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题目不错,都是我自自己收藏,因为这些方面的都会比较好写,也比较贴合实际。1、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理念与方法探索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高绩效的服务型政府3、西方发达国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述评及其启示4、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构建与研究5、行政成本分析及其有效控制途径探索6、公共事业单位产生与发展的原因分析7、公共事业单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探讨8、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9、公共服务民营化研究10、非政府组织运作的困境及对策11、危机管理中政府职能重塑12、服务型政府运行机制的构建问题研究13、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动因和内容研究14、腐败治理过程中的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15、村民自治的制约因素分析16、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1、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职能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但不能以企业为研究对象。)
2、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权力结构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3、政府职能部门职能行使方式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4、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素质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5、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沟通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6、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控制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7、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激励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8、政府职能部门内部职权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9、政府职能部门内部职位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可以说,新公共管理主要体现了B—途径(企业管理途径)的公共管理概念。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思想是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和市场激励结构引入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之中,主张在政府管理中采纳企业化的管理方法来提高管理效率。
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从根本上改变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最终以新的公共管理模式取代传统的官僚制模式。
由于新公共管理尚在发展之中,存在着不成熟及内在缺陷,所以严格来讲,新公共管理尚未形成一种单一的理论,而只是一种理论思潮。新公共管理的思想公共管理研究,特别是新公共管理学是在公共行政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
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行政管理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我国地方政府决策监督机制的完善研究-以某地方政府为例企业行政管理的现状及应对措施研究3.行政管理中行政合同的应用现状及完善策略研究4.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5.人力资源的发展与以人为本的管理研究6.医院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7.建设学习型政府的策略分析-以某地方政府为例8.营销管理和关系营销研究9.大数据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研究10.社区行政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南宁市A街道为例11.我国政府应对危机事件的决策机制探讨-以某地方政府为例12.广西A学院编制管理问题研究13.我国乡镇公务员激励机制问题研究--以A镇为例14.新农村建设视野下村民自治的困境及对策15.服务型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与转型研究--以a县为例
自己熟悉的题材,自身有感受的题材。
具体一些,你要写的方面具体一些,主要研究哪方面,详细一点,越细越精越好,比如在工作中管理哪一块更出众,更有自己的见解、、、、、、
我帮你写好了 我
1、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2、当前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3、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和内在标准4、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和实践中存在问题5、怎样赋予公众对政府信息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实行政务公开6、如何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或问责制7、如何进一步改进立法方式,加强立法成本分析,加大立法听证力度,试行委托立法8、如何组织开展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工作9、怎样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10、怎样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培训和资格证颁发工作11、如何做好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仲裁工作12、如何加强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做好政府法制工作13、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角色14、行政执法中最棘手的问题和解决办法15、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与政府职能转变16、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探索17、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设定与正确实施18、行政争议解决的主要渠道及其对策19、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方法20、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加强政府层级监督21、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22、行政法律救济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1. 中国当代“三农”问题研究2. 浅论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3. 浅论地方服务型政府的绩效评估4. 大学生助学贷款浅析5. 提高我国公务员素质及对策研究6. 浅析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7. 浅谈对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监督的有效路径8. 论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9. 浅析我国开发区体制创新10. 大学生信用贷款问题及对策研究11. 浅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2. 论中国政府机构改革13. 中国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14. 浅谈美国“政府再造”理论对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启示15. 浅析武汉市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难”现象16.浅谈我国公民隐私权的保障问题17.湖北大学生村官工程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设想18.浅析我国公众行政知情权19.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研究20.浅析湖北省水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21.论公共组织的变革与发展22.浅析我国构建有效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思路与对策23.论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24.浅析民生导向的中国城市化政策这样可以么?
按研究问题的大小不同可以把论文范文分、为宏观论文范文和微观论文范文。凡属国家全局性、带有普遍性并对局部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范文,称为宏观论文范文。它研究的面比较宽广,具有较大范围的影响。反之,研究局部性、具体问题的论文范文,是微观论文范文。它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影响的面窄一些。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论文范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及设计题目: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题目(一)
