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从熟语角度下手,就是中国的成语,俗语,在和西方的语言表达同一个意思的同时,表达方式有什么不同这涉及文化背景
my favourite book is harry 's written by Roling,this book a total of 7,it tells how harry potter and his friends Against the dark forces,and successed like this book very much cause it gave me with joy and ..
J.K.罗琳的行文风格和遣词习惯都比较规范,人物性格鲜活明快,情节线索清晰连贯,很少有晦涩和令人费解的地方,这使翻译工作相对来说比较顺利,并使我们在翻译中更容易得到乐趣。我个人认为,罗琳创作的《哈利·波特》与中国的武侠小说有相似的风格和魅力,那幻想中的魔法世界,那些千奇百怪的巫师法术,以及善与恶、正与邪两种势力的较量,都使我们看到武侠的影子。然而同时,《哈利·波特》又不像武侠小说那样脱离现实,它与我们,尤其是少年儿童的现实生活离得很近,诸如课堂,老师,学校生活,家庭作业,同学之间的各种微妙关系……无不体现着生活中每个孩子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我想,《哈利·波特》之所以受到这么多青少年读者的喜爱,就是因为孩子们在书中既能遨游于奇妙的魔法世界,又能时时在小主人公们身上找到自己普通生活的影子。《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引发网友的5大猜测书评5757tutu @ 2005-08-12 16:21——《哈利波特和混血王子》1990年,二十四岁的罗琳,是个单亲妈妈,因为找不到工作,只能靠着微薄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已和女儿。她正坐在前往伦敦的误点火车上,这时“哈利波特”这个名字咻地闯进了她的生命。透过车窗,她彷佛看见了一个黑发瘦弱,戴著眼镜的小巫师在对她微笑。从此以后,她总是窝在自家附近的尼可森咖啡馆里写作。因为没钱点餐,所以每次只点上一杯卡布奇诺,一字一字的写下“哈利波特”的故事十年后,“哈利波特”成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罗琳在一夕之间,就从不为人知的贫穷单亲妈妈,一跃成为蜚声国际的畅销作家。《哈利波特》在全世界所折起阅读风潮,更被誉为“文学界的披头四狂热”。罗琳说,《哈利波特》是一本会带给她快乐的书,毫无疑问的,对读者来说也是一样的。作为主角,哈利波特最不平凡的是他的身世和遭遇。论聪明他比不上赫敏,论家境他比不上马尔福。而每次让瘦弱的他化险为夷的是勇气和友情。并且,又是母爱让还是婴儿的他没有死在伏地魔的一个不可饶恕的咒语下。(邓不利多教授说过:“母爱是古老魔法的最原始一种,也是法力最大的一种。”)作者似乎要让读者明白这个世界上,爱是最伟大的,友谊则是最重要的。从第三集开始,哈利波特的世界就开始变得深沉黑暗。摄魂鬼伤害人的武器竟然是挖掘人最痛苦的回忆,并夺取希望和求生的渴望;伏地魔为了让自己复生,杀死了他的朋友和教父。而作者艺高胆大的地方就是,在这样一个残酷的世界,她塑造了“贫贱不能移”的韦斯莱一家人、魔法无边而又爱护弱小的邓不利多教授、能够温和平静地面对不幸的人狼卢平教授、“我很丑但我很温柔”的巨人海格,这些让人感觉人间有希望的正气角色。今年7月份,这本哈利波特第六部《混血王子》在各国同步上市。我有机会先把英文版从头到尾啃了一遍。整本书的风格有很大变化,比起哪一本都要黑暗,文笔也并不轻松,紧张的气氛被几次运用“韦斯莱一家的摆针仍旧落在‘生命危险’那格”很灵巧地表现出来。而语言十分精简,用“字字珠玑”来形容绝对不过分。这一集的结局比上一集还要残酷。16岁半的孩子一再地目睹最亲的人从自己身边死掉,却什么都帮不到。压在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而对于伏地魔的身世还会有更多的了解,并且让读者觉得这个魔法世界里的超级大坏蛋其实很可怜。其实他原本并不坏,只是出生后缺乏爱而变坏。邓不利多教授对伏地魔总有一种慈悲,觉得他可怜多过可恶。他从第一集开始便引导哈利波特认识自己的“魔法”。在恐怖蔓延的时候,卫斯理孪生兄弟费雷德和乔治则开设了恶作剧店,让人不忘记幽默和欢笑。他们的发明都是创意和幽默的结晶,并且意在告诉恐慌的人们:在面对艰难的时候,我们最需要的是一个完美的微笑。看完六本罗林的作品后,总结出她的写作特点:1.总有惊喜。2.总有大的悬念和小的令人好奇的地方,在后面谜底会被一个不漏地揭开。3.人物不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即使是我们认为也许无关紧要的人,或是以后不会被提起的人,都会有一段故 事,也许是后面的重要线索或伏笔。4.有很多语言都是有目的性的。5.总有新奇好玩的东西,会瞬间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好奇心,让人拿起放不下。6.有许多巧妙幽默的语言或滑稽的场景。(例如描写弗雷德和乔治的地方,哈利、罗恩、赫敏对马尔福的台 词,还有邓不利多的话也很有趣。)7.每一件物品都像模像样,描写得很细致,比如报纸、歌词、广告、告示等等的内容。8.哈利在面对伏地魔时总很侥幸。不管怎么说,这是部很有逻辑性,很奇幻,很经典,很精彩的作品,不火都难!
