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部门应加强对校园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干预,严肃查处针对大学生的违法放贷行为。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加强校园互联网金融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校园网贷”的滋扰,杜绝大学生身陷“校园网贷”悲剧的再次上演。将该事件全都归咎于P2P网贷平台有失偏颇。学校、家长只注重于学生出好成绩,而在大学生金钱观、人生观正确引导方面存在纰漏。
面向创客教育的众创空间与生态建构
摘要
该文结合创客实践和创客教育的特点,探讨众创空间生态的理念与模式,为创意、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支持。在创业教育的大背景下,创客实践在高校已成为教育变革的重要力量。基于创客模式的实践教育,从参与模式、学习内容、师生互动以及学习环境等各个层面为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提供了新的思路。众创空间作为承载创客实践的平台,其核心要素包括合作社群、创意实践、开放资源和协作空间——合作社群是参与式创新的基础,创意实践则包含从课程、工作坊到各类交流与比赛,开放资源包括开源设备、工具和方法,协作空间以灵活多变的空间支持参与式的创新。四个核心要素相互支撑,形成了有机的生态系统。
关键词:创客;教育;空间;社群;生态
创客一词源于英文单词Maker或Hacker,指乐于动手实践和分享,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连线》杂志前主编Chris Anderson[1]在《创客:新工业革命》中,将创客描述为:“首先,他们使用数字工具,在屏幕上设计,越来越多地用桌面制造机器、制造产品;其次,他们是互联网一代,所以本能地通过网络分享成果,通过互联网文化与合作引入制造过程,他们联手创造着DIY的未来,其规模之大前所未有。”TechShop的首席执行官Mark Hatch[2]在《创客运动宣言》一书中认为,创客运动的核心是更好地获取工具,获取知识和构建人人参与的开放分配系统。
一、创客空间的发展
创客早期的发展一直带有技术民主化以及反主流文化的特色。随着美国重塑制造业、中国从制造到创造的转变,创客迅速成为创新的核心力量。对创客的认知,需要结合创客空间和创客文化来整合认知。
密西根大学的Silvia Lindtner[3]归纳了四种创客空间的形态:早期会员制社群、网络开放组织、国际化的创客运动以及产品孵化平台。美国波士顿L0pht创客空间在1992年开始运营时便只对少数会员开放;建于1995年秋的柏林C-base则更倾向于公众化,目标是增加计算机软件、硬件和数据网络的知识和技巧,并且带着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去推动互联网的自由化。该组织从事大量的相关活动,例如在儿童节,他们引进年轻人喜欢的机器人和计算机辅助设计主题。旧金山湾区的Noisebridge是一个备受赞誉的创客空间,引导了全球的创客空间运动。Noisebridge受到欧洲创客空间维也纳Metalab和柏林C-base的激励,开始于2007年,是分享、创造、协作、研究、开发、指导和学习的空间。Noisebridge还延展到世界各地的基层社区。目前大量的创客空间以初创团队孵化器的形式存在,如深圳的柴火创客空间,它在研究和开发领域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制作》杂志主编Dale Dougherty[4]对创客空间给出这样定义:“不同职业的具有创意的人们和社群聚集在这里,通过彼此分享,认识志同道合的朋友,将想法变为现实。”[5]认为可以从一系列开源软硬件与数据等要素相关的共享技术、治理过程和价值观来定义一个创客空间。Noisebridge的创始人Mitch Altman[6]则认为在创客空间中人们可以通过黑客行为来探索他们热爱的东西,并且可以得到社区成员的支持,而黑客行为即指最大程度上提升自己的能力且愿意分享。
针对创客社区和活动,开放式的Hackerspace、Makerspace以及TechShop提供了创客线下聚集的场所,创客们通过举办工作坊、黑客马拉松、制汇节(Maker Faire)等活动来学习、团队竞技以及自我展示。TechShop是一个会员制的自造空间,它提供数字和机械制造工具来制造任何东西,包括机器人、登月飞行器、iPad套和手工商品等[2]。创客空间代表了设计、工程、制造与教育的民主化。创客空间是配备了工具的社区中心,通过整合制造设备、社区和教育,为社区成员提供设计、原型制造和创造作品的资源。这些空间有形式松散的个体共享空间和工具,运营方可以是盈利的企业、非盈利企业,也可以隶属于或托管在学校、大学和图书馆等[7]。
1、美国的推动政策
创客活动促进设计、制作以及科技工程学的发展,并能培育企业家精神。奥巴马政府在2012年年初为1000所美国学校引入创客空间,以培养新一代的系统设计师和生产创新者。2014年6月18日,美国白宫举办首届创客嘉年华,同时也推出全民参与计划,使更多的学生和创业者能接触到创客所需的工具、空间以及导师。这些政策包括:让企业支持学校的创客空间以及课外计划,企业员工可以休假担任导师,企业成为创客空间的“大客户”,就像福特与TechShop的合作伙伴关系,或作为多渠道零售商帮助消费者成为有创新能力的创客或初创企业。大学可以在招生环节中添加一个“创客作品集”选项(如MIT),同时在校园为学生和社团建立更多的创客空间,并在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层面,支持更好的硬件和软件工具,如MIT FabLabs的设备。政府机构和社区团体可以实施类似生产设计聚集区的项目,让企业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或举措。在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和社区组织建立更多的创客空间,使大众能够有更多的接触创客导师和参与创客活动的机会。基金会和慈善家也要为有兴趣接纳创客的社区提供相应的资助[8]。
2、创客教育的特点
创客教育强调行动、分享与合作,并注重与新科技手段结合,逐渐发展为跨学科创新力培养的新途径。国外一些著名大学已开始将创客实践作为交叉学科创新、体验式学习的重要模式,如麻省理工学院建立了学生自主运营的创客空间MITERS,斯坦福大学变革学习技术实验室(Transformative Learning Technologies Lab)正在为全世界的创客空间和快速原型实验室创建开源课程(Stanford FabLearn Fellows Program)。
在创客实践中,学生被看作是创作者而不是消费者,学校正从知识传授的中心转变成以实践应用和创造为中心的场所。学术性创客空间和快速制造实验室迅速增多,学生们能够在其中开展课程项目和自我主导的课题,同时开展以内容及产品为中心的教学活动,这些空间正以创新的形式展示出对教育的价值。创客实践正在创造一种组织文化,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并针对现实世界的问题提出创造性的解决方案。《新媒体联盟地平线报告(2014高等教育版)》中预计这一趋势会在三到五年内产生强大的影响力[9]。
