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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思维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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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思维的论文

在日常生活中,大学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养成守法习惯、守住法律底线等,在学习和生活中逐渐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培养法治思维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掌握法律方法。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参与法律实践。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难以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自觉的法治思维习惯。养成守法习惯。法治思维是一种习惯性思维,与长期自觉养成的生活习惯有很大关系。守住法律底线。大学生应当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底线思维,严守法律底线,带头遵守法律。

如果是大学生论文的话,可以考虑做一个调研,目前大学生的法制思维现状,同时制定相关的策略。

一个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青年一代的手中的。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社会经济发展的栋梁和骨干力量,他们的群体素质如何对社会的影响很大。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却是屡有发生,云南大学马加爵特大杀人案,清华大学刘海洋强酸泼熊事件等等。由此可见,强化大学生法制观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极为重要的。 法制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其核心思想是对依法办事的态度。当今社会,正确的法制观念是大学生必备的法律素养,并已成为青年学生立足于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呢?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 一、学校方面:(1)开设法律有关课程,传播法律知识,指导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法制观念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中逐渐形成,高校教育应当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作为对大学生的素质培养的组成部分,重视不并积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2)强化案例教学,以分析案例的形式来帮助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制观念。在课堂上引入一些时事案例,如:胡长清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等。(3)丰富法制教育活动的形式。突破课堂,将法制法律渗透到大学生的校园活动中,如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趣味问答,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看诸如《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制节目等等。(4)展开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当前由于经历过高考压力,面临着学习压力、生活压力、就业压力,一般的大学生都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很多案例表明,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与大学生不健康的心理有关,所有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必要的。(5)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学校,重制度,重程序,重平等,重自由。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言传不如身教。高校以法律概念来管理学校,实行制度管理、依法治校,在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同时,也使得校园文化更为清明,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自身方面:(1)大学生首先要学法、懂法、守法,这是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2)关注社会时事,关注新闻,探讨新闻背后的故事,多看看《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律节目和《中国法制》这些法律报刊,提高自身的法律了解度和敏锐度。(3)大学生要学会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说,维护社会正义。(4)大学生要积极地参加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强化自己的法制观念。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思维方式,是一种有价值取向的理性思维,价值取向和逻辑思维是其核心。 法律思维方式主要有下面几个特征:重视人权,有明确的价值取向,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大学生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学习并熟知法律知识。这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只有在了解法律条款熟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正确的法律思考,形成法律思维方式。二、在学习中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提高思考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核心之一,清晰的头脑、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必须条件。三、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社会正义感。高校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应是一个高科技的高危险的犯罪分子。大学生作为青年一代,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树立社会正义感,勇于捍卫社会正义,只有这样,一个大学生才能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四、参加法律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出真知,纸上谈兵终是空。只有在社会中,在不断地实践中,大学生才能培养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 大学生即将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必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提高大学生发展观念,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的,这是需要整个社会、高校、大学生自我的长期的共同努力。