中国的成语,俗语,在和西方的语言表达同一个意思的同时,表达方式有什么不同。除此以外,你也可以从哈利波特人文社翻译版的一些错误入手。每部小说都有一些翻译错误,其中主要的就是文化差异,翻译者并不明白原作写的是什么。关于这个,网上有很多挑错误的帖子。一些咒语的名称,完全是根据咒语意思翻译的,但不知在其他语种翻译版中是否会如此。
别人写的并不是自己的看法与感受!所以还是自己写比较好吧!我觉的《哈利波特》中最伟大的是勇气与友情!!
J.K.罗琳的行文风格和遣词习惯都比较规范,人物性格鲜活明快,情节线索清晰连贯,很少有晦涩和令人费解的地方,这使翻译工作相对来说比较顺利,并使我们在翻译中更容易得到乐趣。我个人认为,罗琳创作的《哈利·波特》与中国的武侠小说有相似的风格和魅力,那幻想中的魔法世界,那些千奇百怪的巫师法术,以及善与恶、正与邪两种势力的较量,都使我们看到武侠的影子。然而同时,《哈利·波特》又不像武侠小说那样脱离现实,它与我们,尤其是少年儿童的现实生活离得很近,诸如课堂,老师,学校生活,家庭作业,同学之间的各种微妙关系……无不体现着生活中每个孩子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我想,《哈利·波特》之所以受到这么多青少年读者的喜爱,就是因为孩子们在书中既能遨游于奇妙的魔法世界,又能时时在小主人公们身上找到自己普通生活的影子。《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引发网友的5大猜测书评5757tutu @ 2005-08-12 16:21——《哈利波特和混血王子》1990年,二十四岁的罗琳,是个单亲妈妈,因为找不到工作,只能靠着微薄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已和女儿。她正坐在前往伦敦的误点火车上,这时“哈利波特”这个名字咻地闯进了她的生命。透过车窗,她彷佛看见了一个黑发瘦弱,戴著眼镜的小巫师在对她微笑。从此以后,她总是窝在自家附近的尼可森咖啡馆里写作。因为没钱点餐,所以每次只点上一杯卡布奇诺,一字一字的写下“哈利波特”的故事十年后,“哈利波特”成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罗琳在一夕之间,就从不为人知的贫穷单亲妈妈,一跃成为蜚声国际的畅销作家。《哈利波特》在全世界所折起阅读风潮,更被誉为“文学界的披头四狂热”。罗琳说,《哈利波特》是一本会带给她快乐的书,毫无疑问的,对读者来说也是一样的。作为主角,哈利波特最不平凡的是他的身世和遭遇。论聪明他比不上赫敏,论家境他比不上马尔福。而每次让瘦弱的他化险为夷的是勇气和友情。并且,又是母爱让还是婴儿的他没有死在伏地魔的一个不可饶恕的咒语下。(邓不利多教授说过:“母爱是古老魔法的最原始一种,也是法力最大的一种。”)作者似乎要让读者明白这个世界上,爱是最伟大的,友谊则是最重要的。从第三集开始,哈利波特的世界就开始变得深沉黑暗。摄魂鬼伤害人的武器竟然是挖掘人最痛苦的回忆,并夺取希望和求生的渴望;伏地魔为了让自己复生,杀死了他的朋友和教父。而作者艺高胆大的地方就是,在这样一个残酷的世界,她塑造了“贫贱不能移”的韦斯莱一家人、魔法无边而又爱护弱小的邓不利多教授、能够温和平静地面对不幸的人狼卢平教授、“我很丑但我很温柔”的巨人海格,这些让人感觉人间有希望的正气角色。今年7月份,这本哈利波特第六部《混血王子》在各国同步上市。我有机会先把英文版从头到尾啃了一遍。整本书的风格有很大变化,比起哪一本都要黑暗,文笔也并不轻松,紧张的气氛被几次运用“韦斯莱一家的摆针仍旧落在‘生命危险’那格”很灵巧地表现出来。而语言十分精简,用“字字珠玑”来形容绝对不过分。这一集的结局比上一集还要残酷。16岁半的孩子一再地目睹最亲的人从自己身边死掉,却什么都帮不到。压在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而对于伏地魔的身世还会有更多的了解,并且让读者觉得这个魔法世界里的超级大坏蛋其实很可怜。其实他原本并不坏,只是出生后缺乏爱而变坏。邓不利多教授对伏地魔总有一种慈悲,觉得他可怜多过可恶。他从第一集开始便引导哈利波特认识自己的“魔法”。在恐怖蔓延的时候,卫斯理孪生兄弟费雷德和乔治则开设了恶作剧店,让人不忘记幽默和欢笑。他们的发明都是创意和幽默的结晶,并且意在告诉恐慌的人们:在面对艰难的时候,我们最需要的是一个完美的微笑。看完六本罗林的作品后,总结出她的写作特点:1.总有惊喜。2.