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过持续30年的高速增长,人均GDP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国家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百姓的预期必然不断提高。同时国家财力也日益雄厚,从10年前财政收入8600多亿元到今年预计可增长到约5万亿元,可能且应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需求。黄金发展期往往也是矛盾凸显期。种种民生问题,如贫富差距、阶层矛盾、劳资关系、教育医疗住房等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阶段。 党的十七大报告不仅体现出了对民生的高度关注,而且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改善民生的理念与完整的政策取向,并浓墨重彩地描绘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景,其中有许多提法具有新意。如此全面系统地阐述民生问题以及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方案是前所未有的,如此旗帜鲜明地突出公平、平等、共享理念,并将改善民生作为国家发展的目标指向也是前所未有的。 党的十七大报告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等民生方面确实存在着较多问题,承认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并在客观认识现存民生问题的基础上,突出地强调了社会公平、正义、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全面改善民生、实现国民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指向,从而正式宣告了全面改善民生时代的到来。 一方面,报告明确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国家要走共同富裕道路、发展成果要由人民共享,强调要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另一方面,报告提出了全面改善民生的具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使我国成为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这些阐述揭示了新时代的民生改善将不再是一部分人也不再是某一个方面,而是要惠及全体国民,要让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得到较大改善。 报告对民生的深切关注与高度重视,集中地体现在对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事关民生的六个方面所提出的具体而明确的政策取向上。 在教育方面,随着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等的推行,报告提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目标,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首次清晰地明确了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强调了我们国家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从总书记的报告可以看到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将在维护公益色彩的条件下走向均衡发展与全面发展,这表明了教育作为民生之基,将进入更高层次、更为公平、更为全面的新发展阶段。 在就业方面,报告除强调继续实行积极就业政策外,突出地强调了全面培训劳动者、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取向,这意味着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执政党关注的程度在提高,不再是强调简单的就业人数的增长,而是在扩大就业并尽可能地实现充分就业的同时促使劳动者素质及就业质量得到同步提升,这明显是值得广大劳动者高兴的一个强烈信号。 在收入分配方面,不仅强调了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而且指明了作为民生之源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向,这就是初次分配与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首次明确提出初次分配也需要考虑公平问题,再分配要更加突出公平,这对于以往效率优先和初次分配只强调注重效率的流行观点是一种合理而科学的矫正。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两个比重的提高具有非常强烈的时代背景与时代意义,它的落实将从根本上扭转国民财富增长迅速而国民并未同步富裕的失衡发展格局,将从根本上扭转资本所有者收益长期畸形偏高、劳动者所得长期畸形偏低的强资本弱劳工失衡格局。报告强调了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表明了让国民合理并同步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取向。报告首次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意味着国家将从保护私人财产的层次发展到鼓励国民利用财产直接创造财产性收入。报告中的这些内容有许多新意,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执政党在对待财富分配上的观点与政策取向。如果作为民生之源的收入分配制度能够按照上述思路迈进,现阶段存在的分配失范与不公现象将被逐步消除,一个符合现代文明与社会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将得到确立,它带来的必定是城乡居民生活普遍性地得到持续的改善。记得采纳啊
关于民生问题的论文 是用来评职称的吗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当前,农民应否享有社会保障,竟然成了社会保障...孙中山则是中国传统大同社会思想的杰出继承者,他提出的“三义”思想中的“民生”就是...
首先,社会保障是民生之依。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社会成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安居乐业,是从制度上全面落实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的具体体现。其次,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安全网”、“稳定器”;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实现鼓励竞争、追求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统一的重要措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明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是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浩大的民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第二,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加快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劳动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努力加快扩大覆盖面。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并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制度整合,逐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和城乡衔接。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第三,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要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要重点向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要加快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增加缴费收入,强化基金监管。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是民生之依,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功在当代,恩泽子孙、惠及千秋的系统工程,在实行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只有把这件事真正抓好了,让千百万老百姓能更好地吃上安心饭、睡上安稳觉,这才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大的成绩!
