政法论坛》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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