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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之混淆杜鸣晓关键词:电子数据,视听资料,证据种类内容提要:《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作为与视听资料并列的法定证据形式。但是,《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电子数据给出明确定义、不能明确区分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这导致这两种证据在审查过程中存在交
论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关系.郝毓芳.【摘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都将电子数据从视听资料中出来作为一项法定的证据种类加以明确规定,然而对于此类证据的运用在我国却并不是很成熟,我国至今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规定来对...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与电子证据的使用乱象及——以信息电子技术为分析视角赵毅宇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TheMisuseandSolutionsofAudiovisualMaterials,ElectronicDataandElectronicEvidence—FromtheAnalyticalPerspective
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的审查认定是否相同[程伟]——(2012-11-13)/已阅6275次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都将“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作为不同的证据形式列出。如《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证据包括:…(八)视听资料...
一、何为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何为视听资料?在法律意义上,视听资料又称音像证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等音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据材料,一般来说包括储存有音像资料的磁带,录像带,VCDDVD等。目前,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已经将视听资料规定为一项独…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都将“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作为不同的证据形式列出。我们都知道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存在着许多共同点,但很多人很难区分这两种之间的区别,那么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区别是什么?
从这种分类范畴来看,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区分在于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而电子数据是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视听资料应限定于以模拟录音录像设备如磁带录像机、磁带录音机、胶卷相机等设备形成的数据。
【要旨】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作为的证据类型,区别于视听资料,电子证据不适用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定,其证据证明力高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因其易修改、难固定之特性,应以排除合理怀疑为认定规则,即除非排除一切对其真实性的合理怀疑,否则不能确认...
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涵析及比较.郭鹏.【摘要】:新《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都将电子数据从视听资料中出来作为一项法定的证据种类加以明确规定,然而,针对法律规定中的两者概念、外延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等问题,在理论及实践中都...
第二编第九章视听资料、电子数据PPT课件.ppt,第二编证据论第九章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1991年《民事诉讼法》、1989年《行政诉讼法》、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视听资料”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电子数据”一、视听资料视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