您好,九品文化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有需要可以通过头像找到我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校园 [内容摘要] 高等学校是人才荟萃、知识集中的地方,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生力军和重要基地。构建和谐的大学校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把思想活跃、多元文化交融的高校建设成为和谐的“高地”,成为和谐社会中的“首善之区”,是一个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新课题。 [关键词] 创建和谐校园 依法治校,校园环境 安全稳定 党的第十六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高等学校是人才荟萃、知识集中的地方,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生力军和重要基地。构建和谐的大学校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实现了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面对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利益格局急剧调整、社会矛盾日趋复杂的新形势,如何把思想活跃、多元文化交融的高校建设成为和谐的“高地”,成为和谐社会中的“首善之区”,是一个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新课题。 一、科学发展是建设和谐校园的根本。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步伐,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在确定思路、做出决策、安排工作等各个环节,都要以师生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教师的发展上,树立教师是学校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为他们创造施展才能的舞台。在学生的培养上,既要有精英教育的质量观,给少数智商发展水平高的学生提供发展的空间;也要树立大众化的质量观,给大多数学生提供成长成才的空间。 二、法律和制度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基础。只有依法治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协调、平衡各种关系,促进校园和谐。要按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范学生管理,服务学生成才;修订和完善校内各项规章制度,使之与法律法规相衔接,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和个性发展,从而在校园营造一个民主法治、管理有序、校园安定的和谐环境。要健全沟通机制,如建立学生议事会制度、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党员接待日、学生事务申诉中心等;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的作用,使学生社团组织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独特的作用。要把提高青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纳入教育的整体规划,使学生在潜移默化间受到法治的熏陶。以抓“学风”、“考风”为突破口,加强诚信教育,规范学生行为。广大教师要言传身教,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贯彻法治精神,促进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要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师生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园和谐与稳定。 三、浓厚的学术空气是和谐校园不可缺少的条件。当前,宿舍文化、课桌文化、服饰文化、网络文化、短信文化、卡通文化、新新人类语言文化等非主流文化的传播中,消极因素的影响成为校园中不和谐的音符。学校要加大投入,把学生文化建设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完善文化设施,美化校园景观,充实文化标志,改善公寓环境建设,增强艺术感,提升文化品位;办好学生公寓文化宣传主题板报、报纸和主题网站,形成公寓文化的系统化、主题化,如文化月、艺术月、卫生月、安全月、读书月、节约月等。在公寓社区内设置“文化墙”或开辟“文化走廊”,增添文化氛围。通过公寓文化建设,必将增强学生自我控制的"“软约束"”,树立集体和"“家园”"意识,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增强学校文化竞争力,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学生的侵蚀和影响。 四、校园平安是和谐校园的保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基础性工作。在学校周边,网吧多、出租房多、无证摊点多、娱乐场所多、交通隐患多。如果校园周边矛盾激化、秩序混乱,师生就难以安心教书和勤奋学习。所以,学校要始终把确保校园稳定作为头等大事。定期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选配好高素质的学生辅导员队伍、建立辅导员日查寝制度、辅导员谈话制度、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建立辅导员工作室、党团活动室、社团活动室、心理咨询室、校领导值班制度、校园110报警求助系统等。都是为和谐校园的建设、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都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条件。 五、做好贫困生的助学帮困和毕业生就业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建立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制度、设立助学基金、做好助学贷款等工作,建立多渠道资助体系;通过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把就业指导课纳入教学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月活动,优化就业服务环境,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确保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良好的校园环境,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前提。我校处在城郊结合部,相关设施没有完全配套,部分教师工作、学习、生活还存在诸多不便。所以,就要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使校园成为师生温馨的家园。要从师生最急、最盼、最忧、最怨的问题入手,把师生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急师生之所急、想师生之所想、办师生之所盼、解师生之所怨,认真研究解决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强调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湖南女大和谐校园扎实工作,努力奋斗. 和谐校园建设视野下高校团建工作探析 [内容提要] 和谐校园建设是时代进步和高校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高校共青团组织应从团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出发,紧紧围绕和谐校园建设的实践,积极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始终以科学发展观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注重分析市场经济的发展、扩招和高等教育大众化、学生群体利益诉求多样化、缴费上学和就业压力增大、学制和学分制的改革、网络媒体的快速崛起等方面给高校共青团工作提出的挑战和机遇,进一步扎实推进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使高校团建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努力消除校园建设中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高校团组织必须正视当前变化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站在和谐校园建设的高度努力解决高校团建工作中面临这些矛盾,在工作中积极创新理念、准确定位、创新模式、深化提高、突出特色、打造精品、营造氛围、拓宽渠道、规范管理、提升层次,不断增强高校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在和谐校园建设实践中的影响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关键词] 团组织;共青团工作;和谐校园建设 大学校园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向和谐社会建设培养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基地,是引领社会文明与发展的机构,理应担负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建设和谐校园。高校团组织紧紧围绕和谐校园建设,始终以科学发展观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使高校团建工作呈现出了上层次,团干能力有提高的大好局面。但也不可否认,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高校共青团工作中也存在和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 一、和谐校园建设中高校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1.处于转型期,市场经济的发展给高校共青团工作提出新课题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运作模式的逐步成熟,校园中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人生追求也随之产生了许多新的变化。现在大学生大多是上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伴随着中国20年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他们,和以往的大学生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中存在着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意识不够、诚信意识和人际关系紧张、心理承受能力较差、价值取向物质化、缺乏艰苦奋斗意识、贪图安逸、对人生和工作过于现实、急功近利等特点,使得他们潜意识中的理想与现实、奉献与索取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激烈。如何引导他们在开放务实的现实中更好地实现其自身的价值,使其走好自己的成长成才之路,是高校共青组织和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2.受扩招的影响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趋势,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对象进一步多元化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民办高等教育的异军突起,高等教育在经历了1999年以来扩招之后,大众化的趋势更加明显。高校校园内学生的数量骤然增加,学生及学生家庭的成分日益复杂,而高校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途径却没有太大和有效的变革。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够强、保证监督措施不力等等,使得高校共青团工作对象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复杂特点。无形中使高校共青团工作走入了误区,出现了偏差,不利于引导青年大学生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尽快成长成才。 3.各学生群体利益诉求多样化,已成为高校共青团工作面临的重要而急迫问题 和谐人际关系是和谐校园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际和谐的根本是利益诉求的和谐。虽然在校园内,各学生群体的根本利益和根本目标与学校是一致的,但在共青团工作中各学生群体的具体利益诉求关系确实不尽相同。如在某些具体的利益诉求中出现的个别利益“对立”。因此,作为高校的共青团组织,如何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高雅文娱活动引导学生各群体利益诉求与学校建设发展趋于一致,建立健全各学生群体利益诉求机制,协调兼顾各学生群体之间的利益,让每个群体都感到自己是学校发展的重要分子,自己的劳动得到尊重和回报,从而积极主动地为和谐校园建设而努力奋斗是摆在高校团组织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新问题,也是对其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和工作水平的考验。 4.缴费上学和就业压力的影响,对高校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缴费上学”、“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概念已逐渐被社会、家庭和学生接受。而每年数百万的高校毕业生确实是一个令社会和政府头痛的问题。近几年来就业压力的也逐渐增大。仅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达到495万人,比2006年增加82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大学生就业:期待社会共同推进》,《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5日)。如何应对就业压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如何有效引导在校生,疏导因“交费上学”和“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矛盾、恐惧、失落心理,使其能更好地面对求学和就业的严峻考验,进一步转变大学生就业思想,做好人生的职业规划,深入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及每个家庭和个人在考虑教育投入与回报关系时也开始对学校的生活、学习和发展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学生作为消费者,只会以是否有利于自身素质的提升,是否有利于将来的就业,是否有利于以后的成长成才等来衡量高校团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的含金量,衡量学校的教学、管理,以此来确定是否参与各种活动。 5.学制和学分制的改革,使高校共青团工作组织模式不适应,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大在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下,以班为单位、以宿舍为单位的建制都将受到影响,班级、宿舍的概念会进一步弱化。同时,《高等教育学校管理规定》对在校学生实行本科不超过8年,专科不超过6年的弹性规定,使学生个人的自主性得到了体现、而集体主义意识和集体参与意识将会更加淡漠。这都使得高校共青团原有的组织形式与长期形成的院系、班级或宿舍为单位开展活动的传统组织体系不相适应,使团组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受到极大影响,也进一步增强了团组织在实践中有针对性开展各种活动的难度。 6.网络媒体的快速崛起对高校共青团工作信息化提出了新的挑战 最近十年来,随着电子产品和通讯网络的迅速发展,互联网作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迅速崛起,其渗透力与影响力与日俱增,尤其是对伴随着手机媒体出现的新生代来讲,其表现形式和作用方式已经对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特殊群体——在校大学生和高校共青团组织产生深远而特殊的影响。但是,网络上的信息的鱼龙混杂,不良信息如色情、暴力及宗教仇视、种族歧视等文化垃圾,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个性心理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严重危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网络的虚拟性、封闭型也大大增强了人们之间感情的隔阂,使得一些青年的政治意识、阶级意识、甚至国家民族大局意识淡化。这就要求高校的共青团组织必须建立信息化工作机制,牢固占领网络工作阵地,主动推进团组织的信息化建设,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以适应青年学生发展的需求(陈卓武:《高校团工作信息化建设》,《中国青年研究》2006年第4期,第45页)。 二、和谐校园建设视野下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高校是全社会的晴雨表,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一些影响校园稳定建设的不和谐因素(马德秀:《和谐校园与高校党建》,《光明日报》,2007年1月31日)。高校团组织必须正视它们,把围绕和谐校园建设作为战略任务纳入到学校的建设发展规划中去的工作中心,努力解决高校团建工作中面临的不断提升高校共青团组织自身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问题。 1.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创新理念,准确定位,树立共青团工作的价值取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团组织要主动去适应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竞争性、创造性、盲目性、自发性、投机性、逐利性的特点,将其纳入到时代与社会不断前进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去研究探讨,要深刻认识和谐校园建设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现代化,全面培养德、智、体、美、劳同发展的人才。和谐校园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关键在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这就要求校园建设必须有必要的张力,而不是绝对的无排斥的整合。高校共青团组织要紧密结合教书育人这一中心任务,创新理念,准确定位。以育人为本,树立高校共青团工作普遍认同的基本价值取向,培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高校共青团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原则,按照党对青年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培养和谐校园的精神支柱,不断在正确的价值理念上取得共识,竭诚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新形势下,实现和谐校园建设,要求高校共青团组织把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满足学生:在知识方面,坚持追求真理,崇尚科学而成长成才;在行为上,致力于奉献社会,服务社会办学理念的实现;在精神上,提倡学术自由,思想解放,追求理想;在校园文化活动上,从实践中全面提升能力,增长才干,培养高素质人才。同时,团组织还要按照“三贴近”原则,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尽可能在思想、学习、生活、择业等具体方面,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因此,有了这样的共识,我们创新了工作理念,树立新了新价值取向,才能使高校共青团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和谐校园建设。 2.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创新模式,深化提高,加强共青团的自身建设 胡锦涛同志指出,共青团工作要在工作思路上创新,工作方式上创新,自身建设上创新。这为新世纪新阶段共青团工作指明了方向(廖飞:《新团务管理的科学内涵与主要任务》,《中国青年研究》2007年第2期,第22页)。高校共青团自身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自身管理机制建设、自身组织建设和自身作风建设。团的自身管理机制建设是前提,自身组织建设是保障,自身作风建设是关键。(1)共青团自身管理机制的和谐建设。建设和谐校园,必然对高校的共青团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们也一直在反思共青团事务的管理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共青团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建设发展的规律,不断提高管理意识、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始终把团自身管理机制的和谐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上来抓,大力推进共青团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自身管理机制上创新,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为此,首先就要抓好团组织自身建设理念的树立;其次是抓团组织自身的管理机制运作;再者是提高团组织自身的管理效率和降低自身的管理成本;第四是抓团组织管理人员的素质,力求通过管理突破瓶颈,寻求共青团自身管理机制的创新和和谐校园建设核心竞争力的突破。(2)共青团自身组织的和谐建设。一所大学,院(系)、班级是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实现共青团自身组织的和谐建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院(系)、班级的基层团组织的协调共处、协调配合。实现共青团自身组织建设的和谐,关键存在于严格按照团的章程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充分相信学生,充分依赖学生,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强化团的目标考核和项目运作机制,不断增强团的工作覆盖面,提高团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和谐校园建设营造良好氛围。(3)共青团自身作风的和谐建设。作风是校风的导向,渗透于师生员工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其行为往往容易成为教师与学生的效仿、评论的对象,自觉不自觉地对教师与学生的行为产生导向作用。作风能滋养好的学风,培养出好的教风。团组织自身作风建设主要通过各级团组织的团干部来体现。目前团干部教育、培养的内容和方式都迫切要求在实践中得以提高,以改善团干部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团务管理重在提高把知识运用于新的环境和情景的职业操作能力,目的使团干部迅速适应新的工作,拓展自身的知识和能力结构,不断加强和改进团组织机关和服务部门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上狠下功夫,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赛云秀:《加强“三风”建设提高育人质量》,《光明日报》2007年4月9日)。要不求“过得去”,力求“过得硬”为广大师生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使高校团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更好的适应和谐校园建设的需要,丰富校园里的团学活动。 3.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突出特色,打造精品,抓好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各学生组织建设高校共青团工作基本上是“一体两翼”的工作局面,即以共青团组织为主体,以学生会、学生社团为两翼,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李忠伟、姚远、孙德刚:《新形势下做好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思考》,《中国青年研究》2007年第1期,第52页)。学生会、学生社团是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职能上的延伸,其作用是无以替代的。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优势,根据各级团组织自身特点和活动规律进行引导和管理,指导他们独立自主地按照各自地章程开展工作,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与提供充足的保障,以保证活动开展的丰富而有教育意义。 除此之外,切实加强团学干部的培训力度。要积极探索团学干部培训的新体制,更新培训理念,丰富培训方法,将团学干部的能力本位培训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相结合,用先进理论武装团学干部头脑,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包括党建带团建工程、在学生社团中设团支部等,逐步形成团组织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团学干部理论武装。基层团学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强大精神支柱。要持之以恒地学习理论,在系统上下功夫,坚持理论学习与把握青年工作规律相结合、与指导工作实践相结合、与提高工作能力相结合,自觉把学习成果运用于工作时间,要加大对团学干部学习的检查、考核工作能力,抓好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的“四落实”。 增强团学干部服务意识。基层团学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同学、服务集体的意识。按照“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精干高效”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把同学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4.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营造氛围,拓宽渠道,加强共青团的信息化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全面加强校园网的建设,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中央16号文件,2004年8月26日)这是推进团学工作信息化进程的重要指导思想。共青团工作信息化就是为了充分利用、组织网络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进一步促进和丰富共青团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更好地在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对学生开展教育,提供有效服务。巩固共青团网络宣传阵地。高校共青团组织要在以往团刊、广播、橱窗等传统的宣传阵地基础上,拓展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新空间、新渠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网络资源,开展和建立高校共青团工作的网络信息平台,实践以组织建设上网、校园文化上网、社会实践上网、志愿服务行动上网等主要内容的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工程。要建立共青团组织的专业网站,加强基层团组织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促进组织创新与教育创新。 利用网络信息化的开放性,使团的活动不再受校园和人数的限制,将活动在不同地点同时展开,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学生的参与面。共青团的网络信息化资源,将共青团的工作从流水作业变为分布式作业,使分工合作得到更好的协调统一,提高工作效率。利用网络的及时性,明晰团的工作思路,使团的工作与广大团员青年及时交流、反馈,促进学生对团组织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建设网上团干部队伍,加强其理论学习、计算机技能、人文修养的多方面培训,发挥团组织在网络建设中的思想优势。二是积极开设网上校园,尝试建立网上团支部,采用在线交流来开拓工作思路,采用自定义的工作方式来丰富工作内容,采用整体协作来提高工作效率,逐渐形成完善开放的工作体系。三是营造大学生情感归属的网络空间。要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深入分析研究,因势利导,建设有特色、有内容、有教育意义的网络来引导潮流,将青年学生牢牢团结在团组织周围。 5.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规范管理,提升层次,倡导开展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文化是拓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校园文化建设是高校共青团工作和和谐校园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注重活动的科技性、内涵性,多注重不同层次学生对文化生活的需要,多注重活动中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渗透,积极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审美情趣,提升和谐校园的文化品位。(1)以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为内容,坚持服务社会,提升能力,培养青年学生在实践中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实践是育人的重要手段,也是青年学生成长的大课堂,是建设新时期和谐校园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

