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育现代化进程》
[摘 要] 日本是迅速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国家之一,探究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原因时不难发现,始终把教育作为立国之本,是其从明治维新以来就确定的根本国策。本文主要介绍了日本现代化的三次改革历程,以便我们能对日本的现代化有一个完整而全面的认识,并从中获得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 日本;教育现代化;启示
一、日本教育现代化的历程
(一)明治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
明治维新是日本现代化的开端,教育现代化的开端。明治时期为摆脱民族危机,使日本振兴,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日本统治者认识到必须首先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设,建立日本新的教育体制。
在发展教育过程中,日本政府把普及初等教育放在第一位。1872 年,明治政府文部省颁布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学制》,它是以法国教育制度为范例的全国统一学制,是奠定日本近代学校制度基础的宏伟规划。按照《学制》规划,在全国广泛设置小学,预计每600人就有一所小学,以实现“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的远大理想。
为了解决普及小学教育的最大困难――教师严重缺乏的问题,日本文部省提出了《建立小学教师培训场所的呈文》,要求把在东京建立师范学校当作一项紧迫的任务。因此,在《学制》即将颁布之前,日本教育史上的第一所师范学校就在1874年5月14日的东京诞生了,这所师范学校成为日本后来创立和扩大大学区官立师范学校和府县师范学校的典范。
明治政府高度重视技术教育,形成了一个初、中、高三等级配套的庞大实业教育网。初等实业教育有小学手工科、实业科、实业补习学校等,中等实业教育有师范学校,普通中学的实业科目(工、农、商)实业中学,高等为专门实业学校。日本近代实业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实业学校,在高等教育方面,注重培养专门人才。1877年日本创办了驰名世界的东京大学,分设理学、化学、法学、医学、数理学五科,专门培养高级专业人才。根据1886年《帝国大学令》的规定,大学的宗旨,“应国家之需要,教授学术理论和应用,并以深入钻研为目的,兼注意陶冶人格及培养国家主义思想。”使高等学校不仅是教学机构,而且是学术研究机构。
“和魂洋才”是整个明治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理念。“和魂”指的是以大和民族的精神为特征的日本文化传统。“洋才”指的是掌握西方文化科技为特征的人才。这两种本质的异质文化却在明治维新改革中获得了统一,在教育上则表现为:日本传统的民族文化与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教育并存,成为日本教育改革理念的两个组成部分。
(二)战后教育改革
年代的教育改革。1945年二战结束,日本沦为战败国,美军作为战胜国进驻日本。1946年3月,美国教育使节团到日本考察一个月后提出《美国教育使节团报告书》,虽然名义上只是建议,但实际上已成为日本新教育制度的基础。1947年3月颁布的《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标志着这次改革的开始。战后的日本崛起,得益于教育的发展,这是日本人最重要的一条“治国之道”,也是举世公认的事实。
教育改革后的新教育体制与旧教育体制不同,主要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教育决策方面的国会立法制。在专制主义天皇制下,教育决策属于天皇,教育决策法令以天皇勒令的形式公布。战后颁布的新宪法,改变了天皇专制主义国家体制,民选的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及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1947年的《教育基本法》就是由国会审议会通过并公布的,这标志着日本由敕令主义变为法律主义。
第二,学校教育方面的单轨制。战前日本的学校教育实行双轨制,为少数特权阶层和广大民众提供不同类型的教育,造成教育机会不均等。1947年公布的《学校教育法》确立了六三三四新学制,并把义务教育延长为九年,体现了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
第三,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分权制。以前,日本的教育行政是中央集权制,教育的行政管理权集中在文部省。1948年公布的《教育委员会法》,决定实行地方分权制,文部省与都、道、府、县,市、镇、村的教育委员会分工协作地方有较多的自主权。由于教育委员会是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的,民意得到一定的尊重,能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需要办教育。
~60年代的教育改革。20世纪中期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日本政府和垄断财团更加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教育结构的调整,并且把教育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之中,以便培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需要的各种人才和有较高文化水平、有熟练技能的劳动大军。
1957年12月岸信介内阁制定的《新长期经济计划》(1958一1962年),首次将教育发展计划和教育政策编人国民经济计划。该计划特别强调振兴科学技术、加强科学技术教育、增招理工科大学的学生、确保科技人员的数量和提高科技人员的素质。
1960年12月池田内阁制定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1961一1970年)是战后日本经济发展计划中最有影响的计划,该计划在教育方面,强调普及提高中等教育,充实科学技术教育,加强职业训练与职业指导,增设工业高中,扩充公共职业训练机构,增招理工科大学生,加速培养科技人员。
1965年1月佐藤内阁以经济调整为目标,制定“中期经济计划”(1964一1968),进一步强调“提高人的能力和振兴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及迫切性,同时提出扩充后期中等教育,普遍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充实研究生院和大学本科,以培养高才能的人。1967年3月又制定了一个“经济社会发展计划”(1967一1971)。该计划要求:加强初中、高中的升学就业指导;调整后期中等教育结构,向多样化方向发展;改善高等院校办学条件,提高理工科的比例;改革资格考核制度,向能力主义方向发展;改革育英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院制度,增招研究生;改善企业雇佣制度,等等。
(三)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教育改革