总有大的悬念和小的令人好奇的地方,在后面谜底会被一个不漏地揭开。3.人物不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即使是我们认为也许无关紧要的人,或是以后不会被提起的人,都会有一段故 事,也许是后面的重要线索或伏笔。4.有很多语言都是有目的性的。5.总有新奇好玩的东西,会瞬间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好奇心,让人拿起放不下。6.有许多巧妙幽默的语言或滑稽的场景。(例如描写弗雷德和乔治的地方,哈利、罗恩、赫敏对马尔福的台 词,还有邓不利多的话也很有趣。)7.每一件物品都像模像样,描写得很细致,比如报纸、歌词、广告、告示等等的内容。8.哈利在面对伏地魔时总很侥幸。不管怎么说,这是部很有逻辑性,很奇幻,很经典,很精彩的作品,不火都难!
作为对资本主义工业化和现代性的反拨,新时代(New Age)运动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英、美等发达国家产生,几十年来迅速发展,其影响力所及,上自大都市的知识界精英,下至乡镇社区百姓,日益形成声势浩大的文化风潮。1这一运动与全球化潮流一起给后现代文学艺术的发展带来巨大影响。可惜目前我国对全球化问题和文化冲突论都有相当多的关注和讨论,而对新时代运动却几乎没有什么介绍和了解,因而使我们无法看清某些重要的文艺现象所代表的西方非学院派的思想潮流,不能正确理解和评价某些轰动性的文学作品。如美国的《塞来斯廷预言》(又译《圣境预言书》)和苏格兰的《哈利。波特》。 90年代中期,《塞来斯廷预言》发行800万册;世纪之交,以巫术思维和魔法奇迹为背景的《哈里。波特》,能够在英美同时风靡影坛和书市,发行连创历史记录,达到3600万册。人文知识分子对此似乎无动于衷,评论界也是相当耐心和沉寂。似乎矜持的学者不愿对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加以评判。然而,以异教的凯尔特人的巫术传统为背景的《哈里。波特》旋风,以及由此引出的思想文化现象却绝不是局限在儿童文学的范畴里所能理解的。 梳理新时代运动的思想线索,关注其发展趋势,是我们了解西方当代文化格局及其内在矛盾的一个重要视角。国际上权威的未来学家托夫勒(Alvin Toffler)在《第三浪潮》之后,1990年推出《力量的转移:临近21世纪时的知识、财富和暴力》一书,结尾题为“对一个新的黑暗时代的渴望”。把新时代人所代表的20世纪晚期的全球精神复兴运动看成是以嬉皮士运动为先导的抨击世俗主义和工业文化的社会运动。他认为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势力,因为其性质就在于,它是继共产主义的集权主义之后,能够与西方资本主义及其民主政治体系相敌对的替代力量。为什么具有半官方身份的托夫勒对新时代运动如此担忧呢? 按照“新时代”理论,基督教的历史观把2000年当成一个重要的时间轮回周期。从基督的公元纪年以来,到20世纪的结束,刚好完成了一个时间循环。所谓“新时代”,指的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后基督教时代的来临,是一个与追求物质繁荣的资本主义现代性相背反的、叛逆基督教价值观并且对抗官方意识形态的时代,也是一个让精神性占主导地位的时代,其重要标志就是非基督教文化、即东方宗教、原始宗教和民间传统的全面复兴。与此相关的还有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建构,生态主义与女性主义的大联合等。 进入90年代,由于新时代所期待的重大转折时刻的临近,美国的新时代出版物激增,在各大报刊上发出声音,甚至成为一项市场潜力巨大的新产业。影星Shirley Maclaine公开宣称新时代的到来。媒体上出现诸如“新时代精神”、“新时代健康”、“新时代政治”、“新时代词典”,甚至“新时代婴儿起名书”一类语汇。互联网上与之相关的内容更是浩如烟海。在这种氛围中,美国的一部广为流传的预言式小说,承担起新时代精神代言人角色,它就是詹姆斯·莱德菲尔德1994年推出的《塞莱斯廷预言》2。该书被视为新时代的代表作,并且使新时代的思想普及到更加广泛的社会成员之中,对该运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部小说成功地结合了新的科学观和古老的启示预言传统,并且采用了既能体现异国情调又能产生叙事悬念的丛林探险故事的外在结构,因而在图书市场上大受欢迎,持续畅销不衰。