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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学院学报期刊点评

发布时间:2023-02-16 11:36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期刊点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是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收录的核心期刊。

郭忠华的时事评论

1.善治:中国的思考--以社会资本理论作为研究范式,《理论与改革》,2003年第2期。2.全球化背景下政府能力基础的重构,《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2003年第4期。3.系统论视角下中国善治发展的思考,《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4.广东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思路,《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5.积极发展中国的社会事业,《党政论坛》,2006年第8期。6.归化与凝聚空间的构建:仪式视角下执政能力建设的思考,《理论与改革》,2006年第1期。7.改革过程中的认识分形与范式转换,《岭南学刊》,2006年第4期。8.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第三部门职能,《南方日报》(观点版),2006年11月30日。9.从改革争论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革,《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10.分配正义:激活进一步改革的动力,《南方日报》(观点版),2007年4月12日。11.“人造空间”与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南方日报》(观点版),2007年11月28日。12.人民主权视角下执政能力建设的思考,《岭南学刊》,2008年第1期。13.利益集团锁定下中国改革的困境与展望,《岭南学刊》,2008年第3期。14.平等选举打破城乡二元格局的制度基础,《南方日报》2008年11月5日。15.联合救世与全球金融危机的角力,《社会科学报》,2008年11月15日。16.气候变化与政治革新:吉登斯访谈录,《中国社会科学院报》,2009年5月20日。17.贵族世界的平民生活,《社会科学报》,第1177期(2009年8月13日)(随笔)。18.从现代性的视野理解世界与中国,《中国社会科学报》,第30期(2009年10月15日)(个人学术小传)。 19.气候变化:梦魇、灾难、梦想--评《气候变化的政治》,《南方都市报》,2009年12月6日。

