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的主要特点有:一是综合性。综述要在归纳和整理的基础上,对描述对象的全貌作出全面、系统的反映;二是描述性。综述应是对某项研究情况的客观反映,作者不能加以评论或提出建议。当然,在对材料进行归纳和整理的过程中,作者所持的看法和所采用的方法是要起作用的,但这种作用应以不影响综述的客观性为前提。根据综述所描述的对象不同,常用的综述可分为三种: ⑴会议综述:主要包括前言和主体两个部分。前言部分简要介绍会议概况(会议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与会人员、主要议题等,有的还可以增加会议背景和意义);主体部分具体介绍会议内容,主要讨论的问题及各种学术观点。 ⑵讨论综述:是综合描述某个时期某个课题的讨论情况。 主要写作方法有三种: 一是简要介绍讨论中形成的各种观点,而不涉及具体内容。这种写法高度概括,但信息价值并不很高。 二是介绍讨论的问题并围绕问题介绍各种观点及主要论据。在写作中一般是先列出比较受关注的问题,再在各个问题之下分别介绍各种不同的观点及论证观点的主要论据。 三是讨论的引起和发展顺序,写明各阶段争议的焦点并列举各种意见。这种写作方法,能够使读者较好地了解整个讨论的来龙去脉。 ⑶研究综述:是综合描述某个课题(或某个专业)的研究情况。由于该综述是要全面反映某个课题(或某个专业)的研究情况,因此在写作中必须做到尽量全面占有材料、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 摘自回答时间:2011-10-23 18:30:16
论文的文献综述怎么写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借助论文可以达到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论文的文献综述怎么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献综述是在确定了选题后,在对选题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包括主要学术观点、前人研究成果和研究水平、争论焦点、存在的问题及可能的原因等)、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研究思路而写成的一种不同于毕业论文的文体。它要求作者既要对所查阅资料的主要观点进行综合整理、陈述,还要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论述和相应的评价,而不仅仅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
文献综述是研究者在其提前阅读过某一主题的文献后,经过理解、整理、融会贯通,综合分析和评价而组成的一种不同于研究论文的文体。
检索和阅读文献是撰写综述的重要前提工作。一篇综述的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对本题相关的最新文献的掌握程度。如果没有做好文献检索和阅读工作,就去撰写综述,是决不会写出高水平的综述的。
好的文献综述,不但可以为下一步的学位论文写作奠定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提供某种延伸的契机,而且能表明写本综述的作者对既有研究文献的归纳分析和梳理整合的综合能力,从而有助于提高对学位论文水平的总体评价。
在《怎样做文献综述——六步走向成功》中,劳伦斯·马奇和布伦达·麦克伊沃提出了文献综述的六步模型,将文献综述的过程分为六步:选择主题、文献搜索、展开论证、文献研究、文献批评和综述撰写。
文献综述根据研究的目的不同,可分为基本文献综述和高级文献综述两种。基本文献综述是对有关研究课题的现有知识进行总结和评价,以陈述现有知识的状况;高级文献综述则是在选择研究兴趣和主题之后,对相关文献进行回顾,确立研究论题,再提出进一步的研究,从而建立一个研究项目。
相关格式
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摘要、引言、主体和参考文献。
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结果、动态和进展。
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限200字以内。摘要要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公式和非公知的符号、缩略语。摘要后须给出3-5个关键词,中间应用分号“;”分隔。
引言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研究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前言,要用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写作的目的、必要性、有关概念的定义,综述的范围,阐述有关问题的现状和动态,以及对主要问题争论的焦点等。前言一般200-300字为宜,不宜超过500字。
在综述的引言(或者导言、介绍)部分要写清以下内容:
(1)首先要说明写作的目的,定义综述主题、问题和研究领域。
(2)指出有关综述主题已发表文献的总体趋势,阐述有关概念的定义。
(3)规定综述的范围、包括专题涉及的学科范围和时间范围,必须声明引用文献起止的年份,解释、分析和比较文献以及组织综述次序的准则。
(4)扼要说明有关问题的.现况或争论焦点,引出所写综述的核心主题,这是广大读者最关心而又感兴趣的,也是写作综述的主线。
主题部分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文献发表的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哪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引言部分所确立综述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主题内容根据综述的类型可以灵活选择结构安排。
主题的层次标题应简短明了,以15字为限,不用标点符号,其层次的划分及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不含引言部分),一般用两级,第三级上用圆括号()中间加数字的形式标识。
插图应精选,具有自明性,勿与文中的文字和表格重复。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
表格应精心设计,结构简洁,便于操作,并具有自明性,内容勿与正文、插图重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可适当加注辅助线,但不能用斜线和竖线。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正文,是综述的重点,写法上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能较好地表达综合的内容,作者可创造性采用诸多形式。正文主要包括论据和论证两个部分,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比较不同学者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及其理论依据,进一步阐明问题的来龙去脉和作者自己的见解。当然,作者也可从问题发生的历史背景、目前现状、发展方向等提出文献的不同观点。正文部分可根据内容的多少可分为若干个小标题分别论述。小结,是对综述正文部分作扼要的总结,作者应对各种观点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自己的看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的方向和展望。内容单纯的综述也可不写小结。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参考文献的多少可体现作者阅读文献的广度和深度。对综述类论文参考文献的数量不同杂志有不同的要求,一般以30条以内为宜,以3-5年内的最新文献为主。
学术论文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
1.专著:[序号]作者.书名[M].版本(第1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2.期刊:[序号]作者.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3.会议论文集(或汇编):[序号]作者.题名[A].编者.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名[D].学位授予地址:学位授予单位,年份.
5.专利:[序号]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或地区):专利号,出版日期.
6.科技报告:[序号]著者.报告题名[R].编号,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7.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颁布日期.
8.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名[N].报纸名,年-月-日(版次).
