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学生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她的生命力所在,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而党的先进性要具体地体现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普通党员的所作所为与具体言行之中。对于每位共产党员来说,应当怎样通过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和提高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作为在党和人民的多年培育下掌握了较多的科学文化知识的一名青年学生党员,应该怎样更加积极地对保持和提高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一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进行深入地思考。通过暑假这一阶段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和胡锦涛同志今年1月14日讲话精神的学习,我认为青年大学生党员在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应该关注并弄清以下三个关系:1. 先进、落后与平凡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仅要由各级党组织来体现,而且要由每位共产党员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来体现。思想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成为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和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并在行动和各项工作之中切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就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践行之就是先进的,反之就是落后的。一般而言,青年学生通常对未来充满着憧憬和希望,但这些希望不见得就一定切合实际,甚至有可能对什么是先进、什么是平凡和什么是落后认识不清,产生模糊认识。平凡并不等于落后。无数先进的、有觉悟的共产党员大都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工作着与奉献着。而造势做作,经常发出惊人之语,不见得就是“先进”。2.共产党员先进性与党的先进性的关系共产党员和党之间是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党作为一个整体必然具有个体所没有的属性和功能。党的理论、路线、纲领,党的组织结构、党的制度和普通党员等等,都是构成党的先进性的要素。而党员的先进性则主要由党员个人的思想和行为来体现。党的先进性不仅必然要求党员具有先进性,而且党的先进性必须通过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出来,才能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人民群众是最讲究实际的。他们看一个党是否先进,不只是要看这个党的理论、纲领和路线,更重要的是要看这个党的党员的具体言行,要看这些言行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员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载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实现党的先进性的必要途径。我们这些学生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用党章规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原则来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中不断保持和经常提高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3.科学先进性与人文先进性的关系这里涉及的是一个与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之间是何种关系相近似的命题,就是党的科学先进性和人文先进性之间的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本身就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高度概括和统一: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然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大发扬;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理所当然体现了是科学的人文关怀精神。由此我想到科大的校训:“勤奋学习,红专并进,理实交融”,同样是对我们青年学生把科学先进性和人文先进性高度统一起来的殷切期望。我认为做一个适应时代潮流、具备现代人格的青年学子,就应把科学的先进性和人文的先进性高度统一和结合起来,而大学生党员更要是把科学先进性和人文先进性高度结合和统一起来的先锋与表率。唯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持和提高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嗯,制度治党的重要意义论文,因为党是需要我们共同来呵护的,只有维护好的制度才是可以越来越好。
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一、认真领会内涵,牢固树立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揽基层党建工作的理念对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理解,至少应从三个方面进行思考。一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各种经济主体、社会管理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而且随着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基层民主自治实践的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不再像过去那样直接行使行政权力和资源调配权力,权力影响相对弱化,再使用权力手段,既没有足够的条件,也不适应新的形势。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基层同志也深刻地体会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在陈旧的思想观念支配下搞的一些工作和活动,与党员、群众的实际需求不对路。二是从基层党组织的职责来讲,基层党组织处于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任务就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这既是党的宗旨的体现,也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三是服务型党组织的构成要素,除了“服务”二字,还有一个“型”字,就是要以服务为核心形成系统、稳定、长效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普遍存在载体过多、提法较散,有些做法难以坚持下去。因此,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发展形势和群众需求的必然要求,必须要牢固树立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揽基层党建工作的理念,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二、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突破口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个关键核心就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必须要突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这个主体,必须要把基层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群众需求结合起来。怎么结合,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生改善中的问题及群众诉求中,反思倒推基层党组织应该有哪些服务职能,怎样履行服务职能、发挥作用。比如: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就要从土地确权矛盾纠纷多、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农民务工和创业组织化程度低、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缺乏关爱等问题中,反思基层党组织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从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上访及群众来信来访比较集中的案件中,反思党组织在说服教育群众、疏导群众情绪、排查化解矛盾等方面是否做到位,应该建立怎样的应对机制;从一些群众中反映的基层干部和执法、服务窗口部门服务意识淡薄、作风漂浮,村(居)务不公开,反思党组织怎么去规范干部行为,需要为群众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机制;从一些非公企业职工工作不稳定、“雇佣”思想严重等问题中,反思党组织怎么去沟通协调好业主与党员和职工的关系,怎么促成企业发展与企业党建同步推进、怎么促成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的机制,等等。问题找准了,才能牵住“牛鼻子”,找到突破口。三、坚持务实创新,用项目化操作方式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既要务实又要创新,二者必须兼得而且重在务实、贵在创新。务实就是要做一些实在、具体、可操作性强、有效益的事;创新就是要打破一些基层党组织、重工作任务轻人性化关怀,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求尽义务多、保障权力少、服务少等定势思维,推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方式、领导方式、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向服务转型。实践证明,实行项目化操作是体现务实创新,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途径,但在实施中要注重方式、方法。