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就是对小说的简单介绍,可以摘抄文章中的段落,也可以专门写一篇…… 后记,就是一部小说写完后,对内容的进一步总结。比如可以写最后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前言 也称“前记”、“序”、“叙”、“绪”、“引”、“弁言”。写在书籍或文章前面的文字。书籍中的前言,刊于正文前,主要说明基本内容、编著(译)意图、成书过程、学术价值及著译者的介绍等。由著译、编选者自撰或他人撰写。文章中的前言,多用以说明文章主旨或撰文目的。后记写在书籍或文章之后的文字。多用以说明写作经过,或评价内容等,又称跋或书后。唐代韩愈作《科斗书后记》便有后记之称。古人多用书某书或某文后这一题名,如宋代欧阳修即有《书梅圣俞稿后》,曾巩有《书魏郑公传后》,王安石有《书李文公集后》,都以书后为题。偶或用读某书或某文后题这一名称,如唐代柳宗元《读韩愈所著毛颖传后题》,便名之读后题。后世所谓题跋,都是后记。后记实际是列在书后的序文(见序),但与序文稍有不同。其差异之处在于后记或跋,篇幅往往小于序,在内容方面往往不需如序说得那么全面,体制规模也都小于序文。
王小波的精神结构及其小说的结构模式 {内容提要}:本文从意象分析法的角度,论述了王小波小说中“夜”的意象的意义,进而阐述了他阴阳两界冲突的精神结构和由此形成的其小说的结构模式。{关键词}:王小波 精神结构 阴阳两界 结构模式王小波有部中篇小说《我的阴阳两界》,阅读这部小说,读者首先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何为阴界?何为阳界?在他的杂文中也数次提到类似的说法,比如,话语圈属于阳的一方;世界除阳的一面之外,还有阴的一面;“赖在文学上,可以给自己在圈子中找到一个立脚点。有这样一个立脚点,就可以攻击这个圈子,攻击整个阳的世界。”(1)还有其他衍生的词“阴性的态度”等。我认为,阴阳两界是理解王小波精神世界的一个通道,他的精神结构呈现出阴界和阳界之间不可调和的分野,二者之间像两军对垒一般,上演了一场场攻防战,时而剑拔弩张、势不两立;时而委屈求全、妥协礼让;时而握手言欢。这是内心深处惊心动魄的战争。王小波的精神世界时时表现出搏杀、冲突、紧张、分裂的状态,他精神上的弦绷得太紧,这是一个人的战争,这是分成两半“自我”的格斗,最后终于两败俱伤、琴弦绷断,曲未尽人已失。王小波精神世界的这种特质投射到小说创作中,自然其小说的精神结构与它保持一政,不仅如此,其小说的叙述结构也展现出双线并行、交织、虚实相映、古今对话的结构模式。综合王小波杂文和小说来看,对阴阳两界的界定,大致可列出以下两类词语方阵:阳界:愚蠢、专制、强权、无智无性无趣、乌托邦神话、愚民教育、宗教化政治、煽情伦理、思想牢笼、话语圈文化、精神阳萎、实用功利、机械化一、强势群体……阴界:健康的性、有趣、神奇、智慧、自由、爱情、创造、理性、科学、民主、人的尊严、沉默文化、参差多态、弱势群体……法国文学理论家加斯东·巴什拉尔认为,每个诗人都提供一份意象的综合,我们可以事后去发现它,绘制一幅“曲线图”,重新发现一种逻辑。在此,意象既不是一种修辞形象,也不是文章细节,意象是“一个完整的题材。它呼唤各种不同的来自多渠道的形象的聚合”;它是“一种原则的升华”,它可以上溯到语言和形象思维的起源,同时又表达“凝聚了事物内部的情感世界”。巴什拉尔的批评即是从一个意象出发,重新认识一个世界,艺术家心灵向往的那个世界。(2)笔者通过对王小波小说中频繁出现的“单位意象”或者说“存在编码”“夜”进行分析,以期切入他的精神结构。“包围着他们的是派出所的房子,包围派出所的是漫漫长夜。”(《未来世界》)。《似水柔情》末尾:“眼前是茫茫的黑夜。曾经笼罩住阿兰的绝望,也笼罩到了他的身上。”最典型的是如下大段文字:“夜黑的发紫,星星亮得像一些细小的白点。在京效时我常和铃子钻高梁地,对夜比一般人熟悉得多。这是险恶的夜,夜空紧张得像鼓面,夜气森森,我不禁毛发直立。”“在这种夜里,人不能不想到死,想到永恒。死的气氛逼人,就如无穷的黑暗要把人吞噬。我很渺小,无论作了什么,都是同样的渺小。但是只要我还在走动,就超越了死亡。现在我是诗人。虽然没发表过一行诗,但是正因为如此,我更伟大。我就像那些行吟诗人,在马上为自已吟诗,度过那些漫漫的寒夜。”(3)在他的早期习作中也出现了类似的文字:“在我小的时候,常有一种冰凉的恐怖使我从睡梦中惊醒 ,我久久 地凝视着黑夜。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死。到我死时一切感觉都会停止,我会消失在一片混沌之中。我害怕毫无感觉,宁愿有一种感觉会永久存在。哪怕它是疼”(4)。于是到云南插队时,他常常在深夜走出宿舍,在夜色中用自来水笔在一面镜子上写诗,写了又涂,涂了又写。(5)王小波在1979年6月6日写给李银河的信中引了《德国诗选》中他最喜欢的一首诗,并说他尤其喜欢“银色的星光”这个诗句(6):他爱在黑暗中漫游,黝黑的树荫重重的树荫会冷却他的梦影。可是他的心里却燃烧着一种愿望,渴慕光明!渴慕光明!使他痛苦异常。他不知道,在他头上,碧空晴朗,充满了纯洁的银色的星光。王小波在不同的小说中先后引了二次塞利纳杜撰的瑞士卫队之歌:“我们生活在漫漫寒夜,/人生好似长途旅行。/仰望天空寻找方向,/天际却无引路的明星!”(7)并且第二次引用时用的小说题目是《茫茫黑夜漫游》,由此可见他对这首诗及“夜”这一意象的喜受。除此之外,他的一些小说题目多少也透露出一些信息:《红拂夜奔》、《夜行记》、《夜里两点钟》。在王小波的笔下,夜是漆黑的、萧杀的、凄惨的、紧张的、险恶的、森然的、漫无边际的,它意指黑暗、压抑、迷茫、恐怖、绝望、死亡。当王小波把“文革”时期比作漫漫黑夜时,“夜”这一意象的内涵还较为狭小,从王小波整个一生及其创作始终来看,他赋于“夜”以丰富、深邃的意蕴。《茫茫黑夜漫游》好比怪腔怪调的布鲁斯,是一篇心态小说,是作者写作时“当下”心境的流露,在此,作者表达了在强制下永不屈服的信念:“有人可以从屈服和顺从中得到快乐,但我不能。”他说,只有一种生活是可取的,就是迷失在探究小说艺术无限可能性中。王小波对夜的恐惧,即是对受奴役的、乏味的、无创造的生活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如何超越死亡,穿过漫漫寒夜般的人生,他选择了创作,选择了诗意人生因此他称自己是行吟诗人、浪漫骑士,以艺术对抗寒夜,超越死亡,也超越命运、生命、存在。他说:“好诗描述过的事情各不相同,韵律也变化无常,但是都有一点相同的东西。它有一种水晶般的光辉,好像来自星星……我希望自己能写这样的诗。我希望自己也是一颗星星。如果我会发光,就不必害怕黑暗。如果我自己是那么美好,那么一切恐惧就可以烟消云散。”(8)想象一下,一个17多岁的少年在亚热带地区的夜色下,在旷野之中,以他的单纯、真诚试图摆脱当时的话语霸权、语言牢笼,抒发出自己本真的内心情感,这是多么动人的情景。那么,与“夜”对应的意象就是“星星”、“明星”、“银色的星光”,这是王小波的精神源泉,他渴慕星星,寻找星星,梦想化作星星,照亮黑暗,抗争阳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王小波的人生及创作,那就是:星光照彻黑夜。王小波确如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慧星,他闪亮的光芒照彻了晦暗的夜空。王小波的另一个重要的“存在编码”就是小说中的“刑场”意象,及由此衍生的“砍掉的头”、“尸体”意象,(9)“夜”和“刑场”都是王小波对人生、对他生活的世界的一种深刻体认。王小波的小说中的人物可分为界线分明的二个方队,即阳界中人和阴界中人;军代表/知青、团知书/受帮教者、大夫/病人、警察/犯人等,在他们之间上演着管制/反抗、改造/抵制、追逐/逃跑的游戏。王小波小说的动态与静态场面也值得留意,当他的叙述落笔于争斗、追逐、逃跑时就自由奔放、生机盎然、谐趣横生,如王二的上山,老鲁捉王二,卫公、红拂出逃、薛嵩抢婚、征战等,而一旦人物在一处停留下去就往往是压抑、郁闷、死气沉沉的世界。与此对应的两类地点(皇宫、宣阳坊、灰色长安、洛阳/凤凰寨、路上)也就有了相反的寓意。下面以《黄金时代》中的3篇小说为例,论述阴阳两界的冲突、对峙、碰撞。