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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发论文导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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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发论文导师奖励

如果导师挂名,发表的刊物是核心,可能对导师晋级增资有点好处。如果导师挂名,发表普通刊物,基本没有什么用。如果导师不挂名,就更谈不上什么好处了。

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奖励,可能会有证书奖状。

如果挂名,发表的刊物是核心,可能对导师有点好处。如果挂名,发表普通刊物,基本没有什么用。如果不挂名,就更谈不上什么好处了。

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导师的话,本科毕业论文。的话一定要好好的写。

研究生发论文有奖励吗

1万元。若2015年是在985高校读的研究生,读研究生期间发表一区顶级论文,获得一篇论文收纳,学校则奖励学生1万元。论文是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研究生奖励论文

东北师大研究生毕业论文省级优秀论文有奖金。东北师大在硕士博士的阶段也有优秀毕业论文,越往上分量就越重,所以硕士的高于本科,博士会高于硕士,要是博士毕业论文可以评为优秀,那么对将来找工作会有一定的帮助的,而且可以拿到优秀博士的毕业论文,东北师大研究生校级的优秀学位论文是会有1000-2000元奖金。

有一些大学有奖金,研究生金额一般在800元到2000元之间,导师也有奖金,一篇论文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也有一些学校只发优秀学位论文的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浙师大研究生科研奖励论文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奖励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奖励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硕博连读方式被我校正式录取;

2、通过“申请-考核”方式被我校正式录取;

3、应届硕士毕业生,在硕士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2篇高水平论文(高水平论文标准由学科认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4、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期间就读学科为B+及以上学科(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包含支教团、农村师资等专项计划录取者);

2、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本科所学专业依托学科为B+及以上(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奖励金额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再额外奖励3万元/生·年,分10个月发放;

(二)符合奖励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再额外奖励2万元/生·年,分10个月发放;

(三)符合奖励条件者,同时享受学校其它奖学金政策。

1.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

2.奖助学金

(1)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为鼓励优秀本科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学业奖学金,符合奖励条件的新生入学当年即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

(3)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学校还设立了出国(境)访学“启 航计划”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科研基金、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等专项经费。

(4) 除学业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外的奖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均可以享受。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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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钱吗

有一些大学有奖金,研究生金额一般在800元到2000元之间,导师也有奖金,一篇论文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也有一些学校只发优秀学位论文的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山师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有三千元,两千元,一千元。在《中国社会科学》或者在SSCI1区期刊发表的论文一项奖励三千元。在SSCI2区、3区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被《新华文摘》(主体内容)转载的论文,或者在学校认定的39种人文社会科学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一项奖励两千元。国家级奖励三等奖,省部级奖励二等奖,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级协会、学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比赛、评奖二等奖。山东省教育厅评奖一等奖一项奖励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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