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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保险》2003年3月创刊于北京 。创刊之初仅作为内刊发行,随着杂志自身发展完善及中国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需求,于2008年10月正式公开发行。伴随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国医疗保险》从当初的一份内刊发展成一份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医保类权威杂志,办公方式已由原来的全部纸质办公发展到如今的电子化、信息化办公。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中国医疗保险》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要旨,以破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为重点,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创新、机制转换、政策完善、管理规范为主线,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悉心求医疗保险客观规律之真,全力务亿万人民身体健康之实。创刊以来,《中国医疗保险》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她拥有一支高质量的编委和编辑队伍,一个素质过硬的运营团队,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赞许。《中国医疗保险》网站的创办和发展,为进一步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开辟了新的途径。《中国医疗保险》除在我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广泛发行外,还在世界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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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罕见病用药保障的几点建议2022-07-07 中国医疗保险作者头像中国医疗保险《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关注加强预防筛查,从根源上减少罕见病风险。据了解,目前无有效药品、有效药品尚未在国内上市、药品价格昂贵是影响罕见病用药保障的三大因素,其中,社会各界对降低罕见病用药价格的呼声最高。自成立以来,国家医保局加快罕见病用药医保准入的力度,通过谈判降价降低了部分药品的费用,减轻了患者负担,提升了部分罕见病的保障水平。目前,国内市场仍有不少罕见病用药价格极其昂贵,严重影响了患者用药的可及性,药品的实际市场销量也不高。本文通过分析罕见病患者的处境、我国医保制度的现实情况、罕见病用药企业定价时的主要考虑等因素,建议企业调整定价策略,积极争取将产品纳入医保目录,通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分担药品费用,以价换量,使更多患者受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企业、患者、医保三方共赢。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罕见病话题引发与会代表热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这既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据报道,目前无有效药品、有效药品尚未在国内上市、药品价格昂贵是影响罕见病群体保障的三个主要因素,其中,群众对降低罕见病用药价格的呼声最高。近年来,我国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初步建立,每年国家医保谈判均有罕见病用药纳入目录、部分省市将罕见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部分城市惠民保涵盖罕见病相关保障,但仍有个别罕见病用药价格极其昂贵,堪称天价,严重影响了患者用药可及性。如何破解罕见病用药天价难题成为当下研究的热点。本文通过分析罕见病用药保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预防筛查、提升诊疗能力、加快准入谈判、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避免福利化等方面建议。1.我国罕见病用药保障的现状政策方面相关的支持性措施鉴于患者人群小带来的罕见病用药研发困难大、研发流程长、研发成功率低的情况,世界各国普遍对罕见病用药的全产品周期都给予了超国民待遇。如美国《孤儿药法案》规定,罕见病用药获得孤儿药资格认定后,可享受申请费用减免、税收优惠、研究方案协助等优惠。日本《罕见病用药管理制度》对罕见病用药临床研究资金资助、药物注册优先审批、延长再审查期限、临床药物研究费用减免税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大力支持罕见病药物研发。