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书法教育》
摘要:明清官方书法教育内容以晋唐名帖为主。通过科举书判与铨选制度实际规定了当时书法教育的教学目的与风格指向。晚清碑学。的产生与金石学、文字学的兴盛为书法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明代刻帖的发展、清代碑拓的流传都为当时书法学习拓宽了取法范围,同时书法教育著述的出新和教学方法的演进亦推进了书法教育的发展。明清时期汉字书法的域外教育尤其是对日本的传教成果影响深远。
关键词:明清书法; 书法教育; 组织形态; 书法教学内容
书法以其所书写的文字内容传承了中华民族不朽的思想文化,又以视觉艺术的呈现形式传承了民族独特的艺术传统,还以作品本身的存在方式进行了物质文明的历史传承,有学者认为书法是传统文化的核心,那么书法教育就是传承文化核心的方式与手段。古代书法教育研究是中国书法史研究的基础,在目前书法教育史研究尚显薄弱之时,进行明清时期的断代研究尤具意义:这一时期集历代书法教育之大成,上承古代书法教育的传统组织形式与教学内容,下启现代书法教育的新兴思想和教学方法,既是中国古代书法教育的总结时期,又是现代书法教育的滥觞时期。对此一时期书法教育进行研究,无疑将有助于复原中国古代书法教育发展的全过程,亦有益于揭示中国书法传承的基本规律,从而为当代书法的教育、传承提供历史借鉴。
一、明代的书法教育
在明朝立国之前,即元至正二十五年就将应天府学改为国学,创建了中央最高学府,又于明洪武十四年改建国子学于鸡鸣山下,次年改国子学为国子监。永乐元年另设北京国子监,永乐十八年明正式迁都北京,将原京师国子监改为南京国子监,北京国子监则为京师国子监。明朝便有南北二个国子监,由此,逐渐形成了明代官学中的书法教育制度。除学校以外,明代具有书法教育功能的官方机构还有内阁中书科和翰林院。至明中叶,书法教育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涌现出祝允明、文征明、董其昌等一批杰出书法家和书法教育家。
由此可见丰坊对两种书风提出直接批评,一是以当朝沈度、姜立纲为代表的毫无生气的台阁楷书,一是以张弼、李东阳为代表的毫无古法类于野狐禅的草书。类似上述客观而精辟的论述,正是明中叶以后对书坛时弊拨乱反正思想的具体反映,这种思想表现在书法教育著述当中则更具有深远影响,难能可贵。
刊书与刻帖的昌隆嘉靖、万历年间,图书刊刻尤为昌隆。据分析明人刻书总数应逾万种,其中明人著述过半,当时江南市井文学繁荣,万历以后刊印了大量小说、戏曲等书籍,福建建阳、江苏金陵、安徽徽州、浙江武林等地涌现出一大批著名书坊。明代修书事业兴盛,字版书刻工作繁重,对书法人才需求急剧增加。在客观上也成为刺激书法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刻帖对明代书法教育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明代初期,刻帖渐旺,中期之后更盛。明代刻帖以私帖为主,官方刻帖,远不及宋代。时人得见了许多秘藏的历代书法珍品,为当时书法教育提供了广泛的学习范本,在法帖教育发展得天独厚的历史条件下,孕育了有明一代许多著名书法家。
二、清代的书法教育
(一) 教学组织形态的多元化
清代的官方书法教育机构主要有国子监太学、县学校及书院虽然对书法教育仅停留在实用所需的层面上,民间书法教育主要包括家学庭训、私塾课徒及书院教学三种模式展开。海宁陈氏家族收藏甚富,董其昌曾在陈家教书多年,并留下了许多墨宝。此外,钱大昕在苏州紫阳学院、何绍基在济南泺源书院及长沙城南书院、张裕钊在保定莲池书院讲授书法名极一时。
(二)馆阁体、碑派书法和篆隶复兴
科举考试及馆阁体的流行、碑学兴盛及崇碑书风的兴起,正是由于科举重书,所以清代学书之风极盛,促进了书法普及教育的广泛展开,同时,由于清代以科举应试为目的的书法基础教育广泛施教,到康熙时期西学的传播达到了鼎盛,到了雍正、乾隆时期,清政府缘于巩固政权的需要,加强了思想的统治,大兴文字狱,同时又禁止了西方传教活动。清初中西文化交流的社会条件已不复存在,于是在学术研究方面出现了转向,学者们把研究的范围集中到了文字学。
(三)教学的演进和誊录的刺激
由于当时出版业的相对落后,抄书、写经成为民间获取、保存图书的主要手段,加之中央政府及各省督巡抚、学政、布政司等需要大量擅楷书者。所以文人即使科举落第,倘若擅书,就可以抄书谋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清代书法教育的发展。
综上可知,对明清时期书法教育产生直接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历史时期教育政策、制度,乃至于组织形式、教学内容等的规定都对书法教育的发展形态和发展水平有制约作用。
第二,包括科举、铨选等在内的任官考核制度对书法教育的社会认同有导向作用。
第三,历史时期的人文思想、审美风尚对书法教育的取法范畴、风格特点、评判标准等具有规范作用。
第四,书法的理论研究成果与教学研究成果对书法教育教学思想、方法、手段,乃至于教学效果等都有推动作用。
第五,碑帖拓本、名家墨迹的传拓、收藏以及图书刊刻的隆兴等都对书法教育的发展有促进作用。第六,域外别传以及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对书法教育的推广亦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中国书法艺术本身的属性和特点决定了书法教育具有显性和隐性两个基本特点,诸如学校教育等师徒授受方式的授课教育即为具有显性特征的书法教育; 由书法教育著述及碑帖拓本、名家墨迹等的流通、收藏、传习而产生的法帖教育即为具有隐性特征的书法教育。
参考文献
[1]张廷玉,等.明史[K]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王世贞.艺苑卮言[K]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
[3]张金梁.续书史会要补证[K]郑州:河南美术出版社,
[4]施蛰存.北山谈艺录[K]北京:文汇出版社,
[5]丰坊. 童学书程:楷书[K]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
[6]黄云眉.明史考证( 二)[K]北京:中华书局
写作点拨:可以写一写书法的发展史,关于一些字书的由来,例文如下:
书法作为中华名族的传统艺术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是以汉字为素材,以线条极其构成运动为形式,来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美理想的抽象艺术。通过书法课程的学习,我对书法的发展历程及历代的名家、代表作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于书法的欣赏,我有了更深的体会。
下面我将对书法的发展历程及规律、如何欣赏书法以及学习书法的体会作进一步的论述。
一、 书法的发展历程及规律 。中国书法艺术肇始于汉字产生阶段,中华名族是最早使用线条表达文字意思的名族,文字的最初形态是图画文字而不是图画。
对于书法的发展,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商代大批甲骨文与金文出土,春秋战国时期封建制度建立,在这五百年里,艺术有了很大的进步。
秦汉时期是中国文字文化最大的一个时期,相继出现了大篆、小篆、摹印、隶书等丰富的文字形式,商周至秦汉,书法完成了从汉字的产生与发展、书体的演变以及书法风格的变异。随之书法的繁荣。
是从东汉开始的,在这期间,纸的发明、佛教的传入等特殊现象为书法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到汉末魏晋是书法已发展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三国时楷书出现,代表性的书家有钟繇,为楷书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魏晋南北朝时出现了知名书家如林、群星璀璨的空前盛景,王氏家族、谢氏家族等的出现,使书法艺术的境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尚“韵”书风形成,而且书家们在行书、草书的书写方面也达到了变幻无穷的境界。
同时,王羲之的诞生使得书法的第一个高峰出现了,审美观点由古拙转变为妍美。到了隋代,楷书风行,留下了大量的造像记、墓志和塔铭,随之而来的唐代,揭开了中国古代最为光辉灿烂的篇章,代表性的书家有柳公权、颜真卿、欧阳询等。
其中颜真卿的楷书是以前年来影响华人大众生活最广大普遍的视觉艺术,颜体传达了大气、宽阔、厚重与包容的风格。接着是“宋四家”的出现,使书法成熟。后来的元、明、清时代,书法风格基本有了一定的趋向,为书法艺术的发展开辟了新天地。
对于近现代的书法,具有代表性的书家有吴昌硕、林散之、高二适等人,以篆书、行书和草书为主。
二、 书法欣赏的内容与方法 书法欣赏的内容与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感知。即通过反复观察,透过作品形式,感受、领会作品的形象、气韵、风格、情趣等。 这一点我们基本都能做到。
第二、描述。即概括、归纳作品的艺术特征、艺术手法 、精神内涵及自己的感受等。 第三、解释。申明所以然,即说明、论证自己的所见所感。实即
逐一分析作品在艺术特征、艺术手法、精神内涵等方面的成因。 第四、评价。 即审美判断,古人谓之“批评”。主要是针对作品的艺术价值、重要影响、历史意义、艺术上的得失、给人的启示等,予以评述,其中包括对已有批评的批评。
我认为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在平时的练习中我们应该注意这一点,只有懂得如何评价一份作品,才能取其长处,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书法创作水平能力。
一般的直观性欣赏,大多止于第一步,因此专门的欣赏,一般含感知、描述、解释、评价四项完整的内容,需要调动书法创作、书法史论等多方面的综合修养,这四项内容相互渗透、彼此包涵,而不是各自独立的。
所以我们在日常的书法学习中应该尽量学会用这种方式来欣赏书法,进一步认识到书法作品之美。
也可摘选以下内容:
学习书法是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这一学 期的书法学习,我对书法及书法欣赏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书法的欣赏与实践是相互联系的,“眼高手低”的书法家从没有过。历代的书法家大多是具有高度鉴赏能力的书法评论家。
他们都十分重视“读帖”。所谓“读帖”,就是通过观摩书迹和碑刻去领悟书法家所采用或创造的艺术风格和艺术手法,借以提高自己的鉴赏水平。
所以对于一个有志于学习书法的人来说,同样需要重视读帖,逐步学会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的能力,取其所长,拼其所短,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书法水平。
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如果毫无区分地加以一概兼收,则往往进步不快,甚至会走弯路。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历来的说法各不相同,至今还没有一个共同的欣赏标准。
艺术鉴赏以具有美的属性的艺术作品为对象,并伴随着复杂的情感运动,人们对艺术作品进行的非 反思 性的审美接受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艺术鉴赏方面的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书法艺术鉴赏对于临摹创作的启示
