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与功能分析摘要: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条件与劳动力的相互给付为内容的合意,其特点在于劳资双方的允诺无法依靠合同的允诺规则获得强制执行的正当性,这决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与合同有本质区别,就其功能而言,劳动合同不过是合同的“镜像”,并不具备通过劳资个体自由合意达致劳动关系稳定运行的制度功能。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合意一、问题的提出与分析的路径劳动合同长久以来在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中被奉为圭臬①。在过去上百年的时间里,国内外相关研究汗牛充栋并已延伸到劳动关系的各个领域②。这些研究虽然分析了劳动合同各项具体制度和理念特色,但却忽略了对劳动合同法律构造与功能等本质问题的深入探求。这种研究缺陷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合同法研究路径的依赖。合同法的理论研究是以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由合意所达成的允诺必须信守为基础,而相关制度建设也是以自由合意为基本范式。但是劳动关系不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财产交换关系,上述相关学术研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并且也都竭力地区分劳动合同与一般合同以强调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然而,这样的研究将陷入一种困境:如果强调劳动合同的“特殊性”,那就意味着劳动合同首先是合同,即前者属于后者,这就要求劳动合同与合同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特殊性仅体现为制度规则上的调整。但是,劳动合同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与一般商品交易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上述路径就会将劳动合同研究引向歧途。而这就体现出相关研究的第二个缺憾即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缺乏审慎的思考。劳动合同的合意是在怎样的主体地位关系中形成的?它的客体与标的到底是什么?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如果不详加探讨,就难以客观认识劳动合同。认识尚且模糊,徨论制度建设?为了突破劳动合同研究的困境,本文将致力于劳动合同法律构造的研究,从探讨劳动合同的客体指向入手,分析主体双方的允诺内容,结合主体双方的交易地位差异,详细分析劳动合同的合意过程,形成对劳动合同法律构造的实质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运行的可能影响。二、劳动合同法律构造分析(一)劳动合同合意基础的再认识———以劳动合同的定义分析为路径劳动合同的定义在各国立法文件中表述各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日本《劳动基准法》第9条规定:劳动契约具有设定劳动者与使用者之间法律关系以及形成以劳动条件为基本内容的权利义务之机能[1]。《埃及劳动法》第29条规定:个人雇佣合同是用于工人为了得到任何形式的工资保证在雇主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工作所签订的任何合同。《比利时雇佣合同法》第2条:雇佣合同是劳动者为了获得报酬,在一个雇主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一项工作而签订的合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工者之间有关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俄罗斯联邦劳动法案(2001年1月31日修正案)》第56条: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达成的有关下列问题的协议,即雇主有义务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向劳动者提供某种工作以实现本法案和其他法律、法规、集体合同、协议、以及地方性劳动法规所规定的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等(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也有义务履行该劳动合同和雇主内部劳动规则所确定的工作职能[3]。从上述劳动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劳动合同首先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合意。“合意”在合同法中的含义是当事人就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上述外国劳动立法对劳动合同的定义明确了劳动合同是以雇主提供并实现劳动条件而劳动者给付劳动为内容的合意。如果以合同法的规则来考量,交易客体必须具备财产价值的同质性,那么,劳动条件与劳动之间是否具备同质性?换言之,劳动合同的客体与合同的客体是否具有相同的性质呢?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所谓劳动条件是指维持与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须的相关条件。作为与之交易的对象———劳动力的交易和使用条件都不同于一般商品。就价格而言,一般商品之价格所涉及之利益仅为当事人之经济利益,而劳动条件对于劳动者而言,其首要的意义是维持生
现在企业的本质包括:企业的目标不仅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且是包括股东、社会和环境责任的平衡;企业是公共器物;企业是将社会资源变为财富的转换器。
从哲学的概念来解读“本质”一词,就是“某类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基本特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任何事物离不开其本质,否则就会“变质”,就会“四不像”。任何企业立足于社会都有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本质”问题。“企业的本质”这个问题是个不太单一的问题,它基本包括二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物质的本质问题,二是企业的精神的本质问题。很多企业都把握不住自己这两方面的本质问题,传递给消费者的信息是非常模糊不清的,进而给自己的产品造成了“销售障碍”,给自己的品牌带来了“树立瓶颈”。不同的行业具有不同的本质,例如指纹门锁行业,它的本质就是方便,用手指当钥匙,用手指替代一串串的钥匙,省去了忘记带钥匙的烦恼,不用再担心丢失钥匙,手指一按门就开启,这就是极大的方便。如果指纹门锁行业偏离了“方便”的本质,而去强调什么“安全”,就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因为安全没有绝对的,只是相对的。目前,一把普通的指纹门锁的价格在千元以上,是典型的高端产品,购买者大多是住别墅、高档社区的有钱人,可见,高价格并没有阻碍指纹锁在高端市场的销售,正如这个行业企业所共同宣传的“手指当钥匙,方便又轻松”的广告口号一样,他们抓住了指纹锁行业的“方便”本质,这是产品的本质,是企业的本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可见,搞清楚企业的物质的本质,就是要弄明白物质的根本特质,这一特质要基本上反映出消费者对这一物质的需求点,满足消费者寄望购买这一物质的需求本质,这是消费者的基本需要。简单地说就是,企业的物质的本质=消费者的需求的本质。“企业的本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企业的精神的本质问题,消费者为什么不购买你的产品?为什么会购买竞争对手的产品?这可能不光是产品的本质满足了他的基本需求的本质问题这么简单,消费者还希望这个产品能满足他的精神上的某种需要。就拿指纹锁来说,高端用户购买指纹锁,不仅仅因为他可以摆脱烦人的钥匙了,还因为它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体现了他的社会地位,使他有很大的荣耀感和优越感,因为当别人还用麻烦的钥匙开门时,而他已经开始用神奇的手指来开启高科技的指纹门锁了,这是一点。另外一点更深地涉及到企业的精神的本质问题,例如你的产品是否是自主创新的?你的企业是否是讲诚信的?你的企业是不是本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你的产品是不是本行业中的第一品牌?你的服务是不是本行业中的佼佼者?你的广告语有没有打开消费者的精神心扉?有的指纹锁企业就首先提出了“荣耀你门!”这个独特的销售主张,它从产品质量、企业信誉、广告理念、服务素质等多方面诠释出企业的精神的本质,这个精神的本质符合消费者的自我价值实现的高级需要,所以,他才会购买你的物质产品,因为,你销售的是产品及其附加值,而他购买的同样是物质及其带来的精神等方面的附加值,因此,可以说,企业的精神的本质就是消费者的高级需要的本质。简单地说就是,企业的精神的本质=消费者的价值观的本质。因此,可以说,只有抓住了企业的本质,才能抓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这里面连带了一个“专业”的概念和一个“正宗”的概念,涉及到企业的产品和品牌、个性和精神,甚至还有入行的时间问题,行业的空间问题,企业的起家问题等。青岛啤酒百年的历史,依靠酒类起家等这些耳熟能详的“专业、正宗、老字号、原产地、全球销售”等等的“本质表现”,充分突出了它的行业优势。
企业本质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企业与市场是两种可以互相替代的资源配置方式。企业的显著标志在于它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是一种替代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组织。
在信息不完备的条件下,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欲使交易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交易合同就变得十分复杂,为追求一个完备合约,势必增加相应的费用。于是,由于市场合同的高费用而使一些交易采用企业内部交易方式。
扩展资料:
市场和企业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可互相替代的手段。它们之间的不同表现在在市场上,资源的配置由价格机制调节;在企业内,资源的配置则通过企业管理当局的管理协调完成。
从资源配置的效率出发,为了节约交易成本,有些交易通过市场完成,有些交易在企业内完成,选择在哪里完成,依赖于市场定价的成本与企业的组织成本之间的平衡关系。
绩效计划绩效计划常常是员工和经理开始绩效管理过程的起点。经理和员工一起讨论,以搞清楚在计划期内员工应该做什么工作,做到什么地步,为什么要做这项工作,何时应做完,以及其他的具体内容,如员工权力大小和决策级别等。通常绩效计划都是做一年期的,但在年中也可以修订。绩效计划过程结束后,经理和员工应该能以同样的答案回答下列问题:员工本年度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我们如何判别员工是否取得了成功?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员工应该何时完成这些职责(例如,对某一个特定的项目而言)?员工完成任务时有哪些权利?哪些工作职责是最重要的以及哪些是次要的?员工工作的好坏对部门和公司有什么影响?员工为什么要从事他做的那份工作?经理如何才能帮助员工完成他的工作?经理和员工应如何克服障碍?员工是否需要学习新技能以确保完成任务?持续的绩效沟通转贴持续的绩效沟通就是一个双方追踪进展情况、找到影响绩效的障碍以及得到使双方成功所需信息的过程。持续的绩效沟通能保证经理和员工共同努力以避免出现问题,或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修订工作职责,因为这些问题在许多工作单位都会发生。常用的方法:每月或每周同每名员工进行一次简短的情况通气会;定期召开小组会,让每位员工汇报他完成任务和工作的情况;每位员工定期进行简短的书面报告;非正式的沟通(例如,经理到处走动并同每位员工聊天);当出现问题时,根据员工的要求进行专门的沟通。绩效评价如果你做的全部就是绩效评价,也就是说没有做计划、没有持续的沟通、没有收集数据和分析问题,那么你就是在浪费时间。绩效评价不仅仅是评估工作,它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机会。绩效的诊断和辅导如果发现了某种问题,不管是某一位员工没有达到议定的目标,还是一个部门没有完成任务,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找到原因。不找到原因,我们怎么能阻止它再次发生呢?例如,某员工的几个指标没有完成,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是技术水平不够,工作不够努力,还是没有组织好?有时也许同员工本人没有任何关系。会不会是组织内部有人不提供必需的资源?会不会是缺少原材料?会不会经理本人都不清楚应该做什么?因此,问题分析非常重要,而且它应该渗透到绩效管理整个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中。我觉得极具价值的观点是: 绩效管理是大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要想得到最大的受益,需要完成绩效管理的全部环节,而不是其中的一部分。绩效评估与发展绩效评估的意义传统绩效评估的意义,只是被动的去评估员工过去的表现,因此常常会导致成为秋后算账的形式,让绩效评估失去了评估的意义。如何使员工在现任岗位上发挥专长,并对其职业生涯发展有正面的期望,是设计绩效考核制度的最高指导原则,绩效管理不但要让员工与主管有更大的自我发展空间,同时涵盖目标管理、职业生涯规划等。因此绩效考核的目的为(1)确保各项目标的达成(2)随时改进管理方法及程序(3)作为人才未来潜力发展的基础。绩效评估与发展的规划一、 目标制定如何制定个人目标才能使考核有意义?首先确定组织的目标,将组织的目标明确归属到各部门,各部门目标再明确的划分到各岗位,如此设定个人的目标,即能确定组织目标的达成。由于每位员工有不同的工作任务,应依据年度目标列明每个岗位与本身职务切合的工作目标。在工作目标订出后,主管应与员工对制定的工作目标做双向的沟通,以确定未来一年的目标标准。此外,主管与员工还需共同努力找出方法,以达到工作再简化的目的。并且在年度当中,为了确保目标的达成,必须依工作周期安排期中面谈,确定是否与原先规划的进度有不符合的地方,并讨论差异的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二、成果评估在各阶段的面谈中确定各阶段所达成的工作表现,到了期末作绩效评估时,首先透过员工自评及上两级主管的绩效评定后,以确定员工在年度期间内,实际完成的工作事项。再评估员工的意愿配合度与员工的工作技能,作为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参考依据。三、发展阶段经由目标设定,依据为达成目标所需的专长能力,及员工职涯发展的目标,来评估目前员工所欠缺的技能,主管即可针对实际可行方式、考虑公司的资源多寡、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等,订定出一套最适当、对员工最有助益的职涯发展,及教育训练计划。惟有使员工能在组织内获得充分的学习与发展,组织才能有永续发展的远景。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骨干力量,而员工关系是企业的生命线。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关系管理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 中小民营企业的员工关系管理 》
摘要:企业的员工关系建设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本文对目前中小民营企业的员工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通过强化公司高层领导认知,培育良好劳资关系,建立健全企业福利保障体系等手段来营造良好的员工关系管理氛围,为企业稳定和谐发展打造坚实基础。
摘要:中小民营企业;员工关系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01
在当前经济社会环境下,企业间竞争激烈。企业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企业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上的竞争,但这些核心技术、竞争力归根到底存在于企业的核心人力资源上。而作为提升企业人才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员工关系管理,对于中小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
目前,国内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都处在初创期和成长期,其相应的员工关系管理大多比较粗放、简单,不够系统和规范。笔者认为,对于中小民营企业来说,单纯的模仿世界500强企业的员工关系管理模式无疑是不现实的。因此中小民营企业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点,灵活处理,找到适合企业自上特点的员工关系模式。