9.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10.各种未定义类型的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注意事项
1、搜集文献应尽量全。掌握全面、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写好综述的前提,否则,随便搜集一点资料就动手撰写是不可能写出好的综述。
2、注意引用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在搜集到的文献中可能出现观点雷同,有的文献在可靠性及科学性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引用文献时应注意选用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较好的文献。
3、引用文献要忠实文献内容。由于文献综述有作者自己的评论分析,因此在撰写时应分清作者的观点和文献的内容,不能篡改文献的内容。引用文献不过多。文献综述的作者引用间接文献的现象时有所见。如果综述作者从他人引用的参考文献转引过来,这些文献在他人引用时是否恰当,有无谬误,综述作者是不知道的,所以最好不要间接转引文献。
4、参考文献不能省略。有的科研论文可以将参考文献省略,但文献综述绝对不能省略,而且应是文中引用过的,能反映主题全貌的并且是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文献资料。
5、综述篇幅不可太长。杂志编辑部对综述的字数一般都有一定数量的约定。作者在初写综述时,往往不注意这点,造成虚话、空话较多,重点不突出。综述一般不宜超过4000字。综述并不是简单的文献罗列,综述一定有作者自己的综合和归纳。有的综述只是将文献罗列,看上去像流水账,没有作者自己的综合与分析,使人看后感到重复、费解,材料与评述不协调。
6、一些作者似乎把论文的引言看成是一种形式,是可有可无的部分,将引言的写作和正文的写作相分离,只是为了给论文加一顶帽子。常见的现象是,一般化地论述研究的重要性,甚至从技术所涉及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开始谈起,就像一篇领导的讲话稿。就是落脚于研究的主题,也是从宏观谈起到微观结束,停留在一般性的论述较多。显然,这样做的结果是使读者无法准确地判断“论文命题”的具体价值,缺少对当前研究状况的概括和介绍,不知道作者的研究与以往的研究工作有什么不同?因此,科技论文的引言必须交代研究工作的背景,概括性地论述所研究问题的现状。对研究现状的论述,不仅是考查作者对资料的占有程度和熟悉程度,更重要的是从资料的全面程度和新旧程度可以判断研究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以及研究结果的可信度。
7、引文罗列,缺少分析和概括。引言不仅要反映背景的广度,更重要的是要考查作者对研究背景了解的深度。一般作者对研究的问题了解不深,在介绍研究现状时往往是列出一大堆参考文献,罗列出不同研究者的不同作法和结论,缺乏作者的分析和归纳,没有概括出研究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有的甚至将一些与本文研究没有直接关系的文献也列在其中,片面地强调资料占有的丰富性。尽管有人认为,对研究现状的介绍不同的杂志有不同的要求,但从论文写作的角度出发,引言的目的是阐述论文命题的意义,而并非是研究资料的综述,尽管综述对读者查找资料提供了方便。因此,应当用作者自己的语言概括出研究的现状,特别是存在的难点和不足,从而引出论文研究的主题。
文献综述是文献综合评述的简称,指在全面搜集、阅读大量的有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经过归纳整理、分析鉴别,对所研究的问题(学科、专题)在一定时期内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以及新的发展趋势等进行系统、全面的叙述和评论。“综”即收集“百家”之言,综合分析整理;“述”即结合作者的观点和实践经验对文献的观点、结论进行叙述和评论。其目的并不是将可能找到的文章列出,而是要在辨别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论文来综合与评估这些资料。一个成功的文献综述,能够以其系统的分析评价和有根据的趋势预测,为新课题的确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论证。
一、文献综述的作用与目的
文献综述要针对某个研究主题,就目前学术界的成果加以探究。文献综述旨在整合此研究主题的特定领域中已经被思考过与研究过的信息,并将此议题上的权威学者所作的努力进行系统地展现、归纳和评述。在决定论文研究题目之前,通常必须关注的几个问题是:研究所属的领域或者其他领域,对这个间题已经知道多少;已完成的研究有哪些;以往的建议与对策是否成功;有没有建议新的研究方向和议题。简而言之,文献综述是一切合理研究的基础。
大多数研究生并不考虑这些问题,就直接进行文献探讨,将在短时间内找到的现有文献做简略引述或归类,也不作批判。甚至与论文研究的可行性、必要性也无关。
其实回顾的目的就是想看看什么是探索性研究,所以必须主动积极地扩大研究文献的来源。也只有这样,才可能增加研究的假设与变量,以改进研究的设计。
文献综述至少可达到的基本目的有:让读者熟悉现有研究主题领域中有关研究的进展与困境;提供后续研究者的思考:未来研究是否可以找出更有意义与更显著的结果;对各种理论的立场说明,可以提出不同的概念架构;作为新假设提出与研究理念的基础,对某现象和行为进行可能的解释;识别概念间的前提假设,理解并学习他人如何界定与衡量关键概念;改进与批判现有研究的不足,推出另类研究,发掘新的研究方法与途径,验证其他相关研究。
总之,研究文献不仅可帮助确认研究主题,也可找出对研究的问题的不同见解。发表过的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就是重要的问题来源,对论文的回顾会提供宝贵的资料以及研究可行性的范例。
二、文献综述中常见的问题
文献综述可以帮助新研究者在现有知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所以撰写此章节时,要向读者交代论文不同于先前研究之所在。它是一个新的有关此类研究主题方面的重要的学术研究。但是研究生在撰写文献综述过程中易犯以下四种错误:
1.大量罗列堆砌文章
误认为文献综述的目的是显示对其他相关研究的了解程度,结果导致很多文献综述不是以所研究的问题为中心来展开,而变成了读书心得清单。
2.轻易放弃研究批判的权利
我国高等院校多以本校学生考本校研究生者居多,因而往往出现大量引用自己导师的研究成果而不注意其他同行的研究成果的现象,学生担心学位论文答辩通不过,所以难得见到学生批判导师已有研究的不足;遇到名校名师,学生更易放弃自己批判的权利。由于大量引用他人的著作,每段话均以谁说为起始,结果使自己的论文成为他人研究有效与否的验证报告,无法说服读者相信自己的论文有重要贡献。
3.回避和放弃研究冲突另辟蹊径
对有较多学术争议的研究主题,或发现现有的研究结论互相矛盾时,有些研究生的论文就回避矛盾,进行一个自认为是创新的研究。其实将这些冲突全部放弃,就意味着放弃一大堆有价值的资料,并且这个所谓的创新,因为不跟任何现有的研究相关与比较,没有引用价值,会被后人所放弃。遇到不协调或者互相矛盾的研究发现,尽管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处理,但是不要避重就轻,甚至主动放弃。其实这些不协调或者冲突是很有价值的,应多加利用。将现有文献的冲突与矛盾加以整合是必要的,新研究比旧研究具有更好、更强的解释力,原因之一是新的研究会将过去的所得做一番整合与改善。
4.选择性地探讨文献
有些研究生不是系统化地回顾现有的研究文献,找出适合研究的问题或可预测的假设,却宣称某种研究缺乏文献,从而自认他们的研究是探索性研究。如果有选择性地探讨现有文献,则文献综述就变成了研究生主观愿望的反映,成了一种机会性的回顾。
因此一定要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文献综述,以严谨的科学设计来寻找、评估以及整合科学研究的证据,确保文献综述完整不偏。要端正学风,勇于探索和不回避冲突。分析冲突的原因、方法与结论,可以为未来的研究及论文奠定成功的。
论文文献综述怎么写
论说文评分标准1.按照内容、结构、语言三项综合评分。·一类卷30-35分:立意深刻、中心突出、结构完整、行文流畅。·二类卷24-29分:中心明确、结构较完整、层次较清楚、语句通顺。·三类卷18-23分:中心基本明确、结构尚完整、语句较通顺、有少量语病。·四类卷11-17分:中心不太明确、结构不够完整、语句不通顺、有较多语病。·五类卷0-10分:偏离题意、结构残缺、层次混乱、语句严重不通。关于大作文即论说文的写作,很多写作上面的困难都是因为自己不动手,然后没有实践,光是对作文有畏难情绪,又不愿意行动,但是只要你愿意下笔开始去写,有人帮忙修改,就会慢慢提高作文水平,考生往往存在着一些误区,认为只要考前突击,凭借着自己的初高中作文功底完成一篇中等水平的论说文是没有问题的,或者是考试之前,都没动笔写过就产生了畏难的心理,甚至有人从来不写作文,认为都是中国字,没啥不好理解的,只是在考场上硬着头皮首秀。既然是作文,一定要动笔写,不管前期写得如何,不写出来,是没办法提升的。但是很多过来人的经验表明,管综论说文的备考跟高中的议论文存在着质的区别,所以论说文的备考不能懈怠,备考方法主要是从素材积累和真题训练两个阶段进行备考。第一,素材积累。订阅一些时事评论的高质量公众号,寻找每期当中比较有价值的内容文章,作为素材。处理素材可以采用以下方法:①从标题入手,预测分析角度②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一解决问题③搜索或者概括文章每段的“主旨句④结构思路对比⑤构建思维导图,过程比结果更重要⑥尝试阐述你印象深刻的一句话⑦构关键词、句子的构建、标点的使用、措辞的感知第二,题目训练。按照平时积累素材的方法,根据题目给定的材料,思考分析角度,并构建框架,补充内容,完成一篇700字左右的写作。写作完成之后与范文进行对照,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完善自己的写作。如果觉得自己不能发现自己写作中的问题,可以组建学习小组进行互相批改,互相督促学习进步,也可以请专业老师进行修改,效率更高。
是的。混管阳性黄码单管阴性会自动变绿码。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如为混管采样对象,在检出混管阳性后。健康码将被赋黄码,在单人单管采样后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阴性的自动转绿码,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转红码。
字数不够会吃亏的,会减去相应的分数.总分数也要看你的大作文的.你是裸考的吗?雅思作文会对你的语法、词汇、结构等等内容评判.要说什么评分考官只看字体字数、开头结尾是不可能的,这不是高考.你交了1680块钱,那群老外不会简简单单应付的.
