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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负担研究意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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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负担研究意义论文

情感性精神障碍又称心境障碍,是指以情绪情感的剧烈变化和心境持续恶劣为主要特征的一类心理障碍。常见的临床类型有躁狂抑郁症、更年期抑郁症和反应性抑郁症等。由于这些情感性精神障碍都可能引发自杀的念头和行为,所以,有关自杀的内容也放在这章里讨论。一、 躁狂抑郁症躁狂抑郁症(Manic-depressive psychosis)是以情感活动过分高涨或低落为基本症状的精神疾病,其临床特征为单相或双相发作性的躁狂状态或抑郁状态反复出现。仅仅出现一种情感障碍表现,或高涨、或低落,称之为单相;而当躁狂和抑郁表现相继出现时,则称之为双相。不论单相的躁狂症或单相的抑郁症,还是双相的躁狂抑郁症,在同一个患者身上,既可以仅仅发作一次,也可以反复发作多次。若是反复的发作,则两次发病之间有明显的间歇期,而且在间歇期精神状态可以完全正常,所以躁狂抑郁症患者虽然可能多次发病,但精神活动并不发生衰退。不过,由于躁狂患者的兴奋和抑郁患者的自杀倾向对患者自身和社会秩序影响较大,所以应积极进行防治。(一)流行病学特征及临床症状躁狂抑郁症的发病多在青壮年,根据1982年全国12个地区协作流行病学调查的资料,本症总患病率为千分之零点七六,女性患本症较男性为多,而对抑郁症来说更是如此。据西方国家的调查,最低社会阶层比高阶层患重症抑郁症的危险率高两倍,相反,高阶层双相躁郁患者似较多。躁狂抑郁症的临床表现主要有两大类:1、躁狂状态这种状态的突出表现,首先是情绪高涨。这是一种强烈而持久的喜悦和兴奋。患者往往眉飞色舞,谈笑风生,洋溢着欢乐之情。由于患者的愉快情绪和他的整个行为相协调,因而具有感染力。但是,由于自制力减弱,对接触到的事物往往作出过份的情绪反应,可以因一点小事不称心而勃然大怒,暴跳如雷。但随后很快又为原先愉快、高涨的情绪所代替。其次是思想奔逸。患者的联想过程明显加快,说话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见解多肤浅片面,内容重复,自以为是。较轻的患者注意力还可以集中,言语前后连贯,意义完整;病情稍重时则注意力随境转移,指导思想进程的观念可随着周围的,特别是新出现的事物而时时改变。一个话题未完,便又转到另一个话题;更严重时可出现语不成句,片断的言语之间只剩下音联、意联以及对周围事物的偶然联系;而缺乏意思上的逻辑联系。2、抑郁状态这种状态的显著表现,首先是情绪低落。患者起初表现为疲乏无力,无精打彩,失眠早醒,工作能力下降等,以后逐渐出现情绪消沉,忧郁、沮丧,一愁莫展;遇事消极,以往的“过失”和眼前的“不如意事”纷纷涌上心头,萦绕不去。常感前途渺茫,因而悲观厌世,患者常静坐一隅,独自伤心,回避亲友和同事,别人的欢笑只是增加其痛苦,严重的自卑感可使之羞于见人。患者感到自己思想迟钝、脑子变笨。严重的抑郁情绪使患者总是自责自罪,认为自己成了废物或社会的寄生虫,甚至把过去的一般缺点错误夸大成不可饶恕的罪行而要求处理自己。患者可能因为罪恶妄想而拒绝进食,或采取其他的自我惩罚手段,甚至于用自杀来了结自己“罪恶”的一生。在自罪妄想的基础上还可能产生关系妄想和被害妄想,认为人人都向他投以厌恶的眼光,议论他的罪恶,要判他的罪等。此外患者还会根据便秘、食欲不振和腹部不适等而自疑生了某种不治之症。由于运动机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患者动作迟缓、卧床少动;严重时还会呈现木僵状态。一些有悲观消极观念而无抑制症状的患者自杀的危险性很大。3、混合状态德国精神病学家克雷丕林以情绪高涨、思想奔逸和动作增多作为躁狂症的三大基本症状(即所谓三高),以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和动作迟钝作为抑郁症的三大基本症状(即所谓三低)。以躁狂状态的“三高”和抑郁状态的“三低”相互转化,交错出现,甚至部分躁狂症状和部分抑郁症状在患者身上同时混合存在,即称为混合型。但这种类型临床上很少见。较常见的是焦虑或激动性抑郁,这也是混合型的一种,它表现为情绪低落的同时伴有焦虑不安。(二)形成原因本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目前尚不清楚。虽然医学遗传和生物化学的解释、心理动力学派的解释、行为主义学派的解释、社会学因素的解释都从不同侧面提供了线索,但现在看来,躁狂抑郁症也和精神分裂症一样,是许多病理因素交织在一起的结果,每一个病患都可能是个体易感性、外界压力和环境因素以不同比例相结合的结果。1、医学解释(1)遗传和体型因素根据国外的资料,一般居民中本病的患病率不超过%,而患者的家属中这种疾病的患病率,要比一般居民高出10—30倍,而且与患者血缘关系愈近则患病率也愈高。例如,患者的同胞、父母或子女的患病率可达12—24%,而患者的堂、表兄弟姐妹的患病率却只有%。孪生子的研究资料也表明,单卵双生的同病率可高达69—95%,而异卵双生却只有12—38%。据上海第一医学院精神科统计一组躁郁症患者,有家族精神病史者占29%。可见遗传因素是起一定作用的,但如何作用,根据现有的遗传学理论还不能确切地加以解释。另外也有报道:本病与某种体型也有一定关系,如抑郁症可能与矮胖体型有关。据德国学者克里奇默(Kretschmer)的原始材料表明,62例抑郁症中58例属矮胖体型。但是否有必然联系尚无定论。(2)精神和躯体因素躁狂抑郁症在首次发病之前约有半数以上患者存在精神因素,少数患者存在躯体因素。有关研究证实:重大负性生活事件,即不愉快、有“丧失感”、令人沮丧的生活事件,不仅与神经症性抑郁和心因性抑郁有关,而且可以成为“内源性”情感障碍的发病诱因或促因。例如,PAYKEL指出:在既往6个月内有重大生活事件者,抑郁症发病危险增高6倍,自杀的危险性增高7倍。而且生活事件的严重程度与发病时间有关,在经受严重威胁个人安全生活事件的一年内,发生抑郁症的机率较常人为高。(3)间脑功能紊乱许多脑器质性病变,诸如外伤、血管病变和肿瘤等都可能引起类似于躁狂抑郁症的精神障碍。尽管与情绪活动有关的脑部结构范围很广,包括间脑、边缘系统、新皮质和中脑网状结构等,但大多数人仍认为间脑,特别是下丘脑的功能紊乱可能与躁狂抑郁症有更为密切的关系。因为间脑的病变可以引起周期性的、形式上相反的精神或躯体症状,例如忧郁和欣快,肥胖和消瘦,多尿和少尿等。文献还曾报道过,手术时刺激第三室附近或下丘脑可诱发情绪欣快和意念飘忽。所以尽管病理解剖还不能证明躁狂抑郁症有任何间脑的形态学改变,但一般都相信其功能上的失调和本病的发生有关。(4)单胺类物质的代谢紊乱据研究,在哺乳动物中发挥重要生理作用的已知单胺物质有儿茶酚胺(如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和吲哚烷基胺(如5-羟色胺)。这两类单胺在脑内浓度高低变化与躁狂抑郁症有一定的关系。临床研究发现,某些抑郁症病人尿内去甲肾上腺素(NE)的代谢物排出量的确明显低于对照组,反映病人去甲肾上腺素活性低下;当由抑郁转为躁狂时,尿内去甲肾上腺素的代谢产物排出增多,说明躁狂和抑郁与脑内的去甲肾上腺素的活性高低有关。另一些资料揭示,尸检发现抑郁症患者脑干5-羟色胺(5-HT)及其代谢产物(5-HIAA)的含量均低,无论躁狂期还是抑郁期,患者脑脊液、尿内的5-羟色胺代谢产物均显著低于对照组。这些资料提示脑内5-HT的更新率低可能与躁狂和抑郁两者均有关。根据以上资料,出现了多种胺代谢障碍的假说:5-HT缺乏是本病的共同生化基础,构成素质和发病的倾向,而NE功能亢进出现躁狂,NE功能不足则出现抑郁。2、心理动力学派的解释对躁狂抑郁症有很多不同的心理动力学解释。人本主义理论用依赖和独立来解释躁狂抑郁症:当人们失去朋友、工作或健康之后,抑郁症就可能发生,因为这些“丧失”迫使个体必须独立,而这种独立对于患者来说是难以处理的。失去的人或环境曾帮助病人支持起一个虚假的自我想象,它们一旦消失,破裂的自我就会崩溃,剩下的只有绝望。存在主义心理学家把抑郁症视为个体面临其最终的无能为力的结果。精神分析把抑郁看作是一种自我惩罚的形式。弗洛伊德早在1917年就对伤感和抑郁做了论述,认为伤感是对丧失的正常和有意识的反应,而抑郁则由于,以前对所失去的人的无意识矛盾和敌对的情感,现在转向了自己,便引起抑郁。引起抑郁的“丧失”往往是心爱的人,也可以是无生命的事物,如手表的丢失,个人的失败,甚至可以是象征性的事件。例如,一个表面上看来是因为失去丈夫而极度抑郁的妇女,实际上是在为她曾经对丈夫怀有厌恶感而自我恼怒。在抑郁症以及躁狂症中的这种自我惩罚体现在一个人为想象中的罪恶而惩罚自己。躁狂抑郁症患者常常承认自己对失去的人怀有负性情感,这种情感在他自己的绝望中起着作用。3、行为主义理论的解释行为主义者认为抑郁症是正常行为强化的减少,相对异常情绪奖励增加的结果。抑郁症的病因集中于“强化率”,个人所得到的社会奖励取决于他们的个人能力和要求、社会经济地位、及与他们相互影响彼此“依恋”的人数,如果这些强化因素中任何一个发生变化,如亲友死亡,能力或财政地位的丧失,强化的频率和量就会减少,患者就会不平衡,进而新的较低级的反应水平则可由社会奖励如同情所强化,重者或久之则出现躁狂抑郁症。例如,一个遭受损失的人可以表现为不大开朗、少语、兴趣减少,可能静静地坐着,回避同伴,这种新的行为可由别人的深切关注和照顾而强化。这样,正常情感的强化量减少,而异常情绪症状的强化增加,于是很容易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强化的削弱也可能造成抑郁症。例如,一对姐妹在一起生活了很久,都没结婚,与别人也很少来往,当其中一个死后,另一个就得了抑郁症。4、认知理论的解释(1)认知歪曲。认知理论认为相同的刺激对不同的人可以产生不同的影响。抑郁症患者与正常人不同之处在于,早期的创伤事件使患者对抑郁症敏感化而且易患抑郁症,通过替代性示范和自身标识,抑郁症患者发展了以几种歪曲性的思维模式为标志的认知类型。抑郁症患者歪曲性认知类型的特点如下:①把积极的成就都看得微不足道;②把任何问题都夸大成“毫无指望”;③容易“两极分化”,即从两个极端来看待事物;④容易把两个孤立的事物或事件看成是普遍的。由于这些认知上的歪曲,抑郁症患者对他们自身、周围环境和未来都产生了一种消极的看法。例如,“我需要每个人的爱”,“我必须有能力做我所做的事”等观念,而这些非理性的但具有诱惑力的信念,容易使任何一个人产生压抑反应,而且。这些信念也正是临床抑郁症患者的表现特征。(2)“习得的无助感”。习得的无助感指“完全无望”的感觉和谁也无法改变正在发生的一切的意识。此理论是以动物的研究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以前曾多次经历过无法躲避电击的狗,当被放入有明显逃路的笼子里时,结果还是被动地忍受电击。习得的无助论认为,人也同样,当他们为减少痛苦事件所做的努力没有明显的效果时,也会产生一种无助的意识,多次的失败使他领悟到控制这些事件的努力是无益的,最后便与有关的条件妥协,因为他们感觉不到自己的努力和他人的帮助是有益的,即似乎他们是完全无助的,而这种“缺乏控制”和“无助感”,使他们把这次失败归于“稳定的”“内在的”特征,如“我很愚蠢”、“和我在一起没意思”等,于是自尊和活动水平便都下降了,因此便导致抑郁症。5、社会学解释社会学调查发现,社会危机可以促发抑郁,有时也可以促发躁狂发作。失业、被捕、家庭破裂、个人冲突以及许多其他环境的和心理的事件对躁狂抑郁症都有影响。但是已经为学者所确认的,与躁狂抑郁症有确实联系的几个社会学因素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成就需要和母子分离。(1)高度的成就需要。据报告,智力水平和社会抱负高的人较容易发生躁狂抑郁症。由于这些人经常对成功抱有过高的期望,而且在对成功的追求过程中精力充沛,所以当无法避免失败时,就会感到绝望,从而继发抑郁。但也有人对此持有异议,认为与其说高度成就需要带来了情绪不稳定,不如说这些动机首先是天生的情绪状态所导致的。(2)母子分离。无论是对孩子来说,还是对母亲而言,母子分离对母和子的影响都是很严重的。那些在童年时因母亲死亡或离婚而失去母亲的成年人易患抑郁症。原因是由于缺乏母爱或适当的代替者的爱,容易使孩子在情感上陷入极度的沮丧。离开孩子对于母亲而言,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都易使母亲感到有些绝望。(三)诊断和防治1、 诊断标准根据我国CCDM-2-R把躁狂抑郁症描述为:以心境改变——高昂或低落为基本临床表现,伴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有反复发作的倾向,间歇期完全缓解。发作症状较轻者可达不到精神病的程度。本病发作可表现为躁狂相或抑郁相,其含义和诊断标准分别为:躁狂发作诊断标准:(1)症状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要特征,症状至少持续一周,情绪高涨期,至少有下列三项:①言语比平时显著增多;②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患者自说自话的速度赶不上思维活动的速度;③注意力不集中或集中不能持久,常出现随境转移;④自我感觉良好,自觉头脑特别灵活,反应敏捷,或自感身体特别健康,自觉精力充沛;⑤自我评价过高,夸耀自己可达妄想程度;⑥自觉睡眠需要减少,且无疲劳感;⑦活动明显增多,爱管闲事,或出现精神运动性兴奋;⑧行为轻率,举止轻浮,追求享乐,挥霍浪费,行为不顾后果,富有冒险性;⑨性欲亢进,卖弄风情或追逐异性。