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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论文的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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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论文的研究背景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由于互联网本身的便捷性、资源传输的快速性以及实时性等特点,使之成为一个热门和首选的平台,因为其范围的扩大和普及催生了市场。但网络本身在一定层次上脱离了物质世界又附带着无数的利益,对利益的侵害同样变得方便快捷,低成本高收益。本文认为有效的解决方案应当同时从技术角度分别对各方面进行分析和指出漏洞,从立法和政策方面探讨改善和解决之途径。关键词 网络 知识产权 信息技术 维权作者简介:沈沁炜、王陆续,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DOI:知识产权,就是指对通过智力活动创造的精神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而网络知识产权,即是指以网络为媒介与载体的数字信息产权。其无偿性、全球性、扩散性、瞬时性等种种特性,成为了侵权事件的重灾区。另外,我国并不像欧美,日本等国具有比较成熟的知产保护体系,普通民众也没有养成稳定的知产保护意识,很多研究结果也只是发掘问题。并没有提出一些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解决措施。所以,我国的网络知产保护情况不容乐观。本文将在解析网络知产概念特点,侵权方式,剖析当前保护困境的基础上,从法律和技术两个方面来试图开辟一条正确的维权之路。一、网络知识产权概述(一)网络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知识产权是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总是要依托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但在网络环境中,数字化形式的精神成果及智力产品通过网络得以迅速扩散。人们可以感知的只是计算机终端屏幕上瞬时闪烁的数据和影像, 使其具有专有性,无地域性、无形性、瞬时性等特点。多媒体作品、数据库、在线交互式作品、域名、网络专利等新型客体不断地诞生。(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世界范围来看,对于网络知产的保护,其实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语。美国通过版权法、互联网法及软件专利来对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另外,还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制度保护网络知识产权。日本则建立强大的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机制并完善立法和各项保护制度,严格打击和取缔网络侵权行为。而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发明创造”一直是我们的口号,可是却忽视了对已经创造出来的产品的权利归属承认。据“人民网”报道,每年仅软件盗版就给中国软件产业造成了近千亿元的损失。就操作系统而言,目前绝大多数中国的电脑用户都是使用着微软的Windows系统。从95,98到当下的Win10系统,中国网民都是在给美国编织着利益链。网络知产,必是日后国际竞争的主要因素之一。从小的方面来说,当侵权之风盛行时,各权利人由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维权无门,其创作积极性就会大幅下降,导致国产作品质量降低。所以,必须加强对各种类型的网络知产的保护措施,打击和遏制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二、侵权的表现及具体分析(一)从吾爱破解论坛看应用软件侵权现状应用软件侵权是最普遍的,最受广大网民“认可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根据美国海关的统计,美国海关每年查获的盗版软件80%来自中国。 正版软件会对软件的功能进行一些限制,当用户想要不受限制地使用功能或者继续使用软件,就需要付费。但在我国,这种支出是毫无意义的这点已经成为共识。应用软件的另一盈利方式是在软件中植入广告,劫持浏览器主页为一些网页游戏、赌博或者是色情页面。而最新最“官方”的盈利方式则是捆绑安装。百度就做得非常明显,搜索任何软件进行下载百度软件中心的下载总是首当其冲或者仅仅是排在软件官方页面下方。下载完成后的结果显而易见,许多本身免费的软件都能让百度从中获益,从下载结果看,百度对这些软件是完全忽视名字而直接按照数字编号的。此外一些软件下载网页也把很多软件整合进P2P下载器中。用户直接下载获得的并非软件本身的安装包,而是一个P2P下载器,里面捆绑了许多插件(这些插件的制作人和下载器和网站都是有盈利分成的)。用户如果是急切下载就会安装很多不必要的软件。而“吾爱破解”就是一个在软件破解、反汇编、逆向工程方面有着极高人气的论坛。该论坛创建时间较早,如今已经成为业内顶尖论坛,专业程度相当之高。更为令人惊异的是该论坛几乎收录的几乎所有知名软件的破解版,去广告,乃至迅雷、爱奇艺、百度云的会员破解与限速解除。该论坛作为一个门户和入口,非常容易就让一个不同网民变为“资深侵权人”,从此对破解软件产生依赖。从某种角度而言,此类优质网站相比起破解软件本身危害更大。所幸的是大部分此类网站门槛较高,一般的网民对破解版没有刻意搜索的意识,因此危害并不大。目前涉及到此类的诉讼几乎没有,因为维权成本极高,却很难收到良好的结果,这也是该类行为淡出公众视野的原因。(二)从“百度文库侵权案”与网络小说网站泛滥看文字信息侵权现状“百度文库”的前身是2009年11月推出的“文档分享平台”。通过这个平台,用户可以足不出户地查阅找寻各种文本资料。“百度文库”内所有的资料均是百度注册用户上传,百度对其上传的资料并不做修改。但是,在有一些文学作品,并没有取得作者授权就能够免费下载,严重侵犯了文学创作者的知识产权,最终出现了“百度文库侵权案”。就在2011年3月15日,《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由韩寒,贾平凹等50余位作家联名发布。他们一致指责百度文库是一个“贼脏市场”。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委员会也加入到声讨的大军中,公开支持文学界展开的一系列维权行动。百度文库陷入了舆论的声讨中。其实这仅仅是整个文字信息侵权现状的冰山一角,网络传输的普及和应用为著作权人实现自己的权利带来了困难。相当部分的著作权人无法知道自己的作品被利用了与否,如果被利用了,被谁利用了、被利用了多少次,当然也无法向使用人发放使用许可并收取相应的报酬。 此外诸如豆丁网、道客巴巴等性质与百度文库也相似。网络小说也是如此。用户收看新章节需要付费,作者和网站分享收益。但是如今一搜,各种免费小说网数量非常庞大。这些帮助人们搜集信息的电子数据库亟需法律的监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颁布了《数据库公约草案》,提出应当对电子数据库予以独立的保护。 美国也对电子数据库进行了特殊的保护,规定了数据库权利人对于数据库拥有引用、发行、复制、传播等一系列权利。 我国虽然没有明确对电子数据库进行界定,但是《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汇编权,电子数据库可以视为汇编作品的电子化,因此,最高司法机关完全可以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将电子数据库置于侵犯著作权罪的刑法保护之中。(三)从“B站侵权系列案件”、热门影视资源贩卖、音乐平台会员贩卖看电子音像侵权现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8日公开审理了乐视诉B站侵权一案。最终共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共计万元。实际上,这并非弹幕网站bilibili首次面临诉讼,因为版权侵权问题,bilibili曾先后被爱奇艺、斗鱼、华视等公司告上过法庭,还因为侵权提供《中国合伙人》的点播服务,被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过诉讼。B站盈利的模式区别于其他的视频门户网站,不通过广告和会员收费盈利。同样,视频完全来源于用户自主上传。其性质与百度文库一样,可以轻易就压垮正版资源。流行音乐的版权问题同样堪忧。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发布通知,网络音乐服务商不得未经授权,私自传播音频。并规定,未经授权而传播的音乐须在7月31之前撤出平台。最终,各大音乐平台下线了数万乃至数十万首歌曲,仅百度音乐就有六十多万首,唱吧也有近三十万首。单从数据上来看,似乎整个市场焕然一新,实则不然。根据腾讯娱乐2014年调查结果显示,有的人选择从其他渠道获取免费音乐,的人选择在线听,只有的人会在网上付费下载。部分小型数字音乐平台为了牟利,“变相”地进行资源无偿化。即象征性地设立所谓“付费账号”,然后将其以极低的价格卖出。相当于为低成本下载无限量的高质音频提供了一个入口。其实很多平台并没有开启类似帐号异地登入检测的功能。因此实际上,侵权的现象一点都没有缓解,仅仅是音乐制作人得到了补偿,只是代价转移给了平台,长此以往,矛盾得不到解决,问题必将更加严重。三、完善网络知产保护的措施(一)立法及制度方面的保护对于网络知产的保护,我国不是没有法律规定,相反,《计算机网络著作权解释》、《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等立法早已存在。可是,这些立法存在着立法主体不统一,内容矛盾,繁杂重复的问题。所以,一部《计算机网络知识产权法》急需被制定。相关单位机关也需要积极寻找创新的方法。比如,政府可以和相关权利人合作。权利人将自己的产品发布于网上的同时准备好备份信息,交由政府保存。在产品内部植入自毁程序,当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检测到自身被恶意复制,侵入时,激活自毁程序。相应用户就不能继续正常打开与使用该产品。还有,侵权行为所依托的就是相关的信息技术,而相关软件就是使用信息技术的载体,此类软件可以一并收归在政府的管辖之内。政府可以规定使用此类软件必须进行实名制注册及认证,将该类软件的使用人群的大多数控制在从事相关行业的人,所有安装该软件的用户的有效信息需在政府备案。在立法进步的同时,司法力度也需要加强。一定要确保相关司法人员的相关知识掌握程度,法律解释能力和程序的正当性。(二)信息技术方面的保护跟进1.应用软件方面:目前大部分应用软件都是加了压缩壳的,然后通过用户名+密码+注册码(付费获得)来进行软件验证。许多常用的壳,通过Peid和Exeinfo PE两款软件可以分析出来,通过OllyDbg软件可以对程序进行调试,通过对验证步骤代码的跳过可以直接取消注册步骤,亦或是使用补丁制作工具制作补丁进行补码跳过验证步骤。同样对于软件验证步骤的分析也可以得出注册码的算法,制作注册机。对于这方面,网络游戏的收费外挂辅助走在了前线。因为收费辅助属于非法收入,而且来钱很快,辅助作者和其团队(主要是卡盟辅助,端口辅助基本属于圈钱作品)为了确保利益的稳定一般会使用相对较为高级的E盾和80网络验证,采用不可逆的加密算法,封包一次性使用,一般的反汇编人士无法破解。但是仅限于易语言的程序,从某种角度而言便是为收费外挂量身定做。因为C语言编译的程序在网络上是占绝大部分的,E语言编译的常规软件基本上属于分享软件,想要加密进行验证收费的毫无疑问只有网络游戏的收费外挂了(大部分作者仅仅是急于牟利并且本身不具有成熟的高级语言汇编能力,E语言门槛低,模块方面对于过驱动和反扫描比较成熟,因而成为首选。当然本身属于非法作品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反破解方面采用的策略值得借鉴)。2.文字信息方面:文字信息方面的成本相比较于应用软件就低廉得多。在冰点、沸点等下载器的支持下,百度文库、道客巴巴已经不成为难点,甚至中国最大的论文收录网站知网也可以通过cnki-downloader软件下载,毕竟文字复制起来十分迅速。唯一有效的也许是让搜索引擎下架盗版小说网站,毕竟对于许多人来说通过搜索引擎找网站是必经之路。正规网站也要强化自身的SEO优化。3.音像方面:从前文B站侵权的案例来看,主要采用的是盗链技术。盗链是指服务提供商自己不提供服务的内容,通过技术手段绕过其它有利益的最终用户界面(如广告),直接在自己的网站上向最终用户提供其它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内容,取最终用户的浏览和点击率。受益者不提供资源或提供很少的资源,而真正的服务提供商却得不到任何的收益。常见的盗链有以下几种:图片盗链、音频盗链、视频盗链、文件盗链。而B站采用的正是视频盗链。当然反盗链技术也是比较成熟了,限制引用页、加密伪装、附加随机码等等。但是如果把针对对象的数据下载到本地就比较难以对付。观看视频必然在个人PC端有缓存数据,通过一些嗅探软件(例如维棠)也可以直接下载视频。目前迅雷采用的云播放模式则不会留下缓存,通过提交给服务器的地址,将资源下载到云端转码观看。这项技术应该普及至主流视频门户网站。(三)加强网络道德建设1.提高权利人的维权意识:即使法律法规在日益完善,作为知识产权的享有者也要对其进行充分利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看到,很多侵权案件之所以成为“难案”、“拖案”,并不是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周,而是由于侵权人的维权意识不强。所以,权利人本身需要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政府,媒体等主体也可以帮助权利人维权。如建立网络知识产权备案系统、将软件、音频视频、文字资料、域名、信息技术等产品进行合理分类集中,确认各产品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的真正归属。在日后发生权利纠纷时可以快速调出数据进行归属确认。而在这一点上政府也要提高与权利人的合作。2.提高产品享用者的意识:产品享用者的地位最为特殊。普通用户作为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对产品只有“使用”的行为。普通用户相对于权利人及侵权方而言也常被排除在法律管辖的维度之外,当前的法律更多的是规定着对于侵权者的惩罚。这并不妨碍一般民众正常使用“来路不明”的信息产品。所以普通用户的观念转变是十分困难的。企业方面要保证其产品的质量与加密技术,拉开盗版与正版的使用成本与实际体验。政府更应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大教育力度。让公民认识到网络侵权和盗版行为对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最终将会影响其个人利益。了解更多可咨询撰撰网。

