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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食品安全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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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食品安全毕业论文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乃至生命,关系到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和政治的稳定,在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的同时,我国正从各个方面采取能够保障食品安全的 措施 。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食品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食品毕业论文 范文 一:WTO体制下的食品安全论文

一、食品安全问题对国际贸易的冲击

古往今来,恃强凌弱的国家主权竞争环境从来没有改变过。技术壁垒在各国之间的愈演愈烈也是伴随随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技术水平的悬殊态势而产生的。后进国家须小心谨慎的防御越来越多的动植物疾病的卫生检疫措施与名目繁多甚至怪异的检验检测项目,如此不合理的国际贸易妨碍措施必将在发达国家的商圈当中被一步步的演变为合理且带光环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二、《SPS协定》食品安全规则

(一)“以科学为依据”实施相关措施

《SPS协定》中第5条第7款规定,各成员国采用临时卫生检疫措施需满足四个条件:临时措施是在成员方有关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的;根据有关信息包括国际组织以及其他成员方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信息而临时采取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各成员方应寻求获得必要的补充信息以便更加客观地评估风险;各成员方应相应在合理期限内评价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四个条件环环相扣、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二)WTO体制下《TBT协定》食品安全规则

WTO体制下《TBT协定》是为防止成员国利用技术水平行使不公平技术贸易壁垒,协议理所当然包括食物质量要求方面的标准。《TBT协议》规定无论标准、技术法规或者合格评定程序制定,都以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的相应标准、原则或建议为基础,三种规范的实施不应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其次通过建立咨询点制度、通报制度,相互事先通报,大大提高了技术法规和认证程序的透明度,使出口商更加容易适应进口国要求来组织生产,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阻碍。

三、对策

(一)建立食品法律体系

自我国在1991与1997年分别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两项食品安全法律以后,截止到2010年食品安全法规基本未做任何修改与完善。时代日新月异,环境变幻莫测,旧的法律已经不太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关系,与现存的法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修订是我国二十一世纪初食品立法的首要工作,时至今日我国总算通过《食品安全法》,此法律在食品安全的整体和细节方面建设完善结束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始终处于“群龙无首”状态,整体法律体系统由此建立。

(二)完善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

有力的技术支撑在食品出口检验与安全质量保证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当下缩减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与加快技术进步步伐势在必行。科技兴国,管理创新乃治国良策,高科技、质量与强势产品必然是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不可缺少的推动力。在法律与规则日益完善的环境下,企业应坚持“以质取胜”的战略,优化商品的出口结构,引进并有效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系统与高端技术以修炼内功。努力学习与适应学习产业商品出口的国际标准,在系统推行ISO家族与欧盟系列标准出口产品的认证管理前提下,势必将合乎规矩的出口程序凝练在企业的出口工作当中,一步步推动企业良性运行,保证出口产品质量以突破别国贸易壁垒基本条件。

(三)灵活运用争端解决机制

灵活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日渐需要学习的课程。实践证明充分利用WTO相关法律维护主权利益是有效参与争端解决机制的智慧做法与唯一途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争端解决机制法律中地位相等,成员各方要学会用合法的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值得称颂的是发展中国家印度是向争端解决机制提出申诉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胜诉与获利最多的国家。印度利用争端解决机制击败美国、欧盟等对其大米、海产品等的不当限制,为其农产品出口赢得巨大市场空间。

食品毕业论文范文二:铁路站区食堂食品安全论文

1资料与 方法

一般资料

选择2013年管内站区领取卫生许可证满1年以上的57个食堂作为研究对象。其中,供应200人以上规模就餐的大型食堂6个、都在城市内,供应50~200人就餐规模的中型食堂19个,其余32个供应50人以下的小型食堂均在边远车站。

方法

遵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我们采取卫生许可和每季度一个轮回的卫生监督方式对管内站区分散的食堂分别进行量化分级管理,采用《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核定评分表》进行调查、评分,将食堂分为A、B、C不同高低等级。调查内容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及体检情况、餐饮具及消毒的卫生状况、原料采购和储存的卫生状况、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环境卫生状况等。