论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

一个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青年一代的手中的。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社会经济发展的栋梁和骨干力量,他们的群体素质如何对社会的影响很大。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却是屡有发生,云南大学马加爵特大杀人案,清华大学刘海洋强酸泼熊事件等等。由此可见,强化大学生法制观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极为重要的。 法制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其核心思想是对依法办事的态度。当今社会,正确的法制观念是大学生必备的法律素养,并已成为青年学生立足于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呢?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 一、学校方面:(1)开设法律有关课程,传播法律知识,指导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法制观念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中逐渐形成,高校教育应当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作为对大学生的素质培养的组成部分,重视不并积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2)强化案例教学,以分析案例的形式来帮助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制观念。在课堂上引入一些时事案例,如:胡长清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等。(3)丰富法制教育活动的形式。突破课堂,将法制法律渗透到大学生的校园活动中,如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趣味问答,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看诸如《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制节目等等。(4)展开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当前由于经历过高考压力,面临着学习压力、生活压力、就业压力,一般的大学生都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很多案例表明,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与大学生不健康的心理有关,所有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必要的。(5)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学校,重制度,重程序,重平等,重自由。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言传不如身教。高校以法律概念来管理学校,实行制度管理、依法治校,在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同时,也使得校园文化更为清明,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自身方面:(1)大学生首先要学法、懂法、守法,这是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2)关注社会时事,关注新闻,探讨新闻背后的故事,多看看《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律节目和《中国法制》这些法律报刊,提高自身的法律了解度和敏锐度。(3)大学生要学会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说,维护社会正义。(4)大学生要积极地参加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强化自己的法制观念。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思维方式,是一种有价值取向的理性思维,价值取向和逻辑思维是其核心。 法律思维方式主要有下面几个特征:重视人权,有明确的价值取向,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大学生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学习并熟知法律知识。这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只有在了解法律条款熟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正确的法律思考,形成法律思维方式。二、在学习中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提高思考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核心之一,清晰的头脑、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必须条件。三、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社会正义感。高校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应是一个高科技的高危险的犯罪分子。大学生作为青年一代,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树立社会正义感,勇于捍卫社会正义,只有这样,一个大学生才能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四、参加法律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出真知,纸上谈兵终是空。只有在社会中,在不断地实践中,大学生才能培养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 大学生即将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必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提高大学生发展观念,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的,这是需要整个社会、高校、大学生自我的长期的共同努力。

大学论文大学生要正确培养法治思维,法子龙里法制意识,法治基础的理念,要在大学生应该有普及,是大学生掌握法治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

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37、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建及应对方略

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46、 中国电子商务法治时代来临

47、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8、 现行电子商务法规机制研究

49、 大学生网购纠纷及对策研究--以在杭高校为例

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52、 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4、 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理分析

55、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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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方面:第一,营造良好的环境。学生要重视法治,首先要营造法治的校园氛围。学校可以在宣传栏上多发表一些法治思维的文章,或者举办一些法治知识问答活动,鼓励和奖励学生积极参与,让学生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关注法律。第二,重视课堂教学。无论是哪个阶段的学生,知识的主要来源都是课堂,学校应该利用好这种方式来教会学生法治思维。但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保证把正确的知识传递给学生。而且,要有考试,因为只有考试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站在自己这边:第一,学习和熟悉法律知识。这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只有在理解法律条文、熟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正确的法律思维,形成法律思维。第二,在学习中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核心之一。头脑清晰,逻辑思维缜密,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的必要条件。很多时候,犯了错也没关系。重要的是知道谁错了,怎么错的。其实很多时候,大学生违法并不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这个法律是什么样的法律,而是因为我们不知道怎么去违反这个法律

法治思维的培养论文题目

法律思维论文参考文献

最近我在写毕业论文,想得最多的就是参考文献不知道在哪找?不知道你们会不会也有这样是问题呢?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律思维论文参考文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期刊论文类

1.鲁丽丽:《形式与非形式逻辑——论法律逻辑之定位》,《现代物业》2013年第5期。

2.成静:《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安康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3.杨娟:《法律思维研究综述——从语言的角度》,《经济管理者》2012年第24期。

4.庾晋鹏:《从法律推理到法律论证——法律逻辑内涵的逐渐丰富》,《经济师》2012年第11期。

5.李瑜青、张建:《法律思维内涵与特征再思考》,《东方法学》2012年第2期。

6.王利明:《论法律思维》,《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第2期。

7.孙培福:《法律方法中的逻辑真谛》,《齐鲁学刊》2012年第1期。

8.王新娟、张斌:《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培养——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宪法案例教学》,《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研究)2011年第9期。

9.梁开银:《法律思维: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契合点——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互动与改良》,《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

10.郭瑞昌:《论中国传统法律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沧桑》2011年第2期。

11.李义松、苏胜利:《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逻辑与法律逻辑》,《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12.项庭庭:《浅议法律思维》,《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3.马玉波:《法律逻辑的思维模式选择——谈谈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年第10期。

14.郭新杰、葛宇宁:《试论法律逻辑的品质》,《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5.周占生:《法律思维路径之辨——以规范结构为基点》,《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6.王萍:《对法律思维研究的整理与思考》,《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7.印大双:《法律逻辑与大众逻辑之博弈》,《理论与改革》2009年第2期。

18.徐楠:《浅议法律逻辑研究的转向》,《沧桑》2009年第1期。

19.聂小明:《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特征的内在观察》,《滁州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20.杨建军:《逻辑思维在法律中的.作用及其限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21.孙光宁:《法律思维模式及其选择》,《长白学报》2008年第2期。

22.张瑞峰、巴尔:《论法律思维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社会纵横》(新理论版)2008年第1期。

2、学位论文类

1.卞叶:《论法律类型及其类型思维》,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13年。

2.黄笑君:《论法官的法律思维》,硕士学位论文,广州大学,2012年。

3.郎盛科:《论我国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推理》,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师范大学,2012年。

4.施榕娜:《法律规则与道德评价对法律推理的影响》,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5.张林波:《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6.王建荣:《论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7.胡媛:《试论中国法律逻辑及其发展方向》,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8.杨冠祥:《法律逻辑研究的新视角》,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9.付云云:《法律推理之路》,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10.王萍:《论法律思维的概念》,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10年。

11.胡桂哲:《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比较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大学,2010年。

12.蔡勇:《论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推导》,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13.邢杰:《从法官裁判视角看法律推理》,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08年。

14.王亮亮:《法律逻辑的生命源》,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08年。

15.范春莹:《法律思维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8年。

16.罗冰:《民法教学中法律思维的培养》,硕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

3、著作类

1.郑永流(译):《法律思维导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张斌峰著:《法律逻辑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李静著:《法律思维训练与法律文书写作——推理、结构与修辞》,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4.杨力著:《法律思维与法学经典阅读——以哈特〈法律的概念〉为样本》,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5.范春莹著:《法律思维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6.缪四平著:《法律逻辑——关于法律逻辑理论与应用分析的思考与探索》,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7.关老健著:《法律逻辑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8.郑智航著:《法律内在逻辑的基调演变》,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9.陈瑞华著:《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0.黄伟力著:《法律逻辑学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1.葛洪义主编:《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12.穆晓军著:《经理人必备的法律思维》,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3.焦宝乾著:《法律论证:思维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4.赵利、黄金华著:《法律逻辑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15.龙卫球著:《法学的日常思维》,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6.张大松主编:《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在空闲无事的时候可以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可以从书籍上获取,也可以在电视上或者电脑上进行详细的阅读,吸收未曾了解的法律知识。2、在校内可以报名有关法律知识的课程,或者报名有关法律的社团。3、在学习课程的过程中不断使自己了解法律知识,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4、在校内开展一些普法剧情,让大学生们当主人公,从而开展普法宣传,让更多的大学生提高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创新法治宣传平台,强化集中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法治文化推广、宣传、传播新手段,深化“法律七进”活动。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加强法治意识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就是要使他们树立法治观念,培养其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够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成为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人才。

