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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院学报

发布时间:2023-02-14 14:59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院学报

关于网络犯罪情报搜集的思考 欧三任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 长沙  410006) 加强情报专业队伍的 建设、 关键词:网络犯罪情报;搜集 加强网络犯罪情报基础建设、加强秘密力量建设以及加强与国际合作等措施 ,建立完 善的网络犯罪情报搜集体系。 摘 要 :随着人类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 组织情报和样品情报五个部分。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加强日常登记、 加强与民间组织商业公司的合作、 ,互联网在人类社会中的普及 ,网络犯罪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 ,适应预 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的需要 ,必须加强对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凡是与网络相关的犯罪都是网络犯罪情报搜集的对象 ,其内容 包括人员情报、案件情报、线索情报、 中图分类号 :D631.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27575 (2006) 0120028204 一、网络犯罪情报搜集的必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推进 ,互联网在人类社会的 普及 ,网络愈来愈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休闲的重要方式 ,与之 相伴而生的是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也越来越普遍。从一定 意义上说加强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 ,既是一项高屋建瓴、未雨 绸缪的战略性工作 ,又是打击网络犯罪的现实需要。 (一)加强对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是打击网络犯罪的迫切 需要。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内在的规律 ,网络犯罪亦 然。近年来网络犯罪急剧增加 ,并且可以预见的是 ,在未来网 络犯罪将还会持续增加 ,并逐渐会成为我国一种主要的刑事 犯罪形式 ,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进一步向社会深层次渗透 ,网 络犯罪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将大大超过传统领域的刑事犯罪。 打击网络犯罪将成为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之一 ,因而公安机 关迫切需要搜集和储存大量的网络犯罪情报 ,为打击网络犯 罪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是准确预测网络犯罪的需 要。网络犯罪本身具有形式多样 ,智能化、隐蔽化程度高 ,危害 大的特点。这就更需要公安机关逐渐搜集、存贮大量的网络犯 罪情报 ,并以其为对象 ,进行深入的综合研究 ,找出网络犯罪的 规律与特点 ,提高公安机关的发现能力 ,准确预测网络犯罪的 发展趋势 ,及时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预警和解决故障的技术 (例如黑客的入侵、网络病毒的散布 ),确保互联网的安全 ,而要 完成这一项工作 ,没有丰富的网络犯罪情报是办不到的。 二、网络犯罪情报搜集的对象 网络犯罪情报搜集的对象是什么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 先要解决什么是网络犯罪这一概念。由于我们网络犯罪情报 工作只是涉及情报的搜集 ,并不涉及司法罚则和确定罪刑 ,因 此我们不必对网络犯罪概念进行过多过细的研究 ,笔者认为 可以略去目前学界对网络犯罪概念的种种讨论和纷争。本文 收稿日期 :2005-09-06 认为 ,从搜集网络犯罪情报这一层面出发 ,概而言之 ,网络犯 罪就是与网络相关的所有犯罪。不论其是将网络作为犯罪的 手段还是将其作为直接侵害的客体 ,在此都姑且不论 (本文中 网络犯罪概念都作此理解。根据这一概念 ,网络犯罪情报搜 集的对象也就容易理解了。简而言之 ,网络犯罪情报搜集的 对象就是所有与网络相关的案件。既包括传统的刑事案件向 网络渗透的案件 ,也包括现在学界讨论较多的计算机犯罪案 件和信息犯罪案件。 在此要强调的一点是 ,部分的网络治安案件也应纳入网 络犯罪情报搜集的对象。原因在于网络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 的特点 ,从目前所破获的实际案件来看 ,诸如黑客攻击、非法 入侵、病毒散布等犯罪行为开始都往往表现为一般的违法行 为 ,违法者在初试成功后 ,由于冒险心里和侥幸心里的驱使 , 激发其违法升级 ,发展成为犯罪 ,甚至不计后果 ,这一点在网 络犯罪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也是网络犯罪与传统的治安违法 和刑事犯罪有着明显区别的特征之一。因此部分网络治安案 件也应纳入搜集对象。 依照现有的刑事犯罪情报工作的经验以及对未来网络犯 罪趋势的预测 ,笔者认为从打击和预防网络犯罪这一目的出 发 ,对网络犯罪情报搜集对象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网络犯罪线索型情报 按照一般理解 ,线索型情报就是指可供侦查或调查的有 关刑事犯罪活动的可疑迹象和特定的刑事案件的侦查线索。 