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地理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99年,由中国石油大学、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主办。主要刊登国内外古地理学及其相关学科或相关学术领域的文章,如岩相古地理学、生物古地理学、构造古地理学、层序地层学及古地理学、第四纪古地理学、人类历史时期古地理学、古今地理环境与人类文明、沉积学、沉积环境、沉积相、古生态、古构造、古地貌、古气候、古水文、古岩溶、古土壤、古地理学研究方法和技术等学科和学术领域的科研成果的论文,以及以这些学科或学术领域的理论、观点和方法论述石油、天然气、煤炭、水、化工材料、建筑材料、其他非金属与金属矿产资源的预测、勘探、开发和环境等方面的论文。《地理科学》(月刊)创刊于1981年,由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主办。该刊为学术类期刊,为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资助刊物。其办刊宗旨是主要介绍我国地理学及各分支学科具有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地理学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繁荣和发展地理科学事业。《世界地理研究》(季刊)创刊于1992年,由中国地理学会主办。主要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这一主题,刊登有关全球的自然、社会、经济、政治事象的空间格局及动态趋势;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要素的空间运动规律;国外区域开发、城乡建设、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变动理论与实践;世界地理教育改革和世界各国地理学发展动态等;同时刊登反映中国经济国际化发展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栏目:世界经济、城市与区域、产业布局、地缘政治、教学研究、学科前沿。《地理学报》(月刊)1934年创刊,是学报级综合性学术刊物,主要刊登能反映地理学最高学术水平的最新研究成果,地理学与相邻学科的综合研究进展,地理学各分支学科研究前沿理论,与国民经济建设密切相关并有较大应用价值的地理科学论文,欢迎国内外地理学者将理论水平高,研究方法新,应用前景广的稿件投到本刊。栏目设置:自然地理研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区域经济规划、旅游地理、遥感与GIS应用、新书介绍、会议通知、网络资源。
《地理学报》(中、英文版)是中国地理学会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主办的学报级综合性学术刊物,本刊主要刊登能反映地理学科最高学术水平的最新研究成果,地理学与相邻学科的综合研究进展,地理学各分支学科研究前沿理论,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并有较大应用价值的地理科学论文。此外,我国台湾地区亦有名为《地理学报》的期刊,由台湾大学地理环境资源学系主办。
地理学报创刊于1962年,以登载有关地理学及相关学科之论著为主。原名为《国立台湾大学理学院地理学系研究报告》,1990年起更名为《国立台湾大学理学院地理学系地理学报》,2000年起简化为《地理学报》。 本学报原为一年刊,因稿源增加,1995年6月改为半年刊,2004年3月改为季刊,每年之3、6、9、12月定期出刊 ,2009年起改为每年三期,即每年之4、8、12月定期出刊。2012年3月起改为季刊,每年之3、6、9、12月定期出刊。 地理学报2006年起列为《 台湾社会科学引文索引资料库 (TSSCI)》收录名单,已成为台湾地理学界重要读物。
月刊,一个月一期。刊名: 地理学报 Acta Geographica Sinica主办: 中国地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国家计划委员会地理研究所周期: 月刊出版地:北京市语种: 中文;开本: 16开ISSN: 0375-5444CN: 11-1856/P邮发代号: 2-109复合影响因子: 综合影响因子: 历史沿革:现用刊名:地理学报创刊时间:1934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2013)Pж(AJ) 文摘杂志(俄)(2011)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2013-2014年度)(含扩展版)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2011)中文核心期刊(2008)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0)中文核心期刊(1996)中文核心期刊(1992)期刊荣誉:百种重点期刊中科双奖期刊Caj-cd规范获奖期刊
核心期刊最快也是需要半年左右的样子
【期刊发表经验分享】《地理科学》南北双核+CSCD核心期刊 《地理科学》是地理学领域 国内三大顶级期刊之一(《地理学报》、 《地理研究》、《地理科学》),致力于 地理学研究的精品成果刊载。 因此期刊从 初审、外审、校对刊载等环节都相对严 格。初审十分关注研究成果的前瞻性、创 新性及学术规范性问题,研究成果在质量 上(研究深度)达不到期刊的定位标准, 一般很难进入外审环节。 外审一般会选则 2-3位外审专家审阅,审稿周期一般基于 外审专家的审稿速度而定,快的几天甚至 几周就结束,慢的有的等3-4个月,这个 时候需要主动联系编辑部工作人员,编辑 部人员很nice,会帮您催一下外审专家或 者更换外审专家。 针对审稿,一般如果外审专家中 有以为提出退稿,稿件一般会在外审后之 间退掉,但是这个期刊的好处是都会把外 审意见详细告诉作者以供作者参考修改 (不收取审稿费)。 对于创新度较高但问 题较大的稿件有可能经过修改后再审,这 个时候需要认真对待外审专家的每一条意 见,争取做到一一修改回复。 针对质量尚 可的稿件,则经过相关修改后可进入编辑 排版状态。我个人感觉编辑部编校人员是 一个值得我们科研人员好好学习的群体, 他们对于语言的严谨性,逻辑的合理性, 学术的规范性等方面经验都相当丰富,建 议每一位投稿者在该过程中一定要好好吸 收她们提供给我们的宝贵经验,这是提升 我们写作水平很好的学习机会。 稿件出版周期一般在 8-12 个月之 间。
