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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期待可能性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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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期待可能性的毕业论文

开题 报告 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 作文 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应运而生的。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 毕业 生开题报告研究 方法 范文 ,仅供参考。 毕业生开题报告研究方法 范文篇一: 一、选题依据(拟开展研究项目的研究目的、意义) (1)研究目的 期待可能性理论产生于二十世纪初的德国,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中研究探讨的比较多,不过由于我国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在许多问题上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意见,直到今天,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价值以及理论本身,都没有居绝对优势地位的学说。虽然对于期待可能性刑法理论上尚争论不休,但其合理意义早已存在于刑事司法实践中,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本文着重对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研究,先简要介绍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和形成发展等基础法律问题,再分析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地位和适用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最后在对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刑法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借鉴的一些浅见,希望对立法和理论研究能有所启发。 (2)研究意义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积极意义在于考虑行为人本身的实际情况,不强人所难,能达到事实上的合理性和实质正义,不给被告人附加多余义务。因此,通过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可以给刑事责任的认定提供人性的标尺,使刑事责任认定更加合乎情理、充满人性,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对我国的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都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并且在刑事司法方面也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对现实许多疑难、争议案件可作出令人信服的阐释,更容易实现我们司法公正与合理的目标。 二、文献综述内容(在充分收集研究主题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问题,找到研究主题的切入点,附主要参考文献) 1、期待可能性的概述 (1)刘昌强、崔志鑫在《穿越的路径》中主张从狭义上理解期待可能性,认为期待可能性是指仅从行为时的外部情况考虑,期待行为人不为犯罪行为而为其他适法行为的可能性。 (2)崔兰、崔志强在《论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中主张从广义上理解期待可能性,认为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行为人行为时的各种因素,能够期待行为人选择合法行为,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其他适法的行为,就不能对行为人的行为要求承担一定的责任。 2、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地位 (1)龙立豪,马六生在《论期特可能性理论在我国刑法中的适用》中主张故意、过失构成要素说,他们认为应当把期待可能性置于故意、过失中来理解,期待可能性是故意和过失的构成要素,包含在故意与过失之中,有期待可能性,就存在罪过心理,无期待可能性,就无罪过心理。 (2)陈兴良在《刑法学》期待可能性一章中主张与责任能力、故意或过失并列的第三责任要素说,他认为期待可能性作为客观的责任要素,与责任能力以及作为主观要素的故意、过失构成责任的三大要素,只有三者同时具备,行为人才具有有责性。 (3)姜晓贞在《论期待可能性理论及其与我国刑法的关系》中主张阻却责任事由说,认为期待可能性不是与责任能力、故意或过失并列的第三责任要素,也不是故意、过失构成要素,而应当将不存在期待可能性的情形,理解为一种责任阻却事由。 (4)马克昌在《德日刑法理论中的期待可能性》中主张可罚的阻却、减少责任说,他认为没有期待可能性的场合,如同没有责任能力的场合一样,并不是成为没有责任,只是成为没有可罚的责任。 3、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 (1)陈兴良在《期待可能性问题研究》中主张行为人标准说,他认为以行为人自身的具体情况为标准,根据此人在此时此景之下是否能够实施适法行为来确定。 (2)舒洪水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哲学基础与本土化思考》中主张国家标准说,认为应当以期待行为人实施适法行为一方的国家或国法秩序为标准,考虑其具体要求。 (3)卢蕊在《期待可能性判断浅析》一文中主张平均人标准说,她认为应当把平均人放到行为人的处境看是否能够期待他们实施适法行为,根据平均人是否会实施与行为者同样的行为来确定。 (4)付立庆在《人权标准说—认定期待可能性有无的一种新标准》中主张人权标准说,将期待可能性有无之认定应以被期待者之人权之充分关注为旨趣。 4、我国刑法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借鉴 (1)杨兴培在《期待可能性的实践批评》中对于期待可能性的引入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在法治社会里,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评价与认定,应当坚持“规范在前、价值在后”的基本原则,而不是颠倒,期待可能性作为一种人文价值,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应当让位于刑法规范。 (2)高晓飞在《期待可能性理论中国化的困境与思路》主张引入期待可能性,他认为引入期待可能性有利于促进我国刑法基本理念变革,有利于合理解释我国刑法中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使刑事责任认定更加合乎情理、充满人性。 我认为目前学术界对于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对于期待可能性的地位和判断标准两个问题,学者们的争论就一直没有中断过,因此造成了期待可能性理论在适用上的一系列问题,使得刑事责任的确定缺乏人性的标尺,使得现实许多疑难、争议案件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阐释。鉴于期待可能性存在的理论价值,我认为应当对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地位和判断标准作进一步研究,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而提出我国刑法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借鉴的一些浅见,希望对立法和理论研究能有所启发。 毕业生开题报告研究方法 范文篇二: 1.本课题的目的及研究意义 研究目的: 张爱玲与电影有过长期亲密的接触,在小说写作中创造性地化用了电影化技巧,使她的文字组合带有丰富的视像性和表现力。文本以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为切入口,对张爱玲中短篇小说出现的恐怖电影式镜头进行解析。试图更近距离地感受张爱玲艺术感觉的细微独特之处,并且在此基础上揭示张爱玲小说所蕴涵的悲剧感和死亡意识。 研究意义: 本文通过对张爱玲中短篇小说出现的恐怖电影式镜头进行解析,试图在体会张爱玲语言的“现代性”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1种独特的审美方式,从不同的视角解读张爱玲小说的表现手法。 2.本课题的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表现手法的研究主要从小说的电影画面感、电影造型、电影化技巧等角度切入,考察了张爱玲作品对电影艺术手法的借鉴技巧: (1)研究张爱玲小说的电影画面感:《犹在镜中——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感》(何蓓)等; (2)研究张爱玲小说的电影造型:《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造型 》(何文茜)等; (3)研究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技巧:《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技巧》(何文茜);《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倾向》(申载春);《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手法》(张江元);《张爱玲小说对电影手法的借鉴》(屈雅红)等; (4)研究张爱玲小说的死亡意识:李祥伟《论张爱玲小说中的死亡意识》等 国外研究现状: 海外研究对张爱玲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1阶段1957-1984年夏志清,唐文标等人对她作品的介绍与评述”“第2阶段1985年至今,辐射面波及北美等地的华文文学的影响研究分析和评价”。1995年9月后,她在美国辞世后,海外学者多运用西方现代文艺理论来剖析。 3.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研究内容: 张爱玲的小说映照了1个阴阳不分、鬼气森森的世界,恐怖镜头繁复缤纷,在她的作品里以人拟鬼,她笔下的人物均飘荡在凄冷荒凉的宿命轨道上。本文尝试根据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从场景造型、人物造型、以及道具造型等角度入手,对张爱玲小说中出现的恐怖镜头进行研究、阐释。更近距离地感受张爱玲艺术感觉的细微独特之处,并且在此基础上揭示张爱玲小说所蕴涵的悲剧感和死亡意识。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根据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在学术界既有研究资料的基础上,从张爱玲小说、相关的研究书籍及其评论等出发,分析整理资料,从场景造型、人物造型、以及道具造型等角度入手,对张爱玲小说当中出现的恐怖镜头进行研究、阐释。 毕 业 论 文(设 计)开 题 报 告 4.本课题的实行方案、进度及预期效果 方案、进度: 2006年11月—2007年2月初:收集资料。重读作品,确定论文题目,查阅相关资料。 2007年2月—2007年3月中旬:在老师的指导下,拟定写作提纲和开题报告。 2007年3月—2007年4月:论文修改。听取老师意见,撰写论文初稿,并交指导老师评审。 2007年4月——:定稿。 预期效果: 本文结合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通过分析、比较、归纳等方法对张爱玲小说中出现的恐怖镜头进行阐释,尝试更近距离地感受张爱玲艺术感觉的细微独特之处,并且在此基础上揭示张爱玲小说所蕴涵的悲剧感和死亡意识。 5.已查阅参考文献: 书籍: 1、张爱玲,《张爱玲全集》【M】。新疆: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2、金宏达,《华丽影沉》【C】。北京: 文化 艺术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3、张新颖,《20世纪上半期中国文学的现代意识》【M】。北京:3联书店,2001年12月第1版。 4、宋家宏,《走进荒凉——张爱玲的精神家园》【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5、李稚田,《第3类时空》【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6、吴战垒,《电影欣赏》【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 7、陈卫平,《影视艺术鉴赏与评论》【M】。北京:高等 教育 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8、聂欣如,《类型电影》【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学术论文: 1、何文茜《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技巧》,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5卷第4期第51页。 2、 李祥伟《“丑”趣———论张爱玲小说中的死亡意象》,学术论坛, 2005年第6期第140页。 3、 李祥伟《论张爱玲小说中的死亡意识》,广州广播电视大学报,2004年第4期第38页。 4、张江元《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手法》,涪陵师范学院学报, 第26卷第4期,第54页。 5、屈雅红《张爱玲小说对电影手法的借鉴》,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6卷第6期,第33页。 6、何文茜《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造型 》,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02期,第39页。 7、何蓓《犹在镜中 —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感》,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30卷第4期第40页。 8、申载春《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倾向》,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19卷第5期第12页。 9、吴晓,封玉屏《电影与张爱玲的 散文 写作》浙江社会科学报, 2004年第1期第204页。 毕业生开题报告研究方法 范文篇三: [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应运而生的。开题报告一般为表格式,它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这样做,既便于开题报告按目填写,避免遗漏;又便于评审者一目了然,把握要点。 开题报告包括综述、关键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时间安排等四个方面 。 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 开题报告是由选题者把自己所选的课题的概况(即"开题报告内容"),向有关专家、学者、科技人员进行陈述。然后由他们对科研课题进行评议。亦可采用"德尔菲法"评分;再由科研管理部门综合评议的意见,确定是否批准这一选题。开题报告的内容大致如下:课题名称、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起止年限、报名提纲。报名提纲包括: (1)课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和有关文献资料的主要观点与结论; (2)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各项有关指标、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是否已进行试验性研究); (3)大致的进度安排; (4)准备工作的情况和目前已具备的条件(包括人员、仪器、设备等); (5)尚需增添的主要设备和仪器(用途、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6)经费概算; (7)预期研究结果; (8)承担单位和主要协作单位、及人员分工等。 同行评议,着重是从选题的依据、意义和技术可行性上做出判断。即从科学技术本身为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2]如何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论文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提纲);论文计划进度; 其它 。 其中的核心内容是“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撰写时可以先写这一部分,以此为基础撰写其他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方法、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3.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4.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3]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格式(通用)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