一是要区分基层党建项目与经济工作的不同点。经济工作项目更多侧重于“硬件”投入和建设,基层党建项目进行“硬件”建设也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探索出项目怎么组织、怎么运行、怎么管理的制度机制,通过项目建设起到强化组织、带动队伍的作用,也就是要拿出“硬件”背后的“软件”,把结果落脚到提升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上来。二是要着眼于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能力选项目。要紧扣强化党组织服务能力、服务实力选项目做方案,力求做到上一个项目解决一个或几个实际问题,做几件让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形成一套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方式、方法,带动一批服务组织和服务队伍,搭建一个能让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培树一批先进典型和典型事例,最终强化一项或几项党组织服务功能。三是要注重设计好操作程序和配套制度建设。项目定下来,要围绕强化服务功能这个目标设计好清晰的路线图和流程图。要把开展试点工作的有利条件、所具备的资源和存在的问题想清楚,人、财、物怎么匹配要考虑好,方法、步骤、时限、要求、责任要安排好,配合操作程序需要制定哪些制度要谋划好,不能笼而统之、图热闹、赶形式。积极发动和组织有关单位、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参与。强化服务功能,仅靠基层党组织和几个基层干部是干不好的。要善于借助联系领导、联系部门、辖区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力量共同推动。
一、 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涵法律原则指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它是储存于法律规定中的价值准则,不是法律规定本身,不直接涵摄案件事实,须被法律规定或法条承载。但这种承载并非明白无误地直接宣示。直接宣示只是部份法律原则的确定方式,但多数法律原则必须从法律规定中借助整体类推或回归立法理由的办法推求出来。那些贯穿于某一类法中的最高层次的共同性价值准则,可称为该类法律的基本原则。具体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中的价值准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二)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合同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合同法的最高层次的价值准则,就应该能与整个合同法的内容和功能结合起来,既要适用于整个合同法规范,又能体现出合同法的基本价值;既不能将其他法律、特别是其上位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作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那样便体现不出其特殊性,同时,也不能将适用于某一合同制度的具体法律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此便丧失了其价值承载功能。为此,我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1、合同自由也称契约自由,其作为一种思想早在罗马法时期就已经产生了。《法学阶梯》中有关诺成契约的规定已经基本包含了现代合同自由的思想。但其还只是一种思想,并且只反映在诺成契约一种形式中,并未形成罗马契约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从15世纪开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逐渐形成,个人逐渐从封建的、地域的、专制的直接羁绊下解脱出来而成为自由、平等的商品生产者,从而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合同自由思想得到了广泛传播。同时特定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背景为合同自由原则在十九世纪的确立提供了条件,这时,合同自由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才被各国法律陆续确立下来。从该原则产生的历史来看,合同自由原则是商品经济及至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越频繁,整个市场经济就越繁荣。而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实质上是一个接一个的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过程,市场主体间的交易就是一个个的合同连接。故合同法在英美法上又被称为交易法。交易自由必然要求合同自由。2、诚实信用原则最早也是起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就有“善意”的概念,规定了“诚信契约”,根据“诚信契约”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要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本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所以将其确立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乃在于:(1)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最集中的体现是在合同法中,从合同的订立、成立、履行、履行完毕后的义务,到违约责任的承担,皆有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2)合同法对诚实信用原则有进一步的要求和内涵。(3)许多合同法上的制度是据该原则创造出来的,例如,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协力义务,相互保护对方利益的义务,提供信息和呈示帐目的义务,情势变更,权利滥用规制,后合同义务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可能还会衍生出其他制度。3、合同法以调整交易关系为对象,各种交易关系都要表现为合同关系并借助合同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合同法规则就是规范交易过程并维护交易秩序的基本规则。鼓励交易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鼓励交易应是其根本目标,应成为其根本原则之一。
“民法”一词源于罗马法中的市民法(jus civile)。罗马法中有市民法、万民法(jus gentium)与自然法(jus naturale)之区分。市民法调整具有罗马市民资格者的各种法律关系,万民法调整罗马市民与异邦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自公元3世纪起,市民法与万民法的对立逐渐淡化。罗马法中完备的平权主体法律规范,经过罗马法复兴运动复苏。在欧洲法典化运动中,先后产生了《法国民法典》(又名拿破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两部具有划时代意义法典。在对《法国民法典》的引进中,日本学者津田真道错误地将“市民法”一词翻译为「民法」。清末变法,由中国学者直接抄自日本,译作今称。但也有学者认为,民法一词并非来自日本,而是中国自己创造的,在中国古代典籍《尚书》中就已有“民法”一词。《尚书·孔氏传》:“咎单,臣名,主土地之官,做明居民法一篇亡”中的“民法”一词被有些学者认为是我国民法的起源(实际上,中国真正开始出现成文的民法法典,是在1929年五月,由当时的国民政府颁布)。近代以后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中使用的民法一词,如法语中的droit civil,德语中的Bürgerliches Recht,荷兰语中的Burgerlyk Regt等都由市民法转译而来。而民法依法源不同,分为直接与间接法源。在台湾地区,民法第一条便规定:「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即是对民法的法源规范。当中的法律、习惯、法理即为直接法源,此外尚有所谓的间接法源,指学说与判例而言。现今大陆法系民法在内容分为物权法、债法、亲属法、继承法等等。英美法系民法在内容上包括契约法、财产法、家庭法、侵权行为法、信托法等等。普遍认为,知识产权法、商法也属于民法范畴。关於如何规律司法上的关系,立法上有采「民商分立」制度,即除规律个人关系的民法法典外,另立规律商事交易的「商法法典」。如德国、法国、二战前的日本,在中国,自二十世纪初国民政府立法之际,决定仿照瑞士「民商合一」制度,即於民法法典外,不另立商法法典。现今中国广义的民法,除民法法典外,另外还有其他関於私法事项的法律,称为特别民法。除公司法等商法外,另外尚包括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狭义的民法仅指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止於成文的民法法典。不包括婚姻法和属于传统商法内容的法律、法规。民法典是按一定的体例、系统地将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新中国自建国以来,尚未颁行一部系统完整的民法典。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完善民事立法,民事活动急需要规定一些基本行为准则,在这种条件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於1986年制定并颁布了一部《民法通则》。从中国民法通则的内容来看,尽管其条款较之于各国民法典的条文要简略得多,但是民法通则基本上概括了商品经济活动的一般行为准则,它不仅包括了一些民法总则的规范,而且也包括了民法分则的部分内容。由於近代市民社会是以平等契约为基础,而与封建社会的阶级身分关系为基础者大为不同,因此司法上乃以「自由平等」为理念,基於此一理念演变成三大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过失责任原则、所有权绝对原则 契约自由原则(freedom of contract)主条目:契约自由原则它是近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近代意义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可以追溯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其意义为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应根据契约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决定,而不得受到国家的干涉。契约自由原则的内容包括:是否缔结契约的自由(缔约的自由),与谁缔结契约的自由(对象选择的自由),订立什么内容的契约的自由(内容的自由),以何种方式订立契约的自由(方式的自由)。又不仅契约如此,即使单独行为,如遗嘱,亦是如此。