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又即将即将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抢劫罪问题仍然还很突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强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对抢劫罪的定罪问题进行讨论是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综合分析了当代中国抢劫罪的各种状态、特点,及罪与非罪的对策。第一章从抢劫罪的概念入手,阐述了构成抢劫罪几个要件。第二章讨论了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第三章从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第四、五、六、七章从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对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等几个方面是否构成抢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见的几种难把握的抢劫罪。结论提出了在实践中对抢劫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抢劫罪社会危害性罪与非罪对策
目录
中文摘要……………………………………………………………………………(1)
目录…………………………………………………………………………………(2)
前言…………………………………………………………………………………(3)
一、抢劫罪的概念…………………………………………………………………(3)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3)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4)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5)
五、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对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9)
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
前言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类案件的发生,且案情非常复杂。《刑法》第263条对此作了一个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立法对文字简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条不可能明确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实际情形。对于抢劫罪的许多方面,历来多有讨论,首先,在罪与非罪方面,因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侦察措施、提请逮捕、起诉等问题,因而是个首要问题。本文试选择几个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且有争议的问题加以讨论,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一、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实施抢劫行为时,不仅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侵犯财产罪中的最严重犯罪。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行为只要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既可以是用语言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其特点是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胁迫的内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中,行为人对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则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不是抢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抢劫罪的故意是一种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一种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且受到刑罚的惩罚,其根本原因是这一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构成是社会危害性的外在法律体现。一般地,行为如果符合犯罪构成,那么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达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这一行为就构成犯罪。但实际情形并不总是这样简单。犯罪构成要件只不过是从繁杂的实际犯罪情形中概括、归纳出来的,是决定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主要方面,并非全部。许多不为犯罪构成所包括的方面,诸如犯罪的动机、情势的需求(如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式的变化在不同时候采取从重或从轻的刑事政策)、实际情形的变化(如投机倒把行为在计划经济年代与市场经济年代罪与非罪的变化)等等方面都会影响行为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危害性。有许多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是完全具备的,但一旦综合考虑行为的方方面面,其社会危害性就减低而不够刑罚标准。正是考虑到这一情形的实际存在,为了尽可能准确到做到罪刑相适应,保证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刑法》在总则第十三条赋与执法者自由酌量的权力:“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顾及行为是否具备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综合考虑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而出现许多不妥的地方。如:
因为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因此《刑法》没有象盗窃罪一样对财物数额作出要求,而且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可成为犯罪主体。司法实践中,对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刚满14周岁的在校生,以轻微的暴力行为如打几个耳光,踹几脚,向同学索要几元钱的行为,一律以抢劫罪刑拘、逮捕、起诉。从犯罪构成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正如上文所述,相对于社会危害性来讲,犯罪构成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分析这些特殊情况是否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还应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及公众心理,分析这样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否达到或接近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类似本文列举的这样的行为都以抢劫罪定罪判刑,笔者以为,无论是从对青少年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个刑事政策角度,还是从刑罚追求罪刑相适应,以期达到预防目的这个角度讲,都是不妥的。而且,虽然在刑法里面,没有对抢劫罪的财物数额作出一个下限规定,但刑法总则第九条关于罪与非罪的规定,无疑对刑法分则是有指导意义和法律束缚力的。当然,对于某些所抢财物数额虽小但手段较严重的行为,则是依法应予严惩的。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对这两种权利的侵害程度的综合,才能说明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