2结果

管内站区57个食堂,仅有的食堂(为城市内大型食堂1个)信誉度和风险分级综合评为A级,的食堂评为B级,的食堂评为C级。管内站区57个食堂,仅1个大型食堂评为A级,有5个大型食堂和12个中型评为B级,39个食堂评为C级。

3讨论

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14项关键监督检查项目中,从业人员无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不合理,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不齐全,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的库房和食品贮存场及厕所设置、设施不规范等问题突出;另外,管理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卫生习惯差、台账资料不齐全、监管难以落实等问题为餐饮安全埋下很大的隐患。2013年管内站区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总体食品安全水平较低,C级食堂39个最多、占,B级食堂17个占,A级食堂仅1个占。以上三类食堂中以城市内大型食堂较好,其次中型食堂,最差的是边远车站小型食堂。理想状态应是消灭C级,减低B级,提高A级[1],加强C级、B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迫在眉睫。目前,本监督站肩负着辖区内近100个站区食堂的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于站区食堂分散,除城市及近郊站区统一配送食材外,大多数边远站区只能自行就近采购食材,质量难以保障。同时,由于专业监督人员少、停车不便,分散的站区食堂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起来非常棘手。我们的初步思路是,随着铁路系统信息网络的不断完善、互联网信息共享体系不断形成,铁路物流业务的可视化系统将得到广泛开发和应用[2];铁路系统现有的计算机网络和办公微机可利用,在所有管内站区食堂重点部位设置监控探头,实现远程监控,可大大减轻专业监督人员日常巡视的工作量,便于及时发现餐饮安全隐患,保障站区食堂饮食安全。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安全与健康同行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食品安全与人性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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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食品安全议论文篇一

电视上的播出,报纸上的报料,揭发着一个个令人目瞪口呆的真相:那杯使我们馋言欲滴的珍珠奶茶,竟是从不堪入目的“地下工厂”里加工出来的;那颗红彤彤的枣子,居然是青色的冬枣在药水中泡过而变色成的。闹得全国沸沸扬扬、家喻户晓的“三鹿奶粉”,更是搞得人心惶惶。

让我们如何相信天天吃的食物是安全的?

上学、放学路上我总是被小摊上那香气扑鼻的烧烤、无骨鸡柳、臭豆腐所吸引。这些琳琅满目的食品,惹得我口水流下三千尺,可又不知道是否有害健康,只能望而却步,咽下口中的口水,不得不远离这些诱惑。然而我真的不想吃吗?绝对不是,归根结底还是食品安全问题使我形成怀疑,因而在“好吃”与“安全”之间,我迷茫了。

就像“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伊利、蒙牛等多家奶企业的奶制品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市场上奶制品的销售量急剧下降,民众对各大品牌的奶制品作出了质疑,许多新生儿父母都不知给孩子选择哪种品牌的奶粉了!

按理说,食品安全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谁能保证什么食品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重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昧着良心赚黑钱,拿人民的健康当赌注!

食品的安全再度敲响警钟,有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能力,及时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

安全食品何处寻?愿垃圾食品远离我们的身边,让健康食品相伴我们的身旁。

高中食品安全议论文篇二

地沟油炒菜、含高浓度亚硝酸盐的染色燕窝,鸭肉加染色剂变新西兰A级羊排、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营养快线阴干后成胶状物、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甚至在鸡蛋中存在。各式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神州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

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可是,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食品出现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生产者见利忘义、没有企业基本的诚信和社会责任、赚昧心钱而罔顾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但恐怕原因不只在生产厂家身上吧。虽然厂家是导致食品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但我认为,直接原因是出现在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没能发现问题,寻找问题,解决问题,就算发现问题,也可能只收几张钱,然后去掩盖问题。而还有一个原因,我认为是出现在消费者身上。中国的大多家庭是处于中下收入水平,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只知道贪图便宜,从不考虑食品质量、卫生,这样就“鼓励”了厂家变本加厉的去生产不健康的食品,因为只要他们生产了,就有人买,只要有人买,就可以卖,只要卖得出去,就可以生产更多去卖,卖得多了,利润就大了,自然就赚很多钱,别人看见了,就不停地仿效,不停地仿,最后几乎所有的食品都不安全了。