(二)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社会现实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直线上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反思。据统计,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2001年比1999年增加了,2005年到2007年大学生犯罪增长率在18%以上。因此,如何预防大学生犯罪,已经成为了中国当前面对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毫无疑问,大学生违法犯罪对社会,对高校的影响力和危害力都是极大的,因此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无疑成为预防大学生犯罪,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手段之一。(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是近年来我国提出的教育改革目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增强适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律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

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变革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同属于素质教育的内容,因此,相关部门应将法制教育放置于与道德教育同等高度,加大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关注力度。首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法律基础知识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独立出来,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并将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一同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体系。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校实施的法制教育进行监管,通过规定课时、学分以及师资力量等方式督促高校的法制教育正规化。

(二)高校应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高校作为国家接班人的培养基地,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首先,高校应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使其与计算机基础、大学生英语等公共必修课一同作为大学生的必修科目;同时,根据不同专业的性质和特点开设相关的法律选修课,如此才能使学生在理解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有所侧重,满足学生所学专业的发展要求。其次,高校在开设一系列法律课程的基础上应该注重教学内容,在公共基础课的内容设置上主要偏向于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加强学生宪政理念,使学生对我国的各个部门法有基本的认识;而在相关专业的法律选修课的内容设置上,要注意结合专业特点为学生开始相关的法律课程,使学生对所学专业所涉及的具体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为其以后从事相关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三)学生社团应开设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仅局限于课堂的理论知识学习,开设课外实践活动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学校的各类学生社团应积极组织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努力创设法制的校园环境,将法制教育由课堂推行的课外,由校内推行到校外,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创造机会推动学生下基层进行普法教育活动等等。对于学生社团推行的这一系列活动,学校要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以学生社团牵头,创办各种实践活动以开辟学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共和国走过了五十六年的风雨历程,在这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民真正得到了公平和正义的法律保护,成为了国家的主人。翻阅中华五千年浩瀚的历史,在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里,千百年来人们呼唤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能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关系到国家命运、人民命运的严肃话题。在人生的考场,面对这张人生的试卷,我们能否交上令人满意的答案,对我们是严峻的考验!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正是应时代呼唤而出,它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就没有正确的行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正确理解法治精髓,把握法律本义,正确执法的关键,它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性质与地位,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人心的向背。没有正确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没有先进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在改革开放中做好人民的公仆。

在这个小小的演讲台上我曾无数次地赞美过身边的兄弟姐妹们,一次次为战友们的优秀事迹而感动,之所以总是这样被感动着是因为他们身上特有的一种精神。可曾记得?为了不延误开庭,撇下待产的妻子与辩护人唇枪舌战的公诉人;可曾记得?为了保证严打需要认真审核证据,把幼小的孩子独自遗忘在学校门口的批捕干警;可曾记得?迎风踏雪追捕逃犯,夜行11个小时不休息的反贪战士;可曾记得?一年四季一身汗埋头苦干,为干警做好服务的后勤人员……这些发生在身边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却每时每刻都在演绎着不平凡。不畏惧恐吓的刘道军;带着钢卡审讯的王立新;扎着吊瓶整理案卷的杨献伟;事无巨细的管家人邓冠军……

他们都是新时期我院检察干警中的优秀代表,他们都是新时代我院检察队伍的精英,他们的事迹感人肺腑,摧人奋进;他们的行动体现了“公平正义、拼搏苦干、和谐共进、创新争先”的曹检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不顾干扰,公正办案;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不惜身体,加班加点;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不顾蚊虫叮咬,夜行潜伏;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不畏压力,奋勇当先。他们---就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遵循者,他们---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实际工作中的践行人。带病工作,他们用生命铸就忠诚;拒礼拒贿,他们用无私捍卫公正;秉公办案,他们用奉献锻造清廉;公正执法,他们用威严塑造严明!他们以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爱戴和尊敬!我们有这样的兄弟姐妹,怎能不为他们骄傲?我们有这样的兄弟姐妹,如何不为他们而自豪?

低头看看胸前神圣的检徽,感到自己的心是和人民一起跳动,做为一名检察官,我在时刻在告诉自己,人民检察为人民。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工作中,以依法治国为核心;以执法为民为本质;以公平正义为追求;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党的领导为保证,才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才能用实际行动弘扬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

在全面建设平安XX县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担负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神圣使命,这份使命是要通过严历打击各种犯罪,促进反腐倡廉来实现;这份使命是要通过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来实现!我骄傲,我能够成为检察队伍中的一员!我自豪,我可以用自己的一言一行镌刻对检察事业的挚爱!我奋进,我将用汗水与生命铸造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也许,我们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只要我们努力去做,把我们的力量聚集在一起,这力量就是无限的,让我们做一块砖、一片瓦、一粒沙,共同筑起一道法治的长城!

大学生法治观念之培养

“法治观念是社会中的法律现象在人脑中的反映。同时人们的法治观念又能够反作用于人们的行为。良好的法治观念能够指导人们正确地对待法律实践,但是错误的法治观念就会阻碍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法治观念应该成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方法。首先,要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但实践又检验着理论的正确与否,再精致的理论如果不能通过实践加以检验,也难以为人所信服。“法治”观念应该是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完美结合后必然生发的一种信仰的力量。

1.课堂讲解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大学生法制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突破口在于法治理论的阐述与法律运作方式对其具体的体现。课堂讲解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即是将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法律运作方式的四个方面设立四个专题。每个方面涉及的法治理论知识由授课教师在课堂上进行讲解,同时通过联系学校驻地的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当地建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将以上课堂知识和实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以直观的方式让大学生将学习到的有限的法治理论知识和整个法律体系实际的运作相结合,通过大学生的感同身受培养起基本的法治观念。

2.理论讲解与案例评析相结合

限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时空条件,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的主阵地仍然是课堂。在极其有限的课堂教学中,理论讲解即使再为精致,也难以承担起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的任务,最多也只能引起大学生对法律这种行为规范的兴趣而已。因此,理论知识寄于说教不如寓于案例,通过一个个直观而现实的案例引发大学生的思考,激发大学生求真求实的欲望,春风化雨、水到渠成。应当注意的是,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应当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和历史性。其次,要通过塑造从课堂到学校多位一体的社会生态环境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一个人的意识往往与自己生活的环境相关,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规范行为、陶冶情操、教育矫正等诸多功能,会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于潜移默化中形成恒定且趋同的心理意识。建构多位一体的校园微生态法治环境,其最大功效在于,让身处其中的大学生能够切实感受到法治带来的益处与不同,让他们坚信法治应该成为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能够自觉地形成法治观念。因此,高校在自身管理过程中应贯彻校园民主和依法治校,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这样可以取得比课堂教学更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四、结论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实现。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部分的法制教育,对培养具有全面法律素质的现代合格公民具有重要作用。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加强和改进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然而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必然要求以“法治”观念为引导,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进行全面的反思与重构。高校要从国家的高度重视“法治”观念的普及,要从社会的广度重视“法治”观念的弘扬,要从个人成长与成才的角度重视“法治”观念的领会。另外,在大学生中普及“法治”观念,不能仅仅从口号到口号,从理论到理论,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需要塑造从课堂到校园多位一体的社会生态环境,让“法治”如阳关雨露般成为生活之一部分。惟有如此,才能将大学生个人的成长与社会的需要、国家的发展联系起来,也惟有如此才能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落到实处。