课题选定的四项要求:

摘要 亲亲相隐在我国沿袭了几千年,其背后的文化底蕴让它在我国源远流长。亲亲相隐即体现了人性最本质的东西,因此,不仅中国,而且世界其他国家都将其吸收到它们的法律制度中。可见,它的存在是有一定的法律价值的。作为法治国家,我国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也应当保障人权,亲亲相隐正是体现了保障人权的理念。我国应当将亲亲相隐引入法律制度。关键词 亲亲相隐 人权 价值冲突纵观我国历史不难发现,亲亲相隐这一制度经久不衰,它指引并推进着我国法律制度的进程。当然,亲亲相隐之所以可以源远流长,与它所体现的内涵息息相关。亲亲相隐以回归人性作为其最本质的价值。这就是亲亲制度在我国经历了多少动荡之后犹存的根本缘由,岂止在我国,亲亲相隐在世界的其他国家也被充分的利用。然而,令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它在我国当代法律制度中却消失殆尽,了无踪影,这是不合情理的。我们应该去反思,应该将这沿袭了五千年的中华文化瑰宝重新注入我们的法律制度中,使它拥有新的活力和生命力。当然,不言而喻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是对我国司法提出的一个较大的挑战,我国应该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入手,让其的存在成为现实。一﹑我国现行法律中亲亲制度的缺失亲亲制度曾在我国历史上描绘了辉煌的一笔,其在世界范围内也有体现。例如国外许多国家均关于亲属之间有权拒绝作证的规定也非常多,虽然在不同区域,有着不同的法律文化渊源,其所体现的亲亲相隐制度最灵魂的东西没有丝毫变化。然而,可悲的是,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却对亲亲相隐制度的规定非常之少。正如范忠信先生所说:“中国旧法律讲”亲亲尊尊“,我们认为是封建宗法主义,我们”革“了它的”命“;西洋法讲”亲亲尊尊“,我们认为是资产阶级虚伪的”人性论“,是”温情脉脉的面纱“,是故意模糊阶级性质的东西,我们也要”革“它的”命“。两命”革“掉之后,我们建立了什么更新更好的?对此,我们应该作出对得起祖先的回答。”诚如范忠信先生所说,我们的确应该反思为什么亲亲相隐制度不能在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中得到很好的应用呢?二﹑亲亲相隐制度引入我国法律制度的必然性在我国近代历史上就曾有过亲属间相互艰巨揭发导致夫妻之间同床异梦,家庭亲属之间相互不信任,从而导致家庭破裂的惨痛教训。可见,亲戚 相隐制度维护了家庭的安宁,保证了亲人之间的和睦相处,不再让家庭成员之间人人自危的境地,大亲亲相隐制度有更高的价值,。与所谓的义灭亲相比,更能为社会的安定,家庭的和睦提供保障。但是即便在今天,我们的证人出庭作证的证据制度也很少把亲亲相隐引入,它的缺少必然导致难以权衡各种价值的冲突,因此,笔者认为,将亲亲制度引入现行法律体系势在必行。我将辩证的从多角度分析其引入证据制度的合理性。(一)人类心理学角度亲亲制度之所以可以在中国历史上存续如此多年与它所表达的人们内心的家庭伦理观念息息相关。众所周知,美国心理学的创始人马斯洛创立了需要层次理论,即:五个层次的需要分别为生理,安全,爱,尊重和自我实现。他将安全排在了需要的第二位,可见安全的需要对人来说意义颇大,而亲亲的本质也是体现了人对安全感的追求。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家是我们难过哭泣时避风的港湾,而家庭成员才是我们最坚实的依靠,亲人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然而,我国现行制度将亲亲相隐排除在外显然与我们传统的家人之间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的美德背道而驰。假若世界上我们最信任的人也出卖了我们,那么我们还有什么是可以值得去相信的?我认为现实世界中出卖亲人这样的人少之甚少。试想你出卖了一个为了你而去盗窃的亲人你将会遭受怎样的内心煎熬?当然不仅是对你的伤害,对于被你出卖的亲人他也对你们的亲亲甚至对社会都失去信任。如此为之,这与我国的刑事制度规定的意图有着截然不同的影响。总之,假若法律的设置脱离了社会的基本伦理观念,它必将无法自行。如果结局是这样,这是这一法律制度存在的最可悲之处。(二)法治与伦理理念角度法律的价值在于其可以很好的管理社会秩序,达到人人和睦相处,国泰民安的目的。我国的现代法律制度中许多价值,譬如人权价值,正义价值,秩序和效益等价值。无可厚非,在推行某一制度时,各价值之间不可避免的会有冲突,亲亲相隐也是如此。亲亲相隐制度面临的是法律价值中的人权与秩序价值的冲突,那么该如何抉择二者呢?很显然,人权价值在我国当代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都知道,人类历史上的无数次战争和变革,和平的也好,暴力的也罢,其主题 无不是为了争取独立自主,争取自由。然而人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为合理的解决,即使在今天仍然是一个人人关注的话题。因此,各个国家都试图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人们的人权。在我国2012年的新刑事诉讼法就有关于亲亲相隐制度的规定。例如其规定被告近亲属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同时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下来。不得不说,在亲属犯罪时,将其检举揭发可以有效的惩治犯罪,保护司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但是这种因为自己的出卖使得亲人锒铛入狱的做法显然不符合保障人权的理念。当亲人犯罪后,我想大部分人肯定是出于本能而加以包庇维护,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其亲人不利的证据,这是人性的自然选择,若像我国刑诉制度中将作证作为法定义务且其主体不排除近亲属,这显然与人权观念格格不入,究其本质,与我国古代的株连制度无实质区别。与此同时,不注重人权的保护,必然会导致司法的不公正和专横。两害相争取其轻,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相互之间有冲突时,应优先保障人权,这便为亲亲制度引入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提供了合理的理论基础。(三)期待可能性理论期待可能性,即在当时情况下,能够期待行为人不为犯罪而做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在行为人背离此期待而实施违法行为时,行为人就应对自己的行为负故意或过失犯罪的责任。法律不可以强迫他人做其根本无法完成的事,也不可能禁止其做其无法避免的事。由此看出,亲亲相隐制度正体现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最本质内容。即不强迫他人做出出卖自己亲人的行为。因为在此情况下,我们无法期待他做出背信弃义的行为。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愿意为自己的亲人出庭作证的人寥寥无几,即使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拒绝作证的包庇罪的威慑之下也依然没有人愿意低头。通过前面的论述可以得知,亲亲相隐引入我国的证据制度是一项紧迫而又不容忽视的重大工程,这不仅仅是由亲亲相隐制度的优越性决定的,也是我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的必然要求。三﹑亲亲制度引入我国证据制度的立法完善如前所述,亲亲相隐不仅在我国有着丰富的历史底蕴,在国外也可见其踪迹。例如在英美国家中就有关于证人不需自证其罪,以及证人在其亲属犯罪时可以免除作证义务。当然,国外在制作相关规定时作出了很严格的限制,比如只存在于有配偶的夫妻关系之间享有特权,或者有血亲关系的亲人之间才可以享有特权。我国在引入亲亲相隐制度时应该取国外制度的精华部分。我认为亲亲制度引入我国法律体系是一个必要的选择。当然一项法律制度要是想贯彻到社会中,必然要经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几个过程,不言而喻,立法是其他几个过程的基础。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将其先以法律规范的形式纳入法律体系中。我认为,立法时应当在以下几方面有所限制。(一)主体范围界定这一制度中的主体范围该如何界定呢?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即使在我国当代法律体系中,每个部门的近亲属范围也不尽相同。其实,亲亲相隐制度引入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时其适用的主体范围的界定也是一大难题。不宜过于广泛,因为这就夸大了包庇的范围,显然是对司法制度的践踏,反之,也不可以过于狭窄,否则其的设立形同虚设,没有任何意义。因此,我认为,亲亲的范围应该界定为“父母、子女、(外)祖父母以及彼此之间有扶养关系的人”。我想这不仅是立法者可以接受的,也是我们社会大众可以接受的。(二)容隐行为界定尽管前述许多关于亲亲制度的合理之处,但是我们不能将亲亲制度盲目的吸收,而不对其加以区分。即我们在将其引入法律制度时应该有所区别对待。笔者认为,有几类特别严重的罪行不适用亲亲相隐制度。1.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被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章,可见其社会危害性质极其严重。刑法所保护的是法益,而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侵害的是国家的重大利益,对于这种危害性大的行为,笔者认为不应该适用亲亲相隐制度。假若允许对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的近亲属进行包庇,必然会导致国家一片混乱,连国家的安危都无法掌控,又何来国家制定政策保障我们的人权呢?对于这种危害性极大的行为应该予以严厉打击,不可以将亲亲相隐制度运用于这类犯罪中。2.贪污贿赂类犯罪。现在我国的贪污腐败之风甚嚣尘上,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仍然不能够制止其的发生。此类犯罪让人们的价值观朝着歪曲的方向发展,人们会将金钱和权势视为生活的真谛,这显然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对于这类行为,我们也应该严厉的打击,因为它影响了整个民族中人们的思想。因此,上述几种危害国家安全,不利社会稳定的类型的犯罪,如果近亲属之间相互包庇,仍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包庇类犯罪,这是实现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但是在这两类犯罪之外的其他类型的犯罪,亲属之间相互包庇不构成包庇类犯罪。这是亲亲相隐制度本身所体现的价值的应有之义,是保障人权的客观需要。(三)亲亲相隐制度介入的主观动机的限制亲亲相隐制度之所以如此迫不及待需要引入我国证据制度究其原因无非就是为了解决亲情与法律相互冲突时的选择。如果亲属之间互相包庇是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这是不允许的。我国的刑法中有一种犯罪形态是共同犯罪,即两个或两个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假若两个有亲属关系的人共同犯罪后,利用亲亲相隐这一制度来使得他们彼此免受刑事处罚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笔者认为,亲亲相隐制度下亲属的包庇维护不可以是基于个人的非法利益而加以保护,不然,这样会导致我国的法律的尊严遭到严重的亵渎和对法律宗旨极大的破坏。综上所述,我国的刑事立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在我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可以看到亲亲相隐制度的影子,但是这远远不够,不仅在程序法上需要完善我国的证据制度,同时在我国的实体法即刑法上也应当引入亲亲制度,也就是说我国刑事立法中的包庇罪窝藏罪中的主体应该将近亲属排除在外,这样从两方面将这一制度得到很好的贯彻。程序与实体双管齐下,对亲亲制度的引入必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发了email刑法方面的论文题目 但是有错email不能发刑法方面的论文题目1、论共同犯罪2、论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3、论我国刑法中的牵连犯4、试论我国刑法的累犯5、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研究6、论期待可能性理论7、论我国刑法中的身份犯8、论过失危险犯9、犯罪中止研究10、间接正犯探析11、论我国刑法的财产刑12、论单位犯罪自首13、论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14、论持有型犯罪15、论我国刑法的转化犯16、试论我国刑法的结果加重犯17、论我国刑法中的组织行为18、我国刑法溯及力原则探析19、论我国刑法中的罚金刑20、论我国刑法中的没收财产刑21、资格刑的反思与重构22、论我国刑法的司法解释23、共同犯罪与身份若干问题研究24、论剥夺政治权利的完善25、多种量刑情节的使用与完善26、自首制度比较研究27、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28、职务过失犯罪研究29、论单位犯罪主体30、我国刑法假释制度适用对象研究