要想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单单从消费者这个角度入手是远远不够的。让政府履行其经济和公共服务技能,行使其监管职责,加强对食品的安全监管。要让无牌无证的生产商消失,要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测,要全面打击生产假冒产品的犯罪活动。并要加大范围加大力度的倡导社会诚信和企业诚信。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

所谓“人是铁,饭是钢”,如果我们日常生活的食品安全都不能保证,一切发展科技,发展经济的计划就全部是空谈。希望在政府、厂家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每个人都吃得放心。否则我们就真的什么东西都吃不了了。

高中食品安全议论文篇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现如今最不卫生的食品就是小摊小贩上的食品还有村里的一些小店,这些店铺中的部分食品都是过期的,味道会变如果吃了之后很有可能会拉肚子。在小摊小贩上买的垃圾食品不仅没有营养,而且还可能让你脾气变坏,热衷于暴力行为,英国牛津大学的科学家发现,长期吃垃圾食品可能会增加暴力行为。吃垃圾食品会损害孩子的智商,年幼的小孩经常喝汽水和吃糖果等甜食,将影响他们日后的智力发展。健康的饮食习惯有助提高孩子的智商。两岁前经常吃饼干、巧克力、糖果、汽水、薯条等“垃圾食物”的儿童,到了8岁时和同龄孩子比较,智商分数较低。研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说明幼童在6至24个月大时的饮食将影响他们日后的智商,到了8岁就可看出不同。虽然他们和饮食健康的同龄孩子相比,智商的差距不大,但却不容忽视。研究发现垃圾食品容易导致高血压和高胆固醇,对大脑的血液供应造成不良影响,进而使人“变傻”。

农村里有些小店中的零食都是过期的。例如我曾有一次下午在村里买了几只凤爪,刚咬一口,就觉得味道不同于往常吃的凤爪,不过也没多想,以为是新产品,所以一下就吃完了。到了晚上,我突然感到肚子很痛,特别难受去了好几趟厕所,去了医院,医生说我吃了过期的凤爪导致拉肚子。那天我痛了好久深刻感受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我觉得现在食品安全关乎着我们的生命,需要重视,吃有益食品让我们更加健康!让我们成为食品安全的监督人!

高中食品安全议论文篇四

记得六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6岁的学生,由于小时侯吃了太多了垃圾食品,已经身患绝症,现在他还十分的后悔。我们要记住这个悲惨的教训,看看这些厂家,都已“金钱第一”“利润最多”的道德观念做出发点,为了市场上的竞争,竟全然不顾消费者的健康。想想苏丹红,想想因便宜食物的诱惑的人在病床上如何的后悔

现在改革开放好,人民富有了,跟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家家都是独生子女,一个个受父母的宠爱惯了,一声:“妈妈,可以给点钱买东西么?”妈妈一句话也不说,掏出一张鲜红的百元大钞,“给,省着点花,不够妈在给。”就这么一句话。我们一把抓了过去,放学时,东荡荡,西游游,看到路东有一片烤羊肉串,苍蝇漫天飞舞,“老板,来10根羊肉串。”那老板笑呵呵的递上一把烧了又烧而且“香喷喷”羊肉串,那人手上拿了一大把羊肉串,另只手还拿着一根冰棍,兜里还放着一些糖果,真想用一首歌来唱唱:“左手一把羊肉串,右手一根冰淇淋,口袋里还放着一把糖果哦。”弄来弄去最后伤的还是你自己,拉肚子,发烧“哎哟,哎哟”的叫着,父母看了又着急,花了大笔的钱来治。你说这样合算么,买东西花钱,治病也花钱,

