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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学院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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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学院毕业论文

中国公安大学和刑警学院的考研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西医综合、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学)、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

考研过程

1、现场确认(每年的11月)

当我们网上报名结束后,就要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的考生都要在所填报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在现场确认时,我们要对我们网报信息进行确认,并签字,其次还要进行照相以及缴费。

2、初试(一般在每年的12月末)

初试就是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这次考试是我们考研的第一难关,也是考研的必经之路,只有初试成绩高,我们考上研究生的成功率也就越大。

3、复试和调剂(在次年的三月到五月)

当我们研究生初试成绩通过后,在每年的三月和五月会进行研究生复试,当复试顺利通过后,我们就会收到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也就意味着考研成功。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犯罪的一种,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管理制度,是一种社会危害性相当严重的犯罪。它不仅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同时妨碍国家方针、政策、法律的贯彻实施,破坏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直接或间接地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古今中外所有国家刑法都把这种犯罪作为严厉惩治的对象。1979年刑法对这种犯罪作了专条规定,并在众多的刑法补充规定和行政、民事、经济法律、法规中作了重要的补充,1997年修订刑法在总结十多年立法、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玩忽职守罪作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形成了一类犯罪,除概括的玩忽职守罪外,还有七种特别规定的玩忽职守罪。虽然新刑法颁布后,将一部分从该类犯罪分离出去了,但玩忽职守罪现可以说仍是个口袋罪,有关法律规定少而笼统,在实践中又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例如玩忽职守罪客观要件的界定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争议,因此如何正确认识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要件,对于我们在实践中准确依法惩治该类犯罪,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主要从玩忽职守罪客观要件的玩忽职守行为、重大损失、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一、玩忽职守行为1、行为形式关于玩忽职守行为的基本形式,理论界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争论的焦点在于玩忽职守行为是否包括作为。一种观点认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职责”的行为方式不作为,不包括人微言轻形式。其理由是,玩忽职守行为的主体不负责任,行为消极。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不作为,也可以是作为。理由是,在玩忽职守行为中,有的是行为人负有刑法要求必须履行的特定义务,行为人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是不作为;有的则是行为有不正确地实施了积极的行为,是作为。玩忽职守行为究竟应否包括作为形式?我们对上述两种观点稍加分析便不难得出结论。上述第一种观点以玩忽职守行为的主体不负责任、行为消极为由排除作为形式,立论显然失当。首先,行为的积极与消极并不是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主要标准。尽管不作为在多数情况下是以消极的行为或者身体的静止表现出来的,但在某些不作为犯罪中也包括一些积极的身体动作。因此,身体举动不等于作为,同时,不作为也不等于身体静止。其次,玩忽职守行为并非都是消极行为。玩忽职守行为是指“不履行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其中,“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固然是消极行为,且属于不作为,对此殆无疑义;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则难说是消极行为,因为尽管行为人不认真,但却具有履行职责的行动,显然属于积极行为。第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虽然没有达到职责要求,但毕竟不是不履行职责,应当说,这种玩忽职守行为的表现形式属于作为。可见,第一种观点难以立足,而第二种观点则于法有据。综上所述,玩所职守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其中,作为形式的玩忽职守行为是行为人用积极的行动去实施了与其职务或者职责相背离的并致使国家、人民利益和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不作为形式的玩忽职守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法律要求履行的职责义务并致使国家、人民利益和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简单说,说是按其职守该做的他却没有做。一般来说,未尽职守的玩忽职守行为是通过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不履行职守和撤离职守的玩忽职守行为都是通过不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2、不履行职责及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具体认定笔者认为认定不履行职责及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关键在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的认定。对此,主要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具有多样性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职责,一方面标志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有一定的职权,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一定的义务。当然,这种义务仅仅是只与其在国家机关中所担任的工作或所处的地位有关的义务,而不包括一般的道德义务或者作为党员应遵守的义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涉及到许多方面,其玩忽职守行为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可能表现为千差万别,对此,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一般都有相应的规定。如《法官法》规定了法官的职责,《检察官法》规定了检察官的职责,《人民警察法》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权、义务和纪律,等等。因此,不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各不相同,确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必须以有关规定为依据,而不能想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在同一个系统的国家机关,尤其在同一个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一方面他们的职责一般都存在一定的共性。如只要是人民警察,不论何时何地,都有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义务;另一方面,由于具体分工不同,他们的职责又不尽相同。如民事审判法官与刑事审判法官、反贪部门的检察官与起诉部门的检察官、巡警与刑警,等等,他们具体工作各不相同,其职责内容也一定的差异。所以,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既要注意共性,也要注意区别。(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具有条件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并不是完全一成不变,而是随客观情况不同可能有所变化的,对此,一些法律、法规或规章中甚至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公安部颁布的《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规定:公路巡逻民警纠正违章时,应当指令驾驶员靠边停车或者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段停车。但是,遇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对违章车辆一般不予追随或者指令违章车辆停车接受处理,但可以通过喊话等,提醒驾驶员改正。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这里的“经审理认为”显然是指按照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从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中,发现相关的证据证明案件涉嫌经济犯罪,才能决定移送刑事审查,而并非检察机关理解的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提出案件涉嫌经济犯罪嫌疑,就必须移送刑事侦查机关。