针对网络犯罪的特点 ,网络犯罪线索型情报搜集对象就是指 以互联网络为目标或手段的违法犯罪线索 ,侧重指在使用互 联网中具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事、物、时间与空间的嫌疑线 索。既包括传统刑事案件在互联网络中的渗透 ,例如犯罪分 子或是犯罪团伙经常在聊天室、 CICQ等网络公众聊天空间利 用网络语言或是犯罪暗号 (包括犯罪隐语 ),进行联络、布置、 作者简介 :欧三任 (1968-) ,男 ,湖南宁远人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副教授 ,主要从事犯罪情报学、侦查学研究。 28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第 1期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 2月 策划、逃跑、销赃、物色对象等具体犯罪行为实施的线索 ,也包 括现在法学界讨论较多的新型的计算机犯罪或是信息犯罪案 件的具体线索。由于互联网络自身具有的开放性、空间与时 间的无限性、隐蔽性、网络语言的随意性等特点 ,使得搜集与 网络犯罪相关预谋案件、未破案件线索极为艰难。 (二)网络违法犯罪人员情报 与传统的刑事犯罪情报一样 ,网络犯罪情报中的人员情 报是指有过网络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及犯罪嫌疑人。虽然就 目前而言对于网络犯罪的犯罪分子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后 的重新犯罪率 ,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权威性的调查与统计 ,但可 以预见 ,由于网络本身具有的特点 ,给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指 挥、策划、协调、联络、逃跑、销赃甚至进行恐吓、敲诈等带了与 及犯罪类型、 (含被害单位 )基本情况、损失情况等信息点。 传统犯罪不可同日而语的便利 ,犯罪分子 ,尤其是精通互联网网络犯罪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 ,在作案手段、作案特点以 的传统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分子会继续使用互联网这一便捷的痕迹物证、侵害对象上都有着显著的不同于普通 条件继续进行犯罪。因而开展对网络犯罪人员情报的搜集不刑事犯罪的特点。例如在犯罪手段与犯罪特点上 ,网络犯罪 仅是必要的 ,也是将来打击犯罪所必然依赖的重要资料。这 类搜集对象应该包括已经受过公安机关打击的有过网络犯罪 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员 ,并且应该包括部分因 网络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违法人员。具体应该包括现行的网 络违法犯罪人员资料、网络犯罪在逃人员资料、通缉犯资料、 重点人口资料等对象。 (三)网络犯罪案件情报 案件情报搜集的对象 ,是以破获和未破的各类网络案件 为对象而建立的案件情报资料 ,也即凡是与互联网络相关的 案件都是网络犯罪情报案件资料搜集的对象 ,在此我们不论 其是将互联网络作为犯罪手段还是直接将互联网络秩序作为 侵害客体。同时网络案件情报搜集的对象 ,也不以案件的性 质和所造成的损失大小为标准 ,而是以违法与犯罪行为是否 与网络有关 ,案件是否含有网络犯罪信息为标准 ,从而将网络 犯罪情报系统建立成为一个高标准的覆盖能力广、搜集能力 强的网络犯罪信息搜集体系 ,全面、广泛、及时地搜集各类网 络犯罪情报 ,为侦破各类与互联网络相关的案件提供扎实的 基础和强有力的支持。 总之 ,网络犯罪情报系统就是以与互联网相关的案件为 主要对象 ,同时包括一部分与互联网相关的治安案件为搜集 对象的犯罪情报系统。 三、网络犯罪情报搜集的内容 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 ,必须从着眼于建立一个高度完善、 逻辑体系清晰的系统来构建其搜集体系与内容。参照已有的 刑事犯罪情报工作的经验 ,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应该包括以 下五个系统及其相关的内容。 (一)网络犯罪分子及其网络犯罪嫌疑人员资料库 这部分搜集内容我们也可以简称人员资料库。主要是搜 集受过公安机关打击的网络违法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员的 有关资料。搜集的具体内容与传统的刑事犯罪情报资料一样 主要包括登记对象的自然状况、体貌特征和违法犯罪事实或 嫌疑依据三个方面。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 ,大多情况下 ,犯罪分子进入互联网 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都是通过注册网名来确认其在网上的身 份 ,从而以其注册的身份在互联网上从事违法犯罪犯活动 ,因 而网名对人员资料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有人认为 ,网名在网 上可以随时更改 ,随意性大 ,不易搜集。其实不然 ,从大多数 案件看 ,犯罪分子策划实施某一具体案件还未完成时 ,一般是 不会随意更改网名的。因此相对于传统的犯罪情报而言 ,要 重点登记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职业、受教育情况 (尤其是所 学专业 )、网名、绰号、主要关系人或共同犯罪人等基本情况。 (二)网络犯罪案件资料库 案件资料应详实记载构成案件各个要素的要件 ,或者说 详细登记案件所包含的信息点的具体情况。重点放在构成网 络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的类型 (性质 )、作案手段 (含入 侵方式 )、作案特点、痕迹物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被害人 案件主要记载其上网的规律、上网的方式、网上主要活动、选 择对象、具体侵入方式、口令 (密码 )破解技术、作案目的等。 