1、论管理者的性格培养与管理效能
2、论管理情景对管理方式和管理效果的制约性
3、论我国行政领导干部的培养
4、知识经济时代行政领导者创新能力的培养与开发
5、论行政领导的方法与艺术
6、行政领导者的角色研究
7、领导者的素质与影响力的关系
8、行政授权的理论与实践
9、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10、管理职业化趋势与组织领导者的研究
11、领导有效性理论研究
12、政绩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
13、构建和谐社会中政府的作用
14、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15、我国传统行政管理文化的启示
16、WTO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17、WTO对中国地方政府管理模式的变革
18、政务公开与电子化政府
19、政府管理创新机制研究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题目(二)
1、论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创新
2、论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
3、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4、论提高我国公务员素质的途径
5、入世与我国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6、论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
7、论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其对策
8、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设问题
9、我国公务员创新能力研究
10、论知识经济时代公务员能力和素质提升的途径
11、论构建完善的廉政建设德治体系
12、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
论文参考题目: 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2、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扩大政治参与研究3、对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思考4、进一步完善现在选举制度研究5、村民自治研究6、进一步改革行政监督体制研究7、行政公开化研究8、行政信息化研究9、行政改革动力系统研究10、浅议如何改革我国公务员的监督系统11、对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探析12、浅议知识经济时代公务员能力与素质的提升途径13、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14、对强化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思考15、知识经济时代行政领导者创新能力的培养与开发 16、浅议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17、加强财政工作廉政建设的对策19、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20、对当前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分析21、如何强化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制度创新22、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调控模式的转变23、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24、试析行政权力与政府效能25、我国村级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26、西部大开发中小城镇建设的政府管理 27、WTO的透明度原则与我国行政公开制度改革28、电子政府建设的标准化参考模式初探29、政府信息化给政府管理带来的机遇、挑战及对策30、制约政府网络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及对策
作为办公室工作运转的中枢,行政文秘工作需要负责办公活动中各项日常工作的协调,行政文秘工作的效率、水平、质量将会影响办公室工作的日常运行。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文秘毕业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如何做好行政文秘工作
摘 要:行政文秘工作是综合办公工作运转的中枢,负责办公活动各项日常事务的协调,行政文秘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水平对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想做好行政文秘工作,除了具备文秘工作本身的职业素养要求之外,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不同,要求的具体工作能力和素质也有所差异。本文针对行政文秘的工作性质,从加强行政文秘职业素质培养和行政文秘业务能力培养两方面浅谈如何做好行政文秘工作。
关键词:行政文秘;职业素质;业务能力
一、职业素质的培养
(一)思想政治素质
行政文秘所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不仅坚决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平时的言行和思想上都要与党保持协调一致,对国家政策的时局和动态随时进行领悟,对于自己的工作有高度的自律性、自觉性、和务实性,对于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充分领会领导的意图,脚踏实地努力去完成。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每个行业每个岗位必须具备的良好品德,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市场经济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同时带来了负面影响,使人们滋生了很严重的金钱主义人生观,钱成为了一切违法活动的根源,这种思想也严重影响了行政工作人员。我国的行政文秘工作没有一个统一的道德规范,更没有建立起一个健全的制度体系,缺乏一定的监管,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规范。因此对于我国的行政文秘工作人员,需要有道德标准来进行约束,这样我国行政文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才能有所规范,有所提高。
1.忠于职守
干一行爱一行,这是职业准则,行政文秘工作人员首先要热爱自己的工作,这样才能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才能很好的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对领导负责,脚踏实地的去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
2.诚实守信,遵规守纪
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文秘工作的首要条件之一,行政文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在做到守时、守信、守约,在工作中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违反工作条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严格律已。
3.待客热情,谦虚谨慎
行政文秘工作许多时候所代表的是领导的意见和意图,所以在待人接物方面要热情、谦虚谨慎。这是作为一名合格的文秘人员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在工作中要处理好与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调解矛盾,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
4.注重仪表,注意言行
身为一个行政文秘人员,应该有良好的仪表,因为行政文秘人员代表不仅仅是个人更是企业的形象。不能身着奇装异服,出口成“脏”,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5.默默无闻,无私奉献
身为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时时刻刻为领导服务,时刻与领导思路同步。人们只看到领导的风光,而忽视了行政文秘背后的努力和辛勤。这是工作性质所决定的,优秀的行政文秘应该甘愿退在领导光芒的背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需要有博大的胸怀,能够安分守己,安心本分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三)心理、身体素质
做好行政文秘,就意味着除了要处理大量工作事物,还有协调工作人员人际关系,这就要求有坚定的信念和毅力,有很好的抗压能力,能够领会领导的意图,能够顺着领导的思路开展事物,处理事情需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二、工作能力的培养
(一)协调能力的提高
行政文秘是企业的调味剂,企业人际交往中的纽带。行政人员需要协调各种人际关系,对内,同事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调,同事与领导之间的沟通。对外,企业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企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等等,行政文秘就是要竭力协调这些关系,能够平衡公司的人际的关系,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健康的工作氛围。
(二)创新能力的培养
身为行政文秘,除了站在领导的角度,还要站在员工、客户的角度上想问题,做一件事要全面多角度考虑,能够突破固定思维的禁锢,能够提出新的观点、新的问题、新的解决方法,积极推动工作进程,更加完善工作。
(三)能够随即应变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文秘往往会碰到很多突发状况,令人措手不及,在这种无章可循的紧急状况下,行政文秘需有具随机应变的能力,保持冷静沉着,判断准确迅速,处理果断,稳妥地解决问题。
