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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为主题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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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为主题的论文

\\世界人口问题论文 (地理小论文) 一、影响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 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对人口自然增长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决定了人口的增殖条件和生存条件,通过改变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来影响人口的自然增率。一般情况下,当人口数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时,人口自身的再生产必将会刺激;当人口数量超越了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消费总数后,人口自身的再生产必将受到遏制。在现代生产力水平下,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往往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下降。经济因素对人口机械增长也有重要影响。通常情况下,经济发达或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对人口具有一种吸引力和凝聚力,人口机械增长为正值;相反,经济落后或经济发展速度缓慢的地区,对人口会产生一种排斥力和离散力,人口机械增长一般为负值。 文化因素: 这一因素更多地影响着人口的自然增长。随着科学文学水平的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趋于下降,现代社会里这一趋势尤为明显,其表现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人们接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平均婚龄也会相应推延;二是科学文化水平愈发达,人们的生理知识、育儿知识、保健知识就愈丰富,促成婴儿死亡率降低;三是人们的科学文化水平愈高,就愈加注意自身及其后代各项素质的提高,少生优育,把有限的收入用于将子女培养成具有更高科学文化素质的现代人。 医疗卫生因素: 医学的进步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对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有着直接影响。首先,它使得因各种疾病致死的死亡率下降,从而降低人口死亡率,延长人口平均寿命;其次,它对控制生育和实行优生优育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世界人口分布 人口地理分布是人口增长过程在空间的表现形式。它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即深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更受制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 世界人口分布不平衡 由于世界各国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因而人口的地理分布是不平衡的。世界人口空间分布分为人口稠密地区、人口稀少地区和基本未被开发的无人口地区。据统计,地球上人口最稠密地区的约占陆地面积的7%,那里却居住着世界70%人口,而且世界90%以上的人口集中分布在10%的土地上。人口在各大洲之间的分布也相当悬殊。欧亚两洲约占地球陆地总面积的,但两洲人口却占世界人口总数的%。尤其是亚洲,世界人口的60%居住于此。非洲、北美洲和拉丁美洲约占世界陆地面积的一半而人口尚不到世界总人口的1/4。大洋洲陆更是地广人稀。南极洲迄今尚无固定的居民。欧洲和亚洲人口密度最大,平均每平方公里都在90人以上,非洲、拉丁美洲和北美洲平均每平方公里在20人以下。大洋洲人口密度最小,平均每平方公里才2.5人。世界人口按纬度、高度分布也存在明显差异:北半球的中纬度地带是世界人口集中分布区,世界上有近80%的人口分布在北纬20°~60°之间,南半球人口只占世界人口的11%多;世界人口的垂直分布也不平衡,55%以上的人口居住在海拔200米以下、不足陆地面积28%的低平地区。由于生产力向沿海地区集中的倾向不断发展,人口也随之向沿海地带集中。目前,各大洲中距海岸200公里以内临海地区的人口比重,已显著超过了其面积所占的比重,并且沿海地区人口增长的趋势还会继续发展。从国家看,情况也是这样。目前世界上约有20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人口1亿以上者有10个国家,它们是中国、印度、美国、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联邦、巴西、日本、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和孟加拉。这10国人口总数共有亿多,约占世界总人口的60%。此外,世界上还有一些人口非常少的国家,如瑙鲁(0.7万人)、安道尔(5万人)、圣马利诺(2.3万人)、摩纳哥(3万人)、梵蒂冈(1380人)。从各国人口密度来看,摩纳哥的人口密度最大、每平方公里达2万人,新加坡4300人,梵蒂冈1920人,马尔他1110人等。世界人口密度最低的国家有法属圭亚那(1人)。蒙古(1人)、纳米比亚(2人)、利比亚(2人)、毛里塔尼亚(2人)、冰岛(2人)等。 人口越来越向城市集中 近代以来,世界人口越来越向城市集中,使全球人口分布表现出大小不等的一些密集的点。进入90年代,全世界总人口中已有49%以上集中于城市。 世界人口最稠密和最稀少地区 从人口地区分布图上能确切地反映出人口的实际分布状况。世界人口分布最稠密的地区有如下几类:①沿海沿湖的平原地带。特别是一些海岸线比较曲折、具有优良港湾地区,或某些大河入海口处。如亚洲大陆东部沿海区、南亚沿海区,欧洲波罗的海沿岸区,大西洋沿岸、地中海沿岸、非洲几内亚湾沿岸区,美国大西洋沿岸波士华地区,佛罗里达和墨西哥湾沿岸区、太平洋沿岸加利福尼亚、西雅图—温哥华(加)地区,五大湖地区,巴西——委内瑞拉沿海区,阿根廷——乌拉圭沿海区,智利——秘鲁沿海区、澳大利亚东南部沿海区;②流入三大洋的一些大河的中下游平原地带或河口三角洲地区。亚洲东部、南部尤为突出。③若干温带和热带的岛屿和半岛上。岛屿四面环海,半岛三面环海,若位置适中,并兼有优良港湾,则往往成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④内陆某些矿产资源丰富的地方。由于矿业开发,以及修筑铁路和公路,随之成为工业中心而形成一个城镇集团;⑤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某些内陆高原上。由于地势较高,没有平原或低地区那样炎热和潮湿,危害人们健康的热带疾病也大为减少,如墨西哥高原、巴西高原、秘鲁高原、东非高原等地;⑥沙漠中的绿洲地区等。世界人口非常稀少地区的有以下几类:①两极圈以内地区;②北半球北纬50度至北极圈之间广大的原始森林地带;③回归线附近和温带大陆内部的沙漠、戈壁地区;④热带雨林区;⑤高山地区。 三、人口增长的重要原因 马克思的人口论认为,人有两重性。人一方面是消费者,另一方面是生产者。人作为消费者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都要消费生活资料;人作为生产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首先要具备一定的年龄条件,老人和小孩只能作为消费者,不能作为生产者;其次,要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残废的人、有病的人都很难成为生产者;再次,人作为生产者要占有或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此外,作为生产者还必须掌握一定的生产经验和生产技术。所以人口增长要与物质资料增长相适应,如果做到这点,无论是人口多,还是人口少,都对生产有促进作用。如果人口增长大于物质资料的增长,一部分过剩人口无法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将从生产者转变为消费者,这将加重社会负担;如人口增长慢于物质资料的增长,一部分生产资料将无法与人口相结合,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同样会影响生产发展。所谓人口问题就是人口增长与物质资料的增长不相适应并且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增长速度。马克思认为,通过人口自我调节,人类完全能够使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生产相统一。 所以现在人们应该有计划的生育,使世界人口与自然和社会相协调。

城市农民工、流动人口与社会发展 十几年来,城市农民工、外来工、流动人口已经逐渐成为城市生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群体,城市中的众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中的众多制造业、服务业工作是由这个群体完成的。虽然他们在城市中并不居于核心地位,客观地说他们只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但是,毋庸置疑,城市农民工、流动人口的问题,意义却极为重大。它涉及未来50年中国社会能否持续发展、经济能否持续增长和社会能否长治久安的基本问题。 近代以来,大规模的城市化现象发端于工业革命。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大规模的使用机器的生产活动,要求劳动要素相对集中,再加上工业区域劳动市场价格的吸引作用,造成了农村人口向某些中心区域的迅速集中。人群的集中也带来了市场活动、商业经营以及服务业的发展,人群集中本身也创造就业机会。上述诸种因素的相互影响,使得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以及所谓“现代化”成为同样的一个历史进程。这样,在将近200年的时间里,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实现了“城市化”,即多数人口形成了聚集居住的格局。20世纪中叶,一些西方国家的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比例分别为:美国72%,英国87%,联邦德国79%,荷兰86%,加拿大77%,澳大利亚83%。 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中叶,由于受到世界列强的侵略,以及受到军阀割据的困扰,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十分不均衡,有些地区,比如上海,城市迅速扩张,另一些地区则完全处在工业化的进程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城市布局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划。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建立了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使得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更有甚者,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实行的是“反城市化”战略,即大规模地将城市人口迁往农村,比较典型的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市民返乡,干部下放,等等。由于中国的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这样,到了改革开放以后,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就呈现出一种突然爆发的局面,而没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由此可以看到,由于矛盾长期积蓄,中国城市化任务的压力就显得无比沉重,需要在短期内解决长期积蓄的问题,出现了短期内城市化需要加速发展的局面。显然,这会带来新的发展上的不协调。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一。 迄今为止,中国社会是一个差异性极大的社会。此种差距已有长久的历史,今日中国社会的突出问题之一,仍然是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同处在一个历史时期,既有非常原始的农耕社区,也有达到欧美水平的后工业化发达社区,比如上海的浦东社区。差异如此悬殊的社会结构,在世界上并不多见。一般说来,城市的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等,都是农村所无法比拟的。尤其是中西部落后的农村与东部一些发达的城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以城乡居民的消费差异为例。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城市居民消费水平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倍数大约为-倍,20世纪80年代初期和中期,城乡经济差距曾经有所缩小,从指标上看,降到-倍。但到了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此种差距又有回归的趋势,即城市居民消费水平为农村居民的-倍左右。90年代中期,差距扩大到-倍,到了90年代末、21世纪初叶,两者的差距更扩大到了超过倍的水平。城乡之间的巨大经济差异,是导致农民大量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基本动因。 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大,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城市化就处于不同的阶段。一些发达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广州,已出现了生活富裕起来的阶层从城里向郊区迁移的趋势,也就是说,进入了城市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市郊化阶段”。然而,绝大多数地区,却仍处在第一阶段,即人口由农村向城市集中的阶段。由于不同发展阶段同处于一个历史时期,这样,政策上就无法统一,顾及了第一阶段的对策,必然就与进入了第二阶段的对策相忤逆,反之亦然。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二。 此外,根据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国内地人口总数已达亿,即使按照较高的指标计算,城市人口也仅占到总数的%,这样,即使达到不太高的标准:60%的人口城市化,也面临着完成3亿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任务。如此巨大人口的城市化,在世界上是没有先例的。这不仅面临着城市多方面设施的投资与建设任务,而且还面临着使数亿人改变生活方式的艰巨努力。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三。 现阶段我国的城市化战略问题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采取的是一律严格控制的对策,即在对策上不鼓励任何一种城市发展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采取的是鼓励发展小城市战略,同时,对于大城市和中等城市的正式居民人口仍然实行比较严格控制的做法。当然,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放开了暂住型的流动人口,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因此,实际上,农民工还是更多地流向了大城市。 户籍制度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的分析 像中国这样实施严格户籍制度的国家在世界上是很少的。为什么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要建立起严格的户籍制度呢? 户籍制度在当时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对策。从本质上看,户籍制度是一种“社会屏蔽”制度。其核心是在为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资源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秩序。1949年以后,我们曾尝试了打碎阶级的实验。先是在50年代初进行了土地革命。接着,在1956年实行了城市私营经济的改造。到了50年代中后期,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经济意义上的阶级关系了。从法律上说,财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了。然而,全民所有与集体所有究竟应该怎样实现,却是件难事。因为,财产、资源的分配需要一定的规则或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起一种社会屏蔽的机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户籍制度便应运而生了。该制度将人口的大多数限制在农村,仅允许居住在城市的人享有城市的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城市和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的基本倾向就是试图最大限度维持较多农村人口和较少城市人口的格局。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放松了对于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限制,加之产权、文凭、技术证书等作为社会屏蔽和筛选的功能越来越突出,户籍制度的社会功能已经大大削弱,中国才开始从人口的城乡逆向流动,转变为城市化的正向流动。尤其是在1982年以后,由于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允许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的经济政策,农民工流入城市骤然增多,从此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民工潮。 从宏观结构的角度看,大量农民工的流入城市,表现为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重大变迁。农民工的流入城市并不是政府计划运作的,而是农民工自主的一种选择。对于农民工的流动,我曾在四川、重庆地区十余个县对于外出农民工的家庭做了问卷调查。从调查中可以看到,农民工在市场流动中实现的劳动力配置,确实与政府、单位的计划管理没有太大关系,政府组织的流动仅占3%,而90%以上都是农民工自己或亲友运作的。 在市场环境下,劳动力流动有两条基本规律:第一、劳动力总是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入价格高的地方;第二,流动人口的经济活动能力高于流出地人口的平均水平。我们的调查数据印证了这两条定理。首先,我们发现,远距离迁移、到本省以外去打工的占大多数。我们知道,四川、重庆位居我国西部,而收入较高的地区大多在东部沿海、所以,多数人为追求高收入,自然是远距离外出。对于此数据的进一步分析证明,外出地点排在第一位的是广东,可见是经济规律使然。 其次,流出的人口多是具有较强经济活动能力的,这一点在年龄结构上展现得一目了然。35岁以下的外出农民工占到总数的88%,所以说,外出的几乎都是高能量的劳动力。所以,在国内的招工告示中,我们常常看到对于应聘条件的限制,如“年龄在35岁以下”等等,这种对于年轻劳动力的规定,在全世界其他国家很少见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外出劳动力的年轻特点。 所以,市场配置的结果是将十分有活力的年轻劳动力与资本密集的东部沿海区域相结合、与投资高度密集的城市区域相结合,此种结合的结果,当然会创造较高的效益。 采用市场手段配置劳动力当然也存在不少问题,比较典型的问题就是,大量高素质、高经济活动能力的劳动力流入了收入较高的城市地区,从而使得农村中出现以老人、儿童、妇女居高的人口结构问题。但是,反过来看,如果产业的升级、经济的跃进已经使得资本聚集到了沿海地区和城市地区,那么,远离资本的劳动力既不能获得收入也不能创造效益,我们确实没有道理让强壮劳动力呆在农村守穷,所以,不流动反而是对谁都不利。 关于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 在市场条件下,市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是优胜劣汰,于是,市场形成的第一次分配往往非常残酷,即优胜者与失败者之间形成巨大差异,优胜的企业可以成为亿万资产的集团,失败的企业则一文不名,甚至宣布破产。然而,在市场体制下,分配绝不是仅仅通过这样一次环节,而是要经过多环节的再次分配。比如,税收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社会福利制度、贫闲线制度、医疗保障、失业救济制度等等。在再次分配的多环节中,比较多的是体现出分配结果上的公平因素。 然而,当我们考察流入城市的八千万到一亿农民工时,我们却发现无论在初次分配环节,还是在再次分配环节和多次分配环节,城市农民工均处于不利的地位上。以往多次调研证明,相对于农民工所付出的劳动而言,农民工的收入是较低的。在不少国营工厂里,农民工的收入,仅相当于正式职工的一半甚至更少。 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所完成的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市场分配的原理告诉我们,在市场分配的体制中,应通过多次分配的途径,使得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得到应有的补偿,这样,在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农村人口流动是中国人口流动的主体,对中国的人口空间格局和区域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农村人口流动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伴随这一过程,农村人口流动日益加剧。农村人口流动的数量多、规模大、结构复杂、原因多样。这种流动给广大乡村造成了严重的治理性困境。

一、农村人口流动的成因分析

(一)农村人口流动的根本原因: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与此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在农村的推广,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率都大幅提高,然而,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多,土地少矛盾也日益显现出来。拿我国的四川省为例,四川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人均面积不到一亩,整个四川省有超过五千万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力每年有半年是空闲时间。除此之外,全国每年还有大批男女青年满十八周岁,加入外出务工队伍,成为新的流动人口。改革开放以来,每年农村大约有一千万的新增劳动力。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

(二)农村人口流动的可能条件:城市建设与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

从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加快城镇建设的速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城市发展的政策,中国的城市化建设全面展开。从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大幅增加,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这就要求有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

(三)经济利益的诱惑是农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力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条件差,经济来源有限,仅仅依靠农业收入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城市的高收入对农村劳动力是极大的诱惑,因此,外出务工成为众多农村劳动力的首要选择。经济利益成为推动农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力。

二、农村人口流动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流动是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变量,农村人口流动在给城市建设及流动着本人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给农村地区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政府必须要对这一社会现象密切关注,如若不然,这些人口的流动可能会对农村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

(一)流动促使“乡政村治”下的“草根民主”逐渐蜕变并引发乡村政权“内卷化”

正常情况下,人口流动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国情的独特性,人口流动并没有给我国社会带来长足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民工潮”逐渐兴起,但这并没有给农村社会的发展带来优势,相反,人口外流的同时,也带走了农村大量的人力、技术和知识。农村人口的流动主要是青壮年的劳动力和高级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想在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推行 “草根民主”,从而达到对乡村的有效治理。然而,由于人口的流动,乡村社会发展中最需要的人才、劳动力以及资金等都随着人员流向了城镇,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国内一些学者通过大量的调研证实,在这些外流的人口中,青年占到了80%以上,农村留下的人口的整体素质远远低于流出的人员。基层民主建设中的“草根”逐渐衰弱、减少,农村“两委”的建设呈现“内卷化”的趋势。

(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并未在人口流动中有所发展,反而造成了农业发展“过密化”

由于农村人口压力过大,农业用地少的原因,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极为有限,仅仅为养家糊口用。对农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必需品,是解决吃饭问题不可缺少的资料,是农民的生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分散的各个家庭,虽说农民的积极性增大了,但是土地更加分散,而且土地流转的难度较大,不利于规模经营的开展。人口的外流也造成了农村土地的大量荒置,很多地方出现了无人耕种的现象,使得农业的生产效率大为降低,严重危及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农村人口的流动加剧了农村留守人员的“相对剥夺感”,使得乡村治理难度加大

研究表明,人口流动有助于流动者本身素质的提高,有助于现代性的增强。农村在流动的过程中,不断接触新的事物,学习新的知识,有助于农民政治 文化 水平的提高。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然而,在我国农村人口流动的过程中,这些有利的因素却没有出现。相反,在人口流动的过程中,留守农村的农民通过各种途径更加感受到城镇居民生活条件比农村优越,生活环境更加好。这些信息使得农民更加向往城市的生活,同时也产生了强烈的不平等感。在农民的眼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差距应该是逐渐缩小的,但事实上城乡的差距却逐渐拉大了,相对的农村的生活水平更低了,期望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无法弥合,这就产生了强烈的“相对剥夺感”。现阶段,由于这种“相对剥夺感”的扩散,在农村引发了不少群体性事件,农民对政府不信任,对政府不满意,这是我国农村地区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乡村治理的有效策略

在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中,想要实现对农村的有效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和乡村的共同努力,对农村现有的资源进行优化组合,政府要不断进行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一)解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促进社会资源的有序流动

城乡对立的二元结构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策略。这个矛盾主要体现在国家在政策制定上的失衡。政府出台的大多政策,都是优先发展城市经济和工业,在资金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但对于农村经济,这种政策倾斜很少,这就导致大量的资本和人力集中在城市,农村发展需要的资源配置十分有限,对农村的发展非常不利。在这种资源都集中在城市的情况下,农村想要发展非常困难,发展空间非常有限,农村经济发展迟缓,经济凋敝,这对乡村的治理非常不利。作为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逐步打破这种政策的不公平状态,加快解构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为乡村的有效治理营造良好的环境。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户籍制度的改革,要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的改革。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使土地的“规模经营”

现阶段,我国乡村治理没有取的成效的重要原因就是弄村土地配置并没有因为人口流动而形成“规模经营”,相反,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土地搁荒、撂荒等现象。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缺乏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在我国农村,依然是通过对单位土地投入劳动力的增加来提高土地的产出,并不是主要通过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来提高产出。所以,政府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步伐。首先,要加快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尽快制定并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流转的途径,使农村土地流转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其次,要设立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乡镇政府可以依托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土地中介组织,管理土地流转,为农村土地的顺利流转搞好服务。最后,明确乡村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地位和角色,搞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农村社会中政治、经济和文化组织建设,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在我国推行的基层民主中,维护社会成员权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是社会组织。组织能够凝聚农民的力量,提高农民意愿在政府政策制定中的地位,保障农民的权利,提高农民的话语权。并且,通过组织,农民的意愿受到政府的重视,这也有利于农民参政积极性的提高,同时,组织内部传播的文明规范、组织成员间进行的技术交流等都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对乡村治理的有效开展有积极的意义。所以,政府应该支持这些政治、经济、文化等组织的建设,通过组织把农民有效的聚集起来,使大家的技术和特长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农民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增强农民参与基层民主的积极性,实现“乡政”和“村治”之间有效的沟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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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晓红.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民[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 钟海,陈晓莉.农村流动人口视阔下的乡村治理困境及对策[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2).