“暴力行为”是抢劫罪最常用的手段行为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直至生命权的施加于人身的强力打击和强制行为,还包括捆绑、强力禁闭、扭抱、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程度不同的侵犯人身的表现形式。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必须是当场实施的,而且是被作为当场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行为加以实施的。这种暴力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本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向这些人施加暴力,才可能进而非法占有财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也可能施加于在场的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有某种亲密关系的人。与“财物数额不是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这一共识相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上下限问题,各人理解不一。暴力行为的上限即“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杀人,本文认为,如果行为人把故意杀人作为当场劫取财物的一种手段行为,则以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对为了事后获得被害人的财产,先将被害人杀死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1]。但对于暴力程度的下限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很难把握。前苏联、日本、北朝鲜等国都明确规定暴力行为的程度必须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与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等程度[2]。目前我国对此法还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不应规定暴力程度的下限,理由如下:
一是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两种权利的被侵害程度对于说明某一抢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言,具有相等的意义。认为财物数额可以没有下限而暴力程度需要下限,这是没有道理的。
二是以暴力劫财的本质特征是:以暴力为手段行为,意图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从而达到当场劫财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以此暴力行为达到当场取财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劫财行为,就符合抢劫的本质特征,而不问这一暴力是否足以危害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他人的反抗。而且每个被害人的身体状况都是不同的。有些时候,较重的暴力行为不一定能危及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有些时候较轻的暴力却能够做到。如果认为暴力程度一定要有所谓的下限,那么,前者不成立抢劫罪而后者成立,这显然是不附合逻辑的。
三是轻微的暴力劫财与胁迫劫财的社会危害性相当。胁迫的暴力内容,不管有多严重,它毕竟只是一种现实可能性,末造成实然的人身伤害结果。轻微暴力虽然程度轻微,但毕竟已造成实然的伤害结果。从这点上讲,哪怕最轻微的暴力行为都要比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前者定性为抢劫,而后者不定为抢劫,没有道理。
四是从实际操作情况看,如果承认暴力程度下限的存在,则因为"轻微暴力"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易造成执法者理解不一,而导致执法混乱。
当然,在理解“暴力程度没有下限”的时候,跟理解“财物数额没有下限”一样,除了考察这两者本身,还应综合这两者来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
对于胁迫的习惯理解,如暴力一样都是一种主动的作为。但不作为同样可以成立胁迫。实际情形中,也常常存在通过不作为的胁迫当场取财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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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研究方法有以下几种:
1、考据法,即搜集和考证材料的方法,也是最基本的研究方法
2、计量史学,通常通过一些统计的数据进行计量,然后得出一些结论
3、口述史学方法,也称口碑史学、口头史学等,是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收集人们口述的历史资料,用来研究历史的新学科。口述历史学是历史学与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等注重田野工作即实地调查的学科相结合的产物。
4、比较史学,是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历史现象的比较来加深、扩大和验证对历史的认识的一种方法。
5、心理史学方法,又称“心理历史学”,西方“新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汲取心理学的某些理论、原则和方法,探究世界历史进程中人类的各种活动,从“心理”的视角丰富和完善历史认识的能力,提高历史研究的科学认识水平。由精神分析学大师弗洛伊德所开创。
6、跨学科史学方法,跨学科学是以学科间有关的共同问题为研究对象,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促进学科技术全面协调发展的新学科。现代科学发展的突出特点是,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一方面,学科划分越来越细,分支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解决日益复杂的许多重大问题又需要多学科的配合和综合,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相互结合,不断涌现与传统学科分类迥异的新学科。
扩展资料:
历史研究是一种很有意义的研究方法。这一方法具有其他方法不具备的优势。譬如,人们通常对过去的事情感到有兴趣,而兴趣对于研究者来讲,是不可缺少的。另外,历史研究有弹性,也就是说,它无需固定的时间,也不受人事因素的限制。
它能充分结合个人的兴趣和爱好,因而有利于研究的开展。但是,历史研究也有局限性。因为历史具有不可复验性。因而无法确定在新的情况下是否会有同样的结果发生,是否会得出与旧情况下相同的结论。此外,历史资料往往难以搜集完整,其本身的有效性难以判断。这些局限性恐怕是与人自身的局限性相关的。
参考资料:历史研究法-百度百科
《史记》,《资治通鉴》,〈二十四史〉
一、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
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二、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
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启发人们的思维;导致新的发现。
三、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
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
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四、文献研究法(查找文献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
其作用有: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五、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方法
编写提纲的步骤(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很多作者的经验是:选好关键词。(二)初定各部分的比例。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确定各部分的比例关系。以此来突出主要部分,弱化次要部分。这样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才能有计划。(三)编写提纲。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详细提纲甚至可以把各个部分的主要例证都勾勒出来。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高质量的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编写提纲的具体方法第一,编写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是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论文提纲一般不宜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是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学生论文提纲编写要交予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第二种编写方法。至于作者采用何种方法,可以根据作者的写作习惯而定。第二,编写提纲的一般顺序:1!先拟标题;2"写出总论点;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4$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点,直到每段的关键词;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第三,提纲写好后,还要进行反复的推敲和修改。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各部分的关照,当详必详,当略则略;三是推敲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最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微调”、增删而最后把总体提纲确定下来,就可以按图索骥,铺展成篇了。
