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毕业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学校不会管的。如果后做以后研究工作的话,再投稿时会有影响,你这两篇文章的审稿专家如果以后再遇到你的文章,就比较难发了,成黑名单了。因为你这是一稿多投,可以考虑以后只投国外期刊,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保留好一些材料,以便以后有人提异议时拿出来。前些年一搞多投现象比较严重,近几年比较少了,也有,但都是改头换面后重新再投的。你这两篇估计就是一模一样的,算是比较明显的一稿多投,壹品优不知能不能帮你自己去问问了。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不能一个稿件同时投两个期刊。
额,核心期刊你没给他邮稿费就给你发了?看来楼主水平很不错啊。
囧。学术问题,版权问题。你一篇文章多投。问题可大可小,追究查证麻烦。可以换文章,和他们编辑部说下,撤换文章。
同一篇论文是不能同时投往不同的杂志的,你可以看看你所投期刊的投稿要求,肯定会说明这一条,因为这会有违版权协议。但事已至此,你只能选择一家你认为有较高影响力的发表刊登,而委婉拒绝另一家杂志社。如果你两家都不拒绝的话,出版社会追究你的版权责任,即使不追究,在今后发表其它文章也会较为困难,至少在这两家期刊是不可能再发表了,这是诚信问题,杂志社之间会有交流的。你也可以咨询你的大学导师,看他如何取舍。 如有疑问请追问,解决问题还望采纳。
那就发吧,你告诉B刊你不发了这也行吧杂志社就这,超级讨厌,在规定的日期内不给咱们回复的,等把文章再投出去后就说能了你和B期刊,好好的商量下,就说你不发了,也行你看那个杂志好了就在那个发表或者你和B说你要修改文章那里,和A修改的不一样了也能发好多文章都是稍微修改一下啊在好几个杂志上都发了虽然有些不地道 呵呵
一稿多投是大忌,只能一家杂志社黄稿,黄稿后杂志社会备份记录。以后再到这家杂志社投稿几乎没有录用的可能了
不可以。
在期刊投稿须知中,设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规定,意思就是要求一篇文章同时只可以投1个期刊,同时投多个期刊,视为一稿多投,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篇文章不管投哪本期刊,都要经过严格的审稿过程,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如果一篇文章同时投了几个期刊,相当于每本期刊都在审稿过程中付出了辛苦的工作,但这篇文章最终只允许在一本期刊上发表,导致其他期刊的辛苦审稿打了水漂。为了避免期刊人员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期刊规定禁止文章一稿多投。
已经发了,那就应该没事的。一般杂志审稿的时候都会注意这个,但是审稿通过了就应该没事的。
杂志社可能会追究你的版权问题,你自己可以到律师事务所问问的。
你也太有水平了,居然能让核心刊不交版面就发表你的论文后果也没啥,不要在意,目前你还没出名,不会有人告你学术不端的以后注意吧
不能一稿多投,一般的杂志社和报社都会要求你在一处投稿后等待两个月,若是没有回复则可以另投,。
当然是不可以 A
如果是长篇的话可以的,短篇的话最好还是投一家没过再投另一家。因为有时候同时过终审那样就没办法撤稿了,就算撤了也会落一个被封杀的下场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不能。原则上不要一稿多投,但是如果想提高命中率,也分技巧。你可以等多久没回复就继续投稿,或者分三个类别,一个是级别高的,一个是保底能差不多通过的,错开时间。如果你时间着急,也可以找淘淘论文网这种机构给快速发表。
不能。同时向多于一本期刊同时投稿是不道德的。• 通常,几乎所有索引良好的期刊都不会审阅其他地方正在考虑的手稿。同时提交多个期刊会浪费期刊资源。两种期刊都将花费时间和金钱来评估您的论文。• 此外,您还将浪费审稿人的时间,其中大多数人都是像您一样忙碌的研究人员,因此不得不抽出时间来安排您对论文的审阅。如果论文被这两种期刊都接受,您将只能继续在其中一种期刊上发表论文,从而浪费另一种期刊的资源。
不可以。
在期刊投稿须知中,设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规定,意思就是要求一篇文章同时只可以投1个期刊,同时投多个期刊,视为一稿多投,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篇文章不管投哪本期刊,都要经过严格的审稿过程,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如果一篇文章同时投了几个期刊,相当于每本期刊都在审稿过程中付出了辛苦的工作,但这篇文章最终只允许在一本期刊上发表,导致其他期刊的辛苦审稿打了水漂。为了避免期刊人员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期刊规定禁止文章一稿多投。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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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