[4] 张志伟,胡石清.我国人口流动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浅析户籍制度改革下的农村人口流动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不断放宽,政治色彩逐渐弱化,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障碍。所以进一步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人口流动,促进城市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户籍制度;制度变迁;社会流动;二元社会

户籍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基本行政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 教育 、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人口流动是人口在短期离开后又返回原居住地的现象,一般指离家外出工作、读书、旅游、探亲和从军一段时间,未改变定居地的人口移动。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也在不断的发生变革,农村人口流动也在逐渐活跃起来,但户籍制度仍然是农村人口流动的户籍壁垒,只有打破壁垒,才能逐渐为农村人口流动敞开大门。

一、 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指新制度的产生、替代或改变旧制度的动态过程。作为替代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更高的制度替代原制度;作为转换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生产过程;作为交换过程,制度变迁是制度的交易过程。

(一)城乡二元框架内户籍制度调整

这一时期主要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始标志,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但也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出现了民工潮,冲击了改革开放以前静态的,二元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首先,在原来二元框架内开始出现户口迁移政策。如国务院1984年发出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凡申请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发给“自理口粮户口薄”,统计为非农业人口。①这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打开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大门,原来的二元户籍制度开始松动。其次,改革户口管理制度,实行户口登记制度。这一时期国家颁布的政策主要有1985年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从此就开始了中国证件制道路,开始对人口实行户口制度、身份证制度、暂住证制度、寄住证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再次,原有户籍制度的政治功能减弱。原有的户籍制度直接与粮油供应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等诸多制度相挂钩,但户籍制度改革将直接弱化这些附加的功能。

(二)逐渐突破二元户籍制度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作为上层建筑的户籍制度也不断的做出改进和突破。第一步是对小城镇户口试行全面开放,不再进行限制。这是国家在从二元户籍制度向一元户籍制度过渡中的必然选择。第二步是不断完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并且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两个类型,一律以“家庭户”、“集体户”进行。

(三)逐渐建设城乡一元户籍制度

这主要是从2002年至今,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需要不断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党的十六大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进一步为建立城乡一元户籍制度指明了方向。这一时间段,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进入大城市,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但各省各城市也应因地制宜。同样国家着力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避免因政策放宽大批农民涌向城市。

二、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现状

户籍制度自被打上政治色彩时,就认为的在农村和城市之间划分出了一条防线,所以户籍制度严重影响了农民人口流动。户籍制度下农民流动也呈现出由固化到逐步流动的一个过程。

(一) 户籍制度改革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的便利

首先,农民可以自由流动,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人口流动更加常态化,人口流动在数量上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质量上更加实现人尽其才,尽其用的目的。其次,户籍制度的政治功能对农民流动影响减弱,农民在流动中更加注重个人利益。最后,户籍制度下各项派生制度对农民流动影响减小。由户籍制度派生的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婚姻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进入城市不再设阻。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起来,主要涌向城市,促进了中国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的放宽对农民、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二)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困境

户籍制度改革虽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困境。首先是城市对农民仍然有排斥心理,这体现在农民工在城市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享受到与城市人一样的权利。其次,与户籍制度一系列配套制度改革未深入,同样对农民造成了困难。如教育上,很多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仍然享受不到和城里孩子一样的教育待遇;在就业方面,大学 毕业 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找工作仍不是很理想,很多单位更倾向于选择城市员工,这样更加方便解决工作住房等问题;在福利待遇方面,农业户口的人在城市里仍然享受不到一些福利政策,如社保,养老 保险 等。所以农村人口流动仍会遇到户口身份的阻碍。

三、 减小户籍制度对农村人口流动影响的对策建议

为推进农村人口流动,推动农村城市化,促进中国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以及特大城市对户籍的限制,逐步对农民开放。这将直接影响农村人口流动趋向,促进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我国的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更加契合。其次,逐步取消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附加功能,这将弱化户籍对人身份的影响和诱惑。再次,加快对户籍制度派生制度改革,消除户籍身份在其他方面的影响,这主要是指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最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户口对农民的诱惑和限制的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经历了僵化到逐步活跃的一个改革过程,这得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一系列农民工潮的冲击。同样户籍制度的改革也放过来促进了农村人口流动和社会流动,促进了我国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对身份的改变,对农村人口流动和农民的社会流动将会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单位:西南 财经 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宜君.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人口流动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2003

[2]赫广义.当代中国户籍制度研究――社会影响、改革成就、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28)

[3]魏万青.户籍制度改革对流动人口收入的影响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2(1)

[4]孙文凯 白重恩.户籍制度改革对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J].经济研究,2011(1)

注解:

①刘宜君.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人口流动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第2页,2003

流动人口经济行为研究论文

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探析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方法。

第五次人口普査的结果显示,xx%的流动人口集中在15——49岁年龄组,这说明育龄人口特别是年轻的育龄人口构成了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的主体。我国当前的流动人口,其群体特征、城市生活环境、制度环境已与以往的流动人口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可称为“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如此大规模的青年育龄人口的乡—城流动,其生育意愿、生育需求和生育行为必将对我国人口的生育率和增长率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及其特点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

在此背景下,我们开展了针对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査与半结构式个案访谈研究。20xx年xx月,我们分别在xx——xx岁居住和停留半年以上的非本地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关于生育意愿的抽样问卷调査,有效样本xx个,回收率为xx%,其中男性占xx%,女性占xx%。问卷调査的基本结论如下:

第一,针对生育数量意愿,平均生育意愿为xx。有xx%的人希望生一个孩子,xx%的人希望生两个孩子,希望生育xx个及以上的比例为xx%,xx%左右的人不想生孩子。

第二,针对生育性别意愿,多数流动人口对孩子没有性别偏好,xx%的人认为应该“顺其自然”,xx%的人希望儿女双全。相对而言,在男性流动人口中,男孩偏好多于女孩偏好;在女性流动人口中,女孩偏好多于男孩偏好。

第三,成本约束、为了孩子成长和情感需要已经成为主导新一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最主要因素。以上结论说明了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呈现出理性的趋势,新型的生育观已经形成。

通过调査问卷的数据结果,我们对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有了更为客观的判断。但是,由于生育意愿属于人们的主观认知和自我判断,因此,要深入了解人们关于生育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真实想法,仅靠问卷调査是不够的。因此,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期间,我们在xx和苏州对xx名18——31岁居住和停留半年以上的非本地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半结构式深度个案访谈,其中男性xx人,女性xx人;未婚者xx人,已婚者xx人。

本研究通过个案访谈,以期深入了解我国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主要特点及其对生育孩子数量和性别的预期,掌握他们生育意愿改变的程度和方式,深入探究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及其改变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城市的社会支持体系和制度安排对流动人口实际生育行为的影响。同时,本研究还试图通过调査流动人口对孩子人力资本投资的需求及其满足程度,来验证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这一趋势的实现程度,以及制度供给和社会环境能否支持流动人口新型生育观念和意愿的实现。

二、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现状。

流动人口一般想生育几个孩子,他们依然恪守传统生育文化的规定而呈现出显著的男孩偏好,还是已经发生了改变?目前的城市生活与社会环境对他们的生育意愿产生了什么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实现基础是什么?在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差距?本文将分别从生育数量意愿、生育性别意愿、外出务工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以及生育意愿的实现基础四个方面,对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做出判断和分析。

(—)生育数量意愿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绝大多数访谈对象对于孩子数量的选择倾向取决于其目前的经济状况。无论是否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当访谈者被问到对孩子数量的预期时,大多会以经济负担和经济压力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很多访谈对象都表达了在目前的生活环境里,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愿望。随着社会转型、经济发展和居住环境的变化,流动人口的生活压力大幅度增加,其中孩子的抚养成本(经济成本、心理成本和机会成本)和城市生活支出(住房、饮食、日常生活物品、教育等)是最为突出的两个方面。所以,在经济收入普遍不高的约束条件下,许多访谈对象认为如果只生育一个孩子,教育资源、物质资源和时间资源都可以集中投入于一个孩子,这不仅有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和今后的发展,而且也能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与负担。我们可以从以下访谈内容中明显感受到这种认知倾向。

1、要一个,一个就好了,经济负担太重。(访谈对象:SMUC1,男,21岁,未婚)

只想要一个孩子。现在的经济条件嘛,社会现实、养育、教育一个孩子都非常难。

2、经济上开支很大,还有教育投入非常大,如果两个的话更麻烦。(访谈对象:SMMI,男,24岁,已婚未育)

虽然被问及如果在计划生育政策放开的情况下是否会改变对生育孩子的数量意愿,有的访谈对象希望可以增至为两个,但是经济压力依然是他们首要担忧的问题,因此在实际的生育行为过程中,他们仍然会根据其经济状况来进行生育决策:

3、计划生育不管,也不要了,负担太大,没精力也没钱。(访谈对象:TMMCC1,男,26岁,已婚,育有一男)

4、富裕的话我会生两个,穷的话我就只生一个。(访谈对象:SFMCO5,女,29岁,已婚,育有一女)

还有一些访谈对象认为精力投入也是决定生育孩子数量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女性访谈对象认为养育孩子需要大量的精力投入,使得她们无暇顾及更多的孩子。

5、—个就够了,多了太累了,照顾不过来。孩子太多就忙不过来了,照顾不好,还影响工作。(访谈对象:SFMCI5,女,27岁,已婚,怀孕)

也有少数访谈对象在面临生育孩子还是职业发展机会的选择时,会明确选择优先发展职业。这表明在城市里生活的流动人口,受到城市社会情境与文化的渗透和影响,也逐渐呈现出城市居民的特点,不仅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随着经济条件变化而逐渐提高,同时,他们也更加强调自我的主体性,关注自我的空间与发展。

6、有机会发展的话我要先发展,不要孩子,比如说有个机会在我面前,那肯定要发展,不选择孩子(访谈对象:TMUC4,男,19岁,未婚)

综合以上访谈对象对于孩子数量的预期,我们发现在孩子抚养成本和城市生活支出不断提高的约束条件下,孩子的质量成为流动人口的首要选择。这说明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的趋势,计划生育政策不再是决定流动人口生育数量决策的主要约束条件。同时,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增加、自我发展需要也成为许多流动人口在生育决策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这反映出在城市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流动人口对自我发展的关注程度,以及对生活质量水平的预期都比以往有所提升。

(二)生育性别意愿。

流动人口对孩子的性别预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访谈结果表明,没有性别偏好、男孩偏好、女孩偏好或儿女双全等其他一些不同性别组合偏好的现象都存在。但是针对性别偏好的访谈调查结果显示,与传统农村生育文化中普遍的男孩偏好明显不同的是,流动人口中女孩偏好大幅度地增加了。

1、性别无偏好。

少数访谈对象表达了对性别没有特别的偏好,他们对女孩和男孩的价值评价没有差别。

现在在农村里,男孩不孝顺的也有的是,女孩孝顺的也很多,其实要个男孩不孝顺的话还赶不上要个女的好,我要男孩女孩都无所谓。(访谈对象:SMUI1,男,21岁,未婚)

2、儿女双全。

希望儿女双全的访谈对象也不乏其人,同时获得男孩和女孩的收益(经济收益和心理收益),满足家庭和自己的不同需求,这十分符合中国人普遍希望两全其美的心理特征。

最多要两个,一男一女最好,能够儿女双全。(访谈对象:TMMS,男,25岁,已婚未育)

3、男孩偏好。

—些访谈对象认为农村里男孩偏好的`传统观念对自己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虽然居住在城市社区,但是由于与农村社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性别偏好取向依然存在于在城市里工作的流动人口中。但是,就整体而言,男孩偏好观念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显有所降低。

农村都这样,你要是都是女孩,别人会瞧不起你。(访谈对象:TMUS1,男,23岁,未婚)

我喜欢男孩子,女孩子长大了就结个婚,带个孩子,伺候公公婆婆。没什么出息。(访谈对象:TMMC,男,24岁,已婚未育)

4、女孩偏好。

很多访谈对象都表达了倾向于生育女孩的意愿,这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出发点:一是相对于男孩,养育女孩的经济成本更低,例如不需要给女孩准备房子、养女孩更为省心等等;二是在某些方面,女孩的收益高于男孩,如女孩更为孝顺、体贴,女孩子更容易找到工作等等。在未婚、已婚未育和已婚已育的访谈对象中都有人具有显著的女孩偏好。

我想要女孩,女孩不用给她买房,我要生个男孩还得给他准备房子。(访谈对象:SFU02,女,19岁,未婚)

想要女孩。女孩贴心,而且女孩吧,也省心一点,男孩太调皮了。(访谈对象:SFUI3,女,25岁,未婚)

根据访谈调査结果,与生育数量期望明显受到经济状况影响相比,生育的性别偏好并没有一个清晰的主导决定因素。换言之,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性别的认知取向与行为结果的因素是非常复杂和多维的。一方面是传统的男孩偏好观念,另一方面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女孩价值的普遍提升,尤其是城市社会中女孩价值实现途径明显增多等因素,共同作用于流动人口的认知与决策过程,使其在生育性别选择中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总之,虽然各种因素的多重影响造成了性别偏好组合的多样化,但是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更为理性的一面,他们对女孩的价值判断(资本收益和心理收益)已经更为客观和理性。

(三)外出务工经历对生育意愿的影响。

访谈结果表明,虽然流动人口仍保有传统的生育文化特征,但通过与那些没有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村居民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外出务工经历对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现代生育文化正在逐渐改变流动人口的认知与生育行为模式。他们已经不再单纯的追求孩子数量,也不再一味地只想生育男孩,而是更加趋于理性地结合自己经济收入和发展状况,通过对男孩和女孩在人力资本投资、价值实现及实现途径等方面的客观比较,来做出生育决策。

我家乡还是比较重视男孩,我感觉我的思想方面改变了,打工经历改变了一些想法。如果你没有到外面看看的话,就会听家里的安排生个男孩。但是你出来仔细一看,你就会改变一些想法。(访谈对象:SMUC1,男,21岁,未婚)

同时,相对于农村社区,城市社区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松散,个人生活空间相对扩大,隐私权能够得到一定的尊重,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流动人口的生育压力(如生男孩家庭才有面子)得以缓解的现实基础。正是基于城市社区居住环境的特点,才使得流动人口在进行生育决策时,能够更多地关注经济状况而非生育文化的制约。

在家乡一定最好有个男孩,那边生男孩感觉名声上会好一点,生个女孩好像会被人笑话似的,在城市这边生活就无所谓了。(访谈对象:SFMCO8,女,29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城市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产生了影响。城市融入过程不仅让他们改善了物质生活水平,也改变了他们所秉承的传统生育文化,为生育意愿的转变构建了良好的支持环境。

(四)生育意愿实现的现实基础。

生育决策受到一系列直接因素(生育成本、孩子的教育成本、父母的机会成本等)和间接因素(包括住房、看病等在内的城市生活支出)的影响。因此,如果流动人口的城市社会融入程度不高,制度供给缺乏或政府角色缺位都会直接作用于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难以实现。本文从以下三方面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现实基础进行分析。

1、农村社区对流动人口依然具有很强的影响。

虽然居住在城市,但是流动人口与迁出地的农村社区仍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传统的农村生育文化对流动人口的压力依然存在。我们发现不少调査对象都处在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两种不同生育文化的双重影响中,有时候,他们必须在两种文化所产生作用力的夹缝中进行决策。以下访谈记录就能够准确地反映出这一困境。

我自己不怎么特别想要男孩。但是怎么说,我百分之六七十想要男孩,主要是想到我老公家的情况嘛,要传宗接代,……主要是老人给的压力。(访谈对象:SFMCO8,女,29岁,已婚,育有一男)

通过以上访谈,我们可以推断由于受到长辈、以及与农村社区之间的各种联系等外界因素的影响,那些具有现代生育观念的流动人口中的未婚者和已婚未育者,其目前的生育意愿和以后的实际生育决策及行为之间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2、对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对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访谈对象大都希望孩子能留在城市里接受教育,并希望孩子今后能立足于城市得以发展。城市的教育体制、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与机会要远远优于农村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普遍共识。

带过来把孩子放在城里抚养,我感觉对孩子的前途比较有希望。(访谈对象:SMMCS1’男,已婚已育者)

除了考虑教育环境和教育体制等因素之外,也有不少访谈对象意识到,如果将孩子留在家乡,隔代教育会产生很多弊端,同时也会造成孩子的一些心理问题。这说明新一代的流动人口不仅关注孩子的学习,也逐渐认识到孩子在教育和成长过程中应该运用适当的教育方法,并且开始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以及建立融洽的亲子关系。这表明流动人口已经具备了一些较为先进的教育理念,重视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

老人带小孩不是很好的。我们的父母嘛,文化程度比我们还要低啊。他们带孩子的话,有些时候也不是那么文明。(访谈对象:SMMCI1,男,27岁,已婚,育有一男)