〔摘要〕任何一种艺术作品的产生,都只是艺术活动的最初阶段,在艺术作品完成后获得读者的接受与认可,才使艺术作品价值与潜能真正发挥。从各种艺术的表现形式来看,书法艺术鉴赏具有一定的特殊意义。无论是从创作还是从价值属性来看,都具有 其它 艺术作品所不能具备的艺术性能。在临摹创作的过程中,书法鉴赏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与启示。本文就书法艺术鉴赏对临摹创作的启示进行分析。
〔关键词〕书法艺术鉴赏临摹创作启示
针对书法艺术鉴赏,不同的人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古今往昔对此都有大量文字对此进行阐述,部分文字在阐述书法艺术鉴赏的过程中赋予其一层神秘信息,传递出一种不可言说的意思。但是书法艺术鉴赏是否存在一定的标准,每个学者在依据自己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不同的观点。从客观上而言,书法艺术鉴赏的标准存在于客观形式中,无需进行大量的笔墨进行主观判断。但是无论如何,书法艺术鉴赏存在的价值是不可否认的。
一、书法艺术鉴赏价值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书法鉴赏属于进行感性与理性复杂心理活动的过程,同时也表示个体欣赏对象价值活动过程,属于主题的知觉、理解、想象、情感等诸多功能的综合。论述书法艺术的鉴赏功能,其通常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文本与书艺相互照应。
书法作品的内容是文本,书法艺术则指的是艺术形式,也就是书体。不同于文学、戏剧以及绘画等艺术形式,书法艺术就是将抽象的线条造型艺术,促使其与文本内容交相呼应,各领风骚,又浑然天成,这种形式就是心理学层面上的知觉的内在统一。书法艺术的本质其实就是将汉字点画的书写与字体结构反映客观事物形体与动态的一种意象美。读者在欣赏的过程中,美感就是价值的判断。这样一种意向是人们从感觉上把握作品形式获得感觉,同时也是读者对文字所承载的内容体悟,这两相互联系又具有区别,从本质上来说,美感就是一种价值判断。因此,书法鉴赏其实就是文本内容与文字载体相互交映的一种美感体验。书法艺术不仅符合一般意义上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同时又具有特殊性。通常情况下,书法鉴赏的形式就是内容的载体,形式服务内容,其表现的主题就是内容。同时书法艺术将书法内容作为载体,其艺术表现的主题是作品形式的抽象意向,是一种内隐性较强的主观情感过程。但由于书法以汉字为媒介或载体,汉字又是思想表达的工具,当书法作品映入受众眼帘,受众在感觉汉字“形”的刺激时,是与知觉汉字的“意”的过程相随相伴的,故书法艺术鉴赏必然是文本与书艺的相提并重,互濡尽染。
2.外在形式与内在情感相互统一。
外在形式与内在情感相互统一就是感性价值与理性价值活动过程的具体表现,使读者审美价值实现过程的具体化。从本质上而言,读者鉴赏书法艺术关键在于能够将作者的美感掌握好,就书法艺术外在形式与内在情感相互统一。也就是在此过程中虚实结合、形式美与依存美相互统一。其中虚实结合的“虚”就是把握书法意义与灵魂,通过受众知觉体悟,相较于具体看得见、摸得着的书法艺术相比是虚的。而形神交融就是鉴赏作品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作品的形式与内容展示的情感体验与审美理解的美感形成过程。艺术的特殊性则主要体现在作品形式兼具情感体验与审美理解功能,内容是作品形式与功能进一步提升。而形式美与依存美统一通常就是一个研究对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欣赏,并且从中感受的美不尽相同,在书法艺术鉴赏的过程中既可以是单纯的形式线条、构图,也可以是对作品内容的欣赏,但是通常情况下,在研究的过程中更加看重涉及内容的欣赏。在此过程中启示就是对书法艺术书体、文本内容等的审美理解。
3.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从一定价值层面上判断,可以将书法鉴赏活动认为是一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辨证统一。合目的性就是审美知觉属于一种知觉性快乐的对知觉纯形式的美的知觉,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这就表明了书法的艺术表现形式符合人们内心快乐审美知觉,并且还可以通过人们主动追求就可以体验的审美知觉与价值追求。合规律性通常都将美的想象归为是自有的、主观的,符合美的规律性特点,也就是人们在欣赏的过程中普遍认同的具有美的普通特征秩序,也就是说书法艺术的鉴赏既是受众追求快乐的目标体现,也是受众追求审美想像自由的规律所在,即书法艺术鉴赏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二、书法艺术鉴赏对临摹创作的启示
通过前文的分析就可以了解到,书法艺术鉴赏具有其内在的应用价值。从某种层面上可以说书法艺术鉴赏对临摹创作具有一定的启示性作用。
首先,传情达意。一部书法作品的组成,通常包含了文字与笔墨,通过综合两部分进行传情达意。在此部分不可忽视两个重要的因素,一个是中国汉字,汉字表现出方块字,并且体现出图式;另一个则是毛笔,毛笔具有软的特性。在书法作品完成的过程中,正是这个特性,促使书法达到传情达意的目的。方块文字的发明,起源于象形文字,由于那时候社会现象都比较简单,象形字通过抽象的文字符号,可以将人与人交流的现象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现象表达出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简单的汉字象形并不能将丰富的社会生活表达出来。针对此种情况,威力适应社会的发展与人们的需要,汉字的构字 方法 逐渐发生改变。但是汉字构字方法发生了改变,汉字也在不断地创新与丰富,其中的象形精神仍然存在。毛笔的特性是软,毛笔软就可以创造出多种不同的形式,为表达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可能。
书法区别于其它的写字,写字是实用,属于语言工具,文字的记载;但是书法是供人欣赏的,通过笔墨形式表达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与人从自然生活中获得的美感。笔墨传情是书法区别于简单写字的重要特征。在判断书法作品水平高低的时候,不仅需要从点画、章法、笔法、墨法等技术程度来评价,还需要从笔墨形式传情达意方面进行判断,同时还需要通过这方面来衡量书法作品品格的高低,写字追求规范,容易辨析的功能。书法艺术就是要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与创作者自身的性情表达出来,通过书法作品的点线面和字法、墨法、章法等组成笔墨形式,将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情感抒发出来。
同时在书法家的生活中,人的感官可以超越适当的界限,将自然的万千气象反映到大脑中,进而形成原始映像,通过心灵感悟以及艺术化的抽象、转化、提炼、取舍,最终以笔墨的形式表达出来,将自然生活中获得的美感转化为书法艺术的高境界。在学习经典书法的时候,不仅要掌握笔墨的技法,还需要学习和借鉴古人如何通过笔墨形式表达丰富情感与意境。 其次,有趣的形式对比。有趣就是促使人感到有意思、有吸引力的特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书法的特征通常都会应用一个词来形容,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态,清人尚势。在现如今的社会,采用一个词来形容,难以下一定论。当然评价当代书法应当由后人通过当前的书法实践提炼。但是如果非要从某个角度来进行判断,则可以认为是趣。
尚趣讲究形式对比。书法形式的表现围绕时间与空间来展示。其实尚趣反映了当今人们审美诉求。在不同的时代在书法演变的不同阶段,人们的生存状态以及内心深处的审美诉求共同决定。书法艺术发展至今,字体发展已经完备,各种 书法字体 的技法已经表现得非常丰富。在此过程中,当代书法家的书体技法要想获得发展,就需要在已经具备的字体与书体基础上求变革新。但是字体技法的丰富,为尚趣书法形成提供了条件与基础。在此过程中,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发展,促使人们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拥有更多的资料,促使研究成果传递的快捷方便。相较于过去,尚趣的形成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条件。现如今的书法作家在利用已经具备的书法资源进行整合,并将其应用于书法创作中,写出新意、有味道,进而可以吸引更多的书法作品,满足人们身心愉悦的要求。不同的时代书法形成都具有不同的特色,并不是由某一书法家单独所能决定的,书法特色属于一种客观存在的形式。一个时代在发展中具有一个时代显著的特征,并且每个时代的书法风气并不是只有一种,各种书法风气并行不悖,就好比当今书法崇尚趣味,但不排除尚韵、尚意、尚法、尚势欲尚态。
不仅仅是书法尚趣,其它的艺术形式也同样反映尚趣。在音乐、戏剧、电影与美术领域中,都存在尚趣的审美风尚。现如今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审美取向方面具有多元化,但是尚趣的审美取向显得更加接地气。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的过程中,人们需要借助艺术形式来放松自己的身心。
总而言之,书法艺术鉴赏相互独立,但又并不是相互孤立的。在借助书法作品鉴赏的过程中不能无限扩大某一影响,还需要兼顾其它的标准,促使人们在分享艺术表现形式的过程中能够体现出艺术价值。
参考文献:
[1]张小鹭.我国高等 教育 美术学科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2012,7(11):89
[2]张小鹭.浅议近百年来日本美术 文化 对中国民族绘画(包括台湾胶彩画)的影响[J]. 国画 家,2013,5(13):70
[3]梁骥.康熙对古代书家的学习及其宗王喜董的书法观[J].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1,11(05):20
[4]王淑霞.农家小院翰墨书香―――山西临汾书法名家柴瑞祥[J].中国集体经济,2012,6(10):78
[5]张婧.民间美术元素在平面设计中的体现[J].大舞台,2014,6(17):23
浅析艺术鉴赏提升高职生的人文素养
摘要:用一颗慧心、两只慧眼、积极地发现对象本身的美,全面的认识对象,了解其特质和秉性,用智慧和双手努力的表现对象的美,使其升华,从而把对象天然特制的合理性与人的艺术创作合理的完美的结合,实现艺术创作的天人合一。
关键词:艺术鉴赏;人文素养
我国的教育由于过分的专业细分和对于培养有用之才的急于求成,导致学生虽然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但往往知识面较窄,缺乏较深厚的综合素养,尤其是人文素养,这个问题在理科院校尤为突出。科学、艺术、人文是人的三大精神支柱。科学强调规律,艺术注重情感;科学讲的是理性,艺术更富于情感;人文则既有深刻的理性思考,又有深厚的情感魅力。人类社会不能没有科学,也不能没有艺术,更不能没有人文。所以,我们也可以把人的素养概括为科学素养、艺术素养和人文素养,他们是相辅相成的。
那么如何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呢?我将以艺术的角度从对美的认识、中华民族文化的渊源、设计创意三个方面来和大家共同探讨,通过对美的理解和鉴赏来实现人文素养的提升。
一、对美的认识
艺术鉴赏需要知道什么是美,借用美学大师宗白华先生的一首小诗来阐述对美的理解:
“啊,诗从何处寻?
在细雨下,点碎落花声;
在微风里,飘来流水音;
在蓝空天末,摇摇欲坠的孤星!”