(四)良好的信息处理能力
行政文秘经常全方面的收集各种资料,进行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还有出行路程,酒店票务等的,这些都需要准确及时的信息。行政文秘必须能够运用各种方法,来从繁杂的信息中提出自己所需要的。
(五)熟练运用网络来处理事物
各种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已经成为行政文秘最基本的技能,比如用 word纂写文案、公文,用excel来制定工资表,来编写各种表格,用PPT来制作会议演讲的内容,会一点PS技术,会用打印机打印扫描等等。文秘必须掌握这些最新的技术,必须在日新月异,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积极学习。
(六)培养加强文书处理能力
行政文秘经常要处理各种文案、公文等等,这就要求行政文秘的文笔较好,能够熟知各种公文的格式,能够理解领导的意图,将指示转化为文字。
(七)有一定的谈判能力
行政文秘必须要能够搜素收集有利于自己公司的消息,和对方的一切有用信息,参与制定谈判的细节和战略,布置出谈判会场,营造和谐气氛,协助谈判,缓解矛盾,辅助问题的解决。
(八)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因为行政文秘经常要协调人际关系,处理综合事务等等,这些都需要行政文秘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语言有说服力。而由于现在中国与世界接轨,行政文秘需要有良好的英语口语能力。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对行政文秘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行政文秘人员必须在思想上、能力上都不断地学习,加强、提升自己的能力,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不容易,但只要够努力,够认真,够坚定,相信你一定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行政文秘,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一番事业。
浅析文秘工作的思维定位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在进步,改革在深入,对各条战线、各个岗位的人员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笔者通过多年来的学习和工作实践,认真思考了由文秘工作的定性、定位所决定和要求的文秘人员应具有的思维素质问题。
1 对于文秘工作的定性
从属性 从属性是文秘工作的本质属性。文秘工作随着领导集团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领导机构管理功能的不断扩大而发展,也随着领导机构的撤销而消失。可谓是前兴它兴,前变它变,如影随形,息息相关。这种密切的依存关系,说明文秘工作从其诞生起,就是服从、服务于领导工作的。
辅助性 辅助性是文秘工作的职能属性。文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辅助决策,督促查办,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协调关系,处理文书,撰制公文,承办会务,接待来访,管理印章,安排日程,办理事务等等。辅助政务,管理事务,是文秘人员工作的全部内容。相对于领导者的决策和管理而言,都是辅助性工作,适应和满足领导工作的需要,为领导办文、办事、办会、办信(电),正是其辅助职能的体现。
2 文秘工作的特点
综合性 领导工作是全面性的工作,涉及所管辖范围的各个方面,领导工作的面有多宽,文秘工作的范围就有多大。政务、事务,大事小事,无所不包。
服务性 为领导工作服务,是文秘工作的永恒主题,为领导、为各职能部门、为单位群众服务是基本功能的具体体现。
事务性 办文、办会、办信(电),收收发发,抄抄写写,接转电话,接待来访,安排日程,上传下达等等,周而复始,大多是以办事形式表现出来。
政治性 文秘工作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法令,文秘人员应具有政治敏锐性和判断力。
机要性 文秘人员在领导身边工作,为领导服务,接触重要文件,经管机密、绝密事项,参与有关会议,提前知道某些重要决定和信息,这种机要性,要求有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
服从性 文秘人员办任何事情,处理任何问题,都只能根据领导的意图和指示精神,不能擅自做主。
3 文秘工作的定位
中介机构 现代的组织结构一般由横向的职能部门和纵向的管理层次所构成。在横向的职能部门中,文秘部门处于各职能部门的中介。在纵向的层次结构中,文秘部门又处于决策层与执行层的中介。起着上传下达,沟通左右,联系内外的中心枢纽作用。它既不是权力机构,也不是执行机关,处于特殊位置,属于综合性的中介机构。
领导中枢 其主任可以参与领导集体的一些重要决策活动,提出一些事关全局的预案或意见;但另一方面,它在领导决策的整个活动中,又不居于主导地位,只有辅助领导决策之责,而无拍板、决断、指挥之权。有时文秘部门虽然可以向下级发出指导性文件,或传达领导指示,或出面协调某些工作,那也是根据领导授权行事,仍属于辅助领导办事的性质,决非文秘部门自身职权的延伸。
4 文秘工作的作用
枢纽作用 如果把一个单位独立管理体系比作人的肌体,领导决策层就是大脑,各职能部门及其基层小单位,是四肢,文秘部门则是联系大脑和四肢的中枢神经系统,起着传导上下,联系四肢的特殊作用。
助手作用 文秘部门为辅助领导工作而设置,为领导机关和领导人服务,辅助领导完成工作任务是文秘工作的基本职能。
参谋作用 文秘人员既办文、办事,又要参与政务,为领导献计献策,提供真实有用的信息、资料、文件等决策依据,提出工作建议和工作预案,供领导参考。
协调作用 协调领导和群众之间的关系,配合领导协调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本单位与外界的关系,促使有关各方团结合作,避免摩擦与梗阻。
督查作用 做好督促检查催办,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工作,以便及时、顺利完成相关任务。
信息作用 当今社会发展迅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生活复杂多变,给领导工作带来难度。文秘人员理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为领导提供信息。这正是领导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动向,判断形势,做出正确决策的一个重要前提和基础。
5文秘人员的思维
思维的领域应有全局性 领导权力所辖范围,都是文秘人员思维活动的广阔空间。在日常工作中,办事情、想问题都要有全局意识,不能囿于狭隘的小天地。当领导做出涉及全局性的决策时,更需要有全局性意识。
思维的目标应有超前性 要加强学习,积累知识,拓宽视野,勇于探索,在思考安排工作时,具有科学性、预见性,增强主动性,克服盲目性。
思维的角度应有同层次性 就是说文秘人员在思考问题时,要站在领导的角度,想领导之所想,急领导之所急,备领导之所需。
思维的过程应有创造性 就是在日常工作中,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推测、综合、比较,从而产生新的思维成果,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新的见解、新的发现、新的突破、新的长进。
思维的形式应有逻辑性 就是思考问题,发表意见,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撰写文稿,总结经验,要言之有序,必须符合逻辑,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6 文秘人员要学习和掌握多种思维方式与技巧
发散性思维和收敛性思维结合,学会综合性思维 发散性思维是沿着不同的方向、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从多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的思维方式;收敛性思维是以集中思维为主要特色的逻辑思维方式。前者可扩大思维的空间、时间,转换跨度;后者对新的领域、要素方面则不与他顾。若将两者结合,广和深互相补充,当会有更理想的结论。
单一化思维和多样化思维结合,学会立体思维 单一化思维是从某个方面来观察世界,并把事物归结为这一方面;多样化思维是运用多种多样的思维形式,从多个层次对事物作多方面、多因素、多变量的系统考察的综合性思维。前者单一,后者多样,结合起来便形成丰富的立体思维形式。
反馈思维与超前思维结合,形成优势统一的思维 反馈思维是用历史的联系,传统的力量,以前的原则来制约现在,使现在按照历史的样子继续重演的思维形式;超前思维是用将来可能出现的情况对现在进行弹性调整的思维方式。前者强调历史,后者注重未来,两者统一起来,可让思维具有历史感,以获得前进的基点,又可让思维具有未来感,以获得前进的目标性和方向性。
横向思维与纵向思维结合,获得更为有效的思维 横向思维是一种共时性思维,它是把时间概念确定下来之后,再研究这一时间过程中各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展开横向比较;纵向思维是一种历史性的思维,是把事物放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对比分析中,把握事物及其本质的思维过程。前者可能让人只看到问题,产生消极心理;后者易产生满足,趋向保守。两者结合起来可增强思维的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以利更好地前进。
定性思维与定量思维结合,形成更确切的思维 定性思维是根据事物的性质和属性来认识事物的思维,其出发点和宗旨是解决研究对象/是什么,进而再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定量思维是对事物进行数量分析,掌握事物的数量关系,做到/心中有数。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善于将定性和定量结合,才是更科学的思维。
求同思维与求异思维结合,进行综合运用 求同思维就是以事物的共性、普遍性、现象与本质的一致性作为研究对象的思维方式;求异思维则是以事物的差异性、特殊性、现象与本质的不一致性作为研究对象的思维方式。它们从不同视角来思考问题,前者易出现保守,缺乏开拓精神,后者易出现钻牛角尖,异想天开。坚持求同思维与求异思维的统一,发挥各自的优势,克服自己的不足,将二者兼顾,才会真正实现思维的发展和飞跃。
7总结
总之,文秘人员要善于博采各种思维方式之长,转变观念,转换心态,再把创造性思维和换位思维融之于内,将会形成符合时代需要的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思维方式,使个人更好地发挥作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行政管理专业在我国开设时间较早,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行政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管理论文 范文 一: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论文