否则,任何在民事诉讼中举证不能的当事人都可能以对方当事人涉嫌犯罪为抗辩理由终结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制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判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一定的职责或者是否未履行一定的职责,必须结合具体条件进行分析。二、重大损失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司法实际中,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情节认定颇有争议,难以把握,不利于准确地打击此类犯罪。笔者试就如何认定“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问题谈些自己的看法。1、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含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玩忽职守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所谓公共财产,根据我国刑法第91条的规定,是指下列财产: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财产。所谓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以下三种情形:一是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二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三是虽未达到前两种数额标准,但前两种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由此可见,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2、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有人认为这是个简单明了的问题,无须多加研究,但实际中关于如何认定损失问题往往是很复杂的,争论也较多。有人认为只要导致公共财产所有人失去了对公共财产的控制即可认定为损失;有人认为经公共财产所有人多方努力,凭自身力量已无法挽回公共财产的损失时即可认定为损失;还有人认为必须在公共财产所有人自身付出努力无法挽回损失时,再凭外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仍无法挽回损失,这样才能认定为公共财产的损失。笔者认为对于公共财产的直接损失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甄别认定:(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某财政局副局长不正确履行职责,指使会计将本局财政预算外资金200万元违规借给某化工厂用于生产。不久该化工厂因雷击引起爆炸并燃烧,工厂顷刻间化为灰烬,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陷于倒闭,财政局借出的200万元血本无归,显然该副局长必须承担这2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玩忽职守责任。(2)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被犯罪分子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如某机关行政科科长A,持100万元转帐支票与某公司经理B洽谈为本单位购买中央空调事宜,在B的“精 心安排下,”A不是认真审查B的资信情况、身份情况和合同条款,而是整天与B的公关小姐C厮混,致使C顺利地将A随身保管的支票100万元偷走交给B,B很快从银行全部取出现金与C逃之夭夭,经公安机关追捕仍未抓获。A的这种玩忽职守行为致使100万元公共财产的损失应认定为直接经济损失。(3)以合法形式转移公共财产致使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这是当前经济领域中常见的债务人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情况。如某镇机关干部甲在担任镇农村合作基金会主任期间,多次违反规定给某乙放贷达80余万元。乙名义上将此款用于自己的私营企业经营,实际上却以现金形式提出后付给其女婿丙用于他另办的企业。农金会向乙催收贷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乙,乙以自己企业亏掉了为由不还欠款,而法院也苦于无证据证明乙将贷款转移给丙的事实而不能对丙强制执行,导致这80万元公共财产无法追回。实践中类似的还有将资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后随即搞“假离婚”,约定财产全部给妻子。这些以合法的形式转移公共财产,导致无法挽回的情形均应认定行为人玩忽职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灭失毁坏等遭受的重大损失。公共财产的灭失,其灭失时该财产的实际价值就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比较简单;对于公共财产的毁坏,需要通过专门机构对该财产作评估,通过公共财产被毁坏前的价值和毁坏后的实际价值比较,就能得出其实际损失情况,就可以认定其直接经济损失。(5)因疏于管理或不履行管理职责致使本单位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而遭受的重大损失。有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不抓不问,放任不管,对出现的一些违纪违规现象不追不究,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没有具体措施,被犯罪分子钻了空子,致使本单位遭受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这应认定为因玩忽职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某地税局局长对本局工作一贯疏于管理,甚至对财会人员贪污数千元的问题也不追究责任。1997年7月至1998年5月期间,局财务科长甲陆续将帐上150万元公款擅自借给个体户乙用于赌博活动,乙将150万元资金全部输光后逃跑,经司法机关多年缉捕仍无结果。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无疑,但是该地税局长也构成玩忽职守罪,他对造成本局150万元公共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6)通过法院诉讼程序仍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行为人因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失控的情况,通过人民法院诉讼途径来挽回经济损失是具有强制力的、最具实际效果的办法,如果通过这一途径仍然不能追回经济损失,应该说是别无他法了。因此,经诉讼程序无法挽回的损失可以认定为直接经济损失。诉讼程序包括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和执行。实践中,笔者认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一次或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过一次没有能追回执行标的的即可认定为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3、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间接经济损失是由直接经济损失派生出来的,一般来说,产生了直接经济损失,往往也就会出现间接经济损失。如何确定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是否都能成为玩忽职守的定罪依据?实践中存在把握不准的情况,有的甚至不予认定,影响了这类犯罪的公正处理。笔者认为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确认:(1)由直接经济损失核算出的银行利息。由行为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的流失,我们暂且不谈流失掉的这部分资金在运作过程中能产生多少利润(因为具有不确定性无法核算利润),但是从资金失控之日起至无法挽回止这期间的银行利息是客观存在的,可以计算的,这是实实在在的损失,应该认定是间接经济损失。(2)因玩忽职守未能将公共财产用于约定的投资致使违约而造成的重大损失。如行为人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未能如约投入到某个既定的项目中去,按照我国民法规定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如某民政局局长将本局拟作支付与客户签约购置设备的200万元贷款违规借给一企业使用,在合同交款期内(一个月)未能将此款从企业追回交给客户(一年后企业才还入该局),致使该客户诉该局违约,法院判令民政局支付客户违约金20万元,赔偿损失30万元,那么该民政局局长必须承担造成5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的玩忽职守罪责。(3)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灭失、毁坏后,经修理、重制、更换所需的资金。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对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严格管理,遵章守制,就不会发生意外,导致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灭失、毁坏等重大损失;而正是因为行为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从而导致了正常运行中的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如机械、高新技术设备等的灭失或毁坏。要恢复正常运行就必须修理或更换,这就需要花费资金,这部分资金是额外的负担,就应认定其为玩忽职守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4)因企图挽回由玩忽职守造成的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的重大损失所列支的成本。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失控后,人们的心态总是企盼通过各种途径,各种办法尽可能地追回经济损失,在这过程中往往会开支掉不少费用,如本单位内部派人在追债过程中列支的差旅费、住宿费、补贴费等;在诉讼过程中列支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差旅费、住宿费、资产评估费、鉴定费等,这些费用应视为间接经济损失。(5)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鉴定所须的加固费用。