P5 地质学类核心期刊表(供你参考)另外核心期刊的发表周期相对来讲会较长,也不容易发。希望你有心理准备。1、岩石学报 2、中国科学.D 辑,地球科学 3、地质论评 4、地学前缘 5、地质学报 6、地球化学 7、地球科学 8、矿床地质 9、沉积学报 10、地质科学 11、中国地质 12、地球学报 13、现代地质 14、高校地质学报 15、吉林大学学报.地球科学版 16、第四纪研究 17、地质通报 18、岩石矿物学杂志19、地质与勘探 20、矿物学报 21、地层学杂志 22、地质科技情报 23、大地构造与成矿学 24、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25、矿物岩石地球化学通报 26、矿物岩石27、物探与化探 28、古地理学报 29、新疆地质 30、地球与环境
上地理学报编辑部的网站,上面有详细的说明和要求,可以下载pdf来看。
(中文版编委会)主 编:刘昌明(中国科学院院士、国际地理联合会副主席)副主编:郑 度(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青藏高原研究会理事长)陆大道(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地理学会理事长)刘纪远(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所长)蔡运龙(中国地理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宝元(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教授)姚鲁烽(《地理学报》编辑部主任、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编 委:王 涛(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所长)王 铮(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王 颖(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教授)王劲峰(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邓 伟(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长、研究员)史培军(中国地理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许世远(中国地理学会副理事长、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许学强(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李小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所长)李小建(河南财经学院院长、教授)李吉均(中国科学院院士、兰州大学教授)张信宝(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陈亚宁(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研究员)周一星(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查良松(安徽师范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院长、教授)胡和平(清华大学副校长、教授)姚檀栋(中国青藏高原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所长)秦伯强(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顾朝林(中国地理学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教授)陶 澍(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教授)梁 怡(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教授)康尔泗(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童庆禧(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院长)樊 杰(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国外编委:Godfrey J. R. Linge: 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CanberraLaurence J C Ma: University of Akron, Ohio, USAManfred : Austrian Academy of Sciences, AustriaMasatoshi Yoshino: Aichi University, Toyohashi, JapanWalker H. J.: Louisana State University, Louisana 70803, USAWolfgang Taubmann: University of Bremen, Bremen, Germany编辑部成员:姚鲁烽:负责自然地理、环境科学、RS与GIS 在自然地理应用的稿件,编辑单月期刊。何书金:负责经济地理、土地利用、RS与GIS 在经济地理应用的稿件,编辑双月期刊。赵歆:负责英文版、中文版英文摘要。高岷:负责编务。网络、排版、收发版面费稿费和期刊。