尽管访谈对象大都希望孩子在城市上学和接受教育,但是他们普遍认为在城市里孩子的教育成本很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同时,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也是流动人口难以将孩子留在城市的另一个重要的因素。

孩子读书一个月要很多钱,有时买衣服,吃东西,还有用的啊,还有其他什么的都加在一起,—个月800—1000吧(访谈对象:SFMO1,女。30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虽然流动人口对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需求很强,但由于教育成本和抚养成本过高,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的生育意愿缺乏实现的现实基础。一方面,流动人口迫切希望将孩子留在城市里接受教育;另一方面,教育成本压力过大的现实,使其愿望难以达成。

3、生育意愿实现的社会支持薄弱。

抚养成本和教育成本是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直接因素,但是生育意愿的现实基础不仅仅取决于这两个方面,还受制于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状况。因为,对于流动人口而言,他们所处的城市生活环境、可获取资源的满足状况,以及遇到的主要困难,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决策。同时,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在城市生活的融入程度,进而影响他们对城市生育文化观念的接纳程度。

从农村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由于制度供给的短缺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他们往往要承受巨大的生存压力,面临许多发展困境。他们在就业、住房、看病、日常生活物品支出等方面都会遇到各种困难。同时,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社会融入过程,也会受到来自城市居民的歧视,社会排斥和歧视又会进一步恶化流动人口的生活困境。因此,对于流动人口生活现状及所面临困境的客观呈现,能够进一步探求他们生育意愿形成、以及今后实际生育行为实现的社会机制。至于政府对流动人口的支持,很多流动人口并不愿意对政府做出评价,就那些做出评价的访谈对象而言,他们普遍认为政府在流动人口的社会支持网络中是缺位的,流动人口缺乏来自政府的制度供给和社会支持。

政府啊,我感觉政府好像离我蛮远的。(访谈对象:SMUS2,男,21岁,未婚)

从来没有听说过政府对我们有优惠政策,政府出台的政策都是对本市户口,外地是不可能的。我从来没听说过,也从来没享受过。我从来没有听说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有帮助,除非是特别困难的有帮助。(访谈对象:SFMCR3,女,24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城市生活的拉力和压力共同作用于流动人口,使流动人口陷入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城市的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生活内容、收入和教育等都吸引着流动人口奔向城市;但是另—方面,城市生活支出的压力、制度供给的缺乏以及社会歧视的存在,又使得流动人口处于城市生活的最底层,难以实现有尊严的生活。这种困境对流动人口生育观念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使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预期出现一种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此,由于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社会支持系统还非常缺乏,因此,在流动人口较为理性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三、结论与反思。

通过访谈调査,我们发现随着生活区域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些新的特征。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已初步形成。目前,孩子的抚养成本成为流动人口进行生育决策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当经济条件允许和照料资源充足时,流动人口倾向于将孩子放在教育环境更好的城市中养育。所以,相对于农村,城市的教育成本大幅上升,使得很多访谈对象认为,为了保证孩子成长过程中获得充足的资源和机会,目前的经济收入难以支持两个孩子的生育决策。这反映出了在流动人口中,已呈现出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但是,由于城市生活支出和教育成本的大幅增加,使得流动人口愿意用质量替代数量选择的可实现程度降低,在孩子质量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缺口。

第二,性别选择呈现出理性的一面。虽然有一些访谈对象仍然具有明显的男孩偏好,但是大多数流动人口已开始更为理性地反思这种偏好的实际收益。许多访谈对象通过直接经验或间接经验,能够理性地认识到相对于男孩而言,女孩的成本支出(不需要为女儿准备房子)低,而收益(女孩子更容易找工作,女儿会更孝顺)却更高,因此,女孩偏好,或者没有性别偏好的生育意愿逐渐增多。

第三,个人发展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也逐渐成为生育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一些访谈对象在进行生育预期时,会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或者个人的精力投入与时间成本。虽然这并非普遍现象,但是可以看出,流动人口的生活理念,以及对自我生活空间的需求与城市社区文化更加契合。相对于孩子的抚养成本而言,个人的机会成本和发展成本虽然还不是生育意愿形成的首要影响因素,但其重要性已经显现出来。

第四,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双重性特征非常显著。一方面,工作和居住环境的改变,使他们受到城市生育文化耳濡目染的影响,远离了农村社区所传承的习俗和文化,尤其是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与农村社区之间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还受到根深蒂固的农村生育文化的牵制。这种双重性特征,使流动人口呈现边缘性特征,他们一边接受着现代城市生育观念,一边仍受农村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流动人口能否很好地融入城市社会,对未来的预期是否以城市为生活重心的判断,都会直接决定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决策之间存在差异的程度。所以,对未来生活预期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实际生育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背离生育意愿。

第五,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缺乏相应的现实基础。在流动人口生育行为的社会支持体系中,制度供给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不仅加剧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困难,也会延缓流动人口生育观念从传统到现代的现实转变过程。生育决策受到一系列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的影响,而制度供给的缺乏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会直接作用于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缺乏实现的现实基础。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引言

30多年来,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总方针的指导下,依托“宣传 教育 为主,节育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 方法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总体而言,婚育新风已牢固扎根于人民心中,少生不仅是生存的需要,更是发展的必然,优生成为广大人民特别是已婚育龄人群的共同期盼和追求。这些具有转折意义的思想客观共同组成了我国低生育水平稳固的决定性的内在因素。它潜发性地要求我国现行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必须与时俱进,由兼顾全面,重点解决人口数量问题向优化出生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迈进。

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所历所思

符合政策生育率是衡量地区性计划生育水平的重要目标。过去,在人民生育观念十分落后的背景下,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政府不得不采取多种形式的行政手段,即所谓的“土办法”。这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土办法”曾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现在,随着和谐社会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面对违规违法生育行为,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的主要是生育前的宣传教育和生育后的依法行政(即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后者在具体执行中绝非易事。随着人口流动的日益社会化,从取证到立案到依法征收,这一过程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到位。其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以达到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效果。同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在征收过程中,面对特困人群,又不得不缓征,少征,甚至是事实上的免征。

为了鼓励按政策生育行为,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奖励 措施 。如:针对计划生育户的奖励抚助金,中考、高考加分,农村合作医疗减免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及实施确实对广大育龄人群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实施这一系列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从制度的设计上,为了保证计生奖励抚助金发放的准确性,要求对每一位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0岁左右的对象进行深入调查,其取证材料涵盖与对象面对面的询问笔录,背靠背的旁证记录,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村级、街(乡)镇级、区(县)级证明或案查,表格材料达十份之多。

笔者曾在参与此事时,目睹农村老人为了享受到每年近1000元的抚助金,不得不陈述自己年轻时在婚姻,生育方面的种种无奈和尴尬,每每想起,仍然觉得心中隐隐作痛。笔者不断 反思 ,政府设置奖励抚助金利于民情,示范他人,为何非要强调婚后未生育者或婚后不能生育者就不能享受呢?要知道,这本身就是对象户心中的伤疤。为了证明事实的真实性,为什么要制定出那么多的表格材料?这其中很多材料除了增加基层劳动量和行政成本外,并无太多益处。笔者认为,为了达到奖励抚助所带来的示范效应,确需调查对象户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无需过多地究其原因。即便需要追求其准确性,也无需自我设置层层障碍,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完全可以简化程序,分级负责,事后追责,并依据事实取消不合理的享受资格。

为了控制政策外生育行为,我国长期推行行之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上环和结扎曾经是控制违法生育的重要手段。现在节育意识已深入人心,选择不同的节育方式更是家喻户晓。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作为一个指标下达给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宣传引导来实施。节育既是工作需要同时也是育龄人群生活的需求。本来可以顺流而下的事情何苦要逆流而上!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已明文规定: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要求户籍地与跨地区流动的现居住地同为主管,同时上报出生人口。户籍地必须掌握外流人群的婚姻状况,怀孕状况,生育情况,节育情况并实行跟踪管理。这其中的硬指标,一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二是孕情上报及时率,三是符合政策生育率。人口的自然流动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问题是,户籍地特别是位于山区的户籍地政府,要及时掌控流出人口特别是长期流出且流入地较远及随意性较强的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何其难!要实行跟踪管理何其难!户籍地村(居)委会为了掌握信息,达到跟踪管理的要求不得不随时捕捉流出人口的返乡时机,有时踏着红线利用村规民约在为流出人员出具证明,落实农村优惠政策时设置关卡,虽能起到一定效果,却使干群关系紧张,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再者,户籍地为了落实跟踪管理责任,不得不经常组织专班跨区、跨市、跨省外出,在付出较大的差旅成本消耗后,往往效果欠佳。目前,国家正在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将代替户口本。笔者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将成为平等国民待遇,推动社会进步的新引擎,而卫生计生部门理当顺势而为,不断优化管理方法,为推动计划生育管理方式注入切实可行的新动力。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计划生育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功不可没。1979年以前,我国由于未能推行计划生育国策造成了重大的人口失误,人口的过快增长导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负担沉重,举步维艰。目前,人口计划生育的内在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将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到大人口的范畴内去权衡。

三、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1、权衡人口总量

笔者生于20世纪60年代,有兄弟姐妹4人,那时正是我国人口生育高峰期。笔者本人育有一女,现年21岁,正处于我国人口低生育水平阶段。这种生育现状是同龄城镇人口生育状况的缩影。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后代绝大部分都将自觉地晚婚晚育,主要原因不是生存的压力,而是教育、就业、创业所需要的时间量及对生活更高层次的追求所需要的时间量共同决定的,这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并大有延续趋势的事实。这一现实给我们带来了如下忧虑:一是将来在我们后代的人群结构中,含农村青年,能够为我们整个社会提供多大比例的一线劳动者?二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青年一代组成家庭后将同时赡养几位老人?这也许主要不是经济上的负担,但可以肯定地说是年轻一代精力上和精神上的压力。而这些问题依靠正在完善的养老体系恐难以解决。我们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的人民将生活在怎样的一种物质世界和感情世界中?这些问题即便要解决,依据人口出生及成长的周期性,仍需将近20年的时间才能得到缓解。三是年轻的独生子女们,生活上养尊处优,精神上唯我独大,尽管接受了丰富的 文化 和现代科学技术教育,面对国防需要和社会前进的种种艰难险阻,他(她)们所具备的应对心理、能力和素质实在堪忧。

在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第二胎;生育一个女孩后,可再生育一孩。这样的生育政策初衷是充分考虑到了农业生产劳动力的需求,解读时不应该带着片面的观点和歧视的眼光。但相对城镇人口而言,农业人口中尽管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政策外生育行为,当今的农业人口依然处于低生育水平。究其原因,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坚持:适龄人群得到了较为便利的节育手段;政策外生育给适龄人群带来的生存压力;征收社会抚养费所产生的社会辐射力。二是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广大农村青年更大范围地接受了现代文明所传播的新的生活观、工作观和生育观。新一代广大的农村青年,也许仍怀着生育二胎的意愿,但可以肯定的是只有极少比例的夫妻想生育3个或3个以上的孩子。

值得关注的是,生活在多子女家庭的孩子,从心理素质,吃苦精神,奉献担当上都普遍强于独生子女。在几年的征兵工作中,笔者也注意到,愿意入伍并且能安于部队的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多子女家庭,他们正承担着高难度高风险的国防重任。

为了督促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流动人口,对于新出生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两地共同管理,均需上报。但这不仅在客观上增加了户籍地掌握孕情,跟踪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的难度,而且,由于现居住地在迎检时可以采取一赶了之的手段,躲而避之的办法,实际上弱化了现居住地的管理服务责任。再者,双边统计上报给新生人口造成的数据上的增量也是不容忽视的。

2、权衡人口结构

人口结构的权衡不仅要从目前的老、中、青、幼人口构成及其走向来考虑,还要考虑到目前的青年人口性别比例及新生儿性别比例。我国人口发展的总趋势是比例已经过大并且还在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已经失调并将更加失衡的青壮年人口。这必然导致一线的财富创造者、社会高难责任承担者日益不足,人民生活压力、情感压力日益严重以及婚姻需求严重失衡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在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问题的双重压力下,该如何应对呢?从双独生育二胎到单独生育二胎标志着生育政策的较大调整,这确实考虑了国情,顺应了民意。

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家庭生育二胎政策的放开,并没有迎来新的生育高峰,相当比例的家庭放缓了生育二胎的步伐或者说准备放弃生育二胎的权利。这一现象说明了人民生育观的巨大改变,多子多福,传宗接代不再是社会生育观的主流思想。人民群众希望孩子们能够健康地成长,受到较好的教育,有较好的工作,较好的生活。也许,许多家庭仍然期望能够生育两个孩子,但同时,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当然,这还得依据人口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真实调查和科学论证。而若此判断正确,则应该果断加快二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的进程。权衡二孩政策全面放开的利弊,既要从理论上考虑它对人口总量的影响,也要从现实的单独二胎生育政策放开后所掌握的数据中作出分析和评估。

同时,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也是有效调整新生儿性别比例的需要。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一胎生育基本是自然生育状态,二胎生育时,大都考虑到了性别问题,这就导致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目前控制新生儿性别比的主要做法是从药品销售到B超鉴定的严格管控,旨在通过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消除选择性生育,达到自然生育的效果,这一观点是建立在自然生育就能使得性别比相对平衡的认识前提上的。

然而,它却忽视了这一认识的基点:大自然之所以能调节性别比,内在地要求一对夫妻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从人群总数而论,在生育第二胎时,大多会生相反性别的孩子。因此,可以认为正是目前的生育政策给新生儿性别比带来了巨大的负效应。在广阔的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这就自然地相对消减了女性基数而又增加了男性基数,而在生育一个女孩后,又会渴望生育一个男孩,姑且不论违法的选择性生育,就是自然的力量也会致使生育二胎时男性比例居多,这又在一个层面上增加了男性的基数。

客观的讲,生活在城镇的夫妻,在新生儿性别的问题上,大都心态平和,顺其自然。综合农村、城镇及“超生”因素,目前一对夫妻平均约生育了个孩子。从科学角度出发,一对夫妻平均生育个孩子,才能有益于性别比的基本平衡。根据专家预测,即使我国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平均一对夫妻也只会生育个孩子,这无疑只能有限地对我国新生儿性别比起到积极的调节作用。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上,严厉打击“两非”只是一种战术行为,然而,再完美的战术也不能从根本上弥补战略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漏洞。

过去,我们没有遵循马寅初的人口理论,致使人口盲目过快增长,犯下了难以挽回的错误。今天,在看到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给我国带来少生4亿人口辉煌成就的同时,如果看不到人民生育观念的巨大改变所蕴藏的稳固低生育水平的内在保障力,看不到人口政策的适度变化对于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化解人口老龄化,性别失调,劳动力不足的现实性和潜在性的矛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许我们同样会犯下历史性的重大错误。人口问题是战略问题,必须放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战略范畴内去思考,去设计。

3、权衡人口素质

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不仅能大范围地化解计划生育的节育目标,还能大范围地化解孕情跟踪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切实将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主要精力投入到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上。人口素质事关民族前途命运,优生工程是人口素质保障的第一步,孕前优生检测又是优生保障的前提条件。

现在,上级部门将孕前优生检测指标当任务下达给下级,然而,在操作过程中至少存在着如下弊端:第一,指标本身仅要求孕前检测,忽略了孕中检测;第二,检测必须到户籍地的区级计生服务站完成。由于大量的育龄人群外流,致使户籍地街、乡级计生部门组织困难,成本投入较大。由此可见,我们所追求的优生在实施过程中并不完善。卫生计生资源的整合从客观上为优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更强大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国家免费的优生检测利国利民,本应得到广大育龄人群的积极响应,但实际效果欠佳。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笔者认为主要矛盾存在于目的与手段的脱节,没有解决好群众“一步之遥”的问题。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已经习惯于下任务、下指标,让基层不计成本东奔西走,让群众不辞辛劳来回奔波。

要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卫生计生部门必须探索打破户籍障碍,以流畅便捷的工作方式,让育龄人群满怀喜悦,满怀期盼地走最短的路程,既能获取他们想要的孕育结论,又能获得新生儿成长所需要的卫生计生关爱。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法宝。人民群众期盼后代一生下来就聪明健康,而孕前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正回应了这一期盼。如何到群众中去,将这一事关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好事做好,除了必备的技术到位,手段到位外,其操作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简易化也是非常关键的。如果只是简单地下任务给基层,让常住人口走较远的路程到达指定的监测点,让流出人口来回奔波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点接受检查,则组织者的难度,群众的辛苦度可想而知。

类似于这样的做法,还体现在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党的温暖阳光普照,上级主管部门如果只是采取任务下派的方式来安排工作,解决问题,基层政府不堪重负不说,“小政府,大作为”又将如何体现?更主要的是一系列的利国惠民政策需要走一段很长的路程才能到达群众的面前。信息技术推动社会进步,让人民群众知道惠民政策不应该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相关主管部门是以怎样的责任担当,以怎样的行事方式拉近政策的执行与群众的距离。社会管理是一个大课题,社会管理进步又将从更深层面上推动社会进步。不要抱怨群众不领情,而要自我查找原因,不仅要从目标正确性的角度,还要从目标运行方法的角度去认真审视。运行方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是战术手段,战术手段的好坏以及运用战术手段的人的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共同影响着战略目标的实现。

多年以来,就提倡计生工作必须由行政型向服务型转变。我们要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优生检测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服务以及抓好诸如计生奖励抚助金等各类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我们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反问自己,人民群众觉得满意吗?笔者认为,优质的服务至少应具备如下特性:

其一,掌握了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要求,不是大且泛,而是精且准。既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避免意义不大的资源消耗;

其二,优良的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优良要体现目标的明确性,安排的系统性和服务人员对所提供服务责任的担当性。可行性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得到服务的路径是坦途而不是征途。要做好一件事情,必先事前调查其要素,把握其规律。有的事情确需责任分解,分级负责;有的事情也需责任分解但上下主次不同;有的事情无需责任分解,完全可以利用事物本身具有的正能量所产生的向心力由高至低,由低到高形成互动,直达目标。

在目标决策的过程中,需要信息互动,上下互通以达成决策效果,而决策形成后,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执行力。在很多时候,我们为人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时,不是人民群众不积极响应,而是人民群众在响应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太多的无奈和艰辛。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不仅需要从群众中来,真切地了解群众的心声,更要知道怎样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所享受的服务更轻松、更舒适。