腾讯安全灵鲲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已经在监管部门得到深度应用对于网络假冒伪劣产品、影视音乐文学作品等重点对象的著作权侵权等行为打击现已与知识产权、版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地部门形成了合作,帮助各级部门发现侵权违规活动,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推动构建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互联网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侵权

论文关键词:数字化作品网络著作权网络传输权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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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现象日益严峻。本文从保护对象、侵权责任主体角度出发,对互联网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展开论述,并提出法律上的对策。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国际互联网在我国广泛发展,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层出不穷。网络商务及非商务行为都会涉及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知识产权,给人们提出了信息使用和保护的问题。尤其是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已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国际社会作出了应有的回应。其中最受普遍关注和影响最深远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于1996年12月在日内瓦召开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外交会议通过的两个新公约,即《版权条约》和《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主要是关于新传播技术,尤其是在数字技术和网络环境下使用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和邻接权问题。本文拟就网络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对象的界定、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及侵权行为法律应对几个间题,作一论述。

一、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对象

(一)新环境下著作权保护对象的变迁及其法律认定

网络环境下传统作品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一是作品中的信息可以自由流通;二是作品受保护的标准模糊化,作品是否有独创性很难区分和保护。网络作品是指在电子计算机互联网络上出现的作品。对于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保护的问题,有观点认为当前对网络著作权法律未作规定,因而对其谈不上保护。面对网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传输他人作品的现象时有发生,权利人叫苦连连。事实上,这里所指的网络作品并非新创作的作品类型,而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在网络上的表现形式,既包括网络原创作品,也包括传统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因此,可以从传统著作权法律制度中找到保护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未对作品受保护的实质条件作出明确规定,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在《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和模型作品,其著作权仍属于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未经许可不支付费用的上载、传播、复制等行为都有可能构成侵权。