化工三大top期刊名称如下:
1、德国的《德国应用化学》
即《ANGEW》收录的文章以简讯类为主,简讯主要分布在有机化学、生命有机化学、材料学、高分子化学等领域,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涉及相对较少。收录的论文要求原创性、结果的重要性、惊奇性、内容的通俗性以及科学的正确性。
2、美国的《科学》
即《Science》全年共51期,为周刊,全球发行量超过150万份。在2014年的影响因子为。电灯的发明人、世界最著名的科学家之一:托马斯·爱迪生创办了Science周刊。
3、英国的《自然》
即《Nature》是世界上最权威的科学杂志之一。杂志以报道科学世界中的重大发现、重要突破为使命,要求科研成果新颖,为周刊刊物。
4、《化工学报》
《化工学报》的前身是创刊于1923年的中华化学工业会会刊《中华化学工业会会志》和创刊于1934年的中国化学工程师学会会刊《化学工程》。前者于1929年随总会由北京迁至上海后更名为《化学工业》。文章分类为:研究论文、研究简报、化工数据、综述与专论、学术争鸣等。
5、《高校化学工程学报》
于1986年创刊,1989年经报请原国家教委和国家科委批复后向国内外公开发行。20多年来,本刊一直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目前是国际权威检索机构美国《工程索引》核心(Ei Compendex)的收录期刊,且已被“全数收录”。
当代化工研究-国家级,知网 万方 维普收录 杂志社在线审稿。Tel: (微信同)
中国化学化工的核心期刊中国的核心期刊属于化学的有:催化学报分析测试学报分析化学分析科学学报分析试验室分子催化高等学校化学学报高分子学报光谱学与光谱分析化学试剂化学通报化学物理学报 化学学报化学研究与应用结构化学理化检验·化学分册色谱无机化学学报物理化学学报应用化学有机化学中国科学·B辑: 化学中国稀土学报属于化工的有:催化学报分析化学感光科学与光化学高等学校化学学报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学报高校化学工程学报工程塑料应用硅酸盐学报合成纤维合成纤维工业合成橡胶工业化工进展化工学报化工自动化及仪表化学反应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学世界化学通报计算机与应用化学精细化工精细石油化工离子交换与吸附煤炭转化膜科学与技术农药燃料化学学报石油化工塑料工业无机材料学报现代化工橡胶工业应用化学中国塑料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1. 《化学通报》(网络版) 自1997年1月9日创办以来,已在Internet出版了20多期。作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化学会第一个全文内容上网的学术期刊,它受到了科技出版界和化学化工界的关注。对化学领域中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最新进展和学术见解,进行介绍和评述,帮助读者了解化学及其交叉学科的最新进展、动向和意义。 2. 《化学学报》 (Acta Chimica Sinica) 创刊于1933年,原名《中国化学会会志》(Journal of Chinese Chemical Society), 1955年改为《化学学报》。刊载化学学科、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始性成果,稿件分研究论文和研究通讯两类。刊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攀登计划、“863”项目及其它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文章数量达95%以上。 《化学学报》与二十一家国外单位建立交换关系。刊文长期被国内外20多种著名检索刊物和文献数据库摘引和收录。自1998年第1期 开始正式进入SCI(ScienceCitation Index)。 3. 《中国化学》(Chinese Journal of Chemistry) 《中国化学》系中国化学会、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主办,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英文版化学刊物。所载论文涉及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和分析化学等各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始性研究成果。该刊被定为中国化学会及中国科协的核心期刊,是中国化学会最重要的英文期刊之一。 被SCI收录。4. 《有机化学》(Organic Chemistry) 《有机化学》是中国化学会主办的,由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承办的集中反映中国有机化学界最新科研成果,当今研究动态以及发展趋势的优秀学术刊物。5. 国际网上化学学报国际性化学学术期刊。6. CAS 美国化学会出版物主页,提供了大量的化工新闻及热门文章,供用户阅读,并且把由化学会出版的34本刊物也放在了该WWW服务器上,以供免费使用。7. PhysChemComm(English) 物理化学通讯, 英国皇家化学会主办,内容含盖物理化学、化学物理、以及生物化学的内容。8. Chemical Week
1、主题思想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该书以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十年间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这部小说所传达出的精神内涵,正是对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传统的自觉继承。2、创作背景《平凡的世界》是从1975年开始创作的,1988年5月25日完稿,而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文化背景是各种文学新思潮风起云涌,现代派、意识流等文学观念风靡一时,文学创作在形式和技巧上的求变求新令人目不暇接。与此相反,传统现实主义创作却受到“冷落” 。甚至有批评家认为,路遥的另一部小说《人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是落伍的,但路遥仍然坚持创作完成了这部小说。3、路遥简介路遥(1949—1992),原名王卫国,中国当代农村作家。1949年12月23日生于陕西榆林市清涧县石咀驿乡王家堡村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7岁时因为家里困难被过继给延川县农村的伯父;1969年回乡务农。1973年进入延安大学中文系学习,其间开始文学创作。大学毕业后,任《陕西文艺》(今为《延河》)编辑。1980年发表《惊心动魄的一幕》,获得第一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1982年发表中篇小说《人生》。
人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庸
介个,有个电视剧就是叫平凡的世界啊
摘 要 《平凡的世界》主要以陕北地区黄土高原的农村生活为根基,塑造了众多的女性人物形象,这些女性都有着不同的性格,对生活有着各自的理解,同时,对爱情也有不同的观点。本文主要通过写三个主要女性的人物形象,分析她们的爱情观,以及进行人物形象的比较,来挖掘形象塑造的深刻意义和爱情观的启示。关键词:女性;人物形象;爱情观; 前言《平凡的世界》是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它沟通了地球人类的情感,历来家喻户晓。这部百万著作以黄土高原双水村村民的命运为中心,用全景式反映了中国近十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变迁,时间从1975年开始,到1985年结束。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这本书也被历届学者研究,目前学术界对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孙少安,孙少平,农民形象,农村变迁等等,通过复杂的矛盾冲突,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的形象。该论文主要着眼于《平凡的世界》中的主要女性人物,采用材料分析,人物对照的方法来分析人物形象和探讨其爱情观,挖掘出其形象的独特性,帮助读者更有深度地理解《平凡的世界》以及这本书通过这些人物所传达的情感和理想。第一章:主要女性人物形象 第一节 田晓霞: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现代女性 如果说那个年代是迷茫的,那田晓霞就是指明前进方向的指南针;如果说那个年代是寒冷的,那田晓霞就是那冲破黑云,照耀大地的暖阳;如果说那个年代是苦涩的,那田晓霞便是那颗能够甜化心田的糖果。田晓霞,是《平凡的世界》中的女主人公,也是作者路遥着墨众多,着力刻画的人物,她总能凭借自己的力量给他人带来温暖和积极向上的动力,她身上闪耀着文化之光,理性之光,现代之光,而“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便是贯穿田晓霞这个人物的最生动的写照。我们接下来通过对其性格的探究来深度理解田晓霞这个人物形象。 田晓霞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她的父亲是县委书记,自小生活在城市里,家庭条件相对优越。不仅有着和谐的家庭氛围,而且还受过良好的教育,知识面广。在学习上努力认真,在生活上也没有物质的烦忧,这些方面形成了她活泼开朗,率性洒脱,积极向上的性格。 “‘你和润生一个班的吧?’田晓霞大方地问他。