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团公司的资金内部控制方法与流程研究2. 房产税税制改革研究3. 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4. 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5. 社会保障税收问题研究6. 股权激励中的盈余管理研究--以光明乳业为例7. 小企业内部控制研究--以某公司为例8. 作业成本法在环境成本核算中的应用-以某发电厂为例9. 民生银行某分行财务分析10. 企业内部会计信息有用性研究--以某公司为例11. 市盈率指标在股市投资中的应用研究12. 基于税务风险的某公司的内部控制研究13. 论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其防范14. 审计失败的原因及规避分析--以科龙电器为例15. 环境税对企业的影响分析(本回答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提供一些论文题目,供参考。浅析会计信息失真 谈谈资产减值的几个问题 论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论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浅论人力资源会计 论泰罗科学管理理论的基本特点和借鉴意义 论审计风险 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会计职业道德特征和建设途径 审计独立性之我见 关于商誉会计理论的思考 试论会计国际化 浅论所得税会计 财务总监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研究 如何界定会计信息失真 强化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新形势下防范与抵御银行会计风险初探 新世纪会计的发展趋势 价值本质规律----价值规律的最新发展 浅析电算化审计 亦谈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对策 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会计电算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信用证为何遭遇冷落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争议——会计职业道德面临 2002年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展望 市场经济发展与会计制度改革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用现状及展望 试论会计信息的失真 浅议企业集团税收筹划 我国环境会计若干问题探讨 浅谈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问题及对策 对会计职能的再认识 会计职业道德 做好出纳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全面推进企业会计制度改革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制度与制度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回顾与评价 会计电算化目前的问题及对对策 论我国增值税制度改革之路 试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森工企业如何实现会计电算化 浅析电算化会计的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论文的结构 会计改革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剖析 管理会计应用中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在房地产业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房价居高不下,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的问题。相应的,房地产业税收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广大的专家学者都对房地产税制改革优化给予了自己的看法,但他们往往只是专注于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的优化上,很少有人对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提出改革的建议。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来看,税收征管属于实施机制的范畴,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具有完善的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以外,更主要的是这个国家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了有效的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根据这一观点,房地产业税收制度的有效性也必须依靠房地产业税收征管这个内在实施机制的作用来保证,因而研究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就显得尤其重要了。一、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1.一些基层的税务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由于人员素质等问题而导致税务机关或税务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依法征税,税收征管被当作随意的个人行为,多征税、少征税、虚征税,征“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削弱了税法应有的严肃性。2.信息交换机制不畅通,税务机关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房地产开发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过多个行政部门的审批、许可与监督,这些行政部门都掌握一定的房地产开发信息,但是根据我国现行体制,各个职能部门相互独立,缺乏相互间的信息交换和沟通制度。因此,仅仅依靠房地产税收征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难以有效地参与管理和监控,给房地产企业偷逃税提供了机会。3.财政体制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对税种的划分,房地产税收多属于地方税源,其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相关性较强,但目前的税收立法中,赋予地方的自主权较小,不能让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自主的调控管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房地产税收征收范围、时间界定、税率等进行了适度放宽,这样就造成中央政府一些税收调控措施得不到很好的实施,政策力度大大减弱,调控目标也就不能够完全实现。4.税收征管成本偏高。长期以来,我们只强调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却忽略了成本的付出,虽然每年的税收收入都在以两位数的高速度增长,但成本也在增长。分析我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1.税收征管优化目标严重错位。由于税收工作的考核是以收入计划的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没有把执行税法和征管质量的情况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重要标准,导致各级征税机关事实上以计划为依据进行税收征管活动,一切税收工作都以完成税收任务为核心,这就形成了与依法治税根本对立的“收入中心论”,从而产生了许多的不规范行为。2.现行征管模式的定位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才刚刚建立,社会经济秩序还未理顺,公民的纳税意识比较薄弱,与西方国家“纳税和死亡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两大现实”[2]的观念深入人心的情况相比,我国公民对税收认识模糊,对税法规范的内在价值缺乏足够的认同,从而引致其税法的异己感和外在感,认为税收是种额外“负担”,能少则少,能偷则偷。3.税收管理不到位,税收征管配套措施不完善。目前,我国税务部门检查税收一般是以年度为单位,但由于房地产企业大部分都是跨年度、跨地域滚动开发,流动性比较大,很容易造成亏损的假象。如果一个楼盘还没有卖完,但是开发商看钱赚得差不多了,有等到结算,用卖房款去开发第二个楼盘,尽管一个一个楼盘销售了,但是账面上却一直是亏损的。其次,我国目前的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缺乏私有财产登记制度,致使不少税源流失,更出现化公有财产为私有财产的非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的力度。同时,与房地产税收密切相关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税收评税政策不健全。应当看到,以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是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需要定期对房地产进行评估,这就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以税务部门内部现有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税收征管的需要[3].4.税权过度集中于中央,难以满足房地产业的区域性特点。根据我国分税制财政体系的规定,房地产税收绝大多数的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地方只有征管权而无立法权,但房地产业具有区域性的特点,这种高度集权的模式无法促进房地产的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5.多方面因素导致税收征管成本偏高。目前我国征收成本较高的原因有税制设计上的,但从税收征管方面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务机构设置不规范、不科学,硬件设施贪大求全,盲目追求高档次,设备使用率不高;二是目前实行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制度,将本应在日常管理解决的事项转到了稽查,而稽查又进行选案、审理、检查和执行,成了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第二税务局,增大了稽查的成本。三是税收征管中缺乏部门之间有效的衔接协调,重复工作过多;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税收征收成本。二、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的对策针对我国房地产业现实税收征管改革和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形成的原因,我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优化从总体上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1.非正式规则大众化(1)建设税收文化体系,加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税收文化对税务人员、纳税人行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着眼于一种文化氛围的形成,使人一置身其中,便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强制力量。通过导向、凝聚和规范作用,引导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行为,使征税人树立“公平、公开、公正、文明办税”的新思想,使纳税人逐渐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的思想观念,从而形成良好的征收管理缴纳机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实现税收管理的最优化。(2)明确税收征管目标,强化纳税服务意识。解决当前收征管目标错位的问题,就是要把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作为税收征管优化的目标,不应把完成税收计划任务作为税收征管的目标,应该认识到组织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但不是惟一。2.正式约束可操作化(1)完善房地产税收立法制度体系,实施规范的房地产税收征管。由于房地产税征收政策性强,管理工作要求细,交给地方政府更便于管理和操作,也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因而,我国的房地产税收立法上应该下放一定的权力,由中央制定房地产税的基本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立法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税源分布和财政需要,自行设立地方性税种。(2)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规范税收执法。税收执法的规范化是优化税收征管,保障依法治税落到实处的重要一环。(3)完善房地产税课税的配套制度与政策。首先,强化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其次,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建立房地产评税机构。再次,建立纳税人诚信纳税评价制度。最后,理顺城市土地和房屋管理体制,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的积弊,建立“精简、高效、权威、统一”的房地产管理体制,为房地产税收的课征创造良好的环境3.实施机制有效化(1)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交换机制,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 (2)完善税务部门的内控机制,形成严密的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系统。 (3)强化税收稽查,加大税收处罚力度。 (4)努力降低税收成本。首先,科学地设置税收征管机构,合理分工,加强税收征管各部门之间有分工合作和相互协作,减少重复工作,另外,还要充分利用税收征管设施,在部门之间有效地实行资源共享。其次,尽量减少像建设豪华办税大厅等这种不必要的费用。最后,通过一些税收制度设计,降低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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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带给我们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本文通过分析现存制度的弊端和国外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一些建议。