1973年的石油危机,对日本经济建设造成了严重冲击,日本的就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新的社会意识形态加剧了早已存在与教育上的内在矛盾。这就引起日本70年代中期开始的第三次教育改革。
1984年8月,中曾根内阁设立了临时教育审议会。研究审议为使日本教育适应社会变化和文化发展而进行各项改革的基本方针。“临时教育审议会”在1985-1987年内,先后发表了四份教育改革报告,规划了日本今后教育发展的方向和基本思想,提出了面向21世纪的三项教改目标:广阔的胸怀、强健的身体和丰富的创造力;自由、自律和公共的精神;世界中的日本人。它试图打破学校教育的终结性和封闭性,建立终身教育学习体系;通过明确改革的个性化、终身化以及国际化、信息化、时代化等原则,突出教育的灵活性、个别性和综合性,重视提高教育量。这样,日本就为21世纪的国际、科技、经济竞争和国内日益增大的教育需求奠定了基础。
日本政府对审议会的建议非常重视。1987年10月,内阁会议制定了《教育改革推行大纲》。主要进行了以下几项具体的改革:第一,修改了部分法律和法令。3年内,对国会拟定的12个教育改革法中的10个法案进行了修改,并通过和颁布。第二,增加了教育经费的投入。在1990年日本财政状况比较严峻的情况下,文教预算中有关教育改革的经费预算仍比上一年度增加了,达到了8423亿日元。第三,从行政管理方面进行推动。文部省不断向社会发布文教政策和措施的信息资料,并听取意见,第四,具体的审议活动。在临时教育审议会的教育改革提案中,有些问题还需要作更深入、更具体的研究后文部省才能采取实施措施,这就是各专业审议会做作的工作。
继临时教育审议会之后,文部省又设立了第14期中央教育审议会。1989年4月,该审议会接受文部大臣的咨询,审议了《关于适应新时代的各类教育制度的改革》,其最终审议结果于1991年4月19日发布。
二、日本教育现代化启示
(一)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强调政府行为
在日本教育现代化的历程中,文部省有着较大权限。全国上下高度重视教育,坚持教育强国。日本是世界上较早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之一,早在1872年明治维新初期就开始实施4年制义务教育,1907年改为6年。二战后,日本政府在经济遭到毁灭性打击下,依然坚持实行9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为日本现代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具有初等教育的合格人才,使日本迅速走上了现代化的道路。日本经济发的两次飞跃发展都与政府大力发展教育密切相关。明治维新后,日本大力发展初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使得工业发展迅速,日本飞速不如东亚强国。二战后,日本政府大力发展教育,大幅度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为日本战后腾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外,日本无论事业单位、团体、企业、家庭等,都十分重视和支持发展教育事业,视教育为全社会的大事。这些都是日本教育迅速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我国政府应加大对教育的扶持力度,制定更多有利于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立足于本国文化传统,善于吸收和改造外来文化
日本教育在实现现代化的同时,并没有丢失本国的文化传统,而是将其吸收改造为适合本国的文化。首先,日本通过吸收外来文化,使自己的思想得以解放,主张普及教育的主张是实现现代化的首要条件。其次日本教育虽然也引进外国文化的精华,但非常注重发扬民族特色。虽仿制美国学制,但首重本国人才。日本对外国教育是有选择地引进,而非全盘照抄照搬。日本教育是集大成者,从中可窥见多国教育的缩影,但更多的仍是日本文化的特征。因此,我国在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经验时,应时刻保持警惕,避免文化殖民。
(三)加强教育立法,确保教育的法律地位
日本蒸发高度重视教育立法,用法律手段维护教育的稳定发展。由于我国建国以来法制建设上不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也不够完善,对于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不能提供很好的保障。因此,应认真总结教育发展的经验教训,尽快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合理规划各地办学体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大力支持私立教育,发展教育产业
在日本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之中,私立学校功不可没。而我国由于政府及社会的认可度,导致私立学校尤其是私立高等学校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我们应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民间办学,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入学机会,促进教育领域内的良性竞争,提高教育质量,是我国教育事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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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桂.日本教育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87.
[5]陈宝堂.日本教育的历史与现状[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白红梅(1988-),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国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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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文化是日本人日常生活习惯和风俗,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特殊性的东西,是一个社会综合的缩影。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在姓氏的产生、发展变化,以及人名的起名等方面,都很注重姓名的社会性、现实性。
日本文化方面论文篇1
试论日本姓氏文化现象
摘 要: 姓氏文化是日本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日本人的姓氏产生较中国晚。
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在姓氏的产生、发展变化,以及人名的起名等方面,都很注重姓名的社会性、现实性。
日本虽国土面积小,人口不多,但日本人的姓氏却为数不少、千奇百怪。
日本姓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日本社会文化、历史、经济、宗教、风俗等重要文化现象。
研究日本姓氏对于日本社会、文化、语言、文字的研究都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日本 姓氏 文化现象
