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钱 我是一张百元大钞。我不记得我是从哪里出来的,但我有很多兄弟姐妹,五十元、二十元、一元几角几分的都是。主人总是把我们放在一起,但每次都把我放在最下面。我上面的50元,虽然他们的面值只是我的一半,但却已是饱经风霜,浑身上下都脏脏的,我努力想离他们远点儿——我是新钱。不久,我听见一个50元说话了:“唉,老兄,你听说了吗?现在很多人造假,假币到处都是,而且大部分是一百元的——说不定咱们这里就有!”“是吗?”一个20元接道:“我听主人说,假币都是些新钱!”我听了吓了一跳,我不会是假币吧?几天后,我到了一家小卖店,接触的人多了,常听到人们说这样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我很高兴人类给我们这么高的评价,当然了,前提是我不是假币。后来,这家店主买了一台怪模怪样的机器,我不知道它是干什么用的,就问上面的50元。他不悄地撇撇嘴说:“哼,看你面值挺大的,连这玩艺都不知道啊,是验钞机,能验出咱们是真币还是假币。”我听了心里不免有些紧张。果不其然,当晚主人就开始验钞,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吱——”,当我和其它钱币经过验钞机时,机器尖叫了起来,我心一紧,难道我不敢想下去了。店主又把我们分成了几摞,最后单独对我进行检验时,又“吱”地响了——我是假币!当我慢慢从被主人从验钞机里抽出来时,发觉所有的钱币都眼盯着我,一个1元钱喊出来:“哟,看不出来啊,他还是个私生子!”我登时羞愧满面,心想这回主人该把我扔了吧。可主人满不在乎地把我塞进抽屉,并且第二天就把我交给了一位出租车司机,司机又把我转给衔边的烟亭主,就这样,我总是很快被花掉,最后几经展转我来到了一位工人家里,但不久我就被发现是假币。只听他哀叹一声:“天啊,这是那个丧心病狂的啊”我难受极了,觉得他似乎是在骂我。于是,当晚我便混入了一堆废纸,被扔进碎纸机。在碎纸机启动前,我反复叮嘱我自己:下辈子一定要做个真正的百元大钞!金钱使我们失去了什么在人们眼中,金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东西,有了它,我们想买什么买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只要不违法),但是,我们在得到了金钱的同时,往往也会失去一些东西。金钱使我们失去了同情心。在“希望工程”捐助活动中,越来越多的“没钱人”掏出自己省吃俭用的钱,而越来越多富得流油的人却一毛不拔。难道他们都不知道有那么多孩子上不起学吗?肯定知道。但是他们却一毛不拔,是金钱覆盖了他们本应充满同情的心灵,是金钱阻塞了他们流淌同情的血液的血管,是金钱挡住了他们同情别人的道路。金钱使我们失去了良知。纵观中国近代一百年的屈辱史,每一场战争,每一次侵略不都是为了那些银子?当对金钱的欲望已充斥我们的大脑,那么人类本应有的良知就会被泯灭,人类原始的天性就会丧失,人类社会原本起来的道德就会被推翻,而成为一切向“钱”看的标准。金钱使我们失去了生活这把杠杆的支点。当社会的价值取向标准已经以金钱为中心时,父母不再会关心孩子考试的分数,人们不再会在乎友谊的价值,而只会考虑这个朋友能不能给我带来利益。金钱使我们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处世原则,每个人都一切以“钱“至上,行贿,受贿,抢劫,偷盗……人类因钱犯下的罪行不可计数。当有些人都在腰间套着一个孔方兄,渴望它是一个游泳圈,保佑自己不在生活的海洋中溺水而死,这种人一定最先被生活的巨浪吞没,因为金钱已使他失去了最后的人求生本能。所以,不要让金钱夺去你原本比金钱重要得多的东西,记住,学会游泳比游泳圈有用。
古钱的面、背、幕、穿、廓、肉古钱的正面称为面,一般铸有文字,叫做面文或者钱文。面有竖线称竖文,横线称横文。钱的背面简称背,背有文字称背文,如果既没有文字又没有纹饰的,就叫光背,一般钱背称幕。钱的方孔或者圆孔叫做穿,也可叫做好、函。穿孔大的叫做广穿,小的称为狭穿,又有花穿。穿外的钱体叫做肉。肉的外缘叫做边,或者叫做廓;内缘形成边框的叫做内廓,或称做好廓、函廓;内廓细的叫细廓,非常细的就叫做瘦廓。汉代以前圆钱背无内外廓,我们称它平背,从汉武帝铸五铢钱开始,钱币就有了内外廓。外廓双重叫做重轮或重廓;内廓双重就叫做重孔或重穿。内廓比外廓低些,我们就成为阴廓。 古钱的钱文与形制钱文即铸在钱面上的文字。