在我国,罕见病药物研发也开始尝试各类支持和利好政策,如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明确将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防治罕见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纳入到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国家药监局近期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新药,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诺保障药品供应情况下,给予最长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期间不再批准相同品种上市。另外,税务部门也对一些罕见病用药纳入使用增值税政策范围,降低药品税负。总体看,不同国家和地区均对罕见病给予超优待遇,在药物研发、临床实验、注册审批、市场独占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研发负担。保障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不脱离实际、超越阶段。为确保医保制度公平可及,基金安全长期可持续,我国基本医保始终坚持“保障基本”的功能定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必须最大限度的公平可及,这是不可超越的底线。经多年努力,我们建起了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医疗保障网,虽然医保基金总体规模较大,但人均筹资水平还不高。《2021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人均筹资仅889元。受新冠疫情、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等因素影响,基本医保筹资增长的可持续性也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医疗技术发展等因素影响,医保支出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因此,罕见病用药以超高价格进入基本医保,在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体制下是行不通的。我们也看到,一些地方通过普惠型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方式,探索缓解罕见病昂贵费用的途径。如一些地方将部分造成灾难性支出的罕见病家庭纳入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范围。部分地区惠民保将罕见病纳入保障但待遇水平不高,如某市惠民保包括对苯丙酮尿症患者的医疗费用,住院、门诊总体起付标准为2万元,支付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这些都是在传统三重保障之外开展的有益探索,但也存在受益人群有限、可持续性不高的问题。患者情况目前,全球约有7000多种罕见病,仅5%的罕见病有有效治疗药物,50%的患者在儿童期发病,30%的患儿无法存活到5周岁以上。据报道,我国罕见病患者总量达2000万。《2021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亿人,参保率达95%以上。基本医保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主要的保障制度,也是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国家医保目录调整进程明显加快,目录内罕见病用药数量增至40余种,同时,谈判准入的药品价格大幅下降,2021年7个谈判成功的罕见病用药平均降幅达65%,相关罕见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明显下降,用药人数直线攀升。如2021年目录谈判中,3款年治疗费用超百万元的药物全部降至30万元以下,原价70万元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降至数万元,除首年外患者每年注射3针,医保报销后年自付仅3万元左右,远低于造成灾难性家庭支出的阈值8万元,成为无数患者家庭翘首以盼的“最温暖的新年礼物”。我们也看到,目前也有个别年治疗费用超百万的罕见病用药,由于远超医保基金和患者的承受能力,无法纳入医保,患者只能“望药哀叹”。企业的现状研发方面,对一些药品的研究发现,罕见病用药的研发成本并不高于普通药品。企业多选择在支付能力更强的欧美国家进行研发,随后在发展中国家上市,基本上市数年内可以收回全部研发成本,如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上市4年全球的销售额已达70亿美元,收益已远超其前期研发支出。考虑罕见病群体的特殊性,在发展中国家仍维持高价分摊研发费用并不合理。宣传方面,媒体多强调罕见病用药研发成本高、市场受众范围狭小,为罕见病用药定高价提供合理理由。同时,也有个别企业企图通过炒作个别患者遭遇搞悲情营销,利用媒体宣传罕见病患者人数不多、政府或医保完全有能力负担,借机向政府或医保部门施压。市场竞争方面,由于超80%的罕见病为单基因遗传病,现有罕见病用药多为纠正遗传缺陷的生物药品,不同于化学药品之间良好的替代性,生物类似药和生物原研药之间有很大的变异性,因此罕见病药品普遍仿制难,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定出高价追求超额利润是价格高昂的重要原因。从市场空间看,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巨大,每年出生人口多,患者绝对数量和长期累积数量并不少,任何一个罕见病的市场容量都应该较为可观。