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术参考网 > 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论文
摘要当今社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已经得到许多国家立法的承认和保护,各国纷纷在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之下提高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各项权益的保护力度。相比之下,随着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权益保护制度也基本上构建起
在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方面,我国最新修改并且在2001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也只在第二十五条中有两款规定,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浅析我国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doc,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设计)题目:浅析我国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系: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系专业:思想政治教育班级:10级政教本科班学号:104010111051学生姓名:赵久会指导教师:毛兴勤2014年5月22日六盘水师…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与权利和利益的保护:在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方面,我国最新修改并且在2001年4月28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也只有第二十五条中有两款规定,第一款规定...
2、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子女。3、被法律确认无效或撤销的婚姻所生的子女。二、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婚生子女一样。三、非婚生子女,父母也要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四、非婚生子女同样是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基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护,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男方发生性关系时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这一行为本身,表明其已以默示方式行使了生育权,其对子女出生本身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因其不愿而女方堕胎是侵犯女方人身权的行为。
非婚生子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没有结婚的男女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已婚的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以及妇女被强后所生的子女。2.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2、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71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
题要:本文的核心内容是通过立法对社会和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亲进行约束,从而使非婚生子女的社会地位和合法权利得到保护。主要是通过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比较来找出两者之间的差别和对非婚生子女法律应该保护的若干问题,如其父母应该怎样定期给予他们生理上的父爱和母爱使其物质和...
近日,当红明星代孕弃养和未婚生子的重磅新闻引发网友们一大波讨论。坠入爱河本想且行且珍惜,但退去孩子怎么办?今天北京一中院法官依据刚实施的《民法典》,来详解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问题。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等法律地位《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
本文的核心主要是通过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的比较来找出俩者之间的差别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法律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其次就是将我国的立法与国外的立法进行对比从中找出我国...
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研究论文摘要自从私有财产的出现我们人类的生育行为就有了合法与非法之...
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7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研究论文摘要自从私有财产的出现我们人类的生育行为就有了合法与非法...
2012浅析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林毅1,唐海佺2(1.湖州日报社办公室,浙江湖州313000;2.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浙江湖州313000)摘要:由于人类...
在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的保护一直以来就备受重视,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态度普遍认为:虽然非婚生子女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子女没有任何过错,...
内容主要包含:社9、《婚姻法新释与例解》2001年同心出版社夏吟兰、何俊平著参考文献资料:1、《婚姻家庭法学》2002年12月复旦大学出版社杨大文...
论文写作指导:请加QQ3346581880;在现行各国的婚姻法下,对非婚生子女的地位婚生化的做法主要有两种:(1)是非婚生子女与生母的关系基于分娩的事实即可确认,通...
4贺艳;;日本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J];日本问题研究;2010年03期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前10条1徐晓峰;非婚同居的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1年2何菊花;...
论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论文7600字)[摘要]人人生而平等。国家应该保护每个人的正当权益。在当今社会,非婚生子女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作为一个与婚生子女相比稍处弱势的群体,非...
[1]陈棋炎.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之比较研究[A].戴东雄,主编.民法亲属.继承论文选集[C].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2]何菊花.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之重构[A].陈苇,...