税收杠杆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业发展,大到影响市场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国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小到影响城市居民能否安居乐业。在这种持续高温的态势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为遏制畸高房价,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不容忽视。科学的房地产税费改革比其他控制土地、提高利息、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控制房产热的措施都要有力有效。因此,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发挥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已是时之所需,势在必行。一 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就《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该会议明确了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在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政府目前正积极推进以“明租、正税、清费”为改革方向的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二)房地产费制。房地产费是指在房地产市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它是国家机关为房地产方面提供某种服务(管理)或国家授予他方开发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的报酬,它也是国家在房地产方面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根据有关规定,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地租,国家对土地的开发成本,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房地产业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登记费,勘丈费,权证费,手续费和房屋租凭登记费及其监证费;三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拆迁管理费,房屋估价收费等。二 现行房地产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不同的税种,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进行着多层次的调节,但现行的房地产税种的设置,绝大部分是参照其它行业的税种,没有考虑到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因而这些税种结构已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宏观税制的缺陷。首先,房地产交易缺监控,税收征管难度大。一是没有普遍建立起房地产评估制度,房地产交易只能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加之法律又没有设置针对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的房产交易,政府有权优先收购的规定,这便为炒房提供了条件;二是没有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使税务机关面对纳税人的虚假申报常无从查证。其次,“隐形市场”中逃避税,国有资产流失大。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补交出让金、补办出让手续,或集体所有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即也是未交出让金,而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对此两种情形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还是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征,如何计算增值额,这些都是法律的空白。第三,出让、转让土地界限不明,税收征免难以确定。一是两类所有权土地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管理法》又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这样实际上集体所有土地正在逐步国有化,使两类土地所有权在现实中难以确定,并使派生的土地出让、转让不易划清,从而影响了纳税主体的确定,具体的征免界线也难以把握;二是性质不明的房地产公司,征免界限难划定。目前许多“房地产公司”挂靠国土部门,又是法人又得履行行政职责,体现政府意愿,致使税务机关很难分清公司业务中哪些属于政策性“代理”,哪些属于“自营”项目,征免界限难确定。(二)微观税制的缺陷。首先,税种分布结构不合理,保有环节相对偏轻。这个环节主要调节政府与房地产占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目前的结构会使土地成为保有者的无息贷款,加之保有阶段的增值几乎都流向保有者,致使更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保有阶段的低税负致使流通环节负担过高税负,助长了隐形交易,逃税现象。其次,计税依据不合理,税负不平等。如房地产税从价与从租计征税率差别甚大,导致隐形市场泛滥;现行的契税区分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纳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都实行内外企业有别制。第三,单个税种征税范围有待扩大。一是现行税制中除耕地占用税外,其它各项税种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征税主体均不包括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这无形中丧失了国家对这部分房地产的管理和调控;二是城镇土地的规定中也排除了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拔款的单位自用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摘要】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带给我们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本文通过分析现存制度的弊端和国外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一些建议。【关键词】房地产 税费 完善 宏观调控【正文】税收杠杆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业发展,大到影响市场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国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小到影响城市居民能否安居乐业。在这种持续高温的态势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为遏制畸高房价,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不容忽视。科学的房地产税费改革比其他控制土地、提高利息、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控制房产热的措施都要有力有效。因此,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发挥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已是时之所需,势在必行。一 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就《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该会议明确了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在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政府目前正积极推进以“明租、正税、清费”为改革方向的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二)房地产费制。房地产费是指在房地产市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它是国家机关为房地产方面提供某种服务(管理)或国家授予他方开发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的报酬,它也是国家在房地产方面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根据有关规定,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地租,国家对土地的开发成本,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房地产业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登记费,勘丈费,权证费,手续费和房屋租凭登记费及其监证费;三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拆迁管理费,房屋估价收费等。二 现行房地产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不同的税种,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进行着多层次的调节,但现行的房地产税种的设置,绝大部分是参照其它行业的税种,没有考虑到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因而这些税种结构已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宏观税制的缺陷。首先,房地产交易缺监控,税收征管难度大。一是没有普遍建立起房地产评估制度,房地产交易只能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加之法律又没有设置针对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的房产交易,政府有权优先收购的规定,这便为炒房提供了条件;二是没有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使税务机关面对纳税人的虚假申报常无从查证。其次,“隐形市场”中逃避税,国有资产流失大。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补交出让金、补办出让手续,或集体所有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即也是未交出让金,而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对此两种情形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还是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征,如何计算增值额,这些都是法律的空白。第三,出让、转让土地界限不明,税收征免难以确定。一是两类所有权土地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管理法》又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这样实际上集体所有土地正在逐步国有化,使两类土地所有权在现实中难以确定,并使派生的土地出让、转让不易划清,从而影响了纳税主体的确定,具体的征免界线也难以把握;二是性质不明的房地产公司,征免界限难划定。目前许多“房地产公司”挂靠国土部门,又是法人又得履行行政职责,体现政府意愿,致使税务机关很难分清公司业务中哪些属于政策性“代理”,哪些属于“自营”项目,征免界限难确定。(二)微观税制的缺陷。首先,税种分布结构不合理,保有环节相对偏轻。这个环节主要调节政府与房地产占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目前的结构会使土地成为保有者的无息贷款,加之保有阶段的增值几乎都流向保有者,致使更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保有阶段的低税负致使流通环节负担过高税负,助长了隐形交易,逃税现象。其次,计税依据不合理,税负不平等。如房地产税从价与从租计征税率差别甚大,导致隐形市场泛滥;现行的契税区分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纳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都实行内外企业有别制。第三,单个税种征税范围有待扩大。一是现行税制中除耕地占用税外,其它各项税种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征税主体均不包括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这无形中丧失了国家对这部分房地产的管理和调控;二是城镇土地的规定中也排除了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拔款的单位自用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三)税费关系缺陷。首先,房产费项目过多,征收不规范,费明显重于税。目前行政收费多缺乏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主体不一,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据了解北京征收的各种费有40多种,有的地方多达近100种。据调查,房地产业的政府收费占到了税费总额的75%以上,土地成本中,收费项目占30%,土地出让金占50%,税占20%,明显费大于税,权大于法。其次,税费并举,重复课征,双重负担。最为突出的例子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营者既要支付土地使用费,又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三 借鉴国外经验 完善税费体制的改革与建议(一)各国税制的共性1以税为主,费为辅。国外一般要缴纳的房地产规费仅占房地产价值的2%左右。并充分遵循“谁受益,谁纳费”的公平原则。2重保有,轻转让的税收分布结构。各国土地税都由土地保有,经营,取得三征税环节组成,各国房地产权属转让的税收较少,而重视保有环节的征税。3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基本原则。除公共宗教慈善等机构免税外,其它均为纳税对象。少税种避免了税种复杂带来的高管成本和重复征税的不公。在前两者实现的前提下,低税率实现了税负的减轻,保证了稳定的财政收入。(二)我国税费改革的建议1规范我国的法律体系,健全宏观税收配套体系。首先,要完善房地产税收法规。