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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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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就算有人在这给你写了,你查重也肯定过不了,老老实实自己写吧。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选题是论文写作的首要环节。选题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论文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新颖性、先进性、开创性、适用性以及写作的难易程度等。下面重点谈谈选题的原则:1.要客观需要,颇有价值。选题要根据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例如“企业联盟问题研究”,就是这样。正如一汽集团李启祥副总经理说,我国汽车与国外的汽车竞争,无论是技术、质量、品牌、功能、成本和规模经济等都比不过人家,只能靠一体化,战略联盟,与“大众”合资进入世界大汽车集团,靠国外发展自己。因此,关于战略联盟的研究,既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又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2.要捕捉灵感,注重创新。论文的生命在于创新。创新的含义非常广泛,是指一种新的观点,创立新说,新的论据(新材料),新的补充,新的方法,新的角度。也有人说创新指研究的内容是新的,方法是新的,内容与方法都是新的。还有人认为创新指独特见解,提出前人未曾提出过的问题,纠正前人的错误观点,对前人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和简化等。由上可见,一篇论文总要有一点创新,否则就算不上真正的论文。创新靠灵感,灵感靠积累。只有在长期的艰苦砥砺中才能偶然产生一点思想的火花,而这稍纵即逝的思想火花就可能变成学术创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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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本科范文一万字带有英文翻译和引言的会计毕业论文,首先要明确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方向,确定研究问题和主题,以便在余下的内容中结合各个章节进行研究。在整理研究材料之后,一般将研究分为几个步骤,如引言、正文、结论和建议等。正文应该包含对相关文献、实证分析等的叙述和描述,并有助于实现毕业论文的研究目的。最后,在结束语中,需要总结所有的结果,提出建议和发展趋势,以及翻译英文资料。
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目标的探讨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 ,已成为企业家和经济界人士的共识。我们之所以说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因为它是通过价值形态对企业资金运动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因此,加强财务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关键。我们应从成本控制入手把财务管理目标推向一个新阶段,这是企业目前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关键词: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目标引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 ,已成为企业家和经济界人士的共识。我们之所以说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因为它是通过价值形态对企业资金运动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 ,都与财务管理有关 ;企业的生产、经营、进、销、调、存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的反映和调控。企业的经济核算、财务监督 ,更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 ,它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是一种客观要求。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指企业财务管理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所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它是企业整个财务管理工作的定向机制、出发点和归宿。财务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资金运动的特点是循环往复地"流动"。资金活 ,生产经营就活 ,一"活"带百"活" ,一"通"就百"通"。如果资金不流动 ,就会"沉淀"与"流失" ,得不到补偿增值。正因为这样 ,资金管理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亦是一种客观必然。财务管理是一个完整的循环活动过程。一般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分析、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财务监督、财务检查、财务诊断等环节。这些环节中的活动不仅与企业管理息息相关 ,而且都处于"关键点" ,而"关键?quot;是控制和管理的核心。财务管理区别于经济管理中的其他管理工作 ,具有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灵敏度高等特点。因此 ,抓企业管理应以抓财务管理为基础,为入手点。这样 ,既可以抓得实在 ,又揪住了"牛鼻子"。并把财务管理中的成本核算与控制全方位地引入到企业财务管理中去,既包括产品成本,也包括人才成本等,而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成本控制必须首先是全过程的控制,不应仅是控制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应控制的是产品寿命周期成本的全部内容,实践证明,只有当产品的寿命周期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才会显著降低;而从全社会角度来看,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达到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能否取得成功,更重要的是还取决于企业领导对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的重视程度;否则,再好的成本控制制度也形同虚设,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财务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我们应从成本控制入手把财务管理推向一个新阶段,这是企业目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着重探讨企业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管理目标等问题。(一)、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管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大约在15-16世纪,地中海沿岸一带的城市商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初期的股份制公司的出现要求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诞生了。但这个时期的财务管理还仅仅只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附属部分,还没有自己的独立职能,也缺乏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因此,这只能财务管理的荫芽时期。到了19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产业革命进入完成时期,随着股份制公司的不断扩大与逐渐完善,为了适应怎样筹集资本、发行股票,怎样分配利润的需要,才产生了专业化的财务管理。我国企业管理和理财的发展应该说是走过弯路、付出了相当的代价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企业管理与财务管理不是以追求企业效益为目标,收益分配是按劳分配口号下的平均主义。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1993年,党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实行科学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才被重视起来。目前,国有企业正在加快企业改制工作。单一的国有企业正朝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混合型经济形式发展,经营者与企业职工持股使国有企业和广大员工真正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之后,将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与法人治理实体。