一、国内中小民营企业员工关系中突出的问题
1.员工关系价值得不到企业负责人的足够重视
员工关系的改善关系到团队的和谐,是一项全局性和系统性的工作。员工关系管理是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内最琐碎而不易呈现价值的部分。员工关系管理在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内大多没有得到企业负责人足够的重视和价值认同。我国许多中小民营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与员工只是一种各取其利得金钱雇佣关系,以为员工拿到了应该拿的钱,别的事就不用管了。据调查,大部分员工 离职 与钱的关系并不大,反而是不和谐的工作环境成为离职的主要原因。
2. 企业 文化 建设不明显。中小民营企业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文化建设,或者有企业文化但是没有对员工进行企业文化方面的 教育 ,使得员工的行为偏离企业发展方向,企业就难以和员工达成一种共同发展的愿望。中小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停留在“形”上,很难真正把员工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去,往往就是办公室的人员贴贴文字,拍些照片,写写文章,没有更多的实际活动来支撑文化建设。企业的大部分员工都不知道企业的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是什么,更不用提文化核心了。
3.激励沟通机制不健全。中小民营企业中管理者与员工的沟通意识淡薄,不管上下级之间,还是横向部门之间都有沟通滞后的表现,从而直接影响着各部门以及部门之间工作的开展。当出现矛盾时,大多数员工不会主动选择沟通,而多采取回避、拖延、或是相互推诿的态度,致使简单的事情严重化,直到成为企业运作的绊脚石,问题性质扩大化后才开始真正面对。
4.员工满意度低,核心员工流失率高。由于复杂的工作环境以及相关福利保障 措施 的不健全,还有对未来职业发展的迷惘,导致中小民营企业的在职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都不高,核心员工在离职率高,导致本就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不够的企业雪上加霜。
二、建立良好员工管理管理体系的基本途径
1.深化企业高层的认知观念,教育引导员工认同企业愿景。员工关系首先应该得到企业负责人的足够认识,只有高层领导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员工关系的重要性,才能在企业人力资源工作开展中把员工关系放在重要的地位上。笔者所在的民营企业,因企业所在的地理位置偏僻,为了加强企业的凝聚力,留住企业员工,企业高层深刻的认识到了员工关系的重要性,并且都亲自参与各项活动的规划,在员工关系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主导作用。在此后的三年里,公司员工离职率大幅度下降,企业的外在口碑也得到的大大的提升。
2.培育良好的劳资关系,提供员工“安居乐业”保障措施。企业既要让员工在工作中“乐业”,也要让员工生活中“安居”。“乐业”要求企业提供员工好的工作办公环境、完善的薪酬激励机制和员工提升平台。 为使员工能够更好的进行角色转变,由原来的“打工”心理转变为“主人翁”的心理,企业应该把在工作中有潜力的员工进行重点培训,让他们在工作岗位中能够有更多的提升,让年轻的员工感觉到有提升的空间,真正的把自身发展与企业发展结合在一起。“安居”要求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多的物质和财力保证。因为仅仅是“乐业”还是不够的,虽然“心”是想留在企业,但还得有物质支撑,还必须让职工们“安居”才能真正的留下他们。这中间又涉及到很多的福利保障措施,比如外地员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员工上下班的交通问题,外地员工及其家庭的住宿问题,员工医疗保障问题等等。人文关怀是企业温暖的动力,是新时期企业发展的灵魂与血液。企业要多层面多角度关注职工民生,设身处地的为企业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3.积极构造员工主题的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员工工作满意度。企业应该紧紧抓住员工心理,打造适合自己企业员工的主题文化,让企业文化这一隐性工具增强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以笔者所在的企业为例,公司大力推行“心乐、行乐、意乐”的企业“乐”文化建设,让员工真真切切的体会到“我工作,我快乐;我学习,我快乐;我参与,我快乐;我运动,我快乐;我敬业,我快乐; 我享受,我快乐”。企业通过每年固定的活动: 元旦 联谊会、职工趣味运动会、劳动者之歌、“讲文明树新风”演讲比赛、球类比赛活动月等大型的活动,让全体员工都有机会能参与企业的活动,真正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份子,深入其中,体会到企业文化建设带来的快乐和归属感,员工才能在企业里找到满足感和自豪感!
4.深化企业的激励与沟通,打造员工自我肯定的平台。无论是一线员工,还是科研人员,都需要以诚相待、以情感人。企业需要建立一种好的激励沟通机制,让员工有机会发言,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企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大会、 年终 总结 大会以及表彰大会等,多方面给员工建立沟通表达的正式沟通 渠道 ,同时也要引导非正式渠道,让员工的心声有处可诉,让激励模式深入人心。优化和员工个体利益切实相关的流程和制度,从事前意见征询、事中管理研讨、事后决策表决三个角度确保员工对管理举措的理解和决策参与。员工参与管理的过程一方面是员工代表表达意见的过程,同时也是员工理解接受管理方案的过程,参与不是员工一切说了算,不是员工的盲目抵制,是“我们”兼顾各方利益共同决策的过程。这不仅有利于让员工加深了对员工自我的肯定,更重要的是促进企业员工关系和谐。
企业员工关系建设是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和谐的员工关系,企业发展很可能会走向衰败。中小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但是,这样的企业员工关系建设也就可以更加灵活,不拘于大公司的条条框框。中小民营企业可结合自身的特点,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建立“共同发展,共同提升”的价值观,企业发展必然会走向稳定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吕欣欣.人力资源管理者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J].现代企业文化,2010(11).
[2]张晋龙.员工关系管理的途径和 方法 [J].发展,2009(11).
[3]冯常生.浅析企业员工关系管理[J].企业活力,2012(4):40-43.
《 略论企业成熟期员工关系管理 》
摘要:在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成熟期是企业的黄金期,但在此阶段存在不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潜在因素,如:员工队伍存在分层,一线员工的稳定性降低等,从而要求企业加强员工关系维护,通过建立与完善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建立企业承诺机制,实行企业文化管理创新等措施,稳定员工队伍,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
关键词:企业成熟期员工关系大企业病承诺机制
1 企业成熟期员工关系特征
成熟期是企业生命周期的黄金期,企业在这一时期,组织机构健全,企业领导方式多实行分权制,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得已实现,经过创建期、成长期的企业文化培育,已有具备一定的文化底蕴,员工队伍趋于成熟,企业产品与服务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这意昧着企业在成熟期的员工关系具有不同于创建期、成长期的特征。
企业员工队伍分层现象明显
受组织机构设置的影响,以及员工所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在成熟期的企业中,高层、中层、基层等各员工群体出现明显的分层、分群现象,在同一层或同一群体内,员工多具有同质性,即工作性质相近、管理方式相近、分配制度设计相近等,上下级之间地位存在一定的差别,成熟期的企业,因管理规范化、程序化,使得为人处事的原则性强、灵活性不足,存在工作层层请示,决策效率低,造成企业适应市场的应变能力不足,为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以致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员工积极性的调动与创造性的发挥。
一线员工队伍存在不稳定性因素
在成熟期的企业当中,因工作性质决定了一线员工的劳动具有自身特点,即劳动具有单调性、重复性、呆板性和一定程度的体力劳动性,从而影响了员工的兴趣和积极性,导致成熟性企业的一线员工的稳定性差,在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易出现一线员工大量流失现象,特别是有强烈心理期待的员工,由于组织机构成熟,发展通道有限,一线员工进一步升迁的空间不足,企业中的“天花板”效应,造成成熟期企业的一线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明显低于成长期,这在一定程度上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非正式组织的影响明显
所谓非正式组织是正式组织中一些群体成员由于工作性质相近、社会地位相当、对一些事物的基本认识一致、观点基本相同,或是性格相似、兴趣相似,共同形成的一些被其成员共同接受并遵守的行为准则,使得原来松散且随机形成的群体渐渐地趋向固定的非正式组织形式[1]。在成熟期企业中,由于人们的兴趣、 爱好 相近等原因,诱导非正式组织大量产生,而非正式组织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员工的价值观念与正式组织往往产生冲突,不利于企业的指令信息上传下达,将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非正式组织成员之间具有共同的 兴趣爱好 ,只要管理方式科学,能够充分利用非正式组织的凝聚力强的优点,将会给企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企业激励制度设计上的差别导致员工行为分化
企业进入成熟期后, 企业管理 层对核人才高度关注,各种吸引与激励高层次人才的政策竞相出台,这对于企业保护与吸引关键人才是必须的,但由于人的职业能力差别的客观存在,必然导致劳动效率的差别,在现有分配制度模式下,企业所采取的差别化激励制度,必然因激励制度设计的差别带来员工行为的差别,使得非企业核心员工对企业工作失去信心,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在成熟期中将表现更加突出,实行对核心人才的保护,同时兼顾对普通员工的物质与精神需求的满足,将是成熟期企业实施员工关系管理的重点与难点。
“大企业病”的出现,直接影响员工劳动效率
所谓“大企业病”,是指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在企业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等方面,不知不觉地产生阻滞企业继续发展的种种危机,使企业逐步走向衰退的一种漫性综合病症[2]。当企业进入成熟期后,人际关系会越来越复杂,机构会设置越来越多,出现人浮于事、机构臃肿、权力争斗、相互猜忌、利益争夺、责任推诿等非正常现象,从而为和谐人际关系构建带来一定困难,特别是政出多门,使下属不知所从,企业凝聚力降低,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2 企业成长期的员工关系维护
人是企业发展之本,构建和谐的员工关系是成熟期企业的重要任务,除需要建立差别化的利益激励机制,对员工实行分类管理,科学构建有效沟通渠道,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实施对核心人才的挖掘与培养,积极构建员工关系管理机制,搭建学习型企业平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途径外,还应针对成熟期企业的特点,在员工关系的维护上,采取如下措施:
建立与完善职工代表会议制度
党的十六大已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应在企业中建立与完善职工代表会议制度,这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也是企业依靠员工谋发展的重要方略。关心企业发展,保护自身权益是企业员工的心理诉求。为此,处于成熟期企业,因面临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影响企业发展的“大企业病”会逐渐显现与漫延,各种不利于企业和谐的员工行为将有所表现,同时,企业决策层需要听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建议,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建立与完善企业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对企业、对员工、对社会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重企业工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发挥
企业工会是职工自己的组织,对于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其地位是法律所赋予,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加强企业工会建设是法律的要求、员工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要求。企业工会要接受党的领导,但企业工会不是党组织本身,也不是党的一个工作部门,它不是行政的附属,更不是一个科室,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它必须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3]。企业在成熟期需要突出工会的地位与作用,其功能不仅体现在维护职工的利益,还在于企业工会其具体工作中,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能够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传播企业经营理念,弘扬先进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破解企业成熟期所面临的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各种难题。
建立企业承诺机制
所谓承诺是指对某事物答应照办[4]。Meyer & Allen(1991)认为组织承诺是个体体现出的一种对组织的感情倾向,以及对离开组织造成的损失的认知和对组织应负的道德责任。并将组织承诺划分为三个维度:情感承诺(Affective Commitment)、规范承诺(NormativeCommitment)、连续承诺(Continuance Commitment)[5]。企业承诺机制体现出了企业与员工在相互信任前提下的双方依赖关系,体现在为对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建立与推行承诺机制并能有效履行,员工对企业会心存感激,有利于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感,并愿意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尽心尽力,增强其工作积极性与责任心,反过来,员工对企业的承诺并履行,将企业提供较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撑,最终形成一种企业与员工双赢的局面。
企业文化管理创新
企业进入成熟期,意昧着企业文化相对成熟,企业所弘扬的价值观念已为多数员工所接受。但这并能表明企业文化建设已达最终结果。由于企业所处的环境不断变化,人们的观念也会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员工思想上的波动,原有的工作热情、创新精神有可能减退甚至消失。因此,企业在成熟阶段,有必要适时变革企业文化,始终保持企业文化的时代性与创新性,紧紧围绕企业未来的发展目标以及员工发展的新需求,在巩固企业文化建设已有成果的同时,汲取 其它 企业的文化建设 经验 ,不断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内涵,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在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影响力,使企业生命之树常青。
参考文献:
[1]刘烨,秦丽娜,彭建新.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的关系辩析.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2):101.