因房屋虽存在安全隐患但在未鉴定其为危房的情况下,该房还有使用价值,且所须的加固费用尚未实际发生,应认定其为玩忽职守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4、正确认定“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应注意的问题正确认定“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对于严肃查处、准确打击玩忽职守犯罪,维护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玩忽职守行为与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客观危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二者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那么即使客观上存在行为人玩忽职守的行为和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也不能追究行为人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2)严格区分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一种“原始损失”,而间接经济损失是由直接经济损失派生出来的,是“派生损失”。两者的关系不能混淆。根据高检院《立案标准》的规定,严格区分这两者的关系,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3)要准确地、客观地认定间接经济损失,不能牵强附会地随意认定。如果因为存在直接经济损失就随意地估算尚不存在的、具有不确定性的间接经济损失,就势必会造成夸大对玩忽职守行为的打击面,不能科学地、客观地处理一些案件。(4)要反对公共财产重大损失认定问题上两种倾向:一是主观主义,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草率认定;二是谨小慎微,对有证据证明已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左顾右盼,不敢认定。(5)重大损失是否可以累计计算的问题。刑法中关于走私、偷税、贪污、盗窃犯罪的规定中,可以累计计算。但没有规定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犯罪可以累计计算。从罪刑法定的原则出发,在没有新的法律明文规定出台前,笔者认为,对于多个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累计计算没有法律依据。从实践情况来看,只有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徐行犯,才将多个行为规定视为一个行为加以处理,如虐待罪便是如此,否则对于刑法上无独立意义的数个行为不能作为一个危害行为对待。因为徐行犯属于单纯一罪,必须按一罪论处,并应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判处与犯罪情节相适应的刑罚。数个在刑法上无独立意义的滥用职权行为或玩忽职守行为显然不属于徐行犯,当然不能适用徐行犯的法律适用原则,不应累计其社会危害性。但笔者建议以后立法完善时,可规定五年之内予以累计计算,以加大对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犯罪的打击力度。三、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1、行为与危害结果间因果关系概述玩忽职守罪是结果犯,不仅要求行为人要有玩忽职守的表现,而且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一结果要件,玩忽职守行为与这一危害结果之间还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玩忽职守因果关系不仅仅是基于客观存在和事实而发生,而且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当一种现象(他人的违法行为、自然力等,如犯罪分子李某绑架并欲杀害程某。)已经有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时,一个人的玩忽职守(如警察王某的不接警、不处警)本来与这个因果关系的锁链无关的,但是由于法律的规定,使负有特定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与这个因果关系的锁链发生了联系。法律赋予负有特定义务的人采取积极的措施(警察阻止犯罪分子行凶),来防止危害结果的产生,中断这个因果关系的锁链,如果负有特定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这样做,使危害结果的发生由可能性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现实,那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就成为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就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2、行为与危害结果间因果关系的特征笔者认为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应具有以下几点特征:首先在于它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义务的关联性。杀人、强奸、盗窃,这些作为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身体举动与由其所引起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玩忽职守的这种不作为的因果关系,是指客观上违反刑法或国家机关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履行特定的作为义务的行为同危害社会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它与特定的履行义务紧密相关。如果没有这种履行义务,就根本谈不上不作为。如当一名法官,在遇到歹徒行凶杀人时,没有阻止救人,而是逃之夭夭,最终人被杀害,刑法也不能定这名法官构成玩忽职守罪。因为法官没有这一“职守”,相反巡逻警察则不同。其次,还在于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联系的间接性。作为的因果关系,其联系往往是直接的,例如枪响人死、刀起头落等。但在玩忽职守罪中,行为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引起的危害结果,还要借助于他人的行为和某种自然力的行为,就是必须存在某种中介条件,而且这一中介条件是引起危害结果所必不可少的。密云“云虹桥”游人跌倒后相互挤压,修水县余某的自杀,歹徒李某、杨某残杀程某,就是玩忽职守案中危害结果必不可少的中介条件。第三,在于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联系的复杂性。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其常常出现一因多果或多因一果的现象。前者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一个玩忽职守行为造成多个危害后果,后者是指多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行为共同或相继造成了一个危害结果。对于一因多果,在处理上不会出现困难,只要能认定多个危害结果均系行为人的玩忽职守行为所致,行为人就应该对所有危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多因一果,则涉及区分各行为人的责任轻重,从而确定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问题。在处理多人玩忽职守案件中,责任的确定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看原因力大小。一般来说,对导致重大损失结果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玩忽职守行为,其责任要大;(2)区分领导人员与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如果具体实施人员的行为是受命于主管领导人员的意志,或者在实施中曾提出纠正意见,未被领导人员采纳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主要应由领导人员负责。如果具体实施人员隐瞒事实真相、不请示汇报,私做主张,或者不执行领导人员的正确意见,不按规章制度力、事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主要应由具体实施人员负责。如果由具体实施人员出主意,而领导人员轻信允许或采纳,或者具体实施人员明知领导人员的指示、命令违反了有关规定,仍继续实施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应共同负责。(3)区分集体研究决定与个人决定。对于个人做出错误的决定并因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负直接责任。如果错误决定是经集体研究做出,在这种情况下,参加集体研究的赞同错误决定的所有人员都应承担责任,其中主持集体研究并拍板定案的人员应负主要责任。第四,玩忽职守的因果关系还在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平民百姓的见死不救和巡警的见死不救,法律要求不同,人们期待评判不同,对前者只能是道义的,对后者人们自然而然感到一种危险性,因为人们把警察当着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神。由此可见,无论是立法者的意志或是行为人的主观因素,都对玩忽职守犯罪因果关系的成立影响巨大。所以,我们看到玩忽职守案的办理,往往表现受制于媒体舆论。这种情况的产生,一方面是立法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办案人员的主观评判因素。笔者认为,在面对行政机关工作效率不高、公职人员素质低下、安全事故频发、治安状况恶化的社会形势下,作为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应当确立积极的因果关系评判说。以加大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职务,不正确履行职务的打击力度,从而提升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威信。因为法律是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使社会关系有序化,并且有条不紊地协调发展。当社会关系中某一具体的人应当履行某种法律义务而不履行时,社会关系就不能按照法律所指引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危害结果发生的方面发展。当一个地区警察接警、处警不力,又受不到法律追究时,我们能期待这一地区治安状况好转吗?我们看到的恐怕是杀人案件频发而又难以侦破。