1,《经济地理》,目前惟一以经济地理命名的地学类学术期刊,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前沿性较强,适合经济地理、旅游地理、人文地理方向的朋友阅读。2,《地理研究》仅次于《地理学报》的地理学类综合权威刊物,论文质量高,最大的特色是论文的领域比较均衡(不似地理学报过于偏重在狭义自然、经济、GIS三块),自然地理、GIS与遥感、人文地理、经济地理、城市地理、旅游地理、文化地理的论文基本都能找到,论文的可读性也较强,难度较低。3,《地理科学》,中科院长春地理所主办的地理学综合学术期刊,各方面综合来讲稍逊色于《地理学报》、《地理研究》,且区域性比较明显,刊登的很多的研究论文都是以东北为背景着手。4,《人文地理》,我国惟一的人文地理类核心期刊,由西安外语学院人地所主办,侧重于刊登经济、城市、旅游、社会、文化方面的人文地理类论文,可读性较强,难度较低,是人文地理学专业方向必读的刊物之一。5,《城市规划》,强烈推荐,也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非地学类核心期刊,但是却非常值得城市地理学专业的同学浏览,里面的有很多大家的论文,看这本期刊,你不仅会体会到城市地理学与城市规划的区别跟联系,还会有更大的收获。6,《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历史地理类权威刊物,由我国历史地理学科很强的陕西师大主办。论文主要反应历史时期的环境演变过程、历史人地关系、历史人文过程。适合历史、历史地理、文化地理方向的同学阅读,不过由于是挂在历史学下面的刊物,所以论文的思路大多按照传统的文科历史模式召开,地理学特征不明显。7,《城市问题》,这个期刊严格说来不能算地理学类,按中图法的分号是“C”打头,即社科类期刊,我大概翻过几期,感觉论文质量一般,论文的作者来源很杂,但地理学者不占主导,里面的论文综合性、理论性很强,可读性一般。8,《地理科学进展》,也是很权威的地理学综合学术期刊,和地理学报、地理研究、地理科学并列为地理学传统的四大核心期刊。
《古地理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99年,由中国石油大学、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主办。主要刊登国内外古地理学及其相关学科或相关学术领域的文章,如岩相古地理学、生物古地理学、构造古地理学、层序地层学及古地理学、第四纪古地理学、人类历史时期古地理学、古今地理环境与人类文明、沉积学、沉积环境、沉积相、古生态、古构造、古地貌、古气候、古水文、古岩溶、古土壤、古地理学研究方法和技术等学科和学术领域的科研成果的论文,以及以这些学科或学术领域的理论、观点和方法论述石油、天然气、煤炭、水、化工材料、建筑材料、其他非金属与金属矿产资源的预测、勘探、开发和环境等方面的论文。《地理科学》(月刊)创刊于1981年,由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主办。该刊为学术类期刊,为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资助刊物。其办刊宗旨是主要介绍我国地理学及各分支学科具有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地理学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繁荣和发展地理科学事业。《世界地理研究》(季刊)创刊于1992年,由中国地理学会主办。主要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这一主题,刊登有关全球的自然、社会、经济、政治事象的空间格局及动态趋势;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要素的空间运动规律;国外区域开发、城乡建设、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变动理论与实践;世界地理教育改革和世界各国地理学发展动态等;同时刊登反映中国经济国际化发展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栏目:世界经济、城市与区域、产业布局、地缘政治、教学研究、学科前沿。《地理学报》(月刊)1934年创刊,是学报级综合性学术刊物,主要刊登能反映地理学最高学术水平的最新研究成果,地理学与相邻学科的综合研究进展,地理学各分支学科研究前沿理论,与国民经济建设密切相关并有较大应用价值的地理科学论文,欢迎国内外地理学者将理论水平高,研究方法新,应用前景广的稿件投到本刊。栏目设置:自然地理研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区域经济规划、旅游地理、遥感与GIS应用、新书介绍、会议通知、网络资源。
《古地理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99年,由中国石油大学、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主办。主要刊登国内外古地理学及其相关学科或相关学术领域的文章,如岩相古地理学、生物古地理学、构造古地理学、层序地层学及古地理学、第四纪古地理学、人类历史时期古地理学、古今地理环境与人类文明、沉积学、沉积环境、沉积相、古生态、古构造、古地貌、古气候、古水文、古岩溶、古土壤、古地理学研究方法和技术等学科和学术领域的科研成果的论文,以及以这些学科或学术领域的理论、观点和方法论述石油、天然气、煤炭、水、化工材料、建筑材料、其他非金属与金属矿产资源的预测、勘探、开发和环境等方面的论文。《地理科学》(月刊)创刊于1981年,由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主办。该刊为学术类期刊,为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资助刊物。其办刊宗旨是主要介绍我国地理学及各分支学科具有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地理学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繁荣和发展地理科学事业。