钱文自上、右、下、左而读的,叫做回读或旋读,钱文自上而下,自右而左来读,叫直读或顺读。钱文的书体有篆、隶、真、草、行、瘦金和宋体等,即使是同一字体,手法也是变化多端的。形制即是古钱的铸造工艺、币材、造型结构。各个时代的钱币,都有其特征,出于需要也要规定出同前朝钱币的差异。比如方孔圆钱有的有廓,有的就没有廓;有的穿孔大,有的穿孔小;钱文有的直读,有的旋读。因而各个时代的钱币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在鉴定古钱真伪时这种方法也是很科学的。象齐的刀布为了使钱文不易磨损,就把币的轮廓铸得较高,背中间有一高点,如果没有这些特征,那么就应判断是伪品。即使是同一币制的刀币,由于时间的先后关系也有变化。这就需要钱币爱好者熟记常在钱文中出现的字及时代特征,以免上伪币之当。 雕母和铁母雕母又叫祖钱。用铜块或锡、铅块直接雕刻成钱模,铸钱时用祖钱做模,翻铸母钱。这些母钱颁发到各地,各地则用母钱制范铸币。祖钱的雕制是很精良的,目前所见雕母都是金黄色的铜质,是质地优良的铜材。铜雕母的钱文很精美,字口深峻。雕母钱不见刀痕迹象,比同版流通的钱稍大些、厚重些。雕母钱被制成钱模后取走,工匠用融化了的铜液浇铸在钱模上,待铸币冷却后开模,取出铸币加工打磨光洁即成。 宋、元、明、清时期,冶金技术和采矿技术的发展,带动了铸币业的发展。明清时期黄铜铸币盛行起来。黄铜是铜锌合金。以前鉴定钱币含铜量的多少,就将币掷于地上,听声断其成色,成色高的铜币,掷于地上有金声。除黄铜外,还有白铜钱,这是铜锡合金中锡的比例大的缘故,也有一种白铜钱是镍铜。 雕母钱体积比母钱和流通钱大,母钱又比流通钱稍大,铜质也较好。只是因为母钱是由祖钱翻砂铸成的,所以钱的外缘轮廓、字口都没有雕母深峻,各方面都比雕母逊些。母钱除了铜质的外,也还有铁质的。铁材料翻砂制的铁母钱比同级的铜钱要大些、厚重些。古钱币爱好者应当把铁母和铁范铜钱区别开来,铁母钱是为铸造铁钱翻砂制成的母钱,再由母钱铸成流通钱,它和铜币实际上只是铸币材料的不同。而铁范铜钱,是在大批铸铁钱之前,现将融化的铜液注入,以检查钱模的效果,因而这些铜钱称为试铸品,这是与铁钱形制完全相同的铜钱。这种钱流传极少。 不论是打造铸币还是范畴,都是一种手工业的生产方式,由此造成钱币品质的良莠不齐和铸造费的高昂。中国历代的铜钱,在形式上常有错范和流铜等现象,使钱币不整齐美观,在重量和成色上也是千差万别的,就是同一炉所铸的钱,重量也不一定相同,在成色上更是难以辨别。中国铸币史上的一次革命,是清时采用了机器铸币,新铸铜元制币整齐精巧,大受人民欢迎,而政府也获大利。 生坑品和熟坑品古钱带有出土锈色称生坑,所以出土不久称新生坑;出土时间较久,尚带锈片残迹称老生坑,或称熟坑。生坑品也有伪品,那时后代人伪造前代的古钱,我们鉴别生坑钱的真伪主要是观察钱币的文字、锈色。因为钱币上的字多为著名书法家所写,而伪造者学些的字有其形而无其神,有时文字与钱币形制也不同,虽然铜锈是真的,钱币也是假的。 铜是一种比较稳定的金属,在常温、常湿的情况下也不容易生锈。入土后的钱币经过几十百把年甚至上千年,钱币的表面便起了化学变化,生成了铜锈,这种铜锈是不会脱落的。一些伪品的锈是经过特殊处理过装饰而成的,虽很逼真,但在沸水中浸泡后,锈就会脱落。 通宝、元宝和重宝通宝是中国自唐至清末铜币的一种名称,唐高祖武德四年,铸造开元通宝。开元意思为开创新纪元,以后历代沿用,并常在“通宝”二字前冠以年号、朝代或国名。从唐朝起,钱就不再以重量为名称了,而改称宝。如“大唐通宝",“唐国通宝”、“太平通宝”、“永乐通宝”、“康熙通宝”等等。货币称宝是有其社会意义的,这就是货币的威力增大了。 专家总结了历代钱币中钱文称为通宝的有“宋元、太平、天禧、皇宋、至和、嘉佑、治平、熙宁、元丰、元佑、元符、建国、圣宋、崇宁、大观、政和、重和、宣和、靖康”等等。 “元宝”这一名称最早是用于唐肃宗时史思明在洛阳铸的"得壹元宝"和“顺天元宝”。顺天元宝是由得壹元宝改制的。这两种钱可以说是一种占领货币。大历年间曾铸有大历元宝,制作不精。当时钱价很低,铜价却很高。因此官铸也不精良。以后还有天福元宝、淳化元宝、圣宋元宝、宣和元宝、靖康元宝等。 “重宝” 也是铜币的一种名称,这一名称最早是用于唐乾元元年铸的“乾元重宝”。乾元钱法定有两种:一种是乾元重宝当十钱;另一种是当五十的乾元重宝,这种钱的背面的外廓是双圈,所以称为重轮乾元钱。乾元重宝流传下来的很多,特别是小平钱,仅次于开元钱。朝鲜曾铸造乾元重宝,背面有“东国”二字,这是朝鲜最早的钱币。乾元钱有光背,有背面穿下俯或飞鸟或云朵,也有云朵在穿上的。以后有南汉“钱亨重宝”,北宋“庆历重宝”,“崇宁重宝”,清“咸丰重宝”、“光绪重宝”等等。 