突出强调民生问题,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大亮点,它顺应了党心民心和时代潮流,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 胡锦涛曾强调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这一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理论,为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之首是以民为本,解决好民生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诚意的拥护,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关键就是在于它极大地、快速地、持续地改善了民生,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归根结底要体现在快速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和入手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改善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 。改善民生是当前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大政策,必须千方百计落实好。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民生问题的新特点,我们在改善民生问题上要有新的举措、新的突破。首先要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有所突破,随着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和人民群众总体上达到小康生活水平,人民群众有了更高的物质文化需求,在解决了商品短缺之后,现在又出现了某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短缺,因此必须加大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生活环境等方面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人民群众在这方面的享有水平;其次要在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上有所突破,下决心整顿收入分配秩序,打击各种非法谋利行为,取缔各种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最后在解决历史遗留的民生问题上有所突破,在我们的改革发展的过程上,由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制度不衔接、不完善等问题,产生了一些历史遗留的民生问题,我们要采取负责任的态度,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妥善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改善民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改善民生是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和睦、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础条件。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最大成就,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显著地改善了民生,使中国老百姓得到实惠。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终应体现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上,体现在改善民生上。 尽管我们国家的GDP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四位,但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人均生活水平在全世界还属于中下水平。我们要清醒认识到这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所以说,我们要合理改善民生,做好建设小康社会 的任务。 改善民生要依靠改革发展 当前一些关系民生的现实问题,其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有结构失衡问题也有体制不完善问题,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新产生的问题,有思想观念问题也有工作方法和作风问题,有利益协调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价值整合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等。但总的来看,这些问题基本上都还是发展中的问题,只要我们充分重视,是可以逐步解决的。解决民生问题,还是要靠继续深化改革。 民生问题就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归根结底也要靠发展来解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我们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基本点在和平时期的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通过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来促进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减少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进一步消除贫困现象,使国内消费成为拉动经济的主要力量,使改善民生成为推动经济繁荣的基础动力;另一方面要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清醒的认识,改善民生的要求要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注意经济增长周期性波动和福利增长刚性上升的特点,防止不切实际的福利倾向,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总之,国家在持续高速发展,各种民生问题也在全面突显出来。解决了民生问题,便是解决了国家发展进程中的根本问题。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今天的民生问题,能够让我们保持发展中的理性;而用发展的眼光来解决今天的民生问题,则能够顺应时代潮流,实现让每一个人都可以快乐地创造和生活的目标。基于党的执政理念越来越成熟,政府将保障民生与改善民生当作自己的基本职责所系,我们有理由期待,民生问题一定会引起进一步的关注与重视,保障民生的措施将在不断完善中真正解除国民生活的诸多后顾之忧,并在以往的基础上得到更为全面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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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 重视民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从表面上看,衣食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都是个人小事,但从全局看、从深层次看,民生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标志,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衡量科学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关系民心向背、国家命运的大事。各级领导干部要掌握科学方法,正确处理好发展、民生、和谐三者的辩证关系。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这个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的整体。科学发展是手段,是基石,离开了科学发展,发展就不可能健康持续,民生就不可能有效改善;民生得不到改善,就不可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劳动和创造热情,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社会就难以稳定和谐;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发展就难以为继,已有的发展成果也有可能付诸东流,改善民生就会失去基本保证。只有坚持在科学发展中改善民生,通过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和谐中加快科学发展步伐,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在加快发展、率先发展上创造新业绩,又要在改善民生、造福百姓上做出新文章,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当前,农民应否享有社会保障,竟然成了社会保障...孙中山则是中国传统大同社会思想的杰出继承者,他提出的“三义”思想中的“民生”就是...