网络犯罪案件的痕迹物证与普通的刑事案件的区别就更大 了 ,既有可能如普通刑事犯罪案件那样存在着指纹、足迹、工 具痕迹、细小物质等 ,更多的是以磁盘为主要介质所储存、保 留或是遗留的信息。 (三)网络犯罪组织资料库 犯罪分子结成团伙 ,共同实施诸如系统入侵、黑客攻击、 盗窃商业秘密等形式的计算机犯罪 ,目前从实际来看还不多 , 但不能据此否认其在将来发展的可能性。从现实而言 ,网络 犯罪中 ,大多数组织犯罪仍然是传统刑事犯罪中的组织犯罪 在网络上的渗透或延伸。有的是先在网上聊天而后结成团伙 进行犯罪 ,有的是先结成团伙 ,后在互联网上实施犯罪的策 划、密谋和传递犯罪信息 ,因而在互联网上一般都有固定的联 系方法和联络地点 (网站 ),相互之间有自己的隐语或者特有 的网络暗语。因此加强对犯罪组织情报资料的搜集 ,也是很 必要的。网络犯罪组织资料库搜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团伙或主 要关系人的姓名、住址、团伙性质、主要活动事实、联络方式、 网名等进行详实记载。 (四)网络犯罪线索资料库 网络犯罪较之普通的刑事犯罪隐蔽性更强 ,技术含量更 高 ,其犯罪线索不易发现 ,因而对网络犯罪线索的登记和积累 显得尤为必要。同时任何案件的查证都是首先从线索开始 的 ,没有线索来源 ,就没有侦查的开始。要打击和防范网络犯 罪就必须加强对网络犯罪线索的搜集与登记。网络犯罪线索 资料要通过对网络的实时监控和各种调查措施获取。搜集的 内容应侧重于记载犯罪线索涉及的时间、地点 (网站、网吧 )、 主要嫌疑事实、作案手段、案件性质、联络方式、侵入方式等。 (五)网络犯罪情报样品资料库 搜集网络犯罪情报样品资料 ,特别是对非法侵入计算机 系统方式、黑客攻击技术、网络病毒等样品的原理、技术进行 搜集与分析 ,对提高公安机关发现网络犯罪的能力、加强对公 安网络秩序的监控有着良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因此 ,对于 网络犯罪中的典型案件 ,尤其是典型的证据 ,应用照相、录像 等手段进行记录 ,对显示器屏幕上的图像、文字也可以照相、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刑事法学欧三任关于网络犯罪情报搜集的思考 录像进行记录储存 ,对磁盘里的隐藏信息进行恢复复制以保 存研究 ,对非法程序进行拷贝进行储存 ,以备分析研究 ,不断 提高公安机关的发现能力和打击能力。 四、网络犯罪情报搜集的方法 由于网络犯罪具有自身的特点 ,且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新 型犯罪 ,世界各国在打击网络犯罪的斗争中都还处于摸索起 步阶段 ,我国要在借鉴其他国家打击网络犯罪的先进经验的 基础上 ,建立起我国打击和预防网络犯罪的有效机制 ,其中必 然包括建立我国网络犯罪情报的有效搜集体系。 (一)加强立法 ,为网络犯罪情报搜集提供合法依据 犯罪情报工作是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犯罪情 报工作本身就是一种侦查手段,因而犯罪情报工作必须要依 照有关法律而开展。但是相对网络犯罪这种新型的犯罪形 式,目前我国立法并不完善,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例如 在情报搜集中如何解决公民的隐私权问题情报搜集的程序、 能对复杂场所、重点行业进行有效控制的情报搜集体系,尤其 是要加强对公众网吧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金融、证券、电信、 大型公司等重要经济部门和单位的计算机网络的重点监控, 使网络犯罪情报能源源不断的搜集上来,有效地获取动态型 的线索情报,打击和预防网络犯罪行为。 (五)加强与民间组织、商业公司的合作,加强秘密力量建 设 在美国,有一些很著名的专门从事电子数据恢复、网络安 全生产的商业组织,他们与侦查机关都有很密切的联系。这 些商业公司常被称之为“电子证据发现公司”,他们的任务就 是协作或是帮助侦查机关还原在侦查中获得的遭到了破坏的 电子证据。其实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情报有着很密切的联 系,还原的电子证据所寓含的信息正是犯罪情报所需要的信 息。因此借鉴他们的做法,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必须加强与 民间组织、商业公司的合作。特别是这些民间组织、商业公 予以规范 搜集的手段问题等,也需要不断地完善或制定新的法律法规 ,使之更适应打击网络犯罪的需要。在立法方面 ,要 借鉴国外立法的经验 ,可以在加入有关国际公约的基础上 ,把 国际公约的精神转化并补充到我国的立法中 ,加强执法和司 法的功能 ,使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与打击网络犯罪都在法定 的范围内进行。 (二)加强网络犯罪情报搜集的专业队伍建设 ,使网络犯 罪情报的搜集走向专业化 目前为打击网络犯罪 ,国外一些国家成立了专门的职业 队伍 ,也即网络警察队伍。我国公安机关为适应打击网络犯 罪的需要也已成立了网络警察队伍 ,为加强对网络犯罪情报 的搜集 ,我们可以考虑在网络警察队伍中 ,培养专门的负责搜 集网络犯罪情报的网络警察 ,加强网络犯罪情报工作的专业 化、职业化建设 ,这也是由网络犯罪的特殊性决定的。网络技 术发展日新月异 ,网络犯罪也会随着网络技术变化而不断翻 新 ,搜集网络犯罪情报又需要特别的技术和程序 ,同时网络犯 罪的数量同步大量增加 ,客观上需要一个专门的专业力量来 从事此方面的工作 ,以期保证对网络犯罪情报发现、搜集的及 时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网络犯罪情报的登记工作 犯罪情报的日常登记 ,是犯罪情报搜集的基本手段之一。 有关部门应及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网络犯罪情报的登记工 作制度 ,对侦查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查获的网络犯罪线索、网络 犯罪案件、查获的网络犯罪嫌疑人和网络犯罪分子要及时进 行登记。