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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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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字数

论文摘要的字数一般在1000字左右。除非有特殊需要,可以写详细写作,字数可扩充到2000字左右,摘要中不应用到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等。

硕士论文一般3-5万字之间,主要还是看学校的具体规定。如果学校规定3万字的,那么你写万字,如果学校规定2万字的,那么你写万字。 上下浮动不要超过2000字。

一、硕士论文一般要求多少字 不同学校的要求也是不同的,一般要求3-5万字之间,开题报告一般5000字左右。 二、硕士论文要求3万字是什么概念? 硕士论文字数一般是3-5万之间,学校不一样,专业不一样,字数也就不一样,一般指导老师都会给出一个大概的字数条件,然而就会有人疑惑,这个字数怎么算。比如3万字的毕业论文,怎样才算3万字了呢,这里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1.一般字数是指正文字数,即第一章到最后一章,不含摘要、目录、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说的是字数而不是字符数,比如3万字毕业论文,就是3万字的汉字,不包括标点和空格。 2.硕士毕业论文不单有字数要求还有页数要求,页数在60-80页之间就可以,这也是指的正文部分,同样不包括摘要、目录、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 3.参考文献篇数一般不少于40篇,在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而且还要用近两年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在正文中要有引用标注。

大部分学校是根据具体专业来规定论文字数的,关于硕士论文各部分的字数要求如下:1. 中、英文题目: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篇论文的核心内容,一般不超过30字。2.论文的摘要字数一般在1000字左右。除非有特俗要求,可扩充到2000字左右。3. 论文的关键词3-5个,是用来说明全文的主题内容的单词或术语,力求精炼准确。4.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研究生实施毕业论文课题研究的前瞻性计划和依据,是论文中心思想的概括。5.正文部分字数是开题报告字数后,保持在3万字左右,具体可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调整。6.论文致谢一般在200-300字,是论文作者对论文写作过程中,对论文做出贡献的老师、同学、家长、朋友的一种尊重。7.参考文献和附录的字数理论上计算在正文字数内的,但是参考文献必须真实,书写格式应一致,并且符合本学科的标准。

安徽大学毕业论文字数

5000——8000字。一般来说,一篇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就在5000—8000字之间,当然不同的学校可能要求有所出入。1、封面字数应在20以内;2、中文论文题目字数应在20以内;3、中文摘要一般为150-300字;4、正文:文理科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字,工科、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都不准确,正确的是5000到10000字,如果想优秀的话,就在10000左右,如果只是想毕业,6000多就差不多够用了

一般而言,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非211、985的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在8000字左右(工程类需要制图的专业则会超过这个数字),但是一些要求较高的学校或者是重点学校则要求论文字数在1万左右或以上。总而言之,各个学校在论文字数上的规定都会有细微的差异。

硕士毕业论文字数一般是3-5万之间,学校不一样,专业不一样,字数也就不一样,一般指导老师都会给出一个大概的字数条件。

扩展资料

要求

1、在文后的参考文献表中,各条参考文献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注意一定要按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

2、文后参考文献表中的中文参考文献请改为中英文对照。

3、文后期刊类、会议论文集中的参考文献表中的英文期刊名称、会议论文集名请写全称。

4、各类参考文献请严格按照“二、各类参考文献写法”中的标点符号写。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查重率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报录比例是63%。

安徽师范大学,简称安师大,坐落在安徽省芜湖市,  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

学校与民国时期的国立安徽大学相承一脉,是安徽省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市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成建制迁至芜湖。

后经历安徽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南大学、安徽工农大学等数个办学阶段。197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安徽师范大学。2005年,芜湖师范专科学校整体并入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特点

截至2021年6月,学校有赭山、花津两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有纸质图书万册;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5个,本科专业88个。

截至2019年10月,安徽师范大学有18个学院,另设有 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并办有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独立学院),共设有88个本科专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11〕2号)《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暂行规定》(校研字〔2016〕29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的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一、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一)申请范围