办公室在单位中,是沟通上下的喉咙、协调左右的纽带、传递信息的中枢,又是协助领导决策的“外脑”和处理日常事务的手足,有“不管部”之称。有效的办公室行政管理,能使工作运行顺利。
办公室作为单位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能是办公室的职责和权力的综合表现,它渗透到单位的各个部门之中。办公室担负着协调单位各部之间关系的任务,处理事务,进而提供支持性服务,以保障各部门的灵活高效运转。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综合性强,接触面广,既要承上,又要启下,还有横向联系。工作范围广,既要参与政务,又要管理事务。其次是服务面宽,上下左右、大大小小的事都会汇集到办公室来,工作内容极其繁杂。对内对外、对上对下的协调很重要,不论是上报还是下发,需要办公室一一切沟通,协商并组织落实。由此可以看出,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有较强的办事能力、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一、办公室管理中的人事 方法
通常,确定要做的工作和如何做,是管理工作中最简单的任务,而最重要的则是管理的主观或人事方面。由于办公室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是有着职责的人在负责,行政管理中的共性问题,首要就是职责人的问题。因此,信任、公正、耐心和常识是对解决人的问题的人的基本要求。成功的办公室管理者要博得下属的尊敬和忠心以确保部门的最高工作效率,必须具有一定的个人品质。那就是把下属作为朋友对待、使自己成为单位一员而又丝毫无损于管理职位的尊严。管理者对人不能过于亲近,因为过于亲近往往导致过于宽厚,而过于宽厚又会导致失去尊重和信任。当然冷淡和采取过分严格的纪律同样也是不成功的。因为这样管理者要求服从以牺牲合作为代价。一种能使管理员成为一个领导人而不是一个工头的态度应是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这种态度能赢得最大的合作。办公室管理者在处理有时会破坏其部门工作高效运行的日常问题时,必须做到公正、坦率。必须要有思想准备,乐于了解问题的双方,并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在接近下属时,必须善于听取忠告,在处理下属个人的、私人的问题时,必须有耐心、宽容,最后还必须信守诺言。
二、对办公室工作进行有效计划。
办公管理不当,没有计划的人经常被日常的文书工作搞得晕头转向。如果努力使办公室有一个良好的秩序,就要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并坚持下去。办公室工作中的通病就是事必躬亲。适当的委派,把某项任务还同完成任务的权力交给别人,让别人和你一起为实现某一目标而共同努力,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使下属得到充分得锻炼。作为管理人员,一定要让别人来分担你的工作。想成为一个有效的 时间管理 者,就一定精通委派的艺术。
三、改善办公室时间运筹方法
用尽可能少的时间办尽可能多的事。具体方法是对遇到的事情提出三个问题:一是能不能取消它?首先找出有哪些事根本不必做,有哪做事做了也全然是浪费时间,没有效果。如果有些事不能,也不会有任何影响,那么,这件事便该立刻停止。二是能不能与别的事合并?把能够合并起来的事尽理合并起来办。三是能不能代替它?用费时少的办法代替费时多的办法而同样能达到目的,自然是最佳方案了。
四、办公室工作量化管理
办公室工作的量化管理需应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理和方法。衡量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劳动两者的比重,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可以避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浪费时间的现象。定性,就是对人与事的特性进行鉴别和确定。定性分析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定量是通过一种数字符号显示人的功能特性或人的效率特性。同时,办公室工作量化管理也需进行测量与评定工作效率。对于办公室工作时间及业绩和贡献的都需要全面确定行为价值。再其次,就是掌握好动静结合的原则。具体可通过制定工作标准,制订工作定额的要求,办公室工作分类。
五、权责相称适当授权
授权就是把工作委托给胜任工作职责的那些人。必须授予足够的权力才能保证工作的完 成,工作要出成果就必须互相了解。从上到下,权责关系必须清楚,这样才能贯彻全部职能,有交进行管理,尽可能减少任务的重复和交错现象。有些从来就不去学习授权,却坚持要自己去处理琐碎的工作。有些是把许多职责交给下级,却很少给予或根本不给权力。然而,办公室要想管理好,就非适当的授权不可,至少给予足够的权力,使工作完成,得以让骨干工作人员发挥主动性,并保证工作能够正常的进行。当然,这得看被授权力和职责的人必须愿意承担义务,必须胜任所负责的工作的情况下。但不幸的是,许多管理者不会授权,因为他们不能充分理解自己的作用,或者说他们不相信下属的工作才能,以为工作非他们自己是不能做好的。也还有一些管理员,对工作只喜欢自己动手做,而不愿让别人碰一下。管理员也有由于心理上的动机而不肯授权于人的,他们怕竟争,怕失去信誉和赏识,怕自己的短处会暴露出来。这种惧怕心理往往会导致工作不好、生产率低下,并使部门中工作人员的士气严重低落。
六、有效的办公室人际沟通
沟通是一种高度个人的、感情的过程。单位的办公室,如同在其中工作的个人一样,都有自己的个性。在改进沟通上,一个办公室内行之有效的办法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沟通者不但应关心选择合适的沟通手段,而且,要关心接受信息者的情感反应、态度和感觉。但是,除非发出信息者已得到某种确认信息已被收到和内容已被准确理解,就不能肯定沟通已经完
人际沟通有助于激励工作人员以尽可能有效的方式完成他的工作。建立办公室管理者与下属之间的有效沟通是单位面临的人际关系中最重要与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沟通不是一种由管理者到下属到管理者的单向通道。沟通要能有效,必须是双向的---上下于管理者与下属之间,而且在管理者的之间和下属之间还有“便道”。双向沟通是许多单位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有效的双向沟通中起助手作用的是办公室管理者,他起着“连接拴”的作用,是上、下沟通的主要 渠道 。管理者同时是局中两个互相重迭的群体的成员。作为“连接拴”,管理员在一个群体他的下属中是上级,而在另一个群体管理员要对其中层管理者负责,他是下属。作为一个“夹在中间”的人,办公室管理者必须小心地选择用于双向沟通的合适媒介,这种媒介能清楚地向接收者传输信息,而后者通过反馈将表明他们对信息内容有明确的理解并将采取预定的行动。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 毕业 论文
一、绪论
随着传统家庭模式的分解,越来越多的老人加入了“空巢老人”的行列,他们的生活和精神状况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本文着重从社区这一角度探讨关爱“空巢老人”的途径。
二、本论
(一)当前“空巢老人”的基本状况
1、患病就医难
2、啃老现象不容乐观
3、生活条件有待改善
4、孤单无助缺少交流
5、养老方式受到制约
(二)如何改善“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
1、关心“空巢老人”健康
2、探索居家养老方式
3、发挥社会力量来关心“空巢老人”
4、鼓励“空巢老人”参加社区活动
5、建立“空巢老人”信息网络
三、结论
“空巢老人”是一个独特的老年群体,切切实实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才能使“空巢老人”在街道、社区幸福、快乐、健康地生活。唯有如此,和谐社区的建设才会事半功倍。
“空巢老人”问题状况及其对策研究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传统家庭模式的分解,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步入了“空巢老人”的行列,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在生活和精神方面需要得到关心、帮助和慰籍。研究“空巢老人”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着重探讨利用社区这一窗口关爱“空巢老人”的途径:关心“空巢老人”健康;探索居家养老方式;发挥社会力量来关心“空巢老人”;
鼓励“空巢老人”参加社区活动;建立“空巢老人”信息网络。
关键词:和谐社区空巢老人生活状况改善 措施
“四代同堂”曾是中国沿袭几千年的传统家庭模式。然而,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传统家庭模式已被分解。现在很多城镇老人为了不给子女添麻烦而选择“独守空巢”,他们在对儿女“看不见”的思念中度日,而儿女们忙于工作和应酬,经常把老人“遗忘”了。福州市区凤凰北新村一位80多岁的老人被发现在家中孤独去世。老人的几个子女虽住在福州,但却没有和他同住。显然,这是一位“空巢老人”。这位老人的孤独去世警示世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如何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尚需探索,在我国“老龄社会”即将来临的时候应先破解“养老”难题。
一、当前“空巢”老人的基本状况
什么是空巢?据说“空巢”一说最初起源于一则童话:在一片茂密的山林里,栖息着很多小鸟,它们有的在翩翩起舞,有的在歌唱,然而在这片山林里,却有一对老鸟趴在窝中,它们心中感叹着:孩子们的翅膀硬了,都飞走了,剩下我们两个老的好凄凉、好孤单……单从字义上讲,空巢就是“空寂的巢穴”,比喻小鸟离巢后的情景,现在被引申为子女离开后家庭的空虚、寂寞的状态。换句话说,空巢家庭即是指无子女共处,只剩下老年人独自生活的家庭。“老年空巢家庭”是指达到退休年龄,身边又无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家庭,其中包括单身老年人的家庭和夫妇两人的家庭。
据调查,在这些“空巢老人”中,不少“空巢老人”积极参与社交活动,享受着亲情的滋润,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但也有相当部分老人孤独无助,患病时没钱看病,健康状况堪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患病就医难。“空巢老人”在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寂寥生活的同时,最需要“三大保障”,即:经济供养保障、医疗药费保障和生活照料保障。南京普通老职工每月退休金在1000多元,只能用于日常支出,遇到疾病等就无能为力了。“空巢老人”中,长年患病的比率高达70%—80%,并且不少人都是多病缠身。据了解,南京城市“空巢老人”每年平均医药费支出为5000元,很多人没有医保,因病致贫现象突出。空巢老人不同程度地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等老年人常见的病症。他们当中,参加医疗 保险 的老人仅占50%左右。目前,多数退休工人退休金普遍不高,这笔钱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尚可,遇到重大疾病就捉襟见肘了。还有,老人一般得的都是“富贵病”,近一半的老人患病时自己买药治疗,药用久了,老人多半觉得花那么多钱也治不好病,还不如少吃或不吃药。由此对他们而言,参与医疗保险显得尤为重要。