《世界地理研究》(季刊)创刊于1992年,由中国地理学会主办。主要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这一主题,刊登有关全球的自然、社会、经济、政治事象的空间格局及动态趋势;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要素的空间运动规律;国外区域开发、城乡建设、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变动理论与实践;世界地理教育改革和世界各国地理学发展动态等;同时刊登反映中国经济国际化发展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栏目:世界经济、城市与区域、产业布局、地缘政治、教学研究、学科前沿。《地理学报》(月刊)1934年创刊,是学报级综合性学术刊物,主要刊登能反映地理学最高学术水平的最新研究成果,地理学与相邻学科的综合研究进展,地理学各分支学科研究前沿理论,与国民经济建设密切相关并有较大应用价值的地理科学论文,欢迎国内外地理学者将理论水平高,研究方法新,应用前景广的稿件投到本刊。栏目设置:自然地理研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区域经济规划、旅游地理、遥感与GIS应用、新书介绍、会议通知、网络资源。
你说的这类发表的比较慢,因为不容易发表,所以才叫核心。
1,《经济地理》,目前惟一以经济地理命名的地学类学术期刊,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前沿性较强,适合经济地理、旅游地理、人文地理方向的朋友阅读。2,《地理研究》仅次于《地理学报》的地理学类综合权威刊物,论文质量高,最大的特色是论文的领域比较均衡(不似地理学报过于偏重在狭义自然、经济、GIS三块),自然地理、GIS与遥感、人文地理、经济地理、城市地理、旅游地理、文化地理的论文基本都能找到,论文的可读性也较强,难度较低。3,《地理科学》,中科院长春地理所主办的地理学综合学术期刊,各方面综合来讲稍逊色于《地理学报》、《地理研究》,且区域性比较明显,刊登的很多的研究论文都是以东北为背景着手。4,《人文地理》,我国惟一的人文地理类核心期刊,由西安外语学院人地所主办,侧重于刊登经济、城市、旅游、社会、文化方面的人文地理类论文,可读性较强,难度较低,是人文地理学专业方向必读的刊物之一。5,《城市规划》,强烈推荐,也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非地学类核心期刊,但是却非常值得城市地理学专业的同学浏览,里面的有很多大家的论文,看这本期刊,你不仅会体会到城市地理学与城市规划的区别跟联系,还会有更大的收获。6,《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历史地理类权威刊物,由我国历史地理学科很强的陕西师大主办。论文主要反应历史时期的环境演变过程、历史人地关系、历史人文过程。适合历史、历史地理、文化地理方向的同学阅读,不过由于是挂在历史学下面的刊物,所以论文的思路大多按照传统的文科历史模式召开,地理学特征不明显。7,《城市问题》,这个期刊严格说来不能算地理学类,按中图法的分号是“C”打头,即社科类期刊,我大概翻过几期,感觉论文质量一般,论文的作者来源很杂,但地理学者不占主导,里面的论文综合性、理论性很强,可读性一般。8,《地理科学进展》,也是很权威的地理学综合学术期刊,和地理学报、地理研究、地理科学并列为地理学传统的四大核心期刊。
P5 地质学类核心期刊表(供你参考)另外核心期刊的发表周期相对来讲会较长,也不容易发。希望你有心理准备。1、岩石学报 2、中国科学.D 辑,地球科学 3、地质论评 4、地学前缘 5、地质学报 6、地球化学 7、地球科学 8、矿床地质 9、沉积学报 10、地质科学 11、中国地质 12、地球学报 13、现代地质 14、高校地质学报 15、吉林大学学报.地球科学版 16、第四纪研究 17、地质通报 18、岩石矿物学杂志19、地质与勘探 20、矿物学报 21、地层学杂志 22、地质科技情报 23、大地构造与成矿学 24、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25、矿物岩石地球化学通报 26、矿物岩石27、物探与化探 28、古地理学报 29、新疆地质 30、地球与环境
成本管理在房地产项目中的应用首先要把在准备工作当中搜集的资料整理出来,包括课题名称、课题内容、课题的理论依据、参加人员、组织安排和分工、大概需要的时间、经费的估算等等。第一是标题的拟定。课题在准备工作中已经确立了,所以开题报告的标题是不成问题的,把你研究的课题直接写上就行了。比如我曾指导过一组同学对伦教的文化诸如“伦教糕”、伦教木工机械、伦教文物等进行研究,拟定的标题就是“伦教文化研究”。第二就是内容的撰写。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所谓课题背景,主要指的是为什么要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所以有的课题干脆把这一部分称为“问题的提出”,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或者说提出这个课题。比如我曾指导的一个课题“伦教文化研究”,背景说明部分里就是说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伦教作为珠江三角洲一角,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她的文化发展怎么样,有哪些成就,对居民有什么影响,有哪些还要改进的。当然背景所叙述的内容还有很多,既可以是社会背景,也可以是自然背景。关键在于我们所确定的课题是什么。二、课题研究的内容。课题研究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我们的课题要研究的是什么。比如我校黄姝老师的指导的课题“佛山新八景”,课题研究的内容就是:“以佛山新八景为重点,考察佛山历史文化沉淀的昨天、今天、明天,结合佛山经济发展的趋势,拟定开发具有新佛山、新八景、新气象的文化旅游的可行性报告及开发方案。”