法治思维为主题论文

您好,九品文化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有需要可以通过头像找到我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校园 [内容摘要] 高等学校是人才荟萃、知识集中的地方,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生力军和重要基地。构建和谐的大学校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把思想活跃、多元文化交融的高校建设成为和谐的“高地”,成为和谐社会中的“首善之区”,是一个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新课题。 [关键词] 创建和谐校园 依法治校,校园环境 安全稳定 党的第十六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高等学校是人才荟萃、知识集中的地方,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生力军和重要基地。构建和谐的大学校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实现了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面对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利益格局急剧调整、社会矛盾日趋复杂的新形势,如何把思想活跃、多元文化交融的高校建设成为和谐的“高地”,成为和谐社会中的“首善之区”,是一个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新课题。 一、科学发展是建设和谐校园的根本。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步伐,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在确定思路、做出决策、安排工作等各个环节,都要以师生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教师的发展上,树立教师是学校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为他们创造施展才能的舞台。在学生的培养上,既要有精英教育的质量观,给少数智商发展水平高的学生提供发展的空间;也要树立大众化的质量观,给大多数学生提供成长成才的空间。 二、法律和制度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基础。只有依法治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协调、平衡各种关系,促进校园和谐。要按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范学生管理,服务学生成才;修订和完善校内各项规章制度,使之与法律法规相衔接,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和个性发展,从而在校园营造一个民主法治、管理有序、校园安定的和谐环境。要健全沟通机制,如建立学生议事会制度、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党员接待日、学生事务申诉中心等;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的作用,使学生社团组织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独特的作用。要把提高青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纳入教育的整体规划,使学生在潜移默化间受到法治的熏陶。以抓“学风”、“考风”为突破口,加强诚信教育,规范学生行为。广大教师要言传身教,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贯彻法治精神,促进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要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师生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园和谐与稳定。 三、浓厚的学术空气是和谐校园不可缺少的条件。当前,宿舍文化、课桌文化、服饰文化、网络文化、短信文化、卡通文化、新新人类语言文化等非主流文化的传播中,消极因素的影响成为校园中不和谐的音符。学校要加大投入,把学生文化建设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完善文化设施,美化校园景观,充实文化标志,改善公寓环境建设,增强艺术感,提升文化品位;办好学生公寓文化宣传主题板报、报纸和主题网站,形成公寓文化的系统化、主题化,如文化月、艺术月、卫生月、安全月、读书月、节约月等。在公寓社区内设置“文化墙”或开辟“文化走廊”,增添文化氛围。通过公寓文化建设,必将增强学生自我控制的"“软约束"”,树立集体和"“家园”"意识,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增强学校文化竞争力,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学生的侵蚀和影响。 四、校园平安是和谐校园的保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基础性工作。在学校周边,网吧多、出租房多、无证摊点多、娱乐场所多、交通隐患多。如果校园周边矛盾激化、秩序混乱,师生就难以安心教书和勤奋学习。所以,学校要始终把确保校园稳定作为头等大事。定期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选配好高素质的学生辅导员队伍、建立辅导员日查寝制度、辅导员谈话制度、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建立辅导员工作室、党团活动室、社团活动室、心理咨询室、校领导值班制度、校园110报警求助系统等。都是为和谐校园的建设、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都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条件。 五、做好贫困生的助学帮困和毕业生就业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建立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制度、设立助学基金、做好助学贷款等工作,建立多渠道资助体系;通过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把就业指导课纳入教学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月活动,优化就业服务环境,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确保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良好的校园环境,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前提。我校处在城郊结合部,相关设施没有完全配套,部分教师工作、学习、生活还存在诸多不便。所以,就要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使校园成为师生温馨的家园。要从师生最急、最盼、最忧、最怨的问题入手,把师生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急师生之所急、想师生之所想、办师生之所盼、解师生之所怨,认真研究解决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强调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湖南女大和谐校园扎实工作,努力奋斗. 和谐校园建设视野下高校团建工作探析 [内容提要] 和谐校园建设是时代进步和高校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高校共青团组织应从团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出发,紧紧围绕和谐校园建设的实践,积极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始终以科学发展观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注重分析市场经济的发展、扩招和高等教育大众化、学生群体利益诉求多样化、缴费上学和就业压力增大、学制和学分制的改革、网络媒体的快速崛起等方面给高校共青团工作提出的挑战和机遇,进一步扎实推进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使高校团建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努力消除校园建设中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高校团组织必须正视当前变化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站在和谐校园建设的高度努力解决高校团建工作中面临这些矛盾,在工作中积极创新理念、准确定位、创新模式、深化提高、突出特色、打造精品、营造氛围、拓宽渠道、规范管理、提升层次,不断增强高校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在和谐校园建设实践中的影响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关键词] 团组织;共青团工作;和谐校园建设 大学校园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向和谐社会建设培养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基地,是引领社会文明与发展的机构,理应担负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建设和谐校园。高校团组织紧紧围绕和谐校园建设,始终以科学发展观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使高校团建工作呈现出了上层次,团干能力有提高的大好局面。但也不可否认,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高校共青团工作中也存在和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 一、和谐校园建设中高校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1.处于转型期,市场经济的发展给高校共青团工作提出新课题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运作模式的逐步成熟,校园中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人生追求也随之产生了许多新的变化。现在大学生大多是上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伴随着中国20年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他们,和以往的大学生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中存在着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意识不够、诚信意识和人际关系紧张、心理承受能力较差、价值取向物质化、缺乏艰苦奋斗意识、贪图安逸、对人生和工作过于现实、急功近利等特点,使得他们潜意识中的理想与现实、奉献与索取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激烈。如何引导他们在开放务实的现实中更好地实现其自身的价值,使其走好自己的成长成才之路,是高校共青组织和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2.受扩招的影响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趋势,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对象进一步多元化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民办高等教育的异军突起,高等教育在经历了1999年以来扩招之后,大众化的趋势更加明显。高校校园内学生的数量骤然增加,学生及学生家庭的成分日益复杂,而高校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途径却没有太大和有效的变革。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够强、保证监督措施不力等等,使得高校共青团工作对象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复杂特点。无形中使高校共青团工作走入了误区,出现了偏差,不利于引导青年大学生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尽快成长成才。 3.各学生群体利益诉求多样化,已成为高校共青团工作面临的重要而急迫问题 和谐人际关系是和谐校园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际和谐的根本是利益诉求的和谐。虽然在校园内,各学生群体的根本利益和根本目标与学校是一致的,但在共青团工作中各学生群体的具体利益诉求关系确实不尽相同。如在某些具体的利益诉求中出现的个别利益“对立”。因此,作为高校的共青团组织,如何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高雅文娱活动引导学生各群体利益诉求与学校建设发展趋于一致,建立健全各学生群体利益诉求机制,协调兼顾各学生群体之间的利益,让每个群体都感到自己是学校发展的重要分子,自己的劳动得到尊重和回报,从而积极主动地为和谐校园建设而努力奋斗是摆在高校团组织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新问题,也是对其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和工作水平的考验。 4.缴费上学和就业压力的影响,对高校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缴费上学”、“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概念已逐渐被社会、家庭和学生接受。而每年数百万的高校毕业生确实是一个令社会和政府头痛的问题。近几年来就业压力的也逐渐增大。仅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达到495万人,比2006年增加82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大学生就业:期待社会共同推进》,《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5日)。如何应对就业压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如何有效引导在校生,疏导因“交费上学”和“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矛盾、恐惧、失落心理,使其能更好地面对求学和就业的严峻考验,进一步转变大学生就业思想,做好人生的职业规划,深入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及每个家庭和个人在考虑教育投入与回报关系时也开始对学校的生活、学习和发展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学生作为消费者,只会以是否有利于自身素质的提升,是否有利于将来的就业,是否有利于以后的成长成才等来衡量高校团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的含金量,衡量学校的教学、管理,以此来确定是否参与各种活动。 5.学制和学分制的改革,使高校共青团工作组织模式不适应,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大在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下,以班为单位、以宿舍为单位的建制都将受到影响,班级、宿舍的概念会进一步弱化。同时,《高等教育学校管理规定》对在校学生实行本科不超过8年,专科不超过6年的弹性规定,使学生个人的自主性得到了体现、而集体主义意识和集体参与意识将会更加淡漠。这都使得高校共青团原有的组织形式与长期形成的院系、班级或宿舍为单位开展活动的传统组织体系不相适应,使团组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受到极大影响,也进一步增强了团组织在实践中有针对性开展各种活动的难度。 6.网络媒体的快速崛起对高校共青团工作信息化提出了新的挑战 最近十年来,随着电子产品和通讯网络的迅速发展,互联网作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迅速崛起,其渗透力与影响力与日俱增,尤其是对伴随着手机媒体出现的新生代来讲,其表现形式和作用方式已经对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特殊群体——在校大学生和高校共青团组织产生深远而特殊的影响。但是,网络上的信息的鱼龙混杂,不良信息如色情、暴力及宗教仇视、种族歧视等文化垃圾,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个性心理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严重危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网络的虚拟性、封闭型也大大增强了人们之间感情的隔阂,使得一些青年的政治意识、阶级意识、甚至国家民族大局意识淡化。这就要求高校的共青团组织必须建立信息化工作机制,牢固占领网络工作阵地,主动推进团组织的信息化建设,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以适应青年学生发展的需求(陈卓武:《高校团工作信息化建设》,《中国青年研究》2006年第4期,第45页)。 二、和谐校园建设视野下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高校是全社会的晴雨表,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一些影响校园稳定建设的不和谐因素(马德秀:《和谐校园与高校党建》,《光明日报》,2007年1月31日)。高校团组织必须正视它们,把围绕和谐校园建设作为战略任务纳入到学校的建设发展规划中去的工作中心,努力解决高校团建工作中面临的不断提升高校共青团组织自身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问题。 1.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创新理念,准确定位,树立共青团工作的价值取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团组织要主动去适应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竞争性、创造性、盲目性、自发性、投机性、逐利性的特点,将其纳入到时代与社会不断前进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去研究探讨,要深刻认识和谐校园建设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现代化,全面培养德、智、体、美、劳同发展的人才。和谐校园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关键在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这就要求校园建设必须有必要的张力,而不是绝对的无排斥的整合。高校共青团组织要紧密结合教书育人这一中心任务,创新理念,准确定位。以育人为本,树立高校共青团工作普遍认同的基本价值取向,培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高校共青团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原则,按照党对青年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培养和谐校园的精神支柱,不断在正确的价值理念上取得共识,竭诚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新形势下,实现和谐校园建设,要求高校共青团组织把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满足学生:在知识方面,坚持追求真理,崇尚科学而成长成才;在行为上,致力于奉献社会,服务社会办学理念的实现;在精神上,提倡学术自由,思想解放,追求理想;在校园文化活动上,从实践中全面提升能力,增长才干,培养高素质人才。同时,团组织还要按照“三贴近”原则,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尽可能在思想、学习、生活、择业等具体方面,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因此,有了这样的共识,我们创新了工作理念,树立新了新价值取向,才能使高校共青团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和谐校园建设。 2.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创新模式,深化提高,加强共青团的自身建设 胡锦涛同志指出,共青团工作要在工作思路上创新,工作方式上创新,自身建设上创新。这为新世纪新阶段共青团工作指明了方向(廖飞:《新团务管理的科学内涵与主要任务》,《中国青年研究》2007年第2期,第22页)。高校共青团自身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自身管理机制建设、自身组织建设和自身作风建设。团的自身管理机制建设是前提,自身组织建设是保障,自身作风建设是关键。(1)共青团自身管理机制的和谐建设。建设和谐校园,必然对高校的共青团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们也一直在反思共青团事务的管理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共青团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建设发展的规律,不断提高管理意识、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始终把团自身管理机制的和谐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上来抓,大力推进共青团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自身管理机制上创新,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为此,首先就要抓好团组织自身建设理念的树立;其次是抓团组织自身的管理机制运作;再者是提高团组织自身的管理效率和降低自身的管理成本;第四是抓团组织管理人员的素质,力求通过管理突破瓶颈,寻求共青团自身管理机制的创新和和谐校园建设核心竞争力的突破。(2)共青团自身组织的和谐建设。一所大学,院(系)、班级是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实现共青团自身组织的和谐建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院(系)、班级的基层团组织的协调共处、协调配合。实现共青团自身组织建设的和谐,关键存在于严格按照团的章程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充分相信学生,充分依赖学生,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强化团的目标考核和项目运作机制,不断增强团的工作覆盖面,提高团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和谐校园建设营造良好氛围。(3)共青团自身作风的和谐建设。作风是校风的导向,渗透于师生员工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其行为往往容易成为教师与学生的效仿、评论的对象,自觉不自觉地对教师与学生的行为产生导向作用。作风能滋养好的学风,培养出好的教风。团组织自身作风建设主要通过各级团组织的团干部来体现。目前团干部教育、培养的内容和方式都迫切要求在实践中得以提高,以改善团干部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团务管理重在提高把知识运用于新的环境和情景的职业操作能力,目的使团干部迅速适应新的工作,拓展自身的知识和能力结构,不断加强和改进团组织机关和服务部门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上狠下功夫,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赛云秀:《加强“三风”建设提高育人质量》,《光明日报》2007年4月9日)。要不求“过得去”,力求“过得硬”为广大师生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使高校团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更好的适应和谐校园建设的需要,丰富校园里的团学活动。 3.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突出特色,打造精品,抓好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各学生组织建设高校共青团工作基本上是“一体两翼”的工作局面,即以共青团组织为主体,以学生会、学生社团为两翼,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李忠伟、姚远、孙德刚:《新形势下做好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思考》,《中国青年研究》2007年第1期,第52页)。学生会、学生社团是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职能上的延伸,其作用是无以替代的。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优势,根据各级团组织自身特点和活动规律进行引导和管理,指导他们独立自主地按照各自地章程开展工作,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与提供充足的保障,以保证活动开展的丰富而有教育意义。 除此之外,切实加强团学干部的培训力度。要积极探索团学干部培训的新体制,更新培训理念,丰富培训方法,将团学干部的能力本位培训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相结合,用先进理论武装团学干部头脑,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包括党建带团建工程、在学生社团中设团支部等,逐步形成团组织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团学干部理论武装。基层团学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强大精神支柱。要持之以恒地学习理论,在系统上下功夫,坚持理论学习与把握青年工作规律相结合、与指导工作实践相结合、与提高工作能力相结合,自觉把学习成果运用于工作时间,要加大对团学干部学习的检查、考核工作能力,抓好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的“四落实”。 增强团学干部服务意识。基层团学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同学、服务集体的意识。按照“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精干高效”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把同学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4.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营造氛围,拓宽渠道,加强共青团的信息化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全面加强校园网的建设,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中央16号文件,2004年8月26日)这是推进团学工作信息化进程的重要指导思想。共青团工作信息化就是为了充分利用、组织网络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进一步促进和丰富共青团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更好地在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对学生开展教育,提供有效服务。巩固共青团网络宣传阵地。高校共青团组织要在以往团刊、广播、橱窗等传统的宣传阵地基础上,拓展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新空间、新渠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网络资源,开展和建立高校共青团工作的网络信息平台,实践以组织建设上网、校园文化上网、社会实践上网、志愿服务行动上网等主要内容的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工程。要建立共青团组织的专业网站,加强基层团组织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促进组织创新与教育创新。 利用网络信息化的开放性,使团的活动不再受校园和人数的限制,将活动在不同地点同时展开,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学生的参与面。共青团的网络信息化资源,将共青团的工作从流水作业变为分布式作业,使分工合作得到更好的协调统一,提高工作效率。利用网络的及时性,明晰团的工作思路,使团的工作与广大团员青年及时交流、反馈,促进学生对团组织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建设网上团干部队伍,加强其理论学习、计算机技能、人文修养的多方面培训,发挥团组织在网络建设中的思想优势。二是积极开设网上校园,尝试建立网上团支部,采用在线交流来开拓工作思路,采用自定义的工作方式来丰富工作内容,采用整体协作来提高工作效率,逐渐形成完善开放的工作体系。三是营造大学生情感归属的网络空间。要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深入分析研究,因势利导,建设有特色、有内容、有教育意义的网络来引导潮流,将青年学生牢牢团结在团组织周围。 5.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规范管理,提升层次,倡导开展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文化是拓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校园文化建设是高校共青团工作和和谐校园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注重活动的科技性、内涵性,多注重不同层次学生对文化生活的需要,多注重活动中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渗透,积极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审美情趣,提升和谐校园的文化品位。(1)以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为内容,坚持服务社会,提升能力,培养青年学生在实践中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实践是育人的重要手段,也是青年学生成长的大课堂,是建设新时期和谐校园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