通过描写春雨蒙蒙、潺潺的流水与拂面的微风,深邃的夜空那闪闪的星光,来体会美的意境,美不远,美就是我们生活的一点一滴。
我们 总结 了美的规律,把它称为形式美法则――对称与平衡,重复与群化,节奏与韵律,对比、变化和调和、统一等,如果我们把这些规律理解了,我们就能够掌握美,创造美。
1、对称与平衡:
我们幼时看到母亲的脸,就是对称平衡的,就是最美的。蝴蝶,以及大多数的动物都是对称的;宫殿、庙宇建筑采用对称设计,显得庄严,显示“皇权”和“神权”的威严,象征着稳定。
2、重复与群化:
检阅的方对人数相等,服装一致、动作整齐,产生一种壮美;双胞胎,双重肯定!引人注目!建筑上的窗格等等。
3、节奏与韵律:
诗歌格律有五言、七言等,还具有音韵,给人以美感;音乐的曲调,科学证明对动物和植物的生长有益,生理上会助发育,心理上能陶冶性格;表现在造型上,也同样起到良好的作用;光谱中的色环;缠丝玛瑙等。
4、对比、变化和调和、统一:
二者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切作品都要处理好调和与对比,也就是统一与变化的关系。设计中的对比主要从空间、疏密、大小、方向、曲直、明暗、寒暖的构成要素去处理。中国画论提出“输可跑马,密不通风”;大海上的帆船远近、大小的变化,统一在一条海平线上;
以上是从形式美的角度来认生活中的美。我们要是掌握了形式美的法则也就掌握了美的规律。
二、中华民族文化的渊源
中华民族文化中,艺术的鉴赏离不开对玉的美的欣赏,中华文化离不开儒家体系,"君子比德于玉",我们的祖先创造的文字中,由200多个字与玉有关,这些字多为美好、崇高之意。如:玺、国、珏。又如:玉人:美丽的女孩子;玉树临风:文质彬彬的年轻人;婷婷玉立:美丽漂亮的人;
儒家之外,道家、佛教文化等领域,玉文化也都有一个重要的位置,包括在民间,人们对美好生活有最淳朴的向往,也赋予了玉的一些精神层面的特质。比如玉雕中的传统图案无论福禄寿喜、招财进宝、龙凤呈祥、八仙过海,还是太极、八卦、四神、万字、回字、如意、岁寒三友、莲年有鱼、对于民族文化心理的揭示,具有深层的精神象征,传递着亲切的愉快的寓意。传统图形的造型意义,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的类型:
(1)、生理安全型
特点:以具象的形式出现,采取借喻、谐音、暗示的方法,获得心理的愉快。
如:“福禄寿喜”蝙蝠、鹿、仙鹤、(灵芝、仙桃、松树),喜鹊为象征;
“招财进宝”财神赵公明,招财童子;
“麒麟送子”麒为雄,麟为雌,麒麟演化为送子的瑞兽,富贵人家的孩子有麒麟子之称;
(2)、文化寓意型
特点:在具象和抽象之间,直接用文字表现,还有抽象图形等。
文字表现有万字、回字、寿字;d”字为古代一种符咒,用做护身符或宗教标志,常被认为是太阳或火的象征。“d”字在梵文中意为“吉祥之所集”,佛教认为它是释迦牟尼胸部所现的瑞相,有吉祥、万福和万寿之意,唐代武则天长寿二年(693年)采用汉字,读作“万”。
抽象图形如太极、八卦、云纹、雷纹等;
具象的如龙凤、牡丹、如意、琴棋书画、渔樵耕读、喜相逢、四神(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等;
(3)、精神向往型
特点:以诗意化的物品作为表现内心的追求,获得精神的向往。
“岁寒三友”松竹梅;
“四君子”梅兰竹菊;
“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以上三种往往交织在一起,获得视觉意识、社会心理、民族习惯的多重含义。
三、设计创意
艺术鉴赏在 雕刻 艺术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玛瑙雕刻。玛瑙是宝石中,纹理色彩变化最为丰富的品种,就材料对象而言,玛瑙的优势和特点是纹理色彩的变化产生的画面感,人工做不到。
一件好的雕刻艺术作品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
1、材质:搭配和谐的多色玛瑙是制作俏色玉雕的极好玉料。所谓“俏色”。是指作品颜色利用的巧,“俏”的意境达到极至,则称为“绝”。一件精绝的“俏色”雕刻品的价值。远远不是其材料价值所能确定的。
2、雕刻工艺:依料取题,因材施艺,是俏色玉雕的最大特点。琢玉高手往往能“取势造型,依形布局” ,“依色取巧,随形变化”,对材料进行巧妙的雕琢。
3、艺术创作:艺术家的责任是用一颗慧心、两只慧眼、积极地发现对象本身的美,全面的认识对象,了解其特质和秉性,用智慧和双手努力的表现对象的美,使其升华,从而把对象天然特制的合理性与人的艺术创作合理的完美的结合,实现艺术创作的天人合一。这同时也是中国人精神世界的最高最求。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对于美的认识、通过对于中国 传统文化 的理解、对于艺术作品的设计创意的认识,更好地理解了艺术作品,通过对艺术作品的鉴赏,我们不知不觉中就提升了我们的人文素养,人文素养提高了,他的人生哲学必将越来越深刻,人生理想越来越高尚,这样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
参考文献:
[1]吕少卿. 论艺术鉴赏与艺术阐释.南京艺术学院学报[J] 2014, (5)
[2]海因里希?沃尔夫林,潘耀昌.艺术风格学――美术史的基本概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书法作为中华名族的传统艺术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是以汉字为素材,以线条极其构成运动为形式,来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美理想的抽象艺术。通过书法课程的学习,我对书法的发展历程及历代的名家、代表作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于书法的欣赏,我有了更深的体会。下面我将对书法的发展历程及规律、如何欣赏书法以及学习书法的体会作进一步的论述。 一、 书法的发展历程及规律 中国书法艺术肇始于汉字产生阶段,中华名族是最早使用线条表达文字意思的名族,文字的最初形态是图画文字而不是图画。 对于书法的发展,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商代大批甲骨文与金文出土,春秋战国时期封建制度建立,在这五百年里,艺术有了很大的进步;秦汉时期是中国文字文化最大的一个时期,相继出现了大篆、小篆、摹印、隶书等丰富的文字形式,商周至秦汉,书法完成了从汉字的产生与发展、书体的演变以及书法风格的变异。随之书法的繁荣是从东汉开始的,在这期间,纸的发明、佛教的传入等特殊现象为书法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到汉末魏晋是书法已发展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三国时楷书出现,代表性的书家有钟繇,为楷书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魏晋南北朝时出现了知名书家如林、群星璀璨的空前盛景,王氏家族、谢氏家族等的出现,使书法艺术的境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尚“韵”书风形成,而且书家们在行书、草书的书写方面也达到了变幻无穷的境界,同时,王羲之的诞生使得书法的第一个高峰出现了,审美观点由古拙转变为妍美。到了隋代,楷书风行,留下了大量的造像记、墓志和塔铭,随之而来的唐代,揭开了中国古代最为光辉灿烂的篇章,代表性的书家有柳公权、颜真卿、欧阳询等,其中颜真卿的楷书是以前年来影响华人大众生活最广大普遍的视觉艺术,颜体传达了大气、宽阔、厚重与包容的风格。接着是“宋四家”的出现,使书法成熟。后来的元、明、清时代,书法风格基本有了一定的趋向,为书法艺术的发展开辟了新天地。对于近现代的书法,具有代表性的书家有吴昌硕、林散之、高二适等人,以篆书、行书和草书为主。 二、 书法欣赏的内容与方法 书法欣赏的内容与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感知。即通过反复观察,透过作品形式,感受、领会作品的形象、气韵、风格、情趣等。 这一点我们基本都能做到。 第二、描述。即概括、归纳作品的艺术特征、艺术手法 、精神内涵及自己的感受等。 第三、解释。申明所以然,即说明、论证自己的所见所感。实即逐一分析作品在艺术特征、艺术手法、精神内涵等方面的成因。 第四、评价。 即审美判断,古人谓之“批评”。主要是针对作品的艺术价值、重要影响、历史意义、艺术上的得失、给人的启示等,予以评述,其中包括对已有批评的批评。我认为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在平时的练习中我们应该注意这一点,只有懂得如何评价一份作品,才能取其长处,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书法创作水平能力。 一般的直观性欣赏,大多止于第一步,因此专门的欣赏,一般含感知、描述、解释、评价四项完整的内容,需要调动书法创作、书法史论等多方面的综合修养,这四项内容相互渗透、彼此包涵,而不是各自独立的。所以我们在日常的书法学习中应该尽量学会用这种方式来欣赏书法,进一步认识到书法作品之美。 三、书法学习的心得 学习书法是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这一学 期的书法学习,我对书法及书法欣赏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书法的欣赏与实践是相互联系的,“眼高手低”的书法家从没有过。历代的书法家大多是具有高度鉴赏能力的书法评论家。他们都十分重视“读帖”。所谓“读帖”,就是通过观摩书迹和碑刻去领悟书法家所采用或创造的艺术风格和艺术手法,借以提高自己的鉴赏水平。