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 教育 对于大学生的成长、大学校园建设等多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促进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浅谈安全法制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大学生法制 安全教育 探究》
摘要:法制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已明确要求各级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和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如何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依然成为一个关键而且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做好 大学生 法制安全教育
一、概述
法律是维护社会、经济、政治秩序和民众生活秩序的基本准则、规定,也是对每个公民规定的最低社会道德标准。懂法、守法、遵法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学生对法制观念、安全意识了解多少?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又有多高?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大学生违法主要表现
大学生思想和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面对社会中的种种现象缺少理智的判断,往往容易冲动走向极端,悔恨终身。同时,大学生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笔者结合现今大学生的实际生活,认为大学生违法现象主要表现如下:
1、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在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凑热闹”的错误思维,很多学生被这种错误的思维支配行动,严重扰乱学校的生活秩序,无意识的走向了违法的不归路。例如:某高校因为市政施工挖断光缆,导致学校网络中断,该校学生王某带头起哄、摔砸物品制造事端,引发多个学生公寓楼起哄闹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师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带头起哄闹事的王某以及参与起哄致事态扩大的其他12名学生一并开除学籍。盲目的冲动,断送了自己的学业。网络信号出现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本来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可是这些学生却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视学校安全稳定,到头来必将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2、传销
传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牟取非法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现今社会充满了各种诱惑,传销组织诱大学生上当,就是利用大学生急于成就自我的心理、急于成名的思想,以职业中介或高薪招聘作为诱饵,鼓吹所为团队精神以及高额回报来诱和控制大学生。例如:某高校学生杨某,盲目加入传销组织,认为只有外出“与精英合作”才能挣大钱,体现自身价值。后经学校将其解救,才如梦方醒。所以,大学生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理智的选择,才能使自己的大学生活充实而健康!
3、制造谣言
谣言,是指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谣言已成为互联网世界最大的“病毒”。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一些人的心里弱点,其中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对漏洞百出的谣言却信以为真。各种网络谣言的扩散和传播,不仅损害了公民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还引发了公众恐慌,破坏了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所以,大学生应该为营造良好网络 文化 环境合理使用网络,远离网络“糟粕”,增加自身辨别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让造谣者兴风做浪、蛊惑人心。
4、非法集会
国家对群众游行示威活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集会游行必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而举行游行、集会,就是违法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致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对于学校的要求不予理睬,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例如:2003年,因日本 留学 生表演粗俗、下流节目,引发部分高校学生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部分学生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在没有得到审批的情况下,听从社会闲散人员教唆,盲目参与游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抓获,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结果显而易见,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就必须付出代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打架斗殴
现今社会,打架斗殴已然成为校园内的一大公害,是在校大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表现之一。大学生打架斗殴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不利于学生成长以及优良校风和学风的建设,损害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影响学校声誉。本来是要好的宿舍同学,却因为一个玩笑而致人伤害,这不正反映出大学生心理和思想不成熟吗?年轻气盛,遇事不冷静,缺乏有效沟通,心理承受能力不强,无意识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生命是脆弱的,决不像电脑游戏里的人物那样,身体被打得变了形还能恢复原状。打架斗殴造成他人的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会给受害者造成终生的遗憾。所以,大学生应该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先成人,后成才、先做人,后做事。严格遵守学校的 规章制度 ,本身就是遵纪守法。
三、建议
当代大学生只有认真学法,才能成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掌握 法律知识 ,树立法律意识,势在必行。同时,笔者建议大学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2、遵守社会公德,爱国爱校,敬爱父母、尊重老师,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做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远离一切不良行为。
4、增加社会责任感,强化道德正义感,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加强自我学习,学会自我约束,切实按照高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
5、学习法律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树立崇高理想,加强道德修养。
四、结语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所以,我们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首先自己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共同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我们的校园就是和谐、文明、安全的校园。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2]陈金春,刘成荣.重视并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J].盐城工业学院学报,2006,(4).
《论高等学校安全与法制教育》
摘 要: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的问题。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即是新形势下党中央的要求,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 措施 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关键词:高等学校;校园安全;法制教育;法制观念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 编号:1002-7661(2016)12-352-01
高校安全和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如何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所有高校面临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5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53所(含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47所,独立学院275所,中外合作办学7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1]作为国家栋梁的大学生,也因法制观念淡薄,不断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一生当中人格和思想以及道德观、世界观、价值观发展与完善的关键时期。大学生群体又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的安全和稳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一、高等学校安全现状及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2013年4月14日,某高校一名学生过生日邀请了七名同学到某宾馆网吧上网,晚上有四人住在宾馆,次日早上五点因电路老化起火,从一楼烧到六楼,住五楼的四名学生在发现火灾到大火扑灭的一个小时内没有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最终丧失生命。2014年12月20日大学生张某盗窃同学两台 笔记本 电脑,在某典当行换了两千元现金,被抓后还说以后有钱赎回电脑还给同学,不算违法。可见该学生对法律多么无知!
1、大学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原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全国高等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会议上指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已经到了非整不行的阶段。校园周边,歌舞厅、游戏厅、卡拉OK 厅、录像厅、网吧等大量存在。一些学生出入这些场所,引发事端,影响到校园秩序,对在校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也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尤其是网吧,很多自制力差的大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聊天,花费大量时间、金钱,由此引发的治安问题也层出不穷。
2、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愈来愈突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特别是高校招生就业制度、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大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和问题。如果这些心理障碍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疗,受到强烈的刺激,后果将非常严重。由于生活节奏加快,社会压力加大以及家庭环境和个人经历等诸多原因,产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大学生日益增多。
3、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合班上大课的情况十分普遍,如此教学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4、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5、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 社会实践 的机会。【2】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二、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改进措施的建议
1、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地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1)构建并完善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 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并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衡量标准和一个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在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上要做到系统化、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改变陈旧的、落后的教学观念和 教学 方法 ,构建并完善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
(2)制定并完善科学的学生管理制度。高校要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国普通高校德育大纲》、《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各项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制定并完善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制度。【3】一方面要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教学和各项活动中,使法制教育从单线型转变为网络型,构建课堂内外、校园内外一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巩固法制教育效果。另一方面,紧抓前馈环节,多方面多 渠道 地灌输法律意识、渗透法制教育、培养法律素质。