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层次较低,涉及房地产业的大多是行政法规和规章,缺乏足够的法律统一性和权威性。“有税必有法”,为了维护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制定相关税收法律,依法计税,减少行政干预。其次,建立完整而系统的房地产评估制度,即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监督下,由具有专业资人员组成的专门机构。等时机成熟悉后再建立房地产评税制度,在税务部门建立房地产的评税机构,对纳税人应负房地产税额给予法定的评估。第三,建立房地产管理机构与税收征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制度。规范的财产登记、房地产估价、咨询、工程监督、代理交易等内容的房地产服务体系,为税务部门提供客观的征税信息和专业化服务,协作税务部门搞好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工作。2设计税收体系,完善微观税收制度。第一,税收分布结构合理化。重视对房地产保有的征税,开征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税,强化保有课税,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业主低效率使用财产,推动房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一方面政府参与资源再分配,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来源;再者,可以分担流通环节的高税负担,扼杀不规范的隐形交易,;第二,改变计税依据,调整税率,扩大征税范围。以市场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基于“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设置幅度比例税率如市中心地段的税率高于郊区,使计税更合理,更具监督性,收入更有弹性。城建税应以纳税人的经营收入为其计税依据以体现税收平等原则。对于房产税从租与从价计征也作相应调整,使税负更公平;税率做适当调整,如适当调低契税税率,适当调高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加大调节力度,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将农村非农业用房,纳入征税范围,对城镇内所有,使用土地和房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征税。第三,改革内外有别,统一城乡税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一加快了内外资合一的步伐,实行国民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以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情况。改革城乡有别的双轨税制,营造宽税基的税制环境,增加国家对所有土地的监督和调控。3协调税费关系,建设和谐税费体制。第一,清理压缩收费,简化收费项目。收费的杂乱多带来的是开发建设成本的过高,最终构成了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将部分费改税,减少重复征收现象,可借鉴国外将收费项目圈定在:不动产转移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对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收取工程受益费(政府进行一次土地投资向周围土地所有者征收的因该投资使其价值提高的费用),差饷(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四类中,税费可由税务机关集中征收、集中管理、分头开支,这样可以简化办事程序,加大政策透明度,既可保证财政收入,又可稳定房价,保障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第二,明确租税费概念,理顺三者关系。将本质上属于地租的土地使用费纳入地租体系,并做相应的更名,如土地出让金可改为土地批租金;理清税费层次,避免带给纳税人双重负担,如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避免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的重复征收,同时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和审批权限的控制;将土地闲置费改为土地闲置税或空地税,加强税收调控职能。结语任何一项制度都是在实践的洪流中不断完善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亦如此,我们应立足税收的基本原则,结合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以实现公平与效益的统一为目标,建立税种科学,税负合理,分权恰当,收费简化,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的税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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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些经济管理专科的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写作参考。 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 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 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 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 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 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 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 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 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 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 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 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 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 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 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 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 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 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 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 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 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 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 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 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 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 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 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 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 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 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 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 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 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 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 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 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 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 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 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 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 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 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 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 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 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 51.反资本弱化避税 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 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 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 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 财务管理 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 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 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 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 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 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 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 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 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 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 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 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 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 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 绿色贸易 1.浅谈绿色税收 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 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 4.避税规制研究 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6。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 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 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 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 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 14.税收优先权研究 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 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 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 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治理 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 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 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 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 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 公司上市 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 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 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 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 内部控制 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 2、财务策略分析 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 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 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 公司 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 2、企业所得税改革 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 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 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谢邀,我觉得前两个好写一点,第三个如果你对碳会计不太了解,可能有点难度,题目需要修改。模式下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研究最好针对某一类企业来写,了解其现有的财务管理模式,明确一下你是要研究什么?是提出一种新的模式还是优化现有的模式。2.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研究这个单看题目我不知道你要研究什么?房产税改革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实证类研究?题目需改进。3.企业低碳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碳会计我比较了解,导师就是研究这个的,碳会计可以细分为碳财务会计,碳管理会计,碳审计。你这个题目太泛,需细化。而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这个不像论文题目,像是政策建议。无论你写哪一方面都不建议论文写成XXX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你要写碳会计的论文,可以选取某一个小方面,例如碳预算,碳信息披露,结合某类涉及到低碳的企业来写,例如钢铁企业,火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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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博士论文题目