一个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青年一代的手中的。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社会经济发展的栋梁和骨干力量,他们的群体素质如何对社会的影响很大。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却是屡有发生,云南大学马加爵特大杀人案,清华大学刘海洋强酸泼熊事件等等。由此可见,强化大学生法制观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极为重要的。 法制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其核心思想是对依法办事的态度。当今社会,正确的法制观念是大学生必备的法律素养,并已成为青年学生立足于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呢?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 一、学校方面:(1)开设法律有关课程,传播法律知识,指导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法制观念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中逐渐形成,高校教育应当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作为对大学生的素质培养的组成部分,重视不并积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2)强化案例教学,以分析案例的形式来帮助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制观念。在课堂上引入一些时事案例,如:胡长清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等。(3)丰富法制教育活动的形式。突破课堂,将法制法律渗透到大学生的校园活动中,如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趣味问答,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看诸如《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制节目等等。(4)展开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当前由于经历过高考压力,面临着学习压力、生活压力、就业压力,一般的大学生都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很多案例表明,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与大学生不健康的心理有关,所有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必要的。(5)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学校,重制度,重程序,重平等,重自由。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言传不如身教。高校以法律概念来管理学校,实行制度管理、依法治校,在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同时,也使得校园文化更为清明,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自身方面:(1)大学生首先要学法、懂法、守法,这是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2)关注社会时事,关注新闻,探讨新闻背后的故事,多看看《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律节目和《中国法制》这些法律报刊,提高自身的法律了解度和敏锐度。(3)大学生要学会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说,维护社会正义。(4)大学生要积极地参加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强化自己的法制观念。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思维方式,是一种有价值取向的理性思维,价值取向和逻辑思维是其核心。 法律思维方式主要有下面几个特征:重视人权,有明确的价值取向,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大学生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学习并熟知法律知识。这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只有在了解法律条款熟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正确的法律思考,形成法律思维方式。二、在学习中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提高思考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核心之一,清晰的头脑、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必须条件。三、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社会正义感。高校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应是一个高科技的高危险的犯罪分子。大学生作为青年一代,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树立社会正义感,勇于捍卫社会正义,只有这样,一个大学生才能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四、参加法律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出真知,纸上谈兵终是空。只有在社会中,在不断地实践中,大学生才能培养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 大学生即将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必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提高大学生发展观念,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的,这是需要整个社会、高校、大学生自我的长期的共同努力。

关于大学生如何培养政治思维的论文。大学生在写论文方面一定要注重有理,有句。注意把证据写的。清晰。要有说服力,而且在政治方面更应该头脑清晰。主要在政治方面。有政治头脑,有条不紊。所以说大学生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政治思想理论的。论文一定要写的好,一定要写的真实有效。