以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Spinal Muscular Atrophy,SMA)的药物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为例,诺西那生钠注射液降价进入目录后,2022年1-5月用药患者总量较进目录前翻了5番,已超过了罕见病联盟在全国登记的患者总数。药品销售总额也接近其在国内上市两年多来的销售总额,企业获益明显。2.提升罕见病用药保障水平的对策思考罕见病患者用药难题的破解需要平衡患者、企业、医保三方利益,实现患者可负担、医保基金可持续、企业有合理利润多方共赢。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发挥战略购买的优势,在医保准入环节开展价格谈判,一些罕见病用药谈判成功进入目录,探索出了一条提升罕见病用药保障水平的有效模式。笔者将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在中国和澳大利亚的价格进行了简单对比。根据澳大利亚药品福利计划披露的信息显示,该药政府采购单价11万澳元(折合人民币约55万元),患者自付41澳元(约206元),每年为该药支付亿澳元(约人民币12亿元),保障约700余名患者;若按我国目前谈判纳入后患者年治疗费用计算,同等支出下,我国可保障12000名患者,是澳洲的17倍。3.对我国罕见病用药保障问题的几点建议相关企业及时调整市场策略,积极争取多方共赢。与其他市场相比,我国药品市场具有人口基数大、基本医保目录统一的特点。特别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更加强调战略购买,着力破解药品“价格虚高”顽疾,更加强调保障基本,这一趋势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建议相关企业,特别是罕见病企业认真思考如何迎接这个重大转变,在保持合理收益的基础上合理定价,积极争取实现以价换量,实现多方共赢。确定合理的待遇水平,避免福利化倾向。“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是水涨船高的关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在现行政策框架内,尽最大可能与罕见病企业磋商谈判,找到医保、企业、患者三方的利益均衡点。吸取一些国家为了选票,搞过度保障,出现“泛福利化”最终导致社会发展活力不足的深刻教训,坚决避免医保福利化。坚持目录准入谈判,引导企业获得合理市场回报。牢牢把握“保障基本”的定位,加快医保准入谈判,积极将符合条件的罕见病治疗用药纳入医保,同时通过“双通道”机制、价格保密、加强患者精细化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轻企业降价顾虑。加强对成功案例的宣传,引导相关企业转变观念和经营策略,通过进入医保目录实现销量上升,获得适宜的市场回报。探索建立罕见病用药精细化管理机制,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路”。建立全国统一的罕见病患者登记制度,精准掌握患者信息。打通诊断、治疗、药品供应、医保支付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无缝衔接、及时响应。利用医保“双通道”制度,建立患者用药点对点保障机制,“让信息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路”,实现药品精准配送、定期供应,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和患者的间接费用支出。提升诊疗能力,缩短罕见病确诊和治疗周期。依托国家建立的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罕见病诊疗能力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各区域罕见病诊疗能力。发挥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的作用,由牵头医院通过组织开展培训和学术会议等方式大力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工作,着重提高成员医院临床医生识别、诊断、治疗罕见病的能力,摸清各地区罕见病病种、各病种人数、患者居住地、接受诊断治疗情况。加强预防筛查,从根源上减少罕见病风险。加强病因学研究,掌握发病规律和机理,为研究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手段提供支撑。建立罕见病监测机制,开展流行病学研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识别。开展罕见病筛查技术攻关,提升筛查检测能力,降低成本,提供与罕见病相关的孕前、
关于华科大同济医院巨额保案,有几个问题要澄清中国医疗保险2022-04-26 14:49《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官方帐号关注4月20日下午,一纸通报揭开一起罚款近6000万元的三甲医院保案: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同时发布了《关于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开展专项飞行检查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国家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简称“同济医院”)进行飞行检查,经查发现,2017年1月—2020年9月期间,同济医院存在串换、虚记骨科高值医用耗材问题,取医保基金支付元。