食品安全要警钟长鸣,不容忽视。国家为了广大的中小学生能够放心的使用食品,增强全我们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雏鹰,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朵朵含苞欲放的花儿,只有健康才是我们生命的选择,决不能让危害健康的食品在我们身边有一席之地!垃圾食品问题相当于冰山一角,可这一角不留意了也能撞沉铁达尼号,我们在卫生监管部门的大力整治时,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毕竟,我们管不了别人的良心,只好先管住自己的嘴巴。

食品安全与健康同行,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方面出现了令人担心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甚至在鸡蛋中存在。各式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神州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 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食品安全与人性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 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 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 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 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 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浅谈食品安全检测的论文怎么写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食品安全与健康同行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食品安全与人性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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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河小学5(2)班;作者;吴佳其说起我们班 、全年级组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最活跃的班级,所以我给班级提点建议 、省的在这样下去!我们班的同学特别爱打闹,一星期可以发生4~5启打架案,所以我要跟那些爱打架的同学说到此为止吧!还有我班的同学特别爱给别人起外号,比如;我的名字就被改成了‘‘吴堆皮’’ 你们说我可不可怜?所以请那些人不要在给别人起‘‘外号’’了!还有呢!我们班的同学特别的爱吃小食品 、而且他们还喜欢在课堂上吃 ,被老师抓到了他们还不承认。你说他们的胆子大不大?所以请你们不要再吃小食品了。这样对你们的身体也不好,不是吗?不仅这样还有人天天不好好的搞值日居然用扫帚玩起了‘‘地下城与勇士’’,还有人不搞值日在讨论‘‘洛克王国’’。请你们不要再这样了!拜托了!这就是我要给班级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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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的作文,估计看得最仔细的是老师们、班干部们,因为集中了全市这么多学生的智慧与观察,而提出来了关于对班级改革的建议,当然值得一读。如果有的班级能根据大家的意见进行改进的话你们可要记得告诉小云姐姐一声哟,说不定我们还能发个呼声反馈呢。就在童心流露上发上几条:某某班做了什么改进,某某班又增添了什么,多有意思啊。其实啊,还有很多好的建议都没有发出来,实在是可惜,不过既然你们已经写出来了,完全可以给老师们看看,如果被接受了,也就没有白费你们的脑细胞。范舒婷小朋友说:每个人肯定有自己崇拜的偶像,不如把下期题目变成“我的偶像”好不好,这样,可以说说自己为什么要崇拜他(她),喜欢他(她)什么等等。