莱德菲尔德在《塞莱斯廷预言》的前言部分对新时代运动做了回顾性的概观,他写到: 半个世纪以来,一种新的意识进入人类社会,这是一种只能被视为超验的、精神的新意识。如果你开始读这本书,那也许你已经觉察到某种变化,内心已经感受到这一点。 这种意识源于我们对生活发展方式的更高层次的感悟。我们注意到那些偶然事件,在特定的时刻发生,引出特定的个体,猛然间将人的生活引向一个新的重要的方向。也许,我们比以往任何时代任何人更能感知到这些神秘事件的深刻意义。 我们知道,生活其实是一种精神性的展现,这是个体的展现,它充满魅力。直到今天,任何科学、哲学或宗教都未能完全阐明这种精神性的展现。我们也知道,我们一旦明白正在发生的变化,一旦明白怎样参与这一隐秘的进程,充分重视生活中的这些神秘现象,人类社会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能够吸收传统的精华,从而创造一种人类有史以来孜孜以求的文化。当今评论界局限在儿童文学领域讨论此书,不能从深远的社会背景上思考魔法文学热背后的文化蕴涵。《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来自苏格兰首府爱丁堡,而苏格兰正是70年代以来新时代运动在英国的一个主要发源地。可以说《哈利·波特》旋风背后有更强大的文化思想风潮在起作用。从新时代运动的文化寻根性质及其对后现代艺术发展趋势的巨大牵引作用着眼,《哈利·波特》恰好同时满足了新时代理念的几个重要特征。她的轰动不只是文学艺术的成功,而且是一个标志新世纪文化冲突与文化走向的重要信号。 打开已问世的四卷本《哈利·波特》,最吸引人的奇妙世界莫过于那一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该校与近代教育传统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它不传授任何现代科学知识,专门传授法术和咒术一类前现代的秘传知识。该校全体学生用的课本《标准咒语》《魔法史》《魔法理论》,〈魔法药剂与药水〉〈怪兽及其产地〉5等,几乎没有例外都是新时代书店里的常备书和热销书。对于熟悉现代学校的美国或中国的儿童来说,似乎《哈利·波特》这样的幽暗写法带有典型的魔幻想象背景,读者难免会惊叹作者出奇的幻想编造能力。可是到过苏格兰城市爱丁堡的人都会理解,这个中世纪古城本身就以古城堡建筑为特色。作者的这种表现不是虚构的产物,而是以真实的生活实景为原型的。爱丁堡人不仅和我们一样生活在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时代,同时也生活在古堡幽灵般的中世纪文化氛围之中。假如你在参观了中央城堡那中世纪的建筑群后,顺便去体验一下街边的出售古董和各种巫术道具、苏格兰氏族名称和家谱书籍的小店氛围,再到巫术博物馆看看,那么你就会充分体悟到,给《哈利·波特》全书蒙上一层神秘、幽暗乃至阴森的背景色调的,与其说是女作家罗琳,倒不如说是爱丁堡那深厚的凯尔特文化传统。 作为对抗现代性和片面发展的高科技社会的内在要求,自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以来,一种文化寻根激情激荡在处于迅猛文化变迁中的人们心底,使他们在审美趣味上自觉地要求复归传统,重新通过艺术感知来寻找和确认自己的文化认同。弥漫在整个20世纪艺术中的原始主义风潮,不妨看作是这种以归根复古来抗拒激烈变迁引起的心理不适的自发反应。《哈利·波特》这部书的思想倾向,只有还原到反叛现代性的激进民间运动的脉络里,才能获得充分的理解。例如,西方基督教文化背景中的传统文学作品,总是千篇一律地丑化女巫,把巫婆刻画为邪恶形象,甚至称之为“魔鬼的情人”6。可是我们在《哈利·波特》中看到新的巫师群体形象。巫师不但不再令人厌恶,反而是引导俗人超脱于单调乏味的麻瓜世界的真正精神导师。这可以说是自文明史以来对巫师形象的重新建构。其意义,既是对基督教文明在历史上残害数以百万计的女巫罪行的彻底忏悔,也是新时代文化寻根在非基督教世界发掘传统价值的表现。 《哈利·波特》在文化寻根方面的又一层意义是凯尔特文化的复兴。我们知道,大英帝国作为现代工业革命的主要动力,全球化进程的先导力量,其古代的扩张动力始于对土地的需求。英格兰人对可耕地的需求导致对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凯尔特人领地的侵占,民族矛盾的历史根源就在于此。