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论文开题报告

期待可能性,是指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不为违法行为,而实施适法行为的情形。很早以来的法谚就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只有当一个人具有期待可能性时,才有可能对行为人作出谴责。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妥当的行为,也就不存在对其加以谴责的可能性。期待可能性是就一个人的意志而言的,意志是人选择自己行为的能力,这种选择只有在具有期待可能性的情况下,才能体现行为人的违法意志。有无期待可能性是可否阻却责任的事由,它不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所以被称为“超法规的阻却责任事由”,其是否存在需由法官具体判断。在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直接运用期待可能性理论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减免其罪责的判决还没有见过。但是,法官在处理很多案件时,都考虑了日常生活上的“情理”对司法结论的影响,尽量保持刑罚的谦抑性,在被告人的行为可以适度地被从宽处理时,“不强人所难”,使判决尽可能地获得公众的认同。这就是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间接运用。例如,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但因自然灾害而流落外地,为生活所迫与他人重婚的情形下,行为人明知本人有配偶,具有事实性认识;明知重婚违法,具有违法性认识;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与他人结婚,具有心理性意志。但由于是为生活所迫而与他人重婚,缺乏期待可能性,因而没有责任。对此,不能以重婚罪论处。又如,最高法院关于盗窃罪的历次司法解释都指出,亲属间相互盗窃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实在有追究必要的,也应与社会上的盗窃相区别。这也考虑了期待可能性问题。再如,亲属间对他人犯罪的包庇,也是欠缺期待可能性。此外,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减轻处罚,也是考虑行为人期待可能性较低;大量、恶意购买假币而使用,犯罪人的责任重,量刑相对重;而误收假币后,为减少自己的损失而使用,因为期待可能性较低,所以处罚相对较轻。一、理论溯源期待可能性理论来自德国法院1897年对“癖马案”所作的判决:行为人多年以来受雇驾驶双匹马车,其中一匹马具有以其尾绕住缰绳并用力压低马车的癖性。行为人多次要求换一匹马,但是,雇主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某日该马劣性发作,车夫采取了所有紧急措施,但马仍然撞伤他人。法院判决行为人无罪,理由是很难期待被告人坚决违抗雇主的命令,不惜失去职业而履行避免其已预见的伤害行为的结果发生的义务。这样,法院根据被告人所处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否定了期待可能性的存在,从而否定了在损害结果的发生上行为人的应受谴责性。该判决发表之后,麦耶尔于1901年首先提及期待可能性问题;1907年弗兰克将“癖马案”判例在其论文“论责任概念的构成”中加以采纳,成为期待可能性理论研究的开端。弗兰克反对仅把犯罪心理要素作为责任内容的心理责任论,提出“非难性”和“非难可能性”的概念,认为责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责任能力;(2)故意或过失;(3)正常的附随性状,即行为时四周之状况处于正常状态之下。也就是说,可以期待行为者为合法行为。在弗兰克之后,休米德基本上完成了期待可能性理论。他认为,法律规范具有两种作用:(1)判定某行为是适法还是违法的评价规范作用;(2)命令行为者必须决意采取合法态度而不得决意采取违法态度的命令规范作用。对于前者是有关客观的价值判断;对于后者是有关判断责任之规范。故只能依据命令规范而为意思决定之人,如违反其期待而决意实施违法行为时,才发生责任问题。期待可能性理论经过上述主要代表人物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多数国家的刑法实务所承认。后来这一理论逐步运用于司法实践中。运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好处在于:考虑行为人本身的情况,不向被告人提出过高的要求,以保持处罚结论的实质合理,不给其附加多余的义务。其不足之处在于:期待可能性是超法规的事由,由法官具体解释,容易导致被告人以其他事由阻却责任,从而冲击成文法的权威和社会秩序。二、判断标准应当根据什么标准判断期待可能性是否存在,是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论的问题。对此,主要存在以下学说:(1)行为人标准说,即在行为时,该行为人能否作出其行为之外的适法行为的可能性。这是把行为人本身的情况作为判断期待可能性的标准。(2)平均人标准说,即根据社会通常人的情况,将能否作出与行为人同样的行为,作为判断期待可能性的标准。(3)国家标准说,即从国家法秩序的立场出发,期待行为人作出合法行为,以此作为判断期待可能性的标准。就以上三种判断标准而言,各自都有不足。相对而言,行为人标准说更为妥当。因为一方面,期待可能性的宗旨是对在强有力的国家法规范面前喘息不已的个人给予救济;另一方面,责任是对该当构成要件且违法的行为的实施者进行人格非难。所以,应当站在行为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考虑其作出意志选择的可能性,从而使归责更合乎情理。从这个角度看,有必要以行为人标准说判断期待可能性的有无。三、与故意、过失的关系对于期待可能性与故意过失的关系问题,在理论上见解不一:(一)并列说把期待可能性理解为与责任能力、故意及过失并列的第三责任要素。期待可能性虽然是指向行为人的主观的,是对行为人主观选择的期待,但是,与故意或过失不同,它不是行为人的主观的、心理的内容本身,而是从法规范的角度对处于具体状况下的行为人的主观选择的评价。期待可能性判断必须考虑行为当时的实际情况、有无特殊事由存在等。可以说,故意、过失是主观性归责要素,而期待可能性是客观性归责要素,期待可能性是独立于故意、过失之外的归责要素之一。问题在于:如果三者并列,则期待可能性就成为犯罪事实的一部分,就要求司法机关证明,就会加重检察官的责任,由其专门证明有无期待可能性。这在司法实务上不太现实。(二)构成要素说把期待可能性理解为故意与过失的构成要素。其面临最大的批评是:故意、过失是对基本事实的认识,期待可能性则不涉及基本的行为事实之有无;期待可能性并不具有区分故意、过失的功能。(三)责任阻却说期待可能性既不是与责任能力、故意及过失并列的第三责任要素,也不是故意过失的构成要素,而应当将不存在期待可能性的情形,理解为一种责任阻却事由。在上述三说中,并列说与构成要素说直接对立。并列说将期待可能性看做是独立于故意与过失的责任要素,具有故意与过失,不存在期待可能性仍然不能归责。而构成要素说则将期待可能性视为故意与过失的构成要素,不存在期待可能性则不成立故意与过失。责任阻却说在适用上有充分的妥当之处,但其只对期待可能性作消极的理解,而不是对责任要素作积极的研究,所以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在此问题上,通说的立场是并列说,这是比较合理的观点。在实际处理案件时,需要注意:只要存在以行为人的内心要素为基础的故意、过失,一般就可以说行为人有责任,没有期待可能性的事态只是例外的情况。期待可能性是与行为人的内心态度明显不同的所谓客观的责任要素,把它解释为与故意、过失不同的责任要素,在理论上更为简明易懂。所以,在个案中,需要在确认个人有故意、过失之后,再考虑是否有必要利用期待可能性理论为被告人辩解,以求得实质上的合理性。有无期待可能性,只需要在确定行为人有故意、过失,但是以犯罪处理又明显不合理的案件中加以证明。在刑事诉讼中,首先提出行为人缺乏期待可能性且需加以证明的责任应在辩护方,检察官只在提出反驳意见时才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在一般情况下,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基于故意、过失,实施某一行为,通常就存在期待可能性。所以,行为人有无期待可能性,在绝大多数案件中,都不需要特别予以考虑。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期待可能性的判断仍然是必要的。当然,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范围不能太广,否则可能导致司法无序;在判断有无期待可能性时,需综合多种因素考虑,谨慎从事。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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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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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人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人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再次,针对如何限制雇凶杀人犯罪中的死刑适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点:

(1)改善法官的死刑价值观;

(2)严格死刑适用的标准;

(3)严格区分主犯和从犯;

(4)通过扩大适用其他刑罚减少死刑的适用。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的雇凶杀人案件,研究各个案件中犯罪实行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最终判处的刑罚,通过分析各个案件的性质及特点来

四、参考文献:

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2、蔡定剑:《监督与司法公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3、宋冰主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司法理念与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6、龙宗智:《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7、谢鹏程:《人大的个案监督权如何定位》,《法学》1999年,第3期;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20世纪80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风,李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04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一、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和适用 期待可能性,即行为当时,能期待行为人避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合法行为的可能性。 (——与规范责任论互为表里,是规范责任论之主观基础。即:如有故意或过失的心理事实,且处于规范评价内,即违反了规范(客观基础),但无期待可能性(主观基础),则无责。) 期待可能性作为责任要素,其功能是阻却责任,但其滥用,则会导致法秩序的松弛,因此,限制其适用,是势所趋。(如德国,缺乏期待可能性,只能是法定阻却事由,日本,原认为是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现已受德之影响,渐主张限制适用。)一般认为,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减免处罚,就是以此为据。 二、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 即以什么为标准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这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 1、行为人标准说。以行为时具体状况下行为人的自身能力为标准。——批判:如此一来,毫无秩序可言,完全任由行为人。同时,对于确信犯不能说明。(因确信犯确信其行为正当,无期待可能性,但并非不承担责任) 2、平均人标准说。把平均人置于行为人当时的情况下进行判断。——批判:平均人或通常人是个模糊概念,其实质是由法官自己去判断。 3、国家标准说(法规范标准说)。从期待者一方出发,以法秩序的具体要求为标准。但何种情况下,法才会做出期待,则更含糊了。

期待可能性,是指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

如果有期待可能性,即能够期待行为人在行为时实施合法行为,行为人违反此期待实施了违法行为,即产生责任;如果无期待可能性,即行为人在行为时只能实施严重违法行为,不能期待其实施合法行为,此为阻却责任事由,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应当根据什么标准判断期待可能性是否存在,是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论的问题。对此,主要存在以下学说:

1、行为人标准说,即在行为时,该行为人能否作出其行为之外的适法行为的可能性。这是把行为人本身的情况作为判断期待可能性的标准。

2、平均人标准说,即根据社会通常人的情况,将能否作出与行为人同样的行为,作为判断期待可能性的标准。

3、国家标准说,即从国家法秩序的立场出发,期待行为人作出合法行为,以此作为判断期待可能性的标准。

扩展资料

现行刑法,虽无任何“期待可能性”的字样,却是包含了丰富的期待可能性思想。试以刑法规定分析如下。

刑法第14条、第15条关于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规定体现了有期待可能性的思想,换言之,刑法第14条、第15条以有期待可能性从积极的方面肯定了罪过的存在。与刑事司法中期待可能性是否存在尚须确认不同,刑事立法中的故意与过失体现了期待可能性思想。

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前提下,是否实施该行为具有可选择性;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将可能造成的结果或应当小心谨慎而不盲目自信从事,在是否尽适度注意或者小心谨慎从事方面也存在着行为的可选择性(以上情况若无行为可选择性,则成立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

法律期待行为人抑止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尽适度注意或小心谨慎从事,行为人却违反此期待希望或放任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或由于疏忽大意或由于过于自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可见,犯罪故意、犯罪过失都体现出了期待可能性思想。刑法第16条体现了无期待可能性的思想,以无期待可能性从消极的方面否定了罪过的存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期待可能性

小学数学可能性的论文

小学数学生活化教学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 数学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数学问题生活化可以有效化解数学的抽象性,提升学生对数学知识学习的认知亲切感,更好地促使学生体验数学的价值,进而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论文关键词: 小学数学;教学;生活化

《数学课程标准》强调数学教学要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体验出发,激发学生对数学的兴趣,增强其学好数学的信心与愿望,体会数学的作用,从而学会学习。如果能从某些生活现象中挖掘出数学因素,并充分利用,就能使学生化难为易地接受数学知识,进而使他们认识到生活中处处有数学的道理。小学数学生活化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笔者对小学数学生活化教学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创设情境,感受数学价值