在《黄金时代》里,王二是到云南插队的北京知青,二十出头,充满了好多奢望和青春的强烈躁动,这就不可避免地与以当地队长、农场军代表为首的管制体制也就是阳界,发生激烈冲突,当他拿着猎枪和军代表剑拔弩张地对峙时,这种冲突达到顶点,这是箝制与反抗、设置与反设置、情感萎缩与生命激情、道德戒律与精神自由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但个人是无法与整个社会相抗衡的,王二选择了跑为上策,逃往深山老林。在这个阴界世界中,王二和陈青扬在原始山林里的生存方式和生命状态是一个神奇的梦,他们远离人类,远离文明,过着自耕自食的生活,他们活得狂放恣肆、自由自在、随心所欲,他们在大自然里无所顾及地做爱,他们的精神自由和生命激情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释放和敞开,演奏出一首生命狂欢曲,从这层意义上讲,这的确是王二的黄金时代,他们的生活很像汤恩比所说的人类史前文明的阴的时期的生活。下山后,他们受到阳界势力 的围剿:收审、写交代材料、出斗争差,但王二和陈清扬以精神上、性爱上的放浪不羁、轻松游戏消解了神圣、虚伪、庄严,从而宣告了他们在这场阴阳冲突中的不可战胜。《三十而立》,王二成了大学教师,但他感到无趣机械的生活好像一种酷刑,在他看来,这个世界里存在着两个体系,一个来自生存的必要,一个来自存在本身。就前者而言,就是为了功名利禄虚名浮利,违心地装丫挺,假正经,过表演给人看的生活,这就失去了自己的存在;而存在本身具有无穷的魅力,它没有什么世俗功利性,它就像草长马发情那么自然,二者之间的分野就是阴阳界面的确立。王二在功名利禄和追求真善美之间,在追求真诚和掩饰自己对社会的真实感受之间,在自然人生与生存之累之间徘徊不定,苦闷不安,做着痛苦的抉择。在常态生活中,阳界的一切不像非常态的“革命时期”那样面目狰狞、咄咄逼人,它就像滞重无形的空气弥漫在“阴性人”王二的周围,它无所不在又难以捕捉,王二时时有抗争的冲动,却不知把矛头指向何方,因此,不得不在万般无奈中“荷戟独彷徨”。是苟且生存,还是返回存在本身?在王二死前,在小说结束之前还是个问题。《革命时期的爱情》,是一部关于性爱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个人成长史的小说。个人的成长恰恰框定在一个抹杀个人存在的革命时期,伟大人物设置的乌托邦中,那种命运的被设置感、行货感、玩偶感刻骨铭心,个人意志与集体意志必然格格不入。少年王二与姓颜色的女大学生的爱情是惨痛、凄美的,作为两个触犯游戏规则未被惩办的漏网之鱼,他们在野外树林、河边的爱情可看作逃逸阳界中心的边缘地带里的一次疗伤。他们在此还原到人本位,体验男人和女人的感觉,但王二幼时的惨痛经历在心理上的投影使他无法有所作为。表面革命失败的背后,是肮脏、丑陋的世界作用于个人隐秘的性心理上的挫败感,他们所扮演的革命角色其实是丧失人本性的受愚弄的玩偶、泥人,他们在咀嚼失败中开始的畸形之爱只能以失败告终,这是革命时期曲折隐晦的个人情感悲剧。王二长大成人后,进街道豆腐厂当工人,他和阳界中人、道德牧师、帮教他的女团支书之间由对抗、冲突最终转向枕席之欢,女团支书由肩负拯救精神的使命,自觉不自觉地滑向肉体的放纵、沉沦、做成阴阳苟且之事,这是一场阴差阳错的爱情。在《黄金时代》中,阴阳两界的冲突是紧张、激烈的,也是明朗、单纯的,有两军对垒的气氛,王二和陈清扬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战斗同盟,而《革命时期的爱情》里,这种冲突要隐晦、错综复杂的多,在最隐秘的心理层面,在个人成长史中,也在王二和女团支书的苟且贪欢之间展开,它是多色调多层次的。《我的阴阳两界》,主人公王二选择的生活方式是独特的,他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长期在地下室居住,喜欢寂寞、黑暗,在写小说、译书的思维乐趣里自由地生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是因为他阳萎,这其实是一种文化隐喻,是阳界的伤害造成的,他逃跑、隐匿到阴界中去,在阳界中人看来,他是小神经,被列入异类,但长期以来,他和阳界中人过着两不相扰、相安无事的生活。妇科女大夫小孙的冒然闯入打破了这种生活,导致了二者的失衡、冲突、较量,表面上看,在这场较量中,王二大获全胜。与女团支书为青工王二治疗精神为初衷却以捐献肉体告终不同,小孙以奉献肉体来治疗王二肉体阳萎为起点,最后治好了肉体,把王二拉回阳界,却导致他又精神阳萎。两个王二与两个女人的性关系都蕴含着挽救的母题,尽管动机、方式、角色不同,但结局都是失败的,而后一种失败是精神上的大溃败,因而是阴性人王二最大的人生失败。在这三部小说中,阴界的形象化指涉由蛮荒之地、边陲的原始山林转到城市效外河边的小树林,再转为城中医院里阴暗、杂乱的地下室,自然的野性、诗意由强转弱,最终衰退到人群居住之所的凡尘。阴性人王二由在自己的世界里随心所欲的生命狂欢转变为无路可逃中与阳界调情苟合,再变为阳界中的一员,精神境界一路呈现沦落、萎缩、衰退之势,阴阳两界的冲突也由紧张激烈走向淡化、缓和,直到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欢。这是否可称为阴阳三部曲?与王小波及其小说的精神结构相一致,其小说的叙述结构也往往采用双线、多线并行、交织,古今对话、呼应,纪实与虚构、现实与想象、现时与历史、生活与本文构成一个虚实相生真假莫辨亦真亦幻的奇妙繁复的开放性叙述空间,叙述人在这个无限敞开的叙述空间里自由出入、往返。《未来世界》由三大叙述板块组成:描绘叙述人在未来世界里的“当下”现实生活,追忆舅舅在上个世纪的历史中的生活,叙述人撰写的舅舅传记中的生活。《白银时代》的叙述结构是:写作公司里的现实生活,回忆中的大学生活,《师生恋》这部小说中的大学生活,师生恋情及奇谲的沙漠世界。其中,《白银时代》和《2010》的情节核及叙述动机都是一个谜语,小说的叙述流程亦即谜语的破解过程。《未来世界》和《2015》都运用了少年视角,顽皮、刁钻、性萌动期的少年可看作前叙述人,他的叙述起到颠覆人物关系、伦理关系或反讽世界的怪诞荒唐或增加戏谑效果的作用。《红拂夜奔》、《万寿寺》,用现代意识烛照历史传奇,叙述人的现实生活与其虚构的小说中的历史人物生活形成同构关系,历史和现实,过去和现在在相同的主题和动机上被跨越,这种古今对话的叙述方式在另外两篇小说《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伦奴》、《似水柔情》中表现得同样突出。
前言:前言是相当于论文的开头,它是三段式论文的第一段(后二段是本论和结论)。前言与摘要不完全相同,摘要要写得高度概括、简略,前言稍加具体一些,文字以1000字左右为宜。前言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为什么要写这篇论文,要解决什么问题,主要观点是什么。(2)对本论文研究主题范围内已有文献的评述(包括与课题相关的历史的回顾,资料来源、性质及运用情况等)。(3)说明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所采用的研究手段、方式、方法。明确研究工作的界限和规模。(4)概括本课题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及意义。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比较荒唐的故事,而且讲述的时间是在美国重建的事情,讲述的就是那个时代的一些黑人的日常生活状态。
