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术参考网 > 崔建远学生论文狗屁不通
崔建远曾位列法学院“四大名捕”之首。每年审阅学位论文时,遇到不按规定格式写作的学生,他同样很生气。可是严师方出高徒,“学生可能觉得我不和蔼可亲,但我做这些不是出于私利,而是公心。清华学生有良好的基本素质,如果能好好...
现今不分二级学科TOP4:梁慧星(中国民法的保姆),王利明(第一个民法博士),崔建远(有个好徒弟韩世远,物权法的权威),孙宪忠(以德系理论大战法系理论10年,前面三位的学术理论已经渐渐敌不过老孙).未来不分二级学科TOP4:張谷(不爱写论文...
国内物权法个人认为写的最好的是崔建远的《物权:规范与学说》这本书好在什么地方呢?第一非常的权威,崔建远教授在物权法领域非常的权威,他所持物权法的观点,很多都是当今的通说观点。
崔建远,男,1956年5月生,河北省滦南县人。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凯原学者”,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代表性著作:《合同责任研究》、《准物权研究》、《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论争中的渔业权》。
在法学院的办公室里,回想当初如何来到清华,又如何与法学结缘,龙老师笑着形容,「这是一场蝴蝶效应」。从选题到写作技巧、从语言运用到篇章结构,严谨扎实的学术训练让龙俊受益匪浅,「我看到了达到三大刊级别的论文…
大学教育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学生自主学习、研究,而一本好的教材也就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就希望他主编的教材《合同法》能“启迪思维,做读者进一步深造的引路石”。
教材教辅考试书籍《物权法(第五版)()》作者:崔建远,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定价:78.00,在孔网购买该书享超低价格。《物权法(第五版)()》简介:本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阐释了物权及物权法的概念,介绍了物权法及物权法学。
约定解除就是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产生的条件,约定解除比协议解除更有价值,因为当事人往往不容易达成合意。.民法典563条第一款规定了法定解除的条件,这些条件大体上与合同法94条相当。.这次民法典比合同法多了第二款,就是持续履行的障碍物的不定期...
(2)崔建远先生崔建远先生认为,基本上以违约金能否排斥强制实际履行或损害赔偿为标准来区分,而惩罚性违约金(法系又称固有意义的违约金)的性质决定了:受害人除请求偿付违约金外,更得请求强制实际履行或损害赔偿;在合同不能履行场合,受害人除请求偿付违约金以外,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书籍《物权(上册):――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作者:崔建远著,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定价:59.00,在孔网购买该书享超低价格。《物权(上册):――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简介:《物权:规范与学说(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上册)》依据我国物权法及...
作为教师的责任,让崔建远老教授始终坚持学习,坚持教书育人。乡村的学生,积极寻找网络信号清华大学有一些学生,家乡没有无线网络信号,只能够通过4G网络进行上课。但在老家中,信号也不...
法国系元老:梁慧星,王利民,崔建远→不承认物权行为德系元老:孙宪忠法系新生代代表:王轶(成名作:...
崔建远:不可抗力条款及其解释查看正文下载正文内容摘要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与法律界定的不可抗力在内涵和外延一致的,不以合同条款论,产生法定效果;而不可抗...
崔建远对于此次的线上开课,说“疫情当前,作为教师的第一责任就是坚持教书育人”。作为教师的责任,让崔建远老教授始终坚持学习,坚持教书育人。乡村的学生,积极寻找网络信号清华大学...
4.《物权法》(崔建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推荐指数三颗星:很好的物权法教材,准备法综看此书正常排版部分即可,延伸阅读或详解部分深度事实上超过了对本科生的要求,可以用以丰富思路...
而他的多门精品课,也为学生提供了高质量的专业教学。由于过硬的专业素质,崔建远教授荣获第二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
即使决议不真实,只要担保权人(债权人)以通常方式无法识别决议的真伪,也构成担保权人(债权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越权担保,那么,公司无权否认该担保行为及其责任,即担保有效的后果...
[2][德]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上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M].邵建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4]崔...
我国合同效力制度的演变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上传时间:200852关键词:合同效力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未生效模式内容提要:我国合同效力制度演变的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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