(2)严重程度标准障碍至少造成下列情况之一:①工作学习或家务能力受损;②社交能力受损;③给他人造成困境或麻烦,给自己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3)排除标准应排除下列疾病:①精神分裂症;②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③脑器质性精神障碍;④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⑤分裂—情感性障碍;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1)症状标准以心境抑郁为主要特征且持续至少二周,此期至少有下列症状中的四项:①对日常生活丧失兴趣或无愉快感;②精力明显减退,无原因的持续疲倦无力感;③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④自我评价过低,常有自责、内疚感,可达妄想程度;⑤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显著下降;⑥反复出现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行为;⑦常失眠、早醒,个别病例睡眠过度;⑧食欲不振、厌食或体重明显减轻;⑨性欲明显减退,女性月经不调或闭经。(2)严重程度标准障碍至少造成下列情况之一:①社会功能受损;②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3)排除标准应排除以下疾病:①与躁狂发作相同;②反应性精神障碍;③抑郁性神经症;④更年期抑郁症;躁狂症:单次发作躁狂:(1)符合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2)病史中无躁狂或抑郁发作的证据。反复发作躁狂:(1)符合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2)过去有躁狂发作史,且躁狂发作之后无抑郁症状,也从来没有过单独的抑郁发作。抑郁症(1)符合抑郁发作诊断标准;(2)病史中无符合躁狂发作的证据。双相躁狂抑郁症至少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1) 过去曾有躁狂发作,本次为符合诊断标准的抑郁发作。(2) 过去曾有抑郁发作,本次为符合诊断标准的躁狂发作。躁狂相:①本次为躁狂发作,符合躁狂发作诊断标准;②以往有抑郁发作。抑郁相:①本次为抑郁发作,符合抑郁发作诊断标准;②以往有躁狂发作(包括在抗抑郁治疗中诱发的躁狂发作)。混合相:①在本次发作中表现为躁狂和抑郁症的混合存在或交替发生。包括在抗抑郁治疗中诱发躁狂发作,或在抗躁狂治疗时诱发抑郁发作;②躁狂症状或抑郁症状之间缓解期不明显;③躁狂和抑郁症状混合存在或交替发生,持续病期不短于两周。鉴别诊断:(1)、按现行诊断标准:如果多次发作,其中有的是分裂症表现,而有的是情感障碍发作,则按每次发作情况分别作出诊断,不应诊断为分裂情感性精神病。(2)、本病主要应和情感性障碍伴有不协调精神病理症状及精神分裂症伴有情感障碍者相鉴别:主要鉴别点在于上述两种情况不会是同时符合两种精神病的诊断标准的。2、 预防和治疗对躁狂抑郁症的治疗常常面临着立即减轻症状的紧急需要。严重抑郁的患者有自杀危险而且也可能以其它方式自伤自残。因此,医疗措施通常是治疗的第一手段,而精神动力学或行为主义等心理治疗则在大多数急性症状都消退之后实施。医疗实践证明,各种心理学方法和医学方法相结合,对治疗抑郁症很有效;就连大量的身体锻炼这样简单的项目都有很大的益处。(1)医学技术如果说精神病的药物疗法戏剧性地改变了精神分裂症的治疗,那么化学治疗则是对躁狂抑郁症治疗的革命。通过特殊的药物或几种药物的结合使用,不同类型的躁狂抑郁症都可以得到很好的治疗。单相抑郁症可以用包括丙咪嗪、阿密替林在内的三环药物进行治疗,三环类药物直接作用于脑内的生物胺,并稳定突触活动。这类药物治疗抑郁症的有效性,支持了抑郁症的儿茶酚胺假说,但三环类药物有明显的副作用,如头晕、心悸和胃肠反应。(2)心理治疗心理动力学方法:对躁狂抑郁症患者,心理动力学治疗家很少采用领悟疗法,多数人采用支持和再保证,他们力图使抑郁或躁狂患者减少焦虑,感到轻松和舒适。一旦患者恢复稳定的情绪,接着就慢慢地揭示精神病的根源。行为疗法:心理治疗学家通过长期的实践及理论探索,发现抑郁症患者具有一个共同点:对其自身和世界持暗淡的看法,结果,许多患者甚至不能理解那些可以改变其情绪的做法,这些患者需要获得自知力和理解力,以使他们看到自己的期望是如何影响其情绪的。行为治疗学家的观点倾向于越来越注重患者的被歪曲的态度,许多行为治疗家都在努力教会患者如何更现实地感知和反应,以及如何更有效地控制自己的基于情感的行为问题。认知行为矫正:认知行为矫正法把认知疗法和行为主义疗法结合起来,形成各种治疗步骤,在最初一段自我评价和自我监察之后,治疗具体症状。①“任务分级法”。治疗抑郁症,最基本的客观手段是让患者重新活跃起来。任务分级法把目标或活动分解成小目标或更小的行为定式,减少对患者的压力,其目的是使任务更简单些,以便患者能完成这些任务,从而获得成功的强化。随着治疗的进展,任务难度要逐渐加大。②“把不愉快的活动转到愉快的活动”。抑郁症患者的活动水平开始时相对地低,甚至他们无论进行什么活动似乎都不能带来多少快乐。他们每天的活动模式,往往是僵硬而又被动的行为。他们还喜欢与其他抑郁症患者结交,这是一种增加抑郁的倾向。又因为抑郁症患者习惯于消极地对待所有新的建议,所以有力的鼓励和具体的契约(多是书面的)更有助于使他们参加更愉快的活动。治疗者应该向患者强调,对任何一项具体的活动,只有在他们参加了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对它作出评价。③“改变消极观点”。挑战抑郁症患者关于生活的消极观点并改变它,一般多采用埃利斯的理性情绪疗法,贝克的认知疗法等。一段时间后,这种方法可以与自信心训练或其它方法结合使用,使患者重新经历适应的过程。④“诱发不相容情感”。治疗者想办法诱发出患者的情感反应,如幽默或恼怒,因为抑郁症患者沮丧的情绪特点与这些反应不相容,并且破坏相应的抑郁情感反应的连续性。⑤“改变自我语言”。消除患者消极的自我语言,如:“我没用”或“我不会做那件事”,对治疗抑郁症有很大的帮助。经过最初一段的自我监察后,患者会列出一个典型的消极性自我叙述表,而且一般会列出第二个潜在的抵消性的积极陈述表。治疗者应指导患者在不同的时间说出这些积极的陈述,并且要尽可能大声地说出。⑥“基础意象法”。此方法由拉兹勒斯首先于1981年开始使用,此方法为一种系统脱敏法的变式,拉兹勒斯称之为“常规速强化时间投射法”。抑郁症患者所明显缺乏的认知定势是缺少或没有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通过对愉快活动的想象与对未来的领悟相配合的方法,时间投射法便产生积极的期待,因此而产生希望。一般是让患者想象他们正在做以前做过的愉快的活动,然后,要患者保持的感受和对未来欢乐的想象,再回到目前的现实。这一方法与从不愉快到愉快方法相似,只不过这种方法要求通过想象而不是通过大量的行为来完成。总之,现有的医疗技术使治疗者可以选择各种治疗方法,如果应用得当,可使几乎100%的患者得到显著的改善或完全治愈。心理治疗技术常常作为化学治疗的有效的继续,有些患者必须施与心理治疗,以建立新的反应模式,另一些患者需要通过咨询解除其情感障碍造成的个人情绪上的烦恼。二、 更年期忧郁症(一)流行病学特征及临床表现更年期忧郁症(Involutional melancholia)是在更年期发生的一种精神疾病。它的主要特点是:(1)在更年期首次发病。女性更年期在绝经期前后,约为45~55岁;男性更年期约在55—65岁。(2)心理异常以情感忧郁、焦虑和紧张为主,可有疑病、自罪、嫉妒等妄想,但无智力障碍。(3)大多数患者伴有失眠、躯体不适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症状,并伴有内分泌功能尤其是性腺功能减退或衰老等。(4)本病在情感性精神病中约占1/3,而且女性多见。女性发病率约等于男性的3—8倍。更年期忧郁症一般起病缓慢,病情逐渐发展,病程较长。主要表现为焦虑忧郁和紧张不安,没有明显的思维障碍和运动性抑制。患者情绪低落、忧郁、焦虑不安、恐惧紧张,例如担心自己家人将会遇到不幸,等待着大祸临头而惶惶不可终日,或搓手顿足,坐卧不安,为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担忧,反复地回想以往不愉快的事情,进而责备自己没有尽到责任,对不起周围的亲人,等等。(二)形成原因1、遗传因素:有人对的对双生子患者的家属进行调查,发现异卵双生的同病率为6%,而单卵双生的同病率高达%,说明遗传有一定的关系。2、内分泌功能减退:更年期是一个人由中年向老年的过渡时期,身体的代谢和各器官功能正发生着相应的改变,特别是内分泌系统的功能在逐渐地衰老和退化,其中以性腺功能的减退最为明显。例如妇女卵巢的功能从不稳定到停止活动,表现为月经紊乱及绝经等变化。卵巢内分泌的停止必然会影响到与其关系密切的垂体前叶、肾上腺、甲状腺等内分泌系统的功能,并进而影响到大脑皮层和下丘脑的活动,使神经系统的功能不稳定,对外界的适应能力降低并导致交感神经应激性增加,这是女性更年期忧郁症发病的生理基础。由于大多数人都能比较顺利地度过更年期,因此这只是更年期精神病的一个致病因素。3、心理-社会因素:这是更年期忧郁症的重要发病原因。因为,一个人到了更年期这个年龄阶段,身体开始出现衰老的迹象,精力减退,工作能力下降,而且即将面临着退休,失去原已习惯了的工作环境;同时由于内分泌功能的衰退,身体产生不适感,健康情况受到影响,为自己的健康而担忧,势必都会在精神上造成紧张和压力。由于这一阶段,子女一般都已长大成人,面临着工作、解决婚姻等问题,作父母的必然特别关心,并常为此而担忧,也会在精神上造成紧张和压力。这些心理。(三)诊断和治疗更年期抑郁症的诊断主要依据其临床表现和特征。如果发病在更年期的年龄,具有明显的情绪抑郁和低落,甚至有自杀的念头,再除外其他的精神障碍,则应考虑为更年期抑郁症。 对更年期抑郁症的治疗以心理治疗为主,包括一般性心理支持、消极认知的调整以及积极行为的鼓励等,同时辅以一定的药物,如镇静剂、抗抑郁类药等。三、 反应性抑郁症反应性抑郁症(Reactive depression)是在长期持续的精神刺激因素的作用下而产生的一种以情绪低沉、忧郁、沮丧焦虑和自责自罪为主要表现的精神疾病,也是一种较常见的心因性精神病。其特点是情绪异常的体验及表现与精神刺激的性质和内容密切相关的;而且随着精神刺激因素的消失,心理异常也得以消除或缓解。经过适当的治疗措施,精神状态即可恢复正常,因此预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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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自杀危险因素探讨作者:宋瑞芹 王芬 杜延涛 张玉敏 陶春艳 【摘要】 目的 探讨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自杀的危险因素及家庭安全护理要点。方法 对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3版修订本中情感性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出院的144例患者,进行为期2~6年的护理随访,对自杀危险因素的单因素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36例(25%)患者发生过自杀,其中自杀未遂30例(),自杀死亡6例()。自杀危险因素:为双方相混合或快速循环型频繁发生和自杀未遂史,保护因数为多次住院。结论 有潜在自杀危险因素的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应加强自杀的防范,家庭安全护理非常重要,住院治疗为有效的保护因素。 【关键词】 情感性精神障碍;自杀;危险因素;家庭护理;保护因素;护理随访 目前,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自杀及其危险因素的研究多为病例对照研究,我们采用队列病例对照研究的方法,通过对一组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的护理随访研究,探讨其自杀的危险因素,为家庭护理提供有效的方法,为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的自杀防范提供依据,降低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的自杀率。1 对象与方法 对象 144例病人为我院200301~200601的出院病人,符合中国精神病学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3)版修订本中情感性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并排除脑器质性及其他功能性精神障碍的患者。男60例 ,女84例,平均年龄(±)岁,病程1~16年,平均(±)年。根据首发病至随访时的发作过程将临床类型分为单项抑郁症(简称抑郁症)42例,双相非混合或快速循环型(简称双相)58例,双相混合或快速循环型(简称混合循环)32例和单项躁狂症(简称躁狂症)12例。 方法 调查工具:一般资料调查表,包括人口学特征,即往病情、诊断、治疗、出院后就医、服药和病情演变的情况;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生活事件量表(LES)、大体评定量表(GAS)和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BSS)。 研究方法:采用对列内对照研究方法,将出院到随访时发生自杀(含自杀未遂和自杀死亡)的36例病人为研究组,其余108例作为对照组。 统计学分析:随访期间是否自杀作为因变量,性别、年龄、婚姻、文化、职业、性格、自杀家族史、发病年龄、起病形式、发病诱因、总病程、诊断亚型、发病次数、即往自杀未遂史、临床症状、SSRS评分、LES评分、GAS评分、SDSS总分、治疗情况和住院次数等变量为暴露因素,以比值比(OR)作为相当危险度(RR)的估计值,资料采用四格表χ2检验,趋势χ2检验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全部资料量化后输入联想586计算机,用STATA(版)统计软件包进行各种统计学分析。2 结果 自杀发生率 144例在随访期间发生自杀36例(25%),其中30例()自杀未遂,6例自杀死亡()。 