组织结构创新是企业建立持久性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环节。近10年来,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管理理论界出现的若干组织结构的创新形式,主要特点是围绕简化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把有限资源集中到在企业的核心业务上建立竞争优势这一思路设计组织结构。然而,这类组织结构创新依赖于企业的外部环境条件。其中,管理咨询业的发展是企业实施组织创新的一个重要的外部条件。本文着重讨论企业的组织创新与管理咨询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一、企业的组织结构创新 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为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而确立的一种内部权力、责任、控制和协调关系的形式。传统上,企业采用的正式组织结构通常是垂直的、职能化的组织结构。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垂直的决策层次划分形成了鲜明的等级制度,企业内部的所有信息趋于在等级结构中纵向交流,任何一个等级层次上的决策者都可能成为信息进一步交流的障碍;而职能化的部门设置又可能导致不同部门之间各自为政,阻碍相互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当企业规模较小时,这种组织结构的弊端尚不明显。随着企业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组织结构的等级层次和职能部门会不断增加,结构复杂性大幅度提高,结果是组织管理效率降低,决策过程趋于官僚化。 自80年代中期以来,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条件和不断增加的竞争压力,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及管理界的学者积极探索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经营环境的新的组织结构形式。由此出现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质的组织结构形式,包括三叶草结构型组织、虚拟组织、星型组织、扁平化组织,等等。这些新型组织结构形式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通过企业的组织重构简化内部组织结构,尤其是正式组织结构,弱化等级制度,促进组织内部信息的交流、知识的分享和每位成员参与决策过程,使得企业组织对外部环境的变化更敏感、更具灵活性和竞争实力。在这些新型组织结构形式中,三叶草结构型组织和扁平化组织更具代表性。 三叶草结构型组织是由英国的管理作家查尔斯?汉迪提出的。他用三叶草的三片叶子比喻现代企业所应具备的组织结构形式。这是一种以基本管理人员和员工为核心、以外部合同工人和兼职工人为补充的组织结构形式。在这种组织结构中,第一片叶子代表从事核心业务经营的核心员工,他们受过良好的专业化培训,拥有企业建立竞争优势所需要的核心技能、信息和智慧。第二片叶子是由与企业建立了长期合同关系的组织或个人组成的边缘性结构,他们为企业提供维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可以说,第二片叶子是基本上由流动性大且日趋职业化的各类咨询人员或咨询公司构成。第三片叶子代表具有很大弹性的劳动力,如兼职工、临时工和非全日制劳动力。他们不断更换企业,以便把成本和承担的义务降到最低限度。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中大型企业在用工制度上的一种趋势,是减少长期雇佣的固定工数量,增加“随叫随到”的临时工数量。汉迪认为,尽管弹性劳动力在企业中的工作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但仍是企业取得成功所必不可少的力量。因此,企业不能把他们完全视为外围人员,而要通过给予他们某种地位和权利,提高他们自发参与企业活动的热情。 扁平化组织的出现是近10年来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大型企业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致力于组织结构缩编的结果。为了废除滋生官僚主义的等级制度,赋予一线管理人员更多参与决策的权力,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很多企业在这些年中,围绕着削减“肥胖”的中间管理层数量,创建“精瘦”的管理结构进行了一系列结构性调整。在采用扁平化组织结构的大型公司中,每个管理人员的管理范围增大,对管理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中间管理层次减少,一线管理人员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他们直接面对市场,行使企业家职能,负有为公司创造和寻求新的增长机会的责任。而公司的高层领导负责确立宗旨和总体战略,通过授权来界定纳入控制和协调的企业家活动,并为企业家活动制定标准。 类似三叶草结构型组织和扁平化组织这类新型组织结构,创新的着眼点是简化结构,把企业的非核心管理职能逐步分离出去,集中力量增强核心能力和建立在核心能力之上的竞争优势。在决定企业竞争优势的诸多因素中,组织管理效率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组织结构简化后,企业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降低了管理成本,对外部环境的变化更加敏感,从而增强了竞争实力。然而,在这些创新型组织结构中,精简掉的不仅仅是多余的管理人员或职能部门,还包括企业中不经常发生、处于非核心地位的管理职能。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这些管理职能服务,只能通过外购的方式获得。 二、管理外购的内容 企业外购的做法由来已久,几乎与企业的发展历史一样源远流长。没有哪个企业能够样样精通。企业经营需要的投入要素总有一部分是通过外购获得的。社会大生产过程中各产业之间的投入与产出,通过企业的外购活动链接起来。传统上,企业的外购主要局限于原材料、零部件或机器设备等投入要素上。随着企业组织结构的简化,从外部获得管理资源逐渐成为企业外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资源包括多种类型,如管理职能工作、管理方法、重要的管理思想或理念、企业战略的策划能力、甚至具有特殊技能的管理人员,等等。它们是增加企业价值最重要的稀缺资源。企业自己长期拥有这些管理资源相对于借助外购获得这些管理资源,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长期拥有这些管理资源,虽然满足了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但却增加了企业负担和组织管理的难度。企业必须为不常发生的管理职能工作设置部门、协调这些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长期负担相应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养老保险。借助外购获得这些管理资源,企业的管理成本降低了,但却更多地依赖外部管理咨询业的发展。如果市场发育不完善,外购管理资源的交易成本过高,企业只能选择长期拥有这些管理资源。因此,在企业通过简化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高竞争实力的过程中,应该精简哪些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必须考虑企业所经营业务的特点、行业特征和外购管理资源的交易成本。根据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外购的经验和我国企业深化内部体制改革的走向,我国企业的管理外购在今后几年中将主要集中在资本运营、经营战略策划、组织管理效率、技术管理、企业改制和国际化经营等领域。 资本运营的目的是通过投资、融资和资产重组等手段增加企业的价值。我国的多数国有企业和中小型民营企业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地进行投资、融资和资产重组的能力。企业普遍缺乏资金,银行贷款这种传统融资方式由于商业银行强化了信贷风险管理而难度增加,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筹资又受到严格国家控制。一些有钱的企业缺乏好项目,在确定投资方向上犹豫不决。因此,针对企业的特点和所处环境,设计有效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寻求好的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是许多企业需要借助管理外购解决的问题。资产重组涉及到企业的购并、扩张、闲置资产的出售、以及资本结构的调整等一系列活动。企业开展资产重组活动,需要对资产价值甚至整个的企业价值进行细致、准确的评估,对企业的财务账目进行处理和审计。对于多数企业来说,高质量地完成这些工作,需要依靠外部的专业管理咨询力量。 战略性策划的目的是帮助企业在市场中建立明显竞争优势。其主要工作包括制定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针对某种具体业务制定经营战略或职能性战略,如新产品开发战略,市场营销战略,跨国经营战略,等等。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并没有实行战略管理,对战略性策划的作用认识不足。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经常把“战略”一词挂在嘴边,也做了带有“战略”字样的规划,但流于形式,无法实施。真正的战略性策划是要针对竞争对手制定一个操作性很强的中、长期行动计划。这项工作需要对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进行全面、透彻地分析,需要从创新角度提出战略方案战略方案是要实施的,不是空洞的宣传材料,必须有很强的操作性。这要求从事战略性策划工作的人员具备很强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行业知识与经验。而我国的企业中很少拥有具备这种素质的专业策划人员。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战略管理,对战略性策划的外购需求会不断增加。 组织结构设计不仅仅是描绘一张正式的企业组织结构图,或根据企业的人员配备和职能管理需要增设或减少几个职能部门。它的目的是帮助企业围绕其核心业务建立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这种组织管理能力是企业核心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组织结构设计包括三项工作:一是为企业设计能够有效控制和协调企业内部权力。责任、资源分配和各种职能活动的正式组织结构;二是为企业构造作为组织管理和决策过程基础的正式信息交流渠道和非正式信息交流渠道;三是为企业建立组织文化和组织管理思想。在实践中,第一项工作的重点是通过简化正式组织结构,降低组织管理成本,增强组织结构应付外部环境变化的灵活性,从而达到提高组织管理效率的目的。企业决策过程的运行依赖于管理人员控制和影响信息流量、内容和方向的能力,信息交流渠道是管理人员信息交流能力的关键性决定因素。传统的企业组织管理并不重视由人际关系构成的非正式信息交流渠道,现在这种观点已被认为是一种偏见,在大型跨地区或跨国经营的企业中,以正式组织结构为基础的正式信息交流渠道不能满足组织控制和协调的需要,非正式信息交流渠道的作用日益显著。企业组织文化和组织管理思想的作用是在企业组织管理过程中形成一种具有很强凝聚力的共同价值观念或信念。因此,第三项工作是组织结构设计中不可缺少的。组织结构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很强的专业技能、协调人际关系的技巧和同行最好的实践经验,企业通常很少具备这些条件。借助外购形式完成组织结构设计,既可以获得需要的技能、经验和知识,又能够避免因内部权利纠缠引起的矛盾,保证它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技术管理的外购将集中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相应的管理上。我国大多数企业相对于国外同行先进企业,面临的最大竞争压力是技术上处于明显劣势。技术人才外流,研发经费少、力量弱,缺少好项目和产品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关键性因素。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多数行业中处于技术劣势的企业依靠自身力量建立起足以与国外先进企业抗衡的技术实力,至少在短期内是不可行的。引进技术,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活动上与其他企业或科研机构合作,离不开管理。因此,企业在增加技术引进和开展技术合作的过程中,对技术管理的外购需求也会随之增加。例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电子网络的广泛应用,企业近10年对IT及其管理的外购需求大幅度增加。在英国,1994年就有近51%的企业或政府机构采用外购方式来满足自身对IT的部分需求。由于IT是一个专业化很强、技术进步很快的领域,要求企业定期注入高度专业化技能,拥有这类技能的人才往往非常紧缺,工资费用也很高。而且,在大多数企业中,IT只是提高效率的一种附加性手段,对所经营的业务并无根本影响;企业对IT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需求也木是经常性的,长期拥有他们是一种资源上的浪费。通过外购,既满足了企业对IT的需求,又可以使员工把精力集中到核心能力的建设上。 企业改制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企业改制的目的是促使国有企业转变成在市场经济中具有竞争力的真正意义的企业。我国市场导向的企业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尝试过多种改革方案。但是,这项工作远未结束。由企业内部启动的改制工作,摆脱不了高层管理人员之间或部门之间权利的分配问题。通过外购形式帮助企业制定改制方案,这项工作进行的就可能顺利的多。 国际化经营在开放型经济中有双重含义。一是走出国门,到其他国家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出口、技术转移、以直接投资形式在其他国家建立独自或合资企业,等等。