二、创客与创业教育
教育是一个改变人类行为模式的过程。这里的行为指的是一种广义的行为,包括思考、感觉、以及明显的行动[10]。创业教育关注于学生在思考和认知上的改变,其所强调的是以创业精神带动行动和思考,并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创业教育成果,即孵化出成功的企业或企业家。
1、从STEAM到创客教育
早年被大范围推广的STEM教育经过演变和改进,加入“艺术”(Art)要素,便成为了STEAM(Science,Technology,Engineering,Art,Mathematics)教育。STEAM教育与创客教育的相遇,将更全面地推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进程。虽然STEAM教育在欧美国家广泛应用,但是创客理念的加入,建立了学生与现实生活之间的连接,同时也弥补了工程教育方面的不足。在美国,60多所高校已经陆续在校园里开设了创客空间。为促进创客运动在教育界的发展,斯坦福大学还设立了创客教育研究学术奖学金,以激励广大教育者去发掘创客运动在不同教育领域的应用。
创客教育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开创性个性。创客教育的理论基础建立在体验教育(Experiential Education)、项目教学法(Project-Based Learning)、创新教育、DIY(Do It Yourself)、DIT(Do It Together)等理念之上。同时创客教育注重教育体验的整体性,学习过程本身代替学习成果成为最重要的部分。教育专家Sylvia Libow Martinez和Gary [11]总结了好的创客项目所需的八个要素:目标与相关性、充分的时间、复杂性、强度、合作、可获取的材料、可分享和新颖性。这些要素在创客教育课程的设计和开展中成为可参考的规范。欧洲科技展望研究所开发的“Up Scaling创新课堂”(CCR,Creative Classrooms)框架也由八个维度组成:内容和课程、评价、学习实践、教学实践、组织、领导力和价值观、连通性和基础设施[9]。此框架将无处不在的学习环境视为学习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可以随着时间推移对所处的情境和文化做出回应。模型的八个维度形成一个体系,鼓励基于信息技术的学习环境以多维方式拓展创新教学实践。
2、从创客到创业
自Milwaukee创客空间邀请公众参与活动以来,创客空间逐渐聚合成了一股强大的非学院派的学习力量。由此让很多大学发现其中的学习机遇,玛丽华盛顿大学的ThinkLab、斯坦福大学的FabLab都先后成立。自主自导的学习是创客在创客空间中的主要学习方式。创客之间的互动孕育出了一种动态的具有极高合作性的学习行为,团队的力量以及同辈的支持、建议和协助在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学生可以自己控制和主导基于问题的学习。最终,创客空间会促进校际的连结,并推动合作项目的进行。
应对创新发展的需求,高校纷纷开展创业教育,将实践教育与社会、产业需求以及创新价值连接起来。创客作为一种人人参与创新的形式,成为高校一股新生的力量,从创意到创新,并为创业教育营造了更好的氛围。清华大学将“三创”(即创意、创新、创业)作为整合的视角来考虑,创客教育成为“三创”教育的重要连接点,创客实践一方面是自发将创意转为现实的重要模式,同时也创造通向创新创业的机遇。
3、从创业到开创
早期的创业研究一直处于经济学的领域,其出发点大都在探索创业者的角色、功能及其对竞技世界的贡献。近年来因管理学者的投入,其角度逐渐转向组织个体,思考如何有效进行创业决策与行动[12]。“开创”(Entrepreneuring)概念的提出,将创业动名词化,意在表现“创业”的历程化。从历程化的角度来看,结果不能作为判断创业成功与否的唯一要素,因为创业是持续的、与社会不断互动的行为。Hjorth和Steyaert[13]认为创业在本质上是“社会创造的形式”,不仅仅发生在商业领域,而是发生在社会整体之中。创业不只是表面上宏伟事业的建立,反而是从日常细微事物中制造差异,以量变带动质变的过程。创业也被看做是一种“对话式创造”(Dialogical Creativity),其发生且成型于我们日常生活的经验、故事、戏剧、谈话、表演之中。Gartner[14]认为是行动造就了创业者,因此对创业的研究也可从分析创业者的行为出发。为此,注重参与和过程的创客实践,也在内在推动力方面与创业形成了密切的关联。
众筹模式在移动互联网的典型应用,有丰富案例和数据可以查询,比较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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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方面的论文题目1开放式基金融资研究 2 试论二板市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3 析中国证券市场风险特征 4 论企业重组与债券融资5 析证券经纪人制度 6试论行业生命周期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7论述基本分析与技术分析的主要区别及其各自优点与缺点 8论述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与联系9浅论当前我国股市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10试论股票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关系11试论供求关系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12试论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13试论经济周期对证券市场的影响14试论K线图的运用15试论技术指标的运用 16应用K线理论分析A股市场的现状及其未来走势17试用切线理论分析A股市场的现状及其未来走势18使用形态理论分析A股市场的现状及其未来走势19应用波浪理论分析A股市场的现状及其未来走势20试用技术指标分析A股市场的现状及其未来走势 21我国证券市场热点板块流动特点探讨22我国股票市场现状及其操作策略23短线操作合理流程及选股方法探讨24短线操作的主要技法 25短线操作买卖点选择方法 26短线操作如何追涨停板股票27如何提高短线操作效率28短线操作的操作原则探讨29短线操作如何追涨停板股票30短线操作应具有的心态分析31短线操作策略及风险防范32股票操作合理模式探讨 33投资股票怎样合理选择止损点34我国基金市场现状及其投资策略35我国债券市场现状及其投资策略36股市短线技术分析及其操作策略 37股市中线(波段)技术分析及其操作策略38股市长线技术分析及其操作策略39权证分类及其操作方法40外资投资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利弊及其对策 41论我国周边市场证券(股票)市场的现状及投资价值42香港证券市场分析及其投资价值 