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数学问题,在学生学习每节新知识时,从身边的事物引出数学知识,让学生感到自然、亲切、明白,并引起一种想知道究竟的渴望,从而使学生能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习之中。因此,在教学中,要经常设计一些情境,让学生学习有兴趣,增加对数学的亲近感,体验数学来源于生活的乐趣。如在教学人民币这个新知识时,小学生既熟悉又陌生,可以问学生你们到超市去买过东西吗?你带了多少钱?买了什么物品,是怎样付钱的?然后,投影仪出示人们买东西的生活情境,从中留下悬念。如果买35元的计数器,可以怎么付钱?小朋友一一回答了上面的问题后,再次组织学生在班上开展“小小商店”购物活动,让学生拿着钱购买需要的商品,并且算一算付出多少,应找回多少钱,在实际购物中巩固了人民币的简单计算,学生自己去体验购物,解决问题,体会付钱、找钱,与小伙伴们合作、交流、讨论,发挥自己的积极主动性,使学生从生活中找到了数学问题,体验解决问题的愉悦。数学教材呈现给学生的大多是抽象化、理性化、标准化的数学模型,教师如果能将这些抽象的知识和生活情景联系起来,引导学生体验数学知识产生的生活背景,学生就会感到许多数学问题其实就是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例如,教学《植树问题》一课,教师可以为学生展示马路边植树、小朋友排队、路灯等一些生活中的现象,让学生体会间隔的含义。这样,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探究欲,而且使他们体会到只要用数学眼光留心观察广阔的生活情境,就能发现在平常事件中蕴含着的数学规律。教学时,让学生为自己的校园设计植树方案,可以进一步帮助学生体会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事情都有与植树问题相同的数量关系,感悟数学建模的重要意义。

二、课中探究,融进生活画面

从学生生活出发,从学习平时看得见、摸得着的周围事物开始,在具体、形象的感知中,学生才能真正学习数学知识。教学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时,一些教师直接把“先做乘除法再做加减法”、“有括号先算括号”等这些运算顺序直接灌输给学生,往往这样做的效果是不太理想的。教学这一内容时,可以展示生活情境:学生喜爱的快餐店,同时出示一个标价为8元的汉堡包和一杯标价为5元的可乐,问学生如果让他们买这些食物多少钱。然后再加1杯可乐,问:“现在你应付多少钱?”学生列式是“8+5+5”或“8+5×2”。讨论“8+5×2”怎样算?有的学生说先算加法,有的说先算乘法在讨论之后,统一认为该先算5×2,教师立即追问为什么先算9与2的积,学生自然而然的就会根据具体的事例说明:因为买的是两杯可乐,如果先算8+5再乘2就是两份汉堡包加可乐了。

在具体事例中让学生抽象概括四则混合运算的顺序,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如,教学《长方形和正方形的面积》时,教师可以让学生们动手剪一个1平方分米的正方形。当学生在遇到实际困难的时候,教师鼓励学生去开展讨论、研究甚至动手操作,让学生从小树立起好学、好问、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精神,这样的课堂总结设计使整堂课的教学得到了升华。《数学课程标准》中指出:“学生能够认识到数学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并被广泛应用于现实世界,才能切实体会到数学的应用价值。”学习数学知识,是为了便于更好地去服务生活,应用于生活,学以致用。因此,每一次学完新课后,我就编一些实际应用的题目,让学生练习,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学生在学习了长方形和正方形的周长以后,让学生在自己的照片装饰上精美的.边框;在教学完“长方体和正方体的表面积”后,我让学生回到家里去计算一下金鱼缸(长方体的)、纸板苹果箱、火柴盒外盒的表面积。教学简单的统计后,问学生统计表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能解决哪些问题?并让学生制作一张本校各年级人数的统计表,使他们知道课本例题与现实生活的联系。教学了“认识人民币”后,布置学生和父母一起去购物。教学了“认识时间”后,布置学生:①为自己设计一个快乐的星期天;②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安排表。认识轴对称图形后,可让学生到校园外观察,找一找生活环境的那些地方运用到轴对称图形。在上完《分类》一课后,布置学生到商店进行调查,看看他们是按什么规律把物品进行归类的,之后再让学生带来了各种不同的东西,把教室布置成商店,让学生扮演售货员,把各种物品按自己的想法进行分类,也可以进一步让学生回家后把自己的小书包、小房间整理好。这样,既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也让学生在生活中感悟数学。

三、教学手段生活化,检测数学学习

随着社会的进步,教学手段也不断更新,特别是多媒体教学,由于其直观、形象,又“声色俱备”,受到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青睐,在教学中应用广泛,然而数学离不开生活。教学时,适时选取一些辅助性的生活内容,更贴近学生。例如,教学《什么是周长》一课时,我先让学生描一片叶子、一本书的封面、文具盒一个面的边线,让学生明白从边上的任意一点出发,绕边线一周回到原点才是图形的周长。再设计了“你摸我看”活动:

①选择你身边的一样物体,找出它的一个面,沿着它的边线摸一周。

②谁来说一说你们找的结果?③动笔算,要求学生量一量刚才摸的一个面的边线,算出它的周长。数学知识比较抽象,小学生年龄小,往往难以理解,学起来常会感到枯燥无味,而富有生活性又贴近学生的游戏教学,能够给孩子们带来乐趣,让学生们在愉悦的气氛中学习数学,从而对数学产生兴趣,达到教学的目的。例如,教学《可能性》一课时,设计摸球游戏,让学生在游戏中发现规律。数学来源于实践,在获得对现实的数学认识并总结到数学原理或规律后,还必须回复到现实生活中去,在某种程度上进行检验。这既是检验原理、规律可靠性的过程,也是数学应用的过程,并且是保持数学生气勃勃和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例如,在学过“比多比少应用题”后,我出了一道题:“爸爸今年33岁,比儿子大20岁,儿子今年几岁?”有位学生说:33+20=53(岁)。师问:你为什么这样解答?生:因为大10岁就加上20岁,所以就是53岁。大部分学生回答:不符合实际。教师肯定了大部分学生用生活验证的做法,指出要形成自觉从生活经验角度去检测数学学习的结论,使学生感悟到数学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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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小论文”是让学生以 日记 的形式描述他们发现的数学问题及其解决,是学生数学学习经历的一种书面写作记录。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小学六年级的数学小论文,供大家参阅,希望对你的学习有帮助!

小学 六年级数学 小论文

“数学来源于生活,也服务于生活。”数学,经常从人们身边走过,生活中人们都离不开它,它为人们的生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我们的班级中经常要使用到数学,例如算单元平均分、统计校园电费……等等数不胜数,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购物,买过年吃的糖。超市里糖的花样可多了,有脆皮糖元一斤,牛皮糖元一斤,牛奶糖元一斤,酥酥糖元一斤,巧克力糖元一斤……但主要分为散称和包装。爸爸妈妈问我:“儿子,你希望买什么糖呢?”我望着玲琅满目的“糖果世界”,不知如何抉择是好,但我自幼喜好巧克力,所以我就选了巧克力糖。这时妈妈又给我出题了,他说:“那儿子,你说我们是买散称的呢,还是买包装的呢?”这我就摸不着头脑了,立即心算起来:散称的巧克力糖元一斤,包装的则一盒。散称的巧克力糖一包才10克,包装的巧克力糖一盒就有1000克呢!不过,单单看重量还不能决出胜负,就让我仔细算算——其实算这个并不难,直接用1000克=1千克 1千克=2斤 ÷2=(元) 元>元 所以散称比包装更划算!我高兴的把我得出的结果告诉妈妈,妈妈高兴的点了点头,夸我爱动脑筋,因此我也就成为了妈妈的"小会计"。

在生活中,各式各样的事情都能从一个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小事变成一个个生动的数学题。我们常做的应用题,就是在生活中取材,再稍加改编而成的题目。这不,我又在做数学题时发现了一道趣题:

大河上有一座东西向横跨江面的桥,人通过需要五分钟。桥中间有一个 亭子。亭子里有一个看守者,他每隔三分钟出来一次。看到有人通过,就叫 他回去,不准通过。有一个从东向西过桥的聪明人,想了一个巧妙的办法, 终于通过了大桥。

我初看这道题,一点头绪也没有,难不成坐船过去?这是不可能的。难道走了一会往回走?唉,这好像行得通……

我经过反复的计算,先想到了走到2分59秒的时候把头转回去,看守的人就会让我往回走,这样不就过去了吗?后来又想了一会,得出只要在走了2分30秒至2分59秒的时候往回走(最好不要到2分59秒的时候走,因为可能你还没转过头来,看守的人就发现了。),就可以成功过桥。