[2]黄云杰,张晓梅,刘卉,段晓洁.浅议“大企业病”的产生和防治对策.云南科技管理[J].2011(2):22.
[3]窦坤泉,刘兴才.试论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现代经济信息[J],2010(18):46.
[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38.
[5]解志恒,李全生.员工组织承诺动态管理:基于信任的角度.现代管理科学[J].2008(10):102.
《 从员工流失看电信企业员工关系管理 》
摘 要:某地市级国有电信企业近年来新员工流失现象严重,本文针对此现象分析了该企业员工关系管理现状。特别针对新员工的个性特点,着重分析新员工的员工关系管理,从激励计划、心理契约、员工帮助计划等方面提出该企业员工关系管理改进的方向。
关键词:员工流失;员工关系;新员工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4-0000-01
一、员工流失现状
电信企业,是国内通信技术的领先者和先进通信网络的缔造者,特别是在这个信息网络时代,所以,该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也很高,从人才的进入渠道上,只选择重点院校的大学 毕业 生,基本上,校园招聘是该公司选择人员的唯一方式。
2009年-2012年,该公司每年新进大学毕业生人员流失率[1]平均为59%。从该公司人员流失现状看,主动离职的大部分是2006年以来招聘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该公司通过离职面谈和针对性的满意度调查,发现了大学生离职的几个主要原因:(1)薪酬水平在同行业缺乏竞争力;(2)工作压力大,薪酬待遇与自己所付出的劳动和价值不匹配;(3)家庭原因,主要指男女朋友分居两地;(4)工作地点不理想,主要指在所属县分公司工作的员工,希望到城市就业;(5)工作状态、收入现实与期望值落差较大,心理无法接受。
从该公司满意度调查的结果显示,如果这类员工的外部条件允许,可能会有更多的人选择离开。而离职原因分析显示的现状,也给该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敲响了警钟。在对待这类员工关系管理上,必须尽快改进和完善,否则,该公司长远的人力资源战略将受到极大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该公司大学生离职所呈现的员工关系管理问题及改进方向
从以上员工关系管理职能和目前中国企业普遍存在的员工关系管理问题,结合该公司目前大学生离职现状分析和离职人员的共性特点,我认为该公司员工关系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员工关系管理人员现状不容乐观;(2)激励计划有待进一步完善;(3)应实施员工帮助计划(EAP)。
(一)配置员工关系管理人员
从员工关系管理岗位设置比例1000:1的要求,该公司做为拥有1000人以上员工的公司,应该设置独立的员工关系管理岗位,而实际上,该公司却没有这样做,这表明,该公司对员工关系管理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和合理的认知。就更加谈不上员工关系管理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
(二)激励计划
心理契约是由员工需求、企业激励方式、员工自我定位以及相应的工作行为四个方面的循环来构建而成的,并且这四个方面有着理性的决定关系。新员工在初次就业时,对企业有着较高的期望,对自己的前途有美好的憧憬,事实上,他与公司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心理契约。而该公司作为老牌国有通信企业,吸引就业者的一个方面就是他的薪酬水平。而当现实的薪资收入摆在新员工面前时,这种心理契约的失衡,就导致了员工的不满。
离职员工对目前的薪酬水平不满意,认为在同行业缺乏竞争力。而事实上,作为通信行业的老牌国企,该公司员工的整体收入水平还是很有竞争力的,社会地位也不错,该公司的员工收入水平在当地应该在中等偏上。随着物价上涨,该公司也在逐年提升员工的工资水平。员工在拿着并不低的薪酬抱怨收入低,只能说明两个问题:1、员工的薪酬的感知不高;2、员工觉得自己的付出和收入不成比例。
第一个问题反映的是该公司的薪酬分配模式没有起到激励的作用。从调查看,该公司员工新员工每月的工资性现金可支配收入(扣除 保险 、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后)在1300元-2000元之间,非工资性可支配收入在1200-2000元(含住房公积金、福利等)。从该公司为员工的月人工成本支出结构显示,年轻的员工的月收入感知确实不理想,因为除了工资性可支配收入,其他都是隐形且暂不可用的。而年轻员工刚参加工作不久,基础生活资料的配置、孝敬父母家人、恋爱、结婚、买房、成家,都需要大量现金,而不是公积金。该公司应该根据年轻员工对薪酬的需求,设置合理的人工成本支出结构。
第二个问题反映的是员工心理契约失衡导致的归属感缺失。该公司正处在企业转型的关键时期,面临的企业竞争环境激烈,相应近几年员工的工作压力也骤增,经常加班加点。员工感觉在工作上的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也确实情有可原。但是,为什么选择离职的是新近几年的新员工,而老员工却丝毫没有影响呢?这说明新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不强。
(三)员工帮助计划
员工帮助计划(EAP,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又称员工关怀,是企业为员工设置的一套系统的、长期的福利与支持项目,其主要关注点是帮助员工解决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目的在于疏导员工工作压力,为员工提供预防性的咨询服务,以帮助其解决困难,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与归属感。
在该企业中,员工帮助计划并没有实施,更谈不上系统性、计划性、针对性。仅有的一些员工关怀项目基本集中在健康检查、工会组织的一些娱乐活动、团组织开展的极少数的联谊活动。这些活动都是传统性的,没有针对新时期、新员工、新问题,有针对性、系统性、计划性引入新的项目。比如,在目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员工的压力大,所滋生的心理问题、情绪问题,没有有效的解决途径和方式方法;新员工面对复杂的人际关系,无法妥善处理时,没有可以寻求帮助的渠道;员工在生活上遇到困难时,企业不能及时发现并有效提供帮助;不能为员工提供方便、均等享受的减压和娱乐方式等等。
对于该企业在面对新员工流失率较高的当前特殊时期,应当针对新员工,成立专门的新员工帮扶团队,设立专项的帮扶资金,通过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新员工的现存困难和需求,每年制订不同的员工帮助计划,一对一帮扶和解决实际问题。员工帮助计划要能让新员工切实感受到企业给予的关怀,为新员工创造和谐、积极、平等、自由的工作氛围,让他们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对企业产生信任和依赖,从而真正培养出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
参考文献:
[1]敬亚楠.浅析企业中的员工关系管理[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10).
有关企业员工关系管理相关论文推荐:
1. 浅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毕业论文
2. 论激励在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论文
3. 员工关系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4. 有关人力资源毕业论文范文
5. 高校公共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6. 2016创业型公司如何管理好员工
7. 企业员工工资管理系统论文
劳动关系调整中人力资源管理的功能及发挥策略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关系调整中人力资源管理的功能及发挥策略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改革开放几十年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一系列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大大提升。其中,企业的快速发展与壮大是一个重要体现。在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影响下,企业越来越注重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劳动关系调整直接影响企业的稳定与发展。本文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出发,分析它在劳动关系调整中的作用,然后提出具体的策略,旨在进一步推动企业的良好发展。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作用;劳动关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壮大,企业迎来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面临着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日益凸显。其中,劳动关系调整越来越引起企业的重视,它直接关系着人才的去留、劳资关系的和谐与否[1].因此,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需要重视劳动关系调整,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一、人力资源管理在劳动关系调整中的作用
(一)有益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若没有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轻则引起员工不满,重则导致劳资纠纷,人才流失等,甚至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壮大。因此,企业需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在企业内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定位--联系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纽带。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应该充分考虑企业发展规划与职工的个人诉求。一方面,合理配置企业的人力资源,尽量做到"人尽其才",让职工在合适的位置上实现个人价值。另一方面,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企业的良好发展。
(二)有助于提升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直接影响企业效益。要想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就需要在企业中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一方面,企业可以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建立健全符合企业文化发展的管理规章制度,绩效评估体系,做好职工的`考勤等工作,同时不断规范职工的日常行为。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估,以此来决定其绩效工作。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企业的激励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避免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情况,除了采取绩效评估制度外,还要采取相应的激励制度。比如针对表现良好的职工,可以给予特别的奖励,包括额外发红包、年终旅游、升职等。对于工作态度散漫,敷衍度日的员工,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罚,从而在企业中营建公平的竞争环境,提高工作积极性。
(三)有利于提高劳动关系的法制化水平
当今社会是一个高度法制化的社会。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它可以通过规范化的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保障职工与企业双方的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减少劳动关系纠纷事件的发生。除此之外,人力资源管理还能进一步约束企业行为,避免出现强制职工加班等事件的发生。总之,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培养和提高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遵循"依法办事"原则,提高企业劳动关系的法制化水平。
二、劳动关系调整中发挥人力资源管理作用的具体策略
在企业的劳动关系调整中,要想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企业应注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在劳动关系调整中,更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以内部职工为中心,不断挖掘职工的潜能,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帮助职工在合适的岗位上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如此一来,企业内部就可以拥有一个良好的劳动关系。
(二)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培训
人力资源管理者是企业资源资源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其素质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工作效率的高低[2].因此,企业应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培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人力资源管理者予以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包括管理学、心理学、法律(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法》等)等多方面的内容,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为企业和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为企业的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重要的保障。
(三)建立健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劳动关系的调整依赖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因此,要想在劳动关系调整中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就必须合法合规建立健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职工培训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让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实现职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与进步。
三、结语
综上所述,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随着劳动纠纷事件的频发,劳动关系调整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在劳动关系调整中,人力资源管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它可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提升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关系的法制化水平。因此,企业应做好以下三点: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培训、建立健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减少、避免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参考文献
[1]董婷.简述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调整[J].人力资源管理,2017(11):81-82.
[2]钮葆青.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调整[J].科技风,2014(24):277-278.