‘嗯……’少平一下子感到脸像炭火一般发烫。”此时,正当少平为自己穿着脏烂而感到尴尬窘迫之时,晓霞热情地给他泡茶并递给他,“咱们是一个村的老乡!你以后没事就到我们家来玩。……听润生说过咱村还来了两个同学,都分在高一(1)班了,也没去认识你们。你看,我这个老乡真是太不像话了!”从这短短几句对话中我们可以轻松地看到,田晓霞从出场就带着一种特别气质,她没有那个时代女性的扭扭捏捏,而是简单大方,活泼热情,同时展现了她那娴熟的交际能力。在这之后,晓霞也会主动来找孙少平拉话,一起谈天说地。在生活中,她也十分率真洒脱,不拘一节,比如在每当在课外活动的时候,她总是两只手揣在裤口袋里,俨然像个男孩子似的踱到操场上的报栏前看报纸。在地区上搞革命故事调讲的时候,田晓霞和孙少平需要到城里,这是少平第一次去城里,由于晓霞对城里熟悉,就热情地给他介绍这座城市并带着他到著名的地方去转。 小说中多处笔墨写了她的善良正直并且尊重他人,顾及到他人的自尊心。善良的人,他们在和别人的相处的过程中总是以最大的善意去看待别人,他们有着人类最朴实,最真诚的情感,无论对方是朋友还是敌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他们都会经自己最大的能力给别人送去温暖和善意,而小说中的田晓霞就是这样一个人。小说中田晓霞的外公徐老汉因为自己养的一只老黑猫死了而难过抑郁,这时,晓霞看出了外公的伤心,就买回一只小黑猫来陪伴他。在高中时代,在她与孙少平的相处中,总是能顾及到他的自尊心,恰到好处的对他提供帮助。如在孙少平和田晓霞的借书过程中就能很好地体现出来,一开始,晓霞是这样问的:“我能给你什么帮助呢?”少平抬起头说:“你如果认为什么书好,再象以前一样,及时推荐让我看。”在这个对话中,田晓霞提出要帮助孙少平,是站在好友的立场,尊重的提出询问,而不是直接将自己的善意强行加在孙少平身上,没有任何的主动给予,因为田晓霞知道这样会使少平感到不适,因为理解,所以要避。她对穷人的态度是在平等立场上建立的悲悯,而不是轻蔑。最后也因为善良,她在最后因为救素不相识的小女孩而丧命于汹涌的洪水中。 田晓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冒险精神和奉献精神。她关心国家政治,关心社会焦点,为国家的命运和前途担忧。她有着强烈的事业心以及责任感,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在黄原师专毕业后,在如愿成为一名优秀的省报记者,曾到偏僻而且环境非常不好的煤矿进行采访工作,还不顾危险地下矿井了解工人的劳动情况。当特大洪水袭来,她的心中有一种使命感,使她想把抗洪救灾的实时情况报道给全省人民,所以毫不犹豫的冲到抗洪救灾的第一线,下了飞机后只身前往灾区,看到洪水中的小女孩,她不顾个人安危,把能活命的木板推给了小女孩,最后献出了她鲜活而宝贵的生命。 田晓霞的出生环境培养了她的自我意识,她不受教条主义的禁锢,对事物有着独到的见解和不凡的分析能力,能够以广阔的目光来看待自己和周围的事物,最鲜明的体现便是她敢于批判社会虚伪的现状。在看到报纸时,看到一些不好的言论总是能一针见血的说出其缺点。比如,她能指着一个重要作家发表的言论说:“这家伙又胡说八道了!”“咱们现在国家叫这些人弄的一团糟!”她还指出了当前农民穷的连饭也吃不上,学校还整天搞形式,不上课 ,年年说形势大好,但是好像阶级敌人和资本主义却越来越多的弊端。田晓霞的这些言论在当时那个人人自危,生怕被打成反动派的时代,可以说是石破天惊。 田晓霞不仅注重自由而且也向往自由,是一个接受过新思想,敢于突破世俗的独立女性。“我们原是自由的鸟,飞去吧!飞到那乌云背后明媚的山峦,飞到那里,到那蓝色的海角。只有风在欢舞,还有我作伴。”这是晓霞深深地向往自由的体现。自由的精神,自由的灵魂,使一个人具有独特的魅力。田晓霞可以说是作家笔下最理想的人物,她敢她敢想,敢说,敢做,她所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区别于传统女性最突出的特点。 田润叶:传统女性和现代女性的结合者 田润叶是双水村村支部书记天福堂的女儿,这个角色既有传统妇女的特点,也有新时代女性特色,是一个游走于传统与现代边缘的女性角色,具有一定的悲剧性色彩。 田润叶为人热心善良,对待亲人无微不至,对待朋友真心实意,在她的身上,体现出中国传统女性的真善美。在小学教书之后,她住在县城的二爸家,她虽然成了公家人,但是却待人平和,没有架子。每次回双水村,都会给少安的奶奶带点心;还提着点心去看望村里傻瓜叔叔田二,尽管傻瓜叔叔的窑里臭气熏天,她也毫不在意 ;对待少平就像亲弟弟一样,由于少平上高中时生活拮据,她就总是热情地招待孙少平来家里吃饭,给他端来一大盘猪肉炖粉条和一盘雪白的馒头,为了让他不尴尬,故意留他自己一个人吃饭,从这一小细节也足以看出她的细心。临走时,还十分慷慨地送给他五十斤粮票。因为二爸田福军和他的同事李登云的政见不合,为了二爸的政治前途,她听信了田福军老丈人的一席话,她最后答应嫁给热烈追求她的李向前,也就是李登云的儿子。在李向前因醉酒而出车祸,双腿截肢后,悲观失望地想要离开这个伤心的世界时,润叶骨子里的善良提醒着她作为妻子应尽的义务,她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从这方面来看,也可以说她是知性的理智的,也使得她的人物形象更加有血有肉。正是因为润叶的善良,也使得她处处为他人着想,在自己的事上却不愿意强求。这也使得她失去了青梅竹马的初恋,而且还经历了一段不幸的婚姻。 田润叶在工作上尽职尽责。她热爱自己的教师职业,甚至是充满了激情,为了给学生们上好课,常常废寝忘食地备课,有时工作到半夜三更。对于学校规定的教学要求和人物,她都能模范地执行,兢兢业业地完成。 她受过一定的教育,但对自我,对世界的认知水平并没有那么高;她有一定的个性,但却没有鲜明到可以不顾一切的跟随自己的心愿行事;她是一个在农村里长大的姑娘,后来寄人篱下,到城里和二爸一起生活,她没有什么资格来为自己发声;她表现出了勇于反抗命运的安排,勇于追求自己的爱情的知识女性的特点,但同时也表现出了一个传统的农村姑娘的局限性,这个局限性却是长辈眼中的闪光点,孝顺懂事,乖巧,为大人分忧,不会给长辈添麻烦。她始终在自我与外界压力下苦苦挣扎,残留在脑中的传统观念使她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服从了命运的安排。 第三节 郝红梅:努力与命运抗争的自强不息者 郝红梅在小说中的出现的次数并不多,她是一个家境贫寒,喜欢读书而且长相清丽的女孩,但是她从一出生就已经被定义——地主的孙女。这个身份使得她在与同学们的相处中多了一份自卑感,在那个敏感的时代,家里是地主成分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不光物质上穷的一干二净,而且精神上还要接受所有村民的指责与鄙夷。她也在村人锥子般的目光中学会了在夹缝中生存,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首先,她的相貌是出众的。原著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孙少平发现,郝红梅实际上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只是因为她穿戴破烂,再加上一脸菜色,才使得所有人都没发现这点。”班长顾养民注意到她并向她示好,跛脚的侯玉英处处找她的麻烦,从这些侧面,也能看出她的样貌是不同于一般女子的。 其次,因为贫穷和地主家的子孙的身份,郝红梅心中多了一份自卑,同时又有着极强的自尊心。郝红梅一家背着沉重的政治包袱,受尽社会的白眼和歧视,一家几口人只能靠他父亲一个人的工分过活,遇上灾荒年,国家发下来的救济款和救济粮,不用说也跟她们家沾不上半点关系。她身上也总是穿着破烂的衣服,这也不难理解她的自卑。学校里的菜分甲、乙、丙三种,主食也分三等,白面馍、玉米面馍和黑色的高粱面馍。光景不好的郝红梅自然是吃最便宜的,从开学开始,每次吃饭的时候,她几乎都是最后一个来食堂吃饭的,每次都默默的拿走剩到最后的两个黑高粱面馍。因为贫穷,也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她总是选择躲避众人的目光,尽量不到人多的地方,避免遭到无言的耻笑。在快毕业的时候,同学们互相赠送的礼品,因为自己的自尊心,她决定回赠同学们精美的礼品,但却选择了一个不恰当的方式——偷手帕,最后被无情的揭发。郝红梅因为面子而偷,最后也失去了面子。 最后,郝红梅也是一个乖巧,有上进心,迫切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的女生。但是,也正是因为想要迫切地改变自己的命运,她身上也体现了一定程度的虚荣心。在那个年代,能上初中或者高中是极其幸运的。而她所在的高中,是县里的最高学府。她在村里尊大尊小,叔叔婶婶不离口,十分乖巧,所以被推荐上高中。她喜欢读书,从最开始就是被孙少平所读的《红岩》吸引,才与他搭话,问他借书,随后她也常常向他借书看。她从小就认识到自己不幸的人生,并且她的身上背负着责任感和使命感,家人把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她小小的身躯上。严酷的生活使她过早地成熟起来,她想努力地改变自己的命运。为了攀上家境好的顾养民,她选择疏远了对她很好的孙少平,在许多外人看来,这是十分虚荣的,但是换位思考,郝红梅也只是在为自己悲苦的命运而抗争,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第二章:爱情观第一节:田晓霞的爱情观 一、爱情败给命运总比败给世俗好 田晓霞对待爱情的态度是纯粹的。田晓霞和孙少平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阶级差异,不管是家境,还是社会地位等等,在那个年代看来,干部家庭的女儿和农村打工汉的结合完全不符合“门当户对”的陈旧观念。但是田晓霞自始至终都是以平等的方式与孙少平交流,从刚开始朋友间的相处,他们一起看报刊,一起谈天说地,到后来的交往,物质和地位,都不是阻止他们在一起的主要因素。田晓霞所认同的是爱情观是:爱情败给命运总比爱情败给世俗好。这种爱情不仅包含男女双方对生活的共同理解极情感上的契合,同时在他们的爱情交往中,已经看不到传统情爱模式中富有伦理意味的家庭生活的琐碎与平庸,主要灌注着理想的激情和精神的追求,具有诗的情调与浪漫色彩[1]。 在高中的时候,田晓霞对孙少平更多的是朋友之间的赏识,孙少平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也保持着读书的习惯,他的眼界也和班上的其他同学不一样,更加开阔。这也是吸引田晓霞最重要的一点,田晓霞的思想紧跟时代潮流,同时也希望喜欢的人不要变成世俗的人。