所以对于一个有志于学习书法的人来说,同样需要重视读帖,逐步学会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的能力,取其所长,拼其所短,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书法水平。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如果毫无区分地加以一概兼收,则往往进步不快,甚至会走弯路。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历来的说法各不相同,至今还没有一个共同的欣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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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核心期刊可以提供,免费投稿的很少。法律类核心期刊表1、法学研究 2、中国法学 3、法学 4、法商研究 5、政法论坛 6、现代法学 7、中外法学 8、法学评论 9、法律科学 10、法制与社会发展 11、法学家 12、比较法研究 13、环球法律评论 14、当代法学 15、法学论坛16、政治与法律 17、河北法学 18、法学杂志 19、法律适用 20、行政法学研究 21、中国刑事法杂志 22、人民司法 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4、人民检察 25、知识产权 26、中国法医学杂志 27、中国司法鉴定
中国法医学、中国司法鉴定、中国法庭科学
1、谈谈你对中国书法这一概念的认识和理解。 什么是书法?书法是笔墨砚台,书法是纸上兵法。书法是笔下生云浪,书法是毡上跑兵马。书法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又与其他艺术“扯扯拉拉”。岂止是“画中有书,书中有画”,书中还含有许多其他:有音乐的流韵,有舞蹈的挥洒;有文学的根系,有美学的枝桠;有雕刻的暗示,有建筑的启发……书法是哲学,是关于“度”的把握和驭驾。是好看又难认,是简单又复杂。是严谨又恣意,是幽曲又豁达。是凝重又飘逸,是通俗又典雅。是理性又感性,是稚拙又老辣……书法是宗教,书法里含有佛家和道家。佛、道同持一理,静修才能造化;只有虔诚笃信,至境才能到达。书法是十年临帖,苦练冬夏;是手生老茧,汗水滴答;是摸爬滚打,坚忍不拔;是水滴石穿,聚沙成塔。书法是宁静致远,心无旁挂。书法是醒世顿悟,慧根发达。书法能使躁动沉稳,贪欲净化。书法是豆蔻年华,妙龄十八。印章是艳艳红唇,翰墨是浓浓黑发;纤毫扭出“线条之美”,宣纸展开华贵裙纱。书法是知识的佳酿,是情感的奇葩;是结晶的智慧,是横溢的才华;是灵感的闪耀,是激情的迸发。书法是技巧,是章法,更是品格的撑举,精神的支架;书法是功底,是勤奋,更是风骨的雕塑,道德的升华;书法是天赋,是悟性,更是灵魂的勾画,气质的外化。书法是流在纸上的热血,是绽放笔底的心花。书法是中国的符号,书法是华夏的“代码”。书法是龙的传人的脸谱,书法是炎黄子孙的眉发。书法是国粹,书法是精华;书法是源远流长,书法是精深博大。书法有很深很粗的根,书法有又繁又盛的花。书法是古色古香的历史,书法是千年不老的文化。书法是中国的金字招牌,书法是汉字的“快乐老家”。书法是华夏精神的旗帜,书法是民族意识的火把。书法是中国人的骄傲自豪,书法是文化人的意气风发。书法是“放假”,是一杯清茶,是“采菊东篱下”; 书法是享受,是一杯淡酒,是“把酒话桑麻”;书法是坐禅,是青灯古刹,是“菩提本无华”;书法是受苦,是终身攀爬,是“寒山石径斜”。书法是“我”,书法也是“他”,是自我性灵的挥洒,也是寻求知音的对话;书法是个人的造化,又是民众精神的概括。书法是下里巴人,但必须格调高雅;书法是阳春白雪,却不能曲高和寡。什么是书法?见仁见智,各有所答。君不见砚池畔,人多嘴杂,热热闹闹,真真假假,难免有叶公好龙,王婆卖瓜,分明是附庸风雅,自抬身价,到头来,终落得一只“井蛙”,几幅“涂鸦”。君不见大江东去浪淘沙,雄关漫道分高下。盛世出雄才,大漠驰骏马。
浅谈书法艺术的美 书法是一门独特的视觉造型艺术。人们欣赏一件优秀的书法作品时,无疑会得到美的享受,艺术的陶醉,但是,欣赏书法艺术的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书法艺术与其他艺术如文学艺术、音乐艺术、绘画艺术相比显得更为抽象,更难捉摸。一幅作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审美结果大相径庭的现象是常有的,即使是对一代书法大师作品的评价,也不一定千口一音。那么,书法艺术的审美是否存在统一标准呢?回答是肯定的、问题在于审美者所占的角度、所持的依据,特别是自身修养的高低。 艺术上的许多范畴,朴拙与呆笨、凝重与滞涩、豪放与粗野、宽博与松散、飘逸与轻浮、差别都很微妙,在欣赏和评价时把握不住就会产生移位,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有俗话说:“会看看门道、不会看看热闹”,对书法艺术了解程度不同,审美的结论也不会相同,“观千器而后识器,操千曲而后知音”,这与审美者自身的修养是分不开的。古往今来,有关书法艺术的审美著作、浩如烟海、今择其要点、归纳如下: 一、线条姿态美 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是由线条来完成的,而体现线条美的基本要素,则是要求线条富于变化。而书法使用的书写工具是毛笔,以笔锋来说,柔软而富有弹性。书写的轻重、疾快、强弱、顿挫、提按、正偏在纸上留下浓谈、干湿、刚柔、动静、方圆等各种千变万化的线条、它是具有生命力的线条、能够充分体现线条的和谐美和动态美。 1、和谐美。这种美的要素,欧美艺术家讲究得极为精细,作张椅子,也要看长短、疏密、粗细、曲直,作得好就美,作得不好就不美。线的美,在美术中,最为高等,不靠旁物的陪衬,专靠本身的排列。而中国的书法艺术是以线为生命之本的,汉字由点和线组合而成,具有高度抽象化的特质。而“点”是线的浓缩,“线”亦是点的延长,“点”和“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因而中国的书法艺术,又被称作线条的艺术。古人曾说“学书贵能通变”,运笔中掌握提按、顿挫、徐疾和某些过渡性技巧,使线条呈现变化的主要方法,通过按笔可以达到“重若崩云”,提笔又使线条“轻如蝉翼”、令人有种时隐时现的变化感和沉浮感,从而突出表现作品独特的美感。隶书的参差俯仰,使其姿态飘逸,轻灵飞动、工整险峻。楷书方正端庄,使其虚旷,简静,遒劲有力。行书的错落有致,使其若天马行空,雷奔云集。草书绵婉使转,使通篇郁郁苍苍,奇姿雄迈,无不体现线条的和谐美。 2、动态美。对于线条,古来有两个美谈,即:“力透纸背”和“入木三分”。这是表现线条力度的夸张说法,但说明书法讲究笔力、更能体现线条的力度美、瘦能挺、壮能遒、摇曳生姿、似有飞动之态,那么力感与势态造成了线条的动态美。这种动态之美在书法作品中,你或许感到小桥流水,轻流慢淌,或如飞流瀑布,落于九天,或如林中老树,静谧安祥,或如骇雷惊电,震撼环谷……所有这些感受,都是书家通过用笔的控制,写出神态各异、丰富多变的动感线条,体现笔墨之外十分微妙的精神内涵。从优秀作品中不仅看出书家笔墨技巧的娴熟,更能看到对作品的“韵”的把握。即使人产生抑扬顿挫,似高山流水,时而泻于千里之外,时而旋于险滩之间,起到美不胜收的艺术效果。 二、运笔节奏美 书法美与音乐美、戏剧美、舞蹈美的相似之处是,在于使点画之间,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以至整幅作品中、富有旋律节奏和诗情画意的意趣。就书法作品而言,笔画的轻重缓急、字形的大小变化、字形的结构、广窄、开合、伸缩、倚正以及自然的牵连飞渡等等的巧妙运用,都能使整幅作品有种自然的运笔节奏感,使欣赏者从中得到美的享受。 书法和音乐一样,以抽象的语言创造抽象的形象,这抽象的形象似乎很容易引发欣赏者各种联想,在优秀的艺术家笔下,能创造出使人感到旷远,博大、幽微、深沉、高逸,使人精神得到升华的境界。就象优美的乐曲能激动人的心魄,激励人的情性、激发人的幽思。这抽象形象所表达的虽不是明确的什么,但它仍是和人的审美理想、人的情性修养肯定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就是来自一种修养,一种艺术情志,一种由时代精神折射出来的精神面目,所有这一切铸成的审美内涵,它寓于运笔中的点画、布白之中,让读者通过书家创造的总体形象观赏它,感受它,品味它。 三、形体组合美 书法的形体,由笔画、结构、章法三者组成。笔画上,视其提按、顿挫、疾徐、粗细、浓谈、方圆等用笔自然,变化流畅;结构上视其疏密、错落、承转、争让、欹正等照应周到、匀称生动;章法上,视其大小、高低、宽窄、黑白、虚实等协调统一、行气贯通。中国特有的方块汉字,为书法艺术创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写出来的字,既要符合规范法度,又要富于变化。字体有长有扁、有疏有密、有古朴有奇宕等等,字写得过于平正、则显得板滞拘瑾;结体过于险绝,又易涉怪迁俗。所以应努力做到“平中寓险,险中求平、中宫收紧、左右挥洒、倚侧有正、曲中求直”,才能别有情趣,这样方可称为艺术。人们追求的是真情流露、天趣盎然,符合于当今人们的审美情趣。张猛龙碑,点画多变,以点而言,几处无一相同,此碑结字外疏内密,忽大忽小,忽收忽放,欹侧取势,奇丑相生,结体精密有奇趣。《兰亭序》中21个 “之”字,各具情态,形象生动,上下浑然,似天然雕饰,誉为天下第一行书。书品的形体极尽变幻,时整齐匀称,时参差错落,时空旷清朗,时密不透风、形随笔出,字随势生、呈观万千气象,诸多风情,对书法欣赏者来说,书家只有通过形体组合线条,把自己真挚,强烈的感情贯注到作品的境界中去,才能使观赏者而感而动,产生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四、章法气势美 好的章法布局,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应顾盼映带、气脉相通。