小作文:论证: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大作文:实业家都是接受了道德教育和科学教育育的。
从管理会计的特性看管理会计应用内容摘要:管理会计在中国没有得到普遍应用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问题,众多的学者专家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对该问题的探讨,但大都缺乏对管理会计应用的本质探求。作者认为,管理会计的特性本身限制了管理会计的应用,正确认识管理会计是研究管理会计应用问题的基点和起点。 关键词:管理会计特性 应用 企业化(个性化)特征 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中的运用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伴随着管理会计理论开始的,有不少的企业运用了责任会计,但大部分企业会计人员是缺乏管理会计的基本观念,更谈不上应用这些方法去参与经营管理。1997年,《会计研究》的专题调查报告较为全面地介绍、分析了我国管理会计的现状及问题,结论是:真正意义上的管理会计在中国仍然没有得到普遍应用。为此,众多的学者专家撰文研究我国管理会计应用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作者认为,在研究管理会计应用问题上,还有一点应特别注意,那就是管理会计本身的特性问题,这是研究管理会计应用问题的根本所在,也是研究的基点和起点。。 一、 管理会计的特性释义1、从学科特性来看,现代管理会计是一门以现代管理科学为基础的新兴的综合性交叉科学。(注意:不是以会计学为基础)2、从工作特性来看,现代管理会计是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决策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决策系统(配决策人员),二是决策支持系统(配参谋人员),三是执行与控制系统(配执行人员)。会计人员属于决策支持系统的参谋人员。除此两个被基本认可的特性外,管理会计还有一个特性:3、从管理会计的应用来看,管理会计具有企业化(个性化)和行为化特征。正是这一特性极大地影响着管理会计的应用,不仅在我国,在西方其他国家也是如此。二、管理会计的个性化特性对其应用的影响剖析1、管理会计的个性化特性管理会计侧重于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服务,这一职能的发挥对企业组织的结构或体制以及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具有依附性。与具有社会化特征的财务会计不同,管理会计具有企业化(个性化)和行为化特征,管理会计在实践中的应用充满个性化色彩,它是理性、非理性的统一。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现了理性层面,而这些理论与方法的具体应用则体现了非理性层面。管理会计的“相关信息适时地提供给相关的人”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其非理性的层面。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有效应用涉及人的因素。由于引入了“人”的因素,就涉及人的价值取向与行为动机,这样,管理会计的应用也就面临管理人员的形象思维与管理情景两个问题。这就使得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本身的逻辑思维受阻,从而导致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难以像财务会计那样易于直接应用于企业。现代企业面临复杂而变化的内外部环境,管理会计理论难以完全告诉企业管理人员如何应用它,应用的智慧在管理会计理论之外,这是一种感悟与体验。它涉及管理人员面对企业经营环境的职业判断问题。美国企业家包罗•盖蒂在《我的经营心得》一书写道:“感觉、直觉、意愿和下决心的能力,这些都是超一流的老板的特征,它不具学术性,不是从曲线上推导出来,也不是从迷惘的市场研究或电脑中找得出的”。 2、与财务会计相比,管理会计应用不具有强制性从总体上看,财务会计可以直接应用于企业实践,也许受到这种现实的影响,人们期望管理会计也能像财务会计那样直接应用于企业实践。然而管理会计的特性决定了管理会计不会像财务会计那样。于是,期望落差影响人们对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应用的认识和判断。众多调查表明: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应用不普遍。但管理会计本身是一种思维和理念,要单独说企业在哪个方面具体的应用了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是很难的。有些企业实际上已经应用了管理会计,但是,确实在无意中,又没有加以总结,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查结果。我们应该看到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不同,它不具有强制性,其应用与否以及应用程度如何完全取决于各个企业的内在意愿和要求。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外部政策驱动是企业应用管理会计的重要特征。与此相适应,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管理会计侧重于企业内部,没有明显的市场特征,主要是责任会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竞争的外部压力转化为企业的内部动力是管理会计产生、发展和备受重视的源泉。这样进入90年代后,管理会计在我国应用有所突破,邯郸钢铁集团公司实行的“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可谓企业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应用的典范。3、企业个体对管理会计的有效需求不足限制了它的应用我们知道,现代公司制度、金融市场与会计之间存在着共生互动性。因此,管理会计的应用依赖于我国企业管理体制的转变,依赖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依赖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也依赖于市场压力对企业的推动。这是我国企业重视并自觉应用管理会计的前提条件。而目前来看,我国尚不具备管理会计普遍应用的市场环境和企业制度,那么,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应用问题并不是管理会计本身的问题,而是市场外部环境、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这样,管理会计的应用必然因环境不同而不同,因企业管理人的理念不同而不同,也就不可能像财务会计那样“应用广泛”。因此,理解管理会计的特性是认识管理会计在企业有效应用的基本立足点。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向纵深放线延伸、市场环境的不断完善,管理会计将大有作为,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企业应该充分认识管理会计的特性,转变观念,结合企业具体管理情景,积极探索管理会计理论方法与我国企业的应用途径,并创造性地加以应用。管理会计的运用,并不囿于形式,只要与企业内外环境相适应,和经营管理机制相配合,管理会计就能够在企业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1. 余绪缨:管理会计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胡玉明:面向21世纪的中国管理会计发展趋势,对外经贸财会,.李颖琦:管理会计应用中的问题及对策.立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陈永华等:关于管理会计应用状况的几点思考,经济师,对我国绿色会计的探讨一,绿色会计研究综述及选题理由在当代经济生活中,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往往过度开发和污染自然资源,致使环境恶化程度越来越严重.特别是本世纪70年代早期,人们一直把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建立在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基础上,随着人口的剧增,需求的增加,更进一步加剧了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从而使能源紧张,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这不仅动摇了有关国家发展经济的自然物质基础,制约了经济发展,而且使人类与自然,生态与经济出现了紧张局面.最近一个时期以来,随着全球性环境保护热潮的掀起,许多国家的会计界也积极投身于环保运动和绿色革命的进程,深入探讨会计如何参与环境保护,如何促进环境与经济之间的深层融合与发展,并直接导致了绿色会计这一现代会计新型分支的创立与发展.绿色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研究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联系,确认,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开发和利用的成本与费用,分析环境绩效以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从90年代起,在西方的会计理论界,有越来越多的会计专家把环境问题与会计理论结合起来研究,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绿色会计理论.其中英国邓迪大学的格瑞·威尔士大学的霍金森,加拿大审计署的罗宾斯坦等人最具代表性.其核心是用会计来计量,反映和控制社会环境资源,目的在于改善整个社会的环境与资源问题.虽然,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都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环境及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由此衍生出的绿色会计.但是,绿色会计目前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并没有形成统一可行的绿色会计核算体系.为了校正这一缺陷,世界银行在1997年推出了"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用以衡量各国扣除了自然资产(包括环境)损失之后的真实国民财富.联合国《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2003》也要求把:作为最终费用的政府和住户支出的环境保护费用;环境对于健康和人力资本的影响;居民消费活动引起的环境费用支出;废弃的商品造成环境的破坏;由于其他国家的生产活动造成对本国环境的影响等五类有关环境费用纳入会计费用核算范围,并从国民生产总值中予以扣除.从而使绿色会计初步具有了较强的可行性.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没有充分考虑自然资源耗减和环境质量退化的成本,因此,它无法真正反映国民经济发展成果和国民福利状况.我国的统计界,会计界也参与了建立绿色会计的研究中来.