大家肯定都会说这么容易的题谁都会做,我拿出来吹嘘什么?不,这样子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在炫耀自己,我是在告诉大家数学在于联系生活思考,在于全心全意去领悟,而不是拿着别人的成果炫耀。

小学数学论文可以怎么写

数学小论文通过学生对生活中数学问题的观察和发现,引起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使学生体会到数学贴近他们的生活,从而对数学产生亲切感,激发起他们学习数学的热情和兴趣;通过引导学生对课堂中学习的数学知识进行实践运用,让学生感受到数学的实用性,提高数学学习的实效;通过探究趣味题和智慧题,开拓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和深刻性。现结合笔者的教学实际谈谈数学小论文的几种具体写法。

1.一道数学题的解答。主要是学生对某一道有挑战性的题目简便的或与众不同的解法(包括一题多解)。例如,书后的思考题,奥数题,教师或家长布置的智慧题,数学刊物上的挑战题,平时自己在做题时遇到的有一定难度的题目等。学生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但发展了思维,而且体验到一种强烈的成就感,这对他以后数学的学习将是一个巨大的动力。

2.用数学的眼光去分析现实问题。主要指学生用数学的眼光去观察、计算、分析现实问题,获得一种理性的思考。比如,有学生写道:如果每人每天节约1克水,那全国13亿人口每天可以节约1300吨水,发出了“人人节约一滴水,沙漠也能变绿洲”的感慨!还有学生写道:如果每个去银行储蓄的人每次都能为“希望工程”捐1角钱的话,全国那么多储蓄点捐到的钱可以资助多少贫困学生实现上学的梦想呀!学生能从这些角度通过数学的计算去思考社会意义,它的价值就能远远超过数学研究本身。

3.生活中的数学问题。主要用来记录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感兴趣并有亲身体验的有关数学的情境记录。写这种数学小论文的题材特别多,比如,有学生写到了人民币为什么只有1元、2元、5元而没有3元、4元、6元、7元、8元、9元的;再如,有学生写到了他家住的楼房每层有24级楼梯,那么他从1楼到5楼要爬多少级楼梯。这些都是生活中每天要经历的很平常的事,但学生一旦用数学的眼光来观察和思考这些看似平常的生活问题,就在数学和生活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能够感受到生活中处处有数学。

4.课堂上的数学问题。主要指学生在课堂数学学习过程中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发现。这对学生数学学习非常有帮助,比如,有个学生在学习画三角形的高时,发现书上介绍了锐角三角形和直角三角形的三条高,而钝角三角形只介绍了一条高。她在课后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尝试,画出了钝角三角形的另外两条高,在得到老师的肯定后,欣喜万分,连忙写下了《我发现了钝角三角形的另外两条高》这篇数学小论文。

5.数学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指学生通过自己亲自动手实践,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疑惑、获得的启示和得到的结论等。比如,有个学生在教师还没有上实践活动课“可能性”之前,自己看书并根据书上的内容用红、蓝铅笔去摸,自己动手去探索并验证规律,事后写了一篇 心得体会 ,写出了她在动手实践过程中的想法和体会,让她觉得其乐无穷。

6.数学童话。主要指学生发挥丰富的 想象力 ,用童话的形式(其中包含着数学论述)来记录看到的数学世界。这是语文学科和数学学科一种很好的整合,那种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描述,让教师耳目一新。

怎样看待毕业论文选题的重要性

选题意义和目的一般作为开题报告里面的第一块内容,是阐述你所研究的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或者说讨论价值的,写开题报告的目的,其实就是要请导师来评判我们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这个研究方法有没有可能奏效、这个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写意义的时候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可以分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也可以不细分,把目的和意义和在一起写,总之突出你观点的新颖和重要性即可建议可以从这两点来叙述,不过要根据自己的选题,不要生搬硬套:1.(你的选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的,也就是说研究领域中一个新颖有意义的课题,被前人所忽略的2.前人有研究过,或者说阐述过但是没有阐述论证的足够全面,你加以丰满,或者驳斥前人的观点,总之,意义和目的一定要叙述的清晰并且是有一定新意的其次注意自己所使用的理论,你是用什么理论证明你的观点也要叙述清楚,否则难以有说服力在做文献综述和国内外研究水平的评价等等也要有翔实的根据这样才能衬托出你的选题的意义所在

1、选题的大小一定要适中,难易要适度........选题的方法。注意两点:一是选题的大小一定要适中,难易要适度。我们从本科生写论文的实践上看,主要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一种是选题比较小。因为自己的资料积累的少,视野比较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自己所学的知识的概括还不够。所以选题呢,比较小。选题小就撑不开。有些学年论文一般3000字,这个训练习惯了,选题一选就选小了。你选题8000字到10000字的,大小要适中,另外难易要适度。就是说你不要选难度特别大的,你自己控制不住。这是一个方面。还有一种情况是选题过大。选题过大的情况,一般是搜集的材料特别丰富,一下子就觉得什么也要说,就选了个大题目。当然有的同学并不知道什么样的题目叫大,什么样的题目叫小。脑子里有个题目就马上出来了。或者是他脑子里什么题目都没有就盲目的去搜集材料,这就更危险。比如有个学生,他写的一个题目叫《WTO与保密工作》,这个题目太大,完全可以写出一个博士论文了。WTO是个大架势,保密工作没有时间限制,到底从哪里开始呢?如果是当代,那你就应该说当代保密工作或者说近几年的。所以我让他换题目。因为他是个自考学生,他的题目给我的时候就已经连论题、提纲和论文就都出来了。他们以为写了论文稿给老师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很大的失误。你们以后选了题目以后,一定要注意先跟老师沟通一下。老师对题目的大小、难易都把握好,通过以后,你们再去列提纲,再去写论文。

毕业论文的选题意义及要求

一段充实而忙碌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论文是毕业生都必须通过的,毕业论文是一种有计划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怎样写毕业论文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毕业论文的选题意义及要求,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选题的意义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所谓选题,顾名思义,就是选择毕业论文的论题,即在写论文前,选择确定所要研究论证的问题。在论述选题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把课题、论题、题目三个概念搞清楚。这三者同属于某一学科中的学术问题,但又有所区别。首先,论题不同于课题。课题通常是指某一学科重大的科研项目,它的研究范围比论题大得多。比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是一个大课题,其中包括许多论题,如精神文明的地位和作用,精神文明的内容和特点,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关系,精神文明中的文化、教育、科学的发展,思想道德的建设,等等。其次,论题又不同于题目。题目是指论文的标题,它的研究范围一般比论题要小。比如作者选定的论题是研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就可以选择很多具体题目来写论文:《新时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外资企业中党组织的建设问题》、《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疏导方针》和《思想政治工作要掌握人的思想规律》,等等。

正确而又合适的选题,对撰写毕业论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选题,可以大体看出作者的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科学面前,“提出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更重要”。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选准了论题,就等于完成论文写作的一半,题目选得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一、选题能够决定毕业论文的价值和效用

毕业论文的成果与价值,最终当然要由文章的最后完成和客观效用来评定。但选题对其有重要作用。选题不仅仅是给文章定个题目和简单地规定个范围,选择毕业论文题目的过程,就是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选择一个好的题目,需要经过作者多方思索、互相比较、反复推敲、精心策划的一番努力。题目一经选定,也就表明作者头脑里已经大致形成了论文的轮廓。正如我国著名哲学家张世英所说:“能提出象样的问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提问题本身就需要研究;一个不研究某一行道的人,不可能提出某一行道的问题。也正因为要经过一个研究过程才能提出一个象样的问题,所以我们也可以说,问题提得象样了,这篇论文的内容和价值也就很有几分了。这就是选题的重要性之所在。”(转引自《怎样写学术论文》王力、朱光潜等著,第59页)论文的'选题有意义,写出来的论文才有价值,如果选定的题目毫无意义,即使花了很多的功夫,文章的结构和语言也不错,也不会有什么积极的效果和作用。