出自苏格兰的詹姆士6世即位英王后,反过来压迫苏格兰和爱尔兰人,理由就在于他们是“原始人”。英格兰人用武力侵占的方式来夺取他们的土地,把他们赶到少数保留地,“就象后来到美洲夺取印第安人土地一样。”7 现在为了反叛麻瓜的现代性,《哈利·波特》的主人公不得不回到前基督教时代,从“原始的”民俗宗教的巫术传统中汲取力量。还原到殖民者与“原始人”的数百年文化冲突格局中,《哈利·波特》这部魔法文学书的自觉文化认同也就很明确了。 不论是《塞莱斯廷预言》从玛雅废墟的神秘手稿寻求启示,还是《哈利·波特》为凯尔特的魔幻世界招魂复魅,这种世界文学想象的新变化从一个侧面体现着新时代运动的价值倾向
魔法小王子一书中,记录了罗琳的感受
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比如一篇文章的题名是《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发生的研究》,摘要的开头就不要再写:“为了……,对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的发生进行了研究”。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4、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分析一下人性不止是有两面,不只是黑色和白色,更多的时候是在灰色中游走。他的教学认真负责追求完美,但他总是用尖酸刻薄的语气掩埋他的温柔。也许他偏心,但他不过是表现的表里如一,不像别人是隐藏的。都说斯莱特林是坏的,但他一个斯莱特林为了救他心爱的格兰芬多女性时,求助的最伟大的格兰芬多却用这对她而言举手之劳的小事换取了他“anything”的承诺。他为了自己的悔恨和理念牺牲了一切,用自己别扭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别人的关心,是一个伟大的斯莱特林,伟大的混血王子。
我认为他一直都是生活在痛苦中,小时候是,成人之后还是。莉莉和霍格沃茨可能是他一生中遇到的最美好的两件事了。这两件事是对从小缺少关爱的斯内普最大的肯定和支持,莉莉一直都把斯内普当朋友,没有嫌弃厌恶他,小时候斯内普那令人发笑的衣服也没有使莉莉嘲笑他;在霍格沃茨里,斯内普得到的想必是和哈利一样的感受,想家一样的感觉。但是斯内普却分别背叛了对自己这么重要的两件事,所做的一些事使他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既内疚又痛苦。想要弥补自己的过错并不是很容易,斯内普几乎花了一生的时间以及最后的生命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不过幸好他最终是选择爱来忏悔,而不是用邪恶来遮盖自己曾犯的错。
思路:根据哈利波特的内容展开。
“爱可以战胜一切”。这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主题。对于爱,作者首先着重渲染的是母爱,并且渲染得震撼人心,催人泪下。
也正是因为这份母爱的力量,哈利·波特才得以大难不死,在以后的成长中屡屡绝处逢生。作者用浓墨重彩着力铺陈的是友爱。
小说中哈利、罗恩和赫敏三个孩子之间生死与共的友谊,对视友谊比生命更为宝贵的青春少年来说,自然能引起强烈的共鸣。爱情主要描写的是少年之间的懵懂恋情,写得朦胧含蓄,回味悠长,这也是作品中的一大亮点。
扩展资料:
从小被寄养在姨丈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与欺侮,然而就在11岁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原本是巫师,并且被录取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一员。
登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哈利开始了他的魔幻旅程,一切都那么新奇,在那里,他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和赫敏。许多魔法课程也正在等着他研习:有飞行课、黑魔法防御术、魔药学与变形魔法等等,当然还有让所有魔法师疯狂的魁地奇球赛。
