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整治的内涵
土地整治是土地资源开发和改良利用的综合手段,是对土地资源及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的行为过程。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的与日俱增,人地矛盾问题将会更加明显和激烈,因此,高效、集约、生态利用土地资源成为当前乃至今后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必然方向。土地整治通过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对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对破坏土地进行复垦、对低效土地进行整理,增加土地资源规模,提高土地资源质量,改善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对缓解人地矛盾的贡献显著。土地整治作为一种土地资源优化利用的技术手段和行为,其必然会受到各国政府的青睐。研究资料显示,早在1250年,德国的巴伐利亚州就出现了以地块合并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治实践。
现阶段我国的土地整治,按照政府部门的定义,是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总称(徐绍史,2009b),是新时期中国政府缓解城市发展过程中建设用地规模供求矛盾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由于研究内容和目标定位的不同,2008年之前,“土地整治”一词在中国学术文献、政府规定中较少出现。使用更多的是“土地整理”一词,这是因为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称《土地管理法》)使用了“土地整理”,正式确立了土地整理的法律地位。为了表述上的统一性,学者们多沿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整理”这一名词作为术语,代指“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的总称。尽管如此,也有部分学者和政府文件采用“土地开发整理”之类的名词。由于土地整理与土地开发、复垦存在明显差异,用“土地整理”或者“土地整理开发”来代指“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仍然缺乏说服力,也难免会产生误解。为了更好地区分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好地适应我国土地整理新时期的发展需要,政府部门试图用“土地整治”来代指“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
综上所述,现阶段中国土地整治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指土地整理。我国土地整理实践比较晚,加之土地整理对象的复杂性,学者们对土地整理的概念表述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1)在一定的地域内,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要求,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调整土地利用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可利用土地的数量,确保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良性循环,包括土地开发和复垦,可指市地整理,也可指农地整理。
(2)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过程。
(3)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一定的手段,对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关系进行重新规划与调整,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利用目标,分为农地整理和非农地整理。农地整理是在一定范围内,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
(4)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现状,采取行政、经济、工程、技术、法律等手段,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以达到协调人地关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高向军,2003)。
(5)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农地整理的描述。
虽然各个概念定义的文字表述上各有不同,但内涵基本一致,都将土地整理分为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多偏向于农用地整理,这与我国土地整理的实践相符合;多具有综合性,既包括土地整理,也包括复垦和开发;土地整理的目标都是为了增加耕地数量,提高土地利用率与生产率,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综合分析学者们的概念定义,无论从行为过程,还是行为目的,抑或行为结果来看,土地整理实质上都是一种具有保护农地特征的行为活动。
综合以上分析,中国的土地整治主要是指对农地的综合治理,是按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采取经济、行政、法律、工程、技术等手段,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活动,以达到保护农地资源、促进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土地整治的目标
从宏观战略目标来看,我国土地整治主要是努力实现落实土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与社会和谐等五个方面的国家目标,最终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从微观现实目标来看,我国土地整治主要目标是:①通过土地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保障我国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②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率,提高粮食产能,保证我国粮食安全;③通过对闲置地、废弃地的复垦,零散地归并,节水工程建设等,促进水土资源的节约利用,实现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目标;④通过生态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我国土地利用的环境友好目标;⑤通过开展农地治理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大力开展农业生产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社区生活设施,提高农村居住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和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土地整治的特征
土地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公共性、技术性、动态性、系统性、综合性等特征。
土地整治是一项公共性极强的活动,政府将财政资金投资于农村的土地整治项目,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直接的经济回报,而是为了获取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土地整治的公共性还体现在土地整治并不是为了个人或者企业服务的,而是为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全体公民服务的。通过对农村道路、水利设施等维修和建设,土地整治可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地生产效率,这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农居点的整理,土地整治可以完善生活设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农田平整、荒地开发、废弃地复垦,土地整治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从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生存需求等。
土地整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就土地整理而言,其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区的选择、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整治后产权调整和项目评价以及工程管护等环节。整个建设过程涉及多种专业技术,如农田水利、土地规划、建筑设计、项目预算、生态工程、计算机制图、GIS技术等。就土地复垦而言,其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土地复垦规划技术、土地复垦工程技术、土地复垦生物技术、复垦土地利用技术、效果评价技术和经营与管理技术。如果没有相关技术的支撑,土地整治工作就无法顺利开展。
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当中,土地整治动态性主要是指土地整治目的、任务和内容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不断调整变化。这种动态变化特征可以通过土地整治的历史发展规律来说明。如德国的土地整治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土地整治的目标和主要内容都有变化。第一阶段是16世纪中叶~19世纪末,这个时期土地整理的目标是解决农业生产问题,主要内容是针对农地分散、零碎的状况,实施集中化,以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是简单的土地整治;第二阶段是20世纪初~50年代,这个时期的土地整治的目标是解决城市发展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主要内容是配合城市建设进行土地整治和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打乱的地块进行规则化;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同时欧洲共同体农产品过剩,农业生产已退到次要地位,提高农业产量已经不是土地整治的目的。如何利用农业地整理来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增强城市周边生态效益、为居民提供休闲空间以及追求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协调等成为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其主要内容也转变成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别、增加收入、保护和改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
土地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系统性。其系统性主要表现在:①土地本身就是一个很庞大的生态系统,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无机环境诸多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因子,因此,土地整治过程中应该全面考虑各个系统因子的特征、功能和效用。土地生产力的提高不能以牺牲土地生态系统健康为代价,要尽量保持和提高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②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套系统的程序,从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区实地勘查—项目实施、监管和验收—项目营运与管护等,每个步骤都是土地整治系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土地整治的综合性主要表现在:①土地整治不是某一门学科知识能够完全支撑的,而需要综合运用土地规划、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工程建筑、计算机技术等各学科知识。以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为例,收集资料时就要涉及土地资源状况、土壤性质、作物种植结构、地形、气候、水资源、自然灾害、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等方面信息,这些都需要具备相关学科知识背景。②土地整治工作也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土地整治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合作,涉及土地、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气象、环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如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时,应走访建设、环保、水利、交通、农业等多个部门,获取村镇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图文信息,分析其对土地整治的影响。土地整治工作的综合性决定了土地整治过程中应树立起全局的观念,对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避免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四)土地整治的作用
土地整理通过对现有低效、无序利用农地进行整理,调整农地利用形状,减少田坎面积,扩大有效农地面积;土地开发通过对未利用的荒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新增农地面积;土地复垦通过对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废弃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土地利用状态,将其复垦为农业用地,增加农地面积,这些都说明土地整治能够增加有效农地面积。
农地质量是构成农地的各种因素和环境条件状况的综合,表现为农地生产能力的高低、农地环境状况的优劣以及农地产品质量的高低。按照内涵的深化程度,可以将农地质量分为自然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质量三个部分。其中,自然质量主要是指由农地的光热、土壤、水分、坡度等自然条件决定的农地生产能力。土地整治通过地面平整、剥土培肥、灌溉工程,可以改变农地的坡度、增加土壤肥力和水分含量,从而提高农地质量,增加农地产出。
在我国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田分配主要是以村集体为单位,按照“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以人口数量为依据。村民都有权获得一块口粮田,每个劳动力都可以获得一块责任田。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增加,有限的耕地资源越分越细,有些地方按照优劣地搭配均分,地块就更碎小。加之,家庭责任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导致农地的适时集中和规模经营非常困难。土地整治借助工程手段,改变原有农地格局,合并零星地块,减少田埂面积,调整土地权属,适度扩大田块面积,有利于实现农地的规模经营。
土地整治通过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能够扩大田块耕种面积、提高耕地的灌溉和排洪效率、改善机械运作和农作物运输效率、减少农地的水土流失面积、增强农田的防沙抗风能力,最终使得农地综合生产条件得到改善。
农田景观是指田块形态以及地面农作物和绿色植物构成的一种整齐而有规律的美的景象。土地整治,打破原有农田的零碎无序状态,将细小和不规则地块合并成整齐而有规则的大地块,从视觉上增加了农田斑块的美感;通过农田周围以及灌排渠道沿岸绿化整理,形成一定的景观廊道;通过农作物类型搭配以及品种改良,形成一定的景观基质。土地整治中的农田景观格局规划设计,有助于美化农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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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开题报告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1.目的:本文将通过对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分析商业模式的定义、特点、类型、重要性、变迁的轨迹,并结合当前金融危机的经济大环境,探讨当前中国企业该如何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以适应当前市场发展的需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意义: 现实意义: 商业模式已经成为挂在创业者、风险投资者、企业家、学者嘴边的一个名词,几乎每一个人都确信,有了一个好的商业模式,成功就有了一半的保证;寻找商业模式的过程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如何降低创新的不确定因素,走正确的商业模式创新路径,这将是本文要回答的实际问题,也是本文的意义之所在,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对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将具有更大的现实价值; 必要性: 好的商业模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但商业模式却不能保证企业永远盈利,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的变化,商业模式的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如今金融海啸席卷全球,许多耳熟能详的国际大企业纷纷倒闭或濒临破产,中国作为全球市场的一部分,也受到金融危机的很大影响,大量企业开始裁员收编,众多中小企业倒闭破产;面对危机,成熟的大型企业开始对原有的商业模式进行改革创新,以适应当前的局势,稳固已由的市场份额和地位,中小企业或初创企业也跃跃欲试,企图找到一套新的商业模式,维持生存,并希望通过这次市场的洗礼和考验,占领市场份额,实现企业的飞跃。因此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成果将成为企业改革的必要理论依据。 理论意义: 商业模式是一个比较新的名词,尽管它第一次出现在50年代,但直到90年代才开始被广泛使用和传播,其理论分析框架尚未构建起来,有关模式的研究总体上还处于探索性初级阶段;同时对于商业模式如何创新,国内外学者也还没有统一的定论和比较成熟的理论研究体系;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商业模式的界定、商业模式的创新路径进行详细的理论研究,寻找到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所应遵循的一些基本理论依,供广大学者研究考证。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商业模式这个名词在90年代才开始为人所熟知,现有文献中,很多学者也对商业模式的含义、结构体系、理论解释和模式创新机制等方面虽有所研究,但由于研究者站的视角不同,因而对商业模式的基本概念、结构体系、理论范畴缺乏统一的认识,其理论分析框架尚未构建起来,有关模式的研究总体上还处于探索性初级阶段; 很多学者和文章研究的重点在:什么是商业模式?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商业模式?对于商业模式如何创新,老企业如何顺应时代的发展改革自己的商业模式,新生企业如何创造出新的模式以避开激烈的竞争,还没有一套成型的理论体系,研究成果也很少; 很多学者对特定领域、行业、典型企业的'商业模式展开探讨,取得了不少理论成果,为企业的商业模式构建和创新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但对于商业模式的共性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的理论依据,还缺少系统的研究和概括,这不免使得当前的研究局限在局部和表面。 三、课题研究主要内容 1.商业模式的含义及特点是要说明商业模式是什么或什么是商业模式的问题,它揭示了商业模式的核心意义,企业主明白了这些,就知道自己现在的商业模式是好是坏,是落后还是先进,是否需要创新; 2.将通过对比不同时代典型的商业模式和同一时代不同企业的商业模式及各自成效,分析商业模式的发展轨迹、多样性及不可轻易复制性。商业模式没有对错之分,我们需要在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外部环境,内部资源的前提,运用创新思维,适时构建企业发展的商业模式,且不可照抄别的企业的商业模式; 3.商业模式创新路径的研究将进一步地说明商业模式创新的方法和路径及应该遵循的基本理论依据,通过对几种商业模式路径分析,为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4.创新就会有风险,特别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其不确定很大,对企业的发展有生死相关的联系。我将分析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的不确定性因素有那些,以及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将商业模式创新的失败率降到最低;主要 参考文献 : [1]陈苏美 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7月号上 6-7页; [2] 魏炜、朱武祥, 什么是商业模式,创富志 73-83页 ; [3] 刘艳巧,探析商业模式创新路径 企业活力 ; [4] 张鸿 电信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商业时代(原名《商业经济研究》)2008年24期 99-100页; [5] 韩庆祥 营销制胜的商业模式 销售与市场/营销版 2008第10期/上 20-24页; [6] 王光丽 对PPG商业模式的思考 山东纺织经济 2008年第5期 60-61页; [7] 鲁培康 模式创新是营销战略之本 销售与市场/营销版 6页 [8] 王冉 中国将会出现引领全球的商业模式 经济管理文摘2008第18期40页 [9] 阳佳耘 基于商业模式的小企业战略创新 企业活力经营谋略2008第9期/上 06-07页; [10] 杨 昆 视频服务亟待创新商业模式 观点 2008 8/中国电信11页 [11] 符星华 新媒体产业呈现三种商业模式 中国新通信 52-53页 [12] 汪旭晖 中外大型零售企业中国市场商业模式的对比分析 中外企业 25-30页 [13] 钱志新 商业模式创新的核心战略 管理论坛-江苏科技信息 30-33页 [14] 杨敏丽 手机广告基本商业营销模式探析 《当代经济》2008年第6期(下) 64-65页 [15]王廉,商业模式是第一生产力,暨南大学出版社,2005 [16]王伟毅,李乾文,创业视角下的商业模式研究,外国经济与管理,2005年第11期 [17]翁君奕.