自杀危险因素分析 单因素分析:女性、自杀家族史、诊断亚型、发作频率(≥次/年)自杀未遂史和多次住院(≥1次)6个因素与自杀显著相关(P<),其他因素与自杀相关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见表1。表1 单因素分析筛选出的自杀危险因素(略)注:*P<,**P< 多因素分析: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双相混合或快速循环型、频繁发作、自杀未遂史为危险因素,而多次住院为保护因素,见表2。表2 自杀危险因素的多因素分析(略) 剂量反应分析 病情发作频繁和自杀未随史次数越多,则发生自杀的危险性越大(P<),而住院次数越大,自杀的危险性越小(P<)。见表3 。 交互作用分析 危险因素与保护因素的交互作用分析显示,多次住院与双相混合或快速循环、频繁发作有负交互作用(P<),而 多次住院与自杀未随史无交互作用(P>)。见表4。表3 自杀危险因素的剂量反应分析(略)注意:趋势χ2检验,**P<表4 自杀危险因素与保护因素的交互作用分析(略)注 :(1)--为因素均暴露,-+为危险因素非暴露,+ -为危险因素暴露、保护因素非暴露++为2组因素均暴露;(2)趋势χ2检验,**P<;(3)S为交互指数,RERI为交互作用超额相对危险度,-为无交互作用3 讨论 危险因素 情感性精神障碍病人情绪不稳定,在临床上易发生激越自杀现象,特别是重度抑郁症患者以及双向快速循环型,更容易发生自杀。本文对出院后的144例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了护理随访,结果显示有25%的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自杀,其中自杀未遂者占83%。重性抑郁症患者有过自杀未遂的病例占50%~70%,抑郁症在精神疾病中自杀发生率最高,有15%的抑郁症病人最终死于自杀。因此,对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的自杀应广泛重视,加强防范。应特别注意观察病人的语言和情绪反应。对既往有自杀未遂史的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应重点防范,其自杀危险性是无自杀未遂史的倍[1]。自杀未遂史是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自杀的一项高危因素,以被不少研究所证实。因此,自杀未遂史也是预测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自杀的高危指标,对有自杀未遂史的患者更应引起重视。 本研究显示,情感性精神障碍的临床诊断亚型中,双相混合和快速循环型的自杀危险性最高。有研究指出,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自杀最危险的阶段是混合状态[2],快速循环型也是自杀重要的危险因素。这说明双相混合型或快速循环型是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自杀危险性较高的一个临床亚型,临床上对此型也要高度重视,加强治疗和重视预防。同时,我们对情感性精神障碍的预后及影响预后因素进行了护理随访研究。结果发现,预后不良与发作频率、住院频率呈显著相关。发作频率(频繁发作)是自杀的高危因素,住院治疗控制疾病是预防自杀的有效的保护因素,稳定情绪可以减少自杀的危险性。因此对于有潜在自杀危险的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早住院治疗。发作频繁也是自杀的一项预测指标,家属应高度重视,加强看护,减少自杀的发生。 家庭安全护理 居所安排:家属应与病人同居一室,室内要简单,禁止存放危险物品,对有自杀迹象的病人应整天有人陪伴,注意观察病人的动向,夜间不让病人蒙头睡觉。 病情观察:掌握病人情绪变化规律,有些病人自杀的计划周密,致死的危险性交大,但大部分有自杀企图病人在语言、情感、行为表现中都会有些流露,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病人不能离开家属的视线。病人常睡眠不好,容易早醒,在清晨最易发生自杀。深夜和凌晨更要加强看护,切勿被病人的假象所迷惑,有的病人为了实现自己的计划,一反常态,如:主动热情帮助别人,取得信任后易发生不测,不可以被假象蒙蔽而放松警惕,给病人造成可乘之机。 安全护理:掌握病人的病情特点几思想情况,对病人做到心中有数,注意危险品的保管,不要让病人单独外出,经常检查病人身上及床铺上有无存留危险品或病人书写的遗书和字条,去厕所也要有人陪伴,注意检查口腔,严防病人积存大量药物一次吞服而造成自杀。 心理护理:心理治疗极为重要,出院时应给予家属充分的指导,家属不要嫌弃病人,要多鼓励,使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打消病人的消极念头,对周围人应保持正常接触,避免孤独感,多关心体贴病人,转移其注意力,不要整天沉侵疾病中,让病人对未来充满希望。【参考文献】 1] 翟书涛.自杀学的精神病学侧面[J].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91,18(1):16.[2] 张明园主编.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146149;162165.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精神障碍论文范文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护理专业的人员的需求量逐渐增加。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护理专业论文,供大家参考。护理专业论文 范文 篇一:《试论提高护士水平》 1材料 曾有一位产妇说:“我在分娩时,自己很痛苦害怕,可两位助产实习护士 说说 笑笑,聊个没完,我怕她们不专心,误了我的事,说了她们几句,她们也很生气”。 约的实习护士因为语言使用不当,惯用专业术语引起的,使患者困惑不解,产生交流障碍,甚至误解,影响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护士与病患的纠纷埋下隐患。 由于现今我国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从而造成实习护士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健全,为医疗事故埋下了隐患。 2护理存在的问题 根据以上三个材料,反映出当今实习护士护理工作面临了许多的问题,也了解了护士在护理工作中的不足。 自身整体素质 缺乏同情心,态度冷漠 同情心是人际沟通的基础,也是人际沟通的基本原则之一,特别是在医院,实习护士良好的同情心对护患关系的建立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需要交流的相关信息量过少 患者及家属首先接触的是护士,患者及家属的心情非常焦急,迫切想知道跟住院治疗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如病情、用药、治疗 措施 、预后、责任医生及责任护士的姓名、业务水平等。 缺乏过硬的专业技术 由于实习护士刚从学校出来,所以很少面对面的接触病患。护理工作的专业性较强,在护理工作中常见到这样的情况,尽管我们态度和蔼,但对患者的疑问由于解释得含糊其辞,操作技术不熟练等,也引起患者的不信任甚至反感,影响护患关系。 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全面 护理文书存在的法律问题 实习护士初次使用护理文书时,还存在很多的不理解。如:医护记录不一,护理字迹潦草,陈述不详细,护理记录内容不准确,重点不突出以及延续性差。医嘱开具时间与护士执行时间不一致,随意涂改,代签名,回顾性记录等,都使护理记录失去真实性,完整性。这种现象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造成无力举证而败诉。 渎职的法律问题渎职 实习护士在工作时严重不负责任,不执行各项 规章制度 和护理常规,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违法行为。如:不执行查对制度,导致患者给药途径不当,错换漏输液体。不执行巡视制度,氧气导管不通,患者液体外渗造成肢体肿胀,患者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使患者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侵权的法律问题 实习护士工作过程中,由于护理不当,技术水平低或工作不负责,忽视患者权益,给患者的健康带来损害甚至死亡的差错事故,是对患者生命健康权力的侵犯。同时,患者有权利了解所患疾病的治疗及护理方案,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患者。如:在未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就擅自进行医疗操作及某种检查,将构成侵犯知情同意权。假如广大医护人员对此还不引起警觉,其危害将大大增加。 3改进措施 进行岗前培训 通过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对新上岗护士进行岗前培训。培养 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的服务意识,可以帮助她们尽快地适应新的环境,引导新护士热爱护理专业,并按照专业标准和规范进行护理实践,为患者提供有效的临床护理。 提高护理服务理念 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塑造护理人员的良好形象,注重仪表、审美等综合能力的培养,美化护理人员的言行、举止,把以“病人为中心”的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提高实习护士观察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被动护理变为主动护理,不断加深对“三分治疗,七分护理”内涵的理解[4]。 强化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组织护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请法律专业人员来院办讲座,把学到的 法律知识 和具体案例相结合,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护理行为,对已出现的护理差错进行分析,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忠于未然,就能杜绝或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加强学习,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护理记录属于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就是说,护理记录也将同病历一样,作为法庭证据加以采纳。护理人员应从执法的高度,提高对护理记录的认识,对护理文件书写遇到的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规范护理记录。 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 在临床工作中,护士必须做到懂法,明法,遵法,明确自己在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充分认识到护理行为时刻都受到法律的制约,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的各项操作规程,尽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履行告知义务 患者同意是医疗护理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是医疗护理行为合法性的前提。因此,护士应将每项操作的目的,风险因素告知患者和家属,特殊治疗,护理,检查,应征得患者的同意,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这既是尊重患者的权力,也是护理自我保护的需要。 4小结 护士工作任重道远,提高护理水平、减少护患纠纷是我们每一个护士的责任和义务。护理人员有必要提高护理质量、更新观念、提高业务水平;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的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从而保障护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护理专业论文范文篇二:《试谈关于产后出血的护理》 一、产后出血原因分析 产后出血是造成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我院临床资料分析,造成产后出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乏力是发生产后出血最主要的原因。在正常分娩情况下,胎盘从子宫剥离时少许出血是很常见的,但是当胎盘完全从子宫剥离并排出后,流血便会迅速减少。但一些产妇由于待产及分娩过程中精神过度焦虑或疲劳等,造成子宫收缩乏力,血管闭合不好,就可发生较大出血。多胎妊娠、巨大胎儿、产程延长、各种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以及多次流产后导致子宫纤维受损、羊水过多使宫腔压力增高导致子宫肌纤维过度伸展等,也易出现子宫收缩乏力而发生产后出血。 (二)胎盘因素 胎盘因素引起的产后出血俗称“衣胞不下”,也是一种常见的产后出血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最常见的是胎盘不完全剥离,即因部分胎盘未从子宫壁上剥离导致剥离面出血;二是胎盘剥离后不能及时排出,即胎盘已从宫壁完全剥离,但因子宫收缩乏力使胎盘不能排出导致出血;三是刮宫史产妇子宫蜕膜发育不良、胎盘绒毛植入子宫肌层,导致胎盘粘连、胎盘植入,常会引起出血;四是使用催产素不当,使得子宫痉挛性收缩造成已剥离的胎盘嵌顿在子宫腔内,也可引起阴道出血。 (三)产道裂伤 多数发生在阴道手术分娩后,胎儿太大、使用产钳生产、产道明显水肿或静脉曲张、难产、急产等,都会增加产道裂伤的可能。我院近3年临床中有8例患者有不同程度的妊高症,由于全身小动脉痉挛,组织缺氧,血管脆性增加,分娩时在软产道撕裂后引起阴道壁血肿;其他还有急产,外阴阴道炎,宫颈管坚韧等导致组织损伤和血管撕裂,接生者的不当操作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四)凝血功能障碍 产妇如患有血液病,表现为血小板减少、贫血、缺乏凝血因子等,也易引起产后出血的发生,我院23例产后出血患者中,有8例有不同程度的贫血。 二、产后出血的预防急救对策 (一)坚持预防为先,对症采取预防措施 1、子宫收缩乏力所致产后出血预防 一是由于产后出血多发生在异常产及时性有并发症的孕产妇,因此产前应认真筛选出高危孕产妇,做好监护,在分娩前做好产后出血抢救准备。二是分娩期间要加强监护,注意产妇休息与营养补充,关心产妇,加强心理护理,排空膀胱,防止产程延长,产妇衰竭导致产后子宫收缩乏力。如果必须使用降压、镇静药的情况下,用药要适度,避免过量而影响子宫收缩。三是合并双胎、羊水过多、滞产、前置胎盘、胎盘早剥、重度妊高症、经产妇既往有产后出血史者等易发生产后出血的产妇,在胎儿前肩娩出后,可立即使用催产素促进子宫收缩。 2、胎盘因素所致产后出血的预防 一是抓“早”,结合妇产科治疗、孕期检查等广泛开展健康 教育 ,避免多次人流,早期发现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等产后出血诱因,动员产妇提前入院待产,在分娩前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急救措施。二是抓“准”,产程中,准确判断胎盘剥离征象,胎盘未剥离前耐心等待,避免过早挤揉子宫、牵拉脐带,胎儿娩出后可肌注催产素刺激宫缩,促使胎盘及时剥离排出。二是胎儿娩出半小时后胎盘仍未剥离者,首先给予静脉滴注催产素加强宫缩,胎盘仍未剥离,可重新消毒会阴,排空膀胱,实施人工剥离。四是发生胎盘嵌顿引起出血的,可实施麻醉使狭窄环放松,人工取出胎盘。需特别注意的是,不论以上何种情形,在胎盘排出或人工取出后,均应仔细检查有无胎盘、胎膜或副胎盘残留,如有,应及时清宫,并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避免后期出血。 3、产道裂伤所致产后出血的预防 软产道裂伤所致的产后出血,有效的止血措施是及时准确修补缝合。胎儿娩出后仔细检查软产道,包括宫颈、阴道及会阴,特别是宫颈,有裂伤及时缝合。一是宫颈裂伤的处理。严重的宫颈裂伤可延及穹窿及裂口甚至伸入邻近组织,应该先实施消毒,然后暴露宫颈,用卵圆钳并排钳夹宫颈前唇并向阴道口方向牵拉,顺时针方向逐步移动卵圆钳,直视下观察宫颈情况,若发现裂伤即用肠线缝合,缝时第一针应从裂口顶端稍上方开始,最后一针应距宫颈外侧端处止,若缝合至外缘,则可能日后发生宫颈口狭窄。二是阴道裂伤的处理。阴道裂伤需注意缝合至底部,避免留下死腔,注意缝合后要达到组织对合好及止血的效果,缝合过程要避免缝线穿过直肠,并采取与血管走向垂直则能更有效止血。三是会阴部裂伤的处理。可按解剖部位缝合肌层及粘膜下层,最后缝合阴道粘膜及会阴皮肤。 4、凝血功能障碍所致产后出血的预防 一是产前应及时询问病史,如有提前入院待产,进行血小板、出血时间、凝血时间等实验室检查。二是凝血功能障碍是一种较少见的引发产后出血的原因,一旦发生产后出血,在排除子宫收缩乏力、胎盘因素、软产道裂伤等原因后,即可确定为疑似凝血功能障碍。在明确诊断后,应积极输新鲜全血、血小板、纤维蛋白原或凝血酶原复合物、凝血因子等。三是由于凝血功能障碍性产后出血是产后出血处理中最难治的特殊类型,除了按常规的产后出血处理步骤和 方法 进行外,要注重保护重要脏器功能,才能提高抢救的成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二)坚持护理原则,及时采取护理措施 产后出血尤其是暴发型大出血,极易引起产妇休克,所以一旦发生产后出血,护理人员一定要沉着冷静,一边有效采取保暖、吸氧、积极促进宫复等措施,一边 报告 医师实施抢救工作。一是迅速协助医生实施抢救,及时有效地给予止血,着手查找出血原因,抽血急检血型,交叉配血,做好输血及必要时手术的准备,保持呼吸道通畅,对失血过多的及时给予吸氧,防止缺氧。紧急情况下迅速建立双静脉通道,在短时间内有效地给产妇补充失血量。二是严密观察产妇的脉搏,血压,呼吸及子宫复旧情况,精确测量出血,详细作好特别护理记录单。三是休克纠正后,应安慰产妇安静休息,鼓励并协助产妇进食,同时密切观察产妇的血压,脉搏,宫底高度,宫复情况和阴道出血量,特别是产后两小时内,待产妇情况正常后方可送回病房。四是回病房后,应指导产妇及时排空膀胱,防止膀胱胀大影响子宫收缩复旧。产后一日内,仍应严密关注产妇的一般情况,指导产妇保持外阴清洁,预防感染,保持营养丰富的饮食,防止产后出血导致的贫血症状。 护理专业论文范文篇三:《浅谈精神科护理学教学效果欠佳原因》 护士职业是我国医疗体系里重要的组成部分,伴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转变、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重,社会对护士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我国目前的护士资源仍有部分靠五年制护理专业学生来补充,学生在学校的学习过程是成为一名优秀护士的基础,精神科护理学是护理专业的一门专业课,因此如何学好这门课程不仅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期望,更重要的是为学生的临床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精神,护士岗位实行准入制度,护士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才能申请执业注册。自2011年起,护士的执业资格考试由原来的四个科目改变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考试涉及临床工作初期的是护士可能遇到的各种常见疾病的护理,其中就包括了精神障碍这一类新增的疾病类型。但在护士职业资格考试的结果中发现,精神障碍的相关考点五年制的学生大多没有得分。这个现象不得不令教育工作者去深思,究竟哪些原因使得学生精神科护理学学习效果较差。笔者结合多年的教学 经验 和临床实践,分析原因如下: 一、学生基础良莠不齐 五年制护理专业的学生是初中 毕业 后进 入职 业院校学习的群体。有的学生是自主选择进入职业院校学习,希望能学习职业技术获得谋生技能。有的学生是听从父母的意愿来职院校学习,希望能通过学校的教育尽早进入社会工作。而就社会的大形势而言,就读职业院校的学生可能学习成绩都不够理想。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的基础问题就会涌现出来。护理专业的学生同时也要学习所有的医学基础课程,比如生物化学、生理学、组织胚胎学、微生物与免疫等。在初中课程中,学生们初步接触过化学、物理、生物等课程,对于医学基础课程的学习还是有一定帮助的。如若基础打不牢,那么建立在基础科目上的专业课程的学习也会有一定的问题。而《精神科护理学》也是专业课中的一门,也需要例如生物化学,生理学这些课程作为基础才能掌握精神疾病相关知识。 学生的基础虽然有差别,但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位教师应该考虑到所有学生的需求,不断的改善 教学方法 、教学手段,帮助每一位学生理解掌握工作中需要的知识点,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手段相对单一 现代生活日新月异,科技也在不断进步。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校教育,多媒体的教学手段屡见不鲜。通过多媒体PPT、影像资料的展示,可以将每一节课的教学的重点,难点精确的讲述给学生,借此来向学生们说明疾病的相关知识,但是就目前实际来看仅仅是单一的传统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护理的要求。精神疾病护理的学习不仅仅需要理论知识,还需要像其他专业课程例如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护理学一样进行一定的实训和见习课程,通过实训和见习将课堂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技能。精神疾病作为相对特殊的一类疾病,实训课程可以教授一些常见精神疾病的护理技能及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避免以后在工作中遇到此类疾病不知所措。见习课程可以让学生真正的接触到精神类疾病,直观认识精神疾病,加深对于精神疾病的学习和掌握。此外,学生的想法也是多种多样的,教师还可以设置一些教学情景让学生们以短剧表演的形式来学习精神疾病患者护理的过程。为了帮助学生在课余时间继续学习精神疾病相关知识,还可以与时俱进的增加一些先进的教学手段,如在学校的网站上上传教学课件或微课视频,将学习过程中得知识点展现出来方便所有人的学习。另外,有条件的老师可以建立个人微信公众平台,利用现在普遍的智能手机随时随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精神科护理学》的教学手段也应该不断的更新,适应学生学习的需求,真正将职业教育的优势凸显出来。 三、师资水平参差不齐 现代科学的发展导致了生物医学技术的不断革新,从而使我们对许多疾病的生物学问题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有识之士提出了医学模式应该向“生物――心理――社会”三合一的模式转变,这种新的医学模式,在精神病学中显得最恰当、最适用,也最需要。 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主张精神病学不仅要研究传统意义上的精神疾病,也要(或者是更要)关注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精神病学不仅要服务于精神病院之内,也要(或者是更要)着眼于全社会的心理健康。但我们课程体系下的精神 疾病知识 相对落后,外出培训机会较少,图书馆书目相对更新慢,甚至部分教师怠于继续深造学习均导致了精神科护理学的相关教师师资水平常年保持不变。更为严重的是很多教授《精神科护理学》的老师本身就没有真正的接触过精神疾病,只能靠书本的知识来讲解精神疾病的相关知识,缺乏一定的经验和实践技能。 对于每一位教师而言,如若知识结构不更新,教学方法不改进,就如一潭死水永远没有生气。那么学生的学习热情也可能会因为教师的不思进取而逐渐的消磨殆尽。希望每一位教师不要停滞不前坐井观天,而要不断通过提高自我素质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四、学校管理体制落后 五年制护理专业学生入校时年龄较小,在学校学习的时间也相对较长。在这个过程中也是他们重要的成长和蜕变过程。学校认为五年制学生没有成熟的心智和自我约束的能力,甚至对于是非的明辨能力也相对较弱。学校有时为学生及家长考虑,对五年制护理专业学生的管理普遍较为严格,甚至相对刻板。基本还是按照义务教育的管理模式,按时上早自习,晚自习,没有自我的空间去图书馆,阅览室或电子阅览室扩充自己的知识,甚至扼杀了学生培养自我学习的能力。在生活上或许五年制的学生们还学要老师及学校的督促和监督,但在学习上应该给与学生一定的空间。《精神科护理学》也是一门相对而言较难的课程,仅仅依靠老师上课教授的知识点是没有办法很好的掌握精神疾病相关知识,这就需要学生自觉地去查阅相关资料来解决一些问题。古语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老师的职责是教,学生的目的是学。但怎么学也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渗透给学生的,这才是教育的主旨所在。 现阶段的教育背景下,“60分万岁”的观念已经落伍,职业院校学习的所有知识都需要转化为技能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去。如何提高五年制护理专业学生学习精神科护理学学习效果也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帮助学生增强基础知识,丰富教学手段,提高师资力量,改善学校管理制度是提高五年制护理专业学生改善精神科护理学效果的有效方法。希望对五年制学生《精神科护理学》的学习情况改进有所帮助,期望对教育工作者的教学改革有所启发。 猜你喜欢: 1. 护理毕业论文3000字范文 2. 护理专业毕业论文免费范文 3. 关于大学护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 4. 有关护理专业毕业论文范本 5. 浅谈护理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医学模式的转变和临床医学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于医学护理质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医学临床心理科护理模式