托妮·莫里森《宠儿》(1987),中国文学出版社,潘岳、雷格译 前言 雷格 1989年春天,出于对虚掷光阴的恐惧,而且为作品中叙述文字的敷张扬厉和对话描写的简约生动所吸引,潘岳和我开始尝试合作翻译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刚刚获普利策奖的长篇小说《宠儿》。起初对出版也没抱什么希望,只是凭着青春的热情一次次地进行修改、斟酌、打磨;而这种不期然的相遇竟导致我们沉迷于莫里森的精神世界数载之久,甚至思维方式、情感方式和审美方式也深受影响,却是始料所不及的。1996年《宠儿》正式由中国文一学出版社出版后,某电视台曾为此书做专题节目,请我们介绍故事的梗概;谈着谈着,我们也会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从话题的一侧偏出,纠缠于某个细节而不能自己,就好像我们曾经身临其境,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时刻作见证。1989年秋《宠儿》初稿译毕后,我们曾在讨论中认定,这是一部在艺术质量上堪与古今任何伟大小说相媲美的杰作,它的作者应当能够在十年之内摘得诺贝尔文学奖桂冠;1993年10月托妮・莫里森获奖消息传出,远在大洋彼岸的潘岳便马上打来电话与我分享喜悦;当然,举世称誉和惊叹的众声喧哗中,不可能有人知晓和在意两个中国年轻人的莫名激动。 我国读者对托妮・莫里森应当不陌生。她的《秀拉》、《所罗门之歌》和《宠儿》已出版了中译本,《所罗门之歌》和《宠儿》还有不止一个版本。作家本人也曾在80年代访问过我国。在1999年9月揭晓的“20世纪百部文学经典”调查活动(由外研社与《中华读书报》合办的《国际文化》专刊主办)中,《宠儿》名列第30位。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本名克娄・安东妮・沃福德(Chloe Anthony Wofford),1931年2月 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洛雷恩镇一个造船工人家庭。父母皆自信而富艺术细胞,母亲是教堂唱诗班的领唱,父亲是个讲述黑人民间传说和鬼故事的高手,这都对她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她儿时的理想就是做一名芭蕾舞演员。1949年,莫里森以优等生从洛雷恩高中毕业,1953年,从华盛顿市的霍华德大学本科毕业,1955年在康奈尔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其毕业论文的题目是《论威廉・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芙作品中的自杀主题》。莫里森一生从事的职业无非两种,不是教师就是编辑。她先是在德克萨斯南方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英语,然后在兰登书屋下属的辛格出版公司做教科书编辑,1967年任兰登书屋高级编辑。1971年起,她相继在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授课;到1984年,她辞去兰登书屋的工作,任纽约州立大学教授;1987年起任普林斯顿大学罗伯特・戈辛教席教授,讲授写作至今。1958年,她与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育有二子。但这桩婚姻仅维持六年便告破裂。此后她一直独身。1993年,托妮・莫里森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她“以其富于洞察力和诗情画意的小说把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写活了”。 按照莫里森本人的说法,她“从来没有准备成为一名作家”。当她的婚姻出现危机时,她积极参加一个写作小组的活动,聊以暂时逃避不幸的婚姻生活。她的一篇匆匆写就的短篇小说得到大家的称许,该小说取材于她的童年生活,写的是她相识的一个黑人小女孩祈求上帝给自己一双蓝眼睛的故事。离婚以后,莫里森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每天晚上安顿他们睡着后开始写作,并且从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她翻检出那个短篇,借助自己非凡的想象力把它敷演扩充成一个篇幅不大的长篇,名为《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67)。在小说中,又黑又丑、无人理睬的佩可拉对生活也有非分之求――一双美丽的蓝眼睛,可到头来这奢望只能在疯狂的幻觉中得以实现;她的悲剧就在于她生长在一个名叫美国的国家,这个国家钟爱的仅仅是她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孩子。这部揭示白人文化和价值观侵蚀和挤压下黑人精神世界的畸变与扭曲的小说几经周折,终于于1970年出版,并获得评论界的好评,而此时莫里森已近40岁了。 《最蓝的眼睛》为莫里森日后的小说创作定下了一个基准音调,也使她以一个尖锐思想者和种族代言人的姿态堂堂正正地介入美国黑人文学的传统。尽管美国黑人文学随着黑奴们被迫来到“新大陆”便已肇始,但它真正获得自己的声音还是在20年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在四五十年代进入成熟期的黑人文学以三部长篇小说作为自己的里程碑:理查德・赖特的“抗议小说”《土生子》(1940),拉尔夫・埃里森以“寻找自我”为主题的《看不见的人》(1952),以及詹姆斯・鲍德温探讨黑白关系的《向苍天呼吁》(1953)。作为后继者,莫里森认真地考察了这些前辈作家的写作并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但她从中辨析出的某种辩解、倾诉和取悦于人的音调也令她深感失望。她后来在一次访谈中说,“他们只是把我们黑人的事讲给你们听,讲给大家,讲给白人,讲给男人听。”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她清晰地意识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以现代艺术和人性的光芒实现对诸如黑人妇女这样的双重(多重)弱势群体的观照与关怀,为他(她)们和他(她)们的心灵作史。她坚持自称“黑人女作家”,因为“身为黑人和女性,我能进入到那些非黑人、非女性者所不能进入的情感与感受的广阔领域”。 处女作发表后,莫里森进入稳定的写作状态,每问世一部作品便将思想和艺术的探索推进一步。她迄今问世的长篇小说除《最蓝的眼睛》外共有六部:《秀拉》(Sula,1973),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充满叛逆精神的黑人女性秀拉的悲剧形象,提出种族、性别和阶级压迫下黑人妇女的出路问题。《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获全国图书评论界奖),写一个内心矛盾、困惑的富裕黑人青年“奶人”无意中踏上寻根之路,结果在先辈们留下的传说、神话和歌谣中,种族意识被唤醒。《柏油娃娃》(Tar Baby,1981),写白人文化的熏陶和浸染下长大的黑人女模特佳丁与黑人逃犯“儿子”的恋情,在表现二人性格冲突的同时,深切关注黑人传统价值观在当代黑人生活中的位置。《宠儿》(Beloved,1987,获普利策小说奖),通过一桩杀婴案及其余波揭示罪恶的奴隶制的无穷贻害,是她的代表作品。《爵士乐》(Jazz,1992),写一对老夫妇以及一个姑娘间奇特的三角关系:53岁的乔爱上了年轻的朵尔卡丝,当后者移情别恋时他向她开了枪;乔的妻子怀奥莱特跑到姑娘的葬礼上,要用刀子去划死者的脸,后来又多方走访,尽力去理解她的内心世界;最后夫妻二人在对共同生活的回顾中达成了奇妙的和解。莫里森以这个故事为切入口,展现了20年代大批黑人为逃避种族迫害和寻找更好的生活从南方乡村进入北方大都市的历史画卷,以爵士乐总领全书,透视一种发生在奴役与解放、灵魂与肉体、城市与乡村、男性与女性间的巨大冲突。《天堂》(Paradise,1998),讲述的是19世纪70年代,一群不为社会所容的自由黑奴李妇将雏结伴西进,在一个名叫鲁比的小城定居下来,创建了一个天堂般的纯粹由黑人构成的社区。到了一百年以后的1976年,外部世界对这个“天堂”的侵蚀和熏染已经使居民们难以忍受,他们把社区的纯洁性受到的威胁归罪于在城外一所修道院避难的一群无家可归的女人,于是,一伙男人袭击了这些“有伤风化”的女人。然而,对底层妇女命运的深切关注仍然是这本书的主题,因为大量的篇幅又被用来描述那不断介入她们当下生活的过去。被袭击的女人中间还有一个白人,但莫里森并没有点明哪一个是,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区分。