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杂志社是不允许收取版面费的,但是你必须拿出能反映当代医学的论文。自己直接投稿。收费的刊物都是一些很普通的刊物违规操作。 报名费多少? 没明白什么意思,有问题可以追加。
呵呵,中华预防医学杂志是北大核心,中国预防是啥?大家都是核心而已
看是本科还是研究生喽
版面费是杂志社根据您的文章字符和所适合的栏目而定的,一般从1000到3000不等,版面费是有杂志社发票的,一般单位是可以报销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考试考专业知识。网上有历年的真题,本人需要根据自己所报考的职位进行确定题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成立于1983年12月23日,1986年改为中国预防医学中心。
该院设有8个研究所,即寄生虫、病毒学研究所、流行病学微生物研究所、劳动卫生和职业病研究所、环境卫生与卫生工程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环境卫生监测所、仪器卫生监督检验站及一所卫生学校。
扩展资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
1、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提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2、拟订并实施全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国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
3、参与和指导地方处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国家重大疾病、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应急反应系统。配合并参与国际组织对重大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现有八个博、硕士学位授予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5名(各专业均可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作以下说明: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愿为我国公共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中心规定的体检要求。二、报名1.网上报名我中心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0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中心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2008年硕士生招生报名时,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3)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9位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②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③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三、考试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日期和时间2008年1月19日至1月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初试科目1月19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月19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0日上午 报考基础医学学科者,考一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1月20日下午 报考基础医学学科者,考一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基础医学学科包括: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放射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包括: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专业。4.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5.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我中心负责发出。6.复试(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将于2008年4月在我中心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一般在2008年5月上旬前结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3)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个别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四、考生资格审查1.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2008年3月正式向社会公布《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要求达到国家分数线的所有考生须在10天内(以邮戳为准)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教育培训处,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届时须携带所有以下复印材料的原件供审查。(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届时可在我中心网站《招生招聘》栏目下载),要求打印后手写,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个人陈述》(届时可在我中心网站《招生招聘》栏目下载),要求打印后手写并签字;(3)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红章);(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5)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非必须)。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分别一式二份。邮件请寄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7号,邮编:100050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教育培训处 收信封上请注明“2008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五、综合考试有以下几类,所含内容如下所示:1.(601)生物综合:包括①生物化学②分子生物学③免疫学④病原生物学(每部分分,共150分);2.(602)卫生综合:包括①流行病学②卫生统计学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④环境卫生学⑤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30分,共150分);3.(603)放射防护综合:包括①核物理②辐射防护(每部分75分,共150分);4.(604)放射医学综合:包括①卫生统计学②放射损伤与防护(每部分75分,共150分);5.(701)卫生综合:包括①流行病学②卫生统计学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④环境卫生学⑤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共300分);6.(702)化学综合:包括①有机化学②无机化学③分析化学④物理化学(每部分75分,共300分)。六、有关参考书目说明1.部分科目的参考书目请查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2.未列出参考书目的科目请按照大学本科最新统编教材复习;3.我中心不提供考研参考书,概不出售往年试题。七、调剂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8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调剂复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我中心发布生源余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填写调剂志愿;(3)我中心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4)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5)我中心向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八、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应按我中心规定到指定的体检中心或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九、录取我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收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中心、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楼主: 我国省以下的CDC都是全额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编制,不是公务员,所以不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只要到人都市场和卫生部门签订合同,并参加各地卫生部门内部的考试就可以了; 各卫生部门的考试内容也是各地自己拟定,具体考什么内容你可以直接去被招地的卫生局咨询。 祝你好运!