商务模式创新[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18] 杨洵 电信运营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研究:一个分析框架 西安 邮电学院学报 2008年3月 第 13卷 第 2期 2-4页 [19] 陈键 以创新的商业模式走出自主创新之路——朗科的专利运营模式 深交所 2008年8月 26-30页 [20] 吴俊、陈静 电信增值业务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生产力研究》 104-106页 [21] 田溯宁 投身中国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 《解读前30年预测后30年》 63页 研究方案: 我将阅读大量的关于商业模式及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的文献资料,掌握前人对该问题的理论成果再结合自己的知识结构、实践阅历以及指导老师的辅导和建议,提出自己对商业模式及商业模式创新的见解,达到研究的目的,完成本论文; 首先我要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商业模式的定义、特点、类型、重要性进行归纳总结,形成自己的独特见解; 其次我将重点研究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及需要遵循的理论依据,分析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的不确定性因素有那些,以及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将商业模式创新的失败率降到最低; 通过本文我将对商业模式的基本概念、结构体系、理论范畴建立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更重要的是我要归纳总结出企业在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中所需要遵循的基本理论依据和需要规避的风险,让企业在商业模式创新中有一个理论依据和参考,将商业模式创新的失败率降到最低,让更多的企业从商业模式的创新获利。 毕业设计( 论文 )进度安排: 序号 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01 查阅资料,理清思路,完成开题报告 1-5周 02 完成初稿,斟酌重点,分析问题,中期检查; 6-9周 03 仔细分析现状,提出解决方案,并形成复稿; 10-14周 04 撰写论文,条理清楚,分析深刻,完成论文; 15-16周 05 在导师指导下做答辩前的准备。 17-1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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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浅谈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土地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总体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日益显著,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亿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亩,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每年还有1亿亩左右的耕地不能得到灌溉,有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直接关系到13亿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一、我国耕地的现状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亩的 1/3,而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1.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上,需逐步退耕。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100公斤以上。2.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3.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1.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三、中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困难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对土地高度依赖的农业大国,耕地的地位与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进入新世纪,中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使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食物安全保障面临不少难题。”1.人口增长、耕地消失、粮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问题比较突出农产品稳定供给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每年中国粮食消费还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非粮食食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食物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但由于粮食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资源数量难以增加,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始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耕地资源急剧流失,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最高达1700万人。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根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估测,我国现有耕地约亿公顷,绝对数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不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也不容忽视。2.耕地资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这种高速增长主要有赖于外延扩展而非集约化利用土地,是以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2006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农村建房、修公路、造坟墓等占用大量耕地,我国每年农村土葬占有2000公顷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肥沃的耕地。3.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强度较大国土部门组织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亿公顷,但各主要耕地后备区域的开发均面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压。能否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成败的关键。耕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在31个省、区、市都有分布,但大部分位于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质量较差。其共同特点是存在干旱缺水、盐碱、风沙、低温严寒等一种或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较大,生态环境脆弱。4.我国现有的耕地质量不高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国优质耕地只占21%,土壤有机质低于的耕地约占1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现有的耕地中,按质量分,一等地占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一等地点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高产田占,中产田占,低产田占4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受工业三废污染和酸雨侵蚀的耕地还有亿公顷。不宜继续耕种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要求越来越紧迫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高,成本较高,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较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机器设备、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增加产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较高。目前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上,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经济上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四、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耕地保护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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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土地税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占用耕地,如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开垦新耕地;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闲置、荒芜耕地要缴纳闲置费;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城市郊区菜地,要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法律规定的税费制度,是以经济手段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法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耕地保护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翻译软件翻出来的你也要啊?Rural residential land reclamation is to solve the wast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poor living environment and the important measures to increase the area of cultivated land, but land management mode choice and land reclamation potential analysis and calculation is the foundation of the rural residential renovation study in chifeng city KaLaQinQi, for example, in the villages and towns, in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conditions and rural residential land, on the basis of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through policy analysis, literature research on rural residential renovation related theory, policy and system analysis, and with the aid of on-the-spot investigation, statistical analysis and GIS, from the natural geographical conditions, social economic conditions and land use structure in zhejiang province were introduced from the aspects such as Wu Xing area, and the KaLaQinQi patterns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regulation and control potential analysis and calculation, for towns of rural settlements renovation potential and potential KaLaQinQi rural residential renovation mode is divided into the model of urbanization lead ZhongXinCun mode, construction type,。Ace internal control and the model of the whole relocation, and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nagement mode to the administrative words: rural residential renovation; Renovation potential; Management mode; KaLaQinQi; Land renovation plan你看咋个样。
谈净土洁食问题“万物土中生,食以土为本”, 土壤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源,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据统计,2000年世界粮食总产量约为22亿吨,其中我国粮食产量约5亿吨。这些粮食均是在全球17亿公顷(我国占 1.2亿公顷)耕种土壤上生产的。正是因为这些土壤能提供作物生长的养分和水分,也就是具有土壤“肥力”,才能使粮食获得稳定的产量,才能维系人类的生存和繁衍。然而,事物总有两面性,一方面,土壤中如果没有充分的养分和水分,没有“肥力”,就不可能使作物正常生长,更谈不上获得稳定的产量,而另一方面,土壤中的养分元素含量,对作物生长讲,经常是供需不平衡的,必须注意调节,特别是人们有意无意地向土壤中加入了不利于作物生长的各种“有害”元素,使土壤及水体发生污染,就会导致农产品品质恶化,影响人体健康。因此,土壤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质量的好坏。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引发农产品质量不良的因素,包括自然与人为两个方面,其中生态环境,即水、土、气、生等方面的污染,是导致农产品品质不良的重要根源。以往人们关注的是“蓝天、碧水”,认为只要天蓝,水碧,就能保证农业环境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岂不知,除了“蓝天、碧水”外,更重要的是保证土壤质量的安全,只有保证了“净土”、才能保证“洁食”,才能保证人类生命的健康与安全,最终才能保障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相反,如果没有“净土”,土壤中的有害气体将影响大气,土壤中的有毒物质也会影响到水体,致使天不再蓝,水不再碧,即使天蓝、水碧,也会有毒害物质飘在空中,溶在水中,或进入土中。因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而言,“净土、洁食”比“蓝天、碧水”更加重要,都是同等重要的战略性安全问题。土壤污染是农产品不安全的源头不洁净的土壤是指遭受不良物质污染的土壤。土壤污染包括重金属污染、农药和持久性有机化合物污染、化肥施用污染等多方面。随着人口增加及经济发展,我国面临的土壤环境安全问题越加突出。据统计,我国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面积达2000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1/6。因工业“三废”污染的农田近700万公顷,使粮食每年减产100亿公斤。其中,在一些污灌区土壤镉的污染超标面积,近20年来增加了14.6%,在东南地区,汞、砷、铜、锌等元素的超标面积占污染总面积的45.5%。有资料报道,华南地区有的城市有50%的农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的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有万亩连片农田受镉、铅、砷、铜、锌等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也曾发生千亩稻田受铜污染及水稻中毒事件,一些主要蔬菜基地土壤镉污染普遍,其中有的市郊大型设施蔬菜园艺场中,土壤中锌含量高达517毫克/千克,超标5倍之多。其次,我国农药总施用量达131.2万吨(成药),平均每亩施用931.3克,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特别是随着种植结构的改制,蔬菜和瓜果的播种面积大幅度增长,这些作物的农药用量可超过100公斤/公顷,甚至高达219公斤/公顷,较粮食作物高出1~2倍。农药施用后在土壤中的残留量为50%~60%,已经长期停用的六六六、滴滴涕目前在土壤中的可检出率仍然很高。据调查,一些名特优农副产品中,有机磷检出率100%,六六六检出率95%,超标2.4%。另在全国16个省的检查结果,蔬菜、水果中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因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引起人畜中毒死亡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自1997年至2001年共发生因蔬菜农药残留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28起,中毒415人,个别地市高毒、高残留农药每年造成急性中毒5~7宗,受害人数约300人。类似的急性中毒事故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也有发生。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沿海大部分地区的大田耕地土壤中持久性毒害物质大量积累,2000年太湖流域农田土壤中,15种多氯联苯同系物检出率为100%,六六六、滴滴涕超标率为28%和24%。令人不安的是,许多低浓度有毒污染物的影响是慢性的和长期的,可能长达数十年乃至数代人。第三,过量施用化肥也会造成土壤污染。90年代,全世界氮肥使用量为8000万吨氮,其中我国用量达1726吨氮,占世界用量的21.6%。我国耕地平均施用化肥氮量为224.8公斤/公顷,其中有17个省的平均施用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上限225公斤/公顷,有4个省达到了400公斤/公顷。据31个省、市、自治区的调查,目前在农业结构改制后的蔬菜、瓜果地里,单季作物化肥(折合纯养分)用量通常可达569~2000公斤/公顷以上,如一些蔬果种植大县的化肥平均用量已达1146公斤/公顷;滇池区蔬菜花卉基地,一季作物氮磷肥用量(纯养分)达687公斤/公顷,最高可达3300公斤/公顷;其化肥用量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90公斤/公顷),较之世界用化肥首户的荷兰还高出一倍多;每年农田使用化肥氮进入环境的氮素达1000万吨左右,有些地区饮用水及农产品中,硝态氮和亚硝态氮的含量均明显超标。2000年下半年,华南地区有的城市监测到菜地土壤硝酸盐含量超标率为33.1%;据中国农科院对某地32种主要蔬菜调查,蔬菜硝酸盐含量比80年代初增加了1~4倍,其中有17种蔬菜硝酸盐含量超过欧盟提出的最低量标准;2001年长江三角洲的个别省份农产品出口由于监测不合格而损失数亿美元。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的土壤污染正在向不同尺度的区域性发展,并对各种农产品品质产生严重影响。特别是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土壤及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主要表现为:1.持久性微量毒害污染物已成为新的、长期潜在的区域性土、水环境污染问题;2.大气中有害气体细粒子和痕量毒害污染物构成了土壤与大气的复合污染,城市光化学烟雾频繁并加重;3.农田与菜地土壤受农药/重金属等污染突出,硝酸盐积累显著,已严重影响农产品安全质量及其市场竞争力;4.珠江三角洲和太湖流域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氯农药残留普遍,已发现一些多环芳烃和多氯联苯等有害污染物的潜在高风险区。造成如此严重的污染,除了自然原因外,人为活动是产生土壤与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尤其是近20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农业资源高强度的开发利用,使大量未经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向农田转移,过量的化肥与农药大量在土壤与水体中残留,造成我国大面积农田土壤环境发生显性或潜性污染,成为影响我国农业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问题。应当指出,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潜伏性和长期性,其严重后果仅能通过食物给动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因而不易被人们察觉。