偶像的作用还是挺大的,有不少人就是因为对偶像的崇拜,而喜欢上了某项事业。小云姐姐还真不知道你们小脑袋瓜里,最崇拜的偶像是谁呢?如果有时间啊,我们还可以根据大家的作文搞上个偶像排名榜,看看谁是咱们深圳小学生中排名第一的偶像。固戍小学六(2)班;指导教师:朱文静作者:叶玉仪最后的晚餐说起我们班,以前大家都称我们班为“捣蛋班”。遇到芝麻大小的事,同学们都会兴奋不已,把学校的规章制度给忘个一干二净,个个都如同孙悟空一般,逮着机会就来个大闹天宫!现在,临近毕业了,想着同窗6年的同学马上要各奔东西,我们这帮“野猴子”也被离别前的忧愁笼罩着。为此,我想建议来个:最后的晚餐!其实我一直舍不得离开这个“捣蛋班”,天天算着算着,怎样才能令这个班更加难忘呢?我建议期末考试结束后,举行一个大型的篝火晚会,在学校的大操场上,对着朗朗月光,借着徐徐凉风,席地而坐,叙说离情别绪,回忆捣蛋时光,一边烧烤美味鸡翅,一边表演拿手绝活……那一天肯定是最难忘的一天,又是最开心的一天。6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我们虽然很调皮、很捣蛋,但是,我们在6年的生活中已经有了如同手足的姊妹之情,兄弟之谊!老师,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每个同学心中留下美好的回忆。辅城坳小学二(1)班;指导教师:严建英作者:杨灿我渴望我在辅城坳小学读书快两年了,可是,从来没有当过班干部。原因是多方面的,内向的性格,成绩平平无奇。每当我看见那些成绩优秀的同学挂着金光闪闪的班干部牌,心里不由得羡慕起来了。心想,我也能拥有一个就好了。老师,今天我鼓起自己的最大勇气向您提些建议,班干部能轮流当吗?让我也尝尝当官的滋味,锻炼一下自己的能力。虽然成绩平平的我,能力是有限的,但我渴望进步,渴望老师的关心,渴望同学的支持,渴望能为班级贡献一份力量。老师,您能让我如愿以偿吗?福田小学五(1)班;指导教师:刘艳兰作者:杨铭在教室里挂个大钟我觉得我们班应该在教室里挂个大钟,就挂在黑板的正上方。为什么呢?这可是事出有因。“铃……铃……铃……”上课铃刚响不久,我们端端正正坐着听老师讲课。很快就有一个细小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便知道又是他——邓滔滔,坐不稳了。你知道他在说什么吗?只见他缩着脖子,用书挡住脸,侧头问同桌李苑梅:“几点了?”李苑梅不理他,仍然聚精会神听课。他不死心,过了一会又斜着眼睛问她:“几点了?”李苑梅继续盯着黑板,不耐烦地说:“不知道!”“看看手表嘛。”“别影响我听课!”李苑梅小声嚷道。我也不胜其烦:真是人如其名滔滔不绝。但我的同桌却傻乎乎地“嘻嘻”笑个不停,真搞不懂有什么好笑。没过几分钟,那个烦人的声音又响起来了,唉!邓滔滔一天不问二三十遍“几点了”是不会罢休的。这只“蚊子”啥时候才结束他那“嗡嗡”的叫声呢?还有那“嘻嘻”的傻笑也把我烦死了!我和李苑梅商量,给老师提个建议,在教室正前方挂个大钟,随时瞟一眼就能看清时间,让那烦人的声音尽快消失。大鹏中心小学五(3)班;指导教师:舒翠萍作者:梁斌"捉猴"计划“哈哈,老师还没来。”这句话在我们班上传开了,班上就像是煮熟的鸡翅——炸开了锅,热闹非凡。当老师不在的时候,为了避免同学们上演大闹天宫,我想给班上建议个“捉猴”计划。班长自然就是“捉猴”计划中的统率——“玉皇大帝”,在“众猴”面前下一道圣旨:”老师不在的时候,同学们必须认真自习、看书。严禁下位乱窜、严禁打架。违者禁止参加春游及其他课外活动。”调皮大王张键一听,想反驳,可是看到“玉皇大帝”威严的样子,不敢吭声了。“捉猴”计划中的外交大臣是我们的副班长,拥有一道杀手锏:“凡在课堂上严重影响同学学习,并屡教不改的,那就通过家校网向家长汇报你的‘好事’。”哇,这招也太“损”了,真可谓是“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因为这点小事而闹得臭名远扬,那可不划算。“捉猴”计划中自然少了不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那就是我们班上的学习委员来担任了。出习题,读美文,小练笔,给我们一些学习上的指引,让我们有事可干。更重要的是当我们表现不错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有关老师,这时老师的一个微笑,一个肯定,就是奖赏给我们的“美味蟠桃”了。当然在这“捉猴”计划中,还有一位最为重要的人物,那就是无所不能的“如来佛祖”——我们的班主任,他虽然远在天边,但我们只要生点事非,肯定还是难以逃脱他的手掌心。安乐小学二(2)班;指导教师:赵可乐作者:张翼飞女生管男生我们班有一个特别奇怪的现象,那就是男生非常多,占了三分之二,并且大部分的男生都比较调皮。