胡学相的代表性成果

在公开刊物上共发表学术论文八十余篇,在CSSCI期刊发表多篇论文。(1)要件挑选原则与犯罪主体《政治与法律》1988年第4期(2)对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质疑《现代法学》1988年第5期(3)试论收容教养 《劳改劳教理论研究》1989年第1期(4)犯罪的动机与目的新探《江西法学》1989年第4期(5)刑法上的“国家工作人员”质疑《法制月刊》1989年第10期(6)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再认识《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0年第3期(7)经济法规中的刑事责任初探 《武汉学刊》1990年第5期(8)论法官的职业道德 《江汉论坛》1991年第6期(9)武汉市涉外经济法规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学习与实践》1991年第12期(10)论收容教养制度《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2年第4期(11)中西传统法律文化中权利观比较《广东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12)职务犯罪辨析 《社会科学家》1992年第6期(13)论职务犯罪的概念和本质《武汉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14)论犯罪的动机与目的 《山东法学》1993年第3期(15)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新探《中央检察官学院学报》1993年第4期(16)论犯罪的动机与目的的关系 《江汉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17)论主观恶性《政治与法律》1993年第4期(18)论量刑的根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家》1993年第5期(19)我国科技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深圳法制报》1993年10月26日(20)量刑的若干理论问题探讨 《武汉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21)罪刑相适应原则所面临的困境与出路《法学评论》1994年第2期(22)论量刑的刑罚经济原则 《法律科学》1994年第3期(23)量刑情节的立法完善 《人民司法》1995年第4期(24)论一案中多种情节并存时量刑的综合平衡《法律适用》1995年第5期(25)论多种量刑情节的适用《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1期(26)完善刑法中量刑规定的立法构想《现代法学》1996年第2期(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二等奖)(27)论受贿罪的主体 《法律适用》1996年第2期(28)刑事诉讼法系列讲座(共三十篇)《海南日报》1996年6月-11月(29)王英汉流氓集团案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6年出版(30)论死刑缓期执行的适用 《人民司法》1996年第11期(31)量刑失衡与矫正对策 《开放时代》1997年1期(32)鼓励自首立功,明确从轻处罚 《广东法制报》1997年5月12日(33)为何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取代反革命罪《广东法制报》1997年6月2日(34)广州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对策 《广州法制报》,1997年4月15日(35)论刑法中从重、从轻、减轻、免刑的适用,《中央检察官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36)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理性思考,《开放时代》1997年第5期(37)穗港两地刑事司法协助探讨,《广东行政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38)粤港两地司法协助探讨, 《开放时代》1998年第3期(39)论刑事责任的根据内部的关系及特征,《中国刑事法》1998年第6期(40)珠江三角洲:反商业间谍在行动,《当代地方科技》1998年第6期(41)澳门法制面临的问题及发展模式展望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42)关于澳门法制建设问题的思考, 《特区与港澳经济》1999年第12期近十年(2004年至今)发表的论文:(43)犯罪概念的哲学思考 《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 (CSSCI)被《中国法学精粹系列丛书》之一的《中国刑法学精粹》(2005年卷)收录(44)犯罪客体新论 《法学评论》2004年第2期 (CSSCI)被《中国法学精粹系列丛书》之一的《中国刑法学精粹》(2005年卷)收录(45)论我国缓刑的立法完善与司法对策 《现代法学》2004年第2期(CSSCI)(46)论量刑的平衡 《人民司法》2004年第4期(47)论量刑中的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 《人民司法》2004年第8期(48)合同诈骗罪若干问题探究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49)论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6期(50)论合同诈骗罪 《经济师》 2004年第12期(51) 论缓刑保证金制度的设立 《湖北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52)论量刑原则的重构 《法学评论》 2005年第1期 (CSSCI)(53)挪用公款罪的几个实务问题探究 《人民司法》2005年第4期(54)农村法庭建设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55)重刑主义不利于长治久安《检察日报》2005年6月14日理论版(56)对重刑主义的反思 《法律适用》2005年第8期(57)重刑主义的理性思考 《中国刑法学年会论文集》(2005年)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58)我国缓刑制度的反思与重构《马克昌教授八十华诞祝贺文集》,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出版(59)一宗离奇“奸尸”案引发的刑法学思考《当代检察官》2006年第10期(60)恶意逃避债务的刑法规制 《暨南学报》2007年第1期 (CSSCI)(61)和谐社会建设与刑罚轻缓化《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62)刑法中的人格问题初探 《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年第3期(CSSCI)(63)人格刑法视角下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此文被中国人民大学资料复印中心《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3期全文转载(64)赌博罪的司法困境及出路 《法律适用》2007年第11期(65)让刑法闪耀人性的光芒 《同舟共济》2007年第6期(66)刑事政策视野下的人格刑法理论解读《中国刑事政策报告》2008年第三辑(67)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畸高薪酬的司法介入 《法治论坛》2008年第10辑( 68)人格理论对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启示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2期(69)论人格刑法理论在我国的引入,《中国监狱学刊》2009年第6期(70)管制刑保留的必要性及完善,《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71)转型时期人格理论在我国刑法中的引入与推进,《武汉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CSSCI)(72)激情犯罪情节法定化的立法思考,《法学评论》2011年第2期(CSSCI)(73)中国证券犯罪的立法完善与司法对策,《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CSSCI)(74)我国司法实务中赃款赃物处理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处置原则,《学术研究》2011年第3期(CSSCI)(75)激情犯从宽处罚的应然与实然论证,《贵州社会科学》2012年第12期(CSSCI)(76)论社区服务刑制度在我国的设立,莫洪宪等主编《社会转型与法学发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 社2013年出版。(77)轻微刑事案件不捕标准探讨,《法治论坛》2013年第3辑(78)对人身危险性理论的反思,《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9期(79)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法之检讨,《法商研究》2013年第6期(CSSCI)(80)人格刑法理论对我国的启示,《贵州社会科学》2014年(CSSCI) (1)《量刑的基本理论研究》(专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4月(2)《中国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3)《警用法学大辞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11月(4)《经济法教程》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5)《农村普法读本》(二人合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6)《刑法学研究新视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9月出版(7)《人大制度与人大代表》 红旗出版社1999年12月出版(8)《广州可持续发展研究》 广州出版社2001年4月出版(9)《经济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二人合著,第一作者),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10)刑法学(副主编)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出版(11)量刑与行刑改革探索(专著)群众出版社2007年5月出版 目前有6篇公开发表的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全文转载,有一篇论文分别被《新华文摘》(1990年第4期)转载。有两篇论文论文同时被《中国法学精粹系列丛书》之一的《中国刑法学精粹》(2005年卷)录入。