(3)高校要在法制教育中改进方法,积极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形成合力。教师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在教学方法上着眼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并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标准要求,抓住大学生心理特征,采取各种教学方式和渠道,发挥各有关课程在法制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大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深受法制的熏陶。同时还要充分利用“两课”教育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的渗透,加大普法的力度和广度,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3、加强法律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多种形式,组建精干的专职教师队伍。
参考文献:
[1] 张淑玲。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调查与分析[J],河南大学学报,2015(9)。
[2] 韩世强,陈秀君.试析我国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重构[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3)。
中国科举制度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很大的帮助中国人民选拔人才。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可能或者愿意直接从事政治事务,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刻都能感受到“政治”的存在,我为大家带来了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篇一 日常生活的政治 人们都很熟悉恩格斯对马克思的经典评价:“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但在当今的学术研究中,马克思的深邃见解往往被人忽略。不少人把注意力集中在国家形态、法律制度、宗教观念、艺术主张上,忘掉了这些现象与人类物质生活的关系。本期刊载的三篇 文章 重返基础,探讨城市居住模式变化对政治行为的影响,值得推荐。 谈到中国城市居民的居住模式,过去25年至少目睹了四个方面的巨大变化。第一,人均住宅面积大幅增加,从1978年的平方米直线上升到2005年的26平方米,【1】这一数字在世界上代表了相当高的水平,大大超过香港(平方米)和日本城市居民住房面积(平方米)。【2】第二,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随着单位体制的式微,住在单位宿舍的人越来越少,搬进商品房的人越来越多。第三,九十年代末,随着福利分房的取消和国有房产的廉价出售,上亿城镇家庭成为近三十亿平方米原有公房的所有者。【3】这使得中国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从1995年的30%一跃提高到现在的80%左右,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不仅高于香港(50%左右)、日本(60%左右)和几乎所有欧洲国家(40-50%左右),也高于美国(2003年为)。【4】第四,进入二十一世纪,与世界上 其它 地区一样,中国出现了大量由保安守卫、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封闭式住宅小区 (gated community)。 居住模式对人们意识和行为的影响不可小看。首先,居住面积的扩大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独立的洗手间与厨房,不必与他人共用,邻里关系随之改变:从比近亲还近变为老死不相往来。其次,同事加邻居的叠加关系与单纯邻居关系性质完全不一样。以前曾有研究发现,在英国,同一工厂的工人往往居住在同一街区,而美国工人往往散居在不同街区。这个差别在相当程度上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美国工人的阶级意识比较薄弱。【5】中国以前那种单位宿舍大院不仅在塑造集体意识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而且因为所有人都相互知根知底,曾经是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职工宿舍的解体使集体主义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载体,也要求社会控制从邻里守望转化为依靠职业警察或保安。再次,房产对租户只是住所,但对业主则不仅是住所更是资产。当80%的城镇居民变为业主后,他们家庭的最大的资产往往就是住房。租户关心的仅是居住条件,业主则在居住条件以外,还关心所有影响房产价值的环境因素。最后,封闭式住宅小区所封闭的不仅是一片物质空间,也是一片由房价和物业管理费划出社会空间。相对于传统居民区,封闭小区的住户一般属于当地中上收入群体;其中的“豪宅”更是上层阶级的禁脔。中国人往往把封闭小区等同于“高尚社区”,然而在美国评论家罗伯特•卡普兰 (Robert D. Kaplan) 看来,封闭小区的出现正是“即将到来的无政府状态”的前兆。【6】 以下三篇文章分别从不同角度展现了“住”的政治有多么丰富、多么复杂、多么有意义。如果说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它们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封闭小区的居民身上。从阶级分析的角度看,这些精英也许是当今中国社会中声音最大的群体,但他们只是社会金字塔的顶尖,而不是社会的全部。这个缺陷正好说明,关于“住”的政治,还有多大的处女地有待开垦。经常听到有学者抱怨研究中国政治的禁区太多,似乎这是他们拿不出象样学术成果的唯一原因。如果他们重温一下马克思,像这三位年轻学者一样换一换视角,关于吃、穿、住、行的政治,不知道能写出多少论文和书籍。普通老百姓都清楚,吃、穿、住、行绝非无关紧要的小事;学者们也应该明白,研究日常生活的政治比空洞地高谈阔论“民主”、“自由”更有意义。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200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第103页。 【2】孙洪磊,“专家称我国人均住宅面积超过日本,居世界较高水平”,新华网天津2006年3月20日专电。 【3】 屈宏斌,“住房改革与财富转移”,《经济观察报》,2003年6月23日。 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篇二 论中国式“生活政治” 内容摘要 “生活政治”指的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意志在日常生活中泛化、日常生活被提升到政治层面予以解读的一种政治范式。在中国思想传统中,“生活政治”的展现路径往往是“政治生活化”和“生活政治化”,前者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后者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历史地来看,积极的“生活政治”可以促使良善的政治意志为人们所接受,成为“收拾人心”的途径;而消极的“生活政治”往往走向“泛政治化”。 关键词 生活政治 政治生活化 生活政治化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可能或者愿意直接从事政治事务,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刻都能感受到“政治”的存在,人类历史的重大进程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政治”相关,个人的命运往往也受到“政治”的左右。政治凭借着权力、暴力、利益等压迫性力量或者诱惑性资源,能够进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将生活刻上政治的印记。政治在日常生活中突出呈现的这一特征,使得政治具有了“生活政治”的特性,同时也使得日常生活具有了“政治”的意味。“生活政治”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政治价值、政治倾向通过日常生活而发挥效能,并直接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环节,与日常的生活仪节捆绑在一起进而影响人们日常的精神言动。“生活政治”作为一种政治哲学意义上的解释范式,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政治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具有积极意义,同样,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古典的政治传统也有所裨益。 中国式“生活政治”的厘定 “政治”是为了保持人类社会生活秩序化的必备物,在共同体的生活中,“政治”由或显或隐的多种样式表现出来。最为明显的“政治”就是围绕共同体的公共权力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及其后果。马克斯?韦伯将这种“政治”称之为争取“支配权”的努力[1]。这样的“政治”既可以是争取支配性的公共权力的活动,也可以是以代表共同体全体成员意志出现的政权(政府)的政务活动,这种政治可称之为“政权政治”。牟宗三认为,“政权者,笼罩一民族集团而总主全集团内公共事务之纲维力也”[2]。由是观之,政权能代表共同体成员的全体意志,“政权政治”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显著性力量,它既可以是所谓的“庙堂政治”,也就是政权自身的代表者所从事的各种维护政权、治理国家的活动;也可以是“夺权政治”,即为了取得支配性权力或者政权而开展的一系列暴力或者非暴力的活动。 除了围绕国家政权或者以政权为核心的“支配权”而产生的“政权政治”外,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着一种随处可见的“生活政治”,这种 “生活政治”不以直接争夺政权为目的,而是在政权稳定的前提下,在既定的政治意志下将政治价值、政治信仰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的规范、习俗和传统并以此来强化共同体成员对政权的认同,同时,共同体成员的日常生活也因此而带上了“政治”的色彩,体现政治价值、身份等级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权利分配。 安东尼?吉登斯曾专门提出“生活政治”(Life Politics)的概念,用以区别摆脱剥削、不平等或压迫等各种束缚的“解放政治”(Emancipatory Politics)。吉登斯认为,生活政治是现代性视野中个体自我实现和生活方式的政治,“生活政治关涉的是来自于后传统背景下,在自我实现过程中所引发的政治问题”[3], “生活政治不是属于生活机会的政治,而是属于生活方式的政治”[4]。在一般意义上,“政治”活动凭借权力来主导社会嘉益的分配,协调各种利益群体创造或者改善生活机会,而吉登斯则认为“生活政治”是为了挖掘人的生活方式选择问题。许丽萍教授曾经以“生活政治”为论题专门讨论过吉登斯的思想,她认为“生活政治以‘我们如何生活’作为问题的出发点,以生活方式的选择为手段,以重构我们时代的道德和解决生存问题为目的”[5]。吉登斯的“生活政治”着重讨论的是用以实现自我的生活方式问题,以服务于现代生活为鹄的,表现的是人在自我实现过程所遭遇到的公共性政治问题。吉登斯提出的这一概念为其“现代性”的系列思想张目,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待自我实现的多元选择与多元可能的问题,当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我们认为,从汉语的语境和中国丰富而悠久的思想传统来看,“生活政治”还可以做进一步的“中国式”解读。 从汉语的语词逻辑角度来看,“生活政治”可以看作是“生活”对于“政治”这个概念的逻辑限定,如前所述,存在着一种围绕政权的“政治”,也存在着一种关联日常生活的“政治”。在这里,“生活”因为是“政治”展现出来的场域而成为“政治”的限定词。政治除了在“支配性权力”场域得以凸显之外,同样可以在“日常生活”领域中或隐或显的展示出来。在日常生活领域里,“政治”不是直接的与支配性的政治权力关联起来,而是将“权力观念”、“秩序观念”具体化到个体的日常生活行动中。因此,就“生活政治”的字面意义而言,主要指的是“日常生活中的政治”,包含了政治浸润在日常生活中、日常生活为政治服务的意蕴。公共性的政治进入到私人性的日常生活,而私人性的日常生活也围绕政治活动而展开,政治观念渗透到日常生活领域,日常生活中的传统、习俗、仪式、活动等全方位的体现了政治价值、政治信仰或者政治倾向。换句话说,日常生活中的传统、习俗、仪式、活动等都为“政治”服务,体现政治价值和政治诉求,并在生活中落实符合现实政治要求的“秩序”。 中国式“生活政治”的体现 “生活政治”最大的特点是“政治”弥漫在日常生活之中,使得日常生活不仅仅只是满足人们精神物质需要的场域,还充斥着政治的意味。在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历程中,政权通常都希望通过各种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推行共同体所推崇的主流价值。在中国古代以儒家价值为主导的政治社会中,尤其注重在民众的日常生活来传递政治价值。 在儒家的礼乐文明中,标志着等级、身份、权力的礼乐制度以日常生活为主要作用场域,并将政治价值通过礼乐仪式的载体,进而形成社会风俗传递到日常生活中去,在日常生活中巩固和强化等级、身份和权力的认同。干春松教授在讨论“制度化儒家”的时候曾提出:所谓思想观念的制度化,就是在权力的支持下,赋予这种思想观念以真理性的地位,并通过一系列具有强制性法律、习俗、实践系统,来确保这样的思想观念的传播、落实,并对其反对的力量进行控制甚至打击。”[6]生活中的礼乐制度,正是在权力的支持下逐渐形成社会习俗和实践系统,它将政治观念、政治思想转化为日常仪节,并用社会舆论、宗族内部惩罚甚至法律意义的刑罚来保证这些仪节在社会日常生活中推行,从而实现政治认同。这种通过礼乐仪式来强化政治认同的做法,就是古代中国社会生活中的“生活政治”。 在中国经典思想里,人们(特别是政治人物)的日常生活往往与政治问题联系在一起,穿衣吃饭、孝亲嫁娶等日用伦常也往往被予以政治解读。按照儒家政治哲学的设想,政治上治国平天下的问题扎根于君子修身齐家的日常生活。这种思想,正是意识到了日常生活的“修身”对于“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因此,日常生活不独惟是个体的私人问题,也是共同体走向良善的单元性保证。在儒家看来,正是日常生活中一个个独立的社会单元(家庭和个人)都以政治上尊崇的价值规范来要求自己,政治价值、社会规范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这是中国式“生活政治”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的基本逻辑。 中国式“生活政治”的问题与启示 社会政治有赖于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无法不能和政治脱离干系,这形成了中国式“生活政治”的主要特点。而中国传统的“生活政治”对于社会进步而言,有着双重的意义,换句话说,存在着积极的“生活政治”和消极的“生活政治”。积极的“生活政治”能推动良好的、正义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落实,而消极的“生活政治”则会加剧各种不合理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权力通过日常生活化的路径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积极的“生活政治”,是一种在好的政治理念指导下的日常生活秩序,在这种状态下,政治理念与人类的本性相通,政治为人们的良善生活服务。或者说,政治对生活起到促进作用,日常生活又能验证和体现政治理念的嘉益,日常生活中人们形成的政治观念可以矫正为政者的过失,督促为政者实施善政。儒家倡导礼乐文明,痛斥礼崩乐坏,正是希望其倡导的伦理政治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匡正为政者的行为,使得他们遵守礼乐规范。现代社会崇尚法治、民主、平等、公正、自由等价值,而这些价值除了在现代政治生活中通过法制治理、选举政治、议会政治等“政权政治”形式体现出来以外,更多的是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规则、保证男女平等、实现家庭事务中的民主、崇尚生活观念的多元自由等行为和理念,也集中的体现了现代社会的主导性政治价值。举例来说,如果要培养人们在政治生活中遵守规则、遵守法律,那么就应该从培养他们养成遵守交通规则、尊重公共秩序做起。 中国传统的“生活政治”把“政治”转化为日常生活问题,同时又将日常生活提升到政治层面,展现的是为政者的政治力量和政治意志弥散在日常生活中的一种社会生活状态,它依靠政治权力以及人们对秩序的尊重而推广,为政者期望通过日常生活礼仪所带来的权威性安排生活秩序,期望通过日常生活规范来强化政治价值与政治权力的存在,并逐渐形成浸润着政治观念的风俗和习惯,达到“收拾人心”、“凝聚人心”的效果。“生活政治”的展现路径是“政治生活化”与“生活政治化”,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有着或深或浅的痕迹。作为一种政治观念落实的方式,在具体的中国社会历史中,“生活政治”有着积极的一面,但更需要我们警惕的是其消极的影响。生活的泛政治化以及将各种原属政治范围内的事务推进到日常生活领域,使得生活失去其原初意义而演变成了政治的场域,模糊了“公”、“私”边界,进而使得日常生活丧失了自由与生动。当代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无疑需要关注“生活政治”传统,厘定公私界限,进一步 反思 与扬弃“泛政治化”的“生活政治”。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冯克利译.学术与政治.北京:三联书店,2005:55. [2]牟宗三.政道与治道.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39. [3]安东尼?吉登斯,赵旭东、方铭译,王铭铭校.现代性与自我认同.北京:三联书店,1998:252. [4]安东尼?吉登斯,李惠斌、杨雪冬译.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4. [5]许丽萍.吉登斯生活政治范式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6]干春松.制度化儒家及其解体(修订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13. [7]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1-59.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相关文章: 1. 大学生活相关的2000字思修论文 2. 大一思修论文范文3篇 3. 大学生健康生活论文3篇 4. 大学生如何适应大学生活论文 5. 关于大学生活的说说