三、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课题研究的目的,应该叙述自己在这次研究中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比如我校叶少珍老师指导的“重走长征路”研究课题,在其研究目标一栏中就是这样叙述的:1、通过再现长征历程,追忆红军战士的丰功伟绩,对长征概况、长征途中遇到了哪些艰难险阻、什么是长征精神,有更深刻的了解和感悟。2、通过小组同学间的分工合作、交流、展示、解说,培养合作参与精神和自我展示能力。3、通过本次活动,使同学的信息技术得到提高,进一步提高信息素养。四、课题研究的方法。在“课题研究的方法”这一部分,应该提出本课题组关于解决本课题问题的门路或者说程序等。一般来说,研究性学习的课题研究方法有:实地调查考察法(通过组织学生到所研究的处所实地调查,从而得出结论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根据本课题的情况和自己要了解的内容设置一些问题,以问卷的形式向相关人员调查的方法)、人物采访法(直接向有关人员采访,以掌握第一手材料的方法)、文献法(通过查阅各类资料、图表等,分析、比较得出结论)等等。在课题研究中,应该根据自己课题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课题研究方法,不一定面面俱到,只要实用就行。五、课题研究的步骤。课题研究的步骤,当然就是说本课题准备通过哪几步程序来达到研究的目的。所以在这一部分里应该着重思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课题大概准备分几步来完成。一般来说课题研究的基本步骤不外乎是以下几个方面:准备阶段、查阅资料阶段、实地考察阶段、问卷调查阶段、采访阶段、资料的分析整理阶段、对本课题的总结与反思阶段等。六、课题参与人员及组织分工。这属于对本课题研究的管理范畴,但也不可忽视。因为管理不到位,学生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有时就会偷懒或者互相推诿,有时就会做重复劳动。因此课题参与人员的组织分工是不可少的。最好是把所有的参与研究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出小组长,由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任务分派和落实。然后根据本课题的情况,把相关的研究任务分割成几大部分,一个小组负责一个部分。最后由小组长组织人员汇总和整理。七、课题的经费估算。一个课题要开展,必然需要一些经费来启动,所以最后还应该大概地估算一下本课题所需要 的资金是多少,比如搜集资料需要多少钱,实地调查的外出经费,问卷调查的印刷和分发的费用,课题组所要占用的场地费,有些课题还需要购买一些相关的材料,结题报告等资料的印刷费等等。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没有足够的资金作后盾,课题研究势必举步维艰,捉襟见肘,甚至于半途而废。因此,课题的经费也必须在开题之初就估算好,未雨绸缪,才能真正把本课题的研究做到最好。
可行性分析是理工科编写的论文中的重要部分之一,那么可行性分析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论文开题报告可行性分析,希望大家喜欢。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选题背景:
在2011年全球经济不稳定、中国通货膨胀和货币政策紧缩的背景下,2012年,中国政府继续坚定不移贯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房地产金融环境紧缩,这就使房地产公司是否要开发一个项目更加谨慎小心了。
XXX住宅小区项目,是为了迎合XX市政府规划,XXX生态园开发的住宅小区,位置处于市区东部经济区,东沿XX生态园,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在未来几年XX生态园一带必将成为市区最繁华的地段,所以该项目有很大开发价值。
选题意义: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而言,房地产投资具有前期资金投入量大、回收周期长,经营风险高等特点。
当今国家对房地产的打压政策坚持到底,货币政策紧缩,项目决策一旦失误,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重企业债务负担,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性的打击。
首先,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作为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的必要依据。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者根据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决定是否投资开发该项目。
规范的可行性研究能够抑制感性、盲目的投资。
其次,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作为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依据,向当地政府和其所属城市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等申请立项和建设执照的依据,也是环保部门审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依据。
再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作为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设备和原材料订货、施工准备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基础,为后续建设工作顺利进行铺垫;对金融机构而言,要在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得出结论的基础上,