你可以先多看看近年民商法的研究热点嘛。通过法律类中文核心期刊上面的民商法研究方面的论文,你可以看到最近民商法方面的热点。进行选题时,既要比较有新意,但是又不能过分新,否则很难找到参考文献。所以选题的标准应当是:既不能找太陈旧的题目,又要确保自己能找到参考文献,能进行适当的参考。祝你好运!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表层区别 :经济法:1、限制意思自治 2、强调对部分市场主体偏重保护 3、经济法侧重于从宏观利益协调方面减少社会经济震荡造成的破坏,从而提高效率来促进人们的利益 4、经济社会和生态目标5、有国别特色,突出本土化 6、稳定性较弱民商法:1、强调意思自治 2、强调对所有市场主体都平等保护 3、侧重从微观、从经济发展所需动力方面,通过保障自由交易、自由竞争以提高效率来促进人们的利益 4、重视经济目标 5、国际通用,强调全球化 6、稳定性较强二、经济法与民商法的深层区别1.市场主体的假设不同,民商法对其所规范的市场主体假设为平等、匀质的“经济人”;经济法对其所规范的市场主体假设为不平等、非匀质、各有具体个性的经济人兼社会人。2.市场整体的假设不同,民商法所假设的市场整体源于古典经济学,市场整体是市场个体的简单相加,市场个体利益的增加意味着市场整体利益必然增加;经济法所假设的市场整体,则是市场个体的有机组合,市场个体利益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市场整体利益增加。3.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假设不同;民商法立基于政府是外在于市场的假设,强调市场万能,政府无能;而经济法则认为政府是内在于市场的,是经济生活的内生变量,而非外生变量。三、经济法与民商法的联系1.调整关系交叉,民商法主要调整微观经济关系,经济法既调整微观经济关系,也调整宏观经济关系。2.职能互补,民商法是市场经济常态性的法律,它多是通过任意性规范,导向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经济法则是市场经济非常态性的法律。3.取向趋同,民商法的现代化即私法的社会化、公法化,其价值取向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日趋一致。4.要素通用,在两法之间,有些要素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条件下可以通用。经营权、法人制度、民事责任制度等。
两极分化严重,财富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改革开放使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但是富人不愿带动穷人一起富起来,反而渗透掌握了社会各个方面。
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我们党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到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同一高度来对待,改善民生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重要内容。报告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六大民生问题,单列一章详细阐述,首次系统提出了改善民生的价值理念和政策取向,描绘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景,提出了“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民生建设目标。在报告的其他部分,“不断改善人民生活”、“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等表述也贯穿着关注民生的思想,充分体现了党对民生的关切,宣告了全面改善民生时代的到来。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发展社会主义,面临内忧外患,只能走内向积累型的中国特色工业化道路。其发展路径侧重于高积累低消费,依靠高积累优先发展重工业,迅速建立起自己的工业体系和国防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是和谐发展与和平发展,这一发展路径在初期侧重于加快经济建设,夯实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到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阶段后,就应侧重于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将人民的幸福作为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让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尽可能给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改善民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所包含的本质内涵之一就是社会公正,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各得其乐。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本质决定了其执政目标与人民利益高度一致,党执政兴国的理念立足于民生,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着眼于民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根本途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直接的就是改善民生。党的十七大把民生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对于更好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民生状况的快速和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改善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目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改革带来了社会利益结构多元化,但是社会体制改革滞后,还没有形成相对合理的机制来调节利益关系。贫富差距扩大,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问题等比较突出。今天中国的稳定已不再是由单方面的政府供给和控制来实现,而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民众生活的稳定,来自于社会自我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来自于民生的改善。