中国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些社会问题突现,特别是公共安全问题频发,让政府原有的相关 经验 能力呈现不足。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形势与政策关于社会公共安全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形势与政策关于社会公共安全的论文
《社会参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新路径》
[摘要]中国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些社会问题突现,特别是公共安全问题频发,让政府原有的相关经验能力呈现不足。针对此类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为了完成这个目标,社会组织的力量开始被学界和政府所重视。本文从转型期的特点及给公共安全问题提出的挑战出发,对政府治理在公安全问题出现的能力不足,及社会组织力量应对公共安全问题时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得出社会参与将是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新出路的观点。
[关键词]公共安全;治理理论;社会参与
[中图分类号]D6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2-2426(2014)08-0067-05
社会发展现代进程中,一定会经历一个或多个社会转型期。这些转型期各有特点,但社会问题频发是任何转型期社会的共性。同时,国家政府在治理转型期出现的社会问题的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因此对新的问题解决针对性往往较差。而公共安全问题在众多社会问题当中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应对公共安全问题不容马虎。由于转型期政府能力、经验的局限,其他社会力量就要分担相应的责任。中国在转型期社会参与治理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上,与其他国家有着“共性”,同时也存在着自身的“个性”,在治理效果上经验与教训并存。
一、现实挑战: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转型社会是社会发展必须经历的中间期,往往是从传统到现代,从封闭到开放的一个过程。这个时期,社会的结构、体制都将出现改变,在经济、政治、 文化 上出现多种观念并存的现象。多元化的共存就难免引发社会问题,公共安全问题也包含在其中。而转型社会中的公共安全问题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隐患,同时也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可以平稳度过转型期。
(一)转型期社会的特点
关于转型期社会的特点不同的学者研究后都有着各自的结论。研究东欧国家社会转型的外国学者HelgaA?Welsh认为,转型期社会应该有以下五大特征:第一,转型是在相对有限的时间的制约下,处理某些相对重要的问题。第二,转型期过程和结果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第三,转型期迅速扩大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需求,改变了原有的威权主义结构。第四,转型是以精英为中心的,大众动员只是临时的。第五,转型包含商讨和谈判[1]。而研究泰国、菲律宾的学者FredW?Riggs则认为,转型社会有三个特征:异质性、形式主义和重叠性。我国台湾学者金耀基对这三个特征又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解释:“异质性”就是心态意识与物理环境上的广泛混合现象,即在经济上,自足的经济制度与市场制度并存;在政治上,威权主义观念与民主观念并存;在文化上,自由主义西化派与保守派并存;在社会上,传统的家庭制度与现代的社会组织并存。“形式主义”就是“应然”与“实然”的脱节,表现为制度制定与制度实践的背离。“重叠性”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各种特征在转型社会中重叠并存[2]。
综合以上三位学者的观点,很容易得出转型社会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国家治理能力不足。社会转型必然会挑战原有的国家结构、法规制度,同时也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国家原有的治理能力和经验就显得相对有限。就像Welsh所说的威权主义结构出现了改变。也像金耀基所解释的“形式主义”,也就是制度的制定与实践出现了脱节。第二,社会治理要素多元。转型期的社会就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其治理的主体和对象都存在多样性和可变性。这主要是因为,转型社会既有转型前的传统社会的特征又具备其目标现代社会的一些特点。这就使社会治理要素也要多元和不确定。这种与Welsh认为的转型过程结果不确定性相符。而Riggs认为的“重叠性”和“异质性”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归于这一特点。第三,治理活动参与加强。由于转型国家治理能力有限,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就必然得到加强。这也是新的治理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也就是Welsh所讲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的需求扩大,以及转型必然包括的商讨和谈判活动。
(二)公共安全与传统安全
传统安全主要是指国家安全,即以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为核心内容的安全问题,如国家的统治、社会秩序的稳定、领土的完整、核心价值的保护等等。这些安全问题往往是国家来主导。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平和发展成为世界主题。非国家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于是国际社会提出了新的安全概念――非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指国家安全以外的安全问题。虽然现阶段学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但通常会把公共安全归入非传统安全。而公共安全区别传统安全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公共安全不再是由国家来主导,越来越多的社会参与成分渗透到公共安全当中。那什么是公共安全呢?学界虽没有统一的概念,但其主要内涵应该包括关系公民生命、公民权利、公共财产和公共秩序等问题的安全范畴。区别于传统安全,公共安全更加注重个人的价值,是以人为本思想做指导去思考安全问题。也可以认为国家安全属于政治安全高度的安全范畴(如国防、主权等),而公共安全则关注低于政治安全高度的安全范畴(如环境污染、能源危机、恐怖犯罪等)。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公共安全问题,原因是在和平时期公共安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远超过传统安全。而转型期社会问题突现,公共安全问题也处于多发态势。并且如果不重视公共安全问题,有些问题将会被发酵上升到政治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层面。
(三)公共安全问题给转型期社会提出了新的挑战
转型期是社会发展的必须经过的过渡期,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社会良性发展,达到预定或者说是期望的目标。但由于转型社会的自身特点。使其必须面对包括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诸多挑战。首先,转型期一定会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的频发期。由于转型期社会的多元性的特点,势必会使社会产生出各种矛盾。文化间的差异,价值观上的分歧使整个社会都陷入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冲突中。在这样转型社会的大背景下,随着众多矛盾的集合,挑战社会整体的包容极限,社会问题隐患加剧,导致公共安全问题频发。国外一些国家在转型期的数据就能证明这一点。匈牙利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的转型期中犯罪率激增,仅1988年到1989年人均犯罪率增加了22%,1989年到1990年增加了54%。而波兰在1989年到1990年转型期间,侵害社会财产的人均犯罪率增加了一倍[3]。
二、效果有限:政府单方应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困难
国家通过政府进行治理。政府的治理能力与需要其解决的社会问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解决全部的社会问题,有众多理论支持这个观点。但在转型社会,由于社会在该历史阶段存在的特点,政府能力在应对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上的能力差距明显加大。政府仅靠自身的努力解决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成效有限。
(一)政府是有限的政府
“有限政府”是指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上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格限制和有效制约。这也是当今社会对政府内含比较统一的看法。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一个无限的政府,特别是在日新月异的当代。关于这一点以往的不同学派的学者都得出相同的诊断。以霍布斯、洛克等人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者认为,为了保障个人权利,尤其是财产权,人们便在理性基础上通过契约结成一个共同体,把自己的权利委托给一个更高的公共权威――政府。这就不难看出,政府是个人把权利让渡出来一部分形成的,所以其权利和能力就会有边界。而性恶论支撑下的古希腊的学者认为,“一些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利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4]”。也就是说任何权力,包括政府的权力,必须要受到限制。而第三个对有限政府影响深远的理论派别当数西方经济学界的自由主义。该理论认为,在商品经济中,每个人都以追求自己利益为目的,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通过市场机制自发进行调节,因此政府干预是多余的。“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这与中国道家的“无为而治”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一定的一致性。这种理论不但希望政治是有限政府,甚至希望政府在治理上是一个“没有任何作为”的政府。
(二)以往治理经验不适应转型期
中国虽然有着改革开放30多年的社会治理经验,并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被反复验证其科学性和有效性。但经验永远只代表过去,当今世界发展日新月异,同时中国又进入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世界的大背景下,还是在国内发展的现状下,转型期社会的发展不平衡,多重矛盾并发的现象屡见不鲜。相对传统安全问题对治理的挑战,在现阶段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相应的治理经验,同时以往 总结 的经验教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可操作性差。公共安全问题成为已当前凸显的重大社会问题。
1.以往的治理经验不是在多变的社会转型期总结出来的。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前10年,我们取得飞速发展的成绩,也总结出一些宝贵的经验。但那都是在社会相对稳定、世界局势相对简单的历史背景下总结出来的,美国还没有把中国作为主要的竞争对手。考虑到当时中国的经济总量,周边的国家也没有把中国当作“威胁”。随着苏联的解体,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美日的主要竞争对手),中国人均收入进入“中等发达国家陷阱”阶段。以往的经验都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2.转型社会的的特点,及近年的新技术的应用使以往的治理经验失效。转型社会多重矛盾共存,社会要素多元到应对的治理方式要多元,反应迅速。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介入,让治理更加复杂。就以舆情控制为例,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只需管理好传统媒体,就不会出舆情失控的情况,因为离开传统媒体,舆情的传播基本上只能靠口耳相传。但如今在新媒体,“微媒体”的冲击下,任何信息都可能被6亿网民中的一员传到互联网上,也可能被5亿手机网民中的一员用手机即时上传互联网上(数据来源2014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 报告 》)。这些信息可以是文字,图片,甚至是视频。以往政治对舆情的治理经验基本上失效。
3.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的公共安全问题政府要从头开始认识和应对。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新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在转型期有些新问题是没有经验可以遵循的。以外来生物入侵和等公共安全问题为例,在社会发展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前提下,这两类问题都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随着环境承载力的饱和,该类问题出现端倪。引发的雾霾等环境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亚洲开发银行与清华大学公布的报告称,中国空气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基于疾病成本估计为6232亿元人民币,基于支付意愿估算则达到19734亿元人民币(以2012年中国GDP为基数);而外来物种入侵上仅马铃薯虫等十余种外来有害生物,每年造成的损失超过574亿元人民币(国家环保总局公布数据)。这些新的公共安全类问题,都需要政府在没有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重新认识应对。
