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物清偿与要物合同的非融洽性第15-16页2.代物清偿要物性缓和之努力第16-17页3.代物清偿之要物性第17-19页(三)代物清偿内涵要素之确定第19-22页1.须有当事人合意第19-20页2.他种给付替代原定给付第20-21页3.现实
唐创(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湖南湘潭411105)摘要:《民法典》构建了第三人代为清偿的制度框架,确立了以“对债务履行具有合法利益”作为判断第三人代为清偿的资格标准,弥补了先前…
这种情况可以很好地用代物清偿的观点来解释。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他种给付代替原有给付的受领,借此消灭原有的借贷关系。这种情况下的以房抵债协议完美契合了代物清偿的四个构成要件:存在已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达成代物清偿的合意;以他种给付代替原有给付;债权人实际受领他...
民法典代物清偿的规定有哪些我国《民法典》有所体现。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关于禁止流抵押、禁止流质、让与担保、以物抵债、代物清偿2020.3整理一、禁止流抵押、禁止流质1、物权法中的禁止流抵押、流质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第二百一十一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
在代物清偿的法律适用上,最难区分的是代物清偿与新债清偿,由于两者的区别细微,债务人负担新债务时,究竟如何应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意思表示不明,法律上应认定为新债清偿,只有这样才符合一般交易的实情。
司法实务中,以物抵债协议并不鲜见,然对于此类协议的效力和履行规则存在诸多争议,理论界的分歧集中在实践性契约与诺成性契约的区分层面,实务界的争议除却契约性质之外,尚存在是否应当类推物权法领域关于流质、流押条款的适用。从实践的需求角度而言,无需预设立场式的将以物抵债...
22.以物抵债的成立需要符合要物合同的基本构成要件。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①要旨: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其一,必须有原债的关系存在;其二,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其三,他种给付必须与原定给付不同;其四,须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
代物清偿与保证的联立分析论文..毕业关键词:代物清偿第三人履行保证期限合同联立我国《合同法》第65条内容提要:代物清偿与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的第三人...
代物清偿与保证的联立分析论文.doc,代物清偿与保证的联立分析论文..毕业关键词:代物清偿第三人履行保证期限合同联立我国《合同法》第65条内容提要:代物清偿...
内容提示: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代物清偿制度研究姓名:刘毅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民商法学指导教师:翟羽艳20100401中文摘要一中文摘要代物清偿...
中图分类号:密级::本校编号:硕士学位论文论文题目:代物清偿法律制度研究研究生姓名:段文琪段文琪学号:校内指导教师姓名:孙鹏职称:教授校外指导教师姓名:职务职...
5、以下摘自前述第(2)篇论文:关于代物清偿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学说意见并不一致,大致可以分为实践性合同说和诺成性合同说两种观点。传统代物清偿理论采实践...
代物清偿与保证的联立分析关键词:代物清偿第三人履行保证期限合同联立我国《合同法》第65内容提要:代物清偿与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的第三人履行之间存在着...
1.当事人在债务已届清偿期后约定以物抵债,其本质为代物清偿。代物清偿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若仅有代物清偿合意,而未实际履行物权转移的,原债务并未消灭,在实际履...
同时,检索了关于代物清偿或以物抵债的法学专著、学术文章,以及有关学位论文,从中探究我国理论界对于以物抵债的研究成果、现状以及不足之处。案例选取方面,一是来自于中国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