建立现代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与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迫切更高的要求。三、 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主体和责权明确的法人实体,必须要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建设一个团结、开拓、廉洁的领导班子是搞好企业的关键。从防止腐败着想,企业必须加强监督作用。正如交通规则一样,没有红灯的约束,就没有绿灯的自由。在企业约束机制之中,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要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财务工作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对于不按财务制度办事的人,要改于抵制,直至向上级反映情况。企业的财务人员从根本上说来,是对企业资产负责,而不是对某个具体的总经理负责,而从法治上说,又必须保护财务人员的职责与个人权益,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四、 财务管理要掌握好新形势下的合理利润分配,调动各层次人员积极性。利润分配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投资者的决议对企业净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在企业中起到杠杆作用,它对正确处理企业与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多年来,我国企业利润分配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按劳分配"的口号下,实质上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极大地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这也是不少国有企业长期处于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个厂长、总经理工资收入与一个普通员工相差无几,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是不合理的。有一些厂长、总经理辛辛苦苦干了几十年,临到退休才发现自己"一无所有",心理不平衡。个别人竟敢铤而走险,知法犯法,贪污受贿,形成所谓的"五十九岁现象"。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一个科技工作者收入同一个体力劳动者也相差无几,这也是利润分配十分不合理的现象。在利润分配上吃"大锅饭"是一种落后意识,是有很大危害的。改革开放以后,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实质就是打破利润分配的"平均主义"。小平同志又提出"科技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号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这就是为利润分配进一步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目前,科技工作者可以以科学技术入股分红,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等,可以说是利润分配在新形势下的必然结果。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将成为企业的主要利润分配形式,职工持股,经营者持股将使企业和员工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润则视其参股比例不同而不同。在这种新形势下,企业的利润分配如何才能更合理,更能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从而调动各层次、各种人员的积极性,是财务工作者面临的一个新挑战。本文摘自:
不同的学校对于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不同,一般非211、985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字数在6000字——8000字左右,一些要求较高的专业或者重点院校则要求论文字数高达10000字左右或者以上。论文各部分字数的大致要求:1、文献综述字数在1000字——3000字之间。文献综述是在确定了选题后,在对选题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述。2、正文字数要求在6000字以上,原则上不超过10000字。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内容,是整篇论文的核心所在,占论文的绝大部分篇幅。包括引言、正文、结论或结束语三大部分。3、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避免过宽、过大、过空,要能准确反映论文的实质性主题内容,包括研究的范围、层次和深度等。4、摘要论文的中文摘要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概要、作者的突出论点和新见解。学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般不少于200字。5、关键词一般为3——5个。关键词根据论文正文内容及论文主题选取。英文关键词要与中文关键词一一对应。6、致谢一般不超过300字。致谢可以对下列方面表达谢意: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本科论文字需要看专业,一般至少要求有八千字到一万字左右,而且这个是正文的要求。
不是。1万字=2万字节,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要求在10000字以上,不包括文献综述和外文文献翻译,摘要的字数为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文献综述1篇,2000字左右,翻译外文文献2篇。翻译的外文文献应主要选自学术期刊、学术会议的文章、有关著作及其他相关材料,应与毕业论文(设计)主题相关,并作为外文参考文献列入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文献。每篇外文文献翻译的中文字数要求2000-3000字,并在每篇译文首页用“脚注”形式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这年头太多,实在不放心可以去找国涛期刊。1.专题型论文。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 2.论辩型论文。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
医学毕业生毕业论文2篇
在西学东渐背景之下,我国医学开始了近代化进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医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目的:评价问题式教学法(PBL)教学模式在郑州大学20XX级本科临床教学中的效果。方法:将郑州大学20XX级共计354名临床医学生随机分为2组,分别进行PBL教学和LBL教学,比较两种方法的教学效果。结果:PBL教学班学生期末理论考核成绩、综合能力LBL教学班学生明显提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结论:PBL教学法适用于本科临床教学,能够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问题式教学法;临床医学;高等教育
目前我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过程中,大多数授课仍以传统教学模式(LectureBasedLearning,LBL)为主,LBL是以教师为中心,采取学生集体)灌输式教学;临床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其学习兴趣不易提高。由于临床医学专业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这种单向传输、死记硬背的被动教育模式不能激发医学生学习兴趣,锻炼其临床思维。如何训练和加强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成为了现代医学教育的首要问题。问题式教学法PBL(Problem-BasedLearning,PBL)源于20世纪20年代,以问题为中心,进行开放性、探索性的学习模式,是国际上较新的一种教学方式。该模式实施的主要方法是提出问题-收集资料-小组讨论-课堂讨论-老师总结。该方法以学生为主体,强调临床问题在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性,通过对针对性临床问题的探讨,提高医学生对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培养临床思维,由此解决医学生的单向传输的学习问题。郑州大学临床医学系于2006年引入这一教学方法,经过几年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我校特色的问题式教学法。虽然PBL已经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并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效益,但对于高等教育临床医学生,尚未有但PBL教学法是否达到了之前的预期效果,我们仍没有客观的评判指标。因此,我们此次的研究旨在通过客观的调查来评价问题式PBL教学模式在本科教学中的效果教学模式在郑州大学临床医学20XX级本科教学中的效果,以期为PBL教学法广泛的推广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1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郑州大学20XX级临床医学五年制全体学生共计记354名。以班级为单位分成2组,实验组32人接受问题式教学法(PBL组),对照组322人采用传统教学法(LBL组)。两组学生在年龄、性别等方面无统计学差异(P>)。