43中国证券市场“政策市”的利弊及其政策走向 44中小投资者投资我国证券市场如何实现收益最大化 45利益冲突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投资风险及其对策46我国证券市场走势特点及其预测 47“大小非解禁”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及对策 48试论流动性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49股指期货推出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及其操作策略 50创业板推出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及其操作策略51股票市场蝴蝶效应的特点及其对我国市场的影响52投资大师巴菲特投资特点及其弊端分析53我国权证市场投资现状及其操作方法54我国证券市场风险及规避方法 55香港证券市场特点及投资方法 56试论证券正确投资理念及其操作方法 57股票市场控盘主力操作特点及其应对策略 58试论股市套牢的特点及其解套策略 59股票市场的反弹特点及其操作方法 60股票市场补仓方法及其操作策略 61我国证券市场最有价值的个股选择及其操作方法 62我国股票投资市场热点转换规律及其操作技巧 63股票市场的短线买卖点的确定及其操作方法 64股票市场的中长线买卖点的确定及其操作方法 65证券市场底部特征及其抄底方法 66证券市场顶部特征及其逃顶方法 67私幕基金的发展及其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地位和作用 68法人股的特点及其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地位和作用 69我国证券市场主要搏奕表现及其特点 70证券经纪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71 证券自营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72证券投行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73证券咨询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74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影响 75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衡量问题探索 76证券的长期投资方法探析 77证券的短期投资方法探析 78投资基金的组合投资问题研究 79投资基金的发展前景 80证券业监管新思路 81股指期货推出对证券业的影响 82股指在增股、拆股、添加新样本时的技术处理 83投资者和投机者业绩的长期比较84简析融资炒股 85中国机构投资者的现状分析 86机构投资者的类别和投资风格 87中国股票市场的税收沿革 88浮动佣金制度对中国股票市场的影响 89QFII给中国股票市场带来什么 90QDII对资本市场的意义 91询价制能合理给股票定价吗 92证券在个人理财中的地位和作用 93我国股票市场的周期研究 94波段操作的实证研究 95股市的规模效应研究 96股市的时间效应研究 97股市的信息效应研究 98股市效率研究 99股市操作方法研究 100股市税收问题综述 101投资心理研究 102股市的波动性研究 103非公开信息对股价的影响 104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演化 105我国股票交易制度的演化 106我国股票监管制度的演化 107虚假信息对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 108股价增长的源泉是什么 109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110资本市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111财务分析在证券投资中的重要作用 112基础分析在证券投资中的重要作用 113技术分析在证券投资中的重要作用
feiq不就是开源的p2p,直接照搬即可
P2p网贷平台的风险管理独具特色。
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P2P网贷无疑成为所有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中最火热的领域。一是大量资本涌入,投资者交易量剧增。然而随之而来的行业竞争也在此时爆发,进入白热化状态。P2P网贷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但风险管理始终是网贷平台最根本的生命线是不争的事实。
随着央行对P2P平台的监管政策越来越清晰,P2P平台更青睐商业银行的增信功能和政策监管背景。很多平台已经“放弃”第三方支付,转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与宜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布将在资金结算监管、大数据金融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这被视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在网贷资金托管领域竞争的正式开始。随着金融创新的出现,P2P网贷机构也成为财产保险公司的潜在合作伙伴。除了给P2P机构提供传统的意外险、财产险、账户资金险,信用险、保证险成为创新的重要渠道。
点金融CEO何宇成现场采访。
点明理财与保险的“亲密接触”,吸引网贷中心围观。
目前P2P行业监管是大势所趋,“去担保化”的呼声日益高涨。最近,保险公司与P2P平台的合作模式成为P2P平台风险分散的一种新的探索模式。2015年2月3日,深圳前海芝麻开门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即点点财富管理)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于与中银保险的合作项目,点点金融CEO何玉成表示,在点点金融平台上的个人借款人或企业借款人无法及时偿还贷款本息,且贷款第一担保人垫付不足,点点金融使用的风险准备金垫付也不足的情况下,由中银保险承担保险赔付责任,为投资人资金提供“复利安全保障”,最大限度降低投资人风险!
与P2P保险机构合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性有没有提高?网贷中心CEO张认为,P2P的风险管控是一个难点,而借款人的信用体系并不完善。经过长期的经营和经验积累,保险公司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专业的风险控制能力。同时,保险公司具有业务范围广、资产规模庞大、地域覆盖广、风险控制能力强等诸多优势。这些都是P2P公司与其合作的看好点。