因而此一原则遂发展为「私法自治」原则。过失责任原则主条目:过失责任原则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若非出自故意或过失,纵使有损害他人,亦不负赔偿责任。换言之,即唯有对自己故意或过失行为,始负赔偿责任。至於对他人之侵权行为,则绝对不负责任。故亦称「自己责任」原则。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 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是截然不 同的。 不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的平等,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意志享有不同有 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尤其是对法人而言,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还要受法人本身性质、法律 和行政命令以及法人的目的范围等限制。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 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关系。该原则的确立就是 要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实际上也是私法所奉行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 现。通过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识,可以概括出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上的内涵:第一,从法哲学和 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3],意思自治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哲学思潮的直接产物,这大致可定义为,每个社 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地选择,自主地参与。黑格尔曾在《权利哲学》里指出, 国家应当赋予其公民以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的同时给予个人以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4]。第二,从公法与 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 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 法主体自愿达到的协议优先于私法的适用,即私人间协议中变通私法。意思自治是罗马法时期公法与私 法划分理论的直接产物,它以承认民法是私法为理论前提,成为民法的精髓。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 自治分演为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基本原则。第三,从冲突法角度来看[5],意思自治 是指为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理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在民法上的必然反映,由于该原则恰恰符合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本位和自由主义 的思想,所以被《拿破仑法典》以来的近现代民法始终奉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准则。但随着现代国家干预主 义的兴起,哲学上个人主义和经济上自由主义的衰落,也必然导致意思自治原则的削弱。从本世纪开始, 民法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冲击,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自由不得与公共利益、道德规范和占支配地位的 公共政策相矛盾、相抵触,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以损害或侵扰社会其他成员的方式使用私人财产的行为作 出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按照被其他商人或整个社会认为是完全不公正的惯例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则受 到法律的限制。这样,就使得意思自治原则因注入新的内容而所改变。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的一个理念是追求正义的实现。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平等等价 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私法自然也将公平和正义作为其最终的理想。 《民法通则》第4条还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该原则要求民 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就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来说,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体现在:第 一,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必须为其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为其每个成员利益的获取 和合理分配提供手段及程序规则,并且在利益分配和公平的实现出现不均衡时能够予以有效补正及救 济;第二,社会关系主体即社会成员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主体实现经济目的的手 段应当是正当的、合理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并且自觉接受社会义务的约束。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还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该原则在要求民事主体在从 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权 益,如果构成对他方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笔者认为,该原则已涉及到交换对等之平等领域的有 关问题。例如在交换的交易中,人的正义感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在允诺与对应允诺之间、在履行与对应履 行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等。一般说来,合同当事人是通过行使其私人自治权来确定他们各自履行行为 的价值的,这与公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来确定公民行为价值是显然不同的。 虽然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性质、内容来进行的,但从以上所讨论到的民法有关原则上考 证,法律确实有公与私之分。不能把公法领域的强制性原则适用于平等、自愿、互利的私法领域,换言之, 要收缩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的延伸和干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分 离,有利于明确私人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义务的协商性以及民事权利不可侵犯性,尊重公民和法人在 民事交往中的意志;也有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及整个法治的法律基础的观念。 [参考文献 ] [1] 潘念之.法学总论——国外法学知识译外[M].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C].第538-539页. [3] 姚辉.民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6. [4] 〔德〕黑格尔.权利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5] 江平,张礼洪.市场与意思自治[J].载法学研究,1993,(6)
物权法定就是指物权的设立和变动要有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受到公权力的 保护。我国的体现是,不动产转让要以登记为有效要件,用益物权的设立也要有法律的规定才行。
合同法 内容摘要:这篇论文主要论述了通过讲述实际例子所联系的关于合同法基本知识,从而让我认识到学习合同法对我们生活中起到的不可代替的作用。关键字:合同解释,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引言:短暂的合同法学习结束了,起初只是知道合同法是和“法”有关的,通过短暂的学习使进一步的了解了合同法。学习中主要学习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的效力等。为了能让我们更加的认识合同法,老师讲的例子更加让我记忆深刻,生活中难免也会遇见类似的事情,这样我们便可以用我们所学的知识正确的渠道来解决问题。一,债权物权化 债权物权化,指法律规定是债权具有对抗一般人之效力[1]。传统民法观念认为,债是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人仅能向特定的债务人请求给付。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债的相对性逐渐被突破,具有了一定的绝对性,具体表现为如下几种情况: (一) 租赁权物权化 该效力集中表现为"买卖不击破租赁"原则,即房屋承租人得在出租人转让房屋时继续享有承租权,该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除此之外,租赁权物权化还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承租人可基于对不动产的合法占有,对第三人侵害租赁物和租赁权的行为,可请求其停止妨害和赔偿损失。在一定条件下,承租人可为转租或租赁权让与之行为[2]。 但也有学者对租赁权是否为债权提出了质疑[3]。认为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根据买卖合同而取得的所有权不得对抗此前存在的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进而认为这种权利的性质也是一种物权。因此"买卖不破租赁"完全符合民法相关法理,并非属于"债权物权化"情形。笔者认为,依据"物权法定"原则,在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租赁权为物权时,不宜认定租赁权因具有物权性质而就此认定为物权,而只能做边缘化的理解,即其被物权化。