研究方法
实验设计
我校临床医学学制为5年。所有医学生接受全部临床专业课程。对照组根据我院课程的大纲要求采取传统授课方法。实验组,采用PBL教学法,具体方法如下:传统教学与问题式教学相结合。传统教学主要以系统性讲解理论知识为主,问题式教学主要以学生讨论为主,课前由老师设计病例发给学生,让学生自学,课堂上由老师引导进行讨论分析病例。
观察指标
(1)期末理论考核成绩:采用相同试卷对两组医学进行理论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包括临床医学5年制所有专业课程,包括妇产科学、儿科学、外科学、老年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传染病学。
(2)效果评价:自制临床医学教学效果调查问卷,主要包括:①综合能力评估: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学习兴趣及主动性的提高程度、自学能力等方面,每个条目包括显效、有效、一般、无效四个选项;前二者定义为“有效”;②是否考研。采用不记名填写问卷方式。以上从客观和主观上分别评价两种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统计方法根据观察指标数据类型的不同,应用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计量资料用X±SD表示且采用检验,P<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检验水准为=。
2结果
基本情况:共调查PBL组32名,收回有效问卷29份,有效率;调查LBL组354人,收回有效问卷293份,有效率。
期末理论考核成绩
期末理论考核科目包括:妇产科学、儿科学、外科学、老年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传染病学;考核成绩结果显示:与LBL组相比,PBL组学生在所有考核科目中具有较高的成绩,两组在妇产科学、儿科学、外科学、老年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传染病学的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见表1)。
效果评价
考研率
在考研率方面,PBL组为,LBL组为,两组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
综合能力评估
总体上,大多数PBL组的同学对PBL教学法较为满意并能很快适应这种教学方法,与传统教学法相比,实验组同学认为PBL教学在搜集文献资料、培养自学能力、建立正确的临床思维方式、培养团队写作能力、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更有优势,而在提高学习效率、提高学习积极性方面差别不大,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方面存在劣势(表2)。
3讨论
我国目前医学院校仍多采用传统的授课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教师将知识高效、准确地传授给学生,并极大地节约了教育资源,这种教学法至今仍是其他教学法不可替代的。①但对于医学生,过于重视知识的重要性,而忽略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对其以后适应临床工作是不利的。②PBL教学,将医学生置于临床问题中,有利于调动医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转变学生思维方式,有利于学生独立思考、理论结合临床,灵活应用知识,有利于加强人际交往能力和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促进学生运用和巩固所学知识,并培养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③经过几年的探索,郑州大学临床医学系已形成了一套以基于问题教学为主体,辅以理论知识串讲的PBL教学法,但PBL教学在国内仍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同学们普遍反映由于减少了老师串讲的环节,对知识的全面掌握存在欠缺,这一点仍需教师在今后课程和问题的设置上增加知识的覆盖面,尽量缩小同LBL教学法在构建学生知识深度和广度上的差距。通过对PBL组调查问卷、两组考试成绩、考研率的分析,PBL教学法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团队协作意识及表达能力等方面显示出了其一定的优势,适合在临床医学本科教学中推广。
注释
①于述伟.LBL、PBL、TBL教学法在医学教学中的综合应用.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1(5):100-102.
②Prince,(PBL)(4):394-401.
③田金徽,刘爱萍,申希平等.PBL教学法在循证医学教学中的应用效果评价.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1(1):39-43.
【摘要】在我们目前开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轨合一”培养模式下,研究生的临床思维和技能得到加强,但是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减弱,人文精神和医德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多年实践使我们体会到,科室在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尤其在人文和道德培养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而研究生的培养又能促进科室的建设和发展,两者相辅相成。
【关键词】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科室
1998年我国开始试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出了大批高层次的人才。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推进,为了完善我国医学人才培养体系,2009年《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这一背景下,医学教育部门近年开展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轨合一”培养模式的尝试和探索。虽然在这种模式下,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思维和技能得到加强,但是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减弱,人文精神和医德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1-2]。在研究生培养的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充分发挥科室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对研究生素质的全面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能到达促进科室建设与发展的双赢局面,也是科室建设的必由之路。
1提高认识,把研究生培养作为科室建设的的重要工作
改善医务人员的学历结构
研究生教育是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尤其是我院南楼的特殊工作性质,医疗保健工作任务繁重,医务人员渴望提高医疗科研水平,提高自身素质。研究生教育的实施,能够缓解了这方面的突出矛盾,为培养高素质的保健人才,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科研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以我院南楼消化科为例,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通过研究生教育,改善了科室人才结构,缓解了人才断层状况,而且开拓从事医疗保健工作的医务人员的视野,有助于将他们所获得的知识,转换为临床实际的工作能力。目前,我科中级职称以上医师获博士学位者占,有研究生学历者达100%。
研究生学位课题与科室学科发展的方向紧密结合
为了使研究生所完成的学位论文能够与科室建设的具体规划相一致,达到通过培养研究生,促进科室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目的。我们在研究生科研立题时,重视强调将选题与老年消化疾病的临床实际紧密结合,与科室承担的科研课题相结合,并要求研究生要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突出课题的创新性。积极采用先进的分子生物学技术和生物信息学技术完成学位论文。在大家的团结协作下,老年消化实验室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开展研究工作,如制备抗体、纯化和鉴定蛋白、提取质粒、细胞培养等都逐步开展起来。既保证了学位课题的完成,又为科室获得高层次的科研课题和争取高等级的科技成果奠定了基础,先后获得了多项军队重点课题和国家自然基金课题,为今后科室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始终坚持大局意识