因此,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壤质量,控制与修复土壤污染,才能实现农业安全,保证人畜健康。值得商榷的几种认识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社会上有各种提法。如�建立“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绿色食品”、“生态农业”等。的确,21世纪的农业应该建立以“生态农业”为标志的现代化农业,但生态农业并不等于或不能完全保证农产品是安全的。如果不能从本质上实施生态农业的基本原则,杜绝有害物质的介入,不能通过整个农业生产体系与全程质量控制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则上述的这些提法均是无济于事的。下面就相关问题进行商榷。1.“有机”不能替代“无机”,有机肥并非是最“洁净”的人们一般认为有机肥培肥土壤是最安全的。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第一,农业增产的实践证明,1公斤化肥,可增产5公斤~10公斤粮食。我国粮食的增产,有30%~35%是靠施用化肥取得的,化肥的贡献不容忽视。正确地说,化肥和有机肥的配合施用才是最有效的增产措施。第二,从对环境的污染看,无论是化肥还是有机肥,只要施用不当,均会出现污染。过量施用化肥是有害的,但有机肥若用量过大,腐熟不全,施用季节不当,也会对水圈、生物圈与大气圈产生污染。特别应注意的是,当前农村中的有机肥有不少是来自含化学激素或重金属等饲料饲养的畜禽排泄物,不少企业制造的商品有机肥的原料也不纯净。因此,有机肥也会变成引发土壤污染的根源。第三,目前社会上提出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以及A级、AA级“绿色食品”等,是以不使用或少用化学合成物质(化肥、农药、食品添加剂等)为主要标准的,其中以有机食品为最高等级。然而,这些标准还有待于国家对土壤与农产品质量标准与监测体系全面建立和完善后才能真正做到。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2. “无土栽培”不能代替“净土”种植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已广泛建立了农业科技示范园或基地,并以高度集约的方式,进行无土栽培,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解决了部分城市的蔬菜、瓜果供给,获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从国家的粮食总体需求来看,至少在近阶段(几十年甚至几个世纪)仍然不能取代广阔的农业耕地。因此,必须在发展无土栽培蔬菜、瓜果的同时,继续强化全国耕地土壤肥力的培育与土壤污染防治,用“净土”生产粮食,造福于人民。3.目前的“生态农业”并非等于安全农业所谓“生态农业”是以生态理论为基础,以现代生态农业技术为手段,以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通过农业与环境,生态与经济的平衡,达到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的最终目标。在建设生态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贯彻生态学原理,做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保持系统功能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将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列为首位,建立多层次的持续高效的农业生态系统,并按区域特点建立生态区域模式。从而使现代生态农业在促进地区与国家经济发展方面起重要推动作用。生态农业是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与国家及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核心是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其中土壤与环境质量是农业生态工程的重要内容。这是一项需要投入实力,坚持不懈,科学实施的宏大工程。而目前多数地方多只是停留在口号和概念上,尤其不注意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大家应对此有清醒认识。4.“净土”不等于“洁食”的确,洁净的土壤只是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基本保证。事实上,洁净基地生产出的清洁农产品,还需经过储存、运输、深加工、市场流通直至餐桌等诸多过程。只有经过了这些全过程质量控制,最后到达餐桌仍是清洁的,才算农产品的真正安全。因此,在农业安全生产中,除了从防治土壤污染这个源头抓起外,还必须注意防治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流通环节中所产生的污染问题,并通过建立与制定国家与地方一系列的农产品规范,完善质量认证、监测、管理、法制等体系建设,严格控制农产品的“全程清洁”生产,才能使农业安全得到可靠保障。保护和治理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建议1.开展全国土壤质量本底调查,建立全国土壤质量监测网络,为实现农产品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我国土壤资源丰富,土壤类型复杂多样,不同利用方式、不同投入水平、不同管理模式均对土壤质量产生影响。虽然已经进行过两次全国性的土壤普查,但最近的一次已经过去了20多年,当时所获得的有关土壤环境质量的信息甚少,不能满足当今农业生产,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需要。如最近在太湖地区进行的土壤质量调查,其结果表明土壤质量的空间变异很大,环境质量状况令人担忧。如果不全面摸清各地土壤质量本底情况,针对不同质量土壤进行农业清洁生产,就根本不能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土壤质量的本底调查十分紧迫。目前,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推动全国性的与土壤质量有关的调查,如国土资源部的农业环境地球化学调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土壤污染调查;农业部的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以及中国科学院的土壤质量研究等。但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各部门的侧重点均有所不同,缺乏必要的统一与整合,造成工作重复和资源浪费。因此,建议国务院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资源和技术的整合,逐步、分区、分阶段地开展基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国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并建立长期的动态监测体系。2. 尽快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加强土壤有机与激素类污染物质的监测和研究,并尽快与国际接轨目前,就农业生产中污染物而言,FAO(联合国粮农组织)迄今已公布了相关限制标准共2522项,美国则多达4000多项,其它发达国家的控制标准达数百项甚至上千项,而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仅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所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中,也仅规定了农药残留、重金属和硝酸盐含量控制标准,这与发达国家的限制标准不相适应。此外,美国、德国、英国、荷兰等西方国家对PCBs(多氯联苯)、PAHs(多环芳烃)、PCDD/PCDFs(二恶英类)等与人体健康威胁最大的有机污染物(环境激素)也制订了有关的质量控制标准。而我国新近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仍是引用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且重金属仅限5种,农药仅限六六六和滴滴涕,其它有机污染物未涉及。因此,建议加强土壤中环境激素类物质的监测和研究,尽快修订有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尽快与国际接轨。3.大力开展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土地质量保护和修复的研究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是解决农产品品质的根本措施。据江苏的经验,必须在摸清土壤与环境质量本底,抓好“净土”这个源头的基础上,选好主要农产品,明确技术规程,通过试验示范抓好并建立五大体系,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与认证体系;质量安全农产品管理与市场信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与执法体系。对大面积遭受污染的土壤,必须开发行之有效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并对有关环境技术基础与原理,如土壤污染形成机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持久性微量毒害物的环境行为、生态毒理及人体健康危害;污染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环境生物修复;农业面源污染及水体富营养化的修复过程与机理;痕量气体污染、细粒子污染及酸雨的形成、危害机制与防治等进行深入研究,以恢复和提高其土壤与环境质量水平。与此同时,应发展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与产业。此外,应将生态环境资产损失计入生产成本,以绿色GDP指标来衡量和考核地区经济发展成就。4.制订土地质量修复和保护规划,加强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应利用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的结果,制订土地质量修复和保护规划,包括质量安全农产品发展的生产基地布局、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复、农业清洁生产规划等,加强污染土地整治与修复的资金投入。同时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京津塘和东北等地区进行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逐步在全国建成一批安全、优质(营养、保健)、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出口创汇能力。此外,应加强环保法规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制定更严格的环境标准。在保证国家现行环境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区域性新法规。在控制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的工作中,重点应该包括制定合理的土壤质量保护条例、湖泊和近海养殖规划,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和生态养殖,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社区和污水废物集中处理,合理使用有机肥,推广使用绿色农药,推广精准施肥技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重视土壤、水体和大气持久性有毒物质及其长期危害效应的监测。5.加强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宣传与科普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必将严重影响到我国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食物链安全、人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必将影响到我国农业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命运。因此,土壤环境质量的健康和安全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大力开展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宣传与科普工作,让全社会都知道只有“净土”才有“洁食”,只有“洁食”才能“健康”,只有“健康”才能“稳定”,只有“稳定”才能保证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见,“净土、洁食”与“蓝天、碧水”是同等重要的国家生态与环境安全发展的长远战略。因此,我们建议国家要像治理沙尘暴,治理长江、黄河与水土保持一样,刻不容缓地对待和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土壤与环境污染问题。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使我们的天空更蓝,水更清,土壤更洁净,食物更安全。
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推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农村土地制度改进,对于维护农民的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拟以浙江省宁海县农村土地流转为实例,对如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以下简称农地流转)进行深入剖析。关键词:农业经济 土地流转 政府作用一、 当前农地流转的现状及趋势(一)农地流转现状农村土地使用权主要表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在一定年限内使用、收益和有限的处分权利。农地流转实质就是农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农户与集体间的承包关系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承包者把有限的使用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的行为。我国农地流转经历了从农村基层组织到农户,再从农户转移到其他经营者的一个过程,两个阶段表现出两种不同效果:一是土地表现为一种生产资料,由集体所有分化为农户占有,农户获得使用权和生产经营权;二是土地表现为一种资本或商品,具有交换价值。在这两个阶段,土地在相关的利益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与受让者间流转,形成资源优化配置的三个主体,客观上要求按市场制度来规范土地流转和调节三者间的利益,这对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乡镇城市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处的微观基础和面临的宏观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由于农产品价格低迷,农业比较效益低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许多地区出现了农地撂荒的现象,并且撂荒面积呈日益扩大的趋势。为解决农地撂荒问题,实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各个地方的农民自发地通过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农地使用权的流转。近几年,农地流转的发展势头明显加快,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据统计,我国1990年以各种形式流转的农地约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4%-5%,2000年达到,目前已达到10%以上。浙江省农地流转情况更具代表性。据浙江省农业厅统计,到2006年底,全省209万农户共流转农地393万亩,占全省家庭承包经营户的22%,占总承包耕地的。在农地流转过程中,浙江省各地从实际出发,创新出六种流转方式:一是有偿转包。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以不超过剩余年限转包给第三方,自己保留承包权,接包方拥有使用权,双方签订契约,明确权利与义务。2006年浙江省约有的流转农地采取这种方式。二是业主租赁。集体经济组织或承包农户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村社外的业主从事农业开发,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租金。2006年全省农地流转面积的33%采取这种办法。三是分季流转。以生产季节划分,一块农地在不同季节可由不同接包者种植,这一流转方式正从最初自发流转转变为有序流转。比如龙游县一些农民只种一季晚稻,而将早稻种植权流转给种粮大户,种粮大户为农户提供晚稻免费机耕、育秧与优惠价机割。四是农地互换。承包农户为便于管理,交换承包地块使用权,以解决个别承包户不愿流转农地或连片流转的矛盾。宁海县长街镇将承包农地设为两个区域,一个区域为自种区,由不愿意流转农户承包;一个区域为招商区,由愿意流转的农户承包,集中统一对外招租,确保农地成片流转。五是农地入股。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入股,由村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公司、规模大户经营,村经济合作社按股份将土地经营权所得在年终分配。平湖市黄姑镇渡船桥村2006年底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把经营净收益的80%按股分红到户,承包农户取得良好的农地收益。六是农地托管。在县、镇乡二级设立农地信托服务中心,村一级具体负责农地信托服务,全省已有4300多个村建立了农地流转组织。在就地流转的同时,浙江省还出现了跨省流转。如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在5个省参与农地流转,建立了12个西瓜基地;温岭市农民陈定友等北上黑龙江承包农地,从事粮食生产。据统计,仅2005年,全省就有34万户、1121家企业,在外省参与流转农地785万亩,相当于浙江全省的三分之一。(二)农地流转发展趋势1、流转行为从民间自发向有序流转转变。当前各地农地流转的行为逐渐走向理性化,开始由一家一户的农户自发分散进行向有组织有计划的有序流转转变。为促进农地有序流转,各地农地管理组织在流转规范管理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如在登记管理方面,制定等级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做好农地流转的法律政策咨询;在合同管理方面,统一制发农地流转合同文本,设置专门的合同档案,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查、鉴证和指导;在程序管理方面,明确规定凡涉及全村农户利益的农地流转,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流转合同须由村经济合作社备案,乡镇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证。2、流转主体从单一农户向多元主体转变。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效益农业的发展,原来一些农业专业大户扩大规模,新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同时还产生了一批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人员成为租赁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新生力量。3、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向发展高效农业演进。随着农地流转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农地的经营内容也逐步由种粮为主向高效农业演进。通过对农业企业建基地的引导,以“公司+基地+农户”和发展订单等模式,建立农产品加工的原料基地;通过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和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经济农作物的种植,形成现代化农产品生产基地。4、定价机制从相对随意向市场定价转变。各地政府积极探索构建农地流转信息平台,通过各种渠道调查和搜集农地流转的供给、需求、市场价格等信息资料,并加以统计、分析和预测,然后通过一定的载体发布有关农地流转的动态情况,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农地流转价格逐步由最初的无偿或随意定价转向市场化的有偿流转。5、政府行为从默许流转向主动引导转变。在农地流转之初,部分地方政府及干部认为农地流转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操作难度大,且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在工作中持不支持、不鼓励也不加限制的态度。随着农地流转对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效益逐步显现,各地政府及干部逐步提高了认识,加深了对农地流转的了解,及时总结经验,主动加强对农地流转工作的引导,积极为农地流转创造条件。二、加快推进农地流转的现实意义农地使用权的加快流转,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推进了农业科技进步,较好地解决了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各种弊端,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一个核心环节,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场革命。