日本人的姓氏产生较中国晚。
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在姓氏的产生、发展变化,以及人名的起名等方面,都很注重姓名的社会性、现实性。
日本虽国土面积小,人口不多,但日本人的姓氏却为数不少、千奇百怪。
日本姓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日本社会文化、历史、经济、宗教、风俗等重要文化现象。
1.日本人的姓氏起源较中国晚
中国人的姓氏起源
中国人的姓氏起源据说可以追溯至上万年前对风、云、雷的崇拜。
传说中的女娲、伏羲为风姓,神农为雷姓,黄帝有云姓之称,等等。
上古时期,中国人姓和氏是分开的,女子称姓,男子称氏。
姓指的是一个人的血统,只有贵族才有闲空研究或者附会自己的血统。
而氏则代表此人的身份地位。
男人主外,平常使用能代表自己身份地位的氏而不用姓。
姓、氏分开的制度在汉以后就逐渐被人们所遗忘,姓、氏逐渐合流。
夏商周时期,姓的社会职能是代表有共同血缘关系的种族称号,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分支。
商周以前,姓用以区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说。
氏用以区别贵贱,贵者有氏,而贫贱者有名无氏。
先秦时期一般老百姓不准有姓氏,如变法的商鞅,本是卫国人,起先被称作卫鞅,后来在秦国变法成功,被封于商郡,从此改名为商鞅。
日本人的姓氏产生
与中国姓氏制度相比,日本的姓氏产生较晚。
受中国汉文化影响,日本也以汉字取名。
公元四世纪中期,大和政权建立(中国南宋中期)后才开始产生姓氏。
氏指的是出身氏族,姓则指的是大和朝廷赐予氏上等贵族的称号,如“臣”、“连”、“造”等。
这种“姓”其实含有种姓的意味,以区别氏族地位的高低,其后出现的赐姓如“藤原”、“橘”、“源”、“平”等严格意义上来说仍是氏而不是姓。
贵族男子正规的称呼必须姓氏叠用,如“藤原朝臣九条兼实”,“藤原”是氏,“朝臣”是姓,“九条”是苗字(苗裔之意),“兼实”是名。
公元四世纪末,大和朝廷统一了日本列岛南部,其政治统治的基础就是氏姓制度。
以大和朝廷的大王(即后来的天皇)为首,掌握着中央政权的贵族与隶属于朝廷的小国国王之间建立了有血缘关系的集团,这些集团被称为“氏”,一个“氏”就是一个贵族世家。
此时的氏并不只限于父系或母系家族,并非自然的社会集团,而是建立朝廷的中央豪族,以独占或世袭官职,借助朝廷对平民进行统治。
氏按照其职务、领地、居住地来命名,称为“氏名”,如“出云氏”、“忌部氏”、“中臣氏”(后来的藤原氏)。
也有氏名来自神名、技艺等。
掌握大和朝廷最高权力的大王家是当时最强大的氏。
后来,大王家对隶属朝廷的许多氏按与自己的亲疏、血缘远近和功劳势力大小分别赐予“姓”(カバネ),这个“姓”不能算是真正的姓,只是表示地位、门第、职务的称号,类似爵位,属世袭,是除了皇亲外的贵族用来区分身份地位的标志。
当时的姓约有30个,其中“相臣”、“君”、“直”等赐给皇族及显要贵族的姓最具势力。
这时的氏表示部分家族血缘关系,姓只表示家族的地位尊卑,姓氏代表贵族的等级。
公元七世纪中期,大和国统一日本列岛南部,开始通过氏姓制度来建立自己的家族统一脉系。
公元645年,大化革新废除世袭称号,实施官位制,此时表示身份地位的姓逐渐失去意义,在贵族社会只称氏而不再称姓,但姓仍是贵族的专利。
随着人口的繁衍,公元九至十世纪(平安时代),大的氏产生出许多分支,出现新的称呼“苗字”。
苗字其实是一个家族从氏族本家分离出去后产生的新的姓氏。
此后氏、姓、苗字逐渐融为一体,统称为苗字。
日语中“苗字”(みょうじ,也写作“名字”)是中文“姓氏”的意思,现代汉语的“名字”则是“名前”(なまえ)。
日语“氏”指的是氏族(氏名),包括“源氏”、“平氏”和“藤原氏”,即古时曾掌握过政权的氏族。
武士阶层抬头以后,武士们的苗字越分越多,越分越杂,逐渐变成现代意义上的姓。
在江户时代,很多商家把商号冠在自己的名前,逐渐演化成现代意义上的姓。
男性贵族姓名包括家名・苗字+通称・あざな+氏(ウヂ)或姓(カバネ)+讳(イミナ),武士或平民的姓名构成则为:家名?苗字+名(相当于武士的讳,平民场合没有避讳一说),如“织田信长”的完整姓名应该为“织田�正忠平朝臣信长”,其中“织田”为家名,“正忠”为通称,“平朝臣”为姓(カバネ),“信长”为讳。
又如“德川家康”的全名叫“德川次郎三郎源朝臣家康”,其中“德川”是家名・苗字,“次郎三郎”是通称,“源”是氏,而“朝臣”是姓(カバネ),“家康”是讳。
直到十九世纪,姓只限于武士、巨商和村里有权势的人。
此时的姓氏代表着贵族的等级,重要官职必须由特定家族中的人来担任,如征夷大将军必须由平、源两族担任,关白必须由五摄家担任。
“摄关家”实际上是藤原氏的五姓,即“近卫家”、“九条家”、“一条家”、“二条家”及“鹰司家”,又称“五摄家”。
“平源藤橘”即平氏、源氏、藤原氏、橘氏,实乃日本当时的四大贵族。
“平”、“源”两家实际上都是天皇宗族的分家,最有名的“清河源氏”就是起源于清河天皇的庶子。
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前的“幕府时期”,是武士阶层专政的时代,那时只有贵族、士大夫、富豪、巨贾和大地主才有姓氏,而一般庶民在暴政的钳制下有名无姓。
除了“佐藤”、“铃木”、“丰臣”、“北条”、“源氏”等当时赫赫有名的贵族外,其他2700万平民百姓大都是目不识丁。
为了满足征兵、征税、制作户籍等的需要,明治维新初期,日本政府于明治8年(1875年)颁布强制性的《苗字必称令》,做出“凡国民,均可起姓”的决定。
1898年,日本政府制定户籍法,每户的姓这才固定下来,不得任意更改。
可见日本人有姓不过只是一百多年的事。
明治维新以前,日本的一般平民百姓从来就是无姓无名,纵然有名也只是“诨名”,或仅以兄弟排行相称,如“太郎”、“二郎”、“三郎”,“一男”、“二男”、“三男”,等等。
明治以后突然允许一般百姓拥有姓氏的原因有二:首先,日本新政府立志改革,建设“文明开化”的近代国家,宣布“万民平等”以树立日本人的自立精神。
其次,方便户籍管理和激励国民。
2.日本人姓氏透视出的社会文化
日本的姓氏分为两类,即自古就有的和《苗字必称令》颁布后创立的,概括起来主要有繁、杂、怪、奇四大特征。
日本国家虽小,姓氏却为数不少、千奇百怪。
据日本《姓氏的历史和谜》一书介绍,日本有13万余种姓氏,当属世界第一,比一些小国家的总人口还多。
其中“佐藤”、“铃木”、“田中”、“山本”、“渡边”、“高桥”、“小林”、“中村”、“伊藤”、“斋藤”占总人口的10%,有1000多万。
较具代表的姓氏有100个,普通姓氏3600个,其他属稀奇杂姓,如“一井”、“一木”、“一色”、“一尾”、“上下”、“和气”、“左右”、“前后”、“火山”、“热海”、“温泉”、“满身”、“小穴”、“瓶子”、“布袋”、“我孙子”、“早乙女”、“不入斗”、“一二三”、“五鬼肉”、“一尺八寸”等。
“造姓运动”使得日本姓氏丰富而又稀奇
明治8年(公元1875年),日本天皇下诏颁布《苗字必称令》,令全国的庶民在名字上加冠姓氏,并凭姓氏向政府登记申请户籍。
也许是对过去等级制度的嘲笑,日本人对于姓氏的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姓氏不再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与保证,出现“造姓运动”。
于是各种各样的怪姓层出不穷。
大部分人取姓氏只能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因此绝大部分日本农民取姓氏很随意,出现了大量五花八门、荒诞怪异的姓名。
其次,日本人不像中国人那样祖祖辈辈都使用一个相同的父姓,日本人中不用父姓的占有不小比例,其结果是姓氏的数量不断增加。
最后,当时日本人对突如其来要求取名的政府法令无所适从,众多文化不高的平民百姓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尽一切所感所知所见所闻来为自己命名,上至日月星辰,下至花鸟鱼虫,从职业、住所到自然现象等等都作为自己的姓,因此出现了让人毛骨悚然的姓氏,如“百目鬼”、“九鬼”、“鬼首”、“我妻”、“新妻”、“我孙子市”、“我孙子”、“猪股”、“猪野”、“猪口”、“犬养”、“盐尻”等。