我觉得楼主有点不自量力,你这人如果懒惰不上进的话,别说CDC你不用想读研了,我觉得你首先要解决你自身的问题,看看你到底适合考研读研,再想考什么学校,行了,多的不说了,免得伤你,有机会加哥,哥跟你单唠。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222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7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单位人力资源结构,加强卫技人才储备,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由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各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指标 共222名。其中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卫技人员指标193名、招聘到所属公立医疗机构后流动到民营医疗机构指标29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需求指标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宁波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下同)或宁波户籍(以2022年7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医学类专业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毕业生,下同)。 2、宁波户籍,取得医学类专业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 3、下列人员户籍、生源不限: ⑴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临床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岗位对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 ⑶报考麻醉医师(2)、超声医师、口腔科医师(2)和放射医师(2)、(3)、(4)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或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截止时间计算到2022年7月11日止。 在2022年7月1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7月11日9:00—7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2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18日-7月19日。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7月20日9:00—7月21日16:0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时,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拟用岗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单位(拟用岗位)将在填报志愿环节时确定。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确认部分岗位为紧缺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备注栏),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时,按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人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的专业与国内高校专业不一致的,根据所学主干课程对照国内相关专业判定。 (5)军队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学校出具的准予到地方就业证明并获得《就业协议书》再报考。 (6)已参加慈溪市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类卫技人员或慈溪市2022年面向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考试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及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岗位要求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分中医学基础综合知识和医学基础综合知识2类;相关专业知识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5类(详见附件1)。 笔试后,按岗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划定,但最低不得低于51分(60分的85%)。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规定倍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3倍确定,3名及以上不足7名的按2倍确定,7名及以上的按倍确定(四舍五入,按整数计),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直接参加面试人员和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慈溪人才网上公布。 社会人员和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报考护士各岗位、助产岗位和急诊科医师(1)岗位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样张见附件2)。 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等。其中,已与市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凭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学生联)参加资格复审,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提供整套空白《就业协议书》;对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形式而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可凭学校证明(学校关于网签事项的通知或公告)参加资格复审。 对于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上执业范围为临床医学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若报考有执业范围要求的岗位,需与规培专业一致才能报考(提供规培专业证明),或者报考无执业范围要求的岗位。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空缺的,或在进行面试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统筹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岗位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其中护理各岗位、护士各岗位、助产学各岗位和助产岗位的面试采用护理实践操作考试的形式,备选项目详见附件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岗位指标范围内,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相关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列前;如相关专业知识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体检标准总体上参照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体检有关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社会人员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采用所在学校出具鉴定、对档案审核的方式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4),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七)填报志愿 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和考察合格的社会人员填报志愿。同一招聘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或有2个及以上拟用岗位的,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逐个选择志愿填报以确定拟聘用人员。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当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放弃填报志愿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后因故放弃的,不再递补或调整。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到档后,经审档存在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经招聘被所属医疗机构聘用后流动到民营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省人力社保厅、教育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55号)精神管理。其中,流动到慈林医院的先与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观海卫分院(观海卫镇卫生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到弘和医院的先与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宗汉分院(宗汉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到华阳口腔医院的先与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古塘分院(古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到明光眼科医院的先与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白沙路分院(白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流动后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民营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待遇根据签约民营医疗机构性质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聘用后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首签6年,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四)根据省编委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文件规定,明确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第三人民医院)、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龙山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皮肤病医院招录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五)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考生参加考试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5),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6),在考试入场前交给工作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市卫生健康局及其下属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卫生健康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在市纪委市监委、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慈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3838599。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样张) 附件3:护理实践操作考试备选项目 附件4:不宜聘用对象认定办法 附件5:笔试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6:考生健康申报表