从九十年代末开始,中国的劳动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的变化,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又成为这一变化的推进器,人们尚未对许多问题考虑成熟,现实中的问题就已经摆在面前了。产权制度的改革必然导致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变更,亟需对劳动关系进行再构造、再调整,以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基于此,笔者将对当前形势下的劳动关系的变化及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一透视,以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并希望促成整个社会形成共识。一、改制企业劳动关系现状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扩大主要是从八十年代中期围绕在新招工人中推行劳动合同制开始的。企业获得了对新招工人自主适应劳动关系的权利。九十年代初期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改革,使企业的用人主体地位趋于成熟。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许多经营亏损的企业和微利企业消化不了本来依照合同就业的所有职工,在改制过程中出现了富余人员,即出现了所谓下岗现象。这一现象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统计数字,到2003年底,我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260万人,比上年底减少150万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下岗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保持劳动法律关系,但却无劳动过程和劳动内容的情况。企业总是在自己的内部先确定富余人员,在这些人员中开展所谓“双辞”即辞职和辞退。众所周知,企业人员长期以来流动性小,“裙带风”使许多企业人际关系复杂而微妙。在这样的环境中开展“双辞”难度较大。同时,政府部门为了保稳定,促进就业,则强调企业对于富余人员内部消化。如江苏省淮安市企业改制工作方案规定:“企业改制后原企业职工合同签订不得低于85%.”事实上,企业要是真能消化掉原企业职工的85%以上,社会上也就不会出现如此多的下岗职工了。所以,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裁减人员,减轻负担,轻装上阵,而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就成为一个阻力,且政府又要求企业必须安置原企业一定比例的职工,这就使得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处于两难境地。另外,按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即提出辞职的,基本上无社会保障。若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即提出辞退的,就要涉及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救济金等社会保障问题,形成对社会的一种压力。针对这种情况,江苏省淮安市企业改制工作方案中曾规定:暂时不能上岗的职工,在企业内部待岗,不得推向社会。从这里可以看出,内部待岗已成为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处分劳动关系的一种较为周到的过渡性措施,而事实上,这种措施并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是齐全的、实在的,并无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却无劳动内容的所谓“下岗”的规定。由此我们发现,职工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已有所突破,即突破了具有典型意义的劳动法律关系。它的最大特点是职工既不上岗并获得劳动报酬,又不进入在失业状态下的社会保障系统,职工游离于企业,其劳动法律关系处于一种模糊的不确定状态。企业效益转好,可以迅速回岗,企业效益转坏,也许就永远待岗。这种似乎属于中止的劳动合同关系便会在不知不觉中随时间的变化逐渐演变成这种关系的事实解除,或由职工明示解除即辞职。本应由政府部门监督和对职工进行的社会保障工作,就这样被企业慢慢地消化了。这不能不说是劳动法律制度的缺陷所致,整个社会和立法部门应当尽快对此加以解决。二、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变化之评述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激烈的竞争不可避免地要优胜劣汰,企业经营状况的好转直接影响企业劳动力的资源配置,市场经济要求企业自主用人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所以说,如果企业确实到了需要精简人员的地步,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劳动制度改革的重点就在于改革用工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由国家对城镇劳动力统包统配的用工制度,人为地消灭失业。不仅劳动力的初次就业,而且劳动力就业后的流动都要纳入计划安排,双向选择的余地很小。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不是职业适应劳动者的偏好及特长,而是劳动者的偏好和特长要被职业所改造。要想改变自己的职业,通常要花很大的代价。依照计划就是依靠行政手段调整劳动者与企业保持终生不变的劳动关系,就终身保持固定身份,企业不能根据生产经营之变化自行吸收或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即使从事非自己特长之工作,也难以改变。所以,这种用工制度不能灵活地适应企业在不同时期和条件下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企业缺乏择工自主权,需要的人难进,不需要的人难出,多余的人要包下来。对劳动者来说,也易造成人才的浪费,不达“人尽其才,合理使用”之原则。所以,劳动制度必须随经济体制的改革而改革。劳动合同制为较为合理的选择,他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同时,劳动合同也成为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随着党的十六大精神的贯彻实施,企业还要进一步淡化和解除与政府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将属于微观经济领域的企业自主权还给企业,其中当然包括企业的择工自主权,政府对企业只进行宏观管理。企业改制着重改的是产权制,将原来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实行以产权拍卖、出售转私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为主要形式的转制。近几年来,全国各地企业产权转让的交易量增长速度快,企业并购消息频传,且私企并购国企的势头亦增。有的企业转让成为股份合作制形式,内部职工成为企业的主要买家。由此看来,产权交易成为企业行为,必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方向。如此改革的气势,也必将使原来的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变更,需要进行再构造,从而确定一种基于原劳动合同关系的新型劳动关系。但这种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在私营企业主与劳动者之间,虽然在改制初的一定时期内保留和安置大部分原企业职工,但这只是政府在改制初为保稳定的权宜之计,本质上仍属于行政干预。所以,以往含有管理与被管理因素的劳动合同关系,实际上面临着随时被解除的可能,这也成为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我国劳动法虽未明确规定辞退概念,但却容忍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单方解除合同,职工在企业的工作能力主要由企业评判,故劳动关系仍不安定。再说,私营企业即使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其劳动合同关系也由原本带有行政性因素的关系变成了单纯的劳动力买卖合同关系。企业主不可能在正常情况下与劳动者保持无劳动内容的劳动关系,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的所认股份,往往只是取得签订劳动合同资格的条件,一般其股份并不能形成市场竞争优势,其股东地位与作为劳动者的地位相比,后者则显得更为重要,职工在实际劳动过程中,注重的也是自己的工资收入,对于股份红利很少抱有奢望。职工在这种低工资、高就业的环境下,能够有工作已属万幸了。依法治国的方略使劳动关系也必须受到法律的规范,企业改制给企业带来了发展的美好前景,但目前情况下,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却相对较弱。我们并不希望企业的发展是以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和权益为代价。因此,我们希望法律能够在保障企业发展的前提下,更加体现对劳动者的关怀,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三、对改制企业劳动关系性质之认识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的协议。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关系,一般的民事关系是以主体双方地位平等和权利义务相互对等为基本特征的,不带任何从属性。而劳动关系的建立虽是在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成就的,并且在劳动关系的履行、变更和解除中也以平等协商的形式解决某些问题,但是,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双方当事人即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因此,劳动关系是由平等关系和以指挥与服从为基础的管理关系相结合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企业改制使许多劳动关系发生变更,劳动者原先与企业具有行政性质的劳动合同关系,却随之变成了单纯的劳动力买卖合同。原来企业的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人翁对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对社会产品享有分配权以及对企业享有民主管理权,也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随企业产权的转移而丧失。尽管如此,企业职工仍然要签订合同,而究竟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便很值得研究。笔者认为,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具有一定的区别。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便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合同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这种情况;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一般是按劳分配、相对稳定,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往往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承担风险责任,而劳务合同关系中劳务提供方却是自行承担风险;劳动合同注重劳动过程,而劳务合同尽管也有劳动过程,但却注重劳动结果。区别这两个概念的意义在于:目前待岗职工较多,尤其是企业改制裁减了许多富余职工,这些职工与原单位保持合同关系,却无法参加企业劳动。于是,许多下岗职工在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同时,又与另一单位订立合同。新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用,但新单位往往将这些劳动者视为劳务工而不予缴纳。他们认为职工已有原单位,那才是应当履行义务的单位,新单位只是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务合同,并无缴纳社会保障费之义务。同时,新单位将劳动关系理解为劳务关系,使得劳动者在新单位很容易受到同工不同酬的待遇。有人认为,改制以后的私营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应当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殊不知,企业改制的同时,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他们之间出现了很明显的人格上的不平等,给雇佣合同增添了身份色彩,即雇工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已突破了传统雇佣合同双方地位平等的性质特征,而带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雇佣关系只须稍加调整,就可使其成为具有典型意义的劳动合同关系
个人觉得权益的保障都是需要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实现的,所以,你应该去找下(法学)里面的,从用法律来保障职工权益的角度开始着手
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全面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做好新时期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县总工会调研组分别对灵溪、龙港两镇女职工人数相对较多的19家企事业单位工会,就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发挥以及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对基层工会女职工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对当前女职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目标,对县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底,全县已建企业工会中,15人以上企业建女职工委员会659家,设女工委员518家,组建率。签订集体合同538家,覆盖职工49160人。规模以上建会企业签订工资协商223家,签订率86%。50家企业签订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协议,95个单位1600名女工参加妇科病普查。 近年来,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依据,加强源头参与,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完善。加强调查研究,反映女职工的呼声。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制度建设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使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被调查的19家企业都能够正常运转,效益较好,能正常发放工资,严格遵守女职工“四期”保护有关规定,无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企业工会组织也比较健全,19家企业全部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或设有女工委员,女职工组织制度也比较健全,大都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同时将女职工专项合同作为条款写入集体合同。能基本落实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其中星炬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天信仪表公司等企业实现了全员参保。能够基本保证女职工享有三个月产假待遇,无怀孕期间开除女职工现象,天信仪表公司在女工产假期间工资全部发放,另外给予哺乳期女职工每天2小时哺乳假。工会女职工活动正常。“三八”节期间,各单位工会女职委都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庆祝。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非公企业在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率比较高,但均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仅作为集体合同的条款列入其中。部分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容不规范,缺少涉及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保护内容。 2、女职工“四期”保护得不到有效落实,生育保险覆盖面低。企业劳动设施简陋,部分非公企业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重生产、轻保护,劳动条件恶劣,缺乏职业病安全保护措施。 3、逢生产旺季加班加点现象严重,报酬低且劳动强度大,并以计件工资作为规避加班加点工资的手段。招工和用工中存在性别和年龄歧视,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时有发生。 三、形成问题的原因 1、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工会女职工工作,特别是对工会法、工会知识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规不了解、不执行,认为只要照章交税、文明经商、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行了,为追求高额利润,肆意降低女职工劳动保护成本投入,使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2、女职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法律维权意识。非公企业外来务工女性大多来自农村,她们只想趁年轻多挣些钱,就业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对待甚至身心受到伤害时,多数也是忍气吞声。许多女职工对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无法判断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不敢向企业提出合法正当的要求。 3、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发挥作用不够,女职委主任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新手,且经常流动更换,自身又处于受雇地位,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缺乏有力的法律制约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 四、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法律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氛围。要继续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为工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尊重和关心女职工,自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自觉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识。加大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增强她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特别应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执法监督力度。 (二)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女职工为经济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积极参与维权机制的建设,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大宏观维护力度,积极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工作和执法检查活动;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集体合同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等过程中,着力解决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形式,进一步维护女职工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积极参与女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参与查处严重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侵权行为,努力做好女职工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 (三)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实现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的新突破。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劳动用工和劳动保护的执法监察力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并要求新建工会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或设立女工委员。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工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从机制上解决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四)关心困难女职工生活,努力为广大女职工办实事。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深入基层了解女职工的困难,关心她们的疾苦,倾听她们的呼声,反映她们的意愿和要求。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加强对困难和特困女职工的帮扶活动,努力为她们排忧解难。 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突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工会工作全局,体现工会女职工工作特色,通过加大源头参与、整体维护的工作力度,促进女职工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与稳定,开创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新局面。
找到了没,能班忙写具体的提纲和内容分析的
题目:工会女职工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面临的问题和应对措施摘要:关键词:女性 发展 知识 权利正文:百年来,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女性,在现代化进程中,妇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妇女的发展如何, 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能否协调发展、进步, 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能否崛起和腾飞[1]。从五四运动开始,中国知识女性发生了根本上的变化。新文化运动打倒了孔家庙,提供女性发展的空间;五四运动后,崭新而先进革命思想的发展和广泛传播,改变了妇女以前判断才能、是非的标准,形成了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促使自身发展和妇女的觉醒,同时一场知识女性运动也酝酿而生。这个新的革命团体受到多方面的置疑和不公,在为妇女争取权利的道路上,选择和中国共产党联合的正确道路,也使得妇女解放运动和工农运动结合在一起,为中国近代革命作出重要的贡献,是中国近代历史进程的必然产物。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妇女地位已经成为一个国家进步与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志,妇女权利的实现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4]。面临的问题(一)政治权利。一是妇女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障碍,与男性有较大的差距。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而言仍显得相对淡薄,领导岗位女干部、人大代表中的女性数量偏低,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明显存在着男强女弱的现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公民参与选举活动的情况,可以直接反映出公民如何行使其基本政治权利以及公民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关注程度。而近几年来参与选举活动的妇女占有选举权的妇女总数的比例较男性低,女性代表在投票时抱着“应付差事”等一些消极想法。还有许多女性是因为“不知道这件事”而没有参加选举活动,这说明妇女作为选民的权利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挥。二是女性社会事务参与度和参与意愿低于男性。如向本单位或有关单位提意见或建议,男性的积极性明显高于女性。女性热衷于家庭事务,“贤妻良母”型的占多数;爱议论一些小事情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而在参加社会事务上,表现出被动型。(二)劳动权益。妇女就业问题得不到保障。城镇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在所有问题中最为严重,就业方面受到的不平等对待较多,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的问题突出。一是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二是妇女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三是在个体、私营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障及职工福利上。由于女性更多地集中在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单位,其所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自然与男性差别较大。四是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加以特殊保护是《劳动法》的明文规定,在企业中落实到位的十分少见。五是男女两性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处于较为不利的位置。在保障男女两性就业机会均等的同时,还应保障妇女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与男性的平等。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受损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妇女享有承包土地的比例低于男性。女性享受村里土地分红等利益的比例也比男性低。出嫁是农村妇女丧失土地的重要原因。女性是由于结婚失去土地的现象较多。(三)婚姻家庭权益。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家庭领域的主要问题。农村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受到的侵害较为严重。配偶间的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内时有发生,妇女是配偶间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虽然新的《婚姻法》对家庭暴力做了更明确的界定,但是执法主体不明确、法律的可操作性差,家庭暴力使妇女成为主要受害者。(四)其他权益。一是文化教育权利。目前我国还有一亿多人口是文盲,其中绝大部分是女性,这与女性接受教育“底子薄’’有直接的关系。现阶段,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女性儿童因多种因素而失学、辍学。特别是在贫困山区,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在我国农村,许多地方计划生育政策都是允许生一胎男孩,不但造成性别比例失调,而且造成接受教育上的不平等。二是财产权利。家庭中住房、存款、土地证书上的署名多为丈夫,其次是父亲,这表明男性在占有家庭财产方面的传统优势依然存在,这种情况也为妇女在家庭中财产权利的受侵害留下了极大的隐患;女性因出嫁、再婚等原因而失去土地承包权的做法甚至成为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女性的继承权在“男女平等”上可以说是完全得不到体现。三是人身权利。妇女所享受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亲属权。人身权利包括即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部分。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不可分离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家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溺、弃、残害女婴、歧视生育女婴和不育的妇女、强迫、引诱妇女卖淫等严重地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行为在观念和行为上都没有得到有效的禁止。另外,弱势妇女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对因病因灾而致贫致残的妇女缺乏有力的社会救助;老年妇女无人赡养、受虐待等情况屡有出现;外来打工妇女的劳动权益受损,非法用工、拖欠报酬、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发生较多[3]。