住家周围是稻田的农民就根据“田”的特征姓“田中”、“田边”、“藤田”、“吉田”,或“野中”、“藤野”,等等;家住河边的就姓“河边”、“河本”、“渡边”,或“川上”、“川口”、“川端”、“川崎”,等等;如果住在山脚下,户籍官就会建议他们姓“山本”,如此,“山上”、“山中”、“山下”、“山口”等不一而足;日本人中姓“松下”、“松本”的,其祖上老家的房子肯定是在一棵大松树下;“竹本”、“竹下”、“竹内”、“竹中”、“多木”、“芝木”等也顺此理用来命姓。
从日本人以上姓氏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祖先大多来自农村;而姓“东条”、“南条”、“北条”、“九条”、“十三条”等的,一看便知他们的祖先可能是城市居民(町人),住在或东或西、或南或北的某条(如九、十三条)街上。
3.日本姓氏主要类型和文化内涵
地名为姓
这一类姓氏在日本的姓氏中最多,现在日本的姓90%来自地名,一般以居住的地理位置为姓。
居住在山上的平民就以山为姓,如住在山口的就姓“山口”,住在山上的就姓“山上”,住在山里的就姓“山内”,另外还有“大山”、“秋山”、“山本”、“小谷”、“冈村”、“松冈”、“川崎”、“宫崎”、“五十岚”等。
住在田中间取姓为“田中”,住在田旁边的就取名为“田边”,此外还有“田泽”、“本田”、“池田”、“武田”、“吉田”、“松田”等。
居住在沼泽地带的人则以“沼泽”为姓,如“大泽”、“宫泽”、“五十泽”等。
就是前言。讲述写作背景等,为正文做铺垫。
はじめに 中文的前言。在这里,你要写上 :1 你为什么要写这篇论文,你的动机是什么。。。2 你的这篇论文是怎么个论证过程。用什么手法论证。。。。3 你论文最终要起到个什么作用。对你,对你写的对象有什么的帮助。。。
先行研究を调べると、日本の和泉怜子は『樋口一叶その人と作品』一文の中で、「樋口一叶の『たけくらべ』などの作品は痛烈な社会批判を内侧に秘め、诗情のヴェールでそっと包み込んだ作品である。」という観点を提出した。中国の余湘萍という作者は『樋口一叶の作品の女性像への考察』一文の中で「樋口一叶は社会全体から、社会の制度から女性问题を思索して、一叶は时代の先端を行く女性である」と指摘した。(这是我自己论文的先行研究的一个格式)
前方预警:这会是一篇长回答。(包括论文常用表达和日文文献搜索方法)题主问“能否在短期时间内就写出像写中文论文一样地道的日语论文?”那我想把这个问题理解为:“能否在短期时间内写出一篇日语表达很地道的日语论文?”因为个人认为:“有母语级别的表达”仅仅只是写出一篇“地道论文”的充分条件而非充要条件。想要写出一篇“地道的论文”,仅仅只有母语级别的表达是不够的,除语言因素外,清新脱俗的观点、严密且自洽的逻辑思维结构(这一点我的日本教授说过,作为外国人语言表达不一定非要那么地道,但文章字里行间所构筑的内在逻辑,他却非常看重!!)、扎实的专业知识储备等等因素都必不可少。简单来说就是,哪怕作为母语者,也未必人人都能写出“地道的论文”。那么就“能否在短期时间内写出一篇日语表达很地道的日语论文?”而言,我觉得如果下功夫的话,用题主所给出的2-3个月的时间,是可以无限逼近“日语表达很地道的日语论文的”。首先,我们可以来拆分一下文章的结构,然后分部分一个一个来说。如果就题主当下最迫切的需求来看,应该是先写一篇研究计划书。(这个我当年也是写了很多次改了很多次啊!!)我个人认为,研究计划书其实有点像正式论文的前半
随着我国学习年龄的提前,幼儿教育成为教育界研究热门,各种启蒙辅导培训班如雨后春笋,幼儿教育主要包括识字教学、幼儿数学、幼儿英语、幼儿音乐舞蹈等,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幼儿教育论文题目,供广大师生参考。1、浅谈幼儿识字教学2、电子白板助力“趣”动幼儿识字3、多媒体技术在幼儿识字教学中的运用研究4、浅谈幼儿早期识字阅读教育5、用愉快教学法开启幼儿识字大门6、幼儿教育时期识字阅读策略谈7、幼儿识字教学方法新探8、幼儿识字教学原则及方法的研究9、“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初探10、“线上幼儿园”网络课程建设的实践与研究11、3~6岁幼儿心理健康教育问题个案分析12、3-6岁幼儿健全人格发展的教育促进研究13、4岁幼儿攻击性行为的箱庭干预个案研究14、城乡一体幼儿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有效应用研究15、初探儿童行为实录的观察与评价16、创设中等职业幼儿教师女生群体积极心理磁场力的途径17、促进幼儿园教学的有效手段--多媒体教学研究18、单亲幼儿心理问题探析及教育对策19、电子白板在幼儿园诗歌教学中的作用研究20、动态课件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的运用21、多媒体教学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的作用22、儿童环境教育应该是人格素养教育--美国儿童环境教育一斑23、儿童自我调节水平的发展与培养--养育科学的视角24、父母的教育态度影响幼儿的性格25、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攻击行为的影响26、隔代家庭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影响研究27、关于从幼儿阶段开始建立学生心理成长档案的思考28、关于农村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的实践研究29、关注离异家庭幼儿的心理补偿教育30、积极心理学视角下促进3-6岁弱势幼儿群体心理发展的策略31、积极心理学视野下3~6岁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32、基于儿童心理行为的幼儿园建筑设计研究33、基于良好行为习惯对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发展的研究34、基于人性关怀视角下的幼儿园活动室环境艺术设计研究35、家庭教养方式对幼儿性格发展影响的调查研究36、家庭教育中幼儿心理健康的引导37、家长育儿教育对幼儿情绪社会性发展的影响38、教师对幼儿消极情绪的反应方式研究39、解读幼儿入园焦虑--基于人格心理学视角40、借助童话故事优化幼儿心理健康教育41、林区幼儿教师心理压力问题及应对方式研究42、民办幼儿园突发事件对教师心理影响的调查43、农村留守幼儿同伴冲突行为的原因分析44、农村幼儿园留守儿童的现状与对策45、浅谈白板教学让幼儿园美术教学活动丰富多彩46、浅谈创编幼儿舞蹈的方法47、浅谈家庭教育与幼儿心理健康的关系48、浅谈巧用信息技术提高幼儿学习效率49、浅谈数字化资源在师幼互动中的运用50、浅谈现代教育技术优化幼儿园保育工作51、浅谈音乐教育对幼儿创造力的培养52、浅谈影响幼儿心理健康成长的几个因素53、浅谈幼儿的行为和心理特征54、浅谈幼儿舞蹈的指导方法55、浅谈幼儿舞蹈教育对幼儿成长的作用56、浅谈幼儿舞蹈培养的两种模式57、浅谈幼儿舞蹈兴趣的培养58、浅谈幼儿园多媒体辅助教学的优势59、浅谈幼儿园如何做好幼儿心理健康教育60、浅谈怎样做好幼儿心理健康维护61、浅析多媒体在幼儿园美术教学中的意义62、浅析二孩家庭幼儿的心理健康教育63、浅析沙盘游戏疗法及其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64、浅析心理健康教育在幼儿园教学中的渗透65、情境互动教学模式在幼儿心理学教学中的运用66、如何将信息技术适时引入幼儿教学活动中67、如何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为幼儿营造自由的心理空间68、如何在音乐活动中促进幼儿审美能力发展69、上海校外教育活动中幼儿的任性表现及其疏导70、师生对话交流质量与幼儿心理状态理解