要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因此,当今中国的发展路径的侧重点开始立足改善民生,是真正实现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改善民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需要。科学发展观继承并发展了邓小平的民生思想和共同富裕的社会公正目标,把改善民生和实现社会公正统一起来,这不仅是民生思想和社会公正理论的进步,也是发展观的升华。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它把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作为目标,追求有利于人民的发展,其基础是让全体人民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根本目的就在于更好地让人民从发展中受益。改善民生,就是从根本上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民生问题解决得好不好,民生“五有”目标实现得如何,是衡量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程度的重要标志。十七大报告已经为我们描绘出一幅美好的民生发展图景,国家发展正在进入一个全面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成果的新时代。随着十七大一系列新举措的逐步实施,人们所追求的平等的教育机会、稳定的就业岗位、公正的收入机制、完善的保障体系、健康的生活状态、安定的社会环境等美好前景将会加速实现。改善民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全面揭示了改善民生工作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抓住机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需求;就要牢牢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各方面权益,协调好当代人与子孙后代的利益;就要牢牢把握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使社会不同群体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简而言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善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改善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自古以来,民生问题与社会安定和谐紧密相连。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身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因此,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改善民生这一关键环节着手,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大好局面,使全社会呈现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清新气象。改善民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我们所要建设的小康是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经济发展的成果要体现在改善民生上,要让全省人民特别是农村、欠发达地区群众和低收入群众都能充分享受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好处。只有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去。改善民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忧民之忧,民忧其忧。我们党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奉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改善民生,既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着眼点,也是奉行党的执政理念的着力点。能否解决好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我们只有把全面改善民生的要求,具体深入地落实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真正筑牢我们的执政基础,巩固我们的执政地位。改善民生意义重大深远。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切实把全面改善民生贯穿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各方面,贯穿于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全过程。
李培林《当代中国民生》 社会科学出版社胡鞍钢《中国民生与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
关键词: 民生新闻 城市化 农民失语 媒体隔离 话语重建 来稿选登[摘要] 农民在民生新闻中的失语现象广泛存在,本文将民生新闻的兴起置于城市化背景和农民特质向市民特征转化的过程中来理解,比较了农民和市民作为受众所存在的差别;在此基础上概括了民生新闻中农民失语的现象,从定义上对民生新闻进行了分析;并试图从话语理论的视野对农民失语进行解释,对民生新闻中农民话语的重建提供一点思索。 [关键词] 民生新闻,城市化,农民失语,媒体隔离,话语重建 对于当下流行的民生新闻的性质和内容,学界和业界还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我们一般认为民生新闻并不是一个严格的专业概念,它与社会新闻在题材和内容方面存在一定的先后继承关系,二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另一方面,民生新闻和社会新闻也存在一定的不同:1)民生新闻更强调了人文关怀和平民视角,新闻的选择是从人出发而非从事或从物出发;2)民生新闻体现了新的媒体技术环境下受众自我意识的觉醒,它充分鼓励了受众与媒体间的低成本互动。 目前实践界的具体操作层面和个别学者对“民生新闻”的论断似乎更多倾向于将其限定在那些与城市居民相关的新闻信息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却被有意无意地“弱势化、边缘化”了。民生新闻所遗忘的农民恰恰是最庞大且最需要媒体关注的弱势群体(social vulnerable groups),他们在民生新闻中的缺席与我们所倡导的“三个贴近性”原则有一定的背离,也使媒体津津乐道的“平民视角”、“人文关怀”显得不那么具有说服力。 一、城市化:民生新闻兴起的背景 民生新闻的兴起与我国近年来大规模的城市化运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化是经济迅猛发展的中国迈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当代中国“正处在都市化的发展高潮阶段,在未来的20到30年间,中国城市将从目前的600多座发展到1300多座,城市人口将从目前占全部人口的30%增加到65%,将有5亿多农民走进城市”。