学习刑侦技术,学术型的研究生多数都是需要读三年的,也有部分学术研究生是只需要读两年半即可,前两年的研究生课程主要是基础课和专业知识课程。研究生最后一年是用来完成毕业论文和实习求职的其他过程的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和公安部领导的关怀下,学院艰苦创业,与时俱进,逐步创建了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公安工作需要、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创建了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形成了“忠诚、求是、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为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培养了大批优秀专业人才,学院被誉为“人民卫士的摇篮”。如今,警院学子遍布全国各地,他们之中有的成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有的成为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专家骨干,为稳定社会、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院设有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法医学系、警犬技术系,社会科学部、基础部、警体部。有侦查学、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禁毒学、信息安全、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7个本科专业,有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涉外警务、计算机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痕迹检验、文件检验、交通事故处理、公安图像技术、法化学、法医学、警犬技术13个专业方向。1998年学院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教育设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和法医学专业5个硕士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设有侦查学、计算机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法化学、法医学等专业或专业方向。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根据全国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新一届院党委提出了普通学历教育与在职警察培训并重,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大力加强成人教育和警察培训的办学思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方式,并紧密结合公安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具有打击犯罪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 目前学院共有在校生5000余人,在籍函授生10000余人,教职工660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总计350人,教授、副教授160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贡献津贴的专家16人,享受部级津贴的专家13人。另外还拥有一批理论造诣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处聘教授教官,初步形成了专职教员与外聘教官相结合、适应公安教育规律特点的教师队伍。编辑本段学院方针 学院坚持政治建校和从严治校的方针,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进行严格的军事化训练,在校期间除学习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以外,还要掌握射击、驾驶、查缉、擒拿格斗等警体实战技能,教学训练紧贴公安实战,坚持把学生培养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卫士。编辑本段学院教学装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院建有装备现代化的查缉战术训练系统、刑事科学技术中心和法医中心等国内领先的实验室,配备了多波段光源、文件检验仪、语图仪、图像处理系统、扫描电子显微镜、气——质联用仪、毛细管电泳仪和DNA分析系统等先进的高科技检测设备。此外,还建有犯罪现场模拟教学中心、计算机广场、语音室、校园网以及电化教学中心。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泅渡训练馆、田径体育场、室内射击场、机动车驾驶训练场及大型篮、排、网球综合训练场等。编辑本段期刊杂志 彭真同志题写校名学院办有《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刊物。其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是全国公安系统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已成为宣传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的社科类核心刊物,是广大公安民警喜闻乐见的期刊。 期刊杂志《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管,中国刑警学院主办的学术期刊。经公安部批准,1983年7月创刊。1993年1月由国家科委批准(〔93〕国科发信字015号),属自然科学版,季刊,16开本,64页。现任主编:金玉学;副主编:于捷年、赵康。在公、检、法、保卫系统内部发行。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是以反映和介绍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最新研究成果,推广交流刑事侦查、刑事技术科研信息为特色的学术理论刊物。自创刊以来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竭诚为公安现实斗争服务、为公安教育和科研服务的办刊宗旨。《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其庄重、严肃的学术面貌受到出版管理部门及同行的赞誉。《中国刑警学院学报》现设置的栏目具有鲜明的中国刑警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符合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要求。刊登的文章学术水平高,以能及时反映刑事侦查、刑事技术领域的研究动态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创刊二十年多来,共编印了近百期,发表学术论文三千余篇,发行近二十五万册。对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工作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编辑本段国际交流 合作交流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公安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学院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广泛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院每年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来校任教或讲学,派出人员到国外留学深造和访问交流;多次主办和参与国际学术研讨活动,扩大学院在国际上的影响。 进入21世纪,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相结合,坚持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以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卫士为宗旨,把学院建成培养人民警察的最高学府、刑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检验中心、世界一流警察大学。编辑本段学院 历任领导 学院 历任领导 学生风采历任党委书记 姓名 任职时间 武创辰 . 武创辰 . 刘恒选 . 张文清 . 周 山 . 王彦吉 . 王世全 至今 历任院校长 姓名 任职时间 汪金祥(兼) 马波生 叶 田 武创辰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武创辰 王献庆(代理) 翟建安 张文清 张世勤 王彦吉 王世全 至今编辑本段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专业设置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位 研究方向 刑法学 三年 法学硕士学位 中国刑法 犯罪学 犯罪心理学 诉讼法学 三年 法学硕士学位 刑事诉讼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 侦查学 绿洲犯罪侦查 计算机犯罪侦查 物证技术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工学硕士学位 公安图像处理及图像内容识别 视听资料检验 计算机物证检验技术 法医学 三年 医学硕士学位 法医病理学 法医物证学 分析化学 三年 理学硕士学位 刑事物证分析 刑事毒物分析 军事教育训练学 三年 军事硕士学位 警务体能及警务实战技能训练 警务战术与指挥训练 法律硕士 三年 法学硕士学位 本科生专业设置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位 研究方向 侦查学 四年 法学学士学位 刑事侦查 预审 涉外警务 行动技术 犯罪情报 治安管理 禁毒学 四年 法学学士学位 经济犯罪侦查 四年 法学学士学位 信息安全 四年 理学学士学位 计算机犯罪侦查 刑事科学技术 四年 工学学士学位 痕迹检验 警犬技术 四年 法学学士学位 文件检验 公安图像技术 法化学 交通事故处理 公安视听技术 四年 工学学士学位 法医学 四年 医学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位 侦查学 二年 法学学士学位 刑事科学技术 二年 工学学士学位 法医学 二年 法学学士学位 在职警察培训专业设置 办学形式 层次 专业 学制 学位 脱产学历班 专业证书班 侦查学 一年 痕迹检验 文件检验 公安图像技术 法医学 函授学历班 高起本 侦查学 五年 法学学士学位 专升本 侦查学 三年 法学学士学位 刑事科学技术 岗培班 各类岗位培训 三个月编辑本段学院标识 学院警旗院徽、院旗设计说明院徽 中国刑警学院院徽主体为圆形,圆边处标有中英文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字样,圆内由国际刑警标志和书本组合而成。 