能力的发展71、试论多媒体技术在幼儿园教学中的实施72、谈多媒体技术在幼儿教学运用中的利与弊73、谈现代信息技术对幼儿教育教学的影响74、探索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75、提高幼儿识字兴趣的APP设计探讨76、庭教养方式及父母情绪智力与幼儿情商相关性调查研究77、微课在幼儿教育中应用的可行性调查研究78、我国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问题及对策79、现代教育技术对幼儿教师教学思想的影响80、现代教育技术与幼儿教育改革探索81、小议宁波高桥幼儿园健康环境设计82、新课程视角下幼儿音乐教学例析83、信息技术对幼儿教育的影响初探84、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幼儿园活动85、信息技术环境下幼儿园德育教育的新视角86、信息技术环境下幼儿园语言创新活动初探87、信息技术与幼儿教学的整合88、以“幼儿”为中心的教育软件交互设计研究89、音乐--调节小班幼儿情绪的良方90、用信息技术之匙开启幼儿教育精彩之门91、游戏型课件在幼儿活动应用中的注意事项92、幼儿道德教育因科技更生动93、幼儿告状行为之解析与应对策略94、幼儿教师的心理资本与职业幸福感的关系95、幼儿教育多媒体课件制作初探96、幼儿教育教学中整合现代教育技术的意义探索97、幼儿教育信息化素养的现代化创新思考98、幼儿社会退缩的师源性成因及其干预99、幼儿社会性和情绪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100、幼儿舞蹈启蒙教育的新理念101、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思考102、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路径探索103、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浅谈104、幼儿音乐教学中的问题及应对策略105、幼儿园集体教学中数字化游戏运用模式的探讨106、幼儿园美术欣赏与信息技术整合探究107、幼儿园室内环境设计108、幼儿园室内环境设计的情感表达109、幼儿园小班电子绘本教学研究110、幼儿园游戏化主题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技术的利弊分析111、幼儿园语言教育中网络资源的利用112、幼儿注意力缺陷障碍的心理咨询研究113、幼儿自私行为的成因及对策114、幼儿自我控制能力的研究115、寓教于乐--幼儿园空间设计中的趣味性探究116、运用电教媒体开展幼儿高效音乐教育117、运用电教媒体指导幼儿音乐教育118、运用多媒体激发幼儿创意能力的探究119、运用微课教学提高幼儿能力120、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进行幼儿教育教学121、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训练幼儿语言表达技能122、运用音乐活动增强幼儿入园适应性的对策123、在幼儿活动设计中创编游戏型课件的策略性研究124、在幼儿活动设计中如何创编幼儿游戏课件125、在幼儿心理学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126、中国传统音乐融入幼儿音乐教育课程的思考幼儿教育是学前教育或说早期教育的后半阶段,前面与0~3岁的婴儿教育衔接,后面与初等教育衔接,以上幼儿教育论文题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小编推荐幼儿教育论文题目相关文章:学前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优秀幼儿英语论文题目2016年学前教育论文题目大全幼儿园课题开题报告范文幼儿教育论文范文
美术论文选题一:1、解析美术史中“禅画”概念的由来2、探究民国时期美术字的视觉之美3、佛教美术对我的影响4、工业化题材在中西方美术中的体现5、金焕基绘画的韩式情愫对韩国现代美术影响6、基于IPad上的少儿美术APP界面设计研究7、普通高校公共美术鉴赏课程中油画鉴赏教学研究8、传统民间美术在现代工笔人物画创作中的运用研究9、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述评10、林风眠与徐悲鸿美术教育思想比较研究11、西藏传统绘画形式在当代美术创作中应用与实践12、论表现拿破仑的美术作品的典范意义及其现实影响13、高职特教听障生工艺美术专业课程改革研究14、论30年代漫画在中国现代美术史中的地位与价值15、中职电脑美术设计专业校企合作现状与对策研究16、湘潭市A少儿美术教育机构的现状调查与案例研究17、民间美术的造型观念对当代中国油画的影响18、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油画系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19、“驯鹿文化”下的鄂温克族工艺美术研究20、凤翔民间美术在新时期背景下的发展途径研究21、梅尔尼科夫与中国油画教育及创作22、油画的笔触和肌理研究23、承传东西造境油画24、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古典风肖像油画语言研究25、都市语境下的中国当代油画26、比较视域下中国油画审美形态研究27、中国意象风景油画研究28、“马克西莫夫油画训练班”的教学29、油画笔触研究30、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写实油画语言研究31、依附·探索苏联美术对中国油画教育的影响(1949-1976)32、主流文化对20世纪以来中国油画影响研究33、新疆油画研究34、从审美角度看油画材质表现之韵35、当代中国油画艺术“卡通化”表现形式的探析36、论中国当代风景油画创作的表现意识37、当代中国女性油画家作品个性情感的解读38、中国油画对中国画元素借鉴的演变39、写实油画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及分析40、论中国写实油画的表现性41、陈抱一绘画与美术教育研究42、文革前多元、开放式的美术个案探索43、“苏州美术画赛会”的源流44、试析陈师曾的美术教育思想45、中国传统美术元素在克里姆特绘画中的表现46、关中民间工艺美术文化生态研究47、临夏民间工艺美术现状与保护研究48、浅析美术学科内跨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49、抗战宣传画对民间美术的借鉴50、佛山民间美术与现代设计运用研究51、中国传统绘画在中学美术教育中的现实意义52、民间美术对水墨人物画的影响53、中国传统美术元素在儿童绘本中的艺术性和作用探究54、昆仑堂藏《十六罗汉》八条屏的断代与美术史价值研究
声乐系论文题目: 1.陕北民歌艺术研究 2.陕北民歌的艺术特色 3.陕南民歌的艺术特色 4.青海花儿之我见 5.秦声初探 6.秦腔音乐特色 7.老腔艺术初探 8.长安乐鼓探究 9.声乐小组课利弊谈 10.如何构建合理的音乐课堂模式 11.声乐演唱发展多元化 12.《XXX》作品分析及美学特点 作曲家作品风格及特点 14.(不同时期)某一时期声乐作品风格特性 15.戏歌初探 16.高师声乐教材民族化与本土化的回归 17.欧洲歌剧与中国戏剧的异同 18.论歌唱中的legat 19.论声音造型
艺术类的论文但是你这个感觉有点象文化方面的论文这个是可以完成但是就誓不罢休知道你的具体格式,内容什么的
呵呵,我现在也正在写关于日本的论文呢。以下是我找到的题目,希望对你有帮助。1、日本温泉文化的形成。2、日本外来语与中文的关系。3、日本的就业问题。4、日本人口为什么会这么密集5、日本的大和精神
日语专业毕业论文可参考题目
一、语言学方向
1.日本镰仓时代文学探索
2.谈日本文字的发展.
