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执法机关等对电商平台“二选一”的态度2018年,无锡市工商局称接到,商户被外卖平台下线,初步调查显示存在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经营行为。无锡市工商局随后召开紧急约谈会,约三家外卖运营商。随后三家企业负责人相继表态,会积极...
除外卖行业外,其他电商领域的“二选一”行为也曾被曝出。例如,2015年11月3日,京东在其微信号“京东黑板报”称,商家反映说如果参加天猫“双11”主会场活动,就不被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11”主会场活动;已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商家也必须退出,否则会在流量和资源等方面进行处罚或...
1.见薛军《电商平台巨头之间的掐架不是“二选一”问题的关键》2.见朱理、曾友林《电子商务法与竞争法的衔接:体系逻辑与执法展望》3.见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申字第1065号民事裁定书4.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民终588号民事判决书
市场自然行为下的“二选一”有着其合理的商业运行法则,不应该成为一些电商平台和商家无休止炒作的话题,更不应该成为一些电商平台借“反垄断”之名制造阴谋论。“二选一从来只是一个伪命题”、“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
商家开始参战“二选一”今年关于“二选一”的讨论与以往不同的是,商家成为重要的参与者,此前都是电商平台之间互相你来我往,今年有企业站出来指控平台“二选一”。商家代表就是格兰仕。“前5个月,整个家电企业的销售额同比不增反降。
电商平台“二选一”具体是指,在电商促销活动中,一些电商平台为了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要求入驻商家只能在一家平台参加促销。电商平台“二选一”会带来哪些影响?又该如何规范?消费者忧“二选一”致价格上涨不少有过网购经历的消费者都对电...
如果电商平台不具有单一或共同市场支配地位,那么则应当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第八十二条对实施“二选一”的平台给与5万到200万的处罚。然而,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
论题选定的四大原则引言:写过论文的应该都明白选好论题的重要性,可以说“选一个好的论题,相当于论文就完成了一半”。因此论题选定在整个论文写作环节中还是较为重要的环节。根据码字那么多年期间直接接触的学生和间接接触的导师的经验,发现很多学生在论题选定的时候都是一拍脑袋...
2021年双11,电商平台的“二选一”战走向终结。“应该说在几家罚单出来后,平台‘二选一’的情况就已经很少了。”一家电商零食品牌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以前在特定品牌活动日,有电商平台会以资源倾斜等方式,要求商家不能参加同时间段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
阿里巴巴:“二选一”行为被罚182亿垄断反噬下的内卷化.垄断为阿里巴巴带来的不仅是账面高企的营收数字,还有内卷效应下的人浮于事。.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或“阿里”)实施“二...
毕竟,在渠道和流量为王的网络销售市场中,电商平台占据绝对的主导作用,入驻商家基本没有谈判和反抗的余地。“二选一”不仅造成商家此前开设网店成本损失,也侵犯...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该规定可以用以规...
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上)分类:电子商务法探讨论文案例集原创吴鹏等中伦视界作者:吴鹏马成豪张依澜近年来,电商平台飞速发展,由...
以平台经济理论来分析最近在网上广泛讨论的阿里巴巴电商平台的“二选一”事件,即天猫网络公司、天猫技术公司、阿里巴巴公司,为了争夺商家资源,采取强制性方式,迫进入阿里巴巴电商...
关键词“;二选一”;法律适用;违法性标准;相似文献中文文献外文文献专利1.电商平台"二选一"的法律适用与分析方法[J].焦海涛.中国应用法学.2020,第001期2...
2020年第1期电商平台“二选一”的法律适用与分析方法焦海涛*内容摘要“二选一”可能构成我国《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也可...
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的竞争正当性分析.doc关闭预览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免费在线预览全文PAGEPAGE6近年来,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二选一”...
这就导致了实践中对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看似“有法可循”,实则“无法可依”,存在适法困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二选一”行为并不当然违法,只有达到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
本文第一部分讨论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对市场的影响:第二部分讨论当前对该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现状:第三部分结合国际案例,研讨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适用反垄断法的可行性;第四部分...
与传统经济一样,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强制性"二选一"行为不是"本身违法",但如果行为人使用这种手段,严重损害竞争对手实现...电商平台已经高度集中.为了维护市场的竞争性,使商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