网络犯罪情报登记工作制度 ,首先要明确工作职责 和责任制 ,保证登记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及时搞好网络犯罪情 报的整理与录入犯罪信息系统等工作。其次 ,要建立专门的 情报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情报人员 ,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是一 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唯有如此 ,才能保证网络犯罪情报资料 工作有条不紊切实开展 ,才能给网络犯罪情报系统的建立提 供一个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网络犯罪情报的基础建设 ,广辟情报来源 网络犯罪具有很强的智能性和隐蔽性 ,因而网络犯罪情 报大量的隐藏于社会的各个层面 ,公安机关要加强情报的基 础建设 ,建立起情报网络覆盖面广、各种情报来源渠道畅通、 30 司 ,由于他们拥有技术上的优势 ,因而也更善于发现新型的网 络犯罪及其犯罪手段与形式。此外 ,还要加强同重要单位和 各个网站监管人员的协作与联系 ,建立畅通联系协作制度 ,以 保持畅通的情报来源渠道。 为加强对互联网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的控制 ,必须加强 网络秘密力量的建设。这是打击隐蔽性强、智能化程度高的 网络犯罪必不可少的秘密侦查手段。但如何根据必须与可能 的原则 ,在互联网上或者互联网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 行业建设和布置一支素质高 ,分布合理的精干的秘密力量队 伍 ,对于侦查机关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有目的的在重 点人员 (如各个网站的网络管理人员 )、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物 色布建秘密力量 ,加强对网络犯罪案件多发部位例如公众网 吧、金融、证券等重点单位的监控工作 ,要对秘密力量进行适 当的教育与培训 ,提高秘密力量发现和获取网络犯罪情报的 能力 ,有目的的获取深层次的内幕情报。 (六)加强对网络犯罪情报人员的业务培训 由于网络犯罪情报工作尚处于建设初期 ,网络犯罪情报 人员的培训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网络犯罪的犯罪手段、 作案工具的技术含量都会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而 不断提高 ,情报人员要获得相关情报 ,就必须跟上技术的发展 潮流 ,寻找犯罪手段的弱点 ,以便有效搜集情报。因此要对网 络警察和网络犯罪情报人员及时进行技术培训 ,或者为他们 及时进行知识的自我更新创造条件。同时也要给予他们以犯 罪学、侦查学 ,尤其是情报学方面的培训 ,提高他们发现情报、 分析情报、整理情报的能力 ,使之具备情报人员对情报的搜 集、整理、存贮、检索等专门的情报技能。 (七)加强对网络犯罪情报应用系统的开发 ,研发网络犯 罪情报的高效应用系统 犯罪情报只有在一定的应用系统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 值 ,为打击网络犯罪 ,公安机关应组织专家尽早开发专门的网 络犯罪情报应用系统 ,建立网络犯罪案件信息库、网络犯罪人 员信息库等 ,满足网络犯罪侦查机关多方面不同层次的需求 , 也满足社会公众对防范网络犯罪的技术咨询与指导的需求 , 尤其是要保证信息查询的快捷性与准确性。要使网络犯罪情 报迅速地转化为破案力 ,公安机关就必须抓紧开发更有效的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第 1期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 2月 情报应用系统 ,通过实际应用 ,进一步激发侦查人员的情报意构还要负责搜集全国各地甚至其他国家的网络犯罪资料 ,建 识 ,促进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工作。 立内容详尽、及时更新的动态数据库 ,一方面有利于侦查机关 (八)抓紧对网络犯罪信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查询和串并案件 ,另一方面有助于研究网络犯罪的发展过程 , 网络犯罪案件种类繁多 ,数量也在不断攀升 ,网络语言繁总结案件规律 ,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给实际工作提供方向性 杂随意 ,公安机关尤其是网络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 ,必须尽快指导。 组织专业人员 ,对网络语言和网络犯罪特征进行搜集、概括和(十)加强网络犯罪情报工作的国际合作 研究 ,制定出网络犯罪信息标准 ,才能使网络犯罪情报得以规网络犯罪是没有国界的犯罪 ,需要国际间的合作。在打 范地表述和整理 ,否则将直接影响到网络犯罪情报的使用 ,尤击网络犯罪方面有着成功经验的国家都注重国际间的合作。 其影响信息共享功能的发挥 ,也影响网络犯罪情报应用系统例如西班牙与欧洲其他国家网络警察的合作、特别是与美国 的开发。 联邦调查局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法国、德国、英国、日本、加拿 情报的流失和资源的浪费,给社会和用户造成更大的危害。 因此需要一个机构能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并及时提供给各地 (九)建立全国性的网络犯罪情报协调机构 着同其他国家协同作战的形势。因此,作为打击网络犯罪的 重要手段之一的网络犯罪情报工作,必须要有意识地加强同 大和美国等网络警察组织相互都保持着十分密切的接触。从 网络犯罪突破了地域的限制 ,行为地与行为结果相分离 ,近年来看 ,国外网络犯罪有不断向我国渗透的倾向 ,我国面临 物理空间与虚拟空间相分离。网络犯罪情报的搜集往往需要 跨地区进行。