总的来说,中国在绿色会计的理论研究,实践推行上都比较落后,虽然有人提出了绿色GDP考核.但是,由于缺乏可行性实施方案,又缺乏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动,在集权制色彩十分明显的传统文化氛围中,企业绿色会计仍然只停留在少数专业人员的研究中.少数区域政府虽然推行GDP考核,仍然未能到达实用效果.而在实践中,绿色会计信息的需求与供给存在着较突出的矛盾.本人选择绿色会计为研究论题,就是为了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结合我国经济建设实践,以我国绿色会计的推行为实证,认真研究绿色会计的相关问题,抓住我国对绿色会计说多做少的事实,多角度,深层次分析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促进绿色会计在我国推广的对策.总之,本课题是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的.二,论文撰写阶段划分本人将论文撰写划分为三个阶段:1.资料搜集阶段:主要是搜集与本论文写作有关的专著,论文,新闻等,力争完成10万字资料收集;2.论文务虚阶段:主要是分析已经搜集的资料,初步提炼自己的观点,并与指导教师交流自己的心得,最后,得出论文的中心大意,使论文的主要观点系统形成.3.论文撰写阶段:先理出写作提纲;然后,开始撰写论文.在这个阶段中,要从论文的结构安排入手,围绕着论文的中心大意,准确,妥善表达自己的主要观点.同时,多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三,论文主要结构与观点按照论文的写作要求,本论文将从概念,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强调问题,提出对策等五个方面进行展开,力求结构合理,中心突出,观点鲜明,表述流畅.本论文的主要观点将着重于:1.绿色会计的本质属性体现着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绿色会计将更加科学体现与约束社会经济发展;3.绿色会计机理结构的难点不少,但可以找到协调的办法;4.法律,制度建设将提供对政府新的考核约束;5.绿色会计的全面推广仍然存在许多障碍,必须加以协调与解决.6.从现在起,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四,论文价值的自我评价本论文抓住社会可持续发展发展的考核问题:绿色GDP考核的核心问题——绿色会计,加入到鼓动新的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并要求根据该体系评价与约束全社会各主体的行为,其主题思想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这与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是一致的.因而,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本论文简要地分析了中国绿色GDP考核实证.通过解剖,找出了主要矛盾,进而提出了对策.这种有强烈针对性的政策研究是立足于中国文化之中,是具有较好的符合性的.因而,其价值也是可预期的.本论文强调了绿色会计的重要性,指出了绿色会计信息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提出了只有绿色会计信息才能比较全面反映企业状况,区域可发展发展基础资源,才有利于各级政府做出正确的选择,采取高效率的政策措施.五,主要参考文献1.李永臣. 企业环境会计研究 [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122.吴数畅. 相机财务论 [M] 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5/123.刘仲文. 人力资源会计 [M]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6/01修订4.许宪春. 解读绿色GDP [N] 光明日报 2002/04/295.潘岳. 中国绿色GDP核算试点时间表确定 具体省份未定[N] 人民日报 2004/09/146.李柯勇. 倡导"绿色GDP" [N] 新华网北京 2004/03/137.牛文元. "绿色GDP"与中国环境会计制度 [L] 中国发展 2002/018.乔世震. 建立中国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探讨 [L] 中国发展 2002/019.刘荣章等. 绿色GDP核算体系研究概述 [L] 福建农业学报 2005/2010.钟定胜.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论问题探讨 [L] 中国软科学 2006/02谈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摘要]本文针对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与原准则和相关制度进行对比分析,对资产减值准则在形式上、适用范围方面、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计量和确认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比较,指出了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特点和优势。�[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商誉减值 资产减值 直线摊销法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新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准则体系的接轨和趋同,首次构建了我国比较完整、有机、统一的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准则体现了“立足国情、国际趋同、涵盖广泛、独立实施”的特点,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原文链接:会计准则新体系九大变化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在38项具体准则中,还包括22项新推出的会计准则,这极大地丰富了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准则历史性的变革,在很大程度上将改变财务报表的数据,从而使各类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新会计准则中出现的一些主要变化,值得报表使用者和投资者的密切关注。基本准则修改会计原则和要素财政部发布的新基本准则对会计一般原则做了完善。原来的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这12项原则都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国外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在修订后,将原来的“第二章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除此之外,在原来12项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增补了会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这也是近年来国际上通行的要求。原文链接:新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解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并将逐步在其他企业中开始实施。现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务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一、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即《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只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准则》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原文链接:新旧准则下商誉会计的比较[摘 要]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适应现代企业国际化发展的趋势,适应企业国际并购的不断增加,在新准则中对商誉的规定发生很大变化,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本文就新准则中有关商誉的规定和以前年度对商誉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了新旧准则变更的原因,认为新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更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另外,通过比较与分析也可以加深我们对新准则的理解。[关键词] 商誉;比较;确认;计量;处理本文就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以前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中有关商誉的规定进行比较。原文链接:试论新旧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准则的差异与缺陷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基础,以及资产减值会计的含义和本质,进一步详细阐明了新旧会计制度下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差异,以及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缺陷与应注意的问题。关键词:新旧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差异;缺陷资产减值会计是以决策有用观为基础,彻底摆脱了“历史成本原则”,在计量时引入了多重计量原则,使资产的实际状况反映得更为真实。国家财政部陆续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中《资产减值》准则将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统一,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力地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行为,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原文链接: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一系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的一个重大变化在于资产负债观取代了收入费用观。与此相适应,新准则中的18号所得税会计准则,也在计税基础、会计差异、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的修订。