所有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包括普通硕士研究生、普通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教育硕士。

(二)审查程序

1.所有统招研究生先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

2.本次所有申请人员须通过科研成果审核。学位申请人于3月17日至3月20日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如无有效科研成果,请也在系统内按要求提交,相关导师请于3月22日前完成审核。以上工作逾期不完成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3.对于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建设办公室于4月27日至28日还将现场查验其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后)。

4.本次申请学位人员须缴清所有费用。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关于加强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通知》(校财字〔2007〕13号)精神,催缴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欠费,对未能缴清相关费用的研究生一律不予论文评阅和答辩。

5.通过上述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二、学位论文评阅

(一)评阅时间

本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最后定稿时间为3月22日,制作与评阅工作一律在5月10日前结束。本次论文评阅工作将全部在线完成,结果由研究生院学位建设办公室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监控。

(二)评阅程序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评阅实行导师审查、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学校外审四重把关。

1.导师审查: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首先交由导师审查把关。导师应确认该论文是在本人指导下所取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做出明确评价。未经导师审查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

2.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各学院教授委员会要对申请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内容及形式进行逐一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于4月1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未按时报送的学院将默认为所有论文均通过学院审核。

3.论文相似性检测:学校将对所有申请学位的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请申请学位者于3月22日至3月27日登陆研究生管上传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的论文将具体要求如下:提交的论文内容只需要包含标题、摘要、目录、正文及参考文献,不要提交封面和致谢等内容,以免提高检测相似比。同时,相似性检测合格的论文将直接参加“双盲”通讯评审,故提交的论文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科研成果及联系方式等信息。3月29日前,相关导师完成审核。三日内,研究生院学位办将把检测结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导师、学院可在线查询。论文检测结果依据《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处理。

4.学校外审:对于通过相似性检测的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将依据《规定》全部统一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通讯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其是否可以进入下一申请流程。

校内评审:

本次学位论文的校内评审工作,由各学院自行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安排,相关评审专家在线评审,评审工作须在5月10日前完成,评阅书由各学院自行导出、打印,并由专家本人签名,加盖培养学院公章后归档。

(三)评阅要求

提交评阅的学位论文一般应提交给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须具有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导师资格,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送交博士生导师评阅。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

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应在5月25日前完成。

(二)答辩程序与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应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请各学院于5月10日之前,将各学位点的学位论文答辩会的委员名单、时间、地点、答辩人员名单于学院网页公告,并将此网页链接提供给研究生院学位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将于5月12日前集中公告各学院答辩信息网页链接。此外,各学院应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相关事宜以海报形式向全校张贴公布。

2.各学院和各教授委员会应对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杜绝学位论文答辩走过场、形式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以适当方式予以监督。

四、博士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报送材料清单

以下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不接收个人送交。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请学院审核并注明符合条款),需提供成果封面、目录、著作版权页及论文正文。

(二)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请学院审核,下同);

2.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3.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成绩网上查询单;

4.学院组织的申请学位综合课程考试试卷及学院关于学位申请的报告;

5.以安师大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6.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申请书(含原工作单位对申请人所做的政治表现鉴定)1份;

8.财务处入学缴费收据证明;