【摘 要】 目的 开展新型护理模式,以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方法 对病房环境、护理人力资源、护理理念等进行改善。结果 各项护理质量有所提高,保证了医疗安全,得到了患者和院方的一致好评。结论 注重以人为本的心理护理模式,保证了医疗的安全,减少了医疗纠纷,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

【关键词】 心理科;护理;心理障碍;精神障碍

心理科作为我疗养院的特色专科,主要接收患有各种心理障碍和轻度精神障碍的患者。精神科患者具有其特殊性,精神疾病的临床特点决定了他们在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异于常人,意识障碍、缺乏自知力,甚至可呈现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严重者可有自伤、自杀、伤人、毁物等特殊行为危及社会[1]。作为开放式护理的科室,研究一种新型的护理模式对科室的发展至关重要。自1999年建科以来,我院心理科参照医院精神专科的护理模式,结合自身疗养院护理模式的特点,通过工作实践积累,摸索出一套规范的护理模式,并且在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介绍如下。

1方法

改进病房管理环境要求保持安静、整洁、安全,同时在病区出***及附近摆置一些绿色植物及热带鱼、乌龟等小动物,让患者感受到自然的亲近和温暖,激发其对生活的热爱。每间病室设2张床位,只收住一位患者及其陪员,以减少患者之间的相互不良影响。我科病房为全开放式病房,患者进出比较频繁,我们要求护士在出***不间断值守,对患者去向做到完全把握,并且我们也要求家人陪同,鼓励其尽量让患者多与家庭、社会保持联络,增强互动。

调配护理人力资源心理科有床位32张、护士4人、护工2人、护士长1人。以往护理上总感人手紧、任务重,有时连基础护理与生活护理都需陪员代劳。目前则主要强化日班护理力量,在工作量大时,灵活调整班次,并且培训出固定的2名护工,使其充分了解疗区的各项功能,承担起卫生工作之外力所能及的事务,减少了护士外出取药、陪同结账等杂务,让护士节省出更多的时间来照顾患者。即使现在科室不断发展壮大,患者不断增多,护士仍普遍感到工作较前更为有序、有效。

改善护理理念

重塑护理文化,规范护士行为礼仪护士礼仪不仅体现在统一洁净的服装、整齐的发式和独具特色的燕尾帽,也体现在其语音语调的温婉和礼貌,举手投足的端庄和优雅,迎来送往的亲切和温馨上。护士不仅要有高水平的科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也应具有良好的仪表、仪容,做到懂礼节,知仪式,有修养,真正成为美的化身、美的天使。我科通过组织多次礼仪培训、护理技能培训来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树立现代护理服务理念,加强护理文化建设,为打造新的护理服务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进一步通过树立护理服务品牌,为患者提供了更高水平、更高品质的服务。长久以来,我科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护理文化,树立了和谐的护理服务品牌形象,从而赢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内增强了凝聚力,对外树立了科室的良好形象。全科上下不断加深对“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重点”理念的理解,为患者提供全程一流的服务,使我们的护理事业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

落实护患沟通责任制心理科护患之间的交流沟通非常重要,只有沟通良好,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才能顺利进行。因此,我们建立了沟通责任制,将沟通融入各班护士的工作职责,列入护理服务质量考核之中。目前所有护士都能熟练运用自身的语言、行为、表情、态度、姿势去影响和改变患者,以减轻患者的痛苦。

开展多元文化护理提升多元文化护理理念是指根据患者的社会、文化背景用相应文化来影响他们的生理及心理,使其处于良好的身心状态以利于从疾病中康复。它的开展能从深层次上引导护士进行“以人为本”、“因人施救”的护理实践。在临床中,多元文化护理要求护士运用语言及非语言的沟通,采用移情、倾听、证实等方式了解患者健康状况、心理感受及其文化、信仰和习俗,进而实施因人而异、因病而异、因治疗而异的个性化护理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文护理理念。

确立护理教育的人文理念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疾病护理型的教学模式,使每个护理人员从接受护理教育的第1天开始就懂得尽可能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为患者服务是护士永远追求的目标,并要将这一目标植根于她们的心中。在教学计划中应本着“突出护理,加强人文”的原则,着重学习社会、心理、行为护理学等课程。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人文教育不只是讲述人文知识,更不在于背诵人文教条,唯一真正要做的是让人文理念在日常护理活动中体现出来。因此可以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论文设计或社会实践等方式使被教育者进行情感体验,让她们感受到护理事业与生命全过程的密切相关。我们最终的职责不单单是掌握技术操作,而且要了解患者的身心状况,要与他们进行语言的沟通,还需要心灵的交融。

2效果与体会

增强了护士的工作责任心体制的完善,使护士明确了工作重点,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同时在业务水平和服务理念上,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提高了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护理工作中,护士少了取药跑腿的杂务,把更多的时间还给患者。对于心理科的护士来说,沟通能力非常重要。然而年轻护士往往业务不熟练,沟通不擅或者不敢开口,导致护理满意度下降。通过多层次护理礼仪、护理理念的学习,使得护理人员不但敢于开口,更能积极地与患者及其家属主动地沟通,得到了患者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提高了护理质量护理质量是体现护理人员护理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和护理效果的总和[2]。护理工作不仅是被动执行医嘱和完成各项护理操作,更重要的是主动为患者服务,我科的护理人员都能主动地与患者沟通、为患者服务,得到了患者的好评。随着护理诊断地不断完善,与医生的沟通能力的不断加强,主管护士与主管医生大量的沟通使护士更加了解患者,更多地想患者之所想,从而及时、全面、正确地完成护理程式,并形成完整的护理档案,针对不同患者的需要,实现护理服务程式化、规范化,使各项护理工作符合质量高要求。

参考文献

[1]赵芝.心理护理在精神科的应用与体会.河南省精神科护理管理学术会议资料汇编[G],2005.

[2]王霞.提高护理质量,防范护理纠纷[J].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5,2***15***: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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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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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的灵是一种精神障碍,它是一种慢性的、可以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的精神疾病。精神障碍可以影响患者的感觉、思维、情绪、行为或者和其他人的交流和关系,这种疾病的症状可以是令人痛苦的。精神障碍可能是遗传的,也可能是由疾病、药物、社会环境因素引起的。精神障碍有很多不同的类型,包括焦虑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强迫症、精神分裂症、躁狂症、自闭症和特殊类型的发育障碍等。精神障碍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社会支持等治疗方法进行治疗,但是精神障碍也是一种慢性疾病,需要患者和家庭成员的持续支持,以及专业的精神治疗师的帮助才能使患者恢复正常的生活。

精灵灵是一种神经系统疾病,以脑科学为基础,发病率较高。精灵灵最初是由美国精神病学家罗伯特·斯科特·科尔曼在1984年提出的,他将其定义为“一种涉及神经系统功能,导致精神发育和智力发育受损的病症”。精灵灵是一种慢性、自发性疾病,患者可能继续患病多年,甚至一辈子,先天因素或后天因素可能会影响患者的发病率和症状的严重程度。精灵灵患者的主要症状有认知障碍、语言障碍、行为问题、社交问题、学习障碍、注意力问题、睡眠问题等等。有的患者可能会有抽动症及其他运动障碍等症状。精灵灵的治疗方式主要是药物治疗、认知行为疗法、家庭指导、特殊教育和康复技术等。

精灵的灵是一种神经系统疾病,也叫多动症(ADHD)。这种疾病的特征是注意力不集中、无法静下心来集中精力完成某一项任务,以及行为活动过度、做事过快。临床表现包括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多变,行为过度活跃、行为不安定,注意力分散,难以集中注意力和自我调节能力较弱。这种疾病可能和先天性神经系统缺陷有关,但它也可能是环境因素导致的。它可以在任何年龄出现,但多动症发病率最高的年龄组是3-6岁。临床治疗可以采用药物治疗、行为治疗、心理治疗等多种方法,以帮助患者控制症状,改善社会表现能力,提高学习能力和生活质量。

精灵病是一种神经衰弱性病,患者出现认知、记忆、情绪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行为和言语出现不合理的表现。它是一种脑部发育障碍,主要发生在婴儿期或幼儿期,伴随着发育延迟,严重者会出现智力障碍。精灵病的症状包括: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学习障碍,记忆力减退,言语能力受损,行为习惯异常,性格变得抗拒性,社交能力减弱,变得不适应社会环境。治疗精灵病的方法包括:补充营养,增强抵抗力,改善睡眠质量,药物治疗,行为疗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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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关键词】 精神疾病 【摘要】 目的 了解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状况。 方法 采用随机访谈式方法,对400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探索性调查。 结果 就业、经济状况、家庭监护、医疗保障是精神疾病患者突出的生活问题。 结论 应当尝试在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建立精神疾病的自我管理模式。 【关键词】 精神疾病 基本生活状况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自我管理模式 The essential life condition survey of the400cases of mental diseases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life condition of the patients with mental It was a adopt way of the randomised block interview,to400cases make a grouping The employ-ment,economic condition,family wardship and medical safeguard are outstanding life problem of the It should try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serving on constitute a self-supervise mode of the patients with mental diseases. 【Key words】 mental diseases basic life condition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service self-supervise 精神疾病危害着人民的健康,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各种心理应激因素急剧增加,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日益显现,从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各类严重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和终身患病的患者在不断上升 [1] 。本文拟从精神疾病患者面临的切身状况:就业、收入来源、家庭监护、医疗保障等问题进行调查,旨在阐述:尝试在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建立精神疾病自我管理模式的重要性。 1 对象与方法 对象 入组对象为2003年4月~2004年4月在我院住院的400例患者,均符合CCMD-2及CCMD-3诊断标准。男240例,女160例;年龄6~72岁,平均(±)岁。精神分裂症255例,心境障碍47例,酒精所致精神障碍41例,癫痫所致精神障碍11例,分裂样精神病11例,其他35例。 方法 采用随机访谈方法,对经过治疗后精神症状缓解或基本缓解,能够做相关检查治疗的患者357例和有家属陪护开放治疗的患者43例,进行就业、经济来源、住院状况、家庭监护、医疗状况调查,并进行百分比统计分析。 2 结果 就业状况 见表1。精神疾病患者存在一定的就业困难。400例患者中就业困难人员92例(分流人员61例,无业31例),占。 表1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的就业状况调查略 收入及收入来源 见表2。精神疾病患者收入偏低,家庭生活负担重者偏多。400例患者中个人收入低于300元/月或无业人员,家庭生活困难,低保人员共140例,占。 表2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的收入和收入来源调查 (略) 患者收入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 见表3。精神疾病患者个人收入对家庭生活具有一定影响。400例患者中分别有96例()和253例()患者的收入是家庭生活的唯一和主要经济来源。这无疑加大了患者的生活压力,患者收入的多少直接影响家庭生活状况。 住院状况 见表4。精神疾病患者再次住院率偏高。400例患者中因病情复发再次住院治疗的有170例,占 。 表3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经济收入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 略 表4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状况 略 家庭人数组成状况 见表5。400例患者中有61例()是独居,这对患者出院后维持治疗和监护是十分不利的,这也是一部分患者长期住院的原因。 医疗状况 见表6。精神疾病中自费治疗者偏多。400例患者中有186例自费,占。 表5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家庭人数组成状况 略 表6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医疗费用支付状况 略 3 讨论 长期以来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问题和防止疾病复发问题一直困扰着精神卫生工作者,患者家庭、单位和国家医疗保障部门为精神疾病患者所支付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断增加。通过对本文调查不难看出精神医学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就业,经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维持治疗,预防,监护,医疗保障每一方面的压力都对精神疾病患者产生巨大影响。是否有患者同时具有上述压力本文未做分析,但防止疾病复发,降低医疗支出是改善患者生活状况不争的事实。目前许多国家已在开展和循证研究包括抑郁症在内的慢性病自我管理计划(chronic disease self-management program,CDSMP),这是一种新型的自我管理模式,它和传统的单纯的疾病治疗和病人收容模式有着根本的区别。它主要是由专业人员在社区采用团体辅导的形式,使患者通过系统地学习后能够明确其行为方向,增强对健康的信心,监控疾病症状,情感变化,提高自己对疾病状况的适应能力。实施自我管理模式实质上是建立了一种经科学验证的适应慢性病管理的保健模式,它强调真正以患者为核心,通过医患协作来保持患者生理,心理,社会功能的全面的健康状态。从我国上海开展的CDSMP随机调查试验证实:这一新型的教育干预模式是一种较好的社区保健模式 [2] 。精神疾病患者出院后的巩固治疗和维持治疗非常重要,反复发病是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导致患者家庭致贫,返贫的因素之一。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实现人人享有精神卫生保健,是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努力的方向。因此应当尝试建立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自我管理模式的工作,通过这项工作形成以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的工作体系,延续巩固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效果,承接患者出院后的维持治疗和康复训练,并把精神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传授给患者、患者家属、社区人群,通过家庭、社区的力量关心、关爱患者,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疾病康复,早日回归社会。 参考文献 1 沈渔.精神医学,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01. 2 骆宏,谢斌.自我管理模式及其在精神卫生服务中的应用.上海精神医学,2004,16(2):117-119.