2、孤单无助缺少交流。空巢感也就是孤独感,但这种孤独感里又增添了思念、自怜和无助等复杂的情感体验。有空巢感的老人,大都心情抑郁,惆怅孤寂,行为退缩。他们中许多人深居简出,很少与社会交往。有的老人在老伴离去后,由于子女反对或思想观念陈旧,不敢或拒绝再婚。他们本来就性格内向,整日里又一人独守空房,心理郁闷势必影响其自身健康状况。
3、啃老现象不容乐观。据调查,虽然“空巢”老人子女中85%有收入,但70%的老人得不到子女的赡养或医疗费用资助。且由于子女下岗、购房或孙辈上学择校等原因,他们还得挤出微薄的退休金,帮助子女承担开支。
4、生活条件有待改善。部分“空巢”老人的居住环境阴暗潮湿,日常卫生保洁不到位,还把日常用品堆放于床的周围,使原本狭小的空间显得紊乱窄小。他们年老体弱,还得买菜煮饭。为图方便省事,常常煮一顿吃三餐,有的还为省钱,排队购买降价打折食物。甚至有的老人还在使用被淘汰的煤炭炉。
5、养老方式受到制约。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在农村仍占主要地位。老年人最根本、最重要的是靠子女亲人的关爱。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老人们的养儿防老观念也在逐渐淡化,他们认为依靠社会提供养老帮助是今后养老趋势。虽然在养老观念上受诸多因素影响,但收入低是影响老人养老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
二、如何改善“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
在现代城市里,“邻里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已成为一大遗憾,俗话讲“远亲不如近邻”,关爱“空巢老人”已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不少地方都对养老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街道、社区、社会志愿者团体也对“空巢老人”的生活给予了多方帮助。针对街道
“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建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一步解放思想,在职能部门指导下,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把“守望工程”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事项开展,以社区作为工作的切入点,不断增强社区老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
(一)关心“空巢老人”健康
定时为“空巢老人”做健康检查,及时掌握“空巢老人”的健康状况,并定期开展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健康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定期上门为老人做免费体检,并制定社区高龄“空巢老人”健康年检表、高龄“空巢老人”健康基本情况表和高龄“空巢老人”健康随访表,这些措施的实行将有效地避免延期诊断和突发疾病的可能性发生。街道社区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免费开通绿色代购通道,开展为老人生活用品、保健用品和器具免费配送服务,只要拨打一个电话或直接到社区服务站登记所需要的商品和规格,即可送到老人的家中。此外,社区服务中心还可以开展一系列专为老人提供的无偿服务,如:免费办理120安全出行卡、免费发放健康杂志《社康服务》、免费发放 健康食谱 及食物相克表、定期上门传授居家养生 保健操 和手疗操等,这些服务必将受到老人们的热烈欢迎。
(二)探索居家养老方式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在社区建立一个支持家庭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即老人分散在家居住,社区服务机构提供非营利的公共服务,来解决老人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是依托社区、以社区服务为保障,把社区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的一种社会养老模式。与之相对的是机构养老。由于短期内我国不可能建立大量社会福利设施来安置大批老年人,即使是以后社会保障有了很大发展,考虑到大多数老年人在家居住的愿望。因此,以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是我国养老模式的一大特色和主流养老模式。这一模式的核心是社区服务。
1、社区服务直接、成本低、覆盖广、服务方式灵活,成为国际社会解决老龄问题的共识。西方发达国家解决老龄问题大致经历了这三个阶段:老龄化初期,政府大规模办机构进行养老;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养老回归社区;最后回到家庭,形成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体系。国外养老福利服务的 经验 表明,单纯依靠政府举办大中型老年福利机构解决养老问题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根据老年人的心理和实际需求纷纷进行养老福利服务的战略调整,把大量的养老经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且制定了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社区层面的居家养老成为国际社会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全球共识,并进行了各国的实践探索。20世纪90年代,英国将养老纳入社区,采取社区照顾方式,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效果。法国设立了老年人专业社区。美国、德国、荷兰等,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比例都超过90%。瑞典的社区服务方案鼓励老人在家生活。澳大利亚目前有提供居家养老照料的服务机构3000多个,接受服务老人50多万,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不足老年人口的5%。在推行了几年西方式的养老院养老模式不成功的情况下,80年代末,日本逐渐构建起了居家养老、居家看护为发展方向的具有日本特色的居家养老体制。现在,日本有的老人居家养老。香港采取社区照顾的原则,强调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政府为生活在社区中的老人发展一系列的服务支援,包括家务助理服务、老人日间护理服务等2。中国国家统计局调查结果,按照60岁以上老年人口平均不能自理计算,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规模为1289万人,20xx年增加为1531万人,2020年达到2184万人,2030年超过3000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假设按照10%需要入住养老院计算,仅高龄老人所需要的养老床位,为150万张,20xx年为213万张,2020年为307万张,2030年则需要424万张。目前,社会能提供的养老床位数只有约60---70万张;大约有6%-8%的老年人口愿意到养老机构去养老,85%以上的老年人有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因此,通过健全与完善社区照料服务体系,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满足老年人对设施、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经济供给由国家承担,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在家庭进行;把社区服务引入家庭,国家将居家养老省下来的公共养老设施费用,补贴给居家养老和发展社区服务,以法规形式规范化,成为一定历史阶段下老龄社会稳定的养老模式。
2、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最具有地缘和亲缘优势。中华民族家庭养老源远流长,主要是三方面:经济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形成了“百善孝为先”的中华 文化 传统和生活习俗。老年群体作为社区服务的重点对象,符合老年人“恋家”(把“小家庭”扩展到了社区这一“大家庭”)的心理需求,同时也是老年人子女的需要和社会需要。社区“一老一小”的生活环境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以其经济、文化、社会等特性最具有地缘和亲缘优势。正如今年“两会”期间,一位全国政协委员所说,“社区养老是目前缓解我国养老机构不足、城区土地有限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许多家庭两代人都能接受的,既可延续赡养老人的传统,又能减轻子女压力的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
3、居家养老服务充分考虑了老年群体自身的需求。据我国九大城市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显示,城市老年人一年中经常在住地附近活动的占,在市内活动的占,去外地活动占有。这说明,绝大多数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空间除了家庭就是社区。社区成为最重要的养老环境和条件,对社区服务要求最多、需求最迫切、最实际的是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目标就是在社区环境中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建立老年人之间的互助网络,协助老年人融入社区。在社区熟悉的环境中,保持原有的生活习惯,亲朋好友、熟人也能使老人精神愉悦。这些有利于恢复老年人正常的生活能力,使他们在社区里建立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关系。这些正体现了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和“助人自助”的工作目标。作为我国社会工作率先探索并取得一定经验的社区养老服务,能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三)发挥社会力量来关心“空巢老人”