公共政策终结的若干思考

公共政策终结的若干思考

导语:公共政策终结是指政策制定者通过对政策进行慎重的评估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终止那些过时的、不必要的或无效的政策的一种行为。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公共政策终结的若干思考论文,和大家一起分享。

摘要: 政策终结不仅意味着旧政策的结束,同时代表新政策的开始,是公共政策生命周期的重要一环。其所处环境十分复杂,因此要终结一项政策必定会受到多方因素的制约。文章主要从组织内与组织外两大方面简要分析其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解决对策。

关键词: 政策终结,制约因素

我国知名学者陈振明将政策终结定义为:政策决策者通过对政策或项目进行慎重的评估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中止那些过时的、多余的、不必要的、或无效的政策或项目的一种政治(或政策行为)。政策的终结一般有两种情景:第一,政策完成自身使命,完美收官。第二,政策失败,继续存在有害无利。这往往是因为政策本身有问题或者是政策所处的环境发生重大改变,难以继续执行,因而终止。因为政策牵扯的方面众多,终结一项政策时常常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制约,使终结难度增大。

一、制约因素分析

1.组织的内部制约因素。

1.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处于运行状态,具有很强的惯性,轻易不会因为环境的改变、新问题的产生接受机构终结。想要终结政策的执行机构即政策的载体,必须借助于国家强制力。组织机构是由国家设立,它的终结也必须由设立机构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实施,否则会遭到它本能的抗拒。同人一样,当政策终结来临时,组织机构会想方设法延缓甚至打破政策终结的进程,使政策终结难以实现,比如我国的行政机构在改革中难以克服膨胀的现象,这是由其导致。

1.2组织成员。

即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首先,对政策制定者而言,政策完成使命进而终结自然是好事,但是如果因为他所设计的政策与现实环境不适应,要局部或全部废止,这时,政策制定者易产生抵触情绪。由于现代社会瞬息万变,政策与社会需要不太符合实属正常。然而,这对政策制定者来说很难接受。政策的执行者作为一线人员,为了政策的执行付出很对心血。终止政策,执行者已做的工作将付诸东流,抵触情绪显而易见。而且,执行者如果是因执行某项政策而特地招聘的,那么,政策的终结是不是意味着他们将失去工作,这会使其产生强烈的抵触心理。其次,从组织内部的受益情况来看,组织中许多成员或者从政策的效果或者由于实施某项政策而获益。为了不使即得利益受损,他们会联合起来采取各种措施抵制或延缓政策的终结。

1.3成本代价。

有三个方面:原有政策已经消耗的沉没成本、继续投入的'新成本、新政策需要重新投入的成本。其一,政策投入大量成本但并没有获得预期收益时,政策决策者往往面临两难困境:继续投入,情况是否会有所改善。如果失败,继续投入的成本难以收回,沉没成本更多;不再投入,前期投入的所有成本将全部落空。其二,要终结一项政策也需要投入成本。建立新组织,招募新成员,做好舆论准备,对终结政策的利益受损群体进行补偿,这些都需要成本投入。其三,政策终结标志着新政策的产生和开始,新的资源需要重新投入,但是并不一定带来更好的结果。也就是说,政策终结的后果具有不确定性。面对这样的成本代价,许多决策者往往会放弃对于政策的终结,使政策“有始无终”。