判断如果借出资金,在项目建设后有无偿还能力,贷款的风险有多少,从而决定是否贷款以及确定贷款的利率;
最后,对国家政府部门而言,如果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失败,会导致对银行的还款滞后,甚至影响城市的开发进程。
因此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可以作为政府各级管理计划部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编制各个阶段规划设计的依据。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的基本内容:
该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是XXX住宅小区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
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
1、熟悉地块资料,对房地产投资情况,市场状况等实施全面调查,用SWOT分析法统计分析所得数据,并且进行项目的初步定位。
2、对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开发期间税费等相关费用进行估算,根据对各种费用估算的结果来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
3、测算基础的数据域参数,通过计算财务评价指标,编制基本财务报表,合理选择财务评价指标,并进行相关计算,进行财务评价。
4、据财务评价,对投资进行盈亏能力分析。
5、整理并总结并且按照要求完成一份完整的书面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电子文档。
拟解决问题:
本课题所要解决的问题是XXXXX住宅小区的可行性研究。
本课题是对该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与研究。
1、即项目概况
2、投资环境
3、房地产市场状况
4、目标客户等的研究
5、实施进度建议
6、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7、社会及经济效果评价
8、项目财务评价和项目分先分析投资估算
9、财务评价及风险与不确定分析
对可能采用的各种开发方案进行认真仔细的经济分析和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合理性,以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多方案的比较和综合评价,由此得出该项目是够应该投资建设和如何进行投资建设等结论性意见。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及预期的研究成果:
研究的主要方法:
1、 研究的'技术路线 :设计项目规划,安排进度,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进行估算,得出数据并分析。
2、 可行性分析方法 :对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开发期间税费等相关费用进行估算,根据对各种费用估算的结果来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
测算基础的数据和参数,通过计算财务评价指标,编制基本财务报表,合理选择财务评价指标,并进行相关计算,惊醒财务评价。
根据财务评价,对投资进行盈亏能力分析,可用静态和动态分析,罗列相关现金流量表,确定用于敏感性分析的经济评价指标,如内部收益率,净现值指标等,计算在其影响下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研究的成果 :
课题成果 :完成课题设计,完成XXXX住宅小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结果该项目是否可行。
个人成果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了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相关知识,使对大学期间学习的专业知识有一个全面的回顾全面的应用,从设计过程中学到了项目可研的相关知识一系列的研究方法,对我今后的学习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会我受益匪浅。
四、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
1、第X周:广泛查阅文献收集,整理资料,上报课题名称,开题报告、任务书。
2、第X周:开展针对御花园住宅小区项目的实地调研和案头调研。
实施调研,统计分析有关数据,进行项目的初步定为。
3、第X周:对项目的技术手段进行分析与设计,必要时补充市场调研内容
4、第X周:项目总投资的估算和资金筹措计划,项目财务评价和项目分先分析投资估算,拟定筹资方案,进行财务评价及风险与不确定分析。
5、第X周:征求意见、修订初稿,完成设计说明书的整理,打印、印刷、装订等工作,提交报告
6、第X周:完成答辩准备工作,并行行答辩工作。
五、主要参考文献:
1、杨东.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成本控制.[J].建筑经济,2010(8).
2、何俊德.项目评估—理论与方法.[M].(第二版),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3、顾圣平.工程经济学.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
4、郑华.房地产市场分析方法.[M].电子工业出版社.
5、李启明.房地产投资风险与决策.[M].东南大学出版社.
