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找枪手写论文违法。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的行为不仅是有悖于学术道德的学术欺诈行为,更可能会破坏国家考试和学历文凭的管理秩序,对国家的教育秩序造成冲击。国家对这种问题的法律规制、高校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是非常严肃且严格的。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写手就是自由撰稿人的俗称呗,当然你在某家杂志发过文别人就会说某某杂志的写手XXX,而不会说某某杂志的自由撰稿人XXX
翻遍中国所有的国家法律、条文,没有任何一条禁止论文代写。即使是教育部等部门规章(特别说明,部门规章不是国家规定,只是部门规定)也没有任何一条来禁止论文代写,所以这个根本不构成违法。法不禁止即可为,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公认的道理,无罪推定也是我国最基本的准则。
法律分析:找枪手写论文违法。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的行为不仅是有悖于学术道德的学术欺诈行为,更可能会破坏国家考试和学历文凭的管理秩序,对国家的教育秩序造成冲击。国家对这种问题的法律规制、高校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是非常严肃且严格的。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找身边有过辅导发表成功案例的同事朋友推荐。因为只有成功体验的人才最是有推荐权的2.可以找周围行业内比较擅长的人商讨并辅导3.可以找同城内的辅导机构,线下联系4.寻找网上的辅导网站,因为工科论文会提供一些真实的资料信息,前面三种可能保密性不够。而网上的正规辅导网站都有严格的保密程序。
法律分析:找枪手写论文违法。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的行为不仅是有悖于学术道德的学术欺诈行为,更可能会破坏国家考试和学历文凭的管理秩序,对国家的教育秩序造成冲击。国家对这种问题的法律规制、高校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是非常严肃且严格的。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找枪手写论文是不靠谱的。
写论文的四个基本步骤:
1、确定选题。
确定选题是撰写毕业论文的第一步,是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它关系到整篇论文的好坏及价值。选题的确定要找到一种"如芒在背"或"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感觉,这样才是找到了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选题。
2、资料搜集、整理。
撰写论文不是无凭无据的"信口开河",需要搜集大量的文献资料作为依据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支持自己研究的实施。因此在确定了选题之后就必须开始有针对性的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同时,对于搜集到的资料、数据需反复推敲其科学性、典型性以及代表性,使文章更具有价值。值得一提的是,资料的搜集应贯穿整个论文写作的全部过程。
3、选择并应用研究方法开展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是指以客观事实为对象,以科学方法为手段,遵循一定的研究程序,以获得科学规律或者新知识为目标的系统实践过程。论文的撰写须以研究为基础。概括而言,研究方法包含”量的研究”和"质的研究”两大类,经常会用到的有问卷法、访谈法、个案法、实验法、叙事法等。具体研究方法是人们在长期的科学研究中,不断总结、提炼而成的。
4、论文撰写及修改。
论文的撰写是指将作者的主张、观点以及研究过程及结果以文字、图表的形式客观呈现出来,是作者智慧的结品。论文的撰写过程一般包括提纲、初稿、二稿、终稿几个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好的论文是修改出来的,反复修改是优秀论文写作的法宝之一。
写论文需要注意:
1、论文引用怎么做?