有关法治思想的论文

浅谈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 《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 摘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依法行政创造了前提条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政府的权力来自法律的授权,政府的一切行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求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从而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一、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内涵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进了宪法。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与重大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深刻地揭示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是新时期党的治国方式和领导方式的重大转变,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其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行政的根本含义,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且依据法律。法律是行政机关活动的准绳,也是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依据。首先,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在法治国家里,政府和公民都要遵守法律,但首先是要求政府守法,依法行政。国务院1999年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第二,依法行政的内容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务事务,一要有法律授权,二要依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同时,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而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标准是法律,监督的机制、手段也是由法律规定。第三,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公民的权益。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第四,依法行政的机关,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也包括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权力的组织。 二、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依法治理国家的思想、原则和制度的总称,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全方位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系统工程,主要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监督、普法、依法治理以及基层民主建设等几个组成部分,只有全面规划、整体推进、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相互促进,才能发挥出最佳的整体效应。依法治国是通过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依法治理来实现的。依法行政是以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为主导,公民广泛有序地参与,在党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宪法和国家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制实践活动,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项事务,在法制的调整、规范、引导下健康有序地发展,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依法行政是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为实现依法行政开辟了道路,创造了前提条件。依法行政不是孤立的,它需要权力机关加强立法和必要的授权,需要司法机关的保障,需要全国人民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以及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等等。没有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就谈不上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论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时,明确指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是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目前,在中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程中,由于传统的党政不分,政府包揽一切的思维合理模式不会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行政权的过分强大仍然是不容回避的事实。首先,代表人民意志所制定的法律,80%以上是依靠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担负着最大量、最繁重的任务。其次,行政权力具有运用资源的最大力量,具有积极主动干预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私人活动的特性。在国家的所有权力中,行政权总是最庞大、最直接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影响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自由的力量。没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就失去了最主要的支柱。其次,依法治国要求全体公民和国家机关都奉行“法律至上”的信念,以法律为行动的准则。但从某种意义上,政府守法比老百姓守法还重要。因为,老百姓违法只是搞混了一摊水,而政府如果违法,则把水的源头也弄脏了。 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国的难点所在。首先,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行政权都具有自我扩张的特性。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充分地使用权力,直到遇到它的边界方才罢休”;“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既道出了依法行政的重要,也暗示了依法行政的艰难。其次,行政机关先例行政权力的特点之一是首长负责制,是权力的相对集中和命令与服务。行政事务的繁杂性和紧迫性,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强调行政效率,为此,赋予政府人员行政优先权和行政用益权,承认他们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具有公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并给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些特点使行政人员习惯了按个人意志办事,忽视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再次,在法治过程中,公民守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一对矛盾,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就无法要求被管理者守法。公民的守法并不难,难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我国当前推行依法行政的艰难还因为我们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一些特殊困难。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生活在一个行政权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社会。过多的行政权窒息了企业的活力,侵犯了个人的自由,以致我们的改革开放可以说是从“简政放权”开始,以行政权部分地退出社会为标志的。然而,我们处在一个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封闭到开放的社会转型时期,我们还面临着“致富奔小康”、“赶超世界”的发展的压力。这要求政府积极引导,乃至主动干预。而转型时期积累起来的社会问题又迫使政府不得不面对“社会稳定”的严峻考验。所有这一切,决定了当代社会行政权仍然强大,也决定了行政权的行使在相当长时期内还不可能完全有序化、规则化。即使已经制定的法律规范,也可能因为自身无法应付过于复杂的社会现实以及执法者的玩忽和怠懈而被虚置。正因为这样,滥用行政权而侵犯个人权利、损害社会利益的现象,也触目惊心,不易控制;也正因为这样,实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控制权力滥用,才显得那样的重要和迫切。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根据依法行政的自身特点,我们可以把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归纳为“有限政府、守法政府和责任政府”,即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法律,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违法同样应当承担责任。在这三项基本要求之下,还有一系列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共同构筑起我国行政法的体系。 (一)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法律 依照民主和法治的理念,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权,而人民的意志又集中体现为法律。因此,政府的权力必须来自法律的授权。“无法律即无行政”,这一经典的法治理论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至少在涉及人民权利的领域,没有法律的相应授权,行政机关不能作出任何可能损害公民权利的行为。这就是“职权法定原则”。 政府的职权与公民的权利是不同的。对公民而言,公民的权利是无限的,除非法律禁止;对政府而言,恰恰相反,除非法律授权,否则就无任何权力。 现实中,一些行政人员乃至领导干部缺乏“职权法定”的意识,以为自己只要是“为公家的”,就什么都可以干。当前一些恣意妄为、触目惊心的事件往往与此相关。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行政人员第一个考虑的就应当是:“这件事法律有规定吗?” 在现代社会,立法权呈现分散化,法的形式呈现多样化。在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在该地方实施,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该民族自治地方施行。但是,由于社会事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单靠立法机关已经无法胜任立法任务。为此,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授权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授权国务院的各部委以及一定层级的地方政府制定行政规章。此外,各级人民政府都可以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行政 措施 。 (二)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法律 由于政府掌握着巨大而广泛的行政权力,它与公民在实力上是不平等的,但政府同样应当遵守法律,政府的一切行为应当服从法律。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换句话说,依法行政就是“法律高于政府”。 关于政府守法,有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二是如何对待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 行政合法的要件:①主体合格。通常情况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享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其中主要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或者列入国务院编制序列的行政机关。某些情况下,经过法律、法规授权,一些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也取得行政管理职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委托,一些非行政机关也可以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职权。除此之外,其他的组织和个人都不是实施行政行为的合格主体。例如,临时机构、行政机关的内部科室,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②具有职权。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享有相应的职权。不在该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以内的行政行为,就是“超越职权”,构成违法。超越职权既可能是平级部门之间的职权跨越,也可能是下级对上级的僭越。③内容合法。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行为内容的要求;制定行政规范,必须符合高层级法律规范的规定和精神。④程序合法。行政行为不但要求内容合法,还要求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 方法 、步骤顺序和时限,做到程序合法。 程序违法往往导致结果的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4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是一种独立的违法情形,应当予以撤销。据此,一个行政行为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不问行为者动机是否善良,不论其是否可能影响结果的公正,也不管其结果是否“正确”,都属于违法,应当予以撤销。 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准则:①行政行为需出于正当的行政目的,不能考虑法律上无关的因素。这一条是从主观上反对假公济私,打击报复,或者掺杂私心杂念。②讲求诚实信用。在民事交往中,诚实信用是一条基本原则,并被我国民法奉为基本原则。在行政行为中,诚实信用也是起码要求。如果允许政府诓百姓,或者出尔反尔,即使一时得逞,最终必将损害政府声誉,导致政府行为丧失公信力。③遵循正当程序。由于我国行政程序制度还很不健全,法律对许多行政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程序规定。在此情况下,出于对程序公正的期望,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奉行公认的或者起码的程序准则。④平等对待。同类情形同样处理。涉及双方争执或者多方竞争的,应当公平对待。⑤行为适度。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处理决定应当与想要达到的行政目的相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兼顾。 (三)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 行政机关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内设机构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从法律后果上归属于该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对后者违法行使职权的后果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发现自己的行为违法,应当自动纠正。如果行政机关拒不纠正,后者对是否违法有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行政机关承担责任的方式有: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必要时可以重新作出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对于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法律上称为“不作为违法”),可以限期履行;某些情况下,撤销或者限期履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则可以采用“确认违法”的形式宣告该行政行为违法;如果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则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 对于经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确定行政机关应当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侵权责任,而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新观念 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有效提高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新观念。 一是宪法至上的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各种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凡与宪法抵触的则无效。行政公务人员应做遵守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的模范。 二是尊重人权的观念。我国现行宪法第4次修改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突出地强调了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和权力这一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理念,突出地宣示了我国宪法的人权关怀。这就要求行政公务人员增强人权观念,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自觉尊重和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避免发生行政机关随意侵害公民平等权、财产权、人身权的事件。 三是行政权限的观念。行政权力是一种能够支配大量社会资源的公权力,具有无限扩张、易于滥用的特性。这就要求行政公务人员必须具备权力界限的意识,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注意上下左右不越界。一些地方政府首长责令当地人民法院采取不予立案、强迫原告撤诉等措施来配合政府搞土地开发、强制拆迁,这些做法就摆错了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位置,严重侵害了公民权益,大大损害了政府形象,这是缺乏法治主义观念特别是权力界限意识的表现。 四是行政民主的观念。行政民主是一种世界性潮流,它呼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良性互动,要求为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过程提供更多机会。在我国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诸环节已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行政民主的要求和规范。例如,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座谈会、论证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听证会和当事人陈述事实、申辩理由,行政相对人评议行政机关与行政首长,采取具有协商性和可选择性的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柔性灵活的方式实施行政管理,等等。行政公务人员对此应当充分了解并积极推行。 五是行政服务的观念。随着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为完善行政管理、健全行政法制的重大课题。行政公务人员应当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由原来的管理行政、指令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发展行政、指导行政,积极向行政相对人提供信息、政策、专为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以及各种公共服务。 六是行政程序的观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逐步克服法律虚无主义之后,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行政程序违法的典型案例很多,社会影响恶劣,教训非常深刻。因此,必须增强程序法治意识,依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方面的行政程序规定来实施行政管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必须依靠证据链条来支撑法律事实和权利主张。同时,行政信息以公开原则,增强行政公开观念,尊重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七是政府诚信的观念。政府应是最讲诚信的正式组织机构,政府机关的行为应有连续性和可预期性,不能朝令夕改,即便出于重大公共利益的考虑需要征用财产、调整政策、改变行为,例如,收回政府机关颁发的许可证照,也应按照依赖利益保护原则,给予权益受到影响的行政相对人公平补偿。因为行政相对人出于对政府机关的信任,按照政府机关的意愿去行动,难免付出一定代价,而且会形成一种依赖利益,这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八是监督责任的观念。有效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责任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具有扩张和滥用的顽强倾向,必须加以有效监督和约束。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以及上级监督、监察以及审计监督等内部监督,通过监督来判明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道义责任。不言而喻,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还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纠正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九是权利救济的观念。行政管理工作难免对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有损害必有救济,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后的现有救济 渠道 ,包括行政申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在此基础上拓展和完善救济渠道、树立权利救济和善待行政原告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机构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和实施不到位的问题,行政公务人员对此应有正确认识和积极态度。 参考文献: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者:方世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行政法的新理念》。作者:张明杰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3、《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作者:张福森、刘一杰。人民出版社,2002。 4、《法治系统工程参考资料》。作者:常远。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1。 5、《中国宪法教程》。作者:廉希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浅谈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相关 文章 : 1. 2016关于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2. 依法治国的相关毛概论文3000字 3. 浅谈依法治国的毛概论文 4. 关于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5. 本科法学专业论文 6. 谈谈你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