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矛盾,又共为一体。它就像三个支柱共同支撑着我国的人口发展战略。因此,人口的战略决策既要保证三个支柱个体坚挺,又要保证三个支柱在正确的方向,恰当的位置;既保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保证人的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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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以来,从不同学科研究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①的成果迅速涌现。作为经济和社会双重转型条件下的重大现实问题,中国近年来的快速城市化以及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的迁移和流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整合等多方面正在并将继续产生深远影响,由此也决定了当代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问题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人口和发展研究方面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研究在最近20年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进展,但在理论建构和研究方法等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不成熟的色彩。在经过早期以数量型为主的迅速发展后,现在是对人口迁移和城市化研究本身进行回顾与总结的时候了。本文将对1978至1998年中国(大陆)中文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专题研究当代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问题的资料进行回顾和总结,资料来源主要依据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人口学》专题②,根据标题中的关键词进行检索,另外也补充了一些《人口学》专题中没有收录的论文,由于迁移研究、特别是城市化研究散布于众多学科,以及检索手段的不完备,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欢迎指正。一、关于人口迁移研究的简要回顾从7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人口科学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由宏观背景和政策需要等因素所决定,早期人口研究的重点集中在人口再生产方面,有关人口迁移和流动的研究很少见,只有一些介绍国外人口迁移状况和政策的资料零星散布于各类期刊。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口迁移特别是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迁移调配纳入了国家计划之中,从根本上否定了人口自由流动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关人口迁移和劳动力流动的研究几乎是空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改革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显化及其转移问题开始成为一个研究热点,并逐步向相关问题和学科扩展,形成跨经济学、地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研究的格局。城市流动人口的剧增强化了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对人口流动问题的关注,从80年代中期起,我国东中部若干特大城市都相继开展了流动人口调查。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首次全面调查了中国人口迁移的状况,为迁移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料支持。进入90年代以来,政策研究部门和学术研究机构继续对80年代后期开始对社会形成强烈冲击的“民工潮”了较为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其研究方法和主要成果带有浓厚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特色。仇为之(1981)发表的“对建国以来人口迁移的初步研究”,是可检索到首篇对当代中国人口迁移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论文。从1981到1983年,检索到的迁移和流动研究论文仅有5项。从1984年开始,迁移和流动研究开始迅速发展:1984年检索到11篇论文,1985年为22篇,1988年成为迁移和流动研究的一个高潮,有41篇论文。1995年形成一个新高潮,论文达到65篇。由此大致形成三个阶段:1981至1987年为起步阶段,这一阶段迁移和流动方面的资料极其缺乏,研究理论和方法也很薄弱,因此,论文主要是一般性分析或小规模的调查,但这一阶段为后期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专著方面,田方等(1986)主编的《中国人口迁移》较系统地总结了建国后至80年代中期的主要迁移活动,包括边疆地区的开发型移民、水库移民、自流人口问题等。胡焕庸等(1984)编著的《中国人口地理》和孙敬之(1987)主编的《中国人口》丛书,都有专门章节讨论人口迁移,为之后的人口迁移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和资料基础。李德滨(1987)的《黑龙江移民概要》总结和分析了解放后至80年代初自发或组织迁入黑龙江的移民,也具有重要价值。1988到1995年为人口迁移研究大发展阶段,研究成果迅速涌现,初步确定人口迁移和流动研究的框架地位。这一阶段的大发展,除了学科发展的自身要求外,还有几方面的有利因素:一方面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人口的流动性大大加强,要求学术界对此问题开展专门研究;另一方面资料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主要如《中国人口》丛书,户籍迁移统计资料的整理和发布,中国社科院人口所主持的“74城镇迁移调查”,若干特大城市“流动人口调查”,以及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都为迁移研究打下良好基础(庄亚儿1995)。综合利用相关资料进行的研究如李梦白等(1991)对大城市流动人口状况进行了较全面的总结和分析;杨云彦(1994)主要利用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抽样数据对人口迁移状况作了较详实的分析;彭勋等(1992)从理论上探讨了人口迁移的学科体系。1996年以来是人口迁移研究开始走向深入的阶段,研究成果在数量上的扩张已经明显缓慢,而在研究方法的创新、国外研究方法的引入,以及跨学科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研究内容上看,其覆盖的内容广泛。其中,主要可分为三大组成部分:第一部分为对迁移进行综合性研究的论文,约占总数的37%,包括全国或地区性人口迁移的状况、过程、流向及其结构特征,迁移的一般理论与方法等内容;第二部分为对人口流动、暂住人口、“民工潮”等课题进行研究的成果,这一部分数量最多,约占总数的47%,其中相当部分是对流动人口管理、包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出的设想和建议等;第三部分为专题研究,包括环境移民、开发移民、水库移民、婚姻迁移、跨国迁移和流动等,这一部分约占16%.二、迁移研究的主要进展经过近20年的研究和探讨,我们基本上弄清了建国以来人口迁移和流动的过程、基本特征以及主要的机制等。对迁移所产生的复杂的社会经济效应开始较深入的探讨,在引入并改进国外研究理论和分析方法方面有初步的尝试。对迁移和流动的管理和战略进行了较广泛的探讨,其主要进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1.人口迁移和流动的基本状况: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人口迁移对经济发展、人口分布起着重要影响。但长期以来,我们对中国人口迁移的状况一直缺乏清晰的认识。由于缺乏直接的资料,对一些情况只能根据间接的推算来判断,特别在早期的研究中更是如此。仇为之(1981)根据各省、区1949至1979年人口增长速度和比重的变化,考察了建国以来至70年代末的迁移状况,总结了省际迁移的两种方式,即组织移民和自发迁移,认为主要的迁出区有3个,即黄河、长江下游地区、四川与湖南。文中还首次绘出迁移流向(示意)图。在当时资料极其缺乏的情况下,该文较准确地刻划了中国人口迁移的状况,殊属不易。魏津生(1984)、张庆五(1988)对中国人口迁移的概念界定等基础性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了“迁移”和“流动”的定义问题。魏津生将迁移定义为“发生在国内不同省区或县(市、市辖区)之间的各类改变户口登记常住地的人口移动以及发生在各经济类型地区之间的和各自然类型地区之间的具有人口学意义的改变户口登记常住地的人口移动”。这种划分在其后我国迁移与流动的统计、调查及研究中被较普遍采用。马侠(1987)利用户籍迁移统计资料,首次通过数据反映了1954至1984年的迁移状况,是总量研究方面的一个重大进展,但该文所用1966至1968年的数据是不完整的(杨云彦1994)。杨云彦(1992)利用1987年1%人口抽样资料和1990年普查资料推算了改革开放以来迁移规模的变化,认为改革开放后迁移流向、机制及类型都发生了重大逆转。但时至今日,关于人口迁移和流动的研究,仍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混乱,这种混乱首先反映在人口迁移流动的概念界定和统计口径上,如把人口迁移仅仅局限于完成了户口迁移的那一部分人,而将没有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所有移动人口全部称之为“流动人口”;把城镇功能性的短期驻留或过境人口与就业型、定居性的常住人口也统称为“流动人口”等等。由于界定上的混乱,导致调查和统计工作的困难,一方面取得了有关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的深入细致的资料,另一方面却连最基本的总量指标至今都无法确定。虽然有关部门发布了一些资料,但这些资料的质量不高、口径不一,往往不具备可比性,无法由其整理出连续资料。公安部门公布的有关人口迁移的资料,不仅存在统计质量上的问题,而且其覆盖面有限,它所包括的只是有户口迁移的那部分人口,其占总人口的比重甚至呈下降趋势,这和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流动性大大提高的现实是不相符的(于蜀等1998)。关于暂住人口,公安部门公布的城镇暂住人口数字统计口径过宽,而且漏报现象比较严重。各次普查和全国性的抽样调查得到的多是存量指标,口径也多有变化,影响到资料的可比性。2.流动人口与“民工潮”:一般来说,流动人口特指那些临时性的人口移动,而在目前情况下,通常使用的“流动人口“概念包括了所有没有”户口迁移“手续的人口移动,无论这种移动是短暂的或长期的。资料表明,目前急剧增加的人口流动实际上包含着两种主要的类型:一种是伴随经济发展而增加的城市功能型流动人口,他们在城市滞留的时间一般较短,这类流动人口的流向由城市功能、城市辐射范围所决定,时间和空间分布相对平衡;另一类就是进入城市寻找工作机会的劳动力,这类”流动人口“规模大,在城市滞留时间长,且流向相对集中,因而产生的社会震荡也更大。后者通常依其户口登记状况被称之为”暂住人口“或”外来人口“,由于这一特殊群体符合人口学研究中人口迁移的基本特征,于是他们也被看作一种特殊形式的迁移,即相对于”计划迁移“而言的”非正式迁移“,其与计划内迁移的不同主要通过户口登记状况的差异反映出来。由于户口至今仍然在城市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非正式迁移“人口无法享受和城镇”正式“居民同等取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机会和权力,于是形成不同户口状况的移民在就业机会、行业和职业流向、福利与社会保障等多方面迥然各异的移民群体(杨云彦1996)。“非正式迁移”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已存在。李德滨(1983)探讨了计划经济时期向黑龙江的自流人口问题。陈郁(1984)首次利用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对“人户分离”①的状况进行了研究,郑桂珍(1985)首次对上海市1984年时点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估计流动人口规模为70万。之后有关城镇流动人口的调查分析和文章急速涌现,李梦白等(1991)对此有全面的总结,陈贤寿等(1996)指出近年来流动人口“移民化”、“家庭化”的趋势。进入90年代以来,有关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即“民工潮”问题,成为研究的热点。这些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角度出发,研究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暂住人口”问题;一是从跨区域流动角度出发,研究“外来劳动力”或“民工潮”问题(中央政研室1994)。这方面的研究,已从早期关注的流向、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分布、职业状况、婚姻、家庭等一些静态的人口学特征,逐步深入到流动的过程、在流入地的收入与消费状况、行为方式的变化、社会冲突与整合等社会经济动态特性(韩晓耘1995),以及劳动力外流对流出地的资金、信息、技术回馈,乃至对流出地的社会经济影响(秦德文1994)。3.迁移选择性、迁移模式与机制:移民和非移民之间一般存在规律性或普遍性的结构差异,这种差异可以认为是迁移对移民进行“选择”的结果,也就是迁移的选择性。境外曾有学者对中国计划经济环境下的迁移是否存在选择性提出置疑。事实上,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选择性可能更加突出,但选择机制会有所不同。由于中国长期坚持控制城镇人口增长和控制非农业人口增长的政策,国家对迁入农村、包括城镇郊区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在政策上基本不予限制,因而比较容易落户并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对迁入城镇的人口实行严格的选择,将迁移权优先给与城市经济发展急需的专门人才和技术人员。在迁移途径上,主要是计划内的干部调配,高等院校招生和分配。因此,计划迁移政策在迁移人口的来源、结构和去向上都表现出明显的选择性,计划内迁移的主要是高文化程度的专门人才和国家干部,流入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和高层次的服务业,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或技术性职业等。在所有的迁移选择性中,在年龄上存在最为普遍的选择性。在一般情况下,青年人有着明显的迁移倾向,迁移人口明显集中于15~35岁年龄区间内。早在80年代初,有关调查即证实了这一现象。吉平(1983)调查发现迁入北京市的人口中有74%是在劳动年龄段内迁入北京的,其中绝大部分在30岁以下。李豫等(1984)发现1980~1982年间北京市迁出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高达.迁移对性别的选择性是随迁移的性质而变化,某些类型的迁移对性别的选择性很明显,如婚姻迁移受历史、传统等多方面影响,婚姻迁移以女性占绝大多数。根据1987年全国1%抽样调查的情况,在婚姻迁移中女性占,性别比低至,基本是女性一统天下。正是这类迁移在性别构成上的高度选择性,使不平衡的婚姻迁移有可能对迁入、迁出地产生深远影响(杨云彦,1994)。移民文化程度与迁移的关系,也是迁移选择性中的重要方面。从中国的情况来看,移民平均文化程度一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中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分配,干部调配等计划迁移密切相关,但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中发现相反的情况(赵耀辉1997)。王桂新(1993)、刘启明(1992)、丁金宏(1994)等对省际迁移的空间模式进行了探讨,其中特别讨论了距离在迁移流向中的重要作用;严善平(1998)用地区间迁移模型检验了省际迁移中迁移存量、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研究运用西方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劳动力流动的机制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蔡方1997)。4.关于迁移效应:人口移动以其所具有的空间上的不平衡性和结构上的选择性对迁入、迁出地产生多方面的影响。首先,人口移动直接改变了迁入地和迁出地的人口总量,并通过转移生育间接影响两地的人口数量对比;其次,人口移动所可能引起的生育行为变化将改变两地的人口再生产模式;由此,人口的分布状况以及发展模式都将发生变化;另外,人口移动将改变两地的人口结构。人口移动导致的人口空间结构变化有两种情况:集聚性的迁移将会强化人口分布的不均衡状况,而扩散性迁移则使人口分布趋于平均。人口和劳动力的区域流动还可对地区差距产生影响(蔡方1998)。人口移动对生态环境也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在生态脆弱地区,人口的入迁可能会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在农业移民中对环境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但也有少量因人口入迁后对生态环境加以科学治理而使其得到改善的情况。人口移动的社会效应是一个受到特别关注的课题。人口移动在实现均衡的过程中不断地打破旧有的平衡,从而引发了多层面的摩擦。这一社会整合过程从长远看有利于增强社会的活力,从短期看则有可能带来社会问题,如文化冲突、犯罪等。移民行为调整是人口移动社会效应微观方面的重要内容。从一种文化背景和特定社区流入另一种行为方式和文化氛围中的移民,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差异迫使移民在冲突中进行着调整,同时他们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可能影响迁入地的土著居民。移民通过多种文化的相互交流融合,形成富有生机的移民文化,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可能导致社会冲突。一般来看,处于少数地位或带有落后的文化背景的移民更有可能采取调整自身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途径主动或被动地适应迁入区的生活方式而被同化。在移民占多数地位的情况下,可能会将自己的文化强加给迁入区。在迁入地,土著居民对具有相对先进文化背景的移民可能采取较为友好或是倾慕的态度,而对由落后文化区迁入的移民多采取歧视甚至敌视的态度。在这方面较受关注的是对女性婚育行为变化的研究(林富德等1998),这些研究若能结合与迁出地的对比将更有价值。当前,“外来人口”对流入地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既是一个复杂的学术问题,又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由于担心“外来人口”影响本地就业,一些地区特别是特大城市纷纷出台了干预外来人口就业的政策法规。丁金宏(1995)、赵敏(1995)等分析了外来人口就业及其对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其结论认为外来劳动力对本地就业的影响是有限的。陈浩(1996)探讨了劳动力外流对农村发展的正面与负面影响。5.关于政策与评价:《人口研究》编辑部组织了专题讨论外来人口问题(该刊1997)。从整体上看,学术界和社会对流动人口的态度,已经由比较排斥走向比较宽容。对外来人口的管理问题,刘世定(1995)对政府行为进行了详细的实证分析。对与迁移相关的政策评价,主要集中在移民、户籍管理制度与城镇化政策方面。在开发性移民与环境移民方面,建国后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移民、环境移民及水库移民。向边远地区移民的主张一直占主流地位。如仇为之(1981)文中即提出应继续向西部移民,王勋(1984)更提出具体规模。但向西北移民的主张受到来自人口地理学界的批评(原华荣1985),其中关于水资源约束的证据是最有说服力的。有关评价西北组织移民也间接支持了这些批评(陈伯敏等1988)。80年代后期,有关向西北移民的关注被环境移民所取代(解书森等1988;张善余1995;张志良1995)。水库移民作为一类重要的组织移民,也一直为有关研究所重视(张思平1983)。尤其是三峡工程移民更是倍受关注(朱农1995)。1998年长江中下游流域的特大洪水,对移民安置提出了新的课题。关于所谓“外来人口”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这方面需要在理论和实证研究上取得进一步的突破,如外来人口的法律地位问题。劳动者的平等劳动权力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力,而对所谓“外来劳动力”的歧视性政策无疑侵犯了这种平等权力。“外来劳动力”字面本身就含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甚至是歧视性的。我们限制非本地户口劳动力的劳动和就业,其法理依据和理论解释是什么?目前对所谓“外来劳动力”的歧视性待遇既无足够的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其次,我们对劳动力市场的了解十分有限,外来劳动力对本地劳动力供给状况、工资、整体经济运行及新就业机会的创造,影响相当复杂。目前在歧视性的政策环境中,“外来劳动力”大多只能在城镇艰苦的条件下从事低收入和重体力的职业,其有限工资的一部分被作为补偿由政府收取后返回用于城市职工的补贴①,城市(本地)劳动力则利用其有利的制度性地位“寻租”②。在这种制度安排中,即使“外来人口”干得再好也无望融入城市社区中。长期对城市的倾斜和保护政策,限制了农村人口分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改善福利的机会。户口制度作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性已经十分强烈和明显。三、中国城市化进程及其研究相对于人口迁移问题,城市化问题更早受到关注。这主要是因为在人口科学被打入冷宫时,城市科学仍在艰难地生存,从而为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科学的迅速发展积累了基础。但是,对城市化问题的研究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一样,仍然历经曲折。新中国城市化走过的40余年历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魏津1985):1949到1957年是城市化迅速、健康发展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城乡之间和工农业之间的比例关系较为协调,城镇人口由5765万人增加为9949万人,年均增长率达,大大超过了这一时期总人口的增长速度,使其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上升到,从而显著缩短了中国同发展中国家乃至世界先进国家之间在城镇化水平上的差距。在这一阶段中,中国城市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农村人口的迁入,尽管当时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平均高达3%,超过农村人口,但在城镇人口增长中只占44%,仍有56%的增长是由迁移取得的。1958至1960年是城镇化超速发展阶段。由于经济建设上的急于求成和主观臆断,使中国工业和城镇化在脱离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超高速发展,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上升到到1965年,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逆城市化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的大调整,城镇人口被大批精减,前后共动员了约3000万人返回农村。到1965年底城镇人口已接近于1957年的水平,但随着总人口的增长,城镇人口比重反而降低了。这种逆城市化是对前一时期超速发展所作的纠正。1966至1977年,是城乡人口大对流的阶段。一方面,这一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出现了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干部下放为特征的逆城市化运动,前后累计约有3000万城市知识青年、职工及其家属、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被强制性地迁往农村。另一方面,城镇企事业单位又大量从农村招收职工,而且由于管理上的混乱,使得很多农村人口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变成了城市人口,其总数累计亦达2000余万人。进出相抵后,城镇人口净迁出约500余万人。在工业建设方面,出于备战目的的“三线”建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宏观布局,但基建投资没有形成城镇对非农产业的吸收能力。这期间中国城镇人口增长极为缓慢,城市化水平甚至下降。总的来看,中国城市化水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在同一工业化水平时的城市化水平,也低于目前在同一发展水平上的发展中国家。也就是说,与一般城市化水平相比,中国表现为“城市化不足”。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剧烈波动,与我们在城市化上认识的波动密切相关。关于城市化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这一问题,历来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城市化是现代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而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城市化是发展带来的“病症”。长期以来,反城市化思想在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但中国的反城市化思想同西方又有不同的地方,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辜胜阻,1991):第一,消灭“三大差别”的思想。这一思想寄消灭城乡、工农和脑体劳动之间的差别的希望于抑制城市发展、实现所谓城乡一体化上,形成反城市化的主要依据。第二,自然经济思想。由于对物质资料生产的狭隘理解,城市第三产业的职能被大大弱化,城市化无法促进。第三,城市化阶级性的思想。有观点认为“工业化导致城市化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有规律”,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工业化不必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老路,中国应进行没有城市化的工业化。