发表的论文、书籍、期刊、杂志等。受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如果要用别人的文章,需要引用。然后在文章最后用参考文献写出引用文献的来源和作者,直接使用别人的原文,没有任何引用,会被视为学术不端,会被检测系统检测为抄袭。
2、引用不是万能的,需要合理控制。
在知网,虽然引用不算抄袭,但是如果引用太多,学校是不会批准你的论文的。如果没有要求,学生把论文标为引用是没有问题的。在这种情况下,论文是没有意义的。导师说可以引用,但不能全部引用。我们要读别人的文献,适当引用你读过的,但引用过度就意味着抄袭。
3、要严格规范论文格式。
一般本科论文8k-1w字,硕士论文2万字以上,博士论文10万字左右。除了用词不同,写作步骤也基本相同。
是非常不认可的,因为这样做是存在作弊的行为,而且对其他人也不太公平,而且也违背了教育的体制,也违背了入职的要求,等等,所以是很不认可的。
最近西电两名学生找枪手代做毕设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很多网友都表示:“啊?这是可以说的吗?”确实,长期以来,代做毕设都属于灰色产业链,是不能拿到明面上说的。大家更为关心的也是双方这么做是否会被抓,只能说既然是能够存在的行业,就不会是违反刑法的,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它与替考国考是不同性质的。
它虽然没有入刑,却是不合规的。从学校对两名学生的严厉处罚中可以看出,这种行为在学术和教育界都是十分恶劣的学术不端。前有翟天临博士毕业不知知网,后有毕业生找枪手代做毕设不给钱反讹钱,结果就是前者被撤销博士学位,后者暂停答辩,大概率要延毕,网传的保研更是不可能了。共同点是,都会被钉在耻辱柱上,甚至加剧其他勤勤恳恳用头发换毕设的学生的毕业难度。
经历过毕业季的朋友们都知道,毕业最胆战心惊的环节就是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了。一般像我们这样贫穷的大学生,是不会找枪手做这种事的。即使身边有找枪手的同学,也都是小心翼翼,因为一旦被举报,不但毕业无望,下一步所有计划都将泡汤,像这个事件中的学生的做法,真是活久见系列。
而且大多数学校的规定都是类似于【买卖同罪】的,也就是说一旦被发现,找枪手和做枪手的双方都会被处罚。这点比较类似于期末替考,被抓到双方都会被通报批评甚至记过处分,只不过代做毕设的处罚更为严厉,直接关系到毕业。
最近这件事情应该属于“黑吃黑”了,曝光出来的聊天记录:
都显示出这两名女生不仅仅是学术不端,而且人品上也有很大问题。非常经典的就是这两句:【对你来说是经济损失 可是对我们来说真的是没法毕业的事情】一时间让众多网友梦回琼瑶句式:【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而紫菱失去的,却是她的爱情啊!】
但是不要觉得产生离大谱的纠纷,枪手很无辜,虽然这件事情不违法,但是也绝不是被法律允许的。学术不端是不诚信行为,放纵学术不端也同样是不道德的。相关法律的完善也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所以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给本本分分搞毕设的毕业生们留条活路吧~
枪手,指考试时作弊,替别人做文章或答题的人。古时叫“捉刀”,专指那些为别人写文章的人。随着时代的发展,枪手的含义也有所扩充,凡是以别人的身份来顶替为别人做事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枪手。现多指代替别人参加考试或撰写论文并获取相应报酬的人;也指看准后行事,事完就走的人;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替考、泄露试卷等)的人也是“枪手”。在现代撰稿人中存在着“枪手”这样的职业,“枪手”无论在哪个行业都存在着极大的弊端。“枪手”是供稿行业中十分恶劣的一种存在,“枪手”往往放弃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拿取的是低于行价的稿酬。
例如一部电影剧本,往往制作人本着打压新人的想法,便会聘用所谓的枪手,然后帮其创作,然后把署名授予自身利益团队的编剧。这样的想法捧出了新人编剧,新人编剧将很有可能为其竞争者撰稿,那么导致的结果将是自己的利益团队竞争力下降。作为入行的新人去当“枪手”是一件于己于人都充满弊端的行为,这不单单是对于其他新人的打压,同时也降低了行业的竞争力,压低了行价。不单单是对于自己劳动的一种不尊重行为,同样还让制作人养成了逃避竞争的惯性思维,这对于一个行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赚钱说难很难,说简单也很简单的时代,很多人为了赚钱投机取巧针对一些特殊的需求进行买卖,比如说代考、替课,这种生意简单、钱多、需求大!于是乎具有了这样的团伙专门赚这种钱
枪手替考,主要利益人只有2个,即替考人和考生。在打击声中层出不穷的出现替考枪手,实为打击力度不够,为了前途在作弊 ,然尔作弊被发现后就应该因作弊毁掉其一生的前途,让利益人承受不起作弊的结果。
为通过大厂笔试年轻人花300元找枪手,这样的人一旦发现,公司永不录用
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我觉得通过花钱来通过笔试,可以看出来这个年轻人人品是有问题的,即使进入大厂工作,也可能会被辞退。