这一过程考虑到了人的基本权利居住权,使得房屋管理体制从注重保护所有权人利益向注重保护使用人利益转变,保障了承租人生活的稳定。体现了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的价值取向,使得房屋的利用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同时也保护了房屋租赁交易安全。 (二) 债权的公示 债权的设立,本无须公示,因为债权是相对权。但特定情况下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当事人可通过一定的方式明示其权利的存在并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例如,在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过程中,作为其原因行为的债权行为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故而债权行为往往先于不动产的变动登记,二者在时间上多存在差距,商品房预售便是典型。而在此期间内不动产权利人的其他处分足以危害债权人请求权的实现。基于发生特定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虽然原不动产物权人负有于将来移转物权的义务,权利人也获得要求对方移转物权的请求权,但该请求权毕竟属于债权,由于债权相互之间一般固有的平等原则,无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一旦原不动产物权人违约,将该物权移转于第三人并办理登记,则在同一物权之上既有债权又有物权,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法理,第三人将获得物权。债权人仅得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要求债务人完成原约定的物权行为。这势必不利于债权人的保护。相反,建立了债权物权化的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及其他债权公示制度,则不动产物权人所为的处分行为,若妨害已公示登记的债权,则为无效行为,这样可以使不动产请求权得到切实的保护,债权人能切实地实现债权,也能有效地平衡不动产变动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 (三) 债权的优先力 传统债权理论认为债权是一个相对权,其权利的对象直接指向的是人而非物,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给付行为。在权利实现的安排顺序上并没有如同物权般规定有先后,因其在权利的效力上都是平等的,所以得平等受偿。然而在债权物权化的进程中,出现了在特定情况下,某些债权较之于其他权利具有特定的优先效力。譬如破产法上的工人工资优先权;海商法上的船舶优先权;民用航空法上的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合同法上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等规定。 该规定是为适应社会生活之需要,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出于特殊的政策性考虑因素而做出的特别规定,其作用在于破除债权人平等原则以强化对某些特殊权利的保护。虽然被法律赋予优先权效力的特殊债权其基本性质虽不发生根本的改变,但却在权利的实现上具有了物权的某些特征。 (四) 债权成为物权客体 现代社会,随着商品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交易手段的多样化,使得债权不仅是种交换的权利,而且其自身也被作为可交换的物,即债权本身就是一种物权客体。 就债权本身作为权利客体而言,权利人在处分该债权或处于债权被侵害的情形时,往往会表现出为一定物权行为的特征。例如在债权人处分其债权时,有类似所有权人的地位。现代法上,债权也具有让与性,即债权人可以依法处分其债权,而处分行为则又是典型的行使物权的表现。从这一现象上看,债权人对其债权具有支配权,故债权人让与、处分其债权时,其地位与所有权人并无本质的区别[4]。又如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即如果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债权债务关系予以故意破坏,债权人可以据此要求其赔偿。我国现行立法尚未规定侵害债权制度,不过实践中类似的纠纷已经大量出现。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责任,可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但是,从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可以看到,债权人的相对义务人不再仅仅是债务人,已扩大到其他第三人。第三人侵害债权时债权人对他也产生了权利,即债权具有了物权的效力[5]。 二、 物权债权化 物权债权化表现在所有权等物权由归属向利用转变,将物权的权能转让与他人,即将占有、使用、收益变成一种权利转让。并且,物权债权化更多的表现为利用所有物的交换价值,来设定担保,获得贷款和融资。物权人对物的现实支配更多地表现为收取价值,获得融资,所有人只需在观念上对物有支配行为,而无需现实的支配行为[6]。在物权债权化的情况下,债权成为了目的,物权成为了手段。 (一) 物权的证券化 物权的证券化主要体现在不动产的证券化上。所谓不动产证券化,即是将不动产上的财产权变成证券型态,更具体地说,是将对土地及建筑物之财产权,由直接支配之物权关系,转变为具有债权特性的证券型态,使原来流通性不强的土地及建筑物财产权转化为流通性较强的证券。物权的证券化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态[7]: 1. 将不动产的价值形态分成若干份额,以证券的形式对外出售。 2. 美国的土地信托的典型操作模式。开发业者购买一块生地,租给一家由该开发业者组成的公司,并将该土地的所有权信托移转给一位受托人,依据信托契约,受托人发行土地信托受益凭证,而由委托人(开发业者)销售该受益凭证,受益凭证代表对土地所有权(信托财产)的受益权,销售受益凭证所得的资金,用来改良土地。受托人收取租金,负有给付受益凭证持有人固定报酬的义务,并将剩余租金用来买回受益凭证,使开发业者的实质所有权(对信托财产的受益权)的负担解除。 3. 抵押权以证券化的形式转让,在抵押权设定以后,因为抵押权常常由银行所有,银行可以将抵押权转移给一家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以抵押权所具有的权益发行证券。 其次,诸如仓单、提单、商品券等的出现,也使这些证券所代表的物权之绝对权性质淡化。物权的证券化使物权和债权的关系更为密切,这就是说,物权不仅是权利人对物所享有的独占的支配权,而且物权可以作为一项可交易的财产,以具有债权特点的证券形式在社会上流通当然,证券化使得对物的利用更有效率。 (二) 所有权的期限化 在物权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了所有权的期限化。所有权的期限化,又称为有期产权,它是通过有期共享购买定式合同产生的一种不动产产权形式。这种定式合同赋予购买人在事先确定的期限排他性地使用特定不动产的权能,通常是由许多人长期或短期相继和轮换使用同不动产,且这种权利可以在生前或死后转让[8]。例如,某人需要固定在夏天使用该市的某个别墅,他可以购买该别墅1月至5月的所有权。从而形成所谓的有期限的所有权。在该期限内,他享有对其产权的绝对的支配权,任何人占用其财产,他都可以以所有人的身份请求排除侵害。在这种制度下,时间对权利的享用起到了限制作用。也就是说,每个权利人只是在既定的时间内享有独占的支配权。生活是复杂、多变和发展的,而法律规范具有相对稳定性,法律技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二者之间总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矛盾,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物权与债权区分的相对性问题。债权的固有性质侵入物权和物权的固有性质侵入债权,以及二者在特定情况下发生性质上的模糊乃至二权混融、竞合的现象,这只是物权法与债权法在局部领域或某些具体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是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活和法律规范中存在的特殊现象。我们不能就此否定物权与债权存在基本的区别。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面对两权融合渗透的问题,理论上仍然存在分歧,法律上依旧留有真空,这也导致了实践中法院裁判的两难。所以,在我们制定物权法及完善债法制度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处理物权与债权发生渗透、融合问题要深思熟虑,在立法技术上要作缜密的处理,妥善的处理好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的问题。[1] 王泽鉴:《债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版,第17页。 [2] 史尚宽:《债法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148页。 [3] 章杰超:《对所谓"债权物权化"的质疑》,《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4] 刘保玉秦伟:《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及相对性问题论纲》,《法学论坛》[5] 李锡鹤:《对债权不可侵性和债权物权化的思考》,《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6] 参考尹田教授在物权法课上的有关论述。 [7] 董万程:《论物权与债权的发展趋势》,《中国法学》,2004年,第期。 [8] 高富平:《物权法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必要性和客观依据。物权法定主义源于罗马法,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自由改变。