二是与进入本国的企业建立各种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包括进口、新技术、新产品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引进,以及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国界的概念逐渐淡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使自己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行为与国际接轨,并非一定要跨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国加入WTO,会促使经济更加开放,企业会更多地直接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我国多数企业既缺少具有丰富国际经营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又不熟悉国外经营环境。因此,无论企业是否开展跨国经营,借助外部管理资源解决各种国际商务问题的需求都会不断增加。 三、管理外购与管理咨询业的发展 在市场经济中,管理咨询业的发展是由管理咨询市场上的需求和供给发展决定的,二者缺一不可。企业的管理外购是管理咨询需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企业的组织创新而产生的管理外购需求的增加,对管理咨询业的发展会产生意义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企业组织结构创新活动是否能够开展起来,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管理咨询业的发展。只有当通过外购方式获得所需要的管理资源是可行的并且成为企业的一种优先选择方案时,企业才会积极推动组织结构创新,剥离不经常发生的各种职能活动。可以说,企业的组织结构创新与管理咨询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我国管理咨询业的发展起步晚,职业化程度低,管理咨询的价值尚未得到企业的普遍认可。从管理咨询的供给角度看,在我国的管理咨询市场中有二个细分的市场发展较快。一个是高收费市场,占有支配地位的企业基本上是进入中国的国外著名管理咨询公司,其客户主要是大型企业,尤其是国外大型跨国公司。另一个细分市场由国内众多小型咨询公司和科研机构、大学或政府部门提供的咨询服务构成。在这个细分市场中,管理咨询服务的收费较低,咨询机构通常没有明确的业务定位和固定客户群体,但是对当地企业的情况较为了解。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外购国际大型管理咨询公司的高价服务,财力难以承受。所以,发展面向中国企业的管理咨询业重点应放在中、低价位管理咨询市场上。 管理咨询公司如何发展是我国管理咨询业发展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我国多数管理咨询机构缺乏突出的专业技能和业务发展方向,为了生存能接到什么项目就做什么项目。由于质量不高,很难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管理咨询公司的成功是建立在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明确的业务定位和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业务能力上。企业的管理外购一般不是笼统的或包罗万象的,而是针对某种职能管理需要或解决所面临的某类重大管理问题提出来的。企业从事不同的职能管理活动,解决不同类型的管理问题,所需要的管理技能往往不尽相同。管理咨询服务的价值就是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能够有效解决它们问题的管理技能。我国管理咨询机构要想快速发展起来,必须走专业化道路,在所确定的管理咨询业务中发展卓越的管理技能。 管理咨询市场的培育是我国管理咨询业发展必须解决的另一个关键性问题。管理咨询业是高度职业化的行业。这种职业化是建立在良性竞争,优胜劣汰的基础上。声誉是管理咨询机构赢得客户项目的基础。然而,管理咨询机构的声誉不是靠虚假宣传或人为评估建立起来的,而是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优质管理咨询服务的一种回报。现阶段,我国管理咨询市场发展中存在着竞争行为不规范,信息不完全,行政性垄断等现象,导致交易成本偏高。企业付出了费用后,并不一定能获得物有所值的管理咨询服务。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制定相应行业政策和法规,强化市场有序竞争,规范企业竞争行为,保证从业人员的职业化素质。考虑到我国加入WTO之后管理咨询市场的发展将更多地受国际市场的影响,政府需要从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角度加强行业管理。这样才能保证为企业的组织结构创新和管理外购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论文提要 在目前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如何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是我国面临的一个艰巨任务,本文根据具体工作中积累起来的一些资料,就企业国际竞争力市场做一系统的研究。 一、竞争与国际竞争 二、我国参与国际竞争所面临的问题 1、坚持对外开放,引入竞争机制 2、参与国际竞争所面临的问题 第一、外贸自主权不能落实 第二、国际市场信息不灵敏 第三、技术改造的投入太少 第四、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尚未建立 三、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l、树立现代化市场营销观念。 2、科学选择企业介入竞争的目标市场。 3、注重产品战略,不断开发新产品。 4、加强信息管理,培养国际营销人才。 5、加速企业的技术改造。 6、走集团化之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7、努力实现工贸一体化。 8、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一、企业领导要树立名牌战略意识 要清除走名牌之路的各种障碍 , 首先是思想障碍。真正的名牌是竞争的产物 , 是优胜劣汰的结果。在市场经济初期阶段 , 企业最大的矛盾是市场占有的矛盾 , 所以只能是以营销带动品牌的发展。 , 而市场竞争发展至今 , 很多企业仍忙于建厂、扩产 , 忙于构筑营销网络 , 忙于寻求更多的合作伙伴 , 但是缺少品牌的正确定位 , 更缺少战略性的谋划。 1、品牌定位 树立名牌意识首先就要选好牌子。选择一个叫得响、传得开、记得住、形象好的牌子 , 需要从产品特点、消费心理、文化现象中精心研究和策划。如去年夏天 , 健力宝集团推出的“第5季”饮料 , 就是很有创造性 , 以新奇特的形象展现出来 , 颇具魅力。正是因为品牌定位做的好 , 产品有了自己的好牌子 , 企业也就有了一个走向市场、占领市场、走向未来的信誉载体。 2、战略规划 企业要从产品的开发、研制、服务、宣传等各个层面使消费者接受你的产品 , 这就要有品牌的统筹策划和战略的全面谋划来提升品牌形象 , 整合品牌资源 , 从而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度、忠诚度 , 最终树立起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战略规 划。 首先 , 质量战略是实施名牌战略的关键。名牌战略的核心是质量战略。质量是名牌产品的生命。严细的质量管理 , 是开拓名牌、保持名牌、发展名牌的先决条件。 其次 , 市场战略是实施名牌战略的根本。实施市场战略一定要树立市场导向观念。从产品的开发到营销 ,必须牢牢扣住市场变化这一主题。 还要根据区域性、文化性、民俗性的差异 , 及时变换产品的包装、使用性能等 , 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再次 , 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是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取向。必须随着市场的变化 , 及时更新换代 ,充分发挥自有品牌的品牌效应。一是持续效应。有了较好的名牌 , 就能创造较高的效益 , 就能更好地发展名牌。二是扩展效应。凭借其名牌信誉作为无形资产 , 不断开发新产品 , 拓展新市场。三是重组效应。以名牌产品为龙头 , 重组企业结构、产业结构 , 从而更好地发展名牌。因此我认为企业领导人在作重大决策时 ,要考虑到品牌 , 要看到品牌也和有形资产一样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同时还需要运用如下方法实施名牌战略。 二、注册产品品牌商标是发展名牌战略的重要步骤 在品牌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尤其令人忧虑的是 , 一些企业的管理者对产品商标品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 不去用法律来保护企业的商标使用权。如广东从化市天马摩托车公司成立多年 , 产品已在国内和国际市场打开销路 , 但主要品牌商标“精通天马”却一直到去年与外国 公司发生纠纷时仍未办理注册。要不是广州市领导和市商标管理部门的关心 , 帮助其进行商标异议答辩 , 使企业商标注册成功 , 企业将不仅白白浪费2000万元广告费 , 还会面临能否生存的危险。像这种产品有一定名气 , 却由于品牌商标意识不强而导致危及企业生存的事件 , 广州市每年都发生好几起。因此企业在制定品牌战略时 ,一定要把设计、注册商标 , 拥有自己的品牌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商品未出 , 商标先行 , 世界上一些著名的企业无一不是重视商标注册的。英荷联合利华公司就拥有在各国注册的商标证7万多件 , 美国在华注册商标2万件 , 日本是11500件 , 德国是6100件。为此 , 目前尚无商标的中小企业应立即注册自己的商标 ,已有商标的企业也要有一个扩大注册国别、增加注册类别的问题。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品牌 , 企业在竞争中才不会落败。 三、要努力用好自己的品牌 商标注册后在法律上获得了承认和保护 , 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品牌。只有商标随商品一起进入市场被广泛使用后 ,被消费者所认识 , 经营者再辅以良好的质量、服务、信誉和宣传 , 一些好的商品和品牌才能被人们认可和接受。然而有些中小企业在品牌 的延伸上没有注意到发展一品多牌要和自己的主产品相贴切 , 如山东一家酒厂生产的酒叫 “天地缘”品牌 , 围绕这个品牌衍生了一系列酒的副品牌 , 这本来做的不错 , 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他们又开始生产纸制品 , 而且用的是同一个品牌 , 这让消费者在饮用酒的同时联想到他还生产下边用的纸 , 这酒的制造过程能干净吗 ? 在这方面我们这些中小企业的领导者应该向国外的企业宝洁公司、联合利华公司等多学习一下 , 如何用好自己的品牌。 四、要大力宣传自己的品牌 创品牌不仅要通过媒体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 , 提高产品知名度 ,而且企业在与消费者进 行沟通过程中 , 也必须随着阶段的不断变化而不断变换内容 , 从不同方面表达对消费者的关 爱 , 启发消费者对你的好感。 那么对于中小企业来说 , 在媒体的宣传过程中怎样分配做认知和做好感的时间 , 这在推广过程中 ,需要有一个对消费者的判断。 消费者认识一件事情需要在一个相对时间内重复接受这个事情 , 它就能记住。而好感就不同了 , 他有社会认同和情感因素的影响。所以 ,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 , 应该在一个短时间内专门让市场认同其品牌 , 它需要利用媒体的组合策略来达成 , 但要让消费者有好感就要设计品牌和消费者之间沟通过程中的情感交汇点 , 让其产生心灵的共鸣 , 是利用营销活动中的众多行为表现形成的 , 但主要的表现形式也需要利用 媒体均衡时间逐步渗透达成。 五、要取得产品“通行证”,通过“国际化”来强化品牌 为适应加入 WTO 后面临的挑战 , 企业必须实施国际化战略 , 走出一条适应形势发展并有自己个性的道路。 1、中小企业应执行国际标准 企业要执行行业、国家、国际标准 , 这与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是密不可分的。企业领导应重视各种国际通行的质量体系认证 , 如IS0 9000质量体系认证 ,SA8000标准认证已经成为中小企业出口的条件之一 , 此外还要注意IS014000环保认证、及各种专业性、地区性的产品认证。这是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的通行证 , 也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制胜的有力武器。 2、中小企业应掌握WTO规则 中小企业为适应国际化的发展 , 应掌握WTO游戏规则 : 消费起主导作用。在21世纪里 , 人们的消费观已有极大改变 , 因此 , 要求企业领导者应及时掌握新形势下的消费观念 , 及时生产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 3、中小企业应注重技术创新 中小企业应注重技术创新 , 严把质量关 , 控制成本 , 提高生产率 , 降低劳动成本 ;拓展新市场 , 提高管理能力 , 来创造和维持竞争优势。 六、信用原则塑造企业品牌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秘书长在《信誉塑造中国》一文中指出 :“信誉危机对企业的影响: 缺乏信誉 , 市场秩序必然非常混乱 , 企业也就无法构建与发展。因为市场经济的秩序 , 首先依赖于职业道德和企业信誉。我国曾在改革开放后的几年中 , 在一些行业中爆发过职业道德危机。有些人为了获取利益 , 超越其职业责任 , 依仗职权 , 破坏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90年代之后 , 严重的经济信誉危机又出现了 , 经济合同的失效 , 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 , 导致经济信誉梗阻。因此信誉危机严重地损害了市场秩序。在恶化了的生存环境中 , 企业和企业家都难以正常成熟和发展。从企业内部说 , 整个社会、市场的信誉危机往往造成企业本身对信誉的漠视 , 这些企业即使在短期获得了利润 , 最终也难逃失败的厄运”。为此 ,“信用原则”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的最基本原则。 没有诚信何谈品牌 ! 笔者认为作为企业更不能把信用当作一种“装潢品”。信用是一种形象 , 可以用来展示素质 , 但是信用绝不是一种“装潢品”。在去