记号钱、蚁鼻钱与鬼脸钱记号钱,就是面、背部有特殊记号的钱币。比如钱面钱背有星纹、月纹等等。象乾元重宝,有瑞雀纹的价值990元。宋咸淳元宝,有小平和折二两种,背文从元字到八字,这表示铸币的年代,八年的咸淳钱是宋最后一次铸币,九年、十年大概都没有铸币,以后的前幼帝、端宗和后幼帝也没有铸币。 朱元璋早期铸造多种大中通宝钱,即小平、折二、折三、折五、当五、当十,并在各省分设宝泉局鼓铸,这次铸的钱,背面有各省的局名,计有北平、豫、济、京、浙、福、鄂、广、桂等,小钱背面多只有局名。凡发现当三以上的大钱背文有北平、鄂、京、桂等字样的古币,就要留神鉴别,真币每枚价值千元以上,皆属珍品。 世俗所称的蚁鼻钱,是铜贝的高级形态。钱币学家认为蚁鼻钱是楚国的货币,因为大多出土于南方,而且文字是阴文,和中原的货币不同。蚁鼻钱的形状是正面凸起,背面平。按照钱上的文字可以分为许多种。最普通的是所谓鬼脸钱,因为钱身为椭圆形,而且上面有的阴文,看起来的确象人的脸。其次是各六朱,因为上面的文字好像是各六朱三字的连写,同时又象一只蚂蚁,加上鬼脸上的高鼻子,于是就有了蚁鼻钱这个名称。这两种钱最多见。 其余几种蚁鼻钱,即铜贝铭文作“全”字者,均很少见。解放后在湖北、湖南、安徽、江苏、鲁南都不断发现蚁鼻钱。普通鼻钱传世较多,几乎没有伪品,但出土少的“全”字币,就应留神有否做伪痕迹。
揭开浙江省造光绪元宝“楷书”版银币之谜
关于这枚钱,钱币学者孙浩介绍说:浙江地处沿海,通行洋银甚早,清季虽已设厂造币惟大量产制银元是民国以后的事。由于筹建较迟,光绪二十五年浙局开铸后即奉旨停工,机器拆迁他处;营运期间所出银币数额不多,因正面采用魏晋南北朝时期碑文的书法,俗称“魏碑”。然而存世另有一种铭文为楷体之“浙江楷书”,极罕见。惜国内文献记载欠缺,故早年藏界对其出处及年代的说法纷纭,莫衷一是。“楷书”版在多数钱币书籍之记载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如大陆出版之钱屿《金银货币鉴定》、董文超《中国历代金银币通览》、李晓萍《中国近代金银币图典》、台港之张惠信《中国货币图录》、林国明《中国金银币目录》等,包括由杭州市钱币学会编辑出版之《浙江钱币》一书皆如是说。
浙江首座正式的造币厂是在浙江巡抚廖寿丰向朝廷准设浙江银元局后,自德国购置机器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正月开铸。而后来清廷却以各省设局过多,成色重量参差、不便商民使用,荼靡经费,于该年四月下令除特许外均停铸银元,因此其即于是年七月奉旨停工,设备拆运至北京,作为筹办“京局”之用,后京局造币厂在次年毁于八国联军战火。浙江当局因此也没有再继续生产银币。因此“浙江省造光绪元宝”银币实际流传下来的数量相当稀少。
本人三十年前有缘得到一枚浙江省造光绪元宝楷书(缶宝)七钱二分银币,当时不知其价值,近来从网上查询得知其珍稀。该币从网上查询之档案完全吻合,该币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浙江省在尚未筹办好造币厂之前,国内湖北银元局(背面英文证明)代铸样币。该币楷书端庄秀丽、铸工精良,龙图及楷体字口深峻,镜面版底精铸,均匀淡彩银光,精美绝伦。从实物痕迹中可看出当时同批铸品可能销毁(流通过程中无法形成此痕迹),因浙江银元局正式开铸(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没有采用楷体(采用“魏碑”字体)。从实物中看出该币银色滋润,光泽柔软,声音脆而洪亮,柔和悦耳,余音悠长,淡淡墨色呈油汗状物包浆,层次色泽十分丰富,流通磨损痕迹自然,边齿规整均匀,齿内包浆十分明显,币面币背机铸纹(特别是“江”字周围机铸纹理)清晰可见。该币正面整体金黄色(镜面版底精铸)呈样币形式,而反面色泽并不匀称则以普通流通币形式出现,因浙江银元局当时只需正面币模(样币正面即可,后面来历说明)。该币因何原因流落民间不得而知。直径,厚度,重量克。