武汉市医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整改;2、对该院自查并主动退回取医保基金金额元处2倍罚款元;对检查发现的取金额元处5倍罚款元,合计元;3、责令该院暂停骨科8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4、依法依规向公安、市场监管、药监、卫生健康、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移送该案问题线索。该通报发布短短几分钟,微信阅读量便突破一万,并在接下来的几小时里迅速突破十万大关。笔者翻看了各媒体平台留言发现,多数读者在对医保部门维护人民救命钱工作中显示的雷霆手段表示赞扬外,也对一家国家卫健委直属、国内排名稳居前十、被很多患者认为是整个华中地区最权威的巨型三甲医院,为什么能够取如此巨大的金额表示惊诧不已。除此之外,有一些“医疗界内部人士”轻描淡写表示该院问题大概率只是某类耗材结算错了类别,不至于上升到“保”;也有一些人认为暂停医保结算是医保局的“懒政”,只能苦了患者,百害而无一利;更有甚者,直言医保就应该给患者的就医费用直接买单,不应该让医院先“垫着”,到最后医保没钱了就找借口“卡医院的钱不给,让医院承担损失”。针对这样一些关键性的问题,笔者有必要站出来给大家澄清一下。01只是结算错了或者拆零导致的财务问题?——不!就是欺保!其实早在4月18日,武汉医保局就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内容不太详细,只说“发现该院骨科存在以不实耗材品规信息违规结算的问题”,也并未引起很大反响。正因为该公告似乎语焉不详,才给很多所谓“知情人士”以猜测空间,觉得只是结算错了、或者拆零(比如用药剂量比最小包装剂量小,几个患者共用同一剂药品)的普通小问题。但2天后,国家医保局发布了一版措辞更加严谨的通报,明确表示“同济医院存在串换、虚记骨科高值医用耗材问题,取医保基金支付元”,戳破了“普通小问题”的假相。据上游新闻报道,同济医院使用低价的材料,按高价材料收取费用,例如植入体内的钢板是200元,医院却写成600元。不仅患者承担费用更高,医保基金损失得也更多。到了明目张胆串换耗材的程度,显然是明显的欺保行为,带有确切的主观故意,岂能说是“普通小问题”?还有人认为可能是医院“好心”将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耗材串换成可以医保报销的耗材,“更有利于患者看病”,说医保管这类问题就是只顾着省钱、不顾参保人利益。笔者对这个观点不敢苟同。我国的医保目录已经涵盖了大部分的临床药品、耗材,但要看到,我国目前的医疗资源、经济水平和医保资源都还有限,经不起挥霍,医保还要遵循“保基本”的原则,在保障基本医疗的情况下,尽力而为,不能什么都覆盖、什么都保障。因此,医保有明确的规定,什么能报什么不能报,把不能报的费用通过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手段变得可以报销,事实上就是欺保。只要保,就绝对不是“小问题”。02暂停医保结算8个月是医保局的懒政?——不!这是法律规定!2021年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国医保监管缺少法律支撑的空白。正是在这部法规中明确,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让我们来看一下这次处罚结果的裁量权行使:对该院自查并主动退回取医保基金金额处2倍罚款;对检查发现的取金额处5倍罚款;责令该院暂停骨科8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对比法律规定来看,完全是合理的、正常的,不存在滥用职权,也谈不上懒政。有人说暂停医保结算最终受苦的还是参保人,因此这种规定本身并不合理。需要指出的是,医保部门是参保人的“代言人”,维护的是所有参保人的利益,也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所以暂停医保结算一段时间是非常少使用的一种处罚手段,除非案情离谱,万不得已。如果找来国家医保局与各地医保局近年来处理的案子来看,就会发现医保部门对患者常去的大医院、尤其是三甲大医院,真的很少采用这种处罚手段。可以说这也是医保部门和大型医院博弈的时候,并不占优势的重要原因之一。但这种限制手段不能没有。医保方面必须要用符合自己职能的管理方式,来形成对医疗机构的震慑,这样才能起到打击欺保、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的目的。同时,医保部门也并非一罚了之,不管参保人死活。在国家医保局的通报里,明确表示,要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就医权益,在同济医院暂停骨科医保服务期间,有序引导参保患者前往其他医院骨科就医。笔者认为,与其在一起巨额保案的评论区里质问医保部门遵守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决定,不如去声讨为什么该医院会保。03医保局没钱了才开始“薅羊毛”?——瞎说,医保基金运行挺平稳的。随着国家医保局的成立,我国医保治理能力有了长足进步,近年来很少再听到哪里医保基金又要穿底的消息,倒是每年年末又会有人炒作“医保没钱”被辟谣打脸的事情越来越多。虽然医保基金仍然不富裕,但是在医保局的精打细算下,开源节流的好:通过集采、药品谈判等手段腾笼换鸟,节约了不少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合理就医,不该花的医疗费用花得少了;打击欺保卓有成效,又追回好多基金……目前我国医保基金运行平稳,根据《2021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2021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总支出分别为亿元、亿元,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累计结存亿元,有很大体量的结余。