相应的对策“发展妇女事业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与支持,构建起一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儿工委牵头,多方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权益领域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一定人群和某些领域中仍时有发生,而且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我们应充分认识它们给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有利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的社会环境。这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基础。公众和司法、执法机关本身的法律素质和对法律内容的认知程度是影响《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效贯彻执行的首要原因,也是立法、司法、执法和依法维权的前提,是法律能否在社会上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因此,应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列入重点法范围和普法规划的内容,加大向全社会宣传的力度。同时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对公务人员的培训。继续加强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培训,将宣传培训面扩大到各相关机构的司法、执法人员当中,提高他们的性别平等观念、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深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解,并切实落实到司法、执法工作当中。二是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教育。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非公企业的不断发展,大量妇女流向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企业主凭借劳动用工关系中的主动地位,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国有企业中的此类现象也不容忽视。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这类现象,应当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教育,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的重点之一。三是进一步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应将有限的资源向最有效的宣传方式倾斜,注意提高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的男女平等意识,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特别是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男女两性互相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二)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问题。一是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最根本的也是首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要加强基础教育,普遍提高女妇女的受教育水平,奠定她们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文化基础。此外,还要着力培养广大基层妇女的参政意识,鼓励她们从关心社区、单位、乡村的公共事务开始,逐步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二是优化妇女就业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采取更为积极的政策措施,增加就业岗位,除了发展适合女性就业的第三产业外,还应当鼓励妇女在更广阔的领域寻求就业机会。同时努力避免和减少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保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另一方面要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增加社会保障的受益人群,缩小因企业性质不同而造成的两性在享受社会保障水平上的差距。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保护妇女在工作场所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加大劳动监察力度,预防和及时纠正各种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三是进一步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预防作为重点,通过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群众的法制观念,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三)完善立法,加强法律监督,优化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环境。现实中暴露的新问题需要立法的回应,十年多来,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又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内容、定位和立法技术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的健全和完善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作用要重点体现在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可操作性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权益的相关规定上。修改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客观形势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保护妇女权益的需要,对某些突出的问题,如防制家庭暴力、妇女就业等,先制定专项的法律、法规以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法律的可操作性应该进一步加强的同时,严格执法是又一关键,要抓住执法这个环节,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只有在违法必究的前提下,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才能无可遁形。尤其是在劳动权益、人身权利等重点领域内,应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察和打击力度,明确违法责任。严格执法还要在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一个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强化性别意识,对妇女也要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她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四)提高女性自身的总体素质。这也是最根本的措施。首先,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对女干部的培养不仅要在政策上制定规划目标,列出培训计划,更主要的是要引导和启发女性自我提高的需求意识,并将此贯穿于各类教育和宣传中,从培养和提高女性自身的总体素质入手,增强女性的社会竞争力,而不是依靠政策倾斜来提高女干部比例。从培养的角度看,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清除男尊女卑的思想,政府对干部的选拔标准应男女一致,应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选拔杰出人才,提供同等的培养条件,创建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完善干部选拔机制,使女性不再处于干部选拔的劣势。其次,拓宽就业渠道,加大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力度。当前失业、下岗女工多数是年龄大,文化技术水平低,加之自身竞争上的劣势,择业范围相应受到限制。因此,下岗女工再就业就应该得到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多吸纳下岗女工就业;另一方面要加强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女工自身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增强竞争能力;此外还要使下岗女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发掘自身潜质,涉足能够发挥个人特长的领域。最后,强化女职工的劳动保护[5]。当前在一些企业中,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尚未很好落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有劳动合同,但无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企业任意延长劳动时间,节假日加班不依法计酬;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及卫生保健不到位;个别企业学法、守法意识差,严重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今后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使企业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使职工自我保护的观念加强。总的来说 中国女性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最终走向了独立和解放,未来这样一种思想必然在不断的传承中发展
资本运营论文
引导语:资本运营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资本有效配置和提高资本运行效率的重要方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资本运营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小企业资本运营问题的原因分析
1.资本市场因素
资本市场是影响中小企业资本运营效果的主要因素,虽然近些年我国资本市场制度日益完善,但是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资本市场的结构不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主要是依靠主板市场为企业提供融资平台,虽然二板市场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但是其要求条件比较高,企业很难从中获得融资;二是我国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缺乏规范性管理。针对对当前中介结构的调查发现,中介机构真正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数量非常少,而且他们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多半是参杂为企业提供虚假包装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就是促进企业的上市,最终结果是不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
2.金融体制因素
首先我国金融信贷政策不利于中小企业资本运营。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比较倾向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虽然我国近些年出台了系列关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但是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相比,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还是不够;其次金融管理机制的影响。一般企业要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就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可抵押物,而且进行融资的程序时间也比较长,这样对急需用钱的中小企业而言具有很大的难度,另外我国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导致中小企业利用信用担保的实际案例还不成熟。
3.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
首先中小企业的诚信状况不理想。在资本市场环境下,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困难,因此金融机构在与中小企业合作时不得不考虑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盈利能力等因素;其次中小企业的经营模式比较落后。由于中小企业采取的家族史管理模式,因此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以及风险防范意识都不健全,这样对资本运营而言具有很高的危险性。
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资本运营的具体对策
1.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我国要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首先我国要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我国政府部门要积极跟进中小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领导作用,引导中小企业朝着正确的道路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制定富有“含金量”的政策,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其次我国要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政府要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放松对中小经济内生性金融创新的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金融机构改革中,组建有中小企业形成的金融机构,以此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最后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要深化信用担保体系,以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所遇到的无担保物的现实问题。
2.加强中介机构建设,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中小企业的资本运营必须要重视中介机构的作用,因为中介机构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其能够将企业资本经营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因此:企业在资本运营中要广泛的借鉴中介机构的意见,让中介机构参与到企业的资产重组等活动中,以此提高资产运营的效率;另外中介部门应该加大创新力度,从事企业并购、重组等相关业务,为中小企业资本运营提供有力的保障。要培育专门的资信评估机构,积极开展对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的评级活动。
3.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与管理能力
首先中小企业管理者要树立正确的资本运营管理意识,理顺资本运营的本质概念,强化资本运营与经营生产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为了资本运营而进行资本运营的现象。另外中小企业也要加强人力资源的投入,培育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要想完善与提高资本运营的效果就必须要从人力资本投入方面入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使得员工积极投入到具体的工作中;其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减少资本运营风险。中小企业在资本运营中要时刻保持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把握企业内外环境风险因素,以此及时将资本运营风险降低到最小;最后中小企业要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引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等结构强化企业内部权力制约。总之,中小企业资本运营的成功与否关系到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是中小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因此中小企业应逐步自我完善,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强化自身改造,激发资本运营综合优势价值。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如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由过去的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通过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改革试点期,企业的诸多管理制度也同时面临着巨大的转变[1]。本文在讲解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性质及治理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最后结合工作阐述了自己对于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公司治理;内部审计
一、绪论
1.研究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适应经济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体制指明了方向。经过多年改革探索,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确定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其主要职责是进行资本经营,而资产经营则由他们所投资的企业进行,这些企业要尽可能的进行公司化改造,对于自由竞争的行业主要向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转变。这一变化对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课题。
2.研究意义在当前国有经济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的大背景下,如何推动实现监管国有资本,强化资本管理和资本运营,实现资本聚焦和保值增值成为了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作用成为了实现国企改革目标的关键因素。基于以上问题,本文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及公司治理及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介绍,并对如何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运作模式下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概念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通过划拨现有国有企业股权组建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即以资本营运为主、不投资实业的公司形式,营运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国有股权,运作主要在资本市场,既可以在资本市场融资(发股票),又可通过股权产权买卖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公司运营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运作的形式多种多样,通过资本的运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的市场化专业化平台。以市场化手段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主要目标是提升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核心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平台,依据授权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以财务性持股为主,提高流动性和运营效率,实现保值增值。
三、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其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主要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内部管理。其本质是解决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而解决代理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2.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的独立的`审计部门,基于内部管理的需要,以公司内部控制为对象,日常业务流程为内容,按照董事会的要求,站在管理层的高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企业日常管理和其他相关方面做出评价和判断,从而有效降低内部经营风险,保证企业良性运转,并促进企业管理的高效与透明,是公司管理权限的延伸。内部审计是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评价活动,并作为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服务。内部审计对企业管理起制约、防护、鉴证、促进、建设性和参谋作用。
3.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相互影响的关系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委托责任理论及契约理论等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共同理论基础,决定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密不可分、相辅相成。一方面,合理有效的内部审计是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它既可以维系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制衡关系,促进企业内部形成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合力,又可以确保企业的信息披露真实、有效,最大限度的保护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利;另一方面,公司治理是实施内部审计的制度环境,是促使内部审计有效开展,保证内部审计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
四、构建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基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本目的,有效界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制度性安排。国家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唯一股东,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控制手段应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任免权为主。因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必须在国家所有者代表即政府的主导下,依据现代企业制度以及经济规律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合理配置,建立以董事会为决策核心和以监事会为内部监督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代表,也是衔接国家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重要环节,代表国家选择经营管理者并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行使公司内部监督职责,监督公司董事和执行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确保公司有序运转,对发现的问题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
1.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的作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规范审计制度,建立专门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进行管理,从机制上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使审计委员会真正成为超脱于企业本身之外的代表政府、投资主体等各方利益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权利组织[2]。
2.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双负责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同时对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及总经理负责,一方面直接向总经理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受审计委员会管理,定期向其报告工作情况。既有责任为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供监督、评价公司高级管理层以及决策咨询服务,同时也承担为公司高级管理层监督、评价各业务部门活动、鉴证信息以及咨询服务等义务。从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的速度和效益,更好的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3.明确内部审计功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应以促进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实现从差错纠弊向管理效益审计的转变。其内部审计功能应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有无漏洞和风险,公司制定的政策有无得到兑现;公司计算机系统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关注公司直接投资的项目的情况。
4.划分内部审计范围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特殊的运作模式,决定了其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应该是公司内部所有部门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决策,但不应包括对下属企业的审计或其内部审计部门的管理,仅承担对下属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技术指导工作。下属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只需向本公司的总经理和审计委员会报告。
5.完善内部审计人才队伍支撑一是改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在具备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熟悉法律、计算机、金融等方面的知识;二是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道德修养,在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品质;三是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最新动态和要求,及时开展最新的财经、法规专业培训,增强理论知识,更好的满足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治理模式下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结语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更应抓住变革的契机,积极主动地适应新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自身管理咨询、风险监管的作用,寻找自己新的定位和均衡,以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来实现自我价值。充分做好在转型期间迎接各项挑战的准备,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提升管控能力以及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等方面逐步改进、持续完善,根据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战略规划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争取实现自身价值和公司价值的协同提升[3]。
参考文献:
[1]谢志华,胡鹰.国有资产管理:从管资产到管资本[J].财务与会计,2014(7).
[2]张治强.新加坡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的内部审计[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2(2).