科室在研究生选题、课题论证、实验步骤、论文写作、临床实践等方面,各位导师都能够互相通气,主动协商,步调一致。营造一种既重视团结、和谐的气氛,又要坚持对研究生严格要求、在科研工作中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保证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的圆满实现。互相信任是做好研究生工作的基础。科室老专家在这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其十分尊重科室对研究生的培养意见。对研究生在课题完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科室也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保证了研究生培养和科室建设同步发展。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实践,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始终坚持大局意识,是科室发展的关键。
2为研究生完成高质量的研究课题努力创造条件
我院南楼临床部承担着繁重的临床医疗保健任务,在这种情况下,临床科室的学科发展,尤其是科研课题的完成,很大程度上需要研究生来完成,他们是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因此,研究生实验工作的顺利与否不仅关系到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完成,而且与整个科室科研工作与学科发展有直接的关系。站在这个高度上,科室对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应真正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帮助,将他们在实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作为大事来解决。为适应研究生学位课题研究的需要,近年来,我院老年消化研究室在南楼临床部和老年医学研究所领导的'支持以及科室的共同努力下,经多方筹措,先后添置了二氧化碳孵箱,低温冰箱、高速低温离心机等实验设备,为研究生的培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如遇到需要某些实验设备,科室不能解决时,积极同其他实验室协调,保证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科室不仅为本科室研究生完成科研论文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实验条件,还吸引了其他科室的研究生来我科室做实验。通过连续培养研究生,不仅使科室的研究方向进一步明确和稳定,而且通过一定深度和难度的科研工作,真正的促进了科室整体学术水平的提高。
3重视研究生能力的培养
研究生和本科大学生的主要区别在于“研究”和“学”字上。研究生与本科生教育最大的不同是,研究生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自主学习、独立工作、独立研究的能力。研究生除了继续深入学习前人的知识和技术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在今后的科研实践中,注重利用各自的优势培养科学的思维。研究生不仅仅是单纯地参加科研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让其了解所参加的科研课题的立题过程、意义及现阶段实验在整个课题中的作用等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了培养自我学习能力,科室要求研究生都要在阅读大量文献包括专著和专业期刊基础上,在科室完成一次本研究方向的公开性学术讲座。培养和训练研究生学会找书、读书,学会收集、识别有价值的信息,并有机地和自己的研究方向结合的学习能力。研究生具有思维敏捷、易于接受新信息、勇于创新的特点。他们上进心强,攻读学位期间,都希望通过努力完成较高水平的学位论文,并发表文章。为达到培养高层次的科技人才目的,科室十分重视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研究生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科研工作完成学位论文。根据攻读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来源和工作年限,结合个体素质、能力、个性基础等方面的差异,科室合理安排工作。外地生源的研究生,即使是科学学位研究生,入科后也安排在临床先熟悉情况。对于本科室来源的研究生,尽可能给一定的时间,在实验室开展并完成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创新性的课题,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
4重视科室在研究生人文和道德培养中的作用
人文精神和道德教育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不可或缺的部分,目前在”双轨合一”培养模式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时间长,很多专业课程改为夜间上课,人文精神和道德教育培养时间减少,加之带教导师忙于临床工作,常常忽略人文精神和道德教育的传授,出现了人文精神和道德教育弱化的弊端[1,3-4]。在医疗过程中,患者不仅需要治疗生理上的疾病,更多的人越来越注重心理及思想上的关怀,一个医师没有人文修养时,是无法应对患者因病而衍生出来的许多其他问题的。人文思想教育可以提升医学生的道德伦理、明辨是非及人际沟通能力,有助于提高医疗水平。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人文精神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曾说过:“医师应具有优秀哲学家的一切品质:利他主义、热心、谦虚、冷静的判断、沉着、果断、不迷信。”因此作为医务人员应树立“医者仁心”的观念,以治病救人为本,以仁爱精神为准则;还需在医疗实践的过程中牢牢树立“医德至上”的理念,做到大医精诚,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5]。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时间长,导师在带教过程中言传身教,培养研究生对患者的态度和言行,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提高研究生与患者沟通的能力,是研究生人文培养的重要环节,而且临床期间不仅是导师的单独指导,更多的是需要科室多名带教老师共同协作,他们对于患者的态度及言行直接影响着所带教学生的对于医患关系的理解。因此,科室重视对研究生的人文和道德培养,是切实保障新的培养模式下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的关键。
5讨论
教学相长,共同提高。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不仅提升了科室医务人员的全面素质,同时也促进了导师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研究生所做的工作绝大部分是本学科前沿性的课题,这就要求导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更新知识、把握学科发展动态。导师的人文道德影响了研究生的发展,也要求导师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实践使我们体会到,科室在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生培养也对科室的业务建设和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唐乾利,刘明,蒋秋燕,等.“双轨合一”模式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分析及培养思路研究[J].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15,37(5):748-751.
[2]冯静静.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轨合一”模式研究[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4,12(17):70-71.
[3]向征,康清杰.我国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J].亚太传统医药,2015,11(12):136-137.
[4]李晓峰.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下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思考[J].继续医学教育,2015,29(7):30-31.
[5]王国栋,陈潇卿,李葳,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的人文思想[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13,20(4):351-352.
现代医学发展过程中,随着医学检验到检验医学的飞速发展,在患者的临床诊疗工作中,检验医学结果为临床医学诊疗工作提供着重要的客观诊断和疗效判断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医学检验论文,供大家参考。
临床医学检验质量控制问题研究
医学检验论文摘要
摘要:目的:探讨临床医学检验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方法 :本次选取我院2013年5月-2015年5月收治的医学检验患者200例,随机分组,就常规检验管理(对照组,n=100)与依据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行针对性管理(观察组,n=100)的效果展开对比。结果:观察组选取的标本检验患者准确率为98%,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观察组患者临床检验满意度为98%,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结论:针对实验室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对策,包括标本采集、检验仪器设备和试剂、检验人员等多方面管理,可提高检验质量。