1、基于绿色GDP投入产出模型架构研究
2、中国住户生产核算理论与 方法 研究
3、成长型企业无形资产统计问题研究
4、中国社会核算矩阵编制与模型研究
5、政府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及其应用研究
6、人口老龄化对我国GDP及其构成的影响
7、环境价值核算方法及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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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研究
10、我国GDP中劳动报酬份额的下降
11、经济福利核算的理论及其指标研究
12、宏观金融运行异常的统计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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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供应链违约风险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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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理解经济变迁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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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四川调查总队系统职工工作满意度调查研究
49、基于线性回归和神经网络的预测模型在国民经济数据中的应用
50、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环保指标设计研究
微观经济学论文题目
1、我国绿化工程监理微观环境分析
2、知识产权对微观经济的作用机理研究
3、外生驱动互联网消费增长的微观空间计量研究
4、房地产市场反周期宏观调控政策绩效的微观探析
5、劳动力成本上升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升级的影响研究--基于微观企业财务层面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例
6、宏微观因素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7、经济责任审计促进经济增长的微观途径--基于“中国之谜”中政府官员的作用
8、中级微观经济学混合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9、基于半鞅过程的中国股市随机波动、跳跃和微观结构噪声统计特征研究
10、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宏观表象和微观基础
11、货币政策、所有制差异与商业信用再配置--兼论新常态背景下供给侧治理的微观路径
12、微观权力、自我技术与组织公民行为-- 人力资源管理 的后现代分析
13、增值税转型对我国微观经济的影响
14、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市场定位微观制度因素分析--以某村镇银行和某小额贷款公司为例
15、城乡关系重构下乡村人口城镇化微观进程研究--基于家庭流动人口的视角
16、微观商业视角下的微信经济
17、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独立学院微观经济学教学改革研究
18、微观开放性视角下创造力的多层次影响机制探究
19、农户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微观决策
20、微观经济与企业管理探讨
21、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内就业的影响--基于温州微观企业数据的实证研究
22、房产税、房价与住房供给结构--基于上海、重庆微观数据的分析
23、基于微观经济学方法的网格资源分配管理模型研究
24、森林转型的微观机制--以重庆市山区为例
25、我国纺织业企业创新与生产率关系的微观测度
26、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视域下资源配置的微观机制
27、基于微观企业数据的产业空间集聚特征分析--以杭州市区为例
28、从微观管理视角浅析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问题
29、“双创”背景下非正规就业对劳动力市场影响的微观分析--基于马克思劳动力价值理论视角
30、我国众筹融资的微观机理及宏观效应
31、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综述
32、利率调控对房地产营销市场波动的微观作用机制探究
33、中国对外并购的绩效研究--基于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微观分析
34、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因素分析--来自微观企业层面的证据
35、市场微观结构下高频交易流动性--基于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实证研究
36、工商行政管理在宏观控制与微观搞活中的职能与作用
37、典型平原农区土地非农化对乡村发展影响的微观机理
38、贫困地区特色农业规模经营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微观农户视角的分析
39、中国政策性银行全要素生产率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宏观与微观解构
40、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新视角--微观产品质量角度
41、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微观运行障碍调研与政府责任分析--以吉木萨尔县为例
42、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微观经济分析--基于价格机制与制度结构的视角
43、微观视角下煤炭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44、优化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微观运行机制的策略研究
45、低碳经济政策失灵的原因分析及应对 措施 --基于微观经济个体的视角
46、税制改革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微观作用机理研究--基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
47、论宏观调控与微观自主的辩证平衡
48、基于微观动力视角我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评价的研究
49、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拓展会计与财务研究新领域
50、以“供给管理”激发微观活力实现经济发展动力转型
宏观经济学论文题目与选题参考
1、“互联网+”重塑中国宏观经济
2、20_年宏观经济形势讨究和政策的观点综述
3、20_年世界经济形势回顾讨究与展望
4、20_年玩具市场跨越式发展的契机论议与挑战
5、20_年中国成品油市场讨究
6、财政分权与中国经济增长
7、城乡一体化理论研究
8、从诺贝尔经济学奖看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
9、当前国民经济运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10、当前经济形势下扩大内需的困难与措施研究
11、当前社会人文效应与经济效应的互相影响
12、当前收入分配存在问题的思考
13、地方财政支出的产业结构效应研究
14、电信业漫谈之供给与需求
15、对欧洲宏观经济体制的批评
16、房地产的宏观经济学说
17、房地产动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18、房地产行业走势对中国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
19、复合式通胀压力下浅探宏观经济政策选择
20、高校扩招的经济影响
21、公共财政政策与可持续发展(或技术创新)
22、供给学派的起源与美国实践
23、关于金融稳定与货币政策的一点思考
24、关于凯恩斯主义与货币主义对大萧条成因解释的分析
25、贵州省城镇失业问题研究
26、国家宏观调控的内涵与手段研究
27、哈耶克对经济周期的研究及其方法论特点
28、宏观行为经济学的新发展及其应用
29、宏观经济剖析和政策前瞻
30、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数据解说
31、宏观经济学的创新与调控方向的转变探讨
32、宏观经济学视角下经济增长理论和政策
33、宏观经济学中的管理理念与措施应用分析
34、宏观经济学中的经济理论研究
35、宏观经济学中的长期与短期分析
36、宏观经济学中金融市场影响经济的分析
37、宏观经济政策应稳步微调
38、后危机阶段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趋向
39、后危机时代安徽省财政宏观调控政策研究
40、互联网改变就业的宏观经济学机理
41、汇率理论的演变评述与人民币国际化借鉴
42、货币国际化 经验 与人民币国际化研究
43、技术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率探究
44、减税的思考与超越--简评蒙代尔税收思想
45、金融冲击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46、金融市场与宏观经济的联系
47、金融危机下的浙江制造业面临的困境研究
48、经济发展与社会(伦理、幸福、价值等)关系的分析
49、经济韧性问题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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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论文
节税网123的灵活用工方式 ,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的投入,降低了用工过程中的风险。 通过业务流外包,由节税网123管理中心分配业务给用工人员。企业管理中心采取灵活用工方式分配任务给用工人员,也将税负大幅度降低,企业也无需为用工人员上社保。企业通过在节税网123威客平台发布内容,零散用工人员接任务,达成交易并线下完成任务。公司和零散用工人员线上达成合作,用工人员直接为公司服务降低了税负.
所谓避税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 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张小姐透露,他们在审计外资企业的时候,常会遇到一些利用现有中国税法不健全进行转让定价的避税方法。 张小姐举例说,她在审计中,就遇到一家总部设在国外分部设在国内的加工制造企业,总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价格,增大负债,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减低,甚至出现亏损,在亏损后,还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部门拿这种做法也无可奈何。这种做法被审计人员叫做“转移定价”。这家企业“长亏不倒”的做法在很多外企中也很盛行。 为什么要集中财务管理?谈财务报告分析的四个视角 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 贷款高利率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款中的一种手法。外商利用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向境外转移。它们在抬高设备价款的同时,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 劳务收费标准“高进低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费高,境内公司收费低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列境外公司费用。 资产评估提高折旧张小姐曾遇到过一家香港公司,每年都要对其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其在华子公司因为要与香港母公司进行合并报表,所以也要同时评估其在华房产。这也是外资一种避税的有效方法。如房地产评估增值,每年计提的折旧也会相应的增加,纳税自然也会相应减少。 国际避税地建公司记者还从一位曾在台湾某企业工作过的陈小姐那里得知,在避税港注册也是一种办法。他们那里曾经也采用过相同的办法。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企业的投资方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方,而实际在岛上,它们可能只有一间办公室。 运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维持税收制度在筹措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跨国纳税人不断运用避税港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也相应遭到破坏。因此,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特别注意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运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 其他方法层出不穷外企避税另一主要手段是利用关联交易,高进低出。这种手段占到避税金额的60%以上。另外,目前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60%以上是借贷资金,即便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国际公司也向境内外银行借大量资金,利用税前列支利息,达到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反避税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部门。税收制度不够完备,地区间、部门间的不协调,是避税形成的客观原因。专家指出,应从税法和征管两方面完善和加强现有税收体制。首先,现行的涉外的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着和内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这种税收设置,为合法避税行为提供了一个很大空间。只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才能够进一步完善税法和严格征管,在反避税上从根本上打下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否则,现在两套税制,随意性很大。 其次是征管方面。在征管手段上要跟上计算机的信息控制,另外也涉及到出口退税和税问题,要求海关、外贸部门和税务机关三方面能够迅速信息相通,这些方面和国际上都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改进。