根据三个相关论文删减组合而成,仅供参考。####################论述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必要性和客观依据。物权法定主义源于罗马法,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自由改变。物权法定被视为物权法的首要原则,在整个物权法结构体系中处于枢纽的地位。物权法定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物权种类法定、物权内容法定、物权效力法定和物权公示方法法定。1、物权种类法定是指物权类型除法律明确规定的外,不得刨设。当事人不得创设没有规定的新的物权类型,称为“类型强制”。法律规定了几种物权类型,就承认这几种物权类型,如果当事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创设了新类型物权,那么这新的物权将得不到法律的承认,这种创设也是自始无效的,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物权种类主要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篇中,但也有的在矿产法、海商法、担保法等特别法中规定—些具体的物权类型。我国《民法通则》没有采用物权的概念,而使用了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的概念,其规定既不全面,也不科学。因此,建立完善的物权法体系,尤以物权种类的选择为重要。2、物权内容法定,即物权权能的法定,是指物权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内容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创设与物权的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即“内容固定”,物权法定规定了此种物权具体应含有哪些内容,例如所有权,其内容表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四项权能,当事人设定的所有权最多可包含这四项内容,如果另外又增设了其他内容,那这种增设也是无效的。法律对这新的内容不予承认。要求物权人在行使其物权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物权权利的范围,超出或违反法律对物权权能的规定,为权利滥用,为法律所不许。3、物权效力法定是指物权的法律效力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得由当事人创设。当事人为物权变动时,其行为若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那么就是无效的,物权变动中当事人的行为若想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就必须符合法律对物权变动的各项要求,此为“效力法定”。物权效力就是物权所具有的法律强力,为物权权能在法律上的合理延伸。物权因法律赋予直接支配排他性,产生了不同的效力。各物权既有共同的效力,也分别有其自身特有的效力,但均以法律规定为限。4、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法定,就是法律明确规定物权变动时应当采用的公示方法,非以法定方法公示,物权变动行为无效或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之间进行的物权变动,必须进行公示,且公示的方法必须符合物权法的规定,例如,动产的公示为交付(占有),不动产的公示为登记。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法律所赋予的物权变动的公信力,否则就将承担物权变动不生效或被撤销或不能对抗第三人的不利的法律效果,此为“公示方法固定”。物权变动直接影响相对人及第三人利益,关涉到社会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客观上要求物权变动应当采取一定方式公布于众,使外人能清楚地认识物权变动的内容。各国法律正基于上述原因,大多明确规定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严格物权变动形式。物权法定原则不足之处主要有:种类和内容的限制和固定已经使物权法失去了本身所具有的灵活性,抑制了新类型物权的出现,从而压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使他们不敢也不愿去创造新的东西,因为这是法律所严格不允许的。这就将权利源泉更多地视为来源于国家权力,而不是来自市民社会的自发运动。很容易使物权僵化。长此以往,使现行物权法出现了几种不利情况:1、由于不能对新型物权的及时承认,导致了物权法一定程度上与社会实际的脱节,物权法体系陷于一种有缺陷、不完全的状态。2、由于体系上的缺陷,使现行法应有的功能——规范、调整、保护、处理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使得物权法的实际作用大打了折扣。3、使现行物权法的运行违背立法意图,违反了立法者希望通过制定法来调整社会的目的,即现行法欠缺了当前事态所必须的规范或规范不完全,这就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
摘要:组织行为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它与管理心理学都属于边缘学科;它们都有涉及心理方面的知识,都是通过心理分析来把握规律从而实施管理,但这两者之间不能划等号。人本管理从组织行为学角度来讲,人本管理着眼于个体、群体、组织三个层面的目标。 关键词:组织行为学 管理心理学 区别 人本管理 一、组织行为学的产生及基本原理 组织行为学的名字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首次提出了组织行为学的观点,即组织和社会都将从劳动分工中获得经济优势。它是一门新兴学科,它在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它综合运用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相关的知识,分析、说明、指导管理活动中的个体、群体以及组织行为。组织行为学研究的目的在调动组织中个体员工的积极性,改善组织结构和领导绩效,提高工作、生活质量,建立健康文明的人际关系,达到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生产的目的。 二、组织行为学与管理心理学的区别与联系 (一)组织行为学与管理心理学的区别1.概念和研究对象的差异“组织行为学”主要体现出的是“行为”,而“管理心理学”所要呈现的是“心理”。行为是泛指有机体外现的活动、动作、运动、反应或行动。心理是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情绪、情感、意志、注意、需要、动机、兴趣、能力、气质、性格等心理现象的总称。这是两者在名称上的差异。 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定组织中论文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性”,但其侧重点是“研究一定组织中人的行为”。它虽然也研究组织中人的心理,但这不是它的主要任务,它更多地是借用心理学研究成果来分析组织中人的行为,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一定组织中人的行为。管理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管理过程中各层次人员的心理活动的规律,以及由心理活动诱发出来的行为规律。”这表明其侧重点是管理过程中各层次人员的心理。研究管理过程中人的心理活动的规律是管理心理学的主要任务。 2.学科性质和理论基础的差异学科性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组织行为学属于行为科学的范畴,而管理心理学属于心理学科的范畴。组织行为学是行为科学在组织环境中的具体化,是专门研究一定组织中人的行为特征和规律。而管理心理学是心理科学在应用心理学的一个学科。组织行为立足点事行为,管理心理学立足点事心理,两者之间不能划等号。 理论基础方面的差异又表现在管理心理学与许多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其理论基础或者说理论源泉也是丰厚的,但是没有组织行为学那样宽泛。它主要立足于心理科学之上;另外,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生理学等,也是管理心理学的理论基础,行为科学产生后亦为管理心理学输送营养。可见,组织行为学与管理心理学的理论基础不完全等同,组织行为学的理论来源更为广泛。 (二)组织行为学与管理心理学的联系1.行为与心理、理论基础的联系两者都把心理与行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组织行为学在研究人的行为时,必然需要去探索行为的心理机制、揭示心理的奥秘,否则组织行为学将难于立足。同样的,人的心理是个内隐变量,不能像研究自然科学那样利用一些科技方法手段直接进行定量分析。为了能了解人的心理,就得需要通过人的行为来进行间接的分析。所以,管理心理学在研究过程中就必须得关注人的行为表现。 它们之间的理论基础有相联系。管理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势必是以心理学为基础,这毋庸置疑;而组织行为学倘若离开了心理学这一基础,它就不可能面世。除此之外,在其它有关学科,如社会学、管理学等,也是二者共同的理论基础。这因为如此,所以它们相互之间发生了密切的联系。 2.研究内容、目的的联系研究内容方面,组织行为学和管理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都是个体问题、躯体问题、激励问题、领导问题、组织问题等等。也就是说它们在研究的内容上大同小异,这就造成了有人以为它们之间是可以划等号的。通过前面的论述,其实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于同样一个问题研究,一个从心理角度出发、从心理到行为,一个从行为角度出发、从行为到心理,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换句话说它们其实是殊途同归。 研究目的方面,他们有相同的研究目的,这就是:通过对组织管理中人的心理与行为的研究,揭示其规律,据此规律来提高对人的心理与行为的预测和引导能力,从而提高工作绩效,圆满地实现组织预期的目标。 三、组织行为学在现代管理中的运用 人本管理其精髓在于树立尊重人、依靠人、激励人、解放人的理念,其实质是坚持人的全面发展。从组织行为学角度来讲,人本管理着眼于个体、群体、组织三个层面的目标,通过激发人的潜能和塑造高素质的队伍,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理念和范式上廓清了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和价值内涵。 (一)个体层面主要表现为通过对个体的激励促使其发展,从而达到组织的目标人本管理关注人的动机、需要、素质、发展,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积极性、能动性。人本管理不同于以往的管理方法只将管理看做是一种制度行为,更将管理看做是一种人文活动,不单单只关注工作的效率和贡献,而且还重视人的行为和态度。 洞悉人性、把握人性,通过激励每个组织成员实现组织目标,是管理者的必备素质和技能。这涉及到管理中的人性假设,即为管理中的人性观。人性假设是管理者对被管理者实施管理的依据、管理原则、方法和手段。通过人性假设,关注个体的需要、个体的动机、个体的素质、个体的价值、个体的幸福,管理者就可以对个体实施激励。通过激励使个体的需要与发展得到满足,使个体对工作满意度得到提高,使个体的价值在为组织做贡献的过程中得到实现,从而致使组织的目标得到实现。 (二)群体层面表现为以形成群体规范来协调群体各方面,促进既定目标的实现无论正式还是非正式群体,每个群体都会形成自己的规范。 群体规范是指在某一群体内存在着被大家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 规范一旦形成,便成为指导和制约群体内成员行为的强大外力,来制约、同化成员。群体规范通过建立明确的是非判断标准来影响群体成员行为。了解某个群体规范可以帮助了解及解释其成员的行为,形成稳定有效的群体规范可以使群体具有强凝聚力,为群体带来高绩效。 当个体在群体中的需要得到最大限度满足的时候,群体的凝聚力和绩效就会有好的成绩,同时群体各个方面会得到协调发展。群体代写论文内部的协调与沟通,不仅有利于个体相互之间了解和满足各自需要,促进人际关系一致性因素增多,更为重要的是协调与沟通有利于成员行为的相互补充,促进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组织层面表现为通过建设组织文化来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组织文化是 成员的共同价值观体系,它是组织特有的,它是引导和塑造成员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有力工具。组织文化能简析组织行为学及其在现代管理中的运用王鸿1刘涛2(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西桂林541004)教育理论使组织赢得成员的共识和支持,调动并整合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强有力的组织文化催生内聚力、忠诚感和组织承诺,决定着组织发展的核心“游戏规则”。人本管理重视培养组织文化来规范成员,使得成员能够围绕组织目标来完成组织目标、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组织层面来说,它很重视组织文化的建设。