3.中日寒暄语之我见
二、日本文学
1.《我是猫》赏析
2.现代中日文学之异同
三、日本文化、社会、语言与文化
1、从日本人的习惯看其心理
2.浅谈丰田企业文化
3.论日本企业文化给我国企业发展的启发
4.论日本国花---缨花
5.中日酒文化之比较
6.论日本饮食文化
7.论中日茶文化的异同
8.浅谈日本礼仪
9.论日本的剑道精神
10.日本清酒的起源
11.浅谈日本艺妓
12.论中日礼节的差异
13.关于人口老龄化
14.关于战后日本女性社会地位提高的研究
15.关于现代日语的敬语
四、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1.大学日语听说探索
2.试谈日语单词的速记法
3.浅谈日语助词
4.论中日教育的发展前景
明治维新对日本近代教育制度的影响
日本汽车企业集团用语中语言变迁的观察研究
从岛国日本看日本人的安全意识
从企业博客的语言看日本企业文化传播
从“真心话和场面话”来考察日本人的人际关系
从やる、くれる探讨日本人“知恩”精神
日本人“缩志向”的考察与分析
从“胜组”“负组”看日本人中流意识变化
外来语背后的日本人的异文化意识
对日本传统祭祀文化的考察
日本传统祭祀文化研究
忠义--日本社会の柱
关于日语专业毕业论文可参考题目
因此透过寿司的制作和发展历程就可以看出日本人善于思考,富有创新精神;追求自然,崇尚自然;日本人的创新意识,日本人追求的自然与完美,以及生活的快节奏。日本民族对自己的.文化有着自己的看法,日本文化的融合性,日本文化的包容性,是日本文化得以强大的推动力。
追求自然,崇尚自然,形成了日本料理的特色。寿司的崇尚自然,保持生鲜,正是日本人所追求的。
日本文化几乎就是世界文化的大熔炉,既重视传统又善于创新,饮食文化也是文化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在反映日本饮食文化的众多食物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寿司,本文。。逐渐深入的分析日本食文化的特点,进而得出日本博大精神文化的优点。
随着饮食业的快速发展,食文化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更加突出的体现了日本人注重创新的精神。在高效率快节奏的日本社会中,寿司仍然受到许多人的青睐,从小小的寿司中,反映出日本饮食文化的许多优点,这是值得世界人今后学习和借鉴的。
追求自然,崇尚自然,形成了日本料理的特色。寿司的美味不仅体现在食上,更体现在形与色上,这都是日本人所追求的料理美
提供一些日语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 1 对日本高速成长期的研究——以国民意识变化为中心 2 对日中韓三国饮食文化的考察 3 从依赖心理看日本文化 4 关于日中“食文化”中人性的研究 5 探索日本动漫对世界的影响 6 论日本女性的意识変化 7 中日动漫文化的比较研究 8 对日本“欺负人现象”的意识分析 9 探讨日韓两国传统服饰的差异性 10 试论日语中的“和制英语” 11 浅论太宰治“奔跑吧,梅洛斯”的“人性善” 12 从日语的暧昧表现探讨日本人的性格 13 关于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人气浅论 14 日语“国字”初论 15 议日本谚语的中译 16 从介川的“鼻子”析介川的人生观 17 论日本贫富分化的现象 18 关于中日两国惯用语的考察 19 关于日本人名的考察 20 关于日语汉字读音的考察 21 关于日本人集团意识的考察 22 日语书面语及口语的异同分析 23 关于中日同形词的比較研究 24 关于日语外来语的考察 25 从宮崎骏的动画片看日本人的自然观 26 关于日本語女性语特性的考察 27 对日本人服务意识的分析—商品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28 关于日语句型的语法作用的分析 29 试析语言行动中的日语特点 30 关于日语流行语的研究 31 通过“寒暄”观察日本的文化特点 32 日中敬语表达对比研究 33 日本「职业女性文化」分析――以日中职业女性为中心 34 根据樱花观察日本国民性 35 电视剧台词中日语性差别现象分析
如果一篇文章象一张网,则题目就是纲,纲举目张,就是说看了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也可以说题目对论文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一) 1. 罪数认定的新标准与吸收犯概念的重构 2. 间接正犯概念的否定性清理 3. 《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有新的更严格规定 4. 刑法人格界定问题思考 5.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6. 经济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与适用 7. 《刑法修正案(九)》死刑改革的观察与思考 8. 从业禁止适用范围探究 9. 假释听证制度改革 10. “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医方医疗过错的自我评价与告知机制的构建 11. 基于中越边境拐卖妇女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研究 12. 浮出水面的窝案 13. 未成年人不应构成毒品再犯--基于对刑法356条规定的反思 14. 论英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故意概念--兼论犯罪故意概念对我国刑法立法的反思 15. 完善行贿罪立法--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 16. 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 17. 浅析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完善 18. 贪污受贿犯罪起刑数额小议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二) 1.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恐犯罪规定的学理置评 2. 启动刑法全面修订之探讨 3.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研究 4. 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切入点 5. 股票配资案中非法占用保证金的行为定性 6. 论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7. 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 8. 罚金刑相关替代制度分析及我国罚金刑的完善 9. 我国刑罚体系之适应性调整研究 10. 爱钱如命的贪官 11. 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12. 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界定 13. 男性应被纳入我国强奸罪的保护对象 14.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研究 15. 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 16. 探析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问题--以主观罪过证明为视角 17. 论正当防卫限度--以南宁男子见义勇为案为例 18. 对刑事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的探讨--以“秦某某网络造谣案”为例 19. 以没收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问题研究 20. 论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 21. 从绝对到相对:晚近德、日报应刑论中量刑基准的变迁及其启示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三) 1. “抗震英雄少年”沦为囚徒 2. 非法拘禁案中案 3. 女企业家智斗绑匪 4. 就这样“被酒驾” 5. 网游达人叫板运营商 6. 中银巨贪亡命泰国 7. 基于我国的传统与现实试谈婚内强奸 8. 论信用卡催收中的法学问题 9. 刑事立法发展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契合 10. 我国着作权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研究--以网络技术为研究视角 11. 女性经济犯罪犯因性分析及预防对策 12. 盗窃未遂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3. 论“碰瓷”行为的刑法定性 14. 通过死缓限制减刑的死刑控制 15. 任人唯“钱”的组织部长 16. 医院内的“塌方式”腐败 17. 迷失在权力旋涡里的区委书记 18. 贪污罪之弹性定罪模式考量--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范本 19. 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谣言犯罪研究--以社会敌意为视角 20. “问题豆芽”案的刑事法治报告 猜你喜欢: 1.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2. 刑法学硕士论文 3.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 5.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刑法正当防卫论文篇2 试谈刑法中的正当防卫 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权利和手段。本文主要分析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并对一般正当防卫跟特殊正当防卫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特殊正当防卫 现行《刑法》第20条第1款通过立法解释,明确地表述了正当防卫的概念,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地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明确指出正当防卫的概念和责任问题。 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构成正当防卫应具备四个条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并且侵害必须正在进行;2.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4.