经济环境下的财务会计.Financial accounting in an economic context = 原书第6版:(美)杰米·帕拉特(Jamie Pratt)著/来明佳,彭红英,徐虹等译 财务会计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978-7-111-24756-2 12,545页 共14章,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财务会计概述;第二部分介绍财务报表的计量、结构及其使用;第三部分详细地介绍与资产有关的事项;第四部分介绍负债和股东权益;第五部分介绍收益和现金流量表。 管理会计.Management accounting = 第5版:安东尼·A. 阿特金森(Anthony ...[等]著/王立彦,陆勇,樊铮译 管理会计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978-7-302-18858-2 20,523页 包括:创造价值的信息、成本管理的概念与成本习性、传统的成本管理系统、作业成本系统、利用预算实现组织目标等。 高级会计学.Advanced accounting = 第9版:(美)Joe ,(美)Thomas ,(美)Timothy 著/王鑫改编 会计学 高等学校 英文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978-7-301-14752-8 490页 实证会计理论.Positive Accounting Theory:罗斯·L. 瓦茨(Ross L. Watts),杰罗尔德·L. 齐默尔曼(Jerold L. Zimmerman)著 会计学 英文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978-7-300-10133-0 22,381页 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的作用、竞争性假说的辨识、会计与政治活动、会计选择的经验检验等。 税务会计.TAX ACCOUNTING = 第七版 SEVENTH EDITION:盖地[主编] 税务会计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 978-7-5429-2240-3 9,676页 系统介绍税务会计有关基础知识,其内容包括纳税基础、增值税会计、消费税会计、关税会计、营业税会计、资源税会计、土地增殖税会计、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和税务筹划等。
财政税收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税收政策是我国进行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调节财政收支平衡。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财政与税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在政府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能够健全公共财政职能,另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当前最为主要的财政改革,虽然在改革的十几年时间内我国非税收入种类得到增多,规模得到扩大,但是从整体角度探析,非税收入管理仍旧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需要加强分析。
一、现阶段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非税收入属性的认识
当前,伴随着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深入发展,非税收入已经在我国各个部门中得到应用,但是却没有落实到位。现阶段很多行政事业性收费散落在各个部门之间,如此一来则会导致非税收入管理主体变得比较模糊。甚至有部分人对非税收入的基本性质以及属性缺乏认识与了解,认识本单位所收取的费用可以自由支配使用,应该属于自有资金,对将资金上缴给政府部门存在抵触心理。
(二)收支单位不同步,利益分配不均衡
目前在资金安排上经常会出现多收多支与少收少支的现象,将资金上缴的时候因缺乏比例分成的方式,导致出现执法不严的严重现象,这种情况不仅会阻碍我国财政体系的完善,并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秩序整顿造成制约与阻碍。
(三)征缴环节漏洞颇多
众所周知,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票据的种类呈现出多样化,在使用的时候比较繁琐以及复杂,因相关部门缺乏监督与管理,或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单位在征缴的过程中会出现诸多漏洞,比如出现转借、转让以及丢失的现象,还有部分员工在填写票据的时候不仔细,内容不齐全,甚至出现私自印刷非法票据的现象。与此同时,我国部分地区的单位虽然依据政府要求设置过渡性账户行坐支行为,但是却没有完全得到落实,导致少征与漏征现象层出不穷。
二、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的原因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从整体角度分析,我国非税收入占据财政总体收入的30%以上,部分地区所占据的比例更多,非税收入的作用十分明显,能够推动地方经济的建设,弥补事业单位资金所存在的缺陷等,但是因为非税收入管理具有行政性,缺乏法制性,导致非税收入管理出现混乱现象。当前非税收入管理所依靠的法律法规仅为《预算法》,无法真正将非税收入形成完善的法制体系。
(二)受到部门利益的驱使
在诸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因受到财力的限制便会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导致部门人员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胡乱征收费用、坐支收支、私自设立过渡账号,这种情况不仅导致非税收入管理呈现出无序性,并且也会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三)缺乏有力的监督与检查
当前,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得到应用,并且财政、审计、物价等相关部门也会进行检查,但是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违纪现象处理起来比较困难,还有一种情况便是财政部门在处罚的时候仅仅局限在罚款等方面,正是由于处罚力度较轻,才会导致诸多不合规现象的发生。
三、非税收入管理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工作
我国财政部门作为主要的非税收入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宣传工作,可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进行宣传,让人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征收机关等部门的宣传与培训,让政府人员可以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意义有所了解,并明白非税收入不是自有收入,是一种统一管理的形式。
(二)实施以票控费
相关部门需要在自身发展基础上积极构建以票据为手段的检查、核查制度,保证实现票据与项目、收入、检查的有机结合。另外在对票据监督管理的时候,需要督促各单位能够及时将资金上缴给国家。除此之外,还需要积极构建财政票据使用、核销的管理体系,尽可能的将以票控费的作用进行发挥。
(三)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
积极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是当前财政部门的主要内容,可以构建“金财工程”平台,积极建立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将各项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整合,比如项目管理、票据管理、账户管理等,如此一来能够实现非税收入信息化发展与网络化发展。当然,还要依据时代发展的要求,积极转变传统模式下所形成的收费征缴模式,加强财政部门、银行以及各单位对非税收入收缴的透明性,保证资金的完整性。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监督与管理
我国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物价部门需要将日常管理与年度检查相互结合,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查处,并依据违规现象制定合适的处罚,保证检查工作不会流于形式。另外还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收费秩序进行管理,保证收费秩序的稳定性,保证监督检查的整体质量,只有真正做到如此,才能保证非税收入的完整性。
(五)加大清费治安工作
现阶段各个地区财政部门依据上级文件将非税收入管理列入重点管理范畴之中,但是仍旧会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尤其在改革的不断深化下,我国已经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以在此发展背景下需要取消“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减轻企业与社会的负担,尽可能的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非税收入改革是一项大工程,在改革中我国财政部门需要将自己的工作作风进行转变,对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进行落实,积极落实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取消“按照比例返还”的传统做法,保证非税收入能够上缴给政府部门,如此一来,才能真正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非税收入管理朝着科学化、法制化道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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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如何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如何处理好区财政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区财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是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 一、财政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路� 目前,地方财政收入匮乏,财力有限,财政与地方经济发展还存在着多种矛盾,地方财政的充实依赖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培育和壮大财源、发展地方经济是区政府必然选择。但政府应以什么样的方式支持经济发展,如何以有限的财力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客观上取决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和政府应履行的职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地方政府承担着生产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的职能,财源建设思路侧重于单个的财源建设项目,主要依靠财政资金的投入,并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增加GDP进而增加税收和利润,这种方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促进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逐步从竞争性、盈利性领域退出的要求不符,与公共需要的要求不相吻合,并且使有限的地方财力分配更加捉襟见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发生了转变,财源建设思路应按照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和公共财政的性质,着重于宏观整体发展。由于财源建设具有公共性、间接性的特点,财源建设的主体为各类市场,而不是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硬环境。因此,地方财政应积极转变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采取新的手段和措施实现财政与经济的良性发展。一是支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以财政政策工具引导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改变财政主体型投资方式和直接支持竞争性企业的作法,采取间接支持方式、以诱导型投资特别是财政贴息促进民间、企业主体性投资,努力扩大财政投资的乘数效应,带动社会投资跟进增长。三是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税收政策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四是致力于提高区域公共服务能力,以转移支付的财政分配体制和降低财政运行成本的思路,帮助解决区乡财政运转困难,释放区乡政府的吃饭与发展矛盾交织问题。