医学检验论文内容
关键词:医学检验;质量控制;问题;对策
现代医学中,临床检验为重要内容,可为疾病诊治、监测、预后评估提供准确参考依据,随着医疗科技取得的卓越发展成就,医学检验技术随之也不断发展,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是保障疾病有效诊断和控制的关键,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故重视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对提高治疗效果,改善医患关系意义重大[1]。本次调查选取临床检验患者,随机分组,就加强质量控制管理与常规管理成效展开对比,现 总结 结果如下。
1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3年5月-2015年5月收治的临床检验患者200例,男104例,女96例,分别行化学检验、微生物检验、免疫学检验、血液学检验等。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00例,两组间一般情况无明显差异(P>),具可比性。
方法
对照组在检验过程中应用常规管理方案,观察组重视针对存在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对策并实施,具 体操 作步骤如下:
质量控制问题:
(1)标本采集问题:受检者饮食、运动、所用药物均可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同时,患者地理位置、年龄、性别、民族也可影响检测结果。采集标本时,需嘱患者将正在使用的药物停用,在安静或正常活动下对标本采集。但若操作不当,如完成静脉血采集后,将血液直接在试管内注入,而针头不拔掉,会出现标本溶血。从正输液的手臂血管行采血操作,会稀释血液标本。
(2)试验和检验设备问题:仪器保养不妥、仪器老化,均可使检测的灵敏度受到影响,在准确性上出现问题;因检验人员水平有限,或未掌握仪器的功能,标准操作,注意事项,引发检验过程中出现问题;如试剂更换时,相关仪器参数未改变,规范保存样品的意识不强,诱导操作失误,促使检测结果出现较大的误差。所应用的试剂,未按规范要求设定,有误差事件发生。
(3)人为问题:医疗科技在近年发展迅猛,检验仪器渐趋高端,有越来越高的自动化程度,但仍需人来对各项操作完成。故检测试验中,检验人员操作误差是引发结果误差的主要原因之一。人员操作误差主要包括:样品暴露时间过长、操作习惯不标准、样品检测峰面积积分存在习惯上的差异及对检测结果的重视度不足等,均可引发不良事件发生。
(4)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室内质控即室内质量控制,重视室内质控的开展是监测仪器设备、检验方法、操作环境、过程、试剂等稳定性检测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获取正确检验结果的风向标。实验室间质量评价为室间质评,加强室间质评,可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评价,确保结果与其他单位一致或具可比性。
(5)检验分析后问题:医学检验中,结果的复查和审核为最后一道保障质量的防线,检验人员通常对先进仪器设备过分依赖,易有出错 报告 的情况,如全自动血液分析仪检出异常结果,未按人工规则复查,出具错误报告等。
应对 措施 分析:
(1)检验前质量控制:①保证标本质量:采集样本前,重视应用人文关怀理念,与患者及家属积极沟通和解释,对病情、情绪、生理变化了解,将所需检查项目的目的、意义、采样和自留样本注意事项、影响检查因素告知,以提高配合依从,在平静、安静状态下完成采集,保障了样本的真实、合格,避免了由此引发的误差事件。②样品合格:严格执行三查七对采集,确认和核查患者信息,标本采集时,对时间、部位、体位、取样方式、数量严格要求。如采集血样,通常在空腹16h内,早上9:00前,患者保持平静、安静正常状态进行。尿标本采集时,患者需饮食规律,避免性生活、 体育运动 、饮酒,女性月经后采集,需注意清洁尿道口、外生殖器及周围皮肤清洁,以避免被经血、阴道分泌物污染。样品一经采集,即具实效应,需及时送检,若不具备及时送检条件,需正确存放,以防变质或变性,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2]。
(2)检验中质量控制:①仪器维护:仪器正常运行在检验过程中意义重大,检验人员需做好保养和维护,定期性能评价和校准,确保性能稳定和正常运行,一旦有问题出现,需向供应商及时通知,更换或 修理 。同时培训检验科医技人员,防止人为操作失误。②需保证检验试剂合格,对试剂保存环境、时效严格管理,启用前需注意防保质期和生产日期,避免因试剂失效或变质诱导结果错误。建立保管和使用试剂制度,确保有效性和安全性,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③提高检验人员综合素养:现代仪器均为精细化操作,检验人员需具备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故需加强技术操作培训和业务学习,娴熟掌握仪器操作规程、检测原理、干扰因素、检测结果的图形、数据,报警的含义及如何维护,保养调试,掌握性能评价和校准标准,防范操作失误。同时,要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爱心,与自身技术水平结合,针对患者疑问,合理做出解释,主动与其他科室交流,对患者病情进行了解,并与临床症状结合,对结果是否准确做出评估,以使自身检验能力提高。
(4)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管理:检测标本前,校准仪器,行室内质控,对仪器设备各项检验参数和性能检测,正常状态下,才可对标本检测。如失控,需记录,并分析原因,积极纠正,再行检测。注意质控品精密度。重视室间质评,确保检测结果与其他单位具有一致性、可比性。
统计学分析
文中涉及数据采用统计学软件分析,计数资料行χ2检验,P<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选取的标本检验患者准确率为98%,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观察组患者临床检验满意度为98%,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医学检验在现代医学中作用显著,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其质量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体医疗水平[3]。引发检验结果出现误差的问题较多,需行综合分析,针对问题积极防控,以降低标本检验不合格率。本次调查中,观察组针对检验前标本采集、检测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人员、仪器设备、试剂等因素引发问题的原因展开探讨,并制定针对性防控对策,如重视采集标本前与患者沟通,加强仪器、设备保养和检测,重视针对检验人员综合素养加以培养,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对降低检验失败率,提高患者满意度意义重大[4]。本次结果证实观察组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综上,针对实验室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对策,包括标本采集、检验仪器设备和试剂、检验人员等多方面管理,可提高检验质量。
医学检验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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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医学检验本科新生认同思考
医学检验论文摘要
【摘要】目的了解民办医学院医学检验本科新生专业认同现状,探讨其影响因素,为加强专业认同 教育 提供依据。方法采用自编的“医学检验学生专业认同调查问卷”,采取整群抽样方式对长沙医学院2015级医学检验专业本科新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医学检验专业本科新生专业认同(±)分;户口所在地、录取方式、在校担任干部对专业认同无明显影响,性别、家庭收入及就读原因对专业认同影响较大,女性、因自己喜欢而就读、家庭收入低的学生专业认同更高。结论医学检验本科新生的专业认同处于一般水平;就读原因是影响专业认同的最主要因素。教育工作者应根据新生专业认同现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学生专业认知教育,提高新生专业认同感。
医学检验论文内容
【关键词】学生,医科;教育,医学,本科;专业认同;调查分析
专业认同是学习者在了解所学专业的基础上,产生情感上的接受和认可,并伴随积极的外在行为和内心适切感,是一种情感、态度乃至认识的移入过程[1],专业的认知既是学生形成积极专业情感的基础,又是学生学习活动积极化的必要条件[2]。在以专业教育为主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下,我国大学生专业认同度的高低对其学习有重要影响[3]。目前,国内各大高校医学类专业针对于大学生专业认同情况及影响因素开展了诸多研究,其中以临床与护理专业最多,医学检验专业相对较少,而对民办院校医学检验专业的认知调查则是少之又少。而医学检验专业认同作为专业态度的重要组成成分,不仅要求检验生应具有检验相应学科知识,还是检验生对检验专业设定的目的、意义及作用的看法和认识,对检验工作的理解和信念,直接关系到我国高素质、高水平检验人才队伍的培养。了解新生的专业认同情况,有助于检验教育者发现在专业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稳定检验技术队伍,促进医学检验专业的发展。本文通过调查长沙医学院医学检验专业在校本科生的基本情况,了解专业认同现状,分析其影响因素,为教育工作者优化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开展专业认知教育、提高培养质量提供依据。