(三)政府解决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现实困境
转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已被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同时也积极地制定对策。虽然这些 措施 在一定程度上取得相应的效果,但由于转型社会的特点,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存在以下几点现实困境。
1.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动,对政府负担较大。公共安全问题涉猎范围广,特别是在转型社会,不仅涉猎广而且频发。这就要求政府各部门要进行联动。仅拿辽宁某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来看,仅反恐这一类公共安全问题就要求51个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来联动配合。虽然这种安排会达到高效,但同时也给相应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带来一定的工作负担。政府治理成本较高。
2.仅靠政府自身对转型社会的信息收集效果不理想。政府治理制定制度要求前期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转型社会的资料信息是多样的,也是多变的。并且有时要需要特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政府用人制度的限制,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很难与转型社会完全匹配。专业知识欠缺同时困扰政府相关部门。这样就对信息的收集时间上出现时滞,质量上也存在缺陷。
3.政府治理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政策制定脱节。针对转型社会频发的公共安全问题,我国政策的制定速度明显满足不了。我国现在针对公共安全问题的政策基本停留在《办法》层面,很少有相应的法规、法律与之相适应。特别是针对近些年来多发的网络舆情、群体性事件,大都应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几条处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均不强。
三、有效补充:社会组织在解决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作用凸显
转型社会的一大特点,就是社会参与意愿强烈。在这个时期里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强大起来,随着其实力的增强,其政治参与愿望也随之强烈。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提出的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也要求国家治理要有一个新的变革。这个变革不可单靠政府单方的力量,还要把社会组织的力量加入其中。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组织将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上的一个有效补充。
(一)治理的内涵
通常意义上,治理是一个国家与公民通过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实现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互动过程。全球治理委员会把“治理”界定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和采取协作行动的持续过程[5]。在国家转型过程中,社会实际上拥有一种“治理能力”?穴governability?雪[6]。这丰富治理的内涵,治理主体不单单是国家政府,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是治理主体。
(二)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意义
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意义除前一部分提到的,国家的补充者、偶尔的竞争者和政策的执行者外。社会组织对治理体系还有着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社会组织为政策制定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公共政策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在第一手的资料收集方面,社会组织的力量不容小视。因为政府只是一个主体,在收集资料上难免出现死角,而社会组织分布广,散布在社会各个部门之间,正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广泛地收集各部门的情况资料为制定更为有效的公共政策提供了保障。其次,社会组织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欲望。在转型期的社会中,公民参与欲望强烈。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国的制度对公民参与国家治理原有 渠道 相对不足,社会组织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为公民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最后,社会组织可以缓解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以往的治理主体是政府,对象是人民群众,这样难免出现矛盾,特别是在一些有利害冲突的问题上,这个矛盾出现了激化的现象,如动迁问题,有些地区还出现了严重的官民对立的问题。这时社会组织的介入可以让政府从矛盾主体中脱身。形成稳定的三角关系,政府从矛盾的一方,转化为化解矛盾的协调员。政府与群众的矛盾自然而然地得到了化解。
(三)社会治理在公共安全问题上的作用
公共安全问题是转型期社会问题的一个方面,社会治理也就同样起到一定的作用。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公共安全问题中有专业方面的问题需要社会第三方机构的介入。现在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环境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往往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政府需要有相对应的专业部门应对,但限于编制、经费等问题,部门设立往往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这时就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介入。第二,公共安全问题中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通过社会组织进行预警。对所有国家来说,维稳是转型期社会的首要问题。而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安全问题,如群体性事件,伴着新技术的介入,往往有着爆发快、串联快、发酵快等特点,政府在对其进行治理中常常处于被动。如果将社会组织力量应用到这些方面,提前对群众进行疏导,让其以合理的方式反映诉求及政治参与欲望,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该类公共安全问题发生概率,同时也可以在问题出现之前,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预警。最后,在一些极端的公共安全问题上,如恐怖事件中,社会组织联动会提高管控效率、效果,达到全社会安全稳定的目标。
四、协同高效:社会参与下的政府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治理
社会组织在解决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上有着一定的效果,但是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组织的参与只是政府治理的补充,两者均不可以被彼此完全取代。真正高效地处理公共安全问题则是需要两者的协同互补,高效运作,这样才能让政府与社会组织发挥其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一)政府为治理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刚性”保障
虽然转型社会改变了原有的威权主义的社会结构,但政府的权威性还是不容易被质疑的。比如说,政府依旧是制定政策制度的主体。在社会治理上还会维持原有的“刚性”特点。这对解决转型期社会含公共安全问题十分重要。首先,政府为解决转型社会的公共安全问题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政府可以针对社会频现的公共安全问题制定有效并切实可行的 政策法规 。使在处理公共安全问题上有“抓手”可以用。对公共安全问题通过制度来分类定性,再有针对性地解决,让治理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师出有名”。其次,政府为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执法权。有了相应的政策法律,就要求还要具备一个拥有执法权的管理队伍。这个队伍必然要归属于政府管理。虽然放权是现阶段政府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但执法权特别是对涉及到公共安全问题上的执法权一定要归属政府,才能保证社会稳定良性的发展,其原因不言而喻。公共安全问题一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加之转型社会的不稳定性,关于公共安全问题的一些行政权力一定要掌握政府手中。最后,政府保障关于公共安全问题政策法规的相对稳定。政府是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就要保证其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指的是,既要保证在一定时期内政策法规是稳定的,又要对政策法规进行一定的调整来适应多变的转型社会。这个相对稳定要在政府的管控下,这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发展。
(二)社会组织为应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柔性”支持
在转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参与意愿和能力增强,为解决现实的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一系列的支持。首先,社会组织为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转型社会是一个变化快的社会,加之当今社会的技术革命,应对一些公共安全问题需要的技术手段也在迅速革新。社会组织因为没有政府机关部门相对烦琐的用人程序,所以可以快速地吸纳专业技术人员来应对日益高技术化的公共安全问题。其次,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更为客观的第三方力量,来解决公共安全问题。转型社会政府原有的威权主义受到挑战,加之种种原因造成的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所以在处理公共安全问题上,政府治理的可靠性受到质疑。这时就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介入,社会组织往往就可以承担这一任务。社会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的,所以不受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并且一些专业的社会组织在其专业领域内享有很高的声誉,这对解决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国外的一些咨询公司和民调机构就是个例子。它们对社会问题的分析往往是客观而专业的,给出的解决手段也是科学的。最后,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在解决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上,难免不把政府与群众之间对立起来。比如,城市发展的拆迁改造上,群众与政府意愿和利益预期是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如果处理不好轻则影响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地位,重则就会引发更为严重公共安全问题。社会组织的介入就会将政府从这个矛盾对立中解脱出来,由社会组织去做群众的工作,而政府只来协调社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这势必会大大降低公共安问题的发生和发展。总的来说社会组织为解决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了“柔性”的“软件”支持。
(三)社会参与是在政府监管下进行
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安全问题治理要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虽然治理理论给社会组织很大的自由度,但是由于公共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和转型社会的时代特殊性,政府一定在某种程度上监管治理全过程。首先,公共安全问题是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政府必须有所导向的治理,而不能完全放任给社会组织。这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任的态度。并且政府的监管可以保证在政策支持下的高效,也防止自由化的扩大。其次,转型社会的复杂性要求政府对社会问题有统一的监管。转型社会是多元的,复杂的,也是矛盾交织的。如果政府不加以控制,轻则社会发展出现停滞,如掉进“中等收入陷阱”,重则可能影响到国家的稳定。最后社会组织本身也希望政府对其进行监管。社会组织的运作应该在一定的既定框架之内,这个框架的设计往往是需要政府来考虑的,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组织的参与治理目的性和高效性。就像西方经济学中的“看不见的手”要与政府“看得见的手”配合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总的来说,社会参与治理模式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来应对各类问题。但由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有着自身的特点,这种配合还要以政府为主体或是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
从上述各种分析上来看,社会组织参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治理,是一个解决该类问题的有效途径,也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社会组织快速健康的发展壮大。政府与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来应对和解决转型社会中出现的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各类社会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定度过转型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1]Welsh H Transition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J].Comparative Politics 1994-4: 381-382.