二、选题能够提前对文章做出估计

一个好的毕业论文题目,能够提前对文章作出基本的估计。这是因为,在确定题目之前,作者总是先大量地接触、收集、整理和研究资料,从对资料的分析、选择中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直到定下题目。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客观事物或资料中所反映的对象与作者的思维运动不断发生冲撞,产生共鸣。正是在这种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中,使作者产生了认识上的思想火花和飞跃。这种飞跃必然包含着合理的成分,或者是自己的独到见解,或者是对已有结论的深化,或者是对不同观点的反驳,等等。总之,这种飞跃和思想火花对于将要着手写的毕业论文来讲,是重要的思想基础。如本书第十二章“毕业论文例文评析”中收入的《浅析领导者突出工作重点的方法与艺术》一文,作者周建平长期以来从事党政领导工作,先后担任过乡镇党委书记、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劳动人事局局长、县财税局局长等领导职务。在工作实践中,他深深体会到,领导干部担任的职务不同,工作岗位也要经常变动,乡镇工作管辖范围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上面一根针,下面干条线,样样都要管。担任县机关部门的领导,虽然职能相对比较单一,但线长点多范围广。作为主要领导,如何有效地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这里就有一个科学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问题。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毕业论文选题时,他在多方收集材料,深思熟虑的基础上,运用唯物辩证法,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选择了抓工作重点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这一题目,取得了成功。

选题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关于论文研究内容的选择

(1)研究生论文研究是针对特定领域的一般没解决的问题,通过研究提出和验证解决这个问题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模式。

(2)学生在文献综述分析的基础上必须首先回答:在这个领域,存在哪些没有解决的关键问题、这些问题目前的主要解决思路是什么、有什么人利用什么方法与技术正在解决这些问题、已经达到或近期预计能够达到的解决程度怎样、它们在解决这些问题时还存在什么重大缺陷。学生应该从这些“缺陷”中发现里面体现着或隐藏着的重要科学问题。

(3)接着,学生必须着重回答:按照前面分析,打算针对哪些或哪个“缺陷”和它(它们)所代表的科学问题进行研究,这实际上就构成论文的具体研究问题。所谓选题、定题、开题,都要落实为这个具体研究问题。然后,学生要说明解决这个问题的意义(即“研究意义”)、希望通过论文研究把这个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即“研究目标”)、打算按照什么思路或采取什么基本方法去解决这个问题(即“研究线路”)、按照这种思路或方法去研究解决这个问题时的难点疑点可能有哪些和解决这些难点疑点的可能性如何(即说明“研究可行性”)。

(4)研究生论文研究不是全面总结论述或“梳理”一个学科、一个领域,不是写教科书,不是对别人观点的简单辨析和整理,不能将对别人成果的“系统化”当成自己的“原创成果”。学生确实需要通过文献综述来梳理所研究的领域、发现有意义的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分析选择合适的具体研究问题,但必须准确地收敛为具体的有科学意义的原创性的研究问题,而且要保证在自己的论文中关于这个问题的由自己进行的创新性研究,无论在题目上、在研究工作内涵上、在工作分量上、以及论文篇幅分量上都是明确和主要的部分。

(5)学生在选择研究问题时,一方面要充分考虑研究问题本身的重要性和原创性,另一方面要仔细考虑研究的可行性。一个可靠的科学研究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例如是否对问题领域的基础知识比较熟悉、是否有系统可靠的方法和途径去获得研究所需要的数据、是否能够可靠掌握运用研究过程所使用的技术与方法、是否有合理的把握去获得研究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源,等等。

②关于研究方法的选择确定

(1)所谓研究方法,主要指学生在解决具体的研究问题中所采用的主要方法,通过这种方法促进和保障学生能够客观、系统、准确地对所针对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避免和尽可能地消除研究中可能存在的各种误差。

(2)严格来说,研究方法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而是针对特定研究问题的方法论思路、方法执行过程和具体操作考虑,通过这些来告诉人们(或者说向人们证明),这个研究过程是否能真正揭示和解释要研究的现象及其关系,尤其是是否能够获得研究这些现象及其关系所必须的客观、系统、准确的数据,是否能够科学和准确地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来揭示、解释和验证所研究的现象及其关系。

(3)研究方法是需要具体设计的,是对研究特定问题的方法论思路、方法执行过程和具体操作考虑的整体设计,从保证研究的科学性、可信度、可操作性的角度,这也是开题阶段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学生要充分考虑自己的研究问题的性质,选择设计可能适用的研究方法。

(4)研究方法要有必要的细节。至少在开题报告中老师们需要知道研究方法的必要细节,例如用什么方法建立模型、用什么方法收集和分析数据、用什么方法验证研究结果等,而且要回答如何避免和消除每个环节可能出现的误差。这就是所谓的广义的“技术线路”。一定要注意了解和分析相关领域的研究(尤其是博士论文)中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根据自己的研究问题和研究环境修改完善。

(5)切记不要把研究方法与自己在论文研究中的基本的思维和分析方法(例如推理法、演绎法、比较分析法等)混为一谈,因为这些是任何研究的基础。如果你将某种基本思维方法作为你的研究方法,例如比较分析,则意味着研究内容主要是对两种或多种不同域的有关现象进行系统的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对差别进行分析解释(进而提出建议)。

③关于文献查找

(1)要扩大“文献”概念。在网络化环境下,最新内容往往首先出现在网络上;在科学交流中,最新内容可能先在项目论坛、学术会议上报告,然后才出现在科技期刊上。因此,仅仅依靠期刊是远不够的。

(2)有些学生在检索文献时,往往直接用自己论文题目进行检索,又由于论文题目比较宽泛,所以直接检索到的“相关文献”往往不多。首先要说,如果可以公开检索到的“直接相关”文献已经比较多,就直接质疑了学生论文的意义。但更重要的是,这种“不多”可能是一种假象,因为很多人没有用同样的词或词组合来描述同一个内容;而且,在一个研究问题中实际包含了很多具体的研究点,对于这些研究点往往存在着大量的文献,而这些文献是难以通过一个宽泛的题目来检索的,必须将研究问题解构为一系列的研究点,通过对这些研究点的具体检索才可能获得相关的问题。

(3)检索文献时,尤其要注重与自己研究问题的核心研究点相关的文献(包括在其他相关领域、以其他名称表示的研究文献),对此要充分保证“查全率”,避免在研究进行了很久后(甚至快“完成”时)才发现已经存在着对这个核心研究点进行了很好研究的文献、其结果做得比你的还好(而且你还无法证明你事先真没有看过)。同时,要注意随时跟踪检索文献。

(4)需要说明,检索文献的目的不是简单地证明“别人没有做过我的研究问题”,而是要了解和吸收前人别人在研究同一问题、类似问题和相关问题时的思想、方法、操作和分析。

(5)要注意追踪相关研究本身的参考文献,从中发现对自己研究整体有用、或对解决其中某个研究点有用的思路、方法和技术。其实,最有价值(或者最有威胁)的文献往往是通过这种途径“偶然”发现的。

④关于在学习过程中的逐步收敛

学生要在开题前的整个学习阶段考虑和分析自己的选题、定题和研究设计,而不是仅仅在通知定题前两个月才匆忙应对。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要求及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

范例:

一 :论文题目

从汤显祖《牡丹亭》中杜丽娘人物形象

——看“发乎情,止乎礼”的时代性

二:论文观点来源

“发乎情,止乎礼”出自《论语》,是古代形容男女关系的。发乎情,即人的情感在男女之间产生。止乎礼,就是受礼节的约束。汤显祖所说的“情”是指包括*爱之欲在内的人生欲求。可汤显祖在《牡丹亭》中强调真情,至情的时候,他始终指向的仍是社会现实,表现出对现世的.热情和对道德的关注,更重视“发乎情,止乎礼”的教育作用。

三:基本观点

《牡丹亭》中杜丽娘能突破自身的心理防线,逾越家庭与社会的层层障碍,勇敢迈过贞节观,为鬼时,以身慰情人;在死而复生之初,能婉言拒绝情人的求欢,“发乎情,止乎礼”。有人认为,这是汤显祖思想的矛盾性,它在突破传统的同时,又在墨守陈规,是一种退步。而我认为 “发乎情,止乎礼”符合了那个时代的特征,而在现代,在女性贞操观念淡薄,过度追求个性解放的今天,其伦理道德意义就更为重要了。

四:论文结构

全文共分七节及结论。

第一节《牡丹亭》:介绍汤显祖及其作品《牡丹亭》中的主要人物及内容。

第二节《杜丽娘》:杜丽娘是人们心中至情与纯情的偶像,对于人物的塑造,我认为主要受汤显祖的文学思想和当时人们思想信仰的影响。

第三节《萌芽》:主要论述《牡丹亭》中杜丽娘爱情观的萌芽。她一面悲叹青春的虚度,个人才貌的被埋没;一面又执着于自由、幸福的追求,“一灵咬住”,始终不放。

第四节《冲破》:《牡丹亭》中杜丽娘死了,可是她的死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新的斗争的开始。在摆脱了现实世界的种种约束之后,她果然找到了梦中的书生,主动地向他表示爱情,并以身慰情人,还魂之后还结为夫妇。

智能家居会展可行性毕业论文

家具毕业论文题目

你是不是要找家具毕业论文题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具毕业论文题目,仅供大家参考!