资产负债表观概述现行的美国会计准则体系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都倡导全面的资产负债表观。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发布的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趋同,在诸多具体会计准则中都以资产负债表观为基础,新发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就能充分体现这一点。新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观是以资产负债表为报表重心而强调全面收益,它以由净资产(业主权益变动除外)的期末、期初余额对比求得,相应编制全面收益表或业绩报告。资产负债表观要求根据未来期间经济利益流入流出企业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等进行确认与计量。原文链接:新旧所得税准则的比较与分析摘要:《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于1996年修订并取代原旧准则(即1979年 )。对所得税会计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正,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旧准则允许使用递延法或利润表债务法)。2006年我国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运用暂时性差异概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对比旧会计制度的核算发生了较大变化。关键词:所得税准则;变化比较;分析原文链接: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摘要〕与2001 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相比,2006 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了较大的变动,旧投资准则的内容包括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三个部分,而新准则只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部分。文章着重就新旧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关键词〕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为了规范投资的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1998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并于1999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实施;2001年进行了修订,以规范会计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2006年2月15日修订完成《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原文链接:新旧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对比摘要 财政部于199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此看作是基本准则并简称为原准则,它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开始走向国际化。2006年2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笔者仅就前后两个版本的基本准则作一浅显的比较评述。我国第一个《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于1992年11月,它是依据我国当时的国情,并借鉴国际惯例而制定的。它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开始走向国际化。当我国的会计需要走向国际化已成为共识时,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也日益迫切,企业会计准则的许多内容已不能适应会计和经济的发展,因此需要修订。原文链接: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摘 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和2007年新的所得税法的出台,对我国的所得税会计产生了重要影响,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本文通过对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分析,对于做好新旧准则下所得税核算和列报的衔接以及准确执行新所得税准则将具有一定的意义。[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所得税 比较分析财政部正式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2006 年3 月16 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对于我国的所得税会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原文链接: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摘 要]文章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背景,列举了与旧准则变动较大的几个会计规范、核算方法,以此来探讨新会计准则在我国实施的意义与建立新会计体系的必要性。[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入账计量我国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将从2007年1月1日起适用于上市公司。这是中国会计界的里程碑,它将推动中国向更现代的经济模式过度,并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决定。原文链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祝你成功!
会计研究方法的浅析论文
会计研究方法是沟通会计研究主体和会计研究客体的桥梁,它直接关系到会计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精确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会计研究方法的浅析论文,欢迎阅读。
摘要: 当代学者对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探讨是多种多样的,归纳他们的观点,大致包括归纳法、演绎法、实证法、行为法、法规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伦理道德法、事项法和系统法等。本文将着重介绍实证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方法和行为研究方法,并对他们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对我国当前的会计研究方法进行反思并提出意见。
关键词: 会计理论;实证研究;规范研究
会计理论研究方法,是人们探求会计理论所采用的手段、途径或活动的总和。它是进行会计理论研究的前提,是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会计界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构建适应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这一任务无论从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上,还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上看,都是极为重要的。
一.重要的会计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方法、行为研究方法
1、实证研究法是实证会计学派偏重采用的方法,它关注“是什么”的问题。实证命题关注的是世界如何运行,即如果出现A就可能发生B的形式,并且可予以否定,它不涉及价值判断,主要用于为那些必须就会计政策做出决策的人士,提供有关决策后果的解释与预测,比如被用于解释和预测新会计准则变化前后的市场反应等。
2、规范研究方法是一种传统的会计研究方法,它关心的是“应该是什么”。它关注的是怎样限制或规范世界怎样运行,解决的是经济现象“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它的命题涉及的是各种限定,即给定条件组C,必须选择方案D。该命题是无法加以否定的,它与价值判断有关,被用于描述,比如描述应该如何计量资产等问题。主要通过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研究,研究结论用文字描述。它表达的是人们的一种思想,一种理念或是一种愿望。
3、行为研究法是行为科学在会计学中的应用,它认为会计是一门面向行为的科学,其目的通过传递会计信息内容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们的行动。行为法研究会计信息的行为效应,它的应用效应具有,经济后果,社会后果和政治后果三种。因为行为法借鉴了心理学、语言学等其他学科的理论成果,研究思路开阔,方法更加科学,主要通过问卷、采访、实验与模拟,更具有客观性、有效性,应用前景广阔。
二.规范会计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的本质、作用比较
1、从本质角度看,实证会计理论比规范会计理论更具体科学性。
规范会计理论的优点是可以保持概念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使理论构建更具有逻辑严密性;它能规范会计行为,找出较佳的会计准则和较优的会计程序与方法,推动会计理论向前发展。缺点是它的推导结论正确与否取决于前提命题的正确性,如果前提命题错误,则整个理论结构都将是错误的。另外,作为演绎法前提的少数概念往往较为抽象,与现实世界有一定的距离,所得出的结论和具体化的方法,由于缺少经验容易造成“闭门造车”式的个人观点和论断。而更重要的是它在于研究结果难以验证,不能为自身提供科学性的依据,需要利用实证的方法来检验。
实证会计理论恪守价值中立原则,研究特定行为和各种变量之间的关系,不涉及价值判断问题。实证会计理论最值得肯定的'地方是它的研究方法和程序,把实证检验作为研究重点,检验过程为:“假设—检验—解释和预测—再检验—…”,具有严密的科学性。正因为它不是以个人的知识和价值观来判断,而是建立在实际观察和实验结果的基础上,以尽可能排除研究对象作为客体对主体的反作用,这就使研究具备了可验证的特点,从而及清晰的突出了它的科学性。
2、在会计理论发展的作用上,规范研究比实证研究更有逻辑性。
因为,规范会计研究从假设或初始理论命题推导出下一层次的理论命题,并可对某一个理论命题做出演绎证明。这样,在对理论进行实践检验前,可预先对理论进行检验,以使理论更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再次,规范会计研究可从理论命题推导出事实命题,也可用来解释已知的会计理论或会计行为,这对会计理论的发展更具有推动作用。