加强民主与法制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制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重要位置。首先从稳定局势看,需要深入普法,进行法制教育。当前,我们全国各地政治形势、经济形势是稳定的,社会治安也是基本稳定的,这是主流,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但是,只要国外反动势力对我国“和平演变”的图谋不死,就必然会对我们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当前的改革开放,在我国历史发展中,还处于摸索阶段,目前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市场疲软,国营企业中“三角债”严重,职工收入不平衡等新问题,也是容易引起不稳定的因素。要保持全社会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就必须在坚持不懈地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的同时,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那么,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就显得十分迫切了。只有大力加强法制教育,把法律交给人民,使之成为广大公民的行为规范和维护社会安定的有力武器。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必须与民主教育结合起来。 其内容包括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政治,民主意识,法律基本知识,革命纪律的教育等等。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首先应帮助全体公民增强当家作主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运用民主权利。教育人们懂得社会主义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下的民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遵守社会主义纪律和法制,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搞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中心的各个法规,成绩显著,但各有关部门的法规,与经济发展的进程相比,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如计划法、财政立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我们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人们懂得什么是守法,什么是违法,明确是非界限,在全社会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人们懂得坚决同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非民主现象作斗争是必须履行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总之,通过民主与法制教育,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全民学法、知法、懂法、执法、遵纪守法的新局面。

建设法治化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试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摘 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改革已深入我国各个领域,法治建设被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主要论述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形成历史与发展,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政治 报告 ,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中央领导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此后我国开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道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最前沿,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 文化 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中国近代的法治建设之路可以说是在曲折中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是使个人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制约的一种平衡状态。我们在理解法治的时候要把个人权利的保障和控制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分为二。各国的法治总是由各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法治建设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成果。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法治建设保障的主体是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法治建设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历史车轮的迈进,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如今改革开放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法治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是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它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恰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进步的社会,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文明。 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社会各项事务都能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的维护。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纵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史,不难发现轻视法治建设对治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值得我们反省的例子比如苏联的肃反文化,而在我国轻视法治也曾经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是我国忽视法治建设的典型。这两次重大错误的发生,都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 新社会我国的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报告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明确将“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同时报告还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对工作方式思想思维进行转变,宣扬法律精神,捍卫法律原则,将依法行事贯彻实施。可以说这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独立司法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这是培根的 名言 ,相信我们并不陌生。我们要追求公平公正善于运用法治建设国家,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在人的能动力作用下将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同时将法治建设进行到底,用法律进行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用法律保障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定。回顾我国的法治建设之路,是漫长而曲折的,但是前途却是光明的。从过去的人治到现如今的法治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开创了一片崭新的局面,在中央集体领导人的带领下,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将会走上更加辉煌的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其建设》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出发,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初步分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 建设途径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它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以平等、公正、自由、诚信和人权等为主要 思维方式 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因此,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著名法学家龚瑞祥教授指出:“所谓‘法治’,不仅仅是指‘以法治国’,还包含着用于法治的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人的尊严的原则’等。也就是说,法律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法治高于法律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用以检验法律能否生效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以西 方法 治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 措施 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良法)、道德、 教育 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其独特性。 1. 民族性。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2. 现代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相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 开放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上。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建设法治文化,不仅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权力异化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切权力为人民”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逻辑起点,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权力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并使权力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同时,法治文化在为监督与制约国家权力提供思想保障的同时,也通过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提供智力支持。 在新的历史时期,仅仅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不够的。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同时还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具有客观性,只要将权力运用好,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但怎样用好权,从而使权力既有限、又有效地得到行使,必须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法治文化要求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权、不惜权,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定职责。同时,法治文化还要求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程序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包括维护程序法的权威。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行使权力,从而不仅实现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正义,同时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更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可以在多重意义上满足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充满活力。整个社会成员要充满活力,要求每个成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法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也就通过它的这些作用,为社会的和谐提供最生动、最富有生机的力量。和谐社会要谋求安定有序,而任何安定有序,都是在规则的基础上,无规则便无秩序。而在所有的秩序中,法律的秩序规则是最明确、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因此,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作用。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如果没有人的道德信仰、价值理念相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侵蚀得面目全非。只有当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中,有关法治的价值理念占有了稳固之地并渐成一种法治文化,并进而成为中国文化传统内容的一部分时,我国的法治才有了真正坚实的社会人文心理基础。因此,目前只有努力培养我国民众的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改良、培育中国法治的“土壤”,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的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 1. 培育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法治文化的培育旨在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基础。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法治,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这个社会有无尊崇法治的心理,是否培养起了追求法治的信念。法治文化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是法治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博登海默指出:“法律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法律必然体现为一种社会正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来自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社会主体正是基于这种信仰而对法律自觉遵守。二是法律实施的正义性。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于因法律实施的正义而对法律的神圣产生高度认同感,在于法治历程中对法律强烈的自觉意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普法教育,不仅是普及现代 法律知识 ,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法治文化的形成。只有唤起个人的权利意识,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另外,还应该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等良性法律实践的教育活动,增进公民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心理。 2.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富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因此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和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然而,民族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说,与法治存在着密切联系。我们应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中华文化体系之中,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融入中华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使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一旦如此,就能进一步发挥宪法和法律的文化功能。使分处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获得切实利益、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并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新标志。使之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新载体。 3.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我们时代精神的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坚持理论创新,推动法治文化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没的重大理论问题,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坚持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治体制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中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变原先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相应的制度依托。坚持实践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实践素材。法治文化是广大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丰富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学昌.试论法治文化的培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7,(7). [2] 张波.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多样性及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生成[J].南京社会科学,2001,(11). [3] 齐艳苓.法治文化及其培育探析[J].理论月刊,2007,(6). [4] 孙晓媛.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J].广西社会科学,2003,(4).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浅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摘 要】法治建设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部分、环节都有一个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法制系统之中,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需要内在元素自身的协调,应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只有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依法各个部分或者环节的发展才是协调的、可持续的,也才具有强大的活力。从法律运行来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法律体系来看,各个法律部门都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构建和完善;从法律价值来看,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所以,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指针。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治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内涵十分丰富,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以个人的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权威的标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30年的法治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4年,这是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开始。但那时法制的主要理念是把法治当作专政的工具,法制对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国家制度文明进展的制度价值几乎没有。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是政策之治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政策有一定的程序性、权威性和公开性,并以文件、规范、规章等合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十年里非常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用政策、文件来治国。政策之治是追求短期效果,缺乏法律本身应有的一些基本特征,而法制要求规范,要求它的规则性具有可预期性以及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来支持,这些都是政策之治不具备的。 第三个阶段从2004年至今,是从政策之治向法治的转型。这一阶段的立法,大多数涉及我国改革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最深层的矛盾、最重大的利益冲突。2004年修宪,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及其权利写进宪法。其后《物权法》、《 劳动合同 法》的制定,《 公司法 》、《证券法》的修改等都是涉及人们利益的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方式、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最可能通过法治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社会主义法治也必须从民主中获得自己政治的和道德的合法性。没有民主,法治就缺少了其重要的基石。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治是法律规则的统治,规则的制定是实行法治的前提。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制定的民主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反映在法律当中,因此,法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途径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依法治国之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道路。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地推进,才能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二)把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目标。改革开放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立法数量急剧增长,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的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从总体上讲,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继承、发扬人类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符合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其思想基础与文化资源。我们在普法教育中,要以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为重点。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意义,才能真正认真地执法、守法、监督法律的实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要在继承历史上和国外合理的进步的法律文化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精神,努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 武育香.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J].理论建设,2006(1):45-48. [2] 谢鹏程.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中国社会科学, 2007(1):79-80. 猜你喜欢: 1.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2.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3. 学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4.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5. 浅析法治社会思修论文 6. 论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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