[1]在这场史无前例的社会经济形态转型与结构变迁的过程中,大众传媒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不可避免地会对此有所反映,民生新闻正是这一反映在传媒业务层面的体现。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影响着大众传媒对民生新闻性质的理解: 1、城市化为民生新闻提供了庞大的受众群。经济学家张五常指出:“在这二十年间必须要有三、四亿人口从农村迁移到城市里去。……小市镇会扩大,新城市会出现,而迁徙到现有大城市里的将近二亿人。”[2]与农村居民相比,城市居民有着良好的媒体消费习惯和固定的媒体消费支出,城市化造成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也就意味着受众群的扩大,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民生新闻从诞生那一刻起就把目标受众定位为城市市民。例如,以“民生视角,本色表达”为宗旨的湖南经济电视台民生新闻栏目《都市一时间》的报道对象就以城市生活、社会新闻为重,所提出的选材标准就是“关心市民的,市民关心的”。[3] 2、城市化为民生新闻提供了新闻源和业余记者群。城市化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宗教、民俗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过程带来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动以及不同阶层或利益群体间的冲突与碰撞,如与城市扩张相关的经济发展、收入分配、生存空间、道德教化、社会审美、性别平等、投资理财、就职谋业、物价变动、社会保障、教育学习、权益保护、城市建设、环境优化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一系列问题,为民生新闻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内容的实效性使节目开通了众多的市民热线并拥有庞大的百姓摄影师群体。新闻源的专业化与单一性正逐步被公民化与多元性的方式所取代”。[4]这些问题发生在市民身边,事关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受众的参与意识和公共意识空前高涨,传统的“传者——受者”模式被打破。市民站在自己立场维护其所代表的群体利益,纷纷主动参与到民生新闻节目的制作、讨论和传播过程中,媒体出于提高收视率的需要也为受众表达自己的心声大开方便之门。例如湖南经视《都市一时间》曾经推出“call in到你家”活动,首创双向互动讲述都市人们的家庭故事;《都市一时间》还在节目中开创“DV状态”环节广泛征集民间拍摄的DV新闻作品,有力弥补了突发事件不易抓住现场镜头的遗憾;利用短信媒体展开民意调查,实现新闻与民意的实时互动。[5]市民与媒体的积极传授互动实现了栏目操作的良性循环,催生了一批为媒体提供素材、稿件、照片、录像或DV的业余记者群。 3、城市化促使媒体发现城市贫民,人文关怀成为大众传媒的新语境。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放大了原本被掩盖的城市贫民问题,“单位之间与单位内部都在出现分化,单位体制受到巨大冲击。大批职工下岗、失业,流入社会,原来隐藏于脆弱的单位体制下的剩余劳动人员问题,终于急速地突现出来”,[6]“城市扶贫”成为各个阶层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政府也逐渐意识到并开始着手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予以解决。另一方面,人成为当今哲学的一个主题,西方哲学出现了回归人性、关爱生命的人本思潮,同时新一代党中央领导反复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施政纲领,新闻媒体作为“政府喉舌”在政府的默许下视野下移,站在弱势市民的立场上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负面现象给予适当的揭露和批判,以平民视角反映城市居民生活需求,展示他们的生存状态,表达他们的心声,为他们提供切实有用的信息,帮助指导他们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大众传媒在不突破制度设置的阈限内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媒体的独立、批判品质,彰显了民生新闻的大众价值取向和草根情结。 4、媒介资源的城市化和市场化。媒体之间愈演愈烈的注意力竞争使媒介资源越发集中到城市,大众传媒纷纷将自己的活动范围、关注内容、服务对象向城市靠拢,就报界方面来看“几乎每个省会城市都有至少一到两家是生活娱乐类的报纸,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受众只拥有一家全国性的报纸”,[7]广播电视节目对城市与农村的信息分配也同样存在极端的不平衡现象。媒介体制改革将媒体推向市场,媒体的收视率、发行量指标成了决定媒介在市场上获益多少,甚至生死存亡的关键性因素,这使得媒体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强调受众的中心地位,新闻传播中的受众本位意识成为媒体开辟民生栏目、民生专版的内在驱动力量。 二、民生新闻离农民有多远? 复旦大学新闻学教授李良荣认为,地方电视台处理这一类新闻(民生新闻)时更多的只是一种“市井新闻”,因此“民生新闻”称为“市民新闻”比较妥当;[8]浙江大学传播学教授邵培仁在《是颠覆还是重建?——论市民新闻学的兴起及其应对》一文中用“市民新闻”而不是用“民生新闻”概括当下流行的一些接近或类似于民生新闻的传播现象;安徽经视的民生新闻栏目《第一时间》将栏目定位于:以城市观众为主要目标,贴近市民的衣食住行;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民生新闻栏目《南京零距离》立足于南京本市,着眼于南京公众的利益,体现南京本地特色;湖南经视《都市一时间》将“民生视角”即真正的“普通市民的角度去看问题”,“关心市民的、市民关心的”视为自己选择新闻的标准;2003年“苏州十大民生新闻评选”备选的20条新闻全部是关于城市或城市居民的,而没有一条是关注农民的。从以上学者的论断和业界实践中可看到,都将农民排除在了民生新闻之外,至少农民在民生新闻中被置于可有可无的地位。 鉴于农民在民生新闻中的缺席如此严重,十分有必要对民生新闻的概念进行廓清。笔者以为,“民生新闻”的“民生”涵义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阐释:1)“民生”中的“生”可被视作民生新闻的内容层面,大众传媒对“生”的理解是统一的,基本可以概括为四点:生活(衣食住行),生存(生存权利),生计(国计民生),生命(尊重生命,人文关怀);2)“民生”中的“民”应该是民生新闻的主体,所有具有公民权利的自然人都可以被称为“民”,包括城市市民和农村的农民。大众传媒对民生新闻“民”的内涵误解导致了相关新闻报道的局限。 “在西方国家的文字中,‘市民’一词不光指在城里居住的人,而且特指具有市民权的人,是有身份自由、享有充分权利的社会成员”。