就P2P网贷的需求侧来看,为市场提供小额贷款的模式除了P2P网贷,小贷公司和民间借贷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相比较而言,一方面,网贷运营的成本远低于小贷公司,另一方面,其为无法提供担保、抵押的群体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最重要的是P2P网贷由于借助网络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在规模上的发展空间远大于以自有资本放贷的小贷公司。而相对于传统的民间借贷,P2P网贷消除了向亲朋好友借款时欲说还休的尴尬,并且高度分散化的投资使得即便发生信用风险也不至于对贷款人构成太大影响。正因为这些比较优势,P2P网贷在小额贷款这一细分市场中有着生长、发育乃至壮大的基因。就P2P网贷的供给侧来看,由于其为市场提供了一种灵活自主的投资方式,且赋予投资者较高的收益水平,加之成熟平台较为完善的风险保障体系,相比于传统的投资理财渠道有其独到的优势,受到一批投资者的青睐。正因为此,网贷这一模式吸引了大量的资金,具备持续发展的生命力。由于P2P网贷很大程度上具有民间金融的属性,加之目前国内网贷市场没有受到制度的强制约束,这使得其领先于整个金融系统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因此网贷的收益率水平可以成为观察民间信贷市场的窗口。进一步来看,随着网贷平台与区域性金融机构合作的不断推进,本地化趋势将使得其作为区域信贷供求观察窗口的功能不断凸显。而这可以为我们从微观上观察某一地区的经济活动提供一种新的、可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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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P2P的风险主要有三点:平台风险、行业风险、自身风险。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看。平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其运营上面,这是每家正常运营的公司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这一点我们是无法控制的,但是我们可以在挑选的过程当中,控制其中的风险,把风险系数降到最低。所以在选择P2P平台的时候要从平台资质、平台背景、风控、收益范围、资金托管等因素综合考虑。仅仅考虑以上几点还不够,最好我们能够从资质较好的平台中多挑几家,以达到优中选优的目的。毕竟平台如果靠得住,将会为我们降低不少风险。另外,行业风险主要是指系统性风险与政策性风险。P2P作为一个刚刚发展起来的“年轻人”,我们还是得多多包容,待其长大成人很多事情就会变得更加规范与安全。但我们自身依旧是不能松懈的,在选择平台的时候,应该多关注平台的新闻动态,同时多多搜集与平台相关的信息。好不至于让自己的心血打了水漂。P2P的风险中最后一个风险是自身风险,这一点取决于个人的风险意识。风险意识能力、风险承受能力还有风险偏好这些都决定了在出借中所遇的风险高低。我们在出借的过程中不仅要了解清楚平台所对应的风险类型,更要知道自己的所属类型。另外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小编奉劝大家要冷静思考不要人云亦云。
危害如下:1、一些网贷平台的费率标示不清,在手续费、逾期费、违约金等表述上存在一定的隐蔽性,这就有可能将贷款学生紧紧套牢,一旦还款发生逾期,大学生很可能难以承受资金损失从而造成超前消费的信用危机。2、由于网上贷款分期消费门槛很低,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超前消费、奢侈消费的平台,但不少大学生由于冲动消费,导致负债累累,给正常学习带来困扰。3、一旦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将会影响大学生在银行的个人征信。而一旦有了个人信用污点,未来踏上社会后,不管是办理信用卡还是申请贷款,都要比别人支付更大的成本甚至可能因此被拒。此外,这些小额网贷公司一旦出现变故,大学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等隐私信息也存在泄露的隐患。
我们现在都觉得P2P使得交易更加方便快捷,并且可以降低借款成本,那P2P有哪些法律风险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两千多家P2P平台,交易规模累计达三千亿元。P2P网络贷款,即点对点信贷,指的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借贷。P2P网络贷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导致投资人(出借人)无法收回本息,从而引发诉讼。笔者系统梳理了各类诉讼案例,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P2P网络贷款的债权转让、风险备用金、独立担保与反担保、风险买断的性质、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效力、借款本金的认定、利息与违约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一、债权转让P2P的实质是民间借贷,但其与传统的民间借贷不同。传统的民间借贷由出借人和借款人直接达成借款协议,中间通常没有第三方的参与。P2P的出借人和借款人通过中间网络平台达成借款协议。出借人和借款人是借贷法律关系;平台与双方签订居间合同,是居间法律关系。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时,平台也作为一方主体参加进来,明确写明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平台偿付出借人的本息,债权转让给平台。那么此时,相当于在借款合同中嵌入了一个债权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正常履行时,不发生债权转让的后果。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转让合同才开始进入履行程序。因此,借款合同和债权转让合同虽然同时签订,但是后一合同的履行以前一合同的履行不能为前提,相当于附条件生效的情况。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况之外,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因此,出借人可以依法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很多平台也都推出了协助借款人债权转让的服务功能,以促进资本流通。