结论:由于筹建较迟,浙江省在尚未筹办好造币厂之前,委托湖北银元局试铸了该款(楷体)样币,浙江银元局打破了各省千篇一律、千钱一面(楷书体)样式,选择了“魏碑”字体。注“魏碑”版的由来(即浙江光绪银币由来):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1897年1月),浙江巡抚廖寿丰请准后向德国购置机器,订购设备时包括样币和模具(二十三年浙江省造,来自德国奥图·拜赫厂档案揭露),由于交付时(奥图·拜赫厂档案记录:1898年2月16日即光绪二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交付)正面币面上所标示的“光绪二十三年造”与实际年份不符,故正面币模弃用。浙江银元局需要正面币模(背面币模随德国设备而来),只好委托当时国内铸模工艺比较成熟的湖北银元局设计,而湖北银元局只是将自己的正面币模去掉“湖北”加“浙江”并铸成样品呈浙江审核(即:背面无作用,只是镶配上去才能铸成正面样品),浙江银元局审批未通过,重新要求湖北设计另外一种款式(“魏碑”字体,见:2015-07-19,新浪博客深谈『1899年浙江省造魏碑体光绪元宝库平七钱二分银币试铸样币』的特征及防伪设计)。最终正面采用湖北“魏碑”模具,反面采用德国“二十三年造背面”模具。(见2018年5月30日,孙浩:【史海钩沉】浙江“二十三年”与魏碑版光绪元宝银币)
(本图片本人实物拍摄并填补了百度百科“浙江省造光绪元宝缶宝七钱二分”空白)
摘自网上各位专家对该款国产样币的评论:这枚浙江省造光绪元宝整体呈金黄色,熠熠发光的钱币造型给人一种贵族之气,也同时展现出它距今年代的久远。钱币的设计非常精致,不仅图案保存完整,刻字还异常的清晰,这在当今的钱币市场中已经变得并不多见,小而精的造型更是让众人大开眼界。楷体字磅礴大气、镌刻细腻、分布匀称、字体清秀挺拔、笔画刚劲有力,端庄秀丽、犹如石碑。整个币面的造型非常和谐美观。背面中央精刻着全身舞动的飞龙,神龙目光炯炯有神、身姿娇健、霸气威武、纹路清晰、如刀刻所成。整器历史留来的沧桑感清晰可见,品相完好、币面干净、字迹清晰、色泽温润、包浆纯正、小巧别致、异常精美,具有非常高的艺术观赏价值、考古价值和收藏价值。
关于揭开“浙江楷书版银币”谜底的来由:浙江“楷书”如此,本人百思不得其解,近来看到2018年5月30日孙浩:【史海钩沉】浙江二十三年与魏碑版光绪元宝银币的文章,才解开谜底,而此币图册2018年5月30日之前已上百度(6月17日更正为1898年)。
关于“浙江楷书版银币”改刻问题的释疑: 改刻必有痕迹,流通币与样币不同(样币版底为镜面Proof),还可用高倍放大镜检测或用超声检测字体内部结构,再说改刻者也不可能改刻如此无隐蔽、离谱的东西。而该币正面版底为镜面Proof、“江”字周围机铸纹理、包浆、秀丽字体都证明是原币无疑。
我也发现这个问题了 我买的是中国收藏 钱币刊 网站上不去 刊号查询没有 好像这个杂志不正规 我也很纳闷 你还是给别的杂志投稿吧! 估计没法联系
做自媒体,月入过万真真切切。短视频内容创作就是个不错的途径,一边可以记录自己的生活,一边赚钱,而且细分领域也多,才艺类的,技术流的,日常分享还有小程序推广之类。反正不用成本的,混个奶茶钱还是可以的。但是事实上,如果你的本职工作隔十万八千里,想到写文章就吐的那就真的是浪费时间了。我以前本职工作写文章,在打理其他平台,要写文章的时候都要想到头秃,更不要说那些除了聊天就不接触文字的人了。排版、找素材、写文章、前期投入的时间精力,这些都是很头秃的,如果完全不懂的,最大的收获可能就是焦虑和黑眼圈了。后来在优享代这个公众平台上系统的学习了一下这些排版,剪辑干货视频,后来效率事半功倍了
读者,那是杂志社吧。报社的稿费普遍偏低。杂志社的会多。一般,韩式文杂志,是30块钱到8块钱之间;中式校园,是40到100之间;古代爱情的,都是80千字了;这得看杂志的发行量以及杂志读者的年龄层了。读者原创版本是500块钱千字。不知道现在涨了没有。推荐,好像是50千字。这个,不是很确定。但是二手的稿费都不错。感觉你一个是写人文的吧,那推荐你写《格言》《意林》类的。稿费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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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设计我来写