在高中毕业时,她还对孙少平说过,“希望你千万不能变成个世俗的农民,满嘴说的都是吃,肩膀上搭着个褡裢,在石圪节街上瞅着买个便宜猪娃。”毕业后仍然坚持给孙少平寄书和报纸,并提示他要树立远大理想,不要随波逐流。这也是她所认为最理想的人。两年后的电影院重逢,田晓霞对孙少平有了更加特别的想法,或者说更加钦佩他。因为从孙少平的谈吐中,她发现他对生活有了更加独特的理解,他努力改变生存条件,同时也不放弃最主要的精神追求,他不鄙视普通人的世俗生活,但又竭力使自己对生活的认识达到更深的层次,她喜欢孙少平,也正是他不伪装自己,不会因为生活的窘迫就感到自己活得没有意义。在田晓霞看来,孙少平已经为她的生活环境树立了一个“对应物”,或者说是给她的世界形成了一个奇特的“坐标”,单单凭这方面,就已经足够让她足够心动。 二、忠诚专一、无私奉献 田晓霞对待爱情的态度是忠诚专一的,全心全意为对方考虑和付出的。在重逢后不断的相处中,对爱情的美好想象在她的心中慢慢滋长。她期盼和孙少平每周六的约定,想去看望他时,又会考虑到保护他的自尊心。在确认关系后,田晓霞悄悄地来到孙少平工作的煤矿,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晚上又决定和他一起下到黑脏而又危险的矿井,感受他工作的环境。田晓霞对孙少平的爱是爱屋及乌的,对少平的妹妹兰香照顾有加。在工作期间,她还拒绝了家庭环境优越的同事高朗的追求。她的心一直属于她爱的少平。“我放纵我的天性,相信爱情能给予人创造的力量”,“真正的爱情不应该是利己的,而应该是利他的,是心甘情愿地与爱人一起奋斗并不断地自我更新的过程”,田晓霞始终都信奉着这种爱情观念。第二节:田润叶的爱情观 一、不在意门第观念 田润叶出生在农村,但是生活在文明与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里,她的身上已经脱离了世俗的偏见,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她看来,“门当户对不如两个人有情有意”,她和孙少安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彼此相知,尽管孙少安的家里十分贫穷,她也毫不介意,仍然喜欢着这个青梅竹马的伙伴。当二妈给她介绍对象的时候,她的心里只有少安哥,她想让他娶自己,如果非要嫁给一个人,也只有她的少安哥可以配得上自己,所以她选择了主动出击。她寻求机会然后把表白的纸条亲手交到了孙少安的手上,“少安哥,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好。”这是润叶为追求自己理想的爱情所迈出的勇敢的一步。 二、主动而倔强 她对爱情的想象是美好的,对爱情的追求是主动而又倔强的。 尽管孙少安在她的追求面前畏怯地向后退缩,她仍然没有死心。在润叶知道孙少安找了一位山西婆姨后,她的内心显然是痛苦和失望的,但是她知道少安的难处,少安是因为农村人的身份,而且家里光景不好才没有勇气答应和她一起生活的。田润叶想着过一段时间他会想通的,还是坚信他最终会响应她爱情的呼唤。尽管最后事与愿违,她在心里还是默默地想念着她的少安哥。在重重压力之下结的婚姻也只是名存实亡,她内心倔强地用她自己的方式来反抗她这段不情不愿的婚姻。由于旧社会的阶级观念和牵涉众多的政治利益关系,使得田润叶和孙少安的这段感情无疾而终。尽管田润叶对爱情是执着主动的,但是也躲不过现实的残酷。第三节:郝红梅的爱情观 一、追求物质、现实的爱情 由于地主子孙的身份和贫困的生活,郝红梅对爱情的选择更注重实际,或者说物质。她有着成年人的早熟,对于自己的爱情和婚姻,早有打算。她来到这座高中,就是为了能够攀上一个条件好的男人,将来好改变自己家庭的命运。而与孙少平的那段相处,基本上是出于一种怜悯,既怜悯别人,也让别人怜悯自己,因为相似的命运,她对孙少平内心充满了亲切的感情,却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当遇上顾养民之后,她感觉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因为顾养民的父亲是黄原地区师范专科的副校长,母亲是地区建筑公司的工程师,祖父又是县里远近闻名的老中医,正是她梦寐以求的爱情对象,当知道顾养民有意于她时,她是惊讶和惊喜的,所以故意疏远孙少平,奔向了她理想中的爱情。她梦想着这位高贵子弟会想办法帮她在黄原找工作,并且和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爱情也确实朝着她想象的方向发展,因为顾养民确实喜欢她并且不嫌弃她的地主成分。但随后却因“偷手帕”事件,亲手葬送了自己的爱情。 二、终归于平淡幸福 在受到打击之后,她与顾养民之间也没有了交集,因此,她对爱情也没有了奢求,选择安安分分地嫁给了邻村的一个教书教员,郝红梅在经历一段是失败的爱情后,内心期望能够和这位教书先生永远的生活下去,尽管平淡,却幸福。当厄运再次降临在她身上的时候,她又陷入了迷茫和绝望,他的丈夫意外死亡,使她对爱情心灰意冷。但是为了孩子,她选择坚强地生活下去。后来集会上与田润生偶遇,在田润生悉心地照料与保护下,郝红梅已死的爱情火苗又再一次燃起,她觉得润生是一个有能力有担当,能给她带来安全感的男人,所以最后不畏别人的眼光,选择了和他在一起,最终也获得了一个幸福的结局。郝红梅的爱情之路有了明显的转变,从最初的看重财富,看重身份的爱情到最后选择了平淡安稳且幸福的爱情,她对爱情的认知是不断成长的,也是不断成熟的。 第三章:三个女性人物的比较 在同样的时代背景下,她们有着不同的命运。首先,她们的家庭出身不同,郝红梅出生于农村地主家庭,田润叶出生于农村干部家庭,田晓霞出生于城市,是县委书记的女儿,三者的出身也昭示着她们命运的不同。其次,田晓霞、田润叶和郝红梅都接受过不同程度的教育,也对她们产生了不同的影响。郝红梅仍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她读书的目的很现实,只是想通过教育来改变命运,但是她也深知家里没钱送她上大学,只能读到高中,所以她更想在高中读书时能碰上一个好人家;田润叶在黄原师范专科毕业之后回到原西教小学,成为一名公办教师,她接受现代思想的熏陶,敢于主动追求幸福,但是明显又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具有“奉献”精神,但是这种不求回报的奉献精神,使她后来丧失了自我人格,自我尊严,面对不幸福的婚姻,她仍然固守传统女性的牺牲精神,虽然无奈但是仍然坚持着有名无实的婚姻;田晓霞在那个年代可以说是接受了精英阶层的教育,她上过大学,读了很多书,在精神层面与郝红梅、田润叶有很大差别,她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完全脱离了世俗的观念,她对爱情的选择,超越出身和阶层,只寻求情感和心灵的契合。三者的结局也尽相同,郝红梅在经历一波三折之后,找到了幸福,与田润生过着平淡而美好的生活;田润叶在李向前遭受车祸后,心生愧疚,尽心尽力地照顾他,后来二人也生育了一个儿子,也算得上是一个比较美好的结局;田晓霞在省城当记者时,被一场洪水夺去了宝贵的生命,但是她是因救他人而牺牲的,是伟大的,结局虽然残酷但是也令人崇敬。 结语 在《平凡的世界》中,她们演绎着属于她们自己的不平凡的爱情故事。正如路遥所言:爱情可以使荒芜变为繁荣,平庸变为伟大;使死去的复活,活着的闪闪发光。即使要经受无尽的煎熬和折磨,爱情仍然是人世间至善至美,神秘而不可或缺的情感。在这场时代的变革中,田晓霞用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向我们展示了理想而美好的爱情;田润叶向我们展现了朴实,善良,独立的品性,是传统女性与现代女性的结合体;郝红梅用她的行动演绎着出生于贫穷的环境,仍然勇敢地与命运斗争的故事。期望更多的人能够从中学到摒弃世俗的偏见,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爱情也好,事业也罢。在此过程中,不忘初心,坚守善良与本分,方能达到理想的彼岸。
浅析WTO面临的困境与改革策略论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论文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浅析WTO面临的困境与改革策略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WTO面临的外部挑战
(一)区域贸易协定的冲击
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tradeagreement,简称RTA)是指两个或以上的国家或不同关税地区之间,为了消除成员间的各种贸易壁垒,规范彼此之间贸易合作关系而缔结的国际条约。GATT第24条和GATS第5条规定,RTA是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存在的。但是国际经贸交往的实践中,RTA却成为了常态。且RTA的发展速度令人惊叹,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WTO已收到575个区域贸易协定的通知,其中有379个已经开始实施。RTA因其自身的优势使得谈判更为容易,因而世界上许多国家很自然地将精力放在其身上,如跨太平洋经济贸易伙伴关系(Tans-pacificPartnership,简称TPP)、跨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ransatlanticTradeandInvestmentPartnership,简称TTIP)几乎将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国家囊括其中。RTA注重的是双边或者区域利益的协调,与WTO所主导的多边贸易体制不相协调,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构成了威胁。
(二)南北国家矛盾的冲击
南北矛盾,也就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一直以来是国际经贸领域最为激化的矛盾。发达国家一直都把握着世界经济发展的话语权,这个事实从未改变。而发展中国家随着本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它们也希望获得一定的话语权。WTO主导的多边贸易体制使发达国家得到了最大的利益,而那些新型经济体由于自身经济水平有限,获得的利益也很有限,且最不发达国家有着被边缘化的倾向。因而,一方面,WTO中的25个发展中国家于2012年集体写信要求停止多哈回合,另一方面,享有主导权的发达国家仍不愿意与后起之秀分享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权。南北矛盾的激化,阻碍了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与进步。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冲击