此时,第三人作为新的借贷协议的债权人,在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时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平台本身作为债权受让人只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虽然平台作为广义的第三人可以成为债权受让人,但有专家认为,从监管的角度平台不宜成为债权受让人,不应成为借贷协议的一方主体,应仅作居间人与双方形成居间法律关系。因为在借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平台受让出借人的债权,相当于平台对债权人进行隐性担保,不利于风险隔离。若平台受让的债权出现严重的债务违约,造成平台破产,会形成系统性风险,影响平台整体投资人的权益。二、风险备用金实践中,除了上述借贷合同中嵌入债权转让合同的形式外,还有的平台与借贷双方约定,如果债务人按期未履行还款,平台以风险备用金(有的平台称为风险储备金)偿付债权人的本息。风险备用金来源于平台向债务人所收取的服务费。此种偿付受有限偿付和按比例偿付规则等限制,未必完全足额本息偿付,根据情况而不同。在同期备付金余额账户充足的情况下,可能足额偿付;在同期备付金余额账户不充足的情况下,可能只是有限偿付。这与一般担保法意义上的担保不同,平台并不承担全部的担保责任,只是相对程度的风险补偿。平台上的风险备用金属于平台支配,是平台依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管理费,平台为实际的所有权人。其以风险备用金向债权人清偿后,取得了债权人的权利,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平台即成为案件的原告。这里涉及风险备用金的监管问题。风险备用金带有一定程度的担保性质,是否应该设成独立账户,由有关部门进行运行监管和第三方资金托管,以使资金使用更透明和规范。三、平台担保平台在性质上一般都登记为“金融咨询”和“信息服务”公司,并不具有担保公司的法定资质。因此,平台不能按法律赋予担保公司的相关权限行使担保权利。平台一般引入担保公司,由其与借贷双方签订协议,进行担保。如果平台本身同时具有担保公司的资质,对债务进行担保,代为清偿后,也可以成为原告,但与平台因债权转让协议成为债权受让人后的原告并不相同。平台提供担保,是平台作为担保人,其对出借人履行的是担保责任,当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其向出借人代债务人清偿,取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其是因追偿权而成为原告,非因与借款人有借款关系而成为原告。平台因债权转让协议为债权受让人,其是直接作为借款人的债权人,与借款人直接形成借贷关系,并不是作为债务人的追偿权人。很多专家学者从理顺平台定位而言,认为平台应只成为居间人,不应该提供担保或进行债权受让;且担保也有担保资质和借贷交易数额不断增长担保力不足的问题。也有专家认为,目前的担保和债权转让情况是个过渡阶段,符合我国网络借贷的现实需要,在征信体系不完备、大数据还不能完全抓取到个体信用的情况下,引入担保对于消除出借人的后顾之忧,促进民间资本流通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各方专家普遍认为,如果进行担保,平台还是引入有担保资质的公司进行担保,平台自身不应承担担保责任,更有利于平台的中介性质,理性回归其自身的角色定位。当然,具体如何操作,还有待于监管规则的制定和相关立法。四、其他担保主体除了平台担保外,实践中最多的还是其他主体担保。由借款人自己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由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可能是自然人或专门的担保机构等。例如,陆金所是由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也有的平台引入其他小额担保公司,如有利网;开鑫贷除了小贷公司担保外,还与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如江苏省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瀚华担保等。为进一步控制小贷公司的担保风险,引入再担保机制,即在省内小贷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江苏金创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出借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再担保。电子商务平台的招财宝平台引入众安保险公司进行担保;而众安保险公司承诺进行担保是因为债务人有自己的资产可以作为授信依据;淘宝和天猫上的商户作为借款人是以其应收账款作为对众安保险公司的质押;购买了招财宝上理财产品的用户作为借款人,是以其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作为向众安保险公司的信用担保。担保增强了出借人的借款信心,导致网络借贷在去年出现井喷式发展,但有的担保公司担保力不足,担保资金无法匹配迅速扩张的借贷交易量,已经违背了法律关于担保杠杆的规定。所以当借款人违约时,担保公司并不能履行担保责任。到诉讼阶段,担保人可能与债务人一起构成共同被告。担保人败诉后,无实际偿付能力,造成判决执行不能,影响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五、反担保的登记有的公司进行担保时并不要求债务人进行反担保,如陆金所引入的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但有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后,要求债务人对其提供反担保。在反担保中,有的需要进行抵押物登记。在实践中,由于主合同是在网上签订的电子合同,登记部门不进行抵押登记。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对担保人的反担保不能生效,担保人在对借款合同的出借人清偿后,自己向债务人追偿时权益的实现不能得到保障。电子合同被广泛应用在网络贷款中,因电子数据自身可能被无痕篡改、容易灭失、原始性无法保障等给法律适用带来很多困扰。电子合同和电子证据的“原件形式”成为法律关注的热点,急待权威机构进行可信时间戳认证,用于解决数据电文的真实存在性和内容完整性证明,以使其适用于法律效力的证明需要。六、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即使借贷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依然有效,担保人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看待?根据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在原则承认担保合同从属性的同时,似认可当事人约定的意思自治,即担保合同如果约定独立担保,独立担保可以有效。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物权法的但书看,物权法否定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独立担保,仅认可法律的例外规定。