1资料与方法
调查对象
以长沙医学院2015级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生120人为调查对象,采取整群抽象的方式对每一个体进行问卷调查。发放及回收调查表120份,经整理后有效问卷116份,有效回收率为,其中男31人,女85人。由调查员采用集体方式进行问卷发放,被调查者当场完成问卷并进行回收。
调查内容及评价方法
采用自编的“医学检验学生专业认同调查问卷”进行调查。该问卷重测信度大于,内容效度指数为。调查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专业认识、专业情感、专业意志、专业技能、专业期望和专业价值观等,采用Likert-5分制评分,分5个等级:非常不符合(非常不满意)为1分,不符合(不满意)为2分,无法确定(一般)为3分,符合(满意)为4分,非常符合(非常满意)为5分。总分125分,得分25~<50分为不认同,50~<100分为一般认同,100~<125分为高度认同[4]。
统计学处理
应用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多组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频数或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医学检验学生专业认同总体状况
专业认同得分为(±)分,专业认同度一般。大部分学生专业认同处于一般认同(50~<100分)占,其中专业认同处于高度认同(100~<125分)占,无不认同学生。
基本情况
医学检验专业新生年龄17~21岁,以女生居多,为85人(),男生31人(),女生专业认同大于男生专业认同;学生生源与家庭经济情况方面,户口在农村64人()略高于户口在城镇的52人(),家庭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家庭占,大部分学生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负担可能较大,家庭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学生专业认同得分最高。录取方式方面,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较多78人(),其次为第二志愿录取学生(),且专业认同得分第一志愿[(±)分]大于第二志愿[(±)分],大于第三志愿[(±)分]大于其他方式[(±)分];在校担任班干部人数占,普通同学占,班干部与普通学生专业认同得分接近;就读的主要原因中听从父母意见的学生人数最多,占,其次是好找工作占,仅有是因自己喜欢而就读。
专业认同在不同就读原因上的差异
专业认同总分自己喜欢高于父母意见、好找工作、其他原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且因自己喜欢而就读本专业的学生在专业认识、专业情感、专业意志、专业价值观、专业技能5个维度方面得分均高于其他三组,且与其他三组在专业意志、专业价值观与专业技能维度上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专业认同结果分析
本调查结果显示,民办院校医学检验专业新生专业认同一般,高于马杰等[5]调查的廊坊卫生职业学院的高职医学检验技术学生专业认同,与康晓琳等[6]调查的内蒙古地区护理本科新生专业认同比较接近,原因可能与民办学校学生生源有关。基本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户口所在地、录取方式、在校担任职务情况对专业认同得分影响并不明显,性别、家庭收入及就读本专业的原因对专业认同影响较大。男生专业认同总分低于女生,与__红[7]、胡忠华[4]、彭艳红[8]对大学生专业认同的调查结果部分一致。可能受到传统性别 文化 对专业认同造成的影响[9],如幼师专业、护理专业与社会工作等这一类服务性专业中,男生的专业认同度明显要低于女生。生源与家庭经济情况方面,农村户口的学生仍然较多,占,略高于城镇户口的学生,且家庭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家庭占,说明2015级新生大部分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负担依然较大。而该调查结果显示家庭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学生专业认同得分最高,可能来自农村家庭收入较低的学生更珍惜入学机会,均比较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对学习与生活比其他学生有更成熟的认识,所以专业认同比其他家庭收入组的学生高。新生专业认同在就读原因上呈自己喜欢大于父母意见大于好找工作大于其他原因。虽然自己喜欢而就读本专业的学生仅占,但在专业认识、专业情感、专业意志、专业价值观与专业技能唯度得分方面却均高于其他三组,所以就读原因是影响新生专业认同的最主要因素。个人的喜好会直接影响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与了解,本调查中,自己喜欢而就读本专业的学生()为自己所学的专业而感到自豪,内心已完全接受检验专业,会积极乐观地去面对和解决专业学习中的问题,经常关注检验动态,认为当检验师能够实现人生价值。还有的学生是因父母意见或好找工作而选择本专业,多可能是这部分学生来自农村或低收入家庭,学生和家长在选择专业时更多的是考虑容易就业和将来可以给家人提供医疗便利条件,很少家庭会根据孩子的喜好而选择专业,导致大部分学生缺少对专业的了解,盲目选择而导致专业认同感降低。
提高医学检验技术新生专业认同的对策
刚迈入大学校门的新生,处于建立专业思想和专业情感的特殊阶段,其专业认知的程度直接影响到今后4年的大学学习,因此,如何提高大学生专业认识、树立专业思想、规划职业生涯、培养专业能力显得十分重要。所以,针对医学检验专业大学新生开展的专业认同现状的调查,总结提升大学生专业认知教育的对策,有助于教育管理与教育工作者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日常管理和优质服务。
积极开展专业认知的实践教育活动,拓宽专业认知途径
专业认知教育已成为新生入校后的第一课,建议将专业认知教育纳入学生在校期间专业学习的全过程,还可以结合高校院系专业自身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多样性的专业认知实践教育活动,聘请专业认知教育讲师或具备资深学术造诣的教授、专家、学科主任、学院院长等,对专业进行权威解读,对就业进行全面分析,使大学新生对所学专业形成初步认识,逐渐明确检验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所承担的角色和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还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讲座或优秀的学生、 毕业 生现场宣讲和 经验 交流,激发新生对专业产生兴趣,对未来的学业和就业充满信心,对未来的职业生涯产生美好的憧憬,从而提高专业认知度。
辅导员和课程教师双管齐下,做好专业认知教育
“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包括专业认知和人生 职业规划 ”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规定的思想政治辅导员的职责[10]。高校辅导员可通过座谈调查,深入了解每位大学新生填报志愿的原因、学习专业的目的、对自我的认知、从事职业的期望等,结合新生个体特征制定针对性的专业认知教育计划和职业规划,减少新生的专业困惑,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与学习。课程教师切实提高知识水平和专业素养,将专业认知教育内容融入到课程教学内容中,尤其是实验课教学过程中,客观评价检验专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结合所授课程多方面、多角度地阐述专业学习内容、方法、学科体系与价值观念,系统引导新生形成良好的专业思想与专业情感,有所侧重地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通过辅导员与课程教师携手齐抓共管,以学生为中心,在专业认知中去实践,在实践中去认知,提高学生的专业认同感,共同探讨与提高医学检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总之,长沙医学院医学检验本科新生的专业认同处于一般水平,仍有很大的发展提升空间。鉴于专业认知对于大学生成材的重要意义,教育工作者需树立专业认知能力的动态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专业认知教育,切实培育高校新生的专业认同感,提高专业学习的动力与适应性,进而保障医学检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学检验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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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的总结
学术论文,也称学术理论文章。它是指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学研究成果的论文。法学学术论文,是指在法学领域中对某个学术理论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研究,并且表述某些研究成果的论文。学术,是指有专门的、系统的学问和方术。理论,是指科学的论点、论据及论证的体系。法学学术论文,就其功能而言,它既是探讨法律科学问题,进行法律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阐述法律科学研究成果、进行法学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法学学术论文,一般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