如果侦查机关各自为政 ,单独侦查 ,就可能造成 国际刑警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司法机关的合作 ,互通犯罪情报 和信息 ,共同打击网络犯罪活动。 侦查机关和网络监管部门以网络犯罪信息 ;同时这个协调机 Thought on the Collection of Network Crime Information OU San2ren ( Huna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 Changsha ,410006 , Hunan , China) Abstract : As the level of social information enhances and internet popularizes in human society , network crime has become a new kind of crime form. To meet the need of attacking and preventing network crimes , the collection of network crime information must be strengthened. All the network2related crimes are the objects of the collection of network crime information whose content includes staff intelligence , case intelligence , clue intelligence , organization intelligence and sample intelligenc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should establish a perfect collecting system of network crime information by strengthening the daily registration , the construction of professional intelligence personnel , basic building of network crime information , the cooperation with nongovernmental commercial corporations , the construction of secret force as well as 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Key words : network crime information ; the collection of intelligence (责任编辑 :叶剑波 )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王振的发表论文

1.《试述违法性认识在犯罪成立中的地位》:发表于陈明华主编《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基本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2.《死刑存废的思考》:载于杜发权主编:《法学学理初探与构建》,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3.《试析刑事证据的证明能力和体系标准》:载于《法律科学》2003年11月刊;4.《论价格违法行为的犯罪化》:载于吴明童主编《学术高峰论坛》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5、《和谐社会与刑事政策初论》,载于赵秉志主编:《和谐社会与刑事政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1] 王振. 刑事犹豫制度的理性检视——理念、理论与制度[J]. 前沿. 2011(05) [2] 王振. 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逻辑与路径之检视[J]. 学园. 2011(03) [3] 王振. 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路径之探寻[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05) [4] 王振. 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问题之省思[J]. 政法学刊. 2011(06) [5] 王振. 现代大学制度之内生自治系统略论——以软法为视角[J]. 职教论坛. 2011(17) [6] 王振. 走出保护与惩罚之间的迷思——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再检视[J].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2) [7] 王振. 通往权益平衡保护的刑事法之进路[J].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1) [8] 王振. 刑事被害人人权保护的三维考量[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1) [9] 王振,武立松. 论间接正犯概念的扩张——正犯后正犯[J].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2) [10] 王振. 我国注册会计师犯罪与刑事责任探究[J]. 财政监督. 2009(12) [11] 王振. 社区矫正性质之诘问与反思[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4) [12] 王振. 反思与重构——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之外部法律环境论[J].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6) [13] 王振,唐子艳. 权益平衡保护的技术分析与法理思考——以刑民交叉案件为切入点[J].