为适应国际商事交易的特殊性和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目前,我国司法实务掌握的原则是仅确认国际商事交易独立担保的效力,其他情况即使担保合同有约定,也不承认独立担保的效力。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独立担保颠覆了经典意义上的担保权从属性规则,取消了担保法对担保人的一些权利保护,责任具有异常严厉性,使用该制度可能产生欺诈和滥用权利的弊端。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时,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处理担保人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七、风险买断的责任性质有的公司与借款人签订风险买断协议,由借款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约定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与出借人的借款协议,其代借款人向出借人无条件承担偿付责任,并不再向借款人进行追偿。风险买断的概念曾出现在中国证监会[2010]30号《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与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签订合同,由担保人和基金管理人对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与符合条件的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向保本义务人支付费用,保本义务人在保本基金到期出现亏损时,负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偿付相应损失。但偿付后保本义务人放弃向基金管理人的追偿权。此意见把担保人与风险买断的保本义务人区别对待。从风险买断的特征看,其具有担保的属性,但又与担保法意义的担保不同,风险买断人在代为偿付后,放弃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显然,风险买断的责任比担保更严厉。在保本基金的问题上,因为一般不涉及主合同无效的情况,所以并未引起争议。但在P2P网络贷款情况下,如果主合同无效,买断协议是否有效,以及如何看待买断协议的性质,争议很大。如果比照担保法的规定来处理,主合同无效,那么风险买断协议即使约定了无条件承担全部偿付责任的条款,也应认定无效。另有一些学者认为,风险买断由于不具有追偿性,不属于担保,不能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处理,应按一般合同来处理。主合同无效时,并不必然导致其无效。但如果风险买断协议依然约定了对借款人的追偿权,那与上述保本基金的风险买断实质上不是一个内涵,原则上还是属于担保法的范畴,应依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的效力与担保责任例如,借款人甲失踪或死亡后,乙利用其账户和密码以其名义进行借款。主合同是否有效?担保人是否应承担责任?一般而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借款人冒用他人名义欺诈出借人而签订的借款协议,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应属无效。一般情况下,对于个体主体,不涉及国家利益的,属于出借人拥有可撤销权的情况。出借人可以选择是否撤销,如果借款人正常履行,出借人可能并不申请撤销。如果出借人申请撤销,借款协议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借款人应承担合同被撤销后而无效的全部法律责任。出借人是基于对担保人的担保信任而与借款人签订协议,合同被撤销,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专家从另外的角度分析认为,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当事人通过网络签订电子合同,一般非实体见面,比照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宜直接认定合同有效,更有利于维护网络交易安全和债权人的保护。九、本金的认定以及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存的问题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如果预先扣掉利息,那么本金应是以扣除利息后的数额计算。但出借人并未预先扣除利息,很多平台先从借款人处扣除平台居间费。本金应如何认定?传统民间借贷因不涉及平台作为第三方,故不存在这一问题。在网络贷款中平台居间费的性质不属于借款利息,本金仍以出借人的借出数额为计算标准更符合合同的实质。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借贷法律关系和平台与借款人的居间服务合同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平台扣除居间费用是平台与借款人的法律关系,并不能影响出借人的权益。如果借贷双方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原告同时主张,应如何处理?逾期利息体现了对借款人不按时还款的惩罚性,苛其以加重的责任。违约金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二者可以同时适用,但不应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1、业务模式风险目前国内的P2P业务模式主要有纯借贷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及收益权转让模式。1)纯借贷模式:借款人直接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出借人投标。到期借款人按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例如,某拍贷)根据《合同法》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我国法律允许自然人等普通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并允许出借方到期可以收回本金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表明了借贷关系的合法性。纯借贷模式下涉及的一些法律风险如下:借贷合同风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表明了目前绝大多数P2P平台采用电子合同的方式是合法的。