(一)推进农地流转,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一家一户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很难进行农业结构的区域化调整,农民种什么、养什么,具有很强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指导,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大面积农地使用权流转后,农业经营的主体发生变化,农地主要向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集中,由他们按照市场原则组织生产,使农地资源从低效益的粮棉油生产转向高效益的名特优产品生产,对农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推进农地流转,是解决农业投入不足的有效途径挨家挨户地分散经营不可能对农业有大的投入,农地的大量流转,既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农地整理,又需要大量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随着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深入实施,农地主要由具有较高经营水平和经济实力的大户、农业企业等主体经营,从而使得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三)推进农地流转,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的重要举措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为科技兴农战略的深入实施创造了条件,使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得以推广应用,走完了农业科技推广到田的“最后一公里”,使农产品品牌优势进一步凸显,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基地,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步伐不断加快,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四)推进农地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客观需要农地流转不但较好地解决了农户从事非农产业的要求,而且还满足了有技术特长、有资金实力、有经营能力的专业大户、工商业主、经营能人集约经营农地的愿望。通过农地流转,使承包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企业集聚,形成连片专业规模经营,克服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从而有序地引导农户与市场接轨,走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同时,随着“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农业经营模式的推广,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农业行业协会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起来,农业组织化程度也大大提高。(五)推进农地流转,是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要求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地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可能,越来越多的农民转让农地使用权,实现了就业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农民获得了一笔比较可观的租金,农民获得了比自己经营还要高的转让费。同时,农地流转后,不少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使众多农民不出家门就找到了就业渠道,获得了转让费和劳动工资的双份收入。三、宁海县推进农地流转的基本做法和经验近年来,宁海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坚持规模化带动产业化、组织化、科技化、品牌化思路,积极推行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地流转规模大、效益好,逐步创立了“农民自愿参与、方式自由选择、企业自主经营、市场自我调节、政府自觉服务、规模适度控制”的“五自一控”流转模式,形成了五千名职业农民经营全县七成耕地的可喜局面,被誉为宁海农业发展的“第二次革命”。(一)宁海推进农地流转的基本做法1、开展农地整理,创造农地流转条件。近年来,宁海县把农地整理和综合开发作为开展农地流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资金投入,积极推进标准农田建设,为农地流转、成片规模开发创造了条件。据统计,自1998年以来,全县共投入农地开发整理资金亿元,完成农地整理项目100个,整理面积达到万亩,建成标准农田万亩,新增耕地万亩;完成农地开发项目235个,新增耕地万亩,并建成 “田成方、路成行、渠成网”的标准农田,极大地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吸引广大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农地流转。2、培育经营主体,拓展农地流转渠道。一是引导农业企业建基地。宁海县各类农业企业通过农地流转,以“公司+基地+农户”和发展订单等模式,建立西兰花、雪菜、榨菜、高菜等原料基地万亩。二是引导种养大户和经济合作组织开展规模经营。全县种养大户和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农地流转,开展集中连片的种养殖,流转面积达到万亩。三是鼓励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工商企业积极参与农地流转和基地建设开发,如宁波久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农户处流转700亩农地,种植进入超市的果蔬。到目前为止,全县工商企业已完成基地示范项目投资6000万元。据统计,到2005年底宁海农地流转涉及农户以外主体的面积有8万余亩,占流转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3、创新流转形式,提高农地流转实效。宁海县立足实际,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地流转。一是开展委托转包。农户将农地经营权委托给村经济合作社,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发包给大户或农业企业,面积达万亩。二是自行转包。农户通过私下协商或口头协议等方式将承包地转包给亲朋好友耕种,面积达万亩。三是租赁。农户将农地租赁给农业企业、规模大户、工商企业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面积达万亩。四是实行股份合作。由村集体将农户土地承包权量化入股,农地由村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公司、规模大户经营,村合作社按股份将农地经营所得在年终进行分配,面积达万亩。此外,宁海各地还建立了农地互换制度,流转面积达到万亩,促进了农地成片流转。4、健全流转机制,提供农地流转保障。一是规范农地流转管理。完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建立农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规范操作程序,规定农地流转合同必须由村经济合作社备案,镇乡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建立农地向大户集中流转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机制,避免工商企业或非农人员随意性、大面积、长时间地租赁农户承包地搞粗放经营。二是加强农地流转服务。建立农地流转服务平台,为农户开展流转前后的政策咨询、信息提供、合同签订等各种服务。三是建立政策引导机制。出台鼓励开展农地经营权流转、工商企业投资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原料基地等一系列政策意见,每年从土地出让金纯收入中提取3%,重点用于改善基地的基础设施和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经营户发展,并对农地流转开发的手续和税费进行简化和减免,并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地经营权流转奖励。增加县农业担保中心资本金,加强农业信用担保机制建设,积极为商业及金融信贷资金投入农地流转创造条件。(二)宁海推进农地流转的主要经验根据在宁海多年的工作实践,笔者深深感到,宁海之所以能在农地流转方面取得如此大的成绩,完全是广大干部群众认真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科学路径,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结果。从宁海经验来看,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借鉴:1、务必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政策为前提,坚决贯彻并灵活运用党的农村政策。实行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宁海县在推进农地流转的过程中,处处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为前提,坚持依法办事,不搞强行流转,确保土地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同时,又采取因地制宜的政策措施,建立灵活有效的流转机制,灵活运用各种流转形式,搞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既确保了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开创了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2、务必以加快经济稳定发展为条件,适时推进农地流转。推进农地稳定流转,根本还是靠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据有关专家分析,农地健康稳定流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一是农村人口恩格尔系数在45%以下;二是农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例小于10%;三是农村非农收入在75%以上;四是农村劳动力中从事非农劳动的数量大于50%;五是农业种植业结构中经济作物面积占30%以上。如果专家所说的以上几点是推进一个地方农地流转的必要条件,那么宁海县作为浙江东部沿海相对较发达地区,已经完全具备以上所说的几个条件,宁海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宁海的农地流转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一开始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农地流转仅局限在小范围内,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大量的农民从“一亩三分”农地中摆脱出来成为可能,才有现在的大规模农地流转。因此,农地流转一定要从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适时加以引导和推进,切忌不顾条件一哄而上。3、务必以“自愿、效益”为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推进农地流转,要顺应农民群众的发展需求,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农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并上升到理性高度用以指导面上工作。一是要坚持自愿原则。把农地流转权真正交给农民,由农民自主选择流转的对象、方式和条件,任何单位或组织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行剥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必须要以群众的意愿作为前提和保证。二是要坚持效益原则。把农民增收作为根本出发点,根据农地的级差,按照市场的实际价格,加上失去农地的必要保障成本,合理确定农地流转基价,确保农民通过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获得比自己耕种农地更多的收益,让农户从农地流转中得到实惠。4、务必以政府引导为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在农地流转中的助推作用。在农地流转中,宁海县各级政府部门坚决从农地流转市场上退出来,变强制为引导,变干预为服务,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一是出台农地流转方面的政策意见,对农地流转的原则、范围、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保护农民权益。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农地流转结构,把握农地流转动态平衡,引导农地流向。三是逐步完善农地流转定价体系,提供价格指导和参考,科学合理地确定农地流转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比例。四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对流转农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开发。五是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促进农地流转,防止放任或者一哄而起,确保农地流转工作有序推进。(三)宁海推进农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调查,当前宁海在推进农地流转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模流转比例偏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这是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农地流转不一定就能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前提是农地规模流转。这些年来,宁海农地流转取得很大成就,目前全县流转总面积达到万亩,但局部流转规模偏小,流转面积大多数在100亩以下,还有许多农地流转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这就影响到农业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2、农地流转载体缺位。农地流转必须要有一个交易的载体,为交易双方提供场所、信息和规则。目前,多数镇乡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流转市场,想转出的农户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象,而有能力的经营大户却苦于和一家一户谈判费时费力,又不能保证连片规模开发。随着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和城乡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入市场流转的农地会逐渐增多,如不尽快建立农地流转载体,仍由农民进行偶然的、直接的、盲目的交换,势必提高流转交易成本,影响农地的流转速度、规模和效益,进而影响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3、农地流转中介服务体系落后。从宁海的情况来看,虽然各个地方都建立了农地流转服务平台,但由于种种因素,还有一部分乡镇的农地流转机构尚难以发挥职能作用。而农民群众由于受自身素质的局限,难以独立完成农地流转的全部过程,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环节,如评估农地使用权的价值、签订流转合同等,需要得到中介机构的服务。由于农民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供给存在着不适应性,使得农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地的有效流转。4、农地流转后存在不稳定性。一方面,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和农产品价格上扬,激发了农民对土地的投资热情,争要承包地、要回流转地、要求提高流转价格等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虽然县域经济总体比较发达,但仍有部分农民转移就业不充分、不稳定,仍然把承包地看作生存的“活命田”、养老的“保险田”、就业的“副业田”,不愿离开承包地,妨碍了集中连片的农地流转。因此,农地流转出现了相对停滞状态和逆流转苗头现象。对于这个现象,我们要辩证来看。农地流转是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必然结果,也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在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矛盾是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排除由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波动和一些农民个体行为反复,出现农地相对稳定甚至逆流转现象。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农地流转体系的几点对策建议(一)切实规范农地流转管理体系1、加强农地流转程序管理。农地流转当事人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签证和登记。明确农户在农地转让中的主体地位,禁止村级组织代替农户或越过农户对外签订流转合同。对合同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流转合同,要通过说服引导、利益平衡的办法引导双方签订新合同。对流转程序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或整改意见,对纠正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限期纠正整改。2、加强农地流转登记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登记、备案,可以增强农民群众进行农地流转的安全感,扩大流转规模,同时也可以使政府掌握农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制订正确的政策措施。各地应切实加强农地流转登记管理,可作出这样硬性规定,流转合同如不经过有关机构审查、签证和登记,则不具备法律效力。3、加强农地流转合同管理。合同档案是农地流转的原始文字依据,必须妥善进行管理。各地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对流转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签证和指导,提高合同的合规性;统一制发流转合同文本、提高合同的规范性;设置专门的合同档案管理专柜和专门的管理人员,完善流转合同的立卷、归档、调阅工作,提高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二)积极培育农地流转市场体系1、健全农地流转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县一级农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一级农地流转服务站、村级农地流转服务组的三级中介服务网络,建立农地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协办手续等服务。强化政府有关部门服务职能,与农地规模流转需求主体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优先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加强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乡镇人民政府、村经济合作社和农地流转服务组织要积极为流转双方提供流转供求信息、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和流转协调等服务。2、建立农地流转信息网络。建立县级农地流转信息平台,使广大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沟通市场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切实解决农地流转信息不畅、配置不佳等问题。农地流转信息平台可根据各地实际设置农地转出、转入、政策宣传等板块,转出信息板块主要发布农地承包经营权对外转出的信息,转入信息板块主要发布有转入农地承包经营权意向的信息,政策宣传板块主要用于介绍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3、建立农地流转调节机制。各级政府应当对农地流转的规模作出适当的限制,设置合理的条件,既要防止农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以调节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现象,又要防止改变用途。(三)加快建设农地流转促进体系1、大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新型农民,提高他们开展规模经营的能力,使他们成为推进农地规模流转的主力军;扶持发展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鼓励他们通过农地流转建立自己的农业生产基地;鼓励工商企业积极参与农地流转,投资发展效益农业、开发农产品。2、着力推动农民转移就业。一是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二是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中介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形式、多层次、有保障的劳务输出格局。三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创新培训形式,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水平。3、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此,要尽快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等,逐步弱化农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出让者解决后顾之忧。(四)健全完善农地流转政策法规体系1、及早修订土地管理法规。在农地流转问题上,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存在矛盾。《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和三十四条则明确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由此可见,有必要对《土地管理法》进行适当的修改。2、制定农地流转有关法律法规。目前,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两部法律之中,缺乏系统性。2001年12月,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内容较为具体,但未上升到法律层次。因而急需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基础进行确认和保护,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形式、运作程序、监督控制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系统的界定。3、制定对农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保护的有关法律。这个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一是农户所拥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以合同形式所取得的一种产权,以实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二是农户对承包经营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赠予、拍卖、转让、出租、继承、入股等权利,以实现承包经营权内容的明晰化;三是能否考虑取消现行30年承包期限的限制,以实现承包经营权的永久化。参考文献:1、田野:《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2、邵书慧:《土地流转动力机制初探》;3、刘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4、刘丽:《国外土地流转交易中政府的职能定位及作用》;5、李亚彪:《浙江农地流转的模式与困境》;6、辽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土地流转模式的选择》。