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别称抑郁障碍英文名称depression就诊科室精神科常见病因遗传、HPA轴、细胞因子、性激素、神经营养因子等常见症状心境低落、思维迟缓、意志活动减退、认知功能损害、躯体症状等发展概况我国与世界的抑郁症患病率比较情况如下:世界 我国抑郁症患者人数 亿[1] (无精确数据)患病率 [1] (±)%[1][2]注:1.大多数报道将我国抑郁症患病率确定在3%~5%的区间,但有报道称达到了。2.我国抑郁症发病率地区差异较大。年间,报告的抑郁症发病率暴增10~20倍,现在仍然呈上升趋势;不排除有的以“世界卫生组织数据表明”的字眼作了错误(虚假)报道,故本数据可能不准确。抑郁症是世界第四大疾病,预计到2020年将成为第二大;但我国对抑郁症的医疗防治还处在识别率低的局面,地级市以上的医院对其识别率不足20%,只有不到10%的患者接受了相关的药物治疗;而且,同时,抑郁症的发病(和自杀事件)已开始出现低龄(大学,乃至中小学生群体)化趋势。[2]综上所述,对抑郁症的科普、防范、治疗工作亟待重视,抑郁症防治已被列入全国精神卫生工作重点。病因迄今,抑郁症的病因并不非常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生物、心理与社会环境诸多方面因素参与了抑郁症的发病过程。生物学因素主要涉及遗传、神经生化、神经内分泌、神经再生等方面;与抑郁症关系密切的心理学易患素质是病前性格特征,如抑郁气质。成年期遭遇应激性的生活事件,是导致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抑郁发作的重要触发条件。然而,以上这些因素并不是单独起作用的,强调遗传与环境或应激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以及这种交互作用的出现时点在抑郁症发生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影响。

临床精神障碍毕业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临床医学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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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竭临床分析

摘要: 目的 探讨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竭的临床特点。方法 对近3年我院收治的56例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患儿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竭占同期小儿肺炎的(56/186),婴儿占。主要临床表现为呼吸困难(100%),鼻翼扇动(),三凹征(100%),紫绀(),烦躁(),发热(),呼吸和心率增快,两肺均可闻及中细湿啰音(100%)和肝脏肿大 (100%)等。在使用抗生素和综合治疗的基础上,应用西地兰和多巴胺、酚妥拉明等药物,56例心力衰竭都迅速控制并完全纠正,心力衰竭纠正平均时间 d,最长3 d,肺炎治愈率为,好转率为,无死亡患儿,平均住院天数 d。结论 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竭属于重症肺炎范畴,病情变化快,早期发现、早期诊断、联合治疗是关键。

关键词: 小儿肺炎;心力衰竭;临床分析

小儿肺炎是引起儿童死亡的主要疾病之一。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30万婴幼儿死于肺炎,为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第一原因,肺炎并发心力衰竭(简称心力衰竭)属重症肺炎范畴,预后的危险性较普通肺炎有所增加,是儿科危重症[1]。现将我科近3年来收治的56例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竭进行分析,探讨其临床特点及治疗方法。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 根据临床症状、体征及X线表现,符合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竭诊断标准[2]诊断的56例患儿,其中男27例,女29例,年龄1个月~3岁,1~3个月17 例,6个月11例,9个月9例,12个月6例,3岁13例,≤12个月43例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10例,Ⅱ度营养不良4例,腹泻轻度脱水4 例,低钙血症3例,中毒性脑病7例,败血症1例,脓气胸1例,呼吸衰竭2例。入院时伴有心力衰竭37例,入院后不久出现心力衰竭19例。

临床表现 呼吸困难56例(100%),鼻翼扇动38例(),三凹征56例(100%),紫绀48例(),烦躁42例(),精神差 23例(),发热46例(),其中36℃~37℃ 10例、~℃ 28例、~40℃ 8例。脉博110者4例()。血白细胞20×109/L者5例()。中性分类者44例()。心肌酶学检查: CK升高25例()、CK-MB升高25例()、LDH升高25例(),α-HBDH升高40例(),AST升高35例()。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无ST-T改变。胸部X线检查:56例(100%)均示小片絮状阴影(右肺23例、 左肺2例、两肺31例),心影增大5例()。

治疗 ①采用综合疗法,除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吸氧或高频喷射通气、镇静、退热、支持疗法外,抗感染用三联抗生素,中毒性脑病给予降颅压治疗。纠正心力衰竭用西地兰(用量2岁 mg/kg,首剂用1/2量,必需时隔6~8 h再用1/4量,第2天后不用维持量)、氨茶碱(3~5 mg/kg)静脉滴注、速尿(lmg/(kg?次),1次/4~6 h)、德沙美松( mg/kg)及5%碳酸氢钠(3~5 ml/kg)静滴的基础上,加用小剂量的多巴胺5 μg/(kg?min)联合小剂量酚妥拉明5 μg/(kg?min)溶于10%葡萄糖溶液中用微量输液器控制时间匀速输入;②疗效标准:按给药后计时,喘憋缓解,紫绀消失,心力衰竭纠正均按症状缓解及心力衰竭纠正后24 h内无复现者为准。治愈:临床症状、体征消失,胸透、血常规均正常;好转:临床主要症状消失或减轻,心力衰竭纠正,胸透肺部阴影仍未吸收,血常规正常或异常。

2 结果

56例的心力衰竭都迅速控制并完全纠正,心力衰竭纠正平均时间 d,最长3 d,其中33例用西地兰1次,20例用2次,2例用3次,无一例用维持量,无洋地黄毒副反应发生。多巴胺及多巴酚丁胺用药时间为3~5 d,用药期间无不良反应。肺炎治愈49例(),好转(自动出院)7例,无死亡病例,平均住院天数 d。

3 讨论

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竭属于重症肺炎范畴,我科近3年来收治56例,占同期小儿肺炎的(56/186),56例中婴儿18例占,与文献报告相似。目前认为重症肺炎除微生物的直接侵害外,更重要的是微生物及其蛋白质或脂质产物启动了自身免疫系统参与调控的一系列生物连锁反应,涉及补体系统、凝血系统和炎症的释放等,临床表现为微循环障碍和微血栓形成[3]。此外婴儿的气管和支气管管腔相对狭窄、软骨柔软、缺乏弹力、黏膜血管丰富、纤毛运动差、肺组织发育差、肺泡小、数量少、血管、血质丰富,易发生肺部感染,从而妨碍通气与气体交换,易导致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4-5]。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的发生是由于感染使支气管、细支气管、肺泡发生炎症,黏膜水肿,泡壁充血,泡腔充满炎性渗出物,阻碍通气和气体交换,导致低氧血症和CO2潴留。低氧血症引起的酸中毒,可干扰血管平滑肌细胞膜对钾、钠离子的交换,引起肺小动脉痉挛,致肺动脉高压。使回流右心血液受阻,体循环淤血,影响心输出量,加重心力衰竭。

婴幼儿重度肺炎并发心力衰竭病情变化快,极易导致患儿死亡,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是诊治的关键[6]。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竭与严重肺炎本身症状有很多相似之处,二者均有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及烦躁不安,但前者是由于血动力学变化,心室容量负荷增加造成肺静脉压增高,肺淤血肺水肿引起,后者则由于肺泡炎性变引起肺泡浆液渗出所致。目前国内已广泛开展无创性心功能测定,如心脏收缩时间间期和舒张时间间期测定、心搏出量测定、心脏及大血管径线测定、心瓣膜流速测定、核素心室造影和核听诊器检查、血液内分泌变化测定来诊断肺炎并发心力衰竭,但在基层医院受条件所限,仍只能以临床症状和体征指标来诊断肺炎并发心力衰竭。本组资料显示,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竭除有较明显的紫绀、鼻翼扇动、呼吸困难、三凹征、烦躁、肺湿啰音外,主要表现为心率增加≥160次 /min,呼吸增快≥60次/min,肝肿大右肋下≥3 cm,与文献所述相似[5]。心脏扩大和奔马律无疑是心力衰竭一项重要的诊断指标,但肺炎并发心力衰竭患儿大多数都不明显,加上肺气肿和肺实质病变因素的影响,往往是很难从体征上得到证实,本组仅有的患儿出现奔马律。

也因肺部啰音的影响,心音低或听不清,因此心音低钝一项仅供参考。肺炎并发心力衰竭主要为右心力衰竭,但本组患儿发生下肢水肿仅,这可能与肺炎并发心力衰竭发生快,病程短有关。因此提示肺炎并发心力衰竭的诊断应以原发病症状加重、心率呼吸增快和肝肿大三者同时存在为主要指标,对患肺炎的婴幼儿应严密观察,一旦出现上述表现即应考虑合并心力衰竭,及时治疗,以迅速控制心力衰竭,防止病情恶化。对于并发心力衰竭的'治疗,多数学者主张在抗感染、吸氧、镇静的基础上抗心力衰竭治疗。本组资料表明肺炎并发心力衰竭大多为肺部炎症、发热、血白细胞及中性分类升高明显,用三联抗生素治疗,治愈17例,好转7例,无死亡病例,说明迅速控制感染,积极治疗基础疾病十分重要。由于小儿的心肌细胞浆网量少,钙诱导离子释放的功能尚未成熟。心肌收缩蛋白对钙的敏感性随发育而增高,小儿心肌收缩力的储备有限,心肌的顺应性也较差。