一幅书法作品应前后呼应,疏密有致,一气呵成,具有艺术的整体感。 1、相呼相应,相承相接。就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来说,整体布局合理,格调高雅的作品,从欣赏者的眼光来看,章法可以夺主先入,扑入眼帘,能给欣赏者第一眼的印象,能产生第一视觉效果,是关系列这幅字成败得失最关键的地方。在章法布局中,要照顾到每一点画,每一字的安排位置,是否正确,合理和自然、天头地脚,题款用印,字与字相呼、相应,行与行相承相接、达到疏密得体,揖让有致、顾盼生姿、浑然一体。整体布局是否自然生动,使人一眼望去,黑白分明,疏密有致、气势贯通、格调一致,令人有种统一感和整体感,达到相应的审美效果。 2、虚实相生,空灵相映。宋人姜白石《续书谱》曰:“必须下笔动静疏密停匀为佳,当疏不疏反成寒气,当密不密必致雕疏”。 清邓石如说:“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通风,常计白当画,奇趣乃出”。由于汉字的自身特点,书法家们可凭借自己的艺术构思和笔墨技巧,创作出千姿百态的作品,来表现自己的独特风格。不同的书法作品体现出作者不同的思维形式,有的作品重虚白,气势宽舒静谧,给人以空灵游逸感,有的作品雍容大度,有大气磅薄,纵横决荡之感; 有的作品苍古秀拔,奇崛危险,有种孤芳自赏感。书法艺术中注重无墨处施展才华,计白当黑,如在颜真卿《刘中使帖》、怀素《自叙帖》中,虚实相间的例子更为比比皆是。在一纸之上,着墨处为黑,无墨处为白;有墨处为实,无墨处为虚;有墨处为字,无墨处亦为字;有字处固要,无字处尤要。白为黑之凭,黑为白之藉,黑白之间,相辅相成;虚为实所参,实为虚所映,虚实之际,互为所系。老子的对立统一思想,被书法艺术中计白当黑之实践体现得淋漓尽致。看来,虚白之处并非空洞无物,而“虚实相生,皆成妙境”的空间美效果,给观赏者带来了无限的想象,使人回味无穷。 五、内容情感美 任何一门艺术,都是以表达感情,抒发性灵为特征的,书法也是如此,书法家们借助抽象的点画,通过艺术加工,并熔进自己的感情,创作出具有情调的作品,从而引起欣赏者感情上的共鸣。作为书法欣赏者,面对一件书法作品,要力图窥见 作者的感情因子。作为形式艺术的书法,它不仅要求洞悉作品书写技巧、风格,又要领会作品的内容,了解创作背景。如王羲之的《兰亭序》,是在“修契事”时“群贤毕至”“流畅曲水”“惠风和畅”的环境中创作出的。就是用他风度超逸、墨彩飞动的正派书风,表现出东晋文人学士的风流潇洒姿态;颜真卿《多宝塔碑》、《颜子家庙碑》等,则集中反映出他的端庄、厚重、雄壮的颜家气派。又如岳飞的《满江红》,周恩来的《大江歌》、毛泽东的许多诗词墨迹,从内容到形体都表现出伟人的气势和魄力。 大凡成功的书作,不单是形体秀美、清丽雄劲、峻拔、怡人眼目,更重要的是表现作者情怀志趣,作者凭着与生俱来的审美意识,自然而然地力求使自己笔下的文字形态更有线条美、更和谐流畅、更变化多姿、更参差错落 , 使欣赏者心领神会,从中受到启迪和教益。 六、心灵意境美 意境,是指人的思维境界。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而形成的。人们的意境是千差万别的, 同样的功底,不同程度的意境,就出现不同样的书法水平。意境美,是对书法作者的气势、骨力、神采、风味的高度慨括。唐太宗说:“夫字以神为精魂”;宋黄庭坚说:“书者能以韵观之”,清姚配中说:“以气为主”。历代书家所说的是“神”、“韵”、“气”。而我们继承了意境美的观点,把它概括为“精、气、神”。 字为心声。凡自然界中一切事物,包括动态的和静态的,如山水、云雾、日月、星辰、鱼虫、鸟兽、风雨、水火、雷霆、闪电、歌舞、战斗等等,无不给书家某些启迪。作者利用某种特殊的工具,通过书写用点画线条等一系列因素,将心灵中的某种情趣表达出来,这种心灵意境的情趣,往往能使书法作品取得某种神奇的效果。心灵意境美的体现,他决定作者的文化修养和艺术个性。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字外功”,作者的“字外功”愈深、立意也愈高。他所追求的作品也愈真;愈真则愈美;愈美则愈雅,愈隽永、愈耐人寻味。心灵意境美的感受是因人而异的,只有不断加强“字外功”的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才能创作出优秀的书法作品。 可见,意境美是书法家思想感情和修养的流露。思想感情是一切艺术的属性,如“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的《兰亭序》,作者完全陶醉在大自然之中。从书法的内容、线条、结构、章法、体势等体现了作者纯真、质朴的思想感情,抒发了作者对人生短暂、欢乐有尽的感慨。再如清代“杨州八怪”之一郑板桥在当时提倡馆阁体的书风下,在书法上大胆创造、锐意革新,创造出“板桥体”。他的章法如“乱石铺街”但“乱”出法度,“乱”出神韵、从中可以窥视他高风亮节的卓然傲世的精神;现代书家弘一法师,他的字充分体现了佛教精神,以上书家创造出不同的书法艺术意境美。由此而知,每一个有成就的书家总有自己的个人风格、每件作品都呈现出独一无二的意境美。 法国艺术大师罗丹说:“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吸收和发展”。如清澈曲折的小溪,多姿多彩的花卉,滔滔不绝的江河,天空飞翔的雄鹰,葱郁有趣的山林等等,都有自身的个性美,同时也有相互间的共性美,那就是自然生动的天趣美,能在书法艺术的点画线条、字体结构、行列安排、章法布局中程度不同地比拟吸收,也能在意趣神采、自然韵律,风姿格调、骨力、气势、气脉相通方面,心须意合,若明若暗地从书法作品中表现出来,给我们带来美的享受,成为书法艺术的佳作。用崭新的眼光去看,那些真正的作品中才有可能每次都有新的发现。作品似乎跟活生生的人一样高深莫测、难以预言。因为那是作品本身的一个动人心弦的世界,它有自己的独特法则和内涵。任何人都很难说自己已经了解了它的一切,因为谁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对待作品如果真的有了如对待人的一种心态,那么便能敏于捕捉作品的细节与内涵,洞见作品的妙处,这才是真正的艺术欣赏。 综合所述,书法不仅历史悠久,而且从中品味欣赏可以在视觉上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就在于你是否掌握书法艺术的审美创作规律。人们普遍认为:书法艺术是“心灵与心灵之间的交谈”,只有书法与欣赏者心贴得紧密,艺术才能保证永恒,才有意义,才能真正体现出书法艺术的博大宏深和价值所在。
汉字,最美的文字走进书法展览大厅,流连于一幅幅精美的书法作品前,仿佛置身于百花盛开的花圃中。看那一幅幅风格迥异,美不胜收的书法作品,如同朵朵盛开的奇葩,摇曳生姿,争奇斗艳。行草篆隶楷,犹如夜幕上的星辰,熠熠生辉。驻足在巨幅作品前,凝神屏息,细细品味,你会觉得作品中那一个个汉字在飞扬,在律动,在含情,在妩媚。各呈妖娆,各具情态。这就是我眼中的汉字,时界上最美的文字。中国的汉字源远流长,像一条滚滚的长河,在人类历史的河床上奔流,不息。从最初的甲骨文到今天的行书楷书;从原始的记录工具的今天的书法艺术,伴随着我们的先人一路从北京的山顶洞中走向平原,河畔,走向高雅的艺术殿堂。汉字在不断进化,嬗变,趋于完美。文人墨客借助于它寄情山水,吟风弄月;才子佳人借助于它把那“一种相思,两处闲愁”,寄向千里之外,写入那个人的心头。而那些才华横溢的书法家们,更是将那一个个方正的汉字挥洒的墨香淋漓,满纸龙蛇舞。世界上有哪一种文字如此含情脉脉,千娇百媚呢?你看那一个个篆字不就是一幅幅绝美而神秘的图画吗?将篆书“鱼”字放在你的眼前,是不是觉得它在畅游,自由而活泼。那“井”字,“车”字无不表情达意,如书如画。汉字的形态美是无与伦比的,汉字的情态美更是举世无双。“妙”字由“女”“少”组合而成;由“女”“少”意会而成的“妙”字,其情态之美真是妙不可言。类似的字还有很多,如“歪”,“尘”,“鲜”等。真可谓观其字而会其意,读其句而达其情。世界上又有哪一种文字可以和汉字媲美呢?西方文字那简单的线条无论如何也结构不出任何可以言美的图画,更无法上升为艺术。我们的邻国不甘心口说东洋话却书写我中华的汉字,于是,对汉字进行拆减和变异,原本栩栩如生的汉字被肢解的支离破碎丑陋不堪,就像一个个脸上涂抹一层厚厚粉脂的艺伎,无任何美感可言。所以,在日本,那些推崇真正艺术的书法家们,他们的书法作品都是原汁原味的中华汉字,从这些充盈着无穷魅力的真正汉字中,他们才会领略到书法的精粹和艺术的纯粹,才会欣赏到文字的美感和创作的乐趣。这样的书法才会生机勃勃,令人沉醉。经历代书法家们潜心创作,不断推陈出新,汉字已演变为一种高雅的艺术形式。在不断演变进化的历史长河中,每一次变革,创新的汉字,都如璀璨的明珠,闪耀在中华文明的天幕中。不必说篆书的图案美,也不必说金文的娟秀和华贵,那隶书的古朴妩媚,魏碑的森严遒劲,楷书的疏朗端庄,行书的闲适飘逸,还有那草书的恣肆昂扬。更不必说行楷,隶意楷书,隶意行书等等奥妙无穷的书写形式,无不彰显出汉字艺术之美,令人如痴如醉,欲穷尽其美而食不甘味。世界上有哪一种文字能够如此精彩纷呈,魅力无穷呢?具有独特审美价值的汉字,是中华文明不可多得的艺术瑰宝。在由工具升华为艺术的进程中,造就了灿若星辰的书法家。王羲之,柳公权,张旭…一个个星光闪闪的名子,将中华文明的锦绣点缀得如此灿烂辉煌,也成就了有别于世界文明的独特景观。除中华而外,你见到过谁以写字而闻名于世的吗?你听说过哪一种文字被人们书写成艺术,悬挂于厅堂,被流传,被珍藏,被尊为国宝吗?文章之美世人皆知,而文字之美唯有龙之传人创造之,这不能不说是我中华对世界文明一大贡献。列夫•托尔斯泰被尊为世界文豪,但丁被称之为伟大的诗人,他们都以诗文名动天下。王羲之以书法被尊为“圣”,这在它国是无法想象,也是难以做到的。《兰亭序》得以流传不朽,到底是得益于书法的精湛还是文章的精彩呢?文章的确非常之美,但书法的造诣更高,书法和文章双玉合璧,相得益彰,这岂不是千古美谈?徜徉在中华文字的长河中,感受汉字的无穷魅力和独特之美;独居一雅室,挥毫泼墨,沉浸在美的享受中,做人如此,夫复何求!