因工作需要,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浙江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血液中心、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浙江省医疗卫生国际合作发展中心、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等13家单位(单位介绍详见附件1)共计划招聘236名工作人员,其中由省卫生厅统一公开招聘182名;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54名。具体岗位详见《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省卫生厅统一招聘)》(附件2)、《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附件3)。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2010年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部分社会人员。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应届毕业生应在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社会人员须持有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省卫生厅统一招聘岗位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上午9:00—2010年1月5日下午6:00。 报名网址: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2、资格审查 时间:2009年12月23日—2010年1月7日。 省卫生厅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紧缺岗位除外),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并将告知报名人员。紧缺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厅和招聘单位确定。 3、资格确认 时间:2010年1月9日—1月11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笔试。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0年1月14日—1月16日。 已通过资格审查并资格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内容 笔试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口腔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中药学、卫生事业管理等12个专业(笔试专业详见招聘计划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各专业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卫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等。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定为2010年1月17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0年1月21日后通过浙江省卫生厅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卫生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浙江省卫生厅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面试 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的人选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本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招聘单位可以不予录用。 (四)确定入围和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可以不予录用。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及有关规定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各招聘单位可以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核后,省卫生厅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卫生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以从报考该岗位或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按有关程序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2010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岗位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月15日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发至招聘单位或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和学历”。 (二)笔试 1、应聘人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下的须参加单位组织的笔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应聘岗位的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三)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名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招聘单位可以不予录用。 (四)确定入围和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可以不予录用。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根据岗位需要及有关规定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核。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在省卫生厅网站公示7天。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卫生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 浙江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 邮箱: 浙江省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 邮箱: 浙江省肿瘤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 邮箱: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 邮箱: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联系电话: 邮箱: 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 联系电话: 邮箱: 浙江省血液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 邮箱: 浙江省医疗卫生国际合作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邮箱: 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 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 联系电话: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 各单位介绍.doc 附件2: 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厅统一招聘岗位).xls 附件3: 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岗位).xls
【导读】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临安区人民医院等9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此次招聘贯彻的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具体的2020年杭州医疗卫生招聘公告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看看吧。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要求详见《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在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提供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7.除了岗位计划表有其他要求外,其他岗位2017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资质,资质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27日。
8.学历要求为本科的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初始学历,大专的须具有全日制中专初始学历。
9.户籍不限。
10.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上午9时至2020年4月7日下午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人才网进入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 或 h)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完成诚信确认。
2020年3月28日9时—2020年4月7 日下午17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9时—2020年4月10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公布不开考岗位
2020年4月11日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上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部分紧缺类岗位难以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4、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0年4月12日上午9时至2020年4月13日下午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杭州市卫生人才网招考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下午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0年4月15日下午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根据疫情情况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人才网公布“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卫生人才网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请考生及时关注。
6.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部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20年3月27日止。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方式进行。考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决定,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笔试
笔试科目按不同岗位分别设置:(1)护理、助产岗位
笔试科目为护理综合卷;(2)西医临床、临床、120急救、康复治疗、心电图、麻醉临床、超声医学、影像诊断、放射诊断、影像技术、病理诊断、精神医学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卷;(3)针灸推拿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综合卷;(4)病理技术、医学检验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综合卷;(5)口腔临床岗位笔试科目为口腔专业卷;(6)疾病控制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专业卷;(7)临床药学、药剂岗位笔试科目为药学专业卷。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根据各科目考试成绩,由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一周后将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人才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同时查询。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含有成绩单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报名表、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考试的应聘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凭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先参加报名考试和资格复审,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再审核相关学历证书,若未能在2020年9月30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入围面试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列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计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人才网()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其他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和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 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 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杭州市临安区正式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杭州市临安区医学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规定执行,对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人员,通报其所在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对所报考岗位不明事宜可以具体咨询所报考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3746266(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63926061(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就是2020年杭州医疗卫生招聘公告的有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详细咨询,可以拨打以上的;联系电话进行了解,更多有关医疗卫生招聘的有关资讯,后期会持续更新,大家一定要及时关注环球网校!