[2]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73-77
[3]otspeich in the Transition Economies[J]. Studies,1995-4:558
[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5]Commission on Global Global Neighborhood[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2
[6]Pierre J Peters B vernance Politics and the State[M] New York:;s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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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刺绣至今已有2000余年的历史,早在三国时期(公元220~280年)就有了关于苏绣制作的记载,有着数千年悠久历史的苏绣,其风骨神韵在隋唐时期就已奠定基础,迨至宋元其基本枝法与特色已渐趋形成,明清以降苏绣艺术开始走向成熟。苏绣的发源地在苏州吴县一带,现已遍衍江苏省的无锡、常州、扬州、宿迁、东台等地。江苏土地肥沃,气候温和,蚕桑发达,盛产丝绸,自古以来就是锦绣之乡。优越的地理环境,绚丽丰富的锦缎,五光十色的花线,为苏绣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据西汉刘向《说苑》记载,早在二千多年前的春秋时期,吴国已将苏绣用于服饰。三国时代,吴国已将用于服饰。吴王孙权曾命赵达丞相之妹手绣《列国图》,在方帛上绣出五岳、河海、城邑、行阵等图案,有“绣万国于一锦”之说。晋王嘉《拾遗记·吴》:“孙权常叹魏蜀未夷,军旅之隙,思得善画者使图山川地势军阵之像。达(赵达)乃进其妹。权使写九州方岳之势。夫人曰:‘丹青之色,甚易歇灭,不可久宝;妾能刺绣,作列国方帛之上,写以五岳河海城邑行阵之形。’既成,乃进於吴主,时人谓之‘针绝’。宋朝据《清秘藏》叙述,“宋人之绣,针线细密,用线一、二丝,用针如发细者为之。设色精妙,光彩射目。山水分远近之趣,楼阁得深邃之体人物具瞻眺生动之情,花鸟极绰约底馋唼之态,佳者较画更胜。”可见宋代苏绣艺术已具有相当高水平。明朝(1368~1644年)时,苏绣已成为苏州地区一项普遍的群众性副业产品,形成了“家家养蚕,户户刺绣”的盛况。江南已成为丝织手工业中心。在绘画艺术方面出现了以唐寅 (唐伯虎)、沈周为代表的吴门画派,推动了它的发展。艺人结合绘画作品进行再制作,所绣佳作栩栩如生,笔墨韵味淋漓尽致,有“以针作画” “巧夺天工”之称。自此,艺术在针法、色彩图案诸方面已形成独自的艺术风格,在艺苑中吐芳挺秀,与书画艺术媲美争艳。《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到:“原来绣这璎珞的也是个姑苏女子,名唤慧娘。因她亦是书香宦门之家,她原精于书画,不过偶然绣一两件针线作耍,并非市卖之物。凡这屏上所绣的花卉,皆仿的是唐、宋、元、明各名家的折枝花卉。故其格式配色皆从雅,本来非一味浓艳匠工可比;每一枝花侧皆用古人题此花之旧句,或诗词歌赋不一,皆用黑绒绣出草字来,且字迹勾踢、转折、轻重、连断皆与笔草无异……”借着慧娘所绣璎珞,笔锋一转,写出了苏绣艺术的神韵。 清朝(公元1644~1911年)的苏绣以“精细雅洁”而闻名,当时的苏州更有了“绣市”的誉称。清代中后期,苏绣在绣制技术上有了进一步发展,新出现了精美的“双面绣”,仅苏州一地专门经营刺绣的商家就有65家之多。席永敬妻诸葛氏,年十五于归,事孀姑尽孝。永敬日玩周易,氏乃绣河图洛书九宫八卦诸图,经纬巧密……(《苏州府志》)清朝是苏绣的全盛时期,真可谓流派繁衍,名手竞秀。皇室享用的大量品,几乎全出于艺人之手。民间更是丰富多彩,广泛用于服饰、戏衣、被面、枕袋帐幔、靠垫、鞋面、香包、扇袋等方面。这些苏绣生活用品不仅针法多样、绣工精细、配色秀雅,而且图案花纹含有喜庆、长寿、吉祥之意,深受群众喜爱。还有一种“画绣”,属于高档欣赏品,称之为“闺阁绣”。史载吴县的钱慧、曹墨琴,吴江的杨卯君、沈关关,无锡的丁佩、薛文华等人的佳作,皆名垂一时。特别是到了清末民初,在西学东流的潮流中,苏绣也出现了创新的兆头。 光绪年间,技艺精湛的艺术家沈云芝闻名苏州绣坛,她溶西画肖神仿真的特点于刺绣之中,新创了“仿真绣”。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慈禧七十寿辰,沈云芝绣了佛像等八幅作品祝寿。慈禧备加赞赏,书写“寿”、“福 ”两字,分赐给沈云芝和她的丈夫余觉。从此沈云芝改名沈寿,嗣后她的作品《意大利皇后爱丽娜像》,曾作为国家礼品赠送给意大利,轰动了意国朝野,《耶稣像》1915年在美国举办的“巴拿马——太平洋国际博览会”上获一等大奖,售价高达一万三千美元。《美国女伏倍克像》赴美展出时,其盛况空前。沈寿的“仿真绣”传誉中外,开拓了苏绣崭新的一页。在她的倡导下,江苏的苏州、南通、丹阳、无锡、常熟等地分别举办了传习所、绣工科、绣工会等。她曾先后到苏州、北京、天津、南通等地课徒传艺,培养了一代新人。其时著名艺人还有华基、唐义真、李佩敝、蔡群秀、张应秀、金静芬……她们的作品先后在“意大利都朗万国博览会”(公元1911)、“巴拿马——太平洋国际博览会”(公元1915年)、“比利时万国博览会”(公元1930年)上获奖,为中华民族传统工艺在国际上赢得了荣誉。三十年代初,丹阳正则女职中绣工科主任杨守玉,始创了纵横交叉、长短不一、分层重叠的“乱针绣” 丰富与提高了苏绣艺术的表现能力。 自本世纪五十年代初以来,艺人创作开拓了新的广阔天地。苏州、南通、常州、无锡、扬州、东台等地先后建立了研究机构或工厂,使艺人安心专致研究和创作。对失传的技艺进行了挖掘、总结、提高、发展,使古老的苏绣艺术重放异彩。1986年建成中国苏绣博物馆。民国时期整体来讲,由于常年战乱,苏绣业曾一度衰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苏绣得到进一步的恢复和发展。1950年后,国家专门设立了苏州刺绣研究所,并开办刺绣训练班。苏绣的针法由原来的18种发展到今天的40余种。19世纪末,刺绣大师沈寿继承传统,吸收西洋画精髓,创造了“仿真绣”。20世纪30年代,杨守玉突破传统,发明“乱针绣”。1958年,凭着扎实的素描功底和熟练的乱针绣技巧,任嘒闲又开创了“虚实乱针绣”。任嘒闲第一幅虚实乱针绣作品《列宁胸像》,以绣品面料色彩为基调,运用粗细结合、虚实排列与留空的手法,来表现丰富的画面,线条轻松活泼、接针不露痕迹,色彩简洁,整体感强,惟妙惟肖地表现了人物。在全国刺绣质量评比会上,这幅作品被定为“肖像绣的质量标准”,后又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展上获金奖,现为江苏省美术馆收藏。
苏绣,汉族优秀的民族传统工艺之一,刺绣与养蚕,缫丝分不开,所以刺绣。
参考文献一般是写在论文的最后面,例如:
参考文献:
〔1〕陈孝彬.教育管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
〔2〕潘菽.教育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3
〔3〕潘懋元.新编高等教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1
〔4〕郑日昌.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3
〔5〕傅道春.教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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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_百度百科
[参考文献][1]东方兰.论莎士比亚的《冬天的故事》[J].文学研究,1940,(5):.[2]方平.和莎士比亚交个朋友吧[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3]方平.莎士比亚“天鹅之歌”—《暴风雨》赏析[J].名作欣赏,1995,(1):.[4]郭华敏.论《暴风雨》中的基督教隐喻系统[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3(5):110-113,.[5]贺祥麟.莎士比亚[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6]华泉坤 张浩.《暴风雨》——莎士比亚后殖民解读的一个个案[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8(5):46-52,.[7]亢西民.莎士比亚戏剧赏析辞典[Z].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2..[8]李蕾.《暴风雨》情节的深层隐喻[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23(3):77-80,.[9]彭镜禧.发现莎士比亚—台湾莎学论述集[C].台湾:猫头鹰出版社,2000..[10]邵旭东 王忠祥.《暴风雨》的主题及其它[A].阮坤.莎士比亚新论—武汉国际莎学研讨会论文集[C].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李伟民; 何处是安妥灵魂的精神家园——哈姆莱特形象认识辨析 [J];四川戏剧; 2003年06期姜桂栩; 外国文学研究中的基督教文化视角检视 [J];文史哲; 2003年05期于凤保; 莎士比亚与基督教文化 [D];安徽大学; 2007年陈敦; 莎士比亚与基督教——从《威尼斯商人》说开去 [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5年05期李玉莲; 基督教与西方文学 [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 1989年04期肖四新; 莎士比亚悲剧的宗教解读 [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年05期王本朝; 论宗教文化对西方文学悲剧意识的影响 [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5年04期从丛; 再论哈姆莱特并非人文主义者 [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2001年05期从丛; 论哈姆莱特并非人文主义者 [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9年01期赵晓梅; 基督教文化背景下的莎士比亚创作 [J];南通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01期王鹏; 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忏悔母题 [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01期李伟昉; 莎士比亚与《圣经》 [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2年04期黄龙; 莎士比亚文艺观溯源 [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2年01期Frye, Roland Mushat; Shakespeare and Christian Doctrine [M];; 1963年李伟民; 莎士比亚研究——构筑起心灵的家园——兼评张冲的《莎士比亚专题研究》 [J];外语研究; 2007年02期李伟民; 艰难的进展与希望——近年来中国莎士比亚研究述评 [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 2006年01期焦晓燕; 哈代小说与基督教文化 [D];南京师范大学; 2007年钱佼汝; 小写的后现代主义:点点滴滴[J]; 外国文学评论; 1991年04期; 60-65孙家琇; 莎士比亚的《一报还一报》[J]; 外国文学评论; 1991年04期; 72-80张冲; 当代西方莎士比亚变奏二十年(1965—1985)[J]; 外国文学评论; 1992年01期; 123-129王田葵; 试论拜伦诗歌“惊人的莎士比亚式的丰富多彩”——十九世纪欧美浪漫主义文学历程论(四)[J]; 零陵学院学报; 1990年04期; 66-73方平; 小精灵蒲克和莎士比亚的戏剧观——《仲夏夜之梦》研究[J]; 外国文学评论; 1987年01期; 93-99郑土生,肇星; 浅论莎士比亚的艺术特点[J]; 外国文学评论; 1987年01期; 100-106卞之琳; 了与不了:莎士比亚悲剧研究纪程——《莎士比亚悲剧论痕》前言[J]; 外国文学评论; 1987年01期; 107-110钱佼汝; 美国新派批评家乔纳森·卡勒和分解主义[J]; 