三、实证研究方法和规范研究方法的缺陷比较
实证会计研究的局限性表现在:一是从哲学基础方面考虑:它摆脱无法从个别到一般的逻辑困境。一个可被接受的命题,在原则上应能得到经验验证,这是进行实证会计研究的前提假设。有意思的是,正是因为证实原则的有效性,使得实证主义常常受到质疑。二是从实证方法的自然科学属性与会计学的社会科学属性间具有不兼容性。会计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很多因素很难量化,而这些因素往往会影响研究成果的质量,产生系统性偏差。三是在会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完全排除价值判断也有不尽合理之处。
规范会计研究的缺陷表现在:一是忽略了对作为演绎逻辑推理起点的假设或前提的判别和检验。二是忽视了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不重视会计主体的行为因素,仅将会计环境中的不同利益集团简化为一个总体来看待。三是运用规范会计研究得到的结果往往由于缺乏经验支持而仅代表了闭门造车”式的个人观点和论断。
四、对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方法选择的意见
1、建立以规范研究为主的,实证及其他方法相辅的研究体系。
规范法有更大程度改变世界的意义,虽然很多学者出现闭门造车的想象,但是这是可以规避的。可以提高学者的素质培养和训练,培养良好的学术空间氛围。并且规范研究方法对实证研究,归纳研究,行为研究等方法都有其指导功能,在会计研究方法的体系中有其重要的地位。
2、加强对实证研究的理论建设和实践分析,有区别的,有重点的运用在经济社会中。
实证研究的兴起和最广泛应用在西方是在其资本市场中,西方实证会计的发展与其经过百余年发展后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密切相关。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只有10余年的时间,上市公司至今还只有1000多家,特别是有关资本市场的法规建设正在逐步完善,许多法规本身还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实证研究”,一方面使研究者本身花费大量时间用于资料收集这一研究最基础的工作;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中存在着信息失真的问题,也难以保证研究资料特别是数据本身的准确性,进而影响这些研究结论的验证质量。再次,缺乏实证研究的理论基础。
3、实证研究方法和规范研究方法相辅相成。
事实上,会计研究方法之间并不相互排斥而是互为补充的,如实证会计研究方规范研究将对会计的感性认识转化为理性认识之后才能把握会计实践的本质,对会计形成整体认识,从而才能有效地发挥其指导作用。规范研究并不排斥实证研究,因为规范研究的结论需要实证研究加以验证;实证研究也不排斥规范研究,实证研究需要规范研究的结论为基础和前提。由于,任何一种研究方法都有它的局限性,那种只采用单一方法进行会计理论研究的主张是有失偏颇的。
归根结底,会计研究的目的除了能解释和预测会计现象外,是为了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取得对社会有价值的成果,借此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其研究结论要能解决会计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会计实践所遇到的问题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研究目标,采用相应的某种研究方法或方法组合。
参考文献:
【1】张晓峰.实证会计研究的含义及评述【J】.科学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12).
【2】覃志刚.对实证会计研究的辩解和思考【J】.财会通讯,2004(4).
【3】郝桂岩.论实证会计研究的优缺点及启示【J】.经济师,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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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国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第1章 绪论
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
选题背景
研究目的
研究意义
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外研究综述
国内研究综述
研究内容、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研究内容
研究方法
创新点
第2章 慈善组织会计概述
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慈善组织的界定
慈善组织会计相关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
第3章 我国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的现状
我国慈善组织会计核算的现状
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的现状
我国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会计制度不统一、会计规范不完善
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意识不强
慈善组织中专业会计人员配备不足
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力度不够
审计监督机制尚不健全
第4章 国外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制度借鉴
新加坡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制度
新加坡慈善机构会计准则概况
新加坡慈善机构会计准则借鉴
英国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制度
英国推荐实务公告概况
英国推荐实务公告借鉴
第5章 完善我国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
规范慈善组织会计核算
慈善组织会计科目设置
慈善组织会计账务处理
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模式设想
信息披露原则
法定披露内容
自愿披露内容
我国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实施的`保障措施
加快慈善组织会计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建设
提高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意识
增强公众对慈善信息的关注度
加强慈善组织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力度
健全慈善组织审计监督机制
本文结论
慈善组织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然而频发的慈善丑闻使慈善组织陷入信任危机,使其成为公众的焦点。不乏学者从慈善组织内控和法律制度建设角度研究刺探组织如何提高社会公信力,但对于慈善组织会计规范制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式等内容少有研究。论文分析了慈善组织财务和会计报告的特殊性、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现状等,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得出了影响慈善信息质量的原因。通过新加坡慈善机构会计准则和英国推荐实务公告的成功实施,提出了完善我国慈善组织会计核算的对策及信息披露模式的设想,并提出了我国慈善组织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
文献综述概念及格式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格式与写法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关于行政执法.内容提要:行政从“管理”到“执法”的转变是我国二十多年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我国从几千年的人治逐步走向法治的标志。行政的“执法”性质和“依法”特征是由国家实行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发展目标和治国方略所决定的。“行政执法”在不同的场合可能有不完全相同的涵义,但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要有法律根据,是执行法律(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执行长官的意志,是受法律规范、制约而不是任意所为。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我们必须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改革是全方位的,不仅涉及执法的方式、方法,而且涉及执法体制、执法范围、执法目标及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的关系,是整个执法机制的转换。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行为、行政体制、行政执法机制一、伟大的转变:从“管理”到“执法”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将行政等同于管理。我国古书中所谓“召公、周公行政”,即指国家政务管理 1。《汉语大词典》对行政的释义有二:其一为“执掌国家政权,管理国家事务”;其二谓“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 2。可见,无论古今,行政均指管理,管理无论内外,均可谓之“行政”。在许多外国学者的著述和词典、辞典中 3,通常也将行政与管理等同,如德国学者平纳特在其所著《德国普通行政法》一书中说,“行政”一词常用于超出公法的其他地方,例如“家务管理”、“财产管理”等形式。这里提到的行政(作为行政法依归的行政),乃是国家机器及其组织的“公共行政”(公共管理) 4。原苏联行政法学者更是不仅将行政等同于管理,而且将行政法定义为“管理法” 5。行政虽然长期以来一直被人们视同于管理,或谓公共管理、国家管理。但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前,行政通常指国家整个政务管理,是指管理整个国家事务,而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行政则仅指除立法、司法以外的国家管理。西方许多传统的行政法学家都曾这样给行政下定义:所谓行政,乃除立法、司法以外的一类国家(及其他公权力主体)职能(作用、活动、行为) 6。至于作为行政的国家职能(作用、活动、行为)的实质和内容,则可归结为执行与管理。所谓执行,可包括执行法律、政策、命令、指示、决议、决定,等等。所谓管理,可包括组织、指挥、发布命令、禁令、实施许可、征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者给予处罚、强制,等等。执行并不等于执法。