随着国际经济密切合作的不断深入,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也在不断增强。竞争总是伴随着合作应运而生。各国为了保持本国的竞争力,对本国产业实施保护性政策。特别是如今世界经济增速减慢的时候,新贸易保护主义(NewTradeProtectionism)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有体现。新贸易保护主义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反补贴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其目的在于规避多边贸易体制的束缚,保护本国产业和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新贸易保护主义对以推进世界贸易一体化为己任的WTO是个严峻的挑战。
二、WTO自身存在的缺陷
(一)组织结构上的缺陷
虽然WTO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克服了GATT的临时性协定的缺陷,但其在自身组织结构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缺陷。WTO由部长会议、总理事会、秘书处组成。部长会议是最高权利机构,但在会议谈判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往往要贸易大国间达成一致且耗费大量时间,因而许多小国的部长的参与基本上发挥不了作用。总理事会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代司其职,但总理事会同时兼任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给其日常运营带来了极大的负担。秘书处是WTO的常设机构,由总干事负责。与其他国际组织的秘书处相比,WTO秘书处的投入显得很“小家子气”。如目前IMF秘书处有多达6000多人的工作队伍,而WTO秘书处只有其十分之一。人员与经费的缺乏使WTO秘书处的工作捉襟见肘。
(二)管辖范围、职责上的缺陷
WTO本身是一部规模庞大的法律体系,它由一系列有关贸易的协定、协议等组成,其覆盖面已经涵盖了世界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掌握WTO话语权的发达国家仍在不遗余力地将新的议题纳入WTO的管辖范围,其中很多议题并不是有关贸易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在贸易问题上的被动地位导致其对议题的接受也只是被迫的,并不是真心诚意的接受,因而在某些决议的执行上敷衍了事,造成了执行上的困难。而新的议题进入WTO框架之内,使得发展中国家的被动性有增无减,其直接后果就是使WTO陷入艰难的境地。
(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上的缺陷
由于力量对比的悬殊,WTO规则大部分是由发达国家按照其自身利益制定的,其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关注少之又少。因此可以说,WTO是以规则为基础的体系这一说法是虚假的。更让人失望的是,WTO的决策过程经常缺乏透明度,如在绿屋会议中,许多国家的部长被排斥在大门之外。而且,发达国家通常会暗中施压,甚至予以威胁迫使发展中国家妥协。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决议怎么可能让发展中国家接受。
三、WTO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WTO改革的必要性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WTO已不适应新的国际经济关系。WTO被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主导的局面一直未曾改变过,表面上虽然实行“协商一致”,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从来都只能被动接受其决策。这些新兴的经济体对这种模式极为不满,随着自身实力的提升,它们迫切需要改变这种极为不合理、不公正的局面。此外,WTO本身还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它是一种成员方主导的国际组织,总干事和秘书处只是一种被动执行的工具,其自身缺乏应有的管理权威。正因如此,WTO在渐渐失去其国际影响力,在国际经贸领域也越来越不受待见,很有可能面临着被架空的危险。因此,WTO改革势在必行。
(二)WTO改革的建议
首先,完善WTO体制改革。WTO目前的组织结构上存在缺陷,建立一个合理高效的运行机构是首要问题。许多改革方案都指出,应当强化WTO总干事的职权。目前的总干事职责范围十分有限,好似一个“发言人”的角色。因此,应当进一步明确总干事的权利和职责,并且将优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作为当选总干事的先决条件。同时,应当为工作繁忙的秘书处增加人手和预算,充分发挥其作用。其次,落实现有议案,拒绝无关议案。从前文所知,WTO的管辖范围已经涉及世界经济的各个领域,其本身已是不堪重负。现在的许多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应当敦促发达国家尽快落实现有的议案,且主要集中于货物贸易方面。此外,审查新提交的议案是否属于货物贸易领域。如环境、资源的谈判、有关劳工标准的谈判等都不属于货物贸易领域,WTO并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场所,应当反对将这些议案纳入WTO体系,这些问题应当由专门的国际组织去解决。再次,改革现有的决策机制。
合理的决策机制是一个国际组织良好运行必不可少的因素。“协商一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决策困难,但它并不应该被摒弃,在涉及WTO基本原则方面的重要决策上仍可适用。另外,根据许多专家学者的建议,应当增加权重投票方式作为“协商一致”的补充:对于采取“协商一致”而全体成员方长期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采取权重投票,且投赞成票的成员应达到一个绝对的“临界数量;对于某些程序性事项直接采取权重投票的方式。决策机制的改革是一个涉及各方利益的敏感问题,应当在谨慎考虑的基础上实施。最后,协调RTA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RTA与多边贸易体制都是实现贸易自由化这个终极目标的'助推器,两者之间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而应该被界定为一种互补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多边贸易体制为区域贸易协定设定宏观上的框架和体制,提供原则性指导与帮助,区域贸易协定则延伸了各国谈判的深度和广度,为多边贸易体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找到了出路。要想最终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需要两者的相互借鉴、相互促进。
近年来,随着世贸组织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改革势在必行,对此各方学者也纷纷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提案,WTO改革什么、怎么改革都涉及到成员国各方根本利益,因此不是一蹴而就的问题。本文力求分析WTO改革的形势,归纳WTO改革的焦点问题,包括决策机制、接纳程序、调控能力等,并拟提出WTO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现状
(一)多哈回合谈判迄今无法成功完成
世界贸易组织组织成立以来,对进一步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解决国际贸易中的歧视性待遇问题,促进世界经济与贸易发展等,发挥了其他国际机构难以取代的作用。但多哈回合谈判自2001年启动之后就不断陷人僵局,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因此造成一部分人对WTO持有悲观和消极态度。不过我们也要看到,多哈回合巴厘会议达成了《贸易便利化协》等一些诸边协定,其中32个《加入议定书》更是改写了WTO协定的某些内容,除此以外2015年世贸组织第10次部长级会议、2017年世贸组织第11次部长级会议,以及在2020年即将在哈萨克斯坦召开的世贸组织第12次部长级会议仍然对多哈议程持有积极态度,这让人们对世贸组织自身和顺利完成多哈回合谈判增添了信心。
(二)始终提供自由和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
即便WTO在多边规则制定和市场准入谈判上步履维艰,但作为提供自由和非歧视贸易体制的唯一多边机构,WTO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国际机构,WTO在全球金融危机出现时能够起到关键的制度稳定作用,从而确保国际经济运行的秩序和可预见性。由此来看,多边谈判的僵局对国际经济运行的影响仅是局部和暂时的,而国际经济的大局主要还需要WTO体制的支撑和维护,WTO的制度性影响和核心作用是全局和长期的。
二、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的难题