网络著作权侵权论文知网

钟南山多篇开原论文被知网牟利,知网的行为首先是侵犯了著作权,其次是侵犯了出版权,再者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责任,另外是需要停止继续发行侵权的刊物。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知网的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一、侵犯了著作权

首先知网是侵犯了对应的著作权,因为这是钟南山先生著作的论文,这是向有专门的版权的,如果想要转载的话需要经过钟南山先生的同意并且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样子才可以使得对应的刊物可以顺利刊登在对应的网站上面让游客阅览。

二、侵犯了出版权

其次是侵犯了出版权,这是非常危险的对于知网而言,这是需要被相应被授权的出版社索赔的,因为终南山先生的论文是有合作的出版社的,这些出版社的值了对应的消息的时候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权。

三、需要进行经济赔偿责任

再者是需要进行经济性的赔偿责任,这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知网而言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的赔偿金额是无法解决对应的矛盾争端的,毕竟知网侵犯的权力不是一项而是多项,是需要佩服大量的金额的。

四、需要停止继续发行侵权的刊物

再者是需要停止继续发行侵权的刊物,这样子的好处在于可以让对应的版权作品得到保护,这是对钟南山先生的一种尊重,也是知网应该尽到的职业道德操守,只有这样子知网才可以被众多的网民认可,否则失去了网民的支持知网的推广也是非常难的。

对于知网的行为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适当地严厉的惩处知网的行为,因为知网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一种性质,对于钟南山先生的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

知网面临着很多的官司,想要重新站起来有一些难了,有可能面临着倒闭或者是破产。

具体的情况我也不知道。好像是这个教授所有的论文全部都被非法收录了,这个教授被侵权了。

15名作家已联合向北京互联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知网未经授权发布原创作品,严重侵犯创作者著作权。陈渐称,这些作品大都是我们历年在杂志上发表,但未经我们授权的情况下被知网收录,有些人达170篇,有些人达410万字,并未向某些杂志投稿,而是被其非法转载,也被知网不加拣择任意收录。由此可见知网对其版权来源根本不加甄别,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何其无视。因此请求判令知网停止侵权行为,承认错误,并赔偿经济损失。

15名作家联合起诉知网侵权,知网遭受到了怎样的打击?

1、知网侵权的真相

赵德馨教授长期从事中国经济史研究,退休后仍然笔耕不辍,几十年间,完成了不少专业的论文。然而最近,在老教授想要回顾修订之前的论文时,却发现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了其100多篇论文,不仅读者如此,就连自己想要下载都需要付费,然而这么多年来,老教授却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稿费。事件一出,舆论哗然,无数的作家学者都有发现自己的学术报告,都在知网上售卖。

2、侵犯网络著作权

知网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这种侵权行为最为常见,也是侵权行为较为严重和泛滥的领域。通常指的是侵权行为人在没有得到网络作品的著作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网络作品整篇幅或者大篇幅的通过传统媒体这种媒介传播出来,诸如将在网络上的学术论文、博客文章下载下来,稍作整理或东拼西凑混合而成文之后发表于期刊、报纸等媒体。关键的关键是,知网这孩子吃独食啊,你给作家一点稿费著作权费不行嘛,人家什么也不给,正大光明我吃独食,谁怕你啊,大家都是学术大牛有的是学者,只能联合上述,把知网给告了。

后记:学者他们期望的是自己的论文可以低价下载,甚至免费下载,获取的难度越小才越好,而这恰恰与知网的盈利模式相悖,也进一步导致了学术圈的阶层固化。,因此,也希望更多的公权力能够介入,努力地改变现状,不仅要保障学术大牛的知识产权,也要给予青年学者成长的机会。

网络名誉权侵权小论文

网络暴力高中议论文范文7篇

议论文具有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精炼、论证合理的特点。那么写这类作文时还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我整理的网络暴力高中议论文范文,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当今21世纪已然成为互联网时代,家家户户也许都有了电脑电视,赶时髦的学生也许衣兜里都装着一部手机。移动公司的盈利已然呈上涨趋势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电子设备与网络固然对学习有益,能足不出户便广阔扩大知识面,能足不出户便了解今日新闻;能足不出户便交到五湖四海的好友……然而,网络并不像人们所赞颂的那般无害,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网络暴力。

相信在看文的各位都安装或知道一个社交软件——QQ。QQ和微信已然成为全国最知名的社交软件,通过私信和群聊织成了一张覆盖全国甚至全球的社交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加入某群并热情地与陌生人聊天,却被群员辱骂甚至因为一句别人不爱听的话就被移出此群,这便是网络暴力。

而在网络暴力的圈子里,包含了各个黑界家族。其中出名的家族有:血樱、情战、蓝贝等。所谓黑界家族,便是通过前期训练打字时速达到后期能快速打出脏话并发送的言语攻击团体。而黑界家族的族员,也被“尊称”为“扣字大佬”。一旦招惹到黑界族员,就会被他们私信辱骂或讨论组轰炸。

网络暴力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犯罪趋势。正常人在被辱骂后第一想法是去反击,然而反击的结果不过是一时的快感,但如此继续进行,就会导致与黑界家族族员融为一体,也会有不可触碰、不可招惹、唯我独尊的狭隘想法。然而在现实中如果拌嘴失利,便会进行暴力行为,肉搏或用管制刀具导致犯罪。

心理阴影。温润且懦弱的人在被辱骂后,第一想法是在自己身上找错误。如此下去,轻则变成一个内向且好欺负的沙袋,重则拥有大片心理阴影且患上抑郁症导致死亡。

网络暴力已然成为社会的毒草,但也不是不可克制。在你遇见他们,请果断避开;在你发现身边的人有这个意向,请帮忙制止并缓和。把哦变成嗯嗯,把呵呵变成哈哈,不要去伤害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既为我们提供了便利却也埋下了隐患地雷。一高中女生因不堪忍受服装店店主截取监控录像发布上网对她进行人肉搜索以及身边同学对她的指指点点,最终走向了自杀的.道路。这不正是滥用网络造成的悲剧吗?而这真正的凶手其实是操作网络的人性冷漠的网民。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网民在使用网络。作为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网民的数量之多和网民素质的高低参差不齐,是恶性网络环境出现和形成的重要原因。正如高中女生琪琪一事,店主把监控视频往网络上一摆,数以万计的点击率让琪琪处于舆论的中心,对其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精神伤害。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店主追逐利益,罔顾法律并发布侵犯他人隐私的信息,以及辨识能力差的网民而已附和,使得悲剧最终酿成。

网络是否就意味着一切好处一无坏处呢?网络是由人搭建的交流平台,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台供人类操作的机器,它毫无感情。但是,如果我们合理使用网络,遵守国家法律文明上网,那么这台机器就是富含人情味儿的;倘若我们肆意在网上发表恶言恶语,传播谣言,那么网络就是在助纣为虐,让世界变成邪恶世界,传播负能量,造成人性冷漠。

过去几年,经常出现在我们电脑屏幕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犀利哥走红”的恶意的娱乐大众的信息越来越多,揭露他人私人信息越来越彻底。而如今,曽上过湖南卫视的《变形计》节目的女孩李耐阅近期也被人拉出来在网络上“扒皮”。只因为她没有“变形”成功,反而越变越坏。网民就对其大肆恶语相对。这是网民为了发泄自身情绪不顾及他人感受的恶意攻击,对李耐阅的私生活的不尊重,最终在网民的炮轰之下,李耐阅无奈地在微博上作出郑重声明:与养父母断绝关系。这样的结果难道就是网民们想要的吗?没有人站出来劝说她,而是一字一句地攻击这个17岁的女孩,这就是网络暴力,以恶制恶。

网络确实是需要人性的温暖,而且只有每个网民都合理上网,心存善念,网络才会成为人们温暖的交流平台,才能推动社会的正能量的传播。例如湖南一网民朱某利用网络平台呼吁人们参加社会义工活动,关爱空巢老人;浙江一对夫妇的儿子遗失助听器,人们在网络上自发进行帮助,全城寻耳,最后“耳蜗”失而复得;福建一对夫妇在工作中遗失血汗钱六千,是网络的力量让他们找回血汗钱。

所以我呼吁大家合理上网,切勿滥用网络,您的一份温暖会在网络大平台传遍,让网络成为温暖平台。

网络传播媒介影响了网民对事物的正确认知,易使人们不经思考便下结论,但为何网民的语言往往倾向于攻击,武断如何演变为“武力”,粗暴如何上升为暴力?网络语言暴力行为主体的心理机制便值得我们仔细分析。

社会心理学上将攻击行为定义为“意图伤害他人的身体行为或者言语行为。”网络语言暴力当属此范畴,而攻击行为的产生当有其相应的心理原因。心理学上对攻击行为的一个经典解释的便是挫折-攻击理论:挫折总会导致某种形式的攻击行为。“这里的挫折指的是,任何阻碍我们实现目标的事物。当我们达到一个目的的动机非常强烈,当我们预期满意的结果,却在行动过程中遇到阻碍时,挫折便产生了。”但是攻击的能量并非直接朝挫折源释放。我们学会克制直接的报复,特别当别人会对这种行为表示反对时。相反,我们会把我们的敌意转移到一些安全的目标上。 由此可以推论,当网民在现实生活中遇见上文所指的挫折时,这种挫折感所产生的攻击动机便促使人们在不需为自己言论负责的网上施以语言暴力。同时,中国传统文化又是讲求和谐一致,自我克制的集体主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看重与家人,同事的关系,隐忍克制一直是中国乃至儒家文化的特点。林语堂在《吾国吾民》中写道:“忍耐为中国人民之一大美德??????中国人之忍耐,盖世无双,恰如中国的景泰蓝瓷器之独步全球。 中国人在现实生活中因“挫折”产生的攻击动机往往无处释放,而网上的匿名性,开放性正好为网民,为中国人提供了一个不用负责任的安全舆论空间,隐忍克制下的攻击动机终在网络上找到了发泄的途径。在“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中,网民对事件当事人进行疯狂的道德围剿,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对其进行攻击,并发动人肉搜索导致所谓小慧的后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跪地喊冤,而最后事实证明所谓史上最毒后妈纯属人为炒作。但是在事件过程中,网民对小慧后妈进行的言语攻击,已然变成一个发泄心中私愤与郁积的途径。所以,我们可以把网民现实生活中的不如意归于我国网络语言暴力产生的一个原因。而这种不如意与挫折感在当下的社会中越来越普遍。

“在高速现代化的国家里,随着城市化程度和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他们对物质生活的可能的前景越来越敏感。但富裕群体只能较慢地扩展。因此,人们的期望与实际所得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使得他们的挫折感变得更为强烈。” 这正符合我国当前社会的特点,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是世界瞩目的事实,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社会中存在的贫富差距等问题,下层民众中形成了一种被剥夺的心理感受。《小康》杂志的调查发现,影响人们“快乐”的最主要原因是“社会不公平,社会底层民众的愿望不能实现”以及“社会贫富收入差距悬殊导致的心理不平衡”。而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6年中国社会心态调查报告》中,“压力大”“不平衡”“安全感差”“满意度低”等,成为描述现阶段公众心态的最常用词汇。这些调查无不显示中国民众较为普遍且越加强烈的心理挫折感。

因而笔者认为,中国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过大,不公平不平等现象的大量发生促使民众挫折感加剧,攻击动机加强,因而将这种情绪大量释放到网络空间里,造成了越加严重的网络语言暴力现象。

网民的从众心理亦是网络语言暴力产生的助推器。从众—由于群体压力而引起的个体行为或信念的改变,即俗称的“随大流”。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即是沉默的螺旋理论在发挥效力。“大多数人力图避免因持有某种态度和信念而被孤立,因而在表达支配意见和不表达意见的人数增加的时候会放弃原有的想法和态度。选择与主导意见趋同。” 虽然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公共空间,群体的压力不会像现实生活中那么明显和有力,但是,如果一旦语言与主流非理性情绪和暴力言论不一致,那么经常会引来大量言语的攻击。这会给异议者,或者说理性思维的持有者带来心理的不适。况且网络事件与网民的切身利益往往没有联系,网民通常不会为一个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的事件坚持己见而遭受语言暴力。同时如上文所分析,网络形成的公共领域,成为网民情绪的释放场,这种情绪化的非理性言论氛围,会影响虚拟空间中的其他参与者,激发他们的语言暴力倾向。当一群理性思维不占主导地位的人在一起讨论时,往往会受到情绪的感染,不自觉地融入这样的言论场中,形成集体无意识的施暴。所以网络事件中理性的声音往往会消弭,非理性的暴力语言大行其道。