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1.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行为人只有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如果不存在这一前提条件,行为人致人损害的行为必然不是防卫行为,更不是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公民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行正当防卫。由此可见,行为人必须具有防卫意图是成立正当防卫的重要主观要件,那些只符合正当防卫客观方面的要件而不符合这一主观要件的行为,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3.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不法侵害者包括所有共同实施法侵害的人),而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第三者(尤其包括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者的家属、亲朋及其他关系人)造成侵害。面对不法侵害,为了阻止其实施,而对不法侵害者的家属、亲朋或其他亲系人实行“防卫”,来迫使不法侵害者本人停止侵害行为,是防卫行为在对象上的错误。如果对不法侵害者之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害,又不具备紧急避险的条件,那么应根据其有无故意或过失来确定其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4.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什么是“必要限度”,我国《刑法》无明文规定,《刑法》中所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笔者认为:(1)考察防卫行为正当与否,应当把防卫与侵害双方的性质、手段、强度、缓急、方法和后果等联系起来比较分析,并置于具体的案情中综合对照,而不应隔离开来单独考虑某一方面;(2)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必须相适应。这种必需的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之间的关系,不是你一拳我一脚似的对等式,我们应当考虑到,有时防卫行为可能在强度等方面超过不法侵害,只要不是明显超过为制止不法侵害所需之程度,均不宜简单地认为是防卫过当;(3)同时还要考虑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时所具有的主观心现状态,即防卫所产生的损害后果的发生是其所追求的还是出乎其意料之外的。如果防卫后果出乎防卫人意料之外,而这又是因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致,即使发生了不法侵害人伤、亡等严重后果,也不宜认定防卫过当;如果防卫行为非系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就应认定为防卫过当;(4)考虑防卫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状态。 不法侵害往往是突如其来的,防卫人常毫无思想准备,精神紧张,情况迫急,没有思索及选择的余地,很难立刻判明不法侵害的意图和危险程度,没有充分条件选择适当的方式,也难以预料其行为将会造成的后果的性质和程度,所以如果事后表明,当时的不法侵害并无防卫人所认为的那种程度,防卫强度也实际超过了不法侵害的强度,也不能简单地认定防卫人的行为就超过了必要限度;(5)面对不法侵害行为,防卫人可以躲避而未避开,径直实行防卫的行为,不宜认定防卫过当;(6)防卫人带凶器等或有前科,也不能作为其防卫过当的依据,因为他们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利。应当多加注意的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实质是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一体两面。“造成重大损害”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二、特殊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防卫的区别: 特殊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具备一般正当防卫的某些条件,两者存在联系,但是,特殊正当防卫又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起因条件的特殊性。特殊防卫一般只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不法侵害实施,这就意味着,如果不采取这种特殊的防卫方式,自己的生命、身体、性等权利就会受到极大的侵害。2.保护对象的特殊性。特殊正当防卫的保护对象通常只针对正在进行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侵害行为人进行。即特殊防卫所保护的权益通常只限于人身权益,而不包括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财产利益等其他非人身安全的权利。3.防卫限度的特殊性。对于一般的正当防卫而言,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防卫限度上有相当性,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对于特殊防卫而言,则不受限度条件的限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而,特殊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四、正当防卫的作用于意义: 法律的作用就是理曲断直,分清是非。正当防卫构成条件的正确界定,关键在于能否根据法律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做出合法合理的判定。对于正当防卫的界定,有利于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及时消除制止不法侵害,有效地惩治犯罪分子,保卫社会稳定。在当前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唤起公民踊跃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意识,积极鼓励、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这就更要求正确界定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努力为公民防卫权利的行使,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M] [2]高铭暄.刑法学(修订本)[M].北京:法律出版社. [3]姜伟.《新刑法确立的正当防卫制度》.《法学家》.期.P27 [4]高艳军.《论刑法中的特殊防卫》.《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 猜你喜欢: 1. 有关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2.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 3. 刑法研究生论文 4. 刑法论文范文下载 5.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论文 6. 探究犯罪刑法构成
为了使死刑真正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刑法应明确规定适用死刑必须坚持主观罪过与客观危害相结合的原则。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刑法论文范文篇1 浅谈死刑存废 死刑是生命刑,是当代中国最为严苛的刑法方式,它的存留问题一直饱受争议,是我国当前刑法改革最具现实意义的重大问题。到目前为止,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但限制和废除死刑已经成为国际潮流,随着这股潮流,我国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原则上废止老年人犯罪死刑和取消13种经济性、非暴力性犯罪的死刑罪名。但这只是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权关注的升温,我们还有很多要做,以应对步入深水区的中国死刑改革之路。 一、目前中国可否全面着手废除死刑 当前,限制、减少最终废除死刑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特别是刑法界的共识,但该不该从现在开始着手准备废除死刑,则意见不一。 (一)相关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就当前的中国国情而言,全而废除死刑为之尚早。我国当下的刑事犯罪发生率特别是涉及公民生命的刑事犯罪发生率仍处于较高范围,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彻底全而废除死刑无从谈起。而另一种观点则觉得,我国目前就应着手废除死刑。如有人认为,死刑与道德伦理相悖,而且也不能对刑事犯罪行为起到吓阻作用,为保障死刑犯生命权,应立即废除死刑。 (二)基本立场 客观的说,从目前的中国国情来看,各方而社会问题非常复杂,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国司法实践上还没有过停止适用死刑,也相应缺乏对公众死刑观念的必要引导,所以很难在短时间内全而废除死刑。因此,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在现阶段,我们只能少杀、慎杀,将死刑的适用控制的更为严格,但不可一下就彻底废除。 二、死刑改革的根据 不管上而任何一种观点,要想对现有的死刑政策进行改革,都必须有根据的制订出一套相应的解决方案,那我们进行死刑改革到底是该从功利上考虑,还是人道,或是其他?我们现价段应从法理入手,兼顾人道功利,制订出一套符合当下社会基础,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死刑改革方案。 我们制定刑法,规定死刑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假设我们现在仅考虑人道全而废除死刑,而不考虑我国的实际社会基础,则在侧而助长了那些暴躁乖戾的不安定分子为图私利杀人越货的邪恶心思,增加犯罪数据,威胁公民安全,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而只考虑私利,即杀人偿命,一起凶杀案,结果双方都失去生命,笔者觉得这并不是个好的解决方案,因为这样只会将损失扩大化,对双方都不利,我们应考虑具体情况比如杀人动机、方式、杀人者个人情况等,再决定是否采取死刑。 