启功先生是当代著名学者、画家和书法家。他著作丰富,通晓语言文字学,甚至对已成为历史陈迹的八股文也很有研究;他做得一手好诗词,同时又是古书画鉴定家,尤精碑帖之学。欣赏他的书法作品,总要联想到他对碑帖的精深研究,因为他对碑帖的研究和他的书法艺术成就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碑帖之学是明清两代兴起的一门学问。他启功作品就是这片园地的开拓者之一。这门学问除夸扬珍异、竞炫收藏的古董藏家不能算外,其路子约分为二类:一是研究其中历史资料,以碑刻文辞证史补事,或校读文辞;二是赏鉴、研究其书法艺术。启功先生兼于两者,更精于后者,他在两者之间融合贯通,其方法突破前人藩篱。“买椟还珠事不同,拓碑多半为书工。滔滔骈散终何用,几见藏家诵一通”。他写这首诗是有感于过去多少鉴赏家重视碑帖的书法,而对其中文辞则往往视而不见。名家如孙承泽、翁方纲以及叶昌炽莫不有此疵病,而他且不放过文辞内容。正因为这样,他把历来定论的《曹娥碑》驳得体无完肤。因此,所谓王羲之小楷《曹娥碑》,也就不存在了。更何况蔡邕的书丹。启功先生的书法理论著作,我最喜欢他的发比喻,时出妙语,对书法艺术以及书法史上的许多问题,有其独特的《论书绝句百首》,这是他数十年书法实践、研究的体会。特别是诗中的自注,行文隽逸,阐见解。我自己有些长期窒碍的问题,读了之后感到迎刃而解,有豁然开朗之感。诸如考证《鶺鸰颂》出于开元翰林供奉之手;日本藤远后之临《乐毅论》以证明王羲之书体势之雄强;鉴定张旭书庾信《步虚词作》实为大中祥符以后宋之启功先生的画《秋山》笔;以西陲晋人残纸证《阁帖》中索靖书法的本来面目。这些都是翻书法史上成说的案,论据充分坚实有力,不得不令人信服。此外如论蔡襄、祝允明书法之未成自己体段;柳公权、黄庭坚书法用笔尽笔心之力,结字聚字心之势。而其中对历代著名书法家之特色,各时代书法的体势、风格,以至辨别书体源流,变迁原因,都是非常精辟的,山东文轩画廊推荐书法家。30年代末启功先生参加了近代著名国画团体松风画会[7] ,取号“松壑”。松风画会迄今已有近90年的历史并产生了溥雪斋[7] (松雪)、溥佐(松堪),关瑞之(关松房[7] 嫡传)三位画会领导人。启功先生的画《秋山》——画中远山微云掩映,楼阁隐现,恍若不可企及的仙境,与这仙境相对应的是建在水边的荒野村居、自横的小舟。披麻皴和淡墨的点染,使画中自有一种清静的意韵。而温润的设色,又使这清静中多了种关怀人世的态度,从而使画家旷达、自然的胸怀尽寓其中 。(画图欣赏)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你知道法律文书的格式规范是怎样得吗?有哪些模板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文书字体
1、《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书字体:局名称用字,一般应当用2号加粗宋体字,居行中;文书名称用字,一般用初号加粗宋体字,居行中;案号和正文一般应当用小3号仿宋体字,案号居行中,正文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页边距:左、右、上、下;行距:固定值、28磅(+2)
2、其它文书字体:文书名称(标题)一般用2号加粗宋体字,字间空一格,居行中;案号和正文一般用小3号仿宋体字,案号居行右;页边距、行距同上。
3、其他表格式的文书,尽量参照上面规定。
4、单份文书2页以上的,一般插入页码,放底端居中。
二、标点符号用法
1、被处罚人称谓与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联在一起,成为一个分句,中间不用标点符号,也不用空格,句后用逗号。示例:被处罚人张三。
2、被处罚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逗号隔开,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用句号隔开,并可视内容多少另起行续写。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当写全称。
示例:被处罚人张三,男,1960年2月1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身份证号码),无职业,家住湖南省XX市XX区XX18栋103室(当事人个人信息)。1990年12月15日因犯盗
窃罪被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2年7月2日刑满释放。
3、引用法律、司法解释名称,应当用书名号标示,并将制定的机关名称与法律、司法解释的名称一同放入书名号内。书名号的形式为双书名号“《》”和单书名号“<>”,书名号里边
还要用书名号时,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里边一层用单书名号。
三、数字的用法
1、下列情况,应当使用汉字数字:
(1) 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2) 裁判结果的序号;
2、下列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1) 案号,如(2008)善行执字?2?第52号;
(2) 地址、门牌号码,如芙蓉中路121号303室
(3) 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间,如2001年5月12日、下午3时50分;
(4) 统计表中的数值,(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和量值,如37岁、50元、500克、3千米、 10个月、68、—127、93%、1/5、4:2;
3、使用阿拉伯数字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 每两个阿拉伯数字占一个汉字的位置;
(2) 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断开移行,如:100000不能一行末写100,又在下一行开头写000;
(4) 年份不能简写,如:“1999年”不能简写成“99年”;
(5) 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为以万、亿元作单位的数(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列)。如345000000元可以改写为亿元。
四、计量单位的用法
1、长度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米”、“厘米”、“米”、“海里”、“千米(公里)”,不使用“丈”、“尺”、“寸”。
2、质量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克”、“克”、“千克”、“吨”,不使用“斤”、“两”。
3、时间计量单位名称采用“秒”、“分”、“时”、“日”、“周”、“月”、“年”,不使用“点”、“刻”。
4、体(容)积计量单位名称采用“升”、“毫升”。
5、计量单位书写单位名称,不书写单位符号。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有关计量单位的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执行。
五、印制的标准
印刷:用国际标准A4打印纸,使用印制的文书除外。单份文书2页以上的(各类笔录除外),双面印制。
年八月二十日
总则
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法律文书的制作
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
文书字体
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印制标准
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 纸型(297毫米×210 毫米),70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 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汉字,不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在审判职务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个汉字。成文时间之上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成文时间与书记员之间必须留有一行,以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应为蓝色。上下审判职务和姓名均应对齐。
页面设置: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双面印制的双页面右空大于左空)。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33、32、27、24,WORD格式下为
、、、;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为,WORD格式下为固定值29。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但调整后的行间距不得超出下列范围:WPS格式下在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4-33之间。
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居右空1字符,双面印制的双页码居左空1字符。空白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文书装订:多页的裁判文书应采用左侧纵向粘贴装订,不得用订书机装订,一律不盖骑缝章。裁判文书正本不得有涂改。
裁判文书拟文稿及审理报告的制作
拟文稿的制作
眉头部分。拟文稿名称统一使用“××省××市××区人民法院拟文稿”字样,宋体二号加粗字体居中排列。名称以下用表格形式以楷体GB_2312三号字体标注“签发人”、“核稿人”、“主办部门”、“拟稿人”、“打印校对人”、“印制人”、“印制份数”、“文书名称”、“文书字号(案号)”等内容。表格行高以适合签名为宜。各相关人员必须手书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
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统一使用仿宋GB_2312三号字体。文书尾部署名及日期右空4个汉字。院印落印在文书名称上方。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23、22、25、20,WORD格式下为、、、2cm;行间距:WPS格式下在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2-27之间。
用纸。拟文稿一律用70克复印纸单面印刷,不得双面印刷。
审理报告的制作
名称部分。名称应当标明当事人及案由,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的审理报告,还应当在当事人及案由之上标明法院名称,即“××省××市××区人民法院”。当事人及案由用宋体三号字体,“审理报告”在当事人及案由下一行,用黑体二号字体,均居中排列。
案号、正文及署名部分。“审理报告”下一行为案号。案号、正文及署名均使用仿宋GB-2312四号、小四号或五号字体。文书尾部署名:以谁的名义拟制的审理报告署谁的姓名或名称,即:以承办人名义向合议庭的审理报告及结案报告(审结报告)署承办人姓名;以审判组织(合议庭或审判员)名义向审判委员会拟制的审理报告署审判组织成员姓名;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拟制的审理报告不加印本院名称,仅盖本院印章。署名下方为日期。书记员不署名。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21、19、23、17,WORD格式下为、、、;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在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18-25之间。
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的审理报告的字体、页面按照裁判文书正本的要求设置,拟文稿及其他审理报告的未尽事宜参照裁判文书正本的格式要求。
其他法律文书正本如通知书、司法建议书等,参照裁判文书正本的标准印制。 数字的用法
下列情况,应当使用汉字。
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裁判主文的序号;
刑事裁判文书判处的刑罚(含主刑和附加刑);
裁判文书尾部的日期;
不是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如一律、星期二、一分为
二、一笔帐、三个单位等;
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词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
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三四天,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的词语,如十几天、一百几十次。
下列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案号,如(2007)安民一初字第1 号,序号不用空位,如“001”;
地址、门牌号码,如中华路15 号;
除裁判文书尾部时间外的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如2007 年8 月1 日、下午3 时20 分;
统计表中的数值(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和量值,如48、-125、63%、1/4、3︰2、500 克、6 千米、30 元、11 个月、27 岁;
引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时,原条文用阿拉伯数字的。
使用阿拉伯数字应注意的问题。
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及其他数值不能断开移行,如:100 000不能一行末写100,又在下一行开头写000;63%不能一行末写63,又在下一行开头写%;
年份不能简写,如:“1999 年”不能简写成“99 年”;
五位以上数字,尾数有多个“0”的,可以“万”、 “亿”为单位缩写,如50 000 可写成5 万,345 000 000 可写成34 500 万或 亿;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作为单位,如:1990 年人口普查数为11 亿3 368 万2 501 人。
阿拉伯数字一律使用半角,如2006(半角),不用2006(全角)。
4 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如4321,写为4 321。
判决主文中有关金钱数额、履行期限等数字,仍然使用阿拉伯数字。除涉外案件或本案中同时有其他外国货币的表述时,一般不特别注明“人民币”字样。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数字的使用,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
标点符号的用法
诉讼参加人称谓与诉讼参加人姓名或名称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分句,中间不用标点符号,也不用空格,句后用逗号,如“原告刘某,”。 文书格式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诉讼参加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逗号隔开,句号结束;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句号隔开。如“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蒋某,男,汉族,1972 年1 月9 日生,××省××县人,初中文化,××县××单位职工,住××市××区×路×号×室。1994 年1 月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07 年3 月23 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3 月25 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判决如下”、“裁定如下”等提示裁判结果的词语后,应使用冒号,裁判结果的各项汉字数字之后用顿号。