一、浅谈人机工程学在家具设计中的作用

二、基于生态文明建设下秸秆家具设计的创新训练

三、探讨中国家具装饰纹样演变

四、意必吉祥的清式家具装饰纹样分析

五、探析竹文化对现代家具设计的影响

六、SOHO办公家具的多功能化设计研究

七、基于感性工学与价值工程的家具设计评价

八、满族传统民居建筑中家具的研究

九、信息技术与家具专业课程整合模式的探讨

十、基于人体工程学的家具造型设计

十一、探讨纸质家具设计和家具材料的创新

十二、造型元素在家具设计中的情感表达

十三、基于儿童心理特征的幼儿家具设计原则探析

十四、室内空间设计与定制家具的关系探析

十五、从整体厨房家具造型设计看包装的创意设计

十六、论先秦美学思想对现代家具审美的启示

十七、儿童家具的可持续设计研究

十八、家具意象的认知机制研究

十九、基于家具余料利用方向的木质文化产品的分析

二十、中国家具创意产业艺术价值与构建核心竞争力对策研究

二十一、户外家具用遮篷的质量标准研究

二十二、明式家具结构造型的摄影表现分析

二十三、家具白乳胶中苯系物含量测定

二十四、明式家具的审美特征与现代中式家具设计

二十五、旧家具可持续生命周期设计探索

二十六、互联网时代的家具产品设计创新方法

二十七、软体家具在设计中的制造工艺研究

二十八、城市定制家具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

二十九、试论绿色家具产品设计概念的创新

三十、板式家具运输包装设计研究与探讨

三十一、以人为本理念下家具产品设计研究

三十二、智能家居对现代家具设计的影响探究

三十三、现代青少年家具的设计方向研究

三十四、浅论基于传统文化符号的当代家具设计

三十五、定制家具产品规划管理

三十六、高职院校家具设计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块的研究

三十七、寝室小家具设计浅谈

三十八、废旧木家具回收性能评估体系的构建与分析

三十九、试论明式家具榫卯结构的艺术之美

四十、壮族传统装饰元素在现代新材料家具中的应用研究

四十一、茶室设计中的明式家具与文人情怀

四十二、家具造型方法研究

四十三、明朝家具的设计及艺术特色

四十四、家具适应性设计在公租房空间的应用探议

四十五、浴室柜类家具质量水平研究及风险监测

四十六、多功能书房古典家具的创新设计

四十七、多功能新古典家具设计

四十八、漆艺镶嵌工艺在家具设计中的作用

四十九、气相色谱法测定木家具中五氯苯酚的含量

五十、中国传统色彩在现代室内及家具设计中的应用

五十一、家具中有害物质来源及标准化研究

五十二、明式罗汉床元素在现代家具中的表现

五十三、基于JSP和MYSQL家具销售网站的设计

五十四、高职家具专业微课程建设对专业建设的影响

五十五、家具设计评价中的功能与成本分析

五十六、简析文人对明代家具的影响

五十七、地域文化差异影响下的家具设计

五十八、废旧家具再利用研究

五十九、家具行业现状及质量状况分析

六十、3PL家具物流金融风险评价

六十一、汉代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具在绘画中的体现

六十二、我国家具行业电子商务物流的应用模式

六十三、智能化家具形态包装的创新研究

六十四、基于工业设计的原竹家具造型研究

六十五、木制家具表面装饰层及其检验

六十六、城市家具对城市形象的显现与影响

六十七、家具的可拆卸性及其设计研究

六十八、软体家具中软垫物的形态与配置探讨

六十九、家具设计教学的有效性研究

七十、谈室内家具设计与绿色生态的结合

七十一、浅谈现代家具设计材料的色彩美

七十二、试析家具设计中龙凤图案的装饰艺术

七十三、家具设计教学中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七十四、明式家具设计中虚实相生意境美的体现

七十五、物联网时代的智能儿童家具设计浅析

七十六、对现代家具把手设计要素的'再思考

七十七、家具设计中的环境因素研究

七十八、木工测量对家具生产与制造的影响

七十九、城市户外家具及其审美研究

八十、浅谈室内家具与陈设设计

八十一、家具的民族审美研究

八十二、关于室内设计风格与家具造型的相关性研究

八十三、初探家具对室内装饰风格的影响

八十四、基于符号学理论的家具意象构建研究

八十五、试分析现代红木家具的榫卯结形式

八十六、城市家具的趣味性设计探析

八十七、明式家具雕刻装饰图像与人文意义研究

八十八、基于物联网技术小户型组合家具的研究

八十九、基于多功能理念的厨房家具设计

九十、多功能家具的设计理念及设计方法

九十一、探讨明代家具的类型及用材内涵

九十二、从传统徽派家具看当代地域特色生态家具的设计开发

九十三、面料翻新旧家具效果与工艺探究

九十四、逆向工程方法在家具复杂零件曲面设计中的应用

九十五、对红木家具表面打磨处理的对比分析

九十六、基于有限元法的刚性结构家具框架仿真分析

九十七、浅析木家具表面漆膜的理化性能

九十八、基于秸秆板的板木家具关键制造工艺研究

九十九、养老院社交区域的家具设计研究

一百、轻量化拆组式绿色家居设计探索--以瓦楞板家具设计为例

一百〇一、中国历代古典家具风格特点探析

一百〇二、敦煌壁画中的唐代家具探析--以高榻为例

一百〇三、中国明清家具装饰纹样的研究

一百〇四、乡村家具设计的地域性文化思考

一百〇五、针对儿童家具设计的安全性研究

一百〇六、中国传统红木家具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一百〇七、老年人家具的造型设计与原则的研究

一百〇八、虚拟现实技术在室内及家具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一百〇九、浅析红木家具结构工艺与装饰工艺

一百一十、可视化木家具生产车间全程监控系统的构建

一百一十一、实木框架异型家具构件封边技术

智能家居(英文:smart home, home automation)是以住宅为平台,利用 综合布线技术、网络通信技术、 安全防范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音视频技术将 家居生活有关的设施集成,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程事务的管理系统,提 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并实现环保节能的居住环境。 智能家居是在互联网的影响之下物联化体现。智能家居通过物联网技术将家 中的各种设备(如音视频设备、照明系统、窗帘控制、空调控制、安防系统、数 字影院系统、影音服务器、影柜系统、网络家电等)连接到一起,提供家电控制、 照明控制、电话远程控制、室内外遥控、防盗报警、环境监测、暖通控制、红外 转发以及可编程定时控制等多种功能和手段。与普通家居相比,智能家居不仅具 有传统的居住功能,兼备建筑、网络通信、信息家电、设备自动化,提供全方位 的信息交互功能,甚至为各种能源费用节约资金。 智能家居的概念起源很早,但一直未有具体的建筑案例出现,直到 1984 年 美国联合科技公司(United Technologies Building System)将建筑设备信息 化、整合化概念应用于美国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哈特佛市(Hartford)的 CityPlaceBuilding 时,才出现了首栋的“智能型建筑”,从此揭开了全世界争 相建造智能家居派的序幕。 国内现状 智能家居作为一个新生产业,处于一个导入期与成长期的临界点,市场消费 观念还未形成,但随着智能家居市场推广普及的进一步落实,培育起消费者的使 用习惯,智能家居市场的消费潜力必然是巨大的,产业前景光明。 正因为如此, 国内优秀的智能家居生产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 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一大批国内优秀的智能家居品牌迅速崛 起,逐渐成为智能家居产业中的翘楚! 智能家居至今在中国已经历了近12 年的 发展,从人们最初的梦想,到今天真实的走进我们的生活,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 程。

5年左右。智能家居发展的时间并不长,智能家居的迅速发展“黄金时段”不过5年左右时间。智能家居系统包含的主要子系统有:家居布线系统、家庭网络系统、智能家居(中央)控制管理系统、家居照明控制系统、家庭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如 TVC平板音响 )、家庭影院与多媒体系统、家庭环境控制系统等八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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