[9]弱势群体(social vulnerable groups)是一个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平等,以及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我国实行的城乡两制、二元分割的分配体制长期以对农村资源进行掠取来补偿城市工业的发展,造成了对农民的政策歧视和实际上的弱势地位,农民行使公民权的成本是昂贵的,他们享受到的是缩水后的“公民权利”。民生新闻所标榜的“平民话语”不应该仅是城市市民的专利,更应该是农村居民表达自己呼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民主管理的途径与工具。 事实上,近年来大众传媒对农民的关注仅限于“农民工”为主的小范围。农民工是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向市民转型的一个过渡概念,他们在地理居住的意义上已经接近市民,但在权利行使、文化素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依然保留着农民的特征。一方面大众传媒服务于城市发展的需要极力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帮助他们与城市社会融合,多方面反映民工需求、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帮助改善生存环境、展示民工辛勤劳动、声援民工讨债、批判虐工事件等等;另一方面,大众传媒怀着城市的优越心理否认农民工本应具有的“市民身份”,恶意“妖魔化”农民工,将他们与粗俗、贪婪、无知、无信、无礼、见利忘义甚至犯罪问题联系在一起,进一步将农民“弱势化、边缘化”。 三、民生新闻的农民失语 拜肖的话语分析认为,话语不等于言语(parole),它是指语言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限定下的群体表现形式,是一种隐匿在人们意识之下,却又暗中支配各个群体不同的语言、思想、行为方式的潜在逻辑;[10]福柯不再把话语仅看作文献,即书、文本、叙述、汇编等,而将其视为一种与生活、文化、经济、政治、社会制度相联系的实践符号;布迪厄的语言观认为:“语言不仅仅是沟通的一种手段,还是权力关系的一种工具或媒介,因此必须在生产和流通语言的互动情景和结构环境中研究它。”[11] 在话语分析理论视野中,话语是符号权力关系,变相地表现了言说者和他们分别所属的群体之间的力量关系,民生新闻的农民失语现象正是目前我国转型期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体现,是我国长期以来社会资源和利益分配不平等以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权力博弈积累的结果。正在进行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实际上在原来的博弈格局中添加了“资本”的因素,使商业逻辑一定程度上主导了话语权力的再分配,进一步加剧了原本就不平等的分配格局。具体来讲,民生新闻冷落农民的原因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非理想受众 相比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居住区域分散,没有稳定的媒体消费习惯和消费支出;居住环境比较封闭,信息变动较少,媒介资源稀缺;文化素质较低,小农意识浓厚,缺乏参与意识。 媒体力量受阻 相别于城市的“法理社会”,农村是建立在血缘、地缘、人缘关系纽带之上的“民俗社会”,由于户籍制度和交通不便的限制,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活动不是那么频繁与复杂,且交往双方相互知情、关系稳定,因此他们对信息的需求不如城市居民那么强烈。农村信息传播更趋向于一些约定俗成如示范、口传、集会等渠道进行,大众媒体的威力没有城市那么明显。 广告商否决 中国的媒体正处在政治权力控制与资本拉拢的时代,媒体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必须把眼睛紧盯在社会资本的控制者——广告商身上,尽量报道能引起具有消费能力的群体注意的新闻。[12]农村地区商品经济落后,居民收入少,支付能力低,消费观念保守,这些地区的集贸市场多被假冒伪劣商品,或者被不需要做广告的小生产者以及个体和手工作坊的生产者控制,广告商的产品不能像占领城市市场一样随媒体的广告席卷农村市场。 媒体成本否决 农村居民分散、传播人才匮乏、交通不便、通讯不畅,新闻的采集、制作、传播成本远远高于城市,对新闻的时新性也有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所有的民生新闻栏目都瞄准城市、强调本地特色。 缺少精英的沉默多数 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精英出现合谋的趋势,弱势群体的话语空间越来越小,农民缺少代表本群体说话的精英,没有声音引起民生新闻的注意。
突出强调民生问题,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大亮点,它顺应了党心民心和时代潮流,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 胡锦涛曾强调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这一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理论,为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之首是以民为本,解决好民生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诚意的拥护,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关键就是在于它极大地、快速地、持续地改善了民生,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归根结底要体现在快速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和入手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改善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 。改善民生是当前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大政策,必须千方百计落实好。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民生问题的新特点,我们在改善民生问题上要有新的举措、新的突破。