《宠儿》、《爵士乐》和《天堂》构成了一个意在总结和梳理美国黑人百年历史的三部曲,每部作品中都涉及最终诉诸暴力的爱。莫里森还在三部曲中逐步发展了她的抒情史诗艺术,例如,在经纬《爵士乐》的时候借用了黑人音乐布鲁斯(blues)的表现手法,将多种音调相交织、混杂,使得整个文本宛如一部波澜起伏、连绵不绝的爵士乐总谱,从而准确而充分地传达人物内心的饥渴、痛苦和扭曲,并且引入评论家们所谓的“双声叙述”方式以增强层次感。在《天堂》中,莫里森将叙事文体中虚构、梦想和语言的抒情性发挥到近乎无节制的地步,据说这部新作是在一种半谵妄的状态下写成的。除长篇小说外,莫里森还著有剧本《做梦的埃梅特》(Dreaming Emmett,1986)、又论集《在黑暗中弹奏》(Playing in the Dark:Whiteness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1993)、童话诗《大盒子》(The Big Box,1999)等。 1987年,莫里森发表了不朽杰作《宠儿》。该书的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19世纪50年代,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黑奴携子女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已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抄起一把斧子,毅然决定为他们选择死亡,但只是杀死了一个女儿。莫里森在为兰登书屋编辑反映黑人长达三百年争取平等自由的斗争史的文献汇编《黑人之书》(1974)时接触到了这个故事,当时便产生了强烈的创作冲动,极想通过小说的艺术形式探究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从而为深受罪恶的奴隶制精神残害的黑奴们写一部心灵史。足以证明此书在莫里森心目中的分量的是,经历了十年的酝酿和三年的写作,《宠儿》才终于问世,在小说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叫塞丝,而那昭示绝望、疯狂、极端的爱的凶器也变成了一把更危险的手锯。小说发表后在美国文学界、文化界引起强烈震动,各大报刊纷纷刊文给予最高规格的赞语,认为它是美国黑人历史的一座纪念碑。但是该书嗣后落选全国图书奖,人们普遍认为是由于书中对种族主义的无情伐挞引得评委会中某些大人老爷心生不快,17名黑人作家、艺术家因此联名发表公开信以示抗议。在这样的背景下,1988年度的普利策奖被授予《宠儿》。进入 90年代以后,《宠儿》已经跻身现代文学经典之列,西方许多大学文学系的现代派文学、意识流小说、黑人文学、女性主义文学等课程均将其选入必读书目;心理分析、结构主义、女性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叙述学等学派纷纷从中找到证明自己理论的材料。1998年,《宠儿》被搬上银幕,著名电视主持人奥普拉・温芙蕾饰演塞丝。 莫里森为《宠儿》一书所选取的场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124号凶宅,现在时是1873年,蓄奴制已废除10年。1855年,美丽而高傲的女黑奴塞丝只身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逃亡至此,投奔婆母贝比・萨格斯(她的二子一女已先期送来,路上又产下一女);28天之后,奴隶主“学校老师”带人追来,塞丝锯断了年仅一岁左右的女儿的喉咙,下葬时为她取名“宠儿”。尽管逃亡和杀女已是18年前的往事,但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小说起首即开宗明义写道,124号“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但到了1873年,“塞丝和女儿丹芙成了它仅存的受害者”(《宠儿》,Plume版3页,中文版3页,下同)。“宠儿”的冤魂多年来一直在家中肆虐,导致她的两个儿子离家出走,加速婆婆贝比・萨格斯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使小女儿丹芙养成了孤僻、幽闭的性格。这一天,前“甜蜜之家”农庄最后一个男性黑奴保罗・D的来访,打破了塞丝与世隔绝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静:他在房子里乱砸一气,赶走了小鬼魂,取代了它的位置,与塞丝同居并向她许诺“一种生活”;随后“宠儿”以20岁少女的肉身还魂,进入这个家庭讨还爱债;为占有塞丝全部的爱,宠儿甚至不惜诱奸保罗・D,以将他赶出家门。然而一个鬼魂对爱的追索是水难餍足的,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最后,是成长起来的丹芙和黑人民众一起帮助她摆脱了宠儿,开始面对新生活。 表面上看,《宠儿》占有了一个成功故事的大部分要素:苦难,爱,神秘,性,暴力;但它在莫里森笔下却呈现出另一派气象,繁复缤纷有如镶嵌艺术,缠绵热烈有如爵士音乐,玄深晦涩有如现代诗;它所具有的力量更是一部讨巧的畅销书所水难企及的。在我看来,确保了这部作品的伟大性的,与其说是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毋宁说是她傲视同侪的思想水准。莫里森的思想所触及的黑人历史,往往由这样的司空见惯的场景构成:某一天,吃过晚饭,由于无事可做,一个白人农家少妇会把娃娃驮在肩上,无动于衷地出门去看私刑处死黑人;施刑的男人们对这个被虐杀的黑人绝说不上有什么深化大恨,他们这样做也许仅仅是因为一时兴起,戏谑和展示权力的动机兼而有之。在莫里森看来,此类兽行的随意性所蕴涵的对人类生命和尊严的蔑视比奴隶制本身的残酷更令人心惊胆寒。所以,她的笔触超越了愤怒,也不再“控诉”,而是以一种斩钉截铁的痛切陈述一个黑奴(或解放了的黑奴)在世界上的根本处境:“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不能回想起来。”(251,299)“白人认为,不管有没有教养,每一张黑皮肤下都是热带丛林。不能行船的急流,荡来荡去的尖叫的排狒,沉睡的蛇,觊觎着他们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红牙床。……黑人越是花力气说服他们,自己有多么温柔,多么聪明、仁爱,多么有人性,越是耗尽自已向白人证明黑人的某种不容置疑的信念,他们体内的丛林就越是深密、纷乱。……它是白人在他们体内栽下的丛林。……它生长着。它蔓延着。……直到它最终侵犯了栽下它的白人。……让他们变得残忍、愚蠢,让他们甚至比他们愿意变成的样子更坏,让他们对自己创造的丛林惊恐万状。尖叫的狒排生活在他们自己的白皮肤下;红牙床是他们自己的。”(198,237)在小说中,“学校老师”就是这种典型的白人,他处处摆出一副铁面无私、科学客观的姿态,但他和他的两个侄子的所作所为却是十足的兽行:他为了搞所谓研究,成天拿着尺子在黑奴们身上量来量去,像对待牲口一样;两个侄子更无聊到强行把塞丝按倒,吸走她哺养婴儿的奶水,对一个女人最神圣的母性进行疯狂践踏。塞丝曾经将白人分成邪恶的“学校老师”、侄子等和善良的爱弥、加纳、鲍德温、警官等,但最终还是认识到这种划分本身的无意义,因为白人的行善或行恶完全是单向的。偶然的,甚至情绪化的,黑人对自己的生死宠辱却惟有听天由命,毫无选择的余地。进入现代文明的人类历史,把科学和民主的光环给了新兴的美利坚,却将其最黑暗、最卑劣的部分加诸非洲裔美国人之身,“六千万甚至更多”(《宠儿》扉页题词)的黑奴亡魂就是铁证;奴隶制及其余韵对黑人心理的影响甚至超过了苦难本身,即便是20世纪末的现在,它的巨大阴影仍无法从广大黑人民众的心头祛除,黑人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也都能从屈辱历史中找到源头。将人们甚至不愿回顾的历史以及黑人心灵在其中的境遇――首先就是无尽的煎熬和永恒的孤独――展现出来,是莫里森的当然职责,所以,她鄙弃当下黑人文学、艺术中那种得到白人鼓励的“自我鞭笞”,宣称她的作品是写出来“给黑人自己看的”。