所以,我们应该进行死刑改革应从法理入手,兼顾私利和人道。 三、死刑改革措施 就目前而言,司法控制是我国死刑改革的有效可行措施。现行刑法典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但“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是模糊的,这就为不合理的配置死刑打开了方便之门。“罪行极其严重”量定客观危害,是死刑适用的一般化标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因人而异;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测查主观恶性,是判定死刑立即执行或者缓期执行的个别化依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需因人而异。立足国情贯彻少杀慎杀政策精神,对“罪行极其严重”标准应予“严加”把控,对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尺度适当“放宽”掌握,通过公正司法达致“罪行极其严重”可判死刑的“犯罪分子”被限制到极少数。 (一)“罪行极其严重”:量定客观危害 就危害后果而言,危害后果的性质及其程度的不同是决定适用死刑与否必须考虑的因素。基于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极刑,因此,对犯罪人适用死刑应以其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危害结果具有相当性为必要,即只有出现致命性结果或者其他极其严重的结果时,才能考虑适用死刑;特别是在选择死刑立即执行时要尤其慎重。 2011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工作报告指出:“将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对死刑适用标准解释的指引作用,充分发挥了司法控制对立法不足的弥补作用,彰显了我国死刑的慎杀政策。 (二)“罪行极其严重”:考查主观恶性 为了使死刑真正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刑法应明确规定适用死刑必须坚持主观罪过与客观危害相结合的原则。主客观统一是我国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在适用死刑时强调这一原则尤为重要,并且该原则在刑法中应当明确加以规定。“罪大恶极”一方而指犯罪人主观恶性很深,不堪改造;另一方而指罪行严重,给国家和人们造成重大损害。 司法过程中,充分了解犯罪分子的罪前、罪中、罪后情况,可以得知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和人身危险性深浅,从而决定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可否缓期执行。如果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不大,即可判处“死缓”。 刑法论文范文篇2 浅谈经济犯罪死刑的废除 一、经济犯罪中死刑废除的现状 目前全球有117个国家废除死刑制度,只剩下78个国家依然保留死刑制度,我们国家是这78个保留死刑制度的国家之一,死刑存废越来越多地与这个国家的人权发展水平、法制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文明程度联系密切,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的人权、法制以及文明程度的重要评判标准。作为刑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经济类犯罪,是1982年全国人大会在《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经济犯罪一词,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社会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在我国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以及刑法分则规定的侵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的特征:第一,经济犯罪的贪利性。一些经济犯罪只要能得到钱,就会肆意践踏法律,不把道德和法律放在眼里。第二,经济犯罪主体有较高的智能性。经济犯罪的主体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或者一定的专业技能,具有更强的反侦察的能力。第三,经济犯罪的可变性。第四,经济犯罪的复杂性。首先,经济犯罪主体的复杂性。其次,经济犯罪所涉及的法律复杂性。最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经济犯罪的犯罪的复杂性。 二、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 随着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我们试图论述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经济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刑罚的公正性。公正性是刑法最重要的价值,也是历来立法、司法、执法所追求的原则与精神,而判断一个刑罚是否公正,就是要看到其是否符合罪责相适应的原则。罪责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第二,经济类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我国已经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谐社会必然是现代法治社会,健全、理性、高效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作为现代法治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刑事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义、平等、自由、安全、秩序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也是现代刑事法治内在的核心价值。第三,经济犯罪适用死刑违背人道主义原则。贝卡利亚在首次提出废除死刑时曾经说过:“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第四,死刑的配置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在我国虽然不断有犯罪分子因贪污、受贿、伪造货币等被判处死刑,但是经济犯罪屡禁不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死刑的适用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这需要从产生经济犯罪的深层社会经济因素来分析。 第五,废除经济犯罪死刑有利于遏制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认为,中国外逃的4000多名贪官中,金融体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其他部门约占,与贪官外逃相伴生的是资金外逃。中国1988年至2002年,资金外逃额共亿美元,年均亿美元。 第六,经济犯罪的死刑问题是影响我国国际司法协助的重大障碍。西方国家以人权保障为由不向中国引渡或移交外逃经济犯罪的嫌疑人,需要加以研究。虽说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全面禁止死刑的客观条件,而西方的许多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极少使用死刑。面对大量经济分子一旦被引渡回国就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情况,西方国家也会因此而难以与我们合作,这是十分现实的问题。 三、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立法完善 第一,及时废除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从立法上及时废除对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死刑以及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复核当前我国刑法立法趋势。第二,在条件成熟时废除贪污贿赂中的死刑。贪污贿赂行为时以权谋私,用国有财产来满足其个人私欲的行为。第三,加强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既然应从立法上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那么就应该对于仅次于死刑的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予以加强。以便更好地打击经济犯罪,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第四,完善罚金刑的适用。罚金刑作为我国一个刑种,在惩治经济犯罪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应当从刑罚手段上加以完善,即:采取高额罚金刑与易科处罚金刑相结合的手段。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我国宜采取用罚金易科自由刑的制度。 四、结语 冯亚东教授在其著作《理性主义与刑法模式》中谈到:“对于个人的邪念,我们防不胜防,但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不一国家和法律的名义剥夺人的生命,这是考虑人类生存的根本利益,根本价值作出的明智选择。”我国经济犯罪适用死刑有不合理的地方,应当在立法上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同时,完善经济犯罪立法和刑罚适用,使经济犯罪得到适当的处罚。这样可以使我国刑法更加健全,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猜你喜欢: 1.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2. 刑法毕业论文 3. 刑法学年论文范文 4. 浅谈刑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5. 刑法学年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