“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检察院指控”、“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等词语后面,凡所提示的下文只有一层意思的用逗号,有数层意思的用冒号。
引用法律全称的,要加书名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当事人提供的如协议等书证不加书名号。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标点符号的用法,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的规定执行。
附则
文书正本付印前必须经校对人员核对无误。签发人、校对人未签名的文书,文书正本一律不得正式付印、用印。
法律文书正本印制份数按照附卷、办公室留存各一份及送达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所需份数确定,因其他原因需要法律文书正本的,一律使用复印件。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文书概述
一、法律文书概念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本文所称法律文书是指狭义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文书类别
(1)依制作主体可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三、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各类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前提。
(2)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格式化的特点十分明显和突出,它的程式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为:①结构固定化②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4)语言的准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运用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文书往往涉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具有现实的法律意义,因此,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5)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的制作都是为解决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必须讲究实效,换句话也就是为达到预期目标而制作。
四、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真实反映。
(4)考核法律干部的重要尺度。
五、写作基本要求
(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六、叙述事实语言应用的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法律文书一部分是体现和贯彻国家法律的文字形式,另一部分是当事人向国家司法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某项法律上请求义务的文书,因而它的文字必须做到表意精确、解释单一,以避免在理解和执行中发生歧义。
2、文字精练、言简意通
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呈送的文书,语言文字必须精炼简洁,不能事无巨细,但是必须说明和强调的内容及事实经过以及法律依据,又不能过于简略或粗疏,应当据实书写。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法律文书的语体属于公文语体、朴实无华、严谨庄重是为其严肃的法律内容所制约。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它力求合乎语法规则、语句规整、成分齐全。
5、褒贬恰当、爱憎分明
因为法律文书的内容多是处理违法及侵权之事,因而对是非正误有鲜明的褒贬态度和浓厚的感情色彩。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中也有一些必须引起重视:①忌方言土语;②忌用不文明语句;③忌矛盾升级的言语
第二章 常用(非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
第一节 有关借条的写作规范
一、借条范文
二、借条八项注意:
1、写身份证上的本名,不能写小名、绰号等;
2、借款金额要清楚,如有大小写要核对一致无误;
3、写明货币币种;
4、还款日期可不写,但写与不写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一样;
5、利率要注明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且不能高于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6、落款签名真实、日期写完整;即××××年×月×日;
7、借款关系最好写借条而不是写欠条;
8、最好用碳素笔书写。
三、借条的八大陷阱
1、写借条故意写错名字
2、非当面写借条
3、批注产生歧义,
4、以“收”代“借”
5、借条不写利息(利率)
6、财物不分
7、自书借条
8、两用借条
第二节 欠条书写规范
一、欠条范文
二、欠条注意事项与借条相同,但要写明欠款的缘由。
三、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借用)关系,而欠条则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所反映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借款(借用)法律关系,比较单一;而欠条反映的既可以是借款也可以使因经济往来结算的法律关系,内容较广,需其它证据佐证其事实本象。
(3)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同
我们从小接受传统教育,学会了中文表达如何色彩斑斓和花样繁多,但却没有人告诉我们,这恰恰是法律用词的忌讳;我们能够熟练地在陈述句、肯定句、否定句、感叹句或祈使句等各种句式自由变换,但却不知道在实践当中,法律文书在什么场合使用什么句式更为合适。今的大学生,可以将一篇散文写得娓娓道来,也可以将一篇学术论文写得纵横古今中外、高屋建瓴,但每当下笔写作法律文书之际,却依然感觉混沌一片然不知所措。缘何如此?不怪学生们悟性不高,只怪法学界目前仍然缺乏对法律文书语法规则的深入了解和研究。其实,法律文书有其独特的语法规律,好比诗词,自有对偶、平仄、押韵等自成一体的格律。法律文书根据客户目标、使用对象、使用场合、选用法律关系、法律和事实不一致,从形式到内容,写法到结论,都与普通的中文语法规范大相径庭。从一般规律而言,研究语法规则自然应该从文书的基本单元——字词开始,然后逐步推广到句子,最后到文书。但是,考虑到本书的主要读者应该都有一定的中文语法基础,所以本章的排列顺序从法律文书的整体开始,逐步分解到句子,然后才回到字词本身。当然,读者可依据自己的阅读习惯和兴趣,按照三、二、一节顺序反过来阅读亦无不可。一、如何写好一篇法律文书(一)写好大小标题法律文书标题不需要讲究文采,最重要的是准确反映文书的商业目标和法律关系。通过准确界定法律关系的文书标题,不仅能够使客户在没有阅读文书正文的情况下对文书的整体框架和重点先有了初步概念,而且能够帮助客户迅速明白文书的核心内容——法律关系和交易重点。但是,我不止一次遇到这样的当事人或者律师,为了规避法律,故意将文书标题简化或模糊化,以为这样就能够瞒天过海,其实是自欺欺人。一份好的法律文书,应当通过准确的文书标题来清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从而充分保障交易的成功和交易双方的权益,以下是另外一个例子:【案例:你需要的仅仅是改标题】我们的一个法律顾问单位甲公司拟向乙公司出售包括压缩机、液化机械以及配件在内等一批设备,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帮助乙公司将上述设备装配成一条生产线,乙公司律师提出了一份由当地工商局制定的《买卖合同》格式版本,甲乙双方对合同文本没有太大意见,但甲方担心乙方缺乏付款能力但又希望做成这笔生意,所以要求我所律师,“修改一下合同字眼就行了。” 我所主办律师按照客户的指示,将合同的部分条款作了字眼改动后提交给我审查,我看完后觉得律师的修改没有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的忧虑,于是指示律师与客户联系,建议撇开合同字眼这些枝节问题,仅改动合同标题,从原来的《买卖合同》改为《加工承揽合同》。客户听完我们的解释半信半疑地接受了。我们的着眼点是这样的:考虑到本案中客户的主要担心是对方的付款能力,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的忧虑,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将货物控制在自己手上,修改合同字眼只是治标不治本,没有实际效果。考虑到本案的交易行为既有买卖性质也有加工承揽性质,而合同法当中对于保护承揽方利益有留置权的特别规定,一旦对方无力或者故意不付款,我方客户可以通过留置设备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因此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的忧虑,所以我们做出了如上建议。此案结束后不久,客户打来电话,高兴地告诉我们,在后期货款清结过程中,由于有了留置权的保障,每当对方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他们就立刻停止供货,很好地避免了欠款风险,现在所有货款已经全部按时收齐了。 法律文书按照用途的不同,当中的标题各有特点:如果是以说服、攻击给目标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等,文书当中的标题通常是一个分论点,一个论断,采取肯定或否定的写法比较直截了当;如果是合同等经过双方合意的法律文书,则标题是一个交易的某一部分、某一范围或层面,因此采取归纳范围的方式比较多见。一般而言,标题有如下若干写法:论点式 开宗明义,将本段落的基本观点或主要内容揭示出来。这种方法的好处是简洁明了,容易引起读者的注意,比较广泛地适用于各类法律文书。 范围式 提示本段落论述问题的范围,这类写法一般适用于说理性的法律文书,如法律服务建议书或者双方合议性的法律文书例如合同、章程等。 概念式 总结本段落当中所阐释的基本概念和重点内容,该种写法通常与论点式交替使用。 提问式 一开头就提出问题,好处是提醒读者注意,通常用于代理词等以说服为主要目的的法律文书,主要配合归谬法的使用。文书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或居左排列。如果字数偏多,需要分行排列,分行时须注意不要把各行上下对齐排成等长,最好不要将词组分别拆开两行描述,更不得将两个字以上的词拆开排在不同行的首尾。总之,标题的排布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二)划分章节文书写作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将整篇文书划分成适当的章节,其目的是帮助阅读者更容易和快速地找到需要的内容,减少歧义。初入门者在章节划分上容易犯错之处包括:? 将合同双方各自应当完成的工作内容或者权利义务混合到同一章节当中; ? 违约责任条款被分散到付款、交货等各个条款当中;
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 传统 文化 的结晶,对中小学生进行书法 教育 是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大途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中小 学书法 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中小学书法教育论文篇一:《中小学书法教育探微》 摘要:中国书法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闪耀着古国文明的灿烂光辉。汉字书写是衡量个人素质的标志之一。汉字本身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是华夏文化的基石。《语文课程标准》对中小学生写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有利于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增强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书法教育是大家既关注又棘手的问题。笔者认为书法教育应:明确书法教育的意义,高度重视书法教育;创设浓厚的书法氛围,激发学生的书写兴趣;传授正确的书写姿势,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指导书法的基本技能,培养正确的审美情趣;采取多种评价方式,激发学生写好字的强烈愿望。 关键词:书法;探微;意义;兴趣;技能 中国书法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闪耀着古国文明的灿烂光辉。即使在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汉字书写仍然是现代社会交际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它是衡量个人素质的标志之一。汉字本身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是华夏文化的基石。《语文课程标准》对中小学生写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去年教育部又颁发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由此可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高度重视。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有利于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增强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如今,不少的中小学生书面作业书写极不规范,卷面极不整洁:有的缭潦草草,如画桃符;有的歪歪扭扭,如蚯蚓滚沙;有的花里胡哨,其状惨不忍睹;有的笔画凌乱,结构松散――教师在批阅作业时,形同考古。好在从2012年秋季起,很多学校开始从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开设书法课,如何指导学生写一手规范而又漂亮的汉字?这是大家既关注又棘手的问题。笔者根据自己的教学 经验 ,谈如下一些粗浅认识,与广大教育同仁共勉。 1明确书法教育的意义,高度重视书法教育 “字如其人”,书法可以反映一个人的个性、品质,反映一个人的心灵世界和时代精神,是一条独特的人文风景线,是留住历史记忆的载体。规范的书法教育,能提高学生的观察力、模仿力、领悟力、 想象力 和创造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家长、学生、老师、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借书法教育的东风大力提升学生的书写水平和书写能力,决不能因为师资、场地、时间或其他原因让书法教育流于形式。 2创造浓厚的书法氛围,激发学生的书写兴趣 汉字是全球文字中,最具美感、最富审美内涵的文字。汉字书法,是中国独有的一种高深艺术,它以独特的笔墨线条,展示着宇宙自然的神韵,折射出书家的心灵世界,充分显示中国人无穷的智慧和创造力。人们常说“兴趣是做好的老师”,学校或班级应采取多种 渠道 和办法创设浓厚的书法氛围,激发学生的书写兴趣。为达到这种效果,不妨采取这样一些切实可行的方式,如:引导学生欣赏书法名家的名帖,让学生感受美;邀请书法名人到学校作演讲或现场书写名联、警句,让学生欣赏美;校园里的文化墙、走廊上、宣传栏内张贴学生的书法作品,让学生享受美。以此,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美的熏陶和感染,从而激发起书写的兴趣。 3传授正确的书写姿势,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 要让学生写好字,那就得传授给学生正确的书写姿势。