《宠儿》有着比常人缓慢的脉搏,因为它的角色们的心灵更为沉重;但这脉搏却是历尽磨难的人们从民族悲剧的灰烬中崛起,试图寻找永存希望的意义和理由的证据。在黑人精神自救这一关键问题上,她借书中角色之口给出了一种选择的可能性。塞丝的婆母贝比・萨格斯踏上自由土地的那一刻突然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强烈感受到“自由在世界上无可比拟”(141,168),便做了一名“不入会的牧师”,将她对自由的热爱奉献给黑人群众。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时号召他们热爱自己的肉体――眼睛,皮肤,手,脸,嘴,脚,后背,肩膀,臂膊,脖子,内脏――因为“在那边,他们(白人)不爱你的肉体。他们蔑视它”。她进一步要求大家爱自已的心:“比眼睛比脚更热爱。比呼吸自由空气的肺更热爱。比你保存生命的子宫和你创造生命的私处更热爱,现在听我说,爱你的心。因为这才是价值所在。”在激动人心的演说过后,“她不再多说一句,站起身,用扭动的臀部舞出她的。C44L的其他部位”。(88,105)热爱,这朴素的思想(还有它的表达方式)尽管包含了太多的无奈,但却是切实的和强有力的。《宠儿》出版后有评论认为,“莫里森业已成为黑人灵魂的D・H・劳伦斯。”在我看来,这样的恭维倒很有些低看了莫里森。 莫里森激烈的种族立场一直为某些人所诟病,被认为削弱了对人性深度的挖掘。其实这种似是而非的看法是极为有害的,对种族矛盾的本质的深刻洞见乃是莫里森文学殿堂最坚固的基石,因为惟有解开这个死结才能使黑人族群获得起码的自我身份认定,从而进一步探询与展现人性之奥秘;回避和抹杀它侈谈人性则无异隔靴搔痒。作为小说核心情节的杀婴事件就是作为这样一种思想的载体逐渐在读者们的视野中清晰起来的。事件的起因是塞丝从“甜蜜之家”庄园的逃亡,而逃亡本身又是对《圣经》中失乐园神话的成仿与改写。“甜蜜之家”的名称很明显地喻指伊甸园。庄园主加纳夫妇实行着“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待黑奴们很和善,从不打骂他们,教他们写写算算,让他们拿枪,还允许黑尔在周末外出打工挣钱赎买母亲的自由。一直到加纳先生死去、“学校老师”接管庄园,庄园里的黑奴们都好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一样,懵懂无知地生活在一个田园牧歌式的梦境里。与夏娃的偷食禁果相对应,塞丝人性的最初觉醒产生于一次偶然的偷听:她无意间撞见“学校老师”给两个侄子上课,他正指导他们对黑奴进行研究,要求他们在纸上把塞丝的“人的属性放在左边”,“动物属性放在右边”(193,231)。她深受震动,并暗暗发誓,决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的属性再被放到动物一边。因此,当塞丝的丈夫黑尔和西克索策划的集体逃亡失败后,她毅然决定只身出逃并一举获得成功,而她当时怀着六个月的身孕,还刚刚遭到两个侄子毒打,后背被划开,伤势严重。亚当夏娃吃了识善恶的果子被耶和华逐出乐园,还属于被动行为;而塞丝的逃亡则是不折不扣的主动出击,它以对所谓乐园的否定和拒斥宣示了人的自觉。到杀女事件发生,塞丝暴烈的母爱将这种行为中的否定倾向发挥到极致,其实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其意义在于,一个奴隶第一次真正成为自已生命的主宰,她身上人性的高贵、丰盈和美丽全系于那挑战历史必然的非理性方式。1995年我们曾在美国的广播中听到一个直播节目,内容是关于《宠儿》的讨论;有许多白人听众打电话质问,莫里森为什么不对“杀人犯塞丝”进行道义上的谴责;说实话,我们相当震惊于这些人的傲慢、愚蠢,不过也进一步理解了莫里森所坚持的写作立场。当保罗・D得知塞丝杀女真相后指责她,说“你的爱太浓了”时,她的答复是:“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164,196)在此,一个长期“失语”的民族从一个似乎失去理智的弱女子身上获得了自己的声音和性格,对失乐园神话的仿写也就此转为民族精神和文化从阵痛中新生的神话的构建。莫里森选择种族和性别双重压迫下的女性做自己的民族英雄史诗的主角,承担为民族寻找自我、塑造形象的重任,既不违背民族历史和现状的真实性,也体现了她一贯的女权主义思想。 相对于贝比・萨格斯的布道(发散型的爱),塞丝选择的爱更具内敛特征:在最低限度上以最大强度捍卫人的尊严。二者都遭到了惨痛的失败:贝比心力交瘁,只能躺在床上琢磨颜色等死;塞丝则在与返回阳间索债的宠儿的爱恨纠葛中精神失常。莫里森为这两次失败安排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背景:黑人同胞的离弃。儿媳逃亡成功后,在辛辛那提黑人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贝比・萨格斯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宴会招待朋友们,但大家酒足饭饱后却对她心生嫉妒,认为她把所有的福分和荣誉都占全了,“浓重的非难气味在空中凝滞”(137,164);因此,第二天“学校老师”带人来猎奴时,没有人前来通风报信,这间接导致了杀婴惨剧的发生;塞丝出狱后,又因为骄傲遭到他们十几年的疏远和孤立。莫里森在此刻摆脱了种族题材的限制,从哲学的高度关注人类在一个充斥二元对立冲突(比如善与恶、爱与恨、骄傲与妒忌)的世界中的两难处境以及他们对抗孤独、追寻意义的不懈努力,请黑人民众和所有的人来思索和回答,到底什么将获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在全书的结尾部分又意味深长地让这种非理性进行了一次充分的表演:谵妄状态中的塞丝看见来接丹芙上班的雇主鲍德温先生的扎帽,误以为白人又来劫夺“她最宝贵的部分’了,便在内心高喊,“不。不不。不不不”(262,312),冲出门去杀他。 另外我想强调的是,莫里森在《宠儿》的叙事过程中所作的各种艺术处理――象征、隐喻、夸张、通感、意识流、时空变换、超自然现象描写、多角度叙述等等,一方面服务于小说的主题(明晰坚定的部分所构成的坚硬内核),一方面也与她思想大中量含义丰富隐晦、需要辨明的成分相匹配,或者说顺应着灵魂的需求和血液的节奏。譬如,小说被写成了一个鬼故事。凶宅闹鬼是18世纪末盛行的哥特式小说的惯用伎俩,但在莫里森笔端,它完全丧失了制造悬念和渲染恐怖气氛的作用,而与全书激越明亮的音色保持一致。宠儿的鬼魂多年来一直在124号徘徊不去,并且随时间推移渐渐长大,直至以妙龄少女的真身登场为止,它的基调是怨毒、悲伤、孤独、冤屈和愤怒。以肉身还魂的宠儿被设计成既有人的基本特征,又带有鬼的恍惚虚浮,较之一个危险的信号更像是联结阴阳两界的一条纽带。在一次访谈中,当被问及是否相信鬼魂存在时,莫里森答道:“是的。你相信细菌吗?……(要是没有鬼魂)我将不得不依靠所谓科学数据来解释毫无科学根据的事物。”显然,宠儿的形象带有非洲传统宗教思想和生死观念的印记;我们也可以将其视做莫里森所倡导的黑人民族传统对现代文明既定秩序的有力反拨。 作为一部旨在揭示奴隶制精神贻害的小说,《宠儿》着重表现了过去时间对现实世界、尤其是已获自由之身的黑人心理的严重干扰。从现代精神分析学的角度看,女主人公塞丝与保罗・D即将重逢、情节正式展开前一刻塞丝的思维状态,就是一种典型的精神病症状,塞丝虽然“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6,7),却无法控制它不滑向过去的深渊。事实上,小说中几乎所有人物都生活在一种极其危险的状况下,面临着这样一种随时都会失足跌入的心理深渊(在后来的《爵士乐》中,又被形象地描述为crack〈裂缝〉)。比如,贝比・萨格斯有过六个丈夫、八个儿女,却全部不知所终;保罗・D自认的男子气概在一只公鸡面前分崩离析;乐观刚强的老黑人斯坦普・沛德年轻时妻子被小主人长期霸占却无能为力;泼辣能干的艾拉的青春期被一对白人父子分享,她称他们为“迄今最下贱的人”。莫里森把塞丝每天的生活描述成“击退过去的严肃工作”(73,86),当保罗・D介入其中时,对“甜蜜之家”的共同记忆使得这工作变得难上加难;宠儿的归来更是彻底摧毁了它。