执法在执行中的比重决定行政的性质。古代的行政虽然可界定为国家整个政务管理,但这是就广义的行政而言。在古代,同样存在狭义的行政,狭义行政不包括宏观决策,宏观决策是作为最高统治者国王(皇帝)的行为,而狭义行政则是国王之下的官僚机构执行国王的命令、指示,下级官僚机构执行上级官僚机构的命令、指示,对国家具体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古代社会虽然也存在某些法律(一些国家的法律可能多一些,一些国家的法律可能少一些,却不可能存在完全无法律的国家),但是,数量无疑很少(主要是刑法),而且,古代一般没有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反映人民意志的专门立法机关(像我国这样的东方国家更是如此)。因此,古代官僚机构的行政主要是(或基本上是)执行最高统治者和上级官僚机构的命令、指示,而不是执行法律。即使其中有一星半点的执法因素,它也完全不能影响古代行政的整体性质。古代行政整体上只能是行政管理,而不可能是“行政执法”。在现代,国家事务有了立法、行政、司法等的分权或分工。从理论上说,行政作为执行和管理,其执行主要应该是执行法律,其管理主要应该是依法实施法律。当然,除了法律以外,行政还要执行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制定的政策,执行本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决议、决定,执行行政首长的命令、指示等。行政的职能和任务是多方面的。但不管有多少职能和任务,执法应该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素。但是,从事实层面说,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民主法治的水平不同,执法在各国行政中所占的比重仍然是很不一样的。有的国家执政者重视法治,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因此,这些国家的行政主要是执法,其行政管理实质即是行政执法。而在另外一些国家,执政者轻视法律,他们习惯于以政策代法、以命令代法、以言代法。这些国家虽有立法机关之设,但多只重其形式而并不寄希望它发挥多大作用。这些国家自然不可能有完备的法律,既使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法律,也并不准备真正使之付诸实施。因此,这些国家的行政主要不是执法,而是执行领导人的命令、指示,执行执政者的政策。其行政的实质是依领导人、执政者的随心所欲,且往往是反复无常的意志管理社会,管理相对人,而不可能是行政执法。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机关也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设,但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很少立法,甚至很少开会,很少制定和发布决议、决定。从而行政的基本职能和任务不是执法,不是执行人民代表机关的决议、决定,而是执行党的政策,执行政府的计划,执行领导人的指示,执行上级的命令等。行政的依据主要是红头文件和行政长官的指示、命令。直至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国行政各领域(公安、工商、交通、城建、税务、海关、贸易、商检、环保、质监、计量、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尚处于基本无法,甚至完全无法的状态,此时的行政还只是“管理”(行政管理),而不是“执法”(行政执法) 7尽管这个时期的行政管理与半个世纪或一个世纪以前的行政管理在内容和范围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性质上并没有根本转变。我国行政从“管理”到“执法”的转变(即性质上的根本转变)是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1984年,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在一次与新闻界人士的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我们国家要开始一个历史性的转变:“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 8。此后,国家立法,特别是行政领域的立法,明显加快了步伐。1984年至1990制定的法律和重要行政法规就达几百件之多。其中:涉及公安管理的有:《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条例》、《居民身份证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涉及工商、税务管理的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农业税条例》、《工商统一税条例》、《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条例》、《资源税条例》、《盐税条例》、《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等;涉及外经、外贸管理的有:《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涉外经济合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等;涉及医药、卫生管理的有:《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涉及海关管理的有:《海关法》、《关税条例》、《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等;涉及农业、林业管理的有:《草原法》、《森林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管理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涉及土地、水、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河道管理条例》、《土地复垦规定》、《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城建、环保管理的有:《城市规划法》、《地名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涉及交通、邮电管理的有:《邮政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公路管理条例》、《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检疫管理办法》、《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等;涉及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管理的有:《教育法》、《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等;涉及国防、外事管理的有:《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征兵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等。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进一步加快了行政法的立法步伐,不仅部门行政法逐步趋于完善,而且开始逐步制定和健全作为行政法基本体系架构支柱的基本法,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立法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以及即将出台和正在制定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等。作为行政法基本体系架构支柱的基本法不完全同于部门行政法。首先,部门行政法只适用于相应行政管理部门或领域,而行政基本法适用于所有或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如作为部门行政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适用于公安管理的治安管理领域,而作为行政法基本法的《行政处罚法》则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公安、工商、海关、税务、文化、教育、科技等)的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法基本法的《行政程序法》更是不仅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且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所有行政行为。其次,部门行政法通常只为各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而行政基本法同时为整个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和行政救济提供法律依据,例如,《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即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责任的追究,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部门行政法为行政从“管理”转化为“执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和条件,没有部门行政法,执法即失去了前提:相应部门,相应行政领域没有法,无法可执,则只能按政策办事,按长官指示办事,“管理”不可能转化成“执法”;而行政基本法则为部门行政法的健全、完善提供了动力和条件,因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启动了对各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如果某部门行政法不健全、完善,败诉,赔偿的压力就会促使该部门尽快去健全、完善该部门行政法,而《行政程序法》一类的行政基本法亦可以指导部门行政法的健全、完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和领域都已陆续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和规章,虽然尚未达到健全、完善的程度,某些部门(如新闻、出版、结社等)可能还很不完善,但整体上应认为已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就行政基本法而言,作为构成行政法体系的支柱的基干法律,现在大多数也已制定出来了,并且由这些法律设计的制度(如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等)也已陆续开始运作。因此,我国的行政在整体上应认为已初步实现了由“管理型”到“执法型”,由“人治型”到“法治型”的转变,“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化成了“行政执法
不腥的的活害怕黄昏果然这只能归咎于中课间谈天个笑;为么·中记的一么被她锁在门中的这个
下文是一篇我精心准备的法学论文,探究行政复议中的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欢迎各位法学毕业的同学进来看看哦!