五是区乡政府以及省市政府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职能,各级财政都应尽力体现政府职能和及时跟进而提供财力保证。� 二、财政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调整和理顺财政体制关系,统一财权与事权,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区域经济的发展问题头绪很多,错综复杂,困难较大,根本性的问题在于区乡政府权责不清、职能不明,导致财权与事权高度不对称,政府间利益冲突加剧。财政体制作为体现各级政府间利益分配关系的制度安排,在协调政府间关系和体现政府职能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理顺财政体制,首先,必须健全区、乡政府职能,还权于区乡政府。区域经济良性发展需要区乡政府增强从总体上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综合运用宏观调控手段的能力。然而,从总体上看,当前区乡政府的这些职能不是在增强而是削弱。因此,在深化改革中有必要对区乡政府的职能作用进行重新研究和界定,在取消和转化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行政职能的同时,赋予区乡政府应有的行政职能,建立起确保这些职能正常运行使的组织体系,切实改变“短腿政府”、“残废政府”的现状,使区乡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能够充分发挥不可替代的“看得见的手”的重要作用。在政府职能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不断地调整和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不仅要合理确定区乡财政收支内容,赋予区乡政府必要的财权,还要配套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充分调动区乡政府拓展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发挥财政投融资导向作用,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发展区域经济,资金启动必不可少。而财政资金支持是有限的,因此,发挥财政导向作用,吸纳社会闲散资金,逐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是较为重要的。具体来说,一是要改变过去只注重直接投资和减税让利等传统发展模式,在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健全财税运行机制的前提下,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增强政府对经济调控能力,在满足基本支出需要的基础上对区域经济实施引导性扶持。二是要运用间接调控手段,尽量减少财政直接投资,做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规范市场行为,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用活经营管理政策激发民间资本投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民营经济发展实行不定规模、不限项目、不设门槛、不控制行业;利用奖励政策对在外科技人员、打工人员、大中专学生回当地领办、创办民营工业企业和投资经商,其征地、办证、子女入学、转户等一律从简和享受优惠等等。三是要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粘合作用,使政府投资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和消费需求,导向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及国外资本投资技术创新领域、基础产业领域、特色农业和效益农业,推动产优化升级,从而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使整个产业结构高度合理化。四是要将财政资金集中投向能带动其他投资主体和产业较大效益的关键环节上,使之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五是要有选择地运用加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支出(税收优惠)等手段,引导和刺激企业的科研开发和技改投资热情。如对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可对特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优惠的土地使用政策,包括减免土地使用费和允许企业在投资项目周围一定区域进行多元化经营;对符合产业结构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实行投资抵免税的方式,支持企业再投资。要打破所有制和“身份”界限,积极鼓励发展民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经济参与投资农、林、牧业和国有企业改革。� (三)转变职能和理财思路,营造公平竞争机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在于政府能否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歧视待遇。财政部门应随着政府工作提速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制定政策、建立规章和改进公共服务手段,规范财经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政府也应转变观念,把企业推向市场;企业应转变观念,在市场的大潮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同时,财政还应转变职能和理财思路,从更高层次上支持企业发展。一方面,应为政府当好参谋、把好关,不能随意出台或变相出台减免税的政策;另一方面,应严格按政策办事,切实把国家的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一是要认真执行国家法规、政策,所有减、免税项目到期都要恢复征税,不能在税收优惠上重放轻收。二是应对现行财税法规政策中不合理部分进行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放心止的废止。三是地区间不应搞优惠政策上的攀比竞争,区域性、暂时性的优惠政策容易形成一种不平等的市场环境,难以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四是改革税收计划和执行方法,使税收的增长真正建立在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1、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首先,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结合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实行财政综合预算,增强政府可支配财力。其次,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减少资金动作环节,从机制上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各部门的采购性支出,如各种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及政府所需的其他劳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购买,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增强政府可支配财力,使政府能够集中财力办大事。� 2、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将财政资金逐步转移到满足公共需要上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①要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人员经费支出项目过乱的问题,规范人员经费供给。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控制人员经费。②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事业单位划为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等类型,并对其实行不同的财政补助政策。对经营型的事业单位,一律推向市场,财政停止供给;对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考虑其收入条件和能力,适当核减事业经费;对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保证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的需要。③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为企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④采取拓展新的产业领域,扶持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既促进技术进步,又增加就业机会。⑤财政投资要强化成本效益观念,建立一套评估的体系和方法,对各项投资预算支出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考核,确保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区级财力水平。省、市财政都应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对区级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区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所得税改革以后,中央增加的转移支付资金,也应主要用于区级。同时,调整专项资金分配结构,集中一部分财力用于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进一步增强区级政府可支配财力,提高其履行基本职能的能力,使区级政府有一定的财力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1)支持西部大开发。一是增加建设资金投入。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时,充分体现对西部地区的支持等。继续保持用长期建设国债等中央建设性资金支持西部开发的投资力度。二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向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对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工程所需的粮食、种苗补助资金及现金补助,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对因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程而受影响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适当给予补助。三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水电的实际税赋进行合理调整,支持西部地区水电发展。四是建立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提高西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逐步使其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五是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新增财政收入用于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部分向西部地区农村倾斜,支持中小学校建设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国家继续在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上给予倾斜,支持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六是加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向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数额。国家安排的补助地方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建设投资和文物经费,向西部地区倾斜。加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和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西部地区和其他地区农村普及电信和邮政服务。(2)支持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一是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进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有步骤地剥离重点大企业办社会职能,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老工业基地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优先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计划。二是对部分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对资源开采衰竭期的矿山企业,以及对低丰度油田开发,在地方具备承受能力的条件下,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对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实施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缩短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扩大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三是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的专项资金安排,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四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和参股改造国有企业,原国有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豁免。