以人口问题为主题的论文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采取的 措施 ,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性别比问题依然严峻,人口比例失衡,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必须在立法、新型生育观、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等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在全社会摒弃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状及其原因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反映的是出生时男婴和女婴数量上的比例关系,即每出生百名女婴对应的出生男婴数量。按照国际上长期观察的结果,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相对稳定,男女性别比例应在102-107之间浮动,此时应被视为出生婴儿性别均衡,也就是一个正常值域。

(一)性别结构现状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由于成功事实了计划生育政策为控制世界人口增长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在生育率不断下降的同时,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例差却在迅速上升。我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就伴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不断的攀升,长期居高不下。尽管有下降趋势,但仍然徘徊在117左右的高位,仍然属于失衡的状况下,这种失衡未来可能会导致未来婚龄女性的短缺,形成婚姻挤压,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并打乱现有的婚姻秩序,甚至引发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

(二)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

由于多种复杂因素,对男性的性别偏好在当今社会依然有其现实基础。尽管历史上女权运动对此多有批判,但仍然无法彻底改变这些男女不平等的现状。通过对我国人口性别比现状的分析,不难发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计划生育制度的约束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在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生育数量的减少导致生儿子机会的减少,以至于生育观念很难发生根本性转变,想要男孩的父母丢弃女孩,进行产前性别选择和人工流产。

2.制度缺位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

制度缺位是影响出生性别比的主要社会因素。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养老 保险 制度的不完善促使我国城乡居民更多的选择男孩,“养儿防老”,尤其在农村,问题更为突出,农村老人还主要依靠子女赡养。二是部门配合不力,监管缺位。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强调生育数量的控制,忽视了对人口质量和结构的关注,加上对性别选择技术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机构是多部门的,包括卫生部门、妇幼部门、个体行医者和计划生育部门,难以实行统一的监督和检查。三是遗产制度缺位。子女几乎可以完全继承父辈的财产,为了防止家庭财产传给“外姓人”,就必须要有能够继承家族姓氏的儿子。四是“低保”、“两免一补”等普惠政策体现不出实行计划生育的优越性。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因为孩子少、负担轻,家庭生活一般都比较宽裕,此项政策根本惠及不到他们,这样他们从心理上感到不平衡。五是法律法规存在缺位,威慑力不强。从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缺位现象。

3.经济状况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大多处于传统农业阶段,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人们更加偏爱男孩。另外,在经济活动中,天灾人祸是经常发生的,这些风险较大的工作多是由男性承担,男性在经济领域中处于支配地位的比例大,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女性的很多劳动被抹杀,劳动成果得不到认可,许多家庭对男孩的 教育 和结婚投入也多于女性。

4. 文化 背景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是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即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好。同时,还有女孩家庭受欺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农村一些女孩家庭,受欺受辱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在周围群众中也产生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刺激了其他群众生育男孩的欲望。几千年的“男尊女卑”观念使男性在财产继承、家庭延续、家庭权利结构上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地位十分低下。尽管提倡男女平等,同享权利,共尽义务的道理,但人们内心深处却固守宗族观念,视男子为直系亲属,第一继承人一定是儿子,这也表明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带来的影响

(一)婚姻家庭问题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结果显示,平均每个年龄段的男性比女性多出数万人,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仍然很高,“积累效应”已相当可观。由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升高,将导致男性过剩,势必造成婚姻拥挤,形成大量的“光棍”,造成男性择偶困难。在那些没有权、没有钱,而又没有相貌竞争力的男性中,会增加未婚的概率。“婚”或婚姻欺诈现象会层出不穷。男女婚龄的婚龄差增大,“大男小女、大女小男”的状况会日益普遍。

(二)对社会造成的冲击

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不是单纯的人口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腐朽观念的延续和存在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从未来的二十年看,性别比例失衡将给人口再生产带来障碍,造成人口数量萎缩。人口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母亲来实现的,女性在社会人口中比例的萎缩,必然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下降。若干年后,解决不了婚姻的男子可能会在心理上出现急躁、失控行为,必然会出现性犯罪率上升、同性恋进一步增多、性行为严重错乱等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加大。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会重新抬头。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对策性思考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从理论上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性别比失衡,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追求科学的人口发展观,即统筹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发展,统筹当代人与未来人口的发(下转第页)(上接第页)展,是解决我国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有效途径。实现性别平等是解决性别比失衡的关键,这里我们从观念、科技、经济、制度四个方面对治理对策进行分析。

(一)在思想观念方面,树立科学生育观,这是治理的首要途径

男性偏好的生育观从深层次上影响着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要想有效治理这种失衡现象,最首要的就是要转变旧有的生育观,树立科学的生育观。

第一,建设新生育文化。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尊重客观规律的生育文化。首先,加强对新生育文化内容和重要性的宣传。其次,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对群众进行教育。再次,综合使用经济的、道德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和力量来保障新生育文化的建设。

第二,消除影响树立新生育观的现实因素。消除现实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首先,要在全社会加强对男女平等的宣传和教育。其次,要利用多种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再次,要在各生活领域消除性别歧视。

(二)在科技方面,严厉打击“两非”,规范医学技术的使用,这是治理的必要途径

首先,加大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医务人员和妇女的教育,从思想上防止“两非”行为出现。其次,加强对医药和医务市场的整顿,完善相关法律体制,联合各部门共同管理,共同打击;对胎儿进行性别选择的违法者不仅罚而且入刑。再次,加强地区间的合作,增强打击的力度和效度。第四,要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广大群众对“两非”行为的监督作用,使打击及时有效。

(三)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这是治理的根本途径

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发展。加速社会发展,积极提升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才是治理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的治本之策。在性别比“重灾区”的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好了,不仅能改变人们的生育观,还能改变生育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现阶段,农业产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随着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中的男性依赖就会不断降低,生活中更趋于男女平等,“重生男”的状况也会不断改善。

(四)在制度方面,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这是治理的重要举措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养老体系的建立健全已刻不容缓。如果国家能够在政策上以经济奖励或扶持引导人们,基本满足起利益追求,既通过个人福利的改善达到“养儿防老”的效果,性别失衡现象自然也能部分的得到改善。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笔者认为,在广大农村地区,当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落实好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奖励政策。目前,国家对农村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每年发放840元扶助奖励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个奖励金额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各地政府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奖励额度,制定地方优惠政策,真正发挥好政府在利益导向作用。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充分考虑到独女户家庭的实际困难,从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关心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加大建设乡村养老院、敬老院、医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力度。让老百姓真正感到,听党的话不吃亏,生女孩不后悔,从而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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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问题论文篇2 浅析延边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问题与应对路径 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负增长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延边朝鲜族人口发展呈现出既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又有别于中国各民族的特点,即在社会经济还很不发达的条件下,人口总量出现自然负增长,并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1]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延边朝鲜族女性生育水平不高,导致出生率低下 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计生委的数据显示,延边州1996年全州朝鲜族总人口有854510人,当年出生人数有4340人,而死亡人数竟然高达5253人,也就是从这年开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自然增长率开始逐步走上了负增长的时代。延边朝鲜族出生率较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由于受到朝鲜半岛,尤其是韩国社会经济及文化的影响,朝鲜族女性对于经济地位的追求比较高,加之,部分朝鲜族育龄女性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感觉难以承担新生儿出生后的抚养和教育问题,而政府的社会服务保障机制又不完善,得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又比较少,因而对于生育的欲望并不高。(2)由于近些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朝鲜族青年逐步流入了内地经济发达地区或者韩国日本等国外地区打工,使得适龄的男女青年为追求经济基础的增加,将生儿育女这件事暂时予以搁置。 2、延边朝鲜族人民受饮食习惯因素的影响,导致死亡率较高 有待于改善的饮食文化习惯,对朝鲜族人口死亡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延边朝鲜族人民的饮食习惯深受朝鲜半岛尤其是韩国饮食文化的影响,尤其部分居民喜欢过量食用含糖量和辛辣类的食物,长期实用含糖量较高以及辛辣类食物的话,会造成身体内某些元素的失衡,更甚至会引起糖尿病和痛风等病症,使得患这些病症的人们走向死亡的概率较其他人大大增加。(2)延边朝鲜族人民是热情好客的民族,酒文化在朝鲜族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实践中,有些朝鲜族人们饮酒量特别的大,饮酒之后还时常不能及时的喝水,更甚至,有的人会有长期酗酒的恶习,尤其是朝鲜族男青年及部分老年男性居多。众所周知,过量饮酒容易引起肝脏疾病以及神经系统疾病,严重影响过量饮酒之人的身体健康,并对其生命安全也构成极大的挑战。 3、延边朝鲜族青年流失过于严重,尤其育龄女性流失的比较多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朝鲜族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愿望日趋的强烈,使得越来越多的朝鲜族青壮年背井离乡走上了追逐梦想的道路,这使得朝鲜族人口流失严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许多延边乡镇农村地区的青壮年,或者独自一人、或者夫妻共同进入国内经济比较发达的内地以及沿海城市打工,并且长期的留在打工的城市,更有甚者,已经在当地买房或者早已产生留在打工城市的观念,只是由于经济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暂时还没有决定。而近些年以来,由于受到人口负增长以及地域环境的影响,延边州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这使得在吸引人才以及劳动力迁入方面的吸引力十分有限。由此,导致延边州的人口的迁入率和迁出率严重失衡。(2)延边朝鲜族人们的文化环境与朝鲜半岛尤其是与韩国的文化相似。使得在国外打工的朝鲜族人口中绝大多数选择在韩国,极少数在日本,然而,国外打工的朝鲜族人中,这其中诸多朝鲜族未婚女性在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或者国外的韩国日本,难免会产生留在当地生活的强烈愿望,导致朝鲜族女性的对外通婚率比较高,其中,由于同一文化的渊源,朝鲜族未婚女性远嫁韩国男性的居多。 二、延边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问题引发的系列社会负面效应 1、朝鲜族人口总数不断减少,不利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 “延边朝鲜族人口出现自然负增长,即死亡人口多于出生人口,”[2]尤其是处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周边落后的乡镇农村地区,由于人口数量的不断减少,使得这些地区原本就不多的人口变成了零星数十人,甚至出现了农村孤寡老人留守为主,几乎看不到青壮年的情况。而少数民族人口作为维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础,践行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决定性力量,其数量的大量减少,对于维护和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然是不利的。 2、朝鲜族人口数量的不断减少使得劳动力不足,严重制约延边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近些年,由于延边朝鲜族人口的负增长问题以及人口外流加剧,使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劳动力相对缺乏,根据1999―2008年吉林省统计年鉴和2008年吉林省和延边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资料分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人均GDP增速长期落后于吉林省人均GDP增速,可见,延边朝鲜族人口问题,严重制约了延边地区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3、朝鲜族女性人口的减少,导致部分朝鲜族男性婚姻问题突出,影响延边地区社会的稳定 “朝鲜族总人口的减少和大移动,引发了朝鲜族的许多社会问题,并给朝鲜族社会带来了被解体的阴影。”[1]由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延边朝鲜族女性人口不断的流向经济相对发达的内地以及国外进行打工,以及与国外保持的较高的国际通婚率尤其是韩国,使得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朝鲜族乡村男性在寻找适龄朝鲜族女性通婚的过程中遇到较大阻力,然而,不能成功找到朝鲜族女性并通婚的男性,有些人往往抱着对社会和他人不满的态度,无所事事的走上了社会,并且可能为了发泄不满的情绪,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对于延边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十分不利的。 4、朝鲜族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提升,养老负担日益加重 从2010年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分析,我国在经济发展还不是很发达的情况下,快速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而由于长期的人口负增长,延边朝鲜族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大幅度的高于同期整个延边州以及同期全国的水平。比如“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的比例为,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延边朝鲜族人口中老年人口占的比例逐渐上升,随着出生率的持续性负增长,青壮年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逐渐减少,使得一对年轻的夫妇需要赡养的老年人数逐步增加,有的年轻夫妇需要扶养三到四个老年人,更甚者需要赡养四个以上的老年人,严重加大了朝鲜族年轻人的养老负担。 5、朝鲜族新生儿出生率比例降低,制约民族教育的发展 延边朝鲜族教育规模在逐步萎缩,其中中小学数量逐渐减少,尤其是朝鲜族学龄前 儿童 数量降低严重。依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教育委员会提供的数据分析,第四、五次人口普查中延边朝鲜族学龄前儿童(7岁以上儿童)在―这十年期间,平均变化幅度在-50%―-80%之间,使得朝鲜族中小学的运营成为问题,阻碍聚居民族教育体系的保护与发展。新生儿出生率的持续性减少,使得学龄前入学的朝鲜族儿童的比例持续性走低,使得延边周边的部分乡镇农村朝鲜族中小学校开始走合并的道路,使得原本不必要走向寄宿制的学生不得已选择在学校住宿,使得日常的学生费用开支也无形的增加,这无意间增加了朝鲜族家长的教育开支,使得教育负担日益加重,反过来,正是由于教育成本的加大与经济收入的有限之间矛盾的加剧,使得许多朝鲜族女性生育的欲望大大降低,如此又无形间助长了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长此以往,在某种形式上,便形成了一种教育负担加重与人口负增长之间的不良性循环。 三、解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负增长所引发问题的法律路径 1、积极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本地区本民族实际充分行使自治权,实现发展民族区域自治与人口增长有机结合 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积极制定有利于增加人口及平衡性别的 政策法规 ,选出人口发展问题最严重的2-3个县市,进行率先试点。加快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尽快将朝鲜族人口发展战略及政策纳入进去,切实提高朝鲜族人们人口发展危机意识。贯彻落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58条规定“积极开展人口研究”,尽快建立并完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发展问题研究委员会。制定人口发展的相关单行条例 尽快的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增长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性别平衡条例》等。 2、制定“人才强州”战略,积极吸引外来劳动力,为延边经济持续繁荣发展注入活力 延边州自治机关应当根据近年来劳动力日益不足,尤其是高素质人才流失现象,结合本地方实际,充分制定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州内的高素质劳动者的生活以及工作需求,另一方面发挥自治权优势通过单行条例的形式,制定有关措施广泛吸引外来人才入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并且在工资、医疗、住房以及户口等方面给予外来人才更多的福利性政策及物质保障。由此,不断增加延边州的劳动力总量以及数量。利用图们江开发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充分行使自治权以及法律政策的变通规定,加强国际交流,引进外资,大力发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社会经济,为朝鲜族人口发展问题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 3、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朝鲜族女性数量,大力宣传新的婚育观念 自治州自治机关应当尽快成立人口迁移监督委员会(可以由公安局、民政局及卫计委等部门联合组成),隶属于延边州人民政府,积极监督朝鲜族女性流失问题,尤其是朝鲜族女性 出国 打工及国际通婚问题。以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大力鼓励朝鲜族女性多生育孩子,大力倡导其他民族女性与朝鲜族男性通婚,以解决朝鲜族婚龄男青年的婚姻问题,实现朝鲜族与汉族以及其他民族的和谐共处,切实提高延边朝鲜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延边地区的有效实施。 4、有效提高养老文化的社会关注度,建立并完善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机制 自治州民政部门,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并制定有关宣传及提高养老关注度的政策,如多组织一些关注老年人生活的公益性活动,倡议有关成功企业成立延边朝鲜族老年人口关爱协会等民间组织、自治州政府出资,民间融资,广泛建立朝鲜族老年人口服务保障机构。还可以在延边州主流媒体上进行必要的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朝鲜族老年人的关注度和关爱度。与此同时,广泛进行孝道文化的宣传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当然,自治州自治机关也应当加大对社会养老保险机制的支持力度,尤其需要增强对改善城市和农村孤寡老人的财政支持力度。 5、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权,切实推动朝鲜族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自治州自治机关应当根据《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原则和精神,将制定促进鼓励朝鲜族人口增长的相关条例与制定促进支持朝鲜族教育事业的相关规定相结合,使得促进人口增长和教育发展有机结合,所以,应当尽快结合朝鲜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情况,尽快制定《延边朝鲜族民族文化教育促进条例》,加大对朝鲜族教育投入,积极提倡鼓励其他民族学生进入朝鲜族学校学习,妥善保护朝鲜族民俗及语言文字,建立并完善朝鲜族民族教育发展体系,推动延边朝鲜族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注 释】 [1] 朴美兰.民族学视野下的延边朝鲜族人口问题[D].中央民族大学,2009. [2] 朴美兰.朝鲜族人口变迁对民族 传统文化 发展的影响――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3] 李承律.东北亚国际合作时代朝鲜族社会文化功能研究――以中国和朝鲜半岛关系中的朝鲜族文化体系为中心[D].中央民族大学,2006. 猜你喜欢: 1. 人口问题论文 2. 浅析中国当前的人口问题 3. 新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应对策略论文 4. 我国人口问题的成因和解决问题的出路 5. 大数据时代下的人口信息管理及应用探析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增长迅猛。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的对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处于弱势境地,并且我们可以找到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最后对于改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对策

一、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家庭对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的拥有量较少,而且资本的质量不高,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家庭教育资本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虽然在流动人口家庭教育中存在优势的方面,比如孩子的自理能力很好、坚强、乐观的品质,但是,总的来说,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总体情况十分令人堪忧。

(一)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资本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家庭经济资本处于劣势,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以后由于经济转型期的特点和自身的条件的限制,使得流动人口只能从事一些劳动时间长、生产环境差危险、报酬低的工作。导致他们与子女相处的时间短,甚至忽略对子女的教育。

第二,流动人口家庭社会资本不足。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关系局限于老乡和亲戚,基本没有其他寻求支持的渠道。家庭中与子女互动不足或者由于沟通方式不当导致子女的叛逆甚至是反社会行为的出现。父母多采用控制性和干预性的互动方式,支持性和引导性的互动方式运用不足。父母在寻求教育支持网络时感到非常无力,他还是保留非常保守的观念,认为孩子是父母的,要自己来管,家长很少与学校主动联系,他们认为包括学校学习在内的很多方面的内容要自己来教育,没有意识到孩子也是社会的,几乎没有想过自己没有办法教育的时候借助于社会资源和一些专业的咨询机构来寻求帮助。等到子女真正的出了问题,触犯了法律交给有关部门来管理,已经来不及了。