因此,在应用洋地黄制剂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剂量要偏小,选用地高辛或西地兰,尽量不用毒性大的毒毛旋花子甙K。本组入院时伴有心力衰竭37例,入院后不久出现心力衰竭19 例,提示肺炎并发心力衰竭大多急而重,进展快,宜采用速效强心药。本组采用西地兰54例,仅用1~2次西地兰即使心力衰竭迅速控制,说明西地兰仍是目前小儿肺炎并发心力衰竭安全而有效的药物,与氨茶碱配合,具有迅速控制心力衰竭,不必用维持量,从而减少西地兰用量进而减少洋地黄毒副反应发生的优点。

多巴胺是β1-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通过心肌β1-受体与腺苷酸环化酶(AC)系统耦联,激活AC,使环磷酸腺苷(cAMP)浓度升高,加强心肌收缩力 [7]。小剂量多巴胺主要兴奋多巴胺受体,使外周血管阻力减小,心输出量增加。酚妥拉明[8]是a受体阻滞剂,能直接扩张小动脉有效降低肺动脉压,起效快,达峰时间短,适宜剂量既能有效降低肺动脉压又能避免不良反应,静脉给药最佳剂量为5 μg/(kg?min),每次给药总量为015~110 mg/kg。因而两药联用剂量均选择5 μg/(kg?min),在使用了其治疗作用的同时又避免了副作用的产生,特别强调的是输入过程必须用微量输入器控制速度以确保剂量匀速进入。确保安全性和剂量使用的正确性,本组患儿无明显不良反应。本组病例观察二者联合应用有较好的临床疗效,配合洋地黄类药物发生强心作用快且强,无任何副作用,适合于基层儿科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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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篇文章不错,我自己写的,现在也没有用了,分享给你,看看能不能帮到你溃疡性结肠炎发病机制内外科治疗研究进展摘要:摘要:研究背景:溃疡性结肠癌人简称为U C同时也称其为非特异性结肠炎,就目前医学研究而言,溃疡性结肠癌炎的病因以及其相应的发病机制,并没有清晰的分析结果。并且溃疡性结肠癌的主要发病部位,在结肠或者职场的长黏膜和黏膜下层患有该病的患者,在临床表现多为腹痛,腹泻以及其他相应症状。目前,发现发病年龄主要为17-40岁。目前,该病的病因尚不清楚,因此对该病的发病机理的研究已成为临床和实验室研究的热点。同时,该病的病情被反复推迟,在临床中,可以发现溃疡性结肠癌眼有极大的癌变的可能性,并且患有该病的患者,大多数还伴有肠胃疾病此类疾病在临床上被定义为男治愈性疾病,并且已经在相关医疗平台中成为了讨论热点。在此背景下,作者总结了该病的发病机理和内外科医学治疗方案。目的:总结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机理及内外科治疗方法,为规范化内外科治疗溃疡性结肠炎提供参考。方法:以“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机理的内外科治疗”为主题,探讨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机理和内外科治疗方法,并总结其机理和治疗方案。结论:通过总结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机理和内外科治疗方法,可以得出结论,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机理关键是肠道粘膜免疫功能异常,其主要发病机制是肠黏膜屏障的破坏。目前,溃疡性结肠炎的内外科治疗方法包括传统药物,粪便菌群移植,高压氧治疗,中药中药治疗等多种治疗方法,但治疗的关键是全面,规范,个体化的治疗。 关键词:溃疡性结肠炎 发病机制 内外科治疗Abstract: BACKGROUND: ulcerative colitis (UC) is also called non-specific colitis. At present, the etiology and pathogenesis of the disease are not clear. The main site of the disease is rectum or colon. It mainly invades intestinal mucosa and submucosa. Patients may experience abdominal pain, diarrhea, mucosal lysis and other symptoms in the clinic. At present, the age of onset is mainly 17-40 years old. At present, the etiology of the disease is not clear, at the research of the pathogenesis for the disease have become at hot spot on clinical about laboratory research. At the same time, the condition of the disease was repeatedly delayed, and there was a possibility of canceration in clinical, with a variety of extraintestinal symptoms, so it was listed as a refractory disease in clinical, and its treatment was studied. The scheme have become at hot topic about clinical research. On this context, this author summarized about pathogenesis or treatment for the : To summarize the pathogenesis and treatment of ulcerative colitis, 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standardized internal surgical treatment of ulcerative : to discuss the pathogenesis and treatment of ulcerative colitis, and summarize its mechanism and : by summing up the pathogenesis and treatment methods of ulcerative colitis, it can be concluded that the key to the pathogenesis of ulcerative colitis is the abnormal immune function of intestinal mucosa, and the main pathogenesis is the destruction of intestinal mucosa barrier. On present, on about treatment methods for ulcerative colitis at include traditional medicine, about fecal flora transplantate hyperbaric oxygen treat,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or another treatment methods, in order to the key for the treatment at comprehensive, standardized or individualized treatment. Key words: pathogenesis treatment ulcerative colitis1.前言溃疡性结肠炎(UC)是一种非特异性炎症性疾病。目前,UC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UC的炎症反应深度主要涉及结肠粘膜和粘膜下层。炎症反应部位主要从远端发展到近端,严重时甚至扩散到整个结肠。它的分布大部分是连续的。主要临床症状为腹泻,腹泻,粘液水肿,便血和腹痛。就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溃疡性结肠癌人具有的发病机制研究分析上不清晰,但是UC的主要引起原因有遗传和环境,还有就是因为肠道璧的感染,之后,再引起肠道的菌群失调了免疫调节异常,其中长黏膜的免疫调节异常是引起该病发病的主要原因,结肠以及肠黏膜和下层是溃疡性结肠炎发病的主要环节之一,因为长黏膜对于结肠属于保护机制,具有免疫屏障的生理功能,这些屏障功能相互支持,以确保结肠粘膜功能的正常运行,从而不会损坏结肠。因此,肠粘膜的损害更可能导致肠感染并引起异常的免疫反应。同时,发现肠道微生态失调在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机理中起着重要作用。此外,一些研究发现溃疡性结肠也与精神因素密切相关。目前,2017年中国发表的关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炎症性肠病的共识性意见明确指出,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应首先掌握分类,分期,分期治疗的原则。但是,随着溃疡性结肠炎发病机理研究的不断深入,目前的治疗方法已经多样化。同时,治疗方法的选择强调治疗方案的个性化和标准化。目前,溃疡性结肠炎的主要治疗方法有:传统药物治疗,粪便菌群移植,白细胞分离,高压氧治疗等。2.溃疡性结肠炎发病机制。目前,大量研究认为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机理可能如下:在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以及肠道菌群或食物等抗原的参与下,遗传易感性启动了肠道免疫系统,导致肠道过度免疫。和肠道免疫反应的持续发展,最终导致肠黏膜屏障的破坏。粘膜损伤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病原菌和毒素通过粘膜屏障穿透肠道;进入门静脉系统和淋巴系统以诱导免疫反应,并发展为溃疡性结肠炎等疾病。通过查阅大量文献,作者总结了由多种因素引起的免疫异常和肠粘膜屏障破坏的机制如下:1. 遗传因素现在关于溃疡性结肠炎的研究是遗传性的。例如,外国学者发现454名UC患者中有%有家族史。欧洲和北美的白人种族的发病率较高,而亚洲黄色人群的发病率相对较低。这表明UC的发生率与种族有关,UC主要由基因遗传。一些研究还发现miRNA(microRNA)在UC的发病机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因为发现它的基因可以影响肠上皮细胞的异常凋亡,破坏肠粘膜的完整性和肠屏障,并导致炎症反应加剧。2. 环境因素从目前研究结果来看,溃疡性结肠癌严的发病机制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患者的饮食习惯以及生存环境。如果患者是因为其饮食习惯或者生存环境,致使长黏膜损坏则会诱发肠道的免疫性异常,该因素也会导致患者肠道内的菌群异常。目前,这些因素主要是饮食,抗生素和非甾体抗炎药的使用,压力和感染。如果有学者发现,大对于肉类蛋类以及蛋白质含量较多的食物,都会对于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风险,以及其手术的成功率有相对较高的影响,但是这一类因素对于结肠炎的影响并没有相关研究。从一般形式上来说,这些因素主要改变粘膜屏障的完整性,免疫应答的异常激活和肠道菌群失衡。肠粘膜屏障主要由基底膜,上皮细胞层和其表面上的粘液层组成。它具有防止细菌,抗原和其他有害物质进入肠道粘膜的功能,从而避免了先天性免疫细胞的异常免疫反应。按照具体功能分类及黏膜可以分为机械、化学、免疫、生物这四种屏障,并且如果患者自身的也是习惯或者生存环境,导致长黏膜以及黏膜下层上层损坏严重,则该患者的长黏膜屏障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致使肠屏障受损。另外,免疫功能低下会导致肠源性感染,而肠源性感染会进一步导致免疫球蛋白含量降低,形成恶性循环。对于导致溃疡性结肠癌具体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长黏膜的免疫异常,看黏膜异常的原因也主要是由于免疫细胞以及其分泌细胞因子。据信UC患者肠粘膜中抗炎细胞因子的水平降低,而促炎细胞因子的水平增加,导致免疫调节的不平衡。另外,UC的发病机制也与免疫细胞如树突状细胞有关,巨噬细胞功能障碍可能促进肠道炎症反应的发展。3. 微生物人的肠道中存在大量的共生菌群,主要包括优势菌群(如双歧杆菌,乳酸杆菌,肠杆菌,粪便细菌等)和条件性病原体(如肠杆菌,肠球菌)等。这些细菌构成了肠道微生态系统,具有非特异性防御和维持肠道生理功能的功能。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肠道菌群失衡,与相关病原体的异常繁殖密不可分,致使肠道黏膜发生炎症反应,并且进一步引起了免疫异常,并最终发展为结肠炎。相关学者曾表明溃疡性结肠癌人的患者相比,正常人而言,其肠道的细菌卵形细菌有明显的增长趋势。4. 精神因素在临床上,一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有许多症状,主要包括紧张,焦虑,怀疑,出汗等症状。这些精神症状可能诱发或导致溃疡性结肠炎进一步加重。另外,一些学者发现IBD患者患有自主神经功能障碍,而精神因素可明显导致自主神经疾病。5. 感染因素对于肠道感染的分类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肠道菌群感染一是病毒性感染肠道菌群感染的发病机制,主要是由于芽孢杆菌以及幽门杆菌造成的,而病毒性感染则主要是由于疱疹病毒细小病毒等病毒引起的。