婚姻是家族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极为重视。《易�6�1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夫子;与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措)”《礼记�6�1昏义》:“婚礼者,礼之本也”;“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这种观念反映了古代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的习俗,婚姻主要被作为可以祭祀祖先、延续后代的手段。 后世儒家经典记载了西周时期贵族的婚姻状况,当然这种状况已经被理想化了,但它仍然对后世的法制和观念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因为西周时期去古不远,许多部族和地区在不同程度上还保留着氏族时期的一些婚姻习惯。《周礼�6�1媒氏》里说,在仲春时候,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和私奔,国家并不禁止。《诗经》里也有许多反映民间男女自由恋爱的诗篇。近世有学者指出,一直到汉代以前,在燕、赵、中山、政、卫、齐、楚等地区,还盛行着各种非礼制的婚俗。因此,在西周时期的平民生活中,婚姻方式还是相当自由的。我们这里所谈的只是儒家经典所记载的贵族婚姻状况。 据记载,西周时期就有了掌管婚姻事务的机构——媒氏。《周礼�6�1地官�6�1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就是判合,男女相匹配。可见,媒氏就是婚姻管理机关。
那同学,你这个是多长的篇幅
中的人身地位低下,并且封建的礼法还从财产权利方面对妇女进行各种限制和剥夺,中国古代历代封建法律都否认妻子的财产继承权,如明、清律均规定:“妇女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份,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反之,妻子故后遗留财物当然归夫所有。妻子的携入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夫。这更从根本上巩固了夫权统治,剥夺了妇女的社会地位。第四,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封建家庭是家长制度的家庭、一家之内,子必从父,弟必从兄,妻必从夫,全家都必须服从家长,即所谓“家事统于一尊”,封建孝道是亲子关系的最高准则。“父为子纲”是“三纲”之一,父权和家长权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子女不仅要服从父母而且还要受到其他尊长的支配。父母对子女的权力由父亲集中行使,母则是:“亲而不尊”,这些权力包括主婚权、惩戒权等。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都得不到来自法律的保障。宗法家族制度还十分强调男女、嫡庶之别,子和女的家族地位很不平等。庶子、庶母的地位远较嫡子、嫡母低下。父权很大,处在保护权下的子女,对父母有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这样,子女的权益普遍的被漠视。“父为子纲”被奉为天经地义,这为维护封建的宗法统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父子之亲成了君臣之义的缩影。一家之内,“父叫子亡,了不得不亡,”一国之内,“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家国一体。子女违反教令,族规国法,惩罚很严酷。以至父母、尊长对子女、卑幼滥用权力的事例屡见不鲜,却得到法律的容忍和保护。封建统治阶级正是用这种家长专制的方式,维护了封建宗法,社稷一统。第五,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男子专权离婚。在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下,对离婚的限制是很严格的,离婚权主要属于男子和男家。妇女则处于无权的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言“一夫一妻制家庭和对偶婚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婚姻关系要坚固得多。这种关系现在已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这时通例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弃他的妻子”④在整个古代,离婚是不自由的,对妇女来说更是如此。