外国文学评论; 1987年03期; 22-24乔纳森·卡勒,钱佼汝; 当前美国文学批评中争论的若干问题[J]; 外国文学评论; 1987年03期; 25-32朱虹; 禁闭在“角色”里的“疯女人”[J]; 外国文学评论; 1988年01期; 90-94汪义群; 莎士比亚宗教观初探 [J];外国文学评论; 1993年03期; 117-124张慧荣; 从《冬天的故事》看莎士比亚的中立女性观 [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 2006年03期; 64-66智慧的作用 [J];领导文萃; 1996年09期; 87再说莎士比亚何以成为莎士比亚 [J];外国文学评论; 2005年03期; 154-155阅读莎士比亚 [J];博览群书; 2004年12期; 70杜革非; 分析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第十八首(英文) [J];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年02期; 24-25马太·阿纳德原,曲文敏; 《莎士比亚赞》 [J];河西学院学报; 1988年02期; 104-105天章; 西柏林世界莎士比亚大会 [J];外语教学与研究; 1986年03期; 73-76许国璋; 莎士比亚十二赞 [J];外国文学; 1981年07期; 65-72萧莎; 莎士比亚何以成为莎士比亚? [J];外国文学评论; 2005年01期; 151-152孙丽丽; 从毁灭到拯救 [D];山东师范大学; 2003年厉彦花; 论厄普代克在《兔子,跑吧》中的宗教观 [D];山东师范大学; 2006年孙海西; 莎士比亚与汤显祖戏剧美学观比较 [D];山东大学; 2005年矫福军; 莎士比亚悲剧的思想意蕴 [D];吉林大学; 2004年宋艳; 莎士比亚喜剧中的女性地位 [D];安徽大学; 2005年黄凌; 《乌托邦》与圣经暨莫尔的宗教观 [D];河南大学; 2006年徐剑莹; 莎士比亚喜剧中的爱情故事 [D];安徽大学; 2006年王彦; 艾米莉·狄金森诗中的圣经原型 [D];河北师范大学; 2006年孙珍; 背弃与顿悟 [D];山东师范大学; 2004年董莉; 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管窥其诗学思想 [D];河北师范大学; 2006年陈茂庆; 戏剧中的梦幻 [D];华东师范大学; 2006年王志耕; 宗教文化语境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 [D];北京师范大学; 2000年臧天婴; 莎士比亚对传统的继承和创新 [A];外国文学论集——世纪末的探索与思考 [C]; 1997年陈少辉; 莎士比亚与司马迁死亡观比较 [A];外国文学论集——世纪末的探索与思考 [C]; 1997年桑迪欢; 卡夫卡的话语世界——从《城堡》看卡夫卡的语言特色和叙事结构 [A];江西省语言学会第五届会员大会暨2002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C]; 2002年裘克安; 莎士比亚日在中国 [N];人民日报; 2002年雷鸣; 莎士比亚经典的现代话题 [N];中国妇女报; 2004年洪蔚; 当莎士比亚遇上电影 [N];科学时报; 2004年许钧; “遭遇”莎士比亚 [N];中华读书报; 2002年书评人 马淑艳; 当莎士比亚戴上童话面具 [N];中国图书商报; 2007年〔英〕查尔斯·兰姆玛丽·兰姆; 原汁原味品莎翁 [N];光明日报; 2004年裘克安; 有关莎士比亚的一些事实 [N];光明日报; 2000年兰守亭; 被通俗化的莎士比亚 [N];中华读书报; 2004年易沉; 莎士比亚诗作的出版历程 [N];中华读书报; 2002年通讯员 杨英姿记者 余传诗; 《读莎士比亚》:王元化88岁生日收到最可心的礼物 [N];中华读书报; 2007年
幼儿园论文参考文献包括幼儿园的管理幼儿园的培养幼儿园的策划幼儿园的作文等等的幼儿心理这些论文都可以捐助。
参考文献:1. 吴晓晖,《名片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2. 张晓晖,《名片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3. 刘晓晖,《名片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年。4. 吴晓晖,《名片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清华大学出版社
无论是近代还是在古代总说狐狸是狡猾的,这算是一种惯性的认为。至于为什么说狐狸是狡猾的,还是有很多网友好奇的。在古代荒山上若有女子出现,多半是狐狸精,狐狸成精都要变成美女的吗?跟 我一起来了解下吧。 首先,狐狸一词实际指的是狐和狸两种动物。题主的所指应该是前者,所以这里只谈狐。 在动物分类学中,狐属兽纲食肉目犬科。清朝人阮葵生《茶馀客话》卷九《貂狐之种类》云“狐之族七”,和邦额《夜谭随录》卷四《杂记》罗列八种。 其习性多半有这么几个: 一是昼伏夜出。《庄子·山木》云:“夫丰狐、文豹 ,栖于山林,伏于岩穴,静也;夜行昼出,戒也。”王弼《周易·解卦》注:“狐者,隐伏之物也。”故,送人陆佃在《埤雅》中说狐是“藏兽”。 二是狐性多疑,并由此产生了“狐疑”一词。《汉书·文帝纪》载文帝元年诏云:“方大臣诛诸吕迎朕,朕狐疑。”唐颜师古注:“狐之为兽,其性多疑。每渡冰河,且听且渡。故言疑者,而称狐疑。”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一《河水》云:“《述征记》(晋人郭缘生撰)曰:‘盟津、河津恒浊,方江为狭,比淮、济为阔,寒则冰厚数丈。冰始合,车马不敢过,要须狐行。云此物善听,冰下无水乃过。人见狐行方渡。’”唐人杨涛、滕迈还写过《狐听冰赋》。(见《文苑英华》卷一三四)此外,《国语·吴语》载:“夫谚曰:‘狐埋之而狐搰之。’”说的是狐把多余的食物埋起来留作贮备,埋好后又不放心,怕被别的野兽或同类窃走,又挖出来看看是否还在。多疑,可见一斑。
在战国时代的著作里,便出现了以狐为原型的神兽,狐被赋予了作怪变异的能力。当时的《吕氏春秋》记述大禹为了治水,年三十而尚未成婚,行至涂山时,遇到一只九尾白狐,并且听到涂山人祝福的歌声:“大大的白狐啊,九条尾巴长又长。愿你早日结婚吧,子子孙孙永繁昌。”东汉《吴越春秋》中还载有大禹娶由九尾白狐变成的涂山女为妻的传说。神奇的狐狸能变形为人,这是狐狸成精的雏形。 据说“狐狸精”这个名称始于唐初。《太平广记》中《狐神》条云:“唐初以来,百姓皆事狐神,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魅”字,《说文》释为“老物精也”。“狐魅”即“狐狸精”。“狐魅子”一词的出现,反映出“狐狸精”已作为一个独立的形象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民间信仰里。“狐狸精”化作人形,或到处做客吃喝,或上门求娶妻妾,它的情感、行为都是以人的模式来塑造的。唐代以后的志怪小说,如《容斋随笔》、《聊斋志异》等中,更是到处活跃着性格各异、人情味十足的狐狸精。 在《诗经》中,狐作为隐辞的意义便是性爱。 《搜神记》引道士云:“狐者,先古之淫妇,其名曰阿紫。”古人把狐狸视为性情淫荡、以美貌迷惑人的精灵鬼怪,再加上狐狸成精的传说和志怪小说中对众多民间妖艳、多情的狐狸精的描述,于是乎,人们的俗语中便把性感而具诱惑力的不良女性称为“狐狸精”了。
狐狸精是由普通狐狸(有白狐,赤狐,一般白狐为善,赤狐为恶。)经过多年修炼突变进化而成的怪兽。拥有多种超自然能力,能拟态为人类。 狐狸精以雌性个体较为多件,雌兽有白狐和赤狐,雄兽只有赤狐。 狐狸精喜欢捕食人类,雌兽通常用化身为美女进行魅惑的方法诱捕男人,喜食心脏和血液等。雄兽捕食方法不详,可能像普通猛兽一样强行捕食。 关于狐狸精的超能力,主要有魅惑,附体,催眠,入梦等等很多。九尾的雌兽尤其强大,拥有全部能力。是中国古代最强的怪兽之一,最有名的个体是商朝的妲己。
大哥,你不觉得你把问题分类弄错了吗?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色: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践特色,二是民族特色,三是 时代 特色。这三个方面的特色,是 科学社会主义在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
吸收实践经验、融入民族传统、反映时代要求的必然表现。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表现出独特的魅力,体现出特有的生机。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践,它源于科学社会主义,但主要是从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由实践来检验,并在实践中获得 理论 上的突破,实现制度上的创新。
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立足于实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要求。离开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偏离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 规律 和价值要求。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特征上是民族的,它在实现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也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融合,与中华民族的智慧和精神相贯通,表现出民族的气派和风格。
每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都愿意用自己熟悉的 语言和风格反映自己的情感和追求。可以说,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总是渗透着不同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体现着民族的特色。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时代的产物,它解决中国 经济 社会发展 问题 的同时,也顺应着时代的潮流,体现着时代主题的要求,提升着时代精神,从而具有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上世纪70年代以后,国际形势在动荡中发生了重大变化,争取和平,谋求合作,促进发展。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感想:
《形式与政策》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在本科阶段的必修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们学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主要阵地,是我们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
在我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了重要的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的有关精神,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我们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经过对《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我对国内外的形势与政策有了更深刻、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虽然只是短暂的一节课,但却使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
作为一名大学生,深刻、全面地了解国内外的形势是非常必要的,而学习这一门课程是对我们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帮助我们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立场和观点。
教育类论文参考文献
教育类的论文参考文献有哪些呢?教育让我们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我们的知识更加的渊博。下面是我分享的教育类的论文参考文献,欢迎阅读!