目前,普遍认为感染在UC的发病机理中起一定作用,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分离出与UC密切相关的感染因子。已经发现梭状芽孢杆菌和拟杆菌属与UC患者的发病机理和病情加重密切相关,并且活跃患者的肠道中梭菌和细菌的含量显着增加。同时,在人体正常的肠道中存在着大量的细菌,其中肽聚糖核酸以及其衍生物是主要诱导溃疡性结肠癌严发病的一类细菌肽聚糖核酸及其衍生物是受体复合物主要活动与结肠上皮。近年来,研究(43-4)也显示UC与幽门螺杆菌,乙型肝炎病毒,巨细胞病毒等有关。3.溃疡性结肠内外科治疗进展根据上述文献,作者发现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机理不仅与遗传有关,而且在外界环境的诱导下引起肠道进行免疫调节以及紧缺失衡都会从一定程度上致使肠道黏膜不同程度的损害肠道中的微生物以及相关病毒也会影响长黏膜屏障的修复引起的异常,从而诱发溃疡性结肠癌以及其他相关性疾病。随着近些年来科学家对于溃疡性结肠癌的进一步治疗研究,包括药物治疗,粪便细菌移植,高压氧治疗,介入治疗,白细胞分离,干细胞治疗,中药治疗和外科手术。药物治疗由于UC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因此药物治疗方案主要为5-氨基水杨酸类药物,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并根据病情补充其他药物。根据UC诊断和治疗指南,建议选择上述不同类型的药物,同时结合疾病的严重程度和疾病的范围,采用不同的给药方式。氨基水杨酸类药物1、柳氮磺吡啶柳氮磺吡啶(SASP)是UC的经典药物。其作用机理是抑制花生四烯酸的代谢,从而抑制下游炎症因子并起到消炎作用。其本身并没有治疗的相关效应,但其可以在患者肠道内分解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溃疡性结肠癌人具体的缓解效率,可以达到80%甚至更高S A S P的治疗方式,主要可以用于溃疡性结肠癌的轻度和重度。由于该药品相对廉价,但对于轻度和重度患者有明显的治疗效果,不该药品具有很大的缓解治疗优势,但在用于临床过程中也会存在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的现象。(1)5-氨基水杨酸(5-ASA)特殊制剂美沙拉嗪(5-ASA)是一种柳氮磺吡啶(SASP),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但是,由于大多数5-氨基水杨酸(5-ASA)被小肠吸收,因此常见的剂型会影响其功效。因此,为了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并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在SASP的基础上开发了一种新的5-ASA制剂,主要包括:代表salofalk的缓释或控释剂型。口服后在回肠以下释放pH的环境中。奥沙拉嗪具有特殊的物理和化学特性,使其在胃和小肠中相对稳定,到达结肠后被结肠中的细菌分开,释放出5-ASA,从而在结肠中起到抗炎作用,从而降低了刺激胃和小肠,减少胃肠道的不良反应。美沙拉嗪以微粒和高浓度美沙拉嗪的形式存在,可以减缓药物释放,减少服药次数并提高患者的依从性。例如,谭跃发现,5-ASA口服制剂联合灌肠治疗具有多种病变的非严重UC疗效优于单独口服制剂。尽管5-ASA可以显着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但仍然偶尔出现不良反应,例如恶心,呕吐,肾脏损害,可逆的男性不育症,粒细胞减少,自身免疫性溶血,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肌炎等,因此血液常规,肝肾服用期间需要监测功能,心肌酶谱等。(2)糖皮质激素药物就目前的研究形势来看,对于溃疡性结肠癌的主要导致为糖皮质激素及可以抑制人体的免疫反应,致使抵抗力下降促进一些菌群的生长繁殖,进而导致溃疡性结肠癌人的发病,故在溃疡性结肠癌严治疗的过程中,对于糖皮质激素应该严格控制,但为了克服一些传统药物,对于患者产生的不良反应糖皮质激素的使用用量以及使用方向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一些学者发现倍氯米松二丙酸酯能有效治疗结肠炎,并且减少了不良反应。另外,由于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因此不用于维持治疗溃疡性结肠炎。(3)免疫抑制剂目前,大量文献认为溃疡性结肠炎的主要机制是肠道免疫反应的过度持续发展,最终导致肠黏膜屏障的破坏。因此,它只能用于激素依赖性或无效的治疗,也可以用于激素诱导的缓解后的维持治疗。2015年,中华医学会消化系统疾病分会炎症性肠病小组的新共识提出,如果连续5天连续使用足够的静脉注射皮质类固醇而不起作用,则应考虑使用免疫抑制剂的组合,推荐药物为环孢霉素A(CS a)。由于环孢菌素A的作用很快,通常不到1周。但是,使用这种药物时应进而在一定周期范围内进行血常规的检测。除此之外,硫唑嘌呤也是治疗溃疡性机场严的免疫抑制药剂之一,但该嘌呤的作用周期较长,为12到16周顾期临床治疗意义不大,姜昆学者丁辉在A J A治疗中分析了溃疡性结肠癌炎的不良反应并且得出相关结论用硫唑嘌呤进行治疗后,患有风湿性关节炎的患者会加重其病情。因此,在临床和指南中不建议将硫唑嘌呤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的诱导缓解治疗。(4)生物制剂发现TNF-α与UC有关。生物制剂通过抑制免疫应答途径中的关键因素发挥作用。目前,常见的生物试剂包括人抗TNF单克隆抗体,例如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和新的细胞因子抑制剂。英夫肟可以加速肠损伤的粘膜修复并减少激素剂量。例如,Xinghui等。用英夫西明治疗中,而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癌眼中的12周可以分为在第六周第22周以及第38周时的效率,分析,分别为60% 80%和90%相关学者刘静在英孚姓名治疗中进行研究对29力患有重度溃疡性结肠癌患者术后六周中的长黏膜恢复进行观测,并得出结论其复合率在48%。然而,英夫西林具有不良反应,如感染,自身免疫反应和局部反应,因此不建议常规临床使用。阿达木单抗具有与英夫西姆相同的治疗机制,但不良反应少,因此成为替代英夫西姆的主要药物。例如,周征用阿达木单抗治疗UC,与对照组相比,氨基酸水杨酸或激素治疗的有效率更高。当前,由于生物制剂的高价格和潜在风险,在中国生物制剂的临床使用较少。(5)微生态制剂根据目前研究可以发现溃疡性结肠癌人的发病机制有长黏膜屏障损害,并且其菌群混乱,通常在临床中可以发现益生菌益生元以及其衍生物由此可以看出益生菌的治疗,对于溃疡性结肠癌严的治疗至关重要。顾继伟等用双歧杆菌治疗120例UC患者,效果良好。我们可以预测,将来更适合中国人的微生态制剂将继续用于临床。粪菌移植疗法现在认为在人体肠道中存在大量微生物固定值,这些微生物固定值构成了肠粘膜的生物屏障。肠道菌群失衡主要表现为益生菌减少和病原微生物的繁殖。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能够维持肠道菌群结构的稳定性并恢复消化系统微生物环境的粪便移植疗法,已经成为该病治疗的热点。肠道中,并重建功能正常的肠道菌群,从而达到治疗肠道和肠外疾病的目的。粪便移植疗法可以追溯到东晋。FMT治疗UC患者始于1989年,治疗效果良好。此外,moayyedi等。对75例中度UC患者进行了粪便移植,发现实验组的临床缓解率为24%。因此,FMT对UC患者具有更好的疗效和安全性。尽管大多数文献报道粪便细菌移植对UC具有良好的作用,但是在FMT的临床应用中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例如,患者的心理接受程度,捐赠者的选择,最佳移植剂量,收集粪便的过程,最佳移植时间,时间和时期,粪便细菌的制备,最佳移植方式等。已经表明,通过结肠镜检查的FMT似乎比通过口服胶囊的FMT更有效。高压氧疗法高压氧疗法(HBO)是一种通过在高压环境中呼吸纯氧或高浓度氧气来治疗疾病的方法。高压氧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主要机制如下:1.增加肠黏膜血管中的氧浓度,改善肠黏膜的供氧和代谢,有利于修复肠黏膜;2,干扰细菌繁殖,起到抗感染作用,防止进一步感染。此外,它可以抑制细胞免疫反应和粘膜炎症反应。因此,HBO治疗UC具有更好的疗效和安全性。造血干细胞治疗同时,具有再生能力的细胞为造血干细胞。溃疡性结肠癌人是一种可以自身免疫系统的疾病。主要原因是由于免疫耐受系统的紊乱。故从理论上来说,造血干细胞移植到患者的肠胃中,可以对于U C进行有效的治疗,除此之外还可以修复肠黏膜。在溃疡性结肠炎患者中,结肠粘膜干细胞的功能受到抑制,这会影响结肠粘膜的修复并导致炎症延迟。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可以修复肠粘膜。因此,用于UC的干细胞疗法已显示出广阔的前景,但仍需要大量的样本才能进一步研究其有效性。介入治疗通过右股动脉穿刺插管,在治疗部位超选择给药导管,并注射抗炎药,免疫抑制药和营养药,达到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目的。为内外科无效病例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方法。中医中药治疗(1)中药药物治疗目前,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机理尚不清楚。尽管发病机理的研究取得了一些进展,并且西药的选择有所增加,但大部分都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它有许多不良反应。同时,生物制剂的价格昂贵,并且粪便细菌移植的功效也有所报道。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中药治疗溃疡性结肠炎在溃疡性结肠中已取得一些进展和临床效果。根据临床症状的特点,溃疡性结肠炎一般属于中药痢疾的范畴。根据中医,该病的主要原因是外部致病因素的感觉和瘟疫,饮食不当引起的内伤,情绪和内伤以及脾,胃和肠的损伤。该疾病的主要病理因素是潮湿,其病理性质与缺乏,寒冷和高温不同。临床治疗应遵循以下原则:早痢,久痢,易涩,热痢,感冒痢疾和温痢,冷热混合,然后温热通畅;混合不足和过量,然后光滑而涩;再次在临床治疗原则的指导下,我们将思想分为治疗和分阶段治疗。根据分类和治疗,可将其分为六种证型:肠胃湿热,脾胃气虚,脾肾阳虚,肝郁脾虚,脾胃虚寒,活血化瘀和肠络,有六种代表性方药:牡丹汤,神灵白术散,理中四神丸,通邪药方和四逆散,四君子汤加诸车丸,少腹逐瘀汤。分阶段治疗可分为缓解期和活跃期。临床认为,活动期主要以致病固体为基础,治疗主要以消除致病因素为基础。代表性药方有少药汤,白头翁汤等,其缓解期主要以阳虚为主,主要治疗方法是加强右方,主要有神灵白术散,四神丸等。白头翁温汤对溃疡性结肠炎有很好的疗效,已成为研究热点。有学者发现白头翁汤能减轻炎症的阻断程度。同时,白头翁汤能上调黏膜阻滞中MUC2的表达,对黏膜屏障具有保护和修复作用。(2)中药灌肠疗法UC的主要病理变化是结肠黏膜溃疡和脓肿,而治愈UC的关键是修复溃疡。中医认为,肠道的病理变化为“ carb肿和脓肿”,属于“内肿”类别。根据各种疾病的起源理论。内unc综合症,内因疼痛是由于饮食不规律,不规则的冷热,内部和胸部,diaphragm肌,胃和肠的寒冷和寒冷,血液中的感冒,血气得以保留和停止,冷气互相梳理,停滞不散,热气繁殖,然后变成脓液,因此,对于溃疡性结肠癌严的有效治疗方法,还有中药灌肠。其治疗方法是直接针对病灶提高肠道内患病处药物的浓度,并且对于药物接触肠道的表面积与时长都进行了相对的增加,充分发挥中药药性,同时也避免了肠道吸收不良,对于中药灌肠的药效影响,在临床应用中无明显副作用。这拓宽了中医治疗的新途径,充分体现了中医治疗的优势和特点。一些研究表明,中药灌肠可以显着减少病灶粘膜的炎性分泌,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保留时间越长,药液的吸收越充分,恢复的速度就越快。这种疾病,预后越好。宋立勤等。用自制的灌肠剂对UC进行处理,煎出十多种中药服用液体灌肠剂,对于清热利湿有明显的效益。除此之外,保留灌肠相比较于口服硫磺必定相比,治疗优势较为明显相关学者习作,我先生则采用了保留灌肠,并结合不同的相关症状对重要的使用采取了不同的配方,最终并以西药治疗为对照组进行了研究发现中药灌肠有明显的作用,还证实了中药预处理可以减少粘膜损伤,改善临床症状并降低疾病活动指数。中药灌肠的临床应用简单,有效,值得推广。(3)中医其它治疗方法中医治疗疾病的方法很多,其中针灸,艾灸,按摩,中药外用,中药足疗最为常见。这些方法可用于加热经络,缓解疼痛并改善临床症状。(4)生活与心理调护目前,该病的发生与精神因素密切相关。同时,该病病程长,大多数患者神经,抑郁或焦虑,并具有严重的意识形态问题,因此对这种疾病进行心理护理非常重要。同时,疾病的发生与饮食密切相关,告知患者正确的饮食习惯已成为疾病治疗的一部分。例如,应提供柔软易消化的食物,并避免使用刺激性食物或牛奶,乳制品。4.总结根据对溃疡性结肠炎发病机理的上述研究,UC的主要发病机理总结如下:1.在环境因素的影响下,肠道菌群或食物等抗原参与了肠道免疫系统的激活。导致肠道免疫反应过度持续发展,最终会使得肠道黏膜屏障有所损坏,2、长黏膜屏障在受损后,其抵御能力大大降低免疫功能也会随之受到影响。3、肠粘膜屏障受到严重损害,使微生物菌群紊乱毒素会冲破屏障到达免疫或血管系统,最终使溃疡性结肠癌人发病。综合治疗,个体化治疗和中西医结合治疗可取得较好的疗效。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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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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