相对女孩子少而且个个乖巧可爱。我觉得应该针对这种情况来“对症下药”。那就是——让我们班的女生好好管管男生。我建议一个女生管两个男生。当然,赵老师还必须给女生一些特权,比如可以让不听话的同学写字帖、做练习等。这样一来,我相信男生们一定会更听话的。说到提建议,我们班的小问题还真不少。比如,有些同学总喜欢到后门的小卖部买零食吃。既不卫生又不安全,我真希望这些同学不要这么贪吃。最近我们班还出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有同学的铅笔总是莫名其妙地不翼而飞了,我建议老师在班上选两名“小警察”来侦查,将那偷笔的“第三只手”查出来,最好让他把所有的笔都上交,让他尝尝没笔写作业干着急的滋味!其实,那些调皮的同学也有许多的优点,却往往被他们的短处掩盖了,需要老师和同学去发掘,如果老师能让他们当当班干部什么的,也许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我们班虽然还有许多要改进的地方,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我们班,喜欢班上的每一位同学和老师。我对他们充满了希望,相信我们的班级会越来越好的!众孚小学心语文学社四(3)班;指导教师:张咏梅作者:黄月影新鲜出炉的班规星期一班会,教室里沸腾了,像炸了锅!为啥?是张老师让同学们讨论给班级提建议呢!要是平时看到这么闹,老师肯定生气,可现在班主任看着这热闹的场面,却笑眯眯的!不一会,形成了两大派:女生和男生。“男生下课追逐打闹,好几次撞到女生,把张盈都撞哭了。还有一次被佘主任看到,当场就挨批评。我建议男生不要这样,要不就罚抄课文或者打扫除时全让他们多做。”“好处都让你们女生占了,每次全是你们出黑板报,我们都没份。我建议男女生轮流出板报。”“你们男生上课很少举手发言,全靠我们和老师配合,冷场的全是你们。我认为以后你们不发言,就让你们多写一篇作文。”“上体育课,你们女生不碰就哭,赚取老师的同情,就可以做好玩的游戏,而我们总是跑步。我建议女生应该坚强些,也应该给我们玩游戏的机会。”“你们男生很少投广播稿,我们投的多,就能给班级加分。我建议你们应该多投稿,大家一起为班级出力!”“有的人不戴红领巾被扣分,建议让他去芳菲园劳动。”……好激烈啊!最后张老师归纳同学们的意见,10项班规新鲜出炉啦!观澜中心小学澜花文学社作者:谢坤秀座位,让我们自由组合我们班人数挺多的,同学们的成绩也参差不齐。在安排座位时,老师往往考虑的是如何把好的与差的进行搭配,我们失去了自主权。这样一来,往往会搭上一个跟自己性格不合的人,结果是不但成绩没提高,还会多出很多事情来。所以,我建议安排座位时,让我们自由组合。这样做最少有两个好处。首先,通过自由组合座位,有利于提高我们的学习积极性。因为我们在组合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同桌的习惯、兴趣、性格等等。大家在以后的学习中讨论、交流就更方便了,更热烈了。这样,不是有利于成绩的提高吗?其次,通过自由组合的座位,能加深同学之间的友谊。同桌都是自己喜欢的,要好的,平时相处,自然会宽容一点,少一些摩擦。都这样和和气气的话,同学之间的感情加深了,班级不就好了吗?小云姐姐,您觉得我说得有没有道理?我跟老师说过好多次,可她总是以很多理由来拒绝我。郁闷啊!北斗小学四(4)班作者:詹向宇别乱取花名我们班是一个团结友爱的班集体,我们互相帮助,可有一个缺点,那是什么呢?那就是爱给别人取花名。取花名到底有什么坏处呢?如果大家乱取花名,会让人心里感到不舒服,还会引起一场“战争”,在班里有很多同学叫我“詹大胖”、“詹大象”,在这种时候,我会先打口水仗,如果说不赢,我就会“大打出手”,什么事都干得出。不例外,我自己也爱给别人取花名,我叫杨潘勇——“羊肉串”,杨潘勇会特别气愤。我还喜欢叫李欣蓉为“鸡蓉公仔面”,还会叫她“男人婆”,这时候,一场争斗是免不了的。其实每位同学的名字都有着深刻的含义,并不是随随便便就改的,喜欢乱取花名是我们原本团结友爱的班集体中的一个很大的瑕疵。我希望从我做起,同学们互相尊重,不要再给别的同学乱取花名,也不要再叫同学们的花名。怡景小学三(2)班作者:王玲我想一、我想在校园操场上的边沿上栽上绿油油的松树,每一棵绿油油的树上给小鸟做一个巢穴。二、我想给班里做一个图书角,同学们如果没有事,可以到图书角看书了。三、我想给班里栽一盆美丽又鲜艳的鲜花,一阵微风吹来,花的味道让你好爽快。四、我想给班上的墙上挂上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可以让教室里变得丰富多彩。五、我想给班里装台饮水机,同学们如果没带水,就可以到饮水机去饮水了。这就是我要提的建议,如果我们的学校是这样的话,这是多么美呀!