(一)发达国家的主导作用危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WTO虽然号称“经济的联合国”,但不容否认的是,在当今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毕竟是少数发达国家,全球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进程也是在发达国家占支配地位的国际环境中进行的。它们通过WTO来制定符合本国利益的多种贸易、投资及经济运行规则,这决定了WTO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局限与问题,在WTO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中必然交织着各种矛盾和冲突。每个国家加入WTO就是为了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然而这些规则的不公平性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受到的伤害。
(二)区域经济集团化正侵蚀着多边贸易体制
多边贸易体制一直力图将区域集团问题纳入多边框架,以消除和制约其消极影响。但从近年来的情况看,以双边或区域形式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在WTO新回合贸易谈判尚无法启动的情况下迅速发展。欧盟的贸易与经济一体化程度最高,其次还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贸易呈现全球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性贸易体制并存的格局。这些优惠性贸易协定的运作结果会使得未来多边贸易谈判更难达成。
(三)“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存在问题
“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似乎非常民主,任何一个发展中小国也拥有一票否决权,其实真正能用上一票否决权的是贸易大国。如美国就是利用一票否决权最多的国家,不仅如此,美国经常以退出谈判相威胁,逼其他国家认同美国的标准。正是“协商一致”原则,每一轮贸易谈判久拖不决。
(四)仍然存在很多监控的“真空地带”
WTO例外和免责条款过多,使国际贸易中的很多时期、很多场合、很多领域,世界贸易组织无力或无权监控,如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原则在边境贸易中就可以不遵守执行;关税联盟和自由贸易区协议中的优惠条款,其他成员方就无权享有等。诸多的“真空地带”,使世界贸易组织的调控能力大大降低,使数十个协议功能的发挥大打折扣。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改革趋势
(一)更加维护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利益
多哈回合充分表明发展中成员的发展问题已经引起WT0全体成员高度重视,但这还远远不够。自WTO成立以来,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虽有所发展,但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并没有太大的改善。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指数有所好转但仍低于发达国家成员。这表明,WTO在实现确保发展中国家成员,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相应的份额方面,还必须做出更大的努力。
(二)降低门槛简化接纳程序
WTO目前也只有164个成员,也不能囊括和代表全世界国家。虽然在全球范围内让所有国家都能充分、平等参与WTO协商谈判、制定规则等活动经常被认为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式的梦想,但是只要WTO降低门槛简化接纳程序,WTO有希望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世界贸易组织,并且要确保在WTO成员增加时,没有国家被边缘化。
(三)区域贸易安排与多边贸易体制的“溶解”
一般认为,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在其成员之间的贸易中消除壁垒,是朝着普遍的贸易自由化迈出的一步,因而只要其特惠安排无损于非成员的贸易,就应允许。随着WTO多边贸易体制向贸易自由化步伐的加快,很可能把许多区域集团带歧视性的特惠制“融化”或使之在不同程度上多边化了。双轨并行的局面只是历史性过渡形式,多边贸易体制最终会取代区域经济一体化。
(四)决策机制的进一步改进
将协商一致作为主要决策方式、适当增加多数表决决策事项的建议是改进决策机制的重要思路,但这要求绝大多数成员能够就修改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达成一致,这在短期内可能难以实现。改进绿屋会议是近期内比较可行的措施。一方面需要扩大其参与程度,让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其中,另一方面需要增强其透明度,使其议程设置、讨论过程和会议结果及时让全体成员和世界民众知晓。
(五)不断加强调控能力
以世贸组织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将进一步加强,其管辖的WTO管辖的范围将从货物、服务、知识产权领域向新的领域延伸;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框架协议与协定将更加细化和具体,其约束力向深层次渗透;其协议与协定中的规则从际范围向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内或地区内体制延伸这样也会使得WTO在整体上的作用得到加强。
为了解决WTO现存的诸多问题,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飞速发展的形势需要,进一步推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WTO的未来发展走向必将是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机制和体制以及基本原则和运行规则,并且要充分考虑各成员方的利益均衡,保护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利益。从人类文明进步史来看,WTO的多边贸易体制是目前人类最主要的公共产品之一,值得珍惜和维护,因此,我们应该对任重而道远的WTO持有积极和乐观的态度。
wto与进出口检疫
给您提供一份“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论文,供您参考!摘要 作为世界各国国际贸易政策协调制度化的产物,世界多边贸易体制从关贸总协定发展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各成员国贸易行为的规则。经过50多年的发展,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在新的形势下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世界多边贸易体制仍会在艰难中前行。 一、多边贸易体制是各国国际贸易政策协调制度化的产物 国际贸易协调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在有关各方的努力下,通过一定的协调组织形势,制定和执行统一的协调规则,从而兼顾各方的贸易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贸易关系的实质是专业化国际分工的利益在贸易国之间的分配问题。各国政府在制定本国贸易政策的时候总是站在本国利益的立场上,而很少会考虑到他国的利益。由于贸易利益的差异,各国经济目标不同,各国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的贸易政策必然产生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政策的不协调,从而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导致贸易摩擦。为了有效地协调和规范各国政府制定经济贸易政策的行为,平衡各国的贸易利益,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超国家的国际组织来担当这一重任。 适应这一要求,1947年10月在哈瓦那举行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就业会议上,与会各国达成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但由于美国等一些国家的立法机构没有批准,结果使国际贸易组织流产,而《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有关贸易政策的内容经谈判修改后成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经23个缔约方签字后于1948年1月正式生效,后来逐步演变为事实上的国际贸易组织。作为乌拉圭回合的意外成果,与会各国于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部长会议上通过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根据该协定,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 二、世界贸易组织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是对多边贸易体制的重大发展。它是对关贸总协定所确立的多边贸易体制的继承和发展。 1、从WTO和GATT的宗旨考察,WTO的宗旨在继承GATT的宗旨基础上,根据世界经济的发展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至少在下列三个方面发展了GATT的宗旨: ◆WTO宗旨中考虑到了服务贸易。 ◆WTO宗旨中考虑到了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促进持续发展的需要和以适合其经济发展不同水平的方式保护和维护环境。 ◆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积极、努力保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他们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份额。 2、从法律地位方面考察,世界贸易组织使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WTO作为正式的国际组织,是国际法的主体,享有外交权和豁免权,其地位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地位相同。而GATT未经各国立法机构批准,只是经由各国行政当局订立议定书后付诸实施,一直是一个“临时适用”的行政性协定,不具有国际法的主体地位。 3、从职能和管辖的范围考察,世界贸易组织使多边贸易体制的职能和管辖范围向纵深发展。首先,GATT对其职能没有明确的规定,而WTO对其职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次,WTO的建立使多边贸易体制管辖的内容更加广泛。WTO作为GATT的继承和发展,不仅使贸易自由化延伸到长期游离在GATT之外的农产品和纺织服装等商品,而且超越纯货物贸易范围,扩大到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领域,使多边贸易体制的内容更加丰富。 4、从多边贸易体制的目标考察,世界贸易组织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发展多边贸易体制的目标。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序言中写到“决心形成一种完整的、更有活力的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包括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过去贸易自由化努力的各种结果以及本次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结果”,而GATT没有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 5、从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方面考察,世界贸易组织加强和完善了多边贸易体制处理贸易争端的规则和程序。GATT在4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这种机制在实践中面临着许多问题,诸如,解决争端的时间过长,实体法规的混乱,实行程序不够详尽和有力,不能有效的防止错案,对单边报复的限制不够等。WTO依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确立了自己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争端的解决机制,在争议的管辖权,上诉机构的设置,对争端解决各环节规定了时间限制,专家小组的组成方面,保密性和裁决的执行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6、从协议的效力方面考察,世界贸易组织对成员的约束力增大。其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规定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定必须“一揽子”接受,不同于关贸总协定的许多协定可以由成员方选择性的参加或提出保留。这就增加了对成员方的约束力。其二,世界贸易组织与GATT相比增加了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对成员国的贸易政策进行定期审查。这种审查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审查的目的在于找出各国在多大程度上遵循多边协定的纪律和遵守在多边协定下做出的承诺。通过定期实行这种审议,WTO作为一个监察人,保证其规则能得以执行,并有助于防止摩擦。另一方面这种审议提高了各国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和对各成员贸易政策和惯例的了解。 三、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挑战 1、WTO管理的多边贸易体制大量充斥的例外规定和免责条款,严重影响了多边贸易体制的有效运转,给WTO规则的执行留下了隐患。部分规则过于宽松,使得某些发达国家加以滥用,发展中国家也跟着效仿,大大削弱了WTO的作用。 2、WTO虽然在其序言中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要“保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他们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份额”,但在具体协议的规定上往往口惠而不实。 3、WTO的决策程序民主化有待提高。WTO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往往受大国的操纵,存在暗箱操作。 4、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多边贸易体制构成严重挑战。从1948年关贸总协定生效至今,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得到通知的优惠地区协议有163个。虽然这些优惠性的区域安排是世界多边贸易体制所允许的,但它们毕竟有悖于多边贸易体制的非歧视性贸易的基本原则,对世界多边贸易的发展构成了威胁。 四、多边贸易体制展望 首先,WTO将会长久存在,并担负其协调各国贸易关系、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重任。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组织来协调各国的贸易政策,平衡各国在国际贸易关系中的利益,避免贸易摩擦。主观上,各国也认识到,一国经济的发展和福利的提高,不能脱离世界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的发展立不开WTO的存在。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由于多边贸易体制中各成员方发展的不平衡,大国操纵多边贸易体制决策过程的存在,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多边贸易体制的各成员国应该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尤其是发达国家要切实贯彻WTO的宗旨,在制定规则和进行谈判时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摩擦,有利于达成协议,促进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 总之,尽管多边贸易体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受到多方面的挑战,但是多边贸易体制仍会在艰难中前行。
一、基础理论研究1、 论WTO的法律体系2、 论WTO法的研究方法3、 论WTO的法律地位4、 论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5、 论WTO的成员资格6、 论欧共体在WTO中的特殊地位7、 论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8、 论非歧视原则9、 论透明度原则10、 论发展中国家与多边贸易体制二、规则研究1、 论协商一致与倒协商一致2、 论WTO的诸边贸易协议3、 《服务贸易总协定》评述4、 《TRIPS协定》评述5、 《反倾销措施协议》研究6、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研究7、 《原产地规则协议》研究8、 《海关估价协议》研究9、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研究10、 《保障措施协议》研究11、 《中国入世议定书》评述三、案例研究(可选择中国商务部或前外经贸部受理的案件或WTO受理的任意案件)四、对策研究1、 对华反倾销狂潮与中国的对策2、 绿色壁垒与中国的对策3、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中国的对策4、 多哈回合谈判的困境与我国的对策5、 WTO规则的滥用与中国的对策6、 反补贴的新形势与中国的对策7、 中国的国际贸易法律环境研究8、 中国的贸易壁垒调查规则与实践《中国加入WTO知识读本》论文题目1、试论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及其相互关系。2、试析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3、试论非关税措施是造成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4、试论贸易救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5、关于“知识产权协定”的思考。6、试论我国在WTO中所享受的主要权利和义务。7、试论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及对策。8、试论入世对我国工业的影响及对策。9、试析入世对我国流通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10、试论我国入世后如何转变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