9.《安徽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

本文件所涉及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一、毕业论文的题目。题目是毕业论文中心思想的高度概括,要求: ①准确、规范。要将研究的问题准确地概括出来,反映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反映出研究的性质,反映出实验研究的基本要求——处理因素、受试对象及实验效应等。用词造句要科学、规范。 ②简洁。要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表达,一般不得超过20个汉字。 二、介绍课题的目的、意义。即先说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研究课题,交代研究的价值。一般先谈现实需要——由存在的问题导出研究的实际意义,然后再谈理论及学术价值,要求具体、客观,且具有针对性,注重资料分析基础,注重时代、地区或单位发展的需要,切忌空洞无物的口号。 三、介绍课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趋势。即文献综述,主要说明国内外的研究情况,关于这个课题前人曾做过哪些方面的研究、解决了哪些问题、还存在什么问题等。 所谓综述的“综”即综合,综合某一学科领域在一定时期内的研究概况;“述”更多的并不是叙述,而是评述与述评,即要有作者自己的独特见解。要注重分析研究,善于发现问题,突出选题在当前研究中的位置、优势及突破点。综述的对象,除观点外,还可以是材料与方法等。 四、介绍本人研究的初步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突破的难点,预期的结果等。即说明自己的主攻方向是什么,研究中主要根据什么理论、采用什么方法、取得什么成果等。 整个研究在时间及顺序上如何安排,怎样分阶段进行,对每一阶段的起止时间、相应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均要有明确的规定,阶段之间不能间断,以保证研究进程的连续性。 五、说明课题的可行性和创新性。不仅对可能遇到的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关键性困难与问题要有准确、科学的估计和判断,并采取可行的解决方法和措施,而且要突出重点,突出所选课题与同类其他研究的不同之处。 六、列出参考文献。最后要列出所查阅的主要参考文献,一方面可以反映作者立论的真实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原著者创造性劳动的尊重,篇数以各校的规定为准。 七、听取导师评价。在导师的评价后,再作必要的修改与补充,经导师最后认可后,就进入研究阶段,而后便可着手论文的写作。 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题目: 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 姓名: 刘某某 导师: 李某某 专业: 法学 年级: XX级 时间: 2014年10月22日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学术价值、该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新中国成立至今,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意味着个人与社会的严重冲突,而且更意味着社会化、文明化的挫败;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干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品德不良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1、理论意义 其一,刑事法学领域: (1)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拓展新的思路。我国当前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个学科内进行探讨。其中,犯罪学领域侧重于事前的社会预防和事中的治安预防;刑法学领域侧重于事后的刑罚预防。这些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外在的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规制,而犯罪预防内在手段的运用,即借助思想道德意识的作用引导未成年人的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以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展开分析,试图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2)冲破思辨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任何科学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工具。犯罪是一“综合病症”,必须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犯罪问题进行剖析。刑事法学并非书斋里的学问,其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惯于思辨式的理论研究,缺少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考察。本文拟通过实证调查、个别访谈的方法,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态势、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为犯罪预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 其二,政治学领域:本研究除了在刑事法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外,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学价值。我国未成年人有3亿多,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的发生,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有针对性地提出犯罪预防对策,对于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持续进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2、实践意义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出发,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作系统解读,可以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选择。我们要建设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犯罪破坏社会和谐,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影响社会治安,更是关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和未来国民的素质,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非常。因此,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本文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有针对性地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提出未成年人个人预防措施和社会治理对策。这些建议和对策,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将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而言的。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保持高度重视。1979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这为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为深入。尤其是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严重,其数量递增,而年龄递减,这一态势引起理论界的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不断升温。经过学者们多年的努力,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成果显著,相继有多部著作出版和多篇文章发表。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研究视域狭窄。犯罪现象复杂多样,既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等方面有关又与个人的生理、心理、生活方式等因素密不可分。因此,犯罪学研究必须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知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法学和社会学方面,缺乏从众多的学科领域出发进行深入研究。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研究选题过于集中。笔者对近些年出版的未成年人犯罪著述和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的相关论文进行统计发现,虽然有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很多,但论述内容相近,研究思路模式化。我们说,研究选题关注学术热点无可厚非,但应对同一问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和研究,才能不断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总的来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犯罪学领域内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措施进行探讨,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全面系统研究。虽然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犯罪预防问题有所涉及,但过于分散和零碎,缺乏全面、系统和深入地研究。 3、研究方法以思辨和论证为主,欠缺实证研究。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犯罪问题的研究,重思辨和论证而轻实证。康树华、周路、戴宜生等多位专家学者曾多次提出这个问题。 理论研究的对象——犯罪现象是真实的客观存在,脱离了实践的研究无异于空中楼阁。虽然也有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但毕竟是凤毛麟角,而非主流。 (三)研究目的 1、通过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全面解读,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方式。 2、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预防等问题的系统梳理,弥补犯罪学理论研究上的不足。 3、通过对未成年犯罪预防问题进行全面考察,激发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进而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工作。 4、通过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现状的剖析,设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的方案,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 (四)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通过中国国家图书馆、河北省图书馆、中国期刊网查阅文献资料和购买图书资料等多种途径,为开题报告的撰写和论文的正式写作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其中,主要著作包括: 1、陆志谦、胡家福主编:《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冯云翔、娄鸿雁著:《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许邦银、张晶主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姬素兰等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董新臣主编:《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防范 》,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 6、袁作喜、冯锐著:《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防治》,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7、王亚东、鲍遂献主编:《中国现阶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 8、康树华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犯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张利兆主编:《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10、张小虎主编:《犯罪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1、李春雷、靳高风著:《犯罪预防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2、冯树梁著:《中外预防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鞠青著:《中国城市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模式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4、黄教珍、张停云著:《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和教育对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5、莫洪宪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 年版; 16、[美]路易丝?谢利著:《犯罪与现代化》,何秉松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17、[意]龙勃罗梭著:《犯罪人论》,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8、沈壮海著:《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 19、《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编委会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20、苏宁著:《关注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前沿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1、鞠文灿主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问题与对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2、陈永弟:《借鉴与参考——部分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掠影》,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 主要期刊文章参考资料: 1、周运清、王培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个性结构与特征分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年第1期; 2、张旭:《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种整合性教育预防体系的建构理路》,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6期; 3、刘远山:《略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重点及对策》,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4期; 4、席小华、秦卫平:《学校法制教育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载《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5、钱晖元:《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因及对策》,载《江淮法治》2002年第10期; 6、王宇:《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预防》,载《公安研究》2005年第9期; 7、狄小华:《社会转型期的未成年人犯罪与防控》,载《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8、全哲洙:《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载《理论前沿》2004年第14期; 9、任月勤:《试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10、王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讨会综述》,载《道德与文明》2004年第4期; 11、罗志丹:《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4年第4期; 12、贾怀忠:《学校、家庭、社会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载《教育革新》2006年第5期; 13、黄志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实施》,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二、论文结构框架(主要观点) 论文包括导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 导言部分主要是介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意义、研究情况、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创新之处等。 正文部分共四章: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一节 未成年人犯罪概念 第二节 国内外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三节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与趋势 第二章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解析 第一节 犯罪原因概述 第二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析评 第三节 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 第三章 当前我国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道德因素分析 第一节 社会 第二节 学校 第三节 家庭 第四节 个体 第四章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第一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 第二节 国外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措施 第三节 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结语部分从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出发,理性地分析和评价这一现象,再次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呼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多策并举、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 三、论文写作安排(进程安排、待解决问题) (一)写作进程安排: 2014年7月——8月搜集资料,确定论文题目; 2014年9月——10月中旬撰写开题报告; 2014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开题报告; 2014年11月中旬——2015年2月下旬撰写毕业论文; 2015年3月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 2015年4月毕业论文定稿打印。 (二)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研究的核心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入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其中,实证调查将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由于这一研究要以多学科为基础,学科之间的整合也将是该研究中重点解决的问题。

