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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论文继教怎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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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论文继教怎么计分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授予最多不超过10分。

继续教育学分是考评执业医师合格的条件之一,并且将来晋级要用的到,和资格证注册有关。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取得25学分,其中一类学分须达到5到10学分,二类学分达到15到20学分。

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介绍

一、一类学分授予

1、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项目。

2、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攻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由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

3、卫生部部属院校、直属单位和中华医学会总会举办,向卫生部医学教育委员会专项备案的项目。

二、二类学分授予

1、自学和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医务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项目5到10个学分。

① 请问,我能用我全日制大专毕业时自己写的论文来代替我继续教育学历的本科毕业论文交上去吗…因为,写一

继续教育很简单的,修改下就可以了

② 省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以折算多少个继续教育学时什么文件上有这个说明我是广东的。谢谢

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视其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折算继续教内育学时: 署名正容式出版了相关的专业著作,可以按本人每写1千字折算成3学时培训计算。在国际、国家、省级杂志上发表了专业论文,可以分别折算成60学时、40学时、20学时培训计算 我就是在杂志社工作,对这个还是知道点的,你想发文章的话,我帮你咨询

③ 南京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论文条件,继续教育学时要多少

一年申报一次,来需要自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为1学时)。在继续教育年度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现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学分与学时的转换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每年中、高级职称人员至少需要完成72学时,其中公需学时至少24学时,专业课时至少48学时。

④ 会计毕业可以用分数抵继续教育的学分吗

浙江省的可以。哪个省的查哪个省的文件。 《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2013〕43号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省级、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人才考试,或参加财政部、省级、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为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或学历教育(包括专科),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则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无正式文件的,以课题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时间为准,既无文件又没公开发表的课题不得折算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至第三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合格成绩公布时间或表彰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

⑤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几类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科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⑥ 医学教育学分证书怎么用

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的使用方法:把学分证书交到医院的医教科或医务科等相关科室,医院的医教科或医务科会把医学教育学分在继续医学教育档案里进行学分登记使用。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第二十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发放本单位签章的包括活动名称、编号、形式、日期、考核结果、学分类别、学分数等内容的登记证或学习证明。各单位应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6)论文的继续教育学分扩展阅读: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代替。

其中I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I类学分的获取方式: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二)II类学分的获取方式: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⑦ 国家级论文折算多少继续教育学时

视其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折算继续教育学时: 署名正式出版了相关的专业著作,可以按本人每写1千字折算成3学时培训计算。在国际、国家、省级杂志上发表了专业论文,可以分别折算成60学时、40学时、20学时培训计算我就是在杂志社工作,对这个还是知道点的,你想发文章的话,→ 壹 品 优

医学论文发表后如何获取继续教育学分

把您所发表的论文的杂志拿到你报材料的地方,那些杂志都带学分的,他们就告诉你怎么做了

⑨ 学术论文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学时吗

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copy表论文的,视其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折算继续教育学时: 署名正式出版了相关的专业著作,可以按本人每写1千字折算成3学时培训计算。在国际、国家、省级杂志上发表了专业论文,可以分别折算成60学时、40学时、20学时培训计算 我就是在杂志社工作,对这个还是知道点的,你想发文章的话,我帮你咨询

一、总体要求

(一)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

(三)乡村医生每年学分数不低于8学分。

(四)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医院的中高级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3分。

《继教学分获取》

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具体要求

(一)省级医疗卫生机构

中级及以上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二)市(州)级医疗卫生机构

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2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所有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学学分不超过5分。

(五)乡村医生,每年获得学分不低于8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

第七条 新入职的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初级职称前,原则上参照初级职称学分要求执行。

第八条 经单位批准,凡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

第九条 参加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护士及药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人员,按照年度考核或结业考核成绩合格并由培训基地审核通过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

第十条 经单位批准,参加卫生支农、对口支援、援疆援藏、援外医疗队或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3个月及其以上的经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学分;参加3个月以内的,每1个月授予6学分。不区分Ⅰ、Ⅱ类学分。

第十一条 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全年所获得的学分不超过10学分(含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第十二条 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需要说明的是,疫情期间国家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方面有调整,因此,关于疫情期间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以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医学论文继续教育怎么分

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其中,一类需要十分,二类需要十五分。 所以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每一年均需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 学分获得的途径有: 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1分的继续教育学分 去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证, 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缴费申请获得学分证 发表论文,能获得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一、总体要求

(一)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

(三)乡村医生每年学分数不低于8学分。

(四)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医院的中高级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3分。

《继教学分获取》

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具体要求

(一)省级医疗卫生机构

中级及以上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二)市(州)级医疗卫生机构

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2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所有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学学分不超过5分。

(五)乡村医生,每年获得学分不低于8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

第七条 新入职的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初级职称前,原则上参照初级职称学分要求执行。

第八条 经单位批准,凡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

第九条 参加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护士及药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人员,按照年度考核或结业考核成绩合格并由培训基地审核通过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