奇妙的是,所有这一切都被莫里森用一个表面上杂乱无章、支离破碎的庞大结构严谨地组织起来,并动用现代小说几乎所有的文学手段将每一个碎片安放妥贴,焊接牢固,前节所罗列的一些手法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这部篇幅并不长的作品就好像一次现代小说技巧大展或一本小说写作教科书,读者被其魔力吸引着,从任何一处(小说的每一页)都可以进入它所虚构的现实,但总会发现,在迷官的中。心坐着莫里森,像她一再说起的老妇人那样手中握着这个虚构世界的全部秘密。关于本书的结构,有论者认为,“仿佛将一幅画画在玻璃板上,将玻璃打碎,再把碎片按照令人眩目的现代形式重新拼接。”还有论者把莫里森的匠心独运描绘成“又一次晃了晃她那璀璨夺目的万花筒”。我们还可以将小说的结构看做一条有着许多暗流和旋涡的缓慢前行的河流,流程起讫为1973年春和1874年夏(叙述现在时),暗流和旋涡就是对过去时间的追忆、反省和重构;在人物不断的遐思、走神和泪号之中,过去和现在交错共生,情节随着涟漪扩大而趋于清晰完整,难以规避的真实浮出。小说开始就交代了小女婴被割断喉咙而死的事实,其后又多次对杀婴真相进行暗示,但到完整再现杀婴现场时行文已经过半了,而杀婴动机还要在以后的篇幅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讨论才会水落石出。塞丝在逃亡途中生下女儿丹芙,主要得益于一个善良的穷苦白人女孩爱弥的无私帮助,这个歌颂超越种族界限的普遍人性的动人故事是相对独立于全书的,但莫里森仍让它分三次从不同的视角完成,层次分明:第一次由丹芙的思绪引出,第二次是丹芙讲给宠儿听的,第三次才由塞丝亲自补充周详。另外,各种音质的多声部的合唱与交响(小说第二部分以“你是我的”为主旋律的塞丝、宠儿、丹芙三人思绪错综交缠的一章,最具典型性),也使《宠儿》具备了一部伟大的复调小说作品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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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这部书的主题思想是反抗。红高粱讲述的是上个世纪的故事,高粱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但是在高粱地中却发生了非常多的事情,高粱地也被鲜血染成了红色,代表着那个时期战争的残酷。其实在红高粱整本书中,我觉得非常重要的一个词叫作反抗,在面对日本人的侵华战争的时候,中国人表现出的更多的是这种反抗,宁愿用自己的身躯去阻挡住日本人,也不想让他们继续侵占更多的中国土地。一代代的先烈前仆后继的牺牲,才换来中国现在这样的江山。这其实就是一种反抗精神,我们不主张侵略别人,但是也绝不能让别人侵略我们。在面临别人的侵略的时候,我们会用自己所有的力量去进行反抗。余占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他和他的兄弟们一起与鬼子对抗。而戴凤英同样也反抗了一些事情,比如说为了追求幸福放弃了很多东西,也反抗了很多东西。在这一片高粱地中洒下的不仅是热汗还有热血,更是中国千千万万农民最真切的爱国之心。
红色向来有两个含义,一个含义是喜庆,人们在结婚的时候都会去穿红色的这个衣服,在过年的时候也会去挂红灯笼之类的。但是红色的另外一面也代表着血液与残忍,这一段历史每个中国人都有很大的这种感触,而莫言通过红高粱这本书传达了那个时间段很重要的一个东西。
所以红高粱这部书的主题思想就是反抗。这本书里面的人在经历着各种各样的反抗,为了自己的命运反抗、为了国家而反抗,这种精神是现代人所需要学习的。反抗精神从另外一种角度上来说,也是一种拼搏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我们要进行反抗,而不是举起双手来投降。中国人的这种热烈感情都藏在了这一片红色的高粱地中,这些感情是需要我们传承下去的,而不是随着时间而慢慢的淡忘。
小说烘糕令的主题和人物形象分析,《红高粱》的主题反映了一种反抗的精神。人物是那里的?章子怡扮演的最后反抗精神。
主题思想就是告诉人们,在改革前期使人们对生命来说也是有着非常解放的赞扬。而且也体现了一些民族精神的赞扬。
摘要: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
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莫先生的《红高梁》张扬的个性的解放精神——敢说、敢想、敢做。
关于抗日战争历史的小说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莫先生的这部小说与以往的革命历史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司令余占鳌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故事。
关键词:红高粱 历史 民间世界 战争
“《红高粱》是我又爱又恨的产物,我对我的故乡一直持有这种矛盾的态度。
我对故乡人的爱、对红高粱的爱转换成批判和赞美;我对故乡人的恨、对红高粱的恨转换成赞美的批判。
批判的赞美和赞美的批判是我对人生对作品的态度。
这种态度灌注到作品的字里行间中并成为作品的灵魂,所遇,这作品就会出现纷繁多彩的艺术风格和思想内涵。
”1
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部分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二是写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击日本侵略时期的爱情故事。
前一条抗日故事的线索,写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残酷的剥皮致死,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伍,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
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成斗争。
后一条爱情故事线索中,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的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苟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 *** 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风病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成为她的地下情人。
我们不难看出这两条故事线索中,始终凸显出来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 *** ,它包容了对性和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根本。
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与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
概括的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的讲述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内容。
要进入红高粱小说的艺术世界,首先会遇到那恍成血海的红高梁,会看到作者在各种情境下以各种色彩描绘着红高粱的形象。
在我看来,“红高梁”是一个巨大的整体象征,它是我们理解和把握整部作品基本精神门户、路标和钥匙,它又是作者全部创作冲动的契机和兴奋点所在。