第三,家庭文化资本非常有限。父母文化水平有限,很多母亲不识字,对教育的内容和采取方式认识有偏差,这些对于子女的教育十分不利。家庭文化生活匮乏甚至出现不健康的娱乐方式如赌博等。

(二)家庭教育资本不足导致教育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于父母在获得经济资本时的流动性的特点、职业的特点和家庭条件的限制等原因,很多流动儿童有被寄养的经历导致亲子关系不够亲密,引发教育问题。

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本不足,导致父母教育的无力。不知如何和学校配合共同面对子女出现的问题,也不知如何取得社会教育资源网络的支持。流动人口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局限于公有和老乡,同质性强,而且处境类似,对子女的教育没有太大的作用。

由于父母的文化资本不足对教育观念存在一些偏差,强调父母的权威,家庭互动缺乏平等沟通的氛围。流动人口家庭互动围绕学习和花钱的问题展开,互动多为控制性互动和干预性互动,引导性互动和支持性互动不足。导致孩子在心理上远离父母,在行为上出现问题。在家庭教育的价值观上,流动人口家庭普遍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在行动上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教育的效果不明显。流动人口家庭文化生活匮乏,甚至出现赌博等不良的娱乐方式。

总之,由于家庭教育资本处于劣势导致家庭教育的运作情况不佳,需要其它力量的介入来共同关注流动人口家庭的教育。

二、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流动人口只能从事收入低、危险、技术含量低、经常面临失业困扰的、工作时间长的工作,消费能力有限,直接表现为住房面积狭小,流动儿童没有学习的空间,客观化文化资本占有较少,工作时间长使得家长与流动儿童互动时间少,影响了家庭教育的效果。

由于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决定了,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范围局限于亲戚、老乡和工友,获取对流动儿童教育支持的资源十分有限,对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他们大多数时候只能独自面对。由于长期的户籍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他们在城市的社会制度安排之外,流动儿童无法进入正规学校就学,只能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即使我们看到一些正规学校在逐渐接受流动儿童,但是据笔者了解由于教育资源有限他们也只能接受极少的流动儿童入学。子女没有好的学校入学也使得家长对于子女取得较高的学业成就信心不足,但又无能为力。

三、改善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措施

(一)增加流动人口的家庭教育资本

韦伯利用“封闭”这个概念来描述把人们置于次等地位的过程,透过此过程,一个群体垄断了优势地位,向它界定为下层的或不合资格的外部人关闭机会。任何方便的、看得见的特征,例如种族、语言、社会背景(social source)、宗教、以及缺少一份特殊的学校文凭,都可以被用来把竞争者宣布为外部的人。通过限制获得机会(opportunities)和资源的获取(access),封闭容许集体把报酬最大化。群体内部的人分享共同的文化和身份,并因而分享使排斥合法化的规范。

对于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资本匮乏这一问题的解决,我们不应该只是看到问题的表面,而应该从反对社会排斥入手,改善流动人口家庭的处境才能真正改变流动儿童的处境。

1.规范劳动力市场,增加就业

对雇主的不良行为进行规避,促进新型服务企业的发展、对在长期失业者中招募工人的企业的财政刺激、对低技术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改善、意图在失业者和潜在雇主间建立联系的临时就业,处理妇女特殊需求的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小业主给与支持和政策倾斜。城管和小贩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上演已久,小贩大多是流动人口和社会低收入阶层,流动儿童心思细密,对于父母被追赶的情景十分不解和感到愤恨,从而引起他们对于执法者和整个社会的误解,小小的心灵充满了疑问,为什么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挣钱还会被驱赶,为什么来到城市会受到如此的对待,这个城市到底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反社会的情绪会在幼小的心灵开始萌芽。因此,对城市的小摊贩运营进行合理的规划,给流动人口一定的自主谋生的权利,对他们的劳动给予一定的尊重是改善流动人口家庭现状的重要环节,也是改善流动儿童处境的措施。 2.提升能力

对流动人口进行免费的技能培训, 增加就业能力。很多流动人口由于没有学历没有技能,自主创业没有资金,只能做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危险,劳动环境恶劣,劳动时间长。进行培训后部分流动人口有可能从事一些技能性的工作,提高家庭收入从而改善流动儿童的境遇。

3.收入支持

收入支持这里是指社会保障的支持,也就是说在流动人口面临受伤或者失业的情况下,有一笔资金作为临时性的救助,以防止家庭经济条件迅速的恶化。目前,流动人口由于户口以及工作单位的临时性原因,很多流动人口都没有社会保险。很多流动儿童也由于户口的原因没有保险,无论生病还是出现意外伤害,损失由他们自己承担。如果父亲,家里的顶梁柱遭遇到不测,家庭就坠入无限的困境中。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福利机制,把流动人口纳入其中,使他们有一定的安全感,无论整个家庭陷入何种境地都能使流动儿童的各种权利得到保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4.地域扶持倾向

这种尝试的理念是,特殊的城市贫民区或受剥削的地区,需要建立在广泛基础之上的针对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等的行动(Rodgers, 1995b)。

2005年以来,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重庆市南岸区采取“因地制宜、政府投入、社区管理、以寓养寓”的模式,投资250多万元,在各街道建设“阳光公寓”。只需“一人一天一元”的低费用,农民工就能住进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的公寓房。截至2007年7月,南岸区已建成7个“阳光公寓”,入住农民工5000多人。政府在能力的许可下,可以参考重庆的做法,建设流动人口公寓。给流动人口家庭安身立命之所,给流动儿童一套学习的桌椅和一盏点燃希望的台灯。

(二)发挥教育在社会流动过程中的正功能

在布迪厄看来,学校所传递的文化是统治阶级文化,而非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文化遗产。学校运用支配阶级所赋予的权力关系将其文化定义为合法的文化资本,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符号暴力过程强制性地传递。由于被支配阶级的文化与支配阶级的文化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他们的子女常常是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失败者,无法取得足够的、支配阶级定义的合法文化资本。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文化资本分配不平等结构,并进而形成了一个封闭的文化资本的循环传递与阶级关系的循环传递。

教育的再生产功能是否意味着教育是制造社会不公平的机器?是否意味着教育没有存在的必要呢?我们知道,教育具有促进社会流动的作用,是社会下层向上流动的合法途径。自从教育作为一种社会选拔机制以来,在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教育给处于社会劣势阶层的人们提供了一条通往社会上层阶级的途径。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传统社会的地位世袭,使个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而获得进入主流社会的机会,教育给大众提供了平等竞争的舞台。

在打破这种循环使得弱势群体向上流动的议题上,科尔曼报告给我们增加了信心。

科尔曼报告的历史性意义是,它把教育的平等,放到社会经济平等的背景上。教育的平等受制于社会经济平等,反过来也影响社会经济平等,从而把教育平等问题提高到改造社会的整体目标上。

那么,学生家庭的社会背景,怎么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的呢?科尔曼研究发现,处于弱势的学生,他们觉得环境过于强大,不可能通过教育改变他们的人生,他们对自己的前途缺乏自我期望,觉得没有盼头,学习的“士气”就比较低,从而造成学习成绩较低,而且差距越往后越大。在流动儿童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很多儿童都有很高的理想,但是由于家庭条件的原因,学习差强人意,也觉得自己没有希望,很多人读完小学就不读了,能读到高中,考上大学的流动儿童是少数。

科尔曼向国会证明,教育机会的平等,要从教育的结果来考察,因为正是对受教育结果的期望,影响了学生的自我评估,决定了学生的学习状态,也造成了因种族、肤色、宗教等因素下,弱势人群教育机会的实质不平等。

正是科尔曼报告的这一结论,为后来美国普遍实行的“肯定性行动”或称“平权法案”铺平了道路。公共教育事业大幅度地向弱势人群倾斜,实行所谓“为了平等的反向歧视”。在中小学强制性黑白合校的同时,大学招生,政府机关雇佣和提升等方面,普遍实行倾斜性政策,照顾黑人和其他弱势人群。这种措施是特定历史状态下的阶段性的措施。因此,几十年后,这样的做法是否已完成其历史使命,是否应该逐渐终结,具体措施是否适度,成为争议的焦点,也为此出现了一系列司法诉讼,至今没有平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公共教育事业对弱者的倾斜,明显地改善了近几十年来美国社会教育机会的平等性。

那么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创造公平合理的教育制度,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发展中国家的教育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年轻,因此有一定的机会可以减轻社会的不平等现象,至少它可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人们向较高的社会地位去努力。有些国家一经独立就致力于建立一个无产阶级社会。不管社会环境如何,教育的改造作用是不能否认的。当它一旦传播到在经济和社会方面不利的阶层,改造的趋向便是平等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流动儿童摆脱贫穷边缘的社会地位,平等的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丰富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三)针对流动儿童教育的政策建议

1.改革户籍制度去除身份区隔

我国的户籍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合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也在不断制造着依附于身份的城乡分割,以有没有户籍作为资源分配的依据,违反了社会公平正义原则。

在教育领域来说,正是城乡户籍的存在,造成流动儿童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儿童同样受教育的权利。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

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切断户籍身份与利益之间的关联,改变户口与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公民利益挂钩的不合理现象,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建立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制度。 2.调整现有义务教育格局,消除身份歧视

在流动人口特别集中的城郊结合部,要提高公立学校的招生能力,或者增设新的学校,来解决局部区域内农民工子女入学紧张的现象。

社区和学校牵头,办好农民工子女家长学校,提高农民工教育子女的能力,使流动人口家庭尽快适应城市生活。

3.发挥学校教育与社区的教育的功能增加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本

学校主动与家长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只是在开家长会的时候职责家长的错误。采取灵活多样的交流方式加强学生家长之间的互动,互相交流教育心得,营造好的教育气氛。把同质性较高的家庭分成小组,如单亲家庭小组、多子女家庭小组,学校负责讲解这些家庭的子女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早发现子女出现问题的征兆对症下药进行解决。

4.发掘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增加流动儿童家庭的文化资本

团委、妇联、青少年研究机构等非政府公共组织可广泛挖掘社区教育资源,为流动儿童提供文化资本。比如,妇联联合街道与大学,让大学生进入流动儿童家庭,与流动儿童结成对子,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对流动儿童提供学习帮助;团委、街道等机构可以培育义工、志愿者队伍,鼓励退休教师、大学生以及其他社会成员成为义工或志愿者,广泛开展义工活动、志愿者活动,指导流动儿童的学习,帮助他们实现学业进步。

总之,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是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任务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协作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所有的儿童都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有责任帮助流动儿童家庭充实家庭教育资本,有责任帮助他们改善亲子互动,有责任让他们得到公平的待遇。

参考文献:

[1]重庆:农民工住上“阳光公寓”

[2]周海玲:《论流动儿童教育公平化的策略――文化资本的视角》,《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年9月

[3][法]雅克・哈拉克:《投资于未来――确定发展中国家教育重点》,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49页。

[4]昆明城乡一体化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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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口问题为主题的论文题目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采取的 措施 ,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性别比问题依然严峻,人口比例失衡,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必须在立法、新型生育观、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等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在全社会摒弃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状及其原因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反映的是出生时男婴和女婴数量上的比例关系,即每出生百名女婴对应的出生男婴数量。按照国际上长期观察的结果,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相对稳定,男女性别比例应在102-107之间浮动,此时应被视为出生婴儿性别均衡,也就是一个正常值域。

(一)性别结构现状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由于成功事实了计划生育政策为控制世界人口增长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在生育率不断下降的同时,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例差却在迅速上升。我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就伴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不断的攀升,长期居高不下。尽管有下降趋势,但仍然徘徊在117左右的高位,仍然属于失衡的状况下,这种失衡未来可能会导致未来婚龄女性的短缺,形成婚姻挤压,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并打乱现有的婚姻秩序,甚至引发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

(二)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

由于多种复杂因素,对男性的性别偏好在当今社会依然有其现实基础。尽管历史上女权运动对此多有批判,但仍然无法彻底改变这些男女不平等的现状。通过对我国人口性别比现状的分析,不难发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计划生育制度的约束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在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生育数量的减少导致生儿子机会的减少,以至于生育观念很难发生根本性转变,想要男孩的父母丢弃女孩,进行产前性别选择和人工流产。

2.制度缺位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

制度缺位是影响出生性别比的主要社会因素。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养老 保险 制度的不完善促使我国城乡居民更多的选择男孩,“养儿防老”,尤其在农村,问题更为突出,农村老人还主要依靠子女赡养。二是部门配合不力,监管缺位。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强调生育数量的控制,忽视了对人口质量和结构的关注,加上对性别选择技术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机构是多部门的,包括卫生部门、妇幼部门、个体行医者和计划生育部门,难以实行统一的监督和检查。三是遗产制度缺位。子女几乎可以完全继承父辈的财产,为了防止家庭财产传给“外姓人”,就必须要有能够继承家族姓氏的儿子。四是“低保”、“两免一补”等普惠政策体现不出实行计划生育的优越性。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因为孩子少、负担轻,家庭生活一般都比较宽裕,此项政策根本惠及不到他们,这样他们从心理上感到不平衡。五是法律法规存在缺位,威慑力不强。从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缺位现象。

3.经济状况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大多处于传统农业阶段,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人们更加偏爱男孩。另外,在经济活动中,天灾人祸是经常发生的,这些风险较大的工作多是由男性承担,男性在经济领域中处于支配地位的比例大,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女性的很多劳动被抹杀,劳动成果得不到认可,许多家庭对男孩的 教育 和结婚投入也多于女性。

4. 文化 背景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是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即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好。同时,还有女孩家庭受欺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农村一些女孩家庭,受欺受辱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在周围群众中也产生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刺激了其他群众生育男孩的欲望。几千年的“男尊女卑”观念使男性在财产继承、家庭延续、家庭权利结构上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地位十分低下。尽管提倡男女平等,同享权利,共尽义务的道理,但人们内心深处却固守宗族观念,视男子为直系亲属,第一继承人一定是儿子,这也表明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带来的影响

(一)婚姻家庭问题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结果显示,平均每个年龄段的男性比女性多出数万人,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仍然很高,“积累效应”已相当可观。由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升高,将导致男性过剩,势必造成婚姻拥挤,形成大量的“光棍”,造成男性择偶困难。在那些没有权、没有钱,而又没有相貌竞争力的男性中,会增加未婚的概率。“婚”或婚姻欺诈现象会层出不穷。男女婚龄的婚龄差增大,“大男小女、大女小男”的状况会日益普遍。

(二)对社会造成的冲击

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不是单纯的人口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腐朽观念的延续和存在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从未来的二十年看,性别比例失衡将给人口再生产带来障碍,造成人口数量萎缩。人口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母亲来实现的,女性在社会人口中比例的萎缩,必然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下降。若干年后,解决不了婚姻的男子可能会在心理上出现急躁、失控行为,必然会出现性犯罪率上升、同性恋进一步增多、性行为严重错乱等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加大。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会重新抬头。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对策性思考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从理论上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性别比失衡,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追求科学的人口发展观,即统筹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发展,统筹当代人与未来人口的发(下转第页)(上接第页)展,是解决我国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有效途径。实现性别平等是解决性别比失衡的关键,这里我们从观念、科技、经济、制度四个方面对治理对策进行分析。

(一)在思想观念方面,树立科学生育观,这是治理的首要途径

男性偏好的生育观从深层次上影响着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要想有效治理这种失衡现象,最首要的就是要转变旧有的生育观,树立科学的生育观。

第一,建设新生育文化。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尊重客观规律的生育文化。首先,加强对新生育文化内容和重要性的宣传。其次,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对群众进行教育。再次,综合使用经济的、道德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和力量来保障新生育文化的建设。

第二,消除影响树立新生育观的现实因素。消除现实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首先,要在全社会加强对男女平等的宣传和教育。其次,要利用多种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再次,要在各生活领域消除性别歧视。

(二)在科技方面,严厉打击“两非”,规范医学技术的使用,这是治理的必要途径

首先,加大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医务人员和妇女的教育,从思想上防止“两非”行为出现。其次,加强对医药和医务市场的整顿,完善相关法律体制,联合各部门共同管理,共同打击;对胎儿进行性别选择的违法者不仅罚而且入刑。再次,加强地区间的合作,增强打击的力度和效度。第四,要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广大群众对“两非”行为的监督作用,使打击及时有效。

(三)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这是治理的根本途径

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发展。加速社会发展,积极提升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才是治理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的治本之策。在性别比“重灾区”的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好了,不仅能改变人们的生育观,还能改变生育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现阶段,农业产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随着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中的男性依赖就会不断降低,生活中更趋于男女平等,“重生男”的状况也会不断改善。

(四)在制度方面,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这是治理的重要举措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养老体系的建立健全已刻不容缓。如果国家能够在政策上以经济奖励或扶持引导人们,基本满足起利益追求,既通过个人福利的改善达到“养儿防老”的效果,性别失衡现象自然也能部分的得到改善。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笔者认为,在广大农村地区,当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落实好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奖励政策。目前,国家对农村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每年发放840元扶助奖励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个奖励金额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各地政府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奖励额度,制定地方优惠政策,真正发挥好政府在利益导向作用。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充分考虑到独女户家庭的实际困难,从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关心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加大建设乡村养老院、敬老院、医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力度。让老百姓真正感到,听党的话不吃亏,生女孩不后悔,从而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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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引言

30多年来,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总方针的指导下,依托“宣传 教育 为主,节育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 方法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总体而言,婚育新风已牢固扎根于人民心中,少生不仅是生存的需要,更是发展的必然,优生成为广大人民特别是已婚育龄人群的共同期盼和追求。这些具有转折意义的思想客观共同组成了我国低生育水平稳固的决定性的内在因素。它潜发性地要求我国现行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必须与时俱进,由兼顾全面,重点解决人口数量问题向优化出生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迈进。

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所历所思

符合政策生育率是衡量地区性计划生育水平的重要目标。过去,在人民生育观念十分落后的背景下,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政府不得不采取多种形式的行政手段,即所谓的“土办法”。这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土办法”曾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现在,随着和谐社会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面对违规违法生育行为,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的主要是生育前的宣传教育和生育后的依法行政(即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后者在具体执行中绝非易事。随着人口流动的日益社会化,从取证到立案到依法征收,这一过程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到位。其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以达到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效果。同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在征收过程中,面对特困人群,又不得不缓征,少征,甚至是事实上的免征。