目前我国逐步形成“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养老模式,需要庞大的社会资源支付。从一定意义上说,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也是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化服务要立足于社区,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养老服务,逐步形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家政服务、心理咨询、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等综合性的服务网络,为居家老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发达国家在研究老年人的社会支持问题和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时,特别注重不同群体和不同组织,即家庭、亲属、朋友、邻里和机构在为老年人提供支持和照料服务中的职能分工。当前我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最大难题是有能力承接服务的中介组织匮乏。在此背景下,部分基层政府尝试通过建立专职队伍和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辐射的办法,以求突破瓶颈。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中介机构(包括部分养老服务超市),主要从事收集养老服务信息,开展养老、维权、保健、旅游和咨询等服务。在养老服务队伍上,提供照料的主要是女性(离家近、收入稳定、工作时间有弹性、一般是老人的邻居,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有责任和感情的驱动)。
(四)鼓励“空巢老人”参加社区活动
各地要贯彻就地、小型、分散的原则,组织广大老年人开展娱乐、健身、读报、看电视、上老年大学、短途旅游等各项活动,特别要鼓励、引导“空巢老人”走出家门,参加室内外各种活动。
1、创建“星级”老年活动中心。要按照“星级”老年活动中心标准,改变过去单一搓 麻将 现象,设置电视、聊天、健身、棋牌等多种活动项目,组织老年人学习政治时事,开展各种趣味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吸引“空巢老人”融入其中,参与社会活动,从而消除孤独寂寞感。
2、成立老年文体组织。各社区都要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与老年人协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组织广大老年人参加门球、气 排球 、健身球等各种文体活动,活跃老年人生活,锻炼老年人体魄。并经常组织开展小型文体比赛,促进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的开展。
3、设立老年大学教学点。老年大学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广大老年人都可以参加学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新的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养生保健知识,既增长知识,又能消除孤独感,丰富晚年生活。各级政府要在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当地老年大学工作,就近设立教学点,争取更多的老年人参加学习。各教学点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在课前、课后开展各种趣味性文体活动,组织学员外出观光,调动学员积极性。
(五)建立“空巢老人”信息网络
建立社会支持系统还是不够。每个社区都应该掌握空巢老人情况,把他们的资料包括健康状况登记在案,方便志愿者提供及时的、个性化服务。对“空巢老人”的身体、家庭状况、思想状况有一定的了解,遇到突发性状况,可以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措施联系亲属,并通过经常性走访及时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可以制作“街道‘空巢老人’连心卡”,上面记载街道联系人、小区联系人电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制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联系卡,发到所有“空巢老人”的手中,使他们随时都能在急需的时候找到服务人员。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也是从古到今人们一直追求的理想社会,而老年群体是社会的重要构成方面,特别是对空巢老年人的关爱,应是建立和谐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巢老人”是一个独特的老年群体,按照老龄工作方针,切切实实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才能使“空巢老人”在街道、社区幸福、快乐、健康地生活。唯有如此,和谐社区的建设才会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来建强、张乐:《传统家庭养老冷落“空巢老人”》,载于《福州日报》10月30日。
2、黄润龙.:《我国空巢老人家庭状态》,中国老年学学会老年学学术高峰论坛论文集,。
3、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街道:《关爱“空巢老人”维护和谐社会》,10月27日。
4、严秀华:《关爱“空巢老人”构建和谐社会》,载于《闽南日报》,2月8日,第1版。
5、王庆华:《空巢老人生活质量与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首席医学网08月22日。
刑法论文选题有很多:1.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罪刑法定原则哲学根据探究,罪刑法定的司法适用,罪刑法定与扩张解释的关系,罪刑法定视角中的中国司法解释)2.刑法的空间效力探疑(论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普遍原则与打击国际犯罪)3.试论刑法的溯及力4.犯罪本质的学理之争与司法选择5.法益概念在中国刑法中之地位探讨6.不作为犯罪的机理(论不作为犯罪中的作为义务来源,论不纯正不作为犯)7.论刑法中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意义8.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9.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辨析10.变态人格在刑事责任能力认定上的意义11.醉酒者的刑事责任能力探究12.试论刑法上的身份犯13.评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及立法建议14.信赖原则与犯罪过失理论15.试论刑法中的目的犯16.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处断原则探讨(论事实认识错误,论法律认识错误,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中的认识错误)17.试论期待可能性与中国刑法18.试论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论特殊防卫权的适用,论正当防卫的程度限制要件,论防卫过当的认定与刑事责任)19.紧急避险的理论辨析(论对无责任能力者防卫的刑法定性,论紧急避险主体的排除性规定,论紧急避险的程度限制要件)20.论预备犯在刑法中的地位(论预备犯的处罚根据,论国外刑法上的预备罪对我国的借鉴意义)21.试论共同过失犯罪22.试论教唆犯的构成条件(论教唆自杀的刑事责任,论教唆未遂——兼评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论教唆犯与间接正犯的区别)23.论牵连犯在刑法中的地位24.报应主义与预防主义的刑罚目的之争25.试论我国刑罚体系的完善(论刑罚体系的构建原则,论刑罚体系与行政处罚的协调)26.死刑正当性辨析(论死刑的刑罚根据:报应与预防,论死刑的威慑效应,论死刑的立法限制,论死刑的司法限制,废除死刑的中国路径,死刑与民意的关系,死刑存废与文明的冲突,死刑存废的地区性分析:亚洲/欧洲/美洲/非洲,从区域一体化看死刑废除:以欧盟为例)27.罚金刑在中国刑法中的地位与完善28.社区矫正在中国29.论赦免30.交通肇事罪的几个理论问题探讨(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解释与适用,从日本刑法上的保护责任者遗弃罪看我国交通肇事罪的完善)31.试论中国刑法中关于走私罪的体系建构(论走私罪普通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32.试评刑法修正案(六)中关于洗钱罪的规定——兼论洗钱犯罪的完善33.试论中国刑法中金融罪的立法缺陷及完善建议(论罪中的“财物/欺/陷入错误/处分财产”要件,论金融罪与罪的关系,论贷款罪与贷款纠纷的区别,论机器的刑法适用)34.试论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完善(从TRIPs规定看我国知识产权罪的立法完善/司法适用)35.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安乐死”(论刑法中“生命”的界定,论协助自杀的刑事责任)36.强奸罪的理论与立法比较(论强奸罪的主体,论强奸罪的对象,论强奸罪的行为构成,论强奸罪的“强迫”要件,论强奸罪与猥亵妇女罪的区别,论对儿童性侵害的刑法规制)37.试论转化型抢劫犯38.论侵占罪(论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论侵占罪规定中的“遗忘物”,论侵占罪的“拒不退还”要件)39.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之立法体系的完善(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和认定,论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普通犯罪集团的区别)40.论医疗事故的刑事立法41.试论公害犯罪的构成要件42.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我国贪污罪的立法完善/司法适用43.关于构建中国刑法中的贿赂犯罪制裁体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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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这个吧,希望对你有用。。。。。。。。。论行政听证程序的基本原则 内容提要 行政听证程序是我国立法 引进的一项新制度,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平执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我国《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该制度。