论不确定条件下金融市场群体认知行为偏差效应 日期:2007-03-14 12:50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摘 要 从金融市场的信息不确定性出发,通过运用行为金融学中对投资者非理性行为的论述,分析群体非理性行为及其对市场价格不稳定性的影响,对金融市场的健康与稳定有一定现实意义。 关键词 不确定条件 群体 认知行为 偏差 1 群体认知行为偏差的内涵提出 1970年Fama在其关于有效市场假说的论文《有效资本市场:实证研究回顾》中,把有效的金融市场定义为一个资产价格完全反映可得信息的市场。有效市场假说的成立依赖于投资者“理性”假设,一个在完全理性基础上的完全竞争市场模型。这与实际情况是存在矛盾的,是存在一定缺陷的。针对有效市场假说,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可归纳为有限理性个体,群体行为和非有效市场三个层次。基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市场交易者可分为知情交易者和非知情交易者。Kahneman 和Riepe(1998)认为人们会在很多方面偏离标准的决策模型,经济学家将非理性投资者称为“噪音交易者”。在行为金融学中,金融市场中的认知行为偏差包括过度自信、信息反应偏差、损失厌恶、后悔厌恶、心理帐户、证实偏差、时间偏好、羊群行为和反馈机制。由于投资者群体行为效应具有显著性和相互影响性,这里主要从金融市场中具有交互作用并带来显著效应的羊群行为和反馈机制来探讨群体认知行为偏差的影响。 2 群体认知行为偏差的定价模型分析 2.1 正反馈交易策略模型 正反馈交易策略模型结构见表1。 表中α和β分别为被动投资者和正反馈投资者的需求曲线的斜率,pj(j=0,1,2,3)为各个时期的价格。 结论: (1)信息无噪音时。当信息为正时,即Φ=?准,有p1=p2(μ>0)及p1=0(μ=0)成立,根据时期1和时期2的市场均衡条件,可以解得:当μ>0,p1= p2=α ?准/(α-β);当μ=0,p1=0, p2=?准。当β>α/2时,套利者的加入使得任何时期的价格都比其不存在时更偏离真实价值。因此,在无噪音信息的条件下,套利者的存在促使价格偏离真实价值。 2.2 从众行为模型 (1)信息层叠与从众行为。基于信息的从众行为模型最初是Banerjee(1992)提出。而当第m位投资者进行投资选择时(m>2),他的行为选择见表2。 可以看出模型中达到均衡的决策规则的特征位从众行为的外部性。当投资者决策时无法确定其他人的选择正确与否,依然忽视自己的信息而跟随其他人。在此模型中,从众行为表现出了正反馈性,给资产价格带来了波动性和易变性。 (2)模仿传染与从众行为。在没有获得基本价值信息的条件下,交易者只能依靠在市场上观察到的行为来作为决策基础,通过模仿其他人的行为来选择自己的投资决策,由此引起的从众行为导致了资产价格的变动。根据lux(1995)模型,有2N个投机交易者,他们对市场预期持乐观或悲观态度,假定不存在中间态度的投资者,投机者平均观念指标x∈[-1,1],x=0乐观态度与悲观态度持平,x>0则乐观态度投资者占优,x<0则悲观态度投资者占优。态度传染是指当持乐观态度投资者数量占优时,持悲观态度的投资者将买入股票;当持悲观态度投资者数量占优时,持乐观态度的投资者将卖出股票,即态度发生了转移。 根据传染机制: dx/dt=2υ[tanh(ax)-x]cosh(ax) 其中a为从众行为或传染力度的系数,v为变化速度。a≤1,x=0时有唯一稳定均衡。a>1,均衡不稳定,存在x+>0或x-<0,即a≤1,从众效应较弱,价格偏离将逐渐消失,受到某一干扰后系统将恢复均衡;a>1,从众效应较强,一旦发生偏离,通过互相传染导致均衡不稳定。 包含传染和价格动力: x=2υ[tanh(a1p/υ+a2x)-x]cosh(a1p/υ+a2x) p=β[xTN+TF(pf-p)] 投资行为依赖于价格动力,增强了传染效果。a2(从其他人行为获得的信息的权重) ≤1,存在唯一均衡,a2>1存在乐观市场E+和悲观市场E-两个均衡。存在这两个均衡时,E0不稳定。唯一均衡E0可以稳定或不稳定,稳定条件由2[α1βTN+v(a2-1)]- βTF<0给出。TN表示投机者交易量,TF表示相对的基本面交易者交易量。 考虑a0(衡量市场占优情绪)变量: x=2υ[tanh(a0+a2x)-x]cosh(a0+a2x) a0=τ{[r+τ-1(TN/ TF)x]/[pf+(TN/ TF)x]-R} 总存在唯一均衡E=(0,0)。当且仅当a2-1+(TN/ TF)/pf<(>)0,均衡稳定(不稳定)。当一随机事件促使价格上升,a0上升,当传染使投机交易者占大多数,潜在购买者减少,价格增加消失,情绪发生转移。价格趋势减缓后,a0下降,被传染的投机者数量短期依然增加。交易者发现收益减少,则悲观情绪增加,引起价格下降,情绪传染增强,直到悲观态度占优,随即价格下降减弱,收益恢复则态度倾向发生反向转移。 3 群体认知行为偏差的因子效应分析 信息的不确定性 根据前面正反馈交易策略模型及从众行为模型的分析,可以看出它们都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市场交易者获得的信息是有限的,不完全的,存在不对称性。因此,市场交易者中存在知情交易者和非知情交易者,知情交易者往往掌握更多更全面的市场信息和交易信息,这使得他们能够更加准确的作出正确的预期和决策。而非知情交易者则了解信息情况较少,因此常常作为噪音交易者存在,他们所作的反应和投资选择有可能是正确的,也有可能是错误的。他们常常根据市场价格反映的信息和其他交易者的行为来进行判断和预测。一旦获得信息成本较大,信息传递有误,而且知情交易者为了获得投机利润故意采取与正确信息相悖的行为,非知情交易者就会发生行为偏差,那么噪音交易者的群体行为就会如模型所述推动价格愈加偏离真实价值,加重市场的不稳定性。因此,在金融市场上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信息透明度,减少各种信息成本,交易成本的限制,降低信息的不确定性。而针对我国实际,改变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中主体结构的非均衡状态,引入竞争机制,是改善信息偏差的重要方式。 套利者的投机性 由正反馈交易模型的分析来看因为知情的套利者的存在,使得噪音交易者的群体效应进一步推动价格偏离程度,形成价格泡沫,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这与之前一些研究说明理性投资者的知情套利行为对噪音交易者的行为偏差有抵消作用,并使价格趋向均衡不同,套利者的知情行为刺激了更多的噪音交易,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主要是由于套利者出于投机的目的,没有根据市场基本面的准确估计,而是依靠对未来群体行为预期来行动的。所以这种投机活动造成的群体效应给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波动。由此看来,对市场中的投机行为的监管和控制是不能掉以轻心的,一旦忽视,即使是知情的理性投资者的投机行为都可以带动噪音交易群体效应,甚至可能发展成为不可预计的金融动荡。 群体行为的效应放大性 噪音交易者的存在 参考文献 1 饶育蕾,刘达锋.行为金融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5) 2 杨大楷,杜新乐,肖烨等.资产定价理论[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3) 3 单树峰.行为金融理论中的投资者行为[J].国际金融研究,2004(3) 4 李心丹.行为金融理论:研究体系及展望[J].金融研究,2005(1) 5 王擎. 再析中国封闭式基金折价之谜[J]. 金融研究,2004(5) 6 段进东,陈海明. 我国新股发行定价的信息效率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4(2)
写 Motivation in the workplaceIntroduction部分 :1,先介绍一下Motivation 在日常 和工作中的运用,一段即可2。写这篇文章的PURPOSE,例如:The purpose of this assignment is to find out the major role of motivation in the ,介绍一下这篇文章的outline, 例如说 The discussion of the topic section is almost similar to research format, it contains the definition of motivation and why we need motivation in the workplace. My opinion and understanding of work motivation will be analyzed in analysis section. The final conclusion will be written down in conclusion section.接着写Discussion of the Topic (这个部分需要去找一些资料,以及相关的实例)1,What is Motivation?2,Why we need motivation in the workplace?(这个部分再细分几个小部分)①A quality performance caused by motivation②Motivation effects company’s production capacity③Motivation leads to job satisfaction④(再添一个,我实在想不出了)接着是ANALYSIS这个部分就是把上面的Discussion of the Topic(相当于research部分)总结一下,可以用些自己的opinion,最后的Conclusion 是全篇essay的conclusion可以写 In the discussion of topic section, assignment paper, motivation has been defined in the first subsection. The second subsection has been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to explain the functions of motivation in the workplace. It can be highly concludes that motivation is a positive attitude that can have an effect on the output of business and concerns both quality and quantity. Furthermore, motivation not only be applied on workplace, but also affect our everyday life.