法学学术论文,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论文中高级别的具有创造性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对法学学术理论界的某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提出新的学说,新的构想;或对以往的法学理论、法学观点有较多的新发展或深入开拓;或对法学中的旧学说提出不同的独立见解;或论证法学旧学说错误、疏漏之处;或提出新的法学预见、构想,启迪后人研究,等。凡法学学术论文,其要求均应如此。本文所言之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仅指篇幅一万字左右的立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 等法学毕业论文除外)的写作,至于驳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暂不涉及。
(一)法学学术论文,一般说来应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
2.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
3.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
4.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
(二)法学学术论文的主要要求是:
1.所研究和论述的法学问题,观点正确,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法制建设有促进作用;
2.能推动法学领域学术理论的研究向前发展;
3.具有学术论文的诸特点;
4.全文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5.论证中逻辑严密,推理正确;
6.所用的法学语言准确、概括、精炼;
7.文风庄重,就事论理,据理立说,以理创新。
(三)从总结前人的经验观之,要写出质量高的法学学术论文,论文的作者应当具备相当高的素质。择其要者是:
1.具有相当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实践中(如公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匡正旧说。在研究中能以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用发展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不犯或少犯形而上学的、机械的、片面的等错误。
2.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功底,即在法律专业领域内发现新问题,经过调查研究和证明,能独立地做出超越前人的新结论。
3.具有经过严格科学训练的科研能力和智力,即观察问题思维敏捷,概括事理水平较高,论证问题逻辑严密,创造新见能力很强。
4.具有不畏艰难,坚持真理的精神,即不惧怕研究中碰到的任何困难,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地去克服,为取得研究某个问题的成功而奋斗不止;在法学科研和写作中,不唯上、不唯书、不唯旧说,不畏权威,只唯实,只唯新;对于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理敢于坚持,对于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结论敢于作出。
由此可见,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必须加强上述素质的培养和训练。
(四)要写出好的法学学术论文,作者应当具备某些条件。它们主要是:
1.充分了解法学学术界在自己的论文题目所含内容方面已有的成就。法学学术界已研究和争论的问题很多,对自己来说,应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研究的`论文在法学学术界是否有人研究过?如果有人研究过,还应了解已取得哪些成果?如果对此有争论,应了解各种观点的论点及论据是哪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只有在了解上述情况的条件下才能确定自己选择研究什么新问题(即选题),才能不再研究前人已经研究过的问题,不再作重复的劳动甚至是无效的劳动。
2.充分掌握与自己论文有关的主要资料。掌握必要的资料是写好法学学术论文的基础。所谓必要的资料,是指写作论文所必不可少的资料。欲掌握这些资料,首先应收集与论文有关的所有资料,经过筛选,择取主要资料,在写作论文时对它们妥贴地加以利用。这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备料工作,必须做好。否则,写出的论文就缺少坚实的根基,质量自然不高。
3.有充足的写作时间。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从选题、收集资料、编写提纲到行文写作、修改定稿等,需要很多、很长的时间。关于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时间,且不说写博士、硕士论文需要一至两年,即使是写一篇一万字左右的法学学术论文,也必须花费几个月乃至一年的时间。既想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又想在十天半月之内一举成功,即使是写出来了,质量也不会高,其结果,必然是欲速则不达。这是因为,写法学学术论文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科研活动,在很短的时间内是无法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的。
4.有充沛的写作精力。写作法学学术论文,既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一旦写作提纲定型,从行文开始,就必须集中一段时间,夜以继日地将论文一气呵成。如果自己没有充沛的精力,是难以完成此任的。由此可见,充沛的精力也是写出高质量法学论文的一个重要条件。
法学毕业论文
大学生活又即将即将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抢劫罪问题仍然还很突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强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对抢劫罪的定罪问题进行讨论是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综合分析了当代中国抢劫罪的各种状态、特点,及罪与非罪的对策。第一章从抢劫罪的概念入手,阐述了构成抢劫罪几个要件。第二章讨论了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第三章从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第四、五、六、七章从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对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等几个方面是否构成抢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见的几种难把握的抢劫罪。结论提出了在实践中对抢劫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抢劫罪社会危害性罪与非罪对策
目录
中文摘要……………………………………………………………………………(1)
目录…………………………………………………………………………………(2)
前言…………………………………………………………………………………(3)
一、抢劫罪的概念…………………………………………………………………(3)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3)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4)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5)
五、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对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9)
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
前言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类案件的发生,且案情非常复杂。《刑法》第263条对此作了一个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立法对文字简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条不可能明确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实际情形。对于抢劫罪的许多方面,历来多有讨论,首先,在罪与非罪方面,因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侦察措施、提请逮捕、起诉等问题,因而是个首要问题。本文试选择几个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且有争议的问题加以讨论,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一、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实施抢劫行为时,不仅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侵犯财产罪中的最严重犯罪。