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9(06) [14] 王振,唐子艳. 刑民交叉案件中权益平衡保护的法理反思[J].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6) [15] 董邦俊,王振. 风险社会中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之危机[J].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0(01) [16] 王振. 社区矫正制度之省思[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01) [17] 王振. 对依法治校与现代大学制度的一种理论追寻[J].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0(01) [18] 王振. 道德的救赎:“见危不救”现象的刑法学检视[J].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10(02) [19] 王振. 坚守与超越: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理论之流变[J]. 法学论坛. 2010(04) [20] 王振. 风险刑法中的抽象危险犯之检讨[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04) [21] 王振,董邦俊. 刑事司法犹豫制度的理性检讨[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12) [22] 王振. 台湾刑法犯罪成立要件初论[J].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07(01) [23] 王振. 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根据简论[J]. 法制与社会. 2007(06) [24] 王振,张慧. 构建和谐社会与刑罚制度改革探微[J].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7(05) [25] 王振. 刑罚目的的新思维:积极一般预防[J].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2) [26] 王振. 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之检视[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02) [27] 王振. 安全刑法:和谐社会中的刑法新面貌[J].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03) [28] 王振,董邦俊.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回应[J].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08(03) [29] 杨光庆,王振. 和谐的中国古代刑法[J].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9) [30] 王振. 高校安全事故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论纲[J]. 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8(09)

谭明的学术简介

专业特长及近期研究方向:  刑法学、犯罪学  教学课程:  刑法总论、刑法分论、犯罪学、刑事诉讼法学  主要论著:  论文  《论盗窃罪的不法领得意思》发表在《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0(4)。  《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内涵分析》发表在《石河子大学学报》2010(4);  《绑架罪三题》发表在《新疆社会科学》(CSSCI)2009(2)  《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再认识》发表在《石河子大学学报》,2009(2)。  《绑架罪的行为结构新论》发表在《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4)。  《地区恐怖主义对环新疆经济圈建设的影响》发表在《新疆屯垦与文化研究论丛》(2008年卷),北京大学出版社  《浅析行为犯的司法认定》发表在《石河子大学学报》,2007(2)。  《兵团反腐败与建设和谐新疆的关系》发表在《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  《论兵团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与对策》发表在王磊主编《我们从天山走来》(论文集),2007年11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论案例在刑法学教学中的地位及对刑法理论的意义》发表在《政法教育研究》,2007(1)◎外文论文   获奖:   《西部大开发视野下的环境刑法变革》于2010年6月12日-17日在乌鲁木齐举办的中国西部第五届法学论坛上获得优秀奖。  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兵团纪委委托项目《兵团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与预防》(已结)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环新疆经济圈视角下新疆主体功能区建设与跨国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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