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均可接受相应的学位申请,并可授予所在门类的学位。第三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全校的学位工作。下设博士、硕士学位办公室和学士学位办公室,分别设在研究生学院和教务处。各有关学院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在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二章 学士学位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二)业务上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修满所学专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各门课程、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结果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担负本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一)政治上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者。(二)未取得毕业资格者。(三)因违反校规校纪,学习期间受记过处分且无明显进步或突出表现者;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四)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者。第六条 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未被授予学士学位者,毕业后不再补授学士学位。第七条 受记过处分后未再受任何处分,且成绩有明显进步或有其它突出表现者(如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在毕业当年的五月份由个人提出学位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提交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者可授予学士学位。第八条 跨类辅修另一专业的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符合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相应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第九条 学士学位的授予程序及办法(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院本科毕业生应逐个审核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初步名单并编制登记表,由学位分会主席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对于符合第七条规定者,学位分会应逐一审核申请者提出的理由,上报登记表时要附报成绩进步、突出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二)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对拟不授予学士学位者,由学位分会填写《安徽师范大学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登记表》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会议且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同意,结果方为有效。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2003级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普通本科生。第三章 硕士学位第十一条 基本要求(一)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学位申请人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获得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学位。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4.能比较熟练地运用1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能写出论文摘要。5.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拟录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特殊情况者, 在读期间应至少有1篇专业学术论文投稿(提供相关证明),并由相关专家鉴定认为其已达到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水平,同时必须在申请学位当年的四月上旬将学位论文送交研究生学院,由学校统一外送盲审,成绩合格方可。否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二)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要求学位申请人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的科目是: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外国语1门。3.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4至6门。学位课程必须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的科目应在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中有明确的规定。学位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学位课程成绩75分为合格,1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允许在半年内申请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合格者不能授予学位。(三)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在论文开题报告通过以后,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2.论文的基本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对社会发展或本门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3.论文申请人应能掌握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4 .硕士论文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目录、论文摘要、序言、综述、理论分析、实验与计算、总结、参考文献及附录等。论文要文字简练、通顺、论据充分,资料和数据正确可靠。论文一般应有3万字左右,中文摘要1500字左右,并写出相应的外文摘要。论文和论文摘要应打印并按校研究生学院的统一要求装帧。5.学位论文应是1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读书报告、资料汇编及翻译资料等均不能作为学位论文。第十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一)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3个月交出论文,指导教师应参照本细则规定,在1个月内审毕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在导师组内作介绍,征求意见后付印。(二)答辩前2个月,应先聘请不少于2位与论文内容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评阅,均应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三)学位论文的评阅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评阅人应写出详细的评语,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论文选题:先进性、前沿性、理论性、应用性;2.文献综述:阅读量、了解本学科领域最新学术动态程度、综合分析能力;3.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掌握基础理论的扎实宽广性,专门知识的系统性;4.写作能力与科学态度:论据的充分可靠性、数据与结论的准确性、写作的逻辑性、条理性、文笔的流畅性;书写格式、图表的规范性;5.研究方法和技能水平:研究或设计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6.创新与成果:创新性、研究成果的理论与实践价值;7.工作量:工作量及难度;8.指出论文的优缺点,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是否能提交答辩提出意见。2位评阅人中有1位持否定意见,应另增聘1名评阅人。3位评阅人中如有2位的意见是否定的,则本次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可在下一年度再申请答辩。(四)注意评阅工作的保密性,评阅人名单及评阅意见对学位申请人保密。(五)对需保密的论文,由导师提出报告,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可在一定范围内评阅。(六)论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阅(不能参加答辩):1.论文观点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2.论文观点不明确或缺乏理论和实际意义。3.论文论证不充分,论据不成立,实验或设计方法有错误。4.实验或设计粗糙,所引用的数据不能论证其课题的基本观点。5.论文仅综合他人的成果,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6.由于本人的原因,没有完成选题的全部工作。第十三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导师组和所在学院协商提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报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主席一般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家担任,并应有1—2名校外专家参加。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委员会设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预先了解论文的文本或内容提要,作好提问的准备。答辩会要以公开方式举行,并做到学术民主,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以不记名投票表决,经2/3以上(含2/3)与会委员的赞成,方可通过。决议书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工作最迟在申请人交出论文后3个月内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下旬到6月初。如遇一名答辩委员会委员因特殊情况缺席,应改期举行答辩。(二)论文答辩程序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②指导教师介绍答辩人情况;③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约30分钟);④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⑤休会,答辩委员举行会议,宣读导师、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对论文答辩情况、论文学术水平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表决。⑥复会,答辩委员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三)论文答辩规则对于答辩未通过,且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过半数委员认为应进一步修改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可作出在1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重新答辩仍不通过者,不再受理学位申请。答辩委员会决议一经宣布,任何个人无权修改。答辩会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位申请者的有关学位申请和答辩等材料,按人整理立卷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审批。第十四条 学位申请手续和资格审查(一)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后,应在导师指导下,于第六学期开学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对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教学实践情况、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和论文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签署是否同意学位申请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并于每年4月下旬到学位办公室办理论文答辩手续。(二)学位论文答辩后,每年6月上旬,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统一办理学位申请人向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的手续,一般应向学位办主动提交下列学位申请材料:1.《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2.学位论文答辩会议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的决议及表决结果等)及会议记录;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一式二份;4.《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一份;5.学位论文全文和摘要(中英文)各一式三份;6.已发表的学术著作、论文;7.《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未通过授予学位人员需交的材料和已获得学位人员相同。凡经审查同意申请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有关各种材料,由学院保存,留作以后答辩时参考。第十五条 学位申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一)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二)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三)在学位论文中有舞弊行为且情节严重。(四)由于本人原因,只完成了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部分工作,或论文有明显错误。(五)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且补考后仍不合格。(六)论文的发表未达到规定要求。