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斯内普教授似乎总是对哈利不友善;哈利也无意间发现了魔法石的秘密。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滋长,哈利、罗恩与赫敏决定一同去探个究竟,凭借他们的勇敢智慧,哈利最终阻止邪恶阴谋的发生保护了魔法石,同时哈利也第一次直面他的宿敌:伏地魔。
【原创】哈7随想——延续的生命长河。 哈7中文版终于出版了,尽管包括书名在内的众多翻译至今还不习惯,但对于哈迷来说,这毕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收到哈7后欣喜了好久,一口气读完了,抱着书好几个晚上都激动得没有睡好。但由于学业的繁重,时至今日才有机会来发表一点感想。 可以说,是伴随着哈利长大的。几年前,幼稚无知的我第一次捧到书时,就被那个奇妙的巫师世界吸引了。最早是在家附近的晓风书屋读到《哈利波特与密室》的,已经是第二本了。记得书店里有一个色彩明快的大沙发,很少见,我和妹妹总是抢着去坐。午后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暖洋洋的,就这在这样的环境中喜欢上《哈利波特》的。那富有色彩的独特想像力一下子吸引了我。会飞的Ford Anglia汽车,分院帽,会说话的肖像,旋转变换的楼梯,用白兰地酒喂的小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总感到自己就身处在故事中,舍不得离开,放下书,每一次看到哈利乘坐霍格沃茨特快回到麻瓜世界中就有依依不舍的感觉。晚上躺在床上,月光透过书隙从窗前投下,我的思绪就飞到了远方那个美丽的城堡,想象着哈利和他的伙伴们所做的一切,激动得难以入睡。常常希望自己能收到一封猫头鹰寄来霍格沃茨通知书,一切都是一个美丽的梦。 在哈7中,作者更多地向我们纵向地描述了整个巫师世界。从过去到现在,再到将来。先是三兄弟和死圣的传说,更多的笔墨则花在了邓布利多身上,令人惊讶的他的童年和青年时代。确实,我们都和哈利一样只注意到他人生的成就和辉煌,很少有人想到他的过去。当然还有阿不福思以及莉莉、佩妮和斯内普。最让我想笑的是哈利小时候了,骑在玩具扫帚上顽皮地到处乱飞,和父母过着幸福的生活,想不到虫尾巴会背叛他们。还有小泰迪,多么可怜的孩子,他的童年似乎和哈利一样,失去双亲,但他也一定会在爱的光环下长大。我更加憎恨伏地魔,要不是他,有多少家庭不会家破人亡,有多少家庭可以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哈利和罗恩、赫敏的友情可以说经过了巨大的考验。罗恩,从第一部起,在巨棋阵上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和大智慧,就令我俯首称臣。麦格教授的巨棋阵更是刀光剑影,令人遍体生寒,其棋局的高难度也可想而知,成年巫师可能还过不了,但罗恩硬是赢了。一个才11岁的孩子!我要赞叹罗恩的勇气和所做的牺牲,又要惊艳于他棋艺的精湛。邓不利多也说他“下赢了许多年来霍格沃茨最精彩的一盘棋”。这个评价,足以说明貌不惊人的罗恩:不鸣则已,一鸣,则霍格沃茨乃至魔法世界都要为他震动。而罗恩的那句话也已成为了一个经典:“我来做一个骑士。”可知道,做这个骑士是意味着什么?还有,第三部中的那句话:“如果你想杀掉哈利,你就必须把我们三人都杀死!”罗恩一直默默支持着伙伴,但一边是全年级最优秀的学生,一边又是救世之星,他总受不到他人的注意,所以在第七部中,他才由于愤慨和失望离开了哈利,但最终又在熄灯器的帮助下回到了他们身边,使得三个人的友谊更加牢不可破,多么感人的友情。 还有弗雷德和乔治,《哈利波特》中一对风趣幽默的双胞胎,为我们带来了多少欢乐和笑声。在哈7中,他们诙谐的玩笑更使得哈利很长时间以来真正地笑了。然而,作者似乎并未他们安排一个令人满意的下场。至今无法接受弗雷德的死,一切都那么突然,他最后一刻都还在和珀西开着玩笑。当看到空气爆炸,城堡一侧被炸飞和那声痛心的惨叫,心就忽地下沉,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我一直希望那揪心的惨叫是弗雷德,乔治和罗恩发出的,只因珀西的死。不过悲剧还是发生了,弗雷德死时脸上还带着笑容,他一定还在快乐的国度中畅游,留下的只有深深的悲痛。 这么喜欢这对双胞胎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本人也有一个双胞胎妹妹,我们之间的关系时好时坏,微妙得让人捉摸不透。