五是凡符合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东北地区外商投资项目,可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除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外,对经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技术中心,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耗材、试剂、样机、样品等可按现有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支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一是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继续安排资金支持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财政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实施力度。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旱作农业的投入。二是落实对内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三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四是国家对优势企业的联合、重组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通过科研投入、工程设备采购以及税收政策等,支持重大成套装备技术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五是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在增值税转型、厂办大集体改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资源型城市和资源型企业加快经济转型,培育、发展循环经济和接续产业,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对重点资源枯竭型企业关闭破产、分离办社会职能、职工安置、沉陷区居民搬迁给予扶持。六是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规范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县级政府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七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对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集中连片开发,增加支援欠发达地区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投入,在扶贫开发、金融信贷、建设项目安排、教育卫生事业等方面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对干旱缺水、水土流失严重、行蓄(滞)洪区等特殊困难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八是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棚户区改造的财税政策论文【1】
摘 要:棚户区改造不是单纯的居民居住区的翻新,这涉及到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中各个方面的问题——拆迁、建设、回迁、管理,文章主要总结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模式、改造后的影响。
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模式及经验是我国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创新,实现了优势资源互补,减少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
文章从财税政策的视角提出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有效机制,强调需进一步深化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使财税政策在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发挥长期性、有效性以及持续性作用。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 辽宁省 财税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程,既是有效解决辽宁省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举措,又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全面振兴辽宁的重大决策,这也与我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相吻合。
棚户区的改造,是一项长期重大的任务,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改造,这更是一项全新的历史课题。
到2011年底,辽宁省共改造大面积棚户区万平方米,建设万平方米回迁楼,改善了万户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增加了棚户区居民的就业,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使家庭发生巨变,使整个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加快转型步伐、实现全面振兴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推进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模式
辽宁省进行棚户区改造所选择的主要模式是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模式。
政府主导,就是采取省市区三级政府分级负责的办法,省级政府主要负责整体规划、政策制定等带全局性的工作,而市级政府主要负责资金筹措、协调指挥等工作,区级政府就承担拆迁、建设、回迁后管理等具体环节工作。
总言之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充分地利用各级政府与市场的优势力量,涉及棚户区整体规划等工作由政府主导,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国企、私企等可以作为投资主体,这样在拆迁、回迁的环节动用政府的力量,而建设的环节交给市场(开发商,在这里既可以是国企,也可以是私企),这样就综合运用了行政手段、经济政策及法律措施来进行棚户区改造。
抚顺、本溪、阜新、铁岭等市就采取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
在整个辽宁省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14个市大多都选择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棚户区改造模式,主要原因在于: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结合的模式能在最大的程度上维护棚户区居民的切身利益。
棚户区房屋的现状十分复杂,有的拆迁政策很难适用实际需要。
如果由开发商作为拆迁主体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很有可能造成开发商与棚户区居民的对立,影响整个改造的进程,最终还是要政府出面调解。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能最大限度使用资金。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辽宁省打破行业垄断,实行招标投标选用施工单位,采用合理地标价法,全方位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型的计价方式。
3.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既能充分整合行政资源,又能有效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政府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调动资源为棚户区改造服务。
比如,各级消防部门在政府的带动下,主动为棚户区居民服务,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棚户区改造消防审批手续;水电部门在棚户区建设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主动垫付资金用于工程临时用水电。
4.政府主导能有效、及时地解决棚户区拆迁、建设、回迁及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矛盾和问题。
由于辽宁省棚户区形成的历史久远,涉及房屋产权关系复杂,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偏厦”问题。
所谓的“偏厦”,就是棚户区居民很难在其它地方买得起房子,当房主的子女长大成人后,为了解决住房紧张的问题,就在原住房的旁边违规搭建一些临时性的住房,久而久之,一代传承一代,就这样形成规模庞大的、问题严重的“偏厦”。
二、推进辽宁省棚户区改造产生的积极影响
1.促进棚户区居民资产迅速增加,缩小了棚户区居民与非棚户区居民的差距。
通过对棚户区的改造,不仅为全省200多万人改善了住房条件,还大大缩小了全省各个棚户区家庭住房面积、资产等。
辽宁省在回迁安置的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做到棚户区居民“住得进”,采取“拆一补一”的措施,适度进行补助,尤其是那些特困户,使其花较少的钱就拥有价值十万元左右的或者甚至价值几十万元的住房,家庭财产增值了十几倍乃至几十倍,缩小了贫富差。
2.优化了城市的总体规划,加速推进棚户区与城市一体化进程。
改造前,棚户区居住环境相当恶劣:没有像样的道路、排水系统、垃圾清理系统,以煤炭取暖、做饭,烟雾弥漫。
棚户区改造后,居住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垃圾少了,环境优美了,道路也宽阔了。
据调查显示:的居民认为居住区的噪音下降,70%的居民认为饮用水质量提高,认为绿地增加、景观改善、住房更舒适、空气质量改善的居民分别是、、93%、。
比如抚顺市棚户区拆迁改造拆掉了1万多根居民燃煤的小烟囱,年减少排放燃煤炉灰万吨,烟尘2475吨,二氧化硫1441吨。
3.加快了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棚户区的改造,使得棚户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更加便利,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大。
据调查显示,阜新市对100多条街道的新扩建改造,实现了城市公共服务网络的全面改造升级,建设了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垃圾无害处理厂和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增强了城市服务功能,城市集中供热率、自来水普及率、燃气供应率分别从棚改前的66%、94%、提高到目前的95%、97%、64%。
抚顺市在各个棚改新区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社区管理基础设施总面积达万平方米,铁岭市在新建的社区内建设供水管网长公里,排水管网总长公里,燃气管网总长公里,供暖管总长公里,供电线路总长度80公里,而且新建的社区内道路都采用沥青混泥土路面,总长29公里,新道路面积达万平方米。
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社区服务功能得以全面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棚户区发展战略认识不足,政策持续性有待完善。
辽宁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由于时代背景、历史发展原因,多年发展的结构形成了产业转型升级滞后、基础设施不健全等问题。
辽宁省从2005年开始,实施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
但是,一些地市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民生工程”、“一号工程”难免就变成“形象工程”。
不切实际地盲目进行棚户区改造,造成许多棚户区无就业现象;有的地方把棚户区改造简单地认为是广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等,而没有建设相关的配套设施,比如学校、就业救助中心、社区管理中心等。
基础设施建设与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满足棚户区居民的需要,有时还出现抢资源、争市场的现象。
棚户区社会保障体系、土地使用与征用机制、劳动力转移、财税政策及行政管理等制度不配套、不健全。
2.“半棚户区”将会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绊脚石。
通过几年的努力,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棚户区改造进程全面推进,极大地改善了城市面貌,完善了棚户区设施的配套建设,使得棚户区生活质量得到极大的提高,同时还极大促进经济的发展。
但与此同时,由于许多棚户区内居民仍然保留原来的生活习惯,土地及行政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跟上城镇化步伐,导致棚户区居民空间聚集,许多棚户区在城市与郊区的边缘,使得这些棚户区即像城镇,又像新型农村,这种现象就叫做“半棚户区、半城镇化”的现象。
“半棚户区“现象突出地表现为:一是只重视棚户区硬件设施的配套建设,忽视社会保障、棚户区居民的素质、子女上学、居民看病等软件设施的建设。
二是建设布局缺乏统筹规划。
重复建设、有些新建的棚户区过于分散等,这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缺乏科学的规划,导致棚户区管理跟不上去。
三是缺乏保障措施。
原来棚户区居民迁到新建的社区后,使得新的就业岗位和生产岗位很难得到满足,棚户区居民的收入预期大大减少,其基本生活很难得到保障。
因此,就业难、社会保障标准低、棚户区居民收益少、社会保险程度低等,使得原来棚户区居民表面上有城市居民身份,实际上不能过上城市居民应有的体面生活。
这些“半棚户区”现象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进一步深化发展的绊脚石。
3.棚户区改造面临资金困难。
在目前的体制下,棚户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于拍卖土地所得以及财政扶持资金。
但是,棚户区改造资金面临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棚户区改造资金供给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第二,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效率比较低,促进作用不是特别明显;第三,金融支持结构比较单一,难以满足棚户区改造对资金的需求。
四、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财税政策思考