正值花样年华,却选择从桥上一跃而下结束生命。高中女生琪琪该是以如何绝望心死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人生,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啊!我想是因为店家仅凭怀疑就不计后果求人肉搜索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网友仅凭一面之辞实施网络暴力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同学仅凭网络信息妄加评论推了你一把,而你对生命不负责的态度最终将你推至冰冷的河水中。

事件尘埃落定,我们该痛定思痛,该如何伸手拉住“贾君鹏事件”。当初一句“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红遍大江南北。网民们纷纷对“贾君鹏”进行人肉搜索,并将其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布。原本贾君鹏只是一个小白领,只想过平常人的生活,可个人信息在网上曝光后,无论何时他都会遭到记者的围追堵截,这给他生活上和精神上都造成了极大压力,最终住进了精神病院。

所以,网络暴力只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社会上总会出现第二个琪琪,第二个贾君鹏,更多的人会因遭受网络暴力而痛苦。只有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还网络一个安全、纯洁的环境,才能使人民群众过得更加舒心。这不仅是对政府说的,更是对我们自己说的。

以前杀人见血,一把锋利的剑就足以致命;但或许人们在当时永远都不会想到,在未来,轻敲键盘就可以杀人,不见血,隔着空气都可以置人于死地,但这不可想象的事情,就在如今真实的发生了,它就叫网络暴力。

谁也没有料想到,电子世界可以杀人,也是谁也没想到,从前的刀杀人,到笔杀人,如今演变成了远隔万里就可以杀人,或许我们想要杀人,只差一个屏幕罢了。如今的网络让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了网上不用承担说话后果的快感,于是他们一个劲的血口喷人,在网上看戏,好像别人的苦痛建立的就是他们的快乐,实在是可恨。

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我们无法知道他们的经历,无法知道网络暴力的威力,但出了名的明星是我们可以了解的,是我们可以去看见他们的生活的,于是我们也就这样看着他们被网络暴力,然后离开了人世。从乔任梁,到杨又颖,再到陈开心,甚至于网络暴力跨国形成,他们就这样,忍受不了网络上的言语,悲愤死去,他们不是第一个,但却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实在是让我们惊叹人言可畏。

甚至于在网络,人们对于他们的死见怪不怪,认为这是他们心理承受能力不行,这实在是血口喷人,没有经历过网络暴力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网络暴力到底有多可怕,网上的言语直击心灵的深处,将我们最后的一层保护网也给击破,就这样,我们忍受不了世间的流言蜚语和谩骂,带着悲伤,怀着恨意离开了人世。

我们希望的是在虚拟世界可以共同感受温暖,而不是互相攻击。如今,敲敲键盘就可以杀人,实在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你怀揣恶意的看世界,却不要把你的恶意带给别人,世界对我们不公平的唯一办法是改变自己,而不是去期望世界改变。

对于网络暴力,越来越多的人感到了压力,有太多太多的人因为网上的言语而对人生失去了期待;只希望网络暴力能停止,还我们一个温暖和谐的世界。

随着日益发展的网络系统向我们走来,我们原有的一系列的生活方式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来的教学,到现在的网络教学,从原来的超市购物到现在的网上购物,从原来的临床咨询到现在的网上会诊……整个过程的演变与替代,无不凝结着先进的科技工作者艰辛的汗水和无穷的智慧,然而,在风靡时尚的网络生活中,我们是否又考虑过它的不足呢?

诚然,网络确实带给我们无可估量的好处。出门时电话联系,这样节约了时间,节约了精力。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和精力干其他一些更重要的事。网络在整个生活中发挥着它无可比拟的优势,越来越多的人将焦灼的眼神抛向电脑屏幕。因为,他们渴求的是最时新、最有效的信息。而相反的一些同样珍贵的人类的结晶——图书,被人们置之一旁不顾。据有关部门调查,近六年来我国国民读书的意识逐渐下降,因为他们大部分人将眼光抛向网络。可以说,网络几乎替代了大部分人的生活,而就在网络日趋走红,并扮演重要生活的同时,我们应该保持几分冷静与沉着。

当今的一些青少年,尤其是高中生,他们经常因沉湎于虚无缥缈的网络生活而无法自拔,他们花费大量的时间与去泡网吧,其结果肯定是弊大于利。作为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学知识的关键时期,如果对有些事情认识不清或者克制不了,就很容易对其思想产生毒害作用,并最终导致诱发犯罪。还有一些不法犯罪分子专门利用高新技术手段进行网上作弊,如果你没有一点警觉意识,就很容易成为被捕猎的对象。因此,我们对网络要时刻保持一种警觉、严肃的态度。此外,网络生活很容易让人们形成一种懒惰、散漫的意识,对一些重要的事情缺乏亲历性和实践性。

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得知,任何事情没有它绝对的优势,只不过是人们思想上的一种错觉罢了。我们人是有思想,会逻辑推理的,对任何事物要认真分析,慎重考虑,才能更好地利用其优势,减少其不足,使之更加完善地发挥功能。对于网络——这个社会的大角色,我们当然要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了。

网络暴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直接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的新型的暴力行为。就形态而言,它多局限于舆论范围,主要以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形式呈现,并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不确定性。基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网络空间往往聚集着非组织化、陌生化的群体,因此,在多主体参与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一般很难确定具体行为主体。(2)过程的易操作性。随着“复制”、“粘贴”等网络信息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任何掌握网络技术的行为主体都可以通过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数字化形式实施网络暴力。(3)后果的实在性和难控性。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为行为客体,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导致非虚拟性的后果。同时,由于网络的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点,网络信息传播极具流动性、扩散性,其影响范围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

网络暴力的产生,根源于多种风险的交叠和共振。一方面,在互联网上,既有基于职业、籍贯等联系纽带而形成的地缘、业缘群体,更有基于生活娱乐、资源共享等个体偏好而形成的趣缘群体。他们借助网络交互空间(QQ、Blog等),可以随性发出自己的声音,犹如置身于一个个众声喧嚣的“网络广场”。同时,互联网本身繁杂难辨的海量信息强化了网络受众的风险感知度,加之信息内容的易编辑性以及信息散播的可操控性,网络信息质量往往参差不齐、真伪难辨。

另一方面,当下中国网络暴力的频发,其背后大都潜藏着“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经济社会“重效率而轻公平”的脱序式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致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并涌向网络空间。再加上商业化运作模式的普遍嵌入,催生了数量庞大的“网络推手”,他们以广告收入为经济来源,以“点击为王”作营销规则,通过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积聚声势等进行舆论操控。对他们而言,“网络暴力”往往就是“网络暴利”。

另外,网民群体突出表现出年轻化的特点。青少年由于心理品性尚未成熟,社会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较低,而且,传统中国是个伦理本位的社会,对弱者的同情往往占据社会舆论的制高点;而在青年网民身上,则体现为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他们以“道德审判”为武器,以伸张正义为目标,渴望获得充满认同的“网络回音”,又常常游走在暴力与正义之间。一旦嫉妒、怨恨与公愤等在网络上无序宣泄,网络空间就处于“多数人的暴政”之下。

名誉权是我国人身权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人民人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有关名誉权纠纷的案件近几年也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网络名誉权纠纷案例,欢迎阅读!

案例一:徐大雯与宋祖德、刘信达侵害名誉权民事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08年10月18日凌晨1时许,著名导演谢晋因心源性猝死,逝世于酒店客房内。2008年10月19日至同年12月,宋祖德向其开设的新浪网博客、搜狐博客、腾讯网博客上分别上传了《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谢晋和刘xx在海外有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谢xx!》等多篇文章,称谢晋因性猝死而亡、谢晋与刘xx在海外育有一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等内容。2008年10月28日至2009年5月5日,刘信达向其开设的搜狐网博客、网易网博客分别上传了《刘信达愿出庭作证谢晋嫖妓死,不良网站何故黑箱操作撤博文?》《刘信达:美×确是李××女儿,照片确是我所拍》《宋祖德十五大预言件件应验!》《宋祖德的22大精准预言!》等文章,称谢晋事件是其亲眼目睹、其亲自到海外见到了“谢晋的私生子”等内容。2008年10月至11月间,齐鲁电视台、成都商报社、新京报社、华西都市报社、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生活报社、天府早报社的记者纷纷通过电话采访了宋祖德。宋祖德称前述文章其有确凿证据,齐鲁电视台及各报社纷纷予以了报道。成都商报社记者在追问宋祖德得知消息来源于刘信达后,还通过电话采访了刘信达。刘信达对记者称系自己告诉了宋祖德,并作出了同其博客文章内容一致的描述。徐大雯以宋祖德、刘信达侵害谢晋名誉为由起诉,请求停止侵害、撤销博客文章、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0万元。

(二)裁判结果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博客注册使用人对博客文章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有避免使他人遭受不法侵害的义务。宋祖德、刘信达各自上传诽谤文章在先,且宋祖德称消息来源于刘信达的“亲耳所闻、亲眼所见”,而刘信达则通过向博客上传文章和向求证媒体叙述的方式,公然宣称其亲耳听见了事件过程并告诉了宋祖德。两人不仅各自实施了侵权行为,而且对于侵犯谢晋的名誉有意思联络,构成共同侵权。诽谤文章在谢晋逝世的次日即公开发表,在此后报刊等媒体的求证过程中继续诋毁谢晋名誉,主观过错十分明显。宋祖德、刘信达利用互联网公开发表不实言论,使谢晋的名誉在更大范围内遭到不法侵害,两被告的主观过错十分严重,侵权手段十分恶劣,使谢晋遗孀徐大雯身心遭受重大打击。综上,判决宋祖德、刘信达承担停止侵害、在多家平面和网络媒体报醒目位置刊登向徐大雯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徐大雯经济损失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00000元。宋祖德、刘信达不服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三)典型意义:精神损害赔偿应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相适应

本案是一起利用博客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案件。正如一、二审判决所言,在公开博客这样的自媒体中表达,与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表达一样,都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博客开设者应当对博客内容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两被告利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侵犯谢晋名誉,法院根据其行为的主观过错、侵权手段的恶劣程度、侵权结果等因素,判处较高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体现了侵权责任法的理念和精神。

案例二:蔡继明与百度公司侵害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作为政协委员公开发表假日改革提案后,引起社会舆论关注。网络用户于百度贴吧中开设的“蔡继明吧”内,发表了具有侮辱、诽谤性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且蔡继明的个人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个人信息也被公布。百度公司在“百度贴吧”首页分别规定了使用“百度贴吧”的基本规则和投诉方式及规则。其中规定,任何用户发现贴吧帖子内容涉嫌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贴吧协议的,有权按贴吧投诉规则进行投诉。蔡继明委托梁文燕以电话方式与百度公司就涉案贴吧进行交涉,但百度公司未予处理,梁文燕又申请作“蔡继明贴吧”管理员,未获通过,后梁文燕发信息给贴吧管理组申请删除该贴吧侵权帖子,但该管理组未予答复。2009年10月13日,蔡继明委托律师向百度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该公司履行法定义务、删除侵权言论并关闭蔡继明吧。百度公司在收到该律师函后,删除了“蔡继明吧”中涉嫌侵权的网贴。蔡继明起诉百度公司请求删除侵权信息,关闭蔡继明吧、披露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及赔偿损失。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认为,百度贴吧服务是以特定的电子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网络服务,法律并未课以网络服务商对贴吧内的帖子逐一审查的法律义务,因此,不能因在网络服务商提供的电子公告服务中出现了涉嫌侵犯个人民事权益的事实就当然推定其应当“知道”该侵权事实。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网络服务商仅需对其电子公告平台上发布的涉嫌侵害私人权益的侵权信息承担“事前提示”及“事后监管”的义务,提供权利人方便投诉的渠道并保证该投诉渠道的有效性。百度公司已尽到了法定的事前提示和提供有效投诉渠道的事后监督义务,未违反法定注意义务。百度公司在2009年10月15日收到蔡继明律师函后,立即对侵权信息进行了删除处理,不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百度公司已经删除了侵权信息并采取了屏蔽措施防止新的侵权信息发布,蔡继明继续要求百度公司关闭涉诉贴吧于法无据,且蔡继明因公众关注的“国家假日改革”事件而被动成为公众人物,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出于舆论监督及言论自由的考虑,应当允许公众通过各种渠道发表不同的声音,只要不对蔡继明本人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及侮辱即可。而“蔡继明吧”只是公众舆论对公众人物和公众事件发表言论的渠道,以“蔡继明”命名吧名只是指代舆论关注的焦点,其本身并无侵害其姓名权的故意,对关闭蔡继明吧的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蔡继明诉前要求百度公司提供相关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百度公司依照《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未直接向蔡继明提供侵权网络用户信息,并无过错。蔡继明诉讼请求百度公司提供上述信息,百度公司亦当庭表示在技术上可以提供,故蔡继明要求百度公司通过法院向蔡继明提供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信息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一审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认为,百度公司在收到梁文燕投诉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直至蔡继明委托发出正式的律师函,才采取删除信息等措施,在梁文燕投诉后和蔡继明发出正式律师函这一时间段怠于履行事后管理的义务,致使网络用户侵犯蔡继明的损害后果扩大,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根据本案具体情况,百度公司应当赔偿蔡继明精神抚慰金十万元。