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行为只要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既可以是用语言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其特点是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胁迫的内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中,行为人对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则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不是抢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抢劫罪的故意是一种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一种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且受到刑罚的惩罚,其根本原因是这一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构成是社会危害性的外在法律体现。一般地,行为如果符合犯罪构成,那么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达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这一行为就构成犯罪。但实际情形并不总是这样简单。犯罪构成要件只不过是从繁杂的实际犯罪情形中概括、归纳出来的,是决定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主要方面,并非全部。许多不为犯罪构成所包括的方面,诸如犯罪的动机、情势的需求(如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式的变化在不同时候采取从重或从轻的刑事政策)、实际情形的变化(如投机倒把行为在计划经济年代与市场经济年代罪与非罪的变化)等等方面都会影响行为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危害性。有许多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是完全具备的,但一旦综合考虑行为的方方面面,其社会危害性就减低而不够刑罚标准。正是考虑到这一情形的实际存在,为了尽可能准确到做到罪刑相适应,保证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刑法》在总则第十三条赋与执法者自由酌量的权力:“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顾及行为是否具备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综合考虑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而出现许多不妥的地方。如:
因为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因此《刑法》没有象盗窃罪一样对财物数额作出要求,而且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可成为犯罪主体。司法实践中,对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刚满14周岁的在校生,以轻微的暴力行为如打几个耳光,踹几脚,向同学索要几元钱的行为,一律以抢劫罪刑拘、逮捕、起诉。从犯罪构成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正如上文所述,相对于社会危害性来讲,犯罪构成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分析这些特殊情况是否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还应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及公众心理,分析这样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否达到或接近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类似本文列举的这样的行为都以抢劫罪定罪判刑,笔者以为,无论是从对青少年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个刑事政策角度,还是从刑罚追求罪刑相适应,以期达到预防目的这个角度讲,都是不妥的。而且,虽然在刑法里面,没有对抢劫罪的财物数额作出一个下限规定,但刑法总则第九条关于罪与非罪的规定,无疑对刑法分则是有指导意义和法律束缚力的。当然,对于某些所抢财物数额虽小但手段较严重的行为,则是依法应予严惩的。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对这两种权利的侵害程度的综合,才能说明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
“暴力行为”是抢劫罪最常用的手段行为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直至生命权的施加于人身的强力打击和强制行为,还包括捆绑、强力禁闭、扭抱、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程度不同的侵犯人身的表现形式。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必须是当场实施的,而且是被作为当场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行为加以实施的。这种暴力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本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向这些人施加暴力,才可能进而非法占有财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也可能施加于在场的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有某种亲密关系的人。与“财物数额不是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这一共识相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上下限问题,各人理解不一。暴力行为的上限即“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杀人,本文认为,如果行为人把故意杀人作为当场劫取财物的一种手段行为,则以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对为了事后获得被害人的财产,先将被害人杀死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1]。但对于暴力程度的下限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很难把握。前苏联、日本、北朝鲜等国都明确规定暴力行为的程度必须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与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等程度[2]。目前我国对此法还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不应规定暴力程度的下限,理由如下:
一是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两种权利的被侵害程度对于说明某一抢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言,具有相等的意义。认为财物数额可以没有下限而暴力程度需要下限,这是没有道理的。
二是以暴力劫财的本质特征是:以暴力为手段行为,意图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从而达到当场劫财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以此暴力行为达到当场取财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劫财行为,就符合抢劫的本质特征,而不问这一暴力是否足以危害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他人的反抗。而且每个被害人的身体状况都是不同的。有些时候,较重的暴力行为不一定能危及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有些时候较轻的暴力却能够做到。如果认为暴力程度一定要有所谓的下限,那么,前者不成立抢劫罪而后者成立,这显然是不附合逻辑的。
三是轻微的暴力劫财与胁迫劫财的社会危害性相当。胁迫的暴力内容,不管有多严重,它毕竟只是一种现实可能性,末造成实然的人身伤害结果。轻微暴力虽然程度轻微,但毕竟已造成实然的伤害结果。从这点上讲,哪怕最轻微的暴力行为都要比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前者定性为抢劫,而后者不定为抢劫,没有道理。
四是从实际操作情况看,如果承认暴力程度下限的存在,则因为"轻微暴力"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易造成执法者理解不一,而导致执法混乱。
当然,在理解“暴力程度没有下限”的时候,跟理解“财物数额没有下限”一样,除了考察这两者本身,还应综合这两者来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
对于胁迫的习惯理解,如暴力一样都是一种主动的作为。但不作为同样可以成立胁迫。实际情形中,也常常存在通过不作为的胁迫当场取财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我们学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要求是8000+,我写了一万四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