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内容摘要:本文运用相关分析等定量分析方法,对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实施后我国房地产市场状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得出土地储备制度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负面影响不大的结论。并从土地储备数量、土地供应结构、土地储备法律法规、土地储备管理、土地储备组织体制几方面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地储备制度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关键词:土地储备制度 房地产市场 对策建议土地储备制度在我国的兴起综合来看,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率先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深圳和上海得以实施。此后,杭州、厦门、南京、青岛、广州、郑州等城市也先后成立土地储备机构,开展土地储备工作。目前我国已有近半数的市县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含义是:由城市政府委托或设立的专门机构,对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予储存,根据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将所储备的土地以招标、拍卖等方式有计划地投入市场,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应用状况近年来,土地储备制度在我国一些城市的运作取得了巨大成效,在完善土地市场、控制土地供应、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越性已逐步表现出来。但是,随着土地储备实践的深入,人们对该制度在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方面存在着许多疑虑。地价房价上涨,开发市场起点不公在已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中,土地出让价格大幅上扬,商品房价格随之上涨。以杭州市为例,近年来该市地价、房价呈不断上扬趋势。同时,与目前的土地出让价格比较,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前的我国城市土地出让价格很低,制度实施前后地价差异很大。相邻地块的两个项目由于土地成本的差异,导致开发的起跑线不公平。如何平衡制度实施前后一级市场的价格差异,如何在历史与现实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当前困扰我国许多城市政府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市场结构失衡,多层次需求难满足我国推行房产改革政策的目的是采取多渠道、多途径来满足城镇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有人认为,土地储备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它导致房产开发走向集约与垄断,市场逐渐被一些实力强的开发企业所占据,小型与实力较弱的开发企业被淘汰出局,而当前实力强的开发企业着眼于高档和高回报开发,销售的对象是高收入群体。即使是面向普通工薪阶层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开发档次和市场价格也较高,部分消费者难以承受。房地产市场结构的失衡使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也造成高档商品房供需矛盾加大。土地储备制度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分析作为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之一,土地储备制度的实施必然对房地产市场、土地资本市场产生影响。但是,该制度是否是引起城市地价上涨的主因,这就需要深入研究,它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今后的发展与完善。对城市土地价格上涨的分析纠正扭曲的地价是城市地价上涨的直接原因我国土地储备制度是在土地真实价值受到抑制,土地价格严重扭曲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招标、拍卖方式带来的地价合理上涨是土地价值的真实体现。在先前不规范土地市场中,地价或成交价低,一方面是土地隐型市场不注重价格杠杆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灰色交易造成了国家利益的严重损失。据测算,我国的土地资产有25 万亿元。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全国土地资产每年流失近100亿元。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土地市场在公平、公开的平台上运作,必然带来地价的上涨,其实质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收益权的体现。土地市场无序炒作是地价上扬的重要原因 目前在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中,招标拍卖出让土地出现了地价的非正常上涨。日本学者野口悠纪雄曾用现实地价与理论地价的差异来衡量东京市土地市场的健康状况。其中的理论地价是指地租的资本化。结合我国的实践,政府在土地的出让环节中都要确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出让底价。其中,基准地价是指政府按土地级别、用地类型或区段位置评估确定的平均价格。它是政府宏观调控地价和进一步评估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的基础;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需要评估的具体地块,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日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出让金额的依据;出让底价是指经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估后,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所确定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由此可见,这三种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理论地价的含义,土地出让价格只有在理论地价的合理范围内波动才是正常的。土地储备对土地价格的影响不大以杭州市为例,对该市自实施土地储备制度以来的土地储备库存量和土地交易价格进行相关分析:土地储备库存量(DS)与土地交易价格(DP)的相关系数为 ,为显著相关。但在对该样本相关系数进行显著性检验时发现t值偏小,总体相关系数接近零值,土地储备量与土地价格呈弱相关关系。对土地储备库存量(DS)与土地交易价格(DP)进行简单回归分析,土地储备库存量对地价的解释能力较弱。DP= (t= )拟和优度检验R=,F=,DW= (DP)= (DS) (t= )拟和优度检验R=,F=,DW=由以上回归模型的解释,土地储备库存量与地价间的相关关系较弱。土地储备库存量每增加1万平方米,对地价平均有元/平方米上涨的贡献。按照弹性解释,如果土地储备库存量增加1%,地价只变动。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土地价格上涨并不是由土地储备制度造成的,土地储备对土地价格的影响不大。对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分析房价上涨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开发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是主要的。开发成本上升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在土地拍卖供应方式中,开发商的土地成本投入数额受到市场竞争的影响,必然以市场最高价才可竞得理想的土地。而将土地成本增加部分转嫁至房价是开发商转嫁开发风险的必然选择。以杭州市为例,对该市自实施土地储备制度以来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和土地交易价格进行相关分析:房价(HP)与土地交易价格(DP)的相关系数为,为高度相关。对房价(HP)与土地交易价格(DP)进行简单回归分析,土地交易价格对房价有很好的解释能力。HP= 815+(t= )拟和优度检验R=,F=96,DW= (HP)= (DP)(t=)拟和优度检验R=,F=,DW=由以上回归模型的解释,房价与地价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土地交易价格每增加1元/平方米,对房价平均有元/平方米上涨的贡献。按照弹性解释,如果土地交易价格增加1%,房价将变动。房地产市场需求的相对旺盛是拉动房价上涨的又一因素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加快发展阶段,土地供应的高度垄断直接导致城市用地需求猛增,间接影响城市房地产开发进程和总量增加,进一步导致房屋需求上升。需求的相对旺盛必然引起房价的上涨。以杭州市为例,对其近年来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相关分析:房价(HP)与商品房销售面积(M)的相关系数为,为高度相关。对房价(HP)与商品房销售面积(M)进行简单回归分析,商品房销售面积对房价有较好的解释能力。HP= (t= )拟和优度检验R=,F= ,DW= (HP)= (M)(t=)拟和优度检验R=,F= ,DW= 由以上回归模型的解释,房价与房屋销售面积之间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商品房销售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对房价平均有元/平方米上涨的贡献。按照弹性解释,如果销售面积增加1%,房价变动。土地管理上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屋的整体价格水平 我国一些城市从鼓励扶持某一事业发展的目标出发,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土地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经济适用房、以房带路、招商引资、扶持骨干企业、帮助特困企业等等。由于政策执行上的自由度大,管理很难到位,造成土地资产流失,也没有达到扶持的目的。此外,由于国家对经济适用房土地获取、设计方案、购房对象范围限定等方面还缺乏严格有效的管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千方百计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经济适用房,造成了房地产市场竞争不公、产品结构不合理和土地供应的无序。因而土地储备制度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负面影响不大,不会直接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扬。完善土地储备制度的对策建议为了使土地储备制度对我国城市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有必要对该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具体建议如下:合理控制土地储备的范围和数量土地储备制度是确保政府切实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一种管理制度。但必须指出,不能以垄断影响土地市场的发育,也不能盲目扩大土地一级市场的边界,必须正确处理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的关系,合理控制进入土地储备的范围和数量。我们认为,在地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完全可以通过成立有形的土地交易市场,允许一些有闲置土地的企业上市交易,这样既可以让闲置的土地尽快流动起来,增加土地供应量,也可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储备数量是土地储备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但土地储备过多,会造成资金占用过多,加大土地储备机构的经营风险。合理的土地储备数量要根据土地市场供求关系来确定,而土地供求取决于社会、经济、政策等若干因素,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设计需求预测模型,进而得出最佳土地储备数量。加大土地供应结构的调整力度土地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协调均衡是土地市场供求平衡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在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已出现地价、房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土地储备机构不仅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和经济发展实际及时地掌握土地投放总量,更要从市场细分的角度,适时调整各类不同用途的土地储备量和供给量,化解土地市场供需失衡的矛盾。就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状况而言,当务之急是紧缩城市中心区住宅用地和城市高档房地产用地,对开发高档商品房,不仅要从供给源头上进行限制,还要以高地价、高税收等手段加以限制;落实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对面向百姓的商品房所用土地要适当放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在“放宽”政策的同时,要切实规范土地行政管理行为,避免土地供应政策带来的漏洞。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用配套的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如公益型用地的收购与管理、原建成区的隐形土地市场问题等等;同时要严格执法,加大管理力度,使土地储备工作顺利进行。建立依法监督的机制,对储备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以保障储备目标的实现应建立土地储备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尽量公开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收购、开发、储备和出让环节中的资料和信息,便于各方的监督和投诉。同时,通过公开如年度土地出租、出让计划、一级土地市场交易资料、土地储备数量等市场信息,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理性发展,引导市场化的开发商能够根据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强化土地储备管理的监控职能土地储备管理监控职能的弱化严重地阻碍了城市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要强化土地储备管理的监控职能,加强对土地使用状况和土地价格的全程监控和跟踪管理。具体来讲,监控的内容一是建设用地的选址、用途是否符合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二是建设项目是否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申请和审批,有无违反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三是土地利用是否按规定的进度进行建设,有无占而未用的土地;四是土地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故意抬高地价或压低地价,从事炒卖地皮的非法活动。同时,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地价与房价的链接管理,杜绝房地产市场不合理定价行为。重构土地储备的组织体系在我国城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初期,以杭州市为代表的分层次两级管理模式的组织体制的运行比较顺利。但随着土地储备制度实践的深入,这种体系的弊端日益暴露。一方面,土地储备机构挂靠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后者的直接领导,致使其地位弱化,运作效率不高;另一方面,在土地储备实施中需要相互配合的城市规划、计划、建设、财政、环保、房管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责任不清,未形成协作的格局。为此,应该对土地储备机构挂靠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现有体系进行改革。其目标是,建立由市土地与房产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土地储备机构的新体系。具体内容是:城市政府通过机构改革,对与城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直接有关的部门进行整合,组建土地与房产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下设土地管理、房产管理、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储备等若干办公室。新的组织体系有利于提高土地储备机构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其作用提供条件也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参考资料:1. 杨遴杰、林坚、高永,国外土地储备制度及借鉴,中国土地,2002(5)2. 吴次芳、谭永忠,我国城市土地储备的几个问题,城市问题,2002(5)3. 刘田,构筑土地市场巍峨大厦——红五月纵横谈,中国土地,2002(6)4. (日)野口悠纪雄著,汪斌译,土地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5. 毛镇林、赵相如、王待宗,政府建个“土地储备中心”如何——杭州土地资源收购储备制度评述,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网6. 陈迪,“土改”点燃公平之火,决策资源房地产研究中心网7. 沈兵明、罗罡辉、卢春强、祝军,城市土地储备量研究——以杭州市为例,经济地理
王亚男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300041)
摘要:从项目区的划定、DEM的构建,到项目区的适宜性评价,在此基础上对项目区进行土地利用分区,布置土地利用布局,确定综合规划的方案,形成了基于DEM的小流域土地整理的综合规划探讨。
关键词:DEM;小流域;土地整理;综合规划
基于DEM的小流域土地整理的综合规划与设计,其研究主要技术路线分为土地整理项目区范围的划定、基于地形图的DEM的构建、项目区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布局、项目区规划与设计方案和主要工程规划与设计几个方面,详细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小流域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技术流程
1 小流域土地整理的项目区的划定
资料收集与实地踏勘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求,项目规划所需资料一般包括:①项目区基本概况,包括行政辖区、地理位置、土地面积、人口等;②自然条件,包括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水文、地质、植被及自然灾害等情况;③社会经济条件,包括产业发展、市场状况、收入水平、民族习惯等;④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各地类的数量、权属、土地生产能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⑤土地开发整理法规政策以及农业、水利、林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业技术规范与标准;⑥土地资源、水资源调查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⑦项目区的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界线图、项目所在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等。
与此同时,技术小组与当地有关领导必须多次到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主要了解项目区的地貌、种植制度、水源、现状设施等情况,具体划定项目区边界等,并就项目片规划设计中可能涉及的具体问题向当地基层领导、农民征求意见,与当地农业、水利专家共同确定规划思路。
划定小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区的原则
划定小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区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①项目完整性原则。项目区的边界不应只考虑行政区的边界,还应该考虑项目区周围自然地物的分布情况,例如以分水岭、路、沟、渠等为界。②结合实测的地形图,以生态系统为划分基础,从小流域生态系统角度划定土地整理项目区边界,然后把项目区的现状图与实测的地形图进行叠加匹配,得到具有地形、地类等信息的电子图件。③尽量保证土地的权属在同一个乡镇管辖范围内。
2 基于地形图的 DEM 构建
数据源的获取与转换
本文主要根据数字化的地形图来建立 DEM。下面以琉璃河土地整理项目为例,简要说明一下测图的过程。