2)债权转让模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后,债权人在平台上申请债权转让,并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模式具体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无承诺回购的债权转让(出让人在债权转让成功后,受让人与原债务人形成债务关系,出让人从法律关系中退出),二是债权转让及回购(出让人申请债权转让并承诺回购,出让人没有从法律关系中退出,当原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向受让人还本付息时,需要出让人来回购债权)。2、非法集资风险非法集资其实包括了四个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集资罪”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P2P面临的最大法律风险就是非法集资,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确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需要四个必要条件,如上图所示。P2P无法绕开“公开宣传”和“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两条,但是可以通过寻求相关部门批准以规避条件(一),并且做好中介平台定位,不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来规避条件(三)。集资,属于欺诈行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较好区分。话说P2P平台为什么会面临非法集资的风险,这与P2P目前的行业环境有关。一方面,目前P2P监管细则未出,资金银行存管也未落实。很多平台表面宣称其有第三方支付托管或者有银行存管等,但实质上借贷双方的资金仍然会经手平台账户,聚集起来也就是形成了我们常说的“资金池”。3、信息安全风险P2P平台在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承担的是信息中介的角色,目前P2P平台掌握了借贷双方的个人信息、财产信息以及交易信息。P2P网贷信息安全风险包括以下内容:借贷隐私风险,P2P网贷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应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客户信息,不得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P2P网贷平台应采取数据交换加密、多重密码保护和容灾备份,加强网站安全以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但是新鲜的事物,高回报的事物总会和高风险相伴,所以p2p网络贷款行业存在一些风险也是无可厚非的。不管怎么说国家已经开始重视p2p行业了,也就是说p2p行业的前景是应该被大家所认可的。
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等犯罪活动的温床。网络安全风险或技术风险中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运营风险平台不根据自身体量进行一系列违规运营。比如与羊毛党的引入,在羊毛党以爆发的模式进入的时候。平台没有及时进行一系列的操作、规范、引导、防范,而是羊毛党进入之后运营亦或者掌权者被假象迷惑,其结果就是1-3个月之后出现的刚性兑付。
都是比较好写的,如下:
一、国际金融问题
1、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
2、金融危机传染与发展中国家的防御
3、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危机的成因与风险防范
4、我国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及危机管理
5、货币危机预警机制
6、亚洲(欧洲)区域金融合作
7、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传导机制
8、国际金融并购及影响
9、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发展的影响
10、国际金融的协调与合作
二、宏观金融调控问题
1、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调整
2、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与财政政策目标的协调
3、我国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取
4、利率应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
5、货币供应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终结
6、我国应继续将货币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
7、再贴现政策的作用与宏观金融调控
8、进一步拓展我国公开市场业务的对策
9、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改革
10、衡量货币政策松紧程度的指标的选择
三、货币政策比较问题
1、转轨时期中国货币政策的特点
2、转轨时期中国货币政策目标的确定
3、转轨时期中国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
4、中国与美国(或其他国家)货币政策的区别
5、通货膨胀机制与通货紧缩的机制
6、通货紧缩的根源:有效需求不足
7、增加有效需求的途径初探
8、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效果、效率分析
9、银行流动性过剩及风险控制
10、开放经济下的我国货币政策工具分析
四、我国的利率政策问题研究
1、利率结构与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2、利率结构的调整与经济结构的调整
3、储蓄和投资的利率弹性研究
4、试论储蓄存款的利率弹性
5、央行利率政策调整对银行业的影响与对策
6、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优化
7、提高商业银行在利率传导中的效果
8、现阶段我国利率政策的有效性
9、我国利率政策的经济运行效果分析
10、论通货膨胀压力下的利率政策选择
五、利率市场化问题研究
1、利率市场化势在必行
2、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与利率市场化
3、金融体制改革与利率市场化
4、我国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前提