(三)典型意义:不宜仅以侵权信息的出现即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侵权事实的存在

本案涉及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边界问题,在三个方面具有参考意义:一是通知人通知的方式及效果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公示的方式存在关系,只要通知人满足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公示的通知方式,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二审法院认定原告委托的代理人投诉至原告律师函送达之间这一段期间的责任由百度公司承担,即以此为前提。二是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知道网络用户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权益,不能仅以其提供的服务中出现了侵权事实就当然推定其应当“知道”。三是要注意把握对公众人物的监督、表达自由与侵权之间的界限,实现两者之间的平衡,一、二审法院对删除蔡继明吧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利益衡量妥当。

一、案例文本

2000年11月的一天晚上,俞某在网友聚会上认识了网名“红颜静”的女孩张某。2001年3月至5月,俞某以“大跃进”的网名在e龙西祠胡同网站的公开讨论版(BBS)上连续发出大量帖子,称“红颜静”是个“水性杨花的网络三陪女”,“我和‘红颜静’有一腿”,“红颜静”与他网恋并怀上了他的孩子,帖子多次使用了侮辱性的言词,有一些文字不堪入目。张某数度回帖警告俞某停止侮辱他人行为未果,遂将俞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俞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网络名誉侵权第一案”。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根据已被大量证据证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网名为“大跃进”的俞某侵权事实成立,向网名为“红颜静”的原告张某在西祠网站上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

(案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年05期。)

二、思考讨论题

(一)俞某要不要对自己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上的言行负法律责任?

(二)俞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何种权利?

(三)俞某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

网络空间,是指包括BBS/论坛、贴吧、公告栏、群组讨论、在线聊天、交友、个人空间、无线增值服务等形式在内的网上交流空间。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生活的网络化、信息化。

网络空间尽管是虚拟的,但是网络空间背后的人们的行为,却是客观实在的。虚拟社会是现实世界的真实反映。作为人类科技高度发达的产物的网络空间,是人们传播信息和交流的场所,像现实社会生活需要安全和秩序一样,网络空间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网络空间并不是无法无天、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空间侵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会在《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六条第二款中规定:“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网络空间上的行为一样要遵守现实社会的法律。网络空间的行为如果违反法律,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名誉,是社会上人们对公民或者法人的品德、声誉、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人格权的一种,是指公民、法人获得社会客观、公正评价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均不得利用各种形式侮辱、毁损他人的名誉。

俞某和张某虽然各自以虚拟的网名登录网站并参与网站的活动,但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聚会,已经相互认识并且相互知道网名所对应的人,且张某的“红颜静”网名及其真实身份还被其他网友所知悉,“红颜静”不再仅仅是网络上的虚拟身份。知道对方真实身份的网友间,虽然继续以网名在网上进行交流,但此时的交流已经不局限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交流对象也不再是虚拟的人,而是具有了现实性和针对性。

俞某通过网站的公开讨论版,以“大跃进”的网名数次发表针对“红颜静”即张某的言论,捏造事实,使用侮辱性语言贬低“红颜静”即张某的人格,在在主观上具有对张某的名誉进行贬损的恶意,客观地实施了侵权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降低了他人对张某的社会评价,构成了侵犯张某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被告俞某侵犯了原告张某的名誉权后,张某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于法有据,应当得到法院支持。关于原告张某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判令被告俞某赔偿,具体赔偿数额由受案法院根据俞某违法行为造成的实际影响酌情确定。

四、教学建议

1.本案例的教学目的和用途

本案例的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和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综合运用法律规范分析、判断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训练大学生的法律思维。

本案例适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8年版)的第五章第三节“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或者第八章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中使用,在讲到全国人大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或者民事权利制度时,可以使用本案例进行案例教学。

2.本案例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本案例的关键是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对俞某行为的法律性质作出判断,然后在准确定性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处理。

2001年6月期间,在北京赛龙家园网业主委员会美丽家园的BBS论坛上,一网民发表名为《我在美丽园的36种死法》的帖子。其中有这样的语句:“被德蝇去50元钱,后悔死;开发商答应德蝇和高螈又免物业费又调大房子,嫉妒死;看到德蝇在业主大会上的拙劣表演,笑死;与德蝇这样的小丑做邻居,臊死。”此后,又有《德楹就是这样做的》等文章出现,称德楹“以当时委托登记的128户业主为筹码,私自与开发商、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达成协议,出卖业主利益”。当年7月13日15时53分,此BBS上再次刊登《业主代表(指德蝇)无权与公司签协议》的文章。

作为美丽园业主委员会代表德楹、高原两人认为,称文中“德蝇”和“高螈”就是影射自己,文中侮辱性文字及对事实的捏造,严重损害了两人的名誉权和公众形象,降低了其社会评价。故他们认为,对此赛龙网未尽到审查和删除的管理义务并拒绝提供侵权文章作者的资料,应承担相应责任,⑵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为上网者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删除信息,因此赛龙网刊登侵权文章无主观过错。此外,因原告提出时间已超过网站保留个人资料的期限,因此法院不支持原告提出要求赛龙网提供文章作者个人资料的要求。并当庭宣判赛龙网公司行为合法且无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两原告当即表示不服判决将继续上诉。

这是我国首例涉及网上电子公告服务(BBS)名誉侵权案。仅从案情出发,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大体有这样几个原因:(1)没有在网站信息记录保存的规定时间60天内,要求通过网站找出发布信息的直接作者;(2)对于三篇文章及相关文字涉及的侵权内容,如“德蝇”、“高螈”等文字除特定范围内的知情者外,社会公众难以判断这些文字是在贬损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格,赛龙网公司的行为并无主观过错;(3)作为网络服务商的赛龙网公司,为用户提供网上服务,负有不得随意删除用户信息的义务。

原告实质性败诉是由于没有在规定的60天里,要求网站找出信息发布者,而对于原因(2)(3)法院的判决也有些含混不清。第二条是关于网上文字的影响范围,法院没有明确指出判断网上信息影响范围的标准;对于第三条更是基于一个先入为主的判断,即发布者的信息是合法的。如果信息带有侮辱、诽谤性质,作为网络服务商的赛龙公司,当然应当尽到删除的义务。而恰恰是(2)(3)才真正反应出网络名誉侵权案的特殊性。

一般新闻侵犯名誉权的理论分析

公民的言论自由是现代社会中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是公民参政议政,进行舆论监督的基本前提。现代社会中,大众传媒是公民舆论集散地和代言人,肩负着舆论监督的任务,是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从法律上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不仅是大众传媒实现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更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民主化程度。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侵犯了名誉权: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网络隐私权侵权研究本科毕业论文

任务书不是学生写的吧,都是指导教师写的。如果要你写,可以这样:一方面把你论文的开题报告的背景及主要内容整合一下,一方面这样列:1、能够比较全面的阐述有关网络隐私权的相关基础问题。2、能够比较深入的探讨网络隐私权保护合理的解决途径。3、最好能够结合案例来说明问题。4、能够通过分析,得出自己的独到见解。5、能够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来阐述问题。当然,具体的语言润色你自己去斟酌!

找到三篇论文基于DSP控制器的数控车床伺服系统设计徐超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摘要:为了保证数控车床异步电动机的矢量变换控制的实时性要求并提高控制精度,设计了基于数字信号处理器TMS320LF2407的车床数控系统,完成了伺服系统的硬件设计,并对伺服系统的电机转速检测电路和故障输出检测电路进行了设计,仿真结果表明,该系统硬件结构简单,实时性强,精度高。数控车床伺服系统的理论分析和故障诊断计算机控制的数控车床伺服系统研究不知道有没有用你没留地址怎么发?

目 录一、隐私权的涵义及历史沿革…… 1二、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 3三、我国隐私权的保护方式…… 5四、我国隐私权的保护体系中存在问题与完善… 8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自我隐私保护的观念也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同。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程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法制和文明程度。世界各国对公民隐私权保护都有相关的立法,然而,我国法律在隐私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显然不足,同其他国家相比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缺乏力度,对隐私权的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只是使隐私权初见于成文法律,问题在于是间接保护,而不是直接保护,往往让受害人处于尴尬的境地,故用法律手段直接保护公民隐私权就成为理论界和实践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关键词:公民隐私权形成特征保护 立法保护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或私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定不受他人非法干扰,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一并受到保护,不被他们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是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目前我国在人格权保护上,其制定的法律较为完善,但仍然没有形成价值趋向明确的体系。特别是隐私权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加以保护。本文旨在通过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分析,来阐释个人观点。一、隐私权的涵义及历史沿革(一)隐私权的涵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隐私隐瞒权。又称保密权,它首先包括公民对身体隐秘部位的保密权,这是公民一项最根本的隐私权,从上述隐私权的特征可知,隐私权是一种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人格权,故权利主体有隐瞒的权利,是维护自身人格利益的需要,最典型的例子,婚恋中的男女双方对以前的婚恋史、性生活行为史有隐瞒对方的权利。而现实生活中,作为坦诚的一方往往得不到对方的谅解从而造成婚恋关系破裂。这种隐私权专指自己对自己的隐私有不向任何他人告知的权利。(2)隐私利用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不但享有消极隐瞒不用的权利,还同时享有利用的权利,这种利用权是指公民对自己个人资讯进行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这种利用可以是自己利用,也可以是允许他人利用。(3)维护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所享有维护其不可侵犯,并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司法保护的权利。(4)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二)隐私权的历史沿革 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最初源于美国。近现代的法制化进程中,没有隐私权的概念,《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作为大陆法系民法典的代表,也没有隐私权的概念,所以也就没有隐私权的理论。1980年,美国法学家路易斯�6�1布兰蒂斯和萨莫尔�6�1华伦在哈佛大学的《法学评论》上,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隐私权》,提到“保护个人的著作以及其他智慧感情的产物之原则,是为隐私权。”当时英文里面提到隐私权的概念是这句话:“就是让我独处一种权利,让我独善其身的一种权利,不受别人打扰的一种权利。”文章特别强调上述权利是宪法规定的人所享有的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文明教养达到一定程度的人才会认识到它的价值,进而珍视它。此后,这项关于隐私权的理论,开始受到广泛的重视和承认。关于隐私权,学者们对其下了许多种定语。(1)美国学者威廉�6�1荷尔在《新闻法》中认为,隐私权可以下定义为一种每个人要求个人的私人事务未得到本人的同意以前,不得公之于众的自然权利,或个人私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的权利。(2)英国学者认为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关于个人私生活不受他人侵犯、不为他人非法公开的权利,并将侵害隐私权的形式归纳为侵扰、盗用及披露私人事务等三种。(3)日本学者前田雄二认为隐私权是保护个人私生活秘密、控制个人情报流传的权利。人,无论谁都具有不愿被他人知道的一部分私生活。这些如被窥见或者公开发表,让很多人知道,便会觉得羞耻不快。(4)我国台湾学者吕光认为:“隐私权是对个人私生活的保护,使每个人能安宁生活,不受干扰,未经本人同意,其与公众武官的私人事务,不得刊布或讨论,其个人姓名、照片、肖像等非事前获得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刊布,尤不得做商业上的用途。”(5)我国大陆学者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以下几种:佟柔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禁止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王利明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1]。”杨力新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对其秘密信息加以控制、保护的权利。”张新宝认为,“隐私权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控制私人活动、个人信息等私人领域内不为或不欲为他人所悉的秘密,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但不以危害公共利益为限,包括动态性和静态性的隐私权[2]。”我国对隐私权的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但是隐私权保护在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93年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均规定:公布、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使隐私权初见于成文法律,但是问题是间接保护,而不是直接保护。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隐私权虽没有被认为是一种独立人格权,利益受司法保护,但是该解释隐含侵害隐私权保护的内容,仍不失为一种立法和法律研究的进步,但法律在隐私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显然不足,由此可以看出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 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现状在我国司空见惯,遗憾的是时至今日,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丛林中尚无一席之地,迄今仍未明确将隐私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权利从立法上予以确认,有关隐私权保护的暧昧性规定散见于若干法律之中,就连《民法通则》也通篇不见隐私权的踪影,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缺憾。由于立法的缺席,因侵权的保护往往于法无据,致使公民隐私权的司法救济相当尴尬和被动。最高法院的司法结实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的范畴予以保护,涉嫌侵犯隐私权的官司,通常只能牵强附会地以侵犯名誉权、肖像权或姓名权等为案由立案审理,这种张冠李戴的司法器官令人匪夷所思。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个人资料不被泄露和滥用,立法上远未形成完整体系,司法审判的经验欠缺,理论研究也比较落后。因此可以说,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是社会发展给立法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个人资料被商家使用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商家需要利用用户资料以获取更大的商业利润,同时消费者也需要获得更多、更周到的商业服务。而目前的问题在于,大多数商业公司收集个人资料时,没有明确告知用户将如何管理和使用这些个人资料,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用户资料作为商业用途等等。尤其是,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将居民提供的个人资料作为商业情报,提供一些商业公司赚钱,甚至于倒买倒卖用户资料。比如将孕妇体检、生产分娩、幼儿入托、上幼儿园、小学等资料和信息出卖给相关商业公司,这些公司在从中挑选目标客户,从事商品销售等活动。在用户不需要相关商业服务的情况下,这样的销售就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给人们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尤其是近年来大量发生在医院的患者隐私权被侵犯的案例,实在令人触目惊心,于是,医院也被称为“最没有隐私的地方”。据报道,新疆石河子市某妇女在医院作妇科检查时,事先并未征得本人同意,医院竟将她当成教学的“活标本”,让十几个实习医生围着她观摩身体各部位。尊重并保守患者的个人医疗隐私,不仅仅是医院的义务及医生的职业道德,同时也应成为医院及医生的法律义务。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但医疗隐私权的保障问题却没有在现行《执业医师法》予以规定之中,立法缺憾主要是由于观念滞后所致。