首先在项目区进行实地控制测量,采用GPS静态测量,沿线布设E级GPS网,采用点连接和边连接相结合布网,平面坐标起算点采用北京市测绘院提供的位于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柏查子村附近的两个GPS点作为起算点。然后利用全站经纬仪在野外实测。全站经纬仪可以自动记录和显示有关数据,外业采集数据后,用数据通讯线连接全站仪和计算机,把野外观测数据传输到计算机中,再对野外采集的数据进行预处理,检查可能出现的各种错误;把野外采集到的数据编码,用测量数据转化成绘图系统所需要的编码格式。数据计算是针对地貌关系的,当测量数据输入计算机后,生成平面图形,建立图形文件,绘制等高线。对照外业的草图,修改新生成的地形图,补测重测存在漏测或测错的地方,然后加注高程、注记等。进行室内和室外检查;最后对地形图进行图框内外整饰。
测图的成果是 AutoCAD 格式的文件,本文主要是应用MAPGIS 软件建立数字高程模型,因而要进行必要的文件转换。首先把 AutoCAD 格式的等高线和高程点的图层另存为.dxf 格式。然后在MAPGIS 软件应用“文件转换”的模块,把.dxf格式的等高线和高程点数据,分别转换为MAPGIS软件形式的点文件和线文件。点文件为包含高程点信息的数据;线文件为包含等高线信息的数据。
矢量数据的编辑与处理
在等高线数字化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貌形态复杂,数据量大、人机交互作业易出错和图像处理技术存在缺陷等原因,不可避免地造成等高线数据的几何信息和属性信息误差。几何信息误差主要包括等高线的点位或线位误差、等高线相交或自交和数据采集不均匀引起的数据冗余和等高线不光滑等。属性信息误差主要包括少量高程错误和系统高程错误。等高线矢量数据是建立数字高程模型的基础数据,其质量直接影响其使用效果,因此必须对等高线数据进行检查修改。
在等高线数据的处理中,可采用MAPGIS 软件中的“DTM分析”应用模块中等高线检查工具进行处理。首先对等高线数据进行错误检查,包括线自相交检查、线封闭性检查、线相交检查、高程跳跃值检查、高程赋值检查等,然后找出产生错误的具体原因,对等高线文件进行线编辑处理,主要是对线数据的增加、删除、移动、续线、闭合、分割、属性修改等,另外还有对高程点数据的增加、删除、移动等功能。
等高线赋以高程值的属性
由 AutoCAD 格式转换过来的等高线的文件,并没有有关高程值的属性,因而必须给每条等高线赋以高程值。首先,建立等高线文件的属性结构,根据高程值选择字段类型为双精度型,字段长度为8,小数位数为2。其次,找到高程线之间的差值,接下来启动自动赋高程值的工具,然后从已知高程点处向外引一条延长线,点击后出现一个对话框。在对话框中分别输入“当前高程”和“高程增量”,当前高程为起始点的高程值,高程增量为等高线之间的差,可正可负。从图上推断高程值是递减的还是递增的,递减的即为正,反之为负。最后,用同样的方法将所有的线属性录入。另存为“高程线”名称的线文件。
高程点赋以高程值的属性
由 AutoCAD 格式转换过来的高程点的文件,同样也没有高程值的属性,必须给每个高程点赋以高程值。与上述等高线赋以高程值属性过程的不同之处,是把高程点的注释赋为属性,应该注意的是在赋完属性之后,必须更改高程点的属性结构,即把“字段类型”由字符串改为双精度型,否则不能生成 DEM。
DEM 的生成
TIN 模型的生成
(1)线文件 TIN 模型的生成。首先启动MAPGIS 软件中“DTM 分析”功能模块,装入等高线文件。由线数据提取高程点。根据分辨率的要求选择抽稀系数,然后生成三角剖分网。把生成的三角剖分网文件另存 TIN 格式的文件。
(2)点文件 TIN 模型的生成。同样启动MAPGIS 软件中“DTM 分析”功能模块,装入高程点文件。由点数据提取高程点,选择高程点属性项,然后生成三角剖分网。图2是由高程点数据建立的琉璃河土地整理项目区的 DEM 模型。
图2 琉璃河土地整理项目区的 DEM 模型
图3 琉璃河土地整理项目区典型地块的 DEM 模型
GRID 模型的生成
与生成 TIN 模型不同,GRID 模型的生成主要是把等高线和高程点进行栅格化,把栅格化的结果保存 GRID 格式的文件。图3为琉璃河典型地块生成的 GRID 模型。从图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三维地形信息,如山脊、山谷、分水岭等,直观地了解项目区的整体情况,对整个项目区的规划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和认识。
3 基于 DEM 的小流域土地适宜性评价
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小流域土地整理规划的基础,并为土地整理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减少规划的盲目性,使小流域生态经济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价值增值这四大基本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影响土地适宜性的因素很多,对于小流域地区,坡度和坡向是土地适宜性评价的重要因子。坡度和坡向是地面接受日照、风吹、雨水冲刷的重要因素。
为了实现评价方法和过程的定量化和科学化,需要利用现代化的 GIS 分析技术。利用DEM 数据中地表形态结构的提取和表达,其技术手段已经成熟。可以通过DEM 快速、简便地提取高质量坡度和坡向信息,应用 GIS 叠加分析方法对土地利用现状信息进行叠加、分组和统计分析。本文研究如何从地形地貌的角度建立评价模型,以北京市怀柔区琉璃河流域的土地适宜性评价为例,在 GIS 环境中实现定量评价。
小流域土地适宜性评价的评价指标及权重确定
通过研究怀柔区琉璃河流域的坡度和坡向地形地貌特征与该区农业生产条件的关系,并确定了各因子权重,见表1和表2。
表1 怀柔区琉璃河流域坡度分级权重表
表2 怀柔区琉璃河流域坡向分级权重表
坡度图和坡向图的生成
坡度是地形描述中一个常用的参数,是一个具有方向和大小的矢量。空间曲面的坡度是点位的函数,除非曲面是一个平面,否则曲面上不同位置的坡度是不相等的。给定点位的坡度是曲面上该点的法线方向与垂直方向之间的夹角。
本文中以怀柔区琉璃河地区1∶1000 地形图为依据,把AutoCAD格式的等高线等地形特征的要素转换为MAPGIS软件的线文件和点文件,然后利用MAPGIS 软件生成供分析用的DEM,依照上面的坡度分级权重表,在MAPGIS 软件中的“坡度分级图输出设置”中把坡度分为五个级,分别输入上下限,并把区参数设为上述表格中的参数值,然后生成坡度图,最后把点、线、区文件另存。在“输入编辑”中打开刚才生成的点、线、区文件,修改区文件的属性结构,增加“坡度”和“坡度分值”两项,并相应设置其字段类型和字段长度等。其中“坡度”一项的字段类型为字符串型,字段长度为10;“坡度分值”一项的字段类型为双精度型,字段长度为2,小数位数为1。然后利用“参数赋属性”的功能,依照坡度分级权重表,把“坡度”和“坡度分值”两项属性信息增加到坡度图上,最后保存点、线、区文件。图4、图5分别是琉璃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区坡度图和典型地块的坡度图。从图上可以反映出项目区的整体坡度情况,可以清晰准确地获得项目区的坡度信息。
图4 琉璃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区坡度图
图5 琉璃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区典型地块坡度图
基于 DEM 计算坡向时通常定义为,过格网单元所拟合的曲面片上某点的切平面法线的正方向在平面上的投影与正北方的夹角,即法线方向在水平方向投影向量的方位角。
与上述坡度图属性赋值相似,把“坡向范围”和“坡向分值”属性赋值到坡向图上,图6、图7分别是琉璃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区坡度图和典型地块的坡向图,为下一步的适宜性评价做好了基础。
图6 琉璃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区典型地块坡向图
图7 琉璃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区坡向图
小流域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支持下进行的。评价单元的划分是在以MAP-GIS 软件为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利用MAPGIS 软件中的“空间分析”模块进行空间叠加。首先把坡度图和坡向图的区文件添加到模块中,然后利用“区对区合并”功能,把坡度图和坡向图叠加,最后另存生成综合图,即可得到土地适宜性评价单元图,并对其进行调整,使每个单元达到自然条件、经营方式及经济收益相似,最终形成评价单元。
本研究采用综合指数评价模型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每一块土地的综合分级参数按下式确定:
综合分级参数=坡度分值+坡向分值
采用等距裁取方法,将该区土地适宜性用途分为四类(见表3)。
表3 土地适宜性评价综合分级表
利用MAPGIS 软件的“属性库管理”模块把叠加后生成的综合图的区属性输出.dbf格式的数据库文件,然后用Excel 文档打开,根据综合分级公式,计算出各个评价单元的分值。最后把计算结果另存为.dbf 格式的数据库文件。利用MAPGIS 软件的“属性库管理”模块的“属性连接”把计算结果和综合图的区属性连接起来,建立数据库。
4 基于 DEM 的小流域土地整理的规划方案
通过土地适宜性评价,加强了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研究。数字高程模型的发展为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提供了理论依据,应用数字高程模型的有关理论和方法,确定各地类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使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更合理。根据小流域土地适宜性评价的结果来规划设计土地利用布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基于 DEM 的土地利用分区
在“输入编辑”模块中,打开综合图,依据表4 土地利用分区各地类参数值,利用“属性赋参数”的功能对项目区进行土地利用分区。得到以 DEM 为划分基础的土地利用分区,从图上看,斑块较为破碎,由于图上没有河线、居民点、道路和地类界等地形要素,因而需要进一步进行图形处理。
表4 土地利用分区各地类参数值
图8 琉璃河土地整理项目区典型地块土地利用分区
图9 琉璃河土地整理项目区土地利用分区
添加线状地物和居民点
上面生成的土地利用分区图中,主要是基于高程点和等高线生成,缺少河线、居民点、道路和地类界等地形要素。在下一步规划设计时,应把这些地形要素添加到图上。以琉璃河项目为例,首先把河线、居民点、道路和地类界等地形要素转化为MAPGIS 软件能识别的点、线文件;然后把这些地形要素添加到已经生成的分区图上。最后调整各图层的顺序,以便各个要素都能显示出来。
确定土地利用布局
土地利用布局是指按照土地的自然适宜性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将各类用地合理布置并落实到土地整理区域内的具体地块上。根据实地踏勘的情况,在图上对小斑块进行合并处理。以道路、河线等显著线状地物为划定的基本依据,调整土地利用布局,使之更加合理。
水土保持区
综合分级参数小于 的区域,是以水土保持为主,通过人工管理和自然恢复形成大型荒草地的自然斑块,大型自然植被斑块具有多种重要的生态功能,并为景观带来许多益处,如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
经济林果区
综合分级参数在~ 之间的区域,主要执行生态经济功能,该区景观生态建设的重点是:大力发展经济林果业和适当发展畜牧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主要依据是本区坡度较大,不适合农业耕作开发,景观过程也主要以水土流失、植被覆盖率降低等生态退化过程为主,只是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比较起来,程度稍为轻一点,因此必须将生态经济功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并重。
平缓坡耕地农业耕作区
综合分级参数在~ 之间的区域,主要执行农业耕作功能。该区景观生态建设的重点是:以高产、高质、高效农业为主导方向,推行种植业开发,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和提高经济收入。为此,在规划建设中要合理调整农、林、牧、副结构,以粮食为主,适当增加芝麻、油菜和棉花等油料作物和经济作物,引进优良品种,适当安排作物轮作,逐步推广套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同时由于降水不足的供需错位,因此大力推广应用地膜覆盖、节水灌溉等旱作农业技术,积极发展节水、集水农业,有效提高土壤生产效率和农作物产量。依据是坡耕地土层较薄,土壤肥力低,发展集约型农业的条件还不成熟。
平坦的滩地和居民点
综合分级参数在大于 之间的区域,居民点的扩大、矿产资源的开发都会导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应该尽可能地限制居民点的扩张,大力提倡植树造林,建设绿色村庄、田园村庄,提高环境的宜人性,促使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
渔业
山区小流域由于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短缺,渔业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小流域土地整理规划建设的重点是:在条件许可的地区,充分利用小型水利工程的截留河水,适当发展渔业,增加农民的收入。
以 DEM 为基础,以道路、河线等显著线状地物为划定的基本依据,确定的土地利用布局。有可能与实地的地形不符合,因而要去实地核对土地利用布局是否符合实际,并根据实地的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参考文献
严金明.土地整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
高向军.土地开发整理理论与实践[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与事务[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5
吴信才等.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方法[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
许五弟.地理信息系统构建与应用[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5
张成才等.GIS 空间分析理论与方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史文中.空间数据与空间分析不确定性原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朱德海等.土地管理信息系统[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
张占录,杨庆媛.北京市顺义区农村居民点整理的推动力分析[J ].农业工程学报,2005 (11):49~54
杨庆媛.小流域土地整理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J].水土保持研究,2003
赵俊义.谈谈搞好土地整理之我见,第九中文网,2005
土地整理的概念和类型.中国国土资源网,2005
罗明,王军.中国土地整理的区域差异及对策[J].地理科学进展,2001 (2)
姜爱林,姜志德.论土地整理概念的科学界定[J].地域研究与开发,1998 (1)
王印传,张凤荣,孙丹峰.小流域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与方法探讨[J].水土保持学报,2002,16 (2):118~121
杨庆媛,张明举,涂建军等.喀斯特地貌区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建设途径研究——以四川省琪县为例[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26 (2)
徐雪林等,德国巴伐利亚州土地整理与村庄革新对我国的启示,资源与产业,2002 (5)
贾文涛,张中帆.德国土地整理借鉴.[J]资源与产业,2005,7 (4):77~79
杨庆媛等.国外土地整理:性质、研究领域及借鉴.[J]绿色中国,2003 (6):49~53
王志刚.河洛黄土丘陵地区土地整理特点浅论.资源·产业,2002 (5):16~18
廖蓉,杜官印.荷兰土地整理对我国土地整理发展的启示.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4 (9):25~29
朱红波,郭宏俊.基于 GIS 的土地整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3 (1):25~26
李晓燕,李壁成,张树文.基于 MAPGIS 的小流域土地质量评价.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2004(1):99~104
方学蜜,吴泉源,徐秋晓.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芝罘区土地整理与分析.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 (1):126~128
尹霞,王占岐,叶新才.南方低山丘陵地区土地整理规划研究及可持续性评价.国土资源导刊,2004 (5):15~17
王军,余莉,罗明等.土地整理研究综述.地域研究与开发,2003 (4):8~11
王万茂.土地整理的产生、内容和效益.中国土地科学,1997 (10):62~65
张正峰,陈百明.土地整理的效益分析.农业工程学报,2003 (3):210~213
孙程.土地整理与复垦的基础理论问题.资源与产业,2002 (5):22~24
贺瑜,刘刚.DEM 与空间叠加分析在土地定量评价中的研究,计算机工程,2006 (1):251~253
虞继进.数字高程模型(DEM)的建立与应用.江苏测绘,1999 (9):33~37
钱业宏.利用数字化地形图进行土方计算的方法.四川测绘,2005 (9):137~139
毛泓等.数字地形模型在土地整理中的应用.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0 (4)
柳长顺等.土地整理项目土方量计算方法.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3年(6)
柯晓山等.采用不规则三角网插值进行土地整理项目前期平整土方量的计算、农业工程学报,2004 (5)
邓黄兴.土地平整工程中批量计算土方量的方法研究.南方国土资源,2005 (11)
沈掌泉等.用数字高程模型和遗传算法确定土地平整设计高程的初步研究.农业工程学报,2005年5月
何明华.MAPGIS 数字高程模拟系统在化探数据处理中的应用.矿山测量,2005 (6):13~16
张金娣.数字高程模型的建立及应用.2005 数字江苏论坛——电子政务与地理信息技术论文专辑,2005:209~210
唐祥云等.数字高程模型在农地整理排水渠道规划设计中的应用.测绘通报,2004 (1):47~51
张彩霞.一种高质量的数字高程模型(DEM)建立方法——ANUDEM 法.中国农学通报,2005 (12):411~415
李壁成.数字流域三维地形景观构建的研究.水土保持研究,2005 (6):112~114
刘家宏等.数字流域研究综述.水利学报,2006 (2):240~245
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内容摘要:本文运用相关分析等定量分析方法,对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实施后我国房地产市场状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得出土地储备制度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负面影响不大的结论。并从土地储备数量、土地供应结构、土地储备法律法规、土地储备管理、土地储备组织体制几方面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地储备制度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关键词:土地储备制度 房地产市场 对策建议土地储备制度在我国的兴起综合来看,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率先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深圳和上海得以实施。此后,杭州、厦门、南京、青岛、广州、郑州等城市也先后成立土地储备机构,开展土地储备工作。目前我国已有近半数的市县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含义是:由城市政府委托或设立的专门机构,对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予储存,根据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将所储备的土地以招标、拍卖等方式有计划地投入市场,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应用状况近年来,土地储备制度在我国一些城市的运作取得了巨大成效,在完善土地市场、控制土地供应、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越性已逐步表现出来。但是,随着土地储备实践的深入,人们对该制度在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方面存在着许多疑虑。地价房价上涨,开发市场起点不公在已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中,土地出让价格大幅上扬,商品房价格随之上涨。以杭州市为例,近年来该市地价、房价呈不断上扬趋势。同时,与目前的土地出让价格比较,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前的我国城市土地出让价格很低,制度实施前后地价差异很大。相邻地块的两个项目由于土地成本的差异,导致开发的起跑线不公平。如何平衡制度实施前后一级市场的价格差异,如何在历史与现实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当前困扰我国许多城市政府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市场结构失衡,多层次需求难满足我国推行房产改革政策的目的是采取多渠道、多途径来满足城镇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有人认为,土地储备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它导致房产开发走向集约与垄断,市场逐渐被一些实力强的开发企业所占据,小型与实力较弱的开发企业被淘汰出局,而当前实力强的开发企业着眼于高档和高回报开发,销售的对象是高收入群体。即使是面向普通工薪阶层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开发档次和市场价格也较高,部分消费者难以承受。房地产市场结构的失衡使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也造成高档商品房供需矛盾加大。土地储备制度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分析作为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之一,土地储备制度的实施必然对房地产市场、土地资本市场产生影响。但是,该制度是否是引起城市地价上涨的主因,这就需要深入研究,它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今后的发展与完善。对城市土地价格上涨的分析纠正扭曲的地价是城市地价上涨的直接原因我国土地储备制度是在土地真实价值受到抑制,土地价格严重扭曲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招标、拍卖方式带来的地价合理上涨是土地价值的真实体现。在先前不规范土地市场中,地价或成交价低,一方面是土地隐型市场不注重价格杠杆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灰色交易造成了国家利益的严重损失。