我们在最初很容易把他看作是一种常见的托物拟人的比喻和陪衬式见证,如小说所写“每穗高粱都是一个深红是成熟的面孔,所有的高粱合成一个壮大的集体,形成了一个大度的思想2”,那股弥漫田野是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但是,我们继续读下去会发现,它远不是一般的托物拟人,也非寄寓抽象意义的物件。
且看,“一穗一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郁的注视着我的父亲,父亲也虔诚的望着他们。
“父亲”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土,受日月精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3”这里,红高粱成了有生命的活物,作为一股不可忽视是积极能动的力量,参与和渗沥在作品中,把一切的人和物粘和贯通为一体。
但是,我们依然不能全部理解这“活物”的象征究竟是什么。
到了作者写戴凤莲之死时的诗意郁勃、想像飞腾的笔墨,我们顿然感受到红高粱象征的深厚蕴底。
作者写到“奶奶听到了宇宙的声音,那声音来自一株株红高粱……奶奶觉得天与地、与人、与高粱交织在一起……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了高粱地里,都冰雹般 的打在高粱是梢头,在黑土上扎根开花,结出酸涩的果实,让一代又一代承受……4”
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
比如把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了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 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又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 *** 的民间色彩。
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唯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矫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本色。
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刻画中。
比如我奶奶那丰满鲜活的女性形象,她却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罗汉大爷的忠诚、坚忍、不屈不挠的农民本性,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
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
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和方面,都非常鲜明的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价值取向,小说里所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我爷爷”和“我奶奶”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和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之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小说的用意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者对民间自由自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赞美。
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 *** 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孝子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的感到种的退化”。
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越加变得浓烈感人,无疑作家是把民间作为理想是生活状态。
民间是自由自在的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是热情奔放是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醇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
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是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在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
但是也不能不看到,把民间世界认同为一个理想状态,事实上也会使描绘其中粗鄙丑恶的一面变得自然起来:像红高粱中有关人物粗俗性格的刻画,有关残酷杀戮(特别是剥人皮那个自然主义式的血腥场面)的描写,都以 *** 的暴力展现出与作品整体相和谐的美感,但是,在根本上,这种倾向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文化形态。
只不过这种倾向在红高粱中还能因为作者饱含的艺术理想而保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度,依然有利于体现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
有关红高粱,值得述及的还有这部小说在写作上的新颖之处。
莫言先生在红高梁中几乎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顺序与情节逻辑,把整个故事讲述得非常自由散漫。
但这种看来任意的讲述却是统领在作家是主体情绪下之下,与作品中那种生机勃勃的自由精神暗暗相合。
此外,莫先生还运用了大量充满想象力并且总是违背常规比喻与通感等修辞手法,在语言层面上就形成了一种瑰丽神奇的特点,以此造就了整篇小说中那种异于寻常民间之美的感性依托。
注释1:莫言于1989年与罗强烈的谈话
234:《红高粱》 莫言著 南海出版公司
参考文献: 莫言《红高粱》
《莫言研究资料》天津人民出版社
《莫言研究资料》山东文艺出版社
《新时期文学研究》追问
要回答简答题的~~~~~简明扼要一点~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
莫先生的《红高梁》张扬的个性的解放精神——敢说、敢想、敢做。
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司令余占鳌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故事。
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部分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二是写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击日本侵略时期的爱情故事。
概括的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的讲述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内容...