小时候的我,并不知道老一辈为何总把党一直挂在嘴边,直到上了中学,我才了解到党的概念: 所谓党的指导思想,即指一个政党的思想理论体系,是指导这个政党全部活动的行动指南。任何一个政党的行动,都要受一定的思想、观点、或理论的指导和支配。指导这个政党的一切行动的思想、观点或理论体系就是这个政党的指导思想,也叫行动指南。一个革命政党要指导革命取得成功,必须具有正确的思想、理论,并且要善于把这种思想、理论和革命的实践结合起来,使它真正成为党的指导思想。它关系到政党的性质,也关系到这个政党及其所代表的阶级、的命运和前途。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如今在这个科技和文化日益提高的社会生活中,无论我们担任怎样的角色,我们都应该遵从党的决定,把党摆在第一位,坚决维护党的一切利益。没有党就没有今天的中国,也就没有今天人们快乐而又幸福的美好生活。因为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才成为今天数一数二的世界大国吧,因为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人们才过上把今天这样富裕的生活。所以,没有党就没有如此强大的中国。在非典漫行的日子里,我看到您敬职无畏的好女儿——叶欣护士长发扬新时代的“南丁格尔”精神,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为了抢救人民的生命,无怨无悔奉献出年轻的生命;在党的领导干部岗位上,我看到了您培育的好公仆——培民书记、长霞局长身体力行的奉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谱写着“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感人赞歌。 九十年前的中国还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民不聊生,四亿同胞倍受凌辱,几经磨难,那是一段残酷的岁月。中国共产党敢为天下先,应运而生,像一把刺向苍穹的利剑,“搅得周天寒彻”。试看未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国家危急存亡的时刻,我们党当仁不让,肩负起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从最初的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建立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道路到如今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一直坚守责任,完成了一项又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历史奇迹,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建国以来,革命和建设已经有所成就,但是中国人民经历了两个困难时期,为摆脱贫困现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开始了新的革命——改革开放。事实证明,在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之后,成功地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世纪之交,我们党逐步完善自己,提出“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面临国际形势,世界新旧格局转换的过渡时期,我们党在以xx为核心的第四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提出“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带领中国面向世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现在的中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挺起脊梁傲看环球,为中华民族撑起一方天空。 共产党员是一个崇高的称谓,入党是我毕生所需要的追求。我对“共产党员”这个字眼有着别样的情愫,从小喜爱的革命电影里革命先烈们的英雄事迹,中国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已经渗透到我的心里。“一个人活着应该有个信仰。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但是党的事业永存的。我愿为实现党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贡献自己的一切。”中国共产党员、科学家蒋筑英如是说。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对党的追求已经上升成为一种崇高的信仰,这不同于宗教的信仰,是把有限的生命融入到党的事业中,融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正是本着这种信仰,在这九十年中,涌现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共产党员,可歌可泣,他们的故事感动着我,震撼着我,也深刻地影响着我: “为谋取人类的幸福生活而奋斗”的革命英雄澎湃;“生前令敌人闻风丧胆,死后以惊人意志震撼敌人”的抗日民族英雄杨靖宇;“头可断,血可流”忠肝义胆的工人林祥谦; “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的共产党人孔繁森;“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牛玉儒;15岁的刘胡兰横眉冷对敌人的铡刀,面不改色;夏明翰在写下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后从容就义;任长霞扫恶打黑,除暴安良,她铁面无私;嘘寒问暖,扶危济困,她柔肠百转……无数的革命先烈、民族英雄、人民公仆,为党的事业贡献着自己的生命力,这些英雄事迹任何一个都荡气回肠、掷地有声!他们以自己的切实行动竖起党的旗帜,释放党的光辉。同时也点燃了我内心对党的无限崇拜和热爱,坚定了我追随党矢志不渝的信念。
八十年前,在苦难深重的中国,一个伟大的政党诞生了。她就是中国共产党,八十六年的风雨历程, 八十六年的光辉灿烂,使我们的党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事业的领导核心,他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带着深深的渴望,带着多少的梦魂牵系,我们迎来了二十一世纪。那是怎样的一个历程,是中国共产党坚实臂膀,把中华民族的丰碑訇然扛起。是中国共产党用她宏伟的构思,把中华民族的发展道路打扮得如此壮丽。我们把党比做母亲,他用乳汁哺育我们长大;她把幸福留给我们,把苦难留给自己。为了新中国的解放,党是永不驻足的行者,在漫漫征途中高低求索。党就是一面飘扬的旗帜,一盏指路的明灯,一颗不落的太阳。我想,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没有什么美丽的衣裳可以用来装饰我们的党,因为它就是那样的朴实而又庄重。党从客观实际出发,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美是一个临时的历史进程,制定了有中国特征的社会主义道路,集合表现了全国各族群众的利益。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从拔乱反正到变革关闭,总是不停地在探索中发展,在变革中进步,一步一个脚印,逐步丰厚和完美自我。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理论思想的提出,党在指导变革关闭和社会主义古代化建立进程中不断发展和创新反动理论。正是这巨大理论,指引中国跨上了波涛壮阔、宏伟绚丽的历史征程!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行进的道路上具有波折和失误是难免的。但党从不粉饰本身具有的不足。文明大反动以后,党痛定思痛,保持脚踏实地的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在当前,党内具有着一定程度的腐败景象,党又旗帜明显地提出与腐败分子作斗争,整顿党风,严肃党纪。正是由于勇于正视本身不足,展开批判和自我批判,党在群众心中的抽象不只没有受损,相反却更让我们看到希望。为了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有那么多党的优秀儿女,他们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献出自己宝贵而年轻的生命——方志敏在狱中写出了《可爱的中国》后从容的走上刑场;年仅15岁的刘胡兰在敌人的铡刀下,面不改色心不跳:董存瑞手拖炸药包在敌人的碉堡下拉响了导火线;丘少云为了不暴露目标在烈火之中纹丝不动;黄继光面对敌人喷火的机枪口,英勇的扑了上去……还有许多许多的英雄他们并不乞求名垂青史,却只希望祖国能够和平安康福。在新的社会,新的时代。是谁天天任劳任怨,苦心孤诣的为祖国出谋划策。是党!带领我们走向新世纪的道路;是党!用生命换来了现在和平安康的社会;是党!……党啊!您是一盏明灯,永远照亮我们前进的路;党啊!您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哺育着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们;党啊!您伟大的功绩将雕刻在中国历史的丰碑上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党辛苦的党员老师,在同学堕落时你拉住了。在同学迷茫是你做他的向导,你无时无刻都在辛苦奉献着。亲爱的党员老师,谢谢您。新的一年,见证了你们的辉煌。也梳理了我们的人生。相信祖国的前途是美好的。因为党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因为党,所以才有我们的现在。电冰箱、热水器、洗衣机。那一个不是党奋斗出来的成果。党在我心中,党在中国人民的心中。这是怎样的自豪,这又将是怎样的壮举。我们高举起火红的旗帜,饱蘸着澎湃激情,跟随着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踏入新世纪。当然,只有党还是不够的。只有每个人都做好,才能让党不必操劳。只有每个人都做好,别人才不敢侵犯。
小时候的我,并不知道老一辈为何总把党一直挂在嘴边,直到上了中学,我才了解到党的概念: 所谓党的指导思想,即指一个政党的思想理论体系,是指导这个政党全部活动的行动指南。任何一个政党的行动,都要受一定的思想、观点、或理论的指导和支配。指导这个政党的一切行动的思想、观点或理论体系就是这个政党的指导思想,也叫行动指南。一个革命政党要指导革命取得成功,必须具有正确的思想、理论,并且要善于把这种思想、理论和革命的实践结合起来,使它真正成为党的指导思想。它关系到政党的性质,也关系到这个政党及其所代表的阶级、的命运和前途。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如今在这个科技和文化日益提高的社会生活中,无论我们担任怎样的角色,我们都应该遵从党的决定,把党摆在第一位,坚决维护党的一切利益。没有党就没有今天的中国,也就没有今天人们快乐而又幸福的美好生活。因为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才成为今天数一数二的世界大国吧,因为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人们才过上把今天这样富裕的生活。所以,没有党就没有如此强大的中国。在非典漫行的日子里,我看到您敬职无畏的好女儿——叶欣护士长发扬新时代的“南丁格尔”精神,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为了抢救人民的生命,无怨无悔奉献出年轻的生命;在党的领导干部岗位上,我看到了您培育的好公仆——培民书记、长霞局长身体力行的奉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谱写着“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感人赞歌。九十年前的中国还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民不聊生,四亿同胞倍受凌辱,几经磨难,那是一段残酷的岁月。中国共产党敢为天下先,应运而生,像一把刺向苍穹的利剑,“搅得周天寒彻”。试看未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国家危急存亡的时刻,我们党当仁不让,肩负起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从最初的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建立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道路到如今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一直坚守责任,完成了一项又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历史奇迹,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建国以来,革命和建设已经有所成就,但是中国人民经历了两个困难时期,为摆脱贫困现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开始了新的革命——改革开放。事实证明,在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之后,成功地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世纪之交,我们党逐步完善自己,提出“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面临国际形势,世界新旧格局转换的过渡时期,我们党在以xx为核心的第四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提出“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带领中国面向世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现在的中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挺起脊梁傲看环球,为中华民族撑起一方天空。