1.4法律程序。

对于已经上升为法律的公共政策,它的终结更为复杂。法律具有程序性,要终结一项上升为法律的政策,在履行程序的过程中,可能会耽误政策终结时机。

2.组织的外部制约因素。

2.1利益集团。

由于公共政策涉及利益与价值的分配,因而各利益集团必然千方百计地影响公共政策。当政策终结迫在眉睫时,反对政策终结的即得利益集团为维护既得利益,必然会采取各种合法或非法的途径(如游说、贿赂等),以阻止政策终结。

2.2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在政治生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实践表明,当舆论对政策终结持积极态度时,政策终结容易实现;相反情况出现,就会阻碍政策终结的进行。在我国,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网络舆论力量不断增强,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利用舆论为政策终结披荆斩棘也是值得我们重视的一个问题。

二、对策分析

1.开展宣传工作,运用媒体舆论。

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使政策制定者了解政策终结并不意味着个人前途的丧失,使执行者了解工作努力并未白费,使在终结中可能利益受损的人明白政策终结只是改变不利环境、谋求更好发展的新机遇。通过宣传教育,利用大众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减少民众心理阻力,从而促使政策终结顺利进行。同时,对于宣传教育一定要把握好度,切莫适得其反。

2.进行利益补偿,解决后顾之忧。

缺乏利益补偿机制是政策终结的一个巨大阻力。政策的实施应具有连续性,公共政策又往往是对利益价值的分配,终结它会打破连续性、改变原有的利益格局。因此而受损的个人或团体会团结起来,影响政策终结。因此必要的利益补偿是应该的,也是减小阻力的有效方法。利益补偿办法包括对利益受损者的经济补偿,对组织被撤销人员的工作安排等等。

3.规范终结程序,减少制度障碍。

首先,规范政策终结程序。现在的政策终结程序不一,有些对于政策终结的程序规定又会限制政策的终结,因此要规范并简化政策终结程序,使其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简洁性。其次,加大在政策终结中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更加合理,工作方式更加灵活,同时具有敢于克服困难的勇气。再次,加强对于政策终结人员的监督,防止寻租的出现。

4.保障政策连续,缓解终结压力。

由于公共政策牵扯的面较广,民众担心政策的终结会带来一定的波动,未来的状况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自己的生活状态,因此对于政策的终结产生巨大的恐惧心理。因此必须保障政策的连续性,防止政策断层的出现。所以必须要在终结一项旧政策的同时,推行替代性的新政策,通过新政策的出台来缓解旧政策终结所带来的压力。转移人们的视线。这样就可以很好地实现新旧政策的对接,避免政策空白的出现,从而有效控制局势走向。

5.寻求利益平衡,降低终结成本。

如果政策终结遭遇强大阻力举步维艰,这时,采取必要妥协不失为一种聪明的办法。每个人的利益价值取向不同,对同一问题也会有不同的关注角度,难免会在同一问题上产生不同看法,要使每个人在政策终结问题上态度完全一致尤为困难,因此可以通过妥协与折中来实现目标。因此,在公共政策终结过程中,政府不得不以有条件的妥协,来获得一部分目标的达成,即实现公共政策的部分终结。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妥协也是有度的,切勿没有原则随意妥协,必须有政府的底线。

6.适当强制推行,把握终结时机。

终结任意一项政策,都会造成一部分人利益受损,一部分人获益,这种情况在所难免。如果一些小的细节上难以达成一致,而又必须终结政策,稍有迟疑就会错过有利时机,这时只能以实现集体利益为价值取向了。政策终结的执行者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运用强制力迅速实现政策终结。当然这种做法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甚至形象等方面的代价,可能还会给政府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因此可以将其看作最后的方式。

参考文献:

[1]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90.

[2]詹国彬.试论政策终结的障碍及其对策[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3,第5卷(1).

[3]范绍庆.论公共政策终结的启动障碍[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2,第24卷(1).

[4]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97.

[5]柳祥.公共政策终结的障碍及其消解策略[J].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08,第27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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