国际刑警标志经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几年的推介,已被全国刑警和公安机关所认同并普遍使用。例如,上海、北京等市公安局、黑龙江、山东、山西等绝大多数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将此图案确定为本地区刑警徽章,或以各种形式使用本徽章。客观地说,该徽章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国刑警的共同标志,现在全国各地的刑警普遍习惯地将这个徽记称为“刑警标志”。 中国刑警学院作为中国刑侦系统的一部分,应与全国刑侦部门保持标志主体特征的一致性。 该“刑警标志”具有公认的关于“执法”、“警察”等概念的国际性审美特质和警察职业性特点。将其作为中国刑警学院校徽的主要构成因素,更有利于国际警察部门、院校以及警察个人之间交往的认同。 中国刑警学院院徽中的书本,寓意汲取知识、教书育人、培养人才;1949为学院建校时间。 该徽章采用各国警察以及刑警通用的深蓝色为基本色调,以象征公正严明的天蓝色为背景色,既有时代感,又给人以大气、沉稳、庄重的印象。院旗 院旗以红色为背景,上面附有院徽标志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字样。编辑本段科研概况 校园风光在公安部的关怀支持下,经过新老教师和科技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中国刑警学院走出了一条结合教学服务于实践的路子,创造了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学院把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作为衡量一所大学办学实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学院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物理检测在法庭科学中的应用》,国家“九五”攻关项目《麻醉抢劫案中新毒物检测技术研究》、《痕迹显现剂》,国家“十五”攻关项目《毒品及易制毒品快速检验技术研究》,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书写文件相对形成时间的综合检测技术研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电子设备中物证采集与检验关键技术研究》、《禁毒效果评估技术研究》以及《爆炸现场分析支持系统研究》、《爆炸装置及爆炸遗留物分析技术研究》等9项国家级项目的研究工作,以及公安部重点研究项目《字迹色痕形成时间鉴定的研究》、《重点人口视听资料信息管理系统研制及检验鉴定方法的研究》等12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其中,《脑皮质损伤时间推断的法医病理学研究》、《国产圆珠笔油墨字迹书写时间鉴别》等31项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的科技奖励。张晓东教授主持研究的《脑皮质损伤时间推断的法医病理学研究》获国家发明三等奖。 校园风光为强化科研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科研管理体系,学院制定了《中国刑警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刑警学院科研成果推广及科研外协管理条例》、《中国刑警学院科研工作考核试行办法》、《中国刑警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关于科研工作量酬金的规定》等一整套科研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科研管理工作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使学院教师搞科研蔚然成风。 学院的办学宗旨就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公安人才,而学生参加科研活动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措施。学院制定了《中国刑警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和《中国刑警学院大学生科技活动小组管理办法》。学院已审批了25项大学生科研立项,组建了13个大学生科技活动小组。学院采取措施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向学生开放实验室,鼓励教师为学生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吸收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科研立项,提倡把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与指导教师在研的科研项目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2006年度和2007年度公安部公安院校大学生自主创新奖评审中,学院有93名大学生获得奖励。 校园风光学院在科研工作中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每年学院审批的院级科研项目近20项。随着科研投入的不断加大,科研经费的使用也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学院除了资助学院级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科研工作量酬金等项目外,还设立了博士学历教师科研启动资金和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同时学院加大向外争取科研经费的力度,除公安部外,还积极与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及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和企业联合,使科研立项、投资、鉴定、报奖工作多方位、多层次展开。学院积极贯彻科技强警战略方针,在大力开展科研工作的同时,狠抓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警力。学院有16项科研成果被列为公安部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根据公安院校的实际,学院将科研成果推广转化的重点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上和学科建设上,并将科研新成果及时加进教学内容,编入教材,使学生在校期间尽早掌握这些新技术、新方法。学院科技成果推广的另一条途径就是将科技成果及时应用于办案工作。学院一直把办理各种刑事鉴定检验案件作为加强学院教学与公安实践紧密结合、提高教学质量和为公安实战服务的重要途径,近三年平均每年办理各种案件1000多起。这些案件大都是当地公检法机关无法解决的重特大疑难案件或影响较大、争议较大的案件,学院及时地为地方公检法机关解决了技术难题,使这些案件得以侦破。在以教学为中心,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方针指导下,学院培养了一大批既能从事教学、科研,又能从事刑事技术术鉴定和侦查破案的专家。鲜明的办学特色和精湛的破案技术,使学院在成为“人民卫士的摇篮”的同时,也赢得了全国公检法单位的赞誉和认可。编辑本段办学成果 校园风光学院坚持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取得丰硕的办学成果。截止目前,学院共有国家级精品课3门,省(部)级精品课19门,辽宁省教学名师3名,辽宁省专业带头人2名,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有20多种教材被评为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教材,还有13种教材被列为国家“十一五”重点规划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和教研成果36项。 学院出版发行《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学术刊物。有“东北亚毒品问题研究中心”、“刑事情报研究培训中心”、“中国民俗语言与隐语行话研究所”,与公安部刑侦局联合组建了“刑事犯罪对策研究中心”,并建立了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各种技术研究室11个,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66项,获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国家发明奖1项,公安部及辽宁省科技进步奖30项。近三年,学院发表学术论文1600余篇。2008年学院协助地方公安机关办案1747起,出具鉴定书1683份。 60多年来,中国刑警学院已有10余万名毕业生走向全国各地,成为中国公安司法战线的各类人才。学院形成了“忠诚、求是、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被誉为“东方福尔摩斯摇篮。新的世纪,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刑事警察院校。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点评

