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四年左右,一般要求3篇以上,有一个学院认可期刊目录。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的组织。中国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不设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 2/3 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3 人~5 人组成。
指导教师不得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在审查论文后,开会听取学位授予单位指定的人员介绍学位申请人的表现、成绩和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意见,听取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工作和对委员会质询的回答,然后作出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决议上报。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过半数成员投票同意,可在 1年内修改论文,再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论文已达博士论文水平,除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 还可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人~7 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须包括 2 位~3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可在 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博士学位要求但已达硕士学位水平,而申请人亦未获该学科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当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经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审查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在答辩前三个月印送有关单位,并经同行评议。
博士论文答辩流程:
一、前期工作。
1、录入论文发表情况。
博士学位申请人要求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我院认可的学术期刊目录请见附件),各种论文的接收、刊登证明都不符合要求。
论文发表在我院目录以外的书刊上的学术论文,需导师对该论文的学术水平予以评价,并向学位分会提出认可申请。若申请获通过,可抵一篇核心期刊论文要求。
作者单位必须是报考的学校。发文不符合学校要求,也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可获得毕业证书,两年内论文刊出,可重新申请学位。
二、论文答辩审批。
1、论文指导教师登录校内门户,录入、打印指导教师评语。
2、学生在校内门户录入、打印答辩申请书、科研统计表(含发文复印件)等材料。
3、答辩委员组成由导师或教研室主任提出初步名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五人或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应以校内专家为主,并包含至少两位校外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不予公开。
4、答辩秘书在学生网中录入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时间与地点。如需添加校外专家名单,请将专家信息(姓名、职称、工作单位、性别)邮件发给教务老师。该名单答辩审批时需由教务老师在系统中审查,由分会主席确认、审定(评阅专家与答辩委员重复率不多于1/3)。
注意: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不可公开,答辩审批工作必须由秘书完成。
5、学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在校内门户-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版文件(整合成单一pdf文件)上传论文,提交不成功者建议生成pdf小文件进行压缩。
6、答辩秘书按照学位审批材料封面顺序打印、整理相关材料,与学位论文一本,在答辩前至少3个工作日,交至教务办公室形式审查,再报送院系研究生负责人和交分会负责人进行答辩审批。
7、答辩秘书在校内门户或邮件查询审批结果,审批未通过需根据审批意见进行补充、整改,如同意组织答辩,在学院教务处领取审批材料及表决票。
8、答辩秘书/导师使用学院OA系统预借答辩教室。
三、论文答辩。
1、组织答辩。
答辩秘书按照答辩流程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作好详细记录,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发表决票(发放表决票前填写研究生姓名),并负责监票和统计表决结果。将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录入系统再打印)。
请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并将答辩表决票粘贴在系统打印的粘贴页上以备存档。
2、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会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就是否同意毕业、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做出的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2/3)同意,方得通过(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同意比例为3/5,低于2/3,则不能通过)。
并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给出评语,评语不可太简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再次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可在半年后两年以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当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经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审查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在答辩前三个月印送有关单位,并经同行评议。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
1.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秘书应具备什么条件:
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秘书可以是本院系具备专业背景的教职工、博士研究生或高年级硕士研究生。
2.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表格必须从网上下载吗:
相关表格必须从学生系统中下载和打印。
3.“答辩记录”应记录哪些内容:
应重点记录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以及答辩人回答的内容;此外还要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到会人数等。以上内容均由答辩秘书记录、整理、录入系统,并亲笔签名,要求记录完整、内容详实、语言简练。
4.论文送同行专家评阅前,是否一定要导师评阅通过:
学位论文完成后,首先提交给指导教师评阅,导师评阅通过后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认为可以送审的,再送同行专家评阅。
5.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要具备什么资格: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同行专家且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
扩展内容:
若送审的两名评阅人的评语都是否定的,不能举行论文答辩;两位评阅人中有一位的评审意见是否定的,可再增加一位评阅人,若新增评阅人的评审意见是否定的,不能举行论文答辩。
如果持否定意见的是校外专家,则新增的评阅人仍然需要是校外专家。
博士论文答辩流程:
一、前期工作。
1、录入论文发表情况。
博士学位申请人要求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我院认可的学术期刊目录请见附件),各种论文的接收、刊登证明都不符合要求。
论文发表在我院目录以外的书刊上的学术论文,需导师对该论文的学术水平予以评价,并向学位分会提出认可申请。若申请获通过,可抵一篇核心期刊论文要求。
作者单位必须是报考的学校。发文不符合学校要求,也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可获得毕业证书,两年内论文刊出,可重新申请学位。
二、论文答辩审批。
1、论文指导教师登录校内门户,录入、打印指导教师评语。
2、学生在校内门户录入、打印答辩申请书、科研统计表(含发文复印件)等材料。