本文借鉴国外相关 立法和实践,提出了健全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具体设想和建议。特别提出了行政听证必须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公开原则、职能分离原则、事先告知原则、案卷排他性原则。论文结合国内外立法分析了每项原则的具体要求,并对健全我国行政听证程序提出了建议和设想。关键词 行政听证程序 基本原则 公开,职能分离 事先告知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 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广义上的听证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听证三种形式。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程序称为立法听证。司法听证事实 上就是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本文研究的行政听证是专门适用于行政机关的程序制度。在这一程序制度中,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决定前,有义务告知相对人决定的理由和获得听证人的权利,行政相对人有权就事实和适用法律表达意见、提供证据,行政机关有义务听取和接纳,通过公开、民主的方式达到正确实施行政行为的目的。行政听证程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近几十年来,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特别重视。凡是制定有行政程序法的国家都不同程序地采用了听证程序。在普通法国家,听证程序渊源于英国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该原则是"英国皇家法院对下级法院和行政机关行使监督权时,要求它们公正行使权力的原则。"它是"支配行政机关活动的程序方面的规则",也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公正原则",它包括两个最基本的程序规则:(1)任何人或团体在行使权力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方意见,每一个人都有为他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2)任何人或团体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①前一个程序规则就是听证规则。在美国,听证不仅是普通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而且也是宪法正当法律程序条款的要求。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未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正当法律程序的意义就是公正行使权力,行政机关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具有要求听证的权利。②美国1946年的《联邦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听证义务。在大陆法国家,依法治国理论,特别是依法行政理论的完善,为这些国家的行政听证制度提供了法理基础。德国行政听证程序虽然没有宪法的直接依据,但被认为是法治国家不成文法的重要原则。③1976年通过的德国《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了听证程序。此外,奥地利1950年的《行政程序法》,西班牙1958年的《行政程序法》,韩国1987年的《行政程序法》,日本1993年的《行政程序法》,均规定了听证程序。我国1996年公布的《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听证程序,它是引进国外先进法律制度和经验的一次有益尝试,在我国民主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们能够从中国宪法精神中找到听证程序的法律基础,如宪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但听证程序毕竟不同于一般的"走群众路线"、"倾听人民意见"的工作原则,它具有自身特殊规则和适用范围,能够发挥十分独特的作用。为了进一步了解听证程序的本质特征,全面认识听证程序的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国内外听证程序的基本理论与立法实践,对听证程序的基本原则加以分析和研究,以期有助于健全我国行政听证程序。听证程序之所以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听取意见"、"兼听则明"等工作方式,就在于它是由众多特别法律原则支持的一种程序。这些原则和制度既是听证程序的必然要求。也是决定听证区别于其他程序的根本准则。尽管各国对听证原则的认识和表述不尽相同,但具有共性的原则大致有以下几个:一、公开原则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用专横的方法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的目的是听取对方当事人意见,怎样才能保证当事人的意见被充分如实听取呢?最重要的是在听证开始阶段就应当向当事人公开有关材料,允许他在决定作出之前为自己辩解,避免被调查人"处于黑暗之中"。④具体而言,公开原则要求听证程序公开进行,举行听证会之前应发出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听证程序举行的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允许群众、记者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公开举行听证的地点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和证据;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事实根据必须公开并经当事人质证,不能以不为一方当事人所知悉的证据作为决定作出的事实根据;根据听证记录作出的行政决定的内容也必须公开。听证程序公开化不仅可以保证行政决定更加公正、全面、客观,而且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正如英国弗兰克斯委员会在行政裁判所和公开调查的报告中所说的,为了做到裁判上的公平,一切裁判活动必须以三个原则为指导,即公开、公正和无偏私。在这三个原则中,公开原则列为第一位。⑤当然,公开原则也不是听证程序的绝对要求。凡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可以不公开听证,这是很多国家的习惯做法,有些国家的法律甚至规定了听证不公开举行。例如,日本《行政程序法》规定,"听证一般应当不公开进行,但听证主持人认为公开听证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听证也可以公开进行。"⑥德国《行政程序法》也规定,"言词辩论采用不公开原则","在当事人不提出异议的前提下,听证主持人可以准许其他人员参加"。⑦当然,不公开听证毕竟是个别国家的做法,而且"少数不公开的听证是例外,那是为了保护有关的私人利益而存在"。例如,美国正式听证必须公开,对非正式听证程序,行政机关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不一定采取公开方式。通常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不公开听证的请求,是在考虑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并平衡各方面利益后,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⑧二、取能分离原则职能分离原则是指在听证过程中从事裁决和审判型听证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听证和裁决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公平。⑨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规定了这一原则,即"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职能分离原则来源于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该原则主张"每个人不能作为自己 案件的法官",它不仅适用于司法职务,也适用于行政职务。《英国行政法》一书对此作了较全面的介绍,"公民在其权利和合理的利益受到行政决定不利影响时,不仅有权为自己辩护,而且有权要求他的意见必须由一个没有偏见的行政官员决定。一个行政决定不能由和该决定有利益牵连的人作出,这是自然公正原则对行政程序的要求"。"任何人不能就同一 事件同时作为追诉人和裁判官,因为这种情况也是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⑩当然,行政机关不同于司法机构,它不是专门的裁决机构,鉴于行政机关处理的问题涉及较复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为了提高效率,避免增加财政开支,立法不可能要求行政机关内的追诉调查职能与听证裁决职能完全分开,由独立的机构行使。能够做到的只是内部职能分离,即在同一行政机关内部,执行调查追诉职能的人,不得主持听证和参加裁决。这也是很多国家听证程序的具体做法。各国立法之所以如此重视职能分离,是因为事先进行调查追诉的人如参与裁决,必然着重以他所调查的证据作为裁决的基础,而忽视当事人所提出证据 与反驳意见,甚至调查追诉人秘密调查没有经过当事人对质的证据,也可能作为裁决的基础,这对当事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事先调查和追诉的人,对于案件的处理很难处于一种超然的客观心理状态,而这种心理状态是公正的听证和裁决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如果调查和追诉人员与主持听证的人员和裁决人员合一,即使主持听证和裁决的人没有偏见存在,也难以使当事人相信自己得到了公平的裁决。(11)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体现了职能分离原则,但此规定过于原则,因为"非本案调查人员"的范围十分广泛,既可以是负责案件调查部门的其他人员,也可以是机关首长,还可以是本机关其他部门的人员。《行政处罚法》公布 后,很多行政机关 在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时,大多将听证主持人定位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尽管如此,仍难以避免这类人员与调查人员的接触及受到影响。特别是在法制机构人员本身作案件调查人员时,更能以避免这种情况。