[3]张鹏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综合转型期内部审计发展挑战与对策——以中国长城资产公司为例[J].中国内部审计,2014(9).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绩效的研究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公司制度的不断规范,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性探讨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研究热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资本结构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最优资本结构债务资本权益资本经济效益
论文摘要:阐述了如何确定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标准,分析了最优资本结构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提出了确定最优资本结构的方法。
0引言
资金是企业永续经营的基本条件,一定规模下的企业其生存发展必须要有与之规模相适应的资金量,但仅仅有足够的资金量还不行,如果资本结构不合理,即使拥有足够的资金,也很难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可以说企业的资本结构如何,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实力,承担风险的能力等,同时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以及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因此,资本应该有一个合理的结构,否则资金的运行不畅通就将严重制约企业的发展,最终导致企业经营的失败。
1企业的资本结构
企业的资本结构是指企业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间的结构,是由企业采用各种方式筹资而形成的,各种筹集方式的不同组合类型,决定着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其变化。如何找到一个最佳的资本结构,是当今企业最为困惑的一大问题。那么,如何确定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标准呢?
杠杆利益与财务风险间的平衡是确定最优资本结构的前提
财务杠杆是指企业利用负债来调节权益资本的手段,合理的财务杠杆能给企业权益资本带来额外收人,称之为财务杠杆利益。由于债务利息通常是固定不变的,当息税前利润增大时,每一元利润能负担的固定利息就会相应减少,从而可分配给企业所有者的税后利润也会相应增加,这部分收益增加,会使权益资本收益率随之提高,进而使每股的收益增加。因为财务杠杆的反作用会增大财务风险,合理的财务杠杆作用能增加企业收益,不合理的财务杠杆作用会因减少企业收益或发生亏损而导致资金周转紧张,偿债能力下降,发生财务风险。因此,确定企业的最优资本结构应树立稳健的基本指导思想,必须以处理好杠杆利益与财务风险间的平衡关系为前提,在风险最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务作用,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
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是确定最优资本结构的基本标准
(1)经济效益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保障,经济效益最大化最终表现在企业资产增值,利润增加。在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情况下,如果经济效益不佳,长期发生亏损,企业就将面临破产的危险,所以,确定最优资本结构应以经济效益为基本标准。
(2)经济效益不仅是优化企业资本结构的物质保证。也是资本结构最优化的表现形态。优化资本结构一要取决于债务资本的融人;二要取决于权益资本的增加。债务资本的融入,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企业经济效益如何,企业效益好的企业,融资就比较容易,那些效益差的企业,融资就困难。权益资本能否增加,也取决于经济效益,效益好的企业发行股票大小股东都愿意认购,效益好的企业还可以通过转增资本的方式使权益资本增加。因此,确定企业最优资本结构应以有利于增加经济效益为基本标准。
(3)经济效益是企业内外利益主体关注的焦点。一是投资者的收益往往不确定,要视企业经营成果而定。因此,所有者非常关注投人到企业的资本,密切关心企业效益,预测未来的收益;二是债权人关注企业的偿债能力,也注重企业的效益来判断借出去的款项是否能按时收回;三是关联方企业关注财务风险,看企业效益,预测未来变化,防范风险;四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税费收缴部门关注企业经济效益,预测本部门的目标是否能够实现;五是企业职工对企业能否及时发放工资、福利,是否正常生产运转,也十分关注企业效益。因此,企业效益将是确定最优资本结构的基本标准。
1 .3社会效益最大是确定最优资本结构的参考标准
在企业大力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不能忽略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只有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在优化资本结构时,势必要关注社会效益的大小。假设给社会生态环境或自然资源造成1000万元的损失为代价而换取企业500万元盈利的方案,其投资或融资都是不可取的。因此,优化资本结构必须履行社会责任,调节好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在二者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能只顾企业效益的提高,而不顾社会效益的下降;不能只顾股东的收益最大而不承担社会责任。这就对优化资本结构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要求,考虑社会效益将是确定最优资本结构的另一标准。
2确定最优资本结构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企业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确定资本结构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因为优化资本结构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降低财务风险。而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密切相关,凡经营风险较高的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都应降低债务比例,保持较低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低的企业,则可适当增加债务资本,冒较大的财务风险,以获取较大的风险报酬。在经济上升,行业前景看好时可增加债务资本,由于企业产销平衡,不易发生财务风险。在通货膨胀时期增加债务资本,还可减少因货币贬值带来的损失。
企业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
企业财务状况包括企业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资金的周转速度,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等,它是确定资本结构需考虑的又一重要因素,财务状况好的企业,偿债能力相对较强,因而能承担较大财务风险,在确定资本结构时适当加大债务资本比例,反之,财务状况较差的企业,偿债能力弱,就应尽量避免举债,以免陷入困境。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是互为影响的,财务状况是资本结构决策的依据之一,而资本结构又会对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在考虑企业财务状况时,应在考虑目前情况的同时充分预测未来的情况,使确定的资本结构反过来对目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有利的影响。
考虑企业的控股权以及投资者的性格及态度
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企业的收益和风险。如果投资者为了掌握企业的控股权,可保持较高的债务资本比率,用举债的方式增加资本,扩大经营,当企业决定调整现有的资本结构,尤其是决定扩大债务资本比例时,现有的投资者一般是极为关注的。因此,企业在决策时应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心理承受力,避免因投资者信心不足而造成资本成本上升和企业价值下跌的后果。此外,经营者及投资者的性格对确定资本结构也产生一定影响,决定着企业经营战略,影响企业运营能力和前途。经营者及投资者的性格不同,企业的资本结构也应不同。对于那些敢冒风险,善于运用风险时机扩大经营,获取风险收益的经营者及投资者来说,企业应保持较高的债务资本比率,对于那些思想保守,谨慎稳重的经营者及投资者来说,甘愿企业发展速度较慢,也不愿冒险经营,这种企业只有保持较高的权益资本比率,尽量多用权益性方式扩大资本。 资本成本的高低
一般认为企业综合资本成本最低的资本结构是较为合理的。综合资本成本是指债务资本成本与权益资本成本的加权平均成本。只要在正常情况下,能使企业资本成本下降的,便应充分利用财务杠杆进行负债筹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债务资本比例越大越好,当债务资本比例上升到一定程度,企业综合资本不但不会下降,反而会逐步上升。因为随着负债的增加,企业财务风险日益增大,对风险报酬的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使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和借款筹资的资本大大提高。所以,当企业综合资本成本由债务资本比例增大逐步下降转为逐步上升的转折点,便表明企业的债务资本比例已达到了极限。
注意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合理运用税收筹划
国家政策法规应是企业确定最优资本结构的重要依据,在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发生变动时,企业应适时调整其资本结构,以便按国家政策来增加企业收益,另外,还可运用税收筹划调整资本结构,充分考虑税收筹划手段的作用,尽力采用合法的避税、节税手段增加权益资本的比率,减少债务,以节省债务资本成本来达到增加企业效益的目的。
3确定最优资本结构的方法
财务两平点分析法
财务两平点是指普通股每股盈余为零的息税前利润,相对于普通股股东而言即是“保平点”。如果财务两平点过高,预计企业未来的息税前利润难以达到财务两平点的水平,说明现有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或优先股比例太大,有必要适当降低这两种资本的比重,以降低固定筹资支出。反之,若财务两平点太低,则说明企业未能充分运用具有杠杆的筹资手段。计算财务两平点是分析评价企业资本结构的基本方法之一。
每股盈余分析法
评价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分析每股盈余的变化也是其重要的方法之一。能提高每股盈余的资本结构是合理的,反之则不够合理。每股盈余分析是利用每股盈余的无差别点进行的,所谓每股盈余的无差别点,是指每股盈余不受筹资方式影响的销售水平。根据每股盈余的无差别点,可以分析判断在什么样的销售水平下适于采用何种资本结构,当销售额大于每股盈余无差别点,运用负债筹资可获得较高的每股盈余;当前者低于后者时,运用权益筹资可获得较高的每股盈余。
比较资金成本法
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外乎有3种:1是举债,包括发行债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是增发股份;3是内部筹资即利润资本化。企业在作出筹资决策之前,先拟定若干个备选方案,根据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的高低来确定最佳资本结构。
因素分析法
优化资本结构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十分困难的管理环节,试图依靠任何单一的计算或分析来达到最佳资本结构的目的是不可能的,除了必要的计算之外,优化资本结构更多的是依靠管理者对企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的了解,预测和把握,对企业客观环境,尤其是资金市场变化情况的预见能力,同时也依赖管理人员深厚的财务管理理论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因素分析法是确定最优资本结构的重要方法之一。
(1)企业销售的增长情况。预计未来销售的增长率,决定财务杠杆在多大程度上扩大每股利润,除了销售的增长率外,销售是否稳定对资本结构也有重要影响。如果企业的销售比较稳定,则可较多地负担固定的财务费用;如果销售和盈余有周期性,则负担固定的财务费用;将冒较大的财务风险。
(2)贷款人和信用评级机构的影响。如果企业债务重,贷款人可能会拒绝贷款,信用评级机构可能会降低企业的信用等级,影响企业的筹资能力和筹资成木。
(3)企业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越强,表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越好,企业就越有能力承担风险,举债融资就越有吸引力。
(4)资产结构。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应保持不同的资本结构,如工业企业由于进行生产需要厂房、设备等大量固定资产,应主要通过长期负债和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商业企业则相反,由于拥有较多流动资产,则应更多地依赖流动负债来筹集资金。垄断性强的行业如邮政,铁路等可适当提高债务资本比率,竞争性强的行业可适当提高权益资本比率。
(5)利率水平的变动趋势。企业管理者应时刻关注利率水平的变动趋势。如果利率暂时较低,但以后可能上升,企业可利用有利时机大量发行长期债券,在今后把利率固定在较低水平上,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费用。
(6)所得税税率的高低。企业利用负债可以获得减税利益,所得税税率越高,负债的好处越大。
摘要: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日益成为我国经济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扩大,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状况的研究,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价值最大化,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速发展问题的研究与探索也可以进一步得到深化。
关键词:上市公司 资本结构 分析
1 资本结构研究背景及意义
资本结构理论是财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涉及企业的金融目标、筹资方式、筹资成本和企业的现金流量等企业的重大财务问题,更重要的是企业的资本结构对企业的治理结构、激励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上市,通过发行股票来筹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与之相关联的证券市场也只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我国在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日益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扩大,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状况的研究,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价值最大化,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速发展问题的研究与探索也可以进一步得到深化。同时,对推动国内经济理论与国际研究同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影响资本结构的二因素
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纷繁复杂,我们不可能能够全面地进行分析,因而在这里我们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只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且影响范围明显的两个方面,即从行业差异、企业规模来了解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情况。
行业差异 产业集中度的高低也在影响着企业的资本结构。高集中度行业、财务杠杆高的企业容易因财务杠杆低的企业发动的价格战、营销战而陷入财务危机。
产品生命周期和资本结构之间,由于产品所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而不同。厂商在产品成长期由于产品利润丰富,较多的采取内部融资手段,因而财务杠杆也会较低。所以,处于不同阶段的企业均要根据自己产品所处的相应阶段来进行资本结构的决策。
公司规模 不同规模的公司,其资本结构是有很大区别的。从理论上来说:静态权衡理论认为,企业规模越大,越容易实施多元化经营方式或者纵向一体化经营方式,虽然不一定提高盈利水平,但却能分散经营风险,均衡不同时期的利润。此外规模大的企业还可以有效的调度内部资金,以上都决定了大企业比小企业具有更强的风险抵御能力。所以公司容易获得更多的债务,因而公司规模越大,越容易选择负债。反之,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大公司应倾向于权益融资,因为公司规模的缘故,股东并不担心发行股票会削弱公司的影响力,因此大公司具有更低的杠杆水平,所以公司规模越大,越倾向于不选择负债。
3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实证
本文对资本结构的度量选择总负债率,总负债率=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其资产与负债皆采用账面价值。研究样本为我国上市公司深市A股的627家公司,时间结点为2007年12月31日。
按所属行业分类 以中国证监会2001 年4 月4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为标准,将深市A股的627家公司分为11个行业,分别为:a农、林、牧、渔业;b采掘业;c制造业;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e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业;g信息技术业;h批发和零售贸易;j金融、保险业;k房地产业;o社会服务业。
我们可以发现,不同行业的资产负债率各不相同,也就是说其资本结构也各不相同。有的行业的资产负债率较低,如信息技术业和交通运输、仓储业,资产负债率分别为和;而有的行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如金融、保险业和建筑业,资产负债率分别为和。