据测算,我国的土地资产有25 万亿元。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全国土地资产每年流失近100亿元。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土地市场在公平、公开的平台上运作,必然带来地价的上涨,其实质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收益权的体现。土地市场无序炒作是地价上扬的重要原因 目前在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中,招标拍卖出让土地出现了地价的非正常上涨。日本学者野口悠纪雄曾用现实地价与理论地价的差异来衡量东京市土地市场的健康状况。其中的理论地价是指地租的资本化。结合我国的实践,政府在土地的出让环节中都要确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出让底价。其中,基准地价是指政府按土地级别、用地类型或区段位置评估确定的平均价格。它是政府宏观调控地价和进一步评估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的基础;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需要评估的具体地块,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日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出让金额的依据;出让底价是指经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估后,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所确定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由此可见,这三种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理论地价的含义,土地出让价格只有在理论地价的合理范围内波动才是正常的。土地储备对土地价格的影响不大以杭州市为例,对该市自实施土地储备制度以来的土地储备库存量和土地交易价格进行相关分析:土地储备库存量(DS)与土地交易价格(DP)的相关系数为 ,为显著相关。但在对该样本相关系数进行显著性检验时发现t值偏小,总体相关系数接近零值,土地储备量与土地价格呈弱相关关系。对土地储备库存量(DS)与土地交易价格(DP)进行简单回归分析,土地储备库存量对地价的解释能力较弱。DP= (t= )拟和优度检验R=,F=,DW= (DP)= (DS) (t= )拟和优度检验R=,F=,DW=由以上回归模型的解释,土地储备库存量与地价间的相关关系较弱。土地储备库存量每增加1万平方米,对地价平均有元/平方米上涨的贡献。按照弹性解释,如果土地储备库存量增加1%,地价只变动。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土地价格上涨并不是由土地储备制度造成的,土地储备对土地价格的影响不大。对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分析房价上涨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开发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是主要的。开发成本上升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在土地拍卖供应方式中,开发商的土地成本投入数额受到市场竞争的影响,必然以市场最高价才可竞得理想的土地。而将土地成本增加部分转嫁至房价是开发商转嫁开发风险的必然选择。以杭州市为例,对该市自实施土地储备制度以来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和土地交易价格进行相关分析:房价(HP)与土地交易价格(DP)的相关系数为,为高度相关。对房价(HP)与土地交易价格(DP)进行简单回归分析,土地交易价格对房价有很好的解释能力。HP= 815+(t= )拟和优度检验R=,F=96,DW= (HP)= (DP)(t=)拟和优度检验R=,F=,DW=由以上回归模型的解释,房价与地价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土地交易价格每增加1元/平方米,对房价平均有元/平方米上涨的贡献。按照弹性解释,如果土地交易价格增加1%,房价将变动。房地产市场需求的相对旺盛是拉动房价上涨的又一因素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加快发展阶段,土地供应的高度垄断直接导致城市用地需求猛增,间接影响城市房地产开发进程和总量增加,进一步导致房屋需求上升。需求的相对旺盛必然引起房价的上涨。以杭州市为例,对其近年来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相关分析:房价(HP)与商品房销售面积(M)的相关系数为,为高度相关。对房价(HP)与商品房销售面积(M)进行简单回归分析,商品房销售面积对房价有较好的解释能力。HP= (t= )拟和优度检验R=,F= ,DW= (HP)= (M)(t=)拟和优度检验R=,F= ,DW= 由以上回归模型的解释,房价与房屋销售面积之间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商品房销售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对房价平均有元/平方米上涨的贡献。按照弹性解释,如果销售面积增加1%,房价变动。土地管理上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屋的整体价格水平 我国一些城市从鼓励扶持某一事业发展的目标出发,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土地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经济适用房、以房带路、招商引资、扶持骨干企业、帮助特困企业等等。由于政策执行上的自由度大,管理很难到位,造成土地资产流失,也没有达到扶持的目的。此外,由于国家对经济适用房土地获取、设计方案、购房对象范围限定等方面还缺乏严格有效的管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千方百计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经济适用房,造成了房地产市场竞争不公、产品结构不合理和土地供应的无序。因而土地储备制度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负面影响不大,不会直接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扬。完善土地储备制度的对策建议为了使土地储备制度对我国城市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有必要对该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具体建议如下:合理控制土地储备的范围和数量土地储备制度是确保政府切实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一种管理制度。但必须指出,不能以垄断影响土地市场的发育,也不能盲目扩大土地一级市场的边界,必须正确处理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的关系,合理控制进入土地储备的范围和数量。我们认为,在地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完全可以通过成立有形的土地交易市场,允许一些有闲置土地的企业上市交易,这样既可以让闲置的土地尽快流动起来,增加土地供应量,也可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储备数量是土地储备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但土地储备过多,会造成资金占用过多,加大土地储备机构的经营风险。合理的土地储备数量要根据土地市场供求关系来确定,而土地供求取决于社会、经济、政策等若干因素,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设计需求预测模型,进而得出最佳土地储备数量。加大土地供应结构的调整力度土地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协调均衡是土地市场供求平衡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在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已出现地价、房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土地储备机构不仅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和经济发展实际及时地掌握土地投放总量,更要从市场细分的角度,适时调整各类不同用途的土地储备量和供给量,化解土地市场供需失衡的矛盾。就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状况而言,当务之急是紧缩城市中心区住宅用地和城市高档房地产用地,对开发高档商品房,不仅要从供给源头上进行限制,还要以高地价、高税收等手段加以限制;落实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对面向百姓的商品房所用土地要适当放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在“放宽”政策的同时,要切实规范土地行政管理行为,避免土地供应政策带来的漏洞。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用配套的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如公益型用地的收购与管理、原建成区的隐形土地市场问题等等;同时要严格执法,加大管理力度,使土地储备工作顺利进行。建立依法监督的机制,对储备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以保障储备目标的实现应建立土地储备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尽量公开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收购、开发、储备和出让环节中的资料和信息,便于各方的监督和投诉。同时,通过公开如年度土地出租、出让计划、一级土地市场交易资料、土地储备数量等市场信息,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理性发展,引导市场化的开发商能够根据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强化土地储备管理的监控职能土地储备管理监控职能的弱化严重地阻碍了城市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要强化土地储备管理的监控职能,加强对土地使用状况和土地价格的全程监控和跟踪管理。具体来讲,监控的内容一是建设用地的选址、用途是否符合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二是建设项目是否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申请和审批,有无违反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三是土地利用是否按规定的进度进行建设,有无占而未用的土地;四是土地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故意抬高地价或压低地价,从事炒卖地皮的非法活动。同时,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地价与房价的链接管理,杜绝房地产市场不合理定价行为。重构土地储备的组织体系在我国城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初期,以杭州市为代表的分层次两级管理模式的组织体制的运行比较顺利。但随着土地储备制度实践的深入,这种体系的弊端日益暴露。一方面,土地储备机构挂靠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后者的直接领导,致使其地位弱化,运作效率不高;另一方面,在土地储备实施中需要相互配合的城市规划、计划、建设、财政、环保、房管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责任不清,未形成协作的格局。为此,应该对土地储备机构挂靠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现有体系进行改革。其目标是,建立由市土地与房产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土地储备机构的新体系。具体内容是:城市政府通过机构改革,对与城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直接有关的部门进行整合,组建土地与房产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下设土地管理、房产管理、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储备等若干办公室。新的组织体系有利于提高土地储备机构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其作用提供条件也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参考资料:1. 杨遴杰、林坚、高永,国外土地储备制度及借鉴,中国土地,2002(5)2. 吴次芳、谭永忠,我国城市土地储备的几个问题,城市问题,2002(5)3. 刘田,构筑土地市场巍峨大厦——红五月纵横谈,中国土地,2002(6)4. (日)野口悠纪雄著,汪斌译,土地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5. 毛镇林、赵相如、王待宗,政府建个“土地储备中心”如何——杭州土地资源收购储备制度评述,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网6. 陈迪,“土改”点燃公平之火,决策资源房地产研究中心网7. 沈兵明、罗罡辉、卢春强、祝军,城市土地储备量研究——以杭州市为例,经济地理
首先你得确定下你的论题吧,你可以通过查阅资料等等方式来找灵感,可以看下(土壤科学)等等这样的资料参考吧
农用地,耕地保护,城镇的规划,土地的生态性
谈净土洁食问题“万物土中生,食以土为本”, 土壤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源,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据统计,2000年世界粮食总产量约为22亿吨,其中我国粮食产量约5亿吨。这些粮食均是在全球17亿公顷(我国占 1.2亿公顷)耕种土壤上生产的。正是因为这些土壤能提供作物生长的养分和水分,也就是具有土壤“肥力”,才能使粮食获得稳定的产量,才能维系人类的生存和繁衍。然而,事物总有两面性,一方面,土壤中如果没有充分的养分和水分,没有“肥力”,就不可能使作物正常生长,更谈不上获得稳定的产量,而另一方面,土壤中的养分元素含量,对作物生长讲,经常是供需不平衡的,必须注意调节,特别是人们有意无意地向土壤中加入了不利于作物生长的各种“有害”元素,使土壤及水体发生污染,就会导致农产品品质恶化,影响人体健康。因此,土壤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质量的好坏。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引发农产品质量不良的因素,包括自然与人为两个方面,其中生态环境,即水、土、气、生等方面的污染,是导致农产品品质不良的重要根源。以往人们关注的是“蓝天、碧水”,认为只要天蓝,水碧,就能保证农业环境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岂不知,除了“蓝天、碧水”外,更重要的是保证土壤质量的安全,只有保证了“净土”、才能保证“洁食”,才能保证人类生命的健康与安全,最终才能保障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相反,如果没有“净土”,土壤中的有害气体将影响大气,土壤中的有毒物质也会影响到水体,致使天不再蓝,水不再碧,即使天蓝、水碧,也会有毒害物质飘在空中,溶在水中,或进入土中。因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而言,“净土、洁食”比“蓝天、碧水”更加重要,都是同等重要的战略性安全问题。土壤污染是农产品不安全的源头不洁净的土壤是指遭受不良物质污染的土壤。土壤污染包括重金属污染、农药和持久性有机化合物污染、化肥施用污染等多方面。随着人口增加及经济发展,我国面临的土壤环境安全问题越加突出。据统计,我国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面积达2000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1/6。因工业“三废”污染的农田近700万公顷,使粮食每年减产100亿公斤。其中,在一些污灌区土壤镉的污染超标面积,近20年来增加了14.6%,在东南地区,汞、砷、铜、锌等元素的超标面积占污染总面积的45.5%。有资料报道,华南地区有的城市有50%的农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的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有万亩连片农田受镉、铅、砷、铜、锌等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也曾发生千亩稻田受铜污染及水稻中毒事件,一些主要蔬菜基地土壤镉污染普遍,其中有的市郊大型设施蔬菜园艺场中,土壤中锌含量高达517毫克/千克,超标5倍之多。其次,我国农药总施用量达131.2万吨(成药),平均每亩施用931.3克,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特别是随着种植结构的改制,蔬菜和瓜果的播种面积大幅度增长,这些作物的农药用量可超过100公斤/公顷,甚至高达219公斤/公顷,较粮食作物高出1~2倍。农药施用后在土壤中的残留量为50%~60%,已经长期停用的六六六、滴滴涕目前在土壤中的可检出率仍然很高。据调查,一些名特优农副产品中,有机磷检出率100%,六六六检出率95%,超标2.4%。另在全国16个省的检查结果,蔬菜、水果中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因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引起人畜中毒死亡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自1997年至2001年共发生因蔬菜农药残留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28起,中毒415人,个别地市高毒、高残留农药每年造成急性中毒5~7宗,受害人数约300人。类似的急性中毒事故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也有发生。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沿海大部分地区的大田耕地土壤中持久性毒害物质大量积累,2000年太湖流域农田土壤中,15种多氯联苯同系物检出率为100%,六六六、滴滴涕超标率为28%和24%。令人不安的是,许多低浓度有毒污染物的影响是慢性的和长期的,可能长达数十年乃至数代人。第三,过量施用化肥也会造成土壤污染。90年代,全世界氮肥使用量为8000万吨氮,其中我国用量达1726吨氮,占世界用量的21.6%。我国耕地平均施用化肥氮量为224.8公斤/公顷,其中有17个省的平均施用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上限225公斤/公顷,有4个省达到了400公斤/公顷。据31个省、市、自治区的调查,目前在农业结构改制后的蔬菜、瓜果地里,单季作物化肥(折合纯养分)用量通常可达569~2000公斤/公顷以上,如一些蔬果种植大县的化肥平均用量已达1146公斤/公顷;滇池区蔬菜花卉基地,一季作物氮磷肥用量(纯养分)达687公斤/公顷,最高可达3300公斤/公顷;其化肥用量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90公斤/公顷),较之世界用化肥首户的荷兰还高出一倍多;每年农田使用化肥氮进入环境的氮素达1000万吨左右,有些地区饮用水及农产品中,硝态氮和亚硝态氮的含量均明显超标。2000年下半年,华南地区有的城市监测到菜地土壤硝酸盐含量超标率为33.1%;据中国农科院对某地32种主要蔬菜调查,蔬菜硝酸盐含量比80年代初增加了1~4倍,其中有17种蔬菜硝酸盐含量超过欧盟提出的最低量标准;2001年长江三角洲的个别省份农产品出口由于监测不合格而损失数亿美元。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的土壤污染正在向不同尺度的区域性发展,并对各种农产品品质产生严重影响。特别是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土壤及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主要表现为:1.持久性微量毒害污染物已成为新的、长期潜在的区域性土、水环境污染问题;2.大气中有害气体细粒子和痕量毒害污染物构成了土壤与大气的复合污染,城市光化学烟雾频繁并加重;3.农田与菜地土壤受农药/重金属等污染突出,硝酸盐积累显著,已严重影响农产品安全质量及其市场竞争力;4.珠江三角洲和太湖流域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氯农药残留普遍,已发现一些多环芳烃和多氯联苯等有害污染物的潜在高风险区。造成如此严重的污染,除了自然原因外,人为活动是产生土壤与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尤其是近20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农业资源高强度的开发利用,使大量未经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向农田转移,过量的化肥与农药大量在土壤与水体中残留,造成我国大面积农田土壤环境发生显性或潜性污染,成为影响我国农业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问题。应当指出,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潜伏性和长期性,其严重后果仅能通过食物给动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因而不易被人们察觉。因此,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壤质量,控制与修复土壤污染,才能实现农业安全,保证人畜健康。值得商榷的几种认识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社会上有各种提法。如�建立“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绿色食品”、“生态农业”等。的确,21世纪的农业应该建立以“生态农业”为标志的现代化农业,但生态农业并不等于或不能完全保证农产品是安全的。如果不能从本质上实施生态农业的基本原则,杜绝有害物质的介入,不能通过整个农业生产体系与全程质量控制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则上述的这些提法均是无济于事的。下面就相关问题进行商榷。1.“有机”不能替代“无机”,有机肥并非是最“洁净”的人们一般认为有机肥培肥土壤是最安全的。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第一,农业增产的实践证明,1公斤化肥,可增产5公斤~10公斤粮食。我国粮食的增产,有30%~35%是靠施用化肥取得的,化肥的贡献不容忽视。正确地说,化肥和有机肥的配合施用才是最有效的增产措施。