6、王世虎、李彪.工程管理模式在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M].南省建筑质量监督总站,2011.
7、石小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若干问题研究[J].中国工程咨询,2009,.
8、严军印.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可行性[J].探索与思考,2011,22-23.
9、蔡亮.某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A].安徽建筑,2010,178-179.
10、王小平.财务评价在房地产投资可行性研究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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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房地产纠纷中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的正当程序一、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判断并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房地产纠纷中既有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且这两类行为相互关联、互为因果,有效的民事行为具有约束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有效的民事行为的基础上。民事行为受私法调整,行政行为受公法调整,根据法的统一性原理,房地产权利关联的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目的与指向应当是一致的,产生纠纷后两类审判的结果也应当是一致的。完整的房地产权利属于对世权,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即具有排他性。因此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所有权、居住权、他项权登记进行公示,这种公示行为系行政确认行为,体现了浓重的行政干预色彩。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是有效的民事行为的相关材料。因此,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它的关联行为大多属于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必然存在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是毋庸置疑的。显然,由于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关联性的客观存在,导致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也必然存在交叉,即民事审判会涉及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审判必将涉及民事行为。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主要存在以下形式: 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签定后在履行中产生纠纷,主要包括:一房多卖、房屋的面积分歧、房屋的性质分歧等。例如某开发公司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套房屋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张某,而后该开发公司为了融资,又将该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40万元卖给李某,且李某明知房屋已经出售便迅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公司交付房屋,被告开发公司以房屋已经出售并办理所有权证为由,抗辩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此时,法院应当行使阐明权,告知原告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关给李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本案中李某属于恶意取得,其民事行为损害了善意第三人张某,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房屋登记机关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继承纠纷诉讼。被继承人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在继承中常常发生纠纷。这种纠纷有些发生在权属转移登记之前,也有的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如果纠纷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前,那么就属于单一的民事诉讼;如果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就存在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抵押合同纠纷诉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作为抵押人主张抵押无效,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抵押权人便提供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他项权证。这样,民事审判必然面对行政行为。 第四,侵权诉讼。实践中,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案件理所当然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在审理土地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体行政行为,在审理房屋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房屋所有权证等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规定。而和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相比,不动产的立法相对落后。由于多种原因,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权利意识淡薄,配偶之间对房屋大都以一方的名义进行权属登记,在和谐的家庭中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时,夫妻中署名的一方便持证处分该房产,并办理转移登记。在离婚诉讼中就难免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如何确认权属登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就成为民事诉讼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六,析产诉讼。房地产权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共有中,以共有人的名义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书》。但在民事诉讼中,常会遇到出资事实的判断和权属登记行为的认定问题。 第七,赠与纠纷诉讼。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除公益捐赠外属于实践性合同,即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税赋的加重,一些人为了规避税收,便采取虚假赠与的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必将会遇到究竟是买卖还是赠与的判断以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第八,互换纠纷诉讼。不同的房地产所有权人基于对房地产面积、位置、楼层、朝向、用途的不同考虑,常常进行差价或无差价交换。这种交换也是通过合同约定,然后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之后,可能因为差价、房屋质量、共有人异议等问题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必将涉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二、房地产纠纷中与民事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 第一,诉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天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显然,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为了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国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时应当对原告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这些申请材料包括相关的民事行为,所以,该类行政诉讼就需要对相关的民事行为进行审查。 第二,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初始登记行为。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于国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对房屋权属的初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房屋初始登记也是对与之相关的前置行为合法性的认可,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进行初始登记是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因为进行初始登记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便涉及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行为。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所有权发生继承、买卖、赠与、交换、分割、转让等法律行为之后,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登记行为。转移登记一般是基于前述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如果因为民事行为产生纠纷而诉诸法院,可能是民事诉讼,也可能是行政行为。