金融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这一行业具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房地产企业是非常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企业,并且具有高投入、高回报、规模经济性强的特点。而我国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着自由资金不足的问题,企业所需资金主要是靠银行贷款解决。所以我国房地产企业注定了其资产负债率会较高,多在50%以上;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两个行业负债比率较低,处于30%至45%之间,这是因为这些行业为固定资产需求很高、经营稳定的传统行业,所以负债比率较低。可见各个行业的负债水平都是与其产业特征相一致的。
资本行业差异的成因:①资产运营能力。一个行业总资产周转率越高,表示资产的运营能力越强,销售收入高,资金循环回收速度快,显示出该行业的举债能力较强,因此更倾向于高负债率的融资决策。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除了金融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外,总资产周转率明显高于其他行业的批发零售业为,建筑业为,都具有较高的负债率。②行业的竞争程度及风险性。行业的竞争程度直接关系到行业的风险性,竞争程度低,商品价格则主要由供给一方决定,风险越低。如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受国家管制较多,国有化程度较高,属于公用事业型企业,处于垄断地位,不存在价格竞争,破产风险很低甚至为零。③资产结构影响行业资本结构主要表现在,有形资产比重越高,资产破产清算及担保价值越大,越容易得到银行信贷,会导致企业负债率较高。如建筑业,表3中显示该行业的有形资产比率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因此企业融资可以依靠抵押贷款方式,所以负债率较高。若无形资产比率较高,则一旦破产,成本较高,则较少采用负债融资。如信息技术业,有形资产比率仅为,总负债率为。
按企业规模分类分析 根据627家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数额进行规模分类,即总资产小于10亿的企业定为小规模企业;总资产介于10亿和100亿之间的企业定为中规模企业;总资产大于100亿的企业定为大规模企业。其平均资产负债率。
通过对比图表5和图表6,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出,大规模企业的数量虽然最少,但其平均负债率却是最高的,有;中规模企业的数量最多,其平均负债率只有一半而已;而小规模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其平均负债率都是相对较低的。
当我们根据既定的企业规模来分析其资本结构时,得到的是上述的结论,但我们也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因为企业规模是会发生变化的。
根据马克思的企业规模理论,我们可以知道,一方面,资本家组建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剩余价值,在一定条件下,企业的规模越大,越能给资本家带来更多的利润。追求剩余价值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欲望使资本家愿意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另一方面,资本家扩大企业规模的欲望也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如专业化分工的技术力量;资本集中程度;管理监督费用等等。
当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能满足市场需要量时, 企业必须增加生产能力,扩大规模,才不会丢失原有的市场份额。要扩大规模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单靠企业自身的资本积累很难完成扩张的实现,这时企业可以通过负债经营来完成规模的扩张,同时,企业的负债就会增加,其资本结构就会发生变化。当一个小规模企业发展为中规模企业时,其资产负债率就会更接近于中规模企业的负债率。 资本规模差异的成因:①资金需求情况。规模大的企业,无论是在经营活动还是在管理活动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其正常运行,而企业自身很难有如此多的资金,所以需要借入大量外部资金,因而其负债率自然会比较高;而对于小规模企业来说,其经营活动不需要大量的资金,即使资金不足,从外部借来的资金也不会太多,要适合自己企业的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所以小规模企业的负债率普遍比较低。②资金来源情况。大规模企业因为其资金需求量大,而且信用程度高,所以银行更青睐于向大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大规模企业还可以比较容易通过其它渠道来借入资金,这也是大规模企业负债率较高的一个原因;相反,小规模企业的信用程度较低,很难从银行或者其他渠道来获取资金。
通过上述分析,总结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现状,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受行业因素和企业规模因素的影响很大,同时,我国上市公司的总体负债率较国外偏低。
4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 股权结构的选择是资本结构优化的一方面,加以适当的选择可促进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效率。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经股份制改造上市的,国有股占控制地位,这种在特定的历史和法律背景下形成的股权结构,不可避免地决定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具有明显的缺陷。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看:国家股意味着国家应当对其享有所有权。但国家是一个虚拟的所有者.是一个抽象概念。未真正明确谁来代表国家股。从外部治理机制看,由于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自由流通,公众流通股所占比例又少.即使所有的个人股东都抛售手中的股票也不会对经理造成市场压力。多种资料表明:国有股在公司中所占比例越大。公司的内部控制就越强,产权结构的治理效率就越低。
我国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过度偏好 现代资本结构理论认为,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应该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下使公司的资本成本最低,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外部融资成本要高于内部融资成本。而股权融资成本要高于债务融资成本,最后才考虑发行股票融资。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与西方发达国家恰好相反。融资顺序表现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融资和内源融资。我国上市公司多采用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对股票融资有很强的偏好.与国际企业融资结构潮流,即股权融资的衰落和债权融资的兴起不相适应。
5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的对策
发展和完善我国债券市场 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畸形发展的情况下,应着重扩大债券市场的规模和加强企业债券的流通性。为企业进行债务融资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是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当务之急。首先。丰富企业债券的期限品种。可以设计诸如项目债券、长期债券、贴现债券等。以满足不同投资及融资需要。其次。发展企业债券交易市场。再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作为资本结构调整的杠杆。也是债券向股票转换的桥梁,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对有较高负债比率的上市公司,随着债权向股权的转化,可以达到资本结构的动态优化,有利于控制公司未来的资本结构和资本成本,它还可以协调股权利益和债券利益的关系。
鼓励上市公司向银行贷款,加快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完善银行的信用制度,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市场导向决定是否放贷。
上市公司积极争取银行贷款有以下点好处:①改变上市公司单一的融资方式。②平衡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使得公司财务结构趋于合理。
优化股权结构 由于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在监控动力和效率最为地下的国有股股东手中,所以优化股权结构需要解决的是国有股减持问题。国有股减持问题应同国有经济结合起来。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应该有国有资本、所有企业都应是国有资本占绝对比重,而是划分企业类型,采取不同模式的国有股权持有方式。
建立健全企业财务激励机制 企业经理层往往从自身出发,导致企业决策行为短期化,因为保持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可以避免债务风险和偿债压力。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如经理层持股、股票期权等方式。促使管理层人员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以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经营目标。
参考文献:
[1]沈艺峰.资本结构理论史[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洪锡熙,沈艺峰.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厦门大学学报..
[3]史伟波.我国沪市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消费导刊 2009/03.
[4]吴先聪.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行业差异及原因分析.商场现代化 2007/03.
资本结构是以债务、优先股和普通股为代表的企业各种资金的构成比例,主要是指企业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资本结构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议资本结构
【摘要】资本结构是财务管理的重点,也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对资本结构的分析是企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MM理论 代理理论 啄食顺序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
一、资本结构理论概述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长期资本的不同来源所各占得比重,而企业的长期资本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债务资本、所有者权益,因此企业的资本结构问题的讨论又是企业债务资本所占比重的分析。资本是企业所有生产运作的源头,存在与企业的方方面面,因此资本结构分析对企业的融资决策、项目投资、财务分析、财务管理、企业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般来说,我们常见资本结构的理论有MM理论、代理理论、啄食顺序理论。
(一)MM理论
该理论由美国的Modigliani和 Miller教授提出,因此简称为MM理论,初次提出时在不考虑公司所得税,且企业经营风险相同而只有资本结构不同时,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公司的市场价值无关。或者说,当公司的债务 比率由零增加100 %时,企业的资本总成本及总价值不会发生任何变动,即企业价值与企业是否负债无关,不存在最佳资本结构问题,这是最初的MM理论,在后期修正MM理论时考虑了所得税的影响,由于负债的利息是免税支出,可以降低综合资本成本,增加企业的价值。因此,公司只要通过财务杠杆利益的不断增加,而不断降低其资本成本,负债越多,杠杆作用越明显,公司价值越大。当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趋近100%时,才是最佳的资本结构,此时企业价值达到最大。
不论是初期的MM理论还是修改后的MM理论都是关于资本结构的两个极端,都存在缺陷既没有考虑个人所得税有没有考虑代理成本,且它的前提条件是完善的资本市场和资本的自由流动,然而现实中不存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且还有许多阻碍资本流动的因素,尤其是所得税对各个公司而言都是存在的,因此MM理论不适用于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
(二)代理理论
代理理论的前提是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归属权不同,且所有者与管理者追求的利益目标有所偏离。代理关系有三种:股东与债务人的代理关系、股东与管理者的代理关系、管理者与债务人的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不同,双方的契约不同,信息不对称,因此会产生代理成本。为了降低代理成本,企业对股权和债权结构的选择安排问题进行了研究,强调了企业产权结构的关键是剩余权益与所有权相统一。
但是代理理论的缺陷在于它认为委托代理的层次和链级越多代理成本越多,所以降低地代理成本的方法在于减少代理层次和链级。但实际情况下,委托代理的层次与链级越来越多,类似于线上产品的代理分级越来越多,因此代理成本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并不与现实相符。其次,代理成本的产生基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偏离,但在现实中企业的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基本一致,因此代理成本非常低。且仅存的不一致随着激励体制的完善会逐渐消失,因此强调两者利益的偏离是不恰当的。
(三)啄食顺序理论
啄食顺序理论的产生源于MM理论,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权衡理论。若MM理论严格成立,则啄食顺序理论不成立,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MM理论的假设太过严苛,因此很多情况下是不成立,于是产生了啄食顺序理论。这一理论有不同的发展方向分为:
(1)在主要考虑债务融资给企业所带来的税收屏蔽效应以及财务、破产风险和相应的成本的条件下,得出了资本结构和企业价值具有相关关系;至少在理论上存在最优的资本结构,可以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结论。
(2)在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及破产风险(不考虑破产成本)对企业的影响的条件下,得到了企业的价值仍然是同企业的资本结构无关的。
(3)在主要考虑企业内外关系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相应的代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了企业价值同资本结构相关,存在最优的资本结构的结论。
二、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
面对不同的企业、同一企业的不同,针对具体的不同情况要用不同的理论加以分析。而影响企业资本结构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内部因素
内部因素通常有销售增长率、融资偏好、行业特征、股权结构、资产结构等方面。销售增长率越高企业的盈利越多,企业的负债融资水平越低,负债水平就越高。对于资产结构来说,一般性资产比特殊资产更容易抵押、质押获取贷款,提高资产负债率。
(二)外部因素
外部因素通常包括行业环境、资本市场环境、企业信誉等。资本市场运行稳定完善,则利率水平低,融资渠道多,融资方式多元则可改良企业的资本成本。
三、资本结构的定量分析
运用相应理论分析企业资本结构若仅仅从如上文的定性方面进行观察讨论,难免会因信息不对称以及主观因素而影响分析结果,与真实的结果有所偏离无法真正对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起导向作用,因此仍需从定量角度进行分析。定量分析的方法包括:
(一)资本成本比较法
资本成本比较法,是指在不考虑各种融资方式在数量与比例上的约束以及财务风险的差异时,通过计算各种基于市场价值的长期融资组合方案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并根据计算结果选择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小的融资方案,确定为相对最优的资本结构。
(二)企业价值比较法
通过计算和比较各种资金结构下公司的市场总价这来确定最佳资金结构的方法。
(三)无差别平衡点法
当存在负债融资和发行股票筹资两种备选方案时,当预计的息税前利润大于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息税前利润时,负债筹资方式较好,反之,普通股筹资方式较好。
尽管各个方法有其优点,但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我们所要求的最佳目标结构不应该是一个具体的数值比例,而应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范围,企业的资本结构应在这个适度的范围内波动,并不是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而是根据实际的资本结构与最佳资本结构的差别,通过调整企业负债率而不断调整资本结构的一个动态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陈学琴.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分析.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月第1.
[2]MBA核心课程编译组.融资决策[A].财务总监[C].北京:九州出版社,2002.
试论资本结构及其优化
摘要:该论文主要论述了资本结构的概念及如何优化资本结构。资本结构的概念从二个方面来论述:一是资本结构的定义;二是资本结构的类型。优化资本结构也是从二个方面来论述:一是企业资本结构的调整方法;二是对不同企业的资本结构优化措施。
关键词:保守型资本结构;中庸型资本结构;风险型资本结构
一、什么是资本结构?