一个目前的就业神话, ,平时比较严格。好像只有周日能出校门(我听别人说的)。。如果你的分数能达到一本线左右我建议你就报这个学校,,喜欢警察的话绝对不会后悔你的选择。。我是当年报的警院本科,,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没考上,,今年大三,准备考警院研究生,。。反正很牛的,,你放心

警务化管理 这个学校很好 男女比例20:1

是中国最好的警校之一,高考一本线以上才行。

中国刑警学院非常不错,是公安部直属的本科高等院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并于1982年招收本科生。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的名称仍然保留,继续承担培训任务。60多年来,学院为全国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10余万名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专门技术人才。该学校在沈阳,现设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设有刑法学、诉讼法学、分析化学、法医学、计算机应用技术5个二级学科,设有法律硕士、警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4个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公安情报学、信息安全、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10个专业,学制2年。2008年至今,学院参照本科专业设置招收培养“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第二学士学位”(简称“体改二学位”)学生,学制2年。学院开展民警培训已有68年的历史。目前有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网络犯罪侦查、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公安图像与视频侦查技术、法医学、法化学等《专业证书》班,有公安部下达计划的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骨干人才培训班,以及军队保卫部门、各省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委托举办的各类岗位培训班。学院在全国设立函授站,开展侦查学和警犬技术函授本、专科学历教育。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投稿

是中国最好的警校之一,高考一本线以上才行。

招生对象:参加2005年全国高考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政治条件:除按教育部《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三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第8条、第9条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勇敢机警,志愿并适于做公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于做人民警察的。 身体条件: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应按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理科类专业()以上,文科类专业、文理不分的省份()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生:50米跑7秒1以内;1000跑米3分55秒以内;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以上;立定跳远米以上。 女生:50米跑8秒6以内;800米跑3分50秒以内;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次以上;立定跳远米以上。 外语语种:英语。 四、面试(包括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实施时间及程序 面试、体检由学院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厅(局)共同实施。具体时间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厅(局)确定。政审由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 五、录取原则 1.本院为提前录取院校。 2.在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20%比例调档,择优录取。 3.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个别省份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有文艺、体育及其他特长的考生(经有关部门认证、学院考核选拔)在120%的投档范围内可优先录取。 5.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经学院招生办公室与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协调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调整计划及录取结果报公安部、教育部备案。 6.录取专业原则上满足高分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由学院确定。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本科高等院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并于1982年招收本科生。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的名称仍然保留,继续承担培训任务。60多年来,学院为全国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10余万名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专门技术人才,被誉为“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如今,警院学子遍布全国各地,他们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院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毛泽东主席曾接见过我院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为我院题写校名;2007年11月1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视察学院;2008年9月27日,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亲临学院参加建校60周年庆祝活动并作重要讲话。

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院艰苦创业,与时俱进,创建了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公安工作、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和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秉承了“忠诚、求是、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形成了“为打击犯罪熔铸利剑、系国家安危塑造警魂”的办学特色。学院设有刑事犯罪侦查系、公安情报学系、禁毒学系、经济犯罪侦查系、网络犯罪侦查系、痕迹检验技术系、文件检验技术系、声像资料检验技术系、法化学系、法医学系、治安学系、公安基础教研部、法律教研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基础教研部、警察技能战术训练部、警犬技术系。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禁毒学、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网络安全与执法、信息安全、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等12个本科专业。另有刑事侦查、反恐、技术侦察、电子物证、网络犯罪侦查、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治安管理、痕迹检验、文件检验、交通事故处理、公安图像、声像资料检验、视频侦查技术、法化学等14个专业方向。

1998年,学院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现设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设有刑法学、诉讼法学、分析化学、法医学、计算机应用技术5个二级学科,设有法律硕士、警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4个专业硕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公安情报学、信息安全、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10个专业,学制2年。

2008年至今,学院参照本科专业设置招收培养“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第二学士学位”(简称“体改二学位”)学生,学制2年。

学院开展民警培训已有68年的历史。目前有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网络犯罪侦查、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公安图像与视频侦查技术、法医学、法化学等《专业证书》班,有公安部下达计划的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骨干人才培训班,以及军队保卫部门、各省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委托举办的各类岗位培训班。学院在全国设立函授站,开展侦查学和警犬技术函授本、专科学历教育。

学院坚持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取得丰硕的办学成果。截止至2016年12月,共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人,公安部教学名师2人,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5人,辽宁省教学名师7人,辽宁省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专业带头人4名;国家级精品课5门,省(部)级精品课23门次;国家级优秀教材1种,国家级规划教材19种,省(部)级精品(优秀)教材27种;国家级教学成果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39项。

学院有公安部重点实验室2个(文件检验鉴定重点实验室和痕迹检验鉴定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筹建)1个(网络安全执法与视频侦查实验室)、辽宁省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辽宁省高校示范实训基地1个(侦查训练实验中心)、沈阳市重点实验室1个(法医学实验室);学院是公安部技术侦察干部培训基地、公安部禁毒警察培训基地,与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联合共建了“犯罪对策研究中心”;学院是公安部和商务部确定的“外国警察培训承办单位”,“中国-欧盟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也是解放军总政治部确定的“全军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骨干培训基地”。2014年,学院成立了“网络安全执法与公安技术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和“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协同创新中心”。以“网络安全执法与公安技术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为基础成立的“辽宁网络安全执法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三批“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学院出版发行《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期刊。其中,《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是我国公安系统高等学校的第一本学报。它是以反映和介绍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为特色的学术理论刊物。《中国刑事警察》是公安部刑侦局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联合创办的工作指导类期刊,是公认的国内最好的刑侦杂志之一。