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
比如把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了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 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又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 *** 的民间色彩。
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唯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矫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本色。
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刻画中。
比如我奶奶那丰满鲜活的女性形象,她却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罗汉大爷的忠诚、坚忍、不屈不挠的农民本性,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
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
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和方面,都非常鲜明的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价值取向,小说里所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我爷爷”和“我奶奶”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和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之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小说的用意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者对民间自由自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赞美。
把民间世界认同为一个理想状态,事实上也会使描绘其中粗鄙丑恶的一面变得自然起来:像红高粱中有关人物粗俗性格的刻画,有关残酷杀戮(特别是剥人皮那个自然主义式的血腥场面)的描写,都以 *** 的暴力展现出与作品整体相和谐的美感,但是,在根本上,这种倾向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文化形态。
只不过这种倾向在红高粱中还能因为作者饱含的艺术理想而保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度,依然有利于体现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
毕业论文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其中论文选题又是毕业论文成败的关键。下面我将为你推荐现当代文学论文题目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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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样子》
可以涉及到人的心理学角度(比如骆驼祥子里的一句经典名言,你懂的)
这个很简单一导言老舍舒庆春,字舍予,中国现代小说家、文学家、戏剧家。老舍的一生,总是在忘我地工作,他是文艺界当之无愧的“劳动模范”,发表了大量影响后人的文学作品,获得“人民艺术家”的称号。二寻找材料①老舍生平舒庆春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曾任小学校长(北京东城区方家胡同小学)、中学教员、大学教授(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字“舍予”,老舍是他最常用的笔名,另有絜青、絜予、口青等笔名。因为老舍生于阴历年底,父母为他取名“庆春”,大概含有庆贺春来、前景美好之意。舒庆春上学后,自己更名为舒舍予,“舍予”是“舒”字的分拆:舍,舍弃;予,我。含有“舍弃自我”,亦即“忘我”的意思。 “老舍”这一笔名,是他在1926年发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时首次使用的。在“舍予”前面添“老”字,而后面去掉“予”字,便成了现今人们熟知的“老舍”。这个“老”并不表示年龄大,而是含有一贯、永远的意思,合起来就是一贯、永远“忘我”。他用“老舍”这一笔名发表了大量文学作品,以致不少人只知道“老舍”而不知舒庆春是谁。 老舍的一生,总是在忘我地工作,他是文艺界当之无愧的“劳动模范”。他自己说:“我终年是在拼命地写,发表也好,不发表也好,我要天天摸一摸笔。”正因为如此,他勤奋笔耕,创作了《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茶馆》《二马》《龙须沟》等大量文学作品,赢得了“人民艺术家”的崇高赞誉,受到人们的喜爱。“舍予”“老舍”,就是他一生忘我精神的真实写照。 曾经担任齐鲁大学等名校教授。一生主要作品有:《猫城记》《老张的哲学》《骆驼祥子》《四世同堂》及未完成的《正红旗下》,话剧《龙须沟》《茶馆》等,还有很多著名的文章,如:《济南的冬天》等被选入小学中学的课文中。其中《茶馆》极为著名。1899年2月3日出生在北京西城小羊圈胡同(现名小杨家胡同),满族正红旗人,父亲是一名满族的护军,阵亡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的巷战中,老舍出生于北京一个贫苦旗人家庭。一岁半丧父,襁褓之中的老舍,家曾遭八国联军的意大利军人劫掠,还是婴儿的老舍因为一个倒扣在身上的箱子幸免于难。老舍九岁得人资助始入私塾。1913年,考入京师第三中学(现北京三中),数月后因经济困难退学。同年考取公费的北京师范学校。于1918年毕业。 五四新文化运动掀起的民主、科学、个性解放的思潮,把他从“兢兢业业办小学,恭恭顺顺侍奉老母,规规矩矩结婚生子”的人生信条中惊醒;文学革命的勃兴,又使他“醉心新文艺”,由此开始生命和事业的新起点。1922年任南开中学国文教员。同年发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说《小铃儿》。1924年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中文讲师。教学之余,读了大量外国文学作品,并正式开始创作生涯。陆续发表《老张的哲学》、《赵子曰》和《二马》三部描写市民生活的讽刺长篇小说。自1925年起,陆续写了3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对乌烟瘴气的教育界做了生动的揭露;《赵子曰》的鞭挞锋芒指向以新派自诩其实醉生梦死的青年学生;《二马》的主人公是旅居英国的北京人,讽刺的仍是在封建的小生产的社会土壤里培植出来的“出窝儿老”的畸形心态——都以清脆的北京口语,俏皮的幽默笔墨,渲染北京的民俗风情,通过闭塞守旧、苟且偷安的民族心理的剖析,申述对于祖国命运的忧虑,显示出与众不同的艺术个性和思想视角。3部作品陆续在《小说月报》上连载后,引起文坛的注目。1926年老舍加入文学研究会。1929年夏,绕道欧、亚回国。在新加坡逗留期间,为当地高涨的民族解放要求所鼓舞,创作反映被压迫民族觉醒的中篇童话《小坡的生日》。1930年回到中国,任济南齐鲁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并编辑《齐鲁月刊》。1966年老舍被林彪、“四人帮”迫害致死。1978年6月3日,有关单位在北京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为老舍举行了隆重的骨灰安放仪式。②老舍爱好1.打拳 2.唱戏 3.养花 4.说相声 5.爱画 6.玩骨牌 7.和孩子们交朋友 8.下小馆 9.念外文 10.写字 11.养猫 12.旅游 13.行善 14.分享 15.起名字 16.自己动手 17.给人温暖 18.收藏小宝贝 19.剖析自己③老舍作品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是第一部作品,由1926年7月起在《小说月报》杂志连载,立刻震动文坛。以后陆续发表了长篇小说《赵子曰》和《二马》。奠定了老舍作为新文学开拓者之一的地位。1930年老舍.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二马》《猫城记》,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短篇小说集《月牙儿》《赶集》《樱海集》《东海巴山集》《蛤藻集》《火车集》《贫血集》,剧本《龙须沟》《茶馆》《西望长安》。另有《老舍剧作全集》,《老舍散文集》《老舍诗选》《老舍文艺评论集》和《老舍文集》等。三结尾总结你自己收一下尾就好了
1:浅谈老舍《骆驼祥子》的社会批判性2:浅论《骆驼祥子》的语言特色3:《骆驼祥子》中祥子的悲剧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