离婚是丈夫是特权,妻子是无离婚权利可言的。我国古代的礼法中有关离婚的规定,就是这方面的明显例证。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有“出妻”,“和离”及“义绝”,“出妻”亦称休妻,是中国古代最常见的离婚方式。出妻的理由有七项、被称为“七出”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限制离婚,古代礼法还设有例外情况,称“三不出”,即“尝更三年丧不出”“贱取贵不出”,“有所受而无所归不出”,⑤唐律规定:“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但妻子“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义绝,就是古代的一种强制离婚制度,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双方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事件,经官司处断后,便认为夫妇之义当绝, 双方必须离婚。这是男女不平等的反映。实行义绝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的伦理纲常和宗法统治。义绝与出妻不同,“七出”是于礼应出,于法可出,而非必出。该当义绝而不绝者,则须依律科刑。如唐律规定:“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和离是古代的一种协议离婚制度,相当于近世的两愿离婚。如唐律规定:“若夫妇不相安谐而和离婚,不坐”。这看起来似乎公平,可是由于妇女受到封建礼教的严重束缚,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低下,所以很难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夫和离,愿不愿离婚仍取决于丈夫,有时,妻犯“七出”之条,夫家不愿“家 丑”外扬,便采用和离的方式将其休弃。在这种情况下和离往往成了出妻的别名。除以上三种方式外,我国历史上不同时代的封建法律还有基于特定事由向官府呈诉离婚的规定。例如,男方据以诉请离婚的原因是:“妻背夫在逃”,“妻殴夫”,“男妇虚执翁奸”“妻杀妾子”,“妻魇魅其夫”等,女方据以诉请离婚的原因是:“夫抑勒或纵容其妻与人通奸”,“夫逃亡三年以上不归”,“夫殴至折伤以上”,“夫典雇其妻”,妻因受夫之祖父母,父母非礼相殴至笃疾”,“夫强奸妻前夫男妇或前夫女”“翁欺奸男妇”⑥等。从这些离婚的理由,也可看出男女的不平等,以女方的理由之一为例,“夫殴妻至折伤以上”方可离婚,而男方的离婚理由“妻殴夫”男方即可提出离婚。中国古代这种关于离婚的礼法规定,明显的使男子处在一种有利的地位,妇女则处于被动地位,从而维护了封建的夫权统治、伦理纲常。以上中国古代的婚姻法的特点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必然产物,它的经济根源是地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小生产经济;它的政治根源是封建国家所实行的宗法统治;它的思想根源是反映封建经济、封建政治要求的封建伦理观。男女、夫妇、亲子、尊卑、长幼、家长和亲属间的种种不平等的关系,无非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等级关系在婚姻家庭领域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女子完全的受这四种权力的支配。而婚姻法是以封建的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的,又受着封建四权的联合支配。第六,中国古代的婚姻法在表现形式上的特点是详于礼而略于法,在奴隶社会中,婚姻关系主要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礼,以及为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来调整的。有关婚姻家庭的礼,实际起着法的作用。到了封建社会,调整婚姻关系的方式是礼、律并用的。如汉朝的《九章律》中有“户律”一章,用以规定婚姻、户籍等。三国,两晋、南北朝上承汉制而有所损益。