笔者不懂,今年的“医保没钱论”怎么从年末改到年初开始唱了?04这些钱本来都是医保该直接给患者报的,医保图省事让医院给老百姓垫钱,最后又不给,医院才是冤大头。——好家活,医保总不能连保的钱都要报销吧?在最理想的模型下,假设所有医疗项目都是合理的,医疗服务质量高,数量又不多不少刚刚好,那医保不加挑选全盘按比例报销倒是可以;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种情况现实里根本不可能发生。在利益驱动下,很多医疗机构会通过和患者之间的信息差,来多开药、多做检查、多上高值耗材,给自己逐利,而患者根本没有话语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保不加挑选地报销,那最终苦的是老百姓和医保,只有医疗机构能得到好处。实际上,在十几年前,医保部门的按项目付费的确导致了这样的后果,间接导致医疗费用的攀升,给患者带来了经济负担。因此医保部门及时转变管理思路,通过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多种支付方式混合的改革,来限制医院无序收入,而且也相应强化了监管措施。病人看完病,医保要经过审核来确定医疗机构是不是存在过度诊疗、有没有出现欺保,没有问题的费用将在一定时间内拨付到位,有问题的费用就要拒付,成为医疗机构不守规矩的代价。正是由于医保部门的改革,医疗费用攀升的趋势才被限制。如果这叫“医保图省事”,只能说欲扣之锅,何患无辞。05这么大的医院应该不会贪图医保这么点钱,大型三甲医院不会保,民营医院才是保主力。——错!保行为不分公立、民营,只要保就是错!爱钱是人之天性,在暴利的驱动下,守不住底线的人还真不一定来自哪里,从200元到600元,200%的利润,已经达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所说“藐视法律”的标准。更何况同济医院的保金额还真不是“这么点钱”能搪塞过去的。从2017到2020年,同济医院保费用两千多万元,均摊到每天约3万元,与整个医院的营业收入对比的确不多;但是这些都是人民群众的钱!放到个人身上,难道不够多?同时,本次国家飞检还查出2021年尚有9000余万元违规费用,难道不够多?另一方面,同济医院并非没有经济实力——五千九百万元罚款目前已经全部执行到位,家底可谓丰厚。这就更突显取医保基金的不该。很长时间里,我国人民群众对大三甲医院的信任是无条件的,很多人认为只有民营医院才会保。但实际并非如此。同济医院不是国家医保局通报的第一个公立医院,很可能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笔者希望它是最后一个。人民群众给了信任,国家政策给了支持,仍然要通过欺保来侵占医保基金,部分医院的不法行为不能说不让人痛心。谣言止于智者,面对欺保,应该被声讨的总不能是医保部门合法合规办事。希望能有更多人擦亮双眼,加入打击欺保的队伍,自觉维护基金安全。作者 | 杨梓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编辑 | 符媚茹 陈炫羽举报/反馈精彩推荐正在加载...
有的1、工资奖金:年薪10万+,十三薪、年终奖等,绩效保底,多劳多得,多能多得;2、七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另加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3、福利待遇:在职教育、团建培训、体检劳保、政策性津补贴等;4、休假:带薪年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等国家规定的其他所有满足条件的法定假期。扩展资料:《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是当前我国医疗保障领域唯一的国家级专业媒体机构,承担着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发声助力的时代责任。《中国医疗保险》杂志期发行量超万册,居首都学术期刊之首。线上图文、视频、音频多模式运作,线下论坛、沙龙、调研等多渠道传声,关注行业焦点,聚集领英人物,搭建“三医”联动研究与宣传多样化平台,打造新时代全方位引领医保舆论的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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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是,不在核心目录。只是一本普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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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分七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部分报销55%,5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至12万元(含)部分报销70%,12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未按相关政策分级转诊的应降低支付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病种)累计个人自负总额(全自费部分除外)超过大病补偿起付线(1万元)以上部分,才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