3、答辩委员组成由导师或教研室主任提出初步名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五人或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应以校内专家为主,并包含至少两位校外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不予公开。
4、答辩秘书在学生网中录入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时间与地点。如需添加校外专家名单,请将专家信息(姓名、职称、工作单位、性别)邮件发给教务老师。该名单答辩审批时需由教务老师在系统中审查,由分会主席确认、审定(评阅专家与答辩委员重复率不多于1/3)。
注意: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不可公开,答辩审批工作必须由秘书完成。
5、学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在校内门户-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版文件(整合成单一pdf文件)上传论文,提交不成功者建议生成pdf小文件进行压缩。
6、答辩秘书按照学位审批材料封面顺序打印、整理相关材料,与学位论文一本,在答辩前至少3个工作日,交至教务办公室形式审查,再报送院系研究生负责人和交分会负责人进行答辩审批。
7、答辩秘书在校内门户或邮件查询审批结果,审批未通过需根据审批意见进行补充、整改,如同意组织答辩,在学院教务处领取审批材料及表决票。
8、答辩秘书/导师使用学院OA系统预借答辩教室。
三、论文答辩。
1、组织答辩。
答辩秘书按照答辩流程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作好详细记录,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发表决票(发放表决票前填写研究生姓名),并负责监票和统计表决结果。将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录入系统再打印)。
请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并将答辩表决票粘贴在系统打印的粘贴页上以备存档。
2、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会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就是否同意毕业、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做出的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2/3)同意,方得通过(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同意比例为3/5,低于2/3,则不能通过)。
并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给出评语,评语不可太简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再次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可在半年后两年以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的组织。中国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不设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 2/3 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3 人~5 人组成。
指导教师不得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在审查论文后,开会听取学位授予单位指定的人员介绍学位申请人的表现、成绩和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意见,听取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工作和对委员会质询的回答,然后作出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决议上报。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过半数成员投票同意,可在 1年内修改论文,再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论文已达博士论文水平,除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 还可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人~7 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须包括 2 位~3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可在 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博士学位要求但已达硕士学位水平,而申请人亦未获该学科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
博士论文答辩一般是由5个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博士答辩委员会。其中三个是校外的导师,两个是校内的导师,反正我博士答辩的时候是这样的组成,一般是由你们自己的导师去邀请的,要看他能请来什么样的人物了,一般问题都不会太大,毕竟那些人看在她的面子上也会给过的。
当然可以,一般邀请的专家都是导师认识的,或者关系较好的,有合作关系不影响。
挪威科技大学可以授予下列学位:(1)学士(B. Sc,B. Eng),本科课程通常为挪威语授课。(2)硕士(M. Sc, MEng),研究生课程主要为英语授课。(3)博士(PhD),博士课程多为英语授课,也有少部分的挪威语或德语授课。博士学位通常需要三年的时间,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您必须完成一项研究课题,在国际知名期刊发表4到5篇著作不等。同时写出博士论文,进行有公众参加的口头答辩。博士论文的答辩委员会都会邀请所在领域内的国外知名非挪威籍教授和国际知名学者参加,以提高所授学位的质量。最后结果及学位颁布将由一个委员会来评定。博士学位是挪威科技大学所授予的最高学位。
1. 应聘请至少两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工程硕士研究生,其论文评阅应至少聘请三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两位是来自企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聘请的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其论文评阅人中必须有一位是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三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论文送审应在答辩前两个月由各单位将论文送交评阅人手中,导师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文献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硕士学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中原中一般应当由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和相当值撑的专家担任。
法律依据:
第八条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
1.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秘书应具备什么条件:
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秘书可以是本院系具备专业背景的教职工、博士研究生或高年级硕士研究生。
2.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表格必须从网上下载吗:
相关表格必须从学生系统中下载和打印。
3.“答辩记录”应记录哪些内容:
应重点记录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以及答辩人回答的内容;此外还要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到会人数等。以上内容均由答辩秘书记录、整理、录入系统,并亲笔签名,要求记录完整、内容详实、语言简练。
4.论文送同行专家评阅前,是否一定要导师评阅通过:
学位论文完成后,首先提交给指导教师评阅,导师评阅通过后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认为可以送审的,再送同行专家评阅。
5.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要具备什么资格: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同行专家且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
扩展内容:
若送审的两名评阅人的评语都是否定的,不能举行论文答辩;两位评阅人中有一位的评审意见是否定的,可再增加一位评阅人,若新增评阅人的评审意见是否定的,不能举行论文答辩。
如果持否定意见的是校外专家,则新增的评阅人仍然需要是校外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