魏律和晋律中均有“户律”。北齐律以婚事附于户,改称“婚户律”。北周律中则分设“婚姻 ”,“户禁”两篇。隋朝的《开皇律》将婚、户二律合而为一。唐朝的婚姻家庭立法,在古代的婚姻家庭立法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永徽律》中“户婚”的有关规定为后来的历代封建王朝的婚姻家庭立法提供了蓝本。宋、辽、金、元各代的法典中均有关于户婚的内容。除律外,封建王朝的户令和后期与律并用的例,对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需要提出的是,“律”中所规定的,主要是那些与刑相关,即一旦违法,便处以刑罚的问题,其它事项一概委诸与礼
中国汉族传统习惯,结婚时要贴红对联,戴红花,新郎新娘要披红挂彩,故称为“红事”。人死了,其子孙要披麻戴孝,一律用白布,故称为“白事”。红白喜事的操办由于民族风俗的不同而异。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移风易俗,红白喜事的操办也已大大从简。 1.婚姻习俗我国婚姻习俗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特别经过封建时代的演变与丰富,形成一整套婚俗规范。婚姻习俗直接受婚姻制度的影响,我国由于多民族及其社会发展不平衡,在婚姻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众多的婚俗形式,有些婚俗至今都还存在一定影响。就我国民族的婚俗现状来看,我国婚姻目前至少有以下几种礼仪,即求婚、合婚、相亲、订婚(过小节)、完聘(过大节)、定婚期、迎聚、拜堂、婚宴、合卺、闹房、归宁。这些程序联系起来构成了完整的婚礼。 2.丧葬习俗人死为丧,为死者举行一定的安葬仪式称为葬。不以礼仪的葬叫做埋。丧葬礼简称丧礼、葬礼。丧礼的程序一般有停、奔丧、挂孝、坐夜(守灵)、入殓、吊孝、出殡。葬礼有集体葬、合葬、迁葬、蒿葬、水葬、风葬、悬棺、洞穴葬、火葬、土葬、天葬等。现代丧葬礼仪有下面一些具体礼节:成立治丧组织、发讣告、赠挽联、唱挽歌、献花圈、戴黑纱白花、守灵、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致悼词等。
同学,我不清楚你们最近学习的重点,我想还是你自己找资料写的会更好一点~要侧重你们老师最近讲的重点。我能帮你的是,建议你去 中国知网上 搜“中国法制史”有关的已发表论文,找其中的精华为你所用~
法制史方向的:1, 中华法系基本特征分析 2, 中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研究(可具体到一个朝代) 3, 中国古代法典编纂技术研究等等婚姻法的话题材会更广点
关于法的起源的起源的论文。”(恩格斯:《论住宅问题》)这段经典词句被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对法的起源问题的最早表述,更后的马克思关于摩尔根《古代社会》的笔记和恩格斯《家庭、私有者和国家的起源》,只是对法的起源进行了更为系统和完整的表达而已。我想,几乎不需要引用什么著作,就可以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举出一个众所周知的知识点,那就是关于法的起源的经典词句:“在社会发展的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的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恩格斯:《论住宅问题》)这段经典词句被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对法的起源问题的最早表述,更后的马克思关于摩尔根《古代社会》的笔记和恩格斯《家庭、私有者和国家的起源》,只是对法的起源进行了更为系统和完整的表达而已。《论住宅问题》的三篇文章由恩格斯写于1872年5月至1873年1月。所以,有不少人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起源的观点的诞生时间是该时间,而诞生地就是《论住宅问题》,――《论住宅问题》就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的法的起源的起源。但,恐怕不是全然做上解。