我们三天一小吵,两周一大吵,弄得家里少有宁静,父母也对此无可奈何。但更多时候,妹妹却是我最亲密的心灵伙伴,我们无话不谈;我们一起喜欢《哈利波特》,一起为弗雷德的离去而难过,一起对着家附近的电影院外巨大的哈5海报不好意思地笑;一个眼神,一个表情,我们就能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些什么。记得妹妹常常问我,如果我比她先死,她该怎么办?我笑着她的担忧和多愁善感,不以为然,几十年后的时候什么好担心的,说不定那时一切都变了,不过还是希望能和她一起来到这个人世,一起离开。前几天,在一家外国网站上看到一个采访,有人问乔治失去兄弟后怎么办,看到回答后总算有了些安慰。(. Rowling:I don’t think that George would ever get over losing Fred, which makes me feel so sad. However, he names his first child and son Fred, and he goes on to have a very successful career, helped by good old Ron.)勇敢地给自己一个微笑,把更多的欢笑和快乐带给周围的人,也不失为一种怀念的方式吧! 当然,最让我难过的是家养小精灵多比的死。多比的身世本来就让人可怜,前主人又是马尔福一家,受尽了不公正的待遇。他从第二本起就总是想尽方法地帮助哈利,悬停魔咒,封住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失控的游走球,很多做法甚至让我哭笑不得。但一切都是出于善心,一个小生灵发自内心深处的善良。如果我来写哈7,我一定不会让小精灵多比离开我们。一想到再也看不到那网球般的大眼睛和大耳朵,听不到那总是带点惊奇,抑扬顿挫的特殊声音,心中就一阵难过,眼泪也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前几天在街上,居然看到一家服装铺名叫多比,心就揪得紧紧的,好想哭。 还有斯内普对莉莉的爱。因为爱,他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保护哈利。或者还有恨吧,抑或是夹杂在其中复杂矛盾的感情罢了。他不被人理解,几乎所有人后来都不信任他,但他确实是霍格沃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校长之一。 又想到不管是在麻瓜还是巫师世界中,一代代的生命延续着,汇成生命的长河。邓布利多、莉莉、詹姆、卢平、唐克斯、弗雷德……许多人为了光明和正义倒下了,但他们肩负的使命总有人会完成,我们会永远记得他们,永远怀念他们,因为他们的死是伟大而永恒的。 最后是尾声。说实话,我一直没有办法接受十九年后,哈利和金妮成婚,有了三个孩子的事实,还有赫敏和罗恩,马尔福。倒不是因为对作者的这种安排不满,而是因为爱得太深,陷得太深,无法自拔,一直觉得哈利就在我们身边,就是我们的伙伴,而并非小说中的人物,所以自然无法接受。或者是害怕一切都结束吧!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同感。 想到一代代人,想到自己,耳畔又回响起宗璞的《紫藤萝瀑布》:花和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是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那小小的紫色的花舱里满装生命的酒酿,它张满了帆,在这闪光的花的河流上航行。它是万花中的一朵,也正是由每一个一朵,组成了万花灿烂的流动的瀑布。 怀念过去,《哈利波特》教给了我们许多许多,带给了我们快乐和感动;珍惜今天,继续感受着它的无穷魅力;憧憬未来,《哈利波特》系列在2107年时还会受那时人们的欢迎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它创造了一个在我们心中特别迷人的世界,并把我们带到了那里。伴随着哈利,我们一路走来,有欢笑激动,也有痛苦怀念,爱和感动在我们的心中。