招聘内容: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心(院))是实施市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心(院)的基本任务是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追踪健康相关因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与承担科研任务。中心(院)下设30余个专业业务相关科室。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发布以下空缺高级岗位的招聘公告。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公共卫生医师高级岗 1、岗位职数: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高级岗、环境卫生高级岗、营养与食品卫生高级岗、消毒与医源性感染管理高级岗、计划免疫监测高级岗和放射卫生高级岗各1名,共六名。 2、招聘对象: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共卫生医师资格证书、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3、招聘条件: 1)符合上述专业、职称资格条件的,有志于从事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工作;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 5)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相当的实践经验,享有一定声誉,取得过一定的科研成果; 6)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7)具有相关岗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学历者经历年限可适当放宽; 8)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者优先。 (二)结核病检验检测高级岗 1、岗位职数:1名。 2、招聘对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招聘条件: 1)符合上述专业、职称资格条件的,有志于从事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工作;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 5)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相当的实践经验,享有一定声誉,取得过一定的科研成果; 6)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7)具有相关岗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者优先。 (三)信息规划与管理高级岗 1、岗位职数:1名。 2、招聘对象:公共卫生或信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招聘条件: 1)符合上述专业、职称资格条件的,有志于从事疾病控制信息领域相关工作; 2)知识全面,熟悉医疗卫生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工作,并从事信息或医疗卫生信息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能根据中心(院)的发展,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工作;能独立负责组织信息资源规划、现有信息资源整合、信息标准和数据管理工作,实现应用系统集成;能组织对中心(院)信息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3)有较强的对内服务意识和对外竞争意识,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对外沟通交流能力; 4)具有较强的英语会读、会听、会说、会写能力; 5)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 6)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相当的实践经验,享有一定声誉,取得过一定的科研成果; 7)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8)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者优先。 (四)代谢组学高级岗 1、岗位职数:1名 2、招聘对象:具有代谢组学专业研究背景和科研经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经历为组学方向,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受聘满3年的人员。 3、招聘条件: 1) 具有主持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参与过有关代谢组学课题研究经历,熟悉代谢组学研究过程和方法学设计,包括样品采集和前处理、仪器分析、数据统计分析、生物标记物的鉴定和解释,并在特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了解多维色谱分离、质谱检测、核磁共振检测以及色谱质谱联用和色谱核磁共振联用的基本原理和应用,熟悉使用仪器数据前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软件的使用,具有3年以上与代谢组学研究相关的核磁共振仪,或高分辨质谱仪的使用经历者优先;3)精通生物信息学,熟练使用主成分分析(PCA)、偏最小二乘法(PLS)等统计工具,具有使用各类商业代谢组学软件的经历和能力; 4)能应用生物代谢知识和相关的数据库对目标化合物代谢物进行推断和解释代谢数据;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6)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或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录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页,下载《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应聘表》,填妥后发送至 (请注意其他格式的应聘表均视为无效)。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三十日内有效。 为防止应聘信件丢失,请按照标准格式将应聘表的word文件名标注为“应聘岗位名称+空格+姓名”,例如,张三同志应聘环境卫生高级岗位,其应聘表的word文件名应为“环境卫生高级 张三”。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中心(院)回复的参加综合测试通知,以邮件或飞信短信的形式发出,请留意个人邮箱和手机飞信短信。没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相关材料不予退回。 (三)综合测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参加中心(院)组织的综合测评。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测试的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根据综合测试评分,选拔合适人员。 (四)身体检查 通过综合测试的应聘者参加中心(院)组织的体检。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卫生局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未公示人员相关材料不予退回。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呵呵,中华预防医学杂志是北大核心,中国预防是啥?大家都是核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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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防医学杂志,其实都还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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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卫生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单位:中华预防医学会快捷分类: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出版地区:辽宁国际刊号:1001-0580国内刊号:21-1234/R创刊时间:1985发行周期:月刊期刊开本:A4审稿时间:9-12个月所在栏目:医药卫生科技综合影响因子:期刊级别: CSCD核心期刊 北大核心期刊 统计源期刊中国食品主管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单位:北京市食品科学研究所快捷分类:工业一般服务业出版地区:北京国际刊号:1000-1085国内刊号:11-1498/TS创刊时间:1978发行周期:半月刊期刊开本:A4审稿时间:1-3个月所在栏目:工程科技I期刊级别: 国家级期刊中华预防医学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快捷分类: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出版地区:北京国际刊号:0253-9624国内刊号:11-2150/R创刊时间:1953发行周期:月刊期刊开本:A4审稿时间:3-6个月所在栏目:医药卫生科技综合影响因子:期刊级别: CSCD核心期刊 北大核心期刊 统计源期刊整体看,最后一个好,我也不是专业人士只能看表面的,我发期刊杂志都是在杂志之家,发表老师知道给我说哪个好,自己的文章中哪个容易!你也可以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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