第十六条 学位的审定和授予(一)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并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本细则的规定,逐个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所修学分和论文答辩情况全面审核,对学位申请者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并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其他材料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位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会议且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同意,并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经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签字日期即为授予学位、签发证书的日期。校学位办公室发文公布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第四章 博士学位第十七条 基本要求(一)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学位申请人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获得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学位。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4.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5.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6. 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含2篇)以上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否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二)博士学位课程考试要求学位申请人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的科目是:1.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博士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完成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2门公共学位课程的学习,并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2.专业基础学位课和专业方向学位课一般均应按一级学科各开设2门。3.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合格成绩为75分。4.博士学位课程不得补考。(三)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是本人系统而完整的科研成果的表述和总结。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已经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在论文开题报告通过以后,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的时间不能少于2年。2.学位论文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目录、论文摘要、序言、综述、理论分析、实验计算、总结、参考文献及附录等。论文要文字简练、通顺、论据充分,资料和数据正确可靠。论文一般应有5万字左右,中文摘要要2000字左右,并要写出相应的外文摘要。论文和论文摘要应打印并按校研究生学院的统一要求装帧。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一)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在答辩前3个月交出论文,指导教师应参照本细则规定,在1个月内审毕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在导师组内作介绍,征求意见后付印。(二)答辩前2个月,应先聘请不少于5位与论文内容相关学科的专家(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进行评阅。名单由导师建议,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校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批准,校学位办公室有权调整评阅人名单。(三)学位论文的评阅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评阅人应对论文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创造性写出详细的评语,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评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无创新;2.理论分析是否严密,论据是否充分,计算及实验是否可靠无误;3.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水平如何;4.文字是否流畅,写作的逻辑性和技能如何,有无明显的文字错误;5.指出论文的优缺点,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是否能提交答辩提出意见。如果博士论文未征求同行评议或同行评议意见有1/3认为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要求的,则不得组织答辩;6.注意评阅工作的保密性,评阅人名单及评阅意见对学位申请人保密。第十九条 论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阅(不能参加答辩):(一)论文观点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二)论文观点不明确或缺乏理论和实际意义。(三)论文论证不充分,论据不成立,实验或设计方法有错误。(四)实验或设计粗糙,所引用的数据不能论证其课题的基本观点。(五)论文仅综合他人的成果,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六)由于本人的原因,没有完成选题的全部工作。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责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5-7人组成,应尽可能聘请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人。答辩委员会名单由有关教研(研究)室与导师共同协商提出,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内委员由学院聘请,校外委员由学校聘请。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包括审阅论文、商定评价论文标准,评定论文,提出学术评语,对论文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予学位或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1次无记名投票,须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可通过。论文答辩工作最迟应在申请人交出论文后半年内进行完毕。答辩时,如有一名答辩委员因故缺席时,应将他的评语及表决意见在答辩会上宣读,其意见应作为有效票计算,如有2名以上委员缺席时,不能组织答辩。(二)论文答辩程序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②指导教师介绍答辩人情况;③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不超过1小时);④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⑤休会,答辩委员举行会议,宣读导师、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对论文答辩情况、论文学术水平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表决。⑥复会,答辩委员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三)论文答辩规则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应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人不得参与组织接待工作,更不得探询与答辩有关的问题。答辩委员在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答辩前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答辩人,否则答辩无效。对于答辩未通过,且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过半数委员认为应进一步修改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可作出1年内或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如果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任何个人事后无权同意。如果答辩人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答辩人又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的,答辩委员会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但不能同时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表决票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印制,盖章有效。答辩会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位申请者的有关学位申请和答辩等材料,按人整理立卷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审批。第二十一条 学位申请手续和资格审查(一)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后,应在导师指导下,于第六学期开学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博士学位申请书。院博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教学实践情况、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和论文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签署是否同意学位申请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并于每年4月下旬到学位办公室办理论文答辩手续。(二)学位论文答辩后,每年6月上旬,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统一办理学位申请人向校博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的手续,一般应向学位办主动提交下列学位申请材料:1.《安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2.学位论文答辩会议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的决议及表决结果等)及会议记录;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一式二份;4.《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一份;5.学位论文全文和摘要(中英文)各一式三份;6.已发表的学术著作、论文;7.《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未通过授予学位人员需交的材料和已获得学位人员相同。凡经审查同意申请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有关各种材料,由学院保存,留作以后答辩时参考。第二十二条 学位的审定和授予(一)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并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本细则的规定,逐个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所修学分和论文答辩情况全面审核,对学位申请者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并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其它材料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各学院张榜公布,征求意见。(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位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会议且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同意,并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经校博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签字日期即为授予学位、签发证书的日期。校学位办公室发文公布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由研究生学院向全校公示3个月后,对确认符合条件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三)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或确认学位错授可以撤销学位,撤销学位程序与授予学位程序相同。但必要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也可以直接据情审定撤销学位。(四)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博士学位:1、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2、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3、在课程考试和论文工作中舞弊作伪情节严重者。4、业务上有不符合本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者。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职责详见《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校学位字[2003]1号)。第二十四条 在我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申请硕士学位,参照本细则和国家关于外国留学生申请我国学位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另见《安徽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暂行实施细则》及补充意见。第二十六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5级硕士研究生、2004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研究生学院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长安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字数