为了鼓励按政策生育行为,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奖励 措施 。如:针对计划生育户的奖励抚助金,中考、高考加分,农村合作医疗减免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及实施确实对广大育龄人群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实施这一系列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从制度的设计上,为了保证计生奖励抚助金发放的准确性,要求对每一位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0岁左右的对象进行深入调查,其取证材料涵盖与对象面对面的询问笔录,背靠背的旁证记录,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村级、街(乡)镇级、区(县)级证明或案查,表格材料达十份之多。

笔者曾在参与此事时,目睹农村老人为了享受到每年近1000元的抚助金,不得不陈述自己年轻时在婚姻,生育方面的种种无奈和尴尬,每每想起,仍然觉得心中隐隐作痛。笔者不断 反思 ,政府设置奖励抚助金利于民情,示范他人,为何非要强调婚后未生育者或婚后不能生育者就不能享受呢?要知道,这本身就是对象户心中的伤疤。为了证明事实的真实性,为什么要制定出那么多的表格材料?这其中很多材料除了增加基层劳动量和行政成本外,并无太多益处。笔者认为,为了达到奖励抚助所带来的示范效应,确需调查对象户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无需过多地究其原因。即便需要追求其准确性,也无需自我设置层层障碍,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完全可以简化程序,分级负责,事后追责,并依据事实取消不合理的享受资格。

为了控制政策外生育行为,我国长期推行行之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上环和结扎曾经是控制违法生育的重要手段。现在节育意识已深入人心,选择不同的节育方式更是家喻户晓。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作为一个指标下达给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宣传引导来实施。节育既是工作需要同时也是育龄人群生活的需求。本来可以顺流而下的事情何苦要逆流而上!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已明文规定: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要求户籍地与跨地区流动的现居住地同为主管,同时上报出生人口。户籍地必须掌握外流人群的婚姻状况,怀孕状况,生育情况,节育情况并实行跟踪管理。这其中的硬指标,一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二是孕情上报及时率,三是符合政策生育率。人口的自然流动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问题是,户籍地特别是位于山区的户籍地政府,要及时掌控流出人口特别是长期流出且流入地较远及随意性较强的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何其难!要实行跟踪管理何其难!户籍地村(居)委会为了掌握信息,达到跟踪管理的要求不得不随时捕捉流出人口的返乡时机,有时踏着红线利用村规民约在为流出人员出具证明,落实农村优惠政策时设置关卡,虽能起到一定效果,却使干群关系紧张,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再者,户籍地为了落实跟踪管理责任,不得不经常组织专班跨区、跨市、跨省外出,在付出较大的差旅成本消耗后,往往效果欠佳。目前,国家正在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将代替户口本。笔者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将成为平等国民待遇,推动社会进步的新引擎,而卫生计生部门理当顺势而为,不断优化管理方法,为推动计划生育管理方式注入切实可行的新动力。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计划生育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功不可没。1979年以前,我国由于未能推行计划生育国策造成了重大的人口失误,人口的过快增长导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负担沉重,举步维艰。目前,人口计划生育的内在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将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到大人口的范畴内去权衡。

三、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1、权衡人口总量

笔者生于20世纪60年代,有兄弟姐妹4人,那时正是我国人口生育高峰期。笔者本人育有一女,现年21岁,正处于我国人口低生育水平阶段。这种生育现状是同龄城镇人口生育状况的缩影。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后代绝大部分都将自觉地晚婚晚育,主要原因不是生存的压力,而是教育、就业、创业所需要的时间量及对生活更高层次的追求所需要的时间量共同决定的,这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并大有延续趋势的事实。这一现实给我们带来了如下忧虑:一是将来在我们后代的人群结构中,含农村青年,能够为我们整个社会提供多大比例的一线劳动者?二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青年一代组成家庭后将同时赡养几位老人?这也许主要不是经济上的负担,但可以肯定地说是年轻一代精力上和精神上的压力。而这些问题依靠正在完善的养老体系恐难以解决。我们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的人民将生活在怎样的一种物质世界和感情世界中?这些问题即便要解决,依据人口出生及成长的周期性,仍需将近20年的时间才能得到缓解。三是年轻的独生子女们,生活上养尊处优,精神上唯我独大,尽管接受了丰富的 文化 和现代科学技术教育,面对国防需要和社会前进的种种艰难险阻,他(她)们所具备的应对心理、能力和素质实在堪忧。

在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第二胎;生育一个女孩后,可再生育一孩。这样的生育政策初衷是充分考虑到了农业生产劳动力的需求,解读时不应该带着片面的观点和歧视的眼光。但相对城镇人口而言,农业人口中尽管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政策外生育行为,当今的农业人口依然处于低生育水平。究其原因,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坚持:适龄人群得到了较为便利的节育手段;政策外生育给适龄人群带来的生存压力;征收社会抚养费所产生的社会辐射力。二是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广大农村青年更大范围地接受了现代文明所传播的新的生活观、工作观和生育观。新一代广大的农村青年,也许仍怀着生育二胎的意愿,但可以肯定的是只有极少比例的夫妻想生育3个或3个以上的孩子。

值得关注的是,生活在多子女家庭的孩子,从心理素质,吃苦精神,奉献担当上都普遍强于独生子女。在几年的征兵工作中,笔者也注意到,愿意入伍并且能安于部队的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多子女家庭,他们正承担着高难度高风险的国防重任。

为了督促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流动人口,对于新出生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两地共同管理,均需上报。但这不仅在客观上增加了户籍地掌握孕情,跟踪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的难度,而且,由于现居住地在迎检时可以采取一赶了之的手段,躲而避之的办法,实际上弱化了现居住地的管理服务责任。再者,双边统计上报给新生人口造成的数据上的增量也是不容忽视的。

2、权衡人口结构

人口结构的权衡不仅要从目前的老、中、青、幼人口构成及其走向来考虑,还要考虑到目前的青年人口性别比例及新生儿性别比例。我国人口发展的总趋势是比例已经过大并且还在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已经失调并将更加失衡的青壮年人口。这必然导致一线的财富创造者、社会高难责任承担者日益不足,人民生活压力、情感压力日益严重以及婚姻需求严重失衡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在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问题的双重压力下,该如何应对呢?从双独生育二胎到单独生育二胎标志着生育政策的较大调整,这确实考虑了国情,顺应了民意。

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家庭生育二胎政策的放开,并没有迎来新的生育高峰,相当比例的家庭放缓了生育二胎的步伐或者说准备放弃生育二胎的权利。这一现象说明了人民生育观的巨大改变,多子多福,传宗接代不再是社会生育观的主流思想。人民群众希望孩子们能够健康地成长,受到较好的教育,有较好的工作,较好的生活。也许,许多家庭仍然期望能够生育两个孩子,但同时,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当然,这还得依据人口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真实调查和科学论证。而若此判断正确,则应该果断加快二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的进程。权衡二孩政策全面放开的利弊,既要从理论上考虑它对人口总量的影响,也要从现实的单独二胎生育政策放开后所掌握的数据中作出分析和评估。

同时,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也是有效调整新生儿性别比例的需要。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一胎生育基本是自然生育状态,二胎生育时,大都考虑到了性别问题,这就导致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目前控制新生儿性别比的主要做法是从药品销售到B超鉴定的严格管控,旨在通过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消除选择性生育,达到自然生育的效果,这一观点是建立在自然生育就能使得性别比相对平衡的认识前提上的。

然而,它却忽视了这一认识的基点:大自然之所以能调节性别比,内在地要求一对夫妻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从人群总数而论,在生育第二胎时,大多会生相反性别的孩子。因此,可以认为正是目前的生育政策给新生儿性别比带来了巨大的负效应。在广阔的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这就自然地相对消减了女性基数而又增加了男性基数,而在生育一个女孩后,又会渴望生育一个男孩,姑且不论违法的选择性生育,就是自然的力量也会致使生育二胎时男性比例居多,这又在一个层面上增加了男性的基数。

客观的讲,生活在城镇的夫妻,在新生儿性别的问题上,大都心态平和,顺其自然。综合农村、城镇及“超生”因素,目前一对夫妻平均约生育了个孩子。从科学角度出发,一对夫妻平均生育个孩子,才能有益于性别比的基本平衡。根据专家预测,即使我国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平均一对夫妻也只会生育个孩子,这无疑只能有限地对我国新生儿性别比起到积极的调节作用。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上,严厉打击“两非”只是一种战术行为,然而,再完美的战术也不能从根本上弥补战略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漏洞。

过去,我们没有遵循马寅初的人口理论,致使人口盲目过快增长,犯下了难以挽回的错误。今天,在看到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给我国带来少生4亿人口辉煌成就的同时,如果看不到人民生育观念的巨大改变所蕴藏的稳固低生育水平的内在保障力,看不到人口政策的适度变化对于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化解人口老龄化,性别失调,劳动力不足的现实性和潜在性的矛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许我们同样会犯下历史性的重大错误。人口问题是战略问题,必须放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战略范畴内去思考,去设计。

3、权衡人口素质

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不仅能大范围地化解计划生育的节育目标,还能大范围地化解孕情跟踪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切实将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主要精力投入到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上。人口素质事关民族前途命运,优生工程是人口素质保障的第一步,孕前优生检测又是优生保障的前提条件。

现在,上级部门将孕前优生检测指标当任务下达给下级,然而,在操作过程中至少存在着如下弊端:第一,指标本身仅要求孕前检测,忽略了孕中检测;第二,检测必须到户籍地的区级计生服务站完成。由于大量的育龄人群外流,致使户籍地街、乡级计生部门组织困难,成本投入较大。由此可见,我们所追求的优生在实施过程中并不完善。卫生计生资源的整合从客观上为优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更强大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国家免费的优生检测利国利民,本应得到广大育龄人群的积极响应,但实际效果欠佳。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笔者认为主要矛盾存在于目的与手段的脱节,没有解决好群众“一步之遥”的问题。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已经习惯于下任务、下指标,让基层不计成本东奔西走,让群众不辞辛劳来回奔波。

要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卫生计生部门必须探索打破户籍障碍,以流畅便捷的工作方式,让育龄人群满怀喜悦,满怀期盼地走最短的路程,既能获取他们想要的孕育结论,又能获得新生儿成长所需要的卫生计生关爱。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法宝。人民群众期盼后代一生下来就聪明健康,而孕前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正回应了这一期盼。如何到群众中去,将这一事关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好事做好,除了必备的技术到位,手段到位外,其操作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简易化也是非常关键的。如果只是简单地下任务给基层,让常住人口走较远的路程到达指定的监测点,让流出人口来回奔波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点接受检查,则组织者的难度,群众的辛苦度可想而知。

类似于这样的做法,还体现在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党的温暖阳光普照,上级主管部门如果只是采取任务下派的方式来安排工作,解决问题,基层政府不堪重负不说,“小政府,大作为”又将如何体现?更主要的是一系列的利国惠民政策需要走一段很长的路程才能到达群众的面前。信息技术推动社会进步,让人民群众知道惠民政策不应该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相关主管部门是以怎样的责任担当,以怎样的行事方式拉近政策的执行与群众的距离。社会管理是一个大课题,社会管理进步又将从更深层面上推动社会进步。不要抱怨群众不领情,而要自我查找原因,不仅要从目标正确性的角度,还要从目标运行方法的角度去认真审视。运行方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是战术手段,战术手段的好坏以及运用战术手段的人的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共同影响着战略目标的实现。

多年以来,就提倡计生工作必须由行政型向服务型转变。我们要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优生检测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服务以及抓好诸如计生奖励抚助金等各类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我们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反问自己,人民群众觉得满意吗?笔者认为,优质的服务至少应具备如下特性:

其一,掌握了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要求,不是大且泛,而是精且准。既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避免意义不大的资源消耗;

其二,优良的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优良要体现目标的明确性,安排的系统性和服务人员对所提供服务责任的担当性。可行性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得到服务的路径是坦途而不是征途。要做好一件事情,必先事前调查其要素,把握其规律。有的事情确需责任分解,分级负责;有的事情也需责任分解但上下主次不同;有的事情无需责任分解,完全可以利用事物本身具有的正能量所产生的向心力由高至低,由低到高形成互动,直达目标。

在目标决策的过程中,需要信息互动,上下互通以达成决策效果,而决策形成后,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执行力。在很多时候,我们为人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时,不是人民群众不积极响应,而是人民群众在响应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太多的无奈和艰辛。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不仅需要从群众中来,真切地了解群众的心声,更要知道怎样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所享受的服务更轻松、更舒适。

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矛盾,又共为一体。它就像三个支柱共同支撑着我国的人口发展战略。因此,人口的战略决策既要保证三个支柱个体坚挺,又要保证三个支柱在正确的方向,恰当的位置;既保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保证人的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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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由于老年人口基数大,因此较早进入了高龄化社会。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庞大人口基数以及较高出生率,并考虑到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经济发展,我国政府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医疗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因为人口平均寿命在增长,所以我国“人口红利”的优势在逐步消失,面临是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成为当下时代热门,家庭的“4-2-1”人口模式已经严重影响青年人的奋斗志气。因此缓解老龄化社会的问题,我们迫在眉睫。为了保护老年人的生活,促进我国养老金融的发展,需要极力增强我国对养老金融的摸索探讨与创新繁荣。

我国人口为主题的论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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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引言

30多年来,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总方针的指导下,依托“宣传 教育 为主,节育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 方法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总体而言,婚育新风已牢固扎根于人民心中,少生不仅是生存的需要,更是发展的必然,优生成为广大人民特别是已婚育龄人群的共同期盼和追求。这些具有转折意义的思想客观共同组成了我国低生育水平稳固的决定性的内在因素。它潜发性地要求我国现行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必须与时俱进,由兼顾全面,重点解决人口数量问题向优化出生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迈进。

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所历所思

符合政策生育率是衡量地区性计划生育水平的重要目标。过去,在人民生育观念十分落后的背景下,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政府不得不采取多种形式的行政手段,即所谓的“土办法”。这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土办法”曾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现在,随着和谐社会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面对违规违法生育行为,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的主要是生育前的宣传教育和生育后的依法行政(即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后者在具体执行中绝非易事。随着人口流动的日益社会化,从取证到立案到依法征收,这一过程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到位。其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以达到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效果。同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在征收过程中,面对特困人群,又不得不缓征,少征,甚至是事实上的免征。

为了鼓励按政策生育行为,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奖励 措施 。如:针对计划生育户的奖励抚助金,中考、高考加分,农村合作医疗减免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及实施确实对广大育龄人群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实施这一系列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从制度的设计上,为了保证计生奖励抚助金发放的准确性,要求对每一位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0岁左右的对象进行深入调查,其取证材料涵盖与对象面对面的询问笔录,背靠背的旁证记录,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村级、街(乡)镇级、区(县)级证明或案查,表格材料达十份之多。

笔者曾在参与此事时,目睹农村老人为了享受到每年近1000元的抚助金,不得不陈述自己年轻时在婚姻,生育方面的种种无奈和尴尬,每每想起,仍然觉得心中隐隐作痛。笔者不断 反思 ,政府设置奖励抚助金利于民情,示范他人,为何非要强调婚后未生育者或婚后不能生育者就不能享受呢?要知道,这本身就是对象户心中的伤疤。为了证明事实的真实性,为什么要制定出那么多的表格材料?这其中很多材料除了增加基层劳动量和行政成本外,并无太多益处。笔者认为,为了达到奖励抚助所带来的示范效应,确需调查对象户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无需过多地究其原因。即便需要追求其准确性,也无需自我设置层层障碍,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完全可以简化程序,分级负责,事后追责,并依据事实取消不合理的享受资格。

为了控制政策外生育行为,我国长期推行行之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上环和结扎曾经是控制违法生育的重要手段。现在节育意识已深入人心,选择不同的节育方式更是家喻户晓。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作为一个指标下达给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宣传引导来实施。节育既是工作需要同时也是育龄人群生活的需求。本来可以顺流而下的事情何苦要逆流而上!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已明文规定: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要求户籍地与跨地区流动的现居住地同为主管,同时上报出生人口。户籍地必须掌握外流人群的婚姻状况,怀孕状况,生育情况,节育情况并实行跟踪管理。这其中的硬指标,一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二是孕情上报及时率,三是符合政策生育率。人口的自然流动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问题是,户籍地特别是位于山区的户籍地政府,要及时掌控流出人口特别是长期流出且流入地较远及随意性较强的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何其难!要实行跟踪管理何其难!户籍地村(居)委会为了掌握信息,达到跟踪管理的要求不得不随时捕捉流出人口的返乡时机,有时踏着红线利用村规民约在为流出人员出具证明,落实农村优惠政策时设置关卡,虽能起到一定效果,却使干群关系紧张,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再者,户籍地为了落实跟踪管理责任,不得不经常组织专班跨区、跨市、跨省外出,在付出较大的差旅成本消耗后,往往效果欠佳。目前,国家正在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将代替户口本。笔者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将成为平等国民待遇,推动社会进步的新引擎,而卫生计生部门理当顺势而为,不断优化管理方法,为推动计划生育管理方式注入切实可行的新动力。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计划生育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功不可没。1979年以前,我国由于未能推行计划生育国策造成了重大的人口失误,人口的过快增长导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负担沉重,举步维艰。目前,人口计划生育的内在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将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到大人口的范畴内去权衡。

三、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1、权衡人口总量

笔者生于20世纪60年代,有兄弟姐妹4人,那时正是我国人口生育高峰期。笔者本人育有一女,现年21岁,正处于我国人口低生育水平阶段。这种生育现状是同龄城镇人口生育状况的缩影。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后代绝大部分都将自觉地晚婚晚育,主要原因不是生存的压力,而是教育、就业、创业所需要的时间量及对生活更高层次的追求所需要的时间量共同决定的,这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并大有延续趋势的事实。这一现实给我们带来了如下忧虑:一是将来在我们后代的人群结构中,含农村青年,能够为我们整个社会提供多大比例的一线劳动者?二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青年一代组成家庭后将同时赡养几位老人?这也许主要不是经济上的负担,但可以肯定地说是年轻一代精力上和精神上的压力。而这些问题依靠正在完善的养老体系恐难以解决。我们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的人民将生活在怎样的一种物质世界和感情世界中?这些问题即便要解决,依据人口出生及成长的周期性,仍需将近20年的时间才能得到缓解。三是年轻的独生子女们,生活上养尊处优,精神上唯我独大,尽管接受了丰富的 文化 和现代科学技术教育,面对国防需要和社会前进的种种艰难险阻,他(她)们所具备的应对心理、能力和素质实在堪忧。