分析一下人性不止是有两面,不只是黑色和白色,更多的时候是在灰色中游走。他的教学认真负责追求完美,但他总是用尖酸刻薄的语气掩埋他的温柔。也许他偏心,但他不过是表现的表里如一,不像别人是隐藏的。都说斯莱特林是坏的,但他一个斯莱特林为了救他心爱的格兰芬多女性时,求助的最伟大的格兰芬多却用这对她而言举手之劳的小事换取了他“anything”的承诺。他为了自己的悔恨和理念牺牲了一切,用自己别扭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别人的关心,是一个伟大的斯莱特林,伟大的混血王子。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云里雾里,火眼金睛
思路:根据哈利波特的内容展开。
“爱可以战胜一切”。这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主题。对于爱,作者首先着重渲染的是母爱,并且渲染得震撼人心,催人泪下。
也正是因为这份母爱的力量,哈利·波特才得以大难不死,在以后的成长中屡屡绝处逢生。作者用浓墨重彩着力铺陈的是友爱。
小说中哈利、罗恩和赫敏三个孩子之间生死与共的友谊,对视友谊比生命更为宝贵的青春少年来说,自然能引起强烈的共鸣。爱情主要描写的是少年之间的懵懂恋情,写得朦胧含蓄,回味悠长,这也是作品中的一大亮点。
扩展资料:
从小被寄养在姨丈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与欺侮,然而就在11岁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原本是巫师,并且被录取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一员。
登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哈利开始了他的魔幻旅程,一切都那么新奇,在那里,他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和赫敏。许多魔法课程也正在等着他研习:有飞行课、黑魔法防御术、魔药学与变形魔法等等,当然还有让所有魔法师疯狂的魁地奇球赛。
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斯内普教授似乎总是对哈利不友善;哈利也无意间发现了魔法石的秘密。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滋长,哈利、罗恩与赫敏决定一同去探个究竟,凭借他们的勇敢智慧,哈利最终阻止邪恶阴谋的发生保护了魔法石,同时哈利也第一次直面他的宿敌:伏地魔。
《哈利·波特》系列彰显了众多主题,比如忠诚、善恶、死亡、勇气等等,但要论其最大的主题,当属“爱”。毋庸置疑,J·K·罗琳的著作围绕的她常记于新的就是爱,正式爱这个主题,驱使角色去做他们该做的事。
思路:根据哈利波特的内容展开。
“爱可以战胜一切”。这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主题。对于爱,作者首先着重渲染的是母爱,并且渲染得震撼人心,催人泪下。
也正是因为这份母爱的力量,哈利·波特才得以大难不死,在以后的成长中屡屡绝处逢生。作者用浓墨重彩着力铺陈的是友爱。
小说中哈利、罗恩和赫敏三个孩子之间生死与共的友谊,对视友谊比生命更为宝贵的青春少年来说,自然能引起强烈的共鸣。爱情主要描写的是少年之间的懵懂恋情,写得朦胧含蓄,回味悠长,这也是作品中的一大亮点。
扩展资料:
《哈利·波特》是英国作家J·K·罗琳于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年轻的巫师学生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根据作者J·K·罗琳的介绍,这个故事的灵感是1991年她在从曼彻斯特到伦敦的火车上萌发出的。她当时经常在爱迪安堡的一家咖啡馆中撰写第一集小说。
尽管J·K·罗琳一再说明,在开始写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时没有针对特定年龄层读者的想法,但是出版社在出版第一部的时候,显然把读者群定位在9到15岁的青少年。
《哈利波特》不属于正统文学,活该被毙。
这是一本魔幻小说,而且主人公是一个有魔法的人,而且他在魔法学校学习的过程中,经历了很多的事情,而且也遇到了很多朋友,然后也得到了老师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