5、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步骤
6、我国利率市场化应坚持的几个基本原则
7、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利率市场化
8、利率市场化对国有商业银行(或中小商业银行)的影响
9、利率市场化后企业投融资策略的调整
10、我国利率市场化后衍生金融工具的推出
六、政策性银行问题研究
1、我国设置政策性银行的理论依据
2、我国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问题的解决
3、政策性银行如何配合我国产业政策的实施
4、我国政策性银行外部关系的协调
5、对我国政策性银行有效监管的实施
6、构建政策性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考
7、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路径的比较分析
8、农业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贷款问题
9、政策性银行外部约束机制
10、政策性银行与我国产业政策的配合
七、货币市场问题
1、论我国票据市场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2、货币市场机制分析
3、论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形成机制
4、论票据市场的功能和作用
5、证券回购市场的交易分析
6、国库券市场的投资分析
7、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运作及其特征
8、商业票据市场和银行承兑票据市场的关系分析
9、论大额存单市场
10、大额可转让定期价值分析
八、资本市场问题
1、试论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中的功能
2、投资银行组织模式比较与选择
3、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经纪人制度
4、企业并购的风险及防范
5、国内外企业投资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6、试论二级市场的基本功能
7、二板市场的特点、功能及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8、公司在二板市场上市的标准、组织实现及主承销商保荐制度
9、开放式基金融资研究
10、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退出模式研究
九、银行不良资产研究
1、转化或清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方法
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3、资产证券化在处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时的可行性
4、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债转股的必要性和设想
5、论债转股的理论和政策问题
6、资产管理公司转型问题
7、债转股的风险与时机分析
8、建立资产管理公司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利弊
9、债转股在不良资产处理中的效果分析
10、如何杜绝不良资产的再生
十、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
1、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
2、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3、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4、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5、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内控机制
6、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生成机理
7、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及防范
8、金融全球化进程中的金融风险和金融安全
9、金融监管对货币政策效应的影响
10、金融监管模式选择
十一、分业经营与全能经营
1、分业经营体制下的银证、银保合作
2、国际金融界混业经营的潮流
3、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研究
4、混业经营的风险分析
5、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中国金融业的选择
6、分业经营与金融控股公司
7、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安全性分析
8、我国分业经营体制下银证合作分析
9、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监管制度的完善
10、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风险与监管对策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好写的商业银行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我国商业银行存款结构变化及营销策略分析;2.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防范分析;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4.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激励机制中的动态模型;5.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研究;6.商业银行结构调整与资本外逃问题研究;7.我国银行保险营销策略的问题和对策;8.投资银行的本质及历史演进过程分析;9.金融危机的国际比较研究新进展;10.金融发展理论的新进展;11.不确定经济学研究的新方法;12.货币乘数分析的理论误区及影响;13.利率市场化及其风险管理机制研究;14.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调整与管理路径分析;15.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我明白道理可以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