在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第二胎;生育一个女孩后,可再生育一孩。这样的生育政策初衷是充分考虑到了农业生产劳动力的需求,解读时不应该带着片面的观点和歧视的眼光。但相对城镇人口而言,农业人口中尽管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政策外生育行为,当今的农业人口依然处于低生育水平。究其原因,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坚持:适龄人群得到了较为便利的节育手段;政策外生育给适龄人群带来的生存压力;征收社会抚养费所产生的社会辐射力。二是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广大农村青年更大范围地接受了现代文明所传播的新的生活观、工作观和生育观。新一代广大的农村青年,也许仍怀着生育二胎的意愿,但可以肯定的是只有极少比例的夫妻想生育3个或3个以上的孩子。

值得关注的是,生活在多子女家庭的孩子,从心理素质,吃苦精神,奉献担当上都普遍强于独生子女。在几年的征兵工作中,笔者也注意到,愿意入伍并且能安于部队的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多子女家庭,他们正承担着高难度高风险的国防重任。

为了督促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流动人口,对于新出生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两地共同管理,均需上报。但这不仅在客观上增加了户籍地掌握孕情,跟踪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的难度,而且,由于现居住地在迎检时可以采取一赶了之的手段,躲而避之的办法,实际上弱化了现居住地的管理服务责任。再者,双边统计上报给新生人口造成的数据上的增量也是不容忽视的。

2、权衡人口结构

人口结构的权衡不仅要从目前的老、中、青、幼人口构成及其走向来考虑,还要考虑到目前的青年人口性别比例及新生儿性别比例。我国人口发展的总趋势是比例已经过大并且还在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已经失调并将更加失衡的青壮年人口。这必然导致一线的财富创造者、社会高难责任承担者日益不足,人民生活压力、情感压力日益严重以及婚姻需求严重失衡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在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问题的双重压力下,该如何应对呢?从双独生育二胎到单独生育二胎标志着生育政策的较大调整,这确实考虑了国情,顺应了民意。

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家庭生育二胎政策的放开,并没有迎来新的生育高峰,相当比例的家庭放缓了生育二胎的步伐或者说准备放弃生育二胎的权利。这一现象说明了人民生育观的巨大改变,多子多福,传宗接代不再是社会生育观的主流思想。人民群众希望孩子们能够健康地成长,受到较好的教育,有较好的工作,较好的生活。也许,许多家庭仍然期望能够生育两个孩子,但同时,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当然,这还得依据人口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真实调查和科学论证。而若此判断正确,则应该果断加快二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的进程。权衡二孩政策全面放开的利弊,既要从理论上考虑它对人口总量的影响,也要从现实的单独二胎生育政策放开后所掌握的数据中作出分析和评估。

同时,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也是有效调整新生儿性别比例的需要。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一胎生育基本是自然生育状态,二胎生育时,大都考虑到了性别问题,这就导致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目前控制新生儿性别比的主要做法是从药品销售到B超鉴定的严格管控,旨在通过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消除选择性生育,达到自然生育的效果,这一观点是建立在自然生育就能使得性别比相对平衡的认识前提上的。

然而,它却忽视了这一认识的基点:大自然之所以能调节性别比,内在地要求一对夫妻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从人群总数而论,在生育第二胎时,大多会生相反性别的孩子。因此,可以认为正是目前的生育政策给新生儿性别比带来了巨大的负效应。在广阔的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这就自然地相对消减了女性基数而又增加了男性基数,而在生育一个女孩后,又会渴望生育一个男孩,姑且不论违法的选择性生育,就是自然的力量也会致使生育二胎时男性比例居多,这又在一个层面上增加了男性的基数。

客观的讲,生活在城镇的夫妻,在新生儿性别的问题上,大都心态平和,顺其自然。综合农村、城镇及“超生”因素,目前一对夫妻平均约生育了个孩子。从科学角度出发,一对夫妻平均生育个孩子,才能有益于性别比的基本平衡。根据专家预测,即使我国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平均一对夫妻也只会生育个孩子,这无疑只能有限地对我国新生儿性别比起到积极的调节作用。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上,严厉打击“两非”只是一种战术行为,然而,再完美的战术也不能从根本上弥补战略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漏洞。

过去,我们没有遵循马寅初的人口理论,致使人口盲目过快增长,犯下了难以挽回的错误。今天,在看到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给我国带来少生4亿人口辉煌成就的同时,如果看不到人民生育观念的巨大改变所蕴藏的稳固低生育水平的内在保障力,看不到人口政策的适度变化对于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化解人口老龄化,性别失调,劳动力不足的现实性和潜在性的矛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许我们同样会犯下历史性的重大错误。人口问题是战略问题,必须放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战略范畴内去思考,去设计。

3、权衡人口素质

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不仅能大范围地化解计划生育的节育目标,还能大范围地化解孕情跟踪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切实将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主要精力投入到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上。人口素质事关民族前途命运,优生工程是人口素质保障的第一步,孕前优生检测又是优生保障的前提条件。

现在,上级部门将孕前优生检测指标当任务下达给下级,然而,在操作过程中至少存在着如下弊端:第一,指标本身仅要求孕前检测,忽略了孕中检测;第二,检测必须到户籍地的区级计生服务站完成。由于大量的育龄人群外流,致使户籍地街、乡级计生部门组织困难,成本投入较大。由此可见,我们所追求的优生在实施过程中并不完善。卫生计生资源的整合从客观上为优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更强大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国家免费的优生检测利国利民,本应得到广大育龄人群的积极响应,但实际效果欠佳。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笔者认为主要矛盾存在于目的与手段的脱节,没有解决好群众“一步之遥”的问题。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已经习惯于下任务、下指标,让基层不计成本东奔西走,让群众不辞辛劳来回奔波。

要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卫生计生部门必须探索打破户籍障碍,以流畅便捷的工作方式,让育龄人群满怀喜悦,满怀期盼地走最短的路程,既能获取他们想要的孕育结论,又能获得新生儿成长所需要的卫生计生关爱。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法宝。人民群众期盼后代一生下来就聪明健康,而孕前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正回应了这一期盼。如何到群众中去,将这一事关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好事做好,除了必备的技术到位,手段到位外,其操作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简易化也是非常关键的。如果只是简单地下任务给基层,让常住人口走较远的路程到达指定的监测点,让流出人口来回奔波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点接受检查,则组织者的难度,群众的辛苦度可想而知。

类似于这样的做法,还体现在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党的温暖阳光普照,上级主管部门如果只是采取任务下派的方式来安排工作,解决问题,基层政府不堪重负不说,“小政府,大作为”又将如何体现?更主要的是一系列的利国惠民政策需要走一段很长的路程才能到达群众的面前。信息技术推动社会进步,让人民群众知道惠民政策不应该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相关主管部门是以怎样的责任担当,以怎样的行事方式拉近政策的执行与群众的距离。社会管理是一个大课题,社会管理进步又将从更深层面上推动社会进步。不要抱怨群众不领情,而要自我查找原因,不仅要从目标正确性的角度,还要从目标运行方法的角度去认真审视。运行方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是战术手段,战术手段的好坏以及运用战术手段的人的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共同影响着战略目标的实现。

多年以来,就提倡计生工作必须由行政型向服务型转变。我们要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优生检测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服务以及抓好诸如计生奖励抚助金等各类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我们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反问自己,人民群众觉得满意吗?笔者认为,优质的服务至少应具备如下特性:

其一,掌握了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要求,不是大且泛,而是精且准。既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避免意义不大的资源消耗;

其二,优良的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优良要体现目标的明确性,安排的系统性和服务人员对所提供服务责任的担当性。可行性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得到服务的路径是坦途而不是征途。要做好一件事情,必先事前调查其要素,把握其规律。有的事情确需责任分解,分级负责;有的事情也需责任分解但上下主次不同;有的事情无需责任分解,完全可以利用事物本身具有的正能量所产生的向心力由高至低,由低到高形成互动,直达目标。

在目标决策的过程中,需要信息互动,上下互通以达成决策效果,而决策形成后,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执行力。在很多时候,我们为人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时,不是人民群众不积极响应,而是人民群众在响应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太多的无奈和艰辛。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不仅需要从群众中来,真切地了解群众的心声,更要知道怎样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所享受的服务更轻松、更舒适。

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矛盾,又共为一体。它就像三个支柱共同支撑着我国的人口发展战略。因此,人口的战略决策既要保证三个支柱个体坚挺,又要保证三个支柱在正确的方向,恰当的位置;既保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保证人的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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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问题论文篇2 浅析延边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问题与应对路径 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负增长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延边朝鲜族人口发展呈现出既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又有别于中国各民族的特点,即在社会经济还很不发达的条件下,人口总量出现自然负增长,并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1]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延边朝鲜族女性生育水平不高,导致出生率低下 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计生委的数据显示,延边州1996年全州朝鲜族总人口有854510人,当年出生人数有4340人,而死亡人数竟然高达5253人,也就是从这年开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自然增长率开始逐步走上了负增长的时代。延边朝鲜族出生率较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由于受到朝鲜半岛,尤其是韩国社会经济及文化的影响,朝鲜族女性对于经济地位的追求比较高,加之,部分朝鲜族育龄女性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感觉难以承担新生儿出生后的抚养和教育问题,而政府的社会服务保障机制又不完善,得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又比较少,因而对于生育的欲望并不高。(2)由于近些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朝鲜族青年逐步流入了内地经济发达地区或者韩国日本等国外地区打工,使得适龄的男女青年为追求经济基础的增加,将生儿育女这件事暂时予以搁置。 2、延边朝鲜族人民受饮食习惯因素的影响,导致死亡率较高 有待于改善的饮食文化习惯,对朝鲜族人口死亡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延边朝鲜族人民的饮食习惯深受朝鲜半岛尤其是韩国饮食文化的影响,尤其部分居民喜欢过量食用含糖量和辛辣类的食物,长期实用含糖量较高以及辛辣类食物的话,会造成身体内某些元素的失衡,更甚至会引起糖尿病和痛风等病症,使得患这些病症的人们走向死亡的概率较其他人大大增加。(2)延边朝鲜族人民是热情好客的民族,酒文化在朝鲜族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实践中,有些朝鲜族人们饮酒量特别的大,饮酒之后还时常不能及时的喝水,更甚至,有的人会有长期酗酒的恶习,尤其是朝鲜族男青年及部分老年男性居多。众所周知,过量饮酒容易引起肝脏疾病以及神经系统疾病,严重影响过量饮酒之人的身体健康,并对其生命安全也构成极大的挑战。 3、延边朝鲜族青年流失过于严重,尤其育龄女性流失的比较多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朝鲜族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愿望日趋的强烈,使得越来越多的朝鲜族青壮年背井离乡走上了追逐梦想的道路,这使得朝鲜族人口流失严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许多延边乡镇农村地区的青壮年,或者独自一人、或者夫妻共同进入国内经济比较发达的内地以及沿海城市打工,并且长期的留在打工的城市,更有甚者,已经在当地买房或者早已产生留在打工城市的观念,只是由于经济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暂时还没有决定。而近些年以来,由于受到人口负增长以及地域环境的影响,延边州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这使得在吸引人才以及劳动力迁入方面的吸引力十分有限。由此,导致延边州的人口的迁入率和迁出率严重失衡。(2)延边朝鲜族人们的文化环境与朝鲜半岛尤其是与韩国的文化相似。使得在国外打工的朝鲜族人口中绝大多数选择在韩国,极少数在日本,然而,国外打工的朝鲜族人中,这其中诸多朝鲜族未婚女性在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或者国外的韩国日本,难免会产生留在当地生活的强烈愿望,导致朝鲜族女性的对外通婚率比较高,其中,由于同一文化的渊源,朝鲜族未婚女性远嫁韩国男性的居多。 二、延边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问题引发的系列社会负面效应 1、朝鲜族人口总数不断减少,不利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 “延边朝鲜族人口出现自然负增长,即死亡人口多于出生人口,”[2]尤其是处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周边落后的乡镇农村地区,由于人口数量的不断减少,使得这些地区原本就不多的人口变成了零星数十人,甚至出现了农村孤寡老人留守为主,几乎看不到青壮年的情况。而少数民族人口作为维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础,践行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决定性力量,其数量的大量减少,对于维护和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然是不利的。 2、朝鲜族人口数量的不断减少使得劳动力不足,严重制约延边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近些年,由于延边朝鲜族人口的负增长问题以及人口外流加剧,使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劳动力相对缺乏,根据1999―2008年吉林省统计年鉴和2008年吉林省和延边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资料分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人均GDP增速长期落后于吉林省人均GDP增速,可见,延边朝鲜族人口问题,严重制约了延边地区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3、朝鲜族女性人口的减少,导致部分朝鲜族男性婚姻问题突出,影响延边地区社会的稳定 “朝鲜族总人口的减少和大移动,引发了朝鲜族的许多社会问题,并给朝鲜族社会带来了被解体的阴影。”[1]由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延边朝鲜族女性人口不断的流向经济相对发达的内地以及国外进行打工,以及与国外保持的较高的国际通婚率尤其是韩国,使得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朝鲜族乡村男性在寻找适龄朝鲜族女性通婚的过程中遇到较大阻力,然而,不能成功找到朝鲜族女性并通婚的男性,有些人往往抱着对社会和他人不满的态度,无所事事的走上了社会,并且可能为了发泄不满的情绪,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对于延边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十分不利的。 4、朝鲜族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提升,养老负担日益加重 从2010年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分析,我国在经济发展还不是很发达的情况下,快速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而由于长期的人口负增长,延边朝鲜族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大幅度的高于同期整个延边州以及同期全国的水平。比如“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的比例为,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延边朝鲜族人口中老年人口占的比例逐渐上升,随着出生率的持续性负增长,青壮年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逐渐减少,使得一对年轻的夫妇需要赡养的老年人数逐步增加,有的年轻夫妇需要扶养三到四个老年人,更甚者需要赡养四个以上的老年人,严重加大了朝鲜族年轻人的养老负担。 5、朝鲜族新生儿出生率比例降低,制约民族教育的发展 延边朝鲜族教育规模在逐步萎缩,其中中小学数量逐渐减少,尤其是朝鲜族学龄前 儿童 数量降低严重。依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教育委员会提供的数据分析,第四、五次人口普查中延边朝鲜族学龄前儿童(7岁以上儿童)在―这十年期间,平均变化幅度在-50%―-80%之间,使得朝鲜族中小学的运营成为问题,阻碍聚居民族教育体系的保护与发展。新生儿出生率的持续性减少,使得学龄前入学的朝鲜族儿童的比例持续性走低,使得延边周边的部分乡镇农村朝鲜族中小学校开始走合并的道路,使得原本不必要走向寄宿制的学生不得已选择在学校住宿,使得日常的学生费用开支也无形的增加,这无意间增加了朝鲜族家长的教育开支,使得教育负担日益加重,反过来,正是由于教育成本的加大与经济收入的有限之间矛盾的加剧,使得许多朝鲜族女性生育的欲望大大降低,如此又无形间助长了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长此以往,在某种形式上,便形成了一种教育负担加重与人口负增长之间的不良性循环。 三、解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负增长所引发问题的法律路径 1、积极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本地区本民族实际充分行使自治权,实现发展民族区域自治与人口增长有机结合 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积极制定有利于增加人口及平衡性别的 政策法规 ,选出人口发展问题最严重的2-3个县市,进行率先试点。加快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尽快将朝鲜族人口发展战略及政策纳入进去,切实提高朝鲜族人们人口发展危机意识。贯彻落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58条规定“积极开展人口研究”,尽快建立并完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发展问题研究委员会。制定人口发展的相关单行条例 尽快的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增长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性别平衡条例》等。 2、制定“人才强州”战略,积极吸引外来劳动力,为延边经济持续繁荣发展注入活力 延边州自治机关应当根据近年来劳动力日益不足,尤其是高素质人才流失现象,结合本地方实际,充分制定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州内的高素质劳动者的生活以及工作需求,另一方面发挥自治权优势通过单行条例的形式,制定有关措施广泛吸引外来人才入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并且在工资、医疗、住房以及户口等方面给予外来人才更多的福利性政策及物质保障。由此,不断增加延边州的劳动力总量以及数量。利用图们江开发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充分行使自治权以及法律政策的变通规定,加强国际交流,引进外资,大力发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社会经济,为朝鲜族人口发展问题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 3、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朝鲜族女性数量,大力宣传新的婚育观念 自治州自治机关应当尽快成立人口迁移监督委员会(可以由公安局、民政局及卫计委等部门联合组成),隶属于延边州人民政府,积极监督朝鲜族女性流失问题,尤其是朝鲜族女性 出国 打工及国际通婚问题。以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大力鼓励朝鲜族女性多生育孩子,大力倡导其他民族女性与朝鲜族男性通婚,以解决朝鲜族婚龄男青年的婚姻问题,实现朝鲜族与汉族以及其他民族的和谐共处,切实提高延边朝鲜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延边地区的有效实施。 4、有效提高养老文化的社会关注度,建立并完善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机制 自治州民政部门,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并制定有关宣传及提高养老关注度的政策,如多组织一些关注老年人生活的公益性活动,倡议有关成功企业成立延边朝鲜族老年人口关爱协会等民间组织、自治州政府出资,民间融资,广泛建立朝鲜族老年人口服务保障机构。还可以在延边州主流媒体上进行必要的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朝鲜族老年人的关注度和关爱度。与此同时,广泛进行孝道文化的宣传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当然,自治州自治机关也应当加大对社会养老保险机制的支持力度,尤其需要增强对改善城市和农村孤寡老人的财政支持力度。 5、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权,切实推动朝鲜族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自治州自治机关应当根据《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原则和精神,将制定促进鼓励朝鲜族人口增长的相关条例与制定促进支持朝鲜族教育事业的相关规定相结合,使得促进人口增长和教育发展有机结合,所以,应当尽快结合朝鲜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情况,尽快制定《延边朝鲜族民族文化教育促进条例》,加大对朝鲜族教育投入,积极提倡鼓励其他民族学生进入朝鲜族学校学习,妥善保护朝鲜族民俗及语言文字,建立并完善朝鲜族民族教育发展体系,推动延边朝鲜族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注 释】 [1] 朴美兰.民族学视野下的延边朝鲜族人口问题[D].中央民族大学,2009. [2] 朴美兰.朝鲜族人口变迁对民族 传统文化 发展的影响――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3] 李承律.东北亚国际合作时代朝鲜族社会文化功能研究――以中国和朝鲜半岛关系中的朝鲜族文化体系为中心[D].中央民族大学,2006. 猜你喜欢: 1. 人口问题论文 2. 浅析中国当前的人口问题 3. 新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应对策略论文 4. 我国人口问题的成因和解决问题的出路 5. 大数据时代下的人口信息管理及应用探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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