《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商品和货币”中第二章“交换过程”有如下交代:“直接的产品交换一方面具有简单价值表现形式,另一方面还不具有这种形式。这种形式就是x量商品A=y量商品B。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在这里,A物和B物在交换之前不是商品,它们通过交换才成为商品。使用物品可能成为交换价值的第一步,就是它作为非使用价值而存在,作为超过它的所有者的直接需要的使用价值量而存在。物本身存在于人之外,因而是可以让渡的。为使让渡成为相互的让渡,人们只须默默地彼此当作让渡的物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作独立的人相对立就行了。然而这种彼此当作外人看待看待的关系在原始共同体的成员之间并不存在,不管这种共同体的形式是家长制家庭,古代印度公社,还是印加国,等等。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它们交换的量的比例起初完全是偶然的。它们能够交换,是由于它们的所有者彼此愿意把它们让渡出去的意志行为。同时,对别人的使用物品的需要渐渐固定下来。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从那时起,一方面,物满足直接需要的效用和物用于交换的效用的分离固定下来。它们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交换价值分离开来。另一方面,它们相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它们的生产本身决定的,习惯把它们作为价值固定下来。”(《全集》一版第23卷,第105―106页)可见,马克思在探讨商品交换的起源和发展的时候,实际上蕴含了法的起源的观点。即在共同体存在的末期,商品交换已经开始出现:最初,只是商品所有者的个人意愿,后者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化和秩序化,最终导致“交换的不但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其实,只要稍作思考,这里的“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即具有了法律的雏形概念,也可以说是法的起源的解说。如果再对照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就法的起源的论断而进行阅读,相信可以看到二者之间的“一脉相承”。只不过唯一的区别,就是后者的用语更加明确而已。《资本论》的第一卷写于19世纪的60年代,《论住宅问题》则形成于70年代。――换句话说,《资本论》在《论住宅问题》之前。那么,关于法的起源的观点,应当诞生在《资本论》中,而不是《论住宅问题》。所以,较为谨慎的观点,可以认为《资本论》首次阐发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法的起源的观点,《论住宅问题》则是给予了更加具体的明确说明。这就是我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法的起源的起源的理解。
驳论是就一定的事件和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见解或主张。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论点有三种形式:①直接驳斥对方的论点。先举出对方的荒谬论点,然后用正确的道理和确凿的事实直接加以驳斥,揭示出谎言同事实、谬论与真理之间的矛盾。有的文章,首先证明与论敌的论点相对立的论点是正确的,以此来证明论敌的论点是错误的。②通过批驳对方的论据来驳倒对方的论点。论据是论点的根据,是证明论点的。错误和反动的论点,往往是建立在虚假的论据之上的,论据驳倒了,论点也就站不住脚了。③通过批驳对方的论证过程的谬误(驳其论证)来驳倒对方的论点。驳倒了它的论证中关键问题,也就把谬论驳倒了。驳论文的驳法有三种: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反驳论证相对于前两者更高了一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