我的班级我的家 曾几何时,教室后墙又换了新装——前几天看着还象“发展中国家”:几行单调的黑字印在与墙同色的白纸上,哪比现今这五彩温暖的制度和艺术的完美融合爽! “诗意绵绵”,小小诗人直抒胸廓的天地,诗歌爱好者心之向往的乐园,有悲有欢、有苦亦有乐,讴歌纯洁的友情、触摸青涩的爱情,描绘理想与现实的搏弈、鞭策伙伴一路前行…… “小组竞赛”,人人都是演员,人人亦都是导演、是制片,谁都不是旁观者,相互比拼又互相支持,体现了自主管理的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真正诠释着“组兴我荣,组衰我耻”的精神,我累,但我快乐。那小小的奖状,不仅代表优胜者的荣誉,更凝聚了全班七个小组49人团结协作,追求进步的成长足迹…… “每周一星”,树立我们自己的明星,助人为乐的“煜树临风”、热爱班级的典型“翔仔”、还有最有主人翁意识、积极为同学们生活多彩出谋划策的“钟妈”,同学亲手制作的小红花就点缀在名字上,是多么荣耀多么自豪!最让人羡慕的,是他们小小年纪,就拥有那么多的“追星族”,嘻嘻,我也是追星一族,而且我崇拜的明星,还有〓〓〓,其中就有我自己,我是超级自恋狂耶,上周我还上了“每周一星”提名榜,呜呜,落选了。不过我有信心,咔嚓一个缺点,积累一个优点,咔嚓一个缺点,积累一个优点,下次我定会再被提名,要不了一个月,我肯定上红榜! “植物角”的几盆花,是两班干部利用上周日去花市买的,花盆上方贴着从网上下载的绿色知识。上学期班上也有几盆花,陈雨衡负责浇灌,寒假期间可就全靠“翔仔”关心与呵护了。有了它们,教室空气好多了,下课看上几眼,眼睛就不那么干涩了。我好喜欢它们,常常给它们淋水,却不敢向老师请求承担照看它们的责任,因为我记性不太好,害怕忘了浇水花儿会枯萎。不过谁也不是天生就有强烈的责任心呀,也许我从照顾花草开始,说不定连带着对学习的责任意识、对自己人生的责任感都会增强呢,唉,纠结。我们的干部不是“终身制”,每学期都会改选班委,老师说这是对每个同学都是公平的,为每个有意愿锻炼自己能力的人搭建展示才能的舞台,通过竞选,先后有十几人进入了班委班子,班长副班长也有过两任了。我最佩服那种屡败屡战的人了!虽说世上没有常用将军,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可绝大多数人都只是知道,知道而已,真体会其深刻道理的,怕没几人,我自己就不大敢站上讲台,还好,小组亮相蛮有风度的,哈哈,毕竟有实力,范围小放得开嘛。 我们49个同学一个班,班就是我们在学校的家。班妈妈闫老师很好玩,她的数学课常“跑题”,一会儿财富翻番要多长时间,一会儿“哈佛招生的三个条件”,上着上着有时还会傻笑逗得我们跟着笑。她最大的特点是“懒”,喜欢“指手划脚”,从我们进校开始,她就动员我们自我管理,不断重复不断讲故事让我们相信,没有她的“干涉”,我们生活得更好。她教数学,却不象大多数数学老师铺天盖地作业一大堆,更不会放学留下差生补课,让“饥饿疗法”加深学生印象。她说首先要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说要先学会做人再做学问,她说放学不留学生是担心学生安全,我看是她自己怕饿吧。遇到作业效果差的同学,她会把这些本子“扔”给几个成绩好的同学,让他们给同学辅导,她真懒!可是,我注意到一个现象,有小学毕业时还不善表达的同学,现在表达能力强了很多,有原来常常不自觉会弓腰低头的同学,现在开朗自信了,比较内向孤独的同学,渐渐朋友也多了…… 闫老师常常拿她从前的学生说事,我心里总有点不服气,我就不信“长江后浪推前浪”,到我们2012级13班就不灵念了!