共产党员是一个崇高的称谓,入党是我毕生所需要的追求。我对“共产党员”这个字眼有着别样的情愫,从小喜爱的革命电影里革命先烈们的英雄事迹,中国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已经渗透到我的心里。“一个人活着应该有个信仰。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但是党的事业永存的。我愿为实现党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贡献自己的一切。”中国共产党员、科学家蒋筑英如是说。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对党的追求已经上升成为一种崇高的信仰,这不同于宗教的信仰,是把有限的生命融入到党的事业中,融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正是本着这种信仰,在这九十年中,涌现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共产党员,可歌可泣,他们的故事感动着我,震撼着我,也深刻地影响着我: “为谋取人类的幸福生活而奋斗”的革命英雄澎湃;“生前令敌人闻风丧胆,死后以惊人意志震撼敌人”的抗日民族英雄杨靖宇;“头可断,血可流”忠肝义胆的工人林祥谦; “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的共产党人孔繁森;“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牛玉儒;15岁的刘胡兰横眉冷对敌人的铡刀,面不改色;夏明翰在写下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后从容就义;任长霞扫恶打黑,除暴安良,她铁面无私;嘘寒问暖,扶危济困,她柔肠百转……无数的革命先烈、民族英雄、人民公仆,为党的事业贡献着自己的生命力,这些英雄事迹任何一个都荡气回肠、掷地有声!他们以自己的切实行动竖起党的旗帜,释放党的光辉。同时也点燃了我内心对党的无限崇拜和热爱,坚定了我追随党矢志不渝的信念。鲁迅先生所说的:“青年应当有朝气,敢做为”。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是为祖国发展做贡献的生力军,肩负着的是先辈们一代代传递的振兴中华的伟大使命。也正如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中说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成为了一名大学生后,我的思想也逐渐成熟,党的光辉成就和共产主义思想也在影响着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众多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也深入我的内心,正确引导着我追求党的脚步。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代表着的是人民的利益,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能深刻感受到党带给我们底层劳动者的无私贡献,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农村免去了义务教育学杂费,取消了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政策,解决农民工问题,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哪里有无产阶级,哪里就有共产党的分部,哪里就有为共产主义而努力奋斗的共产党员。放眼全球,又有哪个国家上空没有飘扬着鲜红的党旗呢?不论是在发达的北美洲、欧洲,还是在发展中的亚洲、非洲;不论是在赤日炎炎的热带地区,还是在白雪皑皑的南北极地区,到处都有鲜红的党旗。他在世人宣传一个信念,一个信仰,那就是实现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按需分配,每个人都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世界的每一个共产党员都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不能否认,当前世界各国共产党在怎样实现全面社会主义和走向共产主义的道路存在一定的分歧。但是,这仅仅是党内部理论的争论。每个国家的共产党,每个共产党员心中的共产主义信仰和信念都是完全一致的,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个人利益,有的只是无产阶级以及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不能否认,当前共产主义运动在某些资本主义国家正处于低潮,特别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以来,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但这并没有证明,资本主义已经取得胜利了。当前共产主义运动的低潮是由于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是一条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走过的道路,没有经验,没有模版,有的只是无产阶级和每个共产党员勇于开拓进取,敢为天下先的进取精神。当前资本主义蓬勃发展是建立在新的科技革命取得的成绩基础之上的,但这一系列科技革命所取得的成就都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创造的。资产阶级仅仅是通过一系列无耻的、卑微的手段活生生的从无产阶级手中夺过去的!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有为这个最伟大的目标而奉献一切的信念! ,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实现民族独立只是取得伟大胜利的第一步。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共产主义才是最终的目标。实现这个伟大目标,必须有极大的物质财富作为基础,实现这个伟大目标,就必须进行艰苦卓越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此,中国共产党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一起,艰苦奋斗,自立更新、不畏强权、打破了资本主义国家对新生政权的包围与封锁,充分发挥人民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当中国的第一朵蘑菇云在西北广袤的土地上腾空升起的时候; 当中国的第一颗人造卫星在无垠的太空唱响“东方红”的时候; 当中国的第一艘载人航天飞船实现可上九天揽月梦想的时候,当中国的“嫦娥一号”传来了第一张月球照片的时候,世界震惊了。这是中华民族智慧创造的奇迹。中国人民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的奇迹向世人宣告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人民富起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壮大起来了!没有正确的、科学的理论作为指导,任何社会实践都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从马列主义的到毛泽东思想的演变,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发展,及至今日“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这都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都凝聚着党对当前社会状况和奋斗目标的正确把握。任何正确的、科学的理论的提出、发展和完善都需同中国的特殊国情结合起来。任何正确的、科学的理论的提出、发展和完善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是我党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做出正确把握之后完成的。任何正确的、科学的理论的提出、发展和完善都是实践的总结,同时又将继续指导我们的实践。事实证明并将长期证明,在正确的、科学的理论指导下,我们将在以xx同志为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取得更伟大、更辉煌的成就。翻阅党的历史,一章章,一幕幕,扣人心弦,惊天动地,可歌可泣。是党领导农民开始了斗地主打土豪分田地,组织工人与资本家斗争,是党领导了“八一”南昌起义,开始了以革命武装发那对xx武装的新征程。从井冈山到延安我们的党在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领导下,战胜了千难万险,历经万里长征,八年抗日和解放全中国的战争,终于打败了内外反动派,建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人民共和国。我未经过这些年代,但我不能忘记这段历史。人民政权的取得,新中国的建立是千万共产党人、革命志士簇首与鲜红的党旗下,倾注满腔热血,铸造民主与科学、幸福与自由的信念,在千疮万孔的黄土地上,播种着小米精神和布尔什维克的思想真谛。是无数先烈迎着枪林弹雨,踏出了一条腥风血雨的路,一直通到神圣的天安门。 ,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的新纪元。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工业、农业生产大发展,科技、文化教育出现新局面。 ,改革开放之风已强烈吹拂三十年,掠过山巅、平原和蔚蓝的海面,吹倒了旧体制的古城墙和人们心头道道无形的栅栏。庄稼的根须超越板结的四季,乡村长出肥阔的羽翼,民心若灌浆的豆荚,摇动富足的真实。城市细胞陡然聚变,一夜攒成你挨我、我蹭你的摩天楼群。全国大地日新月异,发生这根本性的变化,旧貌换新颜,目不暇接。在危急时刻,我们的党表现出了是全国人民的主心骨、领导核心的雄才大略。肆虐的洪水、突来的“非典”、强烈的地震……,都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举全国之力,聚全国之心,战而胜之。 ,历史难以忘记,亲历体会更深。祖国的强大使我们倍感自豪和荣耀。世界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让全球人对中国都刮目相看。神舟飞船载人上天更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科技的先进和经济实力的雄厚。我们现在还是发展中的国家,再向前我们会更强大。老师和长辈们经常对我说:你们“‘80后’、‘90后’是生在新时代,喝着甜水长大,不知受冻挨饿的滋味,还不知创业的艰辛。但不能忘记这幸福生活是怎么来的。要熟悉国家的历史、党的历史。好好学习,把自己锻炼成一名建设祖国的有用之才。要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永远跟党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话语虽短但寓意深长。我一定要做到心明眼亮,努力学习,争做党的事业的继承人。
党建设的必要性中共中央官员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决定,详细科学的论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历史责任的必然性:我国相继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历史性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伟大创举,是根本改变中华民族命运、深刻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伟大变革。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世界形势的风云变幻的必然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仍占优势,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总的来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同时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在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党要适应这样的新形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三、党的个别现状令人担忧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一些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有的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部分党员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 所以当前一个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基础是加强,关键是改进,要言必行,行笔果,避免走过程,要出实效,保长效,争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