法律分析:找枪手写论文违法。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的行为不仅是有悖于学术道德的学术欺诈行为,更可能会破坏国家考试和学历文凭的管理秩序,对国家的教育秩序造成冲击。国家对这种问题的法律规制、高校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是非常严肃且严格的。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被贩卖的论文主要流向了高校老师和研究生两个方向,而这些老师和研究生购买的本身就是针对性非常强的论文,所以最终都发表在了专业期刊上。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请枪手写论文并且发表在期刊上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这里面有巨大的利益关系。对于研究生而言,他们发表这些论文之后,一方面是能够获得毕业证书,另一方面是在于他们有机会能够直接保博读博,或者是留校任教以及其他的利益关系。
而对于高校老师而言,这些期刊论文几乎是评职称唯一的手段。如果想要自己的职称更高一点,获得更好的收入,以及在学校里面获得更高的地位,那么就必须要不停的去写论文。
所以在高校里面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老师,常年看不到人,对学生不管不顾。尤其是带研究生那群老师基本都是在研究自己的事业,写相应的论文。他们明明什么都没教,基本都没怎么带过学生,但是最终他们的职称却越来越高,有的直接变成了院士。
这些网络上售卖的由专人代写的SCI论文价格非常昂贵,平均每篇达到3万元以上,既然这些高校师生愿意花这个钱去购买这些论文,就说明他们能够获得的利益是必然会大于3万元的。
他们愿意冒着被处分甚至撤销其职务职称,以及取消研究生资格等风险,还花如此高的价格购买论文,那必然是因为论文发表之后能够带给他们的福利是相当之高的。
有部分师生是自己能力不行写不出来这么专业的论文,所以他们找枪手。有一些是因为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写,他们忙着赚钱做生意,几万块钱就是区区小钱,所以让别人帮其代写。
避免重复率高的关键就是不要照抄,你可以参考,把别人的表达换成自己的表达
法律分析:找枪手写论文违法。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的行为不仅是有悖于学术道德的学术欺诈行为,更可能会破坏国家考试和学历文凭的管理秩序,对国家的教育秩序造成冲击。国家对这种问题的法律规制、高校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是非常严肃且严格的。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近西电两名学生找枪手代做毕设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很多网友都表示:“啊?这是可以说的吗?”确实,长期以来,代做毕设都属于灰色产业链,是不能拿到明面上说的。大家更为关心的也是双方这么做是否会被抓,只能说既然是能够存在的行业,就不会是违反刑法的,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它与替考国考是不同性质的。
它虽然没有入刑,却是不合规的。从学校对两名学生的严厉处罚中可以看出,这种行为在学术和教育界都是十分恶劣的学术不端。前有翟天临博士毕业不知知网,后有毕业生找枪手代做毕设不给钱反讹钱,结果就是前者被撤销博士学位,后者暂停答辩,大概率要延毕,网传的保研更是不可能了。共同点是,都会被钉在耻辱柱上,甚至加剧其他勤勤恳恳用头发换毕设的学生的毕业难度。
经历过毕业季的朋友们都知道,毕业最胆战心惊的环节就是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了。一般像我们这样贫穷的大学生,是不会找枪手做这种事的。即使身边有找枪手的同学,也都是小心翼翼,因为一旦被举报,不但毕业无望,下一步所有计划都将泡汤,像这个事件中的学生的做法,真是活久见系列。
而且大多数学校的规定都是类似于【买卖同罪】的,也就是说一旦被发现,找枪手和做枪手的双方都会被处罚。这点比较类似于期末替考,被抓到双方都会被通报批评甚至记过处分,只不过代做毕设的处罚更为严厉,直接关系到毕业。
最近这件事情应该属于“黑吃黑”了,曝光出来的聊天记录:
都显示出这两名女生不仅仅是学术不端,而且人品上也有很大问题。非常经典的就是这两句:【对你来说是经济损失 可是对我们来说真的是没法毕业的事情】一时间让众多网友梦回琼瑶句式:【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而紫菱失去的,却是她的爱情啊!】
但是不要觉得产生离大谱的纠纷,枪手很无辜,虽然这件事情不违法,但是也绝不是被法律允许的。学术不端是不诚信行为,放纵学术不端也同样是不道德的。相关法律的完善也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所以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给本本分分搞毕设的毕业生们留条活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