硕士论文一般3-5万字之间,开题报告一般5000字左右,并且所有硕士论文都是要过论文检测的,比对的是一百年内所有专业的所有论文,每十一个相拟就开始算相拟,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否则延迟毕业。

关于硕士论文要求字数并没有严格要求,所以主要还是看学校的具体规定。如果学校规定3万字的,那么你写万字,如果学校规定2万字的,那么你写万字。 上下浮动不要超过2000字。总之在开始写论文之前,对学校规定的硕士论文要求一定要仔细阅读,尤其是论文字数。

大部分学校是根据具体专业来规定论文字数的,关于硕士论文各部分的字数要求如下:

1. 中、英文题目: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篇论文的核心内容,一般不超过30字。

2.论文的摘要字数一般在1000字左右。除非有特俗要求,可扩充到2000字左右。

3. 论文的关键词3-5个,是用来说明全文的主题内容的单词或术语,力求精炼准确。

4.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研究生实施毕业论文课题研究的前瞻性计划和依据,是论文中心思想的概括。

1、硕士论文一般多少字左右。 2、硕士论文摘要多少字合适。 3、硕士论文要多少字。 4、硕士论文要多少字数。1.硕士论文一般3-5万字之间,主要还是看学校的具体规定。 2.如果学校规定3万字的,那么你写2万字,如果学校规定2万字的,那么你写2万字。 3.上下浮动不要超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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