网络销售论文研究背景

1 绪论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逐渐成为一个潜在的巨大问题。网络安全性是一个涉及面很广泛的问题,其中也会涉及到是否构成犯罪行为的问题。在其最简单的形式中,它主要关心的是确保无关人员不能读取,更不能修改传送给其他接收者的信息。此时,它关心的对象是那些无权使用,但却试图获得远程服务的人。安全性也处理合法消息被截获和重播的问题,以及发送者是否曾发送过该条消息的问题。 大多数安全性问题的出现都是由于有恶意的人试图获得某种好处或损害某些人而故意引起的。可以看出保证网络安全不仅仅是使它没有编程错误。它包括要防范那些聪明的,通常也是狡猾的、专业的,并且在时间和金钱上是很充足、富有的人。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能够制止偶然实施破坏行为的敌人的方法对那些惯于作案的老手来说,收效甚微。 网络安全性可以被粗略地分为4个相互交织的部分:保密、鉴别、反拒认以及完整性控制。保密是保护信息不被未授权者访问,这是人们提到的网络安全性时最常想到的内容。鉴别主要指在揭示敏感信息或进行事务处理之前先确认对方的身份。反拒认主要与签名有关。保密和完整性通过使用注册过的邮件和文件锁来实现。 2 方案目标 本方案主要从网络层次考虑,将网络系统设计成一个支持各级别用户或用户群的安全网络,该网在保证系统内部网络安全的同时,还实现与Internet或国内其它网络的安全互连。本方案在保证网络安全可以满足各种用户的需求,比如:可以满足个人的通话保密性,也可以满足企业客户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保障,数据库不被非法访问和破坏,系统不被病毒侵犯,同时也可以防止诸如反动淫秽等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等。 需要明确的是,安全技术并不能杜绝所有的对网络的侵扰和破坏,它的作用仅在于最大限度地防范,以及在受到侵扰的破坏后将损失尽旦降低。具体地说,网络安全技术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 1.采用多层防卫手段,将受到侵扰和破坏的概率降到最低; 2.提供迅速检测非法使用和非法初始进入点的手段,核查跟踪侵入者的活动; 3.提供恢复被破坏的数据和系统的手段,尽量降低损失; 4.提供查获侵入者的手段。 网络安全技术是实现安全管理的基础,近年来,网络安全技术得到了迅猛发展,已经产生了十分丰富的理论和实际内容。 3 安全需求 通过对网络系统的风险分析及需要解决的安全问题,我们需要制定合理的安全策略及安全方案来确保网络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与可审查性。即, 可用性: 授权实体有权访问数据 机密性: 信息不暴露给未授权实体或进程 完整性: 保证数据不被未授权修改 可控性: 控制授权范围内的信息流向及操作方式 可审查性:对出现的安全问题提供依据与手段 访问控制:需要由防火墙将内部网络与外部不可信任的网络隔离,对与外部网络交换数据的内部网络及其主机、所交换的数据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同样,对内部网络,由于不同的应用业务以及不同的安全级别,也需要使用防火墙将不同的LAN或网段进行隔离,并实现相互的访问控制。 数据加密:数据加密是在数据传输、存储过程中防止非法窃取、篡改信息的有效手段。 安全审计: 是识别与防止网络攻击行为、追查网络泄密行为的重要措施之一。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采用网络监控与入侵防范系统,识别网络各种违规操作与攻击行为,即时响应(如报警)并进行阻断;二是对信息内容的审计,可以防止内部机密或敏感信息的非法泄漏 4 风险分析 网络安全是网络正常运行的前提。网络安全不单是单点的安全,而是整个信息网的安全,需要从物理、网络、系统、应用和管理方面进行立体的防护。要知道如何防护,首先需要了解安全风险来自于何处。网络安全系统必须包括技术和管理两方面,涵盖物理层、系统层、网络层、应用层和管理层各个层面上的诸多风险类。无论哪个层面上的安全措施不到位,都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都有可能造成网络的中断。根据国内网络系统的网络结构和应用情况,应当从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地分析。 风险分析是网络安全技术需要提供的一个重要功能。它要连续不断地对网络中的消息和事件进行检测,对系统受到侵扰和破坏的风险进行分析。风险分析必须包括网络中所有有关的成分。 5 解决方案 设计原则 针对网络系统实际情况,解决网络的安全保密问题是当务之急,考虑技术难度及经费等因素,设计时应遵循如下思想: 1.大幅度地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保持网络原有的性能特点,即对网络的协议和传输具有很好的透明性; 3.易于操作、维护,并便于自动化管理,而不增加或少增加附加操作; 4.尽量不影响原网络拓扑结构,同时便于系统及系统功能的扩展; 5.安全保密系统具有较好的性能价格比,一次性投资,可以长期使用; 6.安全与密码产品具有合法性,及经过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认可或认证; 7.分步实施原则:分级管理 分步实施。 安全策略 针对上述分析,我们采取以下安全策略: 1.采用漏洞扫描技术,对重要网络设备进行风险评估,保证信息系统尽量在最优的状况下运行。 2.采用各种安全技术,构筑防御系统,主要有: (1) 防火墙技术:在网络的对外接口,采用防火墙技术,在网络层进行访问控制。 (2) NAT技术:隐藏内部网络信息。 (3) VPN:虚拟专用网(VPN)是企业网在因特网等公共网络上的延伸,通过一个私有的通道在公共网络上创建一个安全的私有连接。它通过安全的数据通道将远程用户、公司分支机构、公司业务伙伴等与公司的企业网连接起来,构成一个扩展的公司企业网。在该网中的主机将不会觉察到公共网络的存在,仿佛所有的机器都处于一个网络之中。公共网络似乎只由本网络在独占使用,而事实上并非如此。 (4)网络加密技术(Ipsec) :采用网络加密技术,对公网中传输的IP包进行加密和封装,实现数据传输的保密性、完整性。它可解决网络在公网的数据传输安全性问题,也可解决远程用户访问内网的安全问题。 (5) 认证:提供基于身份的认证,并在各种认证机制中可选择使用。 (6) 多层次多级别的企业级的防病毒系统:采用多层次多级别的企业级的防病毒系统,对病毒实现全面的防护。 (7)网络的实时监测:采用入侵检测系统,对主机和网络进行监测和预警,进一步提高网络防御外来攻击的能力。 3.实时响应与恢复: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对网络攻击等实时响应与恢复能力。 4.建立分层管理和各级安全管理中心。 防御系统 我们采用防火墙技术、NAT技术、VPN技术、网络加密技术(Ipsec)、身份认证技术、多层次多级别的防病毒系统、入侵检测技术,构成网络安全的防御系统。 物理安全 物理安全是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设施以及其它媒体免遭地震、水灾、火灾等环境事故以及人为操作失误或错误及各种计算机犯罪行为导致的破坏过程。 为保证信息网络系统的物理安全,还要防止系统信息在空间的扩散。通常是在物理上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来减少或干扰扩散出去的空间信号。这是政府、军队、金融机构在兴建信息中心时首要的设置的条件。 为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在物理安全方面应采取如下措施: 1.产品保障方面:主要指产品采购、运输、安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2.运行安全方面:网络中的设备,特别是安全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能够从生成厂家或供货单位得到迅速的技术支持服务。对一些关键设备和系统,应设置备份系统。 3.防电磁辐射方面:所有重要涉密的设备都需安装防电磁辐射产品,如辐射干扰机。 4.保安方面:主要是防盗、防火等,还包括网络系统所有网络设备、计算机、安全设备的安全防护。 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是一种网络安全保障手段,是网络通信时执行的一种访问控制尺度,其主要目标就是通过控制入、出一个网络的权限,并迫使所有的连接都经过这样的检查,防止一个需要保护的网络遭外界因素的干扰和破坏。在逻辑上,防火墙是一个分离器,一个限制器,也是一个分析器,有效地监视了内部网络和Internet之间地任何活动,保证了内部网络地安全;在物理实现上,防火墙是位于网络特殊位置地以组硬件设备――路由器、计算机或其他特制地硬件设备。防火墙可以是独立地系统,也可以在一个进行网络互连地路由器上实现防火墙。用防火墙来实现网络安全必须考虑防火墙的网络拓扑结构: (1)屏蔽路由器:又称包过滤防火墙。 (2)双穴主机:双穴主机是包过滤网关的一种替代。 (3)主机过滤结构:这种结构实际上是包过滤和代理的结合。 (4)屏蔽子网结构:这种防火墙是双穴主机和被屏蔽主机的变形。 根据防火墙所采用的技术不同,我们可以将它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包过滤型、网络地址转换—NAT、代理型和监测型。 包过滤型 包过滤型产品是防火墙的初级产品,其技术依据是网络中的分包传输技术。网络上的数据都是以“包”为单位进行传输的,数据被分割成为一定大小的数据包,每一个数据包中都会包含一些特定信息,如数据的源地址、目标地址、TCP/UDP源端口和目标端口等。防火墙通过读取数据包中的地址信息来判断这些“包”是否来自可信任的安全站点 ,一旦发现来自危险站点的数据包,防火墙便会将这些数据拒之门外。系统管理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订判断规则。 包过滤技术的优点是简单实用,实现成本较低,在应用环境比较简单的情况下,能够以较小的代价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系统的安全。 但包过滤技术的缺陷也是明显的。包过滤技术是一种完全基于网络层的安全技术,只能根据数据包的来源、目标和端口等网络信息进行判断,无法识别基于应用层的恶意侵入,如恶意的Java小程序以及电子邮件中附带的病毒。有经验的黑客很容易伪造IP地址,过包过滤型防火墙。 网络地址转化—NAT 网络地址转换是一种用于把IP地址转换成临时的、外部的、注册的IP地址标准。它允许具有私有IP地址的内部网络访问因特网。它还意味着用户不许要为其网络中每一台机器取得注册的IP地址。在内部网络通过安全网卡访问外部网络时,将产生一个映射记录。系统将外出的源地址和源端口映射为一个伪装的地址和端口,让这个伪装的地址和端口通过非安全网卡与外部网络连接,这样对外就隐藏了真实的内部网络地址。在外部网络通过非安全网卡访问内部网络时,它并不知道内部网络的连接情况,而只是通过一个开放的IP地址和端口来请求访问。OLM防火墙根据预先定义好的映射规则来判断这个访问是否安全。当符合规则时,防火墙认为访问是安全的,可以接受访问请求,也可以将连接请求映射到不同的内部计算机中。当不符合规则时,防火墙认为该访问是不安全的,不能被接受,防火墙将屏蔽外部的连接请求。网络地址转换的过程对于用户来说是透明的,不需要用户进行设置,用户只要进行常规操作即可。 代理型 代理型防火墙也可以被称为代理服务器,它的安全性要高于包过滤型产品,并已经开始向应用层发展。代理服务器位于客户机与服务器之间,完全阻挡了二者间的数据交流。从客户机来看,代理服务器相当于一台真正的服务器;而从服务器来看,代理服务器又是一台真正的客户机。当客户机需要使用服务器上的数据时,首先将数据请求发给代理服务器,代理服务器再根据这一请求向服务器索取数据,然后再由代理服务器将数据传输给客户机。由于外部系统与内部服务器之间没有直接的数据通道,外部的恶意侵害也就很难伤害到企业内部网络系统。 代理型防火墙的优点是安全性较高,可以针对应用层进行侦测和扫描,对付基于应用层的侵入和病毒都十分有效。其缺点是对系统的整体性能有较大的影响,而且代理服务器必须针对客户机可能产生的所有应用类型逐一进行设置,大大增加了系统管理的复杂性。 监测型 监测型防火墙是新一代的产品,这一技术实际已经超越了最初的防火墙定义。监测型防火墙能够对各层的数据进行主动的、实时的监测,在对这些数据加以分析的基础上,监测型防火墙能够有效地判断出各层中的非法侵入。同时,这种检测型防火墙产品一般还带有分布式探测器,这些探测器安置在各种应用服务器和其他网络的节点之中,不仅能够检测来自网络外部的攻击,同时对来自内部的恶意破坏也有极强的防范作用。据权威机构统计,在针对网络系统的攻击中,有相当比例的攻击来自网络内部。因此,监测型防火墙不仅超越了传统防火墙的定义,而且在安全性上也超越了前两代产品,虽然监测型防火墙安全性上已超越了包过滤型和代理服务器型防火墙,但由于监测型防火墙技术的实现成本较高,也不易管理,所以目前在实用中的防火墙产品仍然以第二代代理型产品为主,但在某些方面也已经开始使用监测型防火墙。基于对系统成本与安全技术成本的综合考虑,用户可以选择性地使用某些监测型技术。这样既能够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性需求,同时也能有效地控制安全系统的总拥有成本。 实际上,作为当前防火墙产品的主流趋势,大多数代理服务器(也称应用网关)也集成了包过滤技术,这两种技术的混合应用显然比单独使用具有更大的优势。由于这种产品是基于应用的,应用网关能提供对协议的过滤。例如,它可以过滤掉FTP连接中的PUT命令,而且通过代理应用,应用网关能够有效地避免内部网络的信息外泄。正是由于应用网关的这些特点,使得应用过程中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对多种网络应用协议的有效支持和对网络整体性能的影响上。 相关性:毕业论文,免费毕业论文,大学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模板 VPN技术 VPN的安全保证主要是通过防火墙技术、路由器配以隧道技术、加密协议和安全密钥来实现,可以保证企业员工安全地访问公司网络。 VPN有三种解决方案: (1)如果企业的内部人员移动或有远程办公需要,或者商家要提供B2C的安全访问服务,就可以考虑使用远程访问虚拟网(Access VPN)。 AccessVPN通过一个拥有专用网络相同策略的共享基础设施,提供对企业内部网或外部网的远程访问。AccessVPN能使用户随时、随地以所需的方式访问企业资源。最适用于公司内部经常有流动人员远程办公的情况。出差员工利用当地ISP提供的VPN服务,就可以和公司的VPN网关建立私有的隧道连接。 (2)如果要进行企业内部各分支机构的互连,使用企业内部虚拟网(Intranet VPN)是很好的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建立各种办事机构、分公司、研究所等,各个分公司之间传统的网络连接方式一般是租用专线。显然,在分公司增多、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时,网络结构也趋于复杂,所以花的费用也越来越大。利用VPN特性可以在Internet上组建世界范围内的Intranet VPN。利用Internet的线路保证网络的互联性,利用隧道、加密等VPN特性可以保证信息在整个Internet VPN上安全传输。 (3)如果提供B2B之间的安全访问服务,则可以考虑Extranet VPN。 利用VPN技术可以组建安全的Exrranet。既可以向客户、合作伙伴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又可以保证自身的内部网络安全。Extranet VPN通过一个使用专用连接的共享基础设施,将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或兴趣群体连接到企业内部网。企业拥有专用网络的相同政策,包括安全、服务质量(QoS)、可管理性和可靠性。 网络加密技术(Ipsec) IP层是TCP/IP网络中最关键的一层,IP作为网络层协议,其安全机制可对其上层的各种应用服务提供透明的覆盖式安全保护。因此,IP安全是整个TCP/IP安全的基础,是网络安全的核心。IPSec提供的安全功能或服务主要包括: 1.访问控制 2.无连接完整性 3.数据起源认证 4.抗重放攻击 5.机密性 6.有限的数据流机密性 信息交换加密技术分为两类:即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 对称加密技术 在对称加密技术中,对信息的加密和解密都使用相同的钥,也就是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这种加密方法可简化加密处理过程,信息交换双方都不必彼此研究和交换专用的加密算法。如果在交换阶段私有密钥未曾泄露,那么机密性和报文完整性就可以得以保证。对称加密技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果交换一方有N个交换对象,那么他就要维护N个私有密钥,对称加密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双方共享一把私有密钥,交换双方的任何信息都是通过这把密钥加密后传送给对方的。如三重DES是DES(数据加密标准)的一种变形,这种方法使用两个独立的56为密钥对信息进行3次加密,从而使有效密钥长度达到112位。 非对称加密/公开密钥加密 在非对称加密体系中,密钥被分解为一对(即公开密钥和私有密钥)。这对密钥中任何一把都可以作为公开密钥(加密密钥)通过非保密方式向他人公开,而另一把作为私有密钥(解密密钥)加以保存。公开密钥用于加密,私有密钥用于解密,私有密钥只能有生成密钥的交换方掌握,公开密钥可广泛公布,但它只对应于生成密钥的交换方。非对称加密方式可以使通信双方无须事先交换密钥就可以建立安全通信,广泛应用于身份认证、数字签名等信息交换领域。非对称加密体系一般是建立在某些已知的数学难题之上,是计算机复杂性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最具有代表性是RSA公钥密码体制。 RSA算法 RSA算法是Rivest、Shamir和Adleman于1977年提出的第一个完善的公钥密码体制,其安全性是基于分解大整数的困难性。在RSA体制中使用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到目前为止,无法找到一个有效的算法来分解两大素数之积。RSA算法的描述如下: 公开密钥:n=pq(p、q分别为两个互异的大素数,p、q必须保密) 与(p-1)(q-1)互素 私有密钥:d=e-1 {mod(p-1)(q-1)} 加密:c=me(mod n),其中m为明文,c为密文。 解密:m=cd(mod n) 利用目前已经掌握的知识和理论,分解2048bit的大整数已经超过了64位计算机的运算能力,因此在目前和预见的将来,它是足够安全的。 身份认证 在一个更为开放的环境中,支持通过网络与其他系统相连,就需要“调用每项服务时需要用户证明身份,也需要这些服务器向客户证明他们自己的身份。”的策略来保护位于服务器中的用户信息和资源。 认证机构 CA(Certification Authorty)就是这样一个确保信任度的权威实体,它的主要职责是颁发证书、验证用户身份的真实性。由CA签发的网络用户电子身份证明—证书,任何相信该CA的人,按照第三方信任原则,也都应当相信持有证明的该用户。CA也要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来防止电子证书被伪造或篡改。构建一个具有较强安全性的CA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与密码学有关系,而且与整个PKI系统的构架和模型有关。此外,灵活也是CA能否得到市场认同的一个关键,它不需支持各种通用的国际标准,能够很好地和其他厂家的CA产品兼容。 注册机构 RA(Registration Authorty)是用户和CA的接口,它所获得的用户标识的准确性是CA颁发证书的基础。RA不仅要支持面对面的登记,也必须支持远程登记。要确保整个PKI系统的安全、灵活,就必须设计和实现网络化、安全的且易于操作的RA系统。 策略管理 在PKI系统中,制定并实现科学的安全策略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这些安全策略必须适应不同的需求,并且能通过CA和RA技术融入到CA 和RA的系统实现中。同时,这些策略应该符合密码学和系统安全的要求,科学地应用密码学与网络安全的理论,并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互用性。 密钥备份和恢复 为了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应定期更新密钥和恢复意外损坏的密钥是非常重要的,设计和实现健全的密钥管理方案,保证安全的密钥备份、更新、恢复,也是关系到整个PKI系统强健性、安全性、可用性的重要因素。 证书管理与撤消系统 证书是用来证明证书持有者身份的电子介质,它是用来绑定证书持有者身份和其相应公钥的。通常,这种绑定在已颁发证书的整个生命周期里是有效的。但是,有时也会出现一个已颁发证书不再有效的情况这就需要进行证书撤消,证书撤消的理由是各种各样的,可能包括工作变动到对密钥怀疑等一系列原因。证书撤消系统的实现是利用周期性的发布机制撤消证书或采用在线查询机制,随时查询被撤消的证书。 多层次多级别的防病毒系统 防病毒产品可以在每个入口点抵御病毒和恶意小程序的入侵,保护网络中的PC机、服务器和Internet网关。它有一个功能强大的管理工具,可以自动进行文件更新,使管理和服务作业合理化,并可用来从控制中心管理企业范围的反病毒安全机制,优化系统性能、解决及预防问题、保护企业免受病毒的攻击和危害。 防病毒系统设计原则 1.整个系统的实施过程应保持流畅和平稳,做到尽量不影响既有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 2.安装在原有应用系统上的防毒产品必须保证其稳定性,不影响其它应用的功能。在安装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关闭和重启整个系统。 3.防病毒系统的管理层次与结构应尽量符合机关自身的管理结构。 4.防病毒系统的升级和部署功能应做到完全自动化,整个系统应具有每日更新的能力。 5.应做到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集中的管理和监控,并能?/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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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在当今社会的影响力迅速膨胀,所以互联网也就演化为企业快速成长的发动机.而不管您从事什么样的行业,未来都离不开互联网。已经有不少经理老板们意识到上网的重要性了,但他们并不十分清楚该如何上网。上网只是一个总称,对于企业,它包含两个意思。第一是拥有属于自己的网站,展示企业文化的窗口。第二就是及时的将这个平台告诉给别人。提高企业的知名和影响力。形成传播,互通有无,达成共识。禹含网络策划工作室跳出传统的网络推广模式,根据企业所在行业要求、企业文化、产品市场等要点进行总结优越性和卖点,之后结合网民的搜索习惯和按客户的兴趣,将这些进行结合后全面策划推广企业站点。从介入市场到分析行情、找出接入点、策划方案、人员分配、推广安排、针对发布、新闻效益、跟踪调查、更新维护、反馈效益等等,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运作整体,井然有序,前一步为后一步打下基础、创造条件,后一步是在前一步基础上的发展与拓展。步步为营,层层推进,实用高效。在团队推广中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情景,展合理化分配,有效性宣传。我们工作室分工明确周密细致并且宣传手法多样化。禹含团队的每个成员都会严格按照我们制定的步骤将企业的宣传资料投放发布到各大网站及针对性的网站上;将企业的产品信息按网民的搜索习惯和按客户的兴趣供给他们,提前一步展示贵公司产品的优越性能和卖点,在网络上进行一系列的运作及对产品的炒作,进而达到对产品宣传的目的,让企业产品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遍布互联网,走进老百姓生活,达到广而告之,家喻户晓的宣传目的。禹含网络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抢占市场先机,迅速提高销量与知名度!

您好,请问您的论文是本科生的论文吗,或者您是什么专业,如果这是本科生的,没有网购经验或开店经验,以及对网络营销知识学习和深度思考,完成这样的论文,我想淘宝的内部员工也很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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