[1]余源培.新媒体与意识形态建设[J].河北学刊,2013(1):128-132.
[2]李达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探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24-25.
[3]徐海鑫,廖浩君.试析新媒体如何在大学生思政教育中有效发挥作用[J].学术论坛,2011(7):193-198.德育研究
[4]宁丽新,樊东霞.网络时代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的困境及对策[J].北方文学:下,2012(10):151-152.
[5]刘明.加强高校远程教育教学过程管理[J].成功(教育版),2012,(11):168.
[6]徐树坚.高校无纸化网络考试系统的探讨[J].教育教学论坛,2013(38):272-273.
[7]任莉莉.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水平评价体系的思考[J].科技资讯,2014,1(01):130+132
[8]徐礼丰.浅议高等职业院校构建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价体系基本框架[J].科技论坛,2015,(6):143-146
[9]鲍洁.现代教育技术在高职实践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2.
[10]石志勇.现代教育技术在高职院校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9.
[11]王虹.我国高职院校创业教育教学体系与国外的差异分析[J].
[12]华章,2012(33):119.莫亚之,韦厚锺.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的主要问题与推进措施[J].高教论坛,2014(12):26.
[13]张彤.多媒体技术在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J].科技资讯,2012,(18):196.
[1] 王 枬 王彦教育叙事:在实践中体悟生命[J],《教育研究》(北京)
[2] 王 彦 王 枬,教育叙事—从文学世界到教育世界[J] 《全球教育展望》2005第4期
[3] 张晓乐 框架理论视野下的.道德叙事[J],《全球教育展望》2005第4期
[4] 黎加厚 信息时代的教育叙事与教师主体意识的觉醒[J],《中国电化教育》2004 年第10 期
[5] 丁钢 教育与日常实践[J],《教育研究》(北京),2004 年第2期
[6] 丁钢 我们如何做教育叙事?——写给教师们[N],《中国教育报》2004年10月21日
[7] 丁钢 教育叙事:接近日常教育‘真相'[N],《中国教育报》(北京),2004 年2月19 日
[8] 丁钢 日常教育实践的意义[C] 《中国教育:研究与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第5辑,北京,2004
[9] 田静 曹芳 与项目一同成长:一位村中心完小校长的个案 [C], 《中国教育:研究与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第5辑,北京,2004
[10] 丁钢 我们如何做教育叙事?——写给教师们[N],《中国教育报》2004年10月21日
[11] 丁钢 教育经验的理论方式[J],《教育研究》(北京),2003年第2期
[12] 刘云杉 帝国权冲实践下的教师生命形态:一个私塾教师的生活史研究[C], 《中国教育:研究与评论》2002教育科学出版社第3辑
[13] 黄向阳 学校春秋:一位小学教师的笔记[C] 《中国教育:研究与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第2辑,北京,2002年
[14] 丁钢 教育叙述何以可能?[C], 《中国教育:研究与评论》2002教育科学出版社第3辑
[15] 耿涓涓 教育理念:一位初中女教师的叙事探究[C] 《中国教育:研究与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第2辑,北京,2002年
[16] 许美德 现代中国精神:知名教育家的生活故事 [C], 《中国教育:研究与评论》2002教育科学出版社第1辑
从“品德”到“道德”:中国传统道德现代化的路 向 摘要:文章认为,以现代眼光审视,传统中国只有“品德”,而没有现代意义上的“道德”。中国进入工业化社会,使“品德”到“道德”有了可能。 关键词:品德 道德 现代化 .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因此,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传统道德的现代化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路向,传统道德如何现代化也因此成为众多学者热衷讨论的话题。从话语伦理学出发,哈贝马斯论证了道德视角重建的必要性,其理由是,传统的道德视角是上帝的“超验视角”,道德律令的规范有效性是从上帝的超验视角作出论证的,然而,在现代社会里,上帝的至上的和绝对的权威失去了,宗教及神学不再是一种被所有人认可的道德有效性的基础。1由此我们可以断定,西方传统道德现代化的路向可以说是“去上帝化”。但是,中国与西方不同,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并没有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中国传统道德的规范有效性不是从上帝的超验视角作出论证的,因此,尽管中国和西方都正在经历着传统道德的现代化进程,甚至有可能两者在经历这一进程后会获得相同的或相近的现代意义上的道德,但两者现代化的起点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 一、以现代眼光审视,传统中国只有“品德”,而没有现代意义上的“道德”。 在文化系统中,道德是对社会生活秩序和个体生命秩序的深层设计。在文明社会的道德规范体系中,社会公德与个人私德是构成道德的两个重要的维度。社会公德主要适用于社会群体的公共生活,旨在规范和维系所有社会成员之间的普遍性关系;个人私德则主要适用于个体的私人生活,是私人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指个人修养、作风、习惯等,旨在规范和维系个体本身安身立命、终极追求的方式。 在我国,公德、私德的区划始于梁启超。他在 1902 年《论公德》一文中对公德和私德进行了区分,并指出中国人缺少“公德”,而“私德”充斥生活。他说:“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试观《论语》、《孟子》诸书,……其中所教,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焉。”2费孝通和梁漱溟也认为中国人只讲“私德” 不讲“公德”。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在中国的城乡生活中,“最大的毛病是‘私’。……扫清自己门前雪的还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普通人家把垃圾在门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3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 说:公德“恰为中国人所缺乏,往昔不大觉得,自与西洋人遭遇,乃深切感觉到。”4 的确,中国人在公共生活中相对缺失的那些公德规范,在私人生活中往往能够得以贯彻。例如,一般来说,很少有人会在自己家中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财物等,但这种现象在公共场所却屡屡发生。这不能不让人觉得道德只有在私人生活中才发生意义。然而,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中则指出,中国人只讲公德,不讲私德,中国人当面满口仁义道德,背后却干着肮脏的见不得人的丧尽天良的勾当。这种说法也似乎极有道理。 那么,中国人缺少的究竟是“公德”还是“私德”? 笔者认为,在传统中国,既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公德”,也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私德”,因此,也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道德”。 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虽然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的文化不要道德或不讲道德,但也没有一个民族象中国那样把道德放在文化价值体系中最重要的位置。“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之不朽。”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这个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的著名的“三不朽”论断,把立德至于首位。儒家经典《大学》标榜的“大学之道”,是“明明德,亲民,至于至善”,也是把对完美道德的追求看作“唯此为大”。而且,中国传统文化对于道德的阐述,也是“公德”和“私德” 兼顾的,并没有厚此薄彼,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也。儒家为中国人所设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道路,其起点为“修身”,其终点为“平天下”,也可以看出儒家对于“私德”和“公德”的强调。 但是,以现代眼光审视,传统中国文化中的道德只是“品德”,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道德”。何谓“道德”? “道”的原始涵义指道路,以后发展为道理,用以表达事物的规律性;古汉语中“德”通“得”,东汉刘熙载: “德,得也”。(《释名》卷四)许慎《说文解字》云: “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所以“道德”可以解释为合乎规律得取得、获得。何谓“品德”?“品德”之“品”字就是三个“口”,即“众人之口”,为品评之意。 所以“品德”可以解释为合乎品评地得到。文天祥诗云: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生死”也只是为了在历史上获得一个好的评价而已,这与但丁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是全然不同的,但丁的“我行我素”在中国就等于是“一意孤行”,会很“不得人心”。 只讲“品德”而不讲“道德”的中国人,只要自己的行为不会“贻人口实”、“留为话柄”、“招人非议”,那么,不讲“道德”又有何妨!比如说,在中国,随地吐痰可以说是一个陋习。