(一)资本结构的概念
资本结构也称融资结构,它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时,由不同的渠道取得的资金之间的有机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它不仅包括负债与权益的构成比例关系,而且包括全部负债中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的构成与比例以及权益资本内部的构成与比例。资本结构涉及到企业筹资,经营,利益分配等各个方面,是影响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也是检验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指标。
(二)资本结构的类型
不同的资本结构,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是各不同的。资金成本是指企业为获取某类资本所要村出的代价。财务风险是指企业由于筹措资本对资金的供应者承担的义务和可能发生的风险。最佳的资本结构是资金成本最低而财务风险最小的融资结构。事实上,这种资本结构是不存在的,低资金成本往往伴随着高财务风险,而低财务风险又与高资金成本相联系。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财务风险与资金成本之间衡量,选择最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资本结构。在实践中存在三种资本结构类型:保守型资本结构,中庸型资本结构,风险型资本结构。
保守型资本结构,是指在资本结构中主要采取主权资本融资,且在负债融资结构中以长期负债为主。在这种资本结构之下,企业减轻了短期偿债的压力,财务风险较低,但是由于主权资本融资与长期负债融资的成本较高,又会加大企业的资金成本。由此可见,这是一种低财务风险,高资金成本的资本结构。一般适用于偏好低财务风险的经营者,刚刚新建的企业,或是规模较小的企业。
中庸型资本结构,是指主权资本融资与负债融资的比重主要根据资金使用用途来确定,即主权资本融资与长期负债融资用于购买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长期资产,而流动负债融资主要用于购买材料,燃料,办公用品等流动资产。同时,还应使主权资本与负债资本融资的比重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上。由此可见,这是一种中等财务风险和中等资金成本的资本结构。大多数企业界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调节主权资本与负债资本融资的比重,采用中庸型资本结构。
风险型资本结构,是指在资本结构中主要采用负债融资,流动负债也被长期资产大量占用。在这种资本结构之下,企业主权资本很少,资金成本很低,但是有大量负债融资,企业得面对严峻贷款压力,高财务风险,以及随时都有破产的可能。由此可见,这是一种高财务风险峰,低资金成本的资本结构。在实践中,高风险行业必然带来高额的利润,所以只有特殊的企业,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采用风险型资本结构。
二、如何优化企业资本结构?
(一)企业资本结构的调整方法
企业在筹措资金时,随着周围经济环境的变化,资本结构也表现为一种动态的结构调整过程。资本结构的调整方法有两种:存量调整和流量调整。
存量调整是在企业现有资产规模下,对现存自有资本和负债进行结构上的相互转化,存量调整主要运用于企业负债比例过高。
流量调整是通过追加或缩小企业现有的资本数量,以实现原有资本结构的合理化调整。方法一,追加企业现有资本数量。若企业资产负债比率过低,且企业效益良好时,为充公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可以追加贷款。优化资本结构的关键是确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适宜比例。企业可以通过比较投资利润率与资金成本率的高低来决定贷款的多与少。一般来说,当投资利润率高于资金成本率时,贷入的资金越多,企业的经营者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投资者就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当投资利润率低于资金成本率时,此时,企业管理者要尽可能减少借入资本,充分利用自有资本,企业的所有者才不至于流失更多本该所于自己的利润。方法二,缩小企业现有资本数量。若企业资产负债比率过高,财务形象欠佳,可以通过提前偿还债务,提高企业信用等级等方法。
(二)对不同企业的资本结构优化措施
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客观上存在着资本结构的最优组合。负债筹资是资金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在企业的各项资金来源中,由于债务资金利息在企业支付所得税之前支付;且债权人比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要求的报酬也相对较低,因此债务资金的成本通常是最低的。负债筹资的资金成本虽然低于其它筹资方式,但是不能用单项资金成本的高低作为衡量的标准。只有当企业总资金成本最低时的负债水平才是较为合理的,必须考虑到财务风险的加大对资金成本的影响。企业在筹资决策中,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不断优化资本结构使其趋于合理。不同的企业应采取不同的资本优化措施。
对于规模小,或新建的企业,首先,应采取谨慎的态度,以本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标准,控制好本企业的负债融资。其次,由于企业新建或规模较小,其抗风险能力较弱,可尽量采用主权资本融资;同时在负债融资中又以长期负债为主。这样做,虽然会增加资金成本,但可减轻企业短期偿债压力,从而降低财务风险。
就众多的一般企业而言,虽然资产负债率较高,但是企业经营基本上是不盈不亏,或略有节余,或略有亏损。在这种情况下,其资本结构应以存量调整为主。充公利用债转股这一政策,对企业银行不良贷款进行债务重组。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份分红。从而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
对经济效益好,规模大,且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由于其抗风险能力较强,要降低资产负债率,可采用流量调整的方法。增加企业现有资产数量,追加权益性资本或增加贷款,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从而实现原有资本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摘 要】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与调整以及受经济所有制结构大格局的影响,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正趋于市场化,不和谐因素也逐渐显现。本文就如何在国有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进行了阐述。【关键词】国有企业 和谐劳动关系一、国企改革和改制加剧了劳动关系的不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不断加快,国有企业都加快了改革和改制的步伐而进行了人员结构大调整。国企改制企业下岗员工劳动关系问题愈加突出。下岗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以及历史债务的清偿等问题较为突出。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群众性的突发事件,引发员工与企业矛盾。二、劳动合同履行问题突出目前,在市场经济大潮下,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部分改制的国有企业出现了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甚至有些企业经营者为了规避社会保险义务,招聘劳动者时,不进入劳动力市场,私自随意聘用人员。这些用工制度不规范、不签劳动合同的用工现象大量存在,最终导致了企业擅自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让员工被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使得劳动争议成为长期突出的矛盾。三、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突出一是拖欠工资现象长期存在;很多改制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或经济效益不好等原因,对员工的债权问题没有很好解决。二是一些国有企业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劳动者生活带来很大困难。三是一些国有企业劳动条件差,劳动者职业伤害问题严重,超时加班现象普遍。四、国企改制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基础管理达不到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是我国国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立法相对滞后,国企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劳动关系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配套导致了劳动关系问题的严重化。二是对国家劳动法规理解不透彻,没有充分利用有效手段明确劳动者与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在处理劳动关系时缺乏法律依据。三是基础管理工作不细,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员工管理缺乏有效性、科学性与实效性。四是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国有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面的措施。1.应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企业发展活力是企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只有发展,企业才能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才能为员工提供更多的物质财富,才能使员工产生“以企为家”的归属感和依附感;只有发展,才能使本企业成为“龙头”企业,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只有发展,才能为员工提供更多施展才华的机会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才能使员工产生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出广大员工热爱企业、企兴为荣、与企业共谋发展的愿望和活力。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团结和谐,员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企业才能兴旺发达。 2.坚持以利益为核心,建立公正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企业劳动关系矛盾聚焦点是利益分配问题,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关键。在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的时候,既要维护企业的主体地位,也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分配问题,只要利益被企业和员工共同接受了,劳动关系矛盾就能迎刃而解,企业劳动关系就和谐了。分配公平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既要体现“分配公平”,又要服从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激励作用。3.加强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从根源上控制和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促使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更加规范有效、更为人性化。二是完善劳动合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合理协商、签订以及动态管理,增强用工主体双方权利义务意识。三是强化基层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保障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不受损害,从源头杜绝矛盾和冲突的发生。四是提供劳动关系处理依据,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五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增强应对能力。4.建立健全员工申诉和处理渠道,适时调整劳动关系的不和谐音符企业员工情绪不满是引发劳资纠纷不可忽视的源头,通常是因为企业在劳动用工、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条件等方面出现的不当做法或违法行为所致。从形态上看,虽然员工不满情绪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劳资纠纷,但这种不满情绪若缺乏正常申述和处理的疏通渠道,往往会转化为公开的争议行为,甚至导致员工采取极端做法。更为严重的是,员工的不满情绪及各种抱怨,如果失之必要的疏导,不仅会极大挫伤员工的劳动热忱进而削弱其对本企业发展的信心,而且任其积蓄蔓延还会酿成员工对企业领导的仇视心理乃至对社会的不满,做出超出理智的行为。5.劳资纠纷处理应遵循依法、及时、有情操作的原则,妥善处理(1)依法处理原则。在处理劳资纠纷过程中,应首先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解决劳资纠纷。还可以依据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以及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或员工大会讨论通过的企业规章等,作为处理劳资纠纷的解决依据。(2)及时处理原则。发生劳资纠纷以后,企业应尽快表明立场和态度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时处理,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3)协商与调解原则。一是必须遵守自愿原则。当事人向企业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必须经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否则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二是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原则。调解是建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使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达成和解协议,并不是无原则地进行的。三是对于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不应久调不决,以免拖延时日,对当事人双方都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害。五、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国有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工会作为员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着眼于参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从法律和政策上维护员工的经济利益;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稳定的有效机制,积极参与协调社会利益和劳动关系矛盾,实现对员工经济利益的维护;要着眼于企业改革的深化,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的调整中维护员工的经济利益;要着眼于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员工经济利益的维护;要着眼于员工生活补充保障机制建设,帮助员工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为员工办实事中维护员工的经济利益。
论劳动法的新规定和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08年1月1日其施行。相对于原先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新规定更加有利保护劳动合同中弱者-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但不可避免地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些不足之处,现笔者结合自己的办案实践和心得,谈谈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和不足。 一 、新规定及其意义 1.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些单位认为员工严重违纪而予以开除的劳动纠纷,但结果都因单位缺乏已将相关规章制度公示或告之的证据,仲裁庭一般都以用人单位作出开除决定无合法依据而裁定用人单位开除决定无效。劳动合同法第4条对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和实施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符合的程序加以了明确,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尽告之义务,否则上述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对劳动者无约束力,用人单位也不能根据上述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作出相关决定。 2.事实劳动关系的取消和代替长期以来,用人单位一直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也不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这在法律上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上, 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需提前30日,但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却不在少数。劳动法仅仅规定了用人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政责任,作为劳动者遭受的经济损失往往无法得到用人补偿劳动,而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根据时间分别加以规定,明确了用人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直接法律责任: 2.1 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82条) 2.2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2条第三款) 3.劳务合同身份的正式化作为中国特定的市场经济的产物,大量的劳务工(民工)的法律问题日益加剧,劳动法对此无任何规定,其他相关的规定却把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分开来,在司法实践中,由劳务合同引发的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这往往不利于保护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12条明确了原先的劳务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并明确了不得约定使用期,对广大处劳务工(民工)无疑是一个福音。 4.试用期的明显缩短原先的劳动合同法笼统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即用人单位可以决定劳动者试用期的长短,这对与用人单位签订短期合同的劳动者来说明显不利。劳动合同法第19条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对试用期加以了明确规定, 一方面试用期的长短法律化, 另一方面试用期明显缩短,大大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而二个月;(3) 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而六个月;(4) 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5) 无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新计算方法原先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是根据解除的劳动合同已履行的年份来计算的,并规定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也即如双方签订的是5年期的劳动合同,如履行到第4年,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4个月的工资。在司法实践中,这个规定有很大的漏洞,为了规避上述规定,很多用人单位故意和劳动者只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再续签一年,这样如用人单位到时不在需要劳动者时,不需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针对上述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7条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计算依据进行了调整,明确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并不再规定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除该劳动者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外)。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3项则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时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一年一签的行为彻底打击。 6.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原先劳动者为向用人单位追索劳动报酬,需先申请劳动仲裁,然后还有可能经过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前后时间之长和诉讼成本之高,使得劳动者筋疲力尽,劳民伤财,一些劳动者因付不起巨额的诉讼费和律师费而不得不放弃追索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上述新规定,一方面简化了劳动者的追索劳动报酬程序,同时大大介少了诉讼成本。 7. 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诉讼请求的选择。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些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但劳动者的请求只能是要求确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并继续履行合同,虽然有些案件最终以双方终止合同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偿调解结案,但上述主动权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如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后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一般很难继续能在用人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可以找各种理由为难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充分考虑了上述劳动者的尴尬境地,第48条规定劳动者即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其工作年限双倍支付赔偿金,这无疑给劳动者一个主动选择的权利。 但法律既已定,暂时不可能修改。用人单位解决上述问题可采取变更原协议的变通做法,将新的协议变更为:劳动者必须服务到一定年限,在完成服务年限前房子产权属于用人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