经过多年的改造工程,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具有质和量的改善,在量的方面,许多大片集中棚户区被改造,棚户区居民向城市集中和聚集,城镇空间随之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棚户区居民变成新型市民;在质的方面,通过棚户区的改造,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棚户区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棚户区居民与非棚户区居民差距进一步缩小。
2005年以来,财税政策在支持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就地税系统而言,全省(不含大连)共减免各项地方税收亿元(营业税及附加:亿元,土地使用税:亿元,契税:亿元,其他亿元)。
但是,棚户区改造的进程中存在很多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政府积极介入,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棚户区改造的宏观作用,为此,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财政制度,完善公共职能,使财税政策更符合棚户区改造的要求,为政府履行职能、改造棚户区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1.加速健全并完善财税政策对棚户区改造的制度供给。
进一步完善财政公共物品供给职能。
加大财政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调整,全面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公益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棚户区居民子女上学、棚户区居民看病、棚户区居民文化建设、棚户区内配套设施等建设投入,建立适合棚户区改造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完善与棚户区改造相对应的税收优惠制度。
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地方税体系,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
不断完善房产税、土地税以及相关的税收,加强棚户区改造建设税等,环境保护、资源等专项税,使之成为地方税的主要收入来源。
2.加大政府财政对棚户区改造制度需求者的投资力度。
要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进程中制度需求的整体素质。
棚户区居民和市民、当地政府等是推动棚户区改造的主体,棚户区居民在早期为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做出巨大的贡献,也是棚户区改造的制度需求者和最大的收益者,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创新政府财政理念,创造棚户区改造进程中文化和谐发展。
要积极发展多元文化意识,树立棚户区居民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促进其尽快融入现代城市文明。
另外,要注重区域差异性发展,当地政府在制定棚户区该走的财税政策时要适应当地的情况,又快又好、基本均等地提供财政公共服务。
尽管经济发展不均衡决定了棚户区改造进程中有一定的层次性,同样也决定了制度需求的非一致性,但是政府财政可以通过加强政策调控,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均等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区域发展和棚户区均衡改造。
3.积极构建政府财税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生产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棚户区在改造后,棚户区有一部分居民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但是由于住进了城市,生活费用会有所提高,为进一步提高棚户区居民生活质量,当地政府应该在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加快步伐、积极地构建生产型社会保障制度。
积极发展工业经济、广开就业门路、创造自主创业平台、增加就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预期等,这是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措施,促进棚户区改造的长远之计,改善民生、促进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协调发展的'根本举措。
一是制定财政支持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协调发展规划,强化政府的财政宏观调控的引导作用。
尽快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关系进行宏观管理;不断改革棚户区改造的相关财税政策,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加快棚户区与城市的融合力度,理顺棚户区与非棚户区的财政的关系,为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动态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是积极实施棚户区财政扶贫开发政策,全面协调棚户区与非棚户区经济发展。
努力改善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棚户区扶贫资金投入。
三是建立制度化的棚户区经济投入机制。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到棚户区改造中,鼓励民营企业吸纳棚户区有效劳动力。
另外,政府财政要重点支持棚户区基础设施管理和维修专项基金,加大棚户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的保护。
参考文献:
1.余姚市财政局课题组.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财政政策思考.财政改革热点问题探索——2010年浙江省财政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浙江人民出版社
2.徐保成等.财政支农政问题研究与对策思考.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12(13)
棚户区改造涉税问题的研究【2】
摘要:棚户区改造作为党的民生工程之一,已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并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让棚户区百姓住上好房子”。
然而如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快棚改进度,来实现党和政府提出的目标,有很多政策需要研究制定。
本文通过实例,就税收政策方面加以研究阐述,并提出粗浅建议,以期引起关注。
关键词:矿区;棚改;税收探讨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唐代诗人杜甫这一千古绝唱,正在淮南矿区变成美好的现实。
这种居官思民、拥富怜贫的思想,穿越了千年时空,至今还闪耀着博爱的熠熠光辉。
淮南煤矿秉承祖国优秀的传统文明,以职工的福祉为己念,充分让职工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然而,随着棚户区改造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面临两难的窘境。
一是棚改不能像房地产开发那样,进行市场商品化运作;二是棚改公益、公共设施投入不能由棚改困难户来承担,企业投入逐渐增多,负担加重;三是由于国家政策不明确,棚改涉税矛盾愈加突出。
税收作为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具有维护国家政权和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毋庸置疑。
但是,就棚户区改造单个经济活动而言,它是利国利民维护民生的重要举措,出台免征棚改涉税政策从法理上理解符合“取之于民用于民”的宗旨。
要实现“党和政府要让棚户区百姓住上好房子” 的目标,国家应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税收扶持和激励政策,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帮助棚改主体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加快进度。
笔者以淮南矿区棚改为例,就涉税政策提出粗浅建议。
一、淮南矿区棚改现状
淮南煤矿作为百年老矿,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棚户区有78片,棚户区房屋基本上为上个世纪50~70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房屋和筒子楼。
由于当时建设标准低,房屋厨卫不配套,区域基本无排水、道路、活动等基础设施,加之使用年限已久,破损情况比较严重。
目前多数已墙体开裂,屋面渗漏,安全隐患多。
这些棚户区既威胁居住安全,又影响职工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为彻底改善棚户区职工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2003年,淮南煤矿率先启动了安徽省也是行业规模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投资120亿元新建约850万㎡住房,拆迁安置棚户区约9万户,全部解决煤矿棚户区问题。
其中:棚户区改造新建约700万㎡住房,拆迁安置棚户区约万户;采煤沉陷治理新建150万㎡住房,搬迁安置沉陷区住户约万户。
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本着“个人出资、财政支持、政策优惠、企业补贴”的原则,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共同出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当前,随着棚户区改造逐步完成,企业在并不富足的情况下已累计拿出近26亿元资金补贴棚户区改造公共和公益设施建设。
同时,由于国家涉及棚户区改造的“税费”政策不明确,税企涉税矛盾愈加突出。
原本应由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企业主动承担了社会责任,反而为“税费”的事“闹心”不尽合理,挫伤了企业积极性,阻碍了棚户区改造的进度,增加了企业负担。
棚改让矿区“大庇寒士俱欢颜”,企业因此涉税“愁眉不展”。
二、棚户区改造涉税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棚户区改造涉及“税费”种类近20余项,如安置房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人防费、城市建设配套费、渣土处理费、墙改基金、白蚁防治费、规划编制服务费、拆迁管理费、图纸审查费、测量费、质量监督费、工程交易费、招标代理费、劳动保护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其他等费用。
截至目前已发生棚户区改造工程“税费”近8亿元,如果按照现行政策项目完工预计要发生“税费”近13亿元,约占实际投资额的16%左右。
笔者认为:
一是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不能等同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业务。
棚户区改造以解决棚户安居为目的,房地产开发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以盈利为目的,两者有质的区别。
因此,棚户区改造不能完全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政策执行。
二是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行为,带有计划性。
企业依据政府批文实施棚户区改造,不是市场化行为,也不是完全意义上销售不动产的买卖关系,而是按照国家规定拆迁安置“职工拿一点(资金)”,不完全符合营业税条例规定的纳税要件。
因此,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收入是对投入成本的一种补偿,带有集资建房性质,按照营业税税目征税,理由不充分。
三是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继续采取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解决历史形成的矿区危房、棚户改造问题”,可见棚户区改造的特殊性。
四是最早实施煤矿棚户区改造的老工业基地——吉林省,为了妥善处理好棚户区改造涉税问题,印发《关于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可见棚户区改造涉税处理有先例。
三、矿区棚改涉税建议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
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
通过这种形式可以激励棚改主体,加快棚改进度,早日实现职工“安居”的目的,促进矿区和谐稳定。
1、免征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收入营业税。
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国家发改委批复、有中央专项投资补助的项目,同时也是淮南市旧城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棚户区改造工程比照吉林省同类性质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做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
2、免征土地增值税。
淮南煤矿实施的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整体民生工程,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不存在土地增值问题,建议免于预征土地增值税。
3、企业补贴棚改项目支出应允许所得税前列支。
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本着“个人出资、财政支持、政策优惠、企业补贴”的原则,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共同出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建议,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工程,企业补贴资金允许在成本列支,税前扣除。
4、建议减半征收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帮助棚改主体减负,早日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实现矿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