第二,从对环境的污染看,无论是化肥还是有机肥,只要施用不当,均会出现污染。过量施用化肥是有害的,但有机肥若用量过大,腐熟不全,施用季节不当,也会对水圈、生物圈与大气圈产生污染。特别应注意的是,当前农村中的有机肥有不少是来自含化学激素或重金属等饲料饲养的畜禽排泄物,不少企业制造的商品有机肥的原料也不纯净。因此,有机肥也会变成引发土壤污染的根源。第三,目前社会上提出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以及A级、AA级“绿色食品”等,是以不使用或少用化学合成物质(化肥、农药、食品添加剂等)为主要标准的,其中以有机食品为最高等级。然而,这些标准还有待于国家对土壤与农产品质量标准与监测体系全面建立和完善后才能真正做到。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2. “无土栽培”不能代替“净土”种植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已广泛建立了农业科技示范园或基地,并以高度集约的方式,进行无土栽培,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解决了部分城市的蔬菜、瓜果供给,获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从国家的粮食总体需求来看,至少在近阶段(几十年甚至几个世纪)仍然不能取代广阔的农业耕地。因此,必须在发展无土栽培蔬菜、瓜果的同时,继续强化全国耕地土壤肥力的培育与土壤污染防治,用“净土”生产粮食,造福于人民。3.目前的“生态农业”并非等于安全农业所谓“生态农业”是以生态理论为基础,以现代生态农业技术为手段,以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通过农业与环境,生态与经济的平衡,达到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的最终目标。在建设生态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贯彻生态学原理,做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保持系统功能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将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列为首位,建立多层次的持续高效的农业生态系统,并按区域特点建立生态区域模式。从而使现代生态农业在促进地区与国家经济发展方面起重要推动作用。生态农业是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与国家及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核心是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其中土壤与环境质量是农业生态工程的重要内容。这是一项需要投入实力,坚持不懈,科学实施的宏大工程。而目前多数地方多只是停留在口号和概念上,尤其不注意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大家应对此有清醒认识。4.“净土”不等于“洁食”的确,洁净的土壤只是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基本保证。事实上,洁净基地生产出的清洁农产品,还需经过储存、运输、深加工、市场流通直至餐桌等诸多过程。只有经过了这些全过程质量控制,最后到达餐桌仍是清洁的,才算农产品的真正安全。因此,在农业安全生产中,除了从防治土壤污染这个源头抓起外,还必须注意防治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流通环节中所产生的污染问题,并通过建立与制定国家与地方一系列的农产品规范,完善质量认证、监测、管理、法制等体系建设,严格控制农产品的“全程清洁”生产,才能使农业安全得到可靠保障。保护和治理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建议1.开展全国土壤质量本底调查,建立全国土壤质量监测网络,为实现农产品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我国土壤资源丰富,土壤类型复杂多样,不同利用方式、不同投入水平、不同管理模式均对土壤质量产生影响。虽然已经进行过两次全国性的土壤普查,但最近的一次已经过去了20多年,当时所获得的有关土壤环境质量的信息甚少,不能满足当今农业生产,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需要。如最近在太湖地区进行的土壤质量调查,其结果表明土壤质量的空间变异很大,环境质量状况令人担忧。如果不全面摸清各地土壤质量本底情况,针对不同质量土壤进行农业清洁生产,就根本不能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土壤质量的本底调查十分紧迫。目前,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推动全国性的与土壤质量有关的调查,如国土资源部的农业环境地球化学调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土壤污染调查;农业部的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以及中国科学院的土壤质量研究等。但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各部门的侧重点均有所不同,缺乏必要的统一与整合,造成工作重复和资源浪费。因此,建议国务院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资源和技术的整合,逐步、分区、分阶段地开展基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国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并建立长期的动态监测体系。2. 尽快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加强土壤有机与激素类污染物质的监测和研究,并尽快与国际接轨目前,就农业生产中污染物而言,FAO(联合国粮农组织)迄今已公布了相关限制标准共2522项,美国则多达4000多项,其它发达国家的控制标准达数百项甚至上千项,而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仅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所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中,也仅规定了农药残留、重金属和硝酸盐含量控制标准,这与发达国家的限制标准不相适应。此外,美国、德国、英国、荷兰等西方国家对PCBs(多氯联苯)、PAHs(多环芳烃)、PCDD/PCDFs(二恶英类)等与人体健康威胁最大的有机污染物(环境激素)也制订了有关的质量控制标准。而我国新近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仍是引用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且重金属仅限5种,农药仅限六六六和滴滴涕,其它有机污染物未涉及。因此,建议加强土壤中环境激素类物质的监测和研究,尽快修订有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尽快与国际接轨。3.大力开展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土地质量保护和修复的研究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是解决农产品品质的根本措施。据江苏的经验,必须在摸清土壤与环境质量本底,抓好“净土”这个源头的基础上,选好主要农产品,明确技术规程,通过试验示范抓好并建立五大体系,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与认证体系;质量安全农产品管理与市场信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与执法体系。对大面积遭受污染的土壤,必须开发行之有效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并对有关环境技术基础与原理,如土壤污染形成机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持久性微量毒害物的环境行为、生态毒理及人体健康危害;污染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环境生物修复;农业面源污染及水体富营养化的修复过程与机理;痕量气体污染、细粒子污染及酸雨的形成、危害机制与防治等进行深入研究,以恢复和提高其土壤与环境质量水平。与此同时,应发展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与产业。此外,应将生态环境资产损失计入生产成本,以绿色GDP指标来衡量和考核地区经济发展成就。4.制订土地质量修复和保护规划,加强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应利用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的结果,制订土地质量修复和保护规划,包括质量安全农产品发展的生产基地布局、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复、农业清洁生产规划等,加强污染土地整治与修复的资金投入。同时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京津塘和东北等地区进行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逐步在全国建成一批安全、优质(营养、保健)、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出口创汇能力。此外,应加强环保法规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制定更严格的环境标准。在保证国家现行环境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区域性新法规。在控制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的工作中,重点应该包括制定合理的土壤质量保护条例、湖泊和近海养殖规划,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和生态养殖,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社区和污水废物集中处理,合理使用有机肥,推广使用绿色农药,推广精准施肥技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重视土壤、水体和大气持久性有毒物质及其长期危害效应的监测。5.加强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宣传与科普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必将严重影响到我国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食物链安全、人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必将影响到我国农业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命运。因此,土壤环境质量的健康和安全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大力开展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宣传与科普工作,让全社会都知道只有“净土”才有“洁食”,只有“洁食”才能“健康”,只有“健康”才能“稳定”,只有“稳定”才能保证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见,“净土、洁食”与“蓝天、碧水”是同等重要的国家生态与环境安全发展的长远战略。因此,我们建议国家要像治理沙尘暴,治理长江、黄河与水土保持一样,刻不容缓地对待和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土壤与环境污染问题。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使我们的天空更蓝,水更清,土壤更洁净,食物更安全。
1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南京农业大学 2009 2 基于利益主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决策机制研究 华中农业大学 2010 3 基于状态框架和GIS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中国矿业大学 2009 4 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体系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1 5 土地集约利用的规划方法与途径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1 6 中国土地利用规划中的耕地保护目标选择 浙江大学 2010 7 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后评估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0 8 基于GIS技术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 新疆大学 20109 中国现代土地利用规划研究 南京农业大学 2007 10 土地利用综合防灾规划及其空间决策支持系统研究 中国海洋大学 2008 ……索道网提供国内外论文检索服务。
法律分析:是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的活动。规划先行,提高视野;吸引社会资本,整合各方面资金。
法律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到2020年,全国试点不少于300个,各省(区、市)试点原则上不超过20个。 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统筹编制村庄规划,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并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它是对土地综合整治的继承,更是对土地综合整治的突破创新:①更加着力规划一个区域的发展功能,从整体上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②更加着力城乡统筹发展,将以往单一的田、水、路、林、村、城割裂开来或把各项工程分开实施的土地整治活动,扩展为把城镇和乡村放在一个整体的治理空间下,找准限制因素,补齐设施短板。③更加着力延展土地整治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结合“土地整治+”,注入新型业态,发掘新增长动能。④更加着力以人为本,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通过土地生态整治和土地文化修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⑤更加着力按照国土空间整治的目标,建构全域土地整治的内容结构和框架体系,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全域特点整治的治理机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区域全域性管理以往的土地整治主要是对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数量,局限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增加耕地面积的单一目标;对区域社会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生态环境、人口与政策条件等因素缺乏考虑,对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节约集约用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格局的优化及生态环境的改善等缺乏较为成熟的研究。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及国家政策的引导,土地整治逐步告别传统模式向“追求耕地数量、质量及生态管护”的“三位一体”的全面管护发展,促进了土地整治总体功能的转变和土地整治多功能性的突出,实现了土地整治对象的扩大,由单纯的农用地整治扩大至建设用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城乡接合部建设用地),整治手段由粗放型向考虑景观生态学的精细型转变,充分挖掘用地的整治潜力,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全域土地整治是新时代土地整治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推进土地整治范围由单一独立的项目区向区域全域性转变,借助行政区划或功能区划定位土地整治对象,更好地避免了土地整治在区域内各项目区建设内容重复、互相不协调的现象。(二)全域多样性治理全域土地整治需打破城乡土地管理方面的差异性,将城镇和乡村放置于一个整体的地域空间进行土地整治工程布局,使生态系统保持结构的完整性和功能的有效性,进而统筹“三生”空间用地的配置。“全域”旨在强调地理环境与资源要素间的系统整合,基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格局的视角,借助土地整治项目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空间配置。全域土地整治旨在营造健康的土地环境,注重对生态安全格局的研究,致力于打造景观生态型土地整治。全域土地整治中基于生态过程优先规划生态基础设施,打破用地指标捆绑土地整治的现状,消除整治工程条块分割,强调山水格局的连续性与整体性,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系统。(三)全域政策性规划全域土地整治应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新城镇体系、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和生态修复等方向相结合,从而更好地实现全域土地整治的统筹部署,基于土地自然过程,诊断问题,分步实施,分期推进,以此制定中长期规划和短期实施计划,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采用“反规划”理念以优先规划和设计生态基础设施的方式,认清资源环境中“长短板”,注重生态环境和生态过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来指导区域空间发展,其对全域土地整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致力于打造全域规划、精细设计、综合整治。全域土地整治能较好地解决快速城镇化对资源高速耗散、城市空间无序蔓延和空间利用低效等资源承载能力趋紧、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利于“三生”空间的合理配置和国土资源的空间布局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能够有效解决土地整治转型适应生态国土建设的重要问题,其是时代的必然选择。(四)全域多功能实现以全域视角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能综合考虑全区域的光、热、水、土、生物、劳动力、资金、生产资料等具体条件、生产发展特点和现有基础,根据市场和国民经济需要等情况,有利于达到地尽其利、物尽其用的最大经济效益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全域土地整治的实施,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生态功能、节约集约土地、增加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合理配置空间资源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浙江省常山县从区域与整体融合的角度出发,连片谋划核心区域,规模开发利用与空心村整治相结合,将土地整治项目配合城市建设与旅游开发进行,进而推进全域整治,垦耕地后备资源7671亩、旱改水资源5988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备资源6695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000亩;垦造水田及旱改水百亩以上新项目达到8个,面积达亩。浙江省吴兴区八里店镇南部片区借力全域土地整治,7年形成3大现代农业园区,书写绿色田园版图。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打造平方千米的功能稻谷产业园、6平方千米的瓜果蔬菜产业园、平方千米的特种水产养殖园;完成复垦面积1153亩,其中复垦新增耕地995亩;项目新建农户安置,建新区总面积为1575亩,搬迁农户1325户。项目区还实施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了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浙江省海宁市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适应新时代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新要求;《关于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了2018~2020年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实现新增永久基本农田调优指标4万亩(力争5万亩)、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万亩、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万亩的工作目标;并规定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以村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节约优先”总原则,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农村一定区域内依托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台,有效整合利用各类涉农资金,对区域内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施全区域综合整治,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的空间形态和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方式,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上海市“郊野单元规划”的创设来源于“两规合一”等一系列创新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土地整治规划、相关配套政策及区域平衡与综合调控,指导郊野地区全域统筹战略的实施,推广“多规整合、政策融合、资金叠合和项目集合”的全域全地类的实施性、策略性空间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