2016年学院有各类在校生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451人,普招本科生4974人,各类在职警察培训约8000余人次,另有函授生1194人。学院有教职工738人,其中正高职称93人、副高职称176人,中级职称112人。教师队伍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人,享受公安部级津贴的专家15人;有公安部特聘刑侦专家1人,全国公安科技先进个人5人,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技术特长专家9人,有3名教师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2名教师获得“全国公安科技英才”荣誉称号。另外还拥有一批来自公安司法机关的外聘教官,形成了专职教师与外聘教官相结合的教师队伍。

学院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含警犬技术系驻地),其中教学用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是辽宁省花园式单位,实现了无线网络全覆盖。学院设有计算机广场、语音室、图书馆、泅渡馆、塑胶体育场、室内射击场、散打训练馆、力量训练馆、侦查实训中心、模拟指挥中心,以及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训练场馆等。拥有国内一流的痕检、文检、刑事照相、图像处理、法医、法化学、交通事故处理、电子物证检验鉴定等各种专业实验室,并在全国建立了46个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学院团委组建了40多个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和校园文化活动,其中警务战术社团、特警社团、信息安全社团、大学生警乐团、舞蹈团、话剧团、书画苑等多次在辽宁省乃至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奖。学院篮球队、足球队、乒乓球队、田径队多次在各项比赛中名列前茅。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荷兰、俄罗斯、塞尔维亚、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每年举办大型的国际学术会议。学院与英国奥斯特大学、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联合开展了双学士学位的校际交流项目,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从2007年起,受商务部和公安部的委托,学院开始承办发展中国家警察培训工作,为70个国家培养了近千名刑侦技术人才。

我是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2年毕业的,如果毕业生毕业的时候不挑工作地点的话,肯定有工作,并且是公务员编制,但是有些省也需要考公务员,比如说你们的山东省!至于毕业后的工资,不同的地方工资待遇完全不一样哈。。。沿海深圳那些15万+一年很正常。。工资待遇还与单位有关,一般省厅走省财政,基本上是全省的平均工资;市局的话,走的市财政,就看那个市的经济实力了;分局的话有些是走的区财政。。。一般来说收入省厅<市局<分局!至于以后分在什么级别的单位,这个与专业和运气有关。。。。去一线城市北上广一般都在基层哈

中国刑警学院院报论文格式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位于中国东北的文化古城沈阳市,坐落在古辽代无垢净光舍利塔旁、美丽的新开河畔,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是公安部直属、为全国公安司法机关培养刑事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校园优美整洁,是读书治学的胜境。 学院始建于1949年1月创办的东北公安干校,后改为中央第一民警干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于1981年11月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简称中国刑警学院,并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题写了校名。1996年李岚清副总理题词 :“努力办好刑警学院,培养高素质的刑侦人员”。 半个多世纪来,在中央领导和公安部领导的关怀下,学院继承与凝聚了我国刑事侦查和刑事科技的精华,创建了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公安工作需要、具有鲜明特色的警察教育体系、学科专业体系、办学形式和管理模式,形成了“忠诚、求是、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为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培养了大批优秀专业人才。如今警院学子遍布全国各地,他们之中有的成为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专家骨干,有的成为公安部门的领导干部,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做出了卓越贡献,学院被誉为“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 目前学院共有在校生4000余名,教职工630名,其中教授36名,副教授75名,讲师、工程师225名。学院设有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法医学系、警犬技术系,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信息安全、警犬技术7个本科专业,有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涉外警务、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公安图像技术、法化学、法医学、计算机犯罪侦查、警犬技术12个专业方向。学院开展研究生教育,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分析化学和法医学4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办了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法化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根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学院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在职民警的成人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学历教育有:脱产大专班、本科班,函授专科、本科、专科升本科,自学考试专科、本科。非学历教育有:公安部调训的全国刑警总队长岗位培训班,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班,全国刑警支(大)队长岗位培训班,以及按专业方向举办的大专专业证书班和岗位专业培训班。学院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设立函授站,目前在籍的函授本、专科学员万余名。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并不断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加强了科研和办案工作。近年来,学院共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20余项,发表论文1500余篇。教师和科研人员每年接受各地公安机关委托鉴定的案件600起以上,既帮助公安机关解决了技术难题,也极大地锻炼了教师队伍,有力地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学院建有装备现代化的查缉战术训练系统、刑事科学技术中心实验室和法医中心实验室,配备了多波段光源、文件检验仪、语图仪、图像处理系统、扫描电子显微镜、气——质联用仪、毛细管电泳仪和DNA分析系统等先进的高科技检测设备。此外,还建有现场模拟教学中心、计算机中心、语音和电化教学中心。拥有设备完善的体育馆、田径体育场、室内射击场和机动车驾驶训练场等。已建成校园计算机网络。学院办有《中国刑警学院》报、《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杂志。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公安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学院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广泛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与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院校和警察机关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院每年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来校任教或讲学,经常派出人员到国外留学深造。 学院始终坚持从严治校原则,实行警务化管理,以培养道德高尚、作风正、业务精、素质高和技能过硬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突出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教师、学生参加历届全国和地区性散打、射击、警用技能、汽车驾驶以及田径、球类的比赛成绩均保持前列。学生生活条件优越,设施完备,学生食堂连续十余年被评为辽宁省、沈阳市高校标准化食堂。学校校园为省、市花园式单位。 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刑警学院师生员工振奋精神,锐意改革,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努力把学院办成侦查、刑事科学技术专门人才的培训基地和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网址:

ccpc是中国刑警学院(china criminal police university)的缩写 学 院 简 介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位于中国东北的文化古城沈阳市,坐落在古辽代无垢净光舍利塔旁、美丽的新开河畔,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是公安部直属、为全国公安司法机关培养刑事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是读书治学的胜境。 学院始建于1949年1月创办的东北公安干校,后改为中央第一民警干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于1981年11月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简称中国刑警学院,并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彭真同志题写了校名。 半个多世纪来,在中央领导和公安部领导的关怀下,学院继承和凝聚了我 国刑事侦查和刑事科技的精华,创建了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公安工作需要、具有鲜明特色的警察教育体系、学科专业体系、办学形式和管理模式,形成了“忠诚、求是、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为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培养了大批优秀专业人才。如今警院学子遍布全国各地,他们之中有的成为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专家骨干,有的成为公安部门的领导干部,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院被誉为“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 目前学院共有在校生6536人(本科生3742人,研究生163人,在职成教学员2631人);教职工66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5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享受部级津贴专家15人。另外,还拥有一批理论造诣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外聘教官,初步形成了在职教员与外聘教官相结合,适应公安教育规律特点 的教师队伍。 学院设有刑事犯罪侦查系、经济犯罪侦查系、计算机犯罪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法医系、警犬技术系、公安基础教研部、法律教研部、社会科学教研部、基础教研部、警体教研部。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信息安全、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8个本科专业。设置刑事侦查、预审学、犯罪情报资料、行动技术、治安管理、涉外警务、计算机犯罪侦查、走私犯罪侦查、涉税犯罪侦查、金融犯罪侦查、商贸犯罪侦查、禁毒学、痕迹检验、文件检验、交通事故处理、公安图像技术、法化学、法医学、警犬技术等19个专业方向。1998年学院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研究生教育设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 技术和法医学专业5个硕士点,下设15个研究方向。开办了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 法医学、法化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根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学院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在职民警成人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 根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学院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在职民警成人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学历教育有:脱产大专班、本科班,函授专科、本科、专科 升本科,自学考试专科、本科。非学历教育有:公安部调训的全国刑警总队长岗位培训班,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班,全国刑警支(大)队长岗位培训班,以及按专业方向举办的大专专业证书班和岗位专业培训班。学院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设立函授站,目前在籍的函授本、专科学员万余名。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并不断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加强了科研和办案工作。近年来,学院共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20余项,发表论文1500余篇。教师和科研人员每年接受各地公安机关委托鉴定的案件600起以上,既帮助公安机关解决了技术难题,也极大地锻炼了教师队伍,有力地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学院建有装备现代化的查缉战术训练系统、模拟现场教学中心、刑事科学技术中心实验室和法医中心 实验室等国内领先的实验室,配备了多波段光源、文件检验仪、语图仪、图像处理系统、扫描电子显微镜、 气—质联用仪、显微付立叶变换红外分光光度计、毛细管电泳仪和DNA分析系统等先进的高科技检测设备。此外,还建有计算机广场、语音室、校园网(宽带、高速)及电化教学中心。拥有设备完善的图书馆、泅渡馆、综合训练馆、田径体育场、室内射击场、机动车驾驶训练场及足、篮、 排、网球场和舒适的学生公寓。在全国建立20多个教学实习基地。 学院办有《中国刑警学院》报、《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杂志。 学院始终坚持从严治校原则,实行警务化管理,以培养道德高尚、作风正、业务精、素质高和技能过硬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突出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教师、学生参加历届全国和地区性散打、射击、警用技能、汽车驾驶以及田径、球类的比赛成绩均保持前列。学生生活条件优越,设施完备,学生食堂连续十余年被评为辽宁省、沈阳市高校标准化食堂。学校校园为省、市花园式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公安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学院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广泛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院校和警察机关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院每年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来校任教或讲学,派出人员到国外讲学和访问交流。 进入21世纪,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特色,坚持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以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卫士为宗旨,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建立和完善具有打击犯罪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把学院办成全国刑事警察的教育训练中心、刑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检验中心、世界一流的警察大学。

一、报考中国刑警学院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应届、往届考生均可报考);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生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至之间,女性在至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秒,女性≤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米,女性≥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扩展资料:

学科建设

根据2016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建有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专业硕士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

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

二级学科硕士点:刑法学、诉讼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

专业硕士授权点:法律硕士、警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辽宁省重点培育学科:法医学、分析化学。

根据2016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荷兰、俄罗斯、塞尔维亚、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每年举办大型的国际学术会议。

学院与英国奥斯特大学、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联合开展了双学士学位的校际交流项目,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从2007年起,受商务部和公安部的委托,学院开始承办发展中国家警察培训工作,为70个国家培养了近千名刑侦技术人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我00年考的警院,男生170以上,视力以上,高三报警校要通过体能测试,考分呢理论上过本科线就可以,你是文科,分就得高些了,我们那年的宁夏的同学都是重点线以上!分够了最后就是面试,会有警院的老师来面试(这是最关键的步骤,通俗点就是拼爹的时候了,不要相信考分够,身体好就OK的神话)。

中国刑警学院论文查重

是中国最好的警校之一,高考一本线以上才行。

这个学校一般培养的都是警察和刑警的。

北京的公安大学就是有个地理优势 专业方面一般甚至有非公安专业 而且各地公安机关更加愿意要刑警学院的学生

说实在的,这类研究生挺不好考的,不仅体能要求高,而且学习能力也必须比较强!(但有一点,有些人为了吓退对手,多找N个朋友身份证报名,刷高报名人数,有炒作行为)报考的学生年龄不超过30岁,且本人直系亲属没有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本人未受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同时政审合格,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他原因。 而刑法专业与诉讼法学专业中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两个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诉讼法学专业计算机犯罪侦查方向要求考生原专业为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电子、自控等类。 诉讼法学专业物证技术学研究方向要求考生原专业为理学或工学门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工程、信息工程、机械工程、自动化、通讯工程、生物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数学等专业招生。 由于中国刑警学院的学生以后就业大多是面向公安系统,所以对身体条件有特殊的要求。 往年研究生招生人数都是100人,各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取得毕业资格,参加公务员考试合格后,经学院推荐,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选择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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