但我们知道,中国人在自己家里不会随地吐痰,不过不能依此而认为中国人是讲“私德”的,因为在自己家里随地吐痰会损害自身的利益;中国人在朋友家里也不会随地吐痰,因为那会招来朋友的心怀不满;中国人在领导面前也不会随地吐痰,因为那会丧失自身仕途进阶的机会;中国人在恋人面前也不会随地吐痰,因为那会失去自己在恋人心中美好的形象;中国人在有公共卫生管理者在场的时候也不会随地吐痰,因为管理者大权在握,如果他顺手开出一张“天价”罚款单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中国人随地吐痰的前提是:不会损害自身的利益,不会招来与自身利益有关系的人的“非议”。即使周围有一大群的人,但是如果都与自身利益无关的话,中国人喉头一痒,对不起,他就要吐痰了。这就是中国人的道德。 二、中国人“品德”形成的原因及其危害。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儒家在对“道德” 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采取的不是“神学”的视角。但我们知道,中国也曾有过“神学”时代。比如说,中国古代用以指代国家的“社稷”二字,本是指土神和谷神,它们都是人们祭祀的主要对象,表明了远古时期中国人对神的崇拜。在商代,更有“以神道设教,则天下安矣”的说法。 中国诸神中也有至高无上、无所不能的“帝”。在甲骨卜辞中,频繁出现的“帝”主宰着自然界的一切,主宰着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贞翌癸卯帝其令风”,“帝令雨足年”等5。众所周知,中国的“神学”时代是夏商二代,到周朝时期就基本上完成了从“神学”到“人本” 的转变。值得深思的是,儒家在进行道德设计时,避开了“神学”时代的夏商二代。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孟子则“言必称尧舜” (《孟子滕文公上》),宣称“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 (《孟子公孙丑上》)。由此可见,尚古的儒家恰恰摒除了介于“尧舜”和“周”之间的夏商二代。 “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与西方基于上帝的视角建构道德体系不同,儒家是基于“人本”的视角,直接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构其道德体系。位于“仁义礼智信”之首的“仁”既是儒家的主要美德,又是儒家对人下的定义。孔子在《礼记中庸》中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何谓“仁”?《说文解字》云: “仁,亲也,从人二。”因此,“仁”表示的是“二人”的对应关系。6由此可见,儒家是从“二人”关系来定义人的。儒家设计的“二人”对应关系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儒家的道德主张就是在这五对“二人” 关系中展开,即: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夫义妇顺,兄友弟恭,朋友有信。 应该看到,儒家道德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整合规范作用是巨大的,对于中国历史的正面影响也是巨大的。因为儒家对道德的强调,中国人大都以成德建业、厚德载物为理想,“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为追求仁道,虽箪饭陋巷而不改其乐。翻开厚重的中国历史,我们也不难发现,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曾出现过无数明君忠臣、慈父孝子、仁兄贤弟。 然而,儒家的“仁”式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应然”式理想,很容易成为一种无法操作的道德概念,因为道德必须成为一种理性的“绝对命令”才会成为个体的自觉行为。儒家所设计的道德,是在“二人”关系中展开的,这种道德的致命缺陷在于:当“二人”关系中的“一人”不在场时,那么,“另一人”也就没有必要坚守道德观念。以儒家所主张的“君惠臣忠”为例,当“君” 不在场时,“臣”就可以不“忠”;当“臣”不在场时,“君”也就可以不“惠”。比如说,皇帝嫖娼是不道德的,但宋徽宗走专门挖成的地下暗道与李师师幽会时并没有不道德感,因为没有大臣们看见,也就不会引起大臣们的朝议。今天的中国,诸如交警不在时就闯红灯等种种不道德现象,都可以说是这种“仁”式道德的缺陷所致的遗风。 由此观之,传统中国的道德不是与个体本身之“自我”有关,而是与别人有关,并且是与别人之“口”有关。这正是中国人“品德”形成的深层原因。中国人喜欢说别人闲话,也怕被别人说闲话,可以说是中国人之“品德”意识深入人心的明证。不难想象,在以“品德”为“道德”的传统中国,可能也不缺乏为个人道德情操而一日三省的高尚人士,但更多的却是“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道德伪君子。比如说,中国两汉时期以察举取士,从理论上说,是因为德行重于知识,而德行只能通过举荐来了解,因此,这种察举制应该是一个较好的制度。事实上,这种察举制度实行初期,对抑制世卿世椂,提倡优良德行,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也确实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这种举荐制度发展到后来,许多士人矫饰言行,故作清高,虚伪得不近人情,成为东汉后期的社会风气,“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抱扑子》外篇卷一五)。这种察举之弊正是以“品德”为“道德”所致。 “品德”的危害是在道德生活中形成“道德暮夜”。 在传统的西方社会,“上帝”是个人灵魂的认同对象,是个人道德形成的原动力。因此,西方传统道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神德”,个人之所以按照道德规范的要求行事,是为了获得上帝的欢心和喜爱。因为上帝无时不在、无地不在,所以对上帝怀有敬畏之心的西方人无论是在暮夜也好,无论是在光天化日也好,都会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但在中国,因为其传统道德中缺失一个统率个人灵魂的上帝,所以个人行为就不必对上帝负责,相应地,中国人的道德表现也就与西方人的道德表现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中国,尽管也有恪守“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谓无知”的杨震式的人物,但那只是少数,更多的是信从“暮夜无知者”的王密式的人。是的,只要在“暮夜”,除了你我之外不会还有别的人知道我们干了什么,那么,只要你我愿意,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王密我把白花花的金子送给你,你收下就是了,我不会有什么顾忌,你也不要有什么顾忌。中国人就是如此,他讲道德,是怕人看见而被人说“闲话”;他不讲道德,是因为没人看见因此不会有人说“闲话”,或者是即使有人看见,但看见的人说的“闲话”对他的利益不会产生任何损害,或者是看见的人也是不道德的而且是与他同流合污的人。 三、从“品德”到“道德”:何以可能及如何可能在传统中国,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由于他们生活范围的局限,在道德操守上只需做到儒家从五对“二人”关系出发而设计的“五伦”就够了,即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但是,这种道德规范没有普适性,正如费孝通所说:“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7但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加速进入工业化社会,中国人的生活范围大大扩大,不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已在现实经济社会中遭遇种种困境,而且,传统道德如果不现代化,还会对现代经济的良好发展形成种种障碍。因此,经济生活方式的改变使传统道德的现代化成为必需,从“品德”到“道德”因此有了可能。 工业化社会有三个特色: (1)生产以个人为单位参加,但却是集体生产; (2)社会组织以个人为单位参加,但却是群体生活; (3)人与生产工具相分离,因此可以四方流转。8这些特色使得工业社会的道德已经难以靠“二人”关系中的人伦、亲情、血缘等来维系,它需要的是普遍性的公正和普适性的正义。 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其传统道德都是“他制他律型”道德,西方传统道德能发挥有效作用是源于上帝对个人的制约,中国传统道德则是源于“二人” 关系中彼方对此方或此方对彼方的制约。很显然,两者都不是“自制自律型”道德。在西方,从天才人物尼采大声宣布“上帝死了”的那时刻起,上帝至上的和绝对的权威失去了,上帝不再是所有人认可的道德有效性的基础,以上帝视角建构的传统道德因此不得不面临着现代化的任务。但是,西方传统道德的现代化历程是“去上帝化”,是从天堂走向人间,是世俗化,而中国传统道德本来就是人本的,是人间的,是世俗的。因此,西方对传统道德现代化作出的探索以及取得的经验都不能作为中国传统道德现代化的有效借鉴。 笔者以为,现代意义上的道德的建成,必须使得个体既是道德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又是道德生活的直接受益者。因为只有如此,道德对个体而言才具有高度的自觉性,才会成为个体自觉的和自然的行为操守,道德才是“自制自律型”道德,才是本质意义上的道德。因此,现代意义上的道德,应该是既能促进现代经济生活的良好运行,能调整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又能提高个体的精神境界,促进个体的自我完善,并推动个体全面发展。唯有如此,现代意义上的道德才能说是真正的建成了。 参考文献: 1王维先,铁省林。话语伦理学的道德视角的重建J.道德与文明, 2009 (4): 89. 2李华兴,吴嘉勋。梁启超选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4. 213. 3鲍霁。费孝通学术精华录M.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 1988. 357. 4鲍霁。梁漱溟学术精华录M.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 1988. 251. 5胡厚宣,胡振宇。殷商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451. 6(美)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12. 7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出版社, 2005. 21. 8韦政通。伦理思想的突破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