首先要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有所突破,随着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和人民群众总体上达到小康生活水平,人民群众有了更高的物质文化需求,在解决了商品短缺之后,现在又出现了某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短缺,因此必须加大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生活环境等方面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人民群众在这方面的享有水平;其次要在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上有所突破,下决心整顿收入分配秩序,打击各种非法谋利行为,取缔各种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最后在解决历史遗留的民生问题上有所突破,在我们的改革发展的过程上,由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制度不衔接、不完善等问题,产生了一些历史遗留的民生问题,我们要采取负责任的态度,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妥善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改善民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改善民生是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和睦、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础条件。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最大成就,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显著地改善了民生,使中国老百姓得到实惠。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终应体现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上,体现在改善民生上。 尽管我们国家的GDP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四位,但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人均生活水平在全世界还属于中下水平。我们要清醒认识到这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所以说,我们要合理改善民生,做好建设小康社会 的任务。 改善民生要依靠改革发展 当前一些关系民生的现实问题,其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有结构失衡问题也有体制不完善问题,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新产生的问题,有思想观念问题也有工作方法和作风问题,有利益协调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价值整合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等。但总的来看,这些问题基本上都还是发展中的问题,只要我们充分重视,是可以逐步解决的。解决民生问题,还是要靠继续深化改革。 民生问题就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归根结底也要靠发展来解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我们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基本点在和平时期的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通过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来促进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减少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进一步消除贫困现象,使国内消费成为拉动经济的主要力量,使改善民生成为推动经济繁荣的基础动力;另一方面要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清醒的认识,改善民生的要求要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注意经济增长周期性波动和福利增长刚性上升的特点,防止不切实际的福利倾向,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总之,国家在持续高速发展,各种民生问题也在全面突显出来。解决了民生问题,便是解决了国家发展进程中的根本问题。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今天的民生问题,能够让我们保持发展中的理性;而用发展的眼光来解决今天的民生问题,则能够顺应时代潮流,实现让每一个人都可以快乐地创造和生活的目标。基于党的执政理念越来越成熟,政府将保障民生与改善民生当作自己的基本职责所系,我们有理由期待,民生问题一定会引起进一步的关注与重视,保障民生的措施将在不断完善中真正解除国民生活的诸多后顾之忧,并在以往的基础上得到更为全面的改善。
科学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 重视民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从表面上看,衣食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都是个人小事,但从全局看、从深层次看,民生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标志,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衡量科学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关系民心向背、国家命运的大事。各级领导干部要掌握科学方法,正确处理好发展、民生、和谐三者的辩证关系。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这个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的整体。科学发展是手段,是基石,离开了科学发展,发展就不可能健康持续,民生就不可能有效改善;民生得不到改善,就不可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劳动和创造热情,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社会就难以稳定和谐;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发展就难以为继,已有的发展成果也有可能付诸东流,改善民生就会失去基本保证。只有坚持在科学发展中改善民生,通过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和谐中加快科学发展步伐,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在加快发展、率先发展上创造新业绩,又要在改善民生、造福百姓上做出新文章,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