【摘要】 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发源于德国的刑事诉讼制度,紧接着便在民事诉讼、行政上诉等上诉制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同时在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其他复审制度也蔓延起来,因而这一原则也成了复审制度中的普遍性通用的原则。我国也顺应世界发展的趋势,先后在刑事诉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中确立了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但是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尤其在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中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适用更加的值得讨论。
【关键词】 不理变更原则;行政处罚;行政复议
在复审制度中运用禁止不利变原则,是世界各国的趋势。它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当事人不满原机关的处理结果,将相关案件提交复审机关,复审机关复审的结果,一方面不能增加复审申请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不能降低复审申请人的既得利益。换句话说就是,原则上,相较于原机关的处理结果,复审机关的复审结果不能使当事人的处境更加的不利。
一、我国关于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相关规定
同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在世界的发展趋势一样,我国在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中首先使用了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也就是所谓的“上诉不加刑”原则。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从而在我国正式确立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第190条,对上诉不加刑原则作了同样的规定。199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虽然对禁止不利变更没作任何解释,但该《意见》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对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而没有给予行政处罚的人,不能直接给予行政处罚。根据对该条规定的内涵的理解,它其实是隐含了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精神的。至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则规定得非常清晰明了,《解释》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处罚领域首次确立了申辩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该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2007年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入了这个原则。该条例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但实践中如何适用,却没有可以借鉴的。但是该条对于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规定是比较抽象的,在具体的实践中是没有可以借鉴的意义的。
二、行政复议中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内涵以及确立的依据
行政相对人不满具体行政行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审查的过程中,不能增加复议申请人的处罚结果或使其承担更多的义务,同样也不能减少复议申请人的已经得到的利益。行政复议中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有两个特点:第一,它只适用于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是如果行政复议是由行政处罚中的违法行为的被害人提出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不适用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第二,禁止不利变更原则适用于撤销和变更的裁决。复议机关的复议结果,一般有维持、撤销和变更三种情况。但是较复议前相比,维持不会使当事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而撤销和变更则有可能将复议申请人置于较复议之前更为不利的境地。所以在行政复议中确立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就是将范围限定在复议裁决撤销和变更内容。
为什么在行政复议中确立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它的依据是什么呢?首先,对于是否应当在行政复议中确立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学理上存在截然不同的几种观点:(1)反对在行政复议中使用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该学说认为,复议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复议决定是复议机关的职权行为,不应该受到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的影响,所以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复议机关可以作出对当事人更加不利的决定。(2)支持在行政复议中使用禁止不利变更禁止。该学说认为,从本质上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救济的方式之一,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将复议申请人置于更加不利的地位,那么与行政复议行政救济的本质是不符合的。(3)在行政复议中是否使用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应该根据复议机关的性质不同而不同。[1]
笔者支持在行政复议中实行禁止不利变更原则。首先,行政复议不是完全的监督功能。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对相对人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查。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除了不予受理外,复议机关是不能拒绝当事人的申请的。而根据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功能与行政复议机关的中立性是不同的。其次,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对相对人的信赖保护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启动是源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是一种应申请的行政行为。而应申请的行政行为的本质又是授予相对人某种利益,所以行政复议中应该使用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再次,《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最后,行政行为的确定力应当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以保证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在稳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不仅行政相对人应当尊重已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得任意请求变更、撤销或废止受拘束的具体行政行为,且行政主体也必须尊重已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得任意变更、撤销或废止所作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处罚中行政复议“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适用
参照刑事诉讼“上诉不加刑”以及复审制度中禁止不利变更等一般性原则性的规定或者做法,行政复议中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也有些原则性的通用的做法。
当行政机关对共同违法的数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应当对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为作出全面的审查。经过审查,如果确实认为原裁定应当予以变更的,不仅不能加重提出复议申请的被处罚人的处罚,也不能加重未提出复议申请的其他被处罚人的处罚。前面的情况,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行政处罚确实较轻,根据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精神,行政复议机关原则上应当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不能直接变更原处罚决定,加重对复议申请人的处罚。更重要的是,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行政处罚,责令原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行政机关也不能加重被申请人的处罚。但是如果原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其他合法权利,那么行政复议机关不应当受到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限制,而应该撤销原行政处罚或者合理的进行变更,这是行政应急性原则。[2]
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为数个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理,复议机关在审理时,如果确实需要变更原处罚决定,那么当然也是要贯彻适用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这点可以参照刑事诉讼中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但是如果是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呢?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等七种。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孰轻孰重如何来认定?原则上,行政复议机关不能改变原处罚决定,使复议申请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决定。比如不能将罚款变更为行政拘留。
根据《条例》第5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适用限制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但是在行政复议中,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是要求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的,而不是限定在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内。问题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复议机关发现原行政行为仍然存在违法或不当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前文笔者已经指出,支持在行政复议中适用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在于行政复议对行政相对人来讲的救济性。但是在行政复议申请范围之外的审查,在于行政机关的监督功能。因此,原则上笔者赞成在此情况下运用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但是,如果第三人没有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是不能作出对他不利的决定的,而对于复议请求范围外存在的问题,则应该在行政复议之后,用其他方法来改变原行政决定的违法或不当之处。
参考文献:
[1]王锴 论行政复议中的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昆明),2009(03):127
[2]胡肖华,张坤世 在我国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的构想[J] 法学论坛(济南),2003(06):80
文献综述是算在学位论文正文中的,当然需要查重~
一般来说,文献综述不参加查重,不计入查重率。
但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学业规范管理,有些学校可能也会要求在查重的范围内增加文献综述。所以在查重之前,学生可以了解一下学校对文献综述部分的规定,是否需要查重。
文献综述是指作者写文章时看别人的论述,包括论文,网上的文章或文章等。,还包括外国的外文专著等。文献评论其实是对作者整理分析水平的考验。文献综述不是简单的文献罗列,需要通过文献的讨论来论证作者的观点。
虽然论文文献综述不进行查重,但是论文还是进行查重,所以我们还是要选择一个可靠合适的检测系统。好的检测系统可以省去我们很多麻烦。有些同学为了省钱,会选择所谓的免费检测网站,这是有风险的。容易导致查重结果不准确或者论文泄露的风险。
查重之前,要检查格式是否正确。有些不需要查重的部分,只有格式正确才会被查重系统检测显示出来。还有,检测完成之后,会有一个检测报告,你可以根据报告逐项修改论文。
首先一篇完整的毕业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封面、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主要符号对照表、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原创性声明或者授权声明、个人简历、导师简介、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等部分组成。
其中正文部分,通常是由引文、摘要、各部分章节、总结等部分组成。大多数高校在每年毕业季时,都会统一发通知说明学校的毕业论文规范和查重说明,学校会统一下发论文样式等内容,一般会详细说明查重的范围。
要是学校有具体的要求,那提交到学校的时候必须按照学校所要求的来。
文献综述一般是不参与论文的查重,但是很多高校认为,为了加强对学生的要求,提升学术规范管理,文献综述部分也会进行重复率查重。学生写一篇文献综述,我们需要了解学校的要求是否重要。在编写文献综述过程中要注意标明文件的来源和作者的意见。尽量让我们的文献综述标准化。
其次,如果学校明确指出文献综述参与论文查重,我们在写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重复率。一般不要超过20%的重复率。尽可能写原创。
综上所述,文献综述查重取决于是否和正文一起提交到论文查系统,而是否把参考文献放到正文要看学校的要求,如果学校不要求查重参考文献,那么重复率就会比较低。
文献综述的相关说明
文献综述简称综述,又称文献回顾,文献分析。是对某一领域,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课题、问题或研究专题搜集大量相关资料,然后通过阅读、分析、归纳、整理当前课题、问题或研究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或建议,对其做出综合性介绍和阐述的一种学术论文。
国内的论文,文献综述包括互联网参考文献、外文论文和专著等,文献综述对论文作者的归纳总结能力是一道考验。文献综述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文献清单,最重要的作用是能够支撑论文作者的观点。
由于文献综述有作者自己的评论分析,因此在撰写时应分清作者的观点和文献的内容,不能篡改文献的内容。引用文献不过多。文献综述的作者引用间接文献的现象时有所见。如果综述作者从他人引用的参考文献转引过来,这些文献在他人引用时是否恰当,有无谬误,综述作者是不知道的,所以最好不要间接转引文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文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