在书法教学中教师一定要教给学生正确的执笔和写字姿势,在指导学生书写汉字时,教师应首先向学生讲解并示范正确的执笔姿势。用硬笔书写的执笔姿势应做到:写字时笔杆放在拇指、食指和中指的三个指梢之间,食指在前,拇指在左后,中指在右下,食指应低于拇指,大拇指和食指自然弯曲,手指尖(食指)距笔尖约3厘米;中指的第一关节从后面抵住笔杆,笔杆斜靠在虎口处;无名指和小指一齐弯曲,依次靠在中指的后面,指关节略弯曲。毛笔书写时,执笔姿势要做到:用拇指、食指的第一指节相对捏住笔杆,大拇指的第一关节要向外凸起,不要凹下去;中指并于食指的下面,并向内勾住笔杆,也要用第一指节;无名指的指背向外抵住笔杆的内侧;小指跟在无名指后面,两指合力,抵住笔杆。毛笔书写的执笔要领:笔杆必须正直不歪斜;做到“指实掌虚”;竖掌、平腕。其次,还要给学生传授写字时的正确坐势,写字时的坐势要领是:头正、身直、臂开、足安。头正,就是头部端正,勿歪斜。应该稍微向前俯视;身正,是指上身挺直、两肩齐平、腰部挺起、胸部不要抵住桌沿,以免妨碍呼吸;臂开,就是两臂自然撑开,右手执笔、左手按纸,成均衡之势,笔距前胸一尺左右;足安,就是两脚自然放平稳,不要交叉或蜷腿、踮脚尖等。最后,教师还要为学生做好示范,必要时还需手把手传授技巧。在平时的书法教学中,教师应随时注意督促和提醒学生,并反复强调书写时的执笔姿势和坐势,帮助学生形成定势,从而逐渐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 4指导书法的基本技能,培养正确的审美情趣 “字如其人”、“写字如做人”,在书法教学中,要教给学生书写的基本技能,要求学生规范的写好基本笔画,注意运笔、收笔,力争一笔一划都准确到位。在书法教学中一定要培养学生的读贴能力,鼓励学生观察汉字的一笔一画在田字格中的准确位置,分析汉字的结构特点和各部分的占格情况。动笔之前要让学生观察范例字的结构特点,注意高低错落、宽窄变化、避让穿插,只有观察仔细了,写出来的字才规范、漂亮。在具体的写字过程中特别要训练学生摆好关键笔画的位置,用心临摹,让学生逐步做到观察细致,书写准确,字字笔画舒放,结构匀称,写出的每一个字都应做到字正形美。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在写字的时候,不认为是在完成一项任务,而觉得是在进行一项创作,书写结束时内心自然会产生一种成就感。由此,我们在潜移默化中,便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培养了学生的审美情趣。 5采取多种评价方式,激发学生写好字的强烈愿望 写字是精细活儿,需要有极大的耐心,切忌浮躁。书法教学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有时可说是枯燥的、乏味的,甚至是繁琐的活动。怎样才能将这种枯燥、机械的活动变得生动而有趣呢?笔者认为必须要有完善的、切实可行的、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我们不妨采用学生评价(生评)、教师评价(师评)、学校评价(展评)等方式进行评价。学生评价,即通过自我欣赏、小组评价的方式来增强学生的成就感,并锻炼学生的观察能力和欣赏能力;教师评价,即教师在批阅学生作品时,可在写得好的字下面划上红线,写上鼓励性批语,把优秀作品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等方式,促进学生不断努力,不断进步,不断向写好字的学生靠拢;学校评价,就是在校园里用展板展出学生的书法作品,奖励书写优秀的学生,特别优秀的作品还可向县、市举行的中小学生书法作品展览推荐展出,从而激发学生的荣誉感,增强写好汉字的强烈愿望。 总之,书法教育任重而道远,需要广大教育同仁具有高度的热情,并付出巨大的精力,优化每个教学环节,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生的书写兴趣,方能让每个学生写出一手规范、漂亮的汉字。 中小学书法教育论文篇二:《浅谈现代中小学书法教育》 摘要:汉字是中华民族独有的创造,它是中国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正是有了它才使中华文明数千年永续传承发展,书法艺术更是中国特有的艺术门类,是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一颗璀璨明珠,书法教育是推动书法艺术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书法教育对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发展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提出书法教育的重要性, 反思 在现今中小学书法教育中的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中小学;书法;教育 一、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重要性 1、培养品格 古人认为书品与人品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古人在书法教学中尤其注重人品的修养,认为“书如其人”,要想教学生写好字,必先教其会做人。“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有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北宋著名的画家黄庭坚的这句话正揭示了书法艺术“心正则笔正”的内涵。我国历史上的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书法作品可谓很好的体现了书品与人品二者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他的《祭侄文稿》、《东方朔画赞》、《多宝塔碑》还是《大唐中兴颂》等书法作品都具有一种刚劲不阿、浑厚有力、气势恢宏的艺术风格,这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颜真卿正气、笃实、不屈服于权贵,刚正不阿的道德品质。在书法教学中,可以通过书法家及书法作品的熏陶,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及高尚的品格,在书法教学中培养学生如何做人。 2、提升审美 书法还具有美育的功能,通过学习书法可以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在书法名作及书法家潜移默化的影响下,还可以陶冶情操,使学生感悟到书法艺术的博大精深与书法精神的源远流长。、在书法教学过程中,当老师引领学生欣赏书法作品时,首先学生会对书法作品形成一种直观的、直接作用于视觉上的审美感受。正如中国现代美学大家宗白华所言:“中国人这支笔,开始于一画,界破了虚空,留下了笔迹,既流出人心之美,也流出万象之美。”这种审美感受会通过欣赏者的主观意识慢慢的到达内心深处,使主观意识与书法作品以及书法家之间形成一种心灵上的共鸣。 3、有益身心 现在的中小学生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在他们当中存在着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譬如以自我为中心,注意力不集中,心态浮躁缺乏耐性,做事不能持之以恒等等。而书法练习对青少年的个体情绪、个性发展、身心健康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书法教育不仅有益青少年的心理、情绪、智力的正常发展,而且还可以增强体质。 二、中小学书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政策制度不健全 我国没有明确的将书法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的基本国策中;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并未在思想上真正重视书法育。国家教委虽然早已明确的规定书法课为中小学的二级课程,应受到与美术、音乐、体育等课同样的对待。但是并未出台相关的实施制度及 措施 ,而且关于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也相对落后。 2、课程设置不健全 长期以来,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教师为了提高教学业绩、学生为了考试得高分,书法课可以说早已名存实亡。教师挪用书法课的行为早已屡见不鲜。学生、家长、老师只看重学习结果,只关注分数的高低,把其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许多中小学校为了片面地追求升学率,并未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要求,而把那些与中、高考无关的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挤占得所剩无几或者是直接不开,这种做法使得素质教育几乎成了空话、书法教育几成空白。书法教学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书法练习时间得不到保证,学生的字也写得越来越差,书法教育的育人功能在中小学中并没有真正的发挥作用。 3、师资力量薄落 我国目前书法教育师资严重短缺,供不应求。如果全国各中、小学都按教育部规定认真执行,普及书法教育的话,所需要的书法教师数量将是非常庞大。而目前我国持有书法专业文凭的专业书法教师可以说是寥寥无几,书法师资的供求矛盾日益突显。而更糟糕的是在应试教育有大环境下,我国的书法教育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所占的地位以及它是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忽视。 三、关于中小学生书法教育的建议 1、落实书法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学校的书法教育工作,作为对评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内容。要完善考核办法,如学校是否落实书法教育政策,落实状况如何;各类考试规定错别字的扣分标准;高等院校设置学分,象考普通话合格证一样,不通过者,影响 毕业 。 学校教师汉字书写水平,跟教学质量考核结合等。通过考核,促进人们对自己书写水平的重视,那么书法教育也将会更加容易开展与普及。 2、与时俱进使用多媒体 多媒体的广泛应用,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书法教育理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书法课更具有直观性、生动性、寓教于乐,激发学生学习书法的浓厚兴趣。书法课堂上可以利用多媒体直观展示历代名帖,名家书法创作,书法家笔会,书法展览,书法讲评,书法论坛,书法家 故事 ,书法家专辑等内容,可以把抽象的书法艺术通过多媒体的平面效果与立体效果提高视觉冲击力,增强书法艺术的趣味性.。如果把书法教学和电教媒体结合起来,一定会提供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中国书法形式虽然简单朴素,但它却能表达丰富变化的美。使用书法录像或光碟则会化抽象为具体。欣赏一幅书法作品时,既可欣赏章法构成的整体意境,又可关注单行行气的流畅,还可通过特写体味一个字结构的趣味。使学生在感受画面的同时,获得丰富的体验。多媒体不仅能改善学生认识事物过程的途径和 方法 ,更在于媒体能以自己的信息表现技术的长处。 3、社团协助、社会一起 各级书法协会、学会、研究会,以级书法教育委员会等是从事组织书法研究,书法创作,书法交流,书法比赛,书法展览,书法培训,书法编辑出版活动的专业性机构,这里聚集了大量的书法专业人才,学校可采取不同的方式与他们合作,借用他们的书法专业优势,来推进我们学校的书法教学工作。如合作开展书法比赛、书展现场讲评、书法师生讲座、书法家笔会、聘校外书法兼职指导教师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广大师生的书法专业知识,推动我们学校书法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小学书法教育论文篇三:《试谈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重要性》 【摘要】汉字是中华五千年 文化的载体,具有很强的 社会性,也是传播文明信息的工具。且书法 艺术 是我国的国粹,蕴含着丰厚的民族文化和深刻的民族精神,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热爱祖国文字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并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是 现代 中国 公民应有的 基本素养 。 【关键词】书法 教育 ;审美素养;文化素养;创造素养 汉字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载体,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也是传播文明信息的工具,而书法艺术是我国的国粹,蕴含着丰厚的民族文化和深刻的民族精神,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热爱文字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并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是现代中国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 1990年国家教育公布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写字的通知》,指出书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训练之 一,搞好书法教学,对学生的学习和今后的 工作都有着主要作用。 1.书法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素养 随着电脑的普及,有些人误认为书法不重要了。因而没有必要花功夫去练字,不少青少年的字书写的乱七八糟没法阅读。其实书法除了实用性之外,还有艺术性的一面,其本身就是 科学 与艺术的一种完美结合。书法的过程是培养和提高审美意识的过程,审美欲望是人的基本欲望的升华,人的需求和欲望是审美的 心理动因,在审美过程中主体的能动性,推敲和探索是鉴赏能力高低的重要表现。中国汉字是逅形文字,每个不同的字都有独特的“形”,要把字写得美观,除了了解汉字的一些基本构字 规律 外,观察能力至关重要、如笔画的长短、细块的大小、结构的疏密、形体的斜正和体势的收放等、书写前必须静观细察、把握机理、妥善安置、这个处置过程就是审美能力的提高过程、字写得端正、整洁美观,就会产生赏心悦目的效果。韩盼山教授在《书法基本教育》书中说:“书法艺术教育重要在教育,书法艺术本质则是一种媒介或手段,意在通过它使受教育者得到审美享受,提高审美境界,陶冶性惰,净化心灵”。2.书法 教育 可以培养学生的 文化素养 书法是语文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之一。书法教育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中、识字、写字学习祖国的传统文化,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书写不但有利于扎实地学好汉字,也有助于传播文化知识。 3.书法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素养 现在的教育越来越主观创造素养,书法教育是激发学生创造力的手段之一。“书画同源”,书法的美也是无限的,个性化的。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人的字都有其独特性,书写者对审美的角度不同,书写技能的高低,产生不同的书法效果,从中体验书法的线条、结体、章法的变化莫测,进一步领略书法的妙境。书法拥有的美与渭独树一帜、学生可通过反复书写尝试感受书法带给人的无穷魅力。 在 艺术 门类中,书法最具 中国 特色,是中国特有的文化艺术,“无色而具有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 音乐 的和谐”集中反映了中国人的思想和独特的艺术性、而从目前书法教育的书法教育的现状看,整个 社会对书法教育的重要性还没有充分认识,还没有形成一个全民学习法普及书法的教育的气氛。希社会和教育部门尽快推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把我国的国粹发扬光大,代代相传。 猜你喜欢: 1. 浅谈小学艺术论文范文 2. 浅谈小学教育的论文 3. 小学艺术教育论文 4. 浅谈基础教育论文范文 5. 谈美术教育在中小学全面素质教育中的作用论文 6. 中学美术教育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