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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要:新《行政诉讼法》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作出专门规定,旨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适用也是对长期以来有关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的一个回应。
论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何海波*内容提要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写入法律,但实施中成效不彰,理解上多有分歧。文章论证,一并审查不是一种的诉讼类型,而只是法院为正确审理行政案件所做的附带审查。
何海波:论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摘要】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写入法律,但实施中成效不彰,理解上多有分歧。.文章论证,一并审查不是一种的诉讼类型,而只是法院为正确审理行政案件所做的附带审查...
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只是合法性审查,不是全面审查。也就是说法院只审查规范性文件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有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至于规范性文件是否合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审查范围。5、对不合法规范性文件的处理总共2页1[2]下一页
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就是其中重要的手段之一。新《行政诉讼法》将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摆在明面,赋予法院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司法监督行政不再隐晦,行政机关利用各种规范性文件给行政相对人违法创设义务等侵害权益的行为不再自由。
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司法审查标准探析——以最高法院公布的案例为研究对象.pdf,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2014年新《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的解释》第148条规定了规范性文件抵触上位法是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情形之一。
论文提要: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创设的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是顺应时势和兼容原有制度的产物,既体现了创设该制度的时代紧迫性和发展必然性,又彰显了制度创设度的把握,它不是国外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而是司法与立法、行政三者之间联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
【摘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首例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判决,将审查对象限定于规范性文件特定部分,第一次提出合法性构成要件为主体、权限、内容和程序四项,但只审查其中构成争议的要件;对于常识性的法律概念,在对其“具体应用”解释设定了新的权利义务或违反了法律原则时,就...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审查,行政诉讼法,法院,规范性,合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指的是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通知、命令、决定,包括一般俗称的“红头文件”等规范性文件。
摘要2015年5月1日颁布的新《行政诉讼法》建立了许多新的制度,其中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是此次修改的重要创新。新《行政诉讼法》第53条就是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但是这一新制度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正是基于此,需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目录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一并审查合法性审查引言一、法院有主动审查的职责(一)“一并审查”只是附带审查(二)法院有审查的权力和职责(三)《行政诉...
审查万旭(四川大学法学院,成都610225)摘要: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正拟创设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附带审查制度,这一制度具有审查模式的附...
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的规定,应认为人民法院对规章具有审查权[②],即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可以主动对规章及规章的解释进行审查...
本文通过对比附带审查制度实施前,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其他监督方式存在的缺陷进行介绍,从而得出法院附带审查制度的特点及其必要性。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时,需要先对是...
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写入法律,但实施中成效不彰,理解上多有分歧。文章论证,一并审查不是一种的诉讼类型,而只是法院为...
本课题通过对贵州省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以及公众进行调研,探讨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法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以及公众和贵州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
而根据《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2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贯彻法律、法规发布的通令、通告、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之日起3...
司法建议的内容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虽然《行政诉讼法》第96条规定,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审查结果的规定违...
【摘要】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写入法律,但实施中成效不彰,理解上多有分歧。文章论证,一并审查不是一种的诉讼类型,而只...
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应该是多方位、多层次的,本文首先厘清规范性文件涵义和合法性审查的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进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