此时,民事诉讼如何对待转移登记行为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行为。房屋变更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因房屋发生扩建、翻建、添建、改建、部分拆除、院落用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房屋的性质、房屋的面积以及家庭成员内部人员的变化,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申请对上述项目的变动予以登记的行为。例如,某被拆迁房屋在补偿没有解决之前为拆迁人违法拆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中记载的房屋性质为住宅,被拆迁人申请登记机关将其房屋的性质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房屋属于经营性房屋,于是便进行了变更登记。之后,拆迁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行为。此时,被拆迁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如何处理好两类诉讼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他项权登记行为。房屋他项权登记行政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对于设定房屋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抵押权的取得是在抵押合同有效的基础上进行他项权登记,因此,房地产他项权登记是取得抵押权的条件。实践中抵押权人以主张抵押合同有效提起民事诉讼,而抵押人常常以抵押合同无效进行抗辩,于是就出现了抵押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抵押合同有效,而抵押人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他项权登记。两类诉讼同时存在,处理好合同与登记的关系尤为重要。 第六,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注销行为。注销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权属登记之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已经进行的权属登记行为进行否定的行为。例如甲公司用其自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向某建设银行贷款5000万元,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抵押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一个月后,甲公司伪造债务已经履行的证据并谎称他项权利证书丢失,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他项权利证书,房地产登记机关经审查便注销了他项权利证书。10天后甲公司又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该工商银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查询并了解该抵押物没有权利负担,经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了他项权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该工商银行于是便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一个月后,建设银行知道了上述事实后便向登记机关交涉,房地产登记机关于是撤销了注销行为。 第七,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撤销注销行为。房地产登记机关依职权或根据申请对违法的权属登记行为予以撤销,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恢复到违法权属登记行为作出之前的状态。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原则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始丧失效力,但如果自始丧失效力对于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善意第三人利益不利时,也可以确定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如果因该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建设银行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撤销了注销行为后,工商银行认为自己的抵押权受到损害对撤销注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三、我国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程序的多样性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方式可能是行政诉讼也可能是民事诉讼,由于法律规定的两类诉讼的分工并非十分明确,作为法官也并非能够准确确定,因此,原告在进行判断时难免存在偏差。解决这种偏差,可以通过人民法院阐明权的行使,告知原告进行正当程序的救济,无论如何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原告的诉讼选择权,不能违背原告诉讼自主的意愿。无论原告选择民事诉讼还是选择行政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 对法院受理这种房地产行政、民事纠纷争议重合案件后,适用哪种程序以及两种程序的先后,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各自为政,理论界也是见仁见智。其一,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相关的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为基础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合法,作出民事判决;其二,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司法权优于行政权原理直接将相关的行政行为作为优势证据进行审查,甚至直接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无效,作出民事判决;其三,采取先行政后民事的程序,如果原告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先中止民事诉讼,等行政判决生效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其四,采取行政附带民事,在行政判决时一并对民事争议作出判决;其五,原告分别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院分别作出行政判决和民事判决。 笔者认为第一种做法是程序的“大民事”,对权属登记行为不予审查而直接套用,并在民事判决中予以确认,使得按照正当程序即行政诉讼审理可能会出现司法不统一,或者出现难以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局面。 第二种做法是程序和实体的“大民事”思想在作怪。完全通过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的局限性表现在房地产所有权通过登记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使该所有权具有对抗力,即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能力。这种登记是行政机关在对相关民事行为进行有效性确认的基础上的行政确认行为,该确认行为具有公定力。这样必然存在两类行为,也会因此产生两类诉讼,传统的处理方式普遍采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然而,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具有局限性,表现在:(1)将权属登记的行政行为作为证据进行审查,与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按照正当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存在冲突,有时甚至出现同一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与行政判决相矛盾,造成司法混乱,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正当程序原则。(2)不能将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损害赔偿诉讼中一般为多因一果,房地产登记机关违法登记也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责任政府”理念的传统下,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是执政者最为宝贵的资源,理所当然,登记机关应当为其违法行为“埋单”,但民事诉讼无此功能。(3)不能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前述第三种做法具有合理性,笔者支持该种观点,因为它可以保证司法统一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权一致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该做法即使法律不作任何修改,在法律逻辑上也没有任何障碍,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是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的审查必然包括对相关民事行为的审查。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才是正当程序。 第四种做法在立法的层面上应当属于上策,它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司法统一原则和公正效率原则,也可以解决民事案件办不完、行政案件不够办的问题,有利于有限司法资源在法院内部的有效配置,是立法的发展方向。就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即行政附带民事判决。目前,对于涉及权属登记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附带民事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第五种做法容易出现相互矛盾的司法判决,无论在目前的司法中还是在将来的立法中都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