为了保证职能分离原则的真正落实,必须确立听证主持人相对独立和公正超然的法律地位。美国这方面的经验可资借鉴。1946年前主持听证的人员只能行使机关授予的职权,无特殊地位,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了听证审查官制度,1972年后改为行政法官。行政法官具有独立性质,不受行政机关首长直接控制,除非有文官事务委员会所规定和确认的正当理由,行政法官不能被罢免。行政机关无权自己任命行政法官,只能从文官事务委员会所确认合格的人员名单中选择任命人员。他们在编制上是所在机关职员,在任免、工资等方面,不受所在机关控制。1981年修正的州示范行政程序法,规定行政法官集中使用制,即在州行政部门内设立行政听证局,行政法官根据听证局的指派,可以在不同机关服务。与听证公开原则一样,职能分工原则也不是绝对的。特别在行政机关的高层,职能融合仍是被允许的。(12)而且在某些特殊领域,职能分工仍有若干例外。如在对申请原始许可证的决定程序,涉及价格的正当性与选用的程序,或涉及公用事业、公共运输的设施和经营活动的程序中,也不可能做到职能分离,应当允许相对融合。(13)三、事先告知原则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作出行政决定前,应当告知相对人听证所涉及的主要事项和听证时间、地点、以确保相对人有效行使抗辩权,从而保证行政决定的适当性与合法性。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没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就意味着当事人没有机会取证和准备辩论,不知道听证涉及的主要问题,就无法做必要的听证准备,难以行使自卫抗辩的权利。所以,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事先告知原则是听证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很多国家的法律原则和程序法包含这项听证原则。根据英国自然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听取对方意见的原则包含三个内容:(1)公民有在合理时间以前得到通知的权利;(2)公民有了解行政机关论点和根据的权利;(3)公民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其中前两项内容就是有关事先告知原则的体现。日本《行政程序法》第1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利处分时应在事先留出相当期限,书面通知该不利处分的相对人。书面通知应当包括:(1)作出的不利处分的内容以及有关法令条款的依据;(2)构成不利处分原因的事实;(3)听证的日期和场所;(4)管辖听证事务的组织名称和所在地。此外,美国、德国的行政程序法也规定了较为详细的告知原则。该原则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告知的对象。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前,应当将听证事项及时间地点告知相对人。相对人的范围,即告知的对象则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界定。我国《行政处罚法》将其界定为"当事人",即受处罚人,美国法律则界定为"利害关系之当事人",即"因听证的结果,而权利义务直接受影响之当事人"。德国《行政程序法》则将其界定为"相对人或关系人"。由于听证的目的是听取利害相关人的意见,不仅限于受处罚人或当事人的意见,所以,听证告知的对象应当比当事人更广,包括相对人和其他利害相关人。(二)告知的时间。听证前告知的目的是便于利害相关人出席听证会或准备陈述意见和辩论,所以在告知听证权利和听证时间内,应当给利害相关人预先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即告知与听证之间的时间,不宜过短,否则会影响有关人员的准备,但也不宜太长,以避免耗费时间、精力。时间长短视当事人及关系人的住所远近及案情复杂性而定。(14)各国立法规定须"适时"(timely) (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4条)或在听证之前"一定期间"内发出通知(日本行政程序法第15条)。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为7日,至于其他行政行为的听证的告知时间目前尚无规定,须在行政程序法中加以明确。(三)告知的内容。听证前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的大致内容及涉及的重要事项以及听证时间、地点、听证机关等。我国《行政处罚法》对此未作详细规定,各地和各部门在有关听证的实施办法中对此进一步细化,增加了"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 (15)(四)告知的方式。听证前的告知通常采用三种方式:一是书面直接送达,二邮寄告知,三是公告送达。我国《行政处罚法》未作规定,但各地及各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具体办法除规定上述三种送达方式外,还包括委托送达,口头告知(但要记入笔录)等。四、案卷排他性原则案卷排他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正式听证程序作出的决定只能以案卷为根据,不能在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未知悉和未论证的事实为根据。目的是保障当事人有效行使陈述意见的权利和反驳不利于已证据的权利。法院也只能以案卷中的记录为根据,审查行政决定合法与否,行政机关也可以以此为由排除干扰,独立作出决定。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第7项规定:"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但没有规定听证笔录在决定中作为唯一依据,甚至对该笔录在处罚决定的作用也只字示提。各地各部门的听证实施办法对此作了一定补充。如《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第26条规定:"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16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不得以未经听证认定的证据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目前争议的问题是: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作用是什么?一种观点主张应全面借鉴吸收案卷排他性原则,特别是吸收其精髓,"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应是当事人所知悉并经其辩论的;如果行政机关采用听证笔录以外的事实和证据,应当提供当事人知悉和辩论这些材料的机会"。(16) 也就是说,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决定的主要依据。另一种观点认为,听证笔录只能作为行政决定的依据之一,因为听证之后补充的证据不能认为是无效的,仍应作为依据,当事人也可以不提交有关证据,因而无法做到听有证据都必须在听证中出示并经过质证后确认。特别是在当事人放弃听证的情况下,要求所有证据在听证会上质证,在法理上不成立,实践中也做不到。从我国目前听证制度的适用现状看,一方面,听证笔录的作用仍未被充分重视,行政机关作为程序的发动者和终结裁判者,在使用听证笔录方面仍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且未经听证的证据和事实仍然对行政决定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这与听证程序本身中的案卷排他性原则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听证笔录是行政程序的阶段性产物,行政决定的最终形成还有赖于行政首长的裁决,听证后采纳证据、认定事实仍不能避免,加之行政决定并不是最终决定,还要接受司法审查,所以为了达到听证程序本身所追求的目的, 我们同意将听证笔录作为行政决定主要依据的观点。以上是听证程序的主要原则和制度,除此之外,还有回避原则、禁止单方面接触原则、案卷阅览原则、委托代理原则等。这些原则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前述的四项原则,只是由于它们多为行政程序的一般原则,且为人们更加熟悉等原因,在此不作详细论述。①⑩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3月版,第152页,第153-154页。②(美)杰罗姆·巴伦,托马斯·迪罗斯著:《美国宪法概论》,刘瑞祥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的版,第102、108页。③参见(台)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查委员会编印:《各国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第168页。④Margaret Allars, lntroduction to Australian Administrative law,Butterworths 1990,at 265.⑤⑨(11)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3年版,第433页,第437页,第438页。⑥⑦章剑生:《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8页。⑧杨惠基主编:《听证程序理论与实务》,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25页。(12)参见(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303页。(13)参见美国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4条。(14)(16)刘勉义、蒋勇:《行政听证程序研究与适用》,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7页。(15)参见《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第12条。
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当初我们班写这个的基本都是高分。切入点很多、例如我国罪责刑原则的贯彻执行很不到位、究其原因、我国的程序审查和监督漏洞。要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现今社会背景下、如何认定社会危害程度。罪责刑中的刑事责任并非指犯罪的法律后果的刑事责任、而指的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重要意义、和对于解释刑法的制约作用。等等、很多……这个题目、经过查阅资料和归纳总结、还可以让你对整个刑罚体系和精神内涵有进一步的、清晰的了解。一举两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