是,初一时您要班委组建“一帮一,一对红”,您要我们开展小组竞赛,我们没有搞起来,那时我们不是没有真正理解这样做的意义嘛,现在小组竞赛不是搞得红红火火吗?这几周上课的老师对我们可满意了,纪律是从没有的好过。还有一帮一活动,这届学习委员真上心,不但顺利让同学们结上了队子,更增进了他们间的友谊、增强了他们共同进步的信心,那天“每周一星”提名,不是好几位被帮的同学都上了吗?无论从管理能力,还是学习成绩,我们一定超越我们的“前辈”!还有社团,哈哈,社团,这大学生玩的,我们不也玩得风转!您上届不就有个英语“餐厅”“同福客栈”嘛,也许还有您不好意思讲的那些上不了席面的帮帮派派,怎么也比不了我们有创意有实力!我们有助人为乐的“雷锋班”(嘻嘻,原来那队名好土,这名字多时髦,我改的,现今MBA——可不是NBA哈,这叫工商管理硕士!而且好多外国人都争着要学雷锋呢!)有专化解同学矛盾的“调解小组”,有包揽百事的“宣传组”,这是艘真正的“航空母舰”,它管理着写作组、美术组、摄影组、文艺组等等等等,班上的规章制度、宣传栏、环境美化都出自这些社员之手。尤其印象深刻的,是上学期他们自编自导自演的方言剧“红苕村”,让同学们在开怀大笑的同时明白了“不放弃,终能成”的道理。“诗意绵绵”诞生于上期末本期初,还有尚在襁褓中的“班刊”,听说您已私下表态,要为班刊撰写卷首语。闫老师,难道您不承认,我们比师哥师姐更强么? 唉,我耿耿于怀的是,师哥师姐们在公园玩的“学科户外兴趣活动”,为什么就不给我们玩呢?我好想当司令啊!尽管我不太敢站上讲台解题,但组织能力、策划能力是我的强项,俺有别人无可比拟的随机应变的能力! (我们的家,是温馨和谐的集体。我们不但有49个兄弟姐妹互助互爱,有班主任有课任老师不仅教书更教我们做人的道理,我们还有最最伟大最最敬爱的家长团队,我们的家长是史上最有爱心、最具责任感的家长!也许我们长大了,也许爸爸妈妈进步了,反正他们骂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夸我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从前他们只会问“作业做完没有?考试多少分?和同学打架了吗”,唠唠叨叨算好的,如果成绩下降了,爸爸发起火来吓死人。现在不等他们问,我就主动老实交待,哪些方面进步了、哪些方面做得不好,我会提出我自己改进的计划和目标,他们不但不骂我,还会安慰我鼓励我,这让我内疚的心产生出更大的动力。他们开心地跟我们学“韵律操”,同我们一起春游野炊,组织我们厨艺大比拼,为我们的成长进步颁奖,给我们展示社会生存的不易……我们为生在这样的家庭而深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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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主办《食品安全》:陕西省工业与信息化厅主管的西北信息报社主办《中国食品报》:中国食品行业第一大报,办报宗旨是:指导食物生产、引导食物消费《中国食品》:采集行业大事,关注食品安全,普及食品知识

《生活》这期杂志里好像有《世界财富》里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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