第十条 经单位批准,参加卫生支农、对口支援、援疆援藏、援外医疗队或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3个月及其以上的经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学分;参加3个月以内的,每1个月授予6学分。不区分Ⅰ、Ⅱ类学分。

第十一条 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全年所获得的学分不超过10学分(含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第十二条 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需要说明的是,疫情期间国家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方面有调整,因此,关于疫情期间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以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医学论文的继续教育分

我们学校在综测内部可以获得2学分,而且获得学分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可以利用国家级的证书来换取学分!学分(xué fēn),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部分学校也有按学分收费的制度。通过学分可以评判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知识的广度,学生获得的学分越多,说明学生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在某些大学中,学分也变成了评价学生优秀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总体要求

(一)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

(三)乡村医生每年学分数不低于8学分。

(四)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医院的中高级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3分。

《继教学分获取》

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具体要求

(一)省级医疗卫生机构

中级及以上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二)市(州)级医疗卫生机构

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2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所有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学学分不超过5分。

(五)乡村医生,每年获得学分不低于8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

第七条 新入职的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初级职称前,原则上参照初级职称学分要求执行。

第八条 经单位批准,凡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

第九条 参加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护士及药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人员,按照年度考核或结业考核成绩合格并由培训基地审核通过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

第十条 经单位批准,参加卫生支农、对口支援、援疆援藏、援外医疗队或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3个月及其以上的经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学分;参加3个月以内的,每1个月授予6学分。不区分Ⅰ、Ⅱ类学分。

第十一条 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全年所获得的学分不超过10学分(含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第十二条 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需要说明的是,疫情期间国家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方面有调整,因此,关于疫情期间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以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你好,目前医生面临晋升,都会发表医学论文用来加分加项,只有继续教育学分达到了要求,才能顺利晋升。不同的论文级别会有不同的加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5分,第三作者4分)以此类推;国外刊物:10-8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省级刊物:5-3学分地(市)级刊物:4-2学分内部刊物:2-1学分

继续教育药学论文怎么提交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怎么操作介绍如下: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可采取面授、网授、函授等多种学习方式,执业药师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或两种学习方式进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学习。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可以选择面授、网授或函授方式。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公需科目学习方式统一在人社部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网址:)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

专业科目学习方式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考核合格,授予学分,学分全国范围内有效。

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

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或药监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

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1、在手机上找到应用下载,通过苹果手机上的App Store或安卓手机上的应用市场下载一个 “药师帮(店员版)”APP;下载完成后进入“药学习”版块,用手机号码注册并登陆。

2、点击进入“中国药师协会继续教育平台”,填写清楚个人相关信息。

3、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缴费,是否需要发票填写清楚即可。

4、在众多课时中,选择自己喜欢的课时进行学习。

5、选好的课时都将在“已选课程”列表里,点开即可学习。

6、学完一个专辑就可以进行考试或者全部视频学完再考试也可以,直到考过为止。

7、考试合格-点击打印学分-填写邮箱-学分证明马上自动发送到您的邮箱,到时自行打印即可。

扩展资料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1、在手机上通过App Store(苹果手机)或应用市场(安卓手机)下载一个 “药师帮(店员版)”APP;下载完成后进入“药学习”版块,用手机号码注册并登陆。

2、点击进入“中国药师协会继续教育平台”,填写清楚个人相关信息。

3、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缴费,是否需要发票填写清楚即可。

4、在众多课时中,选择自己喜欢的课时进行学习。

5、选好的课时都将在“已选课程”列表里,点开即可学习。

6、学完一个专辑就可以进行考试或者全部视频学完再考试也可以,直到考过为止。

7、考试合格-点击打印学分-填写邮箱-学分证明马上自动发送到您的邮箱,到时自行打印即可。

8、打开自己的邮箱,彩色打印学分证明即可。

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包括培训、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和考察、撰写论文和专著以及有组织的自学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分为指定、指导和自修三类。

指定项目:

指定项目为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是执业药师的必修项目。执业药师参加指定项目学习每年不得少于7学分。

执业药师参加指定项目的学习后,由项目举办单位登记确认。

指导项目:

指导项目为药学或相关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作为执业药师限定选修项目。执业药师参加指导项目学习每年不得少于8学分。

指导项目分为两类。一类由举办单位面向全国举办,此类项目经执业药师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并向全国公布。二类由举办单位面向本地区举办,此类项目由所在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公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执业药师参加指导项目的学习后,由项目举办单位登记确认。

自修项目:

自修项目为执业药师自行选定的项目,如参加学术会议、专题考察、撰写论文、专著等。

执业药师参加自修项目学习后,须提供相关材料,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确认后,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登记盖章。

执业药师参加自修项目的学习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确认。

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流程

1、信息注册(已经注册学员可跳过改步骤)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首先要在网站上注册个人信息,登记个人资料和证书信息,然后到执业辖区内管理机构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才可参加网上继续教育;

注册方法:

点击首页页面左上的“信息注册”——“个人用户”图标,进入注册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如实认真填写个人信息。

2、网上教育报名

报名可以有两种途径:

1)不登陆系统直接通过“网上教育快捷报名”页面报名,“网上教育快捷报名”报名页面可以点击首页的图标进入,

根据提示认真填写各项完成报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到个人中心,在页面的右侧点按钮完成报名。

3、交费

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反馈给您应缴费清单,您也可以登录个人中心点击“管理菜单”-“已报名待交费列表”

查看自己未交费清单。

4、选课

交费成功后,点击“管理菜单”-“已交费待学习列表”

进入处于学习状态的报名列表,如图:

点击操作列的“选课”链接,进入选课页面,医`学教育网整理搜集系统会自动根据您报名的学分数计算您选课的学分数,并及时给予提示,

界面如图:

在页面的“选择”列打钩,选择完毕后点保存即可;如果您在学习过程中,可以点“重选”重新选择自己学习的课程。

5、学习考试

点击“管理菜单”-“已交费待学习列表”-操作列“学习”链接,进入学习界面,如图:

点击学习列对应的图标,进入课程学习可以看视频课件和课程介绍,点考试列对应图标,进入在线考试,根据提示答题,考卷打完提交即可,系统会根据您的考试结果自动做出是否通过判断。

6、查询学分

所有选报课程学习完毕并通过考试之后,选报学分将被记录入学分库,您可以在个人中心“管理菜单”-“我历年取得的学分”查看自己的学分明细,也可以点击网站首页的学分查询链接查询打印自己的学分。

医学论文继续教育加几分

① 请问,我能用我全日制大专毕业时自己写的论文来代替我继续教育学历的本科毕业论文交上去吗…因为,写一

继续教育很简单的,修改下就可以了

② 省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以折算多少个继续教育学时什么文件上有这个说明我是广东的。谢谢

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视其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折算继续教内育学时: 署名正容式出版了相关的专业著作,可以按本人每写1千字折算成3学时培训计算。在国际、国家、省级杂志上发表了专业论文,可以分别折算成60学时、40学时、20学时培训计算 我就是在杂志社工作,对这个还是知道点的,你想发文章的话,我帮你咨询

③ 南京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论文条件,继续教育学时要多少

一年申报一次,来需要自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为1学时)。在继续教育年度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现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学分与学时的转换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每年中、高级职称人员至少需要完成72学时,其中公需学时至少24学时,专业课时至少48学时。

④ 会计毕业可以用分数抵继续教育的学分吗

浙江省的可以。哪个省的查哪个省的文件。 《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2013〕43号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省级、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人才考试,或参加财政部、省级、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为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或学历教育(包括专科),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则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无正式文件的,以课题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时间为准,既无文件又没公开发表的课题不得折算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至第三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合格成绩公布时间或表彰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

⑤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几类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科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⑥ 医学教育学分证书怎么用

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的使用方法:把学分证书交到医院的医教科或医务科等相关科室,医院的医教科或医务科会把医学教育学分在继续医学教育档案里进行学分登记使用。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第二十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发放本单位签章的包括活动名称、编号、形式、日期、考核结果、学分类别、学分数等内容的登记证或学习证明。各单位应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6)论文的继续教育学分扩展阅读: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代替。

其中I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I类学分的获取方式: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二)II类学分的获取方式: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⑦ 国家级论文折算多少继续教育学时

视其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折算继续教育学时: 署名正式出版了相关的专业著作,可以按本人每写1千字折算成3学时培训计算。在国际、国家、省级杂志上发表了专业论文,可以分别折算成60学时、40学时、20学时培训计算我就是在杂志社工作,对这个还是知道点的,你想发文章的话,→ 壹 品 优

⑧ 医学论文发表后如何获取继续教育学分

把您所发表的论文的杂志拿到你报材料的地方,那些杂志都带学分的,他们就告诉你怎么做了

⑨ 学术论文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学时吗

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copy表论文的,视其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折算继续教育学时: 署名正式出版了相关的专业著作,可以按本人每写1千字折算成3学时培训计算。在国际、国家、省级杂志上发表了专业论文,可以分别折算成60学时、40学时、20学时培训计算 我就是在杂志社工作,对这个还是知道点的,你想发文章的话,我帮你咨询

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其中,一类需要十分,二类需要十五分。 所以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每一年均需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 学分获得的途径有: 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1分的继续教育学分 去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证, 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缴费申请获得学分证 发表论文,能获得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I类学分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其计算方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科研项目、科技奖励项目和专利在批准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省级学分:

项目组成员排序第一名按下列记分排名以后者每名减1分,减完为止。

国家级10学分。

省、部级7学分。

省卫生厅课题5学分。

发明专利10学分。

实用新型专利5学分。

4、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授予省级学分:

论文发表刊物第一作者按下列计分,排名以后者每名减1分,减完为止。

国际刊物(用外文发表)7学分。